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乡镇人民调解工作汇报材料(优质8篇)

时间:2023-10-14 15:30:34 作者:翰墨 材料 最新乡镇人民调解工作汇报材料(优质8篇)

决议是我们迈向成功的第一步,它标志着我们对未来的承诺。决议需要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和协商,以获得更多的意见和支持。下面是一些决议样本,供大家参考。

乡镇人民调解工作汇报材料篇一

为深化我乡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大调解”工作向基层延伸,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我乡全面贯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健全大调解网络,集中力量,多措并举,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将大量的民间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为我乡的又快又好发展提供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以调解民事纠纷为重点,“大调解”工作发挥出了合力,一大批重大、复杂、社会影响面广的矛盾纠纷得以及时成功化解,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现将今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今年以来的工作成绩

今年,我乡继续加大在对调解组织的建设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大调解工作协调领导机构及工作机制。使全乡化解处置重大矛盾纠纷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主要做法

(一)完善协调机制,促进矛盾纠纷问题依法化解

1、加强组织协调,落实领导保障。我乡成立了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领导小组,乡调中心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分析例会,认真研究分析辖区矛盾纠纷动态和规律,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把握矛盾调处工作的主动性,促进基层社会的安定稳定;根据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深入基层了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行面对面的指导,加强检查和督促,确保纠纷问题得到落实。

2、规范运作机制,推进工作开展。

一是落实督导机制。对发现的情况较复杂、牵涉面较广的疑难纠纷问题进行研究,落实工作责任。

二是落实未结纠纷调处责任制。加强未结案件的回访跟踪,及时掌握调处进度情况,对在调处工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积极帮助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解决。在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及开展xx性事件隐患排查调处活动期间,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五定”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和分工,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截止目前,南宝乡、村级调委会共排查各类民事纠纷24件,调处24件,成功调处24件,调解成功率为100%。

(三)加强队伍建设,推进调解理论水平新发展

1、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造就一支思想素质高、业务知识精、工作作风硬的调解队伍,是有效开展调解工作的保障。通过各项制度的落实,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2、加强信息报送,畅通业务交流渠道。积极畅通对“上”和对“下”两条渠道,对“下”通过加强与信息员的日常沟通,了解相关工作情况,及时进行指导;对“上”主动了解上级信息编发要点,及早谋划有关信息。不断整合资源。

3、加强工作调研,提升调解理论水平。积极深入基层、深入村民,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实际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对了解掌握的情况进行必要的数据统计,量化分析,把握矛盾纠纷问题的根源,提出建设性工作意见。通过工作实践,我们深刻地认识到:通过每次纠纷调解过程,其实也是在对村民进行法制宣传和教育的过程。但也只是调解工作治“标”,而调解工作要治“本”,只有通过抓好对村民的普法学习教育来提高村民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从而更加有效地避免或减少人民内部矛盾和纠纷的发生。

乡镇人民调解工作汇报材料篇二

今年以来,大^v^区能认真贯彻上级相关部门关于建设平安楚雄、平安鹿城的工作要求,积极抓好平安创建工作,根据鹿城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社区高度重视,立足社区实际,成立了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实施方案,夯实措施,多点发力,有效维护社区的政治社会稳定,现将大^v^区2020年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小结如下:

1、率先完成社区人员定位定岗工作、社区副书记兼任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社区综治维稳工作,此项工作已全面完成。

2、将综治维稳作为人的重要考量标准。在人员分工上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把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维稳人员用人关口,坚持把“对党忠诚”作为用人的第一政治品质来要求,将“干净干事”作为工作人员立身之本、工作之基,强化“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建立综治工作领导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对在综治各项举措落实不力,导致造成恶劣影响的坚决做到“一票否决”。同时,按照社区工作人员的要求,严格做好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

社区在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

二是单位行业系统党建融入属地工作成效不明显。在推进工作中缺乏思路,可复制、可参照、可借鉴的办法还不多,党建联席会议质效不高,推行不力,共驻共建活动缺乏载体,双向融入互动格局未有效形成。

