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儿童相关的论文题目(模板9篇)

时间:2023-10-03 23:24:37 作者:紫衣梦 毕业论文 留守儿童相关的论文题目(模板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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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守儿童相关的论文题目篇一

一、留守儿童基本情况

留守儿童(the“left-behind”children),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到外地打工,而自己留在农村生活或不在父母身边城里的孩子们。他们一般与自己的父亲或母亲中的一人,或与隔辈亲人,甚至父母亲的其他亲戚、朋友一起生活。那么是什么导致了留守儿童这一群体的出现呢?以笔者走访的喀左县为例,它位于辽西地区,地形以丘陵为主。气候大部分时候较为干旱,这也决定了该地区的土地贫瘠,矿产和重型工业偏少。春季到秋季农民忙于耕种土地,过了秋季进入农闲时节。为了补贴家用、维持生计,亦或是追求更好的生活,农民一般会选择在农闲时节外出打工,劳动力流动呈现季节性流动的特点。因此,父母一方或双方外出务工达三个月以上的儿童非常多,就导致当地留守儿童的出现。笔者认为,造成留守儿童出现的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从改革开放开始,生产力不断提高,相比农村而言城市经济发展较快。这在很大程度上吸引农村富余劳动力逐步向城市转移,农村也就成为留守儿童的主要分布地区。二是流向的发达城市物价高,把孩子带在身边会使得其在外的各项花费偏高,加大生活成本。三是许多进城的父母忙于工作无暇照顾和教育孩子,不利于孩子各方面的成长。四是进城务工的许多父母工作流动性强,孩子无法稳定就学,频繁地变换成长环境,对孩子的成长也有一定不利的影响。

二、留守儿童存在的问题

(一)留守儿童的受监护权存在严重的缺失

我国《民法通则》第12、14、16条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10、11、12、13、14、15、16条规定,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的监护职责由父母行使。父母由于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监护大致分为隔代监护、单亲监护、亲属监护、同辈监护、自己监护这几种类型,但现实中往往存在很多问题。祖父母、外祖父母对留守儿童进行隔代监护,由于年事已高,他们的监护能力不足,无法对留守儿童进行有效到位的监护。绝大多数隔代监护人文化程度较低,不能对孩子进行很好的教育。有的时候隔代人容易溺爱,这也容易为日后产生心理问题埋下了伏笔。甚至有的时候隔代老人容易身体抱恙,反过来需要留守儿童去照顾他们,出现了一种监护倒置的现象。单亲监护中,由于一方缺位会造成劳动力短缺,留下来的一方要承受照顾家人和从事农业生产的双重负荷,往往忽视留守儿童,难以对被监护人的学习和心理成长提供较多的照顾。亲属监护中不利因素大致有以下两点。一是,因为留守儿童与自身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对他们监护相对自己的亲生子女而言比较宽松,只是注重留守儿童的身体健康、人身安全等基本需求,常常忽略了他们精神层面的需求。二是,这些亲属大多育有自己的子女,他们自己的子女会对这些留守儿童产生不同程度的排斥甚至是歧视。自己监护和同辈监护的缺陷大同小异。首先,留守儿童自己在家亦或是是有兄弟姐妹在身边陪伴,在饮食方面无法做到营养均衡,对他们的身体成长发育十分不利。其次,无论是自己监护还是同辈监护,对他们来说都是过早承担责任,容易产生心理压力,不利于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最后,当留守儿童遇到困难时,没有人对他们进行指引,无法正视问题。总之,正是监护人对留守儿童受监护权保障不到位导致了孩子的人身权、受教育权、发展权等权利的损害。

(二)留守儿童的受教育权得不到充分的保护

受教育权是宪法所规定的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公民个人人格的形成、发展和完善,留守儿童同样应当享受这项权利。我国《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颁布,基本保障了青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然而,近些年来留守儿童受教育权问题仍然没有得到切实有效的解决。留守儿童由于父母不在身边,家庭教育非常容易弱化,甚至是缺失。他们年龄小自身缺乏自制力,在遇到学习困难或是因学习受到老师批评、同学取笑的时候,回到家中无人对其进行学习上的辅导和心理教育。这就他们产生厌学心理,最终导致辍学或过早地放弃学业。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域,这一现象尤为突出。以笔者走访的喀左地区为例,该地区是一个少数民族自治县,存在较多的蒙古族居民,这导致留守儿童中存在着不少蒙古族留守儿童。他们当中很多人从小接受的就是蒙语教育,不会汉语。就读的小学中大部分同学是汉族同学,由于语言存在障碍,他们本身和同学就缺乏交流沟通。学校的老师又用汉语授课,他们听不懂课程内容,导致学习成绩下降,对学习失去兴趣。这种恶性现象导致一些留守儿童初中毕业甚至小学毕业即走向社会,成为新的低文化素质劳动力,其未来的生存和发展无法得到保障。从学校教育方面来讲,留守儿童受教育权的保护困难重重。一是同城市相比,教师资源匮乏。留守儿童所处的地区大多地理位置偏僻且经济落后,无法吸引外界的人才。二是农村的教学设施不齐全、教育质量偏低、基础设施落后,无法让留守儿童与城市的孩子一样获得优质教育资源。三是教育资金的利用也存在一定缺陷,监管不到位使得资金用途不明。说到这里,同样是辽宁地区,朝阳作为辽西地区的代表城市,与辽南地区的大连相比,在教育发展上存在着不小的差异。以大连金州某所乡镇小学和笔者走访的朝阳喀左某所当地小学为例,同样是小学,两所学校在一些方面仍存在差距。一是师资力量。大连地区的师资相比于朝阳来说,要好很多。教师的文化程度相对较高。二是教师工资。大连地区的教师工资也较高,有利于吸引高素质人才的流入,促进教育发展。

(三)留守儿童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无法得到很好的落实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留守儿童的受监护权和受教育权没有得到很好的保障,这也从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他们生存权和发展权受到限制,从而无法落实到位。如果留守儿童受到的来自于父母的监护不够,他们将无法享受那些同龄孩子所享受到的父母在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等思想观念上的引导,以及情感上的关心与呵护,不利于形成良好的思想观念和道德品质。同时父母和他们缺乏沟通并且对子女疏于管教,很难在他们遇到学习、生活上的困难时对他们进行适当的教育,容易使他们养成不好的行为习惯,从而对社会失去信心。而且父母不在身边,往往缺乏法制教育,走上犯罪的道路。除了精神层面的需求,孩子在生存方面的所获得的保护也不足够。经过多年的医疗改革,农村的医疗服务体系与城市相比仍然存在诸多差距,留守儿童的健康仍然受到很大的威胁。农村孩子的传染病、地方病发病率普遍比城市高,而且得不到较好的治疗。再加上没有父母有效的监管,极易引起各类儿童安全事故,留守儿童受伤、死亡事件频频发生。

三、完善留守儿童权益保护的对策

(一)订立、修改、完善关于留守儿童的法律法规,切实维护留守儿童权益

现有的法律法规中,有关留守儿童保护的条文可谓是凤毛麟角。在《宪法》、《民法通则》、《民通意见》、《刑法》、《婚姻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于留守儿童权益的保护只是做了零散的规定,并不具有实质性和针对性。因此应当出台一部针对专门留守儿童的法律,同时现有的条文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应当进行修改或者删减,对于那些存在争议的条文进行解释。对于法律法规的修改和完善,笔者有几点建议。一是明确并强化父母的监护责任。父母不仅应当努力为子女提供良好的物质生活,更应当注意子女的精神需求。在外出打工的时候也不应当忽视对于子女的关心和教育,应当每天与子女进行电话沟通,定期回来看望子女,尽可能地把自己不在子女身边所产生的不良影响降到最低程度。二是对于委托监护人的资质作出规定。委托监护人本身应当是身心健康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最好具有一定文化水平,这样才能照顾好留守儿童。如果是爷爷奶奶作为监护人,首先他们的身体状况不稳定,可能出现监护倒置的情况。其次他们和时代存在一定差距,不利于教育。未成年的、未独立工作的兄姐由于经济能力等各方面尚未成熟,也无法照顾好兄弟姐妹。由于我国领土面积较大,国家制定的.法律和每个省份之间的实际情况之间仍然可能存在差异。那么各省可以在不违反国家制定的法律的情况下,结合本省的留守儿童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省的地方性法规。下属的各个市、县等行政区域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规章制度。

