侨资企业调研报告 企业调研报告

时间:2023-08-08 15:44:21 作者:曹czj 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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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资企业调研报告 企业调研报告篇一

本次调研的目的,旨在深入了解碳化硅行业整体状况、加强与碳化硅企业紧密合作、探寻碳化硅深加工领域和新产品研发方向、了解当前环保政策等。调研为期五天,受到了当地企业和地方协会的热情接待,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本次调研走访了分会副会长单位兰州河桥硅电资源有限公司、天祝县正昱碳化硅有限责任公司及天祝县碳化硅产业集聚区、宁夏回族自治区碳化硅企业协会、宁夏平罗县滨河碳化硅制品有限公司、宁夏平罗县荣昌碳化硅有限公司、宁夏天净隆鼎碳化硅有限公司、宁夏和兴冶金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等。

在调研中,企业对协会实地走访表示欢迎,协会领导与企业代表就行业基本状况、发展中存在的重点问题、碳化硅行业的未来发展方向、国家政策等问题交换了意见,与宁夏碳化硅协会和企业就碳化硅制品的延伸发展与节能减排进行了深入探讨。本次调研工作让协会对整个碳化硅行业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也对碳化硅行业未来的政策导向和发展形成了比较明确的认知。

本次调研中,我们发现在当前碳化硅市场形势下行的逆境中,企业专注于自身修炼,紧密合作,积极寻求突破点,应对不利市场环境。

一、规范化管理打造现代化企业

本次调研中,我们欣喜的发现碳化硅企业正在逐步摆脱过去小规模、粗放管理、粗放生产的旧模式,逐步走向标准化、流程化、规范化的现代企业。其中以宁夏天净隆鼎碳化硅有限公司、宁夏和兴冶金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等规模化企业为代表,在实地走访中,可以看到厂区内整体布局合理、车间分布有序、管理精细、生产有条不紊、现场整洁干净,许多企业都安排有现场办公区,便于负责人深入一线开展工作。在当前原材料价格普遍上涨而碳化硅价格没有明显波动的情况下,企业通过规范化管理保证了产品质量的稳定性,这是碳化硅行业能够健康发展的基础。

二、碳化硅制品在多领域有所突破

本次调研中,我们发现企业在碳化硅制品领域有了长足发展。碳化硅作为工业基础材料,在多个领域具有独特优势,在滨河碳化硅制品有限公司我们看到企业在碳化硅制品研发方面取得了多领域的突破,诸如铝电解槽用氮化硅结合碳化硅侧墙砖、转角砖、复合砖,熔铝精炼与铸造系统用氮化硅结合碳化硅铝加热套管、升液管、测温保护管和流口砖,高炉用氮化硅结合碳化硅和风口套砖,陶瓷窑具用氮化硅结合碳化硅制品等产品,可广泛应用于炼铁高炉、有色冶炼、陶瓷、电瓷、砂轮、污水处理、循环流化床锅炉和垃圾焚烧炉等行业。

碳化硅作为工业材料,其应用领域广泛,当前国家号召企业要创新发展,加强与科研院所、高校等高新技术研发部门密切合作,也是我们协会积极倡导的,加大新品研发力度,找到新领域是碳化硅行业未来发展的关键。

三、环保问题成为共识、各企业积极寻求解决方案

本次调研中,可以看到企业对于环保问题的认识已经比较深刻,普遍认为环保问题的解决与否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存亡。许多企业对于冶炼过程中的碳排放问题都做了研究,其中滨河碳化硅制品有限公司早已开始尝试一氧化碳收集工作,在现场我们看到了用于一氧化碳收集营建的管道,张总也向我们展示多次阶段性试验的成果,目前滨河计划建造一座发电站,利用冶炼过程中的一氧化碳燃烧发热供电。同时我们也了解到新兴的碳化硅企业尝试建造封闭冶炼炉,利用轨道送出料,便于气体的收集工作。

四、地方协会发挥自身作用,助力行业健康发展

地方企业自发的组建行业协会,有利于当地企业沟通合作,协调发展。在宁夏碳化硅企业协会马秘书长向我们介绍了协会的主要工作,他表示协会成立以来,在企业对标、行业统计、政府沟通、信息收集等方面均做了很多工作。有组织、有目标的地方行业协会是行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同质化生产、低价竞争依然明显,绿碳化硅断崖式下跌

目前黑碳化硅行业虽然市场略有好转,但原材料价格上涨侵蚀了利润空间,产能过剩、同质化产品低价竞争的情况依然严重。而根据了解,作为硅片切割刃料的绿碳微粉的使用已被金刚石线锯大规模替代,绿碳化硅的形势更为严峻,多数企业已经停产,市场空间已经被严重挤压,而行业目前仍然没有找到绿碳化硅新的应用领域,同时因为绿碳冶炼过程中存在废水、废气污染,多地环保部门都在叫停,导致了整个绿碳行业呈现了断崖式的下跌,目前尚无明显改观。

虽然在市场环境的倒逼下,创新发展已经成为共识,有部分规模企业开始在开发新品、延伸产业链的方向上做努力,但是效果不明显。

冶炼工艺的发展方向主要在于质量稳定和节能降耗,空间较小。在制品方面,多数企业还是在粗加工领域徘徊不前,人才匮乏、资金紧张等问题依然是企业创新发展的瓶颈。

三、环保问题依然没有很好解决

虽然在生产过程中的环保问题,企业都非常重视,也在积极应对,但是目前尚没有成熟的一氧化碳收集解决方案。企业需要加快步伐应对环保政策的逐步收紧。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认为未来碳化硅行业发展最关键的方向有两点:一是碳化硅缩减产能、纵深发展是大趋势,碳化硅产能的严重过剩有目共睹,随着转型升级、结构调整的加快,粗放生产明显已经没有竞争能力,行业洗牌已经开始。随着整合和淘汰速度的加快,规模企业应该加强区域合作、规范管理、加大投入,逐步走向深加工的方向;二是碳化硅作为工业原材料,经过近七十年的发展,急需拓展新的应用领域。企业要开拓视野,积极寻找新领域,加大科研投入,加强地区间沟通交流,加强与政府间的沟通,争取政策支持。

此次调研活动,协会对于当前碳化硅行业现状有了更为深入的认识。作为政府企业之间的纽带,协会在未来也会进一步关注碳化硅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加强与企业之间的对接,积极与科研院校加强联系,探寻碳化硅应用的新领域,为行业发展做出贡献。

