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建房合同实用

时间:2023-07-07 11:48:22 作者:曹czj 合同

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土地租赁建房合同实用篇一

乙方:

.1甲方根据合同出租给乙方的土地使用权所属之土地位于     ),长沙广海电磁线有限公司院内甲方未建三号厂房空地(约 6亩)由乙方带资新建标准钢结构厂房及厂房内配电行吊等由乙方使用xx年,其产权归甲方所有。

.2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所在原设计未建地址上投资新建厂房,建筑面积5400m2左右。

.3 乙方必须按国家标准要求新建钢结构行车厂房,由正规设计院出具设计图纸,设计方案与施工均按建设部门要求组织施工,建筑质量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施工并由建设部门组织的专业验收,以及环保、消防及其它部门组织的验收,均由乙方全部负责并承担上述各项费用。新建厂房以甲方名义办理房产权证书,从设计至工程验收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验收后办理产权证的费用由甲方支付。

.4甲方承诺协助乙方以甲方名义办理相关报建手续,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 租赁期限与租金

2.1甲方承诺由乙方投资新建厂房,由乙方使用年,计时自约定建设期到期之日起开始。在乙方使用时间 拾 年到期后,所建厂房如甲方自身不作其他使用,则优先乙方续租使用,同时租金按当时市场价收取。

2.2 乙方投入资金在上述租赁土地上所建建筑物及厂房内的配电、行车,其产权归甲方所有,自合同签订之日至计时之日起 拾 年内属乙方拥有使用权,拾年后归甲方收回使用权。

2.3 建设期:新建厂房为壹层,厂房内的配电、行车及其它设置由乙方自行设计并投资,建设期为4个月,(建设期自乙方施工人员进场之日计起)。乙方保证建设期不超过5个月,天气自然灾害除外。

2.4租赁使用年限内,乙方共支付甲方土地租金         元整(          )元,平均每年一次性支付         元(    )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付清第一年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银行帐户,从计时之日开始,计算租金,计租期满一年后,提前 5天支付第二次租金,以次类推。租金不含税金,如需开具税票,乙方需另行支付税金。

2.5 在租赁期内,乙方应按时足额支付甲方的土地租金,不得延期支付约定的租金,逾期不支付约定租金,超过十五日的,甲方有权收回乙方的土地租赁使用权,并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第三条 租赁土地的交付使用

4.1 甲方自本合同正式生效之日起4个月左右将土地使用权交付乙方,并做好三通一平交与乙方。

4.2乙方在甲方将该土地使用权交付之日起,必须依照土地使用权规定的土地用途实施相关的经营、管理、使用。

第四条 税费

营业期间所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按照国家税务法纳税。营业期间的税费,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需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完整地向乙方提供租赁土地的使用权及配合乙方办理报建手续和三通一平等。

(2)所建建筑物及土地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甲方如需要,将土地转让,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受让权,乙方不受让的,甲方须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务义务同时转让给受让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如因转让土地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提前终止解除的,甲方承担赔偿乙方一切损失的责任。

(3)新建钢结构厂房验收合格后乙方改建临时性建筑物、构建物需与甲方协商并恰当补偿甲方一定的租金,其产权归甲方所有,所有建设资金归乙方承担。

(4)甲方保证不侵犯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任何建筑物、附着物的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处分及收益的权利和利益。

(5)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提前终止合同或部分及全部收回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上的附着物和建筑物,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6)如遇政府政策规定要拆迁或土地变性等变化时,土地值补偿归甲方所有。如乙方租赁时间未满,甲方按地面建筑物所得补偿按乙方实际未满年限补偿给乙方。

(7)租赁期间,使用权内,甲方不得干扰乙方的合作经营主权。

第六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所有权依据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土地。

(2)租赁使用权期满不再续租的,乙方须及时完整地向甲方交回不再续租之全部租赁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地上所有建筑物及建筑物内的配电、行车需保持完好。但乙方的机械设备及所有私有物品可自行有权撤离带走。

(3)乙方不得将租赁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但建筑物出租、转让乙方的使用权除外。

(4)如遇政府政策规定要拆迁或土地变性等变化时,在    年内土地上建筑物的补偿,按实际未满年限补偿给乙方。

(5)租赁期间,使用权内,甲方不得干扰乙方的合作经营主权。

(6)租赁使用权期内,乙方不接受甲方的任何管理费用,政府规定除外。

(7)租赁使用权期内和建设期间,乙方的水电、煤气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8)乙方在租赁使用期内,必须守法经营,按章纳税,乙方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将债权债务、带资纠纷以及其经济、司法纠纷转嫁于甲方。

(9)乙方在生产经营期内需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特别是做好消防工作,如因乙方责任火灾造成损失,除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外,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7. 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须经双方同意,并书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为了避免岐义,乙方按合同要求延长租期或终止租赁,应按本合同的有关条款进行。

7.2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终止。

(1)本合同期满后。

(2)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达成终止协议。

(3)本合同任何一方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丧失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第八条 违约责任及损害赔偿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另一方可以要求或采纳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许的补偿措施。

