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馆管理服务方案 场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优质9篇)

时间:2023-10-07 21:04:01 作者:字海 方案 场馆管理服务方案 场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优质9篇)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方案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场馆管理服务方案篇一

1、营业厅合理摆放柜台,不遮挡消防设施,并保证顾客流通的必要宽度。

2、商场装修应执行国家有关装修设计防火规范,楼梯间、地下商场应使用不燃材料、其它部位宜使用不燃或难燃装修材料,货架、柜台如与地面有空隙,宜使用不燃材料进行密封。

3、经营电器的柜台,测试所用电源必须单设,安装安全保护设备,测试完毕及时切断电源,并制定测试安全规定,营业员应严格按照测试方法操作。

4、商场内不准使用热得快等电热器具。

5、商场内不准带入、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6、商场禁止吸烟,禁烟标牌应当鲜明完整,必须有礼貌的制止顾客吸烟。

7、吸烟室应加强对吸烟的管理,做到“烟灰、烟头、火柴杆、三不落地”。

8、废弃包装物品及垃圾应随时清理,放到指定地点,闭店前将垃圾桶清空,各企业的纸壳存放处应当晚清除。

9、每天下班后,认真清场,关闭好门、窗,切断火源、电源、气源,确认安全后,上报保卫处后撤离。

场馆管理服务方案篇二

为规范体育馆消防安全的管理,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体育馆(场)的隶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分工负责安全的领导为直接管理人,将防火安全工作纳入单位负责人和职工的岗位责任。

二、体育馆(场)的工作人员要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人员疏散、会紧急避险、会逃生。具体负责日常的`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三、体育馆(场)的防火管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馆(场)内严禁携带或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2、安全出口处应设明显标志。疏散通道、楼梯和安全疏散门必须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

3、设专人管理维护消防器材和设施,保证器材、设施完好有效。

四、体育馆(场)内电气设备的安装、维护,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定期检测电气设备。对破损、老化、绝缘不良的,及时维修、更换。改装、增设电气设备,须经消防干部审核,报防火负责人同意,由正式电工安装。

2、可移动的电气设备的电源线,必须使用橡胶软线。在地面铺设软线,应有防护设施。灯头线须采用耐高温线或套瓷管保护。配线接点应设金属接线盒。灯具与可燃物的距离不得小于0.5米。

五、在体育馆(场)内举办体育、文艺、展览、展销等活动,主

办单位必须根据体育馆(场)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防火安全方案。

防火安全方案应包括:活动内容、时间、地点、人数、防火措施和应急疏散方案等,并由管理单位监督主办单位组织实施,并由管理单位加强检查、落实。

六、在体育馆(场)举办体育、文艺、展览、展销活动,必须遵守馆(场)防火管理规定:

1、随时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排除或停止与火险有关的活动。

2、搭建台、板以及使用道具、设置布景等,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3、增设巡逻、值班人员,加强巡逻、值班,确保安全。

4、活动结束后,对体育馆(场)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安全后,切断活动使用的电源。

七、开馆期间,须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安全指示牌及指示灯要保证完整好用。安装的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要保证正常使用。

八、禁止在开馆期间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

九、灯光、音响设备由专人管理使用,其他人员不得随意使用。

十、闭馆前,管理人员须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并认真填写《防火检查记录》。

十一、定期检查馆内消防设施保证正常使用。师生员工有权制止损坏、盗窃消防设施的行为。

十二、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依据公安部第61号令《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访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四、严格按照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全站人员参加消防教育、培训。

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四)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场馆管理服务方案篇三

3、进入足球场的所有人员都应服从管理员的管理,爱护场内设施,维护场内秩序,遵守社会公德和体育道德,保持场内清洁。

4、足球场地开放期间,活动者须爱护体育设备与器材、场内严禁吸烟、乱扔杂物(饮料瓶、果壳、口香糖渣、烟蒂、纸屑、吐痰、玻璃碎瓶等),严禁碳酸饮料带入场内,保持场地卫生整洁。

5、树立主人翁思想,爱护公物。

6、严禁擅自挪动场内附属设施,严禁攀爬挡网。

7、严禁机动车辆、电动车、自行车等进入场内,严禁携带宠物入内。

8、严禁穿高跟鞋进入足球场内。

9、请保管好自己随身携带的物品,以防丢失。

10、使用时,要熟悉器材的使用方法并正确操作,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的陪同下进入运动场内进行足球运动。

