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精选24篇)

时间:2024-02-13 21:33:09 作者:飞雪 工作总结

月工作总结是对工作过程和结果进行记录和整理的重要步骤。在写月工作总结时,可以参考以下范文,希望能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启发和指导。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xx司法所坚持以十八届四中全会、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配合扶贫工作为重点,在工作经费极度短缺、办公条件极其简陋、工作人员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克服了矛盾纠纷快速攀升、建设项目迅速增多、群众诉求期望偏高等重重困难,在县司法局和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依靠群众,积极落实司法工作各项措施,围绕党委、政府扶贫开发等中心工作,突出排查解决各类矛盾纠纷,重点抓好特殊群体的帮教,为辖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稳定环境。

(一)围绕中心学理论

按规定参加镇党委、政府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积极参加公务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认真学习《宪法》、《物权法》、《人民调解法》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在每月中旬学习1次,全年12次以上,做好读书笔记13次,共10000字以上,写作学习心得体会文章2篇。

(二)廉政勤政为人民

今年以来司法所人员无违纪违法事件发生,在解决纠纷的过程中公道正派,深入实际反复查看现场,认真收集证据,根据客观事实判定是非,从不偏袒任何一方当事人,拒绝当事人任何一方给的一切好处。

(三)规范化建设得健全

在县司法局的关心和支持下,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得到进一步完善,业务工作简介、工作宗旨、便民措施的宣传橱窗得到更新。新配备了一台办公电脑,开通了党政网,更新了刑满释放信息管理系统,更新了“大调解”信息系统,对基层信息工作全部实行电子网络化管理上报,每次上报工作信息都做到了准确及时。制定了年初工作计划、对半年工作和年终工作进行了总结。

(一)围绕中心加强宣传

一是建立健全了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全年坚持学法在6天以上,一般干部坚持学法保证了5天以上。干部学法笔记完整规范,对学法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记录。二是全体干部采取统一订购和自行翻印学习资料的办法,做到了“六五”普法学习资料人均1份,全镇全年完成了“六五”普法规定的共同学法内容。三是加强普法培训,先后对镇、村、组干部等普法骨干进行了3次培训,共有140余人次参加了培训,相关人员还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培训班。组织全体镇村干部67人参加了两次普法学习宣传活动,经过精心准备,顺利通过了“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四是做好法治宣传活动。在今年3月法治宣传月和“6.25”“6.26”禁毒日和国土法宣传日活动中,共开展了两次街头宣传,发放普法宣传资料4800余份,书写、悬挂法制宣传标语23幅,接受咨询人数1000余人,有20xx余名群众参与了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二)、措施落实工作有序

一是制定了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完善了“六五”普法规划,按时上报了半年和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二是镇建立健全了法律顾问制度,继续聘请了1名xx永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为xx镇政府的常年法律顾问,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制,使得工作开展顺利;三是根据我镇实际情况和工作实际,开展了深化打黑除恶,矛盾纠纷“三案”攻坚专项治理等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争地、用水等热点、难点问题,成功调解了行路村与宜宾电站的用地等一系列矛盾纠纷。四是实行政务公开、办事公开,镇政府实行了政府政务公开和部门政务公开制度并及时公开,每个村都实行了经常性的村务公开,认真落实了《xx省村务公开条例》,推进村务公开内容细化、形式规范化,加强监督检查。重点解决村务公开不全面、不真实、不及时的问题。

(三)、组织有力成效明显

xx镇xxxx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到了领导机构、工作班子、职责任务、具体措施、经费保障、人大监督“六到位”。在“六五”普法工作坚持党委统一领导,人大加强监督,政府组织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六五”普法工作有序进行。全年无重特大刑事案件、无重特大治安案件、无群性上访事件。全镇干部、群众学法用法和民主法治意识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增强。

(一)预防排查抓调处

按照“大排查、大调解”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下发了两个文件用以指导全镇的调解工作,进一步规范了纠纷案件资料的整理上报,建立了以乡镇调解委员会为主导,村(社区)调委会和行业调委会为主体,的调解网络,组织了全镇调解人员参加了“六.五”普法讲师团关于矛盾纠纷调处的宣讲。采取定期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的排查方式,做到了矛盾纠纷排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各级调解组织全年受理民间纠纷110件,受案率达100%,完善了“三三”调解机制,司法所调解各类重大、疑难矛盾纠纷10起,指导基层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101起,调解成功率达到95%以上。凡是调解成功的纠纷都得到了履行,调解成功率、履行率高,当事人认可,受到了当地群众的好评。通过调解工作,有效预防化解了处于萌芽状态的矛盾纠纷,防止了部分矛盾纠纷的激化。

(二)层层落实责任制

按照“一般纠纷不出村民小组,疑难纠纷不出村,重大纠纷不出镇”的原则,落实责任,限期调处,切实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对调解委员会调解人员进行一次业务培训,有书面培训内容、总结和受训人员花名册,辖区内人民调解员培训率达到100%。打造调解品牌,探索建立以调解员个人姓名命名的“专门调解工作室”的,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建设不断发展,每建立一个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

(一)材料上报及时准确

(二)帮教矫正警民亲

对刑释解教人员的信息库做到了清楚、明白,建立了规范化的档案、台帐,制作了帮教工作卡。开展“亲情帮教大走访”活动,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率和社区矫正人员矫正率达到100%,今年共接收判处缓刑的监外执行人员3人,加上往年未满刑期的缓刑人员2人,共有5人在各社区接受过监外思想矫正。按《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条款,全面开展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帮困扶助、解除矫正等工作,通过各级管教人员的努力,有2人在接受矫正期间表现较好,刑期已满,解除矫正,转入刑释解教人员管理。目前有3人还在监管中。按时规范填写《社区矫正工作日志》,今年以来共填写200条日志。另外全镇有10余人在各监狱系统接受思想改造,上级通过司法所、各村组干部与他们的家庭建立了联系,促进悔过自新。今年以来,司法所共接收7名刑释解教人员,加上上年余下的目前共有25名刑释解教人员接受为期5年或3年的帮教,有5人已满帮教期。所有接受帮教人员在帮教期间没有违法违纪的行为发生。

(三)法律援助聚民心

在政务公开栏公示了一小时法律援助工作制度,由于目前群众对法律知识的了解还比较少,诉求又比较多而且强烈,因此需要法律援助的也很多。通过一系列的法律援助使老人们的赡养问题得到了解决,即将离散的家庭破镜重圆,今年共接受法律援助咨询59起,超额完成了县上下达的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目标任务,使广大群众的诉求得到了较好的疏导解决。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工作总结

20xx年,xx镇法律地点区法律局和镇党委、当局的带领下,根据上级的各阶段工作安排,细致构造,周到安排,强化办法,周全落实,连续加强立异力度,连续拓展交易范畴,各项交易工作均获得可喜成绩。现将上半年工作展开环境总结以下:

我所本年上半年狠抓了交易资料的典范化构筑,专门调整了交易档案柜,从头购买了高规格档案盒,扫数更新了联合的档案标签,将法律行政、人民调整、矛盾排查、安排帮教、普法宣扬、综合办理、平常工作各种文件、资料、台帐、记录、卷宗分门别类,料理归档。做到了寄存齐备,办理有序,模样联合,挂号典范,档案办理工作根本上到达了典范化、凡是化的要求。

根据矛排工作“排查得早,发觉得早,把握得住,办理得好”的工作要求,xx镇法律所坚定每个月25日召开一次基层矛排信息员集会,对基层各种矛盾胶葛进行摸底排查,对排查出的题目,明了专人,限时补救。经过议定各阶段排查,周全把握和有效补救辖区内存在的各种矛盾胶葛和不巩固身分,出力办理感化社会巩固的热点、难点题目,真正将各种矛盾胶葛办理在基层,毁灭在抽芽状况。同时,在本年上半年,我所还自动展开了基层矛排工作站的组建和“六联合”调委会的检查验收工作,增进了基层人民调整工作的进一步典范化展开。

全年,我镇共排查各种矛盾胶葛45起,补救率100,告成率95。

根据本镇五五普标准划的要乞降区20xx年普法工作要点的安排,我镇及时订定了年度法制宣扬教诲依法办理工作筹划,并比较筹划渐渐逐项落实。连续坚定了党政干部集结学法活动,利用每周一上午例会时候,每个月安排1—2次学法内容;当真构造各中小黉舍展开法制教诲活动,每校每学期起码上一次法制报告会,将法制教诲纳入传授内容;自动鞭策各村、社区采纳壁字、专栏、集会、广播等式样按期展开法制宣扬活动;经过议定以上办法的落实,使我镇普法工作展开的既扎结壮实,又轰轰烈烈,获得了预期的结果。

根据区局的安排,我所于客岁四至六三个月份,别离展开了三期对辖区内刑释解教人员的摸底排查工作,法律所干警会同辖区派出所民警,村、社区干部深切基层,进村入户,查看明白环境,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在三期排查中,共排查刑释解教人员54名,已跟尾人员36名,最大限度的防备了脱管漏管。经过议定排查,我所的帮教工作量成倍增加,任务沉重,为结壮做好帮教工作,我所对全部干警按地区进行了从头分工,明了了大家的职责,做到了逐人跟尾,逐人立卷,按期帮教,公道安排,使帮教安排工作井井有条地进行。

基层法律行政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办理工作的有机构成部分,二者密不可分,本年上半年,我所自动互助相干本能机能部分参予订定筹划、调集集会、安排工作、查抄鞭策等各项活动。周到安排,多措并举,狠抓城区治安防备系统构筑,自动参加温和构筑、群防群治、殡葬改革等专项工作,较好的阐扬了本身的本能机能,为我镇社会治安综合办理工作的周全促成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为渐渐进步广大基层工作人员的交易本质,我所坚定每个月25日会同镇综治办召开基层治调主任集会,安排各阶段工作,穿插交易培训。客岁6月份,又专门召开基层两委主任培训集会,由法律长处对综治工作、调整工作、矛排工作、帮教工作、社会改正工作、普法工作、依法办理工作进行了周全讲解和带领,使广大基层工作人员进一步明了了工作任务,交易本质也获得了响应的进步。

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今年来,我中心对经济困难群众的申请做到了应援尽援,11月底前,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737件,提前完成全年任务目标,其中刑事278件,民事459件,律师办案460件,占案件数的62%,结案率达82%。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发放办案补贴及律师值班补贴42.46万元。

中心在确保法律援助案件数量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对法律援助案件的监管力度。对办结案件按照《xx县xx县法律援助案件个案质量评估办法》进行一案一评,实行法律援助个案质量与补贴挂钩的差别补贴制度的`执行标准。中心一方面注重对办案人员的纪律监管,另一方面注重对卷宗的规范化管理,确保每件法律援助案件经得起时间的检验。通过案件、旁听庭审、电话回访等形式开展受援人满意度调查,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规范法律援助卷宗管理,要求承办人员使用规范性文书,及时结案完整上交卷宗;举行结案卷宗同行评估活动,以活动提升承办人员对卷宗的质量要求的知晓度;及时对卷宗进行评查,通过评查卷宗发放问题,改进卷宗档案,提高卷宗质量,对于符合要求审核通过的'卷宗才予以发放案件补贴。

法律援助中心对于行动不便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进行上门受理案件,9月法援中心工作人员与律师到六镇受理一起30余人的农村土地流转纠纷的集体案件,法援中心考虑到此案件人数较多且多是老年人,到中心多有不便,中心工作人员提前将材料整理好带到六镇大殷村现场进行办理。

推行“两结合”点援制,实行“援调对接”模式。法援中心受理申请人的援助申请后,由受援人从法援中心公开的社会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名册中,挑选自己信任的律师或法律服务工作者为自己的代理人。代理人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根据当事人意愿尽量采用调解方式结案,“以调为主,调诉结合”。由于代理人是受援人自行挑选的,双方更容易沟通,在办理案件中,极易达成调解意愿,从而实现援调对接。点援制的推广不仅是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服务水平与办案质量,更是切实减轻了受援人的诉讼成本,真正达到了便民利民的效果。

在全县所有村(居)联系点悬挂了统一内容和规格的法律援助便民公示牌;重新编制法援宣传册,近年部分法规条文有修改,法援中心对照法律法规对7类宣传册进行初审,并邀请律师对宣传册进行二次审查。

开展案件评选、利用“3.15”、“农民工维权月”、“残疾人维权月”等重要时间点开展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政策专项宣传,提高群众法治意识,提高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知晓率。利用xx传统民俗日开展宣传,如“正月十六走太平”、“二月二xx庙会”等xx民俗日组织法律援助中心人员与结对帮扶的工作站和联系点人员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这些民俗日群众参与度高,参与群众数量大,大大地扩大了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影响力。

利用广播、电视台、报纸、网站宣传,今年召开了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新闻发布会全面的宣传了我县法律援助工作。

20xx年工作谋划。

1、加大法律援助民生案件办理力度,确保完成市局下达的目标任务。注重案件结构的比例,加强案件质量。

2、修改案件补贴标准及个案评估标准,注重承办人案前、案中、案后的服务质量及办案质量。

3、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人员业务素质,加大对基层法律援助人员的业务培训,法律援助综合系统平台的熟练运用和全流程应用及案件卷宗质量标准的提高。

