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整改报告(精选5篇)

时间:2023-09-26 19:04:11 作者:雅蕊 工作报告 农业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整改报告(精选5篇)

在当下这个社会中,报告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报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点。报告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农业资金绩效评价报告篇一

根据宿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市直预算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宿财绩﹝xxxx﹞37号)文件精神,我镇结合工作实际,对全镇整体项目个数不低于30%进行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主要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卫生健康、疫情防控、文化教育、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数量:xxxx年部门全部项目的30%,5个项目进行部门评价。分别是:

(1)xxxx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80万元,

(2)xxxx年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园钢构厂房)391.04万元。

(3)xxxx年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张王庄村一号梨园)472.99万。

(4)xxxx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沟河整治)57.48万元。

(5)新增一般债券资金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扶持村集体经济)42万。

2、项目工程总成本1043.51万元。

3、工程起止时间:xxxx年1月1日至xxxx年12月31日

4、项目工程总体目标是:xxxx年底全部完成各个项目工程,合格率达到100%。资金使用完全符合财经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xxxx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项目,总投资80万元,:截止xxxx年12月中旬项目已全面完成并通过第三方评估验收工程合格率达100%。

2、xxxx年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园钢构厂房),总投资391.04万元。截止xxxx年12月中旬项目已全面完成并通过第三方评估验收工程合格率达100%。

3、xxxx年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张王庄村一号梨园)472.99万。截止xxxx年12月中旬项目已全面完成并通过第三方评估验收工程合格率达100%。

4、xxxx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沟河整治)57.48万元。截止xxxx年12月中旬项目已全面完成并通过第三方评估验收工程合格率达100%。

5、新增一般债券资金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扶持村集体经济)42万。截止xxxx年12月中旬项目已全面完成并通过第三方评估验收工程合格率达100%。

以上项目支出均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新预算法、会计基础工作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实施。项目进行前进行集体研究讨论,项目进行时有负责人及时跟踪项目实施情况,并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物资设备购置全都通过政府采购办审批后采购。

(四)项目资金使用状况

资金按财政预算计划分期分块使用,并跟踪落实到位。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xxxx年项目工作经费2294.89万元分别来自中央、省、市财政,资金到位率100%,分别按用款计划分期分批拨付。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截止报告期末,项目共支出经费2294.89万元,项目主要用于日常工作正常运行的费用,资金使用与项目内容高度吻合。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项目经费严格按照新预算法、会计基础工作制度、单位的财务制度和预算支出范围使用。按照项目计划安排和实际工作情况开支,做到了专款专用,经费均按照宿州市财政局印发有关文件、通知精神执行,做到合法、合规使用资金。

(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项目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按“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投入、业务管理、产出与效益等指标进行综合评价,“工作经费”绩效自评得100分,自评等级为“优”,各项评分结果详见“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项目支出后的实际状况与年初绩效目标对比,从项目的量化指标完成情况、经济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效益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1.项目的量化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开工数量。xxxx年实现开工5个,完成目标任务的100%。

2.项目的经济社会效益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项目支出项目主要用于日常工作正常运行的费用,所有资金使用严格按照有关财务制度执行。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项目支出过程中均按照厉行节约原则完成。

(3)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项目的实施可增加财政收入、促进了社会的文明、和谐与经济发展。

3.项目的环境影响分析。项目的实施无污染,不造成环境影响。

4.项目的可持续影响分析。从现有的资金和人力资源来看,要全力推进项目建设还需要大量投入资金,建立可行的优惠政策,才能使我镇经济保持可持续发展。

(三)项目绩效分析

充分发挥项目办职能、凝心聚力、主动作为,扎实推进新能源项目建设,按工作计划全部完成目标任务并按“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综合评价,绩效自评得分100分。

1.投入指标得分。我镇能按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时限及时完成各项任务,并抓好项目资金的落实,成本控制率、资金到位率、资金使用率等各项指标均达到100%,投入指标评价得10分。

3.产出与效益指标得分。项目产出数量超额完成年初绩效目标,产出质量也按要求完成,但经济效益、可持续效益等方面贡献率较不明显,按评分标准自评扣5分,产出与效益指标评价得40分。

