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的规章制度精选

时间:2023-06-28 16:52:52 作者:曹czj 毕业论文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教师的规章制度精选篇一

1、上课提前15分钟到办公室,作好上课准备。

2、上课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拖堂,不会客,不出教室,不睡觉。

3、不准穿拖鞋、背心、短裤进教室。无特殊情况,不准坐着上课。

4、未备课,不准进课堂上课。不准用电脑备课。

5、教师要用普通话讲课。

6、学生做作业,教师要巡查辅导,不得在课堂上看书看报。

7、集会做操,教师必须跟班走随班站,维护纪律。

8、每月补课4天,课堂作业必须比平行班多4次。

9、教师要做留守学生的贴心人,要从各方面教育好留守孩子,在安全、卫生、纪律、学习、礼貌,即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争创一流,为孩子的健全发展奠基。

10、如果在这一年里,教师在德、能、勤、绩及教书育人方面表现突出,那么,下一年将可继任留守中心的教师。否则,将按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原则另选他人。

教师的规章制度精选篇二

师爱生,生才能爱师;亲其师,才能信其道。尊重、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是构建和谐高效课堂的基础。学生的人格和学习品质各有不同,教师要在尊重理解的同时,肯定并引导他们,因地制宜,因材施教。

二、以愉快的情绪、饱满的精神感染学生,营造和谐课堂氛围

教师是营造和谐课堂的主体,一个有良好修养的教师,一走上课堂就应该尽量忘记“自我”并超越“自我”,完全投入课堂,紧张而有秩序的进行教学工作。并用自己良好的情绪、饱满的热情去感染、激励和影响学生,努力营造和谐的课堂氛围。

三、用理智的行为、慈祥而平和的态度,使和谐历史课堂落到实处

上课前,教师要调节个人情绪,以一种高度的责任感走进课堂。教学过程中,教师要有控制自己情感的能力,高兴时,不能“得意忘形”;苦恼时,不能“怨天尤人”,乱发牢骚。尤其是学生不遵守纪律或不礼貌行为冒犯自己时,要理智对待,绝不能因自己“有理”,对学生采取简单粗暴的态度。

总之,教师课堂上流露出的情感应该是明朗、热情,富有感染力。举止从容、得体,理解、信任、爱护学生,努力构建历史学科和谐高效课堂。

教师的规章制度精选篇三

第一条为加强外籍教师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专家局关于《高等学校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和外籍教师的规定》(教外办[1991]462号)及相关规章制度,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外籍教师包括我校聘用的长期语言类外籍教师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级聘请的外籍教师。

第三条外籍教师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多方招聘,择优录用;依法聘请,强化管理;用其所长,讲求实效;增进中外人民的友谊,为我校教学、科研服务;并保护好外教在我校工作生活期间的正当权利和利益。

第四条外教管理工作归党政办公室(外事处)统一负责,具体职责如下:

1、全面统筹外教管理工作,负责开展外教招聘,组织外教的应聘考核和合同签订,办理外教来华手续,核定发放外教工资。

2、负责对外教进行外事纪律教育,严格要求外教遵守中国法律、依法执教。

3、维护外教的合法权益,确保外教在校期间享有国内员工的同等权利。

4、协调、考核各所在教学系部、各相关职能部门对外教的聘用管理,确保我校外教聘用的效益。

第五条外籍教师的教学、科研、生活管理及福利发放由其任教的二级学院、教务处、财务处、保卫处等各职能部门配合完成。

第六条聘用条件年龄原则上在60岁以下,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史;无犯罪记录和不良嗜好;语言类外教须具有学士以上学位,母语是英语或其他所需语种,优先考虑具有国外教育工作或相关语言培训工作经验者。

第七条聘用程序

1、需要聘请长期外教的院系须每年向党政办公室(外事处)递交外籍教师名额申请报告。

2、聘(邀)请外教要根据我校的实际需要和财力物力、工作基础条件,进行全面规划、统筹安排、注重质量。

3、由党政办公室(外事处)通过资料审核、工作经历调查、电话口试或视频面试等形式,初选出符合应聘条件的遴选对象。

4、由党政办公室(外事处)将最终聘任人选及方案上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即可向外国专家局提交申请并办理聘任手续。

