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圃承包合同(10篇)

时间:2023-06-26 16:18:43 作者:曹czj 合同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苗圃承包合同(10篇)篇一

四、 土地流转遵循的原则

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要充分尊重承包农户的意愿,不得采用行政干预或欺诈胁迫等手段强迫流转。

五、 土地流转费用及支付方式

1、土地流转计费价格按照省政府[20xx]46号文件规定(建设征用土地)的土地补偿标准执行,分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和: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按每13000元/亩计算,农户安置补偿费按 元/亩计算。首期支付3000元/亩,余款贰年内付清。 元/亩(含安置补偿费),一次性付清至20 年 月 日。付款时间为甲方与农户签订协议后30日内,乙方一次性付清给甲方,甲方确保转付至每家农户,不拖欠分毫。甲方与农户签订的协议附后,作为乙方付款的凭据并备案。乙方不再向甲方交纳本合同约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2、租金支付办法及时间:安置补偿费乙方一次性付清。付款时间为甲方与农户签订协议生效后30日内。甲方确保转付至每家农户,不拖欠分毫。甲方与农户签订的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并备案;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实行分期付款:首款按3000元/亩,在合同签订并生效后30天内支付,余款 付清。乙方不再向甲方交纳本合同约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六、 土地附着物的补偿

七、 流转土地上的附着物,应由甲、乙双方当面清点核实,由乙方按国家有关政策(或《土地法》)或当地政府(区政府)文件规定的有关补偿标准,一次性用现金补偿给农户。乙方一次性用现金把土地附着物的补偿补偿给农户后,土地附着物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八、 双方的权利义务

1、在流转期内,乙方在国家政策范围内,根据自身发展需要,经上级批准,并按国家规定办理必备的手续后,可在租用土地内修建道路和排灌等水利设施,修建必需的生产及管理用房,所占用土地,甲方应无条件允许。

2、甲方将土地使用权流转给乙方后,由乙方享受国家有关农业开发的各种优惠政策。乙方享有自主经营权,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正常用工、采购、施工、生产等。

3、乙方在土地流转期间的用电、取水、排水、通讯及进驻的生产管理人员应享受当地社员同等待遇。

4、乙方在经营期间,甲方应协助乙方搞好社会治安及其安全,未经乙方允许,人畜不得进入,否则造成损失由甲方当事人承担。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八、在土地流转期间,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甲方土地损毁,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九、乙方生产经营期间不得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十、其它约定

十一、违约责任:

1、土地流转期内,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终止合同,若有违返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责任方承担,并由责任方按合同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交清土地流转费用。(1)若乙方无法按期支付土地流转费用给甲方,则超期部分由乙方按银行同期利率支付利息,直至付清应支付的土地流转费用为止;(2)乙方交纳土地流转费用超期不得超过三个月,否则甲方将收回土地,并由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3)若甲方违约,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生产经营则甲方按照土地流转费用与地面附着物总投资之和的3倍赔偿给乙方。

十二、本合同期满,乙方是否继续土地流转应在期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土地使用权。

十二、合同清偿,若乙方不再继续承转或无法履行合同时,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双方达成协议解除合同。乙方投入的基础设施、固定的建筑物(不含公益设施)如房屋等固定资产经相关部门专业人员评估其价值后由甲方用现金找补给乙方。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的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乡(镇)、村各一份,农村承包合同主管部门和鉴证机关各一份。

十五、本合同一经社员大会讨论通过形成决议,双方当事人正式签订合同,本合同才正式生效。

附件:

1、农户授权委托书

2、社员大会会义决议

3、土地流转户花名册

4、土地流转范围红线图

甲方: 代表: 身份证

乙方:

村委会:

签订时间: 代表: 代表: 年 月

身份证 日

一、承包内容:甲方愿将自己的位于 的复耕地共 块(总计 亩)发包给乙方,由乙方承包经营管理,乙方自主决定承包地用途,甲方不得干扰。

二、土地承包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承包期满后,乙方有优先承包权。(因土地、道路、水电需要修整,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此免缴 年 月 日之前的承包费。)

三、土地承包价款:承包土地每亩每年 元, 亩地 年总承包款为 元整。

四、缴款方式:土地承包款以现金方式结算,分 次付清,第 次付款时间为 年 月 日;第 次付款时间为 年 月 日。如乙方不能按时交清承包款,甲方有权收回土地。

五、在承包期内甲方应给乙方提供经营方便,保证从风平公路到所包土地道路畅通,水路流畅,和本村村民享受同样的水价和电价,不得干扰乙方经营。若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六、在承包期限内,如乙方的经营项目符合国家扶持及国补政策,扶持资金与补贴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

