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辖区矛盾纠纷排查简报(精选10篇)

时间:2023-09-04 22:55:55 作者:紫衣梦 工作报告 2023年辖区矛盾纠纷排查简报(精选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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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矛盾纠纷排查简报篇一

本月三日上午,靖江市供销合作总社于四楼会议室,专门召开了“全系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市总社书记、主任卢杰及刘锐理、王习同、朱凤祥等领导班子成员,金卫新、印明荣、羊铭、于洪等有关科室人员一并出席了会议。会议就今年11月全系统排查出的重点矛盾纠纷及信访稳定工作动态进行了分析研究,并对下一步化解矛盾,处理积案,确保元旦、春节稳定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

二、会议听取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情况汇报。

会议在听取了市总社信访接待室工作汇报后,对全系统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进行了归纳整理,认为当前的矛盾纠纷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国润百货有限公司原职工关于延长清算时点的诉求问题;二是原越江供销社六十年代下放人员生活补助金及部分老职工遗补要求按标准发放问题;三是马桥供销社现有职工年终工资发放问题;四是全系统社员股金兑付问题。

三、会议对排查出的重大复杂矛盾纠纷提出了相应调处措施。

会议认为,目前元旦、春节将至,全系统必须结合“干部大下访”活动,对排查出的问题认真抓好落实处理,重点做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要积极处理问题。对已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市总社维稳班子成员必须明确分工,逐个包案,逐个落实处理,力争在本月底前处理完结;二是要“沉下去”做工作,对排查出的问题本着“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包案人该深入企业的要深入企业,掌握一线调处进度。该上门的要上门,尽可能与诉求者面对面交流沟通,用真情感化他们,确保在缓解矛盾中求得问题的解决;三是要抓住重点问题做工作。全系统调处矛盾纠纷的重点应放在年终社员股金的退股、“国润百货”老职工上访预警及五、六十年代企业下放人员生活补助和部分老职工遗补标准的执行兑付上。对社员股金的退付要按规定、按程序办事,必须强化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对“国润百货”职工上访问题相关人员要高度重视,尽管目前正在通过法律维权,但因时至年终岁底,职工集访、越访的可能性依然存在,必须落实专人进行必要的监管,一旦发现“苗头”,及时向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预警。对五、六十年代下放人员的生活补助和职工遗补,必须坚持政策,党委办要主动找相关企业讲清政策,帮助这部分弱势群体维权。

会议最后要求,全系统上下必须齐心协力,为广大职工群众多做有益的事,深入一线处理问题,为过个稳定、祥和的元旦、春节而努力。

记录整理人:

x年12月15日

辖区矛盾纠纷排查简报篇二

下面是本站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矛盾纠纷排查会议纪要,仅供大家参考。

于xx年3月28日上午,全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会议在乡政府二楼大会议室召开,参加这次会议的有党委书记杨贵银,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韩旺军,党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任新育、政府副乡长黄河、派出所所长余治军、司法所长周希智等。

会议上,周所长对春节收假以来全乡矛盾纠纷排查情况作了总结和汇报,党委书记杨贵银和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韩旺军分别作了重要讲话,与会的其它同志都分别做了发言。

现纪要如下:

会上周所长对近期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做了了详细汇报,截至目前全乡共排查矛盾纠纷28起,调处成功28起,其中本月排查 13起,全是司法所协助村委会调处成功。

这说明了全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保持良好的势头,稳步推进,切实有效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中,做到了“小矛盾不出组、大矛盾纠纷不出村、重大矛盾纠纷不出乡”的要求。

韩乡长强调,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首先要加强领导,强化体制,领导是一个组织的核心,体制是一个组织的轮廓,核心不明,轮廓不清,怎么能成一个齐心协力的集体;其次掌握工作的方法,以智取人,焦头烂额,忙来忙去,白白浪费了时间,劳而无功;最后宣传法律知识,营造氛围,让群众掀起学法的热潮,提高公民的学法意识,用法技巧。

确保虎洞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中共虎洞乡委员会

xx年3月1日

一、会议基本情况

x5年7月7日上午,永顺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在县司法局五楼会议室召开了永顺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吕泽琴主持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县司法局副局长陈赐群、王焕达,县司法局纪检组长龚明祥,县司法局各股室长以及相关成员单位主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负责人。

二、本月矛盾纠纷总体情况

x5年6月,全县共调处各类民间纠纷216件,其中婚姻家庭纠纷28件、邻里纠纷78件、房屋宅基地纠纷26件、合同纠纷2件、生产经营纠纷5件、损害赔偿纠纷25件、山林土地纠纷27件、政府拆迁纠纷6件、交通道路纠纷5件、其他纠纷13件等。调解成功215件,其中疑难复杂纠纷4件,化解率成功99.5%。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78人次,预防纠纷33件。防止群体性上访5件115人;防止群体性械斗1件30人。无民间纠纷引起自杀案件,无民间纠纷转化形势案件。

1、对排查出来的矛盾隐患要及时解决,不得拖延和推诿 。

2、加强对重点上访户的稳控工作力度,要主动上门,交流思想,交流感情,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和情绪,有针对性的做好化解工作。

3、做好每月的矛盾纠纷排调、特殊人群管控、法律服务和监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做到居安思危、有备无患,抓好落实。