2、任何一方中途擅自中止合同,应当赔偿对方全部损失。

第九条 双方的陈述和保证

9. 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现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甲方签署本合同是甲方的有效授权代表。

9.2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1)乙方租用土地保证是合法经营。乙方保证其经营活动中心盈亏不影响甲方。

(2)乙方签署本合同的是乙方的有效授权代表。

第十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0.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0.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通过法律解决。

第十一条 附则

.1本合同以中文书写

.2未尽事宜,可补充附页协议内容,双方签字生效。

.3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各执一份。双方授权代表签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土地租赁建房合同实用篇二

乙方:

1.1甲方根据合同出租给乙方的土地使用权所属之土地位于长沙县经开区(螺丝塘路5号),长沙广海电磁线有限公司院内甲方未建三号厂房空地(约16亩)由乙方带资新建标准钢结构厂房及厂房内配电行吊等由乙方使用20xx年,其产权归甲方所有。

1.2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所在原设计未建地址上投资新建厂房,建筑面积5400m2左右。

1.3乙方必须按国家标准要求新建钢结构行车厂房,由正规设计院出具设计图纸,设计方案与施工均按建设部门要求组织施工,建筑质量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施工并由建设部门组织的专业验收,以及环保、消防及其它部门组织的验收,均由乙方全部负责并承担上述各项费用。新建厂房以甲方名义办理房产权证书,从设计至工程验收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验收后办理产权证的费用由甲方支付。

1.4甲方承诺协助乙方以甲方名义办理相关报建手续,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1甲方承诺由乙方投资新建厂房,由乙方使用年,计时自约定建设期到期之日起开始。在乙方使用时间拾年到期后,所建厂房如甲方自身不作其他使用,则优先乙方续租使用,同时租金按当时市场价收取。

2.2乙方投入资金在上述租赁土地上所建建筑物及厂房内的配电、行车,其产权归甲方所有,自合同签订之日至计时之日起拾年内属乙方拥有使用权,拾年后归甲方收回使用权。

2.3建设期:新建厂房为壹层,厂房内的配电、行车及其它设置由乙方自行设计并投资,建设期为4个月,(建设期自乙方施工人员进场之日计起)。乙方保证建设期不超过5个月,天气自然灾害除外。

2.4租赁使用年限内,乙方共支付甲方土地租金叁佰陆拾万元整(3600000.00)元,平均每年一次性支付叁拾陆万元(360000.00)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付清第一年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银行帐户,从计时之日开始,计算租金,计租期满一年后,提前15天支付第二次租金,以次类推。租金不含税金,如需开具税票,乙方需另行支付税金。

2.5在租赁期内,乙方应按时足额支付甲方的土地租金,不得延期支付约定的租金,逾期不支付约定租金,超过十五日的,甲方有权收回乙方的土地租赁使用权,并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4.1甲方自本合同正式生效之日起4个月左右将土地使用权交付乙方,并做好三通一平交与乙方。

4.2乙方在甲方将该土地使用权交付之日起,必须依照土地使用权规定的土地用途实施相关的经营、管理、使用。

营业期间所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按照国家税务法纳税。营业期间的税费,乙方自行承担。

(1)甲方需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完整地向乙方提供租赁土地的使用权及配合乙方办理报建手续和三通一平等。

(2)所建建筑物及土地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甲方如需要,将土地转让,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受让权,乙方不受让的,甲方须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务义务同时转让给受让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如因转让土地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提前终止解除的,甲方承担赔偿乙方一切损失的责任。

(3)新建钢结构厂房验收合格后乙方改建临时性建筑物、构建物需与甲方协商并恰当补偿甲方一定的租金,其产权归甲方所有,所有建设资金归乙方承担。

(4)甲方保证不侵犯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任何建筑物、附着物的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处分及收益的权利和利益。

(5)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提前终止合同或部分及全部收回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上的附着物和建筑物,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6)如遇政府政策规定要拆迁或土地变性等变化时,土地值补偿归甲方所有。如乙方租赁时间未满,甲方按地面建筑物所得补偿按乙方实际未满年限补偿给乙方。

(7)租赁期间,使用权内,甲方不得干扰乙方的合作经营主权。

(1)乙方所有权依据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土地。

(2)租赁使用权期满不再续租的,乙方须及时完整地向甲方交回不再续租之全部租赁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地上所有建筑物及建筑物内的配电、行车需保持完好。但乙方的机械设备及所有私有物品可自行有权撤离带走。

(3)乙方不得将租赁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但建筑物出租、转让乙方的使用权除外。

(4)如遇政府政策规定要拆迁或土地变性等变化时,在拾年内土地上建筑物的补偿,按实际未满年限补偿给乙方。

(5)租赁期间,使用权内,甲方不得干扰乙方的合作经营主权。

(6)租赁使用权期内,乙方不接受甲方的任何管理费用,政府规定除外。

(7)租赁使用权期内和建设期间,乙方的水电、煤气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8)乙方在租赁使用期内,必须守法经营,按章纳税,乙方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将债权债务、带资纠纷以及其经济、司法纠纷转嫁于甲方。

