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峰上课方案大全(19篇)

时间:2024-01-14 16:52:41 作者:梦幻泡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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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峰上学方案

按照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防聚集性疫情做好秋冬季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全面做好全市20xx年秋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市对开学复课的相关工作部署和要求,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到第一位,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原则,周密部署,推进学校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一)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谋划、精准施策;联防联控,科学应对。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严格遵循相关防控要求,同时要避免在防控措施上防控过度、防卫失当。

(二)坚持“常态化复学、常态化防控”原则,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校园一方净土、确保师生生命安全。采取多种措施,创造性地解决公共场所人员密度等问题,着力保障秋季学期如期开学、师生工作学习恢复正常,最大限度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三)坚持“错区域、错层次、错时、错峰”原则,分批分时段安排学生有序返校报到,避免人流高度集中。

全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9月1日开学,各学段错峰到校时间安排如下:

1、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

9月3日(周四),小学一年级新生开学,幼儿园小班开园。

2、校外培训机构。

即日起,教育部门监管的校外培训机构可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提交开班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恢复线下课程和集体活动。

各中小学校要及时通过校园网、公众号、微信、短信、电话(xx新闻广播今日头条号)等渠道向学生和家长发布开学通知,确保每一位学生和家长知晓学校相关开学工作安排及防控要求。各年级具体开学时间由学校结合工作实际确定后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一)低风险地区师生员工可返校报到。核酸检测工作按照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核酸检测方案要求执行。

(二)中高风险地区师生员工,暂不返校报到。

(三)本人或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现为确诊病例、核酸检测阳性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的,暂不返校报到。

(四)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师生员工,暂不返校,待治疗无症状并报经学校批准后,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报到。

(五)按照教育部要求,目前仍在境内的来华留学生的开学工作与国内学生同步进行。在境外的来华留学生未接到学校通知一律不返校,新生不报到。对没有返校的师生员工,学校要掌握其健康状况和出行轨迹,建立台账并加强教育指导。

(一)制定开学工作方案。各县(市、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认真总结春季学期复学复课工作经验,根据本地区疫情防控和学生来源特点,严格按照“一地一策”“一校一案”要求,制定完善秋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具体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和工作制度(包括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健康管理制度、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消毒制度、环境卫生检查制度和免疫预防接种查验制度等)。要结合实际制定完善开学复课、核酸检测、应急防控、物资储备等方(来源xx新闻广播今日头条号)案预案。建立并落实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和运行高效的工作体系。各学校要制定学生返校报到专项工作方案,加强防疫防护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开学方案和应急预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市直中小学、幼儿园开学方案和应急预案要同时报市教育局和驻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二)细化开学工作准备。各地各学校要针对春季学期疫情防控工作中暴露出的宿舍、餐厅、临时隔离场所、洗手设施等硬件条件不足等问题,开展“对防控漏洞再排查、防控重点再加固、防控要求再落实”活动。加紧改善办学条件、储备防控物资、配齐防控设施、完善应急预案,加固薄弱环节、补上短板漏洞,为秋季学期顺利开学做好充足准备。要科学设计报到程序,简化优化报到流程,避免人员交叉聚集。提倡通过网上支付等形式收取各项费用。提前做好消毒剂、体温计、口罩、手套等防疫物资储备,在学校内设立临时隔离室。

(三)加强师生健康监测。学校师生要在开学前连续14天坚持体温监测报告制度,开学时上交《个人14天健康登记表》。各学校要提醒师生开学前不要到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应尽量减少聚会,减少到复杂场所活动。教育师生在返校途中做好自身防护,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应就近就医,并及时报告学校。

(四)强化应急演练。各学校要认真总结春季学期复学复课经验,健全完善校园突发疫情处置预案,开展应急处置模拟演练,确保各个环节无缝对接,确保所有岗位人员应知应会,熟知熟会。当校园内一旦出现突发疫情时,按照疾控部门和定点医院指导及时隔离、治疗、排查密切接触者,实现闭环管理,将影响降到最小。

(五)深入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暑假期间,全方位整治校园环境卫生,对教室、办公室、宿舍、餐厅、厕所等公共场所进行彻底消杀,经常开窗通风,尽可能改造增加厕所和洗漱设施。要特别加强农村和偏远地区学校的校园环境卫生建设。

(六)全面开展评估核验。开学前,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校、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各项要求和我市春季学期开学核验条件进行认真自查,各县(市、区)要对所属学校(幼儿园)开展全覆盖督导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学校(幼儿园)限期整改,确保各项措施和要求落地落实。开学条件必须全面具备、全面达标,要把开学条件核验达标作为开学的首要标准,坚决守牢“条件不达标不能开学”的底线。

(七)做好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核查验收工作。按照“依申请核验,按标准核验,按要求整改,按规定开班”的原则,各县(市、区)要指导辖区内审批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含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逐个开展安全核验工作,特别是做好教师核酸检测、教学环境消毒通风、防控物资储备等重点环节,确保校外培训机构(含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安全有序开班。

(八)抓好教学准备工作。

在开学复课前要对教室、图书馆等教学场所各项软硬件设施全面检查、及时修缮,保证教材、教辅用书、教具等课前到校,做好师资调配,确保开学复课后正常教学秩序。学校要组织教师集体备课,重点做好延迟复课期间线上教学与开学复课后线下教学的衔接,科学确定教学起点,优化教育教学计划,合理安排教学进度,确保高质量完成秋季学期教学任务。

(一)严格校园管理。实行校园封闭管理,严格校门值守和安全保卫,进入校园人员必须进行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家长原则上不得入校,家长会可采取线上形式开展。允许在校学生根据需要申请出校,简化学生离校申请审批程序,指导(来源xx新闻广播今日头条号)学生做好个人防护。实行校内闭环管理,校园内以年级、班级、宿舍为单位实行分区域单元管理,各单元间尽量做到学习、生活空间相对固定接触人员清楚。错时错峰安排学生校内学习和生活,科学设置“一米线”。从严控制、审核聚集性活动,大型室内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组织。

(二)加强师生健康管理。开学后继续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和体温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制度。要加强对师生和食堂、宿舍管理、保洁、安保等人员的健康监测。发现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或腹泻等消化道症状的人员,要按应急预案规定程序及时处置。加强学校与属地和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协调联动,细化救治工作流程,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指导做好走读师生的防疫工作。

指导师生科学佩戴口罩。所有中小学师生员工在校期间坚持佩戴口罩,在户外活动保持安全间距时可不佩戴口罩。幼儿园教职员工佩戴口罩,幼儿不佩戴口罩。所在地区疫情发生变化时,应按照相关防控要求及时调整。

(三)做好教育教学工作。各县(市、区)教体局、各中小学校要认真总结春季学期教育教学工作情况,统筹做好教学衔接工作,科学安排秋季教学计划,有序安排教育教学各项活动。在科学安排秋季教学计划的同时,做好因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导致秋季学期不能如期开学的准备,做好线上教学预案。

保障教育教学质量。各学校、幼儿园要统筹做好开学复课后的教育教学工作,强化管理,细化措施,科学有效安排教学时间,认真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确保开足开齐开好国家规定课程。强化教研指导,优化教学方式,合理(来源xx新闻广播今日头条号)把握教学进度,做到教学内容适量、教学时长适当,保障课堂教学质量。提高作业设计质量,严格控制作业总量,防止学生学业负担过重。要加强教学方式改革,统筹师资力量,减轻教师工作压力,提高教学效率。要综合评估春季学期在线教育教学工作的成效与不足,深刻把握线上线下教学融合发展趋势,积极构建适应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全面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

要关心关爱特殊学生群体。切实做好防疫一线人员子女、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及学习上有困难学生的学习指导和关爱帮扶工作,不让一个学生“掉队”。对因疫情不能按时返校或尚在隔离期的学生,学校要通过线上教学等方式,继续指导做好居家学习;返校后要通过专门辅导,确保学生跟上教学进程。

要安全组织开学典礼。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鼓励采取户外、分批错峰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学典礼,减少人员聚集,确保安全健康。军训工作按照相关要求进行。

要上好“开学第一课”。将新冠肺炎及秋冬季传染病防控知识、技能培训和健康生活习惯作为重要内容,面向学生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生命教育、卫生健康和心理健康教育。重点教育学生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坚决制止各种浪费粮食行为,切实培养节约习惯。

做好师生心理疏导。高度重视疫情对师生心理健康的影响,组织专家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引导和心理疏导工作,特别是对遭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师生,要重点加强心理干预和关爱帮扶。要重视学校整体环境创设,帮助师生尽快调整好状态,以健康乐观的心态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面就投入教学工作和学习生活。要采取有效措施,帮助教师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要合理安排实习实践活动。幼儿园不组织园外活动,不举办亲子和开放日活动。中职学校按照教学安排适当调整学生校外实习实训,原则上不组织大规模集中性的校外实习和参观考察活动。对于教学计划中的认岗、跟岗、顶岗实习,应与合作单位和学生签订协议,制定合理计划,落实健康防护要求。

(四)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开学后,要对学生开学复课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坚决防止因疫情影响造成新的辍学。要按照辍学工作台账,认真做好辍学学生的劝返工作,确保应返尽返。要通过个别辅导、单独编班、普职融合等方式,加强对劝返复学学生的教育关爱,帮助学生更好融入校园,确保劝得回、学得好、留得住,坚决防止辍学反弹反复。