最后,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吕泽琴同志对本月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给予了积极评价,并要求再接再厉,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努力把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时解决,确保社会稳定。

一、会议的基本情况

本月三日上午,靖江市供销合作总社于四楼会议室,专门召开了“全系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市总社书记、主任卢杰及刘锐理、王习同、朱凤祥等领导班子成员,金卫新、印明荣、羊铭、于洪等有关科室人员一并出席了会议。会议就今年11月全系统排查出的重点矛盾纠纷及信访稳定工作动态进行了分析研究,并对下一步化解矛盾,处理积案,确保元旦、春节稳定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

二、会议听取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情况汇报。

会议在听取了市总社信访接待室工作汇报后,对全系统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进行了归纳整理,认为当前的矛盾纠纷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国润百货有限公司原职工关于延长清算时点的诉求问题;二是原越江供销社六十年代下放人员生活补助金及部分老职工遗补要求按标准发放问题;三是马桥供销社现有职工年终工资发放问题;四是全系统社员股金兑付问题。

三、会议对排查出的重大复杂矛盾纠纷提出了相应调处措施。

会议认为,目前元旦、春节将至,全系统必须结合“干部大下访”活动,对排查出的问题认真抓好落实处理,重点做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要积极处理问题。对已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市总社维稳班子成员必须明确分工,逐个包案,逐个落实处理,力争在本月底前处理完结;二是要“沉下去”做工作,对排查出的问题本着“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包案人该深入企业的要深入企业,掌握一线调处进度。该上门的要上门,尽可能与诉求者面对面交流沟通,用真情感化他们,确保在缓解矛盾中求得问题的解决;三是要抓住重点问题做工作。全系统调处矛盾纠纷的重点应放在年终社员股金的退股、“国润百货”老职工上访预警及五、六十年代企业下放人员生活补助和部分老职工遗补标准的执行兑付上。对社员股金的退付要按规定、按程序办事,必须强化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对“国润百货”职工上访问题相关人员要高度重视,尽管目前正在通过法律维权,但因时至年终岁底,职工集访、越访的可能性依然存在,必须落实专人进行必要的监管,一旦发现“苗头”,及时向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预警。对五、六十年代下放人员的生活补助和职工遗补,必须坚持政策,党委办要主动找相关企业讲清政策,帮助这部分弱势群体维权。

会议最后要求,全系统上下必须齐心协力,为广大职工群众多做有益的事,深入一线处理问题,为过个稳定、祥和的元旦、春节而努力。

记录整理人:陈 勇

辖区矛盾纠纷排查简报篇三

本年度,在学校领导的正确指导下,通过全体教职员工的共同努力,取得了良好的办学成效。现就学校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做好宣传,渗透和谐理念

切实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学校领导结合行政例会、全体教师大会、各条线工作会议,认真及时宣传构建“和谐校园”这一办学理念。无论布置工作,还是各类检查考核,都吃透政策、讲清道理,用事实来说话,以工作实绩为重要参考依据。从以往几次教代会所提供的议案和意见的内容来看,无一起涉及教师与教师之间、领导与教师之间的矛盾纠纷;来看无一例是违规操作,仅是个别外地家长不满意所为。由于学校按规矩办事,不断加强管理,重视构建“和谐校园”,办学近多年来,可以说没有出现一例矛盾激化的事例。这与学校领导加强管理,重视避免出现内部矛盾和纠纷是分不开的。

二、提高条线工作水平,提供师生、家长申诉渠道

作为学校管理者,自身素质要强,开展工作有方,这就要求每一位学校中层管理人员、教研组长不断加强学习,做到品德高尚、业务过硬、懂政策、懂法律、责任心强。近几年来,我校这支管理队伍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能做到减少问题的发生概率,能做到及时妥善解决问题、能做到问题的解决不出校门。从学校一头来说,做到校务公开,增强管理透明度,也是减少矛盾纠纷的一贴良药。该项工作,学校行政、工会十分重视,很早就成立了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凡大事、重大决策及时公开。优秀表彰、各类先进推荐、各项工作考核结果做到公示一周,无疑义后再予以定局。关于家长工作。我校从2方面入手:一是认真办好家长学校,提高广大家长教育子女的水平和对学校工作的积极配合程度;二是要求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经常与家长联系,有事及时耐心主动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把意见化小,把小事化了。

不过,一所学校难以避免教师、家长和学生对学校管理产生意见。一旦突出问题和意见不及时处理,很有可能出现矛盾纠纷,甚至事态进一步激化。为此,我校的对策就是提供畅通的申诉渠道,热情及时予以解决或答复。如果教师、家长有意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条线领导能解决的由条线领导负责解决,条线领导不能解决的提交行政会议、教代会讨论解决,学校解决不了的也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如果学生有意见,就按青少年维权岗工作要求去做。如发生涉及教师侵犯学生的权益的事,就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和政策法规予以处理。除了处理解决问题程序明确外,学校还公布了学校热线电话。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和化解矛盾,落实“抓早、抓小、抓苗头”的要求,努力构建和谐校园。

三、及时进行工作总结,不断加以反思改进

工作头绪多,难免会出现漏洞和不到位的地方。这就要求每一位教职员工在工作的过程中及时总结,不断反思,决不犯同一种错误。如果出现工作问题或漏洞,应及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予以弥补,不断改进工作,以求增强实效。我校是这么要求的,也是这么做的。总而言之,我校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是十分有效的。去年,学校明确提出“外树形象、内强素质”。我们深信:通过不断努力,加强管理,提高教育质量,一定会使学校办学品位进一步得到提升,一定会使周边老百姓对我校更加放心满意。这也为我校努力构建和谐校园,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辖区矛盾纠纷排查简报篇四

