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税收工作报告题目 工作报告题目(大全6篇)

时间:2023-09-04 19:09:38 作者:念青松 工作报告 最新税收工作报告题目 工作报告题目(大全6篇)

报告是指向上级机关汇报本单位、本部门、本地区工作情况、做法、经验以及问题的报告,报告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报告。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报告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税收工作报告题目篇一

我上半年做大堂经理时意识到金融业不断发展和业务创新对大堂经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我认真学习,用心参加上级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自己业务水平和工作技能,注重综合知识的积累,认真学习银行业务操作流程、相关制度、企业财务知识、资本市场知识以及如何与客户沟通交流的技巧等等。在与客户的沟通中,我做到热情主动,当客户问起营销产品和其他有关问题时,能够快速、正确地答复客户的提问,给客户带给推荐和处理方法,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构架起与客户沟通的桥梁,促进银行业务的发展。

(二)以优质服务做好柜员工工作

作为一名柜员工,关键是如何做好优质礼貌服务。我一是摆正位置,认真做好服务工作,消除自己思想上的松懈和不足,彻底更新观念,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认真落实银行的各项服务措施。二是努力提高业务技术和熟练程度,苦练基本功,加快业务办理的速度,避免失误,把握质量。三是努力学习新业务知识,掌握做好工作必备的知识与技能,为银行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20__年,我认真努力工作,虽然取得了必须的成绩,但是与银行的要求和客户的期望相比,还是需要继续努力和提高。今后,我要继续加强学习,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以创新发展的工作思路,奋发努力,把各项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再创佳绩,为银行事业的发展,做出我应有的贡献。

我的述职报告完了,谢谢大家!

税收工作报告题目篇二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务执法行为,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协调征收、管理、稽查等部门之间的工作,增强分析处理各种涉税案件能力,完善税收征管制度,提高征管质效,推进“以查促查、以查促管”,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形式

征管稽查联席会由分管征管、稽查工作的副局长负责召集、主持,每季度进行一次。

联席会参会人员:

(一)区局领导;

(二)相关科(所、室)负责人;

(三)稽查局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各环节负责人;

(四)其他有关人员;

二、联席会主要内容(一) 相关单位汇报上期联席会建议落实情况,各管理所对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发表意见。

(二)稽查局汇报本季度稽查工作情况,通报本期检查情况及结果,通报典型案件,提出稽查建议或需要解决的问题。

1. 汇报稽查工作情况,通报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公布检查结果。

2.分析稽查查处的典型案件,包括:重大涉税案件、反映新的逃避缴纳税款手段的案件、反映税收征管漏洞的案件及疑难案件,反映稽查人员执法不当的案件等,并列举实例加以说明,供与会人员分析研究。根据稽查工作情况汇报和典型案例的研讨、分析,有关部门应对涉及的税收政策和征管的问题进行商量解答。

3.传达新的税收政策、调研热点以及逃避缴纳税款新动向,与综合、法制、征管、监察部门沟通情况,为稽查选案提供依据,增强稽查工作的针对性。

(三) 通报近期征管工作。

1.总结上一季度,安排下季度的`税收征管工作。

2.对征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统一规范。

三、联席会会议要求

(一) 要提高对联席会会议制度的认识,列入日常工作日程,发挥其在征管、稽查工作中应有的作用,同时在运行中要注意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弥补不足。

(二) 召开联席会要做好如下准备工作:一是有哪些需要在会议上解决、请示的问题;二是有哪些需要在会议上协调、沟通的问题;三是有哪些需要在会议上传达、贯彻的问题;四是邀请有关领导和部门参加会议。

(三) 通过联席会,建立征收、管理、稽查联系反馈渠道,对发现涉及政策、征管的问题应及时向本级政策、征管部门反馈,必要时可联合办案,以解决难点、焦点问题。

(四) 对联席会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应提交上级研究决定,会议应由专人负责记录,会议记录应专档存放。

(五) 本制度自1月1日起执行。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务执法行为,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协调征收、管理、稽查等部门之间的工作,增强分析处理各种涉税案件能力,完善税收征管制度,提高征管质效,推进“以查促查、以查促管”,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形式