4、加强法律援助民生宣传工作,加大信息报道力度。注重宣传方式的多样性,扩大影响,营造声势。

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一是扩大受援范围,法律援助案件大幅攀升。目前,法援中心已经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37件,其中民事218件,刑事19件,受理其他法律援助事项1123件。援助对象涉及农民工、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经济困难等人群,共为受援人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达300余万元。成功做到“能援则援”、“应援尽援”,切实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和“打不起官司”的问题。共受理了4起涉稳群体性法律援助案件,现其中的3起案件已结案,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显著的办案效果和社会效果。同时,中心还圆满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市长信箱”回复案件4件,龙华集团12名退伍复员伤残军人劳动争议复查案件1件。积极配合法院做好死刑指定辩护案件及未能成年人指定辩护案件的指定辩护工作,并注重提高指定辩护案件的办案质量,没有出现推诿、拒绝不办的情况,承办率达到100%。目前共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9件,其中未成年人指定辩护案件18件,现已结案12件。二是加大维权宣传力度,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认真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宣传,通过举办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广泛深入宣传;通过将成功案例及重大案件编写成简报、情况反映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律援助宣传,目前已完成简报5篇,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增强了各级领导对法律援助的重视,扩大了法律援助的公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提高了全县广大公民的维权意识。积极参与“法律顾问进千村”活动,主动与行政村加强联系、沟通,以自愿结对的方式,目前已与南华镇涌泉村、民主村、光辉村,龙台镇宝庆村、天堂村、横梁村等六个行政村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为其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审核合同协议、调处重大矛盾纠纷、为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支持等无偿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活动。

一是积极引导律师公证工作服务大局。巩固法律服务“三进”活动成果。各个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认真总结了近三年来法律服务“三进”活动成效、经验,继续巩固和完善了社区、乡(镇)村、校园法律服务网络,续签了法律服务协议。宁安律师事务所、金锐律师事务所在上半年分别与东北镇、杰兴镇32个村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建立了法律顾问室。积极探索法律服务行业服务经济、社会、人民群众的长效机制,把法律服务向基层、向农村、向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延伸,努力维护基层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贡献。履行社会义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半年,律师、公证员共承办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37件。其中办理未成年人刑事辩护16件,劳动争议案件50件,工伤案件4件,追索劳动报酬案件135件。继续组织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健全了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制度,提高了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质量。促进律师公证业务量的增长。上半年,各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41家,办理各类刑事案件47件,各类民事案件80件,办理非诉讼案件41件,解答法律咨询1756人次。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522件,解答法律咨询789人次。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努力提升内部管理水平。

进一步加强年检注册工作。把年检注册工作作为加强律师公证行业管理的重要手段,通过年检注册工作使律师、公证员认真总结回顾过去一年工作,总结经验教训,发扬成绩,克服不足,努力为经济建设服务。坚持日常监督检查制度。4月24日我局组成检查组,按照《县法律服务机构年度考核办法》,从建章立制、依法收案收费、资料归档、法律服务“三进”、涉法信访、实务理论研究、业务报表、窗口建设九个方面对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进行了一次全面的业务检查。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了的收案登记、文书票据整理归档、法律服务“三进”等方面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促进各法律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在日常执业过程中遵守执业规范和执业纪律,团结互助,识大体顾大局,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感,积极维护社会稳定。积极配合物价、税务等部门对各服务机构进行专项检查,督促法律服务机构严格依法执业,加强内部管理。利用年检注册的契机,加大对法律服务市场管理力度。先后取缔15个非法设立的“法律工作室”,净化了执业环境,建立了平等竞争、优势互补、布局合理的执业新格局。

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20xx年全省法律援助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围绕一个中心,抓住两个重点,构筑三条保障线,强化四项建设,增强五种能力。即以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为中心;以推动政府责任落实和满足困难群众法律援助需求为重点;构筑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人员、法律援助经费三条保障线;强化业务指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经费保障、加强机构规范四项建设;提高我省法律援助的组织建设、物资保障、管理工作、服务工作和社会影响力五大能力。具体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省政府《关于印发20xx年民生工程安排意见的通知》(赣府字[20xx]12号)决定,把“对困难群众实施法律援助”列入20xx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充分表明法律援助已作为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到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大局之中,不仅为法律援助事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同时也使法律援助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我们要充分认识并把握好这次机遇,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取得实效,努力为我省解决民生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做出应有贡献。

1、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计划。为确保民生工程有效实施,省、市、县(市、区)三级司法行政部门,都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担纲,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参加的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在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x省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方案》下发后,各地要根据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和绩效考核评价办法。

2、层层落实责任,分步组织实施。通过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形式,把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任务分解到基层,逐级落实。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共同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按照准备阶段、实施阶段、验收阶段的不同要求组织实施。

3、突出重点,务求抓出实效。加大推进政府责任落实,在法律援助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的基础上,确保法律援助经费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增长。加大办案力度,最大限度满足困难群众法律援助需求,做到“应援尽援”,法律援助案件在去年的基础上提高30%以上,确保1.8万件,力争达到2万件;其它法律援助事项(咨询、接访、代书)提高40%以上,达到15万件(次)。把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怀和温暖落到实处。

1、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放宽至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线的1.5倍,对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和农民工放宽至2倍。

2、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在《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基础上,把《x省实施法律援助条例若干规定》第九条第七项、第八项和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的案件范围落到实处。同时,将农民工在劳务方面或返乡创业因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导致利益受到损害,农民因购买种子、化肥、农药、饲料等质量低劣产品导致经济损失等情形,以及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在人身财产权益等方面受到损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1、抓住实施民生工程这一契机,大力推进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进程。通过规范达标,理顺法律援助机构管理体制,妥善解决法律援助机构的专职人员、必要的业务经费、独立办公和临街、一层接待场所及必备的办公设施。三年内,全省法律援助机构都要达到规范标准。

2、继续推进法律援助向基层、乡村延伸。健全农村法律援助网络,整合农村法律援助资源。力争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达100%,依托村(居)委会调解组织设立法律援助联系点(联络员)达100%。构架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村(居)委会法律援助联系点(联络点)三级法律援助网络,方便群众快捷便利获得法律援助。

3、加强制度建设,提高法律援助管理能力与水平。在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的基础上,研究制订《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标准》、《法律援助业务规程》、《法律援助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参照执行标准》、《农村法律援助工作站管理办法》、《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提请省政府修改《x省实施〈法律援助条例〉若干规定》关于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和案件范围,从制度层面解决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问题。

4、加强调研,完善工作机制。配合司法部组织开展农村法律援助工作调研,研究加强我省农村法律援助工作对策,为促进农村改革和基层稳定发挥职能作用。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调研,健全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体系。会同省财政厅对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进行调研,研究修订《x省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5、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提高队伍素质。省厅将在今年上半年分别举办申领法律援助工作者证、法律援助专职律师和法律援助工作者培训班,组织有关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分批外出学习考察。各市、县(区)也应开展相应的培训教育活动,加强对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和乡镇、村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点人员的培训,使基层人员的业务素质能够胜任法律援助工作要求。

1、简化和规范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审查和指派程序。推广首问责任制、一站式服务。为全省外出农民工发放便民联系卡,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低保人群和经济困难的残疾人、老年人、农村留守儿童发放法律援助证。

2、改进为残疾人服务方式。全方位开辟无障碍法律援助通道,通过提供上门服务、印发法律援助盲文版资料、提供手语翻译等方式,确保经济困难的残疾人获得无障碍法律援助。

3、科学整合“148法律服务热线”为“148法律援助咨询热线”。充分发挥其为困难群众提供及时快捷的法律咨询服务和方便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的作用。

4、充分发挥非诉讼方式在法律援助中的作用。降低法律援助成本,探索法律援助在化解基层社会矛盾中与其他执法调处手段和人民调解的衔接机制,以更加符合和谐社会建设要求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疏缓社会矛盾。

5、进一步畅通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农民转移就业和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重点指导建立农民工输出地和输入地法律援助协作配合机制。

6、进一步推进全省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推行网上申请法律援助及远程查询方式,提高法律援助管理能力和工作效率。

7、加强和改进经费使用监督机制。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到司法行政纪检监察和审计范围,严厉查处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法律援助经费的违法违纪行为。进一步完善法援经费检查制度,探索建立由纪检监察部门参与每年进行一次财务检查及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的工作机制。

8、各级法律援助机构接待场所下楼办公。每个法律援助机构必须在临街一层设立独立的接待咨询室,有条件的应建立和改善便利残疾人的办公场所和无障碍服务设施。

9、为迎接第五次全国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的召开,各地要认真总结第四次全国法律援助工作会议以来的工作情况,特别是要认真检查《法律援助条例》和《x省实施〈法律援助条例〉若干规定》的实施情况、《司法部关于法律援助事业“十一五”时期发展规划》的执行情况。总结并推广各自的工作经验,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提出对策。

1、紧密围绕民生工程这一主题,充分利用报纸、杂志、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结合先进典型和案例,广泛宣传法律援助工作,大造声势,扩大影响。

2、开展“百优精品案例评选活动”和召开第二届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双先表彰会。

3、利用重阳节、妇女节、儿童节、助残日、“12·4”法制宣传日、农民工返乡期间以及《法律援助条例》和《若干规定》颁布实施日为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援助宣传。

4、深入法律援助需求最为迫切的基层设立法律援助宣传栏。编辑印制法律援助宣传资料以及盲文版法律援助宣传读物,免费发放基层群众。

5、与劳动保障部门联合,开展对农民工法律援助知识讲座,提高农民工维权意识。

20xx年是我省法律援助工作实施省政府民生工程的开局之年,既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又面临着新的挑战,我们要在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抓住机遇,乘势而上,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加强管理、狠抓落实,努力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以优异的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工作总结

20xx年以来,司法所在xx县司法局领导下,在镇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围绕发展社会经济和维护社会稳定两大目标,立足职能,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县局、镇党委政府交给的各项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1、完善人员配置,搞好组织队伍,建全矛盾纠纷排查网络机制。司法所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对全镇8个村(社区)调解委员会进行调整充实,共配齐镇信息采集员9人,村(社区)信息采集员170人,形成网状结构,实时掌握群众的第一动态,在矛盾纠纷发生的第一时间能够及时了解,并有效化解,避免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2、加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能力。20xx年上半年,以镇为单位举办了一次调解员培训班,并组织了全镇调解员集中参加县里举办的培训班。通过这些培训,不仅使他们意识到作为调解员应服务于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的使命,也使得其自身的能力得到优化,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作用。

3、完善工作机制,搞好建档立制。镇、村(社区)实行纠纷受理登记制度,事件不论大小,均登记在册,落实到位。一年来,我们共排查调处各类民事纠纷164起,其中书面协议10起,调处率达100%,成功率99%以上,并做到发现一起调处一起,有效避免了重大矛盾事件的发生。同时,建立了村级调解工作责任机制,将调解工作纳入到年终考核任务中,确保村级调解工作落到实处,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4、建立示范调解委员会。根据上级部门指示,司法所将大马村作为调解委员会示范村,建立起示范调解委员会,设置专门场所作为调解室,基础设施配备齐全,为以后工作提供基础和借鉴。

1、加强了镇村帮教组织网络建设。镇调整了帮教安置工作领导组,并成立了帮教工作站,各村(社区)相应充实了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并按照“二对一”方式,对每名刑释解矫人员成立了一个帮教小组,切实提高了帮教率,避免了脱管、漏管。20xx年全年新增社区矫正人员19人,期满解矫8人,社区矫正在册人员25人;新增帮教人员12人,解除帮教5人,目前在册人员48人,帮教率达100%。

2、规范工作流程。对于社区矫正,我们认真执行相关规定,坚持将工作落实到每一处。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对于新入矫成员,我们首先进行调查和走访,掌握其基本情况,随后由专人负责建立起工作卷宗,形成个人档案。对于每名矫正对象确定1名工作人员和2到3名志愿者组成帮教小组,对其进行全程监督、教育、管理;矫正对象每个月按时来司法所刷证报到,并且到指定公益劳动地点进行每月8小时以上的公益劳动;矫正对象每周向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口头或电话汇报,时时掌握动态;每季度进行一次集中教育,了解每名矫正对象最新动态,并向他们叙述相关法律知识,增强其法律知识,更好地遵守法律法规。通过这些方式使得我所25名在矫人员无一人出现脱管、漏管。

3、做好档案管理。对于在管人员,我们都建立起了个人档案,并对其按年龄、性别、犯罪类型、是否剥夺政治等类别进行了分类梳理,此举不仅提高了我们的工作效率,还为以后的工作提供了便利。

4、优化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能。对于矫正人员,我所采取多种方式对其进行监督管理和关心帮扶。在管理过程中主要采取电话交谈、家庭走访、个别谈话等一系列方式,建立起平等的对话空间,使在矫人员感受到温暖和关系,增强其接受改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对于帮教对象,通过走访以及跟踪调查了解他们的动态,及时掌握最新情况,做好帮教对象与社会的接轨工作,使他们更快地适应生活,不再犯罪。

1、开展“法律六进”工作。作为“六五”普法的最后一年,做好法制宣传活动尤为重要。首先,今年4月份,我所联合镇党委政府、综治办组织开展了对全镇“农村法律明白人”的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了他们的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着力加强了农村普法宣传员队伍建设,为“法律六进”工作提供了人员力量;我所组织人员对全镇8个村(社区)分别进行了进村入户走访工作,散发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3000余份,农民常用法律知识读本1200余本,并指导有关村(社区)建立完善了法制宣传栏,有力推进了“法律进乡村”工作;同时,我们还组织人员进学校宣传法律法规,重点宣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取得了较好的成果,推进了“法律进学校”工作;在重阳节之际,我们前往大马敬老院进行慰问,不仅送去了300元的慰问金,还向他们普及了相关法律知识,为老人们排忧解惑;除此之外,我所还组织人员开展了走访企业活动,深入工业园区的车间班组,与企业职工、经营管理人员面对面开展普法宣传,散发相关普法资料,“法律进企业”活动取得较好成效。