(9)乙方在生产经营期内需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特别是做好消防工作,如因乙方责任火灾造成损失,除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外,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7.1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须经双方同意,并书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为了避免岐义,乙方按合同要求延长租期或终止租赁,应按本合同的有关条款进行。

7.2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终止。

(1)本合同期满后。

(2)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达成终止协议。

(3)本合同任何一方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丧失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另一方可以要求或采纳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许的补偿措施。

2、任何一方中途擅自中止合同,应当赔偿对方全部损失。

9.1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现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甲方签署本合同是甲方的有效授权代表。

9.2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1)乙方租用土地保证是合法经营。乙方保证其经营活动中心盈亏不影响甲方。

(2)乙方签署本合同的是乙方的'有效授权代表。

10.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10.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通过法律解决。

11.1本合同以中文书写

11.2未尽事宜,可补充附页协议内容,双方签字生效。

11.3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各执一份。双方授权代表签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土地租赁建房合同实用篇三

土地租赁是某一土地的所有者与土地使用者在一定时期内相分离,土地使用者在使用土地期间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租金,期满后,土地使用者归还土地的一种经济活动。土地租赁建房合同怎么写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土地租赁建房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甲方:长沙金和钢木制品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4307

法定代表人:李金和

乙方:长沙雄湘玻璃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王淑芳 身份证号码:

1.1 甲方根据合同出租给乙方的土地使用权所属之土地位于长沙县经开区(螺丝塘路5号),长沙广海电磁线有限公司院内甲方未建三号厂房空地(约16亩)由乙方带资新建标准钢结构厂房及厂房内配电行吊等由乙方使用20xx年,其产权归甲方所有。

1.2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所在原设计未建地址上投资新建厂房,建筑面积5400m2左右。

1.3 乙方必须按国家标准要求新建钢结构行车厂房,由正规设计院出具设计图纸,设计方案与施工均按建设部门要求组织施工,建筑质量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施工并由建设部门组织的专业验收,以及环保、消防及其它部门组织的验收,均由乙方全部负责并承担上述各项费用。新建厂房以甲方名义办理房产权证书,从设计至工程验收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验收后办理产权证的费用由甲方支付。

1.4甲方承诺协助乙方以甲方名义办理相关报建手续,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 租赁期限与租金

2.1甲方承诺由乙方投资新建厂房,由乙方使用年,计时自约定建设期到期之日起开始。在乙方使用时间 拾 年到期后,所建厂房如甲方自身不作其他使用,则优先乙方续租使用,同时租金按当时市场价收取。

2.2 乙方投入资金在上述租赁土地上所建建筑物及厂房内的配电、行车,其产权归甲方所有,自合同签订之日至计时之日起 拾 年内属乙方拥有使用权,拾年后归甲方收回使用权。

2.3 建设期:新建厂房为壹层,厂房内的配电、行车及其它设置由乙方自行设计并投资,建设期为4个月,(建设期自乙方施工人员进场之日计起)。乙方保证建设期不超过5个月,天气自然灾害除外。

2.4租赁使用年限内,乙方共支付甲方土地租金叁佰陆拾万元整(3600000.00)元,平均每年一次性支付叁拾陆万元(360000.00)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付清第一年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银行帐户,从计时之日开始,计算租金,计租期满一年后,提前15天支付第二次租金,以次类推。租金不含税金,如需开具税票,乙方需另行支付税金。

2.5 在租赁期内,乙方应按时足额支付甲方的土地租金,不得延期支付约定的租金,逾期不支付约定租金,超过十五日的,甲方有权收回乙方的土地租赁使用权,并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第三条 租赁土地的交付使用

4.1甲方自本合同正式生效之日起4个月左右将土地使用权交付乙方,并做好三通一平交与乙方。

4.2乙方在甲方将该土地使用权交付之日起,必须依照土地使用权规定的土地用途实施相关的经营、管理、使用。

第四条 税费

营业期间所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按照国家税务法纳税。营业期间的税费,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需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完整地向乙方提供租赁土地的使用权及配合乙方办理报建手续和三通一平等。

(2)所建建筑物及土地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甲方如需要,将土地转让,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受让权,乙方不受让的,甲方须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务义务同时转让给受让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如因转让土地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提前终止解除的,甲方承担赔偿乙方一切损失的责任。

(3)新建钢结构厂房验收合格后乙方改建临时性建筑物、构建物需与甲方协商并恰当补偿甲方一定的租金,其产权归甲方所有,所有建设资金归乙方承担。

(4)甲方保证不侵犯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任何建筑物、附着物的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处分及收益的权利和利益。

(5)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提前终止合同或部分及全部收回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上的附着物和建筑物,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6)如遇政府政策规定要拆迁或土地变性等变化时,土地值补偿归甲方所有。如乙方租赁时间未满,甲方按地面建筑物所得补偿按乙方实际未满年限补偿给乙方。

(7)租赁期间,使用权内,甲方不得干扰乙方的合作经营主权。

第六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所有权依据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土地。