(一)做好毕业年级学生健康管理的对接工作。参加完高考的高三学生接到录取通知前由所在中学负责监管,接到录取通知后转由对应高校负责监管;幼儿园和中小学起始年级新生接到录取通知后由对应学校(幼儿园)负责监管,确保所有学生健康管理无盲区、全覆盖。

(二)积极应对“疫后综合征”。各地各学校要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及时化解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学校开学和教育改革发展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全面提升学校治理能力,确保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三)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与本地疫情防控部门沟通联系,统一安排有关疫情防控等工作的检查调研,优化信息报送机制,切实减轻学校和教师负担,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四)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各地各学校要及时向师生宣传中央和省、市对疫情防控的部署,加强政策的宣传解读,教育引导师生正确认识和面对疫情,不轻视、不恐慌,帮助师生坚定战胜疫情的信心和决心。加强与媒体沟通,及(来源xx新闻广播今日头条号)时准确、公开透明发布相关信息,回应师生、家长和社会关切。加强信息发布管理,严格审核把关各学校官网、官微,任何个人未经学校授权不得私自发布有关复学复课工作和学校防控措施的信息。严禁学生私自带手机进入校园。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抓好秋季学期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要加强与宣传、网信、卫生健康、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协调联动,做到统筹谋划到位、教育教学安排到位、师生健康管理到位、物资储备到位、应急处置到位、保障措施到位,确保学校秋季学期顺利开学。

(二)强化督导检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属地学校秋季开学和疫情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建立健全日常督查和问题通报机制,建立工作台账,强化跟踪问效,确保各项措施和要求落地落实。

(三)强化责任落实。压实属地党委和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个人家庭“四方”贵任,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力量到位。落实教育行政部门主管贵任、学校主体责任,压实书记、校长第一责任人职责,毫不放松抓紧抓实学校秋季开学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错峰出行方案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春运工作专班近日发布《2021年综合运输春运疫情防控总体工作方案》(下称《方案》)。《方案》明确,减少人员集中流动,实施错峰避峰出行,组织务工人员错峰返乡返岗,组织高校学生避峰放假开学等。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公安等相关部门适时组织开行农民工返乡和回城“点对点”包车运输,完善输出地输入地衔接,做好人员信息登记和到达交接。北京、上海、江苏、浙江、河南、安徽、广东、四川等主要劳务输入输出省份,要建立务工人员返乡返岗运输需求报告制度。

组织高校学生避峰放假开学。教育部门要根据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和教学计划,优化调整高校寒假放假、春季开学时间,节后开学时间尽可能错开春运时段,确需春运期间开学的,要避开春运返程高峰,即2月14日(正月初三)至22日(正月十一)、2月27日(正月十六)至28日(正月十七)。全面掌握属地高校寒假放假、春季开学时间,提前摸排学生离校返校运输需求。对北京、上海、江苏、河南、山东、广东、湖北等高校比较集中的省市,实行学生高校返校运输需求周报制度。

实行景区限量预约错峰接待。a级景区实行限量预约错峰入园,景区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文化和旅游部门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动态掌握属地a级景区预约游览人数等信息,形成日报,交通运输部门根据日报信息及时调整运力安排和线路,确保运游衔接顺畅,减少聚集。

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宣传部门要积极主动宣传企业优化调整休工开工计划、出台的加班工资支付和调休等政策措施及好的做法。及时发布疫情防控要求、旅游安全提示,提醒、劝导内地居民取消出境旅游。

加强在途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与卫生健康等部门和地区间的信息共享。一旦出现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密切接触者乘坐交通运输工具情况,要第一时间通知相关司乘人员将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密切接触者送至车厢(客舱)隔离区进行隔离,并以最快方式将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密切接触者移交地方政府防控部门,督促有关运营企业立即在交通运输工具上采取隔离、通风、消毒等措施,对同舱或同一车厢的乘客,以及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将其实名购票或调查登记信息向卫生健康部门提供,全力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必要的医学检查等工作。

优化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交通运输、铁路、民航等部门要加强与卫生健康等部门沟通联络,针对突发疫情可能引起的交通管控、客流突变等情况,围绕运输组织、安全应急、运输服务、客流研判、宣传引导等方面,提前制定应急预案。

严格贯彻冷链物流领域防控。春运期间,地方疫情防控领导机构应加强对从事进口冷链食品作业的驾驶员、装卸工、船员、引航员、港口作业人员、国际船代外勤人员的劳动保护工作,将其纳入“应检尽检”范围,按规定定期开展核酸检测,并优先接种疫苗。

进一步加强口岸入境人员闭环转运管理。严格做好国际货物运输的驾驶员和装卸工封闭管理,加强健康监测,定期开展核酸检测,并优先接种疫苗。

强化便民服务举措。优化售票组织,推广应用电子客票,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时调整实施票务退改签政策。客运枢纽站场要严格落实环境卫生要求和客运服务标准,积极关爱帮扶重点旅客,开通无健康码通道,便捷老年人出行。落实军人、消防救援人员依法优先要求。

各省(区、市)要在省级疫情防控领导机构下尽快成立春运工作专班,切实做好当地春运疫情防控工作。要制定本地区综合运输春运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并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春运工作专班备案。要及时共享疫情发展态势、天气变化、职工错峰放假、高校学生避峰开学、景区限量预约错峰入园、客流运行、运输组织等信息,针对人员集中流动可能增大疫情传播风险,做好春运期间疫情防控和错峰控流相关工作。

错峰生产方案

为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巩固提升环境空气质量,按照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20xx年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永政办发〔20xx〕73号)文件要求,现将永宁县部分重点工业行业20xx-20xx年冬春季开展错峰生产有关方案如下:

20xx年12月1日-20xx年3月10日。

(一)建材(水泥)行业。全县所有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含电石渣水泥和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生产线)。

主要涉及企业:宁夏瀛海天琛建材有限公司、宁夏建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二)其他行业。火电(自备电厂)等其他行业企业。

主要涉及企业:宁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启元药业有限公司。

(一)在错峰生产期间建材(水泥)行业水泥窑、粉磨站等主要生产设备必须停产处置,不得提前生产,以实际行动支持节能减排和大气污染防治,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错峰生产期间,要按照《水泥企业产品质量管理规程》要求,加强对原材料、成品储存现场管理,防治原料、生料、熟料、成品水泥露天存放造成质量损失和二次污染。

(二)火电(自备电厂)及其他重点行业根据生态环境部门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预警,县将节能降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限负荷生产。限制负荷标准为10月22日前企业生产负荷基础上再进行下调。具体以发改局适时发布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通知为准。

(三)错峰生产期间企业要做好设备检修、技术改造、职工培训等工作,保障职工工资待遇。

(四)若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则各错峰生产涉及企业需执行日上报机制,将当日错峰、压减产能的情况与每日17时前报送至县发改局。

(一)提高思想认识。错峰生产作为减少冬春季大气污染排放的有效手段,已成为常态化的运行机制,各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以践行社会责任为己任,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严格执行国家错峰生产政策,减轻采暖期大气污染,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二)加强监督检查。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要检查涉及停产企业准备工作情况,督促企业按规定时间停产,并在停产期间不定期进行检查。在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不定期组成联合检查组检查涉及企业限负荷落实情况,及并对企业进行指导、监督。生态环境部门要通过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平台,及时了解掌握企业错峰生产执行情况,依法查处超标排放,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反排污许可证规定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

(三)强化服务指导。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要加强政策宣传,把落实错峰生产与履行社会责任、助力环境改善、满足群众民生福祉结合起来,增强企业自律意识,引导企业开展错峰生产工作。加大服务指导力度,协调督促各企业在错峰生产期间统筹做好设备检修、技术改造、人员培训等工作,加强对原材料、成品储存现场管理,防止造成质量损失和二次污染,有效降低供暖季大气污染,着力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四)严格考核问责。畅通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网络等多种举报渠道,对不执行行规行约、不守信不开展错峰生产的.企业通过媒体公开曝光。对不执行不开展错峰生产的企业进行约谈;对拒不改正的企业依法追究企业法人的责任,同时取消企业享受各类奖补政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错峰生产工作的有序开展。错峰生产结束后,各涉及企业于20xx年3月5日前将错峰生产工作总结报送至县发改局。

错峰生产方案

为贯彻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和“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的有关要求,积极防治夏季臭氧污染,切实提高全市(淄博市,下同)空气良好率,根据《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xx年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淄办发电〔20xx〕37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时间。20xx年7月—9月,共3个月。7月重点对pvc(6805,-10.00,-0.15%)手套、有燃烧过程和氮氧化物排放的各类工业炉窑采取错峰措施,8月重点对玻璃(1490,-6.00,-0.40%)(含日用玻璃)、有机化工、制药等行业采取错峰措施,8月—9月重点对石油化工、水泥(不含粉磨站)等采取错峰措施。

(二)实施范围。实施范围为淄博市行政区域,实施行业重点是石化、有机化工、制药、pvc手套、水泥、建材等产生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的行业企业。

(一)突出重点。以管控臭氧污染为重点,对臭氧生成的前体物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实施调控,突出影响臭氧生成的重点污染物、污染物排放量大的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臭氧生成的重点时段,进一步降低全市污染物排放量,减少臭氧超标天数,提高空气质量良好率。