征管稽查联席会由分管征管、稽查工作的副局长负责召集、主持,每季度进行一次。

联席会参会人员:

(一)区局领导;

(二)相关科(所、室)负责人;

(三)稽查局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各环节负责人;

(四)其他有关人员;

二、联席会主要内容(一) 相关单位汇报上期联席会建议落实情况,各管理所对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发表意见。

(二)稽查局汇报本季度稽查工作情况,通报本期检查情况及结果,通报典型案件,提出稽查建议或需要解决的问题。

1. 汇报稽查工作情况,通报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公布检查结果。

2.分析稽查查处的典型案件,包括:重大涉税案件、反映新的逃避缴纳税款手段的案件、反映税收征管漏洞的案件及疑难案件,反映稽查人员执法不当的案件等,并列举实例加以说明,供与会人员分析研究。根据稽查工作情况汇报和典型案例的研讨、分析,有关部门应对涉及的税收政策和征管的问题进行商量解答。

3.传达新的税收政策、调研热点以及逃避缴纳税款新动向,与综合、法制、征管、监察部门沟通情况,为稽查选案提供依据,增强稽查工作的针对性。

(三) 通报近期征管工作。

1.总结上一季度,安排下季度的税收征管工作。

2.对征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统一规范。

三、联席会会议要求

(一) 要提高对联席会会议制度的认识,列入日常工作日程,发挥其在征管、稽查工作中应有的作用,同时在运行中要注意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弥补不足。

(二) 召开联席会要做好如下准备工作:一是有哪些需要在会议上解决、请示的问题;二是有哪些需要在会议上协调、沟通的问题;三是有哪些需要在会议上传达、贯彻的问题;四是邀请有关领导和部门参加会议。

(三) 通过联席会,建立征收、管理、稽查联系反馈渠道,对发现涉及政策、征管的问题应及时向本级政策、征管部门反馈,必要时可联合办案,以解决难点、焦点问题。

(四) 对联席会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应提交上级研究决定,会议应由专人负责记录,会议记录应专档存放。

(五) 本制度自20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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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工作报告题目篇三

(一)周密部署,明确重点。根据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税收执法督察工作实施方案中确定的执法督察重点内容,结合我局税收征管工作实际,从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总结分析整改三个阶段,对执法督察提出了具体要求,使执法督察工作有序开展。

(二)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我局领导对此次执法督察工作高度重视,对执法督察中反映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要求各科室、分局各岗位要透过问题看税收工作的管理,看税收政策执行是否完善,看税收工作的实际绩效,转变观念,调整工作思路,结合北屯局机构调整的新变化切实提高本局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三)严格整改,规范执法。针对自查阶段、重点检查阶段中暴露出的具体问题,在认真分析原因的基础上,要求被检查科室认真进行整改,反馈整改结果,写出整改报告。

三、督察重点内容检查情况

(一)减免税政策执行:将《关于促进我区旅游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的通知》(新政发〔2010〕116号)、《关于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有关财税政策的通知》(新政发〔2010〕105号)、《关于进一步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意见(试行)》(新党发〔2010〕18号)三个减免税文件的落实情况作为本地区税收执法督察重点内容。对减免政策的审批程序、是否公开、跟踪管理、大额退税、档案资料等方面进行重点督察。2013—2014年度,我局能够严格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xx区地方税务系统税收减免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确保各项报批类、备案类税收减免政策执行落实到位,并严格减免税审批权限、审批程序,做到及时受理、认真调查,集体审批,做到公平、公正、合理、合法。二是对减免税纳税人能够做到后续地跟踪管理,并对减免税额进行核实。三是对纳税人的减免税在做好“减免税会议记录”、登记“减免税管理台账”的同时,及时准确地在征管软件中进行减免税处理,使减免信息共享。三是对减免税相关政策能够用办税服务厅大屏幕、税企qq群、上门宣传辅导等方式及时进行公开,确保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四是做好减免税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装订归档工作。2013年至2014年辖区企业减免85户次,减免税款1188.71万元;辖区个体户减免287户次,减免税金106.78万元。