七、履行合同中如发生争执,提请运城市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任何一方不得借故终止合同。

以上所有条款,甲、乙双方均应自觉遵守,若违约应支付对方违约金10000元,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还应负责赔偿。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镇政府、村委会各留存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镇政府(签字盖章):

村民委员会(签字盖章):

甲 方: (签字)

乙 方: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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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圃承包合同(10篇)篇二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为了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央(83)、(84)一号文件精神,经村民大会讨论同意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土地的面积、地点、等级

甲方将________亩土地(田)发包给乙方,该土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东至:_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其中,一等地________亩,二等地________亩,三等地________亩,四等地________亩,……。承包土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权,不得买卖、出租、荒芜,不准转作宅基地和构筑其它建筑物。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时间共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获得国家下拨用于发展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业物资。

2.乙方必须完成上级下达的种植计划,在完成种植计划的前提下,可以自己决定种植经营。

3.乙方必须完成按土地亩数摊派的统购指标任务和上缴农业税的任务,每年向国家交售________斤,________,________斤________,________斤,________,……。交售时间是________。每年向国家缴纳农业税________元,纳税时间是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须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积金________元,公益金________元,管理费________元,上交时间为每年的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乙方必须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亩数摊派的义务工日,或上交按义务工日折价的金额。(本条亦可采取列表形式,见后)

4.乙方经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对象转包土地,可以与转承包户协商,平价购买生活用粮。土地转包后,转包户必须承担原由乙方承担的所有统购任务和缴纳农业税任务,承担向甲方上交“三全”和完成义务工任务。

5.乙方如遇生(不能违背计划生育规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变动但必须按规定调整所承担的义务。乙方如因劳动力减少无法继续承包土地又无人愿转承包时,可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统一安排。乙方对国家、集体承担的义务相应减少或免除。

6.乙方有责任保护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电等国家或集体设施。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完成国家下达的种植计划、统购任务和纳税任务,有权敦促乙方完成对集体的义务。

2.国家按计划分配用于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用物资,甲方应及时按承包土地的数量和等级分配给乙方。

3.甲方应定期公布集体财务帐目和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的使用情况,必须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时履行对国家和集体的事务,除应继续履行外,还应按迟延项目价值的___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义务的,甲方除可请求有关部门处理外,有权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2.乙方如荒芜承包的土地,除应履行对国家、集体的一切义务外,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卖和租让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布买卖与租让关系无效,并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毁坏承包土地上的树木和集体设施,应照价(毁坏树木折价)赔偿。

3.甲方如不及时拨给乙方国家分配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用物资,应按其价值的%,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应如数补发所欠物资。

第六条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承包土地内农作物的减产或绝产,经调查核实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对国家或集体的义务。

第七条其它。

本合同从承包期开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村委员、(如经公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县________乡________村________组(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户主:________________(盖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订

苗圃承包合同(10篇)篇三

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一、土地流转的方位、面积和方式

流转土地所在方位: 。流转的面积为 亩,以实际丈量面积为准。流转方式为出租。

二、流转的期限为五年

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流转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转包的租金为每亩每年 元,如果国家经济政策发生大的变化,租赁价格与周边土地租赁价格有较大差距时可由双方协商调整租赁价格。

2、由财政部门征收的县乡排涝水费每亩 元由甲方负担。

四、协议签定以后,乙方应向甲方交纳 万元的保证金,待支付流转费时扣除。每年的租金必须在 月 日之前支付给甲方。

五、乙方在租赁期间涉及到劳务用工,在同等条件下应该优先使用甲方。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督乙方按时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2、不得干预乙方依法的生产经营活动。 3、协助处理好与周边水系等方面的关系。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在不改变土地规定用途的前提下,有经营自主权、产品处分权和收益权。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再次转包出租。

2、按时向甲方支付流转费。

3、保护耕地,不得弃耕抛荒,不得进行掠夺性经营。

八、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1、流转期内,如流转的土地被国家或集体依法征用、占用,征占用的补偿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2、流转期满后,乙方投资形成的地上附着物无偿交由甲方,投资时甲方双方另外达成了协议的除外。