(二)分类管控。在保障全市污染物整体减排水平的基础上,按照环保装备水平、污染物排放水平、运行管理水平、经济绩效水平等因素,对同一行业不同企业实施分类评估。本方案中不同行业规定的限产比例为该行业基础限产比例,对污染治理水平高、管理效益好、排放强度低的企业可适当降低限产比例或实施绿色豁免,但应当从其他较差企业中提高限产比例来保障总体污染物减排量。对符合豁免标准(见附件)的绿色标杆企业,由企业提出申请,区县政府(管委会)统一批准,并向社会公开,同时报市生态环境局备案。要对绿色豁免企业从严审批,严格把握,批复后若出现达不到绿色豁免标准的情形,立即取消绿色豁免资格。

(三)保障民生。对重点企业涉及民生的,优先保障民生,在保障民生的基础上,可适当降低限产比例。对涉及vocs和nox排放的产品生产线,原则上可以不安排错峰生产。

(四)统筹结合。将夏秋季错峰生产和秋冬季错峰生产统筹结合起来,通盘考虑。对在市里规定的基础上,主动提高限产比例、扩大限产范围的行业企业,在秋冬季错峰生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过程中予以适当考虑,可以部分降低限产比例。

(五)实事求是。坚持从实际出发,切实降低污染物排放量。原则上,方案中规定的各项限产比例应当以停产的方式实现,停产的方式可以通过调整生产负荷(多条生产线)或停产天数来确定。确因连续生产不能停产的行业企业,以污染物的实际排放量和排放浓度核算限排比例。各区县重点行业企业错峰生产方式可以在市里规定的方式上提出更加符合实际情况的限产减排措施,但要基于减排污染物排放量,并征得相关部门同意。方案中所有限产比例以20xx年度实际产能(按照330天计算)或停产天数计算。

(六)确保安全。各行业企业执行错峰生产措施过程中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特别是开停车期间,要提前统筹安排,做好相关保障措施,坚决杜绝因执行错峰生产措施引发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确保生产安全。

(一)石油化工。有常减压装置或其他石油炼制类的企业,限产30%。多套相同装置的可采取停产部分装置计算,在20xx年实际产能基础上(按330天计算)核算限产30%的比例,或全部连续停产30天;单套装置的以连续停产天数计算,不少于30天。停产时间原则上安排在8月—9月。

(二)有机化工。指生产原料、辅助溶剂、中间体或产品中使用或产生有机物,工艺过程中发生化学反应的'企业,限产30%。原则上以连续停产时间计算,错峰生产实施期内,需连续停产超过30天,停产时间原则上安排在8月。由于安全生产、保障民生等特殊情况,减少停产时间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量的,需各区县审核后报市生态环境局审批。

(三)制药。生产过程中使用有机溶剂或其他有机物,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生产原料药、医药中间体或其他医药产品的企业,限产30%。原则上以连续停产时间计算,错峰生产实施期内,需连续停产超过30天,停产时间原则上安排在8月。由于安全生产、保障民生等特殊情况,减少停产时间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量的,需各区县审核后报市生态环境局审批。

(四)pvc手套。生产乳胶手套或pvc手套的企业,限产30%,以停产生产线数量或停产时间计算,停产的生产线数量应当在20xx年实际产量的基础上进行核算,停产天数应当是连续停产,不少于30天。停产时间原则上安排在7月—8月。

(五)水泥(不含粉磨站)。以山东省水泥行业协会《关于支持组织山东省水泥企业熟料生产线实施夏季错峰生产的函》(鲁水协字〔20xx〕05号)文件中规定的停产时间为准,协同处理固废或危废的企业应当按照停产时间要求,核算限产比例和实际产量。停产时间为8月17日—9月5日,时间20天。前期6月1日-20日,未落实错峰要求的,需在本方案规定的夏秋季错峰期间一并补齐。

(六)玻璃(含日用玻璃)。有玻璃熔窑(炉)的企业,限产或限排15%,以nox排放量或产品产量计算。限产或限排基数以20xx年度nox实际排放量(以在线监控折算数据为准)或实际产品产量为准。停产时间原则上安排在8月。

(七)工业炉窑。使用煤及煤制品、天然气(不含电)等为燃料,有燃烧过程和氮氧化物产生的各类工业炉窑,限产20%。有多条生产线的,在20xx年实际产量或产能利用率基础上停产超过20%的生产线或全部连续停产超过20天;单条窑炉的,连续停产超过20天。在20%基础上主动提高比例、扩大范围的,超过的部分在秋冬季错峰生产期间,可以按一定比例予以核减,具体核减标准另行研究。停产时间原则上安排在7月。

(一)全面摸底排查。各区县按照上述错峰原则及要求,摸清应当纳入错峰生产的企业及生产线名称、装置、设备等,同时调查企业20xx年度实际产量或产能利用率,分类建立工作台账,指导企业按照原则和要求制定具体的停限产实施方案,将各企业具体错峰措施和台账清单报市生态环境局备案。

(二)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做好夏季错峰生产要求的宣传,引导企业主动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低污染物含量的原辅材料进行工艺改造,使用高效率污染治理设施主动降低污染物排放量,主动落实错峰生产限产措施。对工艺水平、治污效益、排放水平确实在全国行业内领先的工业企业,提出相应减免措施。鼓励重点行业企业根据夏秋季和秋冬季两个错峰时段,统筹制定企业停产检修计划,切实降低污染物排放量。

(三)严格监督执法。各区县要将企业落实夏秋季错峰生产情况纳入日常监管范畴,通过在线监控、日常巡查、不定期抽测等措施及时检查企业限产停产情况,对不落实错峰生产管理要求的企业依法作出处理。

错峰出行方案

为统筹旅游旺季游客出行和大件运输需求,确保路网畅通有序运行,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在我省旅游旺季的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开展重点大件运输车辆通行保障工作,引导错峰运行,避免客、货车流交织叠加引发交通拥堵。

按照“保安全、保畅通、强服务”原则,充分分析路网路线和可能影响道路通行的大件运输车辆数据,统筹规划大件运输车辆错峰运行方案,支持我省旅游经济发展和重装设备运输,保障司乘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提升路网通行体验,切实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人民满意交通。

哪些路段、时段、车辆在保障范围内呢?

重点保障路段。根据道路及车流情况,重点保障3条川西自驾旅游路线,分别为都江堰市至阿坝州境内、雅安市至甘孜州境内、雅安市至凉山州境内。其余路线确需保障的,可进行调整。

重点保障时段。8月初至10月底,其中,国家法定节假日(含建州节、火把节等少数民族节日)禁止大件运输车辆通行。

重点保障车辆。重点保障车货总宽超过3.75米或总长超过28米的部分三类大件运输车辆。

(一)加强事前沟通指导。对拟申请许可的运输企业加强审前沟通指导,帮助其合理规划制定运输方案。

(二)细化许可统筹协调。重点关注属于重点保障范围内的申请,提示沿线交通运输部门有针对性地给出错峰运行审批意见,引导申请人起运前主动联系,服从调度安排。

(三)做好运输通行保障。各级公路管理机构依托申报信息,统筹掌握申请通行车辆装载情况、行驶路线,做好工作安排。

错峰上学方案

按照《山东省中小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条件核验细则》、《山东省高等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条件核验细则》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部署,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略)。

1、精准传达返程纪律要求。返程前,我校将以家长会、微信、qq、电话等多种方式向学生及家长精准传达全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要求,确保每一名返校学生清晰知晓各项要求,做到按时、安全、健康返校。

2、建立返程前健康信息台账。自3.16日起,要求学生每天的体温检测记录详细,家长签字,将学生及其家庭成员返校前14天的行程去向等情况详细记录,并填写《学校师生健康备档卡》。通过摸排全面掌握返校学生所在地信息、家庭成员健康状况等,尤其是境内外重点疫区返回学生的状况,形成书面文件后报属教体局备案。

3、建立省外学生返程行动轨迹台账。省外学生返校前,班主任要做好返校学生具体返校时间及乘坐交通工具等信息的统计工作,留存学生返海路程信息。

4、滞留重点疫区或有疑似症状的学生暂缓返校。仍在海阳以外重点疫区滞留的学生,根据当地防疫工作安排,符合当地条件要求方可返校。如学生返校前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应立即到当地指定医院就诊,同时向学校报告,申请延期返校;疾病治愈后,参照《师生健康复课查验实施方案》申请返校。

1、分期、分批返校。根据我校各级部学生人数,确保不出现人员聚集等现象,错峰返校时间做如下安排:7:30初四级部,8:00初三级部,8:30初二级部,9:00初一级部。

2、提倡学生乘坐私家车返校,减感染风险。乘公共交通工具返校的学生,要提供车辆及驾驶员等相关信息。

3、返校过程中的防控工作。学校将下发明白纸提醒学生在返校过程中的注意事项,确保所有学生在返校过程中严格按照要求,切实做好自身防控工作。

1、入校体温检测及登记。我校将在校门口设立三个体温监测点,进行体温检测、登记,符合返校条件的学生方可入校。

测温人员安排如下:

初四测量体温:宫兆欣、姜翠波、吕胤玲,登记:姜春、于建霞、冷海泳;

初三测量体温:孙红艳、孙旭玲,登记:王锐、项新忠;

初二测量体温:张国利、修宝华,登记:张希永、张德辉;

