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审议支部工作报告会议记录(优秀10篇)

时间:2023-09-07 07:54:50 作者:琴心月 工作报告 2023年审议支部工作报告会议记录(优秀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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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支部工作报告会议记录篇一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厅党支部(包括党总支,下同)建设,进一步实现党支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把党支部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强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依据《中国^v^章程》、《中国^v^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厅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党支部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v^思想、^v^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服务机关建设的大局,结合本处室、本单位的工作任务和特点,全面加强党支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三条党支部支持和协助本处室、本单位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本处室、本单位的每个党员进行监督。

第四条党支部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章 党支部的设置

第五条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不足50人的单位,都应成立党的支部。

第六条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支委会)。一般情况下,支委会由3至7人组成,可设书记、副书记和组织、宣传、纪检、青年(群工)等委员。委员较少的支部,一名委员可兼管多项工作。

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委会,只设书记1人,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1人。

支委会应由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性观念强,廉洁奉公,热爱党的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正式党员组成。党支部书记一般应推选党员主要行政负责人担任。

第七条支委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前,支委候选人(不设支委会的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和支部书记、副书记拟任人选应征得上级党组织同意,选举后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支委会每届任期2年。在任期内,委员出现缺额时,应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补选或增选。

上级党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和副书记。

第八条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设若干党小组。

第三章 党支部的基本任务

第九条党支部是党的最基层组织形式,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支部党员大会和由其所选出的支委会是党支部的领导机关。支部党员大会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支委会在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监督和检查。

第十条党支部的基本任务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v^、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定、决议,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群众学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马列主义、^v^思想、^v^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全面提高党员和职工队伍的素质。

(三)教育和监督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切实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和党员义务,做到勤政廉洁,遵纪守法;保障党员的权力不受侵犯,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

(四)认真制订和实施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做好经常性的党员发展工作。

(五)做好党员的日常管理工作,按规定收缴党费,接转组织关系,提供党员政审和鉴定材料。

(六)经常分析党内外群众的思想状况,准确把握思想脉搏,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协助行政领导调解矛盾,理顺关系,为顺利完成中心任务和加强处室、单位全面建设营造良好的氛围。关心群众生活,了解和反映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支持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推进处室、单位精神文明建设。

(七)组织考评党员;配合机关党委对自身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八)领导和支持工、青、妇群众组织独立开展适合各自特点的活动。

第四章 支委会成员的主要职责

(一)主持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安排党支部日常工作,将重大问题提交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二)检查督促党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贯彻实施,代表支委会按时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三)经常了解、及时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四)认真落实反腐倡廉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五)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组织和监督各项制度的落实。

(六)抓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作用。协调支委会成员间的关系,指导和支持支部委员的工作,充分发挥每个委员的积极性。

(七)协调单位内行政工作和党群组织工作的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保证本单位业务工作的完成。

副书记协助书记进行工作;书记不在时,代行书记的职责。

第十二条组织委员的主要职责:掌握支部的组织建设情况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提出组织工作计划和建议;协助支部领导组织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管理党员发展工作,拟订党员发展计划,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进行培养和考察,具体办理接收^v^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提出表彰建议;负责党员鉴定、登记和党内统计工作;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负责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的记录。

第十三条宣传委员的职责: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意见,拟订党员教育和宣传工作计划与措施;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负责管理有关党内文件;适应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倡导开展群众性的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的活动,协助做好本处室、本单位“优秀论文、优秀调查报告、优秀机关公文”评选活动的基础性工作;围绕党的工作重点和本处室、本单位的中心工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第十四条纪律检查委员的职责:了解掌握党员遵守党纪的情况,提出进行党风党纪教育的意见,并负责组织实施;经常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检查党员遵守党的纪律的情况,发现有违纪苗头及时提醒并进行批评教育;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申诉和控告,及时向支部和上级纪检部门汇报;协助上级党组织和纪检、^v^门查处党员违纪案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根据组织决定办理对党员处分的具体工作,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其进行教育帮助。

第十五条青年委员的主要职责:指导本处室、本单位共青团组织围绕党支部的任务,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各项活动;支持、帮助团组织搞好自身建设;指导团组织加强对团员青年的培养教育工作;了解青年的思想情绪和要求,做好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团员青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定期向党支部汇报团支部的工作情况,对团支部工作和建设的重要问题提出建议并提交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十六条群众工作委员的职责:指导群众组织围绕党支部的中心工作开展活动,并帮助创造必要的条件;听取和反映群众组织的意见和建议,重大问题提交党支部委员会讨论研究;支持和指导群众组织按照各自的章程搞好自身建设,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第五章 党支部的基本制度

第十七条支委会集体领导下的委员分工负责制度

重大问题必须由支委会集体讨论决定;支部委员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并允许保留,经集体作出的决定,个人必须无条件执行。

第十八条“三会一课”制度

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最高领导机关,在支部范围内享有最高决策权和监督权。支部党员大会每半年至少应召开1次。会议议题依实际情况确定,如下列内容均可作为支部党员大会议题:传达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贯彻执行的计划、措施;听取和审议支委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选举支委会(或补选、增选支委)和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作出发展党员和表彰、处分党员的决定等。

支委会。支委会是在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处理党支部经常性工作的领导机关。支委会对支部党员大会负责,贯彻执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并接受支部党员大会的监督。支委会根据需要召开,全年应不少于4次。会议议题依实际情况确定,如下列内容均可作为支委会议题:结合本处室、本单位实际研究提出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的意见和措施;分析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做好经常性思想工作,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措施;研究发展党员方面的问题;研究对党员的奖惩;研究党支部工作年度计划、总结和其他重大问题等。