(2)租赁使用权期满不再续租的,乙方须及时完整地向甲方交回不再续租之全部租赁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地上所有建筑物及建筑物内的配电、行车需保持完好。但乙方的机械设备及所有私有物品可自行有权撤离带走。

(3)乙方不得将租赁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但建筑物出租、转让乙方的使用权除外。

(4)如遇政府政策规定要拆迁或土地变性等变化时,在 拾 年内土地上建筑物的补偿,按实际未满年限补偿给乙方。

(5)租赁期间,使用权内,甲方不得干扰乙方的合作经营主权。

(6)租赁使用权期内,乙方不接受甲方的任何管理费用,政府规定除外。

(7)租赁使用权期内和建设期间,乙方的水电、煤气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8)乙方在租赁使用期内,必须守法经营,按章纳税,乙方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将债权债务、带资纠纷以及其经济、司法纠纷转嫁于甲方。

(9)乙方在生产经营期内需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特别是做好消防工作,如因乙方责任火灾造成损失,除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外,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7.1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须经双方同意,并书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为了避免岐义,乙方按合同要求延长租期或终止租赁,应按本合同的有关条款进行。

7.2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终止。

(1)本合同期满后。

(2)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达成终止协议。

(3)本合同任何一方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丧失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第八条 违约责任及损害赔偿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另一方可以要求或采纳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许的补偿措施。

2、任何一方中途擅自中止合同,应当赔偿对方全部损失。

第九条 双方的陈述和保证

9.1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现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甲方签署本合同是甲方的有效授权代表。

9.2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1)乙方租用土地保证是合法经营。乙方保证其经营活动中心盈亏不影响甲方。

(2)乙方签署本合同的是乙方的有效授权代表。

第十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10.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10.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通过法律解决。

第十一条 附则

11.1本合同以中文书写

11.2未尽事宜,可补充附页协议内容,双方签字生效。

11.3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各执一份。双方授权代表签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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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赁建房合同实用篇四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民法典》的规定,就土地使用权租赁事宜,友好协商后订立如下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土地使用权所属之土地位于_______________,面积_____亩,田名__________ (以现状地形实测面积为准)。

二、租赁期限

1、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为_____年(__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合同期限届满后,乙方有优先承租权,但应在合同期限届满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用于挖鱼塘作为休闲农庄的配套。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按每年每亩__________元的标准,按年度支付,每年的租金为__________元(即 亩* 元=__________ 元)。

2、本合同签订且该租赁土地交付后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一次性付清当年度租金,其余年度乙方均按此日期和金额支付当年度租金。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据本合同约定收取租金;

2、本合同期限届满没有延续的,有权收回该土地使用权;

3、保证该出租土地属于依法流转并有权出租;

5、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得单方提前终止合同。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依照本合同约定在该租赁土地上挖鱼塘;

3、按时足额支付租金;

4、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将租赁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抵押。

六、违约责任

1、因一方过错的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被终止,过错方应赔偿守约方相应的合理损失。

2、乙方不按时支付租金,按所欠租金额的日千分之伍支付违约金,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正常营业,每停业一天甲方应按乙方应缴纳租金额的日千分之伍支付违约金。

七、其他

1、本合同附件及图纸经双方签字认可后,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双方再另行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土地租赁建房合同实用篇五

甲方:吴广炎 (出租方)

乙方:吴焕明 (承租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研究决定,甲方同意将自己的部分土地转包给乙方。为使甲乙双方合法权益能得到应有保障,甲乙双方经充分的协商,订立本合同。

甲方将位于丰顺县丰良镇丰良大桥西北角a1土地3284.7平方米及a1房屋4801.4平方米,a2土地1116.5平方米,a3土地1039.1平方米租给乙方作为酒店综合用地发展和温泉游泳池经营。

二、租赁年限

租赁期限为 8 年,从 20xx 年10 月 05 日起至 20xx 年 10 月 04 日止(以公历为准)。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租赁土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2、甲方为乙方提供电源、水源并按商业用规定价格收费。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土地的使用,如乙方不按规定的项目经营或随意将土地出租、买卖以及挪作他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可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金。

5、合同期间,租赁土地不得擅自收回,因社会公共利益经原批准租赁土地的人民政府批准,甲方可以收回租赁土地。提前收回租赁土地时,甲方应在收回土地6个月前,将收回土地的坐落,收回理由,收回日期书面通知乙方并予以公告。提前收回土地,甲方应当给乙方适当补偿,补偿标准收甲乙双方根据土地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附着物的价值及租赁期限的余期等因素协商确定,协商不能确定,由原批准政府裁决。合同期间内如遇拓宽路面,承包土地亩数应按实际亩数计算交纳承包费。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自 20xx 年起,逐年交纳承包费,交纳的时间为当年的 10 月 05 日,承包费为每月80000元,每年共计 960000 元(大写:玖拾陆万元整)

2、乙方在土地租赁期间只能从事本合同规定的经营项目,如有变更须经甲方同意。

3、租赁期限届满前,乙方要求终止合同,应当在终止前6个月向甲方提出,并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期满如甲方土地继续向外租赁,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5、租赁期限内,乙方转让、转租或者抵押租赁土地的,必须经甲方同意。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主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如乙方因有特殊情况无力经营,须转让他人时,经甲方同意方可办理转让手续。