侨资企业调研报告 企业调研报告篇二

市直供销社企业经过近几年的改革与发展,基本走上了正常发展的轨道;经营管理体制和机制发生了变化;彻底杜绝了亏损的现象;一些新的发展项目,有的已投入运营,有的已开始起步运作,正在积蓄着后发优势。但目前还有很多矛盾和问题仍然制约着企业的改革与发展。一是多数企业仅局限于资产运营,有些只是收收房租、交交保险,基本没有开展商品经营,业务面极窄。二是没有新的经营项目或品种,企业发展后劲不足;三是缺乏既有强烈的事业心又有现代化的经营管理知识的人才;四是企业还存在那些不合适宜的体制和机制,以及由此而来的责任心和进取心不强的问题。因此,要做大做强市直企业,必须通过改革、发展和强化监管的办法来解决。

做大做强,是市直企业自身生存与发展的需要。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如同自然法则那样,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市场经济竞争,如同大海行舟,不进则退。因此,企业要长期生存下去,靠维持现状是维持不下去的,只能靠不断地发展,不断地做大做强,否则就会成为竞争对手的食物。

做大做强,是带动全市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需要。直属企业和系统工作是供销社工作的两条主线,各级供销社既要做好直属企业的改革改制,促进直属企业的发展,又要做好系统工作的指导,切实提高为农服务功能,这二者必须两翼齐飞、两轮驱动、并驾齐驱、缺一不可。但相对来说,直属企业是供销社发展的经济基础,直属企业的发展直接关系到供销社为农服务作用的发挥,直属企业的工作在市社总体工作中占有分量更重一些,社领导占用的精力也更多一些。系统工作出形象、直属企业出效益。直属企业是我们生存和发展的依托,只有直属企业做好了,有了更多的积累,才能更好履行系统工作的指导责任,才能更好地加快联合与合作。省社直属企业4年内社有资产增长了60%,职工收入每年增长20%以上,新建了8万多平方米的经营场所,为下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南阳市社直属企业兴办了几个大市场,同时又拥有“新合作”、“惠农达”这样的企业龙头,对全系统的发展起到了很好的带动作用。“财大才能气粗”,发展才是硬道理,直属企业做好了,也就能更加有针对性地指导全系统的工作。市直企业通过做大做强,可以带动和辐射全行业的企业,可以整合行业有效资源,发挥行业龙头的作用。

做大做强,是重塑供销社形象的需要。供销社系统经过了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曾经有过繁荣和辉煌,也有过迷茫和阵痛。总体来说,我们现在还处于比较困难的爬坡阶段,我们很多直属企业和计划经济时期相比已经辉煌不再,大量职工下岗,发展举步维艰,供销社系统的社会地位和形象也受到一定的影响。何事物都是有兴有衰,这是规律。必须面对现实,既不能怨天尤人,也不能小富即安。要想重振雄风,最重要的就是加快发展。发展了才能有地位、才能有形象、才能被尊重。因此,每一位同志都要有发展的紧迫感,围绕发展想办法,围绕发展做文章。通过做大做强直属企业,可以吸纳更多的劳动力就业和再就业,可以向国家和地方政府交纳更多的税金,可以在社会上扩大影响和提高知名度,可以得到党委、政府的重视,进而获得一个有利于发展的宽松环境。

目前市直企业面临着许多困难,我们应当看到和正视,并给予足够的估计,但是还应当看到这些困难是发展中的困难,是前进中的困难,恰恰因为有这些困难和矛盾,才需要我们通过做大做强来克服、解决。我们在看到不利因素的同时还应当看到有利的条件。一是随着国家新农村建设一系列优惠政策的出台和各种项目、投资的增多,为市直企业做大做强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机遇。新网工程项目,万村千乡项目,物流市场建设项目,;二是市委和市政府对供销社及企业比较重视,有关部门也非常支持,这为做大做强提供一个有利的环境。20xx年出台了市委、市政府19号文件,有许多优惠政策;昨天市政府常务会研究了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很快就将正式出台;对供销社系统职工的进再就业中心、失业保险中心等。三是市直企业有一支经多年培养和锻炼的经营管理队伍,有市社党组高度的责任感、务实的工作作风、强烈的进取意识以及克服困难的决心,这是做大做强的决定性因素;四是市直企业还具有一定规模且有开发潜力的有效资产,这是做大做强的物质基础。可以说做大做强市直企业,实现二次创业的目标,已经具备了天时、地力、人和的条件。因此,做大做强市直企业是完全可能的。

改革是循序渐进的,不可能一步到位,也不可能一劳永逸。虽然市直企业经过多次改革,但是体制性弊端没有从根本上革除,内部活力没有迸发出来,仍然障碍着市直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因此,要对市直企业进一步深化改革,消除体制性弊端,逐步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和新形势要求的体制和机制,为做大做强提供动力支持。

1、要明确改革方向。市直企业的改革要以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可以尝试对外开放产权,逐步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建立科学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同时依据《公司法》建立健全制度,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并认真贯彻落实。目前市直多数企业,虽然在名称上冠有股份有限或有限责任公司字样,但有其名无其实,距离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相差甚远。现代企业制度是具有生命力的制度,要做大做强市直企业,建立这种制度是其必然选择。因此要坚定不移地坚持这个改革方向。

不能凡事斤斤计较,更不能抓住一点不放。其三要保持一种好的心态。每个班子成员分管的工作都是整体工作的一部分,没有什么贵贱高低轻重之分,大家在工作中应该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相互协作,以平和的心态面对工作、面对同事。常言道,相互补台,好戏连台;相互拆台,共同垮台。只有在一个和谐的环境中,供销社的事业才能不断发展,供销社的干部才能成长进步。