党小组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会议议题依实际情况确定,如下列内容均可作为党小组会议题:组织党员学习;研究贯彻落实党支部的决议和工作安排;听取党员思想汇报,检查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党小组分配工作的完成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讨论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研究提出对党员奖惩的意见等。

党课制度。除参加上级党组织统一安排的党课外,党支部每年至少应结合本支部党员的思想实际组织上2次党课。处室主要负责人(党员)每年必须亲自上一堂党课。

第十九条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每年至少要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支部委员要积极参加所在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

第二十条思想情况分析制度

党支部每半年分析一次人员思想情况。其基本要求是: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真实思想情况,准确把握思想脉搏特别是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及时性、预见性、有效性。人员思想的分析情况要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

第二十一条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党支部每年组织一次党员民主评议,一般结合年终工作总结进行,也可由上级党组织统一作出安排。

第二十二条报告工作制度

支委会每年年终或换届改选时,要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党支部每年2月底以前向上级党组织报送工作总结和新年度工作计划。

第六章 党小组

第二十三条党小组不是党的一级组织,是党支部的组成部分。党小组在党支部直接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党员参加党的活动,保证党支部决议的执行和各项任务的完成。

第二十四条党小组的划分,要根据本支部党员的数量、分布情况以及工作需要等方面的因素来考虑,还要注意同行政组织相适应。一般应以处(室)、单位为单位来划分。1个党小组不应少于3名党员(其中至少要有1名正式党员)。党员人数少且便于开展活动的党支部,可不划分党小组,党员的组织生活、学习等活动,由支部书记直接组织。根据机构变动中党员人数的变化,要及时建立或调整党小组。

第二十五条党小组的主要任务

(一)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v^思想、^v^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

(二)组织、指导和监督党员认真贯彻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的决议,努力完成党支部布置的各项任务,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贯彻执行。

(三)定期召开党小组生活会,组织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督促党员按时参加党的各种活动,按时交纳党费。

(四)关心和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并及时向党支部汇报。

(五)协助支部做好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接收^v^员,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和转正以及收缴党费等项工作。

(六)组织党员做好群众工作。经常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的决议;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向党支部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第二十六条党小组一般设小组长一人,由本小组党员推选产生或由支部指定。党小组长在支部委员会的领导下,主持党小组的会议,组织本小组党员积极开展党内各项活动,保证支部的决议和任务的贯彻落实。

第七章 党员教育和管理

第二十七条党支部要根据工作任务和上级党组织的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党员学习教育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党员每月参加上级党组织安排和支部自行安排的学习教育时间累计不少于1天。党员教育可采取讲党课,举办讲座、报告会、演讲会,组织座谈、参观以及收看教育录像片等多种形式进行。

第二十八条每个党员必须编入党的支部和党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要做好考勤和记录。

第二十九条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超过2个月,应建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党员外出执行任务回来要及时汇报。支部要及时向外出党员传达党的有关文件和通报支部的有关活动内容。

第三十条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或外出学习、工作时间超过6个月,应转移党的正式组织关系;党员外出时间在3个月以上,不超过6个月的,转临时组织关系,仍在原支部交纳党费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三十一条党员要按规定自觉交纳党费。党支部每月15日以前将党费交到上级党组织,每年年终要向全体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在一定范围公布党费支出情况。

第三十二条及时表彰先进党员,批评教育后进党员。对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党员,应按照规定程序,劝其退党或宣布除名;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的党员,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对违反纪律的党员,应视情节、按规定给予适当处分。上述情况均须经支部党员大会形成决议并报上级党委批准。

第八章 发展党员工作

第三十三条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每年年底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当年发展党员工作情况,报送下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第三十四条必须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格把关,严肃纪律,禁止突击发展和降低标准照顾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三十五条发展党员的主要程序

(一)自愿提出入党申请。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处室、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支部在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一般在十五天内)进行正面教育和鼓励。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共青团组织)推荐、支委会审查同意后,便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要求其本人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和现实表现情况)。支部要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三)进入考察期。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要有针对性地对他们进行教育,分配他们一定的社会工作。

(四)确定为发展对象。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在听取党小组(要形成书面意见)、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五)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在必要的情况下,支部可以申请机关党委以函调的形式了解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六)短期集中培训。要组织发展对象参加机关党委组织的短期集中培训班,时间一般为五天(或不少于四十学时)。没有经过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发展对象培养后超过三年才被发展的,要重新参加培训。

(七)报机关党委审查。党支部确定了发展对象,应及时向机关党委报告意见,并附送入党积极分子的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考察材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等。机关党委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方可下发《入党志愿书》。

(八)确定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九)填写《入党志愿书》。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发展对象按照要求填写好《入党志愿书》。

1、党小组介绍培养考察的情况;

2、支委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审议的情况;

4、入党介绍人介绍申请人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5、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6、申请人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7、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参加表决的党员,不能少于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虽超过半数,但缺席人数太多的,一般也应改期召开支部大会讨论)。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才能作出同意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在支部大会表决前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8、支部大会表决后,应将形成的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并及时报机关党委审批。决议应包括以下内容:申请入党的人主要优缺点,应到会和实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对申请人能否接收为预备党员的表决结果(赞成、不赞成和弃权的票数各有多少),以及通过决议的日期等。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进行入党宣誓。

