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电动车电瓶和汽车电瓶的区别 电动车购销合同(精选7篇)

时间:2023-09-19 13:40:21 作者:笔舞 合同 最新电动车电瓶和汽车电瓶的区别 电动车购销合同(精选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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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电瓶和汽车电瓶的区别篇一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电动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电动车的型号规格:x14寸48锂电 。

第二条、数量与价款:

数量: 15台。

车辆价款:2399元,

大写叁万伍仟玖佰捌拾伍元整。

第三条、付款方式:

1. 合同签约,乙方需预交30%车款订金。

2. 车辆交接当天乙方支付剩余车款。

3. 运费、包装费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质量:

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

第五条、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期限:自订车之日起____日内全部交齐。

2.交车地点:甲方根据乙方要求送到乙方指定地点。

3.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销售发票、车辆使用说明书和保修卡。

4.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

第六条、关于售后服务的约定:

1.关于整车、零部件总成的保修期限为________年。

2.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由甲方进行维修和保养。

3.由于使用、保养不当或疏忽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由于装潢、改装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在甲方以外的其它地方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支付车款的,按逾期应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1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10%支付违约金。

2.甲方不按时交付车辆的,按乙方已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超过1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5%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选择诉讼方式的,应向本合同的签约地人民法院依法起诉。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为长期购销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201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自行车型号甲方随乙方要求进行变更,乙方应提前3天进行通知。

2.如乙方需要从甲方购置电瓶车所用充电机,甲方应承担充电机的保修义务(期限与电瓶车保修年限一致)。

3.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4.在缔结本合同时,甲方有义务解答乙方对于合同所提出的问题。

5.本合同的金额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6.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电动车电瓶和汽车电瓶的区别篇二

乙方:

甲乙双方为共同开拓“立马”电动车市场,本着认真负责,相互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一、甲方授权乙方为“立马”电动车系列产品 省 地区/市 县/市代理商,乙方未经许可不得跨地区经营。

二、产品价格:甲方所制定的产品价格为离岸价,具体价格见甲方所指定的产品价格表。甲方如需调整市场价格,应提前通知乙方。

三、付款方式:甲方实行款到发货的政策,发货数量应与乙方实际到款额所值产品数量相同。

四、代理保证金: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须将保证金打到甲方的账户,省级代理保证金万元,地区级代理保证金万元,县市级代理保证金万元,代理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返回给乙方。

五、合同实施:乙方须在合同生效之日起,7天内落实定货计划,并将货款汇至甲方指定的账户,款到三日内发货,乙方如在7天后没有实际落实合同,甲方有权利视其违约,并取消合同。

六、运货方式:甲方代理运输,乙方承担运输费用。

经甲方核实,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拥有“立马”电动车的相关知识产权,乙方保证在其经营活动中,不得损害甲方的名誉和形象,甲方保证为乙方提供销售计划中充足的货源,向乙方提供产品的有关技术资料,指导乙方按照甲方的标准布设专卖店和形象专柜,甲方派遣业务人员,在市场导入期间协助乙方完成销售布点及员工培训工作;甲方有权对乙方销售渠道进行监控,有权盘点乙方库存,甲方提供全国统一的广告和促销支持,提供产品的样本图片等宣传品,乙方市场如需超出甲方计划的促销活动,在得到甲方的许可,另行协议确定后方可实行,费用部分由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拥有“立马”电动车在本区域内的经销权,以区域代理商的名义进行宣传。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直接和间接的向其它市场窜货,如有发生,给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已经核实,甲方将对乙方处于窜货总量的平均每台车1000元的处罚。乙方拥有优先经销甲方新产品的权利,乙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应迅速组织销售队伍,以统一的“立马”品牌标识完成终端布点工作,乙方有义务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如有发现有侵权行为,应立即通知甲方,乙方须作好每月的销售明细表及下个月的要货计划,以便甲方做好生产安排,乙方有义务保存客户档案,并作好客户回访工作,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其客户名单及向甲方提供真实的市场销售动态和竞争对手详细情况,以便甲方做相应的对策,乙方提供的信息如在甲方经营活动中起到特殊的效果,甲方应予以奖励。