20xx年1月以来,酒泉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上下联动,积极行动,紧紧围绕确保“两节”安全,在全市城乡组织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截至目前,已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241件,调解成功1222件,成功率达到98.5%,为维护全市“两节”安全稳定创造了良好条件。

一是精心组织,靠实责任。为确保“两节”期间安全稳定,酒泉市司法局及早安排部署,于20xx年12月和20xx年1月先后印发《关于做好“两节”及全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期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公共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全市开展“两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提出具体目标要求,并明确了责任主体。

1月25日至28日,酒泉市司法局联合市信访局组成联合督查组深入敦煌市、瓜州县、玉门市、金塔县、肃州区5县市区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检查。从督查情况看,各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对做好“两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信访、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普遍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门工作机构,制定了工作方案,按照分级管理原则,明确了排查化解的责任,并层层推动落实,确保了“两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扎实有效。

二是集中梳理,强化服务。酒泉市司法行政部门基层单位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各司法所对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坚持每周排查,分析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安定因素,研究制定重大疑难或跨区域纠纷案件的调处方案。肃州区、瓜州县充分发挥农村法律顾问作用,组织专门力量集中受理群众咨询投诉,组织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协助有关部门和村级组织对土地流转、山林承包、征地拆迁等矛盾易发多发领域的法律问题进行了集中梳理,提出整改和解决建议,引导群众依法理性反映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是突出重点,做好排查。肃州区、玉门市、金塔县对摸排出的矛盾纠纷,确定专人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台账,一案一号,在做好婚姻家庭纠纷、财产赔偿等民生类矛盾纠纷及噪音扰民、环境污染等常态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同时,加大对本辖区内的土地确权、征地拆迁、劳动争议、医疗纠纷、工程欠款、集资诈骗、道路交通安全、社会保障、农民工进城务工等涉众性重大问题的排查,逐乡(社区)、逐村、逐组、逐户全方位、网格化、地毯式排查登记,落实调处责任主体和工作措施,实行动态跟踪管理。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调处邻里纠纷407件,婚姻家庭纠纷87件,生产经营纠纷55件,损害赔偿纠纷126件,山林土地纠纷60件,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51件,房产物业纠纷77件,征地拆迁纠纷17件,劳动争议纠纷35件,医疗纠纷1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四是完善机制,有效化解。酒泉市充分利用已建调解组织网络和工作机制,坚持矛盾纠纷“月排查、零报告”制度,健全完善了学习例会、工作汇报、接访受理登记、联席会议、矛盾纠纷预警排查、定期回访、考核奖励等制度,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瓜州县、敦煌市对可能引发群体性的事件、突发性事件、大规模集体上访事件等及时掌握信息、靠前控制局势,及时上报。金塔县及时掌握涉稳重点对象,积极疏导涉稳重点对象思想情绪,理顺诉求渠道。

五是深入宣传,营造氛围。坚持把宣传发动作为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各县市区结合冬季集中教育活动,积极创新宣传模式,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和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的宣传活动,强化舆论氛围,利用乡镇集贸日,出动宣传车、设立宣传点、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录音、送法治春联年画。同时,针对与农民群众相关的婚姻家庭、劳务用工、经济合同、民间借贷、权益保障等法律法规进行了集中讲解,提高了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共发放宣传材料3万余份,出动宣传车15辆次,举办讲座37场次,从源头上有效减少了矛盾纠纷的发生。

辖区矛盾纠纷排查简报篇五

10月8日上午,我局在局长办公室召开了“商务局x4年9月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议”,会议由局长同志主持,局领导班子成员和下属市场建设服务中心和食品公司负责人参加会议。

二、矛盾纠纷总体情况

9月份,商务局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1件调处1件,调处1件。排查出来矛盾纠纷为棚户区征用地过程中,拆除私人住房,现要求赔偿室内装修及补办房产证、水电安装等费用。此件纠纷经我局正在协调中。

三、排查出的重大复杂矛盾纠纷及调处情况

9月份,经排查,没有发现重大复杂矛盾纠纷。

四、排查出进京非正常上访情况

9月份,经排查,无进京非正常上访情况。

五、形势分析及意见建议

坚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重点检查信访积案的化解调处工作,避免产生新的矛盾和造成重复上访。

出席人:

辖区矛盾纠纷排查简报篇六

一是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为切入点,解决关系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上还存在着工作不够细致的问题。

三是在整合基础综治、维稳、调解、司法、信访、民宗等方面的社会资源方面,工作开展的还不够充分。

四是在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推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方面还需要认真加强。

五是对以上存在问题,要求及时整改。

x年11月6日

辖区矛盾纠纷排查简报篇七

为进一步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预防和减少犯罪及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确保我镇秩序稳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治安问题;

2、有可能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

3、有可能发生重大事故的苗头、隐患;

一、定期排查制度

1、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在规定期限内,认真妥善地处置化解职责范围内的各种矛盾纠纷。

2、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协调会。

3、实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月报表制度,各村、各单位将排查调处情况在每月向综治办进行书面汇报。