乡镇人民调解工作汇报材料篇三

20xx年上半年,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认真做好行政调解工作,把行政调解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坚持对农林水职能中存在的隐患和重大矛盾及时排查和处理,切实关心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及时妥善处理群体信访事件,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现将上半年行政调解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机构健全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最大限度地化解各类行政纠纷,将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我局成立了行政调解工作委员会,负责协调和指导开展行政调解工作。调解委员会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曾茜任主任,各分管领导任副主任,相关责任科室负责人任成员,具体负责行政纠纷的排查、调处、化解工作。

二、完善工作制度,化解纠纷

(一)明确行政调解范围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责范围确定了行政调解范围:我局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与行政管理相对人或利害关系人所产生的行政纠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产生的与农林水职能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民事纠纷;上级机关或人民法院指定本机关调解的纠纷、人民调解移送的纠纷;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由本机关调解的其他纠纷。

(二)坚持行政调解的原则

坚持自愿原则。尊重当事人意愿,不强迫当事人接受调解方式和调解结果;坚持合法性原则。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不侵犯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第三人合法权益,不做无原则的调和,不片面追求调解率;坚持中立原则。作为行政调解的行政机关,做到了保持中立,不偏向任何一方。

(三)加强行政调解力度

强化依法行政观念,大力加强行政行为的规范化建设和透明化建设。以建立健全农林水行政执法制度为先,以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工作重点,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严防矛盾纠纷激化,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强化尽职尽责的服务意识

以“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为原则,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对群众的来访,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及时移交相关责任科室限时解决,对于确实不能解决的也坚持向群众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和解释工作。我局专门设立了局长接待日,每周二安排一名副局长接待来访群众;严格落实接待登记制度,对群众的每一件来信来访事项均认真进行登记,做好记录,并交由相关责任科室限期办理,及时向来信来访群众告知办理结果,积极进行调节和疏导,力求在我局内解决争议。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坚持每月一次排查不稳定信息上报制度,认真疏理我局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并针对性地制定了有效处置方案,有效防止了非正常上访、重复上访、集体上访,以及无理上访事件的发生。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五)切实加强综合治理协调力度

深入调查研究,掌握、汇总各调节机构的运转情况。针对责任关系复杂,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矛盾纠纷,我局邀请相关责任单位参与协调解决,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无法调节的,提请区领导协调有关方面共同解决。

三、严格考核问责

我局把“大调解”工作作为综治、维稳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并纳入目标管理。对调解工作成绩突出的责任科室和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调解工作不落实,导致矛盾纠纷突出、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的责任科室,将追究相关责任。努力将行政调解事宜尽早化解。

乡镇人民调解工作汇报材料篇四

镇地处龙江中下游左岸,西北高,多丘陵;东南低,属冲积平原,是县主粮食产区之一,是17万常住人口的农业大镇。近年来在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背景下,我镇经济发展呈现出欣欣向荣之势,不仅在农业领域上取得突破性的成就,工业领域的发展也渐渐迎来了春天,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较大的提高。但在经济高速发展的背景下,社会矛盾也随之激增,给社会的稳定、人民原本和谐的生活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具体体现在向我基层司法所申请的人民调解案件的与日增多。案件的增多,体现了人民群众对纠纷顺利解决的迫切希望,同时也是对认真做好基层司法调解工作的强烈要求。近来,在县、镇两级政府、局机关的正确领导以及我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认真尽责的努力工作之下,我镇人民调解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做到了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努力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基层维稳工作目标,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经过这段时期的努力工作,我镇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抓住案件重点,巧妙息纷止争

群众纠纷的引起可能来自很多方面的原因,如言语间误会引起的纠纷,来自基层信息闭塞所引起误会的纠纷,人民群众由于法治素养低没有运用合法合理的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引起的纠纷等等。案件的不同,人民调解工作的处理步骤是不一样的,有针对性的进行处理,是提高纠纷解决效率、纠纷解决成功率的重要要求。故此,我们认为案件的处理需从其背景原由出发,从源头上了解案件性质,进而进行有针对性的部署与指导。如4月我镇发生的山地合同纠纷以及月发生的厝地边角纠纷,这两个案件均属于土地纠纷,但是性质却是完全的不同。案例一,当事人双方由于农村土地信息公开的闭塞引起的土地纠纷;案例二,当事人双方因言语间的误会所引发的土地纠纷。在对这两个案件的处理上,由于其所发生的背景原由不同,所采取的针对性解决措施也是不一样的。如案例一,我们重点需从土地合同材料上出发,收集相关证据,加之向当事人耐心解释协调,在事实上、情理上形成当事人的正确认识,从而促成当事人相互间的谅解,解除当事人间的纠纷。案例二,由于是邻里间言语间的误会,从而形成对之前土地使用协议的不信任,故而引起的纠纷。对此我们需要做的是稳定当事人的情绪,同时在村委会及周边群众的协助劝导之下,解除当事人之间言语的误会,恢复原本和谐近邻的关系。再而利用案件所涉及土地的相关书面资料,向当事人进行耐心解释,促成当事人间在和谐合理使用土地的意愿下,达成双方都能信服的合理合法协议。