十、合同终止:双方在合同期满后,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应结清所有的账务,在相同的条下,乙方有优先的代理权,一方若遇不可抗拒的原因,应及时通知对方,要求终止合同,另一方在取得有关管理机构证明后,应给予对方谅解,双方在完成账务结算两讫后,方可终止合同。 十一、合同纠纷处理:在经营期间若双方发生异议,需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无效,由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解决。

十二、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从 年月日至 年 月日,合同期限为年,在甲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另行签定新的合同。

十三、乙方只限于经营甲方生产的品牌,不得经营其它品牌,凡经发现后,经甲方核实将取消甲方给予的任何政策及取消甲方授予的乙方经营区域代理权。

十四、本合同7页,含“代理合同”三页:附件一:“售后服务协议”三页,另附“产品价格表”一份。本合同一式二份,未详之处,经双方协商后增补,并视为本合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甲方:立马车业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盖章) 乙方: (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合同签约地:南宁 地 址:

联系电话:0771—2412869 联系电话:

传 真:0771—2866808 传 真:

邮政编号: 邮政编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年月日 年月日

电动车电瓶和汽车电瓶的区别篇三

甲方(采购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供应商/生产商):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有意向乙方采购具有相同特征且可能重复采购的商品,双方拟长期合作,签署本框架协议后根据本协议进行订单式采购。甲乙双方本着长期合作、互利互惠、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平等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为了明确双方的责权关系,双方一致同意达成如下合同内容:

第一条 采购商品名称:电动车,详细规格型号以甲方采购订单为准。

第二条 采购商品数量

1、交货方式: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将商品安全运至甲方指定仓库,商品在交给甲方前的损毁、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按照甲方订单规定的时间交货,交货时间是指乙方货物实际到达甲方指定地点的时间。

4、交货应附送货单,并在送货单上注明合同号、商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位及价格等,并加盖乙方公章或由送货人员(需持乙方盖章的授权委托书)签字确认。

第三条 商品价格及货款结算:

商品价格:以签订合同时经甲方确认的乙方提供的报价单为准。商品价格波动系市场经济固有规律不得作为乙方单方调价之依据。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动车电瓶和汽车电瓶的区别篇四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_____________牌车__________辆(附车辆登记证__________________)租给承租方使用。现双方经友好协商后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租用车辆状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用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1、租用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租金及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用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2、不承担租用车辆于租用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出租方应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抵押金之后,将所租用车辆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帐或收到现金之日为准。

5、提供车辆应当适用,行驶证、养路费齐全有效。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自主选择欲租车辆。

2、于租用合同规定的租用时段拥有所租用车辆的使用权。

3、对租用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4、按期如数交纳租金、抵押金。

5、自行承担租用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路桥通过费用。

6、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7、协助出租方在租用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五、定金条款

1、承租方应于______次性足额交付相应定金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将剩余定金归还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定金抵作租金。

六、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用车辆提供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及______险。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______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时,停止计算租用费用。承租人在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的车辆租金的_________%。

七、担保条款保证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义务负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从保证人签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有效期满。

八、违约责任

1、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额总数_________%的违约金。

2、承租方应按双方签订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用车辆,每逾期交还______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_________的违约金。每提前交还_________日,在交付日租金_________%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用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十、争议的解决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由当地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其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电动车电瓶和汽车电瓶的区别篇五

合同编号:

甲 方: 地 址:

乙 方: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就甲方授权乙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市) 县(市)范围内,代理销售 电动汽车及售后服务的全部条款,经充分协商,就相关代理事项达成一致意向,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法律地位

甲方是依 电动汽车生产厂家之授权,在全球范围内享受产品总经销商地位,可全球范围内授权车辆销售及区域代理商的指定、车辆商标(商号)、专利等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

二、乙方代理区域级代理权限

1、乙方的代理区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 县(市)辖区内独家代理。

4、乙方在代理经营甲方授权产品的同时,如再经营其他对上述产品有竞争冲击的同类产品,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以及单方终止其代理资格。

5、在乙方代理的销售区域内,乙方在不违背甲方销售模式、售价要求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促销政策,原则上甲方不得干涉。

6、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内向甲方交付加盟费 元人民币(以下均为人民币),加盟费全款到位后本合同生效,以财务收据为准。