3、要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首先班子成员办事要公道正派。“公生明,严生威。”领导的表率是无声的力量其次,在用人上要用其长避其短。“尺有所长,寸有所短。”要善于使用各种类型的人才。第三,建立奖罚分明的奖励约束机制。用新的机制激励人,用严明的纪律约束人,激发系统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第四,要注重培养选拔人才,提高人员素质。人才是第一资源,它决定着一个企业的兴衰。多年来市直企业培养了一批经营管理人才,由于近些年来企业经营不景气,流失了一批,企业目前缺乏人才,特别是缺乏现代企业管理人才。要把市直企业做大做强,提高人员素质尤其是高层经营管理人员十分必要和迫切,也是企业发展的长久之计和战略选择。提高人员素质,可以通过引进人才的办法,但更重要的还是自主培养,尤其是要注重培养高层经营管理人员。在培养方式上以教育培训为主。在当前科技进步日新月异、新知识层出不穷的时代,有计划地开展继续教育工作是十分必要的,应当摆到重要的日程上来。通过培训,使经营管理人员逐步掌握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知识、市场经济知识等,从而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企业不断地发展壮大。在选拔、使用人才方面要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而且要把德放在第一位,作为第一标准,作为一个否决条件。

4、改进作风,做到求真务实。一要研究问题。直属单位班子成员不能整天埋头于具体工作,而要站在更高的一个层次上,从实际出发,不断地用新思想、新观念研究问题,着力解决问题。要把问题分析透、找得准,眼界放的宽、目光看的远,只有这样,工作才能向前推进。二要多干实事。要根据各自单位的实际,每年理出几件大事,集中精力认认真真地抓一抓。一年抓几件,一件一件地抓,如此循环推进,用不了几年,单位的面貌就会有一个大的发展、大的进步。三要不图虚名。要做到“三个反对”:反对形式主义,反对短期行为,反对虚报浮夸。只谈成绩不谈问题、只报喜不报忧的现象必须改变。

5、强化管理,维护大局稳定。一要高度重视。社会稳定的任务很重。各单位不仅要着眼于发展问题,还要高度重视稳定问题,确保既不给国家添乱子,又能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二要措施得力。直属单位都要认真研究分析本单位在稳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出严密的稳控措施,对关键部位、关键环节、关键人员,该排查的排查、该整改的整改,要做到防患未然,决不能出任何问题。三要严格责任。一把手要负总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谁出问题追究谁的责任,没有任何迁就的余地。

发展是硬道理。发展是解决目前各种矛盾和问题的最好办法。发展要有一定的速度,每隔3-5年上一个新台阶,为做大做强提质提速。市直企业要加快发展,首先要坚持科学的发展观,用科学的精神、科学的思想来谋划发展、指导实践;其次要站在全市经济发展和全系统企业发展这个层面上来规划市直企业的发展目标、发展项目等;第三发展的重点是项目建设。目前市直企业经营萎缩,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没有新的经营项目。因此,项目建设就成为今后一个时期做大做强市直企业的首要任务和工作的重中之重。

1、抓住机遇上项目,为做大做强搭建载体。新农村建设、新网工程建设、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包括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等,为我们市直企业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机遇,应该牢牢地抓住,不能错过这个时机。重点加强与市直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争取我们已规划的项目能够得到立项,得到资金投资和优惠政策的支持,为市直企业的发展创造物质条件。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抓好xx农资公司、xx棉麻公司项目和白云建材大市场开发建设等项目的推进工作。

2、招商引资上项目,为做大做强拓展资源。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实质上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二者要紧密地结合起来。任何企业的项目建设都需要招商引资或向银行贷款来解决资金的来源问题,单靠自有资金是做不到的,我们的市直企业更是如此。要加快做大做强市直企业的步伐,就得把招商引资工作列入市社的重要议事日程上来,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抓出成效。首先要建立项目库。其次,对近期使用的项目进行包装。第三,利用各种方式向外界推介。在推介项目的同时,还要介绍项目所在地政府关于招商引资方面的各种优惠政策,以此吸引、寻求合作伙伴。在招商方式上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并举的办法,一方面利用市政府组团招商的机会,组织人员参加招商引资活动;另一方面市社也可以有计划、有目标的走出去到南方和经济发达地区进行招商引资活动;还可以通过网上进行招商。通过招商引资,引进来的不仅仅是项目资金,还可以引进人才和先进的经营理念、管理经验及先进的技术等,因此,通过招商引资对做大做强市直企业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3、以加快社有资产开发步伐为载体抓好项目建设。社有资产是几代供销人积累的宝贵财富,是我们赖以生存发展的经济基础,也是我们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的载体。在社有资产开发中要注意以下几点:一要科学规划。要从长计议,整体规划,分期分批建设。一定要论证好、规划好,认真听取专家的意见,要研究其是否符合经济规律、企业发展方向,并按程序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可行性论证、若干方案优劣的筛选等,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另外,还要提高决策效率,避免错失良机、增加资产开发成本和其他一些消极影响。二要高起点开发。开发起点一定要高,要有前瞻性,不一定都要建成标志性建筑,但最起码要十年、二十年不落后。有条件的要自己开发,条件不具备的可以联合开发。总之一句话,速度要快、标准要高、质量要好。三要阳光开发。所有开发都要在纪检、审计部门的监督下进行,任何一个环节,任何一项工程都要公开透明,该集体研究的集体研究,该征求意见的征求意见,该招标的招标,决不能一个人或几个人说了算,不能房子建起来了,干部倒下去了。

1、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用好班子、好思路、好作风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工作热情。

2、要切实推进企业改革。改革出活力、出合力、出战斗力,只有不断的创新,才能把企业做大做强。

3、要抓好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强化资产意识。资产是根,失去了资产,就失去了一切。

4、要切实加强传统业务的经营,不能轻易丢掉。传统业务是供销社几十年的积淀,丢掉易,想再抓起来就难了。

5、要利用自身优势,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多业并举,促进振兴。

6、要引进人才,实施人才战略。靠人才的优势占领市场竞争的制高点。

侨资企业调研报告 企业调研报告篇三

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在中国,小微企业是给力经济发展的“轻骑兵”, 其工业总产值、销售收入、实现利税大约分别占中国经济总量的60%、57%和40%,提供了75%的城镇就业机会。在相继袭来的国际金融危机、欧债危机等经济寒流中,小微企业的生存环境令大多数企业主感到悲观。小型微型企业经营压力大、成本上升、融资困难和税费偏重等问题十分突出,生产要素市场需求不足,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给中小企业带来新挑战。长期处于国际产业链低端、技术装备水平低的中小企业,再依靠廉价劳动力、廉价资源、廉价环境成本取得竞争优势的时代已经过去。从某种程度上看,小微企业的困局就是中国经济转型的困局,小微企业的生存环境能否改善与中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紧密相关。

措施一:根据相关政策制定相应措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农村用地抵押贷款以及等创新金融业务予以利率上适当倾斜。