二、注重心理干预,从群众实质情绪上出发

纠纷的产生对于当事人来讲,无论是哪一方都在心理上和情感上产生不良的影响。随着不良情绪的日积月累,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也将日益加深,其纠纷的解决也将日渐困难,更有甚者还将引起矛盾激化,演变成暴力性事件。故此作为基层司法工作者,我们注重对每个案件当事人的心理干预,从案件受理那一刻起,就对其心理进行评估,以尽责耐心的态度为他们疏导混乱的情绪,从而能够让他们在一个公平公正自愿的环境下解决双方之间的矛盾,达成彼此间能够信服的和解协议。如就上述第二个案例中,我司法所工作人员就巧妙的运用了合理心理干预的方法,成功安抚了当事人间的情绪,让他们在稳定的情绪下完成了双方间的和解。

在本案中,当事人张某桂的厝地原先是在1991年在村委会的同意下,以交足金额的方式购买了厝地土地使用权。该土地位置相邻于当事人张某良房屋,并且该两块土地之间存在一小块边角地,该边角地原先是由当事人张某良先占利用。同时,根据调查了解当地有两个习俗:一是该村原土地使用权是采取先占原则,由个人对土地进行先占及利用,再向村委会进行使用权购买;二是该村建设的房屋墙角不可以对着相邻的其他房屋,否则会使墙角影响另一家。故此当事人张某桂当时在购买土地使用权时候,曾向邻居当事人张某良进行协商,并且形成口头约定,两家土地之间的边角地由当事人张某桂向村委会购买,同时该边角地不能建有墙角。此次土地纠纷的主要争议点是当事人张某良认为其当初在顾及亲戚情谊下将争议的边角地使用权让与当事人张某桂购买,但是当事人张某桂言而无信违背当初协商的口头协议,现在将该边角地进行建设。当事人张某桂认为其边角地的建设,属于其私人行为,且是在没有违背原有约定的基础上进行的建设,当事人张某良无权对其进行阻碍。仔细了解该案的事情原由,我们得知,其实该纠纷案件本身也就是误会引起的。当事人张某桂这次建设厝地两边的雨棚,其实并没有违背当初与当事人张某良的口头协议,当时就是出于言语的误会,以及各自间言语的不相让,缺乏有效的`沟通造成。因此,我司法所工作人员分成两个工作小组,分别对当事人张某桂和张某良进行谈话,首先先稳定双方间较为冲动的情绪,再以事实为依据,向他们耐心地解释,并为他们创造出了彼此可以交流谈话的机会,从而促使矛盾的顺利解决。

三、注重和有关部门业务交流,通力合作预防纠纷激化

在日常的工作中,我们基层司法行政部门除了应该注重日常业务的学习之外,还应该加强与其他基层部门的业务交流。老百姓的事情涉及到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基层司法行政部门有能力解决的问题,也只能是其中的一部分而已。正是由于部门之间的权力范围和职责的不同,为了能够更好地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我们基层司法行政应该更多与我们的兄弟单位进行业务交流合作,从而提高执业素养,通力合作共同维护我们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案例二的纠纷中,我们基层司法所就和派出所进行通力合作,共同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该案中,当事人张某桂和张某良两家由于厝地边角地的建设产生误会,双方情绪较为激动,形成剑拔弩张之势。在调解进行的过程中,双方虽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心理干预下情绪渐转缓和,但却因为另外一件生活琐事引起了双方矛盾的激化。当事人张某桂之子这天在开铺时因将其铺前混凝土石块移动至巷边,引起了当事人张某良及其儿子的不满,其以妨碍景观为由对当事人张某桂进行干涉,遂引起口角。而后当事人张某良及三个儿子和其妻子将当事人张某桂及母舅进行围住殴打。事件发生后,我镇派出所迅速进行处理,我司法所予以配合处理,在司法所同志的耐心调解及证据面前,当事人终达成了调解协议。