(二)突出村(居)委会的作用

村(居)委会对于辖区内的留守儿童情况应当做到了然于胸。首先,应当将所有的留守儿童情况汇编成册,并且定期更新。其次,对于留守儿童的委托监护人进行审查。审查的方面包括是否具有监护资格和监护能力,是否较好的照顾留守儿童。委托监护人最好与监护人签订书面的监护协议,明确双方的职责所在,以便审查。然后,村(居)委会应当对于一部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其具有指导、培训委托监护人和留守儿童的能力。这些工作人员,再对留守儿童和委托监护人进行指导和培训。最后,当发现委托监护人有违反监护职责的情形出现而致使留守儿童的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当对其进行警告并记录。如果多次出现屡教不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通知留守儿童的父母取消委托监护人的资格。

(三)加强政府(国家)的主导作用

留守儿童的问题不是只存在于个别家庭中,它是随着经济不断发展,在全社会产生的一种特殊现象。这就要求国家应当足够重视,并且想出对策。首先,加快户籍改革。现在我国户籍是分为农业和城镇两大类。绝大多数进城务工的父母都享受不到应有的保障,为了节约生活成本,只得被迫把子女留在乡村,这就使得越来越多的留守儿童出现。因此加快户籍制度的改革,减少对于农村户口进城工作、就学的限制。其次,完善农村和社会保障制度和医疗保险制度,同时还要特别关注留守儿童。可以在一定区域范围内设置一个场所对留守儿童进行集中监护,这样也解决了很多家庭无人可以照顾留守儿童的困境。同时招聘具有相关资质的人员,对他们进行培训,也促进了当地的就业和经济发展。再次,可以扶持相关公益机构。对社会上已有的相关公益机构,比如说福利院,政府应当对他们进行补贴,以表示鼓励。当然,也可以委托具有监护能力并愿意承担监护职责的社会成员和民间组织,由国家给付一定监护报酬,民政和其他部门对其监护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留守儿童相关的论文题目篇二

摘要:农村学前留守儿童是我国城镇化快速发展背景下的客观存在,既有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客观原因,也有农村家庭外出务工方面的主观考量。研究发现,农村学前留守儿童发展主要存在营养健康不良、情感交流障碍、早期智力开发受阻等突出问题。特别是智力或身体不健全的儿童,更是得不到系统的康复训练与教育。因此,应提高学前留守儿童营养保健水平,加强父母与儿童之间的情感交流,提高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质量,尤其关注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前留守儿童。

关键词:学前留守儿童;发展困境;学前教育;

学前留守儿童,指的是父母双方或一方流动到其他地区,儿童自己留守在户籍所在地,由此不能和父母双方共同生活的6周岁及以下的未入学儿童。[1]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在城乡二元分割的体制结构制约下,农村剩余劳动力大规模向城镇地区流动和迁徙,进城务工人员不得不将孩子留在农村老家,这些孩子由于缺乏父母的直接监护而成为“留守儿童”。

一、农村学前留守儿童的产生及其发展困境

农村留守儿童从区域分布来看,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地区。研究者走访了中部地区典型的山区y县,这里的农村留守儿童非常普遍。统计显示,y县在园幼儿规模为2850人,其中学前留守儿童有1780人,占比60%以上。实地调查发现,当地留守儿童的产生有其深刻的社会经济根源。国家实施义务教育,虽然免去了学生的学费和书杂费,而且当地不少学生享受到了农村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但广大农村家庭并没有因此就减轻了教育负担。在缺少收入来源的情况下,外出打工是当地农村家庭唯一的经济来源。由于外出务工人员文化程度普遍不高,所从事的工作不稳定,经济收入有限,无法将子女带到城里读书,只好将子女留在家里,于是当地农村家庭学前留守儿童普遍存在的现象也就不足为怪。这些儿童的发展困境主要表现在生理性、心理性和成就性弱势方面。

(一)生理性弱势留守儿童:营养健康不良

(二)心理性弱势留守儿童:情感交流障碍

幼儿期是依恋关系建立的关键期,农村留守幼儿由于得不到足够的父母爱护,其依恋关系的建立存在更多的阻碍因素。虽然留守儿童有爷爷奶奶或其他的亲戚朋友照顾,但大多注重幼儿安全和生存的需要。由于缺乏与父母的沟通,缺乏父母爱的滋润,幼儿的认知、情感、社会性发展都会受到深刻而持久的影响。由于留守儿童长期得不得父母的关爱,其在遇到困难时不能找到感情支撑,容易出现性格缺陷和心理危机,如冷漠、自卑、敏感、缺乏自信等心理问题。这常常导致问题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形成,使开展教育工作更加困难。

二、农村学前留守儿童的关爱策略

农村留守儿童作为一类特殊的群体,需要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形成合力,共同关爱。

(一)提高学前留守儿童营养保健水平

(二)加强父母与儿童之间的情感交流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与父母的互动交流是儿童情感发展的基础。心理科学表明,婴幼儿时期是人的认知、情感与意志等发展的重要时期。婴幼儿的认知主要是通过动作与外界事物直接接触的方式来认识客体,其情感的产生与生理需要满足与否有关,意志的形成则体现在对自己身体的控制,如进食、排泄等,每一方面的发展都离不开与父母的互动交流。解决问题的关键仍然是孩子的父母,让父母留在孩子身边,尽可能减少隔代教育、旁亲照顾。

(三)提高农村学前留守儿童的教育质量

祖辈和亲友要改变教育观念,重视学前留守儿童的早期教育,在家中尽量多添置一些适合幼儿阅读和观看的图书与音像制品。在农村幼儿园建设方面,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把发展学前教育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要求加快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热爱儿童、业务精良、结构合理的幼儿教师队伍。在保障合格师资的基础上,农村幼儿园教师需要着重关注留守幼儿中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孩子。完善特殊教育融合发展机制,改进特殊教育育人方式,强化随班就读,建立健全融合教育评价、督导检查和支持保障制度。对于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教师应特别注意,关注留守儿童组内差异化问题,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做到目标明确、有的放矢。

参考文献

[2]谈甜,杨柳,刘莉,等.农村留守与非留守儿童生长状况及营养与食品安全kap比较研究:基于对湖南、山西两省农村地区小学生的实证分析[j].实用预防医学,(8)1012-1016.

