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估价委托合同(精选5篇)

时间:2023-09-22 08:54:59 作者:碧墨 合同 2023年估价委托合同(精选5篇)

合同的签订对于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估价委托合同篇一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土地估价等事宜订立本合同,内容如下:

一、甲方因了解土地市场价值,为政府协议出让该地块提供价格参考依据的目的,委托乙方对下列土地在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的价值进行评估,估价范围为:

二、乙方应根据甲方的估价需要,保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上列土地之价值予以客观、公正地估价,最后出具该委估土地的估价报告书,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给甲方。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将委估土地的权属资料、规划指标、原有合法建筑面积及增加建筑面积等估所必要的资料提交给乙方,或配合乙方向有关部门、单位或个人查阅、抄录委估房地产估价所必要的资料。

甲方应提交给乙方的资料具体如下:

1、项目总体情况介绍

2、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原有合法建筑面积及新增建筑面积

3、项目各地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项目各宗地红线图

5、其他

三、甲方统一组织现场查勘时,乙方需要在规定时间到现场勘察。

四、乙方对甲方委估土地的文件资料应妥善保管并尽保密之责,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公开或泄露给他人。

五、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估价服务费依甲乙双方认同的下列收费办法计算: 本次评估标估价金额为人民币 元,按照《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xx号)文件规定的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本次估价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 元。甲方应在委托当日支付乙方定金人民币 元, 并由乙方向甲方开具收款收据,定金的具体数额由乙方根据估价项目的大小及复杂程度而定。余款待本项目地价评估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

六、乙方如无特殊原因和正当理由,不得迟于双方约定的时间交付估价报告书,每逾期一日未交付估价报告书应赔偿甲方估价服务费 5 %;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交前述有关文件、图纸、凭证等资料,乙方可按耽误时间顺延估价报告书的交付时间。

七、甲方如果中途中断委托估价请求,乙方工作已经过半,甲方则应付给乙方全部估价服务费;乙方工作尚未过半,甲方则应付给乙方全部估价服务费的 %,或已付的估价服务费不予退还,上述两者之中取其高者。

八、甲方接到乙方提交的估价报告书次日起3日内,如对估价结果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可向乙方提出申请复估或重估书,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申请复估或重估书次日起3日内,完成委估房地产的复估或重估报告书交付甲方,乙方不再追加索取估价费用。甲方逾期不提出异议者,视作甲方已认可估价成果,估价报告书即可生效。

九、其他:

十、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正式签订之日起生效,其中任何一方未经双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本合同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公证机关执一份。

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正式签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估价委托合同篇二

委托方:xxx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xxx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房地产抵押估价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地方人民政府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委托评估事项订立本合同。

一、估价对象

纳溪区东升街道蓝天路14号道房屋及分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二、估价目的:为确定委估价对象的市场价值提供参考依据。

三、价值时点:20xx年6月12日。

四、估价依据

1、甲方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2、甲方提供的其它资料。

五、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应妥善保管并尽保密之责,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公开或泄露给他人。

六、估价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估价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建设部(1995)971号文件规定执行。

2、支付方式:甲方领取估价报告书时一次付清。

(1)、为保证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甲方预付评估费0元

(2)、余款待领评估报告时一次性付清。

七、估价报告交付日期:甲方通知出具正式估价报告之日起15日内。

九、乙方如无特殊原因和正当理由,不得迟于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估价报告书,每逾期一日按总评估费的0.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不能向估价机构如实提供估价所必需的资料,乙方可顺延估价报告书的交付时间。

十、甲方中断委托估价请求,乙方工作已经过半,甲方应支付乙方全部预计评估费用,乙方工作尚未过半,甲方应支付乙方预计评估费的50%。乙方无故中断合同,应双倍返还甲方已预付的评估费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十一、委托人对估价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估价报告书之日起5日内,向本公司书面申请复核估价;估价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复核估价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答复。委托人对原估价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且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5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技术鉴定。

十二、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其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用于估价报告。

甲 方:xxx有限公司

乙 方:xxx有限公司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估价委托合同篇三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土地估价等事宜订立本合同,内容如下:

一、甲方因了解土地市场价值,为政府协议出让该地块提供价格参考依据的目的,委托乙方对下列土地在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的价值进行评估,估价范围为:

二、乙方应根据甲方的估价需要,保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上列土地之价值予以客观、公正地估价,最后出具该委估土地的估价报告书,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给甲方。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将委估土地的权属资料、规划指标、原有合法建筑面积及增加建筑面积等估所必要的资料提交给乙方,或配合乙方向有关部门、单位或个人查阅、抄录委估房地产估价所必要的资料。

甲方应提交给乙方的资料具体如下:

1、项目总体情况介绍

2、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原有合法建筑面积及新增建筑面积

3、项目各地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项目各宗地红线图

5、其他

三、甲方统一组织现场查勘时,乙方需要在规定时间到现场勘察。

四、乙方对甲方委估土地的文件资料应妥善保管并尽保密之责,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公开或泄露给他人。

五、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估价服务费依甲乙双方认同的下列收费办法计算: 本次评估标估价金额为人民币 元,按照《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__号)文件规定的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本次估价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 元。甲方应在委托当日支付乙方定金人民币 元, 并由乙方向甲方开具收款收据,定金的具体数额由乙方根据估价项目的大小及复杂程度而定。余款待本项目地价评估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

六、乙方如无特殊原因和正当理由,不得迟于双方约定的时间交付估价报告书,每逾期一日未交付估价报告书应赔偿甲方估价服务费 5 %;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交前述有关文件、图纸、凭证等资料,乙方可按耽误时间顺延估价报告书的交付时间。