3、乙方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甲方有权收回流转的土地。

4、乙方在合同期满后,对土地的耕作造成破坏致使不能正常耕作的,乙方必须负责恢复土地原貌。

九、合同期满,乙方要求续签合同的,甲方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承租。

十、违约责任

流转期内,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

十一、纠纷解决办法 流转期内,如双方发生纠纷,先由 县 镇农村土地承包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向县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扏一份, 县 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 县经管局各备案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鉴证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_________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一、土地面积、座落地点及面积

1.甲方将__________土地面积_________亩(甲方《林权证》面积,含湖北华林公司租赁的土地____亩,具体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超出_________亩的,以______亩计算,不足的按实际测量面积计算)全部转承包给乙方。转承包地块的四至为东至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 ,具体座落地点和四至详见鄂城林证字(20xx)第000671号《林权证》中新洲综合林场平面图。

2.__________属长江流动沙洲滩地。承包期间,__________土地面积减少达总面积的_________%以上时,承包金应按土地减少比例作相应下调;因自然原因或乙方的开发引起的土地面积增加,承包金不作增加。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_________年。

自_________ 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湖北华林公司租赁的_________亩土地承包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与付款方式

1.土地承包金的确认

(1)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四年的承包金额为_________万元(_________元/亩_________亩×_________年)

(2)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每年的承包金额为_________元(_________元/亩_________×_________亩)

2.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

(1)甲方同意将__________上属甲方所有的林木资产一次性转让给乙方,总转让费为_________万元,其中,中熟林暂按_________立方米计算,作价_________万元(_________元/立方米),中幼林按_________株计算,作价_________万元(_________元/株)。中熟林实际蓄积量由甲、乙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确认。评估工作在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评估费用由乙方承担。如评估蓄积量与暂定的_________立方米有差异,则差额部分蓄积的价款在下面第三款第一条中支付余款时作相应增减。

(2)甲方同意将属甲方所有的其他资产如房屋、机械设备(详见财产清单)一次性折价转让给乙方,转让价_________万元(按原值50%折旧计算)。

3.付款方式

(1)乙方应付的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四年的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共计_________万元,该款乙方于甲方负责将__________的《林权证》变更并交给乙方的同时付款_________万元,余款542.1万元乙方自收到变更《林权证》之日起3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自_________年起每年度的土地承包金_________元,乙方应于当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时收取土地承包金及资产转让费;

2.承包期间,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周边关系;

6.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享有持续、有效的承包经营权;

8.甲方应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土地交给乙方经营,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办理过户。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承包期间,乙方有权依法砍伐林木;

5.承包期间,乙方应按时交纳土地承包金和资产转让费;

7.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标准交付林地及林木等资产;

11.乙方有权对取得的林木采伐许可证进行转让并收取转让所得。

六、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与发包方终止承包协议;

4.合同期满,乙方有权直接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协议,甲方应予以协助;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未付部分的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逾期累计超过2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承包期间,乙方若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按未支付承包金1%承担违约金。

5.甲、乙双方有违反合同其他约定的,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万元。

八、湖北华林公司所租赁的土地到期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移交给乙方承包经营,如不能及时移交,超过2个月,则乙方免除该土地当年租金,甲方并承担当年租金1%的违约金。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产生的补充协议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xx市林业局、xx区林业局、公证机关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证机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订立合同各合伙人:

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年龄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年龄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第一条 合伙宗旨:_________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2.合伙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3.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2)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退伙:

(1)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5)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首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2.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

(2)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3)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4)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1)合伙期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5)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其它:_________

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_________各存一份。

苗圃承包合同(10篇)篇四

一、地址及面积:

甲方提供座落于 ,土地总面积为 100 亩。

二、现有主要苗木清单如下:

三、 承包期限、承包费、苗木转让费及交款方式、票据

(一)承包期限: 10 年(大写: 拾 年),

从 20xx 年 5 月 15 日起,至 20xx 年 5 月 15 日止。承包期满,乙方需要继续承包的,到期前的3个月内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并完善协议。

(二)承包费金额: 10 万元人民币/年, 10 年共计 100万元人民币(大写: 壹佰 万元人民币)。

(三)苗木转让费: 30 万元(大写: 叁拾 万元)。 (四)交款方式:本合同签订后的3个工作日以内,方现场定界移交并签收移交清单。定界移交后的3个工作日以内,乙方将承包期内的全部承包费、苗木转让费一次交付到甲方对公账号。