7、自乙方付清全额加盟费之日起,在乙方不出现违约的前提下,甲方根据乙方经营情况,提供加盟费退还、保值等优惠政策。

8、在乙方交纳加盟费以及样车押金全款到位后,提前通知公司具体开业时间,以便公司提供样车及相应帮助;乙方的代理权限为:甲方经销的 牌所有电动汽车系列产品。

三、乙方代理期限

1、乙方代理期限为 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加盟费交付日期与合同签订日期不同的,仍以合同签订之日计算起始日。

2、乙方要求对本合同续期的,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六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同意续期的,应与乙方签订续期合同。代理政策按甲方续期后规定确认。

3、甲乙双方约定,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续约:

(1)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义务,实现最低销售计划,没有发生过重大违约行为;

(2)已经向甲方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项,并同意执行甲方的续签政策和制度。

4、乙方应该符合下列条件后,甲方方可提供样车:

(1)具备不小于 平方米的独立展厅;

(2)具有独立的售后服务人员;

(3)完全认可甲方产品及代理制度;

(4)具有一定的市场开拓能力;

(5)完全按照本合同附页标明的“全国连锁统一门店设计效果图”进行店面装潢和布局。

四、乙方代理商品的价格、供货方法

1、供货方式:

a 甲方按制定的全国统一销售价由乙方付全款供车;

b 甲方按代理价由乙方付全款供车;

c 甲方按制定的全国统一销售价由乙方客户预付全款供车;

4、如乙方以客户预定形式推广销售代理的产品,不得擅自调整规定的产品销售价格以及其他方式变相加价或减价销售,不得私自收取货款(经甲方同意的除外)。

五、商情报告

2、乙方有权尽力接受客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并及时通知甲方;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包括销售情况、及代理销售的价目表、技术文件和广告资料等一切必要的资料。甲方还应将价格产品、销售情况及付款方式的变化及时通知乙方。

六、推广、宣传与广告

2、乙方应当执行甲方对广告活动的要求,不得违反规定发布广告;

3、乙方可自行策划实施针对代理区域市场特点的广告宣传或促销推广活动,但必须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在甲方指导下进行。

七、购货与销售、运费负担

1、乙方正常销售的车辆和客户预订车返款(全款到位)的车辆,下订单时乙方应向甲方发出书面(传真)订单统计表,每辆车先支付定金 元(正常订车),提货前需将余款一次性付清后甲方方可发货。乙方下订单时,应注明车型、颜色(按甲方色卡标注的颜色和方法下订单),甲方自收到订单和定金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保证将乙方所定车辆完成发货。

(1)甲方收到乙方或客户全额货款后交付货物,交货地点为 方所在地;

(2)甲方可代乙方发货,乙方承担铁路货运或汽车运费等,发货方式由乙方确定;

(3)甲方在发货后将运输单据传真或邮寄至乙方。货运时间以货运单据上注明的时间为准。

3、甲方根据零售价与代理价差额向乙方返还利润,标准如下:

(1)乙方按甲方制定的全国统一销售价进货的,甲方按销售价与代理价的差额向乙方提供利润。

(2)甲方直接按代理价向乙方供车的,乙方利润自理。

(3)客户预订车返款的客户,按客户实付款的 %提留乙方利润。客户订车时先付定金 元到乙方账户后,由乙方统一汇入甲方账户,自乙方将客户定金汇入甲方账户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保证将车辆发出,发货日期以货运单为准,提货前,乙方需付清余款。

八、监督、培训及售后服务

9、代理价与市场价之间的差价中,已包括 元售后服务专项经费,乙方必须确保将该经费全额用于为客户提供售后服务,否则视为违约。

九、知识产权

3、保密: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协议结束时归还甲方。

十、合同转让及变更

4、乙方所订车辆自交货日起满6个月仍未销售的车辆,属乙方掌握信息不准确,可以申请调换其他车型或颜色,但往返运费及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十一、合同终止

1、本合同因下列情况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当事人一方宣告破产或宣告解散;

(8)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3、4款、第十条1、2款约定,甲方要求终止的;

(9)法院、政府等行政行为要求代理商终止营业。

2、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与代理销售有关的甲方标识及知识产权;

3、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返还甲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或其他任何复制品。