2、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3月份,我所与综治办联合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活动期间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宣传展板等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期间散发书籍手册3000余份,并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普及了群众的法律知识。

3、开展“12.4法制宣传活动”。值全国法制宣传日之际,我所联合镇综治办、县法援中心在铜溪社区举办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手册、新年挂历图1000余份进行宣传,并现场为群众解答相关法律咨询50余次,通过此次活动在全镇营造了浓厚的法制氛围。

自20xx年以来,我所积极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不仅加大了对新修订的《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的宣传力度,还认真接待每一位来所咨询的群众,耐心地解答疑惑,尽其所能地提供帮助,全年累计共接待群众60余人次。

对于接手的法律援助案件,做到一案一卷,归纳成册,了解整个事件的前因后果,从而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并做到适时回访。今年我所共办理援助案件5起,其中诉讼案件4起,非诉讼案件1起,均得到了群众的高度认可。

我所工作人员在完成自己本职工作外,还认真落实镇党委、政府的其他工作。今年,在春季秸秆禁烧和秋季秸秆禁烧期间,我所成员积极响应号召,放弃节假日和周末休息时间,坚持在第一线上,永不懈怠,为我镇秸秆禁烧工作贡献了自己的一份力量;积极参加防汛抗旱工作,克服下雨天热等恶劣自然条件,住守23个昼夜,顺利完成了任务。同时积极参加计划生育、信访维稳、森林防火等中心工作。对于镇党委政府安排的每项工作,我所每位成员都认真对待,努力做好。

在取得一系列成果的同时,我们也存在很多的不足之处,具体如下:

1、缺乏创新性思维。对于上级安排的工作,我们能够按时按量地完成,在具体的工作中,创新性思维有所缺乏,没有突破现有的工作模式。

2、学习积极性有待提高。我所4人认真对待工作,但在日常生活中学习不足,没有很好地加强自我理论知识素养的培养,理应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两者共同得到提高。

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将在现有的基础上更加努力地完成各项工作,来年我们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认真研究本辖区矛盾纠纷发生的特点,重点排查辖区内有影响的矛盾纠纷案件,制定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

2、强化调解队伍建设,提高调解员的业务素质。争取每个季度开展一次培训工作,对调解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使他们成为合格的人民调解员。

3、法制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消灭普法死角,组织开展各类活动,继续推进“法律六进”工作。

4、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力求做细,更加趋向于合理化发展,引导刑释解教人员勤劳致富,安定社会。

5、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党委政府中心工作。

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一年来,区司法局以保民生、保稳定、促和谐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全面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努力在服务和保障民生中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实现法律援助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效统一。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法律援助案件112件,受援人数350人,“148”法律服务热线解答法律咨询1254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收到当事人表扬信3封,锦旗2面。

法律援助是政府为民服务的.“民心工程”,健全法律援助机构,才能使这项社会系统工作得以顺利实施,真正维护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一是争取领导重视。为确立法律援助工作地位,区法律援助中心积极主动向区委、政府请示汇报,以“有为争地位”,主管领导亲自抓,并将法律援助经费列入区财政预算。二是强化网络建设。采取积极措施,不断延伸法律援助工作网络,扩大覆盖面,以区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干,先后建立镇街、部门(工、青、团、妇、劳动局、老龄委、建设局、规划局等)法律援助工作站15个,村屯、社区法律援助联系点76个,形成全区自上而下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在西宾街道建立全省首个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站,有效预防和减少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三是实现办案质量评估。通过“三废除三建立”,较好地解决律师办理援助案件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

针对法律援助案件案源性质和对象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工作,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和知晓率。法律援助工作在市、区报刊媒体刊发稿件宣传10余次。一是利用多种载体宣传。在区有线电视台“律师说法”栏目,将法律援助作为宣传重点,精心编辑典型案例和律师说法,利用电视传媒开展宣传。建立法制短信息平台,通过每周发送手机短信的形式,将法律带到群众身边。限塑令出台后,司法局制作5000个印有“法律援助在我身边”的环保袋免费发放,受到群众的欢迎。二是实行“送法”上门服务。在“法律进社区”、“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中,我们走进社区和农村,深入到贫困户家中,为他们解答法律咨询、发放法律援助便民卡、散发宣传单,让社区居民深入了解法律援助便民、利民、为民的服务宗旨。三是发挥援助站宣传作用。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如工会、团委、妇联、劳动等部门都利用根据自身特点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三八节”期间,区妇联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宣传活动;老龄委、工会、团委、劳动局也相继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

我们以“关注民生”为重点,突出实事惠民,进一步拓展法律援助的范围,全力优化法律服务。一是援助范围不断扩大。把一些引起群体上访和矛盾激化的案件纳入到法律援助范围,通过信访部门的衔接,及时得到法律救济,避免或者减少矛盾纠纷,防止事态扩大。对于70岁以上老人、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残疾人和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申请法律援助,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并于当日受理,提供法律援助。二是组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团。为了进一步规范未成年人案件的管辖工作,我们做好与法院刑庭的衔接,并整合资源,组建由5名执业律师参与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团,专门承办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全年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20起。三是发挥律师与乡镇、村、屯结对子帮扶作用。在街道、农村设立法律服务帮扶点15个,开展法律讲座、培训6次,解答法律咨询342人次,参与农村纠纷调解86件,提供法律援助28件。四是完善公证援助措施。对孕产妇、老弱病残人员、在监收押人员,公证处实行上门服务公证制度;对在外学习、工作、经商者等急需办理公证业务的当事人,实行八小时外电话预约服务制度;强化公证规范办证程序,在公证大厅安装叫号机,语音提示设备,对重要公证事项进行录音和录像,有效便利当事人办理公证业务。

第一大兴便民利民措施,畅通法律援助渠道。简化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审查程序,减少审查环节,缩短审查时限,最大限度帮助弱势群众。一是做好法律援助与信访部门的衔接。对信访部门介绍的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信访案件及时提供援助,对重大或群体性信访案件及时介入。几年来办理信访转办的援助案件45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避免重新上访。二是做好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的衔接。凡法院给予申请人司法救助的,法律援助机构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凡法律援助机构给予申请人法律援助的,法院直接予以司法救助。建立法律援助机构与法院的联络制度,明确联络员。三是做好法律援助与劳动仲裁的衔接。凡劳动仲裁部门给予申请人减免仲裁费用的,法律援助机构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凡法律援助机构给予申请人法律援助的,劳动仲裁部门直接予以减免仲裁费用。

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根据盛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的统一部署,本中心紧紧围绕“以打造法律援助立交桥为载体,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效益”的目标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法律援助宣传月暨纪念长乐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十周年宣传活动。此次活动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形成了领导重视,依托载体,大造声势,狠抓落实的法律援助宣传浓厚氛围,圆满完成了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市进一步掀起了法律援助的热潮,为建设和谐长乐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现将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伊始,局机关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科学安排、严密组织,确保宣传月各项活动落实。由于今年恰逢中心成立十周年,经局领导同意,我们将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与庆祝中心成立十周年系列活动合并开展,并确定本次宣传宣传月主题为:法律援助亲民惠民推进海西和谐发展。为了保证整个宣传月活动落到实处,我们以局机关名义下发了《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暨纪念长乐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十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对全县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进行统一安排与部署,分管领导多次过问并带领中心人员下乡督查基层法律援助站活动开展情况,从而确保了法律援助宣传月各项活动的有效开展。

在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期间,本中心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宣传车等大众载体广泛进行宣传,让法律援助真正走进老百姓生活,形成了对法律援助宣传的空前声势。一是在本地报刊《吴航乡情》上宣传报道法律援助工作。在宣传月期间,该报分别于5月7日与5月28日刊登了中心典型案例与中心成立十周年所取得成绩的报道,在当地引起了良好反响。二是在5月7日,协调配合妇联等相关单位在市中心的人民会堂举办“母亲素质工程”大型宣传咨询活动,“法律援助工程”做为其中一项重要工程,在活动现场中心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当场解答各类法律问题36人次,发放法制宣传材料1000份,引起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三是利用电视传媒宣传法律援助。除了在本地电视台播放宣传月活动情况外,福州市电视台《法眼》栏目也分别于5月8日和5月18日以《未婚妈妈的故事》和《婚姻》为题,报道了本中心为贫弱妇女提供法律援助的典型案例;四是利用村(居、街道)拥有的农村法制宣传阵地,组织出版了以《法律援助指南》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援助专题宣传栏,据统计,在活动期间,全市共出版法律援助专题宣传栏242期(次),有效地扩大了法律援助宣传覆盖面;五是在公共场所悬挂宣传标语。在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期间,许多法律援助站都在繁华街道、乡(镇)赶场集中地等公共场所悬挂法律援助宣传标语,在全社会形成法律援助宣传的浓厚氛围;六是以会代训,强化培训。吴航、古槐、湖南等法律援助站通过以会代训形式,对所在辖区法律援助联络员进行业务培训并授牌开展法律援助联络员工作,利用法律援助联络员网络向所在村(居、街道)人民群众宣传法律援助相关知识;七是各法律援助站根据本地具体情况,还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有的利用综治宣传活动,把法律援助宣传与平安建设宣传结合,有的通过组织现场咨询活动,为群众释疑解惑,有的利用传统节日,如端午节等,通过组织活动宣传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宣传活动的目标之一,是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援助意识。为此,我们本着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将法律援助宣传重点向基层各村(居、街道)倾斜,有效地增强了法律援助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法律援助也进一步深入人心。据不完全统计,宣传月期间,中心及各法律援助站共发放各种法律援助资料6000余份,出动法律宣传车2车(次),悬挂标语35幅,举办各类法律咨询活动12场次,法律咨询人数千余人(次),解答法律疑难问题200多件,宣传覆盖面遍及全市各主要村(居、街道),收到了良好法律援助宣传效果,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也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近年来,x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县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统揽,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努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水平,奋力助推强富美高新x的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等载体和形式,以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律师、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建设等业务为支撑,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基本形成。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省司法厅《关于推进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下发《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县司法局下发了《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着力推动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二)统筹推进,建好三个平台。

在实体平台建设方面。一是着力打造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按照“临街落地、交通便利、方便群众”的原则,县政府投入100余万元,于20xx年7月建设完成了600多平方米的x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中心设置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律师、司法鉴定等服务窗口,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的公共法律服务。同年12月份,被省厅评为“省级公共法律服务示范中心”。二是结合新版星级司法所创建活动,统一打造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采取统一规划布局、统一标牌标识、统一管理制度、统一工作流程、统一服务窗口的模式,由县局统筹建设,同时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打造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服务中心人员主要由司法所工作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服务志愿者组成。主要开展矛盾纠纷化解、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普法宣传、公证代办、民事诉讼代理等业务并对辖区内的村级司法行政工作室(公共法律服务站)、法律顾问进行管理和指导。目前,全县已建成高标准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1处,其余4处正在规划建设中。三是完成了全县村(社区)级司法行政工作室(公共法律服务站)全覆盖。按照实事求是、合理规划、逐步推进的工作原则,统筹建设。自20xx年以来,全县累计投入100余万元,在全县456个村(社区)建设了司法行政工作室(公共法律服务站)。统一设立标牌标识,公开工作人员姓名及联系电话、工作职责等,实行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村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轮流值班制度。村法律顾问以司法行政工作室(公共法律服务站)为依托,定期开展法律走访服务、法治宣传等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网络平台建设方面。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推进法律服务在线咨询、网上化解矛盾纠纷等。建立“x县普法办pfb”微博、“法律顾问在您身边”微信群、“法治x”快手,“法治中都”抖音号,用好企业短信号普法平台,“x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县o2o便民服务平台,推广“济宁智慧民调”app,让群众足不出户便可享受到及时便利、专业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

热线平台建设方面。充分利用现有的“7210148”法律咨询电话、“7222121”法律援助热线电话、“7212060”公证业务办理电话,打造具备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综合服务等功能的热线平台,有效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法律服务需求。1-4月份,共接听解答法律咨询1950余人次,指引申请法律援助36人次、申办公证75件,申请司法鉴定7件。

1、创新普法形式,打造法治宣传新平台。一是采用“普法+文艺”模式。组建民间普法宣传团队,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小品、快板等形式在全县乡村巡演;多次邀请市普法文艺宣传团到x演出,发挥了很好的法治宣传教育作用。二是采用“普法+新媒体”模式。利用企业短信号向全县1550余名领导干部通过短信的方式普及法律知识,已发送6.7万余条;开发使用“x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专人解答县o2o平台群众法律咨询102条;“x县普法办pfb”微博,已发布15条;创办法治电视栏目《法润中都》,已播出12期;建立“x县律师微陪伴”等微信群,24小时服务群众;开通“法治中都”官方抖音号,已发布51期;“法治x”快手号,已发布6期。利用新兴媒体为百姓提供更加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三是采用“普法+阵地”模式。建成县法德公园和郭仓、白石等法德文化广场、全市第一处禁毒文化广场、山东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积极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和“两个基地”创建工作。目前,全县共有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9个、市级172个;共有市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40个,“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27个。四是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活动。以“法律八进”活动为抓手,相继开展了公共法律服务中都行等活动。今年来共举办各类活动23场次,发放宣传材料1.2万余份。