4、对排查出的重点问题,如因涉及社会治安引发的问题,“三大纠纷”、婚姻、家庭邻里等民间纠纷,要求做到及时上报。

5、经过排查没有发现问题的也要记录在案,实行"零报告"制度。

二、台帐制度

(1)对排查出的影响稳定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全部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2) 对每一件矛盾纠纷,定责任人、定处置措施、定处置期限。

(3)问题已经解决的要及时销账,到期未能解决的领导小组要跟踪督办。

三、工作协调制度

(1)通过各种渠道及时收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息,认真分析,梳理归类。

则,落实到有关处室和责任人,并提出处置期限。每次协调会议必须形成会议纪要。

四、定期报告制度

各村、各单位要将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情况定期报告镇综治办。对排查出来的重大矛盾纠纷,按照协调会议议定的要求由有关处室限期处置。本村解决不了的,由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协调有关部门限期解决。对有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要随时上报,经排查没有发现问题,也要记录在案,实行"零报告"制度。

五、情况通报制度

(1)领导小组定时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2) 领导小组应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分类指导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六、考核奖惩制度

领导小组将对各各村、各单位上报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建立档案,抓好督促落实工作。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激励、制约机制,把矛盾纠纷排查与奖惩紧密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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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加速推进“平安城市”建设步伐,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快速排查调处机制,完善制度、落实责任,确保矛盾纠纷 排查调处工作取得实效。经研究,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1、定期会议。街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年初或年终须召开中心工作会议,总结工作,调整和充实排调队伍,制定继续排查调处工作年度方案,安排部署排调工作,确定排调重点,分解排调任务。并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及时掌握本街道矛盾纠纷的发展趋势、发生情况以及各级排查组织排查矛盾纠纷的情况,查找原因,分析特点,加强指导,研究制定复杂疑难矛盾纠纷的调处措施。

2、不定期会议。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组织召开矛盾纠纷调处协调分析会议,对难以解决的矛盾纠纷进行认真地分析研究,共同提出解决办法,并落实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协调会议由街道调解中心主任或副主任负责组织实施,调解中心各成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准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

3、定期会议由街道调处中心主任或副主任组织召开;不定期会议由主任或副主任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召开,也可由其成员建议,由主任或副主任组织召开。调解中心各成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准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

1、街道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应受理由村调委会、社区调委会未能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

2、中心工作人员、调解人员受理纠纷时要认真做好接待服务。如果是口头申请,接待人员应认真听取当事人对纠纷情况的陈述,并做好接待笔录。接待笔录要严肃认真,体现当事人原话原意,不得添加任何水分。笔录原则上要有当事人的签名或手印确认。

3、受理排查纠纷登记,要使用统一的《受理纠纷登记簿》和《排查纠纷登记簿》,受理纠纷登记的内容包括:受理时间、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址或电话、纠纷的性质、起因和简单过程等。排查登记的内容包括:排查时间、地点、排查人姓名、被排查的纠纷种类、性质、起因苗头、当事方基本情况、责任方等,要逐项认真填写,不得遗漏。并注意妥善保管,严防遗失。

4、受理纠纷登记后,对当事人所反映的纠纷情况要注意保密,不经当事人同意,不得随意泄漏。

5、调解人员将对受理矛盾纠纷的要求及时向中心主任或副主任汇报,由主任或副主任确定事件进行调处,将确定的调处时间、调处地点、调处人员及时告知纠纷当事方,确保当事方能按时参加调处。

1、不定期排查与集中排查、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实行全覆盖、全方位、多层次排查,做到情况早发现、早报告、工作早到位、问题早解决。

2、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期和纠纷多发期,要及时组织人员集中排查;对重点单位、重点人、重点事,加大排查力度,进行重点排查。及时了解和掌握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隐患。

四、矛盾纠纷预警制度

1、制定完善处置群体性矛盾纠纷和突发性事件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信息网络,发挥基层治保、调解组织、治安中心户长、调解信息员作用,及时了解和掌握矛盾纠纷信息动态。

2、对于重大的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要及时受理,多种手段并用,努力解决在初始阶段或萌芽状态。

3、发现重大纠纷隐患(可能发生群体性上访、群体斗殴现象)应当及时报告街道主管领导,并及时上报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

4、各社区、村调委会应于每月底将所掌握的矛盾纠纷隐患情况上

五、矛盾纠纷调处制度

1、在中心受理的矛盾纠纷时,能及时调处的,组织调解人员及时进报街道矛盾纠纷排查协调指挥中心。 行调处,不能及时调处的,告知当事方可择日调处。

2、涉及两个或多个村(社区)之间的矛盾纠纷,由中心负责组织涉及到的村(社区)调委会成员共同召开联席会议,协商调处措施并组织实施。

3、街道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确实无法解决的,及时上报市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由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组织力量进行调处。

六、矛盾纠纷交办、督办制度

1、各村、社区调委会对中心交办的有关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任务要高度重视,按时进行排查调处,对调处难度大的矛盾纠纷,可提交中心进行调处。

2、进一步明确督察督办职责,对挂牌督办、限期解决的重大矛盾纠纷和协调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要认真进行检查,逐一落实。

七、矛盾纠纷报告制度

1、要建立健全街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息网络,确定信息联络员,确保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息上下畅通。