(十一)机关党委审阅材料,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进行审批并向入党申请人所在支部发出通知。

(十二)预备期的培养考察。预备期为1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发现问题要及时同本人谈话。预备党员调动工作时,调出单位党组织应将教育、考察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调入单位党组织。

(十三)预备党员转正。预备期满,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支委会审查,提出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的,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1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支部大会形成的决议,报机关党委审批。将审批结果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第九章 思想政治工作

第三十六条党支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要坚持以马列主义、^v^思想、^v^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针,紧密联系干部职工的思想实际,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坚持思想政治工作的正确原则,综合运用思想引导、行为规范和利益调节等多种手段,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吸引力、感染力和说服力。

第三十七条党支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结合财政工作的实际,通过有效的教育、引导,着力建设一支符合新时期行为规范,即:政治坚定、忠于国家、勤政为民、依法行政、务实创新、清正廉洁、团结协作、品行端正的国家公务员队伍。

第三十八条支部领导要带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同时,要调动和发挥支委、党小组长、党员行政领导干部等思想工作骨干的积极性,形成思想政治工作的合力。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业务和管理工作的全过程,特别要注重做好一人一事的思想工作。

第十章 党内监督

第三十九条党内监督是党支部的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其目的是维护党规党纪,防止和纠正党内错误倾向,揭露和查处党组织和党员的违纪行为,保证党员正确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四十条党内监督要严格执行《中国^v^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纪委《关于对党员干部加强党内纪律监督的若干规定》等一系列文件精神。

(一)能否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执行^v^、上级党组织和本支部的决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v^保持一致。

(二)能否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

(三)能否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不搞个人说了算。

(四)能否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五)能否尽职尽责,努力工作,密切联系群众,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六)能否坚持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按照干部“四化”标准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以及《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推荐、任用干部。

(七)能否为政清廉,遵纪守法,严格按照制度办事,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八)能否坚持原则,勇于同各种错误倾向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第四十二条党支部实施监督的主要办法

(一)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每年检查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向全体党员通报,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二)按时召开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前要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会后要将主要领导同志的发言记录和整改措施报上级党组织,并监督其认真整改。

(三)掌握党员以及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如实向上级党组织反映。对于群众意见较大的党员干部,要及时谈话提醒。

(四)支部换届改选和每年年终总结时,支委会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

(五)按上级党组织要求,进行党风廉政检查。

第十一章 党支部和群众组织

第四十三条党支部领导本处室、本单位的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经常听取他们的汇报,指导他们的工作。协调行政领导和群众组织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

第四十四条党支部要支持本处室、本单位群众组织根据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积极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第十二章 换届选举工作

第四十五条换届选举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制度。

第四十六条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书记、副书记)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一般不超过半年,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一年。

第四十七条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

第四十八条选举应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力,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第四十九条换届选举工作的主要程序

(一)本届支委会召开会议,研究提出下届支委会的组成原则,委员、书记、副书记名额及提名和选举产生办法、会议议程等。

(二)组织酝酿、推荐下届支委会委员及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支委候选人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的百分之二十),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并征得原则同意。

(三)起草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党费收缴使用情况的报告、拟订选举办法(草案),并由支委会集体讨论通过。

(四)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1、宣布大会开始,奏(唱)《国际歌》;

3、通过会议议程;

4、委员会负责同志作工作报告;

5、审议工作报告(可省略或放在会后进行);

6、通过选举办法(草案)、委员候选人名单、监票人名单;

7、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

9、大会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

10、新当选的委员代表讲话;

11、到会的上级党组织领导人讲话。

(五)召开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无记名投票选举委员会书记、副书记,讨论各委员的具体分工。

(六)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选举情况并做好会议文件、资料归档工作。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五十条机关党委将依据相关规定每年对机关党支部工作进行检查考评。

第五十一条本《规则》由机关党委负责解释。

第五十二条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五十三条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的处室、单位,党总支工作参照本《规则》执行。

审议支部工作报告会议记录篇二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学校及学院工作中心,改进和加强教师的师德建设,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勇于创新的党支部班子,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与时俱进、无私奉献的党员队伍。确保心理系的稳定,确保各项工作的整体推进。

二、工作目标:

1、坚持学习与实践同步,加强教师和学生党员的政治学习,发挥其先锋模范作用,建设学习型党支部。

2、深入开展学习科学发展观主题教育活动,以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促进发展。

3、创新工作,不断探索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

4、积极配合、协助各部门认真做好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及学校重大事务组织指导工作。

5、加强组织建设,严格党员教育与管理,提升教育领导能力。

6、认真做好党员的发展工作。

三、具体工作:

(一)营造氛围,开展德育活动

1、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以灵活多样的形式,在师生中深入进行革命历史和革命传统、爱国主义、改革开放、理想信念等教育;组织好党团员志愿者到社区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以扩大心理系在社区的影响。在共同参与各项活动的过程中,进一步提升文明意识和奉献意识。

2、加强德育常规建设。加强学生行为规范教育,坚持从细节入手,从基础抓起,逐步让规范成为学生的习惯,文明成为学生的名片。

(二)落实制度,加强党员队伍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

1.为加强自身建设,支部成立了党小组。支部书记王菲任组长,马俊老师任宣传委员,张利钧老师任组织委员,一名学生党员段建斌任自律委员。目的是要把学生的组织发展工作列为重点,尤其是在发展工作中学生推优后,从对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开始,均交给支部党小组去办。