2、如乙方不按时向甲方交纳租赁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交纳费用的10%交纳滞纳金。

3、如乙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必须按时交清合同期内租赁费,并交纳租赁费总额的20%的违约金。

4、如甲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除了合同中规定的适当补偿外,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总租金的20%。

六、其他

1、在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或解除合同。

2、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依据广东省国有土地租赁办法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xx年10月04日

甲方:

乙方:

甲方现有房屋二间,林地30亩,其中30亩和房租给乙方居住和耕种,为保证明确双方的权益,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乙方在租住和耕种期间水暖电及一切生活费用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一概不管。

二、乙方在租住期间,必须维护、看管好围栏及树木,对破损的围栏及时修理,防止牲畜及人为对围栏或树木进行破坏。

三、乙方在租住期间不得做违法乱纪或损害甲方利益的事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四、乙方在租住期间发生火灾、爆炸、人身伤害、生病或死亡等一切事情均与甲方无害,由乙方自行负责。

五、如因乙方看管不当造成甲方围栏、树木、房屋等损失的,由乙方按价对甲方进行赔偿。

六、承租费为5000元整,由于乙方在租住期间要对树地进行管理,所以甲方向乙方收取此费用,而且每年甲方要向乙方支付5000元的管理费用做乙方对围栏、房屋、树地的维护费,此费用每半年支付一次,分二次付清。

七、甲方要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及时将维护款付清。

八、树地围栏自然破损时,甲方要及时向乙方无偿提供材料、机具,以便乙方及时进行修补。

九、甲、乙双方合同期满或因有事需终止合同时,双方必须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否则,造成损失的由对方赔偿给另一方。

十、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中间人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试用期为一年,如甲乙双方无异议,合同期满可再进行续签。

十一、此合同自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止。

甲 方:

乙 方:

中 间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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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赁建房合同实用篇六

乙方:

1.1 甲方根据合同出租给乙方的土地使用权所属之土地位于长沙县经开区(螺丝塘路5号),长沙广海电磁线有限公司院内甲方未建三号厂房空地(约16亩)由乙方带资新建标准钢结构厂房及厂房内配电行吊等由乙方使用20xx年,其产权归甲方所有。

1.2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所在原设计未建地址上投资新建厂房,建筑面积5400m2左右。

13.乙方必须按国家标准要求新建钢结构行车厂房,由正规设计院出具设计图纸,设计方案与施工均按建设部门要求组织施工,建筑质量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施工并由建设部门组织的专业验收,以及环保、消防及其它部门组织的验收,均由乙方全部负责并承担上述各项费用。新建厂房以甲方名义办理房产权证书,从设计至工程验收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验收后办理产权证的费用由甲方支付。

1.4甲方承诺协助乙方以甲方名义办理相关报建手续,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 租赁期限与租金

2.1甲方承诺由乙方投资新建厂房,由乙方使用年,计时自约定建设期到期之日起开始。在乙方使用时间 拾 年到期后,所建厂房如甲方自身不作其他使用,则优先乙方续租使用,同时租金按当时市场价收取。

2.2 乙方投入资金在上述租赁土地上所建建筑物及厂房内的配电、行车,其产权归甲方所有,自合同签订之日至计时之日起 拾 年内属乙方拥有使用权,拾年后归甲方收回使用权。

2.3 建设期:新建厂房为壹层,厂房内的配电、行车及其它设置由乙方自行设计并投资,建设期为4个月,(建设期自乙方施工人员进场之日计起)。乙方保证建设期不超过5个月,天气自然灾害除外。

2.4租赁使用年限内,乙方共支付甲方土地租金叁佰陆拾万元整(3600000。00)元,平均每年一次性支付叁拾陆万元(360000。00)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付清第一年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银行帐户,从计时之日开始,计算租金,计租期满一年后,提前15天支付第二次租金,以次类推。租金不含税金,如需开具税票,乙方需另行支付税金。

2.5 在租赁期内,乙方应按时足额支付甲方的土地租金,不得延期支付约定的租金,逾期不支付约定租金,超过十五日的,甲方有权收回乙方的土地租赁使用权,并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第三条 租赁土地的交付使用

3.1甲方自本合同正式生效之日起4个月左右将土地使用权交付乙方,并做好三通一平交与乙方。

3.2乙方在甲方将该土地使用权交付之日起,必须依照土地使用权规定的土地用途实施相关的经营、管理、使用。

第四条 税费

营业期间所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按照国家税务法纳税。营业期间的税费,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需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完整地向乙方提供租赁土地的使用权及配合乙方办理报建手续和三通一平等。

(2)所建建筑物及土地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甲方如需要,将土地转让,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受让权,乙方不受让的,甲方须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务义务同时转让给受让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如因转让土地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提前终止解除的,甲方承担赔偿乙方一切损失的责任。

(3)新建钢结构厂房验收合格后乙方改建临时性建筑物、构建物需与甲方协商并恰当补偿甲方一定的租金,其产权归甲方所有,所有建设资金归乙方承担。

(4)甲方保证不侵犯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任何建筑物、附着物的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处分及收益的权利和利益。