四、认真落实普法工作,提高全民法律素养

经济的发展,人民纠纷的激增,可以说是一个社会发展的必经阶段。因而在我们注重认真落实好基层司法人民调解工作的同时,我们还需要认识群众普法宣传的重要性。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的阶段,经济的发展,必定对我们社会法治建设带来了新的要求。人民法律素养的高低,能否通过运用合法合理的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成为了当前考察法治建设的一个新的标准。在农村,由于缺乏法律知识,农民群众不能运用法律及相关的规定,合理地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案例二中就是由于双方当事人在土地存在使用争议的情况下,不能运用合法的手段进行协商,从而引起悲剧的发生,造成了人员的受伤。可以讲,类似这样的土地纠纷是十分常见的。为更好的保护我们农民的自身权益,防止土地纠纷的发生,我们应该更好地规划完善关于农村信息公开等方面的建设,让农民知晓我们农村的发展规划,让农民更好地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应更好地加强我们的普法宣传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素养,以法律为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故此对于基层司法行政部门而言,普法宣传也是我们其中的一项非常重要的业务,我们应该认真落实好。

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是我国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后我们将继续努力学习,认真钻研人民调解业务工作,不断提高自身工作业务能力,从而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乡镇人民调解工作汇报材料篇五

一年来,乡综治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四区战略“打造名副其实的莲花之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公共安全问题,最关切的权益保障问题,最关注的社会公平正义问题,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新一轮平安创建为抓手,以政法综治队伍建设为保障,不断完善“360”服务机制,创新社会管理模式,全力推进政法综治工作,为顺利实现全乡“十二五“规划,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一、完善奖惩机制,激发基层活力

乡党委、政府立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确保全乡社会政治大局稳定。以“创建平安”活动为载体,实施了“组织、制度、责任制、落实、督查、典型示范”六个保障机制,乡党委定期听取乡综治办、乡信访办、乡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的工作汇报,对涉及社会稳定的重大信访矛盾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专人,限期解决,并将处办情况作为年终乡村干部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今年年初在全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工作会议上,与各综合治理责任单位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同时对上年度综治工作先进村、优秀治安中心户长进行了表彰奖励。

二、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干群素质

一是开展创建“平安”宣传活动。按照县综治委的统一安排,我们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大力开展创建“平安“的宣传活动。在今年三月份创建“平安”宣传活动中,乡村两级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办板报,张贴标语,广播喊话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了良好的政法综治工作氛围。二是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今年在乡集镇中心区,悬挂反邪教警示挂图,向来往群众散发“平安“、治安安全防范、反邪教警示教育、信访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宣传资料。

三、创新社会管理,抓好安全防范

按照县综治委《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范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大力开展治安防范宣传工作,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防控网络,加强农村治安防范工作,不断提高全乡社会治安防控能力。

一是加强综治网络建设。每月对全乡8个村级综治工作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每月召开一次“三员合一”工作会,认真听取群众反映的意见以及他们调解处理情况,分析其原因。对履行职责不到位的,要求村党支部及时予以调整。另外,投入资金近40万元,在全市率先成立和谐平安联创中心,把基层行政资源整合起来,形成抓综治、保平安的合力。乡和谐平安联创中心是在县综治委的精心指导和乡党委、政府领导下,设立的一个集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和平安建设为一体的工作平台,下设“一心六室“,即矛盾调处中心、综治办公室、维稳办公室、司法所办公室、诉求表达室、平安建设办公室、三调联动办公室。同时,公安、国土、计生、安全、民政、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联合参与“联创中心’’的工作。“联创中心’’主任由乡党委书记兼任,常务副主任由乡党委副书记兼任,副主任由乡派出所所长、乡维稳信息督查员兼任。自乡和谐平安联创中心成立以来,各种矛盾发现及时,调处有力,深受群众的好评,乡和谐平安联创中心率先达到一级乡所标准,先后接受了舒晓琴、周萌、张传发、刘和平、彭艳萍、周敏等省市领导同志的视察,并得到了一致肯定。

