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目标管理的目标管理制度(精选15篇)

时间:2023-11-04 16:25:00 作者:碧墨 文秘知识 安全目标管理的目标管理制度(精选15篇)

规章制度可以统一行为标准,使每个人都能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规章制度是为了管理和约束个体行为而制定的一套规则和规范,知道规章制度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公共利益具有重要作用。如何做到规章制度的全面贯彻和执行是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规章制度范文,供大家参考。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1、整合一致原则。公司安全目标是各项目目标的依据,各项目的目标要服从公司总体目标。

2、均衡协调原则。各部门目标之间,要注意协调均衡,正确处理好主次目标之间的主从关系和各分目标之间任务、范围、职责、权限关系以及各个目标实施进程上的同步关系,以保证总体目标的实现。

3、分层负责原则。企业法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任人,安全科科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对本科室的目标负责。

1、每年初根据公司安全目标规划,结合公司物流服务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出安全奋斗目标,并通过会议形式传达到每个公司员工。

2、安全目标制定实行自上而下、层层分解。

3、按照确定的分目标,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根据单位的具体情况,细划成各具体目标,要对每项目标完成的时间、进度和所达到的标准有具体要求,落实到每个岗位,责任到人,具体为安全生产责任制所示内容。

1、上级部门及公司所布置、安排的日常工作。

2、公司布置的重大安全工作。

3、安全生产的实际,需要完善和强化的安全工作。具体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目标为“无重大安全生产伤亡事故”。

1、按照制定的目标,由单位第一负责人检查督促本单位目标完成情况,每月针对目标完成情况及未完成原因进行分析、通报,奖优惩劣,增添措施,保证目标进度。

2、安全科科长牵头按月检查各单位目标完成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今后工作做出具体的安排意见。

1、安全科按月总结每个责任人的目标完成情况,建立个人安全目标档案,作为个人平时和年度考核的评价依据。

2、由安全科负责对公司全年安全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总结,按照安全奖惩制度提出奖惩意见。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1、安全管理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持续改进安全生产方针体现了遵守法律法规,遵从本公司的风险特点,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持续改进”十六字方针。

2、本方针及目标的制定,使各级领导及从业人员明确要重点防范的生产安全事故或安全生产工作的努力方向,实施安全目标管理,做到责任明确,自觉落实。

3、安全生产方针制定后,由负责人将方针的具体内容在全公司安全生产大会上进行宣布,且在公共场合进行张贴和悬挂,同时,由全负责安全生产的领导进行培训,纳入本年度的安全培训内容中。

4、安全生产方针的评审工作,包含在年度工作总结大会前进行的安全标准化系统的评审工作中,广泛听取外部单位,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员工代表以及其他外部相关方的意见。

5、当本单位内外部条件发生变化,应及时对方针进行修订。

二、安全生产目标及具体要求。

(1)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2)杜绝重大设备损毁、火灾、爆炸事故;。

(3)轻伤事故控制在0.3‰以内;。

(4)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5)职业病发生率为零;。

(6)gps车辆监控在线率为100%。

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应体现“与安全生产方针一致、体现本公司的风险特点和不同职能、层次的具体情况、数字具体并可在年度评审工作中,便于量化计算。”

3、安全生产目标制定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组织各部门的作业人员,详细讲解和宣传,使各岗位作业人员明确掌握本人在年度内的安全责任。

4、安全生产目标的评审工作,包含在年度工作总结大会前进行的安全标准化系统的评审工作中。

5、公司将在11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召开安全生产目标完成大会,对各部门完成情况进行分析。

6、当出现重大情况,本公司内外部条件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对目标进行修订。

制定安全生产方针及目标要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上级下达的指标、结合环境因素及历史和现实,制定一个通过全体职工努力可以实现的安全总目标。

(2)可行性。目标的制定应根据需要与可能综合确定,既先进又合理,既能鼓励员工激情,又能通过努力而实现。

(3)系统性。要充分考虑公司各部门之间的内在联系与分工协作的关系,使目标具有可分性又有组合性。

(4)应变性。在制定目标时,既要有相对的稳定性,又要有一定的灵活性,以达到促进安全生产的目的。

公司总目标制定后,要将目标对各部门进行层层分解。通过目标的展开,明确部门及个人的职责范围。

2、建立管理体系:

安全目标制定后,要建立管理体系。管理体系主要是组织体系和制度体系。

(1)组织体系。公司要设立安全目标管理领导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各部门管理人员为成员;部门设立专(兼)职安全员,从而形成自上而下专管线、群管成网的安全目标管理网络和自下而上的信息反馈网络。

(2)制度体系。为促进安全目标的实现,必须建立健全制度体系。要完善以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3、实行过程管理。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既是我国的安全生产的方针,也是安全管理的原则。要求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活动中,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采取各种措施保障劳动者安全和健康,防止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2)坚持“管生产必须抓安全”的原则。

要求安全生产的领导者和管理者明确安全与生产的辩证关系,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保证安全方针与目标的实现。

(3)坚持“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在充分发挥专职安全人员骨干作用的同时,调动和发挥员工的安全生产积极性,互相监督,制止“三违”,消除隐患,实现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

(4)坚持“安全工作一票否决”的原则。

安全工作是衡量管理工作好坏的一项基本内容,对部门各项指标的考核,必须把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并使其具有“否决权”。

4、年度检查考核及评审要求。

安全的检查考核,一般分为定期检查考核和最终检查考核两种形式。定期检查考核是每隔一定的时间(一个月或一季度),对照方针与目标逐项检查评定。最终检查考核,一般是半年或一年作一次总的检查考核。检查考核由安全第一责任人主持,安全标准化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制定措施,组织新的循环。

在年度工作总结时,应分别对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进行分析,提交文字性的材料,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

公司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保障生命财产安全,结合xx厂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xx厂各作业区、科室。

3职责

xx厂安委会对各作业区、科室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目标管理、考核,负责xx厂安全生产目标的分解和目标制定中的审核、实施中的监控、年终考评等具体工作。

4管理内容和要求

4.1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组织体系

4.1.1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采取部门负责人负责制,按照自主管理与厂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开展。

4.1.2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承担本部门目标任务的组织实施;其他负责人对主要负责任人负责,组织相关安全生产目标的落实,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他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负岗位责任。

4.1.3xx厂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机构和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日常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4.2目标的制定、内容与分解

4.2.1目标制定依据

4.2.1.1政府和集团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4.2.1.2上级主管部门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

4.2.1.3xx厂安全生产工作状况。

4.2.2目标分类和内容

4.2.2.1安全生产分为控制目标、工作目标两类,基本分为100分。

4.2.2.1.1控制目标(40分)。控制目标为当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控制指标。控制目标经安委会审定后由生产技术科分解、下达,并予以公布。