七、甲方如果中途中断委托估价请求,乙方工作已经过半,甲方则应付给乙方全部估价服务费;乙方工作尚未过半,甲方则应付给乙方全部估价服务费的 %,或已付的估价服务费不予退还,上述两者之中取其高者。

八、甲方接到乙方提交的估价报告书次日起3日内,如对估价结果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可向乙方提出申请复估或重估书,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申请复估或重估书次日起3日内,完成委估房地产的复估或重估报告书交付甲方,乙方不再追加索取估价费用。甲方逾期不提出异议者,视作甲方已认可估价成果,估价报告书即可生效。

九、其他:

十、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正式签订之日起生效,其中任何一方未经双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本合同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公证机关执一份。

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正式签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估价委托合同篇四

委托估价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理估价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兹就房地产估价事宜订立本合同,内容如下:

一、甲方因____________的需要,委托乙方对下列房地产在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的价值进行评估,估价范围为:

二、乙方应根据甲方的估价需要,保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上列房地产之价值予以客观、公正地估价,最后出具该委估房地产的估价报告书,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以前交给甲方。甲方应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以前将委估房地产的产权、经营状况、税务或建造费用等估价所必要的资料提交给乙方,或配合乙方向有关部门、单位或个人查阅、抄录委估房地产估价所必要的资料。

甲方应提交给乙方的资料具体如下:

三、乙方在估价期间需要到现场勘察,甲方须派其熟悉情况的人员配合.

四、乙方对甲方委估房地产的文件资料应妥善保管并尽保密之责,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公开或泄露给他人。

五、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估价服务费依甲乙双方认同的下列收费办法计算:

估价服务费总额为_______元(人民币或美______元)。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日内,甲方应先预付给乙方_______元(人民币或美______元),余款待乙方将枯价报告书交付甲方后__________日内付清。

六、乙方如无特殊原因和正当理由,不得迟于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估价报告书,每逾期一日未交付估价报告书应赔偿甲方估价服务费_________%;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交前述有关文件、图纸、凭证等资料,乙方可按耽误时间顺延估价报告书的交付时间。

七、甲方如果中途中断委托估价请求,乙方工作已经过半,甲方则应付给乙方全部估价服务费;乙方工作尚未过半,甲方则应付给乙方全部估价服务费的_________%,或已付的估价服务费不予退还,上述两者之中取其高者。

八、甲方接到乙方提交的估价报告书次日起__日内,如对估价结果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可向乙方提出申请复估或重估书,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申请复估或重估书次日起__日内完成委估房地产的复估或重估报告书交付甲方,乙方不再追加索取估价费用,甲方逾期不提出异议者,视作甲方已认可估价成果,估价报告书即可生效。

九、其他:______

十、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正式签订之日起生效,其中任何一方未经双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本合同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机关执一份。

本合同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正式签订。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

公证机关:_____________

公证员:_________________

公证日期:_____________

估价委托合同篇五

受理估价方:(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和本地土地价格评估与管理的有关规定,兹就甲方委托乙方完成的土地估价事项,订立本合同,内容如下:

一、甲方因的需要,委托乙方对下列土地的`价格进行评估:,其估价基准日为。

二、乙方根据甲方的估价需要,保证对上列土地予以客观、公正的估价,最后出具该委估土地的估价报告书,报告书一式三份,于资料齐全且支付定金之日起五日内(公休假除外)交付甲方。

三、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及时将乙方所列估价资料清单上的资料提供给乙方,或配合乙方向有关部门、单位或个人查阅、抄录委估土地估价所必要的资料。估价人员在估价过程中,如甲方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或不完整时可向甲方提出补充资料的要求。

四、乙方在估价期间需要到现场勘察拍照,甲方须陪同到现场指界确认并应提供方便和配合。

五、乙方对甲方委评估土地的文件资料应妥善保管并尽保密之责任,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公开泄露给他人。

六、乙方必须对估价结果保密,估价结果只能提供给甲方,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公开或泄露给他人,但按土地估价机构和成果管理规定提供给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及相关政府管理部门等的除外。

七、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估价服务费依甲乙双方认同的下列收费办法计算:根据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湖南省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执业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和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湘价服〔20xx〕179号)文件标准,分宗地按评估总价计算评估费。自合同签定之日起3日内,甲方应先预付给乙方人民币×××元作为履约定金,余款待乙方将估价报告交付时一次付清。本估价服务费不包括乙方估价人员的食宿和差旅费用,涉及估价人员的食宿、差旅等费用由甲方负责。

八、甲方对其提供的与本次估价业务相关的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如有不实,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乙方对其出具的评估报告和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负责,但因甲方提供不实资料的除外。

九、乙方如无特殊原因和正当理由,不得迟于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估价报告书。甲方如不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供前述文件、权证、图纸等资料和补充资料及交纳定金,乙方可按耽误时间顺延估价报告书的交付时间。

十、甲方如果中途中断委托估价请求,已预付的估价服务费(定金)乙方不予退还,如乙方工作已过半,甲方则应付乙方全部估价费。

十一、甲方接到乙方提交的估价报告书之日起15日内,如对估价结果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可向乙方提出申请复估或重估(但已使用评估报告的除外),乙方应在接受到甲方申请复估或重估书次日起10日内(公休假除外)完成委估土地的复估或重估报告书,交付甲方。甲方逾期不提出异议或出具同意估价结果意见,估价报告书生效。

十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正式签订之日起生效,其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