4、满意度指标评价10分。

对评价主体、评价范围、评价方法、评价指标、评价结论等进行简要分析。

1.加强与项目前期有关部门及乡镇的沟通与协调工作,着力化解项目落地的主要制约因素,为项目落地提供强有力保障。

2.强化与各部门对接,督促各部门采取更加扎实有效措施,着力破解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难题,全力加快能源领域项目建设步伐。

3.加强督查通报本领域项目落实推进情况、困难问题的协调解决情况。

1.镇(园区)县直单位要建立绩效管理工作定期汇报分析制度,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

2.要密切跟踪检查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于不能按时保质完成任务的,要加强督办,逐项落实。

3.建立健全财政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财政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大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

4.继续按中央“八项规定”、新预算法、会计基础工作制度等进一步加强业务经费的使用管理;对各项任务的完成认真跟踪落实;按责任分工到人,使有限的工作经费发挥最实在的效益。

农业资金绩效评价报告篇二

2022年是《岳阳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扩围提质推进年。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岳阳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要把绩效评价结果用好,要落实好奖惩措施”的批示,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协同联动,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跟踪督导问题整改,促进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落地见效。

针对20xx年《评价报告》涉及的20家项目单位50个问题点,财审联动下达整改函,明确各项目单位是评价发现问题整改的责任主体,被评价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绩效整改第一责任人,预算主管部门承担整改牵头责任;要求专题整改报告必须经单位负责人签字、报分管市(县市区)领导审批后,再反馈本级财政与审计部门。各级财政与审计部门跟踪督查,压实各项目单位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严格实行清单式管理、销号式落实。

各责任单位积极响应,主动对标问题点,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各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和办结时限。从自身找原因,对未尽职等主观因素造成的问题,采取措施立即纠正;对体制机制不完善等客观原因导致的问题,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主动探索完善制度机制。其中:市教体局、市统计局、市商粮局及市城投集团等项目单位,立行立改行动快,整改导向有结果。截至5月底,各项目责任单位书面整改报告经分管领导签批后如期上报,具体整改情况详见附件。

总体看,今年财审联动整改成效明显,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已在评价期整改,要求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的问题均取得较大进展。截至目前,财审联动清单涉及的50个突出问题相关单位均已进行整改。结合全过程评价结果,市财政局在针对上年度评价结果调减20xx年项目预算2480万元基础上,延伸取消和压减2022年专项预算8个,涉及调减资金1025万元;将城市照明中心存在的实有资金账户结余资金5236万元,建议纳入财政其他资金账户管理,上报设立绿色照明工程专项基金;收回在建项目沉淀资金2600万元,实际建议及收回资金总量再创新高。

特此报告。

农业资金绩效评价报告篇三

(一)资金管理方面

1.存在问题: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按照经费预算性质使用资金,不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切实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存在问题:资产处置不及时。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按照资产管理办法,开展单位资产定期清查,提前对需要处置的资产进行安排,对符合报废条件的资产及时按程序报废,对已达报废年限,但仍可继续使用的资产进行重新调配使用。

3.存在问题:新购置资产使用率不高。

整改落实情况:绩效评价中提到的打印机问题,我厅在大数据局配发的适配国产化电脑到位后立即分配了该批新购打印机,已在xxxx年9月领用完毕,现已正常使用。

4.存在问题:资产信息有误。

整改落实情况:我厅委托资产清查公司,查找问题原因,及时更正了错误的资产信息,确保账实相符。

5.存在问题:预算编制不精准,未考虑司法警官学校迁建工程支出。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对厅机关各处室和下属单位预算申报指导,提高预算编制精准度。xxxx年7月1日我厅召开了部门预算培训会,对各处室和所属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具体经验办进行预算编制培训及预算绩效管理培训,反复强调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和“花钱需问效,无效必问责”原则,结合近年经费支出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充分考虑申报项目的合理性、必要性,对确定纳入年度工作的项目要根据工作实际进行精准测算,将所有收入及支出均纳入预算编制,完整反映单位收入情况。

6.存在问题:预算编制中存在资金设置不足,与实际偏离较大的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我厅对于超预算或结转结余大的项目,及时查找问题原因,提出纠正措施,对于确因工作发生变化的,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调整预算。