初一测量体温:姜春娥、冯恩萍,登记:高庆强、谭宁;教师测量体温:杨德淳,登记:姜凤海。

入校后,以班级为单位各班主任对学生进行二次体温检测,对出现异常情况的学生,立即进行隔离观察并第一时间上报。

2、返校行程核验及报备。学生入校后,班主任收齐学生的体温记录表和《学校师生健康备档卡》,重新组织填报《学校师生健康备档卡》并留存备查。

错峰生产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大气污染整治工作要求,有效削减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有力应对秋冬季重污染天气。根据《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临汾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xx年修订版)》(以下简称《技术指南》)等法规和文件规定,以及《临汾市20xx-20xx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管控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完成国家、省、市下达的考核指标为目标,在严格执行市级错峰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工业企业生态环境治理绩效等级等确定错峰停限产比例,不断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强化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倒逼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持续提升重点行业环保治理管理水平,努力打造行业标杆企业,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全县钢铁、铸造、砖瓦、混凝土搅拌、活性炭、铁矿采选等涉气行业企业。

20xx年10月21日-20xx年3月31日。分两个时段实施,第一个时段20xx年10月21日-20xx年12月31日,第二个时段20xx年1月1日-20xx年3月31日,管控停限产时长在两个时段平均落实。

(一)严格治理水平差异化管控。按照不同污染治理、环境管理水平实施不同措施管控,对绩效分级为a级、引领性的企业不予管控,对绩效分级为b、b-、c、d级和非引领性的企业分别实施不同措施管控,对达到超低排放改造标准且国家省市和社会普遍认可的标杆企业,予以适当调整生产比例。

(二)严格守法违法差异化管控。对错峰管控类别内企业实施违法加严管控,对其他工业企业实施“守法不管控,违法严管控”,协调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

五、管控内容。

(一)铸造用生铁行业。

1.被评定为a级的企业,生产设施不予错峰。

2.被评定为b级的企业,限产20%。

3.被评定为c级的企业,限产50%。

4.被评定为d级的企业,按期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评估监测并备案公示的,限产60%,其他的错峰停产。

(二)铸造行业(包括铸造用生铁企业的铸造工序)。

1.被评定为a级的企业,生产设施不予错峰。

2.被评定为b级的企业,停产1个月。

3.被评定为c级的企业,停产3个月。

4.被评定为d级的企业,错峰停产。

(三)砖瓦行业。

1.被评定为a级和引领性的企业,生产设施不予错峰。

2.被评定为b级的企业,停产2.5个月。

3.被评定为c级的企业,停产3个月。

4.被评定为d级和非引领性的企业,错峰停产。

(四)混凝土搅拌行业。

在百日攻坚行动和20xx-20xx年秋冬防期间,出现涉气环境违法行为的,停产4个月。

(五)活性炭行业。

1.秋冬防期间,按照《浮山县20xx年生态环境治理决战行动实施方案》(浮办发〔20xx〕9号)文件中活性炭企业治理标准和要求完成治理,生产设施自主减排、不予错峰。

2.达不到治理标准和要求条件的,错峰停产。

(六)选矿、铁矿开采及其它涉气行业。

秋冬防期间,按相关要求完成深度治理的企业,生产设施自主减排、不予错峰;未按相关要求完成深度治理的企业,实施治理。重污染天气期间按预警级别响应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

(七)其它新建项目。

其它新建项目在建期间按预警级别响应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

秋冬季期间,实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管控,对于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完成年度空气质量指标具有决定性作用。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错峰生产管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为统一到县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坚决把管控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统一领导指挥全县工业企业错峰生产管控工作。县环委办按照县政府安排,做好错峰生产管控相关事项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通报、整改等工作。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分别履行错峰生产管控工作职责,加强对管控工作的领导、推进、落实,为管控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同时加大服务力度,协调督促企业利用错峰生产间隙期,加快工艺装备、环保设施升级改造和更新大修,及时协调解决错峰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指导企业结合错峰生产管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编制“秋冬防工作一企一策”,明确细化停限产等管控要求。

(三)严格管控要求。

错峰停限产期间,如遇其他类型生产管控的,其他类管控时限可纳入错峰时限;其他类管控措施严于错峰停限产措施的,严格执行其他类管控措施。对部、省、市级错峰生产管控要求严于我县要求的,县环委办将根据实际情况下发通知,对管控要求进行调整。

(四)细化管控措施。

县直有关部门要对照管控要求,指导企业提前调整生产计划,确保减排量不低于上一个“秋冬防”;要将管控措施细化到生产线、设备,明确相关停限产要求。限产方式优先选择错时或轮流停产措施,要将停产时限平均分配在第一和第二时段,停产时间优先选择在20xx年12月和20xx年1、2月份;停产方式严格采用生产线整体停产方式实施,无法整体停产的,严格按可停产生产线和生产设备停产以及不可停产工序产量限产相结合方式实施。

(五)强化执法监管。

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充分利用在线监控、用电管控等科技手段,持续开展错峰生产管控监督检查,严查重处环境违法行为,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部门处置。对秋冬防期间发现存在自动监控数据造假、偷排直排的企业,加严一级管控,直至停产整治。对秋冬防期间未严格落实错峰生产的企业,环保绩效评级做降级处理或加大错峰管控比例,问题严重的,将违规企业纳入“黑名单”,涉及项目实施限制审批。对发现存在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对超标时段(以日计)实施等量补偿,对发生违法行为靠近秋冬防结束,停产时间不能达到应停产时限的,秋冬防结束后实施2倍补偿。对不按证排污、不执行错峰生产、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错峰生产期间超总量排污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严格企业和负责人“双罚制”,对存在以上违法行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管理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依法依规采取严厉处理措施。

(六)严肃追责问责。

县政府组织对各有关部门错峰生产管控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对发现落实不力、工作消极、行动迟缓的,将对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实施约谈惩戒,督促整改。对在管控工作过程中敷行应付、推诿扯皮甚至为不法企业和业主充当"保护伞”的,将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错峰出行方案

为有效预防和治理大气重污染,及时果断地采取超常措施,最大程度减轻重污染天气给师生带来的身心损伤,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xx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xx县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预案。

1.以人为本,强化监控。把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放在防御工作首位,密切空气污染指数变化,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落实责任,加强监督。县教育局负责直属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实施,并对各学校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辖区内学校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学校在教育局领导下,负责本学校应急处置工作的具体实施,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

3.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污染预警发出后,教育局根据不同污染预警等级,迅速响应,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学校密切配合,积极落实相应处置措施。

(一)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全体教师。

工作小组职责。

负责各项应急措施的组织协调;整理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并及时向指挥部领导汇报。

在县教育局领导下,按要求编制本学校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并向县教育局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组备案。根据县教育局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求,启动并实施好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县局各项实施方案。

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应急值班电话必须24小时有人盯守,并保证有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带班。

错峰上学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全体幼儿身心健康,按照《xxxxx学校xx年xx季学期开学条件核验细则》要求,结合我园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对师幼返园前和返园日的情况进行全面部署,消除各类疫情隐患,坚决防止疫情向校园蔓延,保障广大师幼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保教与防控两不误。

根据幼儿园统一安排部署,幼儿园领导小组成员为师幼返园前后身体健康状况排查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师幼各类相关信息的统计和传达工作。各分管园长为返园当日幼儿体温和身体状况排查的第一责任人,统筹协调各园幼儿的入园工作。各分管园长为师幼返园前后开展各类相关培训的第一责任人,协调各班级做好开学第一课和一日常规的培训。各责任人要提高防范意识和岗位责任意识,协同配合,提升各项指令响应速度。

(一)返园前准备工作。

1.精准传达返程纪律要求。返程前,各班级通过线上家长会、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向幼儿及家长精准传达全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要求,确保每一名返园幼儿清晰知晓各项要求,做到按时、安全、健康返校。(责任人:xx)。

2.建立返程前健康信息台账。在幼儿返园时,要求幼儿及其家庭成员对返园前14天的行程去向、体温监测等情况详细记录,并填写《幼儿园师幼健康备档卡》。通过摸排全面掌握返园幼儿所在地信息、家庭成员健康状况等,尤其是境内外重点疫区返回幼儿及家长的状况,要形成书面文件并报局文体中心备案。(责任人:xx)。

3.建立省外幼儿返程行动轨迹台账。幼儿园每天都要对返程幼儿进行统计排查,尤其省外幼儿返园前,幼儿园要通过家长群发放《返程提醒》,提醒幼儿及家长在返园过程中的注意事项。确保所有幼儿在返园过程中严格按照要求,切实做好自身防控工作。并做好返园幼儿具体返园时间及乘坐交通工具等信息的统计工作,留存幼儿及家长返xx路程信息。(责任人:xx)。

4.返园行程核验及报备。入园后,幼儿及家长要严格执行防疫期间的幼儿管理规定,幼儿园要以幼儿返途票据为依据,重新组织填报《幼儿园师幼健康备档卡》并留存备查。(责任人:xx)。

5.滞留重点疫区或有疑似症状的幼儿暂缓返园。仍在境内外重点疫区滞留的幼儿,根据xx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要求,符合条件的方可返校。如幼儿返园前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应立即到当地指定医院就诊,同时向幼儿园报告,申请延期返园;疾病治愈后,参照《师生健康复课查验实施方案》申请返校。(责任人:xx)。

(二)错峰返园安排。

幼儿园将根据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按级部错峰、错时返园,坚决杜绝出现人员聚集现象。错时入园及一日常规具体要求如下:

1.错时入园时间安排:大班7:30-7:40入园,中班7:40-7:50入园,小班7:50-8:00入园。幼儿进入校园后,不准在校园内逗留,前后间隔1米以上距离,直接到所在班级。入园路线与以往入园路线保持不变。(责任人:各分管园长)。

2.入园体温检测(责任单位:各园保健医)早晨各园分管园长、保健医、相关导护人员在园门口利用测温枪,对入园幼儿进行逐一检测,合格后方可入园,具体要求如下:

(1)幼儿在通过额温枪检测及口腔探视检测无疑问后,正常进入校园。具体安排见校园出入管理实施方案。(当日体温检测负责人分别由xx担任)。

(2)检测过程中,一旦发现体温异常幼儿,由导护教师及时将幼儿送到隔离室,记录好幼儿姓名和班级,询问调查近期行踪,进行体温复测,如体温正常,则正常入园。如体温仍然异常,并没有与确诊病例及疑似病例接触史,立即通知家长,由家长接送到xx医院进行诊断。如有与确诊病例及疑似病例接触史,报告保健医应立即拨打120,联系定点医院接诊,并通知家长到xx医院发热门诊等候,并第一时间上报分管园长,分管园长负责上报局文体中心和疾控中心(疾控中心电话)。导护教师要及时通知幼儿所在班级班主任,班主任联系家长做进一步摸排、跟踪工作。

错峰生产方案

根据《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朔州市20xx-20xx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朔政办发〔20xx〕32号)的部署要求,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切实做好20xx-20xx年秋冬季工业企业差异化错峰生产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及朔州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以改善我市秋冬季环境质量为核心,以错峰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量为目标,围绕工业大气污染重点领域,坚持问题导向,严禁“一刀切”,科学精确实施错峰生产,引导企业开展深度治理,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促进我市20xx-20xx年秋冬季环境质量目标圆满完成。

(一)加大重污染天气频发的秋冬季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大幅抵消冬季取暖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原则,组织实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全力促进秋冬季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打好蓝天保卫战。

(二)20xx年11月1日起,未按要求完成年度治理改造任务的企业(包括无组织排放治理),予以停产治理。钢铁、建材、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业达到相应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且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要求的企业,采暖期实施差别化错峰生产。

(三)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的生产设施,限产40%,其中,位于市区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限产50%,不影响生产安全的情况下可采取停产错峰。属于产业政策鼓励类的企业,限产20%,其中,位于市区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30%。20xx年11月1日前实际生产负荷已低于上述错峰生产比例要求的,按照污染物排放量和进出厂区大宗物料公路运输量不增加的原则,核定错峰生产负荷。也可根据当地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需求提高错峰生产比例。

(四)对承担供气、供热任务等民生任务的企业,根据供气、供热需求,报市人民政府确定限产比例。国家关于错峰生产有更严格要求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钢铁、建材、电力、化工、煤炭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一律实施错峰运输。重点用车企业要合理安排运力,封存自有车队中排放较高的车辆,优先选择排放控制水平较好的国五以上标准车辆承担运输任务。有条件使用铁路运输的,原则上全部采用铁路运输。

(六)要建立错峰生产企业豁免清单。列入豁免清单的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标准之一:

(1)完成治理任务的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绿色工厂示范的企业;

(2)污染物排放达到超低排放标准(没有超低排放标准的行业,污染物排放低于行业特别排放限值20%以上),且物料运输采用铁路运输或其他清洁运输方式的。

20xx年11月1日00时至20xx年3月31日24时。

(一)落实各自责任。市工信、生态环境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任务要求,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错峰生产工作有序开展,以错峰生产倒逼企业提升绿色发展水平,优化区域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相关企业要严格落实当地政府错峰生产要求,提前做好生产计划调整。

(二)细化措施方案。要围绕工作任务,在摸清辖区内涉及错峰生产行业现状的基础上,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及时制定20xx-20xx年秋冬季错峰生产实施方案,列出错峰生产企业清单,细化错峰生产措施,将错峰生产要求细化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明确错峰生产的执行内容,确保可操作、可核查。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错峰生产实施时间,要指导辖区内参加错峰生产的企业提前1个月制定工作方案,按时上报备案。

(三)实施电力监控。要落实工业企业错峰生产用电监控制度,对错峰生产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用电量等指标实行监控,研判分析企业污染物排放和用电量变化情况,判断企业是否执行停产措施、是否按要求落实限产措施,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送市工信局、朔州市生态环境局怀仁分局,市供电部门要按月将列入错峰生产企业用电情况报送市有关部门。

(四)严格监督检查。要加大对错峰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错峰生产工作有序开展,严厉打击不执行错峰生产要求等违法行为,对未按照要求落实停限产要求的企业,一律纳入停产管控范围,并依法依规进行严肃查处。加大巡查力度,对工作进度缓慢、措施不得力、监管等不到位的要追究监管责任。

(五)重视政策宣传。要做好错峰生产政策的宣传解读,广泛宣传错峰生产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加强正面宣传和反面案例曝光,落实大气污染有奖举报,做好错峰生产企业职工思想引导工作,营造全民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浓厚氛围。

(六)确保信息畅通。相关部门、错峰生产企业均要建立联系人,并将牵头部门及联系人报市工信局、朔州市生态环境局怀仁分局,确保信息畅通。自12月起,每月5日前上报上月工作落实情况,需要上级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及有关工作建议等可一并报送。

(七)加强错峰督导检查。朔州市生态环境局怀仁分局、市工信局根据工作实际和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错峰企业的落实措施进行督导检查,定期通报,确保列入错峰生产方案的停限产措施落实到位。加强错峰生产执行情况检查,发现不满足豁免条件的企业,应及时从错峰生产豁免清单中剔除。

错峰出行方案

为配合杭州市小客车“区域指标”和“浙a区域号牌”设置工作,进一步为我市公共交通发展、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城市快速路网和基础设施建设赢得时间和空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杭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杭州市小客车“区域指标”和“浙a区域号牌”设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杭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调整小客车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错峰出行”交通管理措施(以下简称“错峰出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浙a号牌”小客车继续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杭政函〔20xx〕54号)的规定执行。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杭政函〔20xx〕54号)规定的错峰范围内所有道路(除紫金港路外)。

以及绕城高速公路内的高架路、快速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其中紫金港路隧道、紫金港路南隧道、紫之隧道、之江大桥不含。

绕城高速公路内的高架路、快速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的错峰时段为工作日的7:00—10:00和16:00—19:00时段。

错峰范围内其他道路的错峰时段为工作日的7:00—9:00和16:30—18:30时段。

东湖高架—通城高架—通惠路—03省道—绕城高速公路(南线)—绕城高速公路(西线)—绕城高速公路(北线)构成的围合区域内所有道路(高速公路、机场公路不含)。

以及绕城高速公路内所有高架路、快速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

绕城高速公路内所有高架路、快速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的错峰时段为工作日的7:00—10:00和16:00—19:00时段。

错峰范围内其他道路的错峰时段为工作日的7:00—9:00和16:30—18:30时段。

本通告自20xx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此前发布的有关通告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错峰生产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强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意见》,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依据国家环境保护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河南省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制定本专项实施方案。

加大雾霾机理研究,科学预报、加密会商、精准预警、有效应对。加大采暖季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按照基本抵消冬季取暖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原则,制定企业错峰生产工作方案和任务清单。

水泥(含粉磨站)、铸造(不含电炉、天然气炉)等行业,采暖季全部实施错峰生产。

一、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1、科学预报,提前预警。省市环保、气象部门分别负责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和气象状况观测,环保部门会同气象部门根据气象条件变化趋势,结合实时环境空气质量及本地大气污染物排放源情况,准确预报未来3天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预测未来可能出现重污染天气时,加强会商,提前1至2天发布预警,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负责组织发布区域及全省预警,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政府负责组织发布城市预警。

2、采取措施,及时响应。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成员单位要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定的部门职责分工,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提前采取有效的应急响应措施,督导机动车限行措施,施工工地扬尘治理措施等落实到位,重点督导停限产名单企业按照“一厂一策”采取轮流停产、限时停产、停产或限产大气污染物排放设备或工序的方式,达到应急减排目标,起到“削峰降速”的效果。重污染天气达到相应级别时要及时提醒公众采取防护措施。

3、成立专组,督导检查。在发布区域预警或全省预警后,省大气办组织督导检查组,对各地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以及错峰生产企业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各地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规定的预警发布和成员单位应急响应情况,以及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等,同时将督导检查情况报省大气办,省大气办汇总后在全省通报。各地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也要成立督导检查组,督导检查各县(市、区)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对未按要求履行职责的有关单位或个人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

4、认真总结,开展评估。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政府对每次重污染天气应对过程进行评估,内容包括:重污染天气发生及预警发布情况,各部门响应情况,企业措施落实情况。每年5月前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开展前12个月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评估,重点评估应急预案实施情况、应急措施环境效益,以及预案内容的完整性、预警规定的详实性、响应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专项实施方案完备性,评估结果应在5月底前函告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

二、错峰生产工作

1、电力行业。10月底前,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环境保护局组织环境监测人员对辖区内燃煤发电机组(含自备电厂)进行监测,未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的发电机组,上报当地政府责令其全部停产。(牵头责任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环境保护厅)

2、水泥、铸造和砖瓦窑企业。水泥(含粉磨站)、铸造(不含电炉、天然气炉)、砖瓦窑(不含以粉煤灰为主要原料,所有原辅材料和生产设施棚化仓化,煤改气、煤改电的加气混凝土切块砖厂)行业,除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危险废物等保民生任务外,采暖季全部实施错峰生产;承担保民生任务的,根据承担任务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每年9月底前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政府备案。(牵头责任部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