措施二: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我行专门设立中小微企业服务专营机构,实行专项规划、专属产品、专门制度、专享系统和专业化分工,进一步改善对小微企业的贷款方式,确保实现小微企业贷款增速和增量“两个不低于”的目标,向总行多争取小微企业专项贷款额度。

措施三:推进专业镇金融服务中心试点建设。下半年我行将利用我行专业小企业平台的优势,搭建专业性与小微企业对接平台,拓宽小微企业基础性、综合性金融服务范围,助推小微企业转型升级,我行讲针对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上进行探索创新。

(一)贷款门槛未实质性降低,政策受惠面有待提高。80%的受调查小微企业表示,银行机构贷款门槛高而无法获取贷款,小微企业获得贷款难度比大型、中型企业高。银行机构虽表示将降低小微企业贷款审批条件,但由于风险等多重考虑,实际上并未放宽。

3b或3b以下,难以达到银行机构发放贷款的要求。部分小微企业以家族式经营管理模式为主,企业内部产权界定不明晰,财务信息不透明,银行对企业的信用、产权的归属以及生产经营状况掌握难度大。

(三)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仍偏高。据调查,银行对小微企业的贷款利率基本上浮30%以上,而同期大、中型企业一般上浮不超过30%,部分执行基准利率。另外,小微企业还需向担保公司和部分中介公司支付担保费、资产评估费等费用,一些担保公司还要求企业留存贷款额的一定比例作为保证金,减少了企业的可用资金,变相提高了企业的融资成本。

(四)贷款责任追究引发银行“惜贷”、“惧贷”现象。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较大,导致银行机构产生“惜贷”、“惧贷”的心理,造成小微企业贷款投放不足。此外,从管理成本角度考虑,大额贷款与小额贷款所需要的信贷资料、办贷手续基本相同,如果发放的贷款额小面广,信贷人员投入的时间和精力就越多,因此在同等条件下,信贷人员更愿意管理金额大、户数少的贷款,而对拓展小微企业客户积极性不高。

(五)信贷均衡投放节奏与小微企业季节性资金需求错配。目前,银行机构按月控制信贷规模的情况下,金融机构放款速度跟不上小微企业需求变化,影响企业及时用款。有部分小微型企业表示金融机构信贷均衡投放与其资金需求不同步,导致其不能获取贷款。

(六)财政税收政策执行效果不明显。针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有限,地方政府也没有将小微企业作为专门主体制定差异性税收政策。

(一)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通过进一步扩大小微企业客户的走访面,走访掌握小微企业经营发展的第一手资料,对其中符合信贷条件的小微企业及时给予支持,确保实现“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平均水平,增量高于上年同期水平”的既定目标,有效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

(二)进一步增强小微企业服务意识,改革贷款审批流程和信息获取渠道,积极筹备小企业贷款中心及其专营机构,合理配臵贷款权限,充分调动信贷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责、权、利相统一。

(三)大力开拓小微企业信贷市场。根据小微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产品市场前景、财务状况等指标,结合银行信贷政策和信贷产品特点,分类排队,建立扶持小微企业客户信息名单库,有针对性地开拓小微企业信贷市场。

(四)创新信贷产品。针对小微企业信贷需求“短、平、快、急”的特点,积极探索开发适应小微企业发展的信贷产品,不断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五)引导小微企业创造信贷支持条件。一方面引导小微企业加强财务管理,定期向银行提供全面准确的会计信息,增加信息透明度,建立互相信赖的银企关系,争取银行信贷支持。另一方面,引导小微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实行多向融资。小微企业在银行信贷支持无法满足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多了解融资信息,积极争取外部融资支持,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实现企业自身的良好发展。

侨资企业调研报告 企业调研报告篇四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消防保卫工作日趋繁重,公安消防警力不足、消防站(点)数量不够,布局不合理的问题,已严重影响消防部队的执勤灭火工作,部分地区的矛盾还非常突出。目前,__市共有9支企事业专职消防队伍,队员188名,各种执勤战斗车辆21辆,承担着驻地及所属企业的消防安全保卫任务,是新形势下灭火救援的一支重要力量,是公安现役消防部队的得力助手。笔者对新形势下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状况进行了调研,现就困绕企业 专职消防队伍发展的问题及对策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从现阶段总体情况看,由于现行的企业专职消防队伍管理体制和发展模式,越来越明显地滞后于社会的发展,队伍的生命力和战斗力面临着严峻的挑战,队伍的巩固和发展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一)缺乏有效的政策保障机制,专职消防队伍发展举步维艰,生存困难。 在计划经济时期,发展企业专职消防队主要依靠行政手段。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单纯依靠行政手段来建立和发展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已越来越不适应,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对哪些区域和单位应建专职消防队作出了规定,但这些规定是粗线条的,可操作性不强,在执行中有很大的弹性,很难把握“建与不建”的度,经济发达地区专职消防力量的发展可能会好些,但经济相对落后地区就相当困难。尤其是没有相关的法律责任,建立和发展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就成为一纸空文。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往往取决于当地政府领导的重视程度和企业效益的好坏,没有长效的保障机制,企业专职消防队伍的生存与发展存在着诸多不确定因素。有的不愿将有限的资金投入到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的专职消防队建设上,该建队的不建队;有的企业甚至出现前任领导建队,后任领导撤队的现象;有的企业出现企业经济效益好,专职消防队就兴旺,企业经济效益下滑,专职消防队就面临着“生存”危机等等。目前,__的__纺织厂、__锰矿、韶峰水泥厂等企业专职消防队就已是名存实亡。

(二)企业专职消防队人员少、素质低、装备差,灭火实战能力难以提高。 一是随着经济体制改革,企业落实管理自主权,加大了劳动力优化组合力度,减员增效是必然趋势。裁减人员时首先裁减不直接创造经济效益的专职消防队队员,年青的专职消防队员可塑性强,安置容易,就整合到新的岗位,而大龄消防队员因没有技术,安置困难,只能留在专职消防队伍中,专职消防队的老龄化现象严重。二是企业自建的专职消防队,由于企业将专职消防队视为额外负担,队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普遍偏低,导致企业专职消防队中年青力壮的队员工作积极性不高,应付了事,消极对待消防业务学习和训练,有的甚至选择了跳槽。三是除一些火灾危险大、生产规模大的企业外,多数企业对专职消防队建设重视不够,器材装备陈旧落后,而且得不到有效地更新,有的专职消防队仅有消防泵等简单的消防装备。诸多原因造成了专职消防队灭火实战能力偏低,只能对付小火、小灾,应对较大的火灾往往是“束手无策”。