走访的时间,走访对象,农户家的基本情况,以及农户反映的问题,相关的处理意见和建议,并对村情概况、村党员干部组织结构、困难程度及村民收入来源、村务公开、社会事业发展等基本情况归档成册。对重大事项和涉及村干部的意见建议、利益诉求以及各村重点人员、重点问题进行重点掌握,单独建档。各单位、各村每月召开一次民情分析会,对当月的夜访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分门别类,逐一进行处理,对于不能由本单位解决的问题,上报乡360便民服务领导小组,经领导小组研究送交乡联创中心,进入联创中心处置程序。该项活动以来,共收集社情民意600余条,发现社会治安隐患30余起,并将这些隐患及时处理在萌芽装态中;在走访中化解矛盾纠纷19起,帮扶困难群众100多人;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得到广泛宣传,切实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深得广大群众的好评。通过“360’’工作法,使乡村干部进一步改进了工作作风,加强了干群感情纽带联系,树立了亲民、为民、爱民的良好形象。

三是大力推进社会网格化管理工作。按照上级要求,乡党委政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整合各方资源,动员全体乡村干部积极探索社会网格化管理新模式,迅速成立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在工作过程中努力做到四个结合:即网格化管理与进一步推进360便民服务机制相结合;网格化管理与建设“富裕、文明、法治、秀美、幸福”新相结合;网格化管理与百姓评政相结合;网格化管理与干部作风建设相结合。通过三级网格工作人员的努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实效,基本实现了“有事找网格、小事不出格、大事不出乡、要事报得上、服务群众零距离”的目标,社会各界反应良好。

乡将全乡8个村69个村民小组,按照“地域相邻,构成相似,规模适度,方便管理”的原则划分成55个三级网格,并将每家每户的房屋照片与网格平面图相对应,增强了基础资料的可靠性和实用性。辖区内设一级网格1个,二级网格8个,三级网格55个。由35名乡干部分别担任一、二三级网格长,乡、村、组相关人员134人担任一、二、三级网格管理人员。乡社会网格办公室精心绘制全乡网格图,不同的网格采用不同的颜色,界定网格的四至范围,建立网格档案,做到人进网格,户进网格,房进网格,单位进网格,实行网格内全员,全地域、全服务管理,真正做到信息全掌握,管理无缝隙,服务无遗漏,责任全覆盖。

四是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工作。刑释解教人员作为重点人员由所在地治保会担负主要帮教责任,派出所包片民警不定期对其进行教育、帮助。现在我乡共有刑释解教人员21名,大部分自谋职业,安分守己,没有发现重新违法犯罪现象。

四、调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做到汇集、分流办理,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实行领导包案制,对一些重点疑难案件,由乡党委政府班子领导包案,通过一个案子,一名领导,一个方案,一个班子,一抓到底“五个一”工作机制,促使老大难问题及时得到化解。依托乡和谐平安联创中心和村综治室的工作平台,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着力构建大调解、大信访的工作格局。果断处理矛盾纠纷,做到矛盾纠纷不出组、不出村、不出乡,努力确保整个社会大局稳定和谐平安。今年10月份,经乡、村排查及时发现塘边村部分村民与新农贸市场指挥部因土地补偿,市场管理收费等问题发生纠纷,有发生群体性的事件的苗头。得知情况后,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连夜安排乡村干部调查情况,了解情况,及时召集农贸市场指挥部工作人员,塘边村干部和部分农户代表召开协调会,达成协议,保证了新农贸市场的正常的运行,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当事双方都对乡政府的处理方式感到满意,使农贸市场老板和村民达到互利双赢,提高了政府的威望。截止到11月底,乡村两级受理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9起,基本上都调处成功。

通过一年的努力和实践,我乡紧紧围绕创新社会管理、构建和谐的目标,积极探索出了一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有效途径,政法综治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乡为进一步完善社会管理机制,将继续努力在创新社会管理上做文章,在畅通信访诉求渠道上下功夫,在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上动脑筋,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进一步推进平安创建活动,营造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好环境,把我乡打造成生产发展、乡风文明、宜居宜业、生态和谐的新。