4.2.2.1.1工作目标(60分)工作目标为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和任务,包括法律法规对企业安全生产组织保障、基础保障、管理保障和日常工作等方面的要求,以及政府及其主管部门、集团公司和公司有关部门部署和交办的有关工作任务和要求。

4.3目标监控与考评

4.3.1目标监控

4.3.1.1生产技术科采取点上抽查与面上检查相结合、适时抽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部门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过程进行监控,随时了解情况,协调解决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并及时向安委会报告目标完成情况。

4.3.2检查与考评

4.3.2.1季度自查。每季度末月,各部门对本季度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结果报生产技术科,生产技术科会会同有关部门适时进行抽查和检查。

4.3.2.2半年考评。每年6月底生产技术科将按不低于 30% 的比例组织对目标责任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抽查,并对未被抽查部门的自查结果进行集中审查,形成半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评结果向安委会报告。

4.3.2.3年底总评。每年12月31日前,各部门对全年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自查结果报生产技术科。生产技术科将按不低于5 0% 的比例组织对目标责任部门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抽查,并对未被抽查部门的自查结果进行集中审查,形成全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评结果向安委会报告。

4.3.3目标考评计分办法

4.3.3.1采用倒扣与奖励加分相结合的计分法,扣分项将该项基本分扣完为止,加分项不超过该项的最高累计分。具体扣分、加分方法及标准详见附表。

4.4评定与奖惩

4.4.1评定

4.4.1.1各作业区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且无本办法附表中规定的“一票否决”项的部门为安全生产目标完成部门;其中,考核得分在95分以上(含95分)的部门为安全生产目标完成优秀部门。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下或有符合本办法附表中规定的“一票否决”项的部门为未完成安全生产目标部门。

4.4.1.2各科室考核得分在98分以上(含98分)为安全生产目标完成优秀部门,95分(含95分)以上为安全生产目标完成部门,考核得分在95分以下或有符合本办法附表中规定的“一票否决”项的部门为未完成安全生产目标部门。

4.4.2表彰

4.4.2.1安委会依据考评得分,对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的部门予以通报表彰,并作为各项安全奖励的依据。

4.4.3惩处

4.4.3.1未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的部门取消当年安全生产工作评先评优资格,并向安委会写出书面整改意见。其中发生了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部门,除追究有关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外,还应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管理者领导责任。

4.4.3.2连续2年未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的部门,由生产技术科提出责任追究意见报安委会审定后由组织人事部门实施。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断创新安全管理,卓有成效地搞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实现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的长治久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单位。

第三条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分为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建立安全生产目标体系、实施和评价与考核四个部分。

第四条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必须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目标和上级对安全生产的要求,结合生产的经营特点,作科学的分析,按如下原则制定安全生产目标:

(一)安全生产目标应突出重点,分清主次,不能平均分配、面面俱到。安全生产目标应突出事故的负伤率、安全教育培训率、新增职业病起数、隐患整改率等方面指标。同时注意次要目标对重点目标的有效配合。

(二)安全生产目标应具有先进性,即目标的适用性和挑战性应略高于往年的目标,实现持续改进。

(三)安全生产目标的预期结果应做到具体化、定量化、数据化。以利于进行同期比较,易于检查和评价。

(四)安全生产目标要有综合性。制定的企业安全管理目标,既要保证上级下达指标的完成,又要考虑企业各部门、各项目部及每个职工的承担目标能力,目标的高低要有针对性和实现的可能性,以利各部门、各项目部及每个职工都能接受,努力去完成。

(五)坚持安全生产目标与保证目标实现措施的统一性。为使目标管理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在制定目标时必须有保证目标实现的措施,使措施为目标服务,以利目标的实现。

第五条 建立安全生产目标,必须经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讨论通过,并制定文件化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

第六条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涉及企业各个部门、各生产单位,是关系安全生产全局的大问题,为此应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系。

(一)安全生产目标体系:安全生产目标体系就是安全生产目标的网络化、细分化,是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核心。它按公司管理层次由总目标、分目标、子目标构成一个自上而下的目标体系。公司所需要达到的安全生产目标为总目标,各部室、生产单位为完成企业总目标而建立的`分目标,车间、科室、班组为完成分目标而建立的为子目标。

(二)为实现公司安全生产总目标,应将公司总目标分解到各部室、生产单位子目标以及车间、科室、班组子目标,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形成多层次安全目标体系。

(三)根据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能,分解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制定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

第七条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贯彻执行决策、实施、检查、整改、总结、提高的循环管理。实施目标管理要做到:

(一)要把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列为领导任期内的目标,作为企业稳定生产秩序的既定方针。

(二)要赋予安全部门一定的职权,能保证对各职能部门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监督检查的功能和作用。

(三)要求各职能部门、生产单位对自身安全工作发挥主观能动作用,自觉地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密切的配合与协调。

(四)要明确各级安全责任制,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原则以保证措施的贯彻落实。

第八条安全生产目标管理需要全员参与。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是以目标责任者为主的自主管理,是通过目标的层层分解、措施的层层落实来实现的。将目标落实到每个人身上,渗透到每个环节,使每个员工在安全管理上都承担一定目标责任。因此,必须充分发动群众,将企业的全体员工科学地组织起来,实行全员、全过程参与,才能保证安全生产目标的有效实施。

第九条安全生产目标管理需要责、权、利相结合。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时要明确员工在目标管理中的职责,同时要赋予他们在日常管理上的权力。

第十条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要与其他安全管理方法相结合。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是综合性很强的科学管理方法,它是企业安全管理的“纲”,是一定时期内企业安全管理的集中体现。在实现安全生产目标过程中,要依靠和发挥各种安全管理方法的作用,如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等。只有有机结合,才能使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得更好。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实行月度绩效考核。对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各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由负安全管理责任的科室负责。并保存有关监测记录资料。

第十二条年度要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考核进行适用性的评价。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依据评估考核结果,及时调整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实施计划。评估报告和实施计划的调整、修改记录应形成文件并加以保存。

第十三条 责任追究

对于未履行本管理制度的行为依据《公司职工违纪处罚规定》、《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及考核办法》、《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办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四条本制度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

3职责分工。

3.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编制、修订、更新以及更改,同时制定企业安全生产目标年度目标与指标。

3.2各部门、车间对该部门的安全生产目标和实施计划进行编制。

4.1.1上级下达给公司的目标与指标,公司必须完成;。

4.1.2必须保障职工安全健康和公司“安全发展”的需求;。

4.1.3.1事故指标。

(1)杜绝死亡、重伤、职业病、重大火灾、重大设备事故发生;。

(2)公司没有行政性处罚事件发生。

4.1.3.2管理指标。

(2)公司每年的“安全资金投入”应当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xx]16号)中指标提取。