(三)企业专职消防队伍缺乏规范系统的管理,难以形成整体合力 。

一是领导管理不到位。专职消防队的管理,有的企业属保卫部门领导,有的属安技部门领导。其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能不是抓消防安全,对消防业务不懂、不熟。加之一些主管部门和单位对消防工作不重视,组织领导不力,造成专职消防队自身建设诸多问题的存在。有的专职消防队管理权不落实,消防主管部门在指挥调度、消防业务培训上得不到很好的落实;有的专职消防队除了担负火灾扑救任务外,平时无所事事;有的专职消防队管理松散,业务不精,作风稀拉;有的专职消防队器材装备落后,得不到更新,没人过问。 二是制度建设不到位。企业专职消防队队员的招聘标准、上岗培训、工作职责以及队伍的教育管理、执勤备战、灭火救援都没有形成一套比较完善的管理规范、奖罚措施。消防部门又没有一定的管理制度、考勤办法来制约,从而造成专职消防队内部人员关系复杂,业务素质偏低,队伍管理薄弱。三是执勤训练不到位。一方面由于消防部门因人少事多、专职消防队的管理权归属以及队员管理等问题,致使消防部门对专职消防队培训工作形同虚设。另一方面由于企业专职消防队人员少,体制不健全,管理干部和队员未经消防业务培训,无法开展相应的体能、技能、灭火战术、火场指挥等训练,或是一些专职队对总队、支队的训练不重视,训练不安排、不计划。

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存在的诸多问题,应引起当地党委、政府和公安消防部门的高度警觉,如不迅速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就难以发挥作用,失去其存在的价值。当务之急,是对症下药,标本兼治,找出解决问题和矛盾的办法,打破制约瓶颈,扭转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发展后劲不足的局面。

(一)更新观念,制定完善法律法规,建立有效的政策保障机制 。

专职消防队的建设、管理、训练等,使多种形式的专职消防队伍管理趋向规范化、正规化。

(二)形成体制,明确养队保障模式,确保专职消防队伍稳定发展 。

体制是涉及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根本性问题,一个有效的“养队”保障体制也是专职消防队伍能否稳定发展的根本保证。一是各地应建立一个统一的领导机构,负责专职消防队伍“养队”保障。二是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结合当地实际,成立不同形式的专职消防队伍。企业符合独立建队标准的要独立建队;企业相对集中的地区,可实行联合建队;经济发达工业区、开发区以及部分乡镇,可由政府协调企业单位联合建队。三是“养队”经费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各地应有统一的机构对“养队”经费进行统一筹集,统一管理。各地可按照当地消防队伍经费投入,制定“养队”经费标准。独立建队的,企业独立出资;联合建队的,可按比例出资。有关机构要对每个专职消防队伍设立独立的经费帐户,单独核算。经费收取,可采取政府统收、银行代收等形式,同时要对各企业单位形成一定制约机制,确保“养队”经费真正落到实处。

(三)立足成效,突出队员源头管理,确保专职消防队伍健康发展。

增强专职消防人员的素质,全面提高专职消防队伍的战斗能力,重点要把好“三关”。一是把好“入口关”。专职消防员是一个特殊岗位,队员不仅要求具有强健的体魄,更要有过硬的业务素质。各地可采取招聘合同制队员的形式,政府统一协调,公安消防、民政、劳动部门分别负责征招、人员工资、保险、抚恤和保障等工作。同时,积极动员企业在内部逐步消化现有专职消防队员,由当地有关职能部门统一征招,以保持队伍的活力。二是把好“筛选关”。坚决实行持证上岗、优胜劣汰等制度,要加大对招聘的队员岗前的培训教育,对教育培训不合格或不适应工作的坚决辞退,对素质好、业务强的可以续聘。三是把好“留心关”。创造拴心留人的好环境,是专职消防队伍发展的关键,要从维护专职消防队伍稳定性的大局出发,切实为专职消防队员在福利待遇、保险等方面制订出一系列优惠政策,并给予解决落实,使队员安心工作,乐于献身消防事业。

(四)发挥职能,改进消防管理模式,全面提高专职消防队伍的战斗力。

消防部门作为政府消防工作的职能部门,是企业专职消防队伍的主管部门,对推动企业专职消防队伍的发展责无旁贷,义不容辞。当前,要把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作为工作的重点,要尽快让专职消防队员进入角色,真正担负起灭火责任。一是消防部门要明确专门的职能部门和专人具体负责,在公安消防部门内部可以由战训和防火部门共同负责。司令部战训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在每年下发意见、业务训练计划中要对专职消防队提出明确要求,定期组检查和业务考核;组织业务比武、灭火演练等重大活动,要统一安排专职消防队参加。防火部门可以将专职消防队建设纳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抽样式检查考评内容,督促、检查、考评等形式,促使企业自觉地抓好专职消防队的教育管理、执勤训练以及器材装备、生活待遇的改善,推动专职消防队建设走上健康的发展轨道。 二是消防部门要有重点、有针对性地抓好专职消防队伍的经常性管理工作和业务培训工作,全面提高专职消防队整体素质。司令部门和防火部门应定期分批对各专职队指挥员、队员进行消防知识、业务技能方面的培训。辖区消防大队也要采取手把手教、一对一帮等方法,传授消防理论、业务知识和车配器材、装备、消防泵等维护保养的常识,以确保随时拉得出,打得响,真正使专职消防队成消防工作的一支“轻骑兵”。

侨资企业调研报告 企业调研报告篇五

历时两年,我们通过走访、座谈、实践指导调查了全县20家较有影响的民营企业,在这些企业中,既有独资企业,也有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以新建企业居多。

民营企业具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决策、人事劳资、内部机构设置等高度自主的权利。民营企业代表有权决定本企业档案管理从形式到内容的模式,所以其档案管理既有相同的地方,如档案分散管理的形式,又在具体管理细节上不尽相同。

1、从档案管理模式上看:有集中统一管理和分散管理两种形式。集中统一管理的只有一家,占调查总数的5%;其余均是分散管理,占95%,公司办公室和生产、营销等业务经营部门的档案材料各自保管。