第八条我校实行合同工资制,外籍教师的薪酬待遇及具体工作任务以聘用合同规定的内容为准,我校将定期对外教进行工作考评,按时向考评合格者发放工资。

第九条鼓励符合聘任要求的外教长期在我校任教,根据其年度各项工作测评情况,酌情提高外教续聘期的合同工资。

第十条外教工作内容需包括课堂教学、与教学有关的第二课堂活动及参加所在二级学院的工作讨论和经验交流。如外籍教师承担超出合同所规定的工作量,每项工作的补贴标准和发放方式需另行商定。

第十一条学校为长期聘用的外教(不含随行家属)在中国购买包括意外保险;短期外教,应在来华前自行购买境外医疗保险。

第十二条党政办公室(外事处)在外籍教师到校后,及时向外籍教师介绍我国的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为切实加强对外教的教学管理,各聘请院系须为外教配备一名合作教师,并将合作教师的名单及联系电话报知党政办公室(外事处)。

第十三条外籍教师须按照我校教学要求以及学生具体情况实施教学,并制定相应的教学计划。具体教材的选用,由相关二级学院与外籍教师商定。鼓励外国专家引进国外比较先进的教材和视听辅导材料,允许外国专家用不同方法进行教学,提倡与外教在学术上自由讨论,欢迎他们对教学提出意见和建议。外籍教师任教的二级学院应定期与外教交流,听取外教意见,提供必要的教学条件,及时反映师生对外教在教学上的意见,帮助外教尽快适应学校教学环境。凡与外教教学工作有关的工作及活动等,应当及时向他们介绍,请他们参加。

第十四条所在院(系、部)负责向外教介绍我国的教育方针、政策、教学制度、学校的培养目标、教学组织、教学计划和教学中的重大改革。外教管理员应该定期对外教进行听课,并进行必要的审核与评定,将结果及时反馈给主管领导和各院系。党政办公室(外事处)配合所在教学院系组织师生每学年对外教的教学至少进行一次评估,建立外教教学考核制度;对教学责任心强,教学效果好的外教应予以表扬或奖励,对教学责任心差,教学效果差的外教应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应辞退。

第十五条后勤集团协助党政办公室(外事处)在外教入住前检查、修护、完善外教公寓内应有的各类家具家电,做好入住前的卫生清洁。外教入住时,派人陪同讲解和说明公寓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外教离校时,派人检查公寓内各项家具家电是否丢失或损坏,如有人为损害,应由外教照价赔偿。

学校提供的外教公寓为两室一厅住房(具备厨房、卫生间),配备基本家具、空调、彩电、冰箱、洗衣机、热水器、网络、卧具、及简单厨具等。若外教对外教公寓有其他要求,所产生的费用应以上述标准进行折算,超出部分由外教承担。

第十六条校内外籍教师宿舍的安全保障工作由保卫处负责,后勤集团和党政办公室(外事处)配合完成,需定期对校内外籍教师宿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做好防火防盗及其他安全教育。

第十七条外籍教师到校后,党政办公室(外事处)应派人协助外教办理校内各类报到手续,熟悉校园环境和周边生活环境;邀请外教参加校内师生的各类文娱、体育活动,可根据外教的意愿,安排一些节假日参观旅游活动,丰富外教的业余文化生活。

第十八条党政办公室(外事处)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办理所有外教的报批手续。外教与我校解除合同关系后(期满无续聘或违约被终止),党政办公室(外事处)注销其外国专家证。党政办公室(外事处)外教应在我校为其办理的签证或居留许可的有效期内出境,逾期者将构成非法居留,需自行承担出入境管理机构的相关处罚。外籍教师如护照、外国专家证等证件遗失,应及时向党政办公室(外事处)报告,再由党政办公室(外事处)协助本人补办,费用自理。党政办公室(外事处)为计划内聘请的外教提供机场接送服务。

第十九条外籍教师应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教育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尊重我国人民的风俗习惯;不得在教学场所和其他公开场合,以任何形式宣传宗教、发展教徒,不得以调查或其他形式进行有煽动内容或危害我国安全内容的活动。