4.1.4根据“pdca”管理思路,在评估上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实施情况的基础上,确定下年度的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

4.2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要求做到层层分解:

4.2.1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根据公司的总体目标与指标,结合各部门、车间的实际情况,将目标与指标分解给各部门、车间,通过公司主要负责人与各部门、车间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形式来完成公司与各部门、车间的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分解工作。

4.2.2各部门、车间根据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与本部门、车间下属单位(班组)、重点岗位职工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4.3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组织实施:

4.3.1公司通过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下达每年的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以及实现目标与指标的相应措施。

4.3.2公司主要负责人与各部门、车间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综合目标责任书”;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对个部门、车间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的情况进行监督工作。

4.3.3各部门、车间对本单位的目标和实施计划进行编制;同时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进行组织实施;车间应当将目标与指标分解到班组、关键岗位。

4.4.2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考核结果作为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绩效评定的依据,并存入档案。

5附录。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1、凡新建、改建、扩建、拆除大修等工程施工,必须报市场领导批准,按照施工图纸编制施工方案。

2、施工部门负责人、技术人员、施工人员等,必须认真执行安全指令,严格落实安全措施,并在工程负责人的统一指挥、监督下进行。

3、参加施工人员,必须熟知本系统、本工种、本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安全制度,并接受监督。

4、施工现场内的坑、井、孔洞、陡坡、高压电气设备、易燃易爆场所等,必须设置围栏、盖板、危险标志,夜间要设置信号灯,并指定专人负责。各种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移动或拆除。

5、施工现场道路必须保持畅通,转弯半径必须保证行车安全要求,场地狭小,行人来往和运输频繁地点,应设临时交通指挥和交通标志。

6、施工现场必须做好季节性防护工作,夏季要防暑降温;冬季要防寒防冻;雨季到来之前应做好防洪排水准备。

7、阴暗场所和夜间施工现场应有足够的照明。

8、施工现场要按规定设置消防水管和消防器材,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动火、用电手续。

9、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工具、线路必须配备专职电工维护管理。

二、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

1、从事动火作业,应按防火防爆有关规定办理动火证,经批准后方可作业。

2、高处作业人员必须遵守高处作业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3、一切检维修均应严格执行检维修安全技术规程,检维修人员要认真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各项规定。

4、检维修的设施、管道与在生活区域的设施、管道有连通时,中间必须隔绝。

5、如施工现场有易燃易爆物质时,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他防爆措施,严防产生火花,发生燃烧爆炸。

6、对检维修使用的工具、设备应进行详细检查,保证安全可靠。手持电动工具和移动电器用具,必须绝缘良好,配有漏电保护装置。所有电气设备必须保证接线正确,接零或接地良好。

7、进行电气设备检维修时,必须切断电源(拔掉电源熔断器),并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牌或上安全锁卡。

8、要认真检查动火证,高处作业许可证和电气工作票的审批内容与落实情况。

9、应认真检查检维修中所需的防护器具、消防器材准备情况。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3、厂长负责审批安全目标、指标及实施方案;。

4、安全科对本厂设立的安全生产目标与全体员工进行沟通,对合理的建议予以接受,对不合理建议予以指导,监督检查各部门、班组安全目标、指标落实状况,并定期回顾和监测本厂的安全目标。

5、安全目标的内容应体现本厂风险特性,并反映持续改进的承诺;每年应当依据监测结果和内外部条件的变化,对安全目标和指标进行修订。

6、安全生产目标应悬挂于安全标准化办公室及厂区醒目的.位置,便于本厂全体员工清晰了解本厂的安全目标。

7、厂长应对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改进安全绩效做出安全承诺,并保证供应所需的人员、资金、物资和技术支持,使本厂真正实现本年度的安全目标和指标。

8、本厂员工和相关方可以通过信函、看法箱、调查表等渠道监督主要负责人是否履行安全承诺。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合肥大来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批准页。

我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已于年3月16日修订完毕,现予以批准发布,自4月1日开始施。

各部门要组织员工认真学习、严格贯彻并执行。

签发人(签字):2012年3月18日。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对外来劳务人员和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在我市场从事生产活动的劳务人员及项目、工程承包单位。

三、职责

1、负责招用和项目工程发包部门应对劳务人员、承包和施工单位在市场内的生产、生活活动进行安全管理。

2、承包、施工单位负责人要对本单位全体人员在市场内的生产、生活安全情况负总责。

3、安全办负责对外来劳务和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4、控制过程

(1)城内用工的管理用工部门根据生产需要招工时,在签订用工合同中,必须明确双方劳动保护方面的责任,并对录用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对新录用的劳动者,招工部门必须组织进行劳动技能教育培训、场纪场规教育及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并接受安全管理及检查、监督、考核。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人员要进行安全资格审查;未经有关劳动部门认可的,不准与其签订相关项目的承包施工合同。

(2)工程项目发包的管理工程项目的发包部门在与承包单位签订合同时,必须在合同里明确双方在劳动保护方面的责任,并对承包施工单位进行必须的安全生产管理和指导。

发包部门在与承包、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后,必须组织承包施工单位的负责人和施工人员接受入厂前的安全环保教育培训,并与市场签订《安全协议书》,否则不准入场施工。

承包、施工单位,只有在获得有效安全资格认可的前提下,方可参加相关项目的投标。

承包施工的法人代表,要对自己单位及其人员在市场内的施工安全负责,要设置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施工中日常的安全管理及与其它施工单位或市场相关部门的安全协调工作,并服从市场管理部门的监督与指导。

承包施工单位及其全体人员,在施工期间,必须无条件遵守国家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场规、场纪、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为保证施工单位安全管理的正常秩序,单项工程一般不准多单位承包,总承包单位若将工程二次发包时,要对二次承包单位的安全负责。二次承包单位同样要进行安全资格审查与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否则不准开工,违者严肃追究有关单位的责任。

承包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发生与其它施工单位在同一处交叉作业时,必须事先报告发包部门和安全办,并由发包部门组织协调,与相关单位签订同时作业安全、环保协议书,制定安全保证措施,负责安全保证措施的贯彻落实,并在作业现场指派专人负责安全检查,确保安全施工,否则不准施工。

承包施工单位因违反国家或市场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条例等而受到经济处罚,其罚款金额将由市场财务部门从承包工程经费中扣除。

凡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将给予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罚。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为全面落实“以人为本,注重实效”的原则,切实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的规章制度;

