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进出口贸易合同书(模板18篇)

时间:2024-01-09 10:12:22 作者:薇儿 合同

贸易的发展不仅带来了经济繁荣,还促进了文化交流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下是一些关于贸易合作的案例分析和政策建议,供大家参考借鉴。

出口贸易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供方),由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购方),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

第一条合同标的供方同意出售,购方同意购买____________________。(详见本合同附件1,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条技术资料供方应向购方提供设备使用及维修技术资料一份。

第三条供货条件-包装和标记供方应在设备全额信用证开立之后的__________个月内用密封集装箱或其它包皮包装从____________________发运设备。

供方有权从任何对其方便的港口发运设备。

供方应把设备运至商定的原苏联东海岸____________________港。

自设备从船航运抵独联体远东港口时起灭失和(或)损坏的风险由供方转移到购方。

供方承担设备运输的一切费用及运抵港口前的保险费。

设备从独联体港口继续运到安装地的一切费用由购方承担。

发货前__________天内供方应向购方通知发运情况,明确交通工具的种类和名称、计划发运日期及其它有关信息。

购方应支付履行海关手续的所有费用和一切与设备运入独联体境内有关的开支。

设备和技术资料用密封集装箱或其它包皮装运并附具包装清单,标记使用英语刷写。

发货单证包:

1)发货帐单(三份)。

2)海运提单。

3)装箱单。

4)保险单。

第四条设备质量按本合同所供设备的质量应符合生产厂家的技术条件。如生产厂家有保证书,应用保证书加以确认。

第五条合同价格和支付条件所供设备的总额为__________美元(cif价)。购方应在合同签定后的__________天内开立以供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保兑信用证。该信用证在开立时起的__________天内有效。

开证行应为独联体外经银行或日本、南韩、西欧、美国、加拿大的某家银行。

一切与在开证行开立信用证有关的费用由购方承担,而一切与议付行收取信用证有关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支付在向议付行提交下列单据后进行:

1)发货帐单(3份)。

2)海运提单。

3)装箱单。

4)保险单。

第六条保证供方保证所供设备在投入使用日起的__________个月内,但不超过发货日起的__________月内正常工作。

第七条不可抗力在发生不可抗力情况致使合同一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按此种不可抗力情况存在的时间推迟履行合同义务。

不可抗力情况是指双方不能预见或预测的由于非常事件而出现的情况,即:影响履行所承担义务的火灾、风暴、地震和其它自然现象,以及战争、任何性质的军事行动,各国政府的封锁与制裁等。

因不可抗力情况而不能履行义务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和停止的20天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关于其发生和停止的情况。收信人所在国邮局在收到通知函日加盖的日期作为得悉该信息的日期。

协约双方国商会出具的证明书将成为证明上述情况发生及延续时间的必要证据。

如有些情况延续3个多月,每一方都有权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义务,同时任何一方都无权要求对方赔偿可能发生的损失。

第八条仲裁所有可能由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或分歧均应由合同双方友好解决。

如果无法解决纠纷,则该纠纷应提交莫斯科市原苏联工商会下设外贸仲裁委员会按其业务规章审理(提交一般法院审理者除外),该委员会的决定对于双方为终审,必须执行。

第九条通知一切通知等双方均应按本合同条件以书面形式进行。

第十条语言本合同用俄语书就。供方提供英文的全部技术资料和供货单证。

第十一条其它条件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所有在此以前的有关谈判和往来信函均告失效。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只有在以书面形式形成并经双方有关全权代表签字后方能生效。

任何一方都无权在未征得对方书面同意之前将自己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本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在苏联__________签署,一式两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石油化工进出口贸易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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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理念:加强合作、促进交流、互动双赢!

我们的宗旨:以人为本、诚信为首、创新为主!

