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房产买卖合同补充协议 房产买卖补充协议共(通用8篇)

时间:2023-10-10 17:10:18 作者:灵魂曲 合同 最新房产买卖合同补充协议 房产买卖补充协议共(通用8篇)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约定劳动关系的书面协议,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合同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合同。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房产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篇一

身份证号:

立合同人:

以下简称

买方:

身份证号

经买卖双方充分协商,双方现就房屋买卖事宜订条约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并已收取乙方购房定金人民币__(大写)

1、房屋状况(请按《房屋所有权证》填写)

房屋座落:

幢号室号建筑结构总层数建筑面积(平方)用途

2、该房屋的所有权证号为:__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

3、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本合同一经签订,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元,大写__,乙方在年月日前分次付清,付款方式:

房款支付具体约定为:

1、于__前,乙方支付甲方房款

2、于__前,乙方支付甲方房款

3、于__前,乙方支付甲方房款

三、甲方于年月日前将房屋及附属物正式交付给乙方使用。甲方在房屋正式交付乙方时,应将该房屋腾空,清结该房屋已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各项费用,并将付讫凭证及该房屋的钥匙交于乙方验收。

四、甲方应就该房屋的所处环境、用途、内部结构、状态、设施、质量等现状、情况如实告知乙方和丙方,并无任何隐瞒。乙方对该房屋的所处环境、用途、内部结构、状态、设施、质量等现状、情况均已知悉,并无任何异议。

五、甲方将户口于年月日前从该房屋迁出。

六、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如有产权共有人的已征得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七、乙方中途违约,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定金。甲方中途违约,甲方应在违约之日起叁日内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__元。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产、不能按期将户口迁出,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给付房地产价款千分之壹的违约金。

八、上述房地产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契税由__方承担,营业税(包括带征税收)由__方承担,印花税由__方承担,个人所得税由__方承担,向房产交易部门交纳的手续费由__承担。其它税费约定情况: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即生效,须共同遵守。如是受产权人或共有人委托,在签订本协议时,甲方必须保证已取得房屋所有权人及共有人的一致同意,本合同一经签署,即对此买卖行为负有连带责任。甲方如隐瞒事实,未经产权人或共有人的同意擅自出让该房产,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甲方应承担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违约责任(双倍返还定金和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一、甲乙双方约定成交价已包含附属装修设施为

十二、其它约定事项: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房产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篇二

买受人委托出卖人代缴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买卖合同约定的房屋产权证书办证期限,出卖人在办理完毕房屋产权证书后,向买受人提交专项维修资金缴纳凭证。

八、关于建筑物区分产权的特别约定

1、买受人所购房屋建筑区划范围内地下停车位及按规划配建的地面停车位等,产权归出卖人所有,出卖人有权将其出租、出售或委托他人出租、出售。在同等条件下停车位首先满足业主购买。

2、买受人所购房屋建筑区划范围内由出卖人修建的未计入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的商业服务用房、人防工程、架空层、地下室等建筑物、构筑物产权归出卖人所有,出卖人有权另行出售、出租或按政府有关规定移交给相关部门,所得权益归出卖人所有,买受人不得干涉,出卖人也可以自行使用,或用于赢利性经营项目或有偿服务。

3、本合同项下房屋所在项目的建筑区划范围内,与房屋直接毗连的地面绿地、屋顶平台(含裙楼屋顶平台)的使用权,买受人同意由出卖人统一分割,并授权相应的与该平台(或地面绿地)相毗连的房屋买受人专有使用,非与该平台(或地面绿地)相毗连房屋的买受人自愿放弃对该部分平台(或地面绿地)的共有使用权,并不得主张任何权益。

上述专有使用的地面绿地或屋顶平台面积不记入产权面积登记,不适用于买卖合同及本补充协议中关于甲、乙双方对房屋面积差异的约定。

4、根据行政规划的要求,买受人房屋前后申明属买受人专有使用的地面绿地所在地块的地表或者地下可能安置有变压器、配电箱、天然气箱、上下水管道、天燃气管道、雨污排水管道、管道井等公共设施,买受人对此不持异议,并承诺永不改变前述公共设施在交房时的实际情况,且无条件配合前述公共设施的维修、检修工作。

