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精选21篇)

时间:2023-11-23 08:37:02 作者:FS文字使者 方案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精选21篇)

活动方案的制定是一项复杂的任务,需要团队成员的协作和专业的知识和技能。接下来是一些经过实践验证的活动方案,希望对大家的活动有所帮助。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为把今年的3.15纪念活动组织好、落实好,使纪念活动有实效、有深度、有突破、有创新,突出“消费与安全”年主题的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以“消费与安全”年主题为主线,以宣传消费政策、提供消费咨询、引导科学消费、强化社会监督、推进消费维权为重点,动员消费者、经营者、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市工商局、市消协联合成立“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全市的纪念活动。

组长:林x斌。

副组长:军。

成员:各工商所长(消协分会长),市局各直属机构、股、室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天长市消协,为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

精心组织,突出主题,开展十项活动,使我市3.15纪念活动丰富多彩。

(一)召开天长市保护消费者权益第七次政府办公会议暨消协三届八次常务理事会议。聘请名誉会长、增补和选举常务理事等,研究部署我市xx年3.15纪念活动的开展。

(二)举办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暨新闻发布会。宣传中消协xx年消费维权年主题――“消费与安全”,向社会公布我市3.15纪念活动方案,发布xx年度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查处的制假售假典型案例、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消费投诉热点。

(三)开展诚信单位评选表彰活动。对获得滁州市―xx年度诚信单位的企业进行表彰。

(四)开展消费约谈、通报活动。分别召开家电企业和商业零售企业投诉分析通报会。邀请xx年被投诉较多的部分企业负责人参加,将投诉热点、处理情况向企业通报,促进企业强化自律意识,积极做好整改,主动维权。

(五)开展法律宣传“五进”活动。即送宣传进企业、进商场、进社区、进学校、进乡镇。

(六)开展红盾打假护农保春耕执法行动。举办红盾护农执法行动新闻发布会。(由市场规范管理局组织实施)。

(七)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将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商品作为检测重点,加强市场监管力度。

(八)开展汽车品牌服务调查评议活动。提升广大消费者维权意识,促进汽车企业和汽车销售商的用户意识和服务意识。

(九)举办大型街头宣传活动暨元旦春节打假专项行动成果展。3月15日市区与镇(街)联动,组织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和大型企业参加。在天长老市政府广场繁华地段设置主会场,在商场、企业、社区、农村乡镇设立分会场。邀请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领导亲临现场,视察指导。

(十)开展假冒伪劣商品销毁活动。于3月15日当天,ji中销毁查处的假冒伪劣商品。

(一)要高度重视,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消协要把3.15纪念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畅通工商、消协等部门消费投诉热线,及时处理消费纠纷。积极争取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重视和社会各界的支持、配合,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形成维权合力。

(二)要结合当地实际,形成特色。既要热烈隆重,突出重点,又要广泛参与,注重成效。做到“五个结合”即:宣传消法与宣传年主题相结合、城市的消费升级换代与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农村与“红盾护农”相结合、城乡形式与内容相结合、上下声势与效果相结合。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广大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市场经济秩序。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以“新消费、我做主”年为主题,深入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3月14日-3月17日。

深入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普法)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做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关于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安全风险警示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意见》等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点解读和答疑释惑。

(一)要以“新消费、我做主”年为主题,以“法律七进”活动为抓手,广泛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进机关、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进寺庙的活动,通过“以案说法”等形式开展专题宣传活动。

(二)开展一次消费领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各基层司法所要协同工商部门充分发挥消协调解作用,为消费者提供矛盾纠纷调解等服务,及时化解消费领域矛盾纠纷。

(三)“3.15”当天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组织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城区招商城、少岷广场、市场等人群集中场所集中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活动,为消费者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三)广泛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标语等形式,切实开展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基层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从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关注消费者法律服务需求、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建设法治社会的大局出发,切实开展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系列活动。

(二)加强联动,务求实效。各基层司法所要与工商部门和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密切联系,通过实实在在的关心和服务,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科学、健康、文明的消费方式和生活方式。

(三)资料收集,上报及时。请各相关部门将活动开展信息、图片资料、总结等于3月17日上午12:00前报送到县司法局法宣股。

联系人:舒。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二、活动宗旨。

为迎接3月15日消费者权益日的到来,我院青协将围绕法律宣传举行一次普法活动,以提高消费者的法制观念。

三、组织机构。

主办机构:法学院青协。

四、活动时间。

20xx年3月15日中午10:00--11:30。

五、活动地点。

xx社区。

xx社区居民。

七、活动流程。

(一)、前期准备:

(1)在我院网站上做广泛宣传。

(2)准备宣传条幅。

(3)制作宣传展板和学生签名板。

(4)搜集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起源、发展,目的意义等相关知识,制作成宣传页。

(5)搜集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知识制作成a4宣传板。

(6)搜集与法制有关的相关视频。

(7)联系电源。

(8)与其他部门协调。

(二)、具体活动安排:

(1)上午9:00,男生在食堂前集合,将物品搬至活动地点。

(2)活动现场布置:男生悬挂条幅,调试音响,向社区借桌子,进行布置。女生悬挂a4宣传板上午10:00布置完毕。

(3)活动中,同学负责拍照。

(4)将提前制作好的宣传单页发放给广大居民。

(5)将相关视频通过音响播放,以吸引广大的注意。

(6)展示a4板,并由相关人员对前来了解的居民作解说。

(7)设咨询台,为居民解答疑难问题,做好投诉记录,无力解决的问题做好记录并及时报告上级。

八、活动后期工作。

召开部门会议,总结活动优缺点,对于不足之处深刻反省,优点则继续发扬,以求将以后工作做得更好。

九、所需物品。

宣传条幅、宣传板、学生签名板、签字笔、a4宣传板、咨询台、宣传单、笔记本电脑、音响、插线盘、插板等。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宣传新《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消费者和经营者法律意识,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深入开展,为消费者构建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活动主题:“诚信经营消费无忧”

三、活动时间:20__年3月8日----3月18日。

四、活动内容:

(一)3月15日上午在__北国商城外广场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启动仪式、有关行政部门及公共服务企业共同开展咨询服务活动,现场受理投诉,解决消费者的实际问题。同时为落实经营者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主体责任,畅通消费维权渠道,及时维护消费权益,消费者协会在主要商场、超市开通消费维权绿色通道,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并在北国商场举办挂牌仪式。

(二)加强媒体宣传,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等媒体营造纪念消费者权益日的深厚氛围,大力宣传新《消法》等法律法规,开展各种形式的消费教育,展示各单位消费维权成果。

(三)为全面提升我县旅游服务质量,迎接全市旅发大会的召开,县消费者协会、市场监管局协同文物旅游局在全县所有旅游景点实现“消费维权服务站”点全覆盖,开展多种形式的消费教育、消费体验,针对我县旅游现状,集思广益,查遗补缺。

(五)各乡镇、工商所要在本辖区主要商业地段开展多种形式的纪念活动。

五、组织要求:

(一)各相关部门对本单位打假维权成果进行总结上报,为新闻宣传提供消费维权案例,进行法律、法规解读。

(二)号召县域企业结合我市开展的“美丽省会·诚信商家”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内容,大力宣传新《消法》,积极倡导诚信经营,文明经商,努力营造和谐、法制、诚信的消费环境。

(三)结合县域食品、药品安全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开展宣传活动。

(四)发挥新闻舆论引导作用,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在央视“3·15晚会”播出期间,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要在岗收看,组织专门力量应对突发事件,针对央视曝光的案件做出快速反应,依法严厉查处,做到投诉举报案件有着落有落实。

(六)各单位要及时将纪念活动进行总结,文字、图片材料及系列活动统计表3月18日前报消费者协会秘书处(市场监督管理局213房间,电话__)。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区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充分发挥消费者组织的社会监督职能,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和维权意识,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余杭区市场监管局、余杭区消保委围绕中消协确定的“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和省市工商局、消保委的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将在全区开展十大系列宣传活动。特制定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方案。

以党的xx届大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宣传贯彻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中心,以开展年主题活动为重点,提升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和生产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意识,促进消费,推动余杭区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深入发展。

(一)围绕“携手共治、畅享消费”这个年主题年开展研讨、座谈等系列活动。

面对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余杭区市场监管局、余杭区消保委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大型商场、超市、企业、公用企业、志愿者等各界人士参加,通过举办系列主题论坛、研讨座谈会等方式,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凝聚消费维权合力,搭建维权共治新格局,努力开创消费维权新局面;按照“依法治国”理念,动员和推动社会各界,依法履行《消法》所规定的各项责任、义务,更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社会监督和教育引导,积极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愿意消费,无忧消费,畅享消费,为发挥消费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做出新贡献。