我局认真开展对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意见(试行)》(新党发〔2010〕18号)文件精神在社会上的宣传力度,但截止今年10月我局未收到任何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税收减免申请。

2013年至2014年期间我局共对498户个体纳税人核定(调整)定额,能够严格按照定额核定标准程序对定额户的经营项目、行业、地段等情况一一核实,确保核定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一)周密部署,明确重点。根据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税收执法督察工作实施方案中确定的执法督察重点内容,结合我局税收征管工作实际,从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总结分析整改三个阶段,对执法督察提出了具体要求,使执法督察工作有序开展。

(二)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我局领导对此次执法督察工作高度重视,对执法督察中反映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要求各科室、分局各岗位要透过问题看税收工作的管理,看税收政策执行是否完善,看税收工作的实际绩效,转变观念,调整工作思路,结合北屯局机构调整的新变化切实提高本局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三)严格整改,规范执法。针对自查阶段、重点检查阶段中暴露出的具体问题,在认真分析原因的基础上,要求被检查科室认真进行整改,反馈整改结果,写出整改报告。

三、督察重点内容检查情况

(一)减免税政策执行:将《关于促进我区旅游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的通知》(新政发〔2010〕116号)、《关于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有关财税政策的通知》(新政发〔2010〕105号)、《关于进一步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意见(试行)》(新党发〔2010〕18号)三个减免税文件的落实情况作为本地区税收执法督察重点内容。对减免政策的审批程序、是否公开、跟踪管理、大额退税、档案资料等方面进行重点督察。2013—2014年度,我局能够严格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xx区地方税务系统税收减免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确保各项报批类、备案类税收减免政策执行落实到位,并严格减免税审批权限、审批程序,做到及时受理、认真调查,集体审批,做到公平、公正、合理、合法。二是对减免税纳税人能够做到后续地跟踪管理,并对减免税额进行核实。三是对纳税人的减免税在做好“减免税会议记录”、登记“减免税管理台账”的同时,及时准确地在征管软件中进行减免税处理,使减免信息共享。三是对减免税相关政策能够用办税服务厅大屏幕、税企qq群、上门宣传辅导等方式及时进行公开,确保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四是做好减免税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装订归档工作。2013年至2014年辖区企业减免85户次,减免税款1188.71万元;辖区个体户减免287户次,减免税金106.78万元。

我局认真开展对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意见(试行)》(新党发〔2010〕18号)文件精神在社会上的宣传力度,但截止今年10月我局未收到任何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税收减免申请。

2013年至2014年期间我局共对498户个体纳税人核定(调整)定额,能够严格按照定额核定标准程序对定额户的经营项目、行业、地段等情况一一核实,确保核定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二)企业注销清算税收管理:

我局办税大厅在办理企业注销时,对属地税业户的企业纳税人要求提供本年度初至注销时的申报资料及财务报表以及填制《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并将应缴税款交清。对属国地税共管户的企业纳税人需先去国税注销同时领取税收清算表后,方可到地税办理注销手续,管理部门对企业经营期和清算期税收按规定进行核查,并严格按照国税函〔2013〕388号文件的要求审查企业报送的资料,不存在把关不严、工作走过场的问题,不存在企业利用注销手段逃避纳税义务的问题等。

(三)重点行业税收管理是否到位:

对金融保险业税收管理情况的自查,能做到日常税务监管到位,对纳税申报尤其是其中重要内容的审核到位,不存在组织摊派员工用发票换领薪酬逃避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问题,不存在以贷款委托费、咨询费、顾问费、额度使用费等各种名目取得收入不计算缴纳营业税的问题等。

我局在房地产日常管理工作中,采取专人负责,项目跟踪管理的办法,首先从基础管理入手,设立单项施工项目税收征管台帐,通过建立管理台账,分户跟踪了解土地利用规划、计划投资、施工单位、出包合同或协议以及建设施工进度等情况,全方位了解工程项目的规模、投资、预决算情况,较为准确地建立有关征管底册,形成了从开工,施工到竣工,从税务登记到税款入库一条龙专业化管理和服务流程。并针对房地产生产周期较长,形式多样,成本核算较复杂的产业特点,在管理中建立每月收集楼盘预售统计表的管理模式,通过楼盘预售统计表动态掌握房地产企业当期实现预售、收入实现、楼房空置等情况,了解并掌握房地产开发商发生的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商品房预售和实际销售进度、收款方式、收款时间等情况,监控房地产收入结转及商品房的存量变化情况。经自查不存在房地产企业违规享受减免税的情况,没有对房地产企业事先核定征收导致建筑企业、园林绿化企业等房地产开发上游企业税收流失的情况,也不存在对建筑企业核定征收导致房地产企业税收流失等问题。