我们的目标:利用展览平台,化为国人的翅膀一起飞翔全。

出口贸易服务合同书

买方:

地址:

电报:

卖方:

地址:

电报:

电传: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商订,在合同项下,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买卖下述商品;

第一条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

第二条合同总值

第三条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装运港

第五条目的港

第六条装运期

分运:

转运:

第七条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和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任何由于卖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麦头

卖方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装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字样及下列麦头:

麦na

第九条保险

转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付款条件

1、买方在收到备货电传通知后转运期前30天,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售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计。中国银行行收到下列单证经核对无误后,承付信用证款项:

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套副本,注明"运费待收",空白台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麦头。

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署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提供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装运后即刻通知买方启运日期的电报/电传副本一份。

2、卖方在装船后10天内,须挂号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一份寄买方,两份寄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3、中国银行收到合同中规定的、经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承付合同总值的%,金额为。

4、买方在付款时,有权按合同第15、18条规定扣除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罚款金额。

5、一切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均由买方承担,一切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第十一条装运条款

1、卖方必须在装运期前45天,用电报/电传向买方通知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发票金额,件数,毛重,尺码及备货日期,以便买方安排订仓。

2、如果货物任一包装达到或超过重20吨,长12米、宽2.7米、高3米,卖方应在装船前50天,向买方提供五份包装图纸,说明详细尺码和每件重量,以便买方安排运输。

3、买方必须在预计船抵达装运港日期前10天,通知卖方船名,预计装船日期,合同号和装运港船方代理,以便卖方安排装船。

4、船按期抵达装运港口,如果卖方未能备货待装,一切空仓费和滞期费由卖方承担。

5、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前,一切风险及费用由卖方承担。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后,一切风险及费用由买方承担。

6、卖方在货物全部装运完毕后48小时内,须以电报/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和启运日期。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电告买方,以致货物未及时保险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甲方:

乙方: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化工进出口贸易合同

采购商:合同编号:

供应商:签订日期;

经过友好协商,就双方化工原料采购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1.所购买的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单价、数量、金额。

产品名称。

商标。

规格。

单价。

数量。

总价。

交货时间。

2.质量要求。

2.1质量标准:符合标准,另外根据甲方要求,并须符合以下技术指标规定:,质量保证期为个月,自产品验收入库之日起计算。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的,采购商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甚至整批货物,供应商对此承担全部责任并应赔偿采购商因此造成的损失。

2.2、供应商在向采购商提供产品时,必须附有供应商产品合格出厂证明及出厂检测报告。

2.3供应商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含采购商iso14000环境体系要求),不能造成环境污染;同时,该产品还应符合采购商ohsm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产品的人员健康造成损害。

3.包装。

3.1具体的包装要求为:,包装应当确保安全不泄漏,应当保证产品包装能够使产品安全运输和存储,能有效防止货物在运输、周转过程中发生磕、碰、泄漏等。

3.2供应商未按要求包装的,采购商有权予以拒收。

3.3包装物不回收。供应商需要回收包装物的,应当另行约定回收方法,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运输方式、地点和费用负担:

供应商负责货物运输,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交货地点为采购商工厂内。

5.检验。

产品到达指定交货地点后,采购商对到货数量清点和产品外包装(外观)进行验收,此等检验结果所做的验收并不能免除供应商对产品的内在质量的责任。若采购商在使用产品的过程中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采购商仍有权向供应商索赔。

6.货款支付。

货款结算:扣除货款的%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满后支付。

7.误期及缺陷。

7.1、逾期供货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承担逾期交货金额%的违约金;逾期交货影响生产的采购商有权解除本合同从第三方采购,供应商应除赔偿采购商向第三方采购时超过本合同价格造成的损失外,还应按照前述约定向支付违约金。

7.2、存在质量问题的,除按照本合同第二条处理外,供应商还需赔偿给采购商造成的损失。

8.争议解决。

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采购商所在地的法院诉讼解决。

9.生效。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采购商:供应商: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传真:传真:

化工进出口贸易合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合计人民币(大写)。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1.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石油化工进出口贸易合同书

广州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是一家迈向集团化的公司,也是广东唯一具有独立进出口权,生产开发,国内外贸易的综合公司,并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从事国内外贸业务:

一、贸易部:销售代理国内进口综合业务,包括(服装、陶瓷工艺品、日用品、食品、酒类)等。

二、工控部:销售代理三菱、松下、海泰克、西门子、东元等进口产品及国内plc编程控制器、变频器、伺服电机、人机界面各种自动化配套件、电子元件、工程设计改造及各种高新科技自动化产品。

