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国省道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汇总5篇)

时间:2023-09-14 22:31:30 作者:LZ文人 方案 最新国省道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汇总5篇)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写方案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方案应该怎么去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国省道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篇一

行政部作为公司主要的后勤工作地点,它的性质也就决定了办公室工作的繁杂性质。但是,行政部的人也相对的比较少,我作为一个新人,能够主动的去帮忙,遇到不懂的就去请教,积极的配合各位前辈,快速高效的完成各项工作。

在工作中,我努力从每一件事情上进行总结,不断摸索,掌握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因为自己还是新人,在为人处事、工作经验等方面经验还不足,在平时工作和生活中,我都能够做到虚心向同事学习、请教,学习他们的长处,反思自己不足,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我时刻会提醒自己,要诚恳待人,态度端正,积极想办法,无论大事小事,我都要尽最大能力去做到完美。在平时时刻要求自己,必须遵守劳动纪律、从注意清洁卫生等小事做起,严格要求自己。以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信念,来对待所有事情。

在中联,企业文化相当的特别,除去第一条的诚实,我最欣赏的就是:终身学习。而这一点正是我想要积极做到的。也因为这样,我不断的通过网络、书籍等学习人力资源相关的案例分析,利用下班时间学习语言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个人能力。工作中,虽然没有什么特别大的贡献,但是能够配合同事完成各项指标,从中学习,以便以后自己能够更好的独立完成工作。

另外,我也特别注重从工作中吸取教训,不断的总结,认真的学习写作、人事相关的政策、档案管理等相关的知识。也虚心向前辈请教,取长补短,增强自己的服务意识。希望能够尽快的融入到××这个大家庭中去。

1、出勤方面:每天都能提前至少三十分钟到达办公室,做好上班前的相关工作准备,并能及时检查各个办公区域的清洁、设备的完好等,并更新好sps,方便蒋花查询。

2、纸张文档、电子文档的归档整理方面:在工作中,我注意对纸张资料的整理和保存,将有用的及时保存、归档,对于没用的及时销毁。因为很多文字性工作都是电脑作业,所以我也在个人电脑中建立了工作资料档案库。并于每周星期五把工作过的资料集中整理,分类保存,以便今后查找。

1、在本职工作中我还不够认真负责,岗位意识还有待进一步的提高。不能严格要求自己,工作上存在自我放松的情况。由于办公室的工作繁杂,处理事情必须快、精、准。在业务能力方面,我还有很多不足,比如在整理会议纪要时,没有抓住重点,记录不全,不能突出主要内容,给领导的会后工作也带来了不便。

2、对工作程序掌握不充分,对公司业务熟悉不全面,对工作缺少前瞻性,致使自己在工作中偶尔会遇到手忙脚乱的情况,甚至会出现一些不该出现的错误。致使对自己有了些许的怀疑和不确定性,对未来也有了些许的灰暗情绪。

3、偶有缺少细心,办事不够谨慎,显得有些许毛躁。工作是相对简单但又繁、杂、多,这就要求我必须细心、有良好的专业素质、思路缜密。在这方面,我还不够细心,时有粗心大意、做事草率的情况,有时也会比较毛躁忘记一些事情等等。

1、今后在工作中还需多向领导、同事虚心请教学习,要多与大家进行协调、沟通,从大趋势、大格局中去思考、去谋划、取长补短,提高自身的工作水平。

2、必须提高工作质量,要具备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在每一件事情做完以后,要进行思考、总结,真正使本职工作有计划、有落实。尤其是要找出工作中的不足,善于自我反省。

3、爱岗敬业,勤劳奉献,不能为工作而工作,在日常工作中要主动出击而不是被动应付,要积极主动开展工作,摈弃浮躁等待的心态,善谋实干,肯干事,敢干事,能干事,会干事。

4、平时需多注意锻炼自己的听知能力。在日常工作、会议、领导讲话等场合,做到有集中的注意力、灵敏的反应力、深刻的理解力、牢固的记忆力、机智的综合力和精湛的品评力;在办事过程中,做到没有根据的话不说,没有把握的事不做,不轻易许愿,言必行,行必果。

5、要注意培养自己的综合素质,把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结合起来,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以便为景区的明天奉献自己的力量,为本职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国省道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篇二

