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纪检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存在的问题 纪检监察建议书(优质5篇)

时间:2023-09-28 19:09:06 作者:LZ文人 条据书信 最新纪检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存在的问题 纪检监察建议书(优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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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存在的问题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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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建议书

关于建议

通过对你单位进行效能监察,认为你部在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

1、

请于 年 月 日前将办理结果函告本部门。对本建议如有异议,请自收到本监察建议书之日起30日内向本部门提出。

201x年x月x日

本监察建议书一式(两)份

201x年x月x日印发 ()监字第 1 号

对你单位进行效能监察。通过检查,发现你单位在情况下,存在,针对此情况,建议你单位制定,望你单位密切配合,给予支持。

请你单位于201x年x月xx日前将办理结果函告本部门。

二o一x年x月x日

本监察建议书一式(两)份

201x年x月x日印发 ()监字第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机关 监察建议书(存根) (20xx)x监建字号 :

本监察机关对你单位进行检查(调查)后,认为:

提出监察建议如下:

请于 年 月 日前将办理结果函告本监察机关。

签发单位

签 发 人

签发时间 年 月 日

纪检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存在的问题篇二

盐城师范学院纪检监察建议书制度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和监察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使用范围

(一)对党员违纪问题经初步核实,违纪情节轻微,不需追究党纪责任的,但需建议有关党组织做出以下任何一项处理的,可使用《纪检监察建议书》:

1、党组织负责人同被反映人谈话,进行批评教育;

2、责成被反映人作出口头或书面检查;

3、召开民主生活会,对被反映人进行批评帮助;

4、纠正被反映人的违纪行为或责令其停止正在进行的违纪行为;

6、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7、责成被反映人退出违纪所得。

(二)对监察对象违纪问题,根据检查、调查结果,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使用《纪检监察建议书》:

1、拒不执行或违反法律、法规以及本校的规章制度,应当予以纠正的;

4、录(聘)用、招生、任免、奖惩决定明显不适当,应当予以纠正的;

5、依照法律、法规,部门或个人有违纪行为,应当暂停其行使职权或给予政纪处分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本校的规章制度,需要作出纪律处理的。

二、使用办法

1、《纪检监察建议书》由校纪检监察部门填写,对党员违纪问题,由纪委书记签发;对监察对象违纪问题,由监察处长签发。

2、由纪检监察部门直接送达有关单位或部门。

3、对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应当按照有关人事管理权限和处理程序办理。

4、纪检监察部门作出的纪检监察建议,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在规定时限内向纪检监察部门书面报告执行情况。

5、纪检监察部门应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建议内容的落实。

6、本制度由校纪委、监察处负责解释。

办案工作体会和建议范文

**区第六纪工委、监察分局自组建以来,在区纪委、监察局的领导下,牢记使命,恪尽职守,开拓创新,积极探索查办案件工作机制,加强与司法、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沟通,不断增强协调配合,注重整合资源,大力开展办案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截止目前,受理行政投诉件4件;初核信访件的9件;立案查处案件5件(其中大案要案2件),结案5件;处理党员干部的5人。

现结合近年来的办案实践,就如何履行查办案件职能,确保查办案件质量,谈几点思考、体会和建议。

一、查办案件中存在的问题

1.综合素质有所欠缺。

一是纪工委、监察分局的组成人员大都是从其他单位交流过来的,以前少有或基本没有从事过纪检监察工作的经验,导致人员工作能力及业务素质参差不齐。

二是“传帮带”活动开展较少,使纪工委、监察分局新进人员转变角色较慢。

三是纪工委、监察分局缺少系统的专业技能培训,而纪检监察工作法规性、业务性和原则性又很强,造成少数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在掌握纪检监察业务时主动性不够,缺乏独当一面的业务骨干。

2.工作机制需要完善。

一是每个纪工委、监察分局都要面对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多个内设科室,因职能、任务、联系单位性质及分工等原因,纪工委、监察分局与机关内设科室的工作难免有时会出现重叠、交叉、脱节、信息不对称等现象,导致工作难以沟通和协调,产生不必要的矛盾。

二是虽然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科室与纪工委、监察分局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但纪工委、监察分局规格却高于机关内设科室,各科室对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工作指导或跟进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三是由于纪工委、监察分局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下的新生事物,没有现成的管理和运作经验,而原有的管理模式或传统固有的管理机制,又限制了纪工委、监察分局对挂点联系各单位党内监督和行政监察职能的发挥。

3.办案阻力有待克服。

因为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大都是本地人,在现行体制中无法实现异地任职和异地办案,且身处一个复杂的社会和无法避免的人情环境中,难免在查办案件过程中遭受外界的各种白眼和不理解,承受种种外界压力,导致家人、朋友因为自己的职业性质得罪人而遭到种种排挤和打压。

在这种压力下,少数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思想认识不深,党性觉悟不高,一遇到办案压力

就会出现种种畏难情绪,办案时抱守“多栽花、少栽刺”中庸之道,不敢坚持原则,不敢较真碰硬,导致办案效率低。

4.线索分析不够全面。

一是不善于发现和挖掘办案线索。

来信来访、效能监察以及开展各类专项检查及清理,都是发现违纪违规线索的重要渠道。

但在实际工作中,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因缺乏办案经验,不善于发现问题,在调查取证过程中缺乏案件破解的方略、技巧与敏锐性,或就事论事、坐失良机,对群众反映问题的调查只停留在面上,不善于挖掘一些深层次、实质性的问题,造成信访件成案率不高,导致案源流失。

二是缺少必要的沟通交流。

纪工委、监察分局在查办案件方面,由于线索来源单一和匮乏,加之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不够健全完善,缺少部门彼此间的沟通,一定程度上堵塞了资源共享和信息交流渠道。

二、有效开展查办案件工作的建议

1.争取各级支持,推进办案环境优化。

查办案件特别是查办大案要案,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

查办案件工作能否取得成效,良好的工作环境是基础。

一是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

对查办案件尤其是大案要案不搞“禁区、特例”。

二是争取区纪委、监察局高度重视。

把纪工委、监察分局当成查办案件新的主力军,对纪工委、监察分局办案工作做到“三倾斜”(领导重视倾斜、力量调配倾斜、后勤保障倾斜)。

精选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干部到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

区纪委、监察局内部在履行自己职责的`同时,也加强协

调配合,建立完善分工协调、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确保案件从线索发现或提供到受理、初核、立案调查、审理整个过程高效运转。

三是争取相关部门密切配合。

充分发挥纪工委职能作用,定期或不定期地与行政执法部门、司法机关相关科室沟通,互通有无,及时排除阻力和干扰,发现并解决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建立与公检法部门相互移送案件线索和已结案件跟踪制度、查办案件联席会议制度、复杂案件会审制度、整合办案信息、人力资源、措施手段,形成强有力的横向协作机制。