12、自愿到xxx体育场内进行健身活动的群众,要对自己安全负责。活动期间自觉树立安全防范意识,注意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场馆管理服务方案篇四

一、环境保护目的

在本工程上实现我公司的承诺和我公司环境管理方针和目标,对施工中的噪音、粉尘、运输遗撒、光污染要按有关要求进行控制,使整个施工过程的环境状况始终处于良好的受控状态,追求'绿色施工',为北京环保作出贡献。

二、编制依据

遵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顾客要求(招标文件),结合gb/t24001-2004和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国家标准及本公司程序文件要求,编制该工程环境管理方案。

三、环境管理方针

'全员环保意识,追求绿色施工,遵守法律法规,持续治理预防。'

本方针是我公司向社会各界作出的承诺,是公司环境管理体系工作总的宗旨和方向。

'全员环保意识':全体职工都应注重环境保护工作,学习、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树立保护环境就是保护人类自己的意识。

'追求绿色施工':我公司的产品是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对施工过程中的每个环节,加强环境管理,避免、减少及控制对环境的污染。

'遵守法律法规':要认真学习建筑施工方面国家规定的相应法律法规条款,按照规定的法律法规条款来规范我们的行为。

'持续治理预防':环境是在不断地变化,因此在施工过程中要不断地发现不足,不断地改进环境管理体系,起到预防环境污染的作用。

四、施工环境因素识别

1、施工环境因素识别范围:是自承接工程始至完全撤出人员止,全过程中的所有活动。考虑三种状态(即正常、异常、紧急),和三种时态(即过去、现在、将来),从环境因素的以下六个方面进行识别:

向大气排放;

向水系排放;

废物管理;

土地污染;

原材料与自然资源的使用;

其它环境问题和社区性问题。

2、确定以上环境因素后,要定期进行评价,内容如下:

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

发生频次;

社区关注程度;

是否符合相应的法律法规;

资源消耗和可节约程度。

当发生以下变化时,应对环境因素重新识别、评价

1)承接新项目或施工中发生较大的变化;

2)法律法规、顾客及其它要求更新。

第二节防治大气污染、水污染、施工噪声污染的措施

一、成立由工程经理部项目经理为首的.'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领导小组',组织领导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二、每半月召开一次'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领导小组'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的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

三、对进场的所有施工人员进行有关环境保护、场纪场规等教育。

现场成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执法队',按照有关要求对现场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开出'隐患问题通知单',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并检查落实情况。屡次出现不符合应由责任人员查找原因制定纠正措施,杜绝今后再发生。

对屡次出现不符合的责任单位及人员依据情节和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场馆管理服务方案篇五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体育场馆运营管理,充分发挥体育场馆的体育服务功能,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开展体育活动的需求,促进体育产业和体育事业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以及《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体育系统各级各类体育场馆。

本办法所称体育场馆运营单位,是指具有体育场馆整体经营权,负责场馆和设施的运营、管理和维护,为公众开展体育活动提供服务的机构。

第三条

体育场馆应当在坚持公益属性和体育服务功能,保障运动队训练、体育赛事活动、全民健身等体育事业任务的前提下,按照市场化和规范化运营原则,充分挖掘场馆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经营和服务,发展体育及相关产业,提高综合利用水平,促进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第四条 县级以上各级体育主管部门负责本级体育场馆运营的监督和管理。

上级体育主管部门负责对下级体育主管部门体育场馆运营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指导和检查。

第二章 运营内容与方式

第五条体育场馆应当按照以体为本、多元经营的要求,突出体育功能,强化公共服务,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全面提升运营效能。

鼓励有条件的体育场馆发展体育旅游、体育会展、体育商贸、康体休闲、文化演艺等多元业态,建设体育服务综合体和体育产业集群。

第六条体育场馆应当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市发展需要、消费特点和趋势,统筹规划运营定位、服务项目和经营内容,提高综合服务功能。

鼓励体育场馆根据运营实际需要,充分利用场馆闲置空间,依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合理开展适用性改造,完善场地和服务设施。

第七条 体育场馆应当建立适合自身特点、符合行业发展规律、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能够充分发挥场馆效能的运营模式。