永坪销售处在销售公司和处领导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集团公司和销售公司的招标工作精神,严格贯彻执行招标管理相关规定,20xx年的招标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永坪销售处20xx年招标业务共计10批次,工程招标业务8次,采购招标业务2次,业务总额为186.3041万元。

今年的招标业务中1批次为公开招标,占总批次的比例为10%,邀请招标9批次,占总批次的比例为90%。20xx年各项招标业务顺利开展,为我处安全生产和目标任务的完成提供了保障,为我处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我处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和销售公司在招标业务领域的各种规章制度,不断加强对招标业务的规范管理。在招标工作中始终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招标管理工作不断向制度化和规范化迈进。

一是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加强人员配备。我处先后成立永坪销售处邀标领导小组和永坪销售处招标领导小组,全盘负责我处的招标管理工作。从人员配备上来看,包含处领导及各个科室代表,做到了机构精简、成员专业,从而提高招标工作的科学性和效率。目前我处的招标管理工作有永坪销售处招标领导小组全盘负责,由各单位、部门的14人组成,包含了财务、监察等方面的专业人员。处招标领导小组下设招标办公室,负责全处招标工作的日常事务,招标办公室主任由综合办公室主任兼任。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在重大项目的招标建设方面成立专项组专门负责,如在开展清罐项目时,成立了清罐领导小组。

二是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实行绩效考核和业务监督相结合。我处严格执行公司招标管理的相关规定,出台了《永坪销售处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及技术服务管理细则》,对公司相关制度进行了必要的补充,招标工作向着规范化、制度化迈进了一大步。在绩效考核方面,一方面牢牢坚持“比质比价”的原则开展招标工作,另一方面有专门的部门(监察室)负责绩效考核和管理。在业务监督方面始终坚持上级监督和内部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同时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绩效考核和业务监督,有效地杜绝了招标工作的违纪和不法现象。

三是加强档案管理和业务培训。我处严格遵守档案管理制度,各项招标工作的相关文件在事后都有专人负责整理和保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装侧存档。通过派人参加公司组织的业务培训和内部组织对相关制度的学习,不断提高人员的业务能力。

一是要进一步完善招投标管理的相关制度。参照销售公司的招标管理办法和公开招标要求,进一步加强对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的管理。

二是要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推动招标工作高效运行。作为基层单位,我们缺乏专业的招标管理人员,大多是半路出家,自学成才。另外人员专业性不够。我处招标领导小组包含各部门人员共14人,但是缺乏项目成本核算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人员的培训工作有待加强。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积累和保存好与招投标有关的所有资料。

20xx年我们将继续严格遵守销售公司的招标管理办法,不断加大招标工作力度,提高人员的业务水平,努力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使我处的招标管理工作继续向制度化、规范化迈进,为各项招标业务的顺利开展创造条件,为我处的发展提供保障。

国省道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篇三

为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制定了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下面是条例的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道路运输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和道路运输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道路运输经营包括道路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城市公共交通客运、出租汽车客运等客运经营(以下简称客运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以下简称货运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以及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汽车租赁等经营业务。

第三条 道路运输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发展、统筹规划、节能环保、安全便捷的原则。

道路运输管理应当依法行政,高效便民,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的领导,制定道路运输发展规划,保障道路运输管理经费投入,统筹各类道路运输方式协调发展,为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改善人民生活提供运输保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调整、优化基础设施结构、运输装备结构和运输服务结构,加强道路建设和维护,为道路运输安全便捷提供条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发展农村道路运输,采取措施促进城乡客运一体化。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农村客运、城市公共交通客运、道路运输站(场)枢纽建设以及应急运输保障等公共服务事业给予政策和资金扶持。

鼓励道路运输企业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鼓励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新能源汽车从事道路运输。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其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交通运输监察机构按照规定的职责具体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公安、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税务、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旅游、价格和气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道路运输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 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为服务对象提供安全、便捷、优质的服务。

第八条 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应当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并办理工商营业登记和税务登记。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应当依法取得车辆营运证。

客运经营企业不得实行挂靠经营。

第九条 对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员、道路运输经营企业管理人员等道路运输经营从业人员实行从业资格制度。