2、积极创建文明市场,做到场区整洁、环境优美、加强劳动保护、消除事故隐患,创造良好的经商环境。

7、根据工作的特点编制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实施方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10、制定施工临时用电方案和施工用电防火措施;

11、要经常利用标语、广告、广播、文件等形式进行安全知识宣传和安全意识教育,并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提高全体员工的职业健康意识,使全体员工充分认识职业健康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12、要定期为职工进行健康体检、发放防暑降温费用并交纳缴纳工伤保险。

目标管理制度

为了对公司hse承诺、方针和目标的有效性、可行性和适宜性进行监督和管理,持续改进hse管理体系,制定本程序。

本程序规定了承诺、方针和目标的建立、实施和考核等内容。

适用于公司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承诺、方针和目标的制定、分解、实施及考核等。

3.1总经理负责批准、发布hse承诺、方针和目标。

3.2安全环保部是本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协助总经理组织制定公司hse承诺、方针和目标,并监督实施。

3.3安全环保部负责hse承诺、方针和目标方案的征集,并负责组织本部门职能范围内hse目标(指标)的分解、考核。

3.4经理办公室负责hse承诺、方针和目标的文件发放,负责承诺方针与目标宣传。

3.5各职能部门、直属公司负责执行公司hse承诺、方针和目标(指标),3.6项目hse作业计划书的编写部门负责具体工程施工项目hse目标(指标)的提出、分解和组织实施。

3.7直属公司安全环保部门负责将制定的目标(指标)向下分解至基层单位(分公司、厂、车间),由基层单位将其分解至班组。

3.8全体员工必须理解和掌握公司的承诺、方针与目标,并在工作中实施。

4.1承诺、方针和目标制定基本原则。

以下条款为各级公司起草、编制、确定承诺、方针与目标的共同要求。

4.1.1承诺的制定要依据国家、地方、上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要求,要符合总厂hse方针及目标要求,符合公司资源条件和发展现状、符合全体员工的共同意愿。

4.1.2要满足sy/t6276—1997《石油天然气工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规范》、gb/t28001-20xx《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4001-1996idtiso14001:1996《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应体现公司长期管理思想和理念,目标要具有阶段性、渐进性和可操作性。

4.1.3所制定的目标(指标)不低于本公司现有的目标水平,并切实可行。

4.1.4承诺、方针和目标的制定应满足相关方的期望。

4.1.5以本公司hse风险评价(包括初始评审)为依据。

4.2目标(指标)制定的要求。

4.2.1目标(指标)由公司、直属公司、基层单位三级目标(指标)组成。

4.2.2目标的建立或分解要尽可能量化,并分解到部门或班组。

4.2.3目标(指标)也可以采用“责任状”、合同或其它适宜的方式。

4.3承诺、方针和目标的制定与发布。

4.3.1安全环保部依据本程序4.1条款要求,征集过程填写《承诺方针与目标征集记录》,安全环保部汇集征求记录中相关条款形成草案。

4.3.2安全环保部将草案征集各公司主要领导的意见后,形成修改意见,协助管理者代表组织对其进行法律、资源的可行性、适应性评审,评审过程填写《工程公司评审记录》,安全环保部将确定的hse承诺、方针与目标形成报批稿,经最高管理者批准签字,由经理办公室履行正式文件发布手续。

4.3.3各直属公司制定本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目标(指标)参照4.3.1和4.3.2程序进行。

4.4承诺、方针与目标的内容。

承诺、方针与目标的内容至少应包括:。

(1)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应遵守的内、外部要求;。

(2)持续改进的思想;。

(3)对事故预防的.重视;。

(4)对公司员工的期望和对承包方的要求。

4.5目标(指标)的分解及实施。

4.5.1安全环保部将目标(指标)按总目标要求纵向、横向分解至各职能部门和直属公司,并形成文件。

4.5.2各级公司应在确保完成公司目标(指标)的前提下,将其分解至各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分解可以以责任状等形式体现,基层单位将目标(指标)以责任状形式分解至班组。

4.5.3各级安全环保部每年两次将本单位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后,填写《目标(指标)完成情况统计表》,作为管理评审输入材料,提交管理评审会议。由hse体系办公室存档,未如期完成的,由责任单位(部门)组织调查、分析原因,提出处置方法和纠正措施。

4.6承诺、方针与目标的评审及变更。

4.6.1安全环保部对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一次考核评价。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对其进行评审和变更:。

(2)出现重大健康、安全与环境事故时;。

(3)政策、法律、法规、标准条文不适宜于本公司;。

(4)实施、监测过程中发现有重大不符合时;。

(5)通过管理评审后,需要对目标(指标)进行调整或修订时。

4.6.2承诺、方针与目标与指标变更必须以不违背公司职业安全、环境方针和上一级组织的目标及指标为原则。

4.6.3承诺、方针与目标的修订应符合本程序4.1条款要求进行。

4.6.5当承诺、方针与目标经管理评审后发生变更时,由安全环保部填写《列改申请单》,经最高管理者批准后,以《更改通知单》的形式发放至各职能部门和直属公司,承诺、方针与目标的变更具体执行《变更管理程序》。

4.6.6在每年的管理评审中,应对hse方针的贯彻实施、持续的适宜性、有效性做出评价,具体执行《管理评审控制程序》。

4.7宣传与培训。

4.7.2经理办公室、安全环保部负责做好职能范围内的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宣传活动,填写《宣传活动记录》。

5相关文件。

hse02-5.8--20xx《变更管理程序》。

hse02-7.2--20xx《管理评审控制程序》。

hse02-5.4--20xx《变更管理程序》。

6记录。

hse04-1.1--02--20xx《目标(指标)完成情况统计表》。

hse04-1.2--01--20xx《宣传活动记录》。

hse04-3.7--11--20xx《工程公司评审记录》。

hse04-3.7—07--20xx《更改通知单》。

目标管理制度

方针目标管理是现代管理的科学办法之一。企业为了实现本企业的经营目标和达到工效果,每年必须明确制定企业的经营决策、纲领和企业发展方向计划。方针目标实现的全过程要自上而下地建立目标,制订措施、确定制度,组织实施和严格考核,这有利于动员企业所有部门及全体职工同心协力,共同做好一年的工作,有利于提高企业现代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素质,提高经济效益。

第一条国家的方针政策,国家的政治经济形势,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产品品种、质量产量、利润等技术经济指标和其它要求。

第二条本公司的中长期企业发展规划、现代化管理规划、新产品开发规划、产品质量级及全面质量管理发展规划、技术改造规划、生产发展规划、安全环保综合治理规划及其它规划等。