留守儿童相关的论文题目篇三

有人说:学生是一艘轮船,在知识的海洋中航行,能否顺利到达知识的彼岸,教师起到导航的关键作用。对于学困生就更需要一盏导航的明灯,照亮指引他们前进的方向。让每位学生都学有所得,学有所成,这是我们教师的职责。而学生学习困难是一个较大的群体,主要包括暂时性困难、能力型困难学生、动力型困难和整体性困难学生。但往往有部分所谓的“学困生”,他们在思想上,学习上和行为习惯上的表现较差,影响了自己的学习成绩。那么,如何对待“学困生”,提高他们的学习成绩呢?我经过尝试,无论是哪一类型的学困生,只要我们有针对性、有目的、有计划地去关注,关心他们,并且利用班级的整体力量,对他们实行思想教育、跟踪、督促、辅导,给他们发展的时间和空间,学困生一定会取得阶段性的、不同程度的进步。长此以往,最终能够使他们获得成功,顺利到达知识的彼岸。一直以来我主要从以下几方面来努力。

一、对学困生要有热心

我们平时说的“学困生”,主要是指学习习惯、学习成绩差的学生。因为他们学习成绩,行为习惯等表现不好,影响了班集体,往往在不同程度上受到同学和老师的冷落或薄待,因而感到心灰意冷,无心向学,导致各方面表现越来越差。作为教师,应该清楚地认识到:“学困生”也是自己的学生,人是需要尊重的,教师要学生尊重,反之,教师也要尊重学生。只有教师和学生互相尊重,共同配合才能很好地完成教学任务。一般地说,老师比较关心重视品学兼优的学生,其实“学困生”更需要老师的热情关心。作为教师,要热情地对待每一位“学困生”,不要冷落“学困生”,要让“学困生”体验到老师对自己的热情关心,感受到被关心温暖,从而鼓起学习的风帆。

如我班的罗俊林同学,由于学习、行为习惯都比较差,受到同学们的冷落,甚至疏远。因此,他无心学习,整天闹事,经常与同学们发生矛盾,成绩越来越差。我觉得他是比较聪明的,只是他的学习习惯和知识基础较差一些而已,只要改变不良的学习习惯,用心去学,相信他一定会学得好的。于是,我经常找他谈心,利用课余时间辅导他学习,经常打电话给他,跟他谈学习、谈将来,谈如何遵守纪律,与同学友好相处。同时,进行家访,得到家长的配合,共同教育他。这样,他感到老师对自己的热心,感到父母对自己的期望,慢慢地对学习有了信心。这时,我又发动同学们帮助他,特安排一名学习好的`同学跟他同桌,经常性地帮助他。每当他有的点滴进步,我及时在班上表扬他、鼓励他。这样,他在学习上越来越用功,改变过去那些坏的习惯。后来在水平测试中考出了比较好的成绩,语文、数学和英语的成绩都比上学期有了较大的提高。

二、对学困生要有信心

自信是成就大事最重要的条件。有这样的一句名言:胜利终将属于那些相信自己能够成功的人。因此,教师首先要培养“学困生”的自信心,让“学困生”相信自己一定能学好,有进步。其次,教师本身要对“学困生”有信心,相信经过他们自身的努力,加上老师和同学的帮助,他们一定会有进步。因此,作为教师要善于发现并抓住“学困生”的点滴进步和长处进行鼓励,让其更加进步。再次,许多“学困生”由于成绩差,在心里有自卑感,作为教师,重要的是让这些“学困生”重拾自信,树立信心。在学习上,给予差生更多的帮助,辅导,如课堂上多设一些让差生能够回答的问题,让他们回答,多让他们做一些较易的练习题,课堂外开小灶,发现他们的微小进步,及时在班上表扬,进行精神鼓励,或者物质奖励,让他们体验成功的喜悦,不断增强对学习的信心。

如上学期我班有陈锋、庄学俞、郑伟杰等几位同学,由于基础较差,学习成绩不好,对学习失去了信心,整天沉默不语。我在一次公开课中,比较多次数地请他们几位学困生来回答基础问题,并且特别表扬了他们,他们表现出很高的学习积极性,而且在连续以来的数学课上都表现出自信,积极举手回答问题,渐渐地有了学习的信心,水平测试时发现,他们的成绩显著提高。此外,给“学困生”制定适当的目标,积极鼓励他们去实现。在本学期初,根据本班“学困生”的各自实际情况,我给他们制定了不同的学习目标,还设了进步奖。对于每个“学困生”的每个单元测试成绩达到了目标,就给予奖励,即使没有达到,就算有进步,我都给予奖励;同时在班里开展小组学习竞赛,把“学困生”分到各个小组里,定期评出优秀小组,利用集体荣誉激励差生,树立“学困生”的学习信心。

三、对学困生要有耐心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学困生”的不良学习习惯包括学习成绩,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加上他们的思想情绪反复无常,要转变他们,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要一个较长的时间,这就需要教师的耐心教育。当“学困生”在学习中遇到困难时,作为教师,要给予鼓励和支持,要循循善诱,耐心帮助;当“学困生”做错题时,不能急燥,不要挖苦,要静下心来,耐心地辅导,直到他们学会。在思想上,由于小学生的思想不稳定,变化无常,更需要我们教师耐心地教育。

如我班上的吴礼贤同学,就是典型的变化无常的例子。他性格倔强,好胜,学习缺少耐心,思想表现差,经常与同学发生矛盾。动辄就发脾气。我经常耐心地找他谈心。利用课余时间(如早读,课间时间)辅导他,让他做一些比较容易做的练习,一点点地教,一次不懂,教二遍,教三遍,直至弄懂为止。注重教他学习的方法,纠正他错误的学习态度,上课让他回答一些较简单的问题,常在班上表扬他,还让他负责管理班级午休纪律,使他不断进步。经过一个学期的努力,他的学习成绩有了很大的提高,班级工作也做得比较出色。

四、对学困生要有爱心

苏霍姆林斯基说:“好的孩子人人爱,爱不好的孩子才是真正的爱。”因此,我们作为教师,在热爱全体学生的基础上,对“学困生”要倾注更多的爱,对“学困生”有一颗真诚的“爱心”,这对转化“学困生”有极大的作用。在学习上爱“学困生”,在生活上也要关心“学困生”。让“学困生”体会到:教师这样爱自己,我要用功读书,我要用好的成绩来报答老师对我的受。多关心学生,多为学生想想,多向学生献出点爱心,多沟通与学生的感情,这样才能拉近与学生心灵的距离。亲其师,信其道。没有爱,便没有教育。这种爱不是无目的地“偏爱”,而是让学生感觉到教师是时时刻刻地在关心自己。

如我班有个“学困生”彭乐儿,开学初,纪律比较散慢,学习成绩不好。我就经常利用中午时间辅导她做作业,上课时常让她上黑板演练比较容易做的题目,为她创设成功的机会,在班上表扬他,并且让她担任学校值日生,她觉得自己是一名干部,做什么事情应该要有模范带头作用。因此、在学习上开始用功了,作业也按时完成了,并且比较认真完成。在几次水平测试中,她一次比一次进步,被评为进步奖,在颁奖的那刻,她高兴得热泪盈眶。现在,她的成绩一直处于中等偏上的稳定状态。

此外,对待“学困生”还要培养他们良好的学习习惯,如上课要专心听讲,作业要认真书写,学习时要集中精神。同时,教给他们学习方法,让他们感到学有所得,学有进步。我相信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他们一定会有出色的表现。

我们的教育教学工作任重而道远。希望我们都能够抓住一个契机来重点关心学困生,培养学困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塑造学困生良好的个性、排除学困生的不良情绪、培养学困生的学习动机、激发学困生的学习兴趣,用心引导他们走向健康成长的道路,所有这些,我们教师将责无旁贷。

留守儿童相关的论文题目篇四

一、农村留守儿童的安全现状分析

根据全国妇联的调查报告显示:全国留守儿童的人数约为5800万,80%以上的留守儿童未满14岁,留守儿童占全部农村儿童总数的28.29%。而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导致当前留守儿童的安全状态令人堪忧。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安全问题主要包括:一是留守儿童的人身侵害,如:殴打、勒索、欺诈等;二是,意外事故伤害,如:溺水、触电、车祸、食物中毒等;三是行为失控导致的安全事故。