5、根据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鑫苑名城项目范围内的楼幢含有商铺等非住宅用房。买受人在物业管理公司的统一规范管理下设置店招。

九、关于项目优化调整和合理变动,以及规划、设计变更的特别约定

1、除合同第八条约定的情况外,在房屋修建过程中,出卖人有权根据政府的政策要求及具体情况对整个鑫苑名城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以及对买受人所购买的具体商品房进行优化调整和合理变动,在不影响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出卖人无须一定通知买受人,买受人不得由此要求解除合同或要求赔偿。

2、买受人按买卖合同第九条约定选择不退房或买受人未能于通知发出之日起15日内与出卖人订立补充协议的,视为买受人接受变更。

十.关于质量保修责任的约定

在质量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出卖人负责维修,买受人有义务协助和配合出卖人进行维修处理,买受人不得有经济补偿或费用等要求。

十一、关于解除合同的约定

1、买卖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除非出现双方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或者具备法定解除条件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按合同约定购房总款的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出卖人若因买受人违约原因行使合同解除权而导致合同被解除的,买受人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自行承担因装修等入住事项造成的全部损失。

3、因买受人原因致使出卖人依法解除买卖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的,买受人应该在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10日内,配合出卖人到苍溪县房产管理所办理解除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否则出卖人有权不予退还买受人剩余购房款。如买受人不配合的,出卖人可以持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单方申请苍溪县房产管理所办理解除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出卖人由此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均有买受人承担。

十二、出卖人在买卖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签订时,已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以及商品房预售证明文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及《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同时双方对买卖合同及本补充协议全部条款含义均已清楚,没有异议。

十三、双方均同意以买卖合同及本补充协议所约定的条款作为界定双方权利、义务的最终法律依据,其他资料如与买卖合同及本补充协议有出入,均以买卖合同及本补充协议内容为准。

十四、履约通知、告知方式

1、买卖合同及本补充协议中所指的书面通知是指挂号信函、特快专递、传真、电子邮件、报纸公告之任意一种通知方式。出卖人只履行“一次书面通知”的义务,非出卖人原因导致买受人未收到通知,均视为出卖人已履行完毕该义务。

2、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均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来对待相对人在履行买卖合同及本补充协议时的通知,告知事项。出卖人采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报纸公告方式通知的,发出之日视为送达买受人。出卖人采取挂号信、特快专递方式通知的,在苍溪县行政辖区范围内,自寄发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后的第三日视为送达买受人;在苍溪县行政辖区外,自寄发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后的第五日视为送达买受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自寄发国际邮件后的第十五日视为送达买受人。

3、甲乙双方履行本补充协议时通知或告知相对人的详细通讯联系方式约定为:

甲方:乙方:

4、如因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约定的上述通讯联系方式不详或者不准确,致使对方无法尽到通知或告知义务的,后果由过错人自行承担。

5、在本补充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通讯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均应以书面方式告知对方,否则对方无法尽到通知或告知义务而产生的后果,由过错人自行承担。

十五、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字(签章)之日起生效。凡买卖合同与本补充协议不一致或有抵触之处,均以本补充协议为准。特别提示:

1.请买受人在已充分理解《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的全部内容,并且对合同全部内容无异议的情况下,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

2.买受人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的行为,将视买受人已充分理解《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的全部内容,并且对合同内容无异议。

出卖人:买受人:

置业代表: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鑫苑名城售房部签订地点:

房产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篇三

八、对合同第十四条补充约定:

甲方承诺交房之日水、电达到正常使用标准,天然气、电话、光纤、网络等必备使用的居住条件由乙方自行申请开通。

九、对合同第十五条的补充约定:

1、办理房所有权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后的180日内,协助乙方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乙方委托甲方代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办证所发生的相关税费,依照国家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2、办理房所有权证的时间,从乙方向房产管理部门缴纳完毕专项维修资金及相关税费,提交所需资料并办理完相关手续之日起计算,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未在上述期限内向甲方支付上述费用并提交相关资料,使产权登记手续超过本条第一款约定期限延迟办理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同时,甲方有权按合同约定总价款的日万分之一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为乙方的按揭贷款提供担保的,乙方应在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同时,缴齐办理产权证所需资料及费用,并且按规定向房产管理部门缴纳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否则,甲方有权推迟为其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时间,推迟交接期间,乙方须按按揭贷款合同约定支付银行月供款,因推迟交接房屋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4、他项权证的办理:甲方为乙方办理完毕房屋产权证后,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确定的期限内前往指定地点办理本合同项下的四担保他项权利登记。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未在约定期限内办理上述手续,乙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约定总价款的万分之一作为违约金。

5、甲方已缴清合同第一条所述地块的土地出让金,并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根据国务院〔〕第248号令《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乙方应当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十、对合同第十八条补充约定: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第103号令《成都市城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乙方应当在办理房屋所有权分户登记前,将所购商品房(包括车位、商业)的首次专项维修资金在交房时由甲方代收并缴存至专户管理银行。

十一、底层私家花园、二、三层露台、顶层屋顶花园,全体乙方均同意由购买该底层、二、三层或顶层房屋的业主享有其使用权。使用花园或露台(顶层屋面)的业主必须为公共维修提供方便并遵守物管的相关管理规定,并不得改变花园或露台(顶层屋面)的隔离方式和损坏花园或露台(顶层屋面)内设置的公共设施,使用顶层屋面不得侵占消防通道并保持其畅通,更不得侵占小区内的公用绿地。同时,乙方同意地面停车位的使用权归甲方所有。十二、甲方对乙方所购商品房相邻的房屋或公共部位及设施进行维修,需乙方协助时,乙方应无条件提供便利,如其维修对乙方造成了损害,应给予适当的补偿。乙方不能无理拒绝或提出过分的要求,否则对因延误维修而扩大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三、甲乙双方之间的一切权利义务以合同、本协议及附件为准。甲方的售楼书、售楼广告、沙盘、模型等宣传资料上所记载的内容和甲方的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均不作为双方的约定和验收房屋的依据,如有变化,甲方不另行通知。甲方展示的样板房,仅为空间布局向导,装修装饰和家具摆放指引,不能作为房屋交付的标准或合同的样品。

十四、本商品房销售价格没有包括下列费用,乙方庆另行交纳:

1、天然气包干费为元。

2、电话开户费、宽带网接入开通费以及有线(或光纤)电视入网等。

十五、关于前期物业管理

乙方同意,在本小区业主大会聘任物业管理公司之前,由甲方通过相关合法程序招标的物管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乙方接受并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业主临时公约》(见附件)以及甲方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见附件)。

十六、对合同第二十二条补充约定:

甲方将其所持合同原件交予产权登记机关一份用于备案;乙方采用抵押贷款方式付款的,应将其所持合同原件交予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十七、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产生争议,应通过平等友好协商、解决或提请政府主管部门消费者委员会调解、直至向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八、本协议所载明的乙方电话、传真、通讯地址等,乙方必须保证其提供情况和资料的真实性,若甲方按上述电话、传真、通讯地址等不能与乙方联络,其责任概由乙方承担。乙方联络方式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五天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由于乙方联络方式变更而导致甲方未能将有关通知送达乙方的,甲方通知发出之日视为已通知乙方。

十九、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均无权要求解除或终止本协议,除双方另行约定并签订协议外,任何单方解除或终止或拒不履行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均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合同房款总额的20%承担违约责任。

二十、双方约定: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合同解除后,双方当事人应当从解除之日起三日内一起到成都市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解除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否则,守约方有权拒绝履行退房或退款义务,并要求违约方每日按照合同约定总房款千分之零点一支付违约金。买卖双方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行使合同解除权,违约方不按约定到相关部门办理解除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的,守约方有权方面到成都市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解除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