3、钢铁企业。加大钢铁企业限产力度,各有关市(含辛集市)实施钢铁企业分类管理,按照企业污染排放绩效水平、所处的区域区位,以及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制定错峰停产方案。错峰停产方案要具体到重点县(市、区),细化到企业,严禁“一刀切”,实现经济和减排双赢。石家庄、唐山、邯郸等重点地区,采暖季钢铁产能限产50%,以高炉生产能力计,采用企业实际用电量核实。(牵头责任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环境保护厅)

4、焦化等化工类企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照有保有压的原则,采暖季对没有排污许可证的`焦化项目延长结焦时间至36小时,对国家产业政策限制类焦化项目延长结焦时间至30小时,对排放不达标的责令停产,全省焦化企业限产达30%左右。(牵头责任部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环境保护厅)

5、电解铝、化工类企业。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采暖季电解铝厂限产30%以上,以停产的电解槽数量计;氧化铝企业限产30%左右,以生产线计;碳素企业达不到特别排放限值的,全部停产,达到特别排放限值的,限产50%以上,以生产线计。(牵头责任部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环境保护厅)

6、涉及vocs排放企业。涉及原料药生产的医药企业vocs排放工序、生产过程中使用有机溶济的农药企业vocs排放工序,采暖季原则上实施停产;由于民生等需求存在特殊情况确需生产的,应报省政府批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厅、省环境保护厅)

1、组织保障。省环境保护厅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及相关人员组成技术支撑、督导考核等组织机构,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专家库,并做好业务培训。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要成立独立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统筹重污染天气的预测、会商、预报、预警与应急响应等工作。

2、经费保障。各级政府要逐步加大重污染天气资金投入力度,为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监督检查,以及基础设施建设、运行和维护,应急技术支持和应急演练等各项工作提供资金保障。进一步研究制定差别化排污收费等环境和经济政策,引导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加大对错峰生产企业的信贷支持和服务。

3、物资保障。各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应急期间应急仪器、车辆、人员防护装备调配计划,明确各项应急物资的储备维护主体、种类与数量。各有关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能分工,配备种类齐全、数量充足的应急仪器、车辆和防护器材等硬件装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确保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顺利开展。

4、制度保障。有关成员单位及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政府,要进一步加强重污染天气工作制度建设,按照职责分工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或方案,重点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应急响应,以及落实对企业应急减排和错峰生产等督导检查等制度,实施社会动员以及驻厂监督员等工作机制。

错峰运输方案

各站队、局机关有关科室按照职责分工推进错峰运输监管,强化措施落实,加强运输车辆检查,推动落实错峰运输要求。20xx-20xx年秋冬季,全区煤炭生产、经营企业和用煤企业降低公路汽车运输比例,提高运输车辆排放标准。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控制煤炭、电力行业重型载货车辆进出厂,通过综合施策,严控重型柴油货车尾气和扬尘污染,实现空气质量逐步改善。

(一)加强宣传引导。

1、各站队、局机关有关科室要根据《淮南市20xx-20xx年秋冬季煤炭电力行业大宗物料错峰运输方案》要求,积极向辖区内的煤炭、电力重点行业企业传达上级有关错峰生产运输相关政策和要求,鼓励企业及时淘汏更新超标车辆,使用符合排放标准的运输车辆承担运输任条。

2、各站队、局机关有关科室要加大对辖区内道路运输企业政策宣贯力度,督促各道路运输企业在实行错峰运输时间内,不得安排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运输车辆承担我区12家煤炭、电力重点行业企业(名单附后)运输任务,针对不同行业安排相应排放标准的车辆从事运输活动。

3、业务大厅、源头监管站要在运政服务中心、潘集区货运源头监管站查等货车司机相对较集中的场所传宣传相关错峰运输政策,鼓励个体车主及时更新车辆,同时对车况及时进行检查,杜绝超标排放。

(二)开展摸底调查。

各站队、局机关有关科室根据方案要求,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全区12家煤炭、电力重点行业企业自有或者选用的车辆数量、货运种类、车辆排放标准、运输路线进行摸底统计,建立台账,督促企业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制定企业错峰运输实施方案。

(三)严把车辆准入。

业务大厅、综合室要强化运输车辆准入,对于排放检测不合格的车辆,坚决不予办理相关营运手续;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及时注销营运手续。道路运输企业或个人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审批。

(四)强化监管检查。

各站队、局机关有关科室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不定期开展检查和暗访,核实企业方案执行情况,配合相关部门,对重点企业使用的'不符合规定的运煤车辆要依法从严处理,限期责令整改。要积极配合公安、城管等部门加强车辆检查,加大对驶入禁行区域和高污染排放车辆的处罚力度。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煤炭生产、经营企业、电力企业禁止重型载货车出厂区落实情况开展督查。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站队、局机关有关科室按照职责分工推进错峰监管,开展执法抽查、对口开展业务指导。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煤炭、电力重点行业企业的监督和执法检查力度,对违规使用的超标排放的重型柴油车,要依法从严处理,及时整改。

(二)量化工作任务。各站队、局机关有关科室要量化各项任务进度及完成比例,细化工作方案,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督促煤炭、电力重点行业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根据任务分工和日报制度,及时整理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三)强化执法督查。各站队、局机关有关科室要积极密切配合环保、公安、城管等部门,扎实开展联合抗法行动,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合暗访暗查,加大对问题企业、车辆的曝光力度,推进错峰运输工作有序开展。

错峰工作方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防控工作方案,方案内容如下:

公司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并制定出科学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应急方案,明确各操作环节上的处理步骤及处理方法和具体责任。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及公司全体职工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体职工的预防控制传染病等疫情知识的教育,加强健康防护与知识教育,提高自我防范意识。

2.要求员工在认真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注意个人的健康防护。对于患有传染病的员工,及时发现并建议其及时诊断病因,进行休息治疗,痊愈后再上班工作。

3.公司所有办公场所及生产场地设备,按照领导小组和应急安全卫生防疫等部门公布的有关预防措施和要求,搞好各项卫生防疫。

1.办公室:负责准确及时向公司员工发布发生疫情的信息和本公司疾病预防控制的措施,做好员工防病知识宣传,提高公司员工自我防范能力;认真了解社会不同时期存在的疫情情况,做好疫情的宣传工作。负责人:

2.采购部:负责做好所需的消毒药品,防护用品及设备等物资的保障工作。负责人:

3.生产部:负责每天生产场所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工作。负责人:

4.后勤部:负责公司厂区生产区办公场所设施设备每天清洁消毒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公司厂区公共区域每天清洁消毒工作;协调公司各相关部门协同开展应急处置,确保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使卫生防疫工作高效有序进行。负责人:

1.监控工作:每天登记所有公司进出人员要带口罩量体温,车辆进入要消毒。

2.通风工作:每天上下班时,必须打开全部门窗通风,保证空气流通,地面清洁干燥。

3.消毒工作:每天下班前场地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加强日常卫生保洁工作。

1.所有公司进出人员,测量体温时发现感冒咳嗽发热症状人员,应劝其去医院发热门诊治疗,不准进入公司。

2.疫情一旦发生,员工马上上报疫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及时向应急安全卫生防疫等部门汇报单位出现的疫情,并全员隔离。

3.领导小组要及时把发生病情的员工送卫生部门进行救治,根据防疫部门的部署开展疫情的控制工作。

4.对发生疫情的场所进行消毒处理,并根据疫情的情况建议或强制发生病情员工接触到的员工到医院等卫生部门进行检查,避免疫情的扩大。

5.疫情发生时,公司要以疫情的防治做为工作的重点,领导小组要认真协调各部门做好消毒等病原体的消除工作,后勤部要做好疫情防治的后勤保障工作。

错峰放学方案

为了有效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避免人员过于集中,我们采取学生错峰上学放学的办法,来进行缓解。具体方案如下:

学生上学按年级分为六个时段,放学按班级实行错时错峰上下学制度。

1.早上经东湖花园南门来上学的,学生家长将学生送至等待区外(东湖小学汽车出入起落杆外,学校会标示出具体区域),为了避免拥堵,保证学生的健康,建议东湖小区的学生步行上学。学生步行通过校门红外线热成像仪(红色帐篷下)的体温检查通道进入,建议学生间间隔1米以上,然后有值周老师提供免洗洗手液,学生洗手后进入自己班教室。

2.早上由嵩江东路上学的学生,学生家长送至等候区外(学校会标示出具体区域),学生自行步行进入学校的南门,步行通过校门里面红外线热成像仪(浅蓝色帐篷下)的体温检查通道进入,建议学生间间隔1米以上,然后有值周老师提供免洗洗手液,学生洗手后进入自己班教室。

六年级7:30—7:50。

五年级7:50—8:05。

四年级8:05—8:20。

三年级8:20—8:30。

二年级8:30—8:45。

一年级8:45—8:55。

1.根据防疫文件精神,避免校门口大量人员聚集,因此学校严格实行“错时放学”规定,每五分钟2个班放学的策略,首导导师严格执行准时准点放学的`原则,在学校规定的时间点由首导、导师带到学校门口学生等候区域。学生家长在等待区外(学校会做场地标示),配合保安和值周老师的安排,一次进入俩个班级的家长,佩戴口罩,进入等待区间隔1米,,接到学生后,快速带学生离开等候区回家。