第十条 道路运输车辆应当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技术标准、排放标准和燃料消耗量限值,按照规定的行驶间隔里程或者时间进行维护和综合性能检测以及技术等级评定。

第十一条 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按照核定的客运班线和经营期限从事客运经营活动。

本条例施行前未核定经营期限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本条例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经营期限核定手续。逾期未申请办理经营期限核定手续的,对超过同等级客运车辆经营期限的班车客运经营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以依法注销其相应的班线经营许可。

客运班线经营期限届满,原取得的客运班线经营权自行终止;需要延续经营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在期限届满前六十日重新提出申请。

第十二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道路运输规划,结合客运市场供求状况、普遍服务和方便群众等因素确定班车客运经营者。

同一客运班线有三个以上申请人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采取招标投标方式实施客运班线经营许可,不得以有偿使用或者竞价的方式确定经营者。

第十三条 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在许可的经营期限内向公众连续提供运输服务;暂停或者终止班线经营的,应当经原许可机关同意,并于暂停或者终止班线经营十日前在班线途经各客运站发布通知。

第十四条 县境内或者毗邻县间至少有一端在乡(镇)、行政村的线路,行驶道路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且班线的起讫点设置客运站或者固定发车点的,可以开行农村客运班线。

经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同意,农村客运可以实行区域运营、循环运营、专线运营、公交化运营等方式。实行公交化运营的,道路、站点、车辆、行驶线路、票价、财政补贴等参照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的有关规定执行。享受公交财政补贴的农村客运班线经营者应当执行城市公共汽(电)车的服务标准和票价政策。

第十五条 包车客运经营者应当持有包车票或者包车合同,凭车籍所在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包车客运标志牌,按照约定的时间、起讫地和线路运营,不得招揽包车合同外的旅客乘车。

第十六条 旅游客运按照营运方式分为定线旅游客运和非定线旅游客运,定线旅游客运按照班车客运管理,非定线旅游客运按照包车客运管理。旅游客运线路的一端应当在旅游景区(点)。

第十七条 班车、包车和旅游客运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无正当理由拒载旅客;

(二)超定员载客;

(三)中途将旅客交给他人运输或者甩客;

(四)在高速公路上、城区内的车站以外上下旅客、装卸行包;

(五)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

(六)其他侵害旅客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十八条 车辆无法继续行驶或者因班车、包车和旅游客运经营者及其驾乘人员的过错造成旅客漏乘、误乘的,经营者应当安排改乘或者退票,不得加收费用。

客运经营者应当为旅客提供良好的乘车环境,保持车辆安全、清洁、卫生,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侵害旅客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

第十九条 城市公共交通是为社会公众提供基本出行服务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在财政政策、资金安排、城市规划、用地保障、设施建设、交通管理等方面支持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确保城市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导地位,鼓励社会公众选择城市公共交通出行。

第二十条 新建、改建、扩建居民小区、城市道路和大型公共活动场所等工程项目,应当将公共汽(电)车停车场、中途停靠站、首末站等城市公共交通设施作为配套建设的内容,合理规划,科学设置,实行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

城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城市道路的实际状况、交通流量、出行结构等因素,开设公共汽(电)车专用道,设置公共汽(电)车优先通行信号系统。鼓励发展大运量的快速公共交通系统。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运营成本等因素确定城市公共交通票价;票价低于正常运营成本的,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补贴。

(一)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有符合运营要求的车辆、设施和资金;

(四)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综合考虑企业条件、运力配置、社会公众出行需求等因素,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第二十二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采取招标投标方式确定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线路运营权,并核发相应的线路许可证。不适合招标或者招标不成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以采取直接授予的方式确定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线路运营权。确定运营权不得采取有偿使用或者竞价的方式进行。

第二十三条 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线路运营权实行期限制,具体期限由设区的市或者县(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二十四条 设区的市或者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综合考虑城市人口、经济发展水平、交通流量、出行需求等因素,编制出租汽车客运发展规划,实行总量调控。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或者县(市)人民政府确定新增出租汽车运力,应当召开听证会,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对新增出租汽车运力指标的投放,应当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依法进行。

(一)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运营资金、车辆及配套设施、设备;

(三)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四)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出租汽车客运发展规划,综合考虑出租汽车客运市场供求状况,通过招标投标等公开、公平的方式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并有两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二)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身体健康,无职业禁忌症;