十二、违约责任

1、如乙方违反甲方规定,跨地区串货,甲方可根据乙方违规销售的实际情况处以 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取消乙方代理权。

2、如乙方低于甲方确定的市场最低价格进行倾销的,甲方可根据乙方违规销售的实际情况处以 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取消乙方代理权。

3、如甲方不能按照承诺如期交货,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整改或更正,对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5、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终止的,乙方享受的样车购车款优惠、销售超额奖励政策将不再有效,乙方应返还已享受奖励的钱款。

十三、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时,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相关情况,并向对方提供相应证明,在双方共同商议(或由主管机关裁决)后,可根据决议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特别约定

3、作为合同附件的:产品价格表、销售计划表、销售奖励政策、加盟费保值政策等,系本合同重要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因特殊原因(非乙方过错)导致乙方提前停业或提前终止本合同时,甲方给予乙方已付的加盟费享受优惠的退出政策。

7、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签 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乙 方: 签 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电动车电瓶和汽车电瓶的区别篇六

合同编号: 甲 方:

地 址:

乙 方: 身份证号码:地 址:

就甲方授权乙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市) 县(市)范围内,代理销售电动汽车及售后服务的全部条款,经充分协商,就相关代理事项达成一致意向,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法律地位

甲方是依 电动汽车生产厂家之授权,在全球范围内享受产品总经销商地位,可全球范围内授权车辆销售及区域代理商的指定、车辆商标(商号)、专利等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

二、乙方代理区域级代理权限

1、乙方的代理区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 县(市)辖区内独家代理。

2、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区域内设立其他代理。如出现上述情况,甲方须退还乙方加盟费,乙方有权立即终止代理合同及得到相应赔偿。

3、乙方严禁跨区域串货经营,经甲方警告或处罚后仍拒不改正的,甲方将取消其代理资格,本合同自动终止。4、乙方在代理经营甲方授权产品的同时,如再经营其他对上述产品有竞争冲击的同类产品,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以及单方终止其代理资格。

5、在乙方代理的销售区域内,乙方在不违背甲方销售模式、售价要求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促销政策,原则上甲方不得干涉。

6、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内向甲方交付加盟费 元人民币(以下均为人民币),加盟费全款到位后本合同生效,以财务收据为准。

7、自乙方付清全额加盟费之日起,在乙方不出现违约的前提下,甲方根据乙方经营情况,提供加盟费退还、保值等优惠政策。

8、在乙方交纳加盟费以及样车押金全款到位后,提前通知公司具体开业时间,以便公司提供样车及相应帮助;乙方的代理权限为:甲方经销的 牌所有电动汽车系列产品。

三、乙方代理期限

1、乙方代理期限为 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年月日止;加盟费交付日期与合同签订日期不同的,仍以合同签订之日计算起始日。

2、乙方要求对本合同续期的,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六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同意续期的,应与乙方签订续期合同。代理政策按甲方续期后规定确认。

(2)已经向甲方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项,并同意执行甲方的续签政策和制度。

4、乙方应该符合下列条件后,甲方方可提供样车:

(1)具备不小于 平方米的独立展厅;

(2)具有独立的售后服务人员;

(3)完全认可甲方产品及代理制度;

(4)具有一定的市场开拓能力;

(5)完全按照本合同附页标明的“全国连锁统一门店设计效果图”进

行店面装潢和布局。

四、乙方代理商品的价格、供货方法

1、供货方式:

a 甲方按制定的全国统一销售价由乙方付全款供车;

b 甲方按代理价由乙方付全款供车;

c 甲方按制定的全国统一销售价由乙方客户预付全款供车;

2、销售价格: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规定的全国统一市场销售价格执行

(经甲方书面同意的让利促销除外),特殊情况下,可以附加运输费用;

3、乙方以付全款的形式从甲方处提车的,乙方应将订车计划报甲方

批准后,将订车货款付至甲方财务,在每月日前甲方与乙方按照利润表结算当月利润;

4、如乙方以客户预定形式推广销售代理的产品,不得擅自调整规定的产品销售价格以及其他方式变相加价或减价销售,不得私自收取货款(经甲方同意的除外)。

五、商情报告

2、乙方有权尽力接受客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并及时通知甲方;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包括销售情况、及代理销售的价目表、技术文件和广告资料等一切必要的资料。甲方还应将价格产品、销售情况及付款方式的变化及时通知乙方。