二、农村留守儿童安全教育问题的原因剖析

1.政府层面相关的法律、制度保护缺位。目前,我国已出台的保障未成年人权利的法律法规体系中,缺乏维护留守儿童这特殊群体的权益的专项法律、制度,立法不够细致,缺乏针对性、时效性与可操作性。农村留守儿童的权利保护没有真正地从法律层面得到明确的表达与维护。此外,地方各教育行政部门缺乏设置相关的职能部门,针对农村留守儿童生存、安全、教育等现状的开展实时调查、监管和保护工作。2.学校缺乏有效的安全管理和法制教育。首先,许多农村寄宿制学校的教育条件比较简陋,对于学生的教育管理方式简单化。留守儿童在校期间的状态和行为表现得不到重视和有效管理。其次,农村师资有限,很多学校重视儿童的学习成绩,缺乏对他们的关爱和心理教育。再次,学校缺乏系统安全教育管理机制,缺乏必要的安全防范意识培养以及安全防护措施的训练;此外,学校缺乏与留守儿童的家长、监护人的沟通,使得留守儿童的安全教育方面出现了家、校脱节的问题。3.家庭教育功能与监护功能严重缺失。对于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与监护严重缺乏的表现主要包括:一是,父母与留守儿童长期缺乏有效的交流、沟通,无法履行对子女的教育和监护职责。二是,代理监护人不能有效履行对留守儿童的监护责任。4.社会监管的缺失和不良因素的干扰。首先,社会对于儿童成长发展具有一定的消极因素影响。譬如:“金钱万能观”、“读书无用论”等不良的社会思想,严重误导留守儿童的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和发展。其次,社会监管力度不足。一些娱乐场所仍然违法向对未成年开放,致使过早流入社会而又缺乏自制能力的留守儿童沉溺于色情、暴力等网络世界中,导致其违法犯罪。此外,一些社会成员对于农村留守儿童群体所表现出的冷漠、无视、甚至轻蔑的态度,严重损害着孩子的自尊心、自信心,使他们的心态逐渐失衡,产生厌世情绪和异常行为表现。

三、农村留守儿童安全教育问题的改进对策

1.政府应加快推进专项立法,完善相关教育体制。首先,国家应积极推进立法进程,构建维护农村留守儿童权益的专项法律法规,运用法律武器加大对侵害留守儿童安全的各种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其次,加快推进户籍改革和教育改革制度,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医疗保障制度等配套体质建设,为留守儿童提供平等的教育机会。第三,逐步构建和完善监护人管理制度,明确监护人与留守儿童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约束和监管监护人履行其职责。此外,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应不断投入,优化农村学校(尤其是寄宿学校)的师资队伍、教育环境、办学条件等,为留守儿童打造一个安心、安全、安乐的`家园。

3.家庭亲子关系的改进,监护人切实履行职责。亲子教育对儿童成长发展发挥的至关重要的作用。首先,农村父母必须明确自身对儿童的抚养和教育职责意识。其次,充分利用各种沟通手段,如短信、电话、视频等形式与子女及其监护人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儿童成长动态并实施有效的亲子教育,随时了解代理监护人对儿童的监护情况,配合其实现保护教育的职能。最后,代理监护人应关注留守儿童的成长状态和心理动向,努力为留守儿童营造一个安全、关爱、和谐的成长环境。

4.社会各界发挥资源优势,形成多元保障体系。社会各界应积极发挥自身资源优势,预防留守儿童的安全风险,提升他们的教育质量和安全管理。首先,社会各团体、组织要牵头共建农村儿童教育监护体系,如:建立农村儿童维权中心;建立图书馆、心理辅导室等;定期招募社会志愿为农村的教师、监护人以及留守儿童普及安全教育理念与技能。其次,各大通讯企业可以为留守儿童和父母、教师以及其他监护人打造一个“互联网家”的沟通平台;再如,针对农村留守儿童投资设计“学生电子跟踪卡”等实时监控手段,并免费提供给有需要的留守儿童,随时跟踪了解孩子的安全动向,预警各种潜在危险的发生。

参考文献:

[1]谢启文.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及对策研究[j].教育探索,(10).

[2]李新,张静.农村留守儿童安全问题诌议[j].人民论坛,(08).

留守儿童相关的论文题目篇五

摘要:我国向来重视对未成年人的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通过与实施,使我国保护未成年人权利的工作法律化、系统化。本文研究的是未成年人中的特殊群体留守儿童的权利保护问题,建立委托监护制度是一个切实可行的措施。

关键词:留守儿童;权利保护;委托监护

一、留守儿童的概念

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到城市打工,而自己留在农村生活的孩子们。他们一般与自己的父亲或母亲中的一人,或者与上辈亲人,甚至父母亲的其他亲戚、朋友一起生活。由于农村的人地矛盾尖锐,在政治、经济改革的过程中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向城市,在城乡二元化和现有户籍制度下,进城务工人员无法真正融入和扎根到城市中,加上经济等方面的原因使他们被迫与自己的子女分开,在这样的情况下产生了“留守儿童”。根根据权威调查,中国农村“留守儿童”数量超过了5800万人。57.2%的留守儿童是父母一方外出,42.8%的留守儿童是父母同时外出,留守儿童中的79.7%由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抚养,13%的留守儿童被托付给亲戚、朋友,7.3%为不确定或无人监护。

二、留守儿童的特点

(一)生活方面。留守儿童尤其是父母双方都不在身边的家庭,一般都是因为家庭贫困务农的收入难以支撑家庭生活,留守儿童父母双方才选择到城市里打工赚钱维持家庭生活。但是很多留守儿童的父母因为没有什么技能在城市里付出了大量的劳力还是只换来了微薄的收入,留守儿童正是生长发育的时候,饮食结构和营养搭配很重要,但是很多留守儿童只能勉强达到吃饱的状态。

(二)心理方面。留守儿童因为长期不和父母生活在一起,亲情处于饥渴状态,遇到困难的时候,无法及时向父母倾诉,父母也无法帮其加以解决,时间一长,留守儿童就变得自闭,不愿说话;有些留守儿童在父母都在身边的儿童面前产生了自卑心理,有的孩子不理解为什么别的孩子可以和父母生活在一起,而自己却不能,在这种心理障碍下会缺乏自信心,自暴自弃;还有些留守儿童认为父母出门打工是因为家里穷,父母没有能耐,由此产生了怨恨心理,在这种心理下慢慢和父母疏远,产生叛逆和逆反心理。

(三)学习方面。很多留守儿童是和祖父母、外祖父母生活在一起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大多年老体弱,思想观念落后,他们最多只能保证孩子吃饱穿暖,至于学习方面就无能为力了。而留守儿童因为自我约束能力比较差,成绩好与不好也没人关心,逐渐就对学习产生了一种无所谓的态度。当孩子厌学、逃学的时候,他们就会把精力放在上网、娱乐等一些和自己年龄不相符合的事情上面,慢慢地有些留守儿童就会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

三、留守儿童的权利现状

《儿童权利公约》规定了儿童应该享有的包括生存权、全面发展权、受保护权等在内的数十种权利,同时确立了无歧视、儿童利益最大化等4项保障儿童权利的基本原则。权利第一类基本人权,生存权、发展权、人格权、平等权、隐私权、受教育权,二是针对儿童身心发展的特殊权利,受保护权、优先受助权、减免刑事责任。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条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未成年人享有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留守儿童作为未成年人,理所当然是为《未成年人保护法》所保护并享有以上所列举的权利,但是现实是留守儿童的权利得不到保障,有些权利比起普通儿童来说更容易受侵犯。如教育权,很多留守儿童在无父母监管和委托监管人监管不到位的情况下,在义务教育阶段就逃学甚至是辍学;再如受保护权,留守儿童缺乏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对突发时间也缺乏应变和自救的能力,甚至对某些事物和现象的好坏缺乏辨识能力,因此容易受不法分子的侵害和利用。