1、外教请病假,应当凭学校指定医院医生的证明。病假在三十天以内的,病假后补齐本学期所缺课程,薪金照发。病假超过三十天,我校有权解除合同。

2、外教请事假经聘方同意,在合同期内,事假累计不得超过十天。连续事假不得超过三天。未经聘方同意擅离职守,旷职一天,扣发三天薪金:旷职三天的,按违反合同处理,须支付违约金,情节严重的,我校有权解除合同。

第二十一条外籍教师在学校工作、讲学期间,全院师生员工(含家属)应与其友好相处,讲究文明礼貌,不卑不亢。严守国家机密,不得将秘密文件、资料(含上级及学院文件)给外籍教师或带入外籍教师宿舍。与外籍教师谈话不能涉及政治。不得接受外籍教师的政治、宗教及不宜宣传的资料。不得随便打听外籍教师的隐私,特别是外籍教师的年龄、收入、衣饰质量和价格、婚姻等情况。外籍教师不得同学生发生个人作风上的问题。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党政办公室(外事处)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教师的规章制度精选篇四

青年教师是未来,肩负着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任。为了使瑞安六中不断开拓创新,必须重视青年教师的队伍建设,使青年教师早日成熟。在教学战线上工作多年的老教师积累了丰富和宝贵的教育教学经验,为青年教师的迅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使教学水平得到普遍提高。

师徒结对,为新教师指定骨干教师带教这是一个传统却很有效的方法。我校通过这种方式对青年教师进行培养。目标是使青年教师尽快的胜任教学,在教法和教学实践上有所创新,并成长为青年骨干教师。指导师带教的过程,是一个对青年教师有目标、有计划、分阶段的经验传授过程和自身提高过程;新教师必须对指导师的诊断与指导作出自己的分析与提高,付诸反复实践才能有所发展,两者教学相长,开拓创新。

今年刚来校的青年教师必须同有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结对,拜师学艺。指导老师由学校发聘书,指导期为一年。

具体要求:师傅要为徒弟讲课,做教学辅导,带他们听各级各类优秀教师和骨干教师的公开课并进行评课,带领他们参加各教学活动,鼓励他们参加教学竞赛,评比活动,用自己的肩膀托起一个个新星;徒弟认真听师傅的课,认真揣摩,结合自己特点,摸索出适合自身特色的教学风格。

1.负责组织新教师学习教育教学理伦,掌握教学基本功,指导他们在做好教学常规工作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2.每学期要制订培养新教师的实施方案。

3.每节课都向被培养青年教师开放,或每周至少为被培养青年教师上一节示范课。

4.一学期对新教师听课不少于5节,课后要有评课并提出改进意见,有情况记录。

5.指导新教师命题(单元复习题、检测题、期中、期末考试题等)的方法和技巧,每学期指导新教师评析一份试卷。

6.指导新教师确定教科研课题及研究方案。

7.经常开展交流探讨,研究教材教法和学法。

8.推荐、辅导新教师参加市、县、校组织的各类评比,并力争取得好成绩。

9.每学期对被培养新教师取得的效果、存在的问题作全面详实的小结。

10.学期末要及时上交活动的所有材料备案。

1.订出自己奋斗目标、计划。

2.主动向指导师请教教材、教法中的问题,每学期主动向指导师听课不少于8节,至少提供5篇教案交导师评析,逐步掌握和提高设计教案的能力及驾驭教材的水准。

3.主动向导师学习命题的方法和技巧,每学期至少提供一份试卷请导师指教。

4.积极参加各级部门组织的评比活动,在导师的辅导下,力争在评比中获得优异成绩。

5.导师指导下学习有关专业的教育、教学理论,并写出心得体会或论文,每学期至少拟定一篇论文请导师指教。力争在市论文评比中获奖。

6.导师指导下,确定一个教科研课题,并制定研究方案。

7.学期对照自己制定的奋斗目标与计划作一次全面的小结。

8.学期末要及时上交指导活动的所有材料备案。

1.每学年由教务处组织审核评估导师的工作及被培养新教师的学习考核情况。通过审阅活动材料、常规考核、新教师汇报课评比、教案评比等活动落实优秀见习教师和优秀指导师的评选工作。