2.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办案人员素质。

一是开展跟班业务培训。

办案的意识。

二是开展“传帮带”实践培训。

在查办案件时,采取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办案骨干“传帮带”作用,实现“办案一线”实践培训。

三是开展

专门的办案工作培训。

制定培训方案,编制专业培训教材,聘请高校老师或刑侦、预审专家讲授办案方法、办案技巧,交流办案心得,提高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的思想认识、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增强办案人员依纪依法办案的自觉性。

四是加强专业知识培训。

加强与上级机关业务部门和培训中心的联系与沟通,争取业务培训指标,有针对性选派干部参加培训;有条件的,也可选派干部参加党校、大专院校的脱产学习,系统学习法律、金融、经济、管理、资本市场等现代科学知识和办案业务知识。

3.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办案力量增强。

为促进纪工委、监察分局规范有序开展查办案件工作,建立一支查办案件的生力军,建立和完善一系列配套制度必不可少。

一是建立查办案件目标管理考核机制。

量化考核管理办法,明确办案具体任务,落实办案责任,增强办案的使命感和主动性。

二是建立查办案件联动机制。

将每个纪工委、监察分局与纪委机关若干个科室捆绑重组,合理整合成几个查办案件的大组,实现优势互补,壮大查办案件力量。

三是建立案件查处机制。

严格办案制度,完善办案规章,规范办案流程,促进纪工委、监察分局查办案件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四是建立查办案件激励机制。

对成功查办大案要案的办案组及办案人员给予嘉奖或予以记功,并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还可以开展优质案件、办案能手评选活动,对办案质量差的科室取消评先评优资格,从而充分调动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办案的积极性。

4.把握重点环节,致力办案程序规范。

从办案重点环节入手,建立健全案件线索集中管理制度和集体排查机制,进一步规范纪工委、监察分局案件查办工作。

一是把握案件线索处理环节。

明确案件线索收集范围和处理程序,规定案件线索在限期内办理信访登记手续,经领导交办后方可进行信访初查。

二是把握初步核实环节,是成案的基础,对初核的问题和现象加以认真仔细分析解剖,注意从的蛛丝马迹中发现案件线索,寻找问题的根源和症结。

三是把握立案调查环节,是成案的关键。

明确纪工委、监察分局立案调查的工作要求和调查权限,准备充分的立案前预审材料。

四是把握案件移送审理环节。

明确案件移送审理工作程序和案件装卷规范,加强对案件移送审理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浅析乡镇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日趋突显,特别是培养一支与之相适应的高素质的纪检监察队伍事关重要。

目前,反腐倡廉工作制度日趋完善、要求越来越严格,并且反腐领域又不断出现新的课题,遇到新挑战。

作为纪检干部身处反腐倡廉建设第一线,在腐化与反腐化的激烈斗争中备受关注、承载期待。

识,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一、目前乡镇纪检建设存在的问题

1、思想认识不到位。

一是部分乡镇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认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只是一种形式,对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因此对乡镇纪检工作不够重视、不够关心、支持不力,甚至有干预的现象。

二是有的乡镇干部包括基层干部认为开展乡镇纪律检查是束缚他们的手脚,就是整人,存在应付和抵触情绪。

三是农民群众参与意识淡漠,认为在乡镇纪检组织

只是为领导服务的,走走过场、做表面文章,做做样子给老百姓看看而已。

2、乡镇纪检监察机关的硬件设施不到位。

四川省省委出台了《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2]3号)文件中要求,进一步完善乡镇纪检组织的设置“九有一落实”的规定。

但大部分乡镇都能按要求落实,极少数乡镇不重视规定,办公场所,硬件设施等,仍然和其他办公室共用,必要的工作经费和基本的交通费都很模糊。

3、制度落实不到位。

管理制度不健全,落实制度不到位。

只部署不检查,只发文不落实,规章制度仅仅是停留在嘴上、墙上、纸上,如同虚设。

4、乡镇纪检监察机关的设置有待改进。

乡镇纪委书记管理工作多,负担过重,没有时间和精力去抓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一名专职纪委副书记,甚至部分乡镇还只是一名在乡镇上不享受中层待遇的党政工作人员,三到四名纪委委员都是各办公室主任担任,工作上的事还得纪委书记来领导和安排,所以也就达不到减轻纪委书记工作负担的效果。

事实上乡镇的纪检监察工作都是一个人在做,只不过有些地方是纪委副书记在做,纪委委员只是挂个名而已,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在职不在岗。

待遇一样、职责一样,难免出现相互推诿的现象,打击了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消极地认可或变相鼓励“懒政”,给干部的规范管理带来障碍。

如果查办案件,还会产生更大的矛盾,将履行职责、认真工作的纪检

干部推到矛盾的对立面。

报复纪检监察干部的事例时有发生。

纪检监察工作的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都比较强,对从事这项工作的干部要求也比较高。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化工作不断遇到新的课题,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加强乡镇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必要性

国家主席胡总书记总书记指出:“要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队伍”。

建设好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既是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需要,也是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化斗争形势的需要,同时也是落实反腐化斗争各项任务的重要保证。

乡镇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队伍建设是我们党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对于增强政治素质、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能力,切实解决纪检监察系统一些党员干部中存在的政治意识不强、学习动力不足、思想观念陈旧、工作态度不端正、缺乏敬业精神、工作作风不实、工作能力欠缺等突出问题,全面提高乡镇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水平和工作水平,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化工作更好地服务于该地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加强乡镇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几点建议

1、配齐配精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乡镇纪检干部务必做到专职专用,尽量不兼管其他工作,以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纪检工作。

要针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对纪检监察工作定位不准、情况不明、业务不熟的特点,及时组织开展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并将培训范围从以往仅培训乡镇纪委副书记,拓宽至乡镇纪委委员,确保新任纪检监察干部尽快熟悉业务、迅速进入角色。

外汉”,尽快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家里手”。

2、创造顺畅优越的乡镇纪检监察办案环境。

一是乡镇纪检工作压力大,纪委书记除了要从事纪检工作之外,大部分时间都被安排在重点工作、驻村工作和分管工作当中。

有的纪委副书记、纪委委员甚至身兼三、四职。

纪检监察干部全年大部分时间忙于此类事务,本职纪检监察工作倒成了“副业”。

所以乡镇党委、政府要进一步更新思想观念,高度重视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要把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视落实在健全机构、充实工作力量上来,落实在解决经费、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上,落实在为纪检监察干部撑腰壮胆、解除后顾之忧上,切实担负起对纪检工作的领导之职。

二是加强乡镇纪检监察机关的后勤保障工作,把乡镇纪检工作经费纳入经费年度预算,并单独列支,确保工作经费充足到位。

首先要确保纪检监察干部的岗位津贴发放到位,调动纪检干部的工

作积极性;三是要加大乡镇纪委硬件建设,保障资金投入,进一步完善乡镇纪检组织的设置“九有一落实”的规定,使各乡镇纪委全面实现了电子化办公和办案,切实优化乡镇纪委的工作环境,确保乡镇纪委各项工作运转顺畅高效。