六、推广、宣传与广告

2、乙方应当执行甲方对广告活动的要求,不得违反规定发布广告;

3、乙方可自行策划实施针对代理区域市场特点的广告宣传或促销推广活动,但必须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在甲方指导下进行。

七、购货与销售、运费负担

1、乙方正常销售的车辆和客户预订车返款(全款到位)的车辆,下

订单时乙方应向甲方发出书面(传真)订单统计表,每辆车先支付定金元(正常订车),提货前需将余款一次性付清后甲方方可发货。乙方下订单时,应注明车型、颜色(按甲方色卡标注的颜色和方法下订单),甲方自收到订单和定金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保证将乙方所定车辆完成发货。

(1)甲方收到乙方或客户全额货款后交付货物,交货地点为 方所在地;

(2)甲方可代乙方发货,乙方承担铁路货运或汽车运费等,发货方式由乙方确定;

(3)甲方在发货后将运输单据传真或邮寄至乙方。货运时间以货运单据上注明的时间为准。

3、甲方根据零售价与代理价差额向乙方返还利润,标准如下:

(2)甲方直接按代理价向乙方供车的,乙方利润自理。

(3)客户预订车返款的客户,按客户实付款的%提留乙方利润。客户订车时先付定金 元到乙方账户后,由乙方统一汇入甲方账户,自乙方将客户定金汇入甲方账户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保证将车辆发出,发货日期以货运单为准,提货前,乙方需付清余款。

八、监督、培训及售后服务

电动车电瓶和汽车电瓶的区别篇七

甲方:电动车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促进电动车的市场销售,维护经销商和制造商的共同利益,明确营销原则和双方责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精诚合作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制造商

“”牌电动自行车制造商———天津市电动车业有限公司。

二、产品名称

“”牌电动自行车系列产品(以下简称产品)。

三、经销价格

因涉及商业秘密,产品经销价格见甲方出具之电动自行车全国统一价格表(另附)。

四、销售地区及时限

本公司授权乙方为甲方生产“”牌电动自行车省市区(乡、镇)的独家经销商,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五、销售目标及奖励政策

(1)、销售目标:

1、乙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确保经销区域销售总量辆,大写2、乙方连续二个月或累计三个月没有完成上表所列目标销量,本协议自动终止。

(2)、乙方首批定货量为辆,首批定货的到款时间为年月日前。

六、经销场地要求

1、乙方展销甲方产品的专卖店(或经销点),需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统一形象和材料要求进行装修。专卖店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经销点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

2、在取得甲方装修费用支持的甲方产品专卖店(或经销点)内,乙方不得展销其他品牌之同类产品。如经发现,甲方将保留对乙方违约行为的追究权(视具体行为后果处以相应之罚款,直至取消经销权,终止本协议。

七、促销及广告费用规定1、甲方全国性活动,乙方应积极配合并参加。

2、乙方根据本地区市场实际情况提交的促销活动和广告宣传活动方案,均须事先(提前15天)报之服务于该地区的甲方区域经理,填报标准形式的广告活动审批表,经甲方指定责权人审核并回复后乙方可实施,否则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结算方式

1、乙方必须提前订货,乙方以现款方式一次性将货款汇至甲方指定帐户,经甲方财务确认到帐后,在7个工作日内安排发货。

2、乙方定货的款式和颜色以及其他特别要求,均须用甲方提供的标准定货单详细填写,并加盖公章或乙方指定责权人签字确认后传真到甲方,甲方将在1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回复。乙方定单如经甲方确认后,无特殊情况,乙方不得更改订单内容(包括颜色、款式几其他)。否则延误造成产品延迟到货,以及影响乙方销售等诸多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运输及交货方式

1、甲方的交货地点:工业园。

2、乙方可自己提货,也可委托甲方代办托运(须乙方出具委托书,运费由乙方承担)。

3、乙方接货后应及时(在晚于到货的次日)验货,如发现问题必须当即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便于甲方及时处理。