2、降槛扩面提质,法律援助惠民生。一是降低门槛扩大范围。把经济困难标准调整为我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两倍,扩大免予经济困难条件审查的案件范围。法律援助覆盖人群逐渐向低收入群体拓展,继续重点做好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等重点人群的法律援助工作。积极参与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刑事案件认罪认罚工作、一审辩护全覆盖工作已全面展开。目前已办理法律援助值班律师提供法律援助案件120件(人),其中见证被告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118件(人),办理一审刑事辩护全覆盖案件68件。二是规范法律援助工作制度,提升援助质量。规范实施“八统一”制度规定,并发挥好案件质量评估团作用,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按照案卷评判级别差别发放法律援助办案补贴。今年以来,共受理各法律援助案件375件,办结210件。

3、律师服务工作成效显著。一是坚持服务中心,加强供给侧改革。全县成立5个服务民营经济法律服务团,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就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合同、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改制及投融资等法律风险问题及防范措施提出意见建议。今年以来,共举办讲座5场次,出具法律意见书21份,营造了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二是推行法律顾问全覆盖制度。积极推荐律师担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社会团体、村居(社区)的法律顾问,律师担任各类法人单位法律顾问70余家,5名律师担任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31名律师担任150个村的法律顾问,17名律师入选“x县法律人才库”。三是加强律师执业规范化建设。健全律师惩戒和权利保障制度,严格落实重大法律事务集体研究、报告备案、沟通协调等制度,加大对律师办理重大法律事务的监督指导。大力推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注册公职律师7名。四是做好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今年以来,共参加陪同领导涉法涉诉接访活动4次,接待群众来访40人次。全县律师共办理各类法律案件120余件,解答法律咨询500余人次。

4、公证服务质量明显提升。一是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对全县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建设招投标等提供现场监督公证服务。二是严格落实司法部公证执业“五不准”,对公证业务开展重点质量检查,公证服务质量和水平明显提升,县公证处被评为市级“青年文明号”、县级“干事创业好班子”。三是大力实施惠民便民工程。积极开展“一次办好”减证便民服务,公开公证事项清单,让工作人员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为老、残、病、弱等特殊人群开通办证绿色通道,实行优先服务、上门服务。对当事人申请办理救济金、低保、给付赡养费、抚养费和遗产总额5000元以下的小额继承公证实行免费办理。四是不断拓展服务领域,为县电视台直播的10期发票抽奖活动进行了现场监督公证。五是提升信息化水平,推动“公证云在线公证平台”建设,逐步实现公证业务网上预约、在线申办。今年以来,共办证314件,对县重点项目、工程招投标等提供现场监督公证74件,为老弱病残“送法上门”8件,免费办理小额继承公证72件,办理法律援助公证3件,减免公证费2万余元。

5、积极打造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升级版。把“枫桥经验”贯穿在人民调解工作始终,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一是加强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及时调整、充实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队伍,定期对全体调解员进行培训。组建了县级人民调解专家库,2名人民调解员入选市级人民调解员专家库,1名人民调解员获得首批全省人民调解专家称号。目前全县共有调解组织555个,调委会529个,调解室26个,调解员1849个。二是加强“和为贵”人民调解室建设。充分用好儒家“和”文化思想,按照上级“党建引领+双基建设”工作要求,积极打造“和为贵”人民调解室。目前全县15个乡镇(街道)、146个村建成了“和为贵”调解室。三是提升“济宁智慧民调”app系统使用效能。扩大宣传力度和影响力,提升网上办案率,不断提高“互联网+人民调解”信息化水平。四是做好重要时间节点、重点领域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今年1-4月份共摸排各类矛盾纠纷98件,调解成功96件,成功率97.96%。

6、村(社区)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我县在20xx年8月启动“一乡镇(街道)一服务团队,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20xx年6月份,纳入全县重点项目挂图作战体系。全县律师31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63人,司法所工作人员22人,合理安排到全县495个村(社区),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每个乡镇(街道)统一建立法律顾问团工作室。建立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工作制度、考核制度等。今年以来,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建议数量42件,开展线上线下法律服务次数78次,参与调解矛盾纠纷29起。

7、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规范有序。全县14处基层法律服务所依托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实现行政管理与行业自律相结合。开展“两规范一打造”活动,促进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规范整改。严格财务管理制度,统一增设了税控机。严格规范执业行为,健全执业档案,规范执业环境。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年度考核。推行“两所共建”,完成与司法所结对工作。

8、司法鉴定工作步入正轨。20xx年,x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挂牌成立,标志着我县首家司法鉴定所正式成立,补齐了群众对司法鉴定法律服务需求的短板。

1、经费保障严重不足。公共法律产品供给能力有限性与群众需求的矛盾仍然是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经费不足,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供给积极性就不高,就不能完全满足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政府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投入明显偏低,县级财政经费远远低于同级政法其他各部门。比如本级法律援助经费远远低于省、市平均水平,办案补贴仍在每件600-1000元的地位徘徊,值班律师费用不能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经费至今未能到位。近年来,虽然原则上也有加大经费保障的文件,但最后真正落到实处的公共法律服务经费仍明显不足,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的制度体系尚未能建立。业务经费短缺严重影响了法律服务人员提供法律服务的积极性和质量,制约着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和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发展。

2、公共法律人力资源不足,业务素质有待提高。法律服务人才匮乏是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建设面临的紧迫问题,x县有82万人口,全县注册律师只有33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63人,公证员5人。而碍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的通过率偏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又抬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从业门槛至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直接导致法律服务人员后继乏人。同时,现有人员中又存在年龄结构老化、学历水平参差不齐、知识体系陈旧、接受新知识迟滞等问题,整体业务素质有较大提升空间。

(一)切实加强经费保障。

党委和政府虽已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体系,也把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纳入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但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经费并未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只把原来的司法行政几项业务经费列入了预算,并且经费数额较低。建议建立公益性法律服务激励保障机制,对做出重要贡献的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奖励、表彰。

(二)加强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建设,实现职能重塑和职能强化。按照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要求,配齐配强工作人员。通过完善队伍建设制度、加强交流培训等措施,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队伍综合业务能力和水平。优化队伍结构,稳步增加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人员数量,积极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培养壮大擅长办理维护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等群众合法权益及化解相关社会矛盾的专业公益法律服务机构和公益律师队伍,在基层农村、社区培养“法律明白人“队伍,实现公共法律服务提供主体的多元化。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工作总结

20xx年,我所的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司法局的直接领导下,在所属辖各乡镇、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及全所同志的努力下,在法制建设、人民调解、法律服务、“两劳”管理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具体有如下几方面。

由于所内人员较多,思想素质及业务素质均参差不齐,因而必须统一规范所内各项制度的建设来约束管理。通过“行风评议”的学习与整改,使全所职工的政治、理论素质得以提高,业务水平得以加强,全所职工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顾全大局,根据工作需要服从安排,无职工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增强了全所职工的凝聚力。

我所辖区的xx、xx两镇属移民乡镇,虽然移民工作进入尾声,但还是有相当数量的移民工作。因而我所今年法制宣传工作侧重点仍是加大移民政策的宣传力度,做到法律、政策到家到位,以确保移民工作的顺利进行。其次是召开好各乡镇司法助理员会议,发动各乡镇的宣传力量,利用标语、广播、专栏、街头宣传等常规宣传方式进行以普法为主题,与广大人民群众息息相关法律、法规相配套的宣传活动,第三是利用上法制课一年一度的法制理论考试的机会,对全所辖区的青少年、广大干部、群众进行普法知识的培训。其四,继续巩固和完善依法治村工作,增强依法治村的成果。全年,我所辖区共办各类法制宣传专栏18期24块,书写各类宣传标语100余幅,动用广播宣传25车次,上法制课12场次,其中组织领导干部学法2次,调解委员会主任培训课2次,学校上法制课8次,其中司法所人员上课6次,组织世贸知识理论义演3次。通过这些活动,为我所辖区各乡镇“四五”普法工作开好了头,并奠定了坚实基础,并使全社会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得以增强。

我所今年的人民调解工作,仍“坚持调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继续加强各镇司法调解中心及基层调解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做好调解员的培训及协助各乡镇做好村调委员会的调整工作。今年,我所辖区共调处民间纠纷396件,较去年降低了26%,其中成功388件,成功率达98%。“四无”村35个,占37个村的95%,其中xx镇今年为“四无镇”。今年我所还认真开展了三月法制宣传月及春忙大忙期间专项治理工作,征订人民调解工作杂志10份,积极配合各乡镇处理重大疑难纠纷,均取得了圆满地成功,得到了各乡镇、社会各界人士的好评。

今年,我们辖区共回来“两管”人员13人,其中xx镇7人,磨子3人,回来xx镇的3人由于安置帮教措施得力,组织健全、机构健全,都得以妥善安置。据对其调查,转好率达100%,同时,根据县局要求,我所还对以前回来的刑满释放人员进行不定期抽查,目前都在进行合法经营活动,表现良好,对近3年来我所辖区回来的“两劳”回归人员也做了底数清、情况明、安置帮教较好。

年初下达我所的任务5万元,为完成这一任务,我所年初并制定了计划,任务分配到人,奖惩兑现,并提取业务收入10%作为风险抵押金,纳入年终考核,未完成任务的不予发放。为确保完成总任务,今年,我所大力开拓法律业务,扩大诉讼与非诉讼、办证业务,在全所同志的努力下,全年共完成法律顾问单位5家(其中4家尚未收费),代理33件,非诉讼2件,涉办公证41件,代书3件,咨询90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件,业务收费4.355万元,未能完成年初下达我所的.任务,我所法律服务业务仍存在不足之处,尤其是非诉讼、顾问单位业务上还待进一步提高。总之,由于自己的经验不足,业务知识掌握不够,与其他兄弟所还有较大差距,我所明年任务任重而道远。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工作总结

按照县布置“走基层、解矛盾、保平安”专项活动,开展“正风严纪强队伍,务实提效促赶超”这一主题,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现将20xx年1—6月份司法所工作汇报如下:

1、充实调整了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下设综治办公室。调整充实社会管理维稳、信访、矛盾纠纷排查等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各负其责。

2、认真做好全国“两会”省、市、县“两会”元旦春节期间信访维稳工作,制订信访维稳工作方案,落实稳控措施,实行每日一报,参加赴北京、杭州、金华、武义“两会”维稳工作组,做好第一道防线。

3、做好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推进“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确定镇机关干部到村指导协助综治工作并确定周三为下村接待日,协助处理矛盾纠纷。

1、层层签订综合治理、信访、安全生产、社区矫正等工作责任书,由镇与村(企)签订,村(企)与组(车间)签订,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任务分解责任明确,严格考核。

2、开展“走基层、解矛盾、保平安”专项活动,坚持每半年举办一期调解员培训班,每季度召开一次调解主任例会,每月开一次治调工作会议,分析当前治安形势,排查矛盾隐患,统计综治工作情况,做到有问题早发现,早处理,早上报。

1、举办村调解员培训班,邀请了县法院、县公安、县司法局领导授课,主要学习了诉前调解和调解案例分析,法律援助务实,发放书籍130册,治保、调解业务知识讲座,综合治理工作台账,治安防范和流动人口管理等。

2、充分利用平安综治宣传月宣传活动,强化宣传力度,深入开展宣传教育。配合县检察、司法、法院,民政、药监等部门和“民生大蓬车”到陶宅、王宅中心小学设点摆摊宣传、发放资料、挂横幅、张贴标语、出黑板报、宣传画、广播宣传。

1、制订了20xx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20xx年“浙江法治宣传月”活动。

2、做好“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指导全镇各村做好“六五”普法工作台帐。

3、举办法律援助联络员业务知识培训。利用党员每月15日的学习日活动,组织法律顾问到村上法制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侵权法》、《人民调解法》等,发放资料。

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认真做好“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

1、组织网格长、网格管理员业务培训。发放“平安王宅”倡议书,使各服务团队工作正常开展。

2、认真做好“走基层,解矛盾,保平安”专项活动,对各类民间纠纷,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排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对调解的纠纷,要有重点地进行回访。

3、通过网格服务团队上门走访,听民声,察民情,了解群众服务需求,提高为群众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做好社区矫正和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规范社会矫正宣告书、监护责任书、帮教协议书、矫正对象保证书等接收九项程序,做好社区矫正审前调查,归正人员一档一卡,档案台账。

三)切实做好人民调解案卷,档案规范。认真抓好各村、企业“六五”普法、网格化等工作台账、人民调解案卷档案规范、查漏补缺,迎接省、市、县的检查和考核。

20xx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口计生委的指导和帮助下,紧紧围绕“省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市中期评估”这条主线,牢牢把握“人口服务、计生宣传”两项重点,部门成员团结一心,各司其责,并充分发挥各村委和计生专干的主体作用,辖区内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保持原有水平的基础上又有了新的提升。

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20xx年度,市委、市政府将法律援助工作列入22件实事之一,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援助案件需达到1200件以上,对此,市、县(区)司法局和法律援助中心高度重视。