(二)组织开展法律宣传“六进”系列活动。

即送消费维权宣传进社区、进村区、进营区、进校区、进厂区、进商区。区消保委要会同各消保委成员单位、消费维权义工以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及消费维权法规常识为重点,以“一会两站”为基地,通过培训、座谈、讲课、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消费维权服务的“六进”活动。引导消费者形成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三)开展“服务消费开放日”系列活动。

余杭区市场监管局、余杭区消保委将举办区投诉举报中心开放日、区质量计量检测中心开放日、区食品药品检测中心开放日等系列“服务消费开放日”活动。届时将为市民提供食品、农产品、药品、保健品安全以及消费维权投诉举报程序等方面的咨询、检测服务,以提高广大消费者的消费安全自我保护能力,营造维护消费安全的良好气氛。

(四)开展食品安全四个“你我”系列活动。

四个“你我”活动即:“我执法,你参与”、“我宣传,你传递”、“你点题,我检测”、“你举报,我查处”。选择与老百姓密切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产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消费者代表等参与执法检查。通过参与餐桌消费安全百日会战执法检查、消费维权专项执法维权行动等各项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提升公众对食品安全及消费维权工作的满意度,引导和发挥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积极性,构建社会共治新格局。

(五)开展消费体验系列活动。

余杭区消保委将组织消费者监督员、消费义工、以及各界消费者代表到商品生产企业、商品零售企业、药品生产企业、商品批发市场等单位进行参观、考察等系列消费体验活动。让消费者充分了解产品从生产领域到流通领域,通过层层把关,最终到消费者手中消费的整个过程。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增强消费者的消费信心。

(六)开展媒体互动、公众展示活动。

区消保委将在新闻媒体上以开辟专栏的形式,宣传省市区各级消费者信得过单位的企业,介绍企业的消费维权做法与经验;同时每季在媒体曝光消费投诉前十位的企业。加强与广大消费者、社会各界的沟通互动,进一步促进消费环境优化。

(七)开展3.15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在3月15日当天,区市场监管局、区消保委以“百所服务百姓”为主题,在全区设立13个宣传咨询服务点。主会场设在临平人民广场,分会场设在各市场监管所辖区。届时,各个宣传服务点将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并向广大群众提供包括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家用医疗器械、餐饮服务等在内的全方位消费维权咨询服务。并按照“多点受理,就近处理”的原则,集中力量受理举报投诉,第一时间快速处理。

(八)运用网络平台进行消费维权宣传。

“3.15”期间,区消保委将正式开通运行“余杭区消费维权网”。运用这一网络平台发布消费热点、消费警示,宣传新消法等法律法规,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通过制作一批公益性消费维权短信,以企信通短信平台、《余杭消费维权手机报》、余杭区消协微信公众平台、“余杭区消保委315”新浪微博、腾讯微博等形式向全区人民发布中消协x年中消协年主题的讯息,通过手机向广大消费者宣传维权常识和科学消费知识,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九)开展“双十佳”评选活动。

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评选“十佳消费维权监督站(点)”、“十佳消费维权监督员”活动。从而完善余杭区消费维权监督网络建设,推动消费维权工作的发展,调动广大维权员的工作积极性。

(十)组织3.15纪念活动新闻发布会。

区市场监管局、区消保委联合召开“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新闻通报会,通报x年3.15纪念活动的总体方案;表彰“第七届余杭区消费者信得过单位”和“x年度十佳消费维权联络站”、“x年度十佳消费维权联络员”;向社会公布x年度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和十大违法典型案例,公布x年余杭区产品质量报告,x年余杭区消费投诉情况分析报告。通过媒体宣传,使更多的消费者了解身边发生的消费维权事,不断提高消费维权意识;让消费者放心消费,无忧消费,畅享消费。

组织开展好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3.15”纪念活动是推动消费维权工作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也是区消保委及各消保分会进一步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举措,更是各委员会成员单位提升部门影响力和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重要途径。为此,区消保委对各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基层消保委分会提出四个方面要求:

一是要围绕消费维权为中心,认真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各消保分会要积极争取地方领导的支持和参与,开展既隆重热烈又扎扎实实的纪念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是要广泛宣传动员,提高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和消费者参与的积极性,扩大活动影响。

三是要加大宣传力度,活动期间做到全方位、多角度、大篇幅宣传消费维权知识,通过新闻媒体宣传,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四是“3.15”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将开展活动的相关资料(包括照片)、工作小结书面材料用电子邮件的形式于3月17日前报送区消保委。联系电话:。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及省消费者协会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开展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和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以“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为主线,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宣传重心,动员和推动社会各界,依法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规定的责任、义务,更好的维护消费者权益,积极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愿意消费,无忧消费,畅享消费。

二、组织领导。

成立延平区工商局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工商所、股(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服务台,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收集相关资料。

三、活动内容。

1.开展消费维权“五进”活动。继续把青少年、老年人、农村消费者作为消费维权宣传和保护的重点对象,积极宣传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发挥各工商所、各消费者协会分会、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点)、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的作用,深入校园、村镇、社区、市场、企业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活动。

2.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检查。按照南平市委、市政府开展“一元门票游大武夷”活动工作的部署,加大旅游市场监管执法力度,落实查处旅游市场无照经营、虚假宣传、误导消费、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相互串通、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畅通“12315”消费维权热线,负责处置工商职责范围的消费投诉,化解游客的消费纠纷。

3.开展儿童用品市场专项检查。一要加强对涉及儿童安全的儿童用品品种的监督检查,如童装、童鞋、玩具、童车、儿童安全座椅等品种。二要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加强对儿童用品质量的监管,重点检查标签、警示标识是否齐全,是否注明生产厂名和厂址,是否在商品包装上配有中文说明等,同时要加大对儿童用品质量的抽检工作力度。三要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等重点区域的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小卖店执法检查力度,切实防止侵权假冒和不合格儿童用品流入监管力量相对薄弱地区。四要充分利用12315诉求信息、质量抽检结果以及媒体反映的情况等信息,有效发现重大案件违法线索,加大流通领域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儿童用品违法案件的查办工作力度,严格督查督办大要案件,落实责任,限期办结。

4.开展化肥市场专项检查。一要针对性的开展,发现有标称钟祥市金鹰磷化有限公司生产的规格为25kg/袋,型号为“有效p2o5≧12.0%”“鹰子嘴”牌钙镁磷肥等福建省工商局在20xx年度开展的流通领域化肥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为不合格的商品,应责令经营者暂停销售,要求其提供检验报告,未能提供的则依法查处。二要加强化肥商品的监督管理,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化肥,要依法立案查处,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震慑坑农害农的不法分子。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周密安排。今年“3·15”恰逢双休日,各相关单位取消双休日,认真做好活动期间的各项筹备工作,突出重点、周密安排,确保执法人员和装备到岗、到位。

2.注重配合、协同开展。各单位要从实际出发,通力合作,整齐着装,要主动与各部门联系,搞好协调,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

3.加强宣传、做好总结。各单位要及时收集典型材料,做好活动总结。请通过一体化平台分别于4月29日、5月5日前将儿童用品市场专项检查、化肥市场专项检查总结报送至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服务台。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一、任务:发布公益活动微博,征集过期挂历,送给盲校孩子当练习册。

二、活动时间:两个月。

三、目的:

切实为视障孩子征集到足够数量、质量符合要求的过期挂历。

四、本次活动主要传播范围:

海南地区为主,其他省份为辅。

五、宣传平台: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其他博客。

重点为新浪微博,腾讯微博为辅助,两个微博要同步发布。

六、如何针对性寻找微博用户。

1.直接找热与参与活动的网友读者(已有会员粉丝、潜在会员粉丝)。

2.找公益组织机构。

3.找媒体。

4.找名人。

5.与当地的新浪微博负责机构联系,争取官方的支持。

6.加入相关微群。

七、具体操作。

1.给已有的粉丝发私信,邀请参与活动,并积极转发。给现有的每个粉丝发私信,邀请其参加,并说明此次活动公益性质,内容要以感谢收尾。

2.搜索公益组织,与其说明活动情况,请求协会宣传。主要收集海南地区的公益组织,技巧:在微博里按地区搜索公益、爱心关键字,尽量挑选粉丝数量高德公益组织。

3.找当地媒体,如报纸媒体、电视媒体、广播媒体、学校公益社团等。媒体多多益善,媒体的传播力量更强,与这些媒体建立起合作关系后会带来稳定的粉丝转帖。

4.找在微博上活跃的海南名人,如歌手顾莉雅、陈楚生,第一美差张燕、知名模特、直播海南记者等。这些名人不一定开发私信权限,可通过“求关注”来说明情况。

5.加入关联度较高的微群,发布活动信息。

八、操作注意事项。

1.给每个已关注、已转发、的博友回复致谢,内容类如“感谢您对盲校孩子们的关注!”增加对博友的互动关怀。

2.给每个已加粉丝的博友回复问候,内容类如“感谢您对我公司的关注”,留住粉丝。

3.邀请博友参与活动时,要把整个活动的大意讲明,注意语气用词,做到诚恳,但不卑。

4.把已加为好友的公益组织、名人、媒体分好类别,为以后的活动提供方便。

5.适当在微群里发布一些与微群相关的贴,先不发广告,先搞好群里关系,提高关注度。

6.适当去重点粉丝的微博上回帖,在名人的微博里回帖也是一种很好的宣传自己的方式。

九、效果分析。

1.统计本次微博活动相关数据,转发次数(本帖转发、间接转发)、新增粉丝、评论数量等相关数据。

2.找出本次活动参与度较高的博友,做好备注,长期互动跟踪。

笔者有幸参与并组织这次活动,活动取得效果超乎我的预想目的,第一次真实的感受到微博的传播力量如此之大之强烈。总结一下,不是所有的商业活动都适合用于微博来推广,首先目的一定要纯粹,千万不要低估网友的智商,不能打狗头买羊肉,心里想得到的效果跟嘴上说的不一致,这样的网络营销推广最后的效果肯定会不尽人意。这次活动主办方出发点完完全全是为了做公益,如果公益活动做好了,企业口碑自然得到提升。其次是一定要有好的创意,第三是有好的执行力。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方案

二,活动地点:

日照好职业技术学院又新广场。

三.活动描述:

通过3.15国际维权日这个平台开展各种富有意义的活动,向全校师生宣传“关注生活,关注权益”的口号引导同学们加强对物权法的认识,为同学们反映权益问题提供咨询和解决的渠道,增强同学们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四.活动形式安排:

1.海报展板展示维权消费案例。

还有我们比较关心的假币假车票的辨别的图片,以及存在于咱们大学城中的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和与大家日益相关的通过qq等网络工具的诈骗行为,例如同学们比较关注的某些理发店的不轨行为和某些地方的食品安全问题。再者就是宣传一些维权申权的电话。

2.利用便利贴形式跟同学们互动。

在活动当天我们可安排利用便利贴的形式跟同学们互动,同学们可以将自己的或者是自己身边的侵权事例写下来贴在展板上,让跟多的同学引起重视。

3.通过宣传单提前宣传我们的活动。

通过宣传单一是宣传我们的活动,二是宣传关于维权的知识,三就是宣传咱们的权益维护中心,扩大咱们的影响力让更多的人知道权益维护中心。宣传单的发放重点在学校地下师生两个餐厅及校西门门口。

4.另外通过咱们制作的ppt和视频来宣传一些关于权益东西,力争把本次活动的宣传力度做到!

五.所需物品:。

两个宣传板,需打印的海报若干(视情况而定),宣传单,便利贴,中性笔行或圆珠笔若干。

六.经费预算:

待定。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为了使广大消费者转变消费观念,增强消费信心,学习消费知识,科学合理可持续消费,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共同营造良好消费环境;为了使扩大消费与三个服务的观念深入人心,并落实到自身行动中去;为了提高部门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认真受理消费者投诉,切实解决消费纠纷。20xx年3月15日xx省宣传部联合其他部门于在南昌八一广场举办“消费诚信单位”评选活动和大型现场消费者咨询会,坚决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应xx省消费者协会的邀请,xx师范大学商学院权益纪检部、青年志愿者协会抵达广场,展开一系列相关活动。

协助相关部门、相关人员做好后勤保障和宣传工作。

二〇xx年三月一十五日。

广大消费者和参加现场咨询活动的相关部门。

放心消费,绿色消费,科学消费;健康维权,诚信维权。

服务社会,帮助他人,完善自己,弘扬新风。

xx师范大学商学院权益纪检部、青年志愿者协会。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新修改的《xx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新《消条》)将于今年3月15日正式施行。为落实“携手共治、畅享消费”的20xx年主题,做好新《消条》的宣传贯彻工作,组织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的各项活动,进一步推动本市消费者保护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是开展专项宣传。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微博、app等平台,借力《解放日报》、《新民晚报》专版,整合传统媒体、新媒体及社区、学校、商圈(场)资源,以新《消条》的新亮点、新规则及消保委的新职责为重点,通过手册、漫画、问答、访谈和专刊等多种形式,通过解读新《消条》,让社会各界全面感受新规定,传递维权的正能量。

二是推出深度报道。围绕消费需求的热点、消费诉求的热点和消费维权的难点问题,进行消费投诉大数据分析。对汽车维修、旅游消费、航空票务、食品销售、教育培训、个人信息保护等社会监督结果,通过召开新闻通气会、借助“上视‘3·15’特别节目”等重要媒体开展深度报道,揭示违法乱象,加强消费预警。

三是投播公益广告。以“诚信、理性、法治”为主题,制作信息保护篇、预付消费篇、网络购物篇、特卖促销篇等一系列公益广告,在各大媒体进行投播,为“3·15”造势。

四是评选“最美维权人物”。在全市工商干部职工、消保委工作人员、消费维权联络员和消费维权志愿者中开展20xx年“最美维权人物”评选表彰活动,挖掘先进人物和典型事例,讲好维权故事,展示人物风采,树立公众形象。

一是开展重点领域消费维权专项整治行动。

结合重点领域消费维权的工作安排,加强监管执法,切实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并向社会公布本市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情况等信息,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二是开展相关领域的消费评议。

以商业特许经营(加盟)业态、预付卡合同条款、“网购一物一确认”为重点进行梳理、约谈等,发布消费评议,提高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的水平。

三是公布典型侵权行为。

根据新《消条》的新规定,公布网络购物、预付性消费、个人信息保护、特许经营、营利性教育培训等领域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年度投诉热点。

四是开展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专项规范检查。

开展对商品销售、旅游、餐饮、预付卡销售等服务中不公平格式条款的专项规范检查,指导企业在制定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时规范使用合同格式条款,及时纠正、整改经营活动中的不公平格式条款,查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五是开展专题比较试验。

根据新《消条》关于网络购物经营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新规定,以车载净化器、网购蛋糕等商品为重点,开展对有关商品质量、性能、价格等方面的比较试验,并公布结果。

六是跟踪“诚信兴商十件事”落实情况。

根据新《消条》关于消保委履行公益性职责的规定,会同市商联会和市食安联会,对20xx“诚信兴商十件事”跟踪回访、督促落实,并向社会公布评估报告。

一是开展新《消条》的专题培训。对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消保委的干部职工进行集中培训,为新《消条》的顺利实施打好基础。

二是组织新《消条》的知识竞赛。借助相关网站和报纸,开展专题知识竞赛,对新法规进行普及。

三是落实新《消条》的新职能。加快做好新《消条》有关提起公益诉讼、参与法律法规与标准的制定和推动跨境消费争议解决等新职能的落实工作,尽快制定并出台相关工作制度,为消保委落实新职能提供制度保障。

一是组织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在确保人群密集场所安全的前提下,以方便消费者、服务消费者为原则,组织区县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等开展形式多样的现场宣传咨询活动。

二是召开“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座谈会。盘点新《消法》实施一年来的情况,对20xx年全市消费维权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

三是加强值班应急工作。为确保央视“3·15”晚会转办件及“3·15”期间消费者投诉特别是市民服务热线转办件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全系统切实加强值班。

一是加强领导,周密组织。消费维权工作事关消费者权利和整体经济利益的维护,对促进国家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和消保委要统一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对“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各项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按照市局统一部署,精心策划,周密组织,大力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充分展示本单位的消费维权风采。

二是主动作为,及时回应。

要针对央视“3·15”晚会曝光问题及企业、“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相关情况,组织部分重点企业开展行政约谈,邀请媒体参加并进行跟踪报道,引导企业积极承担消费维权社会责任。对央视“3·15”晚会曝光的重点案件,要加大执法力度,及时启动曝光案件应急处理工作,积极提供案件查办进展情况,与媒体合作开展持续跟踪式报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三是加大宣传,关注舆情。要高度重视与主流媒体的沟通、协调与合作,增强正面宣传效果,扩大工商部门的社会影响,努力做到平面媒体有文章、电视媒体有影像、广播媒体有声音、网络媒体有消息。要高度重视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型媒体的作用,及时传递工商正能量,妥善处置社会关切,引导舆论方向,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把消费维权宣传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方案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心得体会