(三)有营运地常住户口或者居住证明。

第二十八条 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实行期限制,具体期限由设区的市或者县(市)人民政府确定。

本条例实施前取得的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尚未到期的,经营权管理按照设区的市或者县(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鼓励发展封闭、厢式、罐式货车运输和甩挂运输等专业化货运,整合货运、货运代理和货运站(场)等运输资源向现代物流业发展。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五辆以上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三)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四)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以及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地。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第三十一条 货运经营者和货物托运人可以采用道路货物运单的形式订立道路货物运输合同。

第三十二条 站场、厂矿等货物集散地以及其他道路运输装载场所的经营者,应当按照车辆装载标准的规定为车辆装载、配载货物,不得超标准装载、配载货物。

第三十三条 货运经营者应当按照货物运输规则和作业规程受理、承运货物,遵守国家和省有关禁运、限运、检疫控制进出境货物的管理规定,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运输中货物的脱落、扬撒或者泄漏。

第三十四条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当悬挂危险货物运输标志,配备合格的安全防护设备,并符合相关技术标准。除驾驶人员外,应当随车配备押运人员。

运输危险货物的罐体应当出厂检验合格,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有关证件,并在罐体检验合格的有效期内承运危险货物。

第三十五条 从事道路运输站(场)、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汽车租赁经营的,应当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并办理工商营业登记和税务登记。

第三十六条 从事为道路运输服务的搬运装卸、货运代理、货运配载、运输信息服务、仓储理货等道路运输辅助业务的,应当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注册登记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具体备案管理办法由省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三十七条 对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驾驶培训教练员等道路运输相关业务从业人员实行从业资格制度。

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统筹规划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和集疏运中心建设,实现道路运输站(场)与城市交通、铁路、航空等其他运输方式的相互衔接。

鼓励多渠道筹资建设道路运输站(场)。

第三十九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标准对道路运输站(场)进行站级核定。站(场)迁址、站内运营、设施设备等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重新核定站级。

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

第四十条 道路货运站(场)经营者应当按照核定的业务范围经营,并在站(场)内公示经营者的名称、经营范围、位置平面图、紧急疏散通道和投诉举报电话。

鼓励引导搬运装卸、货运代理、货运配载等道路运输辅助业务经营者向具备综合性服务条件的物流中心(园区)聚集。

第四十一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价格公示制度、维修质量检验制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制度和质量保证期制度,不得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不得擅自改装机动车。

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实行配件采购登记制度,建立配件登记档案,实行重要配件入库制度,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

第四十三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得占用道路等公共场所进行维修作业,不得在居民区、商业区等人员密集区域内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和产生噪声、有害气体等污染的机动车维修。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所有者或者使用者有权自行选择维修经营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机动车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实行定点维修或者安装、购买附加设备和产品。

第四十五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与考试发证管理的衔接制度,运用信息化手段保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试质量。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受理机动车驾驶证考试申请时应当查验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核的培训记录,并存入驾驶员考试档案。

第四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单位应当在核准的注册地按照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进行学时制培训,建立教学日志、学员档案,向培训合格的学员颁发结业证书。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单位应当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如实提供培训记录。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单位不得采取异地培训、恶意压价、欺骗学员等不正当手段开展培训活动,不得允许非本单位的教练车辆以其名义进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活动。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应当按照核定的准教类别规范施教,如实填写教学日志和培训记录,不得擅自减少学时和培训内容。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应当按照规定接受驾驶新知识、新技术的教育,提高职业素质。

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车应当按规定使用标识、号牌和携带车辆营运证,安装和使用培训计时管理系统,在规定的教练场地内培训。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车的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二级以上,其维护、检测、技术管理和审验应当遵守道路运输车辆的有关规定。

禁止使用报废的、检测不合格的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

(二)有必要的管理人员和经培训考试合格的检测人员;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第五十条 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进行检测,出具全省统一式样的车辆检测报告,建立健全机动车检测档案,并对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办公场所、停车场地;

(三)有必要的经营管理、车辆技术、财务管理人员;

(四)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第五十二条 汽车租赁经营者不得将车辆租赁给不具备与租赁车辆相适应的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不得向承租人提供驾驶劳务,但提供一年以上汽车租赁的除外。

