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固定资产统计报告 固定资产核查工作计划热门(精选5篇)

时间:2023-09-20 13:15:23 作者:JQ文豪 工作计划 2023年固定资产统计报告 固定资产核查工作计划热门(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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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统计报告篇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的有关要求,顺利完成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任务,会计师事务所应组织业务的骨干参与资产清查工作。根据资产清查的目的及特殊性,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资产清查工作。

本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由各级财政部门按财务隶属关系组织本级政府管辖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财政部将成立“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小组”,统一领导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并组织开展中央级资产清查工作。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或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成立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本地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具体组织机构和职责,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执行确定。

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相关文件的规定,资产清查的审计目的是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对行政事业单位的现行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进行了解,在行政事业单位以20xx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全面清查资产、负债及收支的基础上,对相关会计记录和资料进行审计,并在此基础上对清查出的各项资产损溢、资金挂账的准确性、可靠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出具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及管理建议书。

(一)被审计单位

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相关文件的要求,行政事业单位纳入本次资产清查范围的单位包括:

1、20xx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执行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经济实体,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但须根据本方案规定上报相关数据。

(二)审计资料范围

1、资产清查基准日的会计报表。

2、各单位资产管理、会计核算等内部控制制度。

3、各单位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及相关文件等。

4、各单位按照资产清查文件规定编制的基础表、报表及申报清查损溢的相关证明材料。

5、资产清查审计过程中需要的其他资料。

会计师事务所协助、配合资产清查部门做好政策、规定解释;协助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资产清查工作。

会计师事务所要完成对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审计工作,并出具各单位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和汇总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出具的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和单位申报的损溢及经济鉴证意见的准确性、可靠性承担责任,对个别事项出具经济鉴证意见。

(一)资产清查工作机制

财政部门与各会计师事务所之间建立定期沟通制度、固定联系人制度与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1、定期沟通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定期(具体按照本级财政部门有关要求执行)将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进行汇报。内容主要包括各参审所(审计小组)目前的工作进度,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需要资产清查部门协调的事项。

如遇重大问题,财政部门可随时召集会议。

2、建立固定联系人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应明确资产清查审计工作的总负责人和对各单位进行审计的项目负责人。

3、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各项目小组在工作中遇到的重大、紧急的、需及时与有关各方沟通及协调处理的问题,经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清查审计总负责人提出初步意见后,以重大问题报告的形式随时向财政部门提交。

(二)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职责

1、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咨询和指导;

2、按照资产清查部门制订的总体审计方案完成专项审计工作;

4、完成资产清查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国家有关政策、法规:

1、《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2、《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3、《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4、《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5、《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6、《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7、《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有关规范性文件:

1、《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

2、组织资产清查的组织单位制定的相关文件

本次资产清查审计主要采取盘点、函证、检查、计算、询问等审计方法。

1、银行存款、往来款项、投资及借款主要进行函证,对于银行存款及借款要求全部进行函证。

2、实物资产主要进行盘点。

3、资产损溢主要进行检查、复核、鉴证、盘点等,对资产损溢要求一笔一审。

(一)资产类

1、货币资金

主要是确定货币资金是否存在;货币资金的收支记录是否完整;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账户的余额是否正确。

(1)对库存现金的清查,应当查看库存现金是否超过核定的限额,现金收支是否符合现金管理规定;核对库存现金实际金额与现金日记账户余额是否相符,如有差异,应说明原因;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及现金倒轧表;对库存外币依币种清查,并以资产清查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外汇市场汇价的中间价折合为人民币金额。