(5)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提前终止合同或部分及全部收回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上的附着物和建筑物,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6)如遇政府政策规定要拆迁或土地变性等变化时,土地值补偿归甲方所有。如乙方租赁时间未满,甲方按地面建筑物所得补偿按乙方实际未满年限补偿给乙方。

(7)租赁期间,使用权内,甲方不得干扰乙方的合作经营主权。

第六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所有权依据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土地。

(2)租赁使用权期满不再续租的,乙方须及时完整地向甲方交回不再续租之全部租赁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地上所有建筑物及建筑物内的配电、行车需保持完好。但乙方的机械设备及所有私有物品可自行有权撤离带走。

(3)乙方不得将租赁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但建筑物出租、转让乙方的使用权除外。

(4)如遇政府政策规定要拆迁或土地变性等变化时,在 拾 年内土地上建筑物的补偿,按实际未满年限补偿给乙方。

(5)租赁期间,使用权内,甲方不得干扰乙方的合作经营主权。

(6)租赁使用权期内,乙方不接受甲方的任何管理费用,政府规定除外。

(7)租赁使用权期内和建设期间,乙方的水电、煤气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8)乙方在租赁使用期内,必须守法经营,按章纳税,乙方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将债权债务、带资纠纷以及其经济、司法纠纷转嫁于甲方。

(9)乙方在生产经营期内需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特别是做好消防工作,如因乙方责任火灾造成损失,除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外,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7.1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须经双方同意,并书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为了避免岐义,乙方按合同要求延长租期或终止租赁,应按本合同的有关条款进行。

7.2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终止。

(1)本合同期满后。

(2)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达成终止协议。

(3)本合同任何一方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丧失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第八条 违约责任及损害赔偿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另一方可以要求或采纳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许的补偿措施。

2、任何一方中途擅自中止合同,应当赔偿对方全部损失。

第九条 双方的陈述和保证

9.1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现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甲方签署本合同是甲方的有效授权代表。

9.2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1)乙方租用土地保证是合法经营。乙方保证其经营活动中心盈亏不影响甲方。

(2)乙方签署本合同的是乙方的有效授权代表。

第十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10.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10。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通过法律解决。

第十一条 附则

11.1本合同以中文书写

11.2未尽事宜,可补充附页协议内容,双方签字生效。

11.3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各执一份。双方授权代表签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土地租赁建房合同实用篇七

甲方:长沙金和钢木制品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430194000001387

法定代表人:李金和

乙方:长沙雄湘玻璃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王淑芳 身份证号码:

1.1 甲方根据合同出租给乙方的土地使用权所属之土地位于长沙县经开区(螺丝塘路5号),长沙广海电磁线有限公司院内甲方未建三号厂房空地(约16亩)由乙方带资新建标准钢结构厂房及厂房内配电行吊等由乙方使用10年,其产权归甲方所有。

1.2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所在原设计未建地址上投资新建厂房,建筑面积5400m2左右。

1.3 乙方必须按国家标准要求新建钢结构行车厂房,由正规设计院出具设计图纸,设计方案与施工均按建设部门要求组织施工,建筑质量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施工并由建设部门组织的专业验收,以及环保、消防及其它部门组织的验收,均由乙方全部负责并承担上述各项费用。新建厂房以甲方名义办理房产权证书,从设计至工程验收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验收后办理产权证的费用由甲方支付。

1.4甲方承诺协助乙方以甲方名义办理相关报建手续,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 租赁期限与租金

2.2 乙方投入资金在上述租赁土地上所建建筑物及厂房内的配电、行车,其产权归甲方所有,自合同签订之日至计时之日起 拾 年内属乙方拥有使用权,拾年后归甲方收回使用权。

2.3 建设期:新建厂房为壹层,厂房内的配电、行车及其它设置由乙方自行设计并投资,建设期为4个月,(建设期自乙方施工人员进场之日计起)。乙方保证建设期不超过5个月,天气自然灾害除外。

2.4租赁使用年限内,乙方共支付甲方土地租金叁佰陆拾万元整(3600000.00)元,平均每年一次性支付叁拾陆万元(360000.00)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付清第一年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银行帐户,从计时之日开始,计算租金,计租期满一年后,提前15天支付第二次租金,以次类推。租金不含税金,如需开具税票,乙方需另行支付税金。

2.5 在租赁期内,乙方应按时足额支付甲方的土地租金,不得延期支付约定的租金,逾期不支付约定租金,超过十五日的,甲方有权收回乙方的土地租赁使用权,并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第三条 租赁土地的交付使用

4.1甲方自本合同正式生效之日起4个月左右将土地使用权交付乙方,并做好三通一平交与乙方。

4.2乙方在甲方将该土地使用权交付之日起,必须依照土地使用权规定的土地用途实施相关的经营、管理、使用。

第四条 税费

营业期间所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按照国家税务法纳税。营业期间的税费,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需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完整地向乙方提供租赁土地的使用权及配合乙方办理报建手续和三通一平等。