第三条国内外市场的调查、分析、预测、情报信息资料(包括国内外同行业先进技术平、管理水平等)。

第四条公司的实际能力和现有水平,上年度公司方针目标实施的遗留问题。

第五条在每年初,由公司总经理提出下年度公司目标设想,公司常务会集体讨论,形成公司方针目标指导思想,并由总经理下达指令。

第六条由专人组织,并根据总经理指令,分生产部、技术部、公司办公室,组织各职能科室提下年度方针目标设想,并收集准备依据资料。

第七条部门分头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形成各部方针目标计划。

第八条发至各部门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再讨论修订。

第九条经公司常务会、公司职代委员会、职代会讨论审议通过,由专人负责按系统图法行,在一月份编制出公司方针目标执行图。

第十条方针目标展开一定要坚持以数据说话的原则,目标值尽可能定量化。其内容般包括品种、质量、生产能力、科研技改、企业管理、技术经济指标、安全环保、文明生产思想交流工作、职工福利等。

第十一条公司方针要按系统图法执行,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纵横连锁,层层确保原则进行。

第十二条分管常务副总经理方针目标展开,要根据公司方针目标展开的内容和自分管工作的重点,列出目标值和措施。执行方法与部门的方法相同,分管常务副总经理编制完成,总经理校对,总经理批准。

第十三条各车间、科室方针目标执行一般有分管责任人、部门方针、目标项目、现状目标值、采取措施、检查手段、评价、总结等。

第十四条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公司方针目标以及分管厂领导方针目标执行,结合本部的.实际,发动员工认真制订本部门的方针目标,保证公司每个目标值都能落实到部门和人,确保公司目标的实现。各部门要在一月底前完成方针目标展开图。

第十五条班组方针目标由班组长主持编制,要根据主管部门方针目标和本班组分管工作的重点,列出产品产量、质量、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班组管理、思想工作等内容、目标值、采取措施、责任人、进度和检查、评价、总结等执行标准。班组方针目标执行图要在生产部车间管理人员指导完成。

第十六条各部门方针目标执行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主持编制,技术系统由负责分管人审核;生产系统由负责分管专人审核,分管公司领导批准。

第十七条为确保公司方针目标的实现,公司每年将组织两次'分阶段pdca循环','阶段pdca循环计划'由'三办'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公司年度方针目标安排的进度和总经理下令制订。

第十八条各部门要围绕公司方针目标和本部门方针目标,认真组织月度'pdca循环每月10号前制订下月份计划,总结本月计划的实施情况,并由主管总经理检查批示。

第十九条在方针目标的实施过程中,要充分发动职员,调动其积极性,广泛开展大性的质量管理活动、劳动竞赛活动、确保各级目标值的实现和完成。

第二十条要建立方针目标管理卡,建立方针目标实施方案,将每项目标的展开情况,实施过程中的计划、协调、检查、调整、考核等情况登记在案,逐步达到方针目标管理标准化。

第二十一条方针目标管理设立一个综合部门,分设一至三个主要归口部门。归口部必须认真做好公司方针目标的组织、实施、协调、检查和考核工作。

第二十二条总经理组织方针诊断是保证公司方针目标实施的主要手段,在总经理主持下归口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人员对公司方针目标实施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诊断,并及时解决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第二十三条总经理组织方针目标诊断,应在诊断前一周,向各分管领导及各部门发出面通知(由经营发展部制定,总经理批准),由各部门自行检查对照,各分管领导和部门主管广泛调查、收集情况,形成书面调查记录,做好诊断前的准备工作。

第二十四条总经理方针目标诊断会由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归口部门负责人、有关职能科室的负责人或总经理指定的人员参加。诊断根据方针目标执行图逐项逐条检查进度的效果。先由分管领导汇报,后由负责部门补充,并解答总经理及其它人员提出的问题,对于存在的薄弱环节,集体分析原因,研究对策措施,综合部门制定整改措施计划,由总经理责成有关部门组织整改。

第二十五条根据目标值实现的情况,对每条目标值给予评价并考核,明确落实责任部门或责任人。评价分为甲、乙、丙三级。

甲级:按目标进度要求实施,且效果较好成绩显着。

乙级:基本按目标进度要求实施、效果一般。

丙级:没有达到目标进度要求、效果较差且主要由主观努力不够所致。

第二十六条对方针目标进行诊断评价,对甲级目标视其难易、效果好坏等给予表彰奖励,列入年终评选的重要条件;对只达丙级目标的要追究责任,认真分析原因,帮助纠正,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经济惩罚。

第二十七条各部门的方针目标应按计划要求进行定期的检查诊断,对存在的问题按职能分解落实。

第二十八条各部门方针目标应按计划要求进行定期的检查诊断,对存在问题及时进协调、整改。

目标管理制度

为了实现本企业的经营目标和到达工效果,每年务必明确制定企业的纲领、经营决策和企业发展方向计划。方针目标实现的全过程要自上而下地建立目标,制订措施、确定制度,组织实施和严格考核,这有有利于提高企业现代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素质,提高经济效益,有利于动员企业所有部门及全体职工同心协力,共同做好一年的工作。

二、制订方针目标的依据。

第一条:国家的方针政策,国家的政治经济形势,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産品品种、质量産量、利润等技术经济指标和其他要求。

第二条:国内外市场的调查、分析、预测、情报资讯资料(包括国内外同行业先进技术平、管理水平等)。

第三条:本厂的中长期企业发展规划、现代化管理规划、新産品开发规划、産品质量级及全面质量管理发展规划、技术改造规划、生産发展规划、安全环保综合治理规划及其它规划等。

第四条:工厂的实际潜力和现有水平,上年度工厂方针目标实施的遗留问题。

第五条:在每年初,由工厂各分管厂长、工程师提出下年度工厂目标设想,厂务会集讨论,构成工厂方针目标指导思想,并由厂长下达指令。

第六条:由专人组织,并根据厂长指令,分生産行政部、技术部、组织各职能科室提下年度方针目标设想,并收集准备依据资料。

第七条:发至各部门徵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再讨论修订。

第八条:部门分头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构成各部方针目标计划。

第九条:经厂务会、工厂管理委员会、职代会讨论审议透过,由专人负责按系。

统图法行,在一月份编制出工厂方针目标执行图。

四、方针目标的执行。

第十条:方针目标展开必须要坚持以资料说话的原则,目标值尽可能定量化。其资料般包括品种、质量、生産潜力、科研技改、企业管理、技术经济指标、安全环保、礼貌生産思想交流工作、职工福利等。

第十一条:工厂方针要按系统图法执行,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纵横连锁,层层确保原则进行。