4、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有关问题。

十、售后服务

乙方在协议期内销售甲方“产品”之售后服务,甲乙双方应完全遵照售后服务协议之条款(售后服务协议另行签定)。

十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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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根据市场情况有调整产品价格及销售政策的权利。 有对各级经销商日常营销工作进行指导、考核和处置的权利。 有对经销商各类广告宣传促销进行规范的权利。 有参与总经销商筛选经销商的权利。 若分销商经营行为违反经销原则及相关规定,有权对总经销商进行处置。 根据建立战略伙伴关系的基本思路,有对经销商、服务人员提供培训的义务。 有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及三包政策的义务。 有对产品质量及客户服务等提供技术咨询及支持的义务。 有在其所辖区域发展分销商的权利。 有对分销商经营行为进行规范和管理的权利。 在制造商限定价格范围内有调整分销价格及零售价格的权利。 有向制造商就销售思路及政策等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有严格遵守制造商市场营销、客户服务方面有关规定的义务。 有对制造商派驻人员予以尊重和支持的义务。 在合作期内甲方产品的专利、商标、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为甲方独家拥有。乙方十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十三、知识产权如发现甲方上述知识产权遭受侵权,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采取措施保护甲方权益。

2、

3、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有关部门申请或注册甲方的任何知识产权内容,若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甲方有权终止经销协议。乙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必须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知识产权进行任何交易。 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十四、关于退货

1、甲方商品如确有质量问题导致乙方无法实现正常销售(未销售的产品1个月内;已销售使用过的产品1周内),经甲方确认后可以办理退换货。但退货产品必须以书面形式详细列明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连同问题车辆及时退还甲方,以便甲方尽早检测确定后为乙方及时冲帐或补发同类型合格产品。

2、乙方因商品滞销(属经营者自身问题)要求甲方予以调价,甲方有权拒绝。

1、凡是甲、乙双方的传真件(乙方的订货单、签收的交货单或收货单,甲方发出的商品价格书面通知,各类审批表等)都视为本协议内容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贷款)、各类有价物品等。未经甲方盖章及指定责权人签字认可的任何书面材料、单据以及口头承诺等一律无效,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在其非经销区域范围内发生窜货现象,经甲方或第三方查实后,处以乙方每辆500元的额度罚款,罚款补偿于被窜货的第三方。如发现两次窜货以上,一经查实,公司将强制性取消其经销权。

4、本经销协议终止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7天内将专卖店、经销店中有关甲方的商标图案等标志拆除,乙方应无条件执行。

十六、违约责任

1、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中任意一款均为违约。守约方书面通知违约方后,违约方仍未改正,守约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

2、乙方未经甲方指定责权人同意,拖欠甲方货款,按所欠货款总额,以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要求赔偿全部货款及相应损失的权利。

3、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若无意继续经营,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待甲方认可后办理结帐及解约手续。甲方产品在乙方地区的产品售后服务,在甲方或第三方没有承接该地区的售后服务工作之前,乙方有责任继续做好该地区的产品售后服务工作,直到甲方或第三方承接该地区的售后服务工作为止,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4、乙方连续二个月或累计三个月未完成双方制定的月度目标销量,甲方有权取消经销资格。十七、所有支持(广告装修)等不予以现金形式支付,待落实完毕后按协议内容作为货款抵充。

十八、协议的终止

1、协议期满或协议期内一方违约或双方一致同意不再继续合作,可终止合作。

2、为保障经销商利益和维护市场秩序,因经销商无力经营,经制造商或原经销商找到合适的当地新经销商的前提下,在制造商确认包装完整、产品合格(出厂期1个月以内的货物),制造商承诺予以退货。自经销商至制造商厂内或就近指定地点的运费由经销商承担。制造商按结算金额的5%收取手续费。货物到达目的地后经制造商验收确认无误后,予以退款。

3、因产品质量在三包范围内的保修、维修事宜,在产品保修卡中予以明确。

4、中途终止协议的,不再享受公司任何政策,已签订的合约约定也不再生效。

十九、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和纠纷由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管辖。

二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生效后,双方签署的相关文件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二十二、本协议在乙方执行第五条第(2)款后自动生效,否则协议自动解除。 二十三、本协议的签署地:电动车业有限公司。

二十四、甲方指定责权人为销售部最高职位者。

二十五、补充协议

甲方:(章) 乙方:(章)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