第五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对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

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道路运输市场准入条件的审查,依法对道路运输站(场)安全生产、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状况、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进行监督管理,提高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水平。

公安、旅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十四条 道路运输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应当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责,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道路运输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遵守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和超限超载运输,不得违章指挥作业。

客运班车、包车、旅游客车、出租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当安装和使用符合相关标准的卫星定位车载终端等行车安全和信息化设施,并保证其正常运行。

第五十五条 高速公路单程六百公里以上、其他公路单程四百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应当随车配备两名以上驾驶员。每名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四个小时,停车休息时间不得少于二十分钟。

包车客运经营者应当在每次发车前进行车辆安全检查。未经安全检查或者检查不合格的,不得载客运营。

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经营者应当在公共汽(电)车及公交场站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并保持灭火器、安全锤、车门紧急开启装置等安全应急装置的完好。

第五十六条 货物运输车辆应当按规定粘贴反光防撞标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还应当按规定粘贴警示标识。

危险货物托运人应当委托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经营者承运危险货物,并向运输经营者说明危险货物的品名、性质、应急处置方法等情况。

危险货物托运人在交付危险货物前,应当登记查验运输经营者、车辆和人员的资格证件。

第五十七条 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按规定配备安全设施设备,设置安全标识,执行车辆进出站(场)安全检查和登记查验制度。

道路客运站经营者应当按照确定的线路、班次、车辆、站点和发车时间,组织车辆进站、售票,不得在当日二十二时至次日五时安排客运班车始发。

一、二级道路客运站应当实行封闭发车,配备并使用行包安全检查设备和视频监控设备。鼓励三级以下道路客运站配备行包安全检查设备。

第五十八条 旅客应当接受安全检查;拒不接受安全检查的,客运站有权拒绝其进站、乘车;强行进站、乘车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旅客应当遵守有关乘车安全的规定,听从驾乘人员的安全提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乘车。

第五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道路应急运力储备和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制度,定期开展演练,提高道路应急运输能力。

交通运输、公安、国土资源、气象等部门应当根据天气变化,加强信息沟通和共享,适时做好雾霾、冰雪等极端天气情况下的道路运输安全预报、预警、预防工作,防止重大事故发生。

道路运输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应当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抢险救灾、交通战备等应急运输任务,由此发生的费用及补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十条 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交通运输监察机构应当依法对道路运输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不得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

道路运输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由省价格、财政部门会同省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十一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道路运输经济运行分析和市场监测,定期向社会发布道路运输经济运行、市场供求等信息。

道路运输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送相关统计资料和信息。

第六十二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对道路运输车辆进行年度审验。对审验不合格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责令经营者限期整改。经营者在整改期间不得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第六十三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道路运输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的经营行为、服务质量、安全生产等情况进行质量信誉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六十四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或者交通运输监察机构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中,对无车辆营运证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车辆,可以予以暂扣,并出具暂扣手续,告知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对暂扣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保管费用。

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或者交通运输监察机构可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或者交通运输监察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十五条 道路运输汽车客票、道路货物运单、结算凭证以及证件、标识由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规定印制、发放和管理。

逐步推广和使用电子化道路运输票据、证件、标识。

第六十六条 道路运输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应当遵守价格管理规定,依法实行明码标价。

经营者收取费用,应当使用国家和省规定的票据;不给付合法票据的,旅客、货主和其他服务对象可以拒付费用。

第六十七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或者交通运输监察机构的执法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督检查,并持有效执法证件,按规定统一着装,佩戴标志,文明执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道路运输监督检查专用车辆应当设置统一的执法标志和示警灯。

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交通运输监察机构应当公开受理举报、投诉的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件信箱;对受理的投诉,应当及时处理并限期予以答复。

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规定法律责任的,从其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未规定法律责任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经营的,由设区的市或者县(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或者交通运输监察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出租汽车客运或者汽车租赁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单位使用无车辆营运证的教练车从事培训活动的。

(一)客运经营企业实行挂靠经营的;

(六)包车客运经营者未按规定对车辆进行发车前安全检查的;

(七)道路客运站经营者在禁止发车的时间安排发车的;