四、《未成年人保护法》修改方向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专门针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法,这部法律虽然从家庭、学校、社会、司法等方面对未成年人的权利作了全面的保护性规定,但是和《妇女权益保护法》、《老年人保护法》一样因其较多的原则性规定和对实际操作过程中的一些问题没有详细明确的界定,不是完整的实体法和程序法,因泛而宽和缺乏操作性而被广为诟病,在保护留守儿童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应做如下修订:

(一)设立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

《儿童权利公约》的四大原则之一就是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未成年人保护法》笼统地规定了家庭、社会、学校、司法保护,但是对未成年人中的特殊群体留守儿童却没有做细化的规定。只有确立了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制定地方实施条例的时候才能针对留守儿童这一群体结合各省情况制定出适宜的措施来保护其权利。

(二)监护履行监护义务瑕疵责任

[1]。《未成年人保护法》第62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予以劝诫、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本条对监护人在监护未成年人时行为存在瑕疵时规定了一定的责任,但这种责任方式较为和缓,同时因为责任方式的笼统性致使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而留守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因为经常不能和自己生活在一起,更经常出现履行监护义务的瑕疵情况。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应该在法律责任部分进行详细周密的规定,当监护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对留守儿童的义务时,首先由村委会或居委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对其进行警告、训诫;如监护人继续不适当地履行其义务,可由公安机关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严重损害留守儿童利益的,可通过司法机关撤销其监护权,签发禁止令,禁止法定代理人一定时期内和留守儿童的教育、保护。

五、设立委托监护制度

(一)委托监护的概念

委托监护是由合同设立的监护人,委托监护属意定监护。委托监护可以是全权委任,也可以是限权委任。前者是指将子女委托祖父母照料或配偶将精神病人委托精神病院照料,后者如将子女委托给寄宿制学校,幼儿园等。

(二)委托监护的性质

传统上的监护都具有排他性的,委托监护产生后与原有监护权的衔接与协调便成为设计这种监护制度所要解决的第一个问题。当然,这种监护权的主体是限定的,并且在留守儿童回复到法定监护人控制之下时,这种监护权将不再存在。从这方面来说,这种监护具有临时性。在法定监护中,只有在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才能在(l)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2)未成年人的兄、姐;(3)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中选任,而且选任具有次序性;指定监护中,也是由法院指定都有监护能力、监护资格的人中一个担任,而根据《未保法》十六条的规定,委托监护一般是法定监护人将留守儿童委托给其他人进行监护,尽管在这种模式下,委托人可以将监护职责全部委托给受托人,受托人此时也并不是监护人。也就是说,监护人不能依照委托监护的协议将监护人的资格转让给他人,他人也不能通过协议取得监护资格。此时的监护相当为一种“临时监护”[2],而且这种监护是和法定监护并存的,并不具有排他性。

(三)委托监护中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权利、义务

委托监护的目的就是为了保障留守儿童的权利,遵循着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权利义务模式应作如下的细化:首先,委托监护可以通过口头或者书面的方式来进行,受托人可以是留守儿童的.祖父母、外祖父父母,也可以是其亲戚、朋友或者学校等。委托人作为委托方应尽到合理选任受托人的义务。为了能使留守儿童权利得到保障,受托人必须具备履行监护职责的能力或资格,具有如下情形的不得担任受托人:1、年老体弱,无力监管留守儿童的;2、一人同时监管2名以上的留守儿童的;3、有吸烟、酗酒、赌博、家庭暴力倾向等恶习的,有可能损害留守儿童身心健康的;4、学校软、硬件设施达不到监管留守儿童条件的;5、有其他不利于留守儿童身心的情形。如果委托人尽不到合理选任受托人的义务,使留守儿童疏于照顾、身心受损的,委托人要承担一定的责任。这种责任可以是警告、训诫,也可以是现金罚,还可以效仿国外设定一定时间禁止其和留守儿童的接触,由社会福利机构对留守儿童代管。受托人对留守儿童负有如下义务:保护留守儿童的身体健康,照顾留守儿童的生活,管理和保护留守儿童的财产,代理留守儿童进行民事活动,对留守儿童进行管理和教育,在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当然委托人也可以和受托人约定受托人的职责范围。

(四)如何监督受委托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留守儿童父母通常是不和留守儿童生活在一起的,因此在监督受托监护人是否合理履行监护职责确有困难。此时留守儿童的其他亲戚、朋友、学校、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都负有监督委托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的义务,当发现委托监护人怠于或疏于履行监护义务时,可以将该情况反映给留守儿童监护的委托人即其父母,其父母可以根据之前口头或书面的约定来处理该情况。如果怠于或疏于履行监护职责的情况比较偶发和后果较为轻微,委托人可以口头提出并让受托人予以改正,或者通过减少报酬等的方式来解决;如果这种怠于、疏于履行监护职责的情况是经常性的和后果较为严重,则委托人可以追究受托人的违约责任,选择更换更适合的人作为留守儿童的受托监护人。

(五)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报酬问题

在委托监护中,受托人承担了教育、照管、保护留守儿童的义务,而其权利却较少,这种关系中被人称为片面义务,这种权利义务不对等的状况可以通过委托人对受托人支付合理的报酬来实现。委托人可以根据受托人承担责任的范围、时间、难易程度等因素来合理确定委托费用,因此当受托人不按照事先的约定或者合同的规定按时足额支付报酬,受托人享有向委托人要求支付报酬的权利。

[参考文献]

留守儿童相关的论文题目篇六

数据显示,中国现有2亿左右的农民工,而且人数还将以每年10%的速度递增,由此产生的农村留守儿童人数高达5800万,父母不在身边,他们的教育面临诸多困难,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变得十分突出。

一、目前我国农村留守子女教育的现状

在工业化和现代化的进程中,农民工的贡献是不容忽视的,但无论从哪方面来说,他们都属于弱势群体,他们子女的受教育状况不容乐观。

1、入学率偏低

根据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抽样调查显示:“流动儿童中在学者占全部流动儿童的90.7%,一直未入学者占6.85%,失学者占2.45%。”调查结果还表明:在流动儿童中,达到上学年龄却不能适龄入学问题表现十分突出。

2、学习成绩差

留守子女在受教育当中存在心理问题严重及道德偏差等问题。对文盲率高达30%的祖辈来说,引导和帮助留守儿童学习往往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研究发现,父母外出打工的学生成绩明显偏差。成绩排名中,留守子女只占优秀生的10%,而差生当中有70%都是留守子女。

3、存在心理问题

心理成长关键期的`留守儿童,因不能及时得到引导和帮助,他们的性格会受到影响。测试结果显示,有30.3%的留守子女存在各种明显的心理健康问题,他们的心理问题明显多于非留守儿童。

二、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产生的原因

1、劳动力转移是留守儿童教育问题产生的直接原因

中国改革开放的三十年,是工业化迅速发展的三十年。伴随城乡一体化的深化发展,农村出现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在二元经济体制和分配制度失衡的背景下,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是受利益驱使,也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一般规律。由于相关政策的滞后,农民工不可能将子女带在身边,从而导致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日益严重。

2、所处的环境是留守儿童教育问题产生的决定性因素

(1)家庭环境。人的社会生活意识和价值观念的形成都是从家庭环境中开始的。家庭的气氛,亲人的性格及其对子女的教育方式,直接影响到子女的生活习惯及道德观念。留守子女与父母的分离,弱化了家庭教育作用,家庭教育的主体由父母变成了祖辈及其他亲戚。显而易见,祖辈对孩子的教育往往存在很多的误区。首先,对孩子过分溺爱,很容易养成孩子任性的性格;其次,老年人大多文化程度较低,在学习方面不能给孩子很好的帮助;再次,在教育方式上缺乏畅通的交流,这对儿童的语言及创造性的发展有很大消极影响。而在亲戚的立场上,他们不便对孩子进行管束,孩子也很难在亲戚家中产生归属感,缺乏自信。