乡镇人民调解工作汇报材料篇六

xxxx年以来,x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安排部署,落实县委“大调解”工作“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的要求,不断夯实基层基础,进一步健全“大调解”工作体系,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扎实开展四项工作,全面构筑了源头调处化解防线。现将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为加强对大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大调解协调中心”组织机构:镇党委书记任主任;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主任;群工办主任和司法所所长为专职工作人员;党政办、民政办、综治、派出所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为兼职成员。下设xx个村(社区)调解室。每个村调解工作室由x-x名调解员组成,每个村调解室都选聘x个专职调解员,并聘请了x名法律顾问协助开展调解工作。在村民小组设x名义务纠纷调解信息员,充分发挥组长、老党员、老干部、治安积极分子的作用,排查反馈群众中的不稳定因素。从而形成“镇—村—组”上下联动,共同参与矛盾纠纷调解的工作网络。落实了人、财、物保障,确保大调解工作有序推进。

我镇建立完善了大调解联席会议制度、排查预警制度、分流指派制度、督查督办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培训考核制度、责任“倒查”制度等工作制度,扎实推进调解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实现社会矛盾排查化解责任明确,工作落实,做到矛盾纠纷不推诿、不上交,确保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一)由镇“大调解协调中心”具体指导各村调解室开展调解工作。村调解委员会每月要对本村的纠纷进行一次彻底全面的排查,重大节日和敏感期必须天天排查,及时处理。

(三)落实调处责任。各村、各单位对本辖区的矛盾纠纷尽可能的消化在本辖区内,做到小纠纷不出组,一般纠纷不出村,疑难纠纷不出镇。

(四)创新工作方式。积极配合开展“坝坝法庭”庭审工作;要求法律顾问进组入院落开展法治宣传;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综治网格化工作,由各网格管理员定期开展辖区走访,及时采集录入矛盾纠纷,畅通信息渠道。

(五)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工作能力。组织各村社区调解员参加司法局组织的人民调解培训x次,乡镇组织培训x次,切实提升调解员工作水平。

(二)健全工作台账。镇“调解中心”建立了重大纠纷台子。各村调解委员会统一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例会、学习、业务登记、统计、档案管理等内务管理制度。

(三)严格统一业务标准。从纠纷调处申请、受理、告知、调查、签字协议书,到协议履行及回访等都严格按程序走,克服工作中的随意性,坚持做到既重视实体上得合理,又重视程序上得规范。

截至目止,我镇共调处了各类纠纷xxx件,调解率达xxx%,成功率达xx%,涉及家庭、邻里、劳动保障等各类矛盾,促进了辖区形势总体平稳。

(一)上半年度我镇重点确保两节两会、全国两会期间辖区信访形势总体平稳,全力以赴做好辖区重点人员的稳控工作,上半年度未发生一起进京和集体到省市上访案件。

(二)三月份,我镇重点围绕“花田x”乡村旅游节,积极做好信访风险评估和安全保卫工作。成立了风险评估组织机构,制定了评估方案,召开了意见征集座谈会,根据收集到的风险因素制定化解方案,全力确保了旅游节顺利举办。

(三)妥善处置了x村开展“坝坝法庭”庭审,公开审理了该纠纷。庭审结束后多次组织双方调解。目前,判决书已下达,要求邓按照合同支付租金,并承担利息及案件受理费,邓某建并未提起上诉,但也未主动履行判决结果。我镇已协助群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彻底化解矛盾纠纷。但邓洪建扬言采取过激行为,已安排人员密切关注动态。

(六)积极处置宝塔村因马受惊导致部分人员摔伤突发事件。协助符合条件伤者申请法律援助,做好诉前准备。

(一)进一步健全大调解体系,制度完善,人员到位,切实保障大调解各级网络管理规范,有效运行。

(二)加强对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切实提升工作能力。加大对各村调委会工作的指导、督促和考核。确保大调解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镇将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深化大调解工作各项措施,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为x的稳定发展做出更大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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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民调解工作汇报材料篇七

20xx年,我乡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xx、省、市、县政法工作部署,紧密结合我乡实际,始终坚持“打防并举,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着力发挥“大调解”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全力精心构筑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努力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在“大调解”活动中,排查矛盾纠纷45起(其中村25起、乡20起),调处45起,调处率为100%,调处成功率100/%。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的整体稳定,有效地保障了我乡经济的健康发展。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健全网络,明确职责