备用金余额加上各项支出凭证的金额应等于当初设置备用金数额,对单项备用金余额较大的,应由持备用金的相关人员予以签字确认。

(2)对银行存款,主要清查各单位在金融机构开立的人民币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以及经常项目外汇账户、资本项目外汇账户的情况。检查各单位在开户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各种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中该单位的账面余额是否相符;根据银行存款对账单、银行询证函、存款种类及货币种类逐一查对、核实银行存款金额。检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中未达账项的真实性;检查非记账本位币折合记账本位币所采用的外汇市场汇价是否正确,折算差额是否已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a、存款明细要依不同银行账户分列明细,应当区分人民币及各种外币;

b、定期存款应当索取银行定期存款单予以检查,并取得复印件;

c、各项存款应当由银行出具证明文件如询证函回函、对账单等;

d、外币存款应当按外币币种及银行分列;

e、银行存款列有利息收入时应当详加注明。

2、应收款项(暂付款)应收款项的清查内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

(2)索取各单位职工个人借款明细表,对借款金额较大的应由该个人签字确认;

(3)分析应收及预付款项的账龄、检查回函确认或不确认的情况以及坏账损失的确认情况,索取坏账损失的相关依据。

3、对外投资

(3)对已纳入汇总、合并范围的法人主体,需单独进行资产清查,编制资产清查报表并出具资产清查报告。

4、存货(库存材料)

存货的清查范围主要包括: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修理用备件、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

(1)要求各单位配合中介机构认真组织清仓查库,原则上要求对所有存货全面清查盘点;

(3)代保管物资要各单位提供代保管单位确认的清查明细表;

(4)重点核实存放时间长、闲置、毁损和待报废的存货。

5、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清查的范围主要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等,要求各单位配合会计师事务所认真组织清查,原则上对所有固定资产全面清查盘点。

(6)对批量购进的单位价值低的图书等,如果被资产清查单位无法列示明细金额的,按加总数量清查核对实物,按总计金额填列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并注明总数量。

(二)负债类

负债的清查包括各行政事业单位的流动负债、长期负债,以及账外负债,要求核查负债的性质、种类、金额和合法性。对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作为本次清查资产损溢处理。

1、借入款项

借入款项包括向财政部门、上级单位、金融机构的借款和向其他单位借入有偿使用的各种款项。借入款项清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向银行和其他债权人单位发函询证;索取相关借款协议或财政部门、上级单位的相关文件;核实借款数额、借款条件、借款日期、还款日期、借款利率;测算借款利息计提是否充分,有无欠息与逾期未还情况,如有欠息是否已足额预提。

2、应缴预算款

应缴预算款主要包括应缴财政预算的各种款项,如非营利组织的预算管理基金、行政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无主财物变价收入和其他按预算规定上缴预算的款项。应缴预算款清查时重点关注是否按照财政规定的缴款方式、缴款期限及其他缴款要求及时办理缴库,有无缓缴、截留、挪用或自行坐支的现象。

3、应缴财政专户款

应缴财政专户款清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应上缴财政专户的各种预算外资金,按预算外资金的类别列示明细。核查重点同“应缴预算款”。

4、应付款项(暂存款)

应付款项(暂存款)清查的内容主要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中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生的待结算款项,应按暂存款项的类别或单位、个人列示明细;与对方单位进行对账,核实金额和性质。重点关注是否将应纳入单位收入管理款项列入暂存款项,是否存在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结算的情况。

5、应交税金

应交税金清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应交纳的各种税费,按应交纳的税费种类列示明细;查阅相关纳税认定、纳税通知、纳税优惠等文件;核对有关会计期间完税证明,对期末未交税金余额复核其是否正确,列示是否允当;关注是否存在税收罚款的情况。

(三)收支类

收支类清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检查资产清查期间的收支数额是否真实反映会计期间的收支情况,对重大跨期现象予以调整。

(四)其他事项

1、各单位资金往来

以资产清查基准日为时点,采取倒轧的方式对各项账务进行全面清理,要求各单位做好内部账户结算和资金核对工作。要做到内部各部门之间、上下级单位之间往来关系清楚、资金关系明晰。

单位内部往来款项原则上不能作为资产清查损溢申报。但为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及其控制单位的“家底”,如实反映单位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资产状况,内部的单方挂账在同时取得下列证据时可以作为资产清查损溢:

(2)债务方提供的不承认此笔挂账的理由;

(3)中介机构对该笔挂账的经济鉴证证明。

2、资产损溢

对清理出来的各种由于会计技术性差错造成的错账,应当根据会计制度关于会计差错调整的规定自行进行账务调整。

3、文物作为一种特殊形态的固定资产,由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管理和收藏的单位负责清查登记。对文物原则上只登记实物量。一些有价文物可以按照国家^v^、财政部(89)文物计字第877号文发布的《文物、博物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第28条的规定办理:“对现有文物藏品,凡能够估价的都要估价入账;无法估价的,可登记品种、等级和数量。对于新征集的文物,应按实际收购金额入账;对接收捐献的文物可估价入账”。

4、或有事项

审阅对外借款合同、协议等,以发现对内或者对外的或有负债、担保情况、财产抵押和司法诉讼等线索,根据实际情况分类编制情况说明。

为确保此次资产清查审计质量,确定本次资产清查的审计重点如下:

1、按申报金额排序,重点关注盘盈及报损额较大、证据不全及特殊的拟个案处理的项目

资产清查的重点应放在单笔报损金额较大、证据不全及特殊的拟个案处理的报损项目上。具体操作时可先对各单位通过初步自行清查提出的拟申报盘盈及报损清单中按金额及证据情况分为abc三类,a类是金额较大、影响较大或比较特殊可能需个案沟通处理的项目,会计师事务所应予以重点关注,督促各单位集中力量进行重点取证,收集材料,并积极与资产清查部门沟通;c类是金额不大或性质不重要的项目,对于此类项目,可予以适当关注;b类是界于a类与c类之间的项目,予以一般关注。

2、保证时间进度

会计师事务所按资产清查时间进度和审计内容制定审计计划,保证资产清查工作按期完成。

3、其他关注方面

会计师事务所关注已交付使用但长时间未转固的基建工程、以及已报废、毁损或丢失未销账的固定资产情况,同时应对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担保等情况进行必要关注。

1、为了控制审计风险,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的质量,资产清查部门向各会计师事务所就有关事项下发审计工作要求,各会计师事务所应按要求及时提交有关资料。

2、为了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审计工作总体进度,各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就审计工作进度、重大事项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部门沟通。

3、各会计师事务所建立重大问题的及时反馈、汇报机制,资产清查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特别是一些资产损溢,与规定的标准不相符的,要及时将问题反馈、报告给同级财政部门。

重大问题主要包括:

(1)导致会计师事务所和管理人员意见不一致的重大损溢申报;

(2)难以评估确定价值的资产;

(3)对资产清查中发现的产权归属不清、有争议的资产等问题;

(4)与资产清查部门要求报告不一致的事项;

(5)任何影响资产清查报告期限的事项;

(6)其他重大问题。

4、各会计师事务所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将要求的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被审计单位如未申报任何清查损溢,参审所仍应按要求出具报告)、管理建议书和重要事项报告等上报资料及时报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部门(包括纸版、电子版和报表数据库)。报送的资料要求签章齐全、装订成册,索引号、页码标示规范、清晰。

5、各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负责人必须有相当的审计经验,熟悉行政事业单位业务,熟悉资产清查政策,能充分胜任所从事的工作。会计师事务所应将负责审计的各行政事业单位名称及其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等资料及时报给同级财政部门。

资产清查专项审计费用,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委托方承担。参与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所需费用,由财政部统一支付。参与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所需费用,由财政厅统一支付。

20xx年二月十二日

中介机构审核鉴证

2、会计师事务所等有关社会中介机构对个别事项出具经济鉴证证明;

3、会计师事务所对申报有资产损益的单位出具《资产清查事项审计报告》和管理建议书。

中介机构出具经济鉴证证明的内容及要求

(一)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经济鉴证的情形

1、单位虽然取得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但其损失金额无法根据证据确定的;