(五)票据:承包费由甲方开据发票,苗木转让费由甲方开具收据。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3、有权要求乙方在合同期满归还苗圃承包经营权时,按技术规范要求和届时市场情况种植苗木。

4、有义务按时移交苗圃给乙方,协助乙方完善苗木经营许可证照。

5、有义务确保乙方对苗圃自主经营,根据乙方的需要,协助乙方合法合规办理检疫证、苗木合格证、运输许可证。

1、对苗圃土地有承包经营权,对现有苗圃中的所有苗木有所有权、处分权。在不改变苗圃地用途的情况下,依法享有苗圃地的使用权、苗圃收益权。

2、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依法经营、照章纳税,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民事经济责任。但不得私自租赁、转包、出让给第三方经营。

3、经甲方同意,有权在苗圃内按规划修建道路、排灌设施。但退还承包经营权时,甲方不予补偿。

4、按时足额缴纳承包费、苗木转让费。中途放弃承包经营的,无权要求退回部分或全部承包费、苗木转让费。 5、在承包期内,如遇国家征占用土地,有权依法获得苗木、新修地面设施补偿费。

(一)本合同是甲乙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的约定事项,均视为违约。

(二)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无过错方的 经济损失。对方自动放弃违约责任追诉权的情形除外。 (三)乙方不按时交纳或少交纳承包费、苗木转让费时,甲方有权按每日万分之四的标准收取滞纳金;甲方不按时交付苗圃给乙方使用时,乙方有权按同等比例收取违约金。 (四)乙方未交清承包费、苗木转让费前,不得经营该苗圃,包括但不限于采伐、移栽苗木与翻地、除草、修路等。同时,甲方有权无偿中止乙方的苗圃承包经营权。中止15天内,乙方仍不完清费用的,合同自然终止,并可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六、免责

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均可免除违约责任,但受益方应酌情补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不可抗力是指国家政策调控、政府规定调整、土地被依法征占用和战争、地震等非甲乙双方可以掌控的情形。

七、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纠纷,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原则协商解决。经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机构申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补充

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作书面补充协定或备

忘录。补充协定或备忘录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合同份数

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20xx年 5 月 10 日

苗圃承包合同(10篇)篇五

流转方: (下称甲方) 承转方:湖北天造园艺有限公司 (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是土地流转方和承转方的关系,乙方采用土地使用权流转形式获得甲方土地的使用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1. 建设“湖北天造·石龙头生态园”。

3. 按照国土资发[ ]155号文件精神,申报相关的配套 设施建设项目。

4、建设与“湖北天造·石龙头生态园”配套的餐饮、观光、休闲、娱乐等配套设施。

流转土地位于西塞山区龙泉湖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内的河口镇_ 村 组,总面积为: 亩。(具体方位详见经gps测量甲乙双方确认并签字的土地红线图)。

土地流转期限为 50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土地流转期内,如遇国家政策征占土地,甲、乙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协商终止合同,其征占土地的一切补偿由乙方享受,甲方不得提出异议。

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要充分尊重承包农户的意愿,不得采用行政干预或欺诈胁迫等手段强迫流转。

1、土地流转计费价格按照省政府[ ]46号文件规定(建设征用土地)的土地补偿标准执行,分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和: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按每13000元/亩计算,农户安置补偿费按元/亩计算。首期支付3000元/亩,余款贰年内付清。 元/亩(含安置补偿费),一次性付清至 年 月 日。付款时间为甲方与农户签订协议后30日内,乙方一次性付清给甲方,甲方确保转付至每家农户,不拖欠分毫。甲方与农户签订的协议附后,作为乙方付款的凭据并备案。乙方不再向甲方交纳本合同约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2、租金支付办法及时间:安置补偿费乙方一次性付清。付款时间为甲方与农户签订协议生效后30日内。甲方确保转付至每家农户,不拖欠分毫。甲方与农户签订的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并备案;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实行分期付款:首款按3000元/亩,在合同签订并生效后30天内支付,余款付清。乙方不再向甲方交纳本合同约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流转土地上的附着物,应由甲、乙双方当面清点核实,由乙方按国家有关政策(或《土地法》)或当地政府(区政府)文件规定的有关补偿标准,一次性用现金补偿给农户。乙方一次性用现金把土地附着物的补偿补偿给农户后,土地附着物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1、在流转期内,乙方在国家政策范围内,根据自身发展需要,经上级批准,并按国家规定办理必备的手续后,可在租用土地内修建道路和排灌等水利设施,修建必需的'生产及管理用房,所占用土地,甲方应无条件允许。