(八)一、二级道路客运站不实行封闭发车或者未按规定配备并使用行包安全检查设备和视频监控设备的。

第七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道路运输装载场所的经营者超标准装载、配载货物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或者交通运输监察机构责令改正,按照每辆次处以一千元罚款,但每次罚款不得超过三万元。

(一)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在人员密集区域内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的;

(六)道路客运车辆未按规定随车配备两名以上驾驶员的;

(七)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经营者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和安全应急装置的。

(二)班车、包车和旅游客运经营者无正当理由拒载旅客的;

(七)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的。

(一)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实施行政许可的;

(二)参与或者变相参与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

(三)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的;

(四)违反规定拦截、检查正常行驶的道路运输车辆的;

(五)违法扣留运输车辆、车辆营运证的;

(六)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八)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七十六条 仅为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或者个人生活服务的客运、货运汽车和仅在工矿区域内的货运汽车及吊车、铲车等装卸机械不适用本条例的规定。

学校校车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十七条 本条例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1996年2月9日山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的《山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国省道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篇四

一、经营业绩

1、负债业务:截至11月底,我行全口径存款时点达到60978万元,较年初增长2358万元,其中对公存款余额达28614万元,较年初增长1525万元,储蓄存款时点余额32364万元,较年初增长833万元。截止11月底全年全口径日均存款余额为60625万元,较年初增长1020万元,其中对公存款日均已浮出水面,较年初正增长39万元,余额为27517万元;储蓄存款日均余额为33108万元,较年初新增981万元。

2、资产业务:截止11月底,我行贷款余额为40273万元,比年初新增 万元。9月底,我行向**项目成功营销4亿元贷款,并分别于9月底投放2亿元、11月置换1亿元固定资产贷款,有效调整了我行的贷款结构,提高了利息收入水平。同时,我行今年在房地产项目贷款营销上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分别营销**、**两家优质房地产企业贷款各5000万元,为我行房地产金融业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全年累计收息达到634.26万元,资产质量良好。全年累计签发银行承兑汇票达13189万元,手续费收入达到6.6万元。

3、中间业务:今年我行对中间业务收入的认识有了较大的提高,并积极拓展中间业务收入的各种渠道,积极组织收入,提高收益水平。截止11月底,全年累计中间业务收入达172万元,比去年增速达到215%。其中10月份我行收到第一笔财务顾问收入7.5万元,以及国际结售汇收入2800元,开拓了新的中间业务空间。代理发售国债1651万元,基金1300万元,信托280万元,各类保险25万元,理财产品中间业务收入达到**万元。

4、国际业务:今年我行国际业务有了较大的进展。通过营销**科技、**等有进出口业务的贸易企业,我行仅10月和11月就完成对公企业国际结售汇82.59万元,国际结算量达到71.71万元。11月,经上级行批准我行开办外汇储蓄业务后,我行积极行动,对前台员工进行多次国际业务培训,悬挂宣传条幅进行业务推介,并在较短的时间内开始办理业务,为我行今后国际业务和外汇理财业务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5、电子银行业务:为了给客户提供方便快捷的高科技服务,减轻前台压力,今年我行对电子银行业务的发展提出了较高的目标。截止11月底,我行共发展企业网银客户14户,个人网银273户,callcenter签约287户,网银结算量达到32393万元。

6、其他方面:2005年**路支行在结算服务、核算质量、安全生产等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实现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同时也积极参与**支行举办的各种活动,在行庆50周年合唱比赛中,我行做为牵头行,积极准备,组织有序,与营业部、黄河支行组成的参赛队一举获得第一名的好成绩。

二、主要工作回顾

1、围绕增强价值创造能力,提高经营水平

在2005年的工作中,**路支行始终坚持以提高价值创造能力为目标,以增加收入、创造效益为工作成效的评价依据,对每一项产品、每一个客户进行认真地梳理,挖掘潜力客户和潜力产品,合理调配人员,达到提高经营水平的目的`。今年,我行充分认识到省行理财中心的潜力,通过与省分行个人客户部的多次沟通,利用理财中心的优美环境,开通对公高端客户窗口,不仅完善了理财中心的功能,也提高了对公高端客户对我行的满意度,实现了对客户的差别化服务。此项举措对我行的服务水平是一个很大地提升,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在今年的业务发展中,我行将对公客户进行了细分,有信贷业务的客户和存款余额较大的客户由客户经理进行维护,小额客户由前台通过优质服务进行维护,要求每天专人统计余额变动,大额进出情况,并调查分析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为客户提供量身定体的服务方法。初步形成多层次的营销网,如前台柜员通过余额大小或者大额进出筛选出潜力客户推荐给客户经理,客户经理负责上门走访维护,并由前台客户经理进行方便快捷的核算服务。今年以来客户经理维护的优质客户户数增加了42%,存款余额增加22%。