积极推进场馆管理体制改革和运营机制创新,推动场馆所有权和经营权两权分离,引入和运用现代企业制度,激发场馆活力。

鼓励采取参股、合作、委托等方式,引入企业、社会组织等多种主体,以混合所有制等形式参与场馆运营。鼓励有条件的场馆通过连锁等模式扩大品牌输出、管理输出和资本输出,提升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水平。

第八条体育场馆应当以体育本体经营为主,做好专业技术服务,开展场地开放、健身服务、竞赛表演、体育培训、运动指导、健康管理等体育经营服务。

第九条 训练场馆和专业性较强的场馆在保障专业训练、比赛等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创造条件对社会开放。

除上述场馆之外的其它体育场馆每周开放时间一般不少于35小时,全年开放时间一般不少于330天。国家法定节假日、全民健身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每天开放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

因场馆类型、气候条件、承担专业训练和竞赛任务等原因,不能按照本办法规定对外开放的,可由省级体育主管部门视具体情况自行制定开放时间要求,向公众公示。

第十条 体育场馆应当突出体育赛事和群体活动的承载功能,全年举办的活动中非体育类活动次数不得超过总活动次数的40%。

鼓励有条件的体育场馆举办具有自主品牌的群众性体育赛事,承接职业联赛,引进国内外知名体育赛事。

第十一条体育场馆应当完善配套服务,优化消费环境,提供与健身、竞赛、培训等功能相适应的商业服务,不得经营含有奢侈和低俗内容的商品和服务。

场馆主体部分,包括场地和看台等,除进行广告等无形资产开发外,不得占用进行商业开发。

场馆主体部分附属设施,包括除主体部分以外的室内附属用房等,可在不影响设施原有功能的前提下,适度进行商业开发。

场馆配套设施,包括按规划建设的、与体育场馆或场馆群相配套的室内外非体育设施和用房,可结合城市发展需要,根据规划和功能定位进行多元开发。

第十二条

鼓励体育场馆充分挖掘利用资源,采用多种方式加强无形资产开发,扩大无形资产价值和经营效益。涉及冠名、广告等无形资产开发的,应当符合工商、市容、广告、安全等相关规定,禁止发布和变相发布国家工商和广告法律法规中明确禁止的广告内容。

第十三条 体育场馆应当加强品牌建设,拓宽营销渠道,宣传普及健身知识,引入新型消费和服务模式,培育健身消费市场。

体育场馆应当健全信息服务系统,建立客户维护体系,有条件的场馆可建立网络服务平台,提供多样化、人性化服务,提升客户体验。

第十四条 利用体育场馆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手续,严格按照项目开放标准和要求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经营管理

第十五条体育场馆运营单位应当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科学决策机制,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应当实行集体决策。

体育场馆运营单位应当结合运营需要,配备专业运营团队,合理设置内设部门和岗位,完善运行管理体系,健全管理制度,建立激励约束和绩效考核机制。

第十六条 体育场馆运营单位应当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完善员工培训体系,建立符合场馆发展需要的人才队伍。

体育场馆运营单位应当依法规范用工,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十七条 体育场馆运营单位应当制定服务规范,明确服务标准和流程,配备专职服务人员,提供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服务。

体育场馆运营单位应当开展顾客服务满意度评价,及时改进和提高服务水平。鼓励体育场馆运营单位参与服务质量认证。

体育场馆运营单位应当做好基础信息统计,加强健身人群、培训人数等数据统计和分析,动态调整经营策略和服务方式。

第十八条

体育场馆运营单位应当保证场馆及设施符合消防、卫生、安全、环保等要求,配备安全保护设施和人员,在醒目位置标明设施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确保场馆设施安全正常使用。

体育场馆运营单位应当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应急救护措施和突发公共事件预防预警及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培训和演习。

体育场馆运营单位应当投保有关责任保险,提供意外伤害险购买服务并尽到提示购买义务。

第十九条

体育场馆所属房产出租、出借的,经营内容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和场馆运营规划,不得出租、出借给存在社会负面影响、易损害体育场馆社会形象的经营业态,且须符合国家和当地的相关规定。

体育场馆主体部分因举办公益性活动或者大型文化活动等特殊情况临时出租的,时间单次一般不得超过10日;出租期间,不得进行改变功能的改造。租用期满应立即恢复原状,不得影响该场馆的功能、用途。