二十一、本协议及附件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补充协议与合同内容如有冲突,以本协议条款为准。

二十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后本协议立即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字)

电话:身份证号码:

注册地址: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编: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范文篇三

出卖方:

买受方:

2、厨房、卫生间:楼地面:防水层上抹水泥砂浆墙面:水泥砂浆顶棚:现浇砼板底

3、阳台楼地面:现浇砼板面墙面:同建筑外墙

顶棚:现浇砼板底

栏杆:金属栏杆

(二)安装配套设施

1、强弱电:

可视对讲系统(黑白可视);

电表:一户一表。

厨卫供水管安装入户,上堵头;

天然气管道预埋入户,由用户自行申请开通;

水表(以苍溪县自来水公司标准和要求为准);

电梯:国内品牌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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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篇四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出售的《______________》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通过土地使用权______________(出让\转让\划拨)方式取得______________区/市(县)______________地块土地使用权,并依法进行了土地使用权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证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____,土地用途为:______________。

甲方经批准,在该地块上投资建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暂定名\现定名)商品房,主体建筑物的建筑结构为______________结构;建筑物地上层数为______________层,地下层数为_________层。

乙方购买的商品房为______________(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________,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房产权登记备案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购买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幢(号)______________层___________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政府批准的规划用途为______________。

该商品房阳台是______________(封闭式\非封闭式)。

据甲方暂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公用分摊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建筑层高为_________米。

该房屋建筑设计及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2;该房屋建筑结构、装修及设备标准见本合同附件3;该房屋相关情况说明(抵押关系、资料关系、相邻关系及小区平面布局)见本合同附件4;该房屋《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使用公约》或有关承诺书见本合同附件5。

第三条

乙方购买该房屋,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甲方暂测的房屋建筑面积,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总房价款暂定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总房价款(含附件3中装修、设备价格)是指该房屋和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的总价格。本合同约定的总房价款除该房屋建筑面积的暂测与实测不一致的原因外,不再作变动。

第五条

在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建筑面积以______________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认定的测绘机构实测面积为准,如甲方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不一致时,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按下列约定处理:

1.按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单价计算多退少补;

2.甲方同意当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误差超过+_________%(包括_________%),不向乙方收取超过部分的房价款;甲方同意当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误差超过+-_________%(包括+-_________%),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行使上述解除权时,必须在双方签署《房屋交接书》之时或之前提出,否则视为放弃该项权利。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_____份,_________各执______________份。

房产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篇五

八、对合同第十四条补充约定:

甲方承诺交房之日水、电达到正常使用标准,天然气、电话、光纤、网络等必备使用的居住条件由乙方自行申请开通。

九、对合同第十五条的补充约定:

1、办理房所有权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后的180日内,协助乙方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乙方委托甲方代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办证所发生的相关税费,依照国家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2、办理房所有权证的时间,从乙方向房产管理部门缴纳完毕专项维修资金及相关税费,提交所需资料并办理完相关手续之日起计算,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未在上述期限内向甲方支付上述费用并提交相关资料,使产权登记手续超过本条第一款约定期限延迟办理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同时,甲方有权按合同约定总价款的日万分之一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为乙方的按揭贷款提供担保的,乙方应在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同时,缴齐办理产权证所需资料及费用,并且按规定向房产管理部门缴纳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否则,甲方有权推迟为其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时间,推迟交接期间,乙方须按按揭贷款合同约定支付银行月供款,因推迟交接房屋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4、他项权证的办理:甲方为乙方办理完毕房屋产权证后,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确定的期限内前往指定地点办理本合同项下的四担保他项权利登记。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未在约定期限内办理上述手续,乙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约定总价款的万分之一作为违约金。

5、甲方已缴清合同第一条所述地块的土地出让金,并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根据国务院〔〕第248号令《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乙方应当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十、对合同第十八条补充约定: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第103号令《成都市城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乙方应当在办理房屋所有权分户登记前,将所购商品房(包括车位、商业)的首次专项维修资金在交房时由甲方代收并缴存至专户管理银行。