2、从档案种类上看:以科技(专业)档案、专门档案为主,构成了民营企业档案主体,部分民营企业也存有少量的特殊载体档案和电子文件。

3、从档案管理体系上看:档案工作均有一名公司级经理分管,在公司办公室设有一名具体负责档案工作的人员,各部门也设有一人兼职档案工作。

4、从档案人员队伍上看:队伍整体素质高,档案意识强,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调查总数的.90%,其中不乏少量档案相关专业的人员。但对于科学管理利用档案模糊不清。

5、从档案工作制度上看:建有档案工作相关制度的占调查总数的70%,在这70%的企业中大都只是一项档案管理员(档案人员)责任制,而且有制度考核的只有3家。

6、从档案利用上看:利用形式单一,利用范围较窄,只在产品、设备图纸复制及财务管理等方面有所涉及,而且尚未产生明显的利用效益。

7、从企业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来看:对档案业务培训和档案法律、规章制度的宣传贯彻有很强烈的需求。

从以上调查现状来看,我们不难发现民营企业档案工作优势明显,而不足之处也同样突出。

1、企业领导档案意识强,档案管理人员综合素质高,明显缺乏系统的档案管理培训。

企业领导的档案意识和档案人员文化素质是决定企业档案工作好坏的首要环节,民营企业也不例外。

首先,民营企业的档案工作管理体系健全,领导得力:均有一名企业主要领导分管,作,可见档案工作在民营企业领导心中的地位不低。

其次档案人员素质较高,一方面是学历高,另一方面是计算机水平普遍高,大都持有不同等级的证书,而且在座谈中我们发现这些档案人员谈起档案工作,强烈的档案意识显而易见,毫无嫌档案工作地位偏低、默默无闻之意。

从中可见:档案作为一种信息资源,企业档案作为企业无形资产的观念已为民营企业代表所识,他们深知企业档案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基础性工作,抓住这个根本便能有序地推进全面发展。因此有决心抓好档案工作,并为此配备了文化素质较高的档案管理人员。这一点正是民营企业档案工作优势所在,显示了民营企业管理基础坚实的一面。

同时我们也看到了民营企业档案人员大多数未经过档案部门岗位资格培训,缺乏必要的系统的档案管理知识和实操技能,这一弊端为民营企业科学规范地管理档案工作形成了阻滞,主要原因是:首先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自身宣传不够,档案人员不知道到哪一个部门去学习管理档案的知识,这点可从企业对档案行政部门的需求中略见一斑。其次是企业尚未把档案工作提升到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高度,对档案人员只是提出了初级保管要求,以致于目前民营企业档案管理工作也颇有“民营管理”特色--各种管理模式并存。虽然尚能应付当前阶段的档案保管使用,但是体现出只顾眼前工作省事,为企业长久的科学管理利用档案埋下隐患。

2、档案基础业务建设薄弱,收、管、用三个环节均存有较大弊端。

档案工作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收、管、用是其中三个主要业务环节,此三个环节是基础业务建设中的重中之重,由于缺乏必要的业务指导,在座谈、指导中我们发现大多数民营企业对档案基础业务存有许多模糊认识,管理不尽合理的地方。

首先是"收"的环节。收集的文件材料要做到齐全完整,才可能有丰富的档案内容,发挥较好的档案利用作用。事实上,民营企业在文件材料收集这一重要环节上处于"有什么,交什么;交什么,收什么"的状态。而且大多数企业文件材料交接手续不健全,一交一收即可,没有履行必要的移交登记及交接签字的手续,这势必会造成民营企业档案材料内容上的残缺,为今后的档案利用留下无穷隐患。究其原因:目前,民营企业档案管理模式大多是分散管理的,文件处理部门与档案保管部门是脱节的,民营企业的工作流程不像机关处理完毕的文件全部归到档案室保存,而是文件处理部门也是档案保存者,不对企业的档案保管部门负责。

其次是"管"。"管"这一环节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各种档案科学分类的管理;二是指档案工作的管理模式。

根据调查,大多数民营企业在 "管"的第一方面即在各种档案材料分类上存有这样的状况:对保管的所有文件材料粗分类,大致分为内部文件和外来文件两类。内部文件按企业设置部门再进行分类;外来文件按行政级别结合地域来划分,如太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把所有来文分为北京市委、市政府或市属各部门,密云县委、县政府类。此等分类,全不考虑内、外部文件间的有机联系,只按时间顺序流水管理。我们都知道,档案科学合理的分类,是发挥好档案作用的重要前提,如果象目前的分类保管方法, 只是文件材料标题的逻列,在文件材料较少的情况下,尚可应付,长此下去,对科学管理利用档案就会产生不良影响"管"的第二个方面即档案工作管理模式,在重点调查的二十个民营企业当中,只有一家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其余十九家均由各部门各自分散管理文件,尤以生产、销售等业务部门最为明显,档案分室保存,分散管理。分散管理虽然弊端不少:不但违反了档案工作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而且也不能充分发挥档案室信息服务中心的作用,但是现实中这种管理模式民营企业认可,档案人员认可,在座谈中,二十余家档案人员有80%的人员认为专业部门形成的档案就应该在专业部门保管,如果放到档案室集中统一保管,由于档案人员不懂业务,反而会更影响档案利用。

第三是"用"。档案工作最终的根本目的便是利用。当民营企业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突飞猛进,大展宏图之时,据我们调查,档案工作没有能够很好地融进企业发展的洪流,主要是内部工作参考,范围也只是财务、技术资料,无论从档案利用方向,还是从利用产生的效益来看,都未能体现出档案特殊服务作用的无可替代性。究其原因有三:一是收集、管理两个环节中的症结所致;二是档案人员尚未形成主动提供利用、企业也未形成开发利用档案的意识;三是档案正处在原始积累阶段,显性作用还没有发挥出来。所以和其它行业档案利用一样存有一样的通病:坐等上门,停留?"守摊"的水平上。长此下去, 势必会影响民营企业档案工作良性循环,影响档案工作在企业中相应的地位。

3、缺乏必要的档案规章制度。

在调查的民营企业当中,普遍存在着档案规章制度不健全状况,大多数只建有档案员责任制一项,而且还不能坚持严格考核,少数企业甚至都没有档案工作制度。"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档案工作是民营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必要的档案规章制度,档案工作的起步就不扎实,就不规范,就不能有序发展。我们分析:一些企业在建立之初,尚不能顾及档案工作的建章立制,还有部分企业不知从何下手。怎样在企业建立之初,档案工作就随之科学规范建立并与之同步发展,这一当前急要问题正深深困扰着民营企业档案工作。