3、提高纪检干部素质建设。

纪检监察工作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强,对纪检干部的素质要求比较高,必须建设一支政治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实施以提高干部履职能力为核心的素质建设工程,其主要内容是围绕提高干部政治素质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围绕提高领导能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围绕提高岗位实践能力加强干部业务培训,围绕提高干部自我发展能力推动干部人事工作创新。

纪检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存在的问题篇三

一、行政监察机关遇有下列情况之一,可向被监察单位或有关单位发出《监察通知书》:

1.接政府或上级监察机关指示,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下进行检查、调查时。

2.人民群众举报被监察单位或个人有违法违纪问题,需要进行调查时。

3.查办违纪案件,需要被监察单位或个人提供有关文字说明和各种证据时。

4.进行例行的检查、调查,需要被监察单位或个人提供文字说明和各种证据时。

二、行政监察机关遇有下列情况之一,可向被监察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

1.要求被监察单位或个人停止正在或可能损害国家、集体或公民权益的行为时。

2.被监察单位或个人的行为已经给国家、集体或公民个人造成损失,要求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时。

3.要求被监察单位或个人纠正其不正确的决定、命令时。

4.确认被监察单位或个人有违纪行为,须向其上级主管机关建议给予政纪处分时。

5.确认被监察的个人有严重违纪行为,须向其上级主管机关建议暂停其行使职权时。

6.进行例行检查、专项检查、专题调查中,确认被监察单位或个人由于工作失误,需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健全规章制度、加强管理、限期改进时。

7.对于模范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政绩突出的被监察单位或个人,建议对其表彰、奖励时。

8.对于控告、检举违纪行为有功人员,建议对其表彰、奖励时。

使用办法

一、《监察通知书》的内容由负责该项监察业务的部门填写,须经监察机关负责人或主定部门负责人签发,并加盖公章或“监察通知专用章”。

二、《监察建议书》的内容由负责该项监察业务的部门填写,须经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发,并加盖公章或“监察建议专用章”。

三、《监察通知书》和《监察建议书》由监察机关视具体情况发函或当面送达。

一、行政监察机关遇有下列情况之一,可向被监察单位或有关单位发出《监察通知书》:

1.接到政府或上级监察机关指示,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下进行检查、调查时。

2.人民群众举报被监察单位或个人有违法违纪问题,需要进行调查时。

3.查办违纪案件,需要被监察单位或个人提供有关文字说明和各种证据时。

4.进行例行的检查、调查,需要被监察单位或个人提供文字说明和各种证据时。

二、行政监察机关遇有下列情况之一,可向被监察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

1.要求被监察单位或个人停止正在或可能损害国家、集体或公民权益的行为时。

2.被监察单位或个人的行为已经给国家、集体或公民个人造成损失,要求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时。

3.要求被监察单位或个人纠正其不正确的决定、命令时。

4.确认被监察单位或个人有违纪行为,须向其上级主管机关建议给予政纪处分时。

5.确认被监察的个人有严重违纪行为,须向其上级主管机关建议暂停其行使职权时。

6.进行例行检查、专项检查、专题调查中,确认被监察单位或个人由于工作失误,需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健全规章制度、加强管理、限期改进时。

7.对于模范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政绩突出的被监察单位或个人,建议对其表彰、奖励时。

8.对于控告、检举违纪行为有功人员,建议对其表彰、奖励时。

使用办法

一、《监察通知书》的内容由负责该项监察业务的部门填写,须经监察机关负责人或主定部门负责人签发,并加盖公章或“监察通知专用章”。

二、《监察建议书》的内容由负责该项监察业务的部门填写,须经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发,并加盖公章或“监察建议专用章”。

三、《监察通知书》和《监察建议书》由监察机关视具体情况发函或当面送达。

监察建议书是监察部门针对某一监督事项向有关单位提出建议的行政法律文书,是监察部门常用的文种之一.它的运用,既体现了监察部门的监督权威性,也体现了监督部门和被监督单位之间工作上的'交流互动,对及时纠正被监督单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因为行政监察工作涉及面较广,所以监察建议书的内容基本上包含了当前行政工作的各个方面,如单位的内部管理、制度建设、队伍建设、财务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效能、服务态度、褒奖鼓励、惩处纠错等.监察建议书一般由监察部门直接送达有关单位,也可由监察部门委托相关单位转送。

《监察通知书》和《监察建议书》是行政监察机关履行监察职责,实施检查、调查、建议、处分等项监察权力的行政法律文书。

为了在实际工作中有效地发挥这两种文书的作用,现对其使用范围、使用办法和填写要求作如下规定。

使用范围

一、行政监察机关遇有下列情况之一,可向被监察单位或有关单位发出《监察通知书》:

1.接到政府或上级监察机关指示,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下进行检查、调查时。

2.人民群众举报被监察单位或个人有违法违纪问题,需要进行调查时。

3.查办违纪案件,需要被监察单位或个人提供有关文字说明和各种证据时。

4.进行例行的检查、调查,需要被监察单位或个人提供文字说明和各种证据时。

二、行政监察机关遇有下列情况之一,可向被监察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

1.要求被监察单位或个人停止正在或可能损害国家、集体或公民权益的行为时。

2.被监察单位或个人的行为已经给国家、集体或公民个人造成损失,要求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时。

3.要求被监察单位或个人纠正其不正确的决定、命令时。

4.确认被监察单位或个人有违纪行为,须向其上级主管机关建议给予政纪处分时。

5.确认被监察的个人有严重违纪行为,须向其上级主管机关建议暂停其行使职权时。

6.进行例行检查、专项检查、专题调查中,确认被监察单位或个人由于工作失误,需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健全规章制度、加强管理、限期改进时。

7.对于模范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政绩突出的被监察单位或个人,建议对其表彰、奖励时。

8.对于控告、检举违纪行为有功人员,建议对其表彰、奖励时。

使用办法

一、《监察通知书》的内容由负责该项监察业务的部门填写,须经监察机关负责人或主定部门负责人签发,并加盖公章或“监察通知专用章”。

二、《监察建议书》的内容由负责该项监察业务的部门填写,须经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发,并加盖公章或“监察建议专用章”。

三、《监察通知书》和《监察建议书》由监察机关视具体情况发函或当面送达。

四、收到《监察通知书》的单位,在规定的时限内,应按照要求,认真接受和配合检查、调查;对于不接受或不配合者,监察机关视情节轻重有权进行批评或给予必要的政纪处分。

五、收到《监察建议书》的单位,在规定时限内要以书面形式向发出《监察建议书》的监察机关报告实施情况;同时,监察机关有权对监察建议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被监察单位或个人如对监察建议有异议时,可以向监察机关提出,监察机关也要及时给予答复;如答复后仍有异议,监察机关即可根据情况报请本级政府或上一级监察机关裁决。