2、甲方将土地使用权流转给乙方后,由乙方享受国家有关农业开发的各种优惠政策。乙方享有自主经营权,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正常用工、采购、施工、生产等。

3、乙方在土地流转期间的用电、取水、排水、通讯及进驻的生产管理人员应享受当地社员同等待遇。

4、乙方在经营期间,甲方应协助乙方搞好社会治安及其安全,未经乙方允许,人畜不得进入,否则造成损失由甲方当事人承担。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在土地流转期间,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甲方土地损毁,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生产经营期间不得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1、土地流转期内,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终止合同,若有违返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责任方承担,并由责任方按合同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交清土地流转费用。

(3)若甲方违约,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生产经营则甲方按照土地流转费用与地面附着物总投资之和的3倍赔偿给乙方。

本合同期满,乙方是否继续土地流转应在期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土地使用权。

合同清偿,若乙方不再继续承转或无法履行合同时,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双方达成协议解除合同。乙方投入的基础设施、固定的建筑物(不含公益设施)如房屋等固定资产经相关部门专业人员评估其价值后由甲方用现金找补给乙方。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的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乡(镇)、村各一份,农村承包合同主管部门和鉴证机关各一份。

本合同一经社员大会讨论通过形成决议,双方当事人正式签订合同,本合同才正式生效。

附件:

1、农户授权委托书

2、社员大会会义决议

3、土地流转户花名册

4、土地流转范围红线图

甲方: 代表: 身份证

乙方:

村委会:

签订时间: 代表: 代表: 年 月

身份证:

年 月 日

苗圃承包合同(10篇)篇六

发包方:(以下简称为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明确甲方及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范围:乙方承包经营甲方座落在  ,其中经营房间为   。

二、承包期限:具体承包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止。

三、承包金及支付方式:

1、承包金双方约定为每年  元正。

2、承包金按年支付,乙方每年需提前两个月如数向甲方缴纳下一年度的承包金。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承包金。

2、将炎黄宾馆的经营权移交给乙方经营。

3、将宾馆内现有设备、设施、家具及其它一些零星物资移交给乙方使用。

4、甲方如提前解除合同,须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乙方,由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有关事宜,并由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依照法律及合同,自主经营炎黄宾馆旅店。

2、按照合同约定,如期交纳承包金。

3、负责办理各类证照,确保宾馆正常营业。

4、承包期内必须爱护甲方移交的财物,如有损坏,应按双方认定的评估价值赔偿给甲方。

5、负责承包期内公共设施的日常维修及保养。

6、不得随意更改宾馆建筑结构及用途,如需小范围更改,必须先与甲方商量,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动工。

7、不得经营《营业执照》所确定的营业范围之外的业务,如发生超范围经营业务,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

8、承包期内,乙方保证依法经营宾馆,如有违法犯罪活动,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

9、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宾馆出租、出借或转让给第三方经营。

10、乙方不得无故停止营业,如由于季节的原因停止营业需提前1个月与甲方提出书面请求,经甲方允许,可以停业。

11、乙方不得做有损于甲方及炎黄宾馆声誉和形象的事。

12、承包期内所有发生的工商、卫生、消防、治安、安全及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等事项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因此而产生的责任亦由乙方全部承担。

13、承包期内发生的水电费、治安费、各类管理费等与本宾馆经营有关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包括七楼甲方父母生活用水电费)。

14、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甲方收回全部设施设备及宾馆正常营业的全部物资,乙方应保证宾馆能正常营业,乙方承包期间所增加的经营设备归甲方所有。

甲方保证双方约定的承包期间不涨承包金。

15、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继续承包享有优先权,双方另行商议承包经营时间及承包金。

五、违约责任:承包期内,如乙方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其它损害甲方及甲方宾馆形象和声誉的活动,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六、争议的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当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苗圃承包合同(10篇)篇七

代表人:

乙方: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公开协商讨论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东起:___ ______,

西至:___ ___ _________,

北至:_____ _________,

南至:____ __ _________。

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为经果林种植和养殖及相关农业科技开发、推广、培训、服务。

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 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 元,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 元。

2、乙方向甲方一次性全额交纳承包经营期限承包金合計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上述承包费已含原荒山杂树补偿款。