第二十条体育场馆开展无形资产开发、房屋出租等经营,应引入第三方评估,并采用公开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确定合作对象和价格等内容。

体育场馆运营单位应当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终止,相关协议涉及到本办法有明确规定事项的,需在合同中约定。

体育场馆运营单位应当加强合同履行监管,及时制止擅自变更经营业态、擅自转租等行为,必要时按法定程序中止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一条体育场馆运营单位应当将运营经费纳入预算管理,并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财务规范,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体系,规范预算、收支和专项资金使用。

第二十二条 体育场馆运营单位应加强能源管理,采取节能措施,降低单位能耗,节约运营成本。

鼓励体育场馆运营单位引入环卫、安保、工程、绿化等专业服务机构,提升场馆区域范围内物业管理和服务的'专业化水平。

鼓励有条件的场馆配备全面视频监控,实行动态管理,场地等重要场所监控录像保留时间不低于30日。

第二十三条

体育场馆运营单位应当公示服务内容、开放时间、收费项目和价格、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措施等内容。除不可抗力外,因维修、保养、安全、训练、赛事等原因,不能向社会开放或调整开放时间的,应当提前7日向公众公示。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

体育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体育场馆运营管理工作的监督,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体育场馆运营监督管理责任制,并将工作监督和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加大对体育场馆运营管理工作的指导力度,提供必要的培训等服务。

第二十五条体育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财政资金补贴体育场馆开放服务的长效机制和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具体办法,保障体育场馆正常运行。

体育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本级体育场馆运营目标和公共服务规范,开展运营目标考核和综合评价,并将运营目标完成情况和综合评价结果与预算资金安排、财政补贴或奖励、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经费安排、人员考核与晋升等挂钩。

第二十六条

体育场馆运营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和出借的,应当从经济效益、经营业态、形象信誉、安全风险等方面进行必要的可行性论证,并按照国家和当地国有资产管理规定,根据资产总额的相应权限要求进行报批或备案。

第二十七条体育场馆运营单位应当将场馆的名称、地址、服务项目等内容报本级体育主管部门备案,并于下一年度1月31日前向本级体育主管部门报告以下事项:

(一)场馆设施总体使用情况;

(二)主要经营内容和服务项目调整情况;

(三)对外开放时间及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情况;

(四)体育赛事活动及非体育类活动举办情况;

(五)商业经营开发情况;

(六)场馆无形资产开发情况。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鼓励建立体育场馆社会组织,发挥行业组织在制定行业标准、强化行业自律、维护行业权益方面的作用。

1、体育馆由体育教研组直接管理和安排使用。

2、师生进入体育馆必须穿运动鞋,爱护室内的设施,严禁穿皮鞋进入馆内。

3、学生必须整队、分组进入体育馆,服从老师的安排,不得擅自动用体育器材和馆内设施,不得大声喧哗、打闹。如擅自动用,造成损坏需照价赔偿。

4、定期打扫馆内卫生,保持室内清洁,不得随地吐痰、乱抛纸屑、杂物,不得在地板、墙壁上刻画,严禁在馆内吸烟。

5、按时开馆和闭馆,闭馆时需关好照明设备和门窗。

6、外单位人员使用体育馆,必须报校长批准。

清水塘学校体育馆使用制度

一、进馆规定:

1、没有经过管理人员的允许一律不得擅自进入体育馆活动。

2、进馆者不得穿钉子鞋,并且必须要把鞋底擦干净方可进馆。

3、进入体育馆的人员,必须穿胶鞋或旅游鞋。(其中不包括黑底鞋)

4、凡是入馆教师或学生及外来人员必须遵守馆内管理人员的忠告并爱护馆内的一切设施。

5、如损坏馆内的任何一件设施或器材,要按设施价格的两倍进行赔偿处理。

6、体育馆内只允许体操、武术、羽毛球其教学使用,且每次只供一个班,其它项目不准在馆内进行。

7、突发的雨雪天气要进入体育馆上课,必须要提前通知馆长方可进馆。

8、各运动队训练必须要在教练的组织下方可进馆训练。

二、卫生管理规定:

1、不得乱扔乱放杂物,不准乱倒各种垃圾,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吸烟。

2、使用完毕负责教师要按时负责清理干净。

3、借用租用体育馆使用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借用、租用体育馆必须经校长批示签字同意方可使用。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借用租用体育馆中必须签安全公约和借用租用方承诺书,方可使用。