第十二条:分管副厂长、工程师方针目标展开,要根据工厂方针目标展开的资料和自分管工作的重点,列出目标值和措施。执行方法与部门的方法相同,分管副厂长××编制完成××校对,厂长批准。

第十三条: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工厂方针目标以及分管厂领导方针目标执行,结合本部的实际,发动员工认真制订本部门的方针目标,保证工厂每个目标值都能落实到部门和人,确保工厂目标的实现。各部门要在一月底前完成方针目标展开图。

第十四条:各车间、科室方针目标执行一般有分管职责人、部门方针、目标专案、现状目标值、采取措施、检查手段、评价、总结等。

第十五条:班组方针目标由班组长主持编制,要根据主管部门方针目标和本班组分管工作的重点,列出産品産量、质量、安全生産、礼貌生産、班组管理、思想工作等资料、目标值、采取措施、职责人、进度和检查、评价、总结等执行标准。班组方针目标执行图要在××完成。

第十六条:各部门方针目标执行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主持编制,技术系统由负责分管人审核;生産行政系统由负责分管专人审核,分管厂领导批准。

五、方针目标的实施。

第十七条:各部门要围绕工厂方针目标和本部门方针目标,认真组织月度"pdca回圈每月××号前制订下月份计划,总结本月计划的实施状况,并由主管厂长检查批示。

第十八条:为确保工厂方针目标的实现,工厂每年将组织两次"分阶段pdca回圈","阶段pdca回圈计划"由"三办"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工厂年度方针目标安排的进度和厂长的令制订。

第十九条:在方针目标的实施过程中,要充分发动职员,调动其用心性,广泛开展大性的质量管理活动、劳动竞赛活动、确保各级目标值的实现和完成。

第二十条:要建立方针目标管理卡,建立方针目标实施方案,将每项目标的展开状况,实施过程中的计划、协调、检查、调整、考核等状况登记在案,逐步到达方针目标管理标准化。

目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明确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和绩效考核等环节的分工和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第二章职责和分工。

第三条总经理职责:负责审核和批准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和实施计划。

第四条安全环保部职责:

(一)负责提出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二)定期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

(三)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目标和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第五条各单位职责:负责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制定本单位目标,并逐级进行分解,编制实施计划,并监督落实。

第三章管理及要求。

第六条安全环保部每年12月份制定下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提交安全生产委员会讨论,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应符合公司安全管理方针和实际,目标应体现持续改进的要求。

(一)在设定安全目标时,应考虑:

1.法规和其他要求;。

2.上年度风险控制效果;。

3.可选择的安全技术方案;。

4.财务、运行和生产要求;。

5.同行业的安全管理指标;。

6.历年安全管理统计数据;。

7.前一年度安全目标完成情况;。

8.上级部门等相关方的意见。

(二)确定的安全目标应能够:

1.更好地控制风险;。

2.突出对事故和职业病的预防;。

3.尽可能量化和可监测。

第八条安全目标制定原则。

(一)整合一致原则。公司安全目标是各单位分目标的依据,各单位的目标要服从公司总体目标。

(二)均衡协调原则。各单位制定的目标,要注意协调均衡,正确处理好主次目标之间的主从关系和各分目标之间任务、范围、职责、权限关系以及各个目标实施进程上的同步关系,以保证总体目标的实现。

(三)分层负责原则。公司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负责人,对公司安全目标实现负责,同时对各单位的分目标提出要求,各单位的厂部长、科长、主任、班长对本单位的目标负责。

(四)可量化原则。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应符合公司安全管理方针和本单位实际情况,且目标必须可量化、追踪、考核。

第九条为确保目标的严肃性,原则上不得对已确定的目标进行调整,如确因法律法规、上级政府要求等因素造成目标不适宜,由安全环保部提出调整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整。

第十条各分厂和职能部室应坚持“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对安全生产目标层层分解,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分解到各部门、车间、科室、班组(工段)、员工;针对目标编制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层层落实,一级向一级负责,实现全员参与、全员管理和全过程管理。

(一)各分厂应结合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和本单位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并逐级进行分解,制定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各职能部室应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和本单位安全管理职责分解目标,制定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实施计划的编制和修订。

(二)分级制定实施计划时,上一级与下一级之间应相互衔接;。

(四)公司和厂部安全生产目标和实施计划应以文件的形式颁布实施;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形式进行明确和细化;调整、修改记录应形成文件并加以保存。

第十二条目标的实施和考核。

(一)各单位按照制定的目标和实施计划,由单位第一负责人检查督促本单位目标完成情况,各厂、部室、车间每月总结本单位目标完成情况,编制安全目标完成情况报告,根据安全经济责任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考核,并在公司安全例会上进行通报。

(二)每季度安环部组织对各单位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审和检查,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意见,肯定成绩,提出不足,并写出书面评价意见,作为季度单位考核评价依据。

第十三条安全环保部每年应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一次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报总经理;出现以下情形时应及时调整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计划。

(一)发生安全事故或环境污染事故时;。

(二)新增重大安全隐患;。

(三)上级政府及相关方要求;。

(四)其他需调整的原因。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目标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推动党政机关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党政机关工作目标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保证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实施,促进“两个礼貌”建设的协调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目标管理,是指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全市社会主义物质礼貌和精神礼貌建设的中长期奋斗目标和年度目标任务,明确各党政机关的目标职责,并对目标任务的实施进行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考核奖惩的工作制度。

第三条:全市党政机关实行分级分类目标管理职责制。

市委工作部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市法院、检察院机关,市政府工作部门和派出机构,市委、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市政协机关,市人民团体机关,市委、市政府授权承担相应党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各区党委、政府,中央在汉和省垂直管理部门,为市一级目标职责单位。

并入、归口或挂靠市一级目标职责单位的党政机关以及市一级目标职责单位的内设机构,原则上列为市二级目标职责单位,由主管部门对其实行目标管理。

列为市一级目标职责单位和二级目标职责单位的名单,由市目标管理领导机构根据全市目标管理工作需要研究确定并予以公布。

对市一级目标职责单位的分类根据党政机关的性质另行规定。

第四条:武汉市目标管理考评奖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目标管理领导小组)是全市目标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审定全市目标管理指标体系和职责体系,确定年度工作目标;研究决定和协调解决目标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年终目标检查考核评比,审定考评奖惩方案。

第五条:中共武汉市委督查室(以下简称市委督查室)和武汉市人民政府目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政府目标办)在市目标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全市目标管理的组织实施。市委督查室负责党群部门工作目标及共性目标管理,市政府目标办负责政府工作目标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二)拟定工作目标方案,指导全市目标管理工作;。