(二)项目管理方面

7.存在问题:司法警官学校在建工程转固不及时,迁建工程存在未及时按准则转为固定资产。

整改落实情况:省司法警官学校在xxxx年3月已完成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同时我厅加强了对竣工项目的结(决)算管理,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结(决)算工作,并根据竣工财务结(决)算及时办理固定资产转入工作等具体要求。

8.存在问题:司法厅本级项目竣工结(决)算不及时。

整改落实情况:我厅在xxxx年6月已完成工程结算审计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并转入固定资产。

(三)绩效管理方面

9.存在问题:绩效指标值设置不清晰。

整改落实情况:持续规范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根据单位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重点制定预算绩效管理计划,科学合理编制预算绩效目标。

10.存在问题:绩效指标值细化量化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对绩效指标值设置进行了指导培训,要求绩效指标设置逐步从定性向定量深化,避免指标“不清晰、不可衡量、不便考核”的情况。要求各业务处室在编报2022年预算时,严格按年度工作计划编制绩效,并提供测算依据。在绩效运行时发生偏差及时进行调整。

11.存在问题:部分绩效目标自评结果质量不高。

整改落实情况:要求各业务处室及所属二级单位严格按照绩效自评工作要求,本着实事求是原则,根据项目年度实际完成情况开展项目自评,并提交印证材料,如未提供相应材料,视为未完成,按比例扣分。从而达到提高绩效目标自评质量的目的,为下步绩效管理工作积累更多经验。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政府治理和预算管理的深刻变革。今后工作中,我厅将切实履行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按照中央、省关于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文件要求,坚持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合理规划预算绩效管理计划并严格实施。同时我厅将加强人员培训,持续强化过“紧日子”思想和“花钱必问效,无效要问责”的资金使用原则,全面树立绩效理念,变“被动接受”为“主动实施”,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升效绩管理工作水平,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农业资金绩效评价报告篇四

根据财政厅《关于反馈2019年度省级预算资金绩效评价结果的函》要求,我厅针对相关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中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整改,分析查找原因,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2020年省财政厅组织第三方机构对我厅2019年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现场评价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得分83.3分,评价等级为“良”。我厅对相关相关项目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核查,并提出整改要求。结合相关项目单位的整改情况,形成该整改报告。

(一)专项资金拨付和使用时效性不强的问题

1、预算指标下达不及时的问题

2019年机构合并影响了资金下达进度;2020年资金已于9月底前全部下达。我们讲督促项目单位进展,确保省项目按质按量完成,并对实现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2、资金使用进度慢、结余大的问题

省文旅厅对相关项目单位进行情况核实,一是主要是部分项目存在合同尾款未支付,厅已要求相关单位加快项目验收进度,对验收达标的项目支付尾款,对验收未达标的单位按要求收回资金,并取消下一步年度申报专项资金资格。二是宁乡市2019年旅游厕所建设项目省级专项补助未使用资金103.9万元。截止2020年底,26个申报单位共51个旅游厕所已经验收竣工,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

(二)部分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个别项目单位存在滞留、改变资金用途等行为,资金合计585万元,占比现场评价金额比例为3.4%。具体情况如下:

1、个别单位滞留财政资金

省文旅厅对常德市文化旅游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实景桃花源贷款项目进行核查,核实情况为由于账务处理不当,进一步核实整改。主要是因为桃花源管理委员会与常德市文旅投存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的资金结算,根据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管委会2019年第13号会议纪要对常德市文旅投开具了收取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390万元的收据,所以结算时实付10万元。但常德市文旅投在进行账务处理时,未将本级财政收取的390万元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作支出,而是记入了其他应收账款往来,导致出现了财务核算问题。目前常德市文旅投已进行账目调整。