2、单位难以取得外部具有法律效力证据的有关不良应收财款和不良投资损失;

3、单位损失金额较大或重要的单位存货、固定资产、在行程(如适用)的报废、损毁;

4、单位各项盘盈和盘亏资产;

5、单位各项资金挂帐损失。

(二)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经济鉴证应实施的必要程序

1、督促和协助单位及时取得相关损失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

3、社会中介机构赴二作现场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取得相关调查资料;

5、通过认真核对与分析计算,对单位相关损失的金额进行估算及确认;

6、对收集的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形成经济鉴证材料;

7、出具鉴证意见书。

(三)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经济鉴证证明应符合的要求

1、对于单位的相关损失应按照类别逐项出具鉴证意见;

2、鉴证意见应当内容真实、表述客观、依据充分、结论明确。

在单位损失经济鉴证工作中,社会中介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查阅单位有关财务会计资料和文件,勘察业务现场和设施,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与核实;对单位故意不提供或提供需加会计资料和相关损失证据的,社会中介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有权对相关损失不予鉴证或者不发表鉴证意见。

固定资产统计报告篇二

20xx年是我们后勤服务集团新的领导班子成立的第一年,在新的领导班子新思路、新创意、新的管理模式下,我们绿化物业应对新的压力,应对新的契机,进一步完善物业、绿化管理制度,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以深化后勤改革、减人增效为动力,在新的领导班子正确领导下,兄弟部门支持帮忙下,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管理轨道。本中心以“抓好绿化管理、物业管理,确保绿化养护管理水平上一个新台阶”为目标,全体物业、绿化的员工团结一致,为后勤服务建设发展努力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绿化养护管理工作

我们绿化部门承担着全院1040亩除建筑以外的道路、绿地的养护管理。绿化养护工作是我们部门的一项主要业务工作,绿地的地貌也直接影响着我院的形象。过去我院的绿地养护水平基础薄弱,过去养人的机制养护,绿化养护当成包袱背着,所以养护工作一向处于落后的单位面上。随着用人制度的改革深入,绿化为了改变养护落后的被动状况,在集团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绿化养护方面制定了新的管理办法,出台了绿化养护分块承包职责制,同时有了稳定的维护人员。明确了绿地养护的工作职责,落实了绿化养护的专项经费,按养护面积和等级分配的方式,透过实践,绿化养护不再是包袱和负担。效果十分明显,新的养护管理办法使专业人员观点发生巨大转变,激励基层工作人员的用心性的发挥,真正做到了既有一支稳定的养护班组,又有一支分担承包的队伍,还有一支灵活的用人队伍,层层落实职责制,做到任务到地,职责到人。养护考核结果与职工利益挂钩,激发了职工搞好绿地养护的工作,也提高了生产效率,促进了绿地养护水平的提高。同时坚持每一天有专人检查、记录,使绿化养护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的轨道,带动着养护水平的全面提高,得到了全院上下员工的好评。

二、绿化工程建设工作

1。先后给学院补种植树木64棵,竹子xx塘,银杏40余株。文化生态园小岛竹亭、圆亭、牌坊基础各一座。

2。为学院移栽苗木600多棵,香樟榉树平房后的马褂木400多棵。

4。为后勤集团苗圃平整土地20余亩,插苗数万株,用去人工488工日。

5。本中心完成草花种植40000余盆(现摆放在西大门、图书馆前)。

6。新增绿化面积34721㎡,新增加除草人员12名。

三、搞好日常物业服务,持续校园洁净

1。管理人员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增强服务的主动性,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制度,报修即时,急事急办,事事存档。

固定资产统计报告篇三

市财政局(^v^):

根据《六安市财政局(^v^)关于转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xx]183号)和《财政局(^v^)关于开展20xx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0xx]18号)文件精神及要求,我单位已按时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现将有关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本次单位资产清理,纳入资产清查范围的为市管局(接待办)本级,单位性质为行政,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单位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在职人数50人(其中员额内4人),离休1人,退休28人。20xx年预算收支万元。