六、建议给予表彰、奖励的单位或人员,其主管部门要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报批手续。

填写要求

一、《监察建议书》的文号应按发文机关所在地方或部门的简称填写,例如:北京市监察局现在使用《监察建议书》时,即填(1989)京监建字(001)号;驻铁道部监察局在使用《监察建议书》时,即填(1989)铁监建字(001);《监察通知书》的文号应按监察机关办案部门的简称填写,例如:监察部二司现在使用《监察通知书》时,即填(1989)监通字(2001)号;河北省监察厅三处现在使用《监察通知书》时,即填(1989)冀监通字(3001)号。

地方省以下监察机关文号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监察厅(局)自行规定。

二、正文内容简明扼要,如栏目空白处填写不下时,可加附页。

三、一律用钢笔或毛笔书写。

四、视内容可加盖秘级专用章。

《执法监察建议书》是纪检监察机关依据《行政监察法》有关规定,充分发挥监督检查权和建议权的具体工作体现,是执法监察任务中经常要运用的一项监察手段。

近年来,霸州市纪委监察局充分利用执法监督检查建议的权威性,针对有关部门在体制、机制、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矛盾、不良情况及时下发监察建议书,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完善管理,堵塞漏洞,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有效防止了苗头问题的进一步恶化,确保政令畅通和政府中心工作的顺利进行。

为贯彻依法行政、科学行政,全面推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防腐体系的进程,我们将充分发挥执法监察建议制度特点,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措施,严格程序,强化监督,促进执法监察乃至整体纪检监察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充分把握执法监察建议的特点,在实践中将监察建议用好、用足《执法监察建议书》依据执法监察工作有关规定及《行政监察法》而产生,由纪检监察机关独立执行,具有很强的权威性。

同时其运用主动、灵活、应用面广,已成为监察机关不可缺少的工作手段。

回顾过来工作,具有以下几点经验:

一是围绕热点执行监察建议,切实纠查群众关心的问题几年来,我们坚持服务群众,稳定基层的指导思想,不断加大与群众密切相关事项的监察建议。

累计对中小学乱收费下发建议书3xx-xx次,群众农用电价收费1xx-xx次,殡改执法收费xx-xx次,其他涉农收费xx-xx次,切实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针对中小学乱收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这一问题,我们实行联合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对全市中学、市属小学检查面达10xx-xx,对乡村小学检查面达6xx-xx。

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写明,提出切实的整改监察建议。

同时将《监察建议书》报送学校所在乡镇政府文教室或主管教育部门,责成其建立健全有效监管机制。

为确保监察建议执行效果,我们对相关单位实行问题备案制度,对整改结果实施二次检查监督。

对在二次检查中仍存在整改不彻底或问题更加严重的,则严格采取追究措施。

如20xx年通过执法监察对市开发区小学下发建议书,责令其针对财务管理混乱,白条开支过大问题进行整改。

但在二次检查中问题仍然严重,我们立即将监察建议执行情况和二次监察结果移交检查室,对该校主要责任人进行立案调查,并最终给予其撤职调离所在学校的纪律处分。

二是围绕难点执行监察建议,主动向弊端积习开刀

在执法监察工作中,我们将上级立项与本委立项相结合,以政府工作为中心,以政策法律法规为准绳,针对行政部门单位存在的弊端陋习主动实施动态监督,积极运用监察建议制度推进源头防腐。

如几年来,针对单位部门收支两条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不回避矛盾,不推脱责任,迎难而上,累计下发《监察建议书》24份,涉及部门2xx-xx,清理财务收支问题87项,累计涉及违规资金90xx-xx万元,xx-xx受到党政纪处理,有效减少了财务管理黑洞,私设小金库、乱收乱支等问题。

为进一步健全制度,推进标本兼治,我们在向问题单位下发建议书的同时,及时对存在问题进行归纳研究,总结分析,形成全面的调查建议报告,报送市政府领导决策参考。

20xx年全市成立了“财政统一集中支付中心”,针对一些问题对症下药,将5xx-xx个部门单位的财务运行统一纳入专户管理。

逐步建立形成了一整套管理规范、程序严格,操作简单,公开透明的财务支付运行机制,促进了全市行政单位部门的廉政勤政。

三是围绕重点执行监察建议,确保上级政令畅通。

工作中,我们围绕上级的重大监察立项加大监察建议工作的执行,把握主动,力求防范在先,切实推进了政策贯彻落实。

如在20xx年开展社保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专项检查中,我们针对社保所、再就业中心提取管理费问题及时下发监察建议书,停止其违规行为。

同时对市财政局下发建议书,建议将两部门经费和人员工资纳入财政预算,切实解决问题根源。

监察建议得到市政府高度重视,建议内容很快被落实。

并且财政拨付专款将以前被社保所、再就业中心借支的“管理费”如数补还,保证了专项资金安全、规范运行,工作也得到了上级的褒奖。

几年来,我们在开展上级部署的专项检查工作中,努力熟悉业务,着眼大局,围绕粮食体制改革、土地和建筑市场治理、环境保护、失地农民补偿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逐一下发《监察建议书》,逐一进行问题整改,逐一完善监督机制,保质保量的完成了工作任务,并将多项工作纳入了执法监察的长效监管范围。

四是善于发现问题,着力解决问题,确保监察建议效果。

在执法监察工作中我们充分发挥监察建议主动、灵活、适合用广泛等特点,从源头问题入手,不忽略任何线索,不回避普通问题,力求切实巩固监察建议效果,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克服矛盾。

2001年,我们在开展维护企业权益专项检查中,发现胜芳镇劳动服务站对企业违规收取劳动用工年审收费且使用白条收据。

当时胜芳镇有企业20xx-xx家,而劳动服务站受镇政府与市劳动局双重管理,问题较为复杂。

我们对有关情况做了进一步调查并将情况及时向纪委领导进行汇报,经批示后,对该所收费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一举查出该所违规收费3xx-xx万元,同时纠查出市劳动局监察大队私设小金库,公款送礼等问题,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党政纪处理。

我们及时对胜芳镇、市劳动局下发《监察建议书》对有关问题解决提出明确整改方案。

市劳动局与胜芳镇政府果断提出整改措施,撤销原胜芳劳动服务站,在胜芳镇建立劳动分局,由市局下派专人进行业务管理与服务。

此举减轻了胜芳镇内企业的负担,对规范全镇劳动用工、农民工维权等问题起到了促进作用,保证了全镇经济建设发展与社会秩序的稳定。

二、对实施《执法监察建议书》工作的意见

执法监察建议立足于已发事件,着眼于对继发问题的预防,对有关单位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加强监督管理,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实践工作中,执法监察建议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建议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切实加以规范和改进。