2.给指导师发放聘任证书,并记入业务档案,作为晋级的依据。

教师的规章制度精选篇五

为了进一步维护我校日常教学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为了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效率、具有较强团队凝聚力的教师队伍,经校教学部办公会讨论同意,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专/兼职教师。

上课时间、教学点、教师姓名、教学内容及课次;教学重点、教学目标教学步骤;教学方法;作业要求;课后小结。

(2)每个学习周期教师必须携带备课本到校,由教研主管安排对每位教师的备课本进行检查。

(3)教师每授完一周课应书写课堂小结(例如:上课是否按教学计划进行,教学方法是否得法,教学是否有值得改进的地方,学生反馈如何,有何建议等)

(4)每一个月收集一次《学员反馈登记表》,从中了解老师的服务完成情况。

(5)坚持备课制度,认真研究教材、教学方法,分析教学重点、难点,统一教学指导思想、教学要求、教学进度,遵守学校的课时安排。作业的安排。

(1)开课第一天,每位教师应向学员公布其姓名及联系方式;

(1)教师上课前要准备好教材、教案、教具和课堂必需品,并可以适当的做好板书,在有板书的前提下。

(2)教师应准时上课,课堂上要严格掌握时间,不拖堂、不提前下课。

(4)教师上课必须保持衣冠整洁、态度温和、举止大方,避免情绪波动(女性教师上课不得穿吊带裙、短裙、露背装、等) 。男性教师不得穿无袖上衣、短裤、拖鞋、等不符合教师规范的服饰)。

(5)上课时,教师手机、须处于关机或静音状态,禁止上课接、打电话、发送信息。

(7)教师授课要做到重点突出、条理清楚、语言简洁、深入浅出,力求内容充实;板书要规范、简要醒目、字迹清楚工整,方便学生记录和记忆。(8)教师教学时应注重培养学生的学习方法、自学能力、积极主动的学习精神和认真刻苦的良好习惯。注重教与学的结合,提高教学效果。

(9)在教师监护时间内,如因教师责任(例如教师离开教学区、课间长时间电话闲聊等),导致财产损坏或人身安全事故发生,因此所产生的经济损失视教师责任轻重承担(50%-80%)的经济赔偿。(10)教师应严格按学校规定授课,不得任意调课、停课、延课和私自换课,特殊情况须经教务主管、等领导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教师考勤表),(教师调课申请表)

(1)教务部门每期安排主管或教师抽查任课教师授课情况。听课教师应在上课前5分钟进入教室,做好听课记录准备。上课期间,听课教师的手机及电子产品等一律关闭或调为静音,且不能随意走动,发出声响。不能和授课教师攀谈,影响上课,但要配合授课教师,监督学生认真听讲。

(2)听课笔记应详细记录下列七项:(听课记录表)

1.教学时间板块划分;

2.教学教态;

3.学生对知识点掌握情况;

4.教学方法及板书;

5.作业布置;

6.备课情况及教具准备;

7.点评意见

(3)听课后将记录上交教务部及教学主管审核,作为授课教师和听课教师的教师绩效考评标准之一。

(4)为保证教学质量,做好教学评估。教研室每学期应组织全体教师说课、评课。

(5)实习教师(一学习周期内)听课必须5次以上;初级教师听课必须3次以上;听课记录由教务部门统一监督检查。若教学部发现听课教师有徇私舞弊行为,将根据教师绩效以及学校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1)教师应记录好每位学生的至少1个联系电话。

(2)教师每周应对学员进行n次作业,并对作业进行批改总结。

(3)教师对所带班级学生进行电话或班会沟通,内容为:与学生直接沟通学习的内容、巩固课堂上所学的知识。还包括生活情况、学校活动安排反馈及续费等事宜。

(4)教师每次沟通均应认真填写《学员反馈登记表》,并在现场完成并上交。

(5)教师所交的《学员反馈登记表》必须如实填写并按时提交,如《学员反馈登记表》的内容有虚假、捏造等与事实不符等现象或未按时提交,一经查实,按教师绩效考评制度,等相关制度处理。(6)学生如有缺课、迟到、早退、学习不认真、等现象,教师应及时与教务部门反馈。

(7)每学期最后几节课为公开课,教师应提前通知学员及相关人员参加,便于课程顾问做好转介绍以及二次销售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