(一)资产清查基准日:根据财政局(^v^)《关于开展20xx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0xx〕18号)文件要求,此次我单位资产清查基准日统一确定为20xx年12月31日。

(二)资产清查范围:局(办)各科室、市直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直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

(三)资产清查工作具体实施情况:

1、为了保证固定资产清理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局(办)成立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副局长(副主任)和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各科室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务管理科,负责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2、组织人员按照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开展了单位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

(四)资产清查工作取得的成效:

在清查中,做到清查全面彻底、不重不漏,账实相符,切实摸清了“家底”;对清查核实的固定资产,已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建立健全了固定资产明细帐和固定资产卡片。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各项资产盘点问题,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处理建议。

本次单位清查固定资产合计元,共计卡片142张。经资产清查领导小组清查登记核对,最终确认在用资产卡片113张,在用固定资产1696715元,待报废处理固定资产卡片29张,待报废处理固定资产元。

(一)存在的问题

1、由于单位人员调动或科室部门调整,资产使用人未能及时调整到位;

2、部分资产使用年限过长已损坏不能使用,没有及时报废处理;

(二)原因分析

1、资产的保管、使用等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力度不强;

2、未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和维护资产;

3、待报废资产堆放杂乱,没有集中堆放场所。

(三)改进措施

1、建立健全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等内部管理制度;

2、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和维护资产;

3、认真清理资产并整顿实物管理现场;

4、及时按规定程序处理帐务。

单位资产管理总体来说运作规范,固定资产信息平台和财务资产类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资产采购能严格按照采购程序和制度办理,做到了资产采购、资产验收、资产使用的制度化。

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单位办公用房指标本次没有填制,主要原因是行政中心整个资产20xx年经市政府会议研究,将资产转移到市城投公司作融资担保使用,待以后归还再做调整。

固定资产统计报告篇四

1、项目审计情况

2017年主要对政府重点投资项目以及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的城市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学校、医院、水利、水保、交通等工程进行审计,并对其建设和管理情况实施跟踪审计,及时纠正可能出现的投资损失浪费。揭示了投资管理体制、机制和制度方面的问题。同时,加大投资审计力度,完善工作程序,严把投资审计质量关。

2017年完成投资审计项目457个,报审金额25279.98万元,审计审定金额21308.6万元,审减金额3971.38万元,审减率15.7%。与去年相比,完成去年审计项目(303个)增审项目154个,审减率比去年(15.4%)有所增加。审减金额比去年审减金额(3381.2万元)增加590.18万元。

2、项目建设过程审计监督

审计关口前移,从过去的事后竣工结算审计逐步过渡到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监督的全过程审计监督。

针对建设项目的特点,建设过程中的决策、规划、设计、采购、招标、施工、监理等任一环节出现问题都有可能导致无法挽回的损失浪费,从而影响投资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我们进行了积极探索,本着真实、合法、有效的原则,对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3、积极建言献策,为政府投资决策提供依据

今年以来,市政府转给我局相关部门提出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请求报告45余份,要求我局提出意见。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对每一事项都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依法、依规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审计建议,全部得到政府的采纳,可为政府节约投资。参加市委、市政府及相关建设部门组织的工程建设工作会议380人次,积极建言献策,为政府投资决策提供依据。

4、主要做法

我局的投资审计工作安排紧凑,工作进度快,效率高。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国家对固定资产投资的扩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不断增加,民生工程普遍实施,审计项目迅速增加,审计力量不足与工程竣工结算审计项目多的矛盾日益突出。为此,我局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咨询公司审核基建项目。有效缓解了审计压力。

1、继续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核心,全力服务我市重点工程建设。

2、针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效遏制工程建设管理过程的违规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合理控制工程造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