2、学习制度常抓不懈。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坚持改革创新精神,做实做好心理系的党建工作,加强管理,抓好落实,确保学习时间,效果到位,改进形式,提高效率。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周召开一次党小组会议,认真学习与践行科学发展观,把教师与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到位。特别是要发挥党小组的作用,丰富活动形式。

3、实行党员结对制度,开展关爱活动。本年度,支部将实施党员结对工作,做好与积极分子的结对,与特殊学生的结对,做实结对过程,关注结对结果。

4、严格程序,做好党员组织发展工作。本年度,计划发展10名重点培养对象入党,同时确定25名积极分子为重点培养对象。按计划于3月底从重点培养对象中推荐5名优秀者加入组织,并做好积极分子的培养和引导工作。配合学校组织部做好3位预备党员的考察和转正工作。

5.完善工作方法,努力做到全方位渗透。积极配合学校和学院做好“文明学生”、“文明班级”“文明宿舍”以及教师的年度考核、评优等项活动的评比工作。

审议支部工作报告会议记录篇三

工作计划大体分为标题、正文、结尾三部分。

(1)标题。由单位名称、适用时期、内容和文种构成。

(2)正文。由前言和计划事项构成。

1)计划的前言,要简明扼要说明制定计划的目的或依据,提出工作的总任务或总目标。前言常用“为此,今年(或某一时期)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作结,并领起下述的计划事项。

2)计划事项,是总的计划下面的各个

分计划项目。这部分一般要分项来写,有时,大的项目下有小的项目,大的项目是一个大的方面要做的工作,小的项目是在大的方面要做的每一项工作。

1.计划的名称。包括订立计划单位或团体的名称和计划期限两个要素,如“××印刷厂团委____年度工作计划”。

2.计划的具体要求。一般包括工作目的和要求,工作的项目和指标,实 施的步骤和措施等,也就是为什么做、做什么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

3.最后写订立计划的日期。

(二)工作计划的内容。一般地讲,包括:

1.情况分析(制定计划的根据)。制定计划前,要分析研究工作

现状,充分了解下一步工作是在什么基础上进行的,是依据什么来制定这个计划的。

2.工作任务和要求(做什么)。根据需要与可能,规定出一定时期内所应完成的任务和应达到的工作指标。

3.工作的方法、步骤和措施(怎样做)。在明确了工作任务以后,还需要根据主客观条件,确定工作的方法和步骤,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证工作任务的完成。

(三)制订好工作计划须经过的步骤:

1.认真学习研究上级的有关指示办法。领会精神,武装思想。

2.认真分析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这是制订计划的根据和基础。

3.根据上级的指示精神和本单位的现实情况,确定工作方针、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再据此确定工作的具体办法和措施,确定工作的具体步骤。环环紧扣,付诸实现。

4.根据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偏差、缺点、障碍、困难,确定预算克服的办法和措施,以免发生问题时,工作陷于被动。

5.根据工作任务的需要,组织并分配力量,明确分工。

6.计划草案制定后,应交全体人员讨论。计划是要靠群众来完成的,只有正确反映群众的要求,才能成为大家自觉为之奋斗的目标。

审议支部工作报告会议记录篇四

xx年机关党支部工作指导思想是:以^v^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xx大、xx届四中、五中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机构编制工作为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服务的思想,扎实开展机关党组织建设工作,用心开展和谐机关建立活动,切实加强党的领导班子建设、组织队伍建设及基层党组织建设,促进机构编制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1、切实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基础工作,推动机关党建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制度。完善《县编委办党建工作制度》,包括党费收缴、党员发展、党的会议、理论学习等制度。

二是按时报送党建工作计划、总结,安排好学习室。

三是按制度按要求开展机关党建工作。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党员教育、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党建信息报送工作,按要求组织召开每季一次的支委会和支部大会、每半年一次的党员民主生活会,按要求开展机关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四是按照要求开展党务公开工作。

2、切实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提高机关党员队伍综合素质

一是用心开展党员教育,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素养,全年集中理论学习六次。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两会精神、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xx届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廉政准则、《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v^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机构编制工作相关会议精神。

二是用心发展党员。今年计划发展一名^v^预备党员转正为^v^正式党员,按时按质报送相关材料。

三是用心开展支部活动,如开展七一活动等。

一是用心开展创先争优和双优建立活动。

二是与乔口镇荷叶湖村党支部深入开展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活动。

三是用心开展干部结对帮扶活动,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用心结对帮扶,资助困难群众。

四是做好关协、工会工作和各种中心工作、活动。

我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建工作促机构编制中心工作。一是要统筹全局,圆满完成政府机构改革。严格审核各单位三定规定,全面完成区政府机构改革。二是认真部署,用心推进乡镇机构改革。搞好调研、方案的制定等准备工作。三是服务大局,用心配合撤县设区工作。四是认真履职,切实发挥机构编制管理职能作用。按照法律法规、政策制度规定,合理调整单位职能职责,设置机构,配备人员编制、核定领导职数,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五是强化服务,认真开展各项中心工作。如相关人事人才工作等。六是规范操作,不断提高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水平。精心组织事业单位法人年度审核工作。

审议支部工作报告会议记录篇五

新的学期又开始了,时间过的很快,转眼间,我们已经是大二的学哥学姐了。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我们班的同学们一起努力,一起成长,取得了不错的成绩,班级同学彼此间的感情也不断加深。作为法学09-2班的团支书,本学期的计划尤为重要。