第一,确保《执法监察建议书》下达规范化、制度化。

《执法监察建议书》是对整个行政执法队伍是否规范运行的监督纠察,是对监督体系的再次监督,具有很强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这要求作为执行主体的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要在工作中严格依法办事,从程序到内容都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从执行程序上,当发现被监察对象有违法、违规和违纪行为时,及时下达《监察通知书》,责令其停止违法、违规、违纪行为;需要纠正或需要进行整改建制的,要下达《监察建议书》;对于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或依法应当予以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按法定程序下达《监察决定书》,依法进行纪律追究和强制性执行。

监察建议内容要由负责该项监察业务的部门填写,要写明执行依据和整改目标。

经行政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发,并加盖公章或监察建议专用章,视具体情况发函或当面送达。

执行机关要出台有关工作规定,对监察建议书执行程序、时限、执行原则、依据等进行规定。

防止执行随意性,促进执行规范化、制度化;通过加强立法,进一步增强监察建议的约束力,把监察建议纳入廉政建设的总体格局,充分发挥其在加强干部管理、干部教育中的参谋作用;完善监察建议书相关执行的法律法规机制,把执行情况纳入责任追究制、纠风廉政考核等制度框架内以强化其执行效力。

第二,突出监察建议的重点。

有些同志在监察建议书下达内容方面官话套话多,对问题发生的原因、特点和规律缺乏深入细致的分析,或虽有分析但内容空洞无物,整改措施和建议内容含含糊糊,模棱两可,缺乏整改依据和可操作性。

所以《执法监察建议书》在执行的内容上应重点围绕“发生了什么问题,是什么原因,采取什么措施改进”这三个方面展开。

首先,问题要找准。

要尽可能地多做调查研究,坚持让事实说话,问题找准讲细,切忌千篇一律地使用“制度不健全”、“管理有漏洞”、“法律知识学习不够”等空话、套话;其次,原因要讲清。

对存在的问题要从深层次上剖析,找出产生问题的原因,着眼解决问题,在预防犯罪上作文章、下力气;再次,措施要具体。

提出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办法是监察建议书的核心,建议必须切合实际,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且符合法律规定。

实践证明,一份好的监察建议书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第三,明确监察建议书的发送范围。

确定适当的《监察建议书》的发送范围,有利于保证工作的落实。

即除去受建议单位外,应同时发送以下几个部门或单位:受建议单位的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权力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

通过报送监察建议,可以使受建议单位的主管部门了解其下属单位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了解建议书的内容,引起主管部门对其下属单位存在问题的重视,促进建议的落实。

可以使部门内纪检监察部门掌握情况,强化监督,通过查办违犯党纪政纪问题促进整改,更大程度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

可以使人大代表通过质讯案件、视察等方式最大限度地帮助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察建议工作。

还可以通过行风评议办公室等部门对受建议单位进行舆-论监督、社会监督。

实践中无须向上述几个部门同时行文,只有在被建议单位对监察建议书消极对待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向有关部门抄报或抄送监察建议书,促使受建议单位及时整改。

增强建议的权威性。

通过规范制作、准确建议使受建议单位受益,以监察建议的实际效果建立权威。

第四,强化执行后监督。

一些监察建议书发出后,未引起被建议单位的重视,整改措施也落不到实处,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如:有的单位极力从部门利益出发,认为既然是“建议”就是可采纳可不采纳的,对自己违纪、违规的行为认识不到位,整改不彻底,对执行建议书的内容存在抵触心理或故意置之不理;有的单位对下达的执法建议书不能正确处理违纪者功与过的关系,认为违纪者在过去的工作中做出了一定成绩,功大于过,因而在处理时往往下不了决心,失之于软,失之于宽,以至在执行建议书时出现了推委应付、重错轻处,有错不处的现象。

所以我们必须改变过去重过程轻结果、重数量轻质量的状况。

一是严格被执行单位整改报告制度。

改变过去被执行单位一两页报告应付了事的现象。

对整改报告要求逐一对照监察建议内容逐条选项做出整改措施,要客观反映整改结果,必要时附以其他资料说明。

二是强化工作落实责任制。

对部门内下达的建议书要求有主要责任人及直接负责人的有关整改承诺。

对一些工作要求被执行单位以保证书或责任状形式促进整改工作的执行力度。

另外,建立监察建议工作台帐式管理模式,实行跟踪监督,与新闻媒体实行联动,促使监察建议落到实处,真正发挥其应有作用。

纪检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存在的问题篇四

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建议和思考

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几点思考 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新形势下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保证。

多年的实践证明,我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一支政治坚强、能打硬仗、党和人民信赖、能够担当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坏斗争重任的队伍。

但面对新形式、新任务,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还存在一些与形势任务要求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新时期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重要内容。

一、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 首先,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加强党的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

纪检监察机关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方面担负着双重任务和责任。

一方面,作为党的建设和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适应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努力提高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水平和能力;另一方面,作为专门的监督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就必须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其次,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新的历史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坏斗争的迫切需要。

面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履行职责,纪检监察工作要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就必须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第三,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保证。

纪检监察干部处在反腐坏斗争的第一线,面临着腐蚀与反腐蚀的严峻考验。

近年来,有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在作风和纪律方面出现了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极少数人甚至蜕化为腐坏分子,影响了纪检监察机关的声誉,损害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整体形象,这说明纪检监察机关并不是天然的净土,纪检监察干部也不具有天生的免疫力。

因此,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坏斗争逐步深入,腐蚀与反腐蚀斗争更加尖锐的情况下,要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就必须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二、当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对照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当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也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

一是个别干部在办案中有畏难情绪。

免会遇到领导、朋友打招呼、说情等尴尬事情,这给纪检监察工作也带来了一定阻力;再一方面,纪检监察部门属“清水衙门”,同经济部门相比不仅待遇差,而且干部的晋升渠道也比较窄,导致一些干部心理不平衡。

二是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还不高。

个别干部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责任意识淡薄,缺乏主动思考抓纪检监察工作的积极性;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把自己混同于一般干部,对自己要求不严,有的甚至违规违纪。

三是纪检监察队伍力量总体薄弱。

当前,在一些乡镇(街道)和开发区纪(工)委书记一般是由同级党(工)委副书记兼任,由于他们分管的工作较多,难以有更多的精力顾及纪检监察工作。

三、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狠抓思想教育,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养

一是要突出教育的重点。

要加强艰苦奋斗的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时刻牢记我们党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经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要加强纪律观念的教育,引导干部自觉遵守办案纪律, 严守办案秘密,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始终维护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二是要创新教育的形式。

要打破纪检监察工作比较沉闷的局面,少搞说教,多搞活动,把枯燥乏味的`理论灌输转化为生动活泼的学习形式。

比如,多组织机关干部开展业务知识竞赛、演讲比赛、书画比赛等赛事活动。

组织机关干部到各个单位、

各个层面开展“以案说纪”、“以案说法”等活动,让干部走上前台,在教育别人的过程中教育自己。

三是要确保教育的效果。

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要持之以恒,经常化、常态化,不能搞一阵风。

工作再苦再忙再累,也要坚持既定的学习制度,雷打不动。

并且,调动或提拔干部要把平时学习的情况作为重要依据,严加考核,确保学习见到实效。

(二)加强管理培养,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能力

创新纪检监察干部管理机制,建议在纪检监察机关之间实行干部的横向交流、纵向交流,多岗位煅炼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