三、进出口部:主要代理外贸国内订单、进出报关入关业务、跟单代理。

公司汇聚了一支敬业、专业的销售和技术人才,具有多年自动化技术经验,可为客户提供及时快捷的技术需求,公司希望能与更多厂家建立友好合作关系,携手共进,共创辉煌。

绿化工程合同书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为确保如期保质完成本工程,双方本着、互相支持、紧密配合,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明确双方职责,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地点:。

二、工程造价:经双方协商定为竣工后双方清算实际工程量做出决算。

三、乙方负责为甲方海天石化设计绿化平面图,经甲方审核同意后,乙方必须严格按效果图施工。

四、乙方按设计的苗木种类,即甲方要求进行采购(苗木米径、地径、树冠、高度等)。苗木进场后,甲方派人进行验收。

五、乙方在施工中应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六、施工过程中,如遇图纸变更、苗木种类变更、苗木规格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同意认可方能更换。

七、乙方应保证所栽培苗木的成活率达90%以上,并平时提供苗木养护技术指导和服务;一年内非人为因素死亡的苗木乙方应无条件免费更换,包栽包活。(养护期一年)。

八、甲方提供树苗,乙方负责移植栽培养护,甲方按50元/棵的费用付给乙方。

九、甲方负责平整所栽花木场地,做好场地通水工作。乙方所用工具,由乙方自己负责。

十、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合同签订后,待乙方工程完成一半时甲方付给乙方核实工程量50%的工程款,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总工程量价款的90%,余款在保修养护期后付清。

十一、本合同在履行期间,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诚信、公平、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法解决可诉至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给甲方后条款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油化工进出口贸易合同书

中国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注册的,是一家主要面向消费类电子产品开发、生产和市场开发的高科技电子企业。

主要经营pc-camera和车载音频发射器等一系列数码产品。公司采用先进的管理模式,具有雄厚的技术力量,形成了从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完整体系;公司本着“创新”、“诚信”的经营理念,走专业化的发展道路,以领先的技术技能,过硬的产品质量,完善而周到的服务来赢得市场,并将一如既往坚持“以技术创新,以市场为准点”的开发战略。我们将不懈努力,不断的推出我们的新产品,竭诚为广大客户最诚挚的服务!

亮化工程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路灯亮化施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二、承包方式。

本工程乙方采取工程总承包形式进行承包。

三、项目承包价款。

每一个路灯杆三个灯笼按100元/颗计算,其中包含一切施工费用。(此报价不含税,灯笼自供)。

四、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后,一次性付清。

五、工程要求及保修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乙方即着手安排生产及施工,工程竣工为年月日前完工并交付。项目质保期为质保期内,乙方负责免费对产品的维护、维修。

六、工程质量与验收。

1、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质量标准以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许定标准为依据。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双方同意的质量检验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工程报告后三个工作日内组织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付工程款;验收不合格的,应由乙方进行整改,整改期限计算在合同工期内。

3、项目竣工后的亮化效果达到项目所设计方案的要求及标准。

七、甲方权利和义务。

1、对施工质量行使检验权、监督权。

2、对工程进度的检查,以及实际施工日期的提前或超过的鉴认权。

3、甲方为乙方的工程施工提供帮助或便利,包括交通、供电、城管等协调各方关系。

4、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履行,对工程价款的支付义务。

八、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对现场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保持现场工伤井然有序。

2、工程施工验收合格后,按约定进行项目质保。

3、在保修期内,履行保修范围,项目的承包人即乙方应及时派人予以保修。

4、项目质保期过后,灯具的拆除由乙方免费拆卸。

九、工期延误。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双方工程负责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2)一周内非乙方的原因,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不可抗力。

(4)约定或双方工程负责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十、现场施工安全。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一切安全问题责任自负。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每日按付款额的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约定竣工日期完工,应扣除合同总价款的工期违约金。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签订书面合同。

十三、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合同需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其它。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亮化工程合同书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过友好协商,甲方将百汇香山a1~a4#楼及东侧厢楼楼体亮化工程交乙方承包,为明确双方职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同意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百汇香山a1~a4号楼及东侧厢楼楼体亮化工程。