2

(2)所建建筑物及土地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甲方如需要,将土地转让,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受让权,乙方不受让的,甲方须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务义务同时转让给受让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如因转让土地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提前终止解除的,甲方承担赔偿乙方一切损失的责任。

(3)新建钢结构厂房验收合格后乙方改建临时性建筑物、构建物需与甲方协商并恰当补偿甲方一定的租金,其产权归甲方所有,所有建设资金归乙方承担。

(4)甲方保证不侵犯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任何建筑物、附着物的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处分及收益的权利和利益。

(5)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提前终止合同或部分及全部收回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上的附着物和建筑物,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6)如遇政府政策规定要拆迁或土地变性等变化时,土地值补偿归甲方所有。如乙方租赁时间未满,甲方按地面建筑物所得补偿按乙方实际未满年限补偿给乙方。

(7)租赁期间,使用权内,甲方不得干扰乙方的合作经营主权。

第六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所有权依据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土地。

(2)租赁使用权期满不再续租的,乙方须及时完整地向甲方交回不再续租之全部租赁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地上所有建筑物及建筑物内的配电、行车需保持完好。但乙方的机械设备及所有私有物品可自行有权撤离带走。

(3)乙方不得将租赁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但建筑物出租、转让乙方的使用权除外。

(4)如遇政府政策规定要拆迁或土地变性等变化时,在 拾 年内土地上建筑物的补偿,按实际未满年限补偿给乙方。

(5)租赁期间,使用权内,甲方不得干扰乙方的合作经营主权。

(6)租赁使用权期内,乙方不接受甲方的任何管理费用,政府规定除外。

(7)租赁使用权期内和建设期间,乙方的水电、煤气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8)乙方在租赁使用期内,必须守法经营,按章纳税,乙方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将债权债务、带资纠纷以及其经济、司法纠纷转嫁于甲方。

(9)乙方在生产经营期内需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特别是做好消防工作,如因乙方责任火灾造成损失,除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外,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7.1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须经双方同意,并书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为了避免岐义,乙方按合同要求延长租期或终止租赁,应按本合同的有关条款进行。

7.2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终止。

(1)本合同期满后。

(2)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达成终止协议。

(3)本合同任何一方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丧失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第八条 违约责任及损害赔偿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另一方可以要求或采纳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许的补偿措施。

2、任何一方中途擅自中止合同,应当赔偿对方全部损失。

第九条 双方的陈述和保证

9.1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现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甲方签署本合同是甲方的有效授权代表。

9.2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1)乙方租用土地保证是合法经营。乙方保证其经营活动中心盈亏不影响甲方。

(2)乙方签署本合同的是乙方的有效授权代表。

第十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10.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10.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通过法律解决。

第十一条 附则

11.1本合同以中文书写

11.2未尽事宜,可补充附页协议内容,双方签字生效。

11.3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各执一份。双方授权代表签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

甲方银行户名:

甲方帐号: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乙方(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

出租方: (简称甲方)

承租方: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 ,租赁给乙方使用,四至范围以测绘详图为准。

二、乙方租赁使用甲方该宗土地进行 厂建设,租金形式按年度定时支付。

三、租赁期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至。

四、租金及兑付方法: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租金为每亩 元,计人民币 元。本合同签字后,乙方一次性-交清一年租金 元,以后乙方应于每年 月 日按时缴纳租金,逾期不交的,每日加收3‰的滞纳金。

五、甲方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由乙方按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折价补偿。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让和出租。如确需转让和出租,须经甲方批准。

2、甲乙双方不得擅自提前终止合同,如乙方放弃承租权,其使用权为乙方所有。

3、本合同下的土地使用权如因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甲乙双方均应服从国家需要。

4、本合同期内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七、土地租赁期限届满,乙方需要急需使用土地的,须再重新办理有关手续。如到期不再继续使用的,乙方应到期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甲方。

八、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年 月 日

甲方(出租方):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乙方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甲方同意将自己享有使用权的部分土地出租给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新菜园和竹头坑的土地租给乙方作为生产用地。

二、租赁期限为壹年,从2011年元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以公历为准)。

三、出生租土地的地界。

本协议租赁地1:新菜园,东界为道路,南邻曾典祥,西邻曾友凡,北界为道路。 本协议租赁地2:竹头坑,东邻姜伟香,南邻曾理凡,西邻曾庆山,北邻曾柏凡。

四、土地租赁费用及支付方式,时间。土地租赁合同书土地租赁费共计人民币120.00元整,大写壹佰贰拾元整。乙方 11月30日前付清租赁费。

五、合同期间,租赁土地不得擅自收回。提前收回土地,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当于自土地收回之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土地租金(按天计算)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乙方带来的其他损失。

六、乙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出租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出租的土地进行有效保护,不能依法保护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七、乙方不可以在该租赁的土地上建造房屋、厂房等生产、生活需要的建筑物。