今年,我乡着力巩固和整顿了10个人民调解委员会,每个调委会都选聘了1名专职调解员,在村(居)民小组建立维护稳定群众自治协会组织,发挥“五老”余热作用,深入排查基层群众中的各种不稳定信息,及时化解各类矛盾,从而形成“村(社区)—村(居)民小组—(党员)群众代表-调解员”上下联动,协调一致的工作网络。同时,明确了各级组织的工作职责和任务,严格实行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管辖责任制,坚持分工负责和联合调处相结合,属地管理和集中调处相结合,做到了信息联通、纠纷联排、力量联动、矛盾联调。对本地区、本单位的重大矛盾纠纷,明确责任主体,实行定领导责任、定单位(部门)责任、定调处时限的工作制度,努力做到纠纷矛盾调处件件有回音,事事有反馈,重大案件有报告,从而有力地保证了“大调解”机制的正常运行。

二、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制

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警机制。每个村建立健全了预警机制,形成信息员、村(居)民小组、村(居)、乡乡四级预警网络。乡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指导村调处中心、村调委会每月进行一次纠纷排查,重大节日和敏感期必须及时排查,并将排查结果报乡调处中心。预警信息员、调解员发现重大纠纷和集访苗头,随时上报,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调处,并及时通过信息渠道向上级报告,切实防止民转刑案件和集访、越级上访事件发生。二是健全检查考评机制。乡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明确了主要考评考核标准,把大调解的各项指标进行细化分解,进行量化考评考核。三是落实社会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各单位对属于本辖部门调处的矛盾纠纷,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化解,不得把矛盾纠纷推向上级、推向社会,达到小纠纷不出组、一般纠纷、大纠纷不出村、疑难纠纷不出乡。四是实行首问责任制。对群众上门要求调处的矛盾纠纷,实行首问责任制,不管找到那个部门都应热情接待、主动受理,然后转交责任部门调处,切实防止矛盾激化。五是建立领导接待、包案制度。乡、村两级都确定了领导接待日。乡定期安排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村每月排出处理纠纷值班表,党政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对重要信访来访、重大纠纷和上访案件,特别是久拖未决的问题,实行包案处理,负责包案的领导要一包到底,亲自处理,直至息诉停访。

三、统一标准,确保质量

一是统一制度建设标准。乡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及人民调解委会统一建立了重大纠纷快报、重大纠纷(社情)汇总分析;重大纠纷协调调解、纠纷排查专项治理、重大纠纷管辖督办等制度;各调委会统一建立健全工作责任、例会、学习、考评、业务登记、培训、统计、档案管理等八项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和规范了大调解工作业务台帐。二是统一业务建设标准。在“大调解”工作整个过程中,从纠纷调处申请、受理、告知、调查、调解、制作协议书,到协议履行及回访等方面都建立了完善的制度,并严格运作程序,克服工作中随意性,坚决做到既重视实体上的合法规范,又重视程序上的合法规范。三是统一队伍建设标准。各调委会组成人员实行选举与聘用相结合,并报司法所审查、备案;司法所负责培训调委会主任,年初举办了全乡基层调解员培训班,参训人员10名;同时对基层调解员进行目标管理、量化考核、严格按标准落实奖惩。四是统一协调中心和调解室建设标准。协调中心具备了有办公室、调解室、档案室。调解室且要在20平方米以上,并有明显标志;全乡统一了上墙公示栏。从而使乡、村两级协调中心规范化建设得到了加强,使调处中心成为整合力量、联动各方的调处机构和工作平台。

四、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个别村对大调解机制建设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差距比较明显;二是村调处中心基础设施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资金的投入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影响了大调解工作向更高层次拓展;三是部分社区调解室没有达标,基层调解员的培训工作尚需进一步规范,四是我乡矛盾纠纷面宽量大,“大调解”协调中心配备人员太少,无法全面负担起我乡全面协调工作。