第一阶段为组织筹划阶段(1月12日至2月12日)拟定活动方案,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召开政府消费维权工作组委会暨市消协常务理事会,研究确定系列宣传活动的主要内容,并明确各相关单位的责任和任务。

第二阶段为活动实施阶段(2月23日至3月20日)。

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1、组织消费者代表参与有关部门对食品加工企业、超市的检查。

2、开展“诚信承诺企业”入盟和“一会两站”发展工作。

3、召开“3•15”新闻发布会,披露十大消费投诉案例。

4、市领导发表署名纪念文章。

5、编印维权知识宣传册。

6、召开年主题宣传活动座谈会。

7、开展“移动杯”我的维权故事评奖活动。

9、举办大型广场宣传咨询活动及广场演出,维权知识有奖竞答。

10、各有关单位自行组织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11、建议市人大开展对公用企业落实《消法》、《条例》情况进行视察。

12、开展医疗服务机构服务质量、邮政服务质量调查活动,并提交调查报告。

13、办好投诉聚焦、《生活“3•15”》栏目,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

第三阶段为总结阶段(3月23日—3月26日)。

各单位要对系列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如实填报统计表,并于3月26日前书面报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五、具体要求:

1、县、区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项宣传活动。按照活动安排表组织、落实各项活动。

2、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活动安排表的要求,积极组织和参加各项活动。

3、各级消协组织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做好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同时与新闻媒体配合,保证宣传的广泛性、实效性。

4、“3•15”宣传活动是公益活动,不得借“3•15”现场咨询活动从事赢利性的商业行为。

5、各咨询点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所需物质由各咨询点牵头单位负责落实,并做好现场布置服务工作。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为切实做好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充分发挥消费者组织的社会监督职能,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和维权意识,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余杭区消保委围绕中消协确定的年主题和省市消保委的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在全区深入开展系列宣传活动,特制定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方案。

以党的十八届大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宣传贯彻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中心,以开展年主题活动为重点,提升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和生产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意识,促进消费,推动余杭区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深入发展。

组长:方星潮(余杭区消保委主任、工商余杭分局党委委员)。

成员:区消保委成员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消保委秘书处,杨文达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潘丹颖同志、许跃华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一)召开年主题论坛会。邀请大型商场、超市、企业、公用企业、志愿者参加。论坛主旨是围绕消费者反映强烈的消费安全问题,加强对相关领域的社会监督,促进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秩序,提振消费信心,增加消费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区消保委将通过论坛来广泛宣传年主题的`依据、意义、内容和目标,提高社会各界对消费与安全关系的认识,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积极参与年主题活动。

(二)组织成立消费维权冠名工作室。在条件较成熟、消费维权工作较扎实的消保分会成立以工作人员命名的消费纠纷处理工作室,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学习“枫桥经验”,尽可能的把消费纠纷化解在基层,不断提高全区消费维权的整体水平。

(三)组织开展法律宣传“六进”活动。即送消费维权宣传进社区、进村区、进营区、进校区、进厂区、进商区。区消保委要会同各消保委成员单位、消费维权义工以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及消费维权法规常识为重点,以“一会两站”为基地,通过培训、座谈、讲课、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消费维权服务进社区、进村区、进营区、进校区、进厂区、进商区的“六进”活动。以“六进”举措,加大新消费运动宣传力度,丰富活动内容,更新活动形式,进一步做好宣传和教育,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

(四)海量发布消费维权讯息。“3.15”期间,区消保委将正式开通运行“余杭区消保委315”微信公众平台,运用这一平台发布消费警示,宣传新消法等法律法规,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区消保委还会通过制作一批公益性消费维权短信,以企信通短信平台、《余杭消费维权手机报》、“余杭区消保委315”微博、微博等形式向全区人民发布中消协20xx年中消协年主题的讯息,通过手机向广大消费者宣传维权常识和科学消费知识。通过网络平台开展消费教育,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拓宽受理消费者诉求渠道。

(五)开展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图版巡回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消费维权典型点评图版展示,邀请专家、律师、职能部门参与为群众释疑解惑,使广大消费者了解身边的消费案情,提升消费知识。

(六)开展“绿色消费?生态余杭”摄影比赛。开展以绿色消费、生态消费为主题的摄影比赛,突出反映余杭区在培育、强化消费者的生态消费观念和意识,引导消费者养成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勾画出人和自然和谐发展的美好画面。

(七)开展“余杭区青少年消费文化考察活动”。为进一步了解青少年消费文化、消费需求,提高青少年消费者整体素质。在全区十所中学开展“青少年消费文化考察活动”,采取调查问卷和征文的形式,以学生为切入点,致力于提高学生消费素质,消费维权意识,从而营造消费新势力,弘扬消费正能量。对征文获奖学生进行表彰。

(八)开展一次比较试验。组织相关单位及消保分会在全区若干农贸市场水产经营者中对装水产品的塑料袋进行直观比较,主要比较项目为厚度及重量。届时公布比较试验结果。

(九)开展“十佳消费维权监督站(点)、”“十佳消费维权监督员”评选活动。为进一步完善余杭区消费维权监督网络建设,推动消费维权工作的发展,调动广大维权员的工作积极性,区消保委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评选“十佳消费维权监督站(点)”、“十佳消费维权监督员”活动。按照《二0xx年度余杭区消费维权监督站(点)、员规范化建设达标验收细则》要求,通过各维权站、点自评,辖区分会推荐,然后由区消保委审核并组织考评组进行实地考评,从六十个推荐的名额中评选出“十佳消费维权监督站(点)”、“十佳消费维权监督员”。并于“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现场颁奖表彰,以资鼓励。

(十)组织一次3.15纪念活动新闻发布会。为广泛深入的组织开展好“3.15”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商余杭分局、余杭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召开一次3.15纪念活动新闻发布会,通报20xx年3.15纪念活动总体方案,向全社会公布20xx年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十大违法典型案件,公布20xx年流通领域商品检测分析报告。通过媒体的宣传,使更多的消费者了解3.15活动,了解自己身边发生的消费维权事,不断提高消费维权意识,形成健康、科学、理性的消费理念。使“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更加深入民心。

组织开展好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3.15”纪念活动是推动消费维权工作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也是区消保委及各消保分会进一步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举措,更是各委员会成员单位提升部门影响力和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重要途径。为此,区消保委对各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基层消保委分会提出四个方面要求: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组,突出主题,创新思路,围绕消费维权中心,认真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各消保分会要积极争取地方领导的支持和参与,开展既隆重热烈又扎扎实实的纪念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是要广泛宣传动员,提高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和消费者参与的积极性,扩大活动影响。

三是要加大宣传力度,活动期间做到全方位、多角度、大篇幅宣传消费维权知识,通过新闻媒体宣传,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四是“3.15”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将开展活动的相关资料(包括照片)、工作小结书面材料用电子邮件的形式于3月16日前报送区消保委。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消费安全进校园,加强学生的安全消费意识,维护学生消费权益。

为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深入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契合20xx年度315维权活动“消费与服务”的主题,使当代的大学生,在拥有高科技的学习装备,方便和快捷了解到各种新闻与知识的同时,更加留心发生在身边的消费方面的问题。特举办此次活动,帮助安徽大学学生深入了解后勤工作,解答疑难问题。

虽然我们生活在象牙塔中,消费多数在校内进行,但是日常消费行为却是无可避免的,消费维权意识淡薄,使我们在遭遇侵权问题时不知所措。而且总有一天我们会离开风和日丽的校园,走入鱼龙混杂的社会。当我们在权益上、利益上,甚至人格上受到不公的待遇,我们会忍气吞声,让不公平对待我们的人为所欲为吗?我们当然不会那样懦弱,我们会时刻维护我们自身的权益、利益乃至人格。我们如遇到消费层面的不公,怎样去维护呢?让我们带着疑问、抱着学习的心态,了解一些有关消费方面的法律常识,做个有丰富维权知识的当代大学生吧!