八、乙方不可将承租的土地转包,转租或入股等形式再流转。

九、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收租凭证。

十、本协议生效后,国家对该宗土地的扶持资金由甲方直接享有。

十一、承包期届满后,本协议租地内的附作物应处理干净。

十二、该宗土地本届租用期满后,按照国家政策,根据市场行情,重新商定租赁费标准,但乙方有优先续承租权。

十三、在承租期间,如遇国家征用土地,则土地安置补偿费归甲方所有;附属物及在土附作物等补偿费归乙方所有。同时按照征用土地实际面积,乙方减少相应土地的承租费。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或签字): 乙方(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租赁建房合同实用篇八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承租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研究决定,甲方同意将自己的部分土地转包给乙方。为使甲乙双方合法权益能得到应有保障,甲乙双方经充分的协商,订立本合同。

甲方将位于丰顺县丰良镇丰良大桥西北角a1土地3284。7平方米及a1房屋4801。4平方米,a2土地1116。5平方米,a3土地1039。1平方米租给乙方作为酒店综合用地发展和温泉游泳池经营。

二、租赁年限

租赁期限为 8 年,从 20xx 年10 月 05 日起至 20xx 年 10 月 04 日止(以公历为准)。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租赁土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2、甲方为乙方提供电源、水源并按商业用规定价格收费。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土地的使用,如乙方不按规定的项目经营或随意将土地出租、买卖以及挪作他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可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金。

5、合同期间,租赁土地不得擅自收回,因社会公共利益经原批准租赁土地的人民政府批准,甲方可以收回租赁土地。提前收回租赁土地时,甲方应在收回土地6个月前,将收回土地的坐落,收回理由,收回日期书面通知乙方并予以公告。提前收回土地,甲方应当给乙方适当补偿,补偿标准收甲乙双方根据土地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附着物的价值及租赁期限的余期等因素协商确定,协商不能确定,由原批准政府裁决。合同期间内如遇拓宽路面,承包土地亩数应按实际亩数计算交纳承包费。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自 20xx 年起,逐年交纳承包费,交纳的时间为当年的 10 月 05 日,承包费为每月80000元,每年共计 960000 元(大写:玖拾陆万元整)

2、乙方在土地租赁期间只能从事本合同规定的经营项目,如有变更须经甲方同意。

3、租赁期限届满前,乙方要求终止合同,应当在终止前6个月向甲方提出,并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期满如甲方土地继续向外租赁,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5、租赁期限内,乙方转让、转租或者抵押租赁土地的,必须经甲方同意。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主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如乙方因有特殊情况无力经营,须转让他人时,经甲方同意方可办理转让手续。

2、如乙方不按时向甲方交纳租赁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交纳费用的10%交纳滞纳金。

3、如乙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必须按时交清合同期内租赁费,并交纳租赁费总额的20%的违约金。

4、如甲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除了合同中规定的适当补偿外,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总租金的20%。

六、其他

1、在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或解除合同。

2、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依据广东省国有土地租赁办法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土地租赁建房合同实用篇九

承租方:

一、土地租用范围及坐落: 总面积 平方米,不包括道路等公用面积,位置与四至范围附图。

二、土地租用期限:自 至 ,共五十年,按公历计算。

三、租用土地价格为每亩 人民币,总计 人民币,此为五十年全部租金,一次交清,租赁期间不再产生其他费用。

四、其他条款:

(一)甲方责任和权利

1、租赁期内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处理好周边关系,做好各项服务,协助乙方在企业登记注册和建设施工过程中相关手续的办理,确保企业稳定生产。

2、甲方确保出租地块工业用电及道路设施于前建设完整,其中水泥路通至厂大门口,高压线拉至厂区范围米之内。逾期乙方有权决定退租,有权要求返还除本金外并计银行利息。

3、合同期内,所租用土地不得擅自收回。因社会公共建设需要所租赁土地由政府收回的,甲方应在收回土地前个月,将收回土地的坐落,四至范围,收回理由,收回日期书面通知乙方并予以公告。提前收回土地,甲方应给乙方经济赔偿,赔偿标准按土地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附着物的市值及租赁期限的余期等实际因素协商确定。

4、甲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除合同中规定的赔偿外,还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为总租金的 %。

5、租赁期内,甲方的人事等相关变动不得影响此协议的执行。

6、按企业投产后经济效益大小需要,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向上争取工业用地指标,土地证办理费用由乙方自理。

(二)乙方责任和权利

1、乙方创办企业应符合国家产为政策,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条例。

2、乙方创办企业工商注册于甲方所在地行政机构,并享有政府规定外商投资的相关优惠政策。

3、甲方配合乙方用水设施的建设,费用由乙方处理。

4、乙方在土地测量后,进场施工前全额付清土地租用款。

5、乙方在交付租用日起,个月内建成投产。因甲方工业用电设施不到位而造成乙方不能正常投产所产生的责任由甲方负责,乙方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6、在租赁期内,乙方有权对所租赁土地进行联营,转租,抵押等行为,甲方不得干预。

7、租赁期满,甲方将土地继续向外出租,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乙方要求结束合同,应当在结束前个月向甲方提出。

8、乙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不得要求返还已付清租金,并丧失租赁权力。

五、本合同盖章签字后即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或解除合同。

六、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补充说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证明人: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