建议进一步加快人事制度改革,在实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度的同时,对纪检监察干部实行资格准入制,严格资格考试考核和审批程序,严把进人关。

建议开辟纪检监察干部挂职锻炼的新途径,在抓好干部在系统内的挂职锻炼的基础上,合理安排优秀年青干部到系统外进行挂职锻炼,既可以到经济发达地区锻炼管理能力,又可以到贫穷落后地区锻炼工作作风。

建议加速筹建纪检监察干部学院,加大纪检监察干部专业能力的训练力度。

(三)强化制度执行,治理纪检监察干部的失范问题

首先,对所有管理约束纪检监察干部的现行有效的制度抓好贯彻落实。

口,增加监督措施。

第三,严肃查处极少数纪检监察干部权谋私、腐化堕落等问题,维护干部队伍的纯洁性。

(四)健全奖惩机制,调动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建立和完善严格的奖惩机制,为纪检监察干部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努力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从而把纪检监察干部的注意力引导到靠素质竞争、凭能力进步上来。

通过建立健全奖惩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他们潜在能力能够得到最大限度地发挥。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安监队伍

良好形象几点建议

省局监察室

当前新形势下,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形势还很严峻,整体推进全省安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反腐倡廉教育还没有做到经常化,在制度规范方面仍存在漏洞,预防职务犯罪的制度还不健全。

针对存在的问题,从全面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为突破口,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的重大意义

对于党政领导干部来讲,就是既要承担业务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又要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坏工作,确保队伍廉洁高效,通过多层次、多角度和卓有成效的协调联动,实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步发展,实现做事、管人、促廉相结合,实现提高工作水平与保持队伍清正廉洁相协调。

“一岗双责”是互为补充,相互促进的,强化工作目标责任的检查考核,有利于政令畅通,狠抓落实,促进党风政风行风的转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利于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筑牢廉政建设防线,把握正确的事业方向,实现科学监管、和谐发展。

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一岗双责”的重要性,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把工作目标责任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做到认识到位、责任细化、执行坚决,确保“双责”各项目标任务得到全面落实。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做到五到位

要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必须建立健全有效运行的工作机制,确保组织领导、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和奖惩兑现落实等“五到位”:

第一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必须做到组织领导到位。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首先要求党政一把手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各尽其责。

要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制度体系,让各级领导干部真正负起责任:一是各级领导班子的“一把手”要发挥带领作用,加强组织领导,督促班子成员认真执行廉政自律的各项规定,管好班子,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

二是要发挥好带动作用,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要敢抓敢管。

对下属要严格督促检查,一级抓一级,一级带动一级。

三是要发挥好带头作用,廉洁从政,率先垂范,管好自己,管好自己的亲属和周围的工作人员,真正使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落到实处。

第二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必须做到责任分解落实到位。

所谓责任分解,就整体而言是落实贯彻工作责任制,就每个人而言是落实贯彻岗位责任制。

既要科学化,又要量化、细化、具体化,其关键是明确责任主体。

解决“谁来抓”和“抓什么”的问题,这是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前提。

各部门和每个人员行为的规范和为之努力的目标,这样即便于考核监督,又便于协调配合。

第三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必须做到责任考核落实到位。

责任制考核是对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工作的检查和评估,也是执行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

选人用人是从源头上防止腐坏的重要一关,必须把好党政领导干部的“入口关”,做到知人善任,选拔培养优秀的各级领导接班人,防止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职”,是保证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

要按照“下管一级”的责任制管理权限,对各部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的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要通过自查检查、跟踪督办等方式,了解和掌握落实责任制的情况,制定比较科学的考核办法,同时广泛听取群众的评判意见,增强考核的准确性和客观性。

第四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必须做到责任追究落实到位。

根据责权统一原则,权是尽职尽责的手段。

一个领导有了权而不负责任,就会导致滥用权力或特权滋生,这种不负责任的领导,实质是一种失职行为,对失职的领导,必须追究法律责任,其中包括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可见责任追究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的关键。

没有严肃认真的责任追究,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就失去了严肃性,责任主体的责任意识就很难树立和提高,责任制就成了一纸空文。

实施责任追究,要敢于碰硬,敢于较真,该处理的处理,该曝光的曝光,以教育和警示广大领导干部。

责任追究的

重点是,一旦发生重大问题,一定要查清领导干部是否有责任,然后实事求是地决定是否追究。

要健全责任机制,健全责任体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要把开展党内监督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结合起来,做到有制度、有检查、有监督、有考核、有追究,以此教育和警示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职责。

第五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必须做到奖惩兑现落实到位。

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要取得明显成效,必须根据职、责、权利、服务统一的原则,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责任心,做到奖惩分明,建立健全有效的奖惩制度,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工作与干部的管理结合起来,将其列入干部考评、考核中,考核的结果纳入安监工作目标考核中一并奖惩兑现。

褒奖先进,鞭策后进,惩罚渎职者,使每一位领导干部真正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当成自己的分内之事、职内之责,把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变成自己的自觉行动。

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全面推进安监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按照省纪委和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的

部署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坏体系为重点,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全面推进我省安监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突出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深入开展“树新风正气、促和谐发展”主题教育,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要以“讲党性、保增长、重民生、促稳定为基本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树新风正气、促和谐发展”主题教育,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宏扬良好作风教育引导干部。

教育和引导领导干部从加强党性修养入手,按照胡同志提出的“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勤政为民、恪尽职守、清政廉洁的标准,认真查找不足,切实解决好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精神不振、工作不实、能力不强、风气不正等突出问题,在安监系统努力营造正通人和、凝心聚力、风情气正的工作环境。

第二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不断强化监督工作力度

根据省纪委《建立健全惩防腐坏体系2008-2012年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实际,对制度建设情况进行认真疏理,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增强制度的科学性、系统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要重点研究制定对领导班子及成员监督检查实施意见、廉政谈话实施意见、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管理办法、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许可集中办理换证监督措施、财务资金管理等制度。

继续加强对“三重一大”和六个环节的监督;进一步搞好廉政风险点排查,按岗位按职责制定工作流程图,根据流程图的关键环节,找出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

进一步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度。

认真抓好制度的规范执行和有效落实。

搞好相关制度的宣传教育,增强党员干部法律法规意识和执行的自觉性。

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领导

一、纪检监察必须找准定位,在本职工作上下功夫。

在实际工作中,如何来定“准”位,而不出现偏差,需要正确处理三个关系:一是处理好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关系。