2、个别项目改变资金用途的问题

省文旅厅对汉寿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帅孟奇故居4a级景区创建高标准标识系统及研学拓展活动补助项目进行核查。一是革命同志故居陈列馆建设需要经过项目论证、宣传部门审批等一系列严格的`审批流程,另,高标准标识系统主要是通过现代信息化建设,为人们提供更好的旅游服务,购买大型电子屏、讲台、声光设备、观众座椅等多媒体教学设备是高标准标识系统建设的一部分;二是安排专项经费5万元用于帅孟奇生平事迹陈列室建设,该项为研学项目,是必要的,只有前期设计得到,才能带给游客好的体验,才对得起革命先烈;三是厅已要求该单位从县级财政预算申请28万元配套资金用于置换故居管理办公区域装修及配套设施;置换后,该资金将继续完善帅孟奇故居景区高标准标识系统。下一步厅对资金使用情况跟进。

3、资金支出手续不完整的问题

一是娄底双峰“溪砚制作工艺”非遗旅游产品开发及花鼓戏演艺重点文化旅游项目,完善了原始凭证,补开了正规发票;设置工程资金支出台账,补充了相关工程前期资料、项目竣工验收资料。

二是罗荣桓故里智慧导游系统及标识标牌标准化建设完善了合同,对弱电项目建设合同补充了质保金条款。

三是衡东县白莲镇铁坪村项目、三樟镇柴山洲村项目均已完善了建设合同以及相关票据。

4、预算指标混用

省文旅厅对预算指标混用情况进行核查,一是对相关项目单位提出整改要求,限期进行整改;二是下一步将通过财务培训班进行财务人员相关业务培训,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三)项目管理方面

1、市、州对旅游厕所的补助不规范

落实中央相关文件精神,旅游厕所建设是我省加快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推进旅游厕所革命实施的项目,根据《湖南省旅游厕所建设管理新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全省计划新建和改扩建旅游厕所2600座。我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的旅游厕所建设资金,是在国家旅游厕所专项资金补助基础上补齐缺口,我厅根据2018年各地区已完成旅游厕所项目个数予以核拨,补助标准为5000元/蹲位,对于旅游厕所建设项目的绩效评价,主要是评估各地区旅游厕所建设的整体完成情况。厕所资金属于中央和省对地方安排的“先建后补”资金,因此,省级厕所专项资金安排不存在不规范的情况。

2、部分项目政府采购程序欠规范的问题

一是省文旅厅对长沙市望城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新宁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郴州市图书馆等三家政府采购程序欠规范的项目单位进行约谈,并要求出台相关政策规范并反馈;二是下一步省文旅厅将对项目中含有政府采购的项目进行严格检查,对存在违规的项目进行暂停,并收回专项资金,并核减该地区下一年项目申报的指标。三是通过组织市州业务培训的机会,普及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鼓励市州在相关法规的框架下出台与自身相适应的政府采购政策。

3、个别项目申报绩效目标不合理的问题

省文旅厅对湖南攸县酒埠江生态新镇综合开发项目、南岳传奇古镇项目整改情况进行核查,一是该单位已经结合实际情况对绩效目标进行调整,二是要求对南岳传奇古镇项目加快工程进度,尽快达到运营条件。

4、个别项目补助标准不够明确

省文旅厅对相关情况进行核查,有以下整改:一是下一步做好资金预算,明确资金来源;二是根据项目具体要求,做好预算工作,精准测算资金、分析资金缺口、资金使用计划。

(一)优化预算管理,强化绩效的三个节点

一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在项目申报初评时,加大对预算绩效目标的分值评定,对绩效目标不完善的项目进行评分扣减处理,对于态度恶劣的,给与初评不予通过处理。二是强化项目中期绩效目标考评,对未达到绩效目标的项目进行约谈,对于预计无法完成的单位进行资金收回处理;三是落实结项绩效,根据相关规定,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划分绩效评价档次,作为下一次项目申报的依据,对于完成不力的项目,对其进行资金收回处理,并暂停该地区一年的相关项目申报。

(二)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一是尽快发布新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来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二是下一步细化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核流程,严格绩效目标管理,明确资金支出范围。三是强调花钱必问效,凡是使用省级旅游专项资金的项目完工后,项目单位必须组织绩效评价,使用省补资金超过100万元的由当地文旅局、财政局共同组织评价。对违反“专款专用”原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两年内不得申请补助。对未上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绩效评价报告的市县区,暂停补助下一年度项目资金。