在今年3月份储蓄存款达到37000万元以后,我行对私存款新增不理想。一度回落到年初32000万元左右。目前通过设立对私前台客户经理,开辟vip客户专区,筛选金博大和世纪联华返款商户的前20名做为重点寻找沟通联系等手段,发现并留住高端客户,从而促进对私业务向上增长。同时狠抓前台人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目前由于dcc上线、集约化经营等因素流失的客户已逐渐开始回流。

2、积极推行绩效管理,提高支行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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匹配,以鼓舞中层负责人的工作热情和主观能动性。经过半年多的运转,绩效管理的激励约束效果已得到充分的体现。部分部门也在本部门内部对员工进行了试运行。我行试行的绩效管理办法也得到了金水支行相关部门的关注和认可,准备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推广。

为了调动客户经理的积极性,5月份我行出台了客户经理管理办法和相应的考核办法,由于激励约束有力,使客户经理充分发挥自身潜力,积极营销客户,主动承担行内大客户的维护工作,我行对公业务有了较大的起色。今年我行自行上报申请审批的项目全部得到省分行认可并顺利通过,使**科技、等信贷业务的投放为我行今年以及明年的对公业务、国际业务发展奠定了基础。

3、从严把握核算质量,防范资金风险

今年,面对dcc上线、员工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差错率较高等情况,我行从严把关,要求员工提高核算质量,积极防范资金风险。通过强化培训、一对一老带新等方式,迅速提高核算水平。对会计主管的工作给予有力的支持,对核算差错出台了相应的处罚措施,使员工的业务水平在短时间内达到了迅速的提升。同时,在人员相对紧张的情况下,将b级柜员岗位后撤,做好全行后台稽核工作,从严把关,使我行的核算质量有了较大的提高。

4、强化培训,提高员工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今年,我行加大了培养优秀人才的力度,把内容繁多的学习培训多层次分布在立体培训网中,让全行员工得到良好的教育,成为适应建行改造和社会竞争的所需人才。员工的培训主要从以下几个途径展开:1)积极组织员工参加上级行培训,全年参训132人次,是力度最大的一年。特别是支行在人员短缺、业务繁忙情况下,克服重重困难,让每一个前台员工脱产11天专心学习。2)、支行自行组织对全体员工的深化培训。专项制定学习计划,每周安排2个晚上培训。培训采取多样化的学习形式,如每次由3名员工做讲师进行背课,使每个人既是学生又是讲师,收到了很好的效果。3)、加大对客户经理、中层负责人、业务骨干的提升培训。组织读书活动,推荐《细节决定成败》、《成功人士的七个习惯》等优秀书目,开展读后感想座谈,使骨干人员得到有效的素质提高。

5、把安全防范溶入日常管理,防微杜渐,继续创造安全无事故

安全是各项业务发展的基础,是第一要事。对外我行密切关注社会形式,严防不法分子的侵害。从早接款晚送款,到出入通勤门,我行都制订了严格的规章制度,并督促每一个员工遵照执行。做到人人熟悉防抢预案,定期演习。对内签订职工联保责任书,员工思想动态调查报告。设立专职稽核员,对帐务全程监控,并制订核算差错处罚办法,有效遏制了业务差错和违规违纪现象。今年处罚相关责任人20多人,消灭隐患30多起,有力保证了我行业务发展。

 