对纪检监察机关布置的工作任务,要认真贯彻落实,凡本部门的重大活动、重要措施、重要信访举报、大要案件的查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等都要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二是处理好与局党组的关系。

始终坚持党组的领导,要与党组保持高度一致,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

做到“五个主动”:主动提出本单位反腐倡廉工作的计划和安排,及时提交局党组讨论研究,争取支持;主动向局党组汇报群众信访、本部门和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针对问题,积极谏言献策,为局党组当好参谋助手;主动帮助协调解决在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为党组分忧解难;主动提出反腐倡廉工作的新路子、新招数,拓宽工作局面。

主动承担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是处理好与局机关各部门的关系。

要坚持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分工负责、各司其职,不包办代替,不超越权限。

需要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的,勇挑重担,当好主角。

需要配合的工作,恰如其分地当好配角。

在工作方法上注意防止和克服两种倾向:一种是“钦差大臣”式,到处插手,横加指责;一种是“聋子的耳朵”式,怕得罪人,不闻不问,明哲保身。

只有找准定位,在本职工作上下功夫,才能真正发挥纪检监察的作用。

二、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将执法检查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

执法检查是加强监督管理,保障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是防范和及时发现药品监督执法过程中违纪违法问题的有效途径。

为了加强监察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做到“关口”前移,主动出击,全程参与每季度一次的执法检查。

约束机制,筑起权力腐坏的防火墙。

把腐坏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增强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前瞻性,有利于提高执法和监督水平,增强工作的实效性。

同时,还可以通过执法检查,找准管理上、制度上的薄弱环节,针对问题研究分析原因,提出切实有效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逐步建立一套既切合实际又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

要采取“防、堵、查”三位一体的综合整治方法,标本兼治,加大建章立制和从源头上治理的力度。

对那些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人和事,必须坚决查处,毫不留情;而对于一时失足,犯一般性错误,尚能挽救解脱的干部应给予机会,要将以礼服人,以情感人,以制度管理人贯串日常工作中。

三、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水平。

为了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纪检监察干部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强自身建设:一是拔高起点,做复合型干部。

认真学习,刻苦钻研,要增强理论功底,提高分析解决问题、组织协调、文字语言表达能力。

要主动介入机关的各项监督检查业务活动,增强感性认识和实践经验,使自己成为既是纪检监察业务的专家,又是熟悉药品监督检查的能手,只有充分熟悉业务才能使监督工作有针对性,而不盲目;有前瞻性,而不短视。

二是求真务实,做有工作实绩的干部。

纪检监察不能被动完成上级交办任务,而应结合全局

对当前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中心工作主动出击,做出扎实有效的工作实绩,使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和地位不能代替、不可缺少,用有“为”来达到有“位”和有“威”。

三是严于律己,做廉政勤政的干部。

纪检监察工作由于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因此,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言行,注意维护和塑造纪检监察干部形象,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展示纪检监察干部风采。

四是注重调研,做研究型的干部。

要做到“三勤”:脑勤、腿勤、手勤。

“脑勤”即勤于思考,善于从平时的工作中总结、发现和提炼具有规

律性的东西,不就事论事:“腿勤”即勤下基层,潜下心多作调查研究,不做蜻蜓点水式的干部:“手勤”即结合实际尽可能多地作一些理论方面的探讨和分析,注意捕捉有特色、有价值的工作方法和经验。

四、增强创新意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创新是推进事业发展的动力和源泉。

要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就要不断增强创新意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一是要把本单位工作经验系统化。

要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不断研究、总结本单位工作经验,形成新的较为完善的工作思路、措施和方法,并不断总结提高,创造出更加系统、更高层次的新经验。

二是要把上级精神具体化。

贯彻上级精神不能简单照搬照抄,当传声筒、收发室,要吃透上级精神,将上级要求与本单位实际有机结合起来,在贯彻落实中创新。

三是要把外地经验本地化。

现代信息的快捷,使我们足不出户就能看到、学到很多外地和外单位的新思路、新方法,但我们要结合实际,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在学习的基础上树立新观念、开辟新领域、提炼新方法。

四是要使本单位工作特色化。

抓创新就是抓特色,要善于思考,积极探索,形成独具特色和优势的工作经验和风格。

五、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纪检监察工作,给队伍素质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目前,纪检监察队伍结构不合理,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是纪检监察队伍存在的普遍问题。

因此,要努力充实纪检监察队伍力量,加大纪检监察干部提拔、交流、调配力度,利用各种机会、多种渠道选拔、交流年富力强、刚正不阿、勇于创新、整体素质较高的纪检监察干部。

信、可敬”的纪检监察干部新形象。

六、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形成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工作局面。

纪检监察工作必须要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协调配合,才能形成反腐坏的强大合力。

当前,尤其要在三方面下工夫:一是当好参谋助手。

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向党组汇报工作,争取领导的重视与支持。

要主动想全局,对上级指示精神提出符合本局实际的贯彻意见,对每个时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坏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意见和建议,经党组研究后搞好部署;对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出主意、想办法。

二是搞好任务分解。

各职能部门抓反腐坏能否做到各负其责,工作任务能否认真完成,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如何分解任务。

只有把反腐坏任务分解到各有关部门,明确职责,提出要求,并加强检查指导,才能确保责任制落到实处。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

对反腐倡廉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

我们要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强化责任制的权威性。

纪检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存在的问题篇五

检建[]号

一、发往单位

写明主送单位的全称。

二、问题的来源或提出建议的起因

写明本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该单位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漏洞以及需要提出有关建议的问题。

三、提出建议所依据的事实

此部分为提出检察建议所依据的事实。

对事实的叙述要求讲求客观、准确、概括性强,要归纳成几条反映问题实质的事实要件,然后加以叙述。

四、提出建议的依据和建议内容

法律

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

建议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切实可行。

要与以上列举的事实紧密联系。

五、要求事项

即为实现建议内容或督促建议落实而向受文单位提出的具体要求。

可包括:

1.研究解决或督促整改;

2.回复落实情况,可提出具体时间要求。

年月日

(院印)

检察建议书制作说明

一本文书为人民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对有关单位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和漏洞,为建章立制,加强管理,以及认为应当追究有关当事人的党纪、政纪责任的,向有关单位正式提出检察建议时使用。

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对符合《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中提出检察建议条件的案件,也可以用此文书针对人民法院的具体民事、行政裁判,向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的检察建议,其具体内容参照民事抗诉书、行政抗诉书的写法,并在要求事项中明确写明:建议人民法院再审。

二、本文书号“检建[]号”由提出建议的具体部门分别编号,如监所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应填为“检监建[]号”;民行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填为“检民行建[]号”。

三、本文书一式四份,一份附卷,一份送达受文单位,一份送达受文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一份送本院预防部门。