2.为了避免学生滞留,家长务必准时,但是也不要太早,如果到早了,避免拥堵,请在学校周边区域等。

3.如果家长因特殊情况迟到了,首导(导师)把学生带回本班教室等候,家长到学校等候区后和首导、导师联系,由首导或导师把学生领到校门口等候区域,交由家长接回家。

5.学生下学时分六个年级,按班级再细分为十七个时间段。

错峰申报方案

根据《朔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xx年行动计划》(朔政办发〔20xx〕26号)部署要求,为切实做好20xx-20xx年秋冬季工业企业差异化错峰生产工作,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生态文明思想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以改善我市秋冬季环境质量为核心,以错峰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量为目标,围绕工业大气污染重点领域,坚持问题导向,严禁“一刀切”,科学精确实施错峰生产,引导企业开展深度治理,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促进我市20xx-20xx年秋冬季环境质量目标顺利完成。

(一)加大重污染天气频发的秋冬季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大幅抵消冬季取暖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原则,组织实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全力促进秋冬季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打好蓝天保卫战。

(二)从20xx年11月1日起,未按要求完成年度治理改造任务的企业(包括无组织排放治理),予以停产治理。钢铁、建材、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业达到相应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且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要求的企业,采暖期实施差别化错峰生产。

(三)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的生产设施,限产40%,其中,位于市区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限产50%,不影响生产安全的情况下可采取停产错峰。属于产业政策鼓励类的企业,限产20%,其中,位于市区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30%。20xx年11月1日前实际生产负荷已低于上述错峰生产比例要求的,按照污染物排放量和进出厂区大宗物料公路运输量不增加的原则,核定错峰生产负荷。各县(市、区)可根据当地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需求提高错峰生产比例。

(四)对承担供气、供热等民生任务的企业,根据供气、供热需求,报市人民政府确定限产比例。国家关于错峰生产有要求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钢铁、建材、电力、化工、煤炭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一律实施错峰运输。重点用车企业要合理安排运力,封存自有车队中排放较高的车辆,优先选择排放控制水平较好的国五以上标准车辆承担运输任务。有条件使用铁路运输的,原则上全部采用铁路运输。

(六)各县(市、区)、朔州经济开发区要建立错峰生产企业豁免清单。列入豁免清单的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标准之一:

1.完成治理任务的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绿色工厂示范的企业;

2.污染物排放达到超低排放标准(没有超低排放标准的行业,污染物排放低于行业特别排放限值20%以上),且物料运输采用铁路运输或其他清洁运输方式的。

20xx年11月1日00时至20xx年3月31日24时。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县(市、区)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辖区错峰生产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加强辖区错峰生产的组织领导;县(市、区)工信、生态环境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任务要求,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错峰生产工作有序开展,以错峰生产倒逼企业提升绿色发展水平,优化区域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相关企业要严格落实当地政府错峰生产要求,提前做好生产计划调整。

(二)细化措施方案。各县(市、区)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围绕工作任务,在摸清辖区内涉及错峰生产行业现状的基础上,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及时制定20xx-20xx年秋冬季错峰生产实施方案,列出错峰生产企业清单,细化错峰生产措施,将错峰生产要求细化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明确错峰生产的.执行内容,确保可操作、可核查。各县(市、区)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错峰生产实施时间,要指导辖区内参加错峰生产的企业提前1个月制定工作方案,按时上报备案。

(三)实施电力监控。各县(市、区)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落实工业企业错峰生产用电监控制度,对错峰生产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用电量等指标实行监控,研判分析企业污染物排放和用电量变化情况,判断企业是否执行停产措施、是否按要求落实限产措施,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送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供电部门要按月将列入错峰生产企业用电情况报送市、县有关部门。

(四)严格监督检查。各县(市、区)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大对错峰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错峰生产工作有序开展,严厉打击不执行错峰生产要求等违法行为,对未按照要求落实停限产要求的企业,一律纳入停产管控范围,并依法依规进行严肃查处。加大巡查力度,对工作进度缓慢、措施不得力、监管等不到位的要追究监管责任。

(五)重视政策宣传。各县(市、区)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做好错峰生产政策的宣传解读,广泛宣传错峰生产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加强正面宣传和反面案例曝光,落实大气污染有奖举报,做好错峰生产企业职工思想引导工作,营造全民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浓厚氛围。

(六)确保信息畅通。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错峰生产企业均要明确联系人,并将牵头部门及联系人报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确保信息畅通。自20xx年12月起,每月5日前上报上月工作落实情况,需要上级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及有关工作建议等可一并报送。

(七)加强错峰督导检查。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根据工作实际和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朔州经济开发区实施方案的落实措施进行督导检查,定期通报,确保列入错峰生产方案的停限产措施落实到位,加强错峰生产执行情况检查,发现不满足豁免条件的企业,应及时从错峰生产豁免清单中剔除。

错峰放假方案

为全面做好我市20xx年春节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防控,保障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根据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总体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严格入境人员防控管理。

加强源头管理,做好入境人员检疫工作,落实入境来济人员服务保障与管理,突出抓好入境检疫、闭环转运、隔离服务点医学观察等环节,实行从“国门”到“家门”的全链条无缝对接,坚决防范境外输入性病例导致的疫情扩散和蔓延。境外来济人员,在结束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继续居家隔离观察7天,并按要求进行核酸和血清抗体检测。按照“非必要不批准”的原则,从严控制入境“快捷通道”办理;各区县要严把“快捷通道”申请标准和“快捷通道”入境来济人员闭环管理要求。

(二)严格疫情重点地区入济返济人员摸排随访与健康检测。

有疫情重点地区(发生本地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地区及疫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在入济返济前要向所在社区、单位提前报备个人行程及抵达日期;抵济后,进行健康检测,中高风险地区入济返济人员在集中服务点接受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和1次血清抗体检测,无异常人员再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疫情重点地区低风险区入济返济人员在集中服务点接受1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未出具前,不得离开集中服务点。健全落实村(居)、交通场站、住宿宾馆等场所对外来人员的摸排随访机制。对排查确认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辖区内人员,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要立即纳入当地疫情防控管理,及时落实相应的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等措施。

(三)严格进口冷链食品和非冷链货物监管。

组建进口集装箱疫情防控专班,统筹做好冷链和非冷链物品疫情防控工作。严格冷链物流运输、装卸等环节疫情防控操作规程,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及外包装检测,采取严格的环境监测和卫生措施。健全完善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专仓制度,落实专仓监管、口岸防控、专仓运行、出仓流通、全程防控防护等措施,做到第一道关口彻检彻控。加强冷链环节人员防控,严格落实“应检尽检”,规范个人防护,稳妥开展高风险人群疫苗接种。健全完善进口冷链食品全链条追溯监管体系,坚持打防并举,压实地方属地责任、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家庭个人防护责任。对于非冷链集装箱货物防控要借鉴冷链食品防控经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操作规程,严格落实采样检测、预防性消毒等防控措施。

(四)统筹规划错时错峰放假出行。

节假日期间减少人员流动和旅途风险,加强个人防护,提倡市民就地过节、网络拜年,做到非必要不离济。鼓励用人单位结合工作需要和职工意愿,统筹安排弹性休假。执行“错时放假”,统筹各大中专院校学生寒假放假时间,安排学生分批次有序放假离校,合理安排从校门到车站、“点对点”等多种定制式运输方式,避免聚集扎堆。对在外务工人员确需集中返乡的,由劳务输出单位统一组织,原则上采取“点对点、门对门、一站式”直达运输服务。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原则上在市内过年,不到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探亲旅游。对于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孕妇等人群,建议不要出行。

(五)加强交通出行管理。

严格落实通风消毒、体温检测、客座率控制、乘客信息登记等措施。增强运力供给,优化运力配置,满足旅客出行需求。做好多种运输方式接续接驳,畅通旅客出行“最先和最后一公里”。科学调整登乘时间,增加服务通道,减少等待排队时间,引导乘客分散就座,降低人群密度,车辆内设置隔离座位。提醒督促旅客出行期间严格遵守防控要求,全程佩戴口罩,尽量减少进食次数。

(六)抓实公共场所和重点场所常态化防控。

进一步加强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酒店宾馆、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运动馆等公共场所、娱乐场所、重点场所以及外卖平台人员健康监测和出入管理。加强环境卫生整治、科学规范消毒、人员防护、检测筛查、空调使用、环境监测、预约错峰、限量限时等常态化防控措施;节日期间人流密集要增加消毒频次;所有人员山东健康通行码和体温检测正常、佩戴口罩方可进入;要兼顾不使用或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老年人等群体,做好人工服务引导。要设置“一米线”,督促要求服务人员、顾客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顾客不戴口罩时,拒绝其进入;乘电梯时要全程佩戴口罩。推荐顾客自助购物结算、非接触扫码付费,有效缩短排队等候时间。鼓励采取线上营销、无接触式配送等模式,分流线下人员聚集压力。

(七)强化学校防控措施落实。

加强期末考试疫情防控管理,做好考场环境清洁等工作。健全放假期间学校、家庭、学生联动机制,确保离校学生底数清、返家行程可追踪。严格执行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情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寒假期间,师生及其共同居住人坚持“非必要不外出”,尽量避免到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探亲旅游,如确需前往须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做好跟踪随访。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合理控制在校时间和人员密度,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八)强化其他特殊场所管理。