20xx年以来,我市在全省率先构建纵横相交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到20xx年10月,在纵向上,以市法律援助中心为龙头,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为骨干,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部为支点、村屯(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为辅助的四级工作体系已经形成。目前,我市包括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内共计11个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81个,法律援助联络员756名;在横向上,与市残联、妇联、总工会、老龄委协作组建的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和下岗职工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达到26个,设立军人军属、未成年人、在押在教人员及农民工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29个,横向援助体系基本覆盖了弱势人员集中的主要群体。据此,纵向到达村屯(社区),横向涉及各主要弱势群体,我市法律援助纵横相交工作网络已基本成形。

1、在纵向上规范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制度建设,基础建设和人员建设、提升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确保法律援助深入基层,扶助百姓。

2、在横向上加大社会法律援助资源的整合力度,提升各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保证法律援助对弱势群体的覆盖范围。

3、在整体上强化法律援助网络的管理机制,形成综合优势。强化各法律援助机构及人员的管理,以目标管理、监督检查、考核奖惩等措施,提高各机构的协作协调能力。同时,进一步发挥各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的协作机制,并将其延伸至各法律援助工作站。

20xx年我市即成立了由23个机构和部门参与的“牡丹江市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较好地履行了职责,公安、检察、法院、民政、劳动、建设及工、青、妇、老、残等部门或社团积极参与、支持法律援助工作,保证和促进了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健康发展。市法律援助中心分别与市妇联、残联、总工会、老龄委及劳动局、建设局建立了经常性的工作协调机制,在援助对象确认、协作程序、信息互通及考核办法等方面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和办法,法律援助的综合运作局面得到基本体现。

目前,我市两级法律援助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投入,残联、妇联有少量的经费补贴,社会资助因法律援助基金管理体制问题在我市(包括我省)尚未进行。就政府法律援助经费投入而言,市法律援助中心每年的拨款数额处于全省平均值之下,每年八万元的法律援助经费不能满足市法律援助工作的需求,我市援助律师办案补助费因资金问题尚未执行省财政厅和省司法厅的补助标准,在全省处最低标准状态,从一定意义上挫伤了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同时,经费的严重不足,致使市法律援助中心基础建设薄弱,硬件设施落后,影响了我市法律援助工件的发展步伐。从我市所属县(市)、区的经费投入而言,各地经费投入不足且极不均衡,城区和个别县(市)法律援助经费投入极少,甚至无经费,严重制约了法律援助业务的开展和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

下一步的工作构想和工作重点:

二是专项法律援助经费的适时给付,确保重点工作的完成。今年,市委、市政府再次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到二十二件“利民工程”之中,1200件法律援助案件数量需要一定的资金保障、仅市法律援助中心就需要二十六万元的办案经费,而20xx年市财政的预算仅为八万元,法律援助经费严重不足。

三是强化宣传力度,广开法律援助资金的渠道。对此,一方面我们将与残联、妇联等行业部门协调、沟通,争取其机构中的专项资金,补充专项援助所需资金;另一方面,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争得企业界的支持和赞助,同时积极对上争取资金。

四是挖掘资源潜能,优化人员结构。20xx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了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招募工作,市法律援助中心与牡丹江师范学院、牡丹江大学和博大律师学院协作,依托其人才优势在教师和学生中招募了100名法律援助志愿者,并直接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收效显著。各县(市)、区也依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挖掘本地的法律人才资源,吸纳公、检、法离退休人员和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员充实法律援助队伍,尤其是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有效的提高了基层法律援助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了和强化了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

五是规范法律援助志愿者参与法律援助工作行为。制定“法律援助志愿工作细则”和“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明确其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渠道、程序,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志愿者在咨询、非诉、调解及代理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后劲。

六是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招募数量,充分挖掘社会法律援助人才资源,主要是公、检、法、司的离、退休人员和法律专业但目前非政法机关人员,充实到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全面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质量,直接面对援助对象,直接服务于基层百姓。

七是与我市的大专院校建立起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常效机制,以工作目标、日常考核等方法,全面调动、运用其内在法律援助资源,参与法律援助的日常工作和大型活动,增强法律援助的整体实力。

八是召开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会议,对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人进行调整和明确,今年8月,我们将组织召开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例会,明确各成员单位的主管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协调人。同时根据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的实际情况细化各部门协调的办法和程序。

九是细化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及相关的考核办法,使其规范化、制度化、责任化和效率化,以保证法律援助工作社会性的最优化和最大化。

十是争得人大、政协的进一步支持,强化对各成员单位协调、监督力度。今年我们将向市人大、市政协定期汇报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求得人大和政协的支持和帮助,促进各成员单位责任义务的履行。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工作总结

今年,我乡司法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司法局的关心支持下,司法工作紧紧围绕和服务于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要求,认真实践依法治国的方略,创新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针对乡域范围内可能出现的不安定因素,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确保了社会安定,人民安居乐业,取得了较好成绩。回顾全年来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我们按照“上为党委政府分忧,下为人民群众解难”原则,在工作中抢抓主动,勤汇报,特别是在平安创建和5.12特大地震后的稳定工作中始终冲刺在第一线,解决好各个具体问题,对部门间经常加强沟通与协作,只要有需求,我们就快捷、全力地配合。从而赢得了党委政府的满意和大力支持,尤其是分管领导经常和我们一道做具体工作,解决好司法所在开展具体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涉及各种资料的搜集,各部门及驻村干部都积极主动地给予协作。

(一)、进一步提高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普法和依法治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抓好落实。乡司法所加强了对全乡普法工作落实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服务。适时举办法制讲座,深入几个村利用村有线广播,普法培训等活动,进一步提高普法宣传效果。

(二)、认真开展“五五”普法工作。以“五五”普法为契机,切实搞好“五五”普法法制宣传活动,采取街头宣传、法制讲座、标语等灵活有效的形式,广泛开展社会治安、婚姻家庭、计划生育、义务教育、土地管理等与群众自身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教育,开创了上下联动,互相呼应,丰富生动的法制宣传教育新局面。提高了农村人口的法律素质,使其知法、守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建立健全法制副校长制度,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做到常抓不懈。以法制教育工作从娃娃开始的教导为方针,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乡司法所帮助乡域范围内各中小学校将法制教育列入教育大纲,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以此为抓手,抓好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质量和效果。促进他们珍爱生活,远离犯罪。

(一)、切实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紧紧围绕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当好乡政府依法行政的顾问和助手,努力做好排查社会不安定因素和调处社会矛盾纠纷工作,及时掌握动态,积极预防矛盾纠纷的激化,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全年共调解各类纠纷41起(含村上调解数),调解成功40起,还有一起正在调解中。

(二)、切实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为提高对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和控制力,我们采取灵活多样的帮教方式,确保安置帮教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全乡刑满释放人员19人,对所有刑满释放人员全部建立了个人档案,并确定了具体的帮教人实施帮教,完善刑满释放人员年度帮教考察记录。对外出打工的刑满释放人员,采用书信、电话等形式落实帮教考察。全乡无一名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

(三)、以创建“民主法治村”为载体,完善行政村民主制度,切实加强农村法制建设。今年,全乡在场镇居委会和9个行政村开展了“民主法治村”的创建工作,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民主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

按照矛盾排查工作“排查得早,发现得早,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工作要求,我乡司法所坚持每月25日召开一次基层矛排信息员会议,对基层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摸底排查,各村一书面文字依据报乡宗治办,对排查出的问题,明确专人,限时调处。特别是5.12特大地震后,乡司法所加大了排查力度,始终坚持把问题消灭在萌芽中的精神,配合乡政府各部门做好灾后重建工作。通过各阶段排查,全面掌握和有效调处辖区内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真正将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深入开展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通过运用多种形式,把思想统一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上来,不断开创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

(二)、切实加强村级调委会建设,充分发挥调委会在调处矛盾、纠纷中的生力军作用。今年,对全乡9个行政村的调委会进行了调整、充实,并进一步完善基层组织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将素质高、能力强、威望高的人员充实到调解组织,不断提高调委会队伍的整体素质,确保调解质量。并通过会议组织各类培训活动,如组织调委会成员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的司法解释和人民调解卷宗的归档工作,为调委会成员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知识水平,熟练掌握调解技巧,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为维护社会稳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进一步转变作风,振奋精神,树立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的新形象。进一步树立争先创优意识,进一步弘扬以作为求地位,以创新求发展的进取精神,进一步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发扬真抓实干的精神,切实抓好普法宣传、人民调解、两劳帮教等职能工作的落实,以人民满意为根本,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一)、普法工作资金缺乏,普法宣传工作须进一步加强。

(二)、个别村调委会业务水平急待提高,未能起到的“第一道防线”作用。需加强培训和指导。

(三)、两劳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须进一步加强,确保了社会的稳定。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乡司法所将针对存在的问题,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七大精神,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统揽全局,以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及切实搞好自身建设为保障,努力提高队伍素质,增强工作力度,进一步发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现将近三年我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汇报如下:

我县已于20xx年完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将法律援助、律师律师事务所、县公证处、人民调解设在临街一层。一是完善了来访接待制度、案件受理审查指派制度、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检查制度、岗位职责制度,大厅醒目位置设立法律援助流程图,列明法律援助条件、范围、申请程序、办案流程等基本内容,保障了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二是强化了接待受理窗口规范服务,为群众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咨询,及时受理法律援助申请;三是完善硬件的设施建设,尽力保障工作人员的基本工作需求,同时为咨询群众提供舒适的咨询环境。在大厅里摆放了各类报纸、饮用水等,尽力满足群众的各类需求。

我县原共有25个乡镇,都均依托司法所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目前因行政区域的重新划分,我县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也调整为17个。截止20xx年6月10日,我县的我县已构建了从乡镇到县为网络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20xx年9月,我县已应要求,按照片区建立“村居法律顾问微信群”。微信群成员按照:村委会书记+村长+法律明白人(2人——3人)+司法助理员+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股工作人员建立;微信群名称为:县xx片区法律顾问微信群,共六个片区,分别为毛儿盖片区、热务片区、镇江片区、松城片区、川主寺片区、小河片区。

目前,我县村居法律顾问已达到了全覆盖。微信群的建立,为群众提供了很大的便利。取得成效的同时,也面临许多问题。我局仅有一名法律援助律师,工作量大,任务重。及时充实法律服务人才,是当前急需解决的一个问题。

(一)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

严格按照《省法律援助条例》、《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确定法律援助事项的范围,适当放宽法律援助的覆盖面。

1、扩大民事、行政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和放宽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将婚姻家庭、教育医疗、房屋征收与补偿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对不服司法机关生效民事和行政裁判、决定,因经济困难无法聘请律师的申诉人,可以采取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听证代理、诉讼代理等多元化法律援助方式。阿委办发〔20xx〕13号文件规定:7.州依据《州法律援助条例》的授权,进一步放宽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将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确定为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执行。经十二届州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决定从20xx年1月1日起,提高全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后的保障标准为城市低保每人每月460元;农村低保每人每月275元。(我县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线为城镇500元,农村310元。)。

2、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办案机关的配合。开展为不服司法机关生效刑事裁判、决定的经济困难的申诉人提供法律援助。逐步完善在法院、检察院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制度,依法为更多的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援助。

3、对农民工、下岗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60岁及以上)、残疾人、纳入精准扶贫的贫困人口、军人军属、少数民族群众等困难和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需求予以援助。

4、对群众的法律咨询无需审查事项范围和经济条件,实现零门槛、全覆盖。

5、法律援助主要采取的形式:

(1)解答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

(2)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

(3)民事、行政诉讼代理;

(4)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

(5)已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需要进行的公证、司法鉴定;

(二)重点加强寺院和僧尼的法律援助。

将我县所有的寺院纳入法律援助常态管理机制,加强法律服务,帮助寺院培养僧尼“法律明白人”,建立我县各寺院法制宣传档案,适时组织律师服务团、司法工作者等入寺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并加强寺院律师顾问工作,建立寺院法律援助工作的常态化。

(三)提高法律援助质量,提供及时、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1、巩固“一小时法律援助圈”。我局在各乡镇依托各司法所建立了25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发挥了一村一法律顾问的作用,并在团委、妇联、工会、劳动保障部门和看守所也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全面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站贴近基层的优势,方便困难群众咨询和提出申请。

2、指派法律援助人员办案时,应充分考虑法律援助人员的专业特点,综合结合案件的情况和受援人的需求来公平合理地指派人员进行援助。特别是对死刑和未成年人的案件,必须要指派具有法律从业资质且经验丰富的律师。

3、优化法律援助服务工作流程。对于情况紧急的案件,可以先受理再审查,并告知其事后补齐材料,补办申请手续。特别是对未成年人、老年人(60岁及以上)、残疾人的申请可以当日受理并审查办理。

于20xx年在县司法局临街一层建立了“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极大地方便了广大群众。在日常工作中继续加强和完善了中心的建设:一是在工作中应进一步完善来访接待制度、案件受理审查指派制度、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检查制度、岗位职责制度,保障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二是强化接待受理窗口规范服务,工作日安排社会律师和中心工作人员值班,窗口有人值守,为群众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咨询,及时受理法律援助申请。三是完善硬件的设施建设。做到标识醒目,制度上墙,规范服务标准,热心,耐心接待群众咨询。

三年以来,法律援助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0件,接待来访群众法律咨询事项3100余件,为群众提供各类法律咨询合计3000余件。

(1)人员情况。

县公证处现有公证员2名,公证员助理1名。2名公证员均为行政编制,公证员助理为事业编制。公证处于20xx年10月完成了机构体制改革,由行政体制公证机构改为公益一类事业体制,核定事业编制2名。公证处改制后于20xx年9月从若尔盖公证处调入1名公证员助理。