如果一个班级的全班同学都拧成一股绳,劲往一处使,那么没有什么事情是不能办到的。就像我们可以一起爬上山巅,一起呼喊一样。同时,在这样的氛围中,也将更容易调动大家的学习积极性以及积极参与社会活动的热情。对此,我认为,团支部工作应从集体凝聚力中入手。

所以,我这学期的工作目标主要是以下三点:

一、加强同学间的交流,增强同学们的集体荣誉感、增强集体凝聚力。

二、以学为本,力求班级整体成绩更上一层楼,力争无挂科,提高英语四级;同时丰富课余文化生活,组织同学们多参加课外活动。

三、在上一届班委工作基础之上,树立班级形象、争创院级、校级先进班级。

针对本学期的工作目标,现做出以下具体工作计划:

1、积极开展班级互动活动。在本学期开展多次团支部互动活动,比如说“我爱集体”活动,心理历程讲述,同学间的快乐一刻等,还有,在十一、中秋节或元旦放假期间策划组织一次集体出游,以此达到增强同学间交流及感情的目的。

2、发挥班级集体的温暖,向每一位需要帮助的团支部成员伸出最无私的援助之手。计划与团委阳光志愿者服务队联系,参与一次大型的公益活动,如慰问老人院等。

3、建立学习互助竞争小组。要面对全体学生,顾全大局,做到抓两头促中间。首先要善于发现优等生,在班中树立榜样。对表现好的学生要经常鼓励,既要肯定成绩,也要不断督促,使他们不断取得进步。在生活上、学习上从"爱出发"。主动接近,真诚、平等对待,深入了解他们落后的原因,帮助他们解决困难,还要善于发现后进生身上的闪光点,努力培养他们对学习的兴趣。并让他们能得到及时的帮助,同时也能培养同学们的互助精神,增强同学间的友谊。我班于大一下学期四级达50%以上,计划在大二上学期,采取一对一的方式由这些同学带动未过四级的同学,增强同学间的竞争意识,增强同学们的时间观念!另外,还要抓好班级上课的纪律,因为纪律是成绩的保证。要让每位团支部干部管好自己也要带动好同学,这样即加强了班干部的能力,又使班级纪律得到提高。

4、实行班务公开。设立班务公开日(一月一次),使班级事务更加公开化、透明化,使班级里的同学人人都可以参与到集体事务中来。同时,广泛采纳同学们对班级事务的意见,集思广益,争取使班级工作更上一层楼。

5、在工作方面,班长、团支书及其他班干部,既要分工明确又要相互配合,坚持每周开班委会,针对班内出现的新问题制定新的对策。班委会由班长或团支书主持召开,应积极准备,保证开会效率。另外,对于班会负责人要做好纪录,以便开展工作。

以上就是本学期团支部的工作计划。总而言之,在大二这个关键的时期,团支部会好好工作,努力为每位同学服务,使同学们更加友爱、团结,使我们法学09-2团支部更加优秀。

审议支部工作报告会议记录篇六

积极探索共青团组织服务青少年的有效途径和手段,竭诚为广大团员青年成长、成才服务,推进团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全面活跃团的各项工作,推动我校共青团工作不断前进,力争开创学校共青团工作的新局面。

团总支部将围绕学校党政工作中心开展工作,团结带领广大青年做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生力军和先锋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促进学习、教学、管理、建设等工作效率和质量的提高,服务于学校的建设发展;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多种文艺、娱乐、体育活动,丰富青年业余生活,倡导健康的兴趣爱好,营造良好文化氛围。为青年提供展示自我的舞台,增进青年与团组织的联系。

进一步加强团支部工作的战斗力,积极开展创造“先进团支部”、活动,加强团队伍建设,进一步贯彻团中央《关于加强团发展工作的意见》和《团员发展工作的细则》,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在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大团员发展工作的力度。同时也加强团干部及学生会队伍建设,健全共青团员长期受教育,永远跟党走的长效机制。不断增强团员的政治意识、组织意识和模范意识。

利用学校现有条件,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学校中心工作的宣传,利用学校校园广播和各班教室的黑板报及学校的橱窗对青年团员进行教育。认真组织办好各团支部活动园地的黑板报。同时,充分利用校广播室、橱窗、等宣传渠道,搞好学校宣传工作,扩大学校影响。

1、认真完成市团委和局团委的各项工作安排。

2、加强团的组织建设

切实加强对广大团员青年进行人格道德教育、理想前途教育、价值观教育、法制教育等,使他们逐步成为具有正确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创新精神和良好心理素质的好学生。加强团干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的专业水平,充分调动团干部的工作热情,培养一支优秀的团干部队伍。

3、校团委将继续做好团员的培训、学习工作,团员组织关系的转接工作以及十月新团员的入团工作,进一步完善校团委的档案管理和建设工作。充分调动学生委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使之成为团委工作的助手,成为和学生沟通的桥梁。全力抓好团员、团干的培养和考核工作,认真做好团委、学生会及各团支部的常规活动记录。积极配合学校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按时、安置、按量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

4、弘扬和培育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教育。

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是新形势下中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任务。团委将充分利用中华传统文化年的活动契机,结合开学、新生入学教育活动,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的系列主题教育活动,通过活动进一步激发学生的爱国热情,引导学生牢记历史、不忘过去、珍爱和平、开创未来。积极组织学生参加中华古诗文诵读活动。