十一、底层私家花园、二、三层露台、顶层屋顶花园,全体乙方均同意由购买该底层、二、三层或顶层房屋的业主享有其使用权。使用花园或露台(顶层屋面)的业主必须为公共维修提供方便并遵守物管的相关管理规定,并不得改变花园或露台(顶层屋面)的隔离方式和损坏花园或露台(顶层屋面)内设置的公共设施,使用顶层屋面不得侵占消防通道并保持其畅通,更不得侵占小区内的公用绿地。同时,乙方同意地面停车位的使用权归甲方所有。

十二、甲方对乙方所购商品房相邻的房屋或公共部位及设施进行维修,需乙方协助时,乙方应无条件提供便利,如其维修对乙方造成了损害,应给予适当的补偿。乙方不能无理拒绝或提出过分的要求,否则对因延误维修而扩大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三、甲乙双方之间的一切权利义务以合同、本协议及附件为准。甲方的售楼书、售楼广告、沙盘、模型等宣传资料上所记载的内容和甲方的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均不作为双方的约定和验收房屋的依据,如有变化,甲方不另行通知。甲方展示的样板房,仅为空间布局向导,装修装饰和家具摆放指引,不能作为房屋交付的标准或合同的样品。

十四、本商品房销售价格没有包括下列费用,乙方庆另行交纳:

1、天然气包干费为元。

2、电话开户费、宽带网接入开通费以及有线(或光纤)电视入网等。

十五、关于前期物业管理

乙方同意,在本小区业主大会聘任物业管理公司之前,由甲方通过相关合法程序招标的物管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乙方接受并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业主临时公约》(见附件)以及甲方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见附件)。

十六、对合同第二十二条补充约定:

甲方将其所持合同原件交予产权登记机关一份用于备案;乙方采用抵押贷款方式付款的,应将其所持合同原件交予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十七、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产生争议,应通过平等友好协商、解决或提请政府主管部门消费者委员会调解、直至向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八、本协议所载明的乙方电话、传真、通讯地址等,乙方必须保证其提供情况和资料的真实性,若甲方按上述电话、传真、通讯地址等不能与乙方联络,其责任概由乙方承担。乙方联络方式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五天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由于乙方联络方式变更而导致甲方未能将有关通知送达乙方的,甲方通知发出之日视为已通知乙方。

十九、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均无权要求解除或终止本协议,除双方另行约定并签订协议外,任何单方解除或终止或拒不履行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均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合同房款总额的20%承担违约责任。

二十、双方约定: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合同解除后,双方当事人应当从解除之日起三日内一起到成都市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解除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否则,守约方有权拒绝履行退房或退款义务,并要求违约方每日按照合同约定总房款千分之零点一支付违约金。买卖双方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行使合同解除权,违约方不按约定到相关部门办理解除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的,守约方有权方面到成都市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解除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

二十一、本协议及附件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补充协议与合同内容如有冲突,以本协议条款为准。

二十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后本协议立即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字)

电话:身份证号码:

注册地址: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编: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买卖合同补充协议范文篇三

出卖人:(简称甲方)

买受人:(简称乙方)

在甲、乙双方于(以下简称元合同)基础上,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补充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出售给乙方的房屋位于项目,该房产为写字楼。本合同及协议所指写字楼“”e座名称为暂定名,甲方有权更改名称,且名称的更改不影响本合同的执行。乙方不得以写字楼名称更改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及协议或向甲方索赔。

二、乙方接受甲方设置在室内及公共区域的配套设施和管道。乙方对移交的房屋进行第二次装修时,不得损坏房屋建筑结构及配套设施、管道、外立面,装修方案需符合政府相关规定并报物业公司备案,乙方装修施工或装修完毕的房屋不得影响室内及公共区域配套设施、管道及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和维护,对造成的损坏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三、甲方在签订合同之前已向乙方明示《商品房买卖合同》、本协议、《业主临时公约》、《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并做出了合理的说明。