1.让当代大学生初步了解基本的消费维权知识。树立维权意识,开阔知识面,做高素质合格的社会人才。

2.使学生在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熟练拿出应急方案,以合法途径解决消费侵权问题,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在中国消费者协会的倡议下,在我校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知识。

大学校学生会权益部

五.活动时间及地点

3月14日10点—13点:食堂西南门广场宣传活动

3月15日19点—21点:3.15晚会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2、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3、全社会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4、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5、企业是市场的经营主体,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应诚信经营,守法经营。

6、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

7、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9、宣传贯彻好《消费与安全》年主题。

10、以推行信誉卡的使用为切入点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

11、信誉卡是企业与经营者的信用和名誉的象征。

12、信誉卡是产品三包的凭证和解决消费纠纷的证据。

13、消费者购物只有索要信誉卡,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14、法律规定经营者必须提供和使用信誉卡。

16、公平正义,消费和谐。

17、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

18、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19、搞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20、普及和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为切实做好20__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充分发挥消费者组织的社会监督职能,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和维权意识,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余杭区消保委围绕中消协确定的年主题和省市消保委的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在全区深入开展系列宣传活动,特制定20__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方案。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阅读!

一、指导思想。

以宣传贯彻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中心,以开展年主题活动为重点,提升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和生产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意识,促进消费,推动余杭区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深入发展。

二、组织领导。

组长:方星潮(余杭区消保委主任、工商余杭分局党委委员)。

成员:区消保委成员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消保委秘书处,杨文达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潘丹颖同志、许跃华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活动内容。

(一)召开年主题论坛会。邀请大型商场、超市、企业、公用企业、志愿者参加。论坛主旨是围绕消费者反映强烈的消费安全问题,加强对相关领域的社会监督,促进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秩序,提振消费信心,增加消费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区消保委将通过论坛来广泛宣传年主题的依据、意义、内容和目标,提高社会各界对消费与安全关系的认识,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积极参与年主题活动。

(二)组织成立消费维权冠名工作室。在条件较成熟、消费维权工作较扎实的消保分会成立以工作人员命名的消费纠纷处理工作室,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学习“枫桥经验”,尽可能的把消费纠纷化解在基层,不断提高全区消费维权的整体水平。

(三)组织开展法律宣传“六进”活动。即送消费维权宣传进社区、进村区、进营区、进校区、进厂区、进商区。区消保委要会同各消保委成员单位、消费维权义工以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及消费维权法规常识为重点,以“一会两站”为基地,通过培训、座谈、讲课、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消费维权服务进社区、进村区、进营区、进校区、进厂区、进商区的“六进”活动。以“六进”举措,加大新消费运动宣传力度,丰富活动内容,更新活动形式,进一步做好宣传和教育,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

(四)海量发布消费维权讯息。“3.15”期间,区消保委将正式开通运行“余杭区消保委315”微信公众平台,运用这一平台发布消费警示,宣传新消法等法律法规,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区消保委还会通过制作一批公益性消费维权短信,以企信通短信平台、《余杭消费维权手机报》、“余杭区消保委315”新浪微博、腾讯微博等形式向全区人民发布中消协20__年中消协年主题的讯息,通过手机向广大消费者宣传维权常识和科学消费知识。在3月1日、3月5日、3月8日、3月12日、3月14日、3月15日,分六次向全区的手机用户(消费者)发布两百万条公益性消费维权短信。与此同时,还将借助“余杭区消保委315”等网络平台开展消费教育,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拓宽受理消费者诉求渠道。

(五)开展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图版巡回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消费维权典型点评图版展示,邀请专家、律师、职能部门参与为群众释疑解惑,使广大消费者了解身边的消费案情,提升消费知识。

(六)开展“绿色消费?生态余杭”摄影比赛。开展以绿色消费、生态消费为主题的摄影比赛,突出反映余杭区在培育、强化消费者的生态消费观念和意识,引导消费者养成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勾画出人和自然和谐发展的美好画面。

(七)开展“余杭区青少年消费文化考察活动”。为进一步了解青少年消费文化、消费需求,提高青少年消费者整体素质。在全区十所中学开展“青少年消费文化考察活动”,采取调查问卷和征文的形式,以学生为切入点,致力于提高学生消费素质,消费维权意识,从而营造消费新势力,弘扬消费正能量。对征文获奖学生进行表彰。

(八)开展一次比较试验。组织相关单位及消保分会在全区若干农贸市场水产经营者中对装水产品的塑料袋进行直观比较,主要比较项目为厚度及重量。届时公布比较试验结果。

权员的工作积极性,区消保委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评选“十佳消费维权监督站(点)”、“十佳消费维权监督员”活动。按照《二0一三年度余杭区消费维权监督站(点)、员规范化建设达标验收细则》要求,通过各维权站、点自评,辖区分会推荐,然后由区消保委审核并组织考评组进行实地考评,从六十个推荐的名额中评选出“十佳消费维权监督站(点)”、“十佳消费维权监督员”。并于“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现场颁奖表彰,以资鼓励。

(十)组织一次3.15纪念活动新闻发布会。为广泛深入的组织开展好“3.15”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商余杭分局、余杭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召开一次3.15纪念活动新闻发布会,通报20_年3.15纪念活动总体方案,向全社会公布20_年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十大违法典型案件,公布20_年流通领域商品检测分析报告。通过媒体的宣传,使更多的消费者了解3.15活动,了解自己身边发生的消费维权事,不断提高消费维权意识,形成健康、科学、理性的消费理念。使“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更加深入民心。

四、活动要求。

组织开展好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3.15”纪念活动是推动消费维权工作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也是区消保委及各消保分会进一步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举措,更是各委员会成员单位提升部门影响力和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重要途径。为此,区消保委对各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基层消保委分会提出四个方面要求: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组,突出主题,创新思路,围绕消费维权中心,认真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各消保分会要积极争取地方领导的支持和参与,开展既隆重热烈又扎扎实实的纪念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是要广泛宣传动员,提高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和消费者参与的`积极性,扩大活动影响。

三是要加大宣传力度,活动期间做到全方位、多角度、大篇幅宣传消费维权知识,通过新闻媒体宣传,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四是“3.15”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将开展活动的相关资料(包括照片)、工作小结书面材料用电子邮件的形式于3月16日前报送区消保委。

联系人:邵青、沈易行;电话:8616__8__电子邮箱:__@__。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为宣传主题,深入纪念“3.15”这一消费者自己的节日,促进和谐社会发展,下面,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欢迎大家阅读。

一、指导思想。

贯彻党的xx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扣大发展、大建设、大环境,以“消费和谐”年主题为主线,从服务于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发挥消费者在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中的巨大作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快速、协调发展。

二、活动名称。

三、活动主题。

“消费和谐”

四、活动时间。

全市开展活动的时间为3月上旬至中旬。

五、活动内容。

1、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及名优产品展示。由市消协主办,在乾成女子世界广场举办大型宣传咨询服务及名优产品展示活动。邀请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领导参加现场活动,巡视指导。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市区100余家生产和销售企业参加活动。

活动设主、分会场。内容有:政府职能部门根据自己的职能宣传法律法规,受理消费者投诉,商品检测,假冒伪劣商品鉴别等。生产销售企业接受消费者监督,发布服务承诺,展示商品等,向消费者赠送纪念品、宣传品等。市消协统一印发宣传品。

会场设置:拱门、气球、展牌等。

活动时间为3月15日上午9点至12点。

协办企业:。协助消协做好具体工作。

分会场设在新华中路网通大厦和同天购物中心门前,由xx区、xx区消协主办。

2、举办电视文艺晚会。由市消协和市电视台联合主办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文艺晚会。邀请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参加。为体现“消费和谐”年主题,本次晚会将由市消协牵头,联合市网通、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电信公司,几家电信运营商共同参加,由协办单位提供节目,电视台文艺栏目组编导,市消协审查。

六、组织领导。

根据工作需要,在三月上旬,市人民政府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办公会议将召开联席会议,召集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进行职责分工,共商“3.15”纪念活动有关事宜。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xx市成立20xx年纪念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领导小组,对纪念活动进行统一策划、统一部署、统一安排、统一协调。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协,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

主任:

副主任:

八、几点要求。

1、保护消费者权益活动意义重大,各部门要站在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高度,把这次宣传活动作为中心工作来抓。要周密布置,精心组织,同心协力依法履行本部门的职责,各成员单位加强协调,研究措施,及时解决宣传活动中遇到的问题。

2、此次“宣传月”活动是党和政府关心消费者权益的集中体现,保护消费者权益是一项长期工作,各个部门要从履行职能出发,把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工作提上重点工作日程,加大力度,强化措施,从实际出发,真正为广大消费者办好事、办实事。