五、 地上物的处置

乙方有权处理承包区域内现存地上物及其他植被,在承包经营期内乙方所建设、种植之地上物所有权亦为乙方所有。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承包期间,如乙方需砍伐树木,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

5、按照合同约定,保证电路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电价格收取乙方电费。

7、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在承包期限内,如因承包范围出现土地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若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由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赔偿。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受任何干扰。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乙方在承包地范围内可以种植速生树种和其他林木、果树,并可以养殖家禽、家畜及鱼类等动物,但不得污染饮食水源和村民的住宿环境。

4、乙方对承包地有独立自主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木处分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在承包期内,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给甲方,并有权拒绝交纳除合同规定承包款外的任何其他非国家规定之费用。

7、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转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双方均不能追究对方的责任,但乙方必须及时将情况报告甲方,甲方应及早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协助恢复生产,并根据乙方的损失情况协商减免承包款。

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

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如乙方不再继续承包,乙方必须将承包地的林木等砍伐处理完毕。在合同期满后90天内将原承包地交还给甲方。如合同期满时,承包地内的林木若因未达到经济采伐期、或因采伐指标等限制未能采伐,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有限度延长承包期至林木采伐完毕,甲方应该适当给予延长承包期,延长期的承包费由双方另行商定,但不得超过本和约承包费用之二倍。

(1)、甲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方的名称改变、甲方分离或甲方与他方合并。

8、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及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九、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以上约定,即视为违约。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十万元、并退还乙方所付的全额承包费;如乙方违约,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并且解除此合同。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超期缴交承包款,则按应付未付部分的日万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给甲方,直至付清应交的承包款为止。如超过6个月尚未付清应交的承包款,则视为乙方违约;如因甲方发包地手续不合法或因甲方发包地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则视为甲方违约。

3、因乙方为提高土地生产能力而投入相应资本及人力,无论甲方在合同到期前以任何理由收回该承包土地,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补偿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地上的建物、树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实际评估价值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xx县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份。

发包方(甲方):(签字 )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中证人(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

苗圃承包合同(10篇)篇八

承包方:___________ 简称乙方

为了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村支两委协商,并经农村四议两公开工作方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双赢的原则,签定本合同,以共同信守。

一、 土地的面积和位置

甲方经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并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将位于大张村村口路北、面积 平方米工业用地承包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如下:东西长米,南北长米。(以附图纸为准)

二、 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 土地用途为:农业科技开发、教育培训,推广、生产、服务,仓库等等。

2、 承包形式:承包经营。

三、 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的承包经营期限为:年日至年日。

四、 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 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元,亩共计人民币元。

2、 乙方向甲方每年一次性交纳当年承包费。上述承包费已含原荒地杂树补偿费及原有附属设施。

五、 地上物的处置:

乙方有权处理承包区域内现存地上物及其他植被,在承包经营期内乙方所建设、种植之地上物为乙方投资所有。

六、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对乙方承包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合同约定合理利用。

2、 在合同有效期内,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费。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 负责为乙方办理土地承包经营证,保障乙方正常经营,不侵犯乙方合法权益,需协助乙方办理建筑修建安装相关手续。

4、 按村民价格收取乙方水、暖 、电、气费。 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受 任何干扰。

5 乙方经营需要扩大时,甲方应及时协调土地给乙方使用以保障乙方在经营上不受损失。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有权依法开发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 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兴建权,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 乙方对承包地有独立自主经营权,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承包期内乙方自主经营独立合算,自负盈亏。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4、 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5、 在承包期内,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缴承包款给甲方,并有权拒绝交纳除合同规定承包款以外的任何其它费用,甲方不得向乙方强行摊派。

6、 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7、 乙方在用工方面,有义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甲方村民。

七、 合同的转包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苗圃承包合同(10篇)篇九

一, 承包内容

二 , 承包期限

三, 承包产值,利润指标,上缴款项及超额提成办法

四, 甲方的权利义务

1. 合同生效之日,甲方应将下列生产资料交给乙方经营管理:

生产用房________间,生活用房________间,机器设备____________等共____台,生产场地________处,以及如下工具(一般应采取清单方式移交乙方)

3. 甲方对本合同以前________企业的债权债务负责.

4.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财务监督检查,有权督促乙方履行合同.

五, 乙方的权利义务

六, 甲方的违约责任

七, 乙方的违约责任

八, 不可抗力

九, 其它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