四、乙方按下列第中方式交付房款

1、乙方按一次性付款方式向甲方交付房款:

(1)乙方于年月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付清购房款,共计人民币元(大写)整)

(2)如乙方未按上述时间及金额向甲方支付房款,按原合同第九条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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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篇六

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如果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发生冲突时,应当以补充协议为准,但原合同明示不得变更的条款,补充协议中对该条款发生的变更则不发生法律效力。以下是本站小编今天要与大家分享的:2篇房产买卖补充协议书相关范本。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房屋买卖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乙方购买甲方合法拥有的坐落于__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产权证第___________号,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的房产一套。

第二条:付款方式

1. 双方议定上述房产出售价格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此房价款为甲方净价,甲方不支付交易中的任何费用。

2. 甲方收到乙方定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待乙方交全款后,即可为乙方准备办理过户手续。

3.买卖上述房产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缴纳,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第三条:合同变更

1. 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若需变更合同内容,应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书面通知发生三日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 本合同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违约,如甲方违约,双倍返还乙方定金,如乙方违约,定金不退。

第五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时,可向有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即生效。

第九条:本合同共____页,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其他约定

甲 方:________ 乙 方: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电 话: ________ 电 话:________

现 住 址:________ 现 住 址: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

甲 方:

证件号码:

乙 方:

证件号码:

就乙方购买甲方所有座落于 市 路 号 室(下称“该物业” )事宜 ,经过平等协商,甲、乙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于 年 月 日签订了《 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 》下称 (“买卖合同”。)

现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上述房屋买卖事宜达成补充 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确认买卖合同约定的房价款不包括该物业内的附属 万 元 ,合设施、设备及室内装饰的价 格(实际成交价为人民币同价为人民币 万元) 。

二、甲、乙双方同意该物业内的附属设施、设备及室内装饰的转让 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乙方应当在签订买卖 , 合同当日直接支付给甲方,甲方收到该转让价后应向乙方出具书面收款凭证,乙方放弃索取该转让价发票的权利。

三、若乙方未能支付上述转让价的,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和买卖 合同,且乙方应当承担买卖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若甲方收到上述转让 价后违反买卖合同约定的,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和买卖合同,且甲方 除应当承担买卖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还需无条件返还乙方已经支付的上述转让价。

四、本协议与买卖合同约定不相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未 对买卖合同作出变更的,继续以买卖合同为准。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 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1.售楼书和相关广告内容:售楼书和其他相关广告内容也是要写进补充协议里去的,这是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的一个很重要的方式。

2.权证办理的时间:合同中应该明确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的时间。因为购销合同里通常没有说多长时间把产权证办下来,这通常在补充条款里约定。

3.按揭办不下来的责任:在购房事宜中有很多问题我们会忽略掉。因此,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在补充条款里面一定要明确按揭办不下来的话,双方的责任。现在买房通常需要按揭,确实有的情况下按揭没有办下来,没有办下来的原因比较复杂,有购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银行方面的原因,也有一些是综合的。要明确,如果按揭办不下来,双方各自的责任是什么。

4.公摊建筑面积的规定:明确关于公摊建筑面积。现在面积争议最多的就是公用面积的分摊问题,而且有些开发商经常在公摊上做文章,所以要和开发商约定清楚,不仅要有一个笼统的公摊面积的数字,而且要约定公摊的是哪一部分,要确定公摊的位置。现在有很多赠与这个,赠与那个,实际上有的时候是公用的面积。

5.合同中要明确装修标准:以后逐渐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是精装修,那么就必须对装修的标准明确。比如说装修的标准不要笼统的想使用进口材料、高级材料等这种不明确、含糊的表述,一定要明确使用什么品牌,甚至包括颜色等。

买房子的时候签订的合同要盖有开发商印章,同时,口头承诺也要写入补充协议中,避免过后商家不承认,自己无法维权。

房产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篇七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一、本协议是备案号为《成都市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的补充协议。买卖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条款,作为对合同的修改和补充。

二、甲方在签订合同之前已向乙方明示《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乙方已看到并理解上述文本,且无异议。