国省道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篇五

一、同心协力、和谐相处 本年级组有 7 位教师,平时在本职岗位上勤勤恳恳,任 劳任怨,不计个人得失,教师之间互相配合,诚心实意地 交流思想,寻求共识,认真讨论班级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 题,在平等协商的气氛中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 题。班主任马娟、高会和我都能够尽自己的力搞好自己的班 务工作,尤其是马娟、高会老师对班务工作认真负责,教室 文化布置的非常出色,期中考试成绩都挺好的,老前辈徐杰 老师任劳任怨,老教师徐通老师以身作则,做好新教师的带 头人,杨康老师任小学部三各班的英语教学工作,他毫无怨 言,埋头苦干,每个班四节英语课,除此之外还抽空抢课,平时辅导也抓得紧,表现非常积极,年轻老师徐彩玲谦虚好 学,在数学教学教育过程中成长很快。

二、以德为首,齐抓共管。

造了浓厚的学习气氛,不断加强学习和实践、交流。通过 许多活动,提高了广大教师的职业道德,形成了良好的组 风:团结、务实、奉献、高效。教师们在本学期能团结一 致,共商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干劲十足,组内形成了积极 的良好氛围。

教育以德为首。德育工作是搞好其它工作的重要基 础。小学部的老师高度重视德育工作,积极创建健康、和 谐、向上的良好级风、班风。开学初,我们就确定了从狠 抓学生在校行为规范教育做起,以养成教育作为德育工作 的切入点,以此带动教育、教学工作的全面开展。

1.开学初,配合学校的安全教育月活动,上好第一节 安全教育课,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手段。

2.十月中旬全年级认真学习了“小学生日常行为规 范”、制定了班风、学风,我们年级全体学生的精神面貌有 了较大的改观,刚开校部分同学吊儿郎当、萎靡不振的风 气一扫而光,各项管理、工作也在处于良性发展态势。

3.为发挥学生主体作用,我们依据学校要求进一步落 实“培优转差”教学模式,各班重新制定了能够体现班级 小组特点的班级公约和小组公约,让学生对自己有了更高 的要求,增强了约束力,提高了自觉性。

4.半学期在学校艺体组组长的策划下进行小学生趣味 运动会,活动中同学们机枪兵高昂,这次活动激发了学生学习热情,提高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收效甚好。

5.关注了每一个学生的心理健康,各科任老师积极配 合班主任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把一些不良因素遏止在萌 芽状态。

三、提高效率,把好质量关 语文、数学、英语老师,绝大多数是真抓实干、并具 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他们总是那样认认真真、踏踏实 实地工作。团结就是力量,有了力量就有了战斗力。半学 期以来,班主任和各任课教师通力协作,落实到位,全体 教师精诚团结,圆满完成学校交给我们的任务,在业务上加 强督导,确保八学生成绩整体上台阶。

1、注重了与课堂教学相关活动的开展与考查、辅导。

在抓好课堂教学的同时,组内教师利用课间甚至休息时间 强化了对优生的个别提高性指导和后进生的补习辅导,特 别是杨康、徐彩玲两位老师,课间辅导做的很好。

2、本次考试后都及时进行针对出现的问题与不足,及 时分析评讲试卷,进行反思与想对策,调整制定下一步的 教学计划。对于教学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细心观察、仔细分 析、研究对策,同志们认为精讲、精练、常考、注重反馈 是取胜的法宝。

四、工作反思:

整体上,我们各方面工作都在逐渐走上正轨,处于

一个良好发展势头,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班 级管理上,还有个别班暗藏着不少不稳定因素,暴露出 不少问题,如:六一班的郭文福同学的接送还存在安全 隐患,对学困生,个别老师缺乏有效的方法和指导;小学部学生 小,在学校组织的队列队形以及经典诵读活动中,尽管三位 班主任付出了艰辛,但因学生小训练有实际困难,取得的成 绩不够理想;小学部学生小人数少,但承担的清洁区域和事 务性工作和中学部一样,尤其是六一班学生,面对落叶,每 天都要数次清扫,还是存在问题,六一班班务工作不令人满 意。因此,我们今后还要在加强班级的有效管理上,注重整 体学习风气的培养,牢牢把握教学质量关。

在这里我衷心地希望小学部全体教师勇于探索、大胆 创新,营造争先赶优的良好氛围,扎实地开展自我学习、自我提升活动,树立人人向上奋发、不进则退的竞争意 识,争取取得好成绩。

年级组教学管理工作总结

幼儿园年级组工作总结

三年级组工作总结

七年级组工作总结

中班年级组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