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怎样写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应该怎么制定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租赁合同解除权的除斥期间过了篇一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为了充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经双方共同协商,就乙方租用甲方所属黄洞村坳的.地皮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公双方遵守执行。
:平方米( m3),出租给乙方建货仓。
叁年(即从20xx年 月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
租金每平方米人民币1.4元。
1、甲方解决好“三通一平”工作,如地坡权属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
2、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手续,维护乙方的租赁权益;
3、乙方应合法经营、文明施工、遵守国家法规和法律、搞好环境保护工作;
4、在租赁期内,乙方在保证甲方的本合同利益不变的前提下,有权联合经营或转让经营;
5、在租赁期内,租赁地皮范围内,乙方享有自行规划、建设、管理和使用权;
6、在租赁期内,甲方不能无故终止本合同,如有违反,应赔偿乙方的一切投入资金费用以及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7、在租赁期内,如甲方与土地归属方产生的任何纠纷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营损失由甲方全部赔偿。
1、在租赁期内如遇国家征用,地皮补偿归甲方所有,属乙方投资的补偿归乙方所有;
2、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日期三天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租赁地坡壹拾捌个月租金,余下壹拾捌个月租金在20xx年11月缴付于甲方。
3、合同期满,属乙方投资的动产和不动产,包括已安装好的水电设施归乙方所有,同时乙方迁离租赁场地,如甲方公开招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
甲方: 乙方:
签名: 签名:
有效身份证号: 有效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租赁合同解除权的除斥期间过了篇二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档口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址: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
2.档口租金:每月 元人民币;
4.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卫生治安费由乙方支付;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收回档口使用权,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档口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档口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无故拖欠档口租金达 天;
(4)连续3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
四、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煤、电话等费用,并务必将以上费用帐单交给甲方,甲方须监督检查以上费用。
2.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档口租金;
6.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敲诈,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五、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主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租赁合同解除权的除斥期间过了篇三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xxx,位于第15栋一单元302。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租赁期限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壹千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按(季)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六个月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水、电费;
2.煤气费;
3.供暖费;
第十条: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3、租赁期限内,如乙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房款及押金。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二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
(一)出租方为已提供物品如下:
(1)床铺二个、(2)桌子一张
(二)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1)水表现为: 度;(2)电表现为: 度;(3)煤气表现为: 度。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租赁合同解除权的除斥期间过了篇四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具体内容如下:
一、甲方将 商亭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期定为年,从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全年租金为。(自合同签定之日一次性付清全年租金 )
二、在租赁期间,商亭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乙方不能以任何形式将商亭作为抵押、变卖或转租。如乙方私自将商亭抵押、变卖或转租,甲方将视为无效。
三、乙方在使用商亭过程中,如有违法行为或造成经济损失,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四、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经营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工商管理费、税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等)。
五、在租赁期内,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商亭,剩下的房租不退,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六、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想继续租用,必须提前一个
月跟甲方声明,以便甲方挂牌招租;同时,乙方应结清全部费用(如工商管理费、税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等),商亭内所有的装修、装饰物品无条件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拆除装修、装饰物品,无条件退出商亭;如乙方续租,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主动与甲方协商下一年的租金,并签订合同。如乙方没有续签合同,甲方有权在合同到期前半个月,重新在店面挂牌招租,合同到期之日乙方自动退出商亭。
七、在租赁期间乙方只能自己经营,不得转租给别人,更不得高价转租。如果有这种情况发生,甲方有权收回商亭的使用权,剩下的租金不退;如甲方要收回商亭,甲方必须提前两个月(租赁期满前两个月)跟乙方声明,以便乙方处理剩下的事物。
八、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租赁合同解除权的除斥期间过了篇五
就租赁 农家乐经营场地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保证向乙方出租的农家乐经营场地系本人所有,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
2、出租农家乐经营场地概况:。
出租农家乐经营场地座落地址: 。
出租农家乐经营场地用途:。
出租农家乐经营场地间数:。出租农家乐经营场地建筑面积:(平方米)。出租农家乐经营场地使用面积:(平方米)。
出租农家乐经营场地质量:。
农家乐经营场地租赁期限:租赁期共 年,甲方自年 月日起将出租农家乐经营场地交付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1、租金按年度支付; 租金每年 元(大写: 元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内,乙方应支付给甲方1年的租金;以后按签订合同日期的下年月末前付清下一年度的租金。
2、租金支付方式: (现金/转账)。
1、农家乐经营场地在租赁期间产生的税收由乙方承担,不因本租赁合同无效,或撤销,或变更而变动,除非双方对此达成书面变更协议。
2、租赁期间,农家乐经营场地的使用权归乙方,包括甲方所有权或独立使用权的农家乐经营场地外墙、屋顶、及农家乐经营场地的附属配套设施(农家乐经营场地内的空地、汽车车位)等。
1、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提前1个月通知乙方,乙方有以同等价格的优先购买权。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旧甲方的权利和承担旧甲方的义务,旧甲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农家乐经营场地转租给第三方使用,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与甲方重新签定新的合同书。
异议或不作为,则视为认可甲方的行为。如乙方作出决定终止本合同,则租赁关系自终止本合同通知到达甲方的次日起计算。甲方没有按以上约定告知乙方,乙方有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权力,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4、甲方设立其它他项权利,可以不征得乙方同意,但应提前1个月告知乙方。
1、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农家乐经营场地的正常维修,或委托乙方代行维修,维修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只保证农家乐经营场地能满足乙方正常使用和居住之需要。
2、租赁期间,如农家乐经营场地发生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或屋面漏水等,影响乙方正常经营事由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20天内予以修缮,超过20天的,乙方有权自行修缮,费用甲方承担。
3、租赁期间,如农家乐经营场地有倾倒危险,或其它严重妨碍乙方正常经营的,或威胁到乙方的生命财产安全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立即进行修缮或暂时补救,如果甲方对此怠慢,或不予以理睬,或采取维修保养措施不力,乙方可以退租或代甲方修缮。
物业管理、治安、环境等,及如实回答乙方的相关咨询,否则视为欺诈行为。
2、甲方要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农家乐经营场地。
3、租赁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农家乐经营场地自用,必须提前2个月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后,甲方应支付违约金共计人民币 元,并如数退还保证金。
4、租赁期间,如有政府或经正常合法程序审批的拆迁行为,则按照国家拆迁条例和当地的拆迁有关规定执行,甲方不作任何赔偿给乙方。
1、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租金,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不负迟延交租的责任。
2、租赁期间,如乙方需要解除合同,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后方可解除合同。
3、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改变农家乐经营场地的结构及用途,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农家乐经营场地和设备的毁损、倒塌,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农家乐经营场地当年市场价值的经济损失。乙方如需装修,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方能施工。
地原状。超过7天,甲方有权无偿保留或自行拆除,拆除费用由乙方在合理数额内承担。
5、租赁期满,乙方需续租,应提前10天通知甲方,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0天内应提出异议或与乙方协商续约;如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10天内甲方不予以答复,则视为默认同意乙方续租,本合同自动延长半年,自10天期满次日起计算。
6、租赁期满,乙方在同等租金下有优先承租权。
1、不可抗力意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自然情况。
2、因不可抗力导致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有关义务时,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影响如持续2个月以上,任一方均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3、合同履行期间,如非因乙方原因,农家乐经营场地发生漏水、倒塌,或农家乐经营场地被认为危房原因致使乙方无法正常经营的,则由甲方负责维护或修缮。
4、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则自然终止,甲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20天内返还乙方支付的保证金和多支付的租金,其它有关问题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对于因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农家乐经营场地所在地法院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