5、定期召开团支部会议,引导学生配合学校搞好日常管理工作。做好新学年团员统计工作和团费收缴工作,对团员进行先进性教育活动。

6、利用重大节日,利用中秋节、重阳节,以“我的节日”为主题,古诗词朗诵比赛,以弘扬民族传统文化。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感恩教育、理想信念教育。

7、做好升降旗工作。

九月份

1、召开团支部会议,布置本学期工作重点。

2、组织观看“开学第一课”,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

3、各团支部组织召开“教师节”为主题团会,举办书法比赛。

4、召开团支部会议。

十月份

1、团员纳新。

2、利用中秋节、重阳节到来之即,以“我的节日—中秋”为主题,古诗词朗诵比赛,以弘扬民族传统文化。

3、各团支部组织召开“重阳感恩,立志成才”为主题主题团会及系列活动。

4、以关爱留守儿童为主题,开展大型关爱活动。

十一月份

1、做好上级团委迎检工作。

2、对团员干部进行先进模范教育,学习团的章程。

3、各团支部组织召开主题团会。

十二月份

1、各团支部工作交流及总结

2、学期末优秀团员、团干部评选

3、开展“12。4”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各团支部组织召开“学法用法,争做尊法好少年”为主题团会,组织学生观看普法片。

4、“12。5”国际志愿日系列活动。

总之,面对新的一学年的到来,我们充满着希望,但我们也知道,我们前进的道路绝对不会一帆风顺,但我们将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来迎接挑战,为把我们礼士中学的团委工作推向一个更高的层次而努力。

审议支部工作报告会议记录篇七

近日,市教育局印发了《长春市教育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并发出通知,要求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认真遵照执行。同时要求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制度,在工作中严格执行。

《长春市教育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全文如下:

第一条 为提高会议质量和工作效率,进一步推动行政工作议事、决策的规范化、程序化和科学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局长办公会议是对全局行政工作重要事项进行处理和决策的重要会议,必须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落实局长负责制,局长对全局工作全面负责。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局长办公会议议事。

第三条 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召集并主持,特殊情况时,局长可委托副局长主持召开会议。

第四条 参加局长办公会议的成员为局长、副局长等班子成员; 办公室主任、议题涉及的处室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列席会议。特殊议题请局法律顾问列席会议。

第五条 局长办公会实行例会制度,一般一至两周召开一次,依据工作需要可适当增减,时间由局长确定,遇有工作需要可临时决定召开。

第六条 已确定的参会人员不得缺席,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须事先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第七条 研究涉及与会人员个人重要利害关系内容的会议,当事人及其主要亲属应当回避。

第八条 局长办公会议须严格落实保密制度规定。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的重大事项,凡涉密、不宜公开的内容,要严格做好保密工作。重大事项讨论过程中的不同观点和意见,不得外传扩散。

第九条 局长办公会议的会务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由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存档备查,并形成《局长办公会会议纪要》(以下简称《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会议记录人员起草,经局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报局长签发。每次会议均作规范、详细的记录,连同会议材料及时归档。

第十条 局长办公会议进行中,其他与会议无关的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会场。紧急公务需办公会成员处理的,须经办公室负责人同意,由指定工作人员予以联系。

(一)传达、学习和贯彻^v^、教育部、教育厅,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

(二)研究确定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年度总结、各级各类教育发展任务及其他教育行政重要事项。

(三)研究讨论以市教育局名义印发的重要文件。

(四)研究确定教育局机构设置和调整的方案、人员定编定岗方案、重大奖励机制方案及其他重大改革方案和措施。

(五)研究解决学校和师生权益重要问题,研究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六)研究附加预算、基本建设项目初步安排方案,审议附加预算执行情况。

(七)研究全局性行政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规定、办法的建立、修订和废止。

(八)研究市政府有关部门与教育局的重要协商事项。

(九)其他需要提交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

第十二条 局长办公会议题由分管局领导提出,局长同意后确定。局长可以直接提出并确定会议议题。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的议题,须由汇报处室写出书面报告并提出倾向性意见,报主管领导同意后,将议题有关材料提前送交局办公室;由主管局领导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的议题,需提出倾向性意见,转交局办公室。

第十三条 基层单位需要局长办公会讨论审定的有关问题,按业务关系先提交相关处室,再由相关处室按程序提出;无业务主管业务处室的,直接报主管领导,由主管领导按程序提出。

第十四条 涉及几个处室工作的议题,由牵头处室负责会同相关处室在会前充分沟通协商,向主管领导提出解决问题的初步方案,经主管领导同意后,转交局办公室列入议题草案。如在协商中有较大分歧,原则上不提交会议讨论。

第十五条 拟提交会议讨论、审议的议题,由局办公室汇总整理后拟订会议方案报局长或主持会议的副局长审定。汇报人要做好充分准备,所提交会议讨论审定的意见与方案,必须做到情况明了、依据准确、可行性强;要在广泛征求意见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方案或提出明确意见与解决办法,同时提供决策依据。根据工作需要,事先进行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

第十六条 凡提交局长办公会议讨论的议题均须附有说明材料或论证材料。此类材料和拟讨论的文件,除特殊情况外,均须打印成文并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在办公会召开前送交局办公室,由办公室将同议题有关的材料和拟讨论的文件等呈送参加办公会议的正式成员提前审阅。

第十七条 如遇一些重大问题和关系全局的事项,要事先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进行科学论证、风险评估。

(一)职能处室提交会议讨论的议题有无明确意见和可供选择的方案;