2、各村、社区调委会每月对矛盾纠纷进行认真梳理,按要求如实填写《矛盾纠纷排查情况统计表》、《矛盾纠纷调处情况统计表》等于每月28日前上报街道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无矛盾纠纷的,实行“零报告”制度,严禁迟报、漏报、虚报、错报。

3、健全和逐步完善因人预防、因地预防、因时预防、因事预防的报告机制。

1、实行档案专管制度。明确档案管理人员。调处中心的调解文书案卷实行专人负责保管,并建立必要的调阅、保密管理办法。

2、实行一事一卷制度。调解文书包括原始记录、调解申请书、民间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调查笔录、调解笔录、调解协议书、回访记录以及调解中心对调解未成功的纠纷处理意见及各种材料等。归档时,做好调解文书的审查,调处文书、资料要求一事一卷,装订成册,并按档案管理规定整理归档。

3、规范封面管理制度。归档后的调解文书要使用统一的卷宗封面,注明立卷时间、立卷人姓名,并根据纠纷具体情况,确定保管期限。

4、注重随时归档制度。对简易、随调随结的矛盾纠纷,应在来访的矛盾纠纷登记簿内,注明矛盾纠纷基本情况、请求事项、调解结果等,并附调解笔录、调解协议,予以存档。

5、分类管理制度。各类档案要放置有序,对于民事、行政等纠纷调解应分别入档。对重要案卷和一般案卷应实行分别管理。

6、确保及时调阅制度。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对所存档的资料要做到心中有数,调阅档案时能及时、准确。

7、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做到防火、防盗、防潮、防蛀、防鼠咬,确保档案资料完好无损。

1、把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与责任人的政绩、晋职晋级、奖惩 紧密挂钩,实行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查究制。

2、调处中心工作人员在接访受理、分流、调处社会矛盾纠纷中因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矛盾久拖不决、导致矛盾激化或处理结果显失公平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实行政治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建立群众投诉受理调处领导工作机构,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整合调解资源,统一受理归口办理,合力调处化解矛盾,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完善领导责任制。实施化解矛盾纠纷“一把手”工程,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形成党政领导负责、政法部门组织、职能部门参与、社会各方联动的大调处工作格局。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继续实行信访“六定五包”责任制,健全定期议稳制、领导责任片区制。建立投诉件督查督办制度,实行领导督办制度、跟踪督办制度等,对群众投诉受理调处情况进行检查,使化解矛盾纠纷措施全面有效落实。建立考评制度,把化解矛盾纠纷摆上议事日程,坚持每周党政联席分析会议,列入任期目标,作为考核干部政绩和能力的一项重要指标,不断增强各级党政领导的稳定意识、责任意识,增强真抓实管的自觉性。实行责任查究制度,对发生重大不稳定事件的单位和地方实行综治“一票否决”。

建立数据库,实现信息共享。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对涉及社会发展和重大民生问题的政策制定、项目建设、公共事业等实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杜绝重大不稳定事件的发生。建立排查联席分析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各级矛盾纠纷排查分析、调解协调会议,集中了解纠纷排查情况,查排可能出现不稳定因素,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完善诉求表达机制。建立科学有效的诉求表达机制,是协调各种利益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前提和基础。保障人民群众代表的建议权。各项政策在制定和出台前,主动征求有关专家和人民群众代表的意见,让政策和决策更科学合理,拓宽民-意表达途径。建立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制度、领导干部下访服务制度,以及党政领导干部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群众制度。建立群众投诉窗口。在乡镇、街道建立群众投诉受理调处中心,让不同的社会利益群体有表达自己利益诉求的正常途径,特别是为困难群众提供表达利益诉求的畅通渠道,防止和避免矛盾积累、扩散和激化。

作,做到:首接首负快速调处,领导包案直接调处,齐抓共管联动调处,带案专项督办调处,建章立制规范调处,接受法院委托调处,定期排查主动调处,方便群众代理调处,良俗优序依法调处,舍得投入保障调处。

处置突发性和群体性工作制度

一、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岗位责任制,由引发事件的相关责任部门负责解决。

性事件的各种因素。

调解等方法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加强对群众的说服教育,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4、快速反应,相互配合。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后,外经贸局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和有关部门联系,及时获得配合和支持,要相互协作、相互配合,并确保信息收集、情况报告、指挥处置等各环节的紧密衔接,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事态。对发生暴-力行为、严重损害社会治安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群体性事件,要及时、果断采取措施,坚决制止违法行为,尽快平息事态。

5、加强教育,正确引导。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要将法制宣传、教育疏导工作贯穿事件处置的整个过程。教育群众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合法、正当渠道和方式反映问题。

6、连续性与阶段性相结合。事前处置做到信息反应灵敏,事中处置做到依法、及时、稳妥,事后处置做到精确处理,追踪掌控。

二、适用范围

1、大规模集体上访;

2、人数较多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

3、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罢工;

4、影响社会稳定的非法宗教活动;

5、聚众围堵、冲击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重要场所的;

6、重大外经贸活动中发生的群体性突发事件;

7、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活动或行为。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1、领导机构与职责

外经贸局成立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外经贸局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本局机关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

因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依法依纪追究其责任。

2、日常工作机构与职责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人秘科),负责日常工作。 主要职责:(1)组织制定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有关制度和措施;(2)负责收集、整理、上报信息;(3)开展调研工作,对改进、加强预防和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4)传达应急领导小组指令,通知相关单位、部门工作到现场做工作;(5)处理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现场处置