五、明年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健全大调解体系。调处服务中心机构健全,制度完善,人员到位,切实保障大调解各级组织网络管理规范,运行有效。加强组织协调,继续加大对大调解工作的指导、督促和考核。根据制定的大调解量化考核标准,对大调解工作开展情况实施检查考核,确保大调解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二是进一步建立完善大调解信息预警机制。按照县局关于加强信息预警机制建设意见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大调解信息预警机制,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完善信息网络体系,加强纠纷排查工作,提高矛盾纠纷预警能力。三是严格落实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矛盾纠纷调处的责任落实到各部门、单位,实行分级负责,归口调处。在当地发生命案时,司法所要及时了解情况,对属于因民事纠纷引发的命案,要实行责任倒查。四是进一步加强街道居委会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和基础建设。规范公示内容,健全基础台帐,完善工作制度,严格考核奖惩。五是大力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按照为人公正、办事公道、有群众威望、懂政策法律的要求,选好配强调解队伍。加强调解员教育培训和管理,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威信高的高素质调处队伍。积极推行首席调解员制度,坚持调解员持证上岗,努力提高调解质量。

我们将进一步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基层,认真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因地制宜,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把我乡的“大调解”,建设工作推向一个新台阶。

乡镇人民调解工作汇报材料篇八

乡镇行政调解工作总结范文

xx镇行政调解工作总结20xx年,我镇行政调解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区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镇党委政府及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大调解”工作的安排部署,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改善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方法,积极发挥行政调解的作用,取得了明显成绩。据统计,今年我镇行政调解案件受理总数6件,调解成功5件,达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领导高度重视,机构健全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平安创建成果,最大限度地化解各类行政纠纷、社会矛盾纠纷,将纠纷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xx镇成立了行政大调解工作、矛盾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协调和指导开展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刘本飞任组长,纪委书记陈建平任副组长,相关责任股室负责人任成员,下设“行政调解室”和“矛盾纠纷调解室”,并配备专人负责,行政大调解具体工作由办公室牵头负责。

二、完善工作制度,化解纠纷

(一)切实加强行政大调解力度进一步强化了依法行政观念,大力加强行政行为的规范化建设和透明化建设。针对家电下乡补贴、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退耕还林补贴等各项涉农补贴的发放,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以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工作重点,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严防矛盾纠1纷激化,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积极发挥行政大调解职能,强化尽职尽责和服务意识,以“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为原则,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坚持实行领导每日轮流接访制度,对群众的来访,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及时移交相关责任单位限时解决,对于确实不能解决的也坚持向群众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和解释工作。严格落实接待登记制度,对群众的每一件来信来访事项均认真进行登记,做好记录,并交由相关责任单位限期办理,及时向来信来访群众告知办理结果,积极进行调节和疏导,力求在xx镇解决争议。

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坚持每月一次排查不稳定信息上报制度,认真疏理了xx镇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并针对性地制定了有效处置方案,有效防止了非正常上访、重复上访、集体上访,以及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二)切实加强“大调解”联调力度坚持既相对独立、各司其职,又相互衔接、整体联动的原则,畅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及信访督导之间的工作流程。对不愿进行行政调解或未达成协议的,积极引导当事人运用行政复议、裁决等方式进行解决。

(三)切实加强综合治理协调力度深入调查研究,掌握、汇总各调节机构的运转情况,建立了“大调解”信息平台,实现优势互补。

针对责任关系复杂,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矛盾纠纷,邀请相关责任部门参与协调2解决,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无法调节的,提请区“行政大调解”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有关方面共同解决。

三、严格考核问责xx镇把“大调解”工作作为综治、维稳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并纳入目标管理。对调解工作成绩突出的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调解工作不落实,导致矛盾纠纷突出、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的责任单位及个人,将追究相关责任。

四、总结经验、分析得失、推动行政调解工作更上新的台阶今年,我镇行政调解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打下了一定的基础,但距离市、区对行政调解工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观念更新不够,对行政调解工作方法、以及与其他纠纷化解方式之间的区别和衔接认识不足,影响行政调解工作效率;二是部分单位(部门)对行政调解信息报送重视程度有待增强,及时报送信息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三是经费保障不充分,行政调解工作软、硬件均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行政调解工作保障制度有待进一步细化完善,工作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镇将认真按照上级部门对行政调解工作的安排,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力争行政调解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一是进一步加强对行政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制订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措施,保障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各项工作措施,完善必要的物质保障,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三是加大培训指导力度,提高行政调解工作能力和水平。四是继续做好法制宣传和政策指导,充分运用办公平台、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介,对行政调解工作内容、程序和实践进行宣传,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调解意识,增强群众对行政调解途径的信赖。五是强化行政调解信息报送工作,完善信息报送、收集、整理加工程序,健全行政调解信息利用和反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