2、工程地点:海城市香山北路。

3、工程内容:楼体ed护栏管、led点光源。

4、工程正式开工日期:20xx年月日始。

5、工程竣工交付日期:20xx年月日止。

6、质量等级:合格。

7、合同投标价:120,000元。大写(壹拾贰万元整)。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

1、本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协议条款、合同条件。

2、当双方对合同条款解释不一致时,由双方协商解决;经过协商双方仍不能达成一致,可由仲裁机构裁定。

第三条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1、合同语言:本合同文件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汉语书写。

2、适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及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

3、适用标准、规范:国家主管部门规定及现行施工规范、标准。

第四条双方职责。

1、甲方主要职责:做好乙方进场前应由甲方完成的准备工作(提供临时水、电及其他配合工作)。

2、乙方主要职责:乙方在施工期前完成所有准备工作,并制定施工工艺、质量管理等以确保施工质量。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乙方在完成所有工作后,交予甲方验收。

第五条施工图。

乙方负责绘制竣工效果图一套。

第六条甲方代表。

甲方委托全权代表,甲方代表可委派管理人员承担甲方部分权利和职责。

第七条乙方代表。

乙方为全权代表,乙方负责按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第八条检查和返工。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隐蔽工程验收单必须在施工结束后十天,送交甲方,甲方按隐蔽工程验收单要求,及时检查、验收。甲方代表及委托人员,要求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负责,否则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工程质量。

1、甲方要求乙方的施工质量达到合格等级,各系统的技术数据均符合有关技术要求。

2、对达不到合同规定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双方对工程质量争议,请有关质量监督部门仲裁,仲裁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方承担。

4、须符合任何国内所定之工程与电气安装工程标准。

第十条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在下列情况之下可以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变更或工程协商。

第十一条工程预付款。

按双方的约定,并根据该工程特点,付工程款如下:合同签定后付工程总金额的30%;工程验收后付工程总金额的67%;保修期满后付总金额3%。

第十二条售后服务。

1、本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合格,各系统开通始起,保修期为1年,并做到72小时内响应。灯具及有关材料丢失及人为损坏均不属于保修范围内。

2、为使本系统能正常运行,由乙方负责对甲方指定人员实行技术培训。

3、保修期结束后,乙方将负责对本系统的长期维护保养,服务费另行商定。

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签定之日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待甲方支付完工程款,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亮化工程合同书

(以下简称甲方)拟委托(以下简称乙方)安装办公楼亮化轮廓灯,为明确责任,保证质量,经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一、规格:材质采用104颗粒非透明外管黄色、白色护栏管对其办公大楼进行亮化,主线路采用国标6平方防老化线,支线分别采用4平方、2。5平方国标铜线。另在新楼二三层窗户下安装彩色灯管。

二、工程造价为58586元,后附预算明细及安装图,完工后由甲方后按实际测量结果及明细价格进行结算。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应。

甲方:农业委员会(章)。

负责人签字:

乙方:阳光广告文化有限公司(章)。

开户行:账户:

负责人签字:

二〇xx年元月二日。

绿化工程合同书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公司部分环境景观绿化工程的施工。甲、乙双方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订立本施工意向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环境景观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市××县××路××号。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养护成活、包工期、保质量、保安全。

1、合同价款: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工程承包范围内合同价款暂定为××万元整,竣工后据实结算。

2、合同价款涵盖内容为:

(1)绿化包括起苗、包装、运输、挖坑、换土、采购杂肥、栽种、清场、直至养护期间浇水、治虫、除草、减枝、施肥、更换死亡苗木等包种、包活、包养护等全部内容。

(2)绿化土方平整及换、填土,渣土外运由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到现场测量后,方可外运。

三、施工工期。

1、本工程计开工时间××年××月××日。

2、本工程预计完工时间××年××月××日。

3、如遇不可抗剂因素和自然灾害,或甲方原因,影响施工,经甲方签证后可顺延工期。

4、因乙方原因拖延工期,按每拖延一天,乙方应向甲方交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甲方可从乙方的工程款内扣付。