(四)招商引资税收政策执行情况:

检查中未发现有在税法授予的管理权限之外,擅自更改、调整、变通国家税法和税收政策;越权为招商引资项目减免税、缓税;超范围、超期限审批税收优惠;采取先征后返等方式变相减免税等情况。

四、税收执法督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改进意见建议

(一)加强学习,转变思路,不断提高税收执法人员的素质及风险意识,规范开展税收执法督察工作。由于机构调整,我局今年8月份以后才由以往的县级税务机关升格为直对自治区地税局的地市级税务机关,对开展执法督察工作的操作规程和要求,尚存在认识不足,执法人员本身的素质和风险意识都有待于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应注重从执法行为的源头上抓起,要加强与自治区地税局有关处室的对接,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增强法纪观念、执法风险意识,充分认识到开展执法督察工作,是及时发现目前执法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的有效手段,通过不断提高税收执法水平,强化对税务人员的执法监督,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确保干部队伍的执法安全。

(二)建议将税收执法督察工作与日常开展的税收执法检查、税收征管质量评价体系工作相结合,互相配合,促进税收执法督察水平的不断提高。

税收工作报告题目篇四

为加强内部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税收执法质量和水平,赤峰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分局市局下发的《赤峰市国家税务局2010年税收执法督察通报》(赤国税发【2011】28号)文件精神,从文件下发之日2011年1月24日起至2011年3月31日至,对我局2010年度税收执法情况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整改工作。

一是成立组织,加强领导。为确保税收执法督查自查整改工作真正有效落实到位,该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执法督察自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股,具体负责税收执法督察自查整改工作的开展、督促和协调。各基层税务机关也成立相应的组织,确保督察工作高质量如期完成。

二是制定方案,周密部署。为顺利开展税收执法督察自查整改工作,根据市局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具体的执法督察自查整改实施情况方案。方案对执法督察自查整改阶段的整个进程进行了安排部署,分为部署动员、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总结分析整改四个阶段,并对执法督查提出了具体要求,使执法督察工作有序开展。

细化为若干检查重点,增强督查针对性。第三是对每项检查内容的检查方式、检查途径进行明确,提高执法督查效率。

四是认真组织,严格要求。在各股(室)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我局又抽调政策法规股相关人员,对各股(室)进行了重点督察。检查组依检查程序和检查项目进行分工作业,抽查了相关登记台帐、文件、税收征管档案,同时登录征收管理系统、税收执法信息系统进行数据和信息查询、审核, 认真查找突破点,延伸挖掘相关问题,切实做到自查阶段查深查实,都很好的完成执法督查任务。

五是严格整改,规范执法。针对自查阶段中暴露出的具体问题,我局在认真分析原因的基础上,决定采取以下整改措施:第一是认真整改,严格追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下达税收执法检查处理决定书,要求被检查股(室)认真进行整改,反馈整改结果,写出整改报告。对执法过错责任人员严格按照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进行责任追究。第二是完善制度,规范执法。结合2010年我局对税收法制工作提出的要求,各股(室)对税收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出台加强规范管理的有关制度。第三是加强培训,提高素质。要进一步加大对税务人员的培训力度,依据执法人员的不同基础、不同专业、不同岗位开展分层次、多方位的培训,不断提高税务人员管理水平和业务技能,以适应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的工作要求。(琳瑗)

税收工作报告题目篇五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行员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推动支行用人机制的改革,并逐步走向法治化的轨道。

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本人以身作则,严格要求,坚持以制度用人,以制度管人,并引导、教育员工自觉执行支行各项规章制度,树立爱行如家、爱岗敬业的良好风尚。