(三)加强项目绩效管理

一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督促市州主管部门要加强跟踪监督,及时了解项目执行情况,掌握项目建设进度、产出效益目标实现状况,对不能按计划实施的项目要及时予以调整。二是完善项目绩效管理指标库建设,通过培训等形式进行普及;三是坚决打击项目单位多头申报财政补助行为,采用信息化手段,避免项目单位在省、市县区财政部门分别获得补助。

农业资金绩效评价报告篇五

根据《浙江省林业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林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浙林规〔2020〕26号)《浙江省林业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2020年林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情况的通报》(浙林规〔2020〕66号)文件,贵局对我县2019年度中央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省林业发展和资源保护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针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原因,立即落实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关于资金未及时全部使用的问题。主要原因是项目单位未能及时开具发票而导致支付迟缓。截止2020年7月,中央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1613.89万元已经全部支付完毕。

(一)关于资金分解未下达正式文件的问题

主要原因是当时出于我局2019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任务申报书与实际浙财建〔2018〕156号、浙财建〔2019〕65号文件下达的任务和资金一致的考虑,从而忽略对2019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涉及的相关任务、资金进行再分解和下达。整改:一是严格按照文件下达的计划任务和绩效目标积极组织实施,强化项目资金拨付审核程序,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项目单位,做到专款专用。二是要求下一步对中央和省级林业专项资金涉及的相关任务、绩效目标和资金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分解落实下达,明确责任主体、建设任务、资金分配、绩效目标等。

(二)部分项目未完成的问题

1.森林公安办案补助项目:截止2020年12月15日止森林公安办案补助项目已经全部支付完成。

2.林业科技推广项目:本项目实施期限2019年6月至2021年12月,实施面积235亩,资金规模128.09万元。任务未完成主要原因:一是今年2月份新冠肺炎疫情造成项目不能及时种植,林业种植项目均有季节性问题,不能在春季种植好,就会影响成活率;二是苗木和肥料公开招标从4月份开始,不能如期完成,肥料招标共招标三次,前后花了4个月时间,错过苗木种植最佳时间。目前完成情况:苗木和肥料已招标完成,2020年肥料已全部完工,已完成种植120亩;培训已完成两期;资金到年底完成拨付75万元。整改:一是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执行;二是加快项目进度,力争在2021年4月份完成种植任务;三是按计划和时间节点完成技术培训任务。

3.林业贷款贴息绩效指标问题:原因分析:主要是工作人员认识上有偏差,认为林业贷款贴息按贷款合同金额计算,不是按照实际贷款额计算。整改:要求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上级规定,按照实际贷款额计算绩效指标,把握好项目申报关,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做到应报尽报,确保绩效目标按时完成。

(三)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我县2019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已经全部拨付到项目承担主体,国有单位的补偿资金通过县林业局账户直接拨付,村集体的补偿资金通过乡镇财政拨付,个人的补偿资金通过“一卡通”拨付。我县林业局通过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掌握森林生态补偿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防止资金截留和挪用。2020年我局专门针对20xx-2019年生态公益林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工作,对2019年生态公益林资金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工作,对审计、绩效评价报告中存在的问题,我局积极督促项目单位进行了整改和落实。

(四)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关于多拨付杭州千岛湖瑶记实业有限公司林业贷款贴息资金4851元的问题。针对该情况,我局及时与该企业取得联系并下达项目整改通知书,该企业将多领取的林业贷款贴息资金4851元与8月14日上缴淳安县财政局国家金库,同时我局也认真分析原因,对相关责任人审核不严等情况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要求举一反三,在今后对项目审核要从严把关,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一)海南鳽种群保护部分项目未完成的问题

根据《海南鳽种群动态监测、保护遗传学及适应性进化研究与保护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时间20xx年1月至2020年12月,实施期限为4年。绩效评价认为在2019年9-12月未完成无损伤捕捉并佩戴卫星跟踪设备的工作任务。整改:截止2020年6-8月,项目组在长期跟踪调查和鸟类行为监测的基础上,经过前几年的持续观察和野外捕捉实践,经过反复实验,利用夜间在觅食地铺设网具、采用脚套的方式,已成功完成无损伤方式捕捉海南鳽健康个体进行佩戴卫星跟踪仪项目工作,共为15只海南鳽佩戴了卫星跟踪仪,其中成鸟5只,当年繁殖幼鸟10只,幼鸟均为已能自行觅食个体。所有佩戴卫星跟踪仪的海南鳽均为健康状况良好个体,目前佩戴卫星跟踪仪运行状况良好,已接收到海南鳽有关活动轨迹信息,后续保持继续观察。