1、凡出现涉及本单位、本部门工作的群体性突发事件苗头或群体性事件尚处在酝酿过程中的,由直接涉事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出面做好化解疏导工作,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应当解决的要明确答复群众;不能解决的,要说明原因,讲清道理,并做好思想教育和法制宣传工作,化解矛盾,避免事态扩大。同时,要将工作情况及时报应急领导小组,并准备好处置预案。

2、群体性事件发生后,涉及单位或部门的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在接应急办通知后15分钟内到达现场指挥、处置。现场的协调和秩序维护由公安部负责,现场公共财产保全由办公室和物业管理部门负责,现场接访对话由局信访办和涉及单位或部门负责,对外接待及新闻报导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3、尽快控制事态的发展。负责现场处置工作的工作人员应诚恳听取群众代表的意见和要求,面对面地做群众的工作,对群众提出的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当场表明解决问题的态度;无法当场明确表态解决的,责成涉事单位或部门限期研究解决;对确因决策失误或者工作不力而侵害群众利益的,据实向群众讲明情况,公开承认失误,尽快予以纠正;对群众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讲清道理,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说服教育工作。稳定群众情绪,及时疏导化解矛盾和冲突,控制事态发展。

4、查明挑头人或组织者,现场处置领导要亲自与其谈话,表明态度,进行思想工作和法制教育。

5、对煽动群众闹-事、散布谣言的,华新派出所要依法予以训诫,视现场情况强行将其带离,并及时收集证据,为事后处理做准备。

四、善后工作

群体性事件现场事态平息后,对已经承诺解决的问题,必须尽快解决到位,不得搞虚假承诺或者久拖不决。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而没有落实到位的,办公室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有关单位或部门加以落实;对群众因不了解有关规定而存在误解的,要说明真-相,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和法制教育工作;对有关规定不够完善的,及时修改完善。坚决避免违背承诺、失信于民,重新引发群体性事件。

五、防范预警

1、定期开展不稳定因素的排查、调处、化解,及时发现和掌握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全力及时化解,切实将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要高度重视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并依法按政策研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2、对存在不稳定因素的方面要落实责任单位或部门、责任人,提出及时化解、消除隐患的工作要求,并加以督促,切实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不到位不放过,隐患不排除不放过,限期解决问题,消除隐患。

3、对不稳定因素进行定期分析、研究处置对策,制定有针对性的处置预案,做到预防在先,防止和减少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为切实掌握群众矛盾纠纷和集体上访情况,及时妥善处理好信访热点、难点问题,把矛盾和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全县社会稳定,根据《信访条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联席会议制度。组成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矛盾纠纷形势,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矛盾纠纷调解方案,分析当前矛盾纠纷形势。 二、排查制度。坚持执行每月排查一次社会矛盾纠纷,重要时期,实行每日排查和“零报告”制度,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突出问题,要及时组织开展集中排查和研判,提出工作建议,制定调处方案。

1、涉及到多个部门或跨村的矛盾纠纷,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联合调处。

2、矛盾纠纷调处实行领导包案负责制,各级领导对调处办公室指派负责的矛盾纠纷应当负责指导、督促或亲自参加调处工作。

3、矛盾纠纷确因部门决策不当或行政行为不当引起的,相关部门要立即纠正,防止矛盾纠纷激化。

五、督查回访制度

1、定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

2、对分流指派给有关单位的矛盾纠纷进行跟踪了解,提出调处意见。

3、走访当事人,了解调解协议履行情况,听取群众对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档案管理制度

直接调处的矛盾纠纷调处结束后,应及时成卷归档。调解的简易矛盾纠纷,未制作书面调解协议书的,应填写《矛盾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统一归档。应当根据要求及时认真填写月报表、半年报表和全年报表,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各类统计报表应按时间、年限分类装订成册,建立统计档案,妥善保管备查。

七、责任制度

以严格的责任制来确保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取得实效。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解责任制和分级责任制,实行领导定期接待、包案负责制、直接参与社会矛盾纠纷的调处。执行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报告制度,凡事大疑难矛盾纠纷,应及时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调处办公室报告示。建立责任倒查制度,对因矛盾纠纷调解和排查不力,致使矛盾激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一、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矛盾纠纷调解方案,分析当前矛盾纠纷形势。

二、排查制度

坚持执行每半月排查一次社会矛盾纠纷,重要时期,实行每日排查和“零报告”制度,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突出问题,及时组织开展集中排查和研判,提出工作建议,制定调处方案。

三、分流制度

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中心对群众要求调处的社会矛盾纠纷,实行统一登记受理,然后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类别,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归口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流指派到有关部门和单位。对中心分流指派的矛盾纠纷,有关部门或单位按照分流指派的任务和要求,强化调处责任,落实调处措施,确保调处效果,并及时反馈调处结果。

四、移送制度和归口管理制度

1、涉及优抚安置、社会救济、殡葬管理等矛盾纠纷,由民

政办会同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2、涉及保险、劳动争议、工伤等矛盾纠纷,由劳动保障所会同党政办、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3、农村经济政策、经营和财务管理、土地承包等方面的矛盾纠纷,由农经站会同国土资源所、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4、有关土地法律、法规和政策,土地的征用和划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土地有偿转让,农村宅基地的使用,以及反映滥占滥用耕地等矛盾纠纷,由国土资源所、司法所会同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5、城乡建设规划、城镇管理以及拆迁补偿和安置等矛盾纠纷,由城镇建设办会同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6、消费者权益,商品质量纠纷,经济合同纠纷,市场监督和管理等矛盾纠纷,由经济管理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调处。