密切联系群众,努力实现、维护、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本人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把群众满意不满意、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按规定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个人收入申报制度。

总的来说,一年来,本人分管、协管的股室较多,工作范围广、任务重、职责大,由于本人正确理解上级的工作部署,坚定执行党和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支行的规章制度,较好地履行了作为行政职务和作为专业技术职务的职责,发挥了领导管理和组织协调本事,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工作进取性,较好地完成了分管和协管股室全年的工作任务。

税收工作报告题目篇六

1、重点行业及重点事项税收管理情况

关注税务机关对金融、房地产等重点行业和纳税人股权转让所得、股权投资收益等重点事项的税收管理情况。督察是否存在税务机关未按规定对金融企业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免税收入,房地产企业已完工项目结转收入、成本费用等申报情况进行审核;是否存在事前核定征收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是否存在违规核定征收纳税人股权转让所得、股权投资收益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是否准确计算股权转让所得和股权投资收益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2、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情况

关注税务机关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情况。督察是否存在土地增值税计税依据确认不准确;是否存在未按规定预征土地增值税;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对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核;是否存在违规扩大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范围;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对房地产企业销售尾盘的项目征收土地增值税等。

3、纳税人注销清税管理情况

关注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办理注销登记时清税管理情况。督察国税地税税务主管机关是否按照各自职责进行清税和信息传递;是否对企业经营期和清税期间履行纳税义务情况进行核查;是否存在违规办理注销导致企业利用注销手段逃避纳税义务等。

4、坚决依法收好税,努力完成税收收入任务情况

(1)收入目标落实情况。重点关注是否将税收收入任务层层分解落实;是否存在违规将税收收入任务分解到企业的情况。(2)收入分析监控落实情况。重点关注是否按季召开收入形势分析会,按月下发收入情况通报;是否开展税收与相关经济指标的对比分析,及时发现和堵塞征管漏洞。

(3)完善税收风险管理情况。重点关注是否落实风险管理工作机制;是否落实跨区域风险应对协作和集成机制;是否落实上级税务机关推送风险任务的统筹应对;是否落实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事项的风险管理等。

5、坚决不收“过头税”,严守依法征税底线情况

重点关注是否加强收入动态监测和管理,对收入变化异常的地区、税种是否及时跟进核实,采取措施应对;是否存在虚收空转、转引税款等违规征收税款问题;对违规行为是否坚决纠正并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是否存在收“过头税”方面的负面舆情或执法投诉,税务机关是否积极采取措施应对处理。

6、坚决落实减免税,助力企业加快发展情况

针对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企业所得税优惠,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个人所得税优惠,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税政策,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国家大学科技园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新能源车辆车船税优惠等税收政策落实情况,重点关注是否做好政策宣传和纳税辅导;是否充分借助信息系统,简化税收优惠办理手续;是否按要求开展减免税统计核算和政策效应分析;是否存在扩大或收窄政策适用范围情况;是否存在违规干预纳税人享受优惠政策情况;是否存在擅自改变税收优惠管理方式,变相实施行政审批;是否按规定对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情况进行核查等情况。

7、坚决打击偷骗税,精准稽查严惩违法情况

重点关注是否落实稽查随机抽查制度;是否落实国税地税联合稽查制度;对涉税违法案件,特别是偷骗税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是否存在未按规定立案、未依法定性处理、应处罚未处罚、未及时追缴稽查查补税款、未按规定协查、违规终结稽查案件、未按规定采取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达到移送标准的稽查案件未按规定移送等执法不规范问题;是否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4号公布),是否存在应审未审等违规情况。

8、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贯彻落实情况

重点关注营改增试点推出的各项税收政策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开展政策宣传和纳税辅导;是否按照要求开展营改增税负分析相关工作;对税负上升企业是否开展有针对性的辅导;是否根据纳税人生产经营和发票使用情况,合理发放发票;是否严格按照规定代开发票。

9、内外部门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署、财政专员办、审计厅等外部监督检查,以及上级或本级税务机关开展的税收执法督察、巡视等内部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重点关注问题是否及时整改到位;是否有前改后乱、边查边犯情况;是否针对问题健全完善管理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