(2)近三年办证情况。

20xx年至20xx年县公证处共办理国内民事公证案件130件,其中委托书67件,声明书16件,继承权22件,小额遗产继承20件,证据保全2件,亲属关系2件,无犯罪记录1件。免费接待来访来电咨询人数达1000余人次,上门服务近30余件次,最多跑一次案件近百余次,总收费26900元。

(3)为政府中心工作服务。

县公证处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为全县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积极做好违章建筑拆迁的证据保全和现场监督。

(4)公证援助情况。

为全面落实服务群众和民生工程,县公证处主动为困难群众和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众开辟绿色通道,三年来共办理公证法律援助案件16件均为国内民事案件,其中继承权件2、声明书1件、委托书1件、小额遗产继承12件,免除公证收费3000余元。

县公证处在州局和县局的监督、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为全县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切实搞好公证处建设,不断增强公证服务能力和公证公信力,更好的为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服务。在工作中公证员严格按照《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以事实为根据办理公证,不吃、拿、卡、要,不弄虚作假,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塑造了公证人员队伍的良好形象,努力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无错证、假证、人情证发生。

县公证处现有公证员2名全部为公务员,自公证处改革后,公证处改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名,公证处现有1名公证员助理,于20xx年公开招录具有法律执业资格证书的,但是无人报考公证处,现公证处2名公证员均要求回局机关工作,公证处面临着无公证员的窘境。公证处的所有收费全部如数上缴县财政,公证处的所有开支及设备全部由县局报销领取。

在公证处缺乏公证员的情况下,应当尽快招录公证员,充实县公证处,保障公证机构正常执业。

法律援助工作方面我县在实际工作中法律援助人才奇缺,目前律师事务所仅有一名律师承担全县的法律援助工作。律师事务所正在改制,即将撤所。我县的法律援助工作处于既无工作机构又无工作人员的尴尬境地。我县急需成立法律援助中心,并招录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规定:“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为法律援助提供财政支持,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直辖市、设区的市或者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确定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机构。”但是我县法律援助中心尚未成立,尚无法律援助机构。应建立、完善法律援助机构,成立县法律援助中心,并任主任一名,同时招录3—4名事编人员。并积极探索法律援助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模式,加强法律援助人才库建设,以“法学会”为平台,多渠道培养一批法律服务志愿者。

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xx年已接近尾声,下半年即将到来。为总结经验,为下一步工作提供参考和依据,特对上半年法律援助工作加以审视和小结,并对下年工作作出安排和布置,形成如下书面汇报材料。

今年上半年,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及所辖涡阳、蒙城、利辛、谯城法律援助中心在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法律援助中心的业务指导下,经过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司法公正为工作重心,坚持扶贫济困,服务社会弱势群体的根本宗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拓展思路,强化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对外形象,受到领导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做出了较大的工作成绩。具体来说,我们重点抓好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树立法律援助为人民的良好形象。

上半年我们积极与市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联系,加大了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我们和市广播电台联合开办的“法律在线”节目,每周两期,市法律援助中心、市直各律师事务所、市公证处安排执业律师、公证员轮流上线,现场解答群众的电话法律咨询。据不完全统计,上半年解答法律咨询385人次,得到群众的较高评价。我们和市电视台联合开展了“法律援助在行动”大型公益活动。活动从五月中旬起,每逢周六、周日,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都指派市直律师事务所轮流设置展台,指定律师在市区的主要街道、大型超市门前以及乡镇集市开展义务咨询活动。截至六月底,该活动已开展10余场次,当场受理案件26件,现场接待群众咨询一千一百多人次,受到了群众的热烈欢迎。亳州市电视台的全程采访报道,也进一步扩大了这次活动的影响力。此外,我们还开展了送法下乡活动,在农村集市设置法律咨询台,向过往群众散发宣传资料。在残疾人维权日活动中,市法律援助中心也指派律师参与帮助残疾人维权,发放法律宣传单。报社、电视台等媒体还多次对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了专题采访和报道,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树立了法律援助机构良好的对外形象。

2、深入开展调研活动,为科学决策提供了事实依据。

上半年我们重点进行了两项较大规模的社会调研活动:一是就如何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进行深入调研;二是就农村法律援助工作展开专题调研。三是就法律援助机构如何与政法各部门协调配合问题展开调研。三项调研历时近三个月,我们通过向妇联、残联、共青团、工会等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向受援群众回访征询,向社会公民发放征询意见表及随机了解情况等多种方式方法,尽量扩大调研覆盖面,拓展调研范围,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省法援中心提供了书面调研报告,为上级了解基层实情和社会民众的呼声,从而作出科学决策提供了比较扎实的事实基础。

3、市区“123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把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送入千家万户。

我市的“123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是名副其实的热线电话,每天都有不少电话打进来,法律援助工作人员都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和认真的记录,该电话还和“市长热线”互动,帮助群众解决身边的法律问题,社会群众对此表示普遍欢迎。这不仅树立了市法援中心,也树立了市司法局很好的社会形象。现如今,我市人民群众特别是社会弱势群体遇到法律困难首先想到的就是拨打“12348”法律服务热线电话,或者上门咨询,继而申请法律援助。甚至远在千里之外打工的我市群众也经常打电话来询问相关法律问题,周边县市及河南、山东、江苏、广东等地也有电话打过来。市直部门,特别是公检法单位,经常推荐群众求助于市法律援助中心,市法律援助中心已挑起了扶贫济困的大旗。4、加强业务培训和考试工作,提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业水平。

上半年我们结合年度注册,对法律援助机构的执业律师进行了培训,邀请法律专家、学者来亳讲授法律知识,使法律援助执业律师享受到了一顿精美的“法制大餐”,丰富了法律知识,开阔了眼界。年度注册前又进行了法律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知识测试,并采取严格的闭卷考试,考试成绩略高于社会执业律师。通过培训和考试,法律援助机构执业律师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知识得到了强化和提高,为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5、强化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办案人员责任心普遍增强。

以前有极个别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时存在着敷衍塞责、责任心不强的情况,上半年我市加强了思想教育和制度建设,让大家认识到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的光荣感和使命感。并从制度上、程序上加以强化,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和投诉处罚制度,使案件特别是指派社会律师承办的案案件办理质量有所提高,办案人员责任心普遍增强,案件胜诉率稳步提高,群众满意度不断上升,促进了法律援助事业在我市健康有序深入开展。

6、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切实维护贫弱者的合法权益。

上半年我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各类案件336件,其中刑事案件91件,民事案件231件,行政案件14件,总受援人数409人。大部分案件由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办理,社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也办理了部分案件。上半年全市共解答法律咨询3134人次,其中来电20xx人次,来访1045人次,“12348”法律服务热线承担了绝大部分的电话法律咨询,群众咨询反映的问题主要涉及工伤事故赔偿、债务纠纷、医疗纠纷、合同纠纷、承包地纠纷,伤害赔偿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方面,对刑事案件的程序、时限也有一些涉及。

下半年打算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抓好法律援助工作。

1、继续做好“12348”法律专线电话的解答咨询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2、改善办公条件和环境,购置一些现代化的办公用品,加强基础设施和软硬件建设。

3、规范、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

4、积极争取财政拨款,协调各方面社会捐款,多方筹集法律援助经费。

5、强化外引内联,整合全市法律援助资源,拓宽法律援助范围和渠道,降低法律援助门槛。

6、参观学习外地先进经验,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和能力。组织人员到外地参观学习,开阔眼界,引进先进经验,提高业务水平。

总之,下半年我们将发扬成绩,总结经验,积极履行法律援助职责,促使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向纵深层次发展,把法律援助这一树立政府形象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不断做大做强,让越来越多的社会弱势群体享受到法制阳光的温暖。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在xxx镇党委政府领导下,以热忱的心和强烈的责任感始终围绕上级单位抓好中心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努力抓好社区矫正工作。社区矫正是当前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当中的重点内容,社区矫正人员的情绪是否稳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辖区社会的安全稳定。xxx司法所工作人员能根据上级文件的精神和指示,积极做好这项工作,能做到“一人一档”、档案齐全,并根据每位社区矫正人员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矫正方案。要求每位社区矫正对象每周定期汇报其动向,每月到司法所进行集中学习活动,就其一个月以来的各方面情况进行书面总结,并适时的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家访,加强教育管理,做好心理辅导,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不重不脱不漏,不再重新犯罪。目前,xxx司法所在册社区矫正人员22名。

(二)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人民调解工作是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在基层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日常工作中,xxx镇调处中心工作人员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积极参与辖区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根据矛盾纠纷的轻重缓急把群众的矛盾纠纷像一块石头一样放在心里,不调解好,不落地。自今年以来,xxx镇共成功调处纠纷1400余起,其中达成书面协议的有120余起,调处成功率达百分之100,协议履行率达到100%。未发生因调解不当或调解不及时而使矛盾激化转为刑事案件发生,为维护xxx镇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

(三)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工作。提供法律服务是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希望工程”,是切实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一种保障制度。自20xx以来,我共接待司法所群众来访400余次,得到了辖区群众的理解与支持。

(四)做好日常报表上报工作。从20xx年起,基层司法所数十项业务报表我均通过网络信息平台按月、季度、年度定期进行上报,除此之外我还根据上级领导部门的要求每月上报共计10余项的各类基层民间纠纷调处统计表的电子版报表,在日常的工作中我都能按照上级司法局要求,每月根据本所实际情况,及时收集各项数据,按时上报各类报表。

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促进xx法律援助事业发展努力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xx市法律援助中心自20xx年7月1日成立以来,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重视和正确优秀领导下,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肯定,获得xx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xx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和xx市扶残助残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为打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下面,就近年工作和有关情况向大家作一下汇报:

(一)建立机构,进一步加强队伍和网络建设。积极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的社会作用,今年4月,成立xx市法律援助志愿团,形成了以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导,法律服务队伍为主体,社会志愿者为补充的工作网络和格局。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先后成立了维护国防利益法律援助站、民营企业维权中心、消费者协会法律援助站以及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法律援助站等,共6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形成法律援助机构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实行挂钩联系工作制度,有关律师所设立咨询接待日,定期到残联、妇联援助站实行咨询服务,由专职律师值班,促进援助站工作有序开展。

(二)狠抓办案,切实维护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和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xx市法律援助中心自成立以来,共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677起,且每年援助案件呈增长趋势;“12348”协调中心解答咨询电话10022个,接待群众来访2604人次,分流解决纠纷125起。先后参与了“3·25”xx段高速公路特大交通事故、白石“10·29”重大火灾事故等突发性事件的处理,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做出积极努力,备受媒体和社会的关注。

(三)注重宣传,努力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在《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后,积极开展“为了正义和公平——法律援助在xx”系列活动,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如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活动、发放宣传资料、设立网上宣传栏、在《xx日报》设立专栏等形式,加强了法律援助制度的宣传。并对法律援助的范围、条件和程序进行公示,为弱势群体维权指明方向和途径。另外,加强横向协调配合,与《xx日报》进行互动,对群众向该报投诉的重大疑难纠纷,凡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无力聘请律师的,市法律援助中心无偿提供服务,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增强了广大公民的维权意识,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使法律援助这一“民心工程”深入人心。

(四)开辟“绿色通道”,积极拓宽法律援助途径。根据低保对象的具体情况,于20xx年4月向xx镇的近400户低保对象发放了首批法律援助卡。今后,执卡者无需经济状况证明,可直接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切实解决困难群众请律师难、打官司难的问题。开辟外来民工法律援助的“绿色通道”,积极为民工解决工资拖欠、工伤赔偿补助、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纠纷,最大可能地保证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民工得到援助。在20xx年受理的50件民事援助案件中,涉及外来民工的民事法律援助案件就有25起,其中已办结外来民工援助案21件,挽回各种经济损失60多万元。

为市政府法律顾问,另外,援助律师积极参与市信访接待日活动和担任社区法律顾问,“148”中心还在市信访联合接待中心设立法律咨询窗口,切实发挥法律援助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五是实行民事诉讼风险告知制度,xx市法律援助中心专门制作了《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使当事人知晓民事诉讼风险,以利于维护其自身的合法利益。

1、抓好网络和队伍建设,继续扩大法律援助社会覆盖面。准备在现有6个法律援助站的基础上,在xx4个镇建立法律援助站,更好地拓展法律援助渠道,为群众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继续在全市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已取得律师资格的社会人员中招募法律援助志愿者,增强法律援助志愿团力量(现有39人)。

2、继续发放法律援助卡,方便弱势群体上门求助。在xx二个贫困镇和四大集镇继续发放法律援助卡,为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提供方便。

3、突出重点,及时提供优质服务。关注社会热点、难点,主动为房屋拆迁补偿、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4、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继续建立和完善法律援助工作制度,规范办案规程、经费使用等,采取结案材料审查、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案件服务跟踪反愧开庭旁听、案件抽查等办法,保证办案质量。

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责任重大,使命神圣。xx市法律援助中心一定继续深入贯彻《法律援助条例》,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推进xx市法律援助事业向更高的水平发展。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工作总结

20xx年,乡司法所在县司法局和乡党委、政府正确领导下,根据县司法局20xx年度工作总要求和主要目标及乡党委、政府年初三级干部工作会议精神,我所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扎实开展司法行政工作,为促进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一年来,各项工作均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我所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我乡20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有效地调解乡各类矛盾纠纷,真正起到“有纠纷去调解、有上访找司法”的作用,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今年乡政府举办了两次乡、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培训班。