苗木栽植完毕,余款在养护期满,验收合格并移交甲方完毕后全部付清。

五、工程质量。

3、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如有事故发生,后果自负;。

4、乙方要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理废弃物。

5、乙方包栽包活,在栽植完工后,要养护苗木24个月,其间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六、甲方责任。

1、提供施工场地、水准点、坐标控制点、水电源接引点。

2、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处理、现场签证、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办理竣工结算。

3、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的,甲方通知乙方后方可解除合同,合同解除自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生效。

4、甲方负责提供四套施工图纸。

5、甲方委派××为本工程现场代表,负责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需要甲方协调的相关问题,并参与各种验收和签证工作,如变更现场代表应及时通知乙方。

七、乙方责任。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三天内进场施工,否则乙方每日需承担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乙方超过七天没有进场施工的,甲方无需通知即可解除合同,若因此造成工程延误的,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按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赔偿甲方。

2、乙方进场施工后,五天内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并报监理和甲方批准。乙方必须按批准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所承诺配备的机械设备和工程技术人员、劳动力的数量开展工程进度;否则,甲方有权另行聘请其他施工单位代理乙方完成需要赶工的工程量,并按实际支付费用的1.5倍从乙方合同款项中扣除。

3、乙方负责办妥政府规定与本工程有关的施工手续,并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乙方需支付全部费用。

4、乙方遵守有关法律的规定,接受甲方、监理的指令,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单、图纸会审纪要、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

5、乙方进行施工后,在各方面与其他单位密切配合和承担管理协调责任。

6、乙方需从甲方指定的水电接驳点接驳施工用水用电,并采取措施避免工程施工对红线周围的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及市政设施造成破坏,因乙方原因导致破坏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每周例会前一天向甲方、监理单位报送周报,周报包括本周计划和上周完成工作、未完成工作的情况说明(包括拟采取措施、最终完成时间)。

8、遵守政府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监理,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按照环境检查审核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粉尘、废水等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水土保持措施,费用乙方承担。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政府部门的罚款由乙方负责。如超出政府相关部门规定时间施工,造成周边居民投诉,责任由乙方承担。

9、已完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负责修复。工程完成时,进行全面的清理工作,做到工完场清。

10、凡乙方未能完成合同、规范规定规定的内容,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

11、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工程移交后保修期内,由于乙方责任出现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会给本工程的社会形象造成影响,每次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伍仟元违约金,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2、乙方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包括水电安装负责人)需按时参加甲方项目部(或监理)组织的工程例会,因故不能按时参加的,须提前4小时向甲方请假,并在获得甲方批准后方可缺席或迟到,否则乙方每人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元。

13、对工程例会(或会下),确定须由乙方完成的工作(如配合分包的工作,配合甲方销售和入伙的有关工作,确保工程质量方面的工作,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工作等),乙方须按时完成。如乙方不能按时完成,则甲方有权推迟支付当期应付的工程进度款。

14、施工用水用电由乙方委托甲方代付,甲方在需付乙方的工程款项中扣除代付的施工用水用电费。

15、乙方需根据工程施工进度按时发放工人工资,否则将延缓支付工程款的时间。若出现劳资纠纷由乙方负责,否则甲方可以在付款时扣除代为发放。

16、乙方委派为本工程现场代表,负责施工期间的全面管理。如变更现场代表应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

八、材料的供应。

1、工程所需的苗木由乙方自行采购,到现场后,必须经甲方检查,确认符合设计,并得到甲方签字认可后,才能栽种。

2、乙方所购苗木必须是新鲜、树杆挺直、树形好、植株健壮。枝叶茂盛丰满,无病症现象。

3、工种所用材料,必须先向甲方提供样品及各种资料,经甲方检查,确认符合设计要求后,才能进场。进场后,必须及时向甲方报验,经检查合格后,才能施工。

九、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1、施工质量等级验收评定执行当地《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有关规定,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要求能满足上部苗木正常成活为质量标准,其园林绿化标准达到预期设计的效果。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苗木枯死,乙方无条件重植。

2、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图四套,电子文档一套,甲方代表收到相关的资料后,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的14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按要求整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的相应损失。