(三)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全市工作实际,拟定全市年度工作目标体系和目标值;。

(四)对全市工作目标执行状况进行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

(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各目标职责单位的主要领导为本单位目标管理第一职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市委、市政府下达给本单位的各项目标任务,力争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和超额完成。

各目标职责单位应建立制度健全、职责明确、措施具体的目标管理职责制,并明确承担目标管理工作职责的机构和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目标管理工作。

第七条:全市年度工作目标由市目标管理领导小组拟定并报市委、市政府审定,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发文,予以下达。

目标管理指标体系和目标值的确定应遵循下列原则:

(三)先进可行、高效规范的原则。要做好年度目标与中长期目标的衔接,用年度目标保证和促进中长期目标的实施,做到激励高效、量化可行、便于操作和实施。

第八条:年度工作目标的制定和下达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科学论证、民主集中的办法进行。具体拟定工作目标的程序另行规定。

年度工作目标正式下达前,可进行预安排。

年度工作目标正式下达后,原则上不得调整,因特殊重大原因确需调整的,要按规定程序申报和审批。

第三章:目标的实施和监督。

第九条:市委督查室和市政府目标办应建立目标管理分析协调会制度,强化工作目标管理的跟踪分析、协调服务和监督检查,定期对目标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进行分析和协调,监督检查目标实施进度,保证工作目标顺利执行。

第十条:目标管理的监督检查主要采取日常跟踪、季度通报、半年抽查、年终考核等方式进行。

市委督查室和市政府目标办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目标职责单位的目标执行状况进行专项检查或重点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各目标职责单位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将目标执行状况送市委督查室和市政府目标办。

第十一条:工作目标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属于哪一级职责范围内的就由哪一级职责单位协调解决;涉及到其他部门或单位的问题,由目标主办单位负责与目标协办单位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由牵头单位商市委督查室和市政府目标办,呈请市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决定。

第十二条:各级统计部门应根据工作目标管理统计考核指标体系的需要,负责进行数据统计和数据处理,按时向市委督查室和市政府目标办带给完整、真实、准确的目标统计资料和数据。

市统计部门应充分行使目标统计职能,检查监督工作目标管理统计数据的及时性、可靠性和准确性。

各目标职责单位应根据统计部门的要求,按时报送统计报表。

第四章:目标的考核和奖惩。

第十三条:目标管理考评奖惩应遵循下列要求: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事求是地反映各目标职责单位绩效;。

(四)一级目标职责单位由市目标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考核,二级目标职责单位由主管职责单位会同市委督查室和市政府目标办组织考核。

第十四条:每年年终,对目标职责单位年度目标的绩效实行考核。考核的主要资料是:

(一)全市工作总奋斗目标执行状况;。

(四)依法行政和市人大、政协议提案办理状况;。

(六)完成国家、省级主管部门交办的职责目标状况。

第十五条:对工作目标管理绩效的考核,实行综合计分制。综合计分由四个部分组成:市委督查室对党群部门工作目标及共性目标完成状况进行考核计分;市政府办公厅对依法行政和市人大、政协议提案办理状况进行考核计分;市统计局对政府工作目标完成状况进行考核计分;市政府目标办对政府目标管理工作质量进行考核计分。上述部门应制订相应的考核计分办法,报市目标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专项目标完成个性突出或受到省级以上党政机关奖励的,可适当加分。

第十六条:根据年终考评状况,对目标职责单位分为立功、先进、完成、基本完成和末完成五个等次,分别予以奖惩。

第十七条:目标管理立功单位和先进单位的评选应贴合下列条件:

(一)完成或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二)年终考评结果及分类排序位居前列;。

(三)共性目标得分到达或超过规定分值。

第十八条:全市工作目标管理立功单位和先进单位的评选,原则上按照全市工作目标职责单位总数的15%和35%的比例进行。由市目标管理领导小组根据年终综合考评结果,依综合计分分类排序,按比例提出立功、先进单位推荐名单,经市长办公会、市委常委会审议透过后予以表彰。

第十九条:获立功单位的目标职责人由市委、市政府授予目标管理“优胜职责人”荣誉称号;对在目标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由各目标职责单位申报,市委督查室和市政府目标办审核汇总后提请市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审定,经市长办公会、市委常委会审议透过后,由市委、市政府授予目标管理“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对目标管理的优胜职责人和先进工作者,由市委、市政府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第二十条:被市委、市政府授予目标管理“优胜职责人”和“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经市组织、人事部门批准,退休时可享受提高5%退休费标准的待遇。

第二十一条:目标职责单位对本单位工作目标的考评应与公务员年终考评相结合。在市人事局组织的公务员年终考评中,适当增加市级目标管理立功单位和先进单位评选优秀公务员的比例。

第二十二条:对目标职责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实行目标职责保证金制度。目标职责保证金的数额和奖惩办法由市委督查室和市政府目标办另行规定。

第二十三条:对未完成目标的职责单位,由市目标管理领导小组提请市委、市政府予以通报,并酌情扣减年终目标奖金。

凡在工作目标执行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目标职责单位,经查实,一律取消当年目标管理评先资格,并按党纪、政纪追究该单位主要职责人及具体工作人员的职责。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市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以前的目标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提高设备设施运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确保设备设施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设备设施管理人员应根据本企业特点、工艺要求广泛收集信息(包括:设备设施安全可靠程度、价格、售后服务等),经过论证提出初步意见报总经理批准采购。

2、抓实抓好安装、调试、验收、建立档案等工作。

1、制订安全操作规程、设备检维修方案。

2、制订设备设施维护保养责任制、设备定期检查和考核记录。

3、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安装安全防护装置。

4、做好员工培训工作。内容包括设备设施原理、结构、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5、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应持有有效操作资格证书,否则不准上岗。

1、严格执行本制度,由市场领导和设备设施管理人员负责检查落实。

2、设备设施操作人员每天必须对自己所使用的设备做好日常保养工作。作业过程中设备设施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3、设备设施管理人员应根据设备设施零件的使用情况,组织好设备设施的安全检修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设备设施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设备设施本质安全。

1、设备设施运行与维护坚持“设备设施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精心养护,保证设备设施安全。

2、操作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1)自觉爱护设备设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

(2)及时消除跑冒滴漏;

(3)做好设备设施经常性的润滑、紧固、防腐等工作。

(4)做好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养护记录。

(5)保持设备设施清洁,场所窗明地净。

3、设备设施管理人员要建立设备台账和档案,包括原始资料和检维修资料、检测资料等。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一、凡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项目,在编制方案、设计、施工、验收时都必须有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害因素的设施,这些设施要与主题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二、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六个阶段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

1、在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必须进行安全论证;