很显然,如果农民工子女继续留守,得不到很好教育的话,农民工这个阶层与整个社会的脱节就会越来越严重,这对整个国家和社会的发展进步也是十分不利的。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等广泛力量的密切配合。

1、政府高度重视对留守儿童教育的责任

(1)加大投入力度,进行政策倾斜。加大农村教育的财政投入力度,提高农村学校和薄弱校教师的收入水平,提高现有农村师资队伍的专业化水平,改善农村教育环境。

(2)加大农村公共教育资源投入,改善学校硬件设施,完善体育、文化娱乐设施;建立健全农村寄宿制校舍管理体制,实施并完善素质教育理念;普及信息化教育模式,鼓励学校积极开拓教学新方法和育人新理念。

(3)把留守儿童教育工作纳入国家和各地区新农村建设、农民工工作等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各部门工作规划,置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之中。把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与各级政府实施儿童发展纲要结合起来,将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的各项权益保护列入纲要实施的监测评估体系。

2、家庭和学校密切配合,高度重视留守儿童教育问题

(1)重视对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如前所述,家庭对子女的教育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于常年在外打工的父母来说,家庭教育的内容不能仅仅停留在对孩子学习成绩的关心上,而更应该从情感的角度去关心和爱护他们,多和他们进行感情上的交流,发展良好的、亲密的亲子关系。另外,还应经常与子女的任课教师、班主任联系,了解他们各方面的表现。再者,还应十分重视孩子监护人的选定问题,应尽可能把子女寄放在有一定学习环境,比较有文化的,并且有一定责任感,能更好地监督和指导自己孩子的亲朋好友处。必须注意的是,家长对孩子的关心是至关重要的一环,缺少了这一点,任何其他措施都无助于儿童教育问题的解决。

(2)重视对留守子女的学校教育。作为对留守子女的教育实施单位,农村学校应该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职权和职能范围内,加强对留守子女的关心呵护。针对留守孩子的品德行为偏差和心理障碍问题,学校应该加以正确的引导,开展思想教育和情感教育,营造健康活泼的教学氛围。同时,要积极同留守孩子的监护人进行交流,对其做必要的培训,让其充分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同时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改变单一的教学形式,充分激励留守儿童的主体性和积极性是作为教师应有的责任。

3、整合社会资源,关注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

(1)招募组建关爱留守学生志愿者队伍,推行“结对接力志愿服务”模式。采取“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等多种形式的结对方式,组织志愿者队伍或志愿者与留守学生签订结对卡,针对学习辅导、生活帮助、心理抚慰和应急救助等需求,开展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志愿服务活动。

(2)整合各方力量,推动留守学生关爱行动社会化发展。开展各种形式的关爱留守学生工作和主题活动的宣传活动,开展爱心募捐、义务家教、艺术培训、心理咨询等关爱活动,更大程度地动员社会各界支持关爱行动。

留守儿童相关的论文题目篇七

关键词留守住院儿童;心理护理

留守儿童指因父母长期外出,无法和父母一起生活,由祖父母或其他亲属代为监护,正在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儿童[1]。留守儿童住院时由于父母抚慰不足,再加上语言表达和理解能力缺乏,往往发生较多的情绪性问题行为如敏感、自卑、感情脆弱以及孤僻等。采用普通护理措施往往难以达到预期效果。因此护理人员应该有针对性地对患儿进行多形式、个性化以及生动的心理干预,从而缓解患儿因亲情缺失引起的紧张等心理,增强其战胜疾病的信心。本研究选择110例住院留守儿童,探讨心理护理对住院留守儿童的`落差效果。现报告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随机将110例住院留守儿童分为两组,每组55例。其中观察组男34例,女21例;年龄:4~11岁,平均年龄7.1±0.8岁;对照组男36例,女19例;年龄:4~12岁,平均年龄7.4±0.7岁。两组患儿在年龄、性别等一般资料方面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临床可比性。

2方法

对照组采用常规护理措施,观察组在常规护理措施的基础上,进行心理护理干预,具体措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2.1情感支持

根据患者发生的情感及负面情绪,制定有关干预方法,进行心理辅导。加强与患者的沟通,采用鼓励性语言,尽可能的缓解患者的心理压力,增强其心理承受力。

2.3做“代理家长”,给予相应关怀护理人员作为留守儿童的“代理家长”,应该做到知晓留守孩子以及监护人的基本情况,知晓其父母外联系方式。同时还应该积极主动与留守孩子沟通交流,像母亲一样关心患儿,能够明显缓解其对父母的依恋性,提高其临床治疗依从性。

2.4统计学分析

使用spss13.0统计分析数据,计量资料以()表示,均数比较采用配对t检验分析,计量数据采用x2检验,p0.05认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3结果

两组患儿情绪变化、配合程度、对护士排斥情况以及家属满意度分析研究观察组患儿情绪变化、配合程度、对护士排斥性以及家属满意度均显著优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4讨论

随着城乡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发展,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越来越严峻。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对策执行不到位,因此政府、学校以及全社会应该关注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和关爱问题。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留守儿童问题成为影响我国实现城乡统筹以及缓解社会矛盾等方面的重要原因,因此应该引起重视。本研究发现,观察组患儿情绪变化、配合程度、对护士排斥性以及家属满意度均显著优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综上所述,在儿科病区积极开展心理护理干预能够促进患儿早日康复,提高家属满意度,加强留守儿童监护人的心理学知识,从而更好地照顾好患儿,积极为留守儿童创造更好地成长环境,降低留守儿童患身心疾病的机会,值得在临床中推广应用。

参考文献

留守儿童相关的论文题目篇八

云南省楚雄市双柏县安龙堡村是一个彝族聚居的古村落,地处贫困山区,有丰富的彝族文化传统,土掌房和梯田是极具民族特色的当地景观。安龙堡村坐落在哀牢山山脉腹部山脊之上,面向横跨谷底的绿汁江,海拔1820m,干热河谷气候,现有人口80户,大约280人,村民主要以种植、养殖为主,生活条件较差,属于贫困村[1]。蜿蜒穿梭于哀牢山山脉的弹石路乡道,是村寨和外界联系的主要交通干道。

1.2“森林、村庄、梯田、河流”垂直生态系统安龙堡村土掌房聚落的选址综合考虑了气候、地形、水源、农牧等各方面的因素而确立,为了效的利用自然能源,形成“森林-村庄-梯田-河流”特殊的垂直生态系统。森林位于山顶,涵养的大量水资源,是村落梯田湿地形成的决定性因素,它为梯田湿地生态系统的健康提供水源保证,也是村民祭祀的重要场所。安龙堡村落位于森林之下的山腰,四周梯田层层围绕可供耕种,村后山林既可放牧,又可伐树打猎。村民可通过地表径流和沟渠形式将森林中的自然水系引入村寨中,以解决村民饮用和灌溉问题。位于森林和村庄下方为梯田湿地,广泛分布于中下山,是生态系统的主要组成部分。在整个系统中,来自森林的天然水和村庄中排出的生活污水,经过梯田的地表径流和地下径流最终汇入下方河流,即绿汁江。四个要素相互独立又相互作用,进行物质交换和能量流动,构成稳定和谐的生态系统。该垂直生态系统正是安龙堡村留守儿童所生存成长的大环境,但目前也面临严重的生态问题:森林不断砍伐,森林覆盖率不断降低,涵养水源的能力不断减弱;气候干旱,水资源不足且利用率不高,加之土掌房村落基础设施较差,导致森林、村落、梯田、河流的物质和能量交换减弱。生态系统的破坏,不仅仅造成了村民生存环境的恶化,还直接给留守儿童造成了更多的劳动负担,尤其体现在引水困难和灌溉劳作加重。