(三)是否与相关处室作过沟通,有关议题是否已进行咨询论证;

(四)处室提请会议研究的议题,是否向会议主持人作过汇报。

第十九条 会议召开时间一经确定,局办公室要提前通知出席会议的领导和列席会议的处室及单位负责人等。

第二十条 召开有准备的会议,对准备不充分和久议不决的问题,主持人可中止讨论;临时动议的议题不予研究;已确定上会的议题,分管领导不能出席会议时不进行讨论。

第二十一条 局长办公会的记录由局办公室负责。对议题的结论性意见必须记录清楚、准确、全面、完整,记录稿经局办公室负责人审阅签字后及时立卷归档。会议所用书面材料与会议记录共同归档备查,遇有研究重大议题需要音像记录的,音像资料与会议记录共同归档备查。

第二十二条 凡提请会议研究审定的议题,首先由牵头处室(单位)或主管领导汇报情况,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方案。要求汇报详尽、意见具体、态度明确、讨论深入。一般情况下,局长或受委托主持会议的副局长可在会议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适时地做出决定;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在意见分歧较大时,可暂缓做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沟通协调后再行议定。

第二十三条 出席和列席会议的人员,都要提前熟悉和了解会议内容,本着认真负责和实事求是的态度,在议题审议过程中畅所欲言,明确表明意见。会议主持人既要引导参会人员充分讨论,认真听取与会人员的意见,特别是不同意见,又要注重集思广益,善于做出决断。列席会议人员在相关议题讨论后,即可退席。

第二十四条 局长办公会议的决议,由局办公室负责通知有关处室及单位贯彻落实。在应参会人员缺席情况下做出的决定、决议,由局长或局长指定专人负责通知缺席人员。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由局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并及时向局长汇报。

第二十五条 局长办公会形成的决定和决议,各有关处室及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认真落实;执行处室及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拖延;分管局领导要及时检查执行情况,并协调解决好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在贯彻落实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如需提请局长办公会复议的,应按议事程序办理,在没有做出复议决定以前或不同意复议时,不得擅自改变原有决策,否则将追究相关处室负责人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 局长办公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由分管局领导组织实施,主办处室牵头、有关处室密切配合。主管局领导要及时督促检查;执行处室负责人要及时主动地向主管局领导和局办公室进行口头或文字汇报。局办公室负责督促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并向局长汇报会议决定、决议执行情况。

第二十七条 会议成员或有关人员需查阅会议记录的,可到局办公室查阅《会议纪要》;需要查阅本人在场时讨论事项的会议记录的,由局办公室按指定范围查阅后告知结果;如需到档案馆查阅会议记录的,需查阅人列出所查阅范围和问题,经局办公室主任批准后,由指定工作人员查阅后告之。

第二十八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九条 本规则由长春市教育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审议支部工作报告会议记录篇八

1.组织委员召开党支部例会,负责组织好常规工作、活动等等。

2.纪检委员负责做好平时的纪检工作,如会议考勤等。

3.宣传委员负责出好本月活动的宣传海报,做好宣传工作。

4.秘书负责写好每月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会议记录,活动总结等。

5.党校培训

a.时间:x月x日——x月x日(除x月x日)

b.地点:科b101

c.值班人员:学生党支部全体干部和助理

)点名,并对缺席的同学进行登记

2)维护课堂秩序和纪律

3)督促同学做好笔记,不允许做其他与课堂无关的事,

如听歌、玩手机、看课外书等等

1.班级信息调查统计

负责人:各班组织委员

内容:姓名、班级、性别、民族、政治面貌、寝室

3.活动:“弘扬传统文化”辩论赛

a.辩题:传统文化的传承应融入流行还是原汁原味

b.分组安排:以兄弟班级为单位进行辩论赛活动

4.为十二月份系干改选做准备

审议支部工作报告会议记录篇九

1.在其位,谋其职。积极参加学校,班级活动关心帮助同学。

2..平时表现良好,自觉遵守班级纪律,不旷课,不早退。

3.积极配合团委工作,执行团的决议,,自觉遵守团的纪律。

1.作为一名团支书,必须在有限的时间里完成对团支书一职的工作熟识。在同学间形成特色学习小组,另外,经常请优秀学长学姐到班指导学习团课知识。加强同学对党的认识,深化同学们的思想政治觉悟,端正大家的入党动机,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同时,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及院系团委(团总支)工作安排,做好宣传工作。

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加强日常管理,并教育团员端正政治态度,提高政治修养,主动递交入党申请书,让每个团员真正意识并体会到作为一个团员的光荣和应有的义务。

同时要注意与其他团支部的经验交流,与辅导员的工作交流。也要加强与同学的沟通与交流,做到关心、关注、关爱同学。注重班级内部建设。明确团支书、组织委员以及宣传委员的职责和工作,提高班干的思想素质,学会统筹安排,科学合理地工作。

2. 为提高同学们的思想政治素质,我计划定期与各班委走访各个寝室,深入了解学生的思想动向,促进同学之间的交流,及时发现问题。并鼓励各个寝室的个性发展,形成良好的寝室文化氛围、生活氛围、人文氛围。同时,要以思想建设为抓手,在理论学习、活动和平常生活学习中时刻注意提高同学们的思想政治觉悟。

大家互相促进,互相发展。 另外,班上还将定期召开班会,深入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使同学们在思想上能够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先进的觉悟,争取早日加入光荣的党组织。