借用租用方要按场馆面积和小时计算,有偿使用。

清水塘学校体育馆工作人员职责

1、坚守岗位,确保教学训练按时正常进行。

2、按时搞好馆内和门前卫生,保证馆内整洁。

3、全面负责体育馆的安全工作。要经常检查馆内设备的使用情况,对自然损坏的设备,及时报请维修或处理。

4、配合教学训练,做好馆内器材设备的搬迁、安装与维修,做好场地的划分等工作。

5、有权要求入馆人员遵守管理制度,有权对违纪人员提出批评教育,或做出罚款处理,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

场馆管理服务方案篇六

一、活动室按时开放。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二、保持室内安静,严禁大声喧哗,谢绝小孩和无关人员入内。

三、室内禁止吸烟,不许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四、报纸杂志仅供室内阅读,禁止外借或私自带出,调换或转借他人。

五、要爱护公物,丢失损坏应照价赔偿。

六、桌椅沙发和活动用品只能在室内使用,概不外借。

七、工作人员要认真保持室内卫生,要做到地面一天一拖,桌椅一天一擦,麻将棋类活动用品一周一洗,窗帘桌布一月一洗。

八、工作人员要热情为老同志服务,及时提供活动用品,认真解决活动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场馆管理服务方案篇七

1、舍务管理委员会文化活动室开放时间为: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周六、周日:上午8:30—10:30;下午3:00—4:30。

2、为了便于管理,进入活动室的同学凭借一定的证件。

3、活动室严禁吸烟和随地吐痰,不得高声喧哗,保持室内整洁卫生和良好的秩序。

4、提倡健康有益的多种活动,严禁在活动室进行赌博、传播邪教、聚众闹事等非法活动。

5、入内活动者要爱护室内设施、器材,保证室内活动器材摆放整齐。活动结束时,要将活动器械进行整理、放回原处。严禁随意搬动、摆弄电器和灭火设备,做到人离灯息、关闭电器。严禁将室内物品私自带走或外借。不准践踏桌椅,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6、同学们要自觉遵守活动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应该团结友爱、文明娱乐,相互谦让,树立良好的活动气氛,共同创建文明和谐的活动阵地。

场馆管理服务方案篇八

党员活动室是党的基层组织进行政治生活、“三会一课”及其他形式党员教育活动与相互交流的.主要场所,是反映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阵地。为搞好党员活动室的建设与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党员活动室的管理由支部负责,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

二、党员活动室的一切设施要登记造册,派专人进行管理;

五、室内报刊杂志阅后请放回原处,未经同意不得携带外出;借用书刊需按规定办理手续;

六、 活动室内严禁大声喧哗、吃零食、乱扔脏物等,与会人员要养成讲卫生、爱清洁的良好习惯,提倡自带茶杯,严禁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等杂物,保持党员活动室干净卫生,使用后要及时清理打扫,保持整洁。

场馆管理服务方案篇九

科技活动学校强化活动课程的延伸。是培养学生兴趣,发展个性特长的重要场所。科技活动室是学生活动、操作的场所。

一、为提高教师、学生的科技意识,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全面提高学生科学素养,特制定本制度。

二、科技活动室为科技小组活动场所,要充分发挥其职能,以达到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目的。

三、室内布置体现少年儿童热爱科学的氛围。活动室要专人进行管理,管理人员要对科技活动室的工作全面负责。

四、各类设备要登记注册,分类保管。对于新购进的设备有关人员要及时了解其功能,并对活动小组成员进行相应的培训。

五、科技活动室为专职特种教室,任何闲杂人员不得随便出入,不得在活动室内组织其他活动。

六、科技活动室内的各类设备要注意正确操作,避免不必要的损坏。室内器材的使用必须由辅导员老师分配。设备如有损坏应及时上报有关领导,搞好维修。对于非正常损坏的设备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按规定赔偿。

七、科技活动室内的设备不得私自外借。如因工作需要确需外借,必须由有关领导签字批准,管理人员要做好记录,及时索还。

八、科技活动室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对活动小组的.指导工作,避免出现各种安全事故。注意操作安全,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老师。

九、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关锁门窗,并做好“防火、防盗”等各方面的工作。

十、活动室内要保持清洁,安排好值日工作,离开活动室时,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定期对活动室进行彻底的清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