侨资企业调研报告 企业调研报告篇六

一、手套生产企业现状

二、下步工作的打算

2、具体工作措施:

(4)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向发达地区、县内的先进企业学习,努力探索先进的管理经验,建立现代化的管理模式。培训提高现有人才,引进科技人才,向管理要质量,向先进机制要产量,向科技、人才要效益。最大限度地调动每一位员工的积极性,挖掘他们的潜力,激发他们干事创业的激情。

侨资企业调研报告 企业调研报告篇七

公用企业是指涉及公用事业的经营者,包括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邮政、电讯、交通运输等行业的经营者。由于这些公用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较高的独断地位,竞争优势明显,本身就为其限制竞争行为创造了条件,加之存在:一是主体性质含混不清。一方面,它既是向消费者供应电力、煤气、自来水、提供交通、运输、电信等服务的企业组织,与交易相对人处于平等的民事主体地位;另一方面,它又处于行业管理者地位,属于行政主体,拥有相应的行政职权,对本行业所辖业务活动实行管制,进而利用行政权力谋取经济利益。二是垄断的管理体制为公用企业利用行政权力谋取不正当经济利益大开方便之门。由于公用企业具有民事主体和行政主体双重法律地位,它们更多地看重自己的行政主体资格和手中的行政权力,摆出“老大”的架式,常常采用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手段来谋取不正当经济利益。因此,强化对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监管,对于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是运营目标的公益性。公用企业是面向全社会各界、服务于千家万户的企业,其经营状况的好坏、服务质量的优劣及价格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公众的生活和国民经济。因此,公用企业也被称为公益企业。

二是服务渠道的管网性。公用企业向社会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一般是通过一定的管网系统来进行的,一般按行政区域来设置,且有区域网不断向国内网靠拢的趋势。

三是运行的高投入与规模性。公用企业主要分布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行业中,因而其建设、运营通常投资大、周期长、收效慢。

(一)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

(1)不合理的垄断高价。由于对管道或者网络的依赖,公用企业具有自然的垄断性,不可能引入竞争机制,这为公用企业谋取高额垄断利润打下了基础,目前,我国垄断性行业的价格涨幅大大高于通货膨胀率。

(2)交叉补贴现象严重。占据市场支配地位的公用企业出于打败竞争对手和限制竞争的目的,大幅度降低竞争产品,同时,提高垄断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在竞争行业中受到损失的,通过垄断业务得到弥补,“堤外损失堤内补”,以达到限制竞争的目的。

(3)格式合同和霸王条款突出。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消费者和公用企业订立的合同就该平等,公平,但由于公用企业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为社会所必须,且公用企业在很多情况下又是唯一的提供者,因而,公用企业在和消费者订立合同时就出现了单向的格式合同,并且出现了许多对企业有益,对消费者权益造成损害的霸王条款,致使消费者无条件接受。

(4)强制交易和捆绑销售行为泛滥。强制交易和捆绑销售是公用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强迫消费者接受不需要的产品或服务,或者以排挤其他竞争者为目的,以独占某种新产品和服务,搭售或者捆绑另一种产品或服务。其目的是将市场支配地位扩大到被搭售产品的市场,或者将竞争对手排挤出市场,或者妨碍潜在的市场竞争者。如电力部门农电改造时向消费者搭售电表,通讯部门的话费和手机一起捆绑销售,消费期限届满,手机被锁定为终身用户,消费者只要还用此手机,只能用此服务商的网络,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公用企业为了达到限定交易的目的,往往采取强行要求,设置服务障碍,方式表现不直接,但违背了消费者的意愿。

(5)人为阻碍开放管道或网络行为凸现。公用企业垄断性环节和非垄断性环节分开后,新的经营者要想在非垄断性环节进行经营,必须依靠原垄断企业所控制的管道或网络,垄断企业要想继续在经营中占据优势地位,往往人为阻断其网络或管道,以达到垄断经营的目的。如:中国电信和中国网通的互联互通问题,成了两家公用企业竞争的最大困扰。据《中国工商报》报道,四川省某市的网通和电信两家公用企业阻碍互联互通成了两家通信企业的杀手锏,人为制造互联互通的通信障碍极大地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形成的原因

一是全局性的国家垄断到局部性的行政垄断是形成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主要原因。全局性的国家垄断产生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国家行政权利和经济力量紧密结合,政企不分,国家对企业特别是公用企业管得过死,加之单一的所有制结构,公用企业的垄断居于统治地位,也由国家统一经营,这种全局性的国家垄断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紧密联系,公用企业借助行政手段,运用拥有的物力,财力为后盾,从而导致其行业垄断。

二是中国是一个具有对“特种”行业进行“官营”经济的国家,具有政府垄断色彩,这又是导致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又一原因。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既无经营自主权,也无竞争压力。公用企业是国有企业中的一大重头戏,因而也是深受计划经济体制影响的一大领域。

三是监督体系不完整,缺乏统一的监督机构,各部门各自为阵,形成一定的部门利益,这又是造成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又一主要原因。

四是法律法规滞后缺乏专门性立法是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又一原因。目前公用企业受《反不正当竞争法》、《公司法》以及主管部门规章的调整,各法律、法规、规章之间缺乏统一性,存在一定的冲突,给公用企业的发展带来很大的障碍。

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严重影响了市场经济的发展:一是妨碍了市场机制的形成,拢乱了市场竞争秩序。竞争是市场经济最重要的运行机制,竞争为经营者带来了动力和压力,促使经营者通过不断创新和提高管理水平,向市场提供具备竞争的价廉物美产品,使社会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市场经济充满活力,从而为消费者和全社会带来最大的福利。而限制竞争行为妨碍或者排斥竞争对手,使竞争机制难以发挥,导致市场信号失真,资源配置不合理,行政垄断和行业阻碍制约了市场机制的发挥。二是妨碍了统一竞争的市场体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使市场壁垒重重,强制交易、歧视待遇等限制或排斥其他市场主体的权利。无法发挥市场化优势,严重阻碍了高度专业和严密分工的市场体系。三是损害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限制竞争行为使竞争机制无法发挥,导致垄断价格产生,服务质量差、甚至附加种种不合理的交易条件,消费者不仅不能从竞争中获得质优价廉的商品或者服务,甚至连对商品的选择权也会在垄断者的强制交易中被限制。四是无法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限制或者垄断经营者由于没有实际上和潜在的竞争者,因而没有竞争的压力,往往不注重强化管理,提高效益,改善服务质量,无法面对激烈的国际竞争。