3、此次“宣传月”活动内容丰富,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一是做好重大行动的策划工作。二是做好宣传资料的筹集工作。三是做好案件收集整理工作,在活动期间受理的消费投诉及举报的问题,一定要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消费者,化解社会矛盾。

4、各地各部门要注意总结经验,研究问题。

二、活动主题:消费与服务。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系列宣传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市政府分管领导为主任,县、区政府、市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具体名单附后)。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消协,具体负责活动的协调组织工作。

四、活动安排、活动内容。

从1月12日至3月28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组织筹划阶段(1月12日至2月12日)拟定活动方案,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召开政府消费维权工作组委会暨市消协常务理事会,研究确定系列宣传活动的主要内容,并明确各相关单位的责任和任务。

第二阶段为活动实施阶段(2月23日至3月20日)。

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1、组织消费者代表参与有关部门对食品加工企业、超市的检查。

2、开展“诚信承诺企业”入盟和“一会两站”发展工作。

3、召开“3•15”新闻发布会,披露十大消费投诉案例。

4、市领导发表署名纪念文章。

5、编印维权知识宣传册。

6、召开年主题宣传活动座谈会。

7、开展“移动杯”我的维权故事评奖活动。

9、举办大型广场宣传咨询活动及广场演出,维权知识有奖竞答。

10、各有关单位自行组织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11、建议市人大开展对公用企业落实《消法》、《条例》情况进行视察。

12、开展医疗服务机构服务质量、邮政服务质量调查活动,并提交。

调查报告。

13、办好投诉聚焦、《生活“3•15”》栏目,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

第三阶段为总结阶段(3月23日—3月26日)。

各单位要对系列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如实填报统计表,并于3月26日前书面报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五、具体要求:

1、县、区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项宣传活动。按照活动安排表组织、落实各项活动。

2、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活动安排表的要求,积极组织和参加各项活动。

3、各级消协组织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做好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同时与新闻媒体配合,保证宣传的广泛性、实效性。

4、“3•15”宣传活动是公益活动,不得借“3•15”现场咨询活动从事赢利性的商业行为。

5、各咨询点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所需物质由各咨询点牵头单位负责落实,并做好现场布置服务工作。

一、活动目的。

为隆重纪念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深入宣传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的20xx年“消费与服务”年主题,进一步加强对我校商品和服务的监督,保护我校师生的合法权益,推动我校党政建设、团学工作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xx学院团委、学生会决定在全校开展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纪念活动。

二、活动主题。

强化消费维权意识,服务和谐校园建设。

三、活动单位。

活动主办———共青团xx学院委员会。

活动承办———xx学院院学生会权益部。

活动协办———芗城区西桥工商所、漳州市电子协会。

四、活动时间。

20xx年3月13日。

五、活动对象。

xx学院全体学生。

六、活动地点。

xx学院达理学生活动中心一楼。

七、活动简介。

3.15系列活动之一——你的权益,我们的牵挂。

活动目的:学生的权益是多个方面的,为了更好地解决广大学生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难题,帮助同学解决消费过程中的困惑,我们诚挚邀请了西桥工商所的工作人员和漳州市电子协会参与活动。

活动内容:

知识宣传在现场开展消费知识宣传,通过展板和发放传单的方式向我校师生宣传、普及消费安全方面的基本知识,使其明确消费者应享有的权益、经营者应尽的义务、社会各有关方面应负的责任以及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设置消费警示、消费小知识、消费指导等宣传牌。发布20xx年“十大侵权案例”和20xx年“十大消费热点”。

现场咨询邀请西桥工商所在学校活动现场设立咨询台,向消费者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条款,解答同学们的维权疑问,受理相关申(投)诉、举报。

火眼金金邀请工商人员传授分辨日常生活用品真假的方法;手机、mp3、mp4是大学生的常用物品,可请工商人员专门讲解一下如何辨别假冒伪劣产品与正品的异同。

电子产品维修咨询服务本次活动还得到了漳州市电子协会的协助,将有6家电子协会推荐优秀企业在当天为广大同学提供电子产品咨询及维修。

活动前期工作安排:

(一)活动申请:

向团委提交。

申请书。

申请活动场地与活动经费。

(二)邀请工商局工作人员和电子协会工作人员参加活动。

(三)做好前期活动宣传工作。

(四)场地的布置。

活动时间:3月13日8:30--12:00。

活动地点:达理学生活动中心一楼。

3.15系列活动之二——“校园公平秤,走进你我他”

活动目的:大学生从高中走进大学,没有接触过社会,对社会上的秤也不太清楚,防卫意识比较缺乏。校学生会权益部策划“校园公平秤,走进你我他”活动,希望借此对校园内的商家进行一下规范化整理,对存在的问题加以整改、即使没有问题也可以让大家提高警惕,同时提高在校大学生的防卫意识。力求为广大学生营造一个绿色安全的消费环境,使得学校的市场能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服务。

活动前期工作安排:

(1)联系西桥工商所,希望他们提供公平秤活动器具。

(2)在校内做好宣传,使更多同学参与活动。

(3)和校园各摊点老板们商量说明此问题,做好配合工作。

活动开展:

(2)对水果摊点的电子秤、铁秤进行突击检查,坚决打击非法盈利的行为。

(3)向广大同学了解此次活动他们的感触及建议。

活动结束:

(1)做好同学们的意见汇总和。

活动总结。

(2)向工商所表示谢意,并汇报我们的工作状况。

向学校反映师院商铺经营的现状,以及应该改进的地方。

活动时间:3月13日8:30——12:00。

活动地点:达理学生活动中心一楼。

3.15系列活动之三——自行车队环绕校园行。

活动简介:为了加大宣传力度,扩大3.15消费维权的知名度,积极扩展渠道宣传好本次活动,扩大权益部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权益部将部门男干事编成自行车队,身着本部门部服在自行车上插上本次宣传活动的小旗,环绕校园大范围覆盖式地宣传本次活动,以期更多同学的关注和热心参与,此举必是本次宣传活动的一道亮丽风景线。

活动前期准备工作安排:

自行车:部门成员自带或借用其他同学。

宣传单:由部门宣传小组设计制作。

宣传旗:部门宣传小组制作。

着装:权益部部服。

饮用矿泉水。

开展阶段:

1.队员必须服装整洁,在每辆自行车车头插上3.15旗帜;由负责人带队按既定线路出发,慢速到达各个公寓后设立据点进行咨询服务,分发传单。

2.设立据点后由队员在据点进行维权咨询服务,其余队员分发3.15活动传单,并进行适当的讲解。讲解时要做到耐心.细致。如遇到投诉,需及时按照程序登记在册。分3个据点为:瑞京公寓大门口,进出芙蓉餐厅路口,达理活动中心。各据点车队到达立即设立,各据点活动时间为一个半小时。

活动结束:

1.做好活动现场清洁工作。

2.做好。

工作总结。

和意见反馈经验总结工作。

活动时间:3月13日9:00——11:3015:30——17:30。

活动地点:xx学院校区。

3.15系列活动之四——“消费与服务”之风席“卷”而来。

活动目的:通过问卷调查活动,了解当代大学生的维权意识和手段,使得广大同学树立正确的维权意识,与“消费与服务”主题并进,学会应用法律武器维护他人和自己的合法权益。

活动时间:3月13日。

活动地点:达理学生活动中心以及瑞京校道。

3.15系列活动之五——趣味游戏《消费乐开怀》。

游戏一:消费我宣言(小名:人气大比拼)。

游戏介绍:将横幅标语写于题板上,参赛者每组分为三个人,30秒内,看谁拉来的人数最多,并帮其喊出横幅口号的获胜。

游戏二:真假面对面。

游戏介绍:先由一人开始,指着自己的五官任何一处问对方:“这是哪里?”;对方必须在很短的时间内回答,如过一个人指着自己的鼻子问这是哪?另一个选手就必须回答:这是鼻子,同时指着自己的五官问对方。如果过程中在5次内选手出错便失败。

游戏三:正反都知道。

(三)宣传工作:

宣传计划:

1.发布帖子到学校论坛,提前宣传造势。

2.请学校广播台提前进行广播宣传,突出今年年主题“消费与服务”。

3.请院宣传部制作版块提前三天放在瑞京、达理公寓各宣传栏以及各校道进行宣传。

4.在校道悬挂横幅,引起关注;在各人流量较大区域分发3.15宣传单。

5.活动当天的自行车队宣传。

6.权益部全体成员统一着装,流动宣传。

宣传活动器材:

1.制作版块放在瑞京公寓,校道,达理公寓三处。

2.3.15权益指向标20个。

3.制作传单1000份。

4.横幅三条。

5.海报6张。

6.学校广播。

(四)工作分配。

由权益部自行讨论分配工作。

七、资源需求:

桌椅20套。

横幅三条。

饮用矿泉水一箱。

传单1000份。

双面胶10卷。

透明胶4卷。

铁丝5米。

3.15权益指向标20个(彩色纸板)。

宣传小旗子20把。

红纸。

小礼品100份。

八、经费预算:

500元。

九、场地布置:

现场布置及工作安排:由本部门成员完成。

十、注意事项:。

1.活动所需要的物品需要提前两天准备好。

2.邀请学生会各部门进行配合,调节气氛。

3.及时处理现场接受的投诉事件。

4.控制现场局面,避免出现冷场、混乱。

十一、效果预测:

师院在校师生2万多人,是一个庞大的消费群体,相信只要我们热情地投入此次活动中,就一定能够引起非同的凡响,刮起一股维权风暴。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区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充分发挥消费者组织的社会监督职能,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和维权意识,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余杭区市场监管局、余杭区消保委围绕中消协确定的“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和省市工商局、消保委的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将在全区开展十大系列宣传活动。

特制定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大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宣传贯彻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中心,以开展年主题活动为重点,提升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和生产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意识,促进消费,推动余杭区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深入发展。

二、活动内容

(一)围绕“携手共治、畅享消费”这个年主题年开展研讨、座谈等系列活动

面对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余杭区市场监管局、余杭区消保委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大型商场、超市、企业、公用企业、志愿者等各界人士参加,通过举办系列主题论坛、研讨座谈会等方式,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凝聚消费维权合力,搭建维权共治新格局,努力开创消费维权新局面;按照“依法治国”理念,动员和推动社会各界,依法履行《消法》所规定的各项责任、义务,更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社会监督和教育引导,积极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愿意消费,无忧消费,畅享消费,为发挥消费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做出新贡献。

(二)组织开展法律宣传“六进”系列活动

即送消费维权宣传进社区、进村区、进营区、进校区、进厂区、进商区。

区消保委要会同各消保委成员单位、消费维权义工以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及消费维权法规常识为重点,以“一会两站”为基地,通过培训、座谈、讲课、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消费维权服务的“六进”活动。

引导消费者形成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三)开展“服务消费开放日”系列活动

余杭区市场监管局、余杭区消保委将举办区投诉举报中心开放日、区质量计量检测中心开放日、区食品药品检测中心开放日等系列“服务消费开放日”活动。

届时将为市民提供食品、农产品、药品、保健品安全以及消费维权投诉举报程序等方面的咨询、检测服务,以提高广大消费者的消费安全自我保护能力,营造维护消费安全的良好气氛。

(四)开展食品安全四个“你我”系列活动

四个“你我”活动即:“我执法,你参与”、“我宣传,你传递”、“你点题,我检测”、“你举报,我查处”。

选择与老百姓密切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产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消费者代表等参与执法检查。

通过参与餐桌消费安全百日会战执法检查、消费维权专项执法维权行动等各项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提升公众对食品安全及消费维权工作的满意度,引导和发挥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积极性,构建社会共治新格局。

(五)开展消费体验系列活动

余杭区消保委将组织消费者监督员、消费义工、以及各界消费者代表到商品生产企业、商品零售企业、药品生产企业、商品批发市场等单位进行参观、考察等系列消费体验活动。

让消费者充分了解产品从生产领域到流通领域,通过层层把关,最终到消费者手中消费的整个过程。

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增强消费者的消费信心。

(六)开展媒体互动、公众展示活动

区消保委将在新闻媒体上以开辟专栏的形式,宣传省市区各级消费者信得过单位的企业,介绍企业的消费维权做法与经验;同时每季在媒体曝光消费投诉前十位的企业。

加强与广大消费者、社会各界的沟通互动,进一步促进消费环境优化。

(七)开展3.15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在3月15日当天,区市场监管局、区消保委以“百所服务百姓”为主题,在全区设立13个宣传咨询服务点。

主会场设在临平人民广场,分会场设在各市场监管所辖区。

届时,各个宣传服务点将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并向广大群众提供包括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家用医疗器械、餐饮服务等在内的全方位消费维权咨询服务。

并按照“多点受理,就近处理”的原则,集中力量受理举报投诉,第一时间快速处理。

(八)运用网络平台进行消费维权宣传

“3.15”期间,区消保委将正式开通运行“余杭区消费维权网”。

运用这一网络平台发布消费热点、消费警示,宣传新消法等法律法规,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通过制作一批公益性消费维权短信,以企信通短信平台、《余杭消费维权手机报》、余杭区消协微信公众平台、“余杭区消保委315”新浪微博、腾讯微博等形式向全区人民发布中消协20xx年中消协年主题的讯息,通过手机向广大消费者宣传维权常识和科学消费知识,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九)开展“双十佳”评选活动

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评选“十佳消费维权监督站(点)”、“十佳消费维权监督员”活动。

从而完善余杭区消费维权监督网络建设,推动消费维权工作的发展,调动广大维权员的工作积极性。

(十)组织3.15纪念活动新闻发布会

区市场监管局、区消保委联合召开“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新闻通报会,通报20xx年3.15纪念活动的总体方案;表彰“第七届余杭区消费者信得过单位”和“20xx年度十佳消费维权联络站”、“ 20xx年度十佳消费维权联络员”;向社会公布20xx年度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和十大违法典型案例,公布20xx年余杭区产品质量报告,20xx年余杭区消费投诉情况分析报告。

通过媒体宣传,使更多的消费者了解身边发生的消费维权事,不断提高消费维权意识;让消费者放心消费,无忧消费,畅享消费。

三、活动要求

组织开展好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3.15”纪念活动是推动消费维权工作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也是区消保委及各消保分会进一步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举措,更是各委员会成员单位提升部门影响力和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重要途径。

为此,区消保委对各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基层消保委分会提出四个方面要求:

一是要围绕消费维权为中心,认真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各消保分会要积极争取地方领导的支持和参与,开展既隆重热烈又扎扎实实的纪念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是要广泛宣传动员,提高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和消费者参与的积极性,扩大活动影响。

三是要加大宣传力度,活动期间做到全方位、多角度、大篇幅宣传消费维权知识,通过新闻媒体宣传,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四是“3.15”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将开展活动的相关资料(包括照片)、工作小结书面材料用电子邮件的形式于3月17日前报送区消保委。

联系电话:86169710、57893967。

为了更进一步维护我市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扩大内需,拉动消费,促进我市经济发展服务。

现就我市开展201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市201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

二、活动主题:消费与服务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系列宣传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市政府分管领导为主任,县、区政府、市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具体名单附后)。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消协,具体负责活动的协调组织工作。

四、活动安排、活动内容。

从1月12日至3月28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组织筹划阶段(1月12日至2月12日)拟定活动方案,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召开政府消费维权工作组委会暨市消协常务理事会,研究确定系列宣传活动的主要内容,并明确各相关单位的责任和任务。

第二阶段为活动实施阶段(2月23日至3月20日)

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1、组织消费者代表参与有关部门对食品加工企业、超市的检查。

2、开展“诚信承诺企业”入盟和“一会两站”发展工作。

3、召开“315”新闻发布会,披露十大消费投诉案例。

4、市领导发表署名纪念文章。

5、编印维权知识宣传册。

6、召开年主题宣传活动座谈会。

7、开展“移动杯”我的维权故事评奖活动。

8、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

9、举办大型广场宣传咨询活动及广场演出,维权知识有奖竞答。

10、各有关单位自行组织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11、建议市人大开展对公用企业落实《消法》、《条例》情况进行视察。

12、开展医疗服务机构服务质量、邮政服务质量调查活动,并提交调查报告。

13、办好投诉聚焦、《生活“315”》栏目,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

第三阶段为总结阶段(3月23日—3月26日)

各单位要对系列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如实填报统计表,并于3月26日前书面报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五、具体要求:

1、县、区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项宣传活动。

按照活动安排表组织、落实各项活动。

2、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活动安排表的要求,积极组织和参加各项活动。

3、各级消协组织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做好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

同时与新闻媒体配合,保证宣传的广泛性、实效性。

4、“315”宣传活动是公益活动,不得借“315”现场咨询活动从事赢利性的商业行为。

5、各咨询点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所需物质由各咨询点牵头单位负责落实,并做好现场布置服务工作。