(二)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项目资金未及时全部使用的问题

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项目是根据省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要求,开展监测站日常监测工作,一旦发现突发野生动物异常情况,立即按程序上报,并做好隔离等应急处置措施及采样送检工作。本项目实施单位为淳安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总站和姜家林业中心站,2019年完成野外巡护监测253次,巡护监测时间15346分钟,巡护监测里程874.17公里,巡护监测记录鸟类7472只,未发现死鸟和异常行为鸟类,监测数据上报率达到100%。造成项目资金未及时全部使用的问题,主要由于千岛湖省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目前没有单独人员编制,除雇佣2名人员协助监测外,日常监测工作由姜家林业中心站技术人员完成,2019年实际支付监测劳务费0.996万元,其他支出都在姜家林业站日常公用经费列支。整改:加强项目资金归集与核算,凡涉及项目监测劳务、gps录入系统和监测直报系统维护、野外监测劳保、监测技术培训等相关费用,统一纳入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进度支付款项。

(三)合同审批程序不规范和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问题

绩效评价中发现姥山林场《马尾松、柏木资源调查合同》审批与签订程序倒置以及《种质资源库建设项目》未在规定期限签订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淳安县生态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高度重视,及时了解并分析原因,认为评价中反映的这两个问题主要是合同管理不规范、工作不严谨引起的。整改:公司进一步规范了项目招投标程序,严格合同的审批、签订和履约行为,同时对负责种子园的副场长进行诫勉谈话,从中引起重视,举一反三,认真反省,确保今后项目实施的合法、合规。

(四)招标文件设置最低限价的问题

许源林场林区道路硬化工程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招标文件补充说明要求“投标报价必须在456772.22元-492698.11元范围,否则为废标”。主要是根据《关于印发〈淳安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评标办法〉的通知》(淳政办发〔2013〕125号)”中的规定,招标人预算价在200万元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土石方等工程项目,采用现场抽签计分法。现场抽签计分法具体操作规定中明确“投标总报价应当在规定的招标优惠报价有效范围内,不在优惠报价有效范围内的投标书为废标”,文件规定《招标优惠报价有效范围表》中“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惠幅度7%—14%”,因此本工程按上述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了让利范围。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家、省、市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规章进行招投标相关工作。

针对林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作为林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原因,积极落实整改,并明确下一步淳安县林业资金管理工作重点:

(一)提高认识,积极整改,落实责任。高度重视林业项目资金的使用绩效,严格执行林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财经纪律,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做到立行立改,同时积极分析原因,举一反三,严防再犯,同时进一步完善林业专项资金管理和项目建设制度,落实建设项目法人制度,真正做到制度完善、责任明确、措施落实、流程清晰、管理规范。

(二)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强化对项目建设过程的监管。认真抓好项目规范化管理,不断推进项目建设,对因不可抗力导致项目进展缓慢的,要积极和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妥善解决政策性导致的不利因素;对其他原因导致项目建设进度缓慢、完工滞后的,要倒排时间,加快建设进度,及时组织验收。严格按照文件下达的建设任务实施和履行相应的程序,强化建设过程的监督,严格控制建设内容变更,确需变更的,要按规定程序调整并作好实施方案的衔接。对资金拨付进度较慢的问题落实专人负责,加快报批程序,加大资金兑付力度。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申请拨付资金,加快资金的支出进度,使项目尽早发挥效益。

(三)严格标准验收,规范档案管理。对每一个项目的竣工,要及时组织精干力量,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要求,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杜绝发生“重申报、轻建设、草验收”的局面。与此同时,要求专人负责建立施工台账,对每个环节相关手续和档案资料进行收集和管理。

(四)加强业务培训,规范会计核算。加强相关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管理和业务水平,确保会计核算规范完整,记账依据完备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