我国对限制公用企业垄断的法律法规已经启动,然而,实施成效却不尽人意。一是反垄断法律法规滞后,制度建设不完善。反垄断必须有良好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作为法律依据。目前,我国尚未出台《反垄断法》,其他专门性立法也很不成气候,可谓无法可依,难以制度化。在对公用企业垄断性环节实施反垄断控制,建立管制制度,如网络间的互联互通。按照现代管制制度的独立性原则,我国的公用企业改革一直没有对管制制度的建设给予足够的重视,管制的功能往往与政府的宏观调控、国企产权管理的功能混杂一体。管制体系的不健全,造成公用企业竞争秩序混乱。二是缺乏反垄断的预警系统。在反垄断的法律法规中,应有发达的信息系统提供充分的信息,帮助立法者和执法者理智决策。决策层及其决策支持系统在制定和执行公用企业竞争政策时,应充分听取消费者、企业、其他相关行业以及专家学者的意见,过于封闭,容易出现决策错误,使少数人得利而大多数人受到损害。

目前,工商部门对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监管存在以下难点:

一是违法主体行为的界定立法难度较大。由于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隐蔽性越来越强,导致其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过程容易出现意见分歧,给工商部门监管公用企业的限制竞争行为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二是单项立法支解《反不正当竞争法》问题严重。不同的公用企业有不同的行业主管部门,因此出现了不同行业的单项立法繁多,根据行业管理情况,相继出现了许多行业管理法规,如《电力法》、《铁路法》、《民航法》等,使执法主体过于分散,造成了执法尺度不统一,不同领域的同一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直接影响了法律的严肃性和统一性。

三是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现行的法律法规难以规制。现行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只列举了11类不正当竞争行为,致使一些公用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的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无法纳入现行法律的调整范围,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监管过程中法律适用不到位,导致监管出现盲区。

(一)健全法律法规,限制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

首先应从立法的角度,正确处理好垄断经营与自由竞争的关系。对公用企业的垄断经营,不是完全消除,而是重新界定,把自然垄断性业务从其他业务中分离出去,从特定行业发展规模经济和平衡地区经济发展差异的需要,出台新的《反垄断法》等法规来规范调整公用企业行为,防止其滥用优势地位;对庞大的公用企业进行纵向或横向的分割,促使多家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其次应正确区分强自然垄断环节、弱自然垄断环节和竞争性环节的关系,对公用企业进行垂直分割,淡化公用企业在限制竞争中的优势地位,促使公用企业在市场经济中平等、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再次应正确处理好行业立法与专门立法的关系。一方面,针对公用企业各领域的特征,通过制定《电信法》、《公路法》,修改完善《电力法》、《铁路法》、《民航法》等行业法规,明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监管的职能作用,同时,对市场准入条件、定价、服务质量等作出明确的法律规定,以保护公平竞争秩序。同时,以立法的形式明确公用企业与相应公共部门之间的关系,实现政企分开,规范工商部门对公用企业市场行为的监管,使其有法可法。另一方面,制定《公用企业法》等专门性法律,确立公用企业范围、运作机制、监督程序、定价程序等事项。最后应处理好反垄断执法与行业监管的关系,协调好反垄断执法机构与行业监管机构之间的权力配置和行使关系,降低公用企业限制竞争的特权,构筑多样化的权力配置格局,发挥资源配置的作用,健全行政监管和反垄断执法的体系,建立现代监管理的理念,以维护市场竞争秩序。

(二)构建监管制度与反垄断执法平衡协调的互动体系

要解决公用企业行政垄断的问题主要是实行分业经营。真正打破公用企业垄断格局,引入竞争机制,减低进入公用企业市场的壁垒,让更多的经营者能参与公用企业市场的竞争,以满足广大用户和消费者的需求。通过不断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优化企业结构,提高经济效率,增强企业信誉,建立公用企业市场竞争机制,铲除公用企业经济性垄断,采取开放性政策,由多个市场主体经营,使产、销环节分开,由不同企业经营。其次,构建现代行业监管制度与反垄断执法平衡协调的机制,改变政策部门和产业监管机构代行反垄断执法权的现状,尽快建立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行使职权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建立一支适应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监督管理的执法队伍,把市场准入、竞争政策以及普遍服务政策纳入监管范围,加强对公平竞争秩序的维护,防止市场垄断、价格共谋、欺诈等行为,形成现代行业管理制度和反垄断执法的互动体系。

(三)完善监管措施,实现监管法制化和科学化。

一是加强宣传,增强公用企业公平竞争的法律意识,采取措施提高工商部门执法的透明度,更好地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二是提高监管手段的科学性,节约监管成本。完善和加强对监管机构和监管人员的监督和规制,使执法者公正廉明,依法行事,用法律求得监管与反垄断的平衡。三是建立工商部门与其他监管机构(物价、技监等)之间的协调机制。对于不正当定价和瓜分市场协议之类的垄断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同时,还应构筑多样化的权力配置格局。在制定《反垄断法》时,必须完善对基础设施产业的相关立法,明确行业部门在反垄断执法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提高全社会对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危害性的认识,给查处限制竞争行为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使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监管更加法制化和科学化。

(四)规范公用企业市场行为,打好限制竞争监管的攻坚战

为更好地建立和完善公用企业市场竞争机制,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引导公用企业公平竞争,必须规范公用企业各种市场行为,严厉惩处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和垄断行为,以法律形式规范公用企业的市场行为。一是建立合理的价格管理制度。建立公用企业市场竞争秩序,国家应对其实行价格管制,采取公开价格听证制度,以增强价格的合理性。二是防止公用企业滥用市场优势,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攫取不正当经济利益。法律应从公用企业滥用优势的行为,如:禁止强迫交易行为、禁止歧视行为、禁止掠夺行为、禁止抵制行为和禁止内部业务交叉补贴行为等方面加以限制。三是禁止公用企业联合限制竞争行为。即禁止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公用企业市场主体以协议等方式排斥、限制、妨碍竞争对手。四是严厉惩治地区封锁,大力开展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专项整治,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打好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监管的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