1.3安龙堡留守儿童面临的问题

安龙堡村近些年外出务工人员人数不断增多,村内留守儿童数量也在不断增大(图2)[2]。生态环境恶化,村落基础设施较差,留守儿童的成长环境不容乐观,其身体健康与心理健康,行为与学业发展等方面均处于弱势。通过访问与研究,改善安龙堡村的留守儿童生存环境主要面临两大问题:一是如何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引水灌溉效率得以减轻留守儿童及其家庭生活和生产负担;二是如何基于当地现状和文脉创造一个直接的、生态的、快乐的、属于儿童的游乐空间。

2改善安龙堡村留守儿童生存环境探索

2.1修复垂直生态生态系统

修复生态系统,改善生态环境,是解决安龙堡村民的生活、生产问题的首要任务,且有利于为留守儿童创造一个更加和谐舒服的生存环境。垂直生态系统若得以恢复,劳作负担也随之降低。

2.1.1植被修复、涵养水源。整个垂直生态系统中,森林涵养的大量水资源是形成完整生态系统的决定性因素,它为村落、梯田湿地的健康提供了充足的水源保证。由于安龙堡村所处地理位置气候干旱,水资源尤其宝贵与重要。随着森林逐渐被砍伐,森林覆盖面积逐年减小,造成水源不稳定,利用率降低。要修复改善垂直生态系统,森林的保护与再生是重中之重。科学有效建立森林保育区,通过合理的绿道规划,森林、村落、梯田、河流进行有机整合连接,才能改善物质与能量交换过程。

2.1.2合理开源引水,建设高效灌溉系统。在科学保护森林水源的同时,开源引水,通过自然溪流与挖建沟渠两种形式引水下山,一利于灌溉,二便于生活。安龙堡村下的梯田拥有高效合理的灌溉系统是减轻当地村民尤其是留守儿童劳动负担的重要措施。传统灌溉体系中,地表径流是原始的.排水方式。但这不仅使水资源利用率底,还造成了水土流失。安龙堡村处于干热河谷气候,水资源不充足,因此建设高效节水灌溉系统迫在眉睫:在梯田纵向挖建主渠,并在村落挖建多个人工池塘,将人工池塘与主渠连通。人工池塘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种用来储水;一种用来积肥(栽秧时节,启动山水,搅拌肥塘,乌黑恶臭的肥水顺沟而下,流人梯田,即“冲肥”灌溉)。在梯田横向挖建支渠,与主渠相接。水流和肥料通过渠道系统由高处和村落流入梯田进行灌溉和施肥,最终形成高效的灌溉施肥系统,提高农作物生产量,也为当地村民和留守儿童减轻劳作负担。

2.1.3构建蓝绿基础设施。在提高灌溉效率的同时,水源经过村庄,为村民提供生活用水及景观用水。村内外围建设绿色廊道与村落链接并且渗透,构建纵横交错的水网系统,与绿色廊道交织,构建蓝绿基础设施,实现生态净水、高效灌溉、绿化覆盖,环境友好,从而满足生态、景观、生活、游戏、灌溉生产等多功能的需求。

2.2基于土掌房平台体系的儿童游乐系统构建创想

修复垂直生态系统能改善留守儿童生存的大环境,但我们景观设计师也试图去探寻能够直接让儿童触摸到、直接激发释放童真的措施,更而体现景观设计师社会责任感。村落土掌房具有的显著特征给来了创新可尝试的机遇。

2.2.1特有的屋顶平台空间利用。村落的土掌房顺应着地形层层叠叠分布坐落在山体上,每座土掌房背坡面谷,且平行于等高线均匀排列。由于土掌房建筑密度较大,导致地面活动空间有限,所以灵活利用屋顶平台空间成为土掌房的空间特色。土掌房屋顶平台创造了一个与地面分离的开发空间。该空间独立于地面,即可视为第二层地面空间[3]。土掌房村寨阶梯层叠、上下相通、左右相连成片的屋顶不仅仅是当地村民晾晒生产的平台,还是人们包括青少年儿童的交流、生活的乐园。

2.2.2发达便捷的交通平台体系。土掌房各个平台由爬梯、独木桥等水平和竖向交通构件连接形成一个四通八达的系统完整的平台交通体系。竖向交通主要竹梯或者木梯,连接地面―屋顶平台空间和上下屋顶平台空间,水平交通主要独木桥,连接水平上的屋顶平台空间,且有时两个屋顶会连接在一起。土掌房村落各个屋顶平台高低叠落,犹如梯田,连接成片,形成了土掌房民居特有的屋顶平台体系。这个平台体系也是土掌房村落赖以生存的根本。

2.2.3基于平台体系的儿童游乐单元及系统设计。如上文所述,云南省彝族人民的传统住房土掌房,具有两个非常显著的特征:依山而建的跌落式土掌房平台空间和联系不同空间的爬梯、独木桥等交通构件。因此,为了改善儿童游憩环境、增加儿童的童年乐趣,在这两个因素的基础之上,结合一种中国传统儿童智力玩具“神龙摆尾”的原理和形态,生成此次设计的概念:就地取材,设计不同类型的方块形游戏单元(图3)。游戏单元将分成三种类型,分别以滑梯、迷宫和蹦床为主要游戏空间,对应0~5岁、6~11岁、12~14岁这三种不同年龄层儿童需求的差异。这些游戏单元安置在土掌房特有的屋顶平台系统上,可固定,也可自由移动,由爬梯、独木桥等交通构件将一系列游戏单元串联起来,即为安龙堡村的留守儿童创造一个位于屋顶平台上的儿童游乐设施系统(图4)。且这儿童游乐设施体系与平台系统融为一体,真正融入村民的生活之中,为当地的留守儿童创建饶有趣味的游乐环境,激发童真童趣,也让这些经历沉淀为宝贵的童真记忆,更有利于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有利于当地传统文化的传承。

3结语

本文通过聚焦云南省楚雄市双柏县安龙堡乡安龙堡村极具地域特色的传统民居聚落,将目光锁定于村内大量留守儿童的现状情况和问题,从关注留守儿童成长情况角度出发,修复当地“森林、村落、梯田、河流”的垂直生态系统,并通过对当地传统民居土掌房的实地调研、研究,基于土掌房特有的平台体系为儿童创造活动游乐系统空间,提升儿童对文化传统感知。同时希望此次研究为当地的现代地域建筑的传承和再创造之路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并为同类研究提供借鉴和参考。

留守儿童相关的论文题目篇九

摘要: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伴随着农村劳动力以流动而非转移的形式进城就业,这一特征直接导致了农村存在大量留守儿童。本文以家庭教育为着眼点分析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存在的现实困境,提出推进农民工市民化、培育农民工家庭教育意识和家庭教育能力、提升农村学校教育水平等措施解决留守儿童面临的教育问题。

关键词:流动;转移;留守儿童;教育;

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建设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本文所称农民工与其含义相同)进入城市就业和居住,但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并没有带来进城农村劳动力市民化水平的相应提高,大量农村劳动力仍然是以流动而非转移的形式在城市和乡村间流转:农忙和春节期间返家短暂居留,然后再匆匆回到工作地点。农村劳动力的`这种流动方式导致在农村出现了大量的留守儿童,由于大量农民工无法将子女带到就业的城市,只好将他们放在家中由父母或亲戚照看,或者留守儿童父母一方外出,一方在家照顾孩子。

因为儿童性格养成和智力发展为周围家庭和社会环境所塑造,儿童幼时的教育经历对于其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的形成以及行为模式的选择起着至关重要的决定性作用。由于家庭教育的缺失或者教育不力,留守儿童的大量存在引发了比较突出的社会问题,引起了国家和社会的高度重视,许多学者和研究机构也对这一社会现象进行了深入研究。据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组织实施的“全国农村留守儿童状况调查”表明,农村留守儿童存在着学习成绩较差、学习兴趣不足、心理健康问题比较突出等问题。对处于成长关键期的农村留守儿童而言,如何为他们提供充分而坚实的教育支持,成了国家、社会和家庭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本文拟就这一问题形成的原因和解决对策做些粗浅的分析。