今年乡共发生各类纠纷912起,调解成功891起(其中乡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功49起、村调解成功842起)。由于全乡142名调解人员的思想稳定,斗志饱满,各项工作有了明显的成效,广大调解人员遇到纠纷不推不拖不上交,尽心尽职做工作。今年各类纠纷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7.6%,没有一起纠纷因调解不及时或不合法引起民转刑和民转非案件,较好地发挥了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为皮拉力乡的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努力。

为切实加大安置帮教工作的力度,努力消除各种重新违法犯罪隐患,我所核实摸清了全乡五年内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的基本情况,对重点对象进行监控,并定期上报,汇总有关情况。安置帮教工作做到了“五个及时”:及时造册建档,对其在监、所的表现情况,家庭状况作了详细的记录;及时家访,释解人员回家后,村帮教领导小组随即指派帮教人员到其家中进行家访,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动员其家人共同做好思想转化工作;及时签订帮教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帮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时进行法制教育,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促使他们遵纪守法;及时制定和落实帮教措施,根据各人的不同情况,制定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使他们能够自食其力,成为对社会有用之人。

我乡20xx年至20xx年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60名,其中:20xx年接受24名。为了有效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工作,乡司法所与派出所、综治办联合召开了安置帮教工作座谈会,会上就安置与帮教的有关事宜充分交流了看法,并决定在全乡开展帮教工作责任区活动。通过帮教责任区活动的有效开展,不仅政治上不歧视他们,而且在生活上还主动给予关心,使他们回归社会后享有平民待遇,激发他们痛改前非,重新做人的勇气。对于生活困难的帮教对象解决了部分人员的生活问题,至今年年底已解决住房问题的有14名,纳入并享受农村低保的6名。除此之外,通过乡党委、人民政府给12人解决了每人200公斤的煤,给13人发放了每人一袋面粉,给8人解决了每人一袋化肥,使他们能够感觉到党和政府对于他们改过自新的关怀和温暖。今年我乡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为零。

目前我乡正在接收的社区矫正的人员共计19名(其中:男性18名、女性1名),目前没有一名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的,在家庭中、社会上表现良好,受到家属和邻居的认可和好评。

在完成矫正对象衔接工作的基础上,对现有矫正对象再次进行摸底调查。对矫正对象按犯罪性质、矫正期限及刑罚的不同,分别进行谈话了解,了解他们的社会背景和家庭情况,详细记录每个矫正对象目前的思想状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建立了健全的.规章制度。一是社区矫正报到制度,矫正对象在收到生效法律文书7日内到司法所报到,办理各项矫正手续,填写《社区矫正保证书》。二是工作例会制度,乡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例会,提高下一阶段工作思想。三是社区矫正管理制度,要求矫正对象严格实行请销假制度,每月定期参加公益劳动。四是考核奖惩制度,每月对矫正对象的学习情况、公益情况进行考核。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枞阳县司法局聚焦公共法律服务,以“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全力推进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形成,努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公共法律服务+乡村法治人才。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积极组织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让“法律明白人”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多面手”;加强“关键少数”普法,完善基层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村支“两委”学法用法制度,提高基层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让“关键少数”成为乡村振兴的“领跑员”,同时选聘法律服务志愿者与全县214个行政村对接,实现“一村一法律服务志愿者”全覆盖,为乡村振兴注入“法治细胞”。截至目前,该县214个村居累计“法律明白人”642人,法律服务志愿者261名。

公共法律服务+乡村法治文化。围绕《乡村振兴促进法》的贯彻,结合民法典的实施,对乡村振兴和“三农”发展密切相关的政策法律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全力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法治公园、法治长廊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提高市民法治文化素养,构建“尊法、学法、知法、守法、护法”的法治氛围,繁荣乡村法治文化。同时,强化网络媒体的宣传作用,充分发掘互联网新媒体的传播优势,推动法治文化建设向农村基层延伸,打通农村法治文化服务供给的“最后一公里”。目前,该县已建成法治宣传教育基地6个,法治文化创作基地2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5个,法治公园1个,法治文化长廊12个,已创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6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55个。

公共法律服务+乡村和谐稳定。充分发挥县、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的作用,进一步拓展“3+x”服务模式,指导人民调解组织不断完善非诉调解机制,推进人民调解力量重心下沉、人民调解方法多元聚合,强化区域网格诉调对接机制,从而进一步完善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机制,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源头,让和谐稳定成为乡村振兴的底色。目前,该县有镇级人民调解组织16个,村级人民调解组织214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6个,累计调解员1337位。今年以来,累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366起,预防矛盾纠纷139起。

公共法律服务+乡村法律援助。完善机制,在全县成立16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和214个法律援助工作室,方便村民能就近获得法律援助服务,真正实现法律援助服务“零距离”。优化服务,将农村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作为重点关注对象,将涉及婚姻家庭、劳动就业、工伤事故赔偿、土地承包、抚养/扶养费纠纷等与民生问题密切相关的权益保护案件推行“优先办、重点办”,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充分发挥援调对接功能,坚持援调共济、以调为主,援助兜底,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的优势,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更好地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20xx年以来,累计办理农村法律援助案件267件,提供涉农法律咨询482人次。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本人作为副主任律师,在20xx年度执业过程中,我为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促进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作出了一名律师应当做的工作。

始终保持清醒政治头脑,把党的事业、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贯穿到律师工作中,坚持党的事业、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利益与律师工作的一致性。在执业活动中严格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遵守宪法和党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始终以促进社会和谐和稳定作为律师工作的方向和内容。

积极参加律师协会,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的各种活动和学习,认真履行会员义务。20xx上半年参加了滕州市司法局组织的全市司法干警及五所一处,法律援助中心,赴枣庄监狱参观,实地地进行“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参加了枣庄律师协会、枣庄司法局组织的全体律师管理干部、党员律师参加的“井冈山红色教育”以弘扬革命先烈精神,不忘革命前辈促进党员律师在新的形势下,让全体党员律师和干部永远保持党的先锋队作用,巩固党的领导核心地位,推动和促进党的社会主义事业和谐、稳定和有序的发展。下半年参加学习枣庄市司法局传达省厅齐厅长《关于司法行政机关开展作风整顿》的讲话。参加滕州市司法局组织学习《滕州市政府开展__通知》主要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转变服务理念和服务作风。司法人员和法律服务人员要模范遵守法律,竖立良好的干警形象,要起到遵纪守法的带头作用。

在20xx年在司法局会议室,由李福宪局长主持,王局长讲话召开的《律师法律援助会议》,会议内容:根据省政法委、综合办公室要求,弘扬中华民族美德,济困扶贫,律师应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按规定完成了年度法律援助案件,参加市局组织的慈善一日捐活动,要求每位律师捐款100元,本人捐款200元,为社会弱势群体无偿提供法律咨询,无偿为当事人拟写法律文书上百份,在日常的工作中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宣传法律,化解了多起社会矛盾的发生。对有些认识问题偏激,情绪激动的社会人员,发现有上访苗头的人,听取他们的陈述后,为他们宣传法律,告诉他们所涉事务属于法律解决的问题,为他们指明法律解决的途径。不要动辄上访,这样既不利于自己问题的解决月也不利于社会。为此既解决了他们提出的问题,也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这都是一个律师日常应该做的工作。

本年度共办理各类案件62件。其民事案件33件,商事案件17件、刑事案件9件、法律援助案件3件,办理的案件均把适用的法律、法规摘录,拟写代理词或辩护词,整理并制作证据目录,找出案件的争议焦点拟写发言稿,办理各类案件的责任和结果当事人均非常满意。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既考虑案件的法律效果,又兼顾案件的社会效果,深入细致的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释明法律规定,消除当事人对案件另一方当事人的抵触情绪,已达到解决纷争,消除矛盾之法律服务目的。

制度关键在于执行,在为所里工作中始终从所里整体利益,团结稳定求发展出发,从不讲报酬,不讲怪话,任劳任怨。

在本所办公场所面临拆迁问题上,从20xx年下半年至20xx年上半年,在滕州市法院新址周边进行联系办公楼新址,经过数次调研后,最后确定认为通盛花园写字楼较为合适,后将此情况向主任汇报,征得主任同意着手办理买卖合同的谈判,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办理和筹集房款问题,办理房产证书,买办公用房后关于装修问题招募了八个装修单位进行投标,最后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确定了一个装修单位,该装修价格比较合理,竣工后经验收其装修质量比较过关,以此解决了我所永久办公用房问题,并在20xx年度全部还清购房借款。作为副主任律师协助主任做好本所建设工作、管理工作、本所律师思想工作和团结、稳定求发展工作,将全所律师思想统一到团结发展上来做了大量的工作。作为一名管理者和党员律师,首先应率先垂范,带头严格遵守本所规章制度,积极拓展业务,严格依法办案是本人应尽的职责。

总之,律师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严守职业道德、职业纪律、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法律援助义务,积极参加社会服务性、公益性活动,是律师应当履行的法定职责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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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根据县委办关于印发《寿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xx]12号文件精神,按照寿县卫计委相关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我院于20xx年3月20日上午召开了全院职工大会,由鲍世春院长动员全体职工参加学习、自查、整改。同时在动员部署工作基础上,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深入查找巡视组反馈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并根据情况制定了整改措施,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紧紧围绕健康中国建设,深入开展医疗卫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坚持以人为本、纠建并举、综合治理、注重预防的原则,紧紧围绕“教育、自纠、查处、整改”四个步骤,不断增强全体职工政治意识、核心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全面清除问题根源,全力解决巡视组反馈的突出问题,既要立足当前,遏制不正之风和腐败蔓延势头,又要着眼长远,强化纪律建设,促进医务人员合理诊断、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法规范收费,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把握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找准主要问题,分类实施,大力弘扬高尚医德,提高医疗服务水平,针对巡视组提出的我县卫生机构突出问题,我院经过全面梳理,整理规范,将相近的内容合并,归纳为以下方面的问题。

1、部分药品有网下采购的现象。

2、医疗服务中有不规范的处方、不合理的治疗现象。

3、医疗服务态度不够热情,个别职工存在对病人态度生、冷、硬、推的现象。

4、健康扶贫领域存在形式主义,扶贫工作中有时存在急于求成的情绪,对待突击性的工作,首先想到的是怎样尽快完成,而不是怎样去把这项工作做的最好。

(一)部分药品(急救药品)网下采购的现象。

近期整改情况

(1)规范网上采购药品的行为,杜绝网下采购。

(2)医院和村卫生室购药必须遵守网上招标采购和药品备案采购的制度。

(3)必须从国家基本药物采购平台采购药品,并实行“零差率”销售政策。

下一步整改措施

(1)、认真执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有关政策和招标采购制度,加强学习《关于印发完善安徽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带量采购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

(2)、建议基本药物采购平台建设进一步的完善、医药配送企业的配送进一步到位。

(3)、完善药事管理制度,不违规采购药品,并按时回款给医药企业,不拖欠药款。

(二)医疗服务中有不规范的处方、不合理的治疗现象。

近期整改情况

(1)规范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遏制过度检查和不规范治疗的现象。

(2)学习《处方管理办法》等内容,组织医务人员培训,进一步规范处方,提高质量管理,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杜绝不规范的处方出现。

(3)加强临床质量和处方工作检查,加大对医务人员不合理检查、滥检查的处罚力度。

下一步整改措施

(1)加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培训学习,按照《执业医师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技术临床管理办法》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各种病种临床路径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意识,规范医疗行为。

(2)进一步加强临床检查和处方质量的督查。

(3)对查实的医务人员的过度检查和不规范治疗,登记记录作为该医务人员的不良行为,并与职称评审、晋升晋级、年终绩效考核挂钩。

(三)医疗服务态度不够热情,个别职工存在对病人态度生、冷、硬、推的现象。

近期整改情况

(1)建立完善的医患沟通机制、投诉处理机制,畅通医患间的沟通和交流渠道。公布医疗机构的投诉电话,及时有效的处理各类投诉。

(2)强化“以病人为中心、注重细节服务”的理念,找准医疗机构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针对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切实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3)加强行风建设,不断的提高我院的医疗技术质量和医疗服务水平。

(4)不断强化医疗机构的服务意识,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把方便患者就医作为医疗机构的第一要求。

下一步整改措施

(1)进一步完善医患沟通与处理机制,建立健全群众投诉接待制度,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定期通报信息,督促有效整改。

(2)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学习、加强医务人员医德医风的建设。

(3)坚持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将医德医风与医务人员的绩效考核、晋升晋级、评先评优等挂钩,提高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4)完善监督约束机制,遏制腐败行为发生。

(5)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在服务中做到语言文明、耐心解答,认真落实首诊负责制。

(四)健康扶贫领域存在形式主义

近期整改情况

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理论修养,坚定信念,在思想上、行动上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

下一步整改措施

坚定信念是根本,强化责任是关键,加快作风转变是动力,严明纪律是保证。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宗旨意识,善于克服消极思维、模糊认识所致束缚,破除急躁情绪,迎难而上,在科学理论指导下,加强制度的学习和掌握,加大制度的执行力,务求工作实效。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聊城市法律援助中心下设综合部、刑事民事部、行政申诉部,我作为综合部副主任,负责综合部的全面工作,近年来,在各级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同事们的积极配合下,在综合部全体成员的热情帮助下,我着力从综合部工作的实际特点出发,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不断加强自身的素质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在克服诸多困难的情况下,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20xx年,是法律援助中心业务快速发展,工作取得巨大成绩的一年,是创新年、提升年,作为综合部副主任,同时作为援助中心的律师,我始终以中心的核心工作为根本,真抓实干,踏实工作,顺利的玩成了20xx年的各项工作,达到了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现总结如下:

作为一名律师,又负责着综合部的全面工作,我能始终坚定共产主义信仰,工作中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作风务实不浮夸。20xx年,我自觉地参与司法局和中心开展的各项教育活动,克服事务性工作繁杂的实际困难,在中心的正确领导与合理安排下,认真地完成了各项学习任务,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使我增长了政治理论知识,增强了政治敏锐性、鉴别力,进一步提高了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在律师业务上,我坚持学习新的法律法规,结合已经掌握的法律知识,温故而知新,努力学习新理论、新方法,使自己的法律知识得到了切实的充实和提高,通过学习,我深切地体会到了只有学习才是我们尽快适应飞速发展社会的最好的办法,才是我们不断地提高政治素养和战斗力的必要手段。

综合部承担着文字处理、档案、印鉴管理、采购保管、财务、家属院和综合业务楼管理等多项工作,是中心传递信息、落实政策、上下内外沟通的窗口,工作琐碎繁杂不易出成绩。这就要求我们综合部工作人员不但综合素质要高,能应对得了日常事务性的工作,更重要的是要从思想上树立吃苦耐劳,敬业勤奋的意识。

在工作中,我始终树立服务于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的大局意识,坚持按照“干大事,从细节做起,做小事,从大局着眼”的总体要求,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20xx年我们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全力完成中心对内管理、对外协调任务,并使本部门的工作水平得到了提高,有力地促进了中心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1、综合文字工作得到加强。20xx年,综合部起草了各类请示、报告、讲话、汇报材料等四十余份,下发考勤、学习、财务、考核等制度十余项。

2、规范了中心内部事务管理。制定了考勤制度、学习制度、值班制度、机关卫生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等管理制度,使中心管理更加规范、科学,有章可循。

3、加强了综合部全体人员的素质管理。综合部工作酸甜苦辣是其他人、其它部门所体会不到的,又是其它部门无法代替的,为了提高综合部工作人员的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作风,搞好综合部自身建设,综合部定期进行集中学习,对综合部人员进行教育和引导,使大家树立敬业爱岗的精神,树立荣誉感,使大家感到能在综合部工作是领导、同志们的信认,是一种荣誉;同时坚持了各项制度的落实,如会议制度,劳动纪律,值班制度、卫生制度等,要求综合部同志要带头执行,率先垂范;其次综合部实行了月初计划、月终总结,每周碰头的综合部会议和工作制度,提前制定工作计划,及时解决工作问题,表先进,补不足,切实做到了责权利的统一。

作为中心的后勤保障部门,综合部服务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着我们中心的对外形象,是做好中心业务工作的前提,为此,中心全体人员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积极做好中心全体人员的后勤服务工作,为中心工作的全面提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在安排日常各类用品的采购、领用及文印工作时,要求部门人员树立正确的工作态度,能办的事绝不拖拉,不能办的要讲明原因,尽量为业务部门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2、在安排办理发放各项福利待遇等与职工切身利益相关事宜时,要求综合部人员经常采取换位思考的方式,将自己置于员工的角度考虑,设身处地的为他人着想,努力当好中心的好管家,当好所有人员的好助手。

3、综合部除了担负着日常的基本工作外,还担负着家属院和综合业务楼的管理工作,为此综合部始终强调“安全第一,节约第一,服务第一”的工作思路,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做到了安全无隐患,费用多节约,达到了中心满意,群众满意的良好效果。

在律师业务工作中,作为中心的一名二级律师,既担负着指导中心三级以下律师的任务,还要办理日常的法律援助业务,在指导工作中,我耐心辅导,积极帮助中心的三级以下律师,为其他律师的迅速成长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在办理法律援助业务工作中,我始终把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充分细致的了解案情,扎实稳妥的办理了各类援助案件,受到了受援人的好评。

20xx年以来,我在搞好政务和做好服务工作方面虽然作了一些工作,这与中心领导的正确领导和其他部门同志们的大力支持密不可分,也是综合部全体同仁共同努力的结果,但细究起来,仍然存在很多不足的地方:

3、工作中时有急躁情绪,谦虚谨慎的作风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工作中存在的这些问题需要通过不断的学习,并借助实践工作的锻炼,尽快调整思路,更新观念,为此我也对自己下一年度的工作方向有了清晰的思路:

2、进一步转变思想、拓展思路,提高综合部全体工作人员的工作素质、政策水平和工作水平,努力掌握和熟悉各项政策方针,为领导正确决策,科学决策提供参谋和服务。

3、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工作交流,注意听取同事们的意见和建议,以利于政务管理水平和事务处理能力的进一步提高。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攻坚年”部署,立足自身职能,坚持突出重点、增加亮点、多干实事,创新思路、务实举措、锐意进取,全力推动各项工作创先争优、走在前列,为维护全市社会和谐稳定和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今年,市荣获首批“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市、区)”称号。

(一)突出实体化,完善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升级改造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争取市里支持,统筹综治中心建设,按照省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示范基地建设标准,将行政执法监督、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人民调解、社区义工、心理咨询矫治、社区矫正等法律服务资源优化整合。开发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平台,配备公共法律服务终端一体机,为办事群众提供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建设,同时,进一步完善提升镇街(园区)公共法律服务站和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建设,实现与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互联互通,推进公共法律服务项目向基层延伸,形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市、镇、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二)突出实战化,规范运行四大智慧平台

一是搭建智慧监督平台,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全市29个行政执法部门逐一配备了4g执法记录仪等设备,搭建了行政执法可视化监督平台,并与“雪亮工程”对接,对执法活动实行全景式记录,弥补了执法记录仪拍摄盲区,实现了执法记录仪的主观单方记录与“雪亮工程”的客观全面记录有机结合,有效避免、化解行政纷。

二是搭建智慧调解平台,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格局。搭建起矛盾纠纷收集汇总、研判分析、分流督办、调处化解于一体的网上调解管理即时办理平台。同时,市、镇街、社区三级建成集视频会议、视频调解、远程指挥调度等功能于一体的调解工作视联网平台,并与“雪亮工程”有机衔接,借助“雪亮工程”精准抓拍有关案件细节,固定证据,为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了强力支撑。

三是搭建智慧矫正平台,推动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深度融合。以我局被确定为省级智慧矫正中心示范试点为契机,统筹利用“雪亮工程”人脸识别、车牌抓拍、高空瞭望综合防控系统,构建集日常监管、远程点验、电子定位、执法协同、执法监督、教育帮扶、远程督察、心理矫正八大功能于一体的社区矫正监管帮扶信息平台,实现对社区矫正对象24小时的精准监管和网上在线学习教育帮扶。精心打造了“一中心两基地”,即“社区矫正中心”“心理矫治基地”和“教育帮扶基地”,与市阳光义工协会联盟,并借助智慧矫正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帮扶活动。依托智慧矫正平台深入开展安置帮教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了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违法犯罪。

四是搭建智慧顾问平台,提升法律服务质量。研发了社区法律顾问管理信息化平台,打造集服务、管理、监督、测评于一体的“社区法律顾问”管理考核系统,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全面实现社区法律顾问办结法律服务事项一宗一录入、一宗一测评,实时动态掌握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情况,实现工作全程留痕、规范监管;不断加大工作监督力度,依托管理考核系统,建立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月动态考核通报制度,借助大数据技术,对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月度情况即时收集、即时统计,实现工作数据一月一汇总、一月一通报,在线实时公开,确保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结果公开、公正、透明,以此倒逼社区法律顾问不断提高工作实绩,同时,借助智慧顾问平台,群众可以将法律服务需求事项予以上传,便可及时得到答复,足不出户就能满足法律服务需求,也极大地便利了社区法律顾问随时提供法律服务。

(三)突出法治化,统筹推进六项重点工作

一是高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规范法制审核。印发《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有关工作。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着力打造移动监督员队伍,提升监督时效性;统筹利用雪亮工程,着力打造天眼监督员队伍,提升监督客观性;统筹利用民情通手机终端,着力打造网格监督员队伍,提升监督精准性;借力随手拍客,着力打造社会监督员队伍,提升监督群众性,强化监督,推动行政执法制度落地。持续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全力做好迎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督察复核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先后分头主持召开迎察专题会议进行部署调度。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情况报告,并组织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进行了视察。市委依法治市办先后召开迎察工作专题部署会、工作调度会和培训会6次,组织全市法治监督员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评估协调推进会,强化督导检查,促进工作落实,确保了创建工作实效。

二是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因地制宜,借力王尽美党性教育基地,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两个关键对象的普法宣传。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协调全市60个普法责任主体制作图文并茂的普法展板,集中宣传。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茂腔的形式摄制法治戏剧《七棵树》《分爹》《六个姐妹看演出》。突出抓好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和《民法典》专项普法,成立“法治宣讲团”,大力开展宪法、民法典宣传“十进”活动。打造了张择端法德文化公园、王尽美红色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博物馆法德文化广场等法治文化阵地。开展规模宏大的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教育月宣传活动,在王尽美红色法治文化教育基地举行了隆重的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暨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培训活动,在全市掀起了宪法学习新高潮。创新打造“党建+普法”法治宣传教育特色品牌,荣获全省主题党日优秀案例三等奖1个,市主题党日优秀案例一、二、三等奖各1个。

三是切实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扎实推进“法律服务代理”机制建设,选派不同领域的精干、专业律师组建中小企业律师专家团队,为中小企业处理涉法涉诉事务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创新建立“互联网+公证”工作模式,真正实现公证事项“网上办”,对无法当场出具的公证书,开展邮寄送达服务业务,减少群众跑腿次数。建立“法律援助人才库”,认真落实“一次办好”,延伸法律援助服务触角,在社区建立法律援助受理点,进一步简化程序,将案件审查期限、给予法律援助决时间全部压缩至1个工作日;为企业困难职工和农民工维权开辟“绿色通道”,对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和工伤待遇的案件不再审查经济状况,直接作出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今年以来,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997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815.7万元。

四是着力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拓展发展“枫桥经验”,在全市全面推广枳沟镇乔庄社区自治、德治、法治“三治融合”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新模式。进一步完善警民联调、诉调对接、检调对接、访调对接等衔接机制,建起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10个,个性化调解工作室25个。依托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打造“一站式”非诉讼纠纷调解中心,实现了“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

五是统筹协调做好疫情依法防控工作。市委依法治市办及时印发了依法防控疫情工作通知,加强对依法防控工作的协调、督导。成立疫情防控律师服务团,与市电视台联合开办专题栏目,全力服务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成立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顾问团,帮助企业依法防控化解风险,有序复工复产。

六是持之以恒抓好班子队伍建设。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司法局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司法局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每周召开一次党组会或党组扩大会,坚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实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积极开展“七一”系列庆祝活动,组织6个党支部全体党员到王尽美党性教育基地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党日活动。加强结对共建,扎实开展城乡联建、驻社区工作队、“双报到”活动,立足职能优势,服务社区群众。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双城同创”工作。全面梳理基层工作、政府法制工作、社区矫正工作、律师、公证行业领域等廉政风险清单,制定防控措施并抓好落实。对照“问政”、市委巡察反映出来的问题,专题民主生活会、队伍建设大整顿活动、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整治活动中查找出的问题,举一反三,一并进行集中整治,促进了队伍整体素质全面提升。

(一)在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方面。“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有待于加强,看得见、摸得着的亮点示范点不够多。

(二)在调解工作方面。调解员队伍结构不够合理,专业性、行业性调解人员短缺,专职调解员太少,在调解矛盾纠纷的时效性上难以保证。

(三)在公共法律服务方面。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标准不高,与省级规范化建设标准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法律服务精准化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四)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案件审理以传统审理模式为主,主动创新审查方式、提高审查质量方面做得还不够,信息化水平不高。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在司法实践中,人身伤害司法鉴定是受害人请求赔偿的重要依据和证据,其鉴定结论关乎双方当事人的切身利益。”近日,在永宁县司法局望洪司法所开展的司法鉴定进乡村志愿服务活动中,宁夏华振司法鉴定中心负责人王立华向村民讲解相关法律知识。

此次乡村志愿服务活动,望洪司法所联合镇综治中心、宁夏华振司法鉴定中心、宁夏证泰司法鉴定所,走进望洪镇农丰中心村以宣传+讲座的方式,将司法鉴定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宁夏证泰司法鉴定所主任李占宁以人身损害赔偿为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村民讲解遭遇人身损害时如何通过司法鉴定,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银川市司法局立足司法行政职能优势,推进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实现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开展了“法雨春风乡村振兴”专项行动,满足乡村群众法律需求。在54个乡镇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柜台式”的'法律服务,并配备了67台智慧公共法律服务终端;在576个村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配备665台智慧公共法律服务终端,满足了乡村群众触手可及的法律服务需求。通过“银川公共法律服务微平台”,让群众用智能手机即可搜索需要的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今年以来访问量近7万人次。同时加强涉农法律援助,做好农民使用伪劣化肥、农药等或者遭受污染造成种植业、养殖业损失及其他损失诉求赔偿法律援助事项,通过简化审批流程,让群众及时获得维权。下沉公证和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资源。国安、国立公证处与乡村建立长期沟通联络机制,定期开展公证服务。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为群众提供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指引,满足群众法律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