1

注意辨别购物网站的合法性

消费者可以通过网站首页最下方查看该网站是否有通信部门的备案证号、公安部门备案编号、工商部门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以及须经相关部门审批的经营业务批准文号。

选择在合法的网站购买商品,让消费者权益有保证。

2

了解商品“三包”服务内容

在网络交易中,最令消费者头痛的是商品的退换货问题,首先要了解商品的“三包”服务包括什么,“三包”是指包修、包换、包退。

实行“三包”的商品我国政府前后公布了22种,基本包括了老百姓生活中常用的日用品,“三包”具体的.时限为:商品销售7日内,出现故障,消费者可要求退货、换货或修理,如商品为网络交易,消费者可无理由退货:15日内消费者可要求换货或修理:商品经过修理,应保证正常使用30日以上:从消费者报修日起90日内仍未修好,应为消费者换取同型号商品,商品停产后,生产者应提供最少5年可供修理使用的配件。

消费者掌握这些知识后,和网络交易者交涉时才能有理有据。

3

保留消费证据

从开始买东西的时候起,你就应该在聊天软件中记录下与商家的所有的交易过程,而且这里要注意,一定要用交易平台的官方聊天工具,不要用其它的聊天工具。

此外,尽量将自己所购产品的各项数据(如品牌、单价、数量、重量、发货日期、质量标准等)要求表达清楚,一旦商家未按承诺供货,商家即构成违约。

在网购中,网购的消费者在进行网购时一定要将电子数据信息妥善保存,这些电子数据信息亦是发生纠纷进行维权的重要证据。

如果不慎买到过期食物,千万不要自认倒霉,而应当保存好等相关证据,向销售方进行索赔,同时也可向食药监部门进行举报。

4

网银结算须小心

小心保管自己的银行卡、网购账号。

购物前应在计算机中安装杀毒软件、安全卫士等能够拦截钓鱼网站的软件。

如果使用银行卡进行结算,需要安装该银行提供的各类防护软件。

网上交易、充值时,一定要核对网站地址。

1

平心静气地和解决问题

绝大部分商品都能七日内退货,且无须说明理由。

买到的东西如果出了问题,首先,平心静气地和商家说明情况,明确东西出了问题是谁的责任。

明确责任后,若是商家的责任,则和商家商量补偿的方式和价值。

如果谈不拢,则应通过正规渠道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

第三方平台投诉

如和网络交易者协商不成,可向提供网络交易的第三方平台投诉,新消法和网络交易管理办法都对提供网络交易的第三方平台规定了严格的自律条款,所以第三方平台能努力帮你解决问题。

3

向相关部门投诉

网络交易不是法外之地,无论本地外地网站,都可投诉。

消费者因网络交易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投诉还是没有解决,可播打12315向工商部门投诉,并提供商品的快递单号,将非常有利于工商部门查处违法的网络交易者。

情节比较严重,涉及金额比较多的,可以向国家公安机关报案。

另外我们的东西很多实在快递环节出了问题,这个也可以打电话投诉快递公司,而且这个投诉还是很管用的。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3月15日是第35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20的年主题是:“网络诚信消费无忧”。其涵义:。

一是强化网络经营者责任意识;。

三是发挥消协组织社会监督和桥梁纽带作用。

海报画面展示在世界信息互联的背景前,是一个大大的汉字“信”字,并有一些典型的网络消费符号点缀其间,传达年主题的核心涵义:网络消费要以信为本。

宣传海报的设计理念:海报中以“信”表达四个层面的涵义:

一是强调年主题“网络诚信”是核心目标;。

二是网络消费领域要求商品信息全面准确、真实透明;。

三是网络经营者要切实保护消费者的个人信息;。

四是诚信经营才能带来消费信心。

1.搞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2.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3.以人为本切实保护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4.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5.以人为本切实保护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6.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7.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8.倡导诚信兴商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9.充分履行好消协七项法定职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10.积极开展国民消费教育工作指导引领人民科学合理消费。

11.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12.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共创和谐消费放心环境。

13.化解消费纠纷,构建和谐社会!

14.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15.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17.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18.消费维权营造公平消费环境。

19.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20.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21.做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22.扩大消费是经济发展的需要。

23.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4.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5.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商业欺诈行为。

27.指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促进市场繁荣发展。

28.公平正义,消费和谐。

29.做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30.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

31.搞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33.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

34.营造安全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35.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36.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共创和谐消费放心环境。

37.搞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38.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高业欺诈行为!

39.化解消费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40.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商业欺诈行为。

41.以推行信誉卡的使用为切入点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

42.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43.安全消费,和谐消费。

44.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高业欺诈行为!

45.化解消费纠纷,构建和谐社会!

46.倡导诚信兴商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47.搞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48.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49.充分履行好消协七项法定职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50.积极开展国民消费教育工作指导引领人民科学合理消费。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保护我校师生的合法权益,推动我校党政建设、团学工作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xx学院团委、学生会决定在全校开展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纪念活动。

强化消费维权意识,服务和谐校园建设。

活动主办———共青团xx学院委员会。

活动承办———xx学院院学生会权益部。

活动协办———芗城区西桥工商所、漳州市电子协会。

2017年3月13日。

xx学院全体学生。

xx学院达理学生活动中心一楼。

3.15系列活动之一——你的权益,我们的牵挂。

活动目的:学生的权益是多个方面的,为了更好地解决广大学生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难题,帮助同学解决消费过程中的困惑,我们诚挚邀请了西桥工商所的工作人员和漳州市电子协会参与活动。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20__年1月17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向社会公布了20__年年主题为“消费与环境”。要求各分会围绕此主题,广泛宣传,积极发动开展活动。

二、组织机构。

顾问:__源。

组长:__。

副组长:__、__“消信”单位评审委员会成员:__。

成员:__。

三、活动内容。

1、县消委2月14日前召开常务理事会议:安排“3·15”活动的各项工作;围绕“消费与环境”年主题,确定20__年工作目标;组织安排20__年消信单位(产品)评选活动。

2、要求各分会组织有关理事单位、消信单位及企业在本辖区开展一次有特色、有声势、有影响的“3·15”宣传、咨询、现场受理投诉活动。

3、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健康、维权大行动。主要针对一些损害消费者身体健康方面的典型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收集有关典型案件,发布消费警示,进行消费披露。

4、组织有关单位开展声势浩大的“消费与环境”年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要求印发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张贴标语口号、悬挂横幅气球。

5、积极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配合县电视台、广播电台举办“3·15”专题节目。

四、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分工负责。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部署指导活动的开展,各分会要相应成立活动领导机构,高度重视,周密安排活动的各项工作,各理事单位、消信单位要积极带头紧密配合。

2、认真组织观看中消协举办的“3·15”电视晚会,3月14至15日两天,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接听投诉电话。

3、各分会按照县消委的活动要求,认真规划安排此项工作,3月12日前报送活动方案。活动结束后,3月17日报送活动总结及典型维权材料。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为了更进一步维护我市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扩大内需,拉动消费,促进我市经济发展服务。现就我市开展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活动主题:消费与服务。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系列宣传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市政府分管领导为主任,县、区政府、市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具体名单附后)。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消协,具体负责活动的协调组织工作。

四、活动安排、活动内容。

从6月12日至3月28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组织筹划阶段(6月12日至2月12日)拟定活动方案,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召开政府消费维权工作组委会暨市消协常务理事会,研究确定系列宣传活动的主要内容,并明确各相关单位的责任和任务。

第二阶段为活动实施阶段(2月23日至3月20日)。

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1、组织消费者代表参与有关部门对食品加工企业、超市的检查。

2、开展“诚信承诺企业”入盟和“一会两站”发展工作。

3、召开“315”新闻发布会,披露十大消费投诉案例。

4、市领导发表署名纪念文章。

5、编印维权知识宣传册。

6、召开年主题宣传活动座谈会。

7、开展“移动杯”我的维权故事评奖活动。

9、举办大型广场宣传咨询活动及广场演出,维权知识有奖竞答。

10、各有关单位自行组织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11、建议市人大开展对公用企业落实《消法》、《条例》情况进行视察。

12、开展医疗服务机构服务质量、邮政服务质量调查活动,并提交调查报告。

13、办好投诉聚焦、《生活“315”》栏目,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

第三阶段为总结阶段(3月23日—3月26日)。

各单位要对系列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如实填报统计表,并于3月26日前书面报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五、具体要求:

1、县、区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项宣传活动。按照活动安排表组织、落实各项活动。

2、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活动安排表的要求,积极组织和参加各项活动。

3、各级消协组织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做好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同时与新闻媒体配合,保证宣传的广泛性、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