3.按时收纳团费。

4.在活动方面,要提高活动的质量、效果和影响。其中在活动影响方面不仅仅注重对本班同学的影响,有可能的话要提高本班在系、院乃至学校中的活动影响力。要凸现出活动的目的和意义,着力重点办好几次活动。使我班团支部具有一定的影响力,感召力。在其他活动上同样要认真对待,确保活动的质量。

在活动中应该做到“三好”,即实现策划好,活动组织好,事后总结好。在活动中应该职责明确,使同学们在活动中感悟到本次活动的目的和班级凝聚力。在活动中思想的到升华,提高同学们的思想政治素养。

(一)在三月初,进行公益宣传活动 ,帮助红十会进行无偿献血知识宣传活动。努力做好捐助爱心小学同学的工作。争取使这次活动做得有意义,有一定的影响力。

(二)在三月中旬,开展“学习雷锋,助人为乐”的团日活动。使同学们在活动中得到思想的升华。

(三)在四月份,开始策划班级年度晚会。

(四)在五月份开展“学会做人,诚信至上”的主题团日活动。

(五) (五)在六月份组织同学积极复习,准备英语过级考试及期末考试。班上还将开展“严肃考风,端正考纪”的主题团会,开展优良学风建设,认真讨论考风考纪的问题,从思想上端正态度。养成平时认真努力,认真备考,考试凭真本事的良好习惯。

在常规工作方面,要做好学院、系布置下来的各项活动。要注意与其他团支部的经验交流。同时也要注意与老师、辅导员的工作交流。其次,要做好团员日记工作。在团员日记中观察、发现到同学们的思想状况,及时与同学沟通。要加强与同学的沟通与交流,做到关心、关注、关爱同学。

要注重团支部内部建设。明确团支书、组织委员以及宣传委员的指责和工作。提高同学的思想素质。学会统筹安排,科学合理地工作。第五,做好“团推优”工作。在学期初要做好班级优秀班干部,奖学金获得者的评比。在学期末要做好推选第二批入党积极分子。“团推优”工作要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一个班级的思想建设无疑会影响到这个班的整体面貌,这给我以及团支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我们相信在老师、同学们的大力支持和鼓励下,我们有信心把我班团支部建设成为“文化素质好,思想觉悟高,各方面综合素质优秀”的优秀团支部。我们也正朝着这个目标而不断地努力奋斗!

审议支部工作报告会议记录篇十

一、工作宗旨

作为一名团支部的干事深受同学们的信任和委托,我们绝不会忘记谁是自己的服务对象。我们会一如既往的“想同学们之所想,急同学们之所急”积极为同学们谋取正当利益。同时,会坚持在校团委、院党委的领导下,围绕上级党委的中心工作以及团委的工作重点开展一切团的活动。并及时向党、团组织反映团员的思想意见和要求,定期向上级组织请示、汇报工作。努力做好上传下达的职责。

二、活动计划

1、10月

(1)主题团日活动。中旬确定主题和形式,10月底份结束。

(2)“团员意识日”优秀模范评选

(3)实践基地周末社区服务活动

(4)建立团员意见上传及反馈平台

(5)制定和落实团支部各项规章制度。

(6)党团宣传栏首期创建和设计,博客创建以及内容的设定和管理。

(7)开展一次支部内部交流活动,包括学习交流、工作心得交流以及收集对支部工作改进的建议和意见。

(8)召开至少一次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团小组会。

(9)各团支部举行主题团日活动。

2、11月

(1)党、团宣传栏和博客内容更新

(2)团员意识宣讲。

(2)亚运志愿者摄影比赛

(3)开展“风信子”寒假版活动

(4)召开一次团支部委员会。

3、1月

“风信子”寒假版实施阶段

三、工作略述:

1、活动方面:

在活动方面,要提高活动的质量、效果和影响。其中在活动影响方面不仅仅注重对本班同学的影响,有可能的话要提高本班在系、院乃至学校中的活动影响力。要凸现出活动的目的和意义,着力重点办好几次活动。

(1)团日活动

1)加强班内同学的交流,使男女生间,不同宿舍间增进了解,把紧密的室友感情拓展为深厚的班级集体友谊。

2)加强同学们关注时事,了解国家,世界,校园动态的热情。

3)加强同学们对团,对党的认识。

(2)社会实践活动

1)多沟通,服务到位

2)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3)事后总结,扬长避短

总之,在活动中应该做到“三好”,即实现策划好,活动组织好,事后总结好。在活动中应该职责明确,使同学们在活动中感悟到本次活动的目的和班级凝聚力。在活动中思想的到升华,提高同学们的思想政治素养。

2、常规工作方面:

(1)在10月中旬制定和落实本班团支部的相关制度。从而促使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正常,组织生活注重质量,发展团员坚持标准。

(2)要注重团支部内部建设。明确团支书、组织委员以及宣传委员的职责和工作。提高团支部全体成员的思想素质。促使每人学会统筹安排,科学合理地工作。

(3)要加强与同学的沟通与交流,做到关心、关注、关爱同学。及时反映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

(4)制定和管理好本班的党、团宣传栏,注重版面和内容的更新,注意博客的日常管理。

(5)开展好“三会一课”即团支部委员会、团员大会、团小组会以及团课的工作。每次会议尽量做好会议记录。并在班上公布,让同学们了解并进行有效监督。

(6)做好“团推优”工作。 “团推优”工作要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保证每位思想上进的优秀团员有机会接近党组织,发展本班党员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