7、计划生育方面的矛盾纠纷,由计生办和有关部门、相关村负责调处。

8、涉及企业产权改制、安全生产等矛盾纠纷,由派出所和有关部门、相关村负责调查。涉及上访的矛盾纠纷,由信访办牵头、有关部门负责调处。

9、涉及治安方面的矛盾纠纷,由综治办会同派出所、司法所、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五、联动联调制度

1、涉及到多个部门或跨村的矛盾纠纷,由调处服务中心组

织相关单位进行联合调处,相关单位应按照中心要求,抽调人员按时参加联合调处工作。

2、对中心指派分流的矛盾纠纷,相关单位及时指派领导和具体负责人按时间要求进行调处,不得拒绝推诿。

3、矛盾纠纷调处实行领导包案负责制,各级领导对中心指派负责的矛盾纠纷应当负责指导、督促或亲自参加调处工作。

4、中心调处矛盾纠纷时需要有关部门配合支持的,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不得拒绝。

5、矛盾纠纷确因部门决策不当或行政行为不当引起的,相关部门要立即纠正,防止矛盾纠纷激化。

6、中心实行矛盾纠纷调结报告制度。

全局性的重大矛盾纠纷,由乡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中心召开联席会议进行协调,集中力量进行调处。从而形成分工负责与联合调处相结合、属地管理和集中调处相结合的“大调解”格局,做到信息联通、力量联动、纠纷联排、矛盾联调。

六、督查回访制度

2、对分流指派给有关单位的矛盾纠纷进行跟踪了解,提出调处意见。

3、走访当事人,了解调解协议履行情况,听取群众对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对未调结的矛盾纠纷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以上的继续

调处和控制工作。

5、定期通报有关单位对中心分流指派案件的调处情况。

七、档案管理制度

1、中心工作档案包括:(1)调处网络组成人员名册;(2)会议记录、培训记录、业务学习记录;(3)矛盾纠纷受理、分流、调处情况登记薄;(4)矛盾纠纷调解卷宗;(5)中心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两次以上矛盾形势分析报告;(6)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相关材料;(7)其他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

2、中心直接调处的矛盾纠纷调处结束后,应及时形成卷宗,做到一案一卷。卷宗包括以下内容:(1)卷宗封面;(2)卷宗目录;(3)调解申请书;(4)调查笔录;(5)证据材料;(6)调解笔录;(7)调解协议书;(8)回访记录;(9)附卷材料。

辖区矛盾纠纷排查简报篇八

半年来,我办以创建平安为主线,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打好“三大战役”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有效整合三大调解资源,实现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种调解方式的有机结合,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半年来,共排查矛盾纠纷16件,调处16件,成功15件,成功率达93.8%。

一、抓组织网络,构建“大调解”阵地

稳定是第一要务,办党委、行政把该人民调解工作当维护农村稳定,构建平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列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检查内容,摆上了重要的议事日程。一是建立组织机构。为了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党委、行政成立了以分管政法工作的党委委员政法书记任组长,派出所长、司法所长,民政、团委、妇联、计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具体负责活动的研究部署、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各村、各单位也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以调委会为平台,形成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统一由调委会受理、分流、调处、督办、报结、回访的调处机制。使组织网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了活动的顺利开展。二是明确职责分工,配齐配强人员。为便于工作开展,将综治办、司法所的干部集中到调委会,合署办公,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同时按照工作的实际需要和各部门的职能,整合内部资源,发挥综合优势,每天安排一名素质高、业务精的职能部门同志在办公室值班,实行联合办公,联动联调,专兼职结合,保证了每起纠纷有人问、有人管、有结果。三是严格办理,规范流程。按照受理、约谈、告知权利义务、调解、整理归档、办结的工作流程,以综治、信访、司法为主,各部门各负其责、联动联调,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坚持依法调处,切实规范调委会运作。四是加强中心硬件设施建设。专门为调委会安排了2间30多平米的办公室,添置了办公用品,做到了各项制度、标牌上墙。五是完善基层调解网络。以办调委会为龙头,以村调委会和纠纷调解员、纠纷信息员、法制宣传员为基础,其他调解组织形式为补充,在每个村委会都设立了矛盾纠纷调处室,明确一名分管调解工作的公文写作领导负责并与调委会协调配合,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衔接、配合联动的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网络体系。同时按照综治工作群防群治的.工作要求,还在各组落实了基层信息员21余名,保证信息灵敏、畅通,确保矛盾纠纷能在第一时间得到及时有效的发现、调处、化解。

二、抓责任落实,构建“第一责任人”格局

发展是硬道理,综治是硬措施,稳定是硬任务,,领导重视是关健。一是狠抓责任落实。坚持办、村、组三级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办事处每个月排查一次,村及单位每星期排查一次,在排查工作中,办调委会采取领导分工负责制,组织调解人员逐村、逐组进行地毯式排查,同时抽调得力人员对重点村、重点场所开展重点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各类矛盾纠纷隐患,分析情况,研究对策。办、村、组三级,层层签订责任制,对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形成了“层层有事管,事事有人管”的综治工作格局。二是坚持领导亲自抓。领导亲自参与、亲自抓是工作上台阶的关键。按照“一个矛盾、一个领导、一套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个一”要求,落实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度,强化调处责任落实,实行“谁家孩子谁家抱”。把矛盾解决在办、村一级,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的处理对策