民行部门提出的再审检察建议,可不送预防部门。

、推动地方立法,强化法律监督工作。

银川市检-察-院提请银川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银川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条例》,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自200*年正式实施以来,银川市两级检察机关运用该《条例》监督案件446件,其中发《检察建议书》监督案件390件,得到有效回复接受建议并整改274件,整改率达70%;发《纠正违法通知书》监督案件56件,得到有效回复并纠正52件,整改率达90%。

检察机关监督的主动性明显提高,被监督对象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明显增强。

《条例》为开展法律监督消除了障碍,实现了办案质量与效率的同步提高。

进一步改革完善了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实行内部制约的若干规定》,完善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受理、立案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由不同内设机构承办,前后环节互相制约的措施,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作用。

200*年,自治区检-察-院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机关执法活动监察监督办法》,健全和完善了检察机关执法监督工作机制。

自治区检-察-院对全区各级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提出了“从严治长十项要求”,加大对违法违规办案人员的惩戒力度,查处违纪检察人员10人。

共受理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刑事申诉52件,依法决定给予刑事赔偿16件,赔偿金额35.3万元,有效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集中清理自身执法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200*年以来,自治区检-察-院每年都组织案件复查组,对全区检察机关办理的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撤案、法院判无罪等案件进行了重点清理和检查,共复查各类案件1571件,对存在办案程序不严格、法律文书不规范、处理不当等问题的123件案件进行了整改和纠正。

同时,开展了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扣押冻结款处理清况专项检查、不起诉案件专项复查和纠正违法插手经济纠纷工作,共涉及扣押款物799.4万元,返还当事人及发案单位427.5万元,上交财政284万元,待处理87.8万元,已按规定解决66.3万元,清理扣押物品95件,已全部返还。

依法接受公安机关、法院对检察机关执法活动的制约。

在依法履行职责和与有关部门加强配合的同时,自觉接受公安机关对要求复议的不批捕、不起诉案件的制约,另行指派办案人员复议。

共受理公安机关要求复议和复核的不批捕案件64件88人,改变原决定16件17人。

在公诉工作中准确把握起诉条件,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对人民法院判决无罪的案件,逐案认真查找和分析原因,不断加强和改进公诉工作。

(五)自觉接受和依靠人大监督,开展法律监督工作

各级检察机关积极主动向各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争取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不断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200*年7月29日,自治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200*年9月1日施行),进一步促进了预防职务犯罪的开展。

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办理全国人大代表交办的案件的规定》,全区各级检察机关认真办理人大常委会批转和人大代表直接转交的申诉控告案件,并及时答复人大有关办事机构或专门委员会和代表本人。

对于直接申诉控告到各级人大的案件,各级检察机关都指定专人负责办理,将办理结果及时反溃通过人大的个案监督,各级检察机关有效维护了司法公正。

二、当前法律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检察人员执法思想不够端正,监督意识不强。

执法观念不能适应现代法治要求,不同程度地存在重打击犯罪轻保障人权、重实体轻程序、重协调配合轻监督制约等问题。

二是一些检察人员有畏难情绪,不敢、不善监督。

对诉讼活动的监督,有的认为监督多了可能“伤和气”,怕影响与有关部门的关系。

有的在审查案件中把关不严,即使发现问题也打不破情面,不能坚持原则,该监督的不监督,该纠正的不纠正。

有的面对干扰阻力和地方保护主义影响,缺少敢于碰硬的勇气,不敢监督。

三是检察队伍的执法能力有待提高。

有的`检察人员的法律监督能力不强,不能及时发现执法和司法活动中的违法问题,致使一些违法现象没有得到依法纠正。

有的检察人员执法作风不好,法治意识、群众意识和职业道德意识淡薄,违纪违规办案,损害了检察机关的执法形象。

四是现行法律对监督的程序和手段规定得不够完备,影响了监督效果。

现行法律对法律监督规定得比较原则,有的规定在实际工作中难以操作。

由于法律对检察机关的知情渠道和监督手段规定得不具体,检察机关难以及时发现违法情况,即使发现也缺乏必要手段进行调查核实;由于法律对有关部门接受监督的义务规定得不明确,被监督机关不愿接受监督,检察机关也无法制约,削弱了监督的效果。

五是法律监督的外部环境和保障机制不完善。

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工作在一些地方得不到有关部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宪法规定的检察机关上下级的领导体制没有得到很好落实,影响了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

一些基层检-察-院经费保障不足,检察人才缺乏,检察官队伍面临断档,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律监督工作的开展。

一、行政监察机关遇有下列情况之一,可向被监察单位或有关单位发出《监察通知书》:

1.接到人民政府或上级监察机关指示,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下进行检查、调查时。

2.人民群众举报被监察单位或个人有违法违纪问题,需要进行调查时。

3.查办违纪案件,需要被监察单位或个人提供有关文字说明和各种证据时。

4.进行例行的检查、调查,需要被监察单位或个人提供文字说明和各种证据时。

二、行政监察机关遇有下列情况之一,可向被监察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

1.要求被监察单位或个人停止正在或可能损害国家、集体或公民权益的行为时。

2.被监察单位或个人的行为已经给国家、集体或公民个人造成损失,要求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时。

3.要求被监察单位或个人纠正其不正确的决定、命令时。

4.确认被监察单位或个人有违纪行为,须向其上级主管机关建议给予政纪处分时。

5.确认被监察的个人有严重违纪行为,须向其上级主管机关建议暂停其行使职权时。

6.进行例行检查、专项检查、专题调查中,确认被监察单位或个人由于工作失误,需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健全规章制度、加强管理、限期改进时。

7.对于模范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政绩突出的被监察单位或个人,建议对其表彰、奖励时。

8.对于控告、检举违纪行为有功人员,建议对其表彰、奖励时。

使用办法

一、《监察通知书》的内容由负责该项监察业务的部门填写,须经监察机关负责人或主定部门负责人签发,并加盖公章或“监察通知专用章”。

二、《监察建议书》的内容由负责该项监察业务的部门填写,须经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发,并加盖公章或“监察建议专用章”。

三、《监察通知书》和《监察建议书》由监察机关视具体情况发函或当面送达。

效能监察是一项通过行政监督手段,促进管理人员勤谨工作、提高行政效能和经济效益的重要措施,也是**纪检监察为经济建设服务的重要途径。

今年以来,我院纪委监察科认真按照****效能监察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在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坚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查漏、促管、增效、保廉”为目的,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经过认真筛选,重点对物资采购、工程建设项目、药品及医疗器械的购买以及节能技改、经营管理等工作认真开展了效能监察,每一项都明确了立项时间、要求、方法和措施,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取得了较好的监察成果。

今年我处共立效能监察项目*个(其中基层单位立项**个),下达监察建议书**份,为社区增收节支***万元。

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完善工作制度,加强组织领导,为开展效能监察工作打下基矗

为按照上级要求认真搞好我*的效能监察工作,年初我们就做出了《关于****年开展****年效能监察工作的安排意见》,并结合我*实际,健全完善了多项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