2、在编制初步设计报告时,应同时编制《安全专篇》;

5、建设项目正式投入运行后,安全设施必须与生产设施同时投入使用。

6、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变更应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程序,做好变更记录,并对变更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

三、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等项目的设计,必须执行以下规定:

1、设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设计规范和标准。

2、设计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有鉴定报告。

3、审查初步设计或方案时,应有安全、职业卫生、环保、消防部门参加评审工作,凡未经上述部门签署同意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付款。

3、施工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的施工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施工中的缺陷。

4、市场物业、安保等部门应参加竣工验收工作,凡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经考核达不到原设计要求的项目,均不能验收。

施工与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一、施工组织与现场管理

1、凡新建、改建、扩建、拆除大修等工程施工,必须报市场领导批准,按照施工图纸编制施工方案。

2、施工部门负责人、技术人员、施工人员等,必须认真执行安全指令,严格落实安全措施,并在工程负责人的统一指挥、监督下进行。

3、参加施工人员,必须熟知本系统、本工种、本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安全制度,并接受监督。

4、施工现场内的坑、井、孔洞、陡坡、高压电气设备、易燃易爆场所等,必须设置围栏、盖板、危险标志,夜间要设置信号灯,并指定专人负责。各种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移动或拆除。

5、施工现场道路必须保持畅通,转弯半径必须保证行车安全要求,场地狭小,行人来往和运输频繁地点,应设临时交通指挥和交通标志。

6、施工现场必须做好季节性防护工作,夏季要防暑降温;冬季要防寒防冻;雨季到来之前应做好防洪排水准备。

7、阴暗场所和夜间施工现场应有足够的照明。

8、施工现场要按规定设置消防水管和消防器材,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动火、用电手续。

9、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工具、线路必须配备专职电工维护管理。

二、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

1、从事动火作业,应按防火防爆有关规定办理动火证,经批准后方可作业。

2、高处作业人员必须遵守高处作业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3、一切检维修均应严格执行检维修安全技术规程,检维修人员要认真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各项规定。

4、检维修的设施、管道与在生活区域的设施、管道有连通时,中间必须隔绝。

5、如施工现场有易燃易爆物质时,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他防爆措施,严防产生火花,发生燃烧爆炸。

6、对检维修使用的工具、设备应进行详细检查,保证安全可靠。手持电动工具和移动电器用具,必须绝缘良好,配有漏电保护装置。所有电气设备必须保证接线正确,接零或接地良好。

7、进行电气设备检维修时,必须切断电源(拔掉电源熔断器),并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牌或上安全锁卡。

8、要认真检查动火证,高处作业许可证和电气工作票的审批内容与落实情况。

9、应认真检查检维修中所需的防护器具、消防器材准备情况。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为贯彻《安全生产法》,建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实现对事故的预防、治理,降低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率,保障员工安全健康,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

公司所属各部门及驻本公司的外来施工单位。

应坚持科学预测原则、职工参与原则、方案选优原则、信息反馈原则,依据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定符合公司实际安全生产需要的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

安全生产目标是由各级管理层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公司安全管理要求、国家法律法规制定在一定时期内的一致的奋斗目标和任务。安全生产指标是对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具体量化。

4.1.1总经理负责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制定工作的组织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批准。

4.1.2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每年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信息收集、备选方案制定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考核以及评估、修订工作。

4.1.3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备选方案的确定工作。

4.1.4各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分解、落实工作。

4.1.5全体员工负责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反馈工作

4.2制定流程

4.2.1提出问题,即围绕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制定,通过科学预测和调查研究,收集安全管理系统内外的有关信息,从各个方面为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提供依据。

4.2.2制定方案,即根据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所应解决的问题和收集到的各种安全信息,制定两个以上的安全目标备选方案。

4.2.3确定方案,即通过科学决策和可行性研究,在诸多的备选方案中选取一个满意的方案。此时,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基本确定。

4.2.4目标调整与修正,即在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基本确定的情况下,或再交由职工讨论,广泛收集意见,以使安全生产目标不断得到修正和完善。安全管理部门至少每半年组织各部门对安全目标与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修订安全目标与指标及安全工作计划。

4.2.5制定或修订后的安全管理目标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生效。

4.3分解与实施

4.3.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将已制定的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分解到各部门。

4.3.2部门及驻本公司外来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必须坚持“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采取签定责任状等形式,把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层层分解下达到每个班组和每个员工,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量化分解,每一级都要通过对下级的强化管理,来确保总体安全目标与指标的实现。

4.3.3各部门严格遵守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完善所管辖区内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考核体系,努力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

4.3.4各部门主要领导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目标与指标管理负全面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按期保质地完成相应的工作目标与指标任务。

4.3.5安全环保办公室作为公司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的管理机构,负责安全目标与指标的考核工作。

4.3.6各部门积极采取对策措施,建立各类安全管理防范体系,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危险源管理,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按规定组织安全教育、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高各类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完成公司年度安全目标与指标。

4.4考核评定

4.4.1对部门月度、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效果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各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管理职责情况及各项安全的工作完成情况。

4.4.2月度考核采取百分制(每分值50元)。

4.4.3目标与指标考核内容分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目标与指标考核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目标与指标考核两大部分。

4.4.3.1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目标与指标包括:对各类事故控制指标、含工伤事故次数、经济损失指标等,满分为50分。

4.4.3.2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目标与指标包括:

4.4.3.2.1安全教育措施包括教育的内容、时间安排、参加人员规模、宣传教育场地。

4.4.3.2.2安全检查措施包括部门安全巡查、班组综合安全检查、员工岗位自检自查。

4.4.3.2.3劳动安全卫生措施计划完好率、隐患整改率、设施完好率,保证措施。

4.4.3.2.4危险因素的控制和整改对危险因素和危险点要采取有效的技术和管理措施进行控制和整改,并制定整改期限和完成率。

4.4.3.2.5安全控制点的管理要求制度落实无漏洞、设备无隐患、人员无违章等满分为50分。

4.4.4各部门严格按照公司《安全检查、隐患治理与考核管理制度》及《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进行安全生产自检自查,公司采取月考核与平时抽查方式进行考核评分。

4.4.5根据公司每月安全生产检查的情况,依据目标与指标管理考核标准逐项打分,对事故控制指标的评分项目,按照每月下发的隐患整改单进行评定。

4.4.6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安全目标与指标的考核,年终考核工作结束后,将各部门的考核情况予以通报,并根据考核与评价的结果,按照奖优罚劣的办法进行奖惩兑现。

5.1《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

5.2《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6.1《安全生产检查考核表》

6.2《安全绩效考核表》

6.3《培训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