矛盾纠纷是客观存在的,关键在调处和化解,及时、妥善地排查和处理矛盾纠纷,是保持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半年来,我办按照市委提出“矛盾纠纷调解年”的工作要求,在调处和化解上狠下功夫,确保社会稳定。一是快介入,快控制。二是结合办情,依法调处。三是制度健全,责任到位。对维护社会稳定,我办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维稳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内容,作为奖惩的主要依据之一,将化解矛盾工作摆在第一位。

四、抓制度建设,健全四个长效机制

稳定工作,任重而道远。我办狠抓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一建立工作责任制度。按照办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党员包户的模式建立防控网络,村调委会对当地发生的纠纷情况和可能发生纠纷的苗头、隐患,要深入进行排查,及时调解,做到信息畅通,情况明了,并定时上报。二是健全矛盾纠纷月排查分析例会制。要每月21日召开分析例会,听取村前个月的治安状况、纠纷处情况报告;排查出可能出现的各种不稳定因素,分析新情况、新特点、新动向;交流纠纷调解经验,安排下一步工作。三要实行包案调处制度。将每起纠纷具体落实到每个调委会和调解员身上,做到“四定”、“三包”,即定牵头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办结时限,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四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年终设考核和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奖优罚劣。对出现“民转刑”事件,要追究驻村干部和村干部的责任。

辖区矛盾纠纷排查简报篇九

按照市综治委20_号文件和怀综治委20_9号文件的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我镇认真组织开展经营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经营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为认真做好此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结合工作实际,我镇成立了以镇党委副书记杨亚辉为组长的经营性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开展经营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二是工作安排到位深入排查各类企业、新经济组织、个体工商者和农村生活经营环节中的各类矛盾纠纷,重点排查调处冲突性较强、容易引发“民转刑”案件的经营性纠纷和可能产生“个人极端行为”、具有现实危害性的经营性矛盾纠纷当事人。

三是工作开展到位,镇综治办组织有关部门深入到村组、超市、旅馆、网吧、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地和重点行业、领域采取拉网式排查矛盾纠纷,做到隐患排查清楚,突出问题掌握清楚,纠纷原因调查清楚,重要对象登记清楚。掌握性格急躁、情绪易激动等重点人员5名,查找消防、火灾隐患2处。

二、强化措施,严管重防,切实消除经营性矛盾纠纷带来的安全隐患

一是组织专班有效化解。对排查出的矛盾隐患建立层级管理机制,由镇、村两级协调联动办理。按照一个问题一名领导挂帅的办法,多措并举,推动各类矛盾隐患的化解,强化基层干部的责任,一般矛盾由村级直接办理,大矛盾由镇综治工作中心直接处理,目前已调处各类矛盾隐患4起,有效稳控在基层。

二是重点对象落实包保。对5名重点对象由村、镇直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档案,安排专人,落实包保措施。并由派出所、司法等职能部门有针对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行转化、稳控。

三、强化责任,严肃纪律,推动经营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强化“一把手”的领导责任。镇综治办明确各村各单位“一把手”是经营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将此项工作纳入综合治理年度检查范围,督促“一把手”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是强化专班的纪律责任。为促进各类矛盾隐患有效解决,建立重大矛盾隐患检查督办制,对解决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措施不到位的单位负责人对其进行戒勉谈话,情节严重的,进行组织和纪律处理。

三是强化组织的问责处理。对排查调处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影响或出现类似事件的村或单位由镇综治委对其实行一票否决,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虽然我镇对经营性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存在着许多困难和问题,我镇将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社会稳定,为促进我镇各项事业发展而继续努力做好工作。

辖区矛盾纠纷排查简报篇十

于xx年3月28日上午,全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会议在乡政府二楼大会议室召开,参加这次会议的有党委书记杨贵银,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韩旺军,党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任新育、政府副乡长黄河、派出所所长余治军、司法所长周希智等。

会议上,周所长对春节收假以来全乡矛盾纠纷排查情况作了总结和汇报,党委书记杨贵银和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韩旺军分别作了重要讲话,与会的其它同志都分别做了发言。

现纪要如下:

会上周所长对近期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做了了详细汇报,截至目前全乡共排查矛盾纠纷28起,调处成功28起,其中本月排查 13起,全是司法所协助村委会调处成功。

这说明了全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保持良好的势头,稳步推进,切实有效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中,做到了“小矛盾不出组、大矛盾纠纷不出村、重大矛盾纠纷不出乡”的要求。

韩乡长强调,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首先要加强领导,强化体制,领导是一个组织的核心,体制是一个组织的轮廓,核心不明,轮廓不清,怎么能成一个齐心协力的集体;其次掌握工作的方法,以智取人,焦头烂额,忙来忙去,白白浪费了时间,劳而无功;最后宣传法律知识,营造氛围,让群众掀起学法的热潮,提高公民的学法意识,用法技巧。

确保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中共xx乡委员会

xx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