落实落细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光荣院、军休所、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监管场所等特殊场所的防控措施,制定周密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严防疫情输入和内部传播。从严从细做好人员出入管理、内部人员健康监测、核酸检测、医疗服务、卫生管理、物资储备等工作。

(九)全面落实网格化管理。

完善县、街道(镇)、社区(村)三级网格管理机制,健全基层疫情防控组织,明确责任分工,落实网格化管理各项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重点加强对发热、咳嗽等有呼吸道症状病例的监测和报告。要动员群众共同防控,推动左邻右舍达成共识,形成自发防控网,一旦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向社区(村)委会报告,街道(镇)要立即组织核查,异常情况迅速如实详细上报,确保可追溯。

(十)加强重点人群管理。

以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冷链物流从业人员、返乡人员(特别是边境地区和境外返乡人员)、外来人员等为重点,加强人员管理,掌握人员动向。街道(镇)、社区(村)要指定专人开展返乡人员情况排查和信息登记工作,做好返乡前、返乡途中、返乡后相应宣传引导。对不同风险程度的返乡人员实施分类精准管理,督促落实防控措施,返乡14天内做好日常健康监测,每天自觉测量两次体温,减少串门走动和非必要外出。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落实对流浪人员的疫情防控管控措施。

(十一)严格控制大型会议活动数量规模。

严格按规定做好各类会议活动、走访慰问活动疫情防控管理,严防会议活动期间发生疫情。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加强大型会议活动规范化管理,提倡采取视频形式召开,原则上不举办大规模聚集性会议活动,确需举办的应严格控制人数和规模。严格审批大型文体活动,原则上不举办各类庙会、体育赛事等大型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要在慎重评估的基础上,从严审批。各单位一律取消300人以上的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聚餐等活动。50人以上活动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预案,要严把人员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关口;属地领导小组(指挥部)要严格审批。严格限制集体走访和入户走访活动的次数和人员数量,简化走访慰问形式,能书面致信、书面介绍情况的,尽量采取书面形式。

(十二)加强文娱活动和旅游景区管理。

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剧院等演出场所观众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座位数的75%,上网服务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接纳消费者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各类旅游景区要分类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做好清洁消毒和公共卫生。落实实名制售票和查验规定,确保记录保存一个月以上,便于疫情发生后流调追踪查找。按照“能约尽约”的原则,落实预约制,合理控制游客流量。在景区出入口、重要参观点、休息餐饮区、缆车上下站等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区域设置专人,加强疏导,提醒游客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线”避免拥挤。

(十三)做好节日医疗服务安排。

各有关医疗机构安排好医疗技术力量,加强门急诊、病区、手术室的医疗技术力量,保证急诊正常开放,做好急诊医护人员的交接班工作,确保急救“绿色通道”畅通。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院感制度,严格落实消毒隔离措施,预防和控制院内感染。做好人员梯队安排,落实防护用品和药品等保障。

(十四)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强化发热门诊管理。医疗机构要实行发热门诊闭环管理,医务人员要重点询问发热病人旅居史,对境外和疫情风险地区入济返济人员要进行立即排查,疑似和确诊病例要由负压急救车尽快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定点医院(或独立院区)一经启用时,必须整体腾空,做到独立运行,不得将新冠肺炎病人与普通病人同时收治于一家医院(或一个院区)。

(十五)开展爱国卫生专项行动。

根据省爱卫会开展爱国卫生专项行动要求,大力开展城市环境卫生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家居环境卫生清理、单位公共卫生整洁、校园健康行为促进、个人健康生活方式推广和“小手拉大手”活动,着力改善人居环境,有效防控传染病和慢性病,提高群众健康素养和全民健康水平。

(十六)广泛开展健康科普活动。

统一开展以《济南市民卫生健康公约》《济南市新冠疫情防控科普宣传核心信息》为重点的宣传科普活动,适应不同需求,集中推出一系列居民喜闻乐见、简单明了的健康传播作品,通过公共媒体广泛投放,引导群众践行健康强国理念,树立人人有责、人人负责的'健康责任意识。推广不随地吐痰、正确规范洗手、室内经常通风、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重咳嗽礼仪、推广分餐公筷、网上预约等好习惯,筑牢传染病防控第一道防线。树立良好的饮食风尚,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践行不大办酒席,家庭聚餐10人以内的新风尚。

(十七)加强疫情监测预警。

加强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严格落实疫情报告责任制,做到逢阳必报,严格把握“2、5、24”(2小时网络报告、5小时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完成流调)的重要时限要求,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报告和发布疫情,不得以任何理由干预疫情报告。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全市疫情处置机动队伍全员24小时待命,确保能够第一时间拉得出。所有阳性检测标本要在8小时内逐级送至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备检。

(十八)迅即开展疫情研判与处置。

一旦发生疫情,要快速有序做好病人救治、流调溯源、重点人群管控、社会管控等工作,确保第一时间响应到位、处置到位、防控到位。及时组织专家对疫情发生地进行风险评估,根据风险等级划分标准,调整并公布中、高风险区名单。管控区域内非紧急必要情况不得离开本区,其他地区人员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离开。

(十九)做好突发疫情紧急处置。

第一时间开展全域全员快速核酸检测,同时对重点人员全面快速彻底开展流调工作,启动备用隔离点。根据风险区划分确定风险区封闭范围,并启动相关人员新冠疫苗的紧急接种。及时汇总疫情处置情况,公开透明发布疫情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强化网络舆情监测,及时发现并澄清网络谣言,严厉打击恶意发布虚假信息、造谣传谣滋事行为。开通疫情咨询热线和心理援助热线,引导公众保持健康心态。

各区县、各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强化领导责任制,坚持科学精准有效防控,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和假期公共服务各项工作。

疫情防治与专家组负责研判分析节日期间疫情动态,提供信息咨询和技术指导;组织做好疫情处置和医疗救治工作;组织开展各类重点人群的健康检测与健康管理。

联防联控与社会稳定组负责入境人员和入济返济人员的随访工作;指导开展交通场站和交通工具卫生检疫和消毒通风等卫生处置;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活禽运输的查验和禁运工作;依法严厉打击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

教育复学组负责督促落实学校疫情防控措施,指导处置学校学生突发疫情。

疫情防控外事组负责协调做好节日期间入境人员疫情防控涉外工作,与外交部和驻外使领馆保持密切联系,协调处置涉外案事件。

宣传舆情组负责做好新闻宣传和报道工作,开展社会公众健康教育,加强舆情监测管控,做好舆论引导。

市进口集装箱疫情防控专班冷链组负责做好冷链食品的全链条监管,组织开展预防性消毒和检测,落实人员防护与食品查验措施。

市进口集装箱疫情防控专班非冷链组负责做好进口非冷链集装箱货物全链条监管,组织开展预防性消毒和检测,落实人员防护措施。

错峰运输方案

涉及大宗物料运输企业(附后)。

(一)各大宗物料运输企业要制定符合本企业错峰生产运输的工作方案。各企业要按照提前准备、应急保障、重点突出的原则提前做好原材料的储备工作,对外运产品要提前做好分期运输计划。

(二)各企业要将向本单位运送原材料的车辆及本单位的自备车,报市交警大队备案,保证采暖季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运输车辆比例达到80%以上。

(三)所有运输大宗物料的车辆严禁驶入市区,要严格遵守《辛集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区对部分车辆实行禁行的`通告》,远端绕行,合理调整通行路线。

(四)重污染天气黄色及以上级别预警期间,要严格遵守限行规定,大宗物料运输企业原则上不允许运输车辆进出厂区(保障安全生产运行的运输车辆除外)。

(一)公安部门要严格执行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加大巡查力度和密度,指导重中型运输车辆远端绕行,合理分流,对采暖季大宗物料运输企业的车辆按管辖属地加强监管,未申报备案的车辆原则上不允许上路行驶,予以劝返。

(二)交通运输、公安、环保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对大宗物料运输企业车辆的监管,确保采暖季大宗物料运输车辆符合环保要求。

错峰离校方案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等。

1.学生在开学前一天须在班级群上报体温,体温超过37.3°不得上学。每天校门口管理相关人员必须按时到岗,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准备学生入校体温筛查工作。

2.体温筛查人员要态度严谨,动作迅速,发现体温异常师生立即上报应急处置组,并进行登记其相关情况,带往校外隔离区,通知家长领学生回家隔离治疗,绝不允许一名体温异常学生进入校门。

3.学校保安及德育领导要组织学生按秩序排队,不拥挤,每人之间间隔1.5米,保证学生快速有序进入学校。

1.教师和学生上下学一律走学校正门口,学生在校门口保证间隔1.5米在等候区排队、单排经测温区测量体温后入校。

2.学生在校生700名,学校采取学生错峰入校规定。

七、八、九年级早上7:20。

四五六年级早上7:40一二三年级早上7:50。

(初三学生4月20日先开学,按照以上时间执行)。

3.班主任要求7:20之前入校,做好班级通风、消毒工作。为避免学生入校拥堵,开车教师7:20之前必须入校,不开车教师也建议7:20之前入校,与学生错峰入校。

4.家长不能进入学校门前隔离墩,而且车辆不能停放在校门区域内,对于违反规定的'家长进行劝阻,如不听劝阻,实施闯卡辱骂,殴打管理人员等行为可报警处理。

本方案自开学之日起开始实行,如有不妥善的地方由校委会解释并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