固定资产统计报告篇五

2017年,市委、市政府下达我县固定资产投资任务是35.6亿元,同比增长13.5%,(《关于预分解2017年一季度固定资产投资任务的通知》(百发改重大〔2017〕3号))。2017年12月,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已完成37亿元。

(一)基本情况

2017年**县统筹推进重大项目(总投资500万元以上)182项,总投资473.5亿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35.6亿元,同比增长13.5%。其中新开工62项,续建30项,竣工32项,预备58项。

(二)项目推进情况

1.区层面推进项目情况

瓦村水电站,计划总投资26.6亿元,年内计划投资6亿元,已完成6.4亿元,超额完成任务,目前,工程坝区及弃碴场征地工作已完成;完成进弃碴场道路800米修建;左岸上坝公路及右岸坝肩正在进行土石方开挖。

2.市层面推进项目情况

**县列入市层面推进的重大项目共11项,计划总投资57.5亿元,今年计划完成投资1.09亿元,各类项目推进情况如下:

新开工项目。共3项,分别为八桂至那比三级公路、旧州至那腊公路、壮剧中心等3个项目,总投资12.1亿元。目前已开工建设的有八桂至那比三级公路、旧州至那腊公路等2项,开工率66.6%,今年计划完成投资0.65亿元。未开工的项目是县壮剧中心,目前正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续建项目。共1项,分别为启文水库扩容工程项目,总投资1.44亿元。

竣工项目。共3项,分别为南安建材市场、年产2万吨芭蕉芋淀粉加工及2万亩种植示范基地、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6年建设项目等3个项目,总投资2.35亿元。目前尚未有项目竣工。

前期工作项目。共4项,分别为南盘江八渡水电站、**县县城供水水源那罕水库及其饮水工程、**县南盘江调治旱工程、旧州八渡口大桥及连接线工程等4个项目,总投资41.5亿元。项目前期工作正有序开展。

3.县层面推进项目情况

县层面推进项目共170项,总投资372.6亿元。今年计划投资28.51亿元,1-3月预计完成投资6.45亿元,占计划投资的20.8%。

一季度需完成8.1亿元中,区层面推进项目,市层面推进项目,县层面推进项目各占一季度任务投资量的18.5%,1.9%,79.6%。

(一)统计要求严,项目入库难。市级统计部门不仅对新增入库的项目材料要求更加严格,增加了“企业(单位)资金筹备专用账户”凭证等材料,同时还加大材料审查力度,对项目业主是乡(镇)人民政府、名称中含有“维修”“改造”“提升”或施工合同金额未达到500万元的项目均不能入库。

(二)在库项目少,增长压力大。重大项目受资金、行政审批、用地等问题影响,前期工作进展缓慢,不能按计划如期开工。目前在库项目只有30项,难以支撑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的平稳增长。

(三)招商引资难,落地实施项目少。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客商投资意愿不强,对项目推进不尽力。对项目表现出兴趣但迟迟不愿签约,已完成签约的项目则因融资难等问题使项目前期工作进展缓慢,实质开工的少。

四、2018年工作打算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重大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围绕项目开竣工目标,倒排工期,把责任目标分解、细化、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做到目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二)加大项目建设。重点推进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建设,将30万吨铝水项目、贫困村屯级道路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八桂至那比三级路、旧州至那腊二级公路、八渡口大桥及连接线、乐里至香维三级路建设等投资超亿元的项目进行重点推进,确保我县固定资产投资稳定增长。

(三)抓好固投统计。积极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摸底排查工作,对尚未纳入统计的投资项目要补充完善相关资料,严格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入库标准要求及时向统计部门进行申报,确保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真实全面、应统尽统。

(四)加大招商引资。充分利用展会、峰会等招商平台,精心策划和组织实施项目对接、洽谈等招商活动,对历年已签约、现准备签约的亿元以上项目进行全程跟踪指导服务,力争合同履约率超过95%,保障招商引资成果对投资的支撑拉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