一、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的现状

随着我国城镇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大量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这在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同时,也给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带来了不利影响。突出的表现为:第一,教学条件与城市相比有较大差距。虽然国家对农村教育投入不断加大,但由于农村劳动力大量进城,公共品供给不足,农村生活吸引力不足,农村中小学教育的师资力量和教学设施条件和城市的学校相比,还有比较大的差距。第二,留守儿童知识面狭窄,封闭内向。农村中小学教师大多也出身于农村,对外界了解不够,与城市教师交流少,日常的教学多受限于教材内容,从而导致农村儿童所接受的知识往往不能及时跟上社会的发展。农村留守儿童学习生活的环境主要限于农村,即使有部分儿童在假期中能到父母就业的城市游玩,父母也难得有充分的时间陪伴孩子,农村留守儿童知识面普遍较窄,对新鲜事物认识不够。第三,留守儿童学习成绩较差。这也是农村儿童学习中普遍存在的现象。每年高考前后,社会上都会有大量的有关寒门能否再出贵子的讨论,社会比较一致的看法是,寒门越来越难再出贵子,这里的“寒门”主要指的是农村,这也可以从每年高考重点高校录取的农村考生比率很低得到佐证。第四,留守儿童心理问题突出。农村留守儿童普遍存在厌学、缺乏耐心等问题。

显然,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不仅仅关系到国民整体素质的提升问题,还对教育公平的问题提出了很大的挑战,留守儿童教育存在的困境制约着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和农村教育的发展。

二、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困境的成因

(一)父母教育缺失影响留守儿童心智发展

父母与子女之间存在着天然的血缘关系,这一生理特征使得儿童与父母生活在一起时自然而然地存在着安全感和依靠感。留守儿童心智发育还不成熟,在成长过程中会遇到许多困难,也会产生很多困惑。当在生活学习中遇到困难和困惑时,留守儿童天然地会想到寻求父母帮助。对父母之外的其他人,即使是至亲长辈,他们也缺乏信任。当无法向父母倾诉而又不愿求助其他长辈时,留守儿童只能将困惑留存内心,这直接影响了留守儿童的心智发展。同时,出于信任和依赖,孩子最容易模仿父母的行为,父母正确的言行举止可以塑造规范孩子的行为举止。因此,留守儿童父母的陪伴是儿童心智健康发展至关重要的决定因素。

事实上,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外出就业农村劳动力是希望将子女带到就业的城市接受教育的,但由于我国城市化自身的特殊性,很多农民工难以承担一家人在城市生活和子女教育的费用,加之农民工社会关系网络缺乏而使其难以融入城市;城市财政压力大不愿也很难为他们提供足够的如教育、医疗等公共物品供给,导致农民工只能如候鸟般在城市和乡村之间流动,无法转移成城市市民。因此,很多农村劳动力也只能在外出就业时将子女托付给父母或亲戚照顾。农民工的流动性就业导致了大量未成年子女在农村成为留守儿童,父母对留守儿童教育的缺失造成了留守儿童内心封闭、心理问题众多等社会问题,也直接导致很多已入学的留守儿童学习兴趣不够、学习动力不足等问题。

(二)隔代教育无法专注于儿童身心教育,影响了留守儿童的均衡成长

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将子女委托给父母或亲戚照管,被委托人对留守儿童的教育我们统称为隔代教育。作为被委托人,无论是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还是其他亲戚,他们对留守儿童的教育缺乏足够的耐心和应对举措。这是因为他们对于留守儿童首要关注的是安全,在陪伴儿童成长过程中,他们为孩子提供丰富的衣食,以确保留守儿童父母返家时看到体格健壮的孩子。至于学习成绩和性格养成,因为血缘隔代的原因,他们要么缺乏耐心去教育,要么没有正确的教育方法。特别是隔代的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即使他们非常关心留守儿童的学习和性格养成,但由于他们大多没有接受过正规的学校教育,对孙辈的教育缺少方法,能采用的方法多是简单粗暴的打骂方式,孩子表面上唯唯诺诺遵从了教诲,但由于没有真正理解错在什么地方,不明白自己的行为会有什么不利的后果,这种教育的结果也无法对孩子的成长产生正向的导向作用。更有很多老人对孙辈天然的溺爱,看到孙辈的学习成绩不理想或行为不规范,也往往不去纠正,采取听之任之的态度,这种放任的方式进一步影响了孩子的心理健康,导致部分留守儿童在以后的成长过程中无法形成遵守规则的社会习惯。

三、改进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的对策分析

(一)深入进行城市化模式改革,推进进城农村劳动力转移式就业

农村劳动力无法将子女带在身边进行教育的原因在于农民工的流动性就业方式,因此,推进农民工在城市安家落户就成了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举措,这需要政府推进城市化模式改革,清除农民工市民化障碍,引导农民工自愿转移成为城市居民。农民工如果想在城市安居,成为市民,需要政府提供一系列的保障措施。第一,加大医疗、教育等领域的投入,增加公共物品的供给。政府可以将一部分预算费用转移到医疗、教育等领域,如维护市容整洁的费用等。有些城市为了城市的表面整洁,雇用大量城管禁止流动摊贩摆摊,这实际上减弱了城市的活力。这部分费用完全可以应用到其他领域。政府也可以通过适度让利引入社会资本投入到医疗、教育等领域,减轻政府的财政压力。第二,要求就业单位为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险等费用,解除农民工进城居住的后顾之忧。第三,对进城就业的农民工实施社区化管理。农民工难以顺利市民化的一个制约因素是难以融入城市社区。农民工在城市生活就业,缺乏情感上的归属和社会关系网络支持,而在乡村则存在大量的熟人亲友,情感上有归属感,生活和工作中遇到困难时能得到乡邻和亲朋有效的支持。城市管理部门应将农民工纳入社区化管理,引导农民工融入所生活的社区,为他们提供与社区居民无差别的待遇。第四,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放宽农民工落户的限制。对农民工落户,可以不以购房为前置条件,也不要强制农民工退出承包的土地,等到农民工从精神和经济上真正转化为城市居民,再逐步引导他们退出承包的农村集体土地。

(二)加强农民工教育子女意识和教育方式的培训

农民工普遍受教育程度不高,虽然大多数农民工意识到子女教育非常重要,但还是对子女教育的认识不够深入,也缺乏有效的教育方法。目前,国内很多农民工输出大省在春节农民工返乡期间,对农民工进行免费技能培训,但很少有地方政府为农民工提供子女教育方法的培训。地方政府关心的是农民工就业能力的提升,但事实上,农民工更关心子女的教育,他们希望自己的子女能够通过教育改变命运,不再重复自己的就业道路。但由于认识不深入和缺乏方法,他们往往在看到子女学习成绩不够理想时,早早放弃了子女进一步接受教育的打算。因此,地方政府可以在为农民工提供技能培训的同时,为他们提供家庭教育的培训,引导他们鼓励和支持子女的教育,指导他们科学教育的方法。对于农民工外出委托照管孩子的亲人,地方政府在平时也可以在农闲时为他们提供专门性的培训,培育他们教育留守儿童心智发展的意识和教育方法。

结语

农村留守儿童的大量存在是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特有的现象,要有效解决这一关系国家全面科学和谐发展的突出问题,需要国家、家庭和社会通力协作,着重推进适合我国国情的城镇化模式变革,统筹城乡公共品供给,从制度上保障农村留守儿童能得到和城镇儿童同样的家庭及学校教育。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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