三、对合同第五条补充协议:

1、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乙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视为乙方同意接受在原房屋单价基础上引起的房屋总价款的变化。

2、双方选择按套计价的,对出现的面积差异互不找补。

四、对合同第六条补充协议:

1、乙方须于﹍﹍﹍年﹍﹍﹍月﹍﹍﹍日前支付总房款的﹍﹍﹍%,即﹍﹍﹍﹍﹍﹍﹍元,大写: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

2、乙方须于﹍﹍﹍年﹍﹍﹍月﹍﹍﹍日前支付总房款的﹍﹍﹍%,即﹍﹍﹍﹍﹍﹍﹍元,大写: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

3、乙方须于﹍﹍﹍年﹍﹍﹍月﹍﹍﹍日前支付总房款的﹍﹍﹍%,即﹍﹍﹍﹍﹍﹍﹍元,大写: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

4、乙方须于﹍﹍﹍年﹍﹍﹍月﹍﹍﹍日前支付总房款的﹍﹍﹍%,即﹍﹍﹍﹍﹍﹍﹍元,大写: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

房产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篇八

合同编号:

甲方(出卖人):安徽凯胜臵业有限公司

乙方(买受人):身份证号码:

就《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买卖合同”)未尽事宜,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2.乙方的按揭采取商业贷款方式的,最迟需在买卖合同签订后7日内,由乙方主动将办理贷款手续的有效资料送交给贷款银行;采取公积金或组合贷款方式的,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协助。乙方最迟需在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办妥按揭贷款手续,同时将按揭款项支付至甲方指定帐户。乙方逾期的,按合同第七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若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的贷款额度与乙方首付款之和不足合同约定的房价款,应从银行批准之日起,十日内向甲方补齐余款,否则乙方须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4.因国家政策或银行原因,要求乙方增加首付款比例的,乙方应及时增加支付首付款以满足按揭贷款要求。

5.如乙方逾期支付购房款,除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外,甲方有权相应推迟合同约定的买卖合同备案、房屋交付及产权登记日期;逾期情况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买卖合同收回房屋,并扣除合同总房款的15%作为违约金。

6.按揭付款的乙方有按期归还贷款本息义务,甲方为乙方借款承担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期间,乙方未能按期还款的,造成甲方损失,乙方须全额按实赔偿。其中贷款累计三个月未能按《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约定还款,情况严重者,甲方有权解除买卖合同并扣除合同总房款的15%作为违约金。

7.甲乙双方联系以买卖合同注明的电话和通信地址为准,若一方需变更通信地址和通讯方式,应在更改后三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因一方原因造成无法送达和知会的,在投寄后的第五日视为已送达,责任方承担所有责任。

8.关于产权登记的补充约定

8.1.乙方办理银行按揭付款的,其产权证由甲方代办代领,涉及产权登记等政府收取的有关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代收代缴。

8.2.办妥产权证和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后,由甲方将有关证件转交贷款银行。

8.3.《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房价总款不包括下列费用:

8.3.1.契税、印花税、工本费、交易手续费;

8.3.2.公共维修基金;

8.3.3.国家和政府规定应由买受人承担的其他有关费用。

9.关于交房及物业管理的补充约定

9.2.乙方承诺严格遵守《新加坡御苑临时管理规约》;

9.5.乙方领房当日同物业公司共同对房屋设施和设备完好情况进行交接验收,双方现场签字确认,今后若再发生损坏或者丢失的,甲方均不予认可。

9.6.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内门不设,只留门洞。

10.关于保修责任的补充约定

10.4.因乙方原因导致不能维修或维修不及时的,责任由乙方自负;

10.5.因乙方在装修房屋时造成的自身或相邻住户渗漏等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维修费用。

11.甲方所有对外宣传广告语、通知、对外承诺等均作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具备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12.关于违约的补充约定

本协议自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责任方应按合同总房款的15%赔偿对方损失。

13.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出卖人与买受人各执一份。

出卖人(签章):买受人: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