3、乙方每道工序都应向甲方报验,经甲方检查、签证后才能施工下道工序。

十、安全文明施工。

1、安全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非甲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责任和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需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同时为其办理必要的保险手续。

3、乙方须确保工地现场治安状况良好,不会对正常施工造成破坏影响。

4、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以及临近正在施工建筑区附近施工时,施工前须做足安全措施后实施。

5、乙方全体现场施工人员须统一管理,佩戴工作牌。

6、施工期间,所有机械、工具、建筑材料等须堆放整齐,并保持道路通畅,及时清除余土及建筑垃圾,做到工完场清。

7、乙方安全文明施工达不到要求的,甲方可视其情况处以罚款。

十一、违约。

1、违约的处理: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赔偿。

2、违约造成工期延误责任分担:甲方违约,工期相应顺延;乙方违约,工期不得顺延。

3、违约金的标准: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造成的损失,除承担赔偿因此造成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必须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3%的违约金。

十二、养护。

1、乙方派人负责对本工程进行为期两年的免费养护工作。

2、乙方应向甲方递交两年养护期的《绿化工程养护计划书》。

3、如乙方派人养护苗木工作不力,造成苗木枯死,乙方应补种。

4、因死亡而重新更换的苗木,需经过一年的养护后予以确认。

十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武汉市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可生效,养护期满付清尾款后自行失效。

绿化工程合同书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绿化施工、养护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对土地进行平整,移栽苗木,其他树种在适宜月份完成,在20xx年5月31日前完成所有工作量。

2、质量要求: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的品种或规格栽种,施工中随时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布局整改,栽种相应的花草树木,如有出入,乙方负责免费整改;若在调整时遇合同附件中没有的花草树木,双方通过协商确定价格形成合同补充附件。

3、合同价款:苗木按绿化报价单算价(见附件),土地平整按8元/平方米计价,转运土方按22元/立方米计价,最终工程款按最终工程量核算。

4、付款方式:乙方全部栽种完工,付总价的50%,一年后经验收全部成活付清剩余的余款50%。付款时乙方须提供等额的发票。

5、甲方责任:若因人为损毁、厂区管道泄漏或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所损坏的花木由乙方负责补齐,费用(按附件价格表)由甲方负责,此外,甲方提供花草树木养护水源。

6、乙方责任:保护所有花木成活率达到100%,在养护期内负责浇水、修剪、制虫、除草等管理工作,所有费用乙方免费负责;养护期内苗木出现非人为性死亡,由乙方负责将苗木更换,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保证苗木成活。

7、验收:按苗木实际栽种的`规格品种进行验收。

8、违约责任:乙方施工要确保按合同约定期限完成。如未按期竣工验收,每延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处罚金1000元。同时,乙方赔偿甲方因该工程延期所产生的费用与损失。乙方出现欺诈、以次充好等行为的,须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并处以三倍的罚金,同时甲方可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9、乙方在施工中注意安全保护,严格按照甲方安全规章制度执行,出现各类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对甲方造成财产或人员伤害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0、合同纠纷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洪泽县人民法院起诉。

1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江苏瑞洪盐业有限公司局部绿化平面图方案

附件2:绿化报价单

附件3:绿化效果图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绿化工程合同书

甲方:

乙方:

为了完成商定的施工项目内容,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3.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花坛、苗木栽植。

4.承包方式:由乙方包工、包料。

二、工程期限: 。

三、工程造价: 。

四、工程价款的支付该项目全部完工后,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后付 %,留%做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养护期满后付清余款。

五、苗木养护期: 。

六、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质量标准:达到《城市绿化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施工图标准七、附则本合同未尽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共同遵守。

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价款结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绿化工程合同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4、工程工期:开工时间:年月日竣工时间:年月日。

5、管护时间:工程竣工初验合格起止年月日止。

6、验收移交时间:管护期满后甲乙双方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7日内移交给甲方。

二、工程要求。

严格按绿化设计图纸及报价表规范操作,每个环节必须服从甲方管理,验收后方可进行下道程序。

三、验收。

1、按国家标准及甲方要求,由甲、乙双方组织验收。

2、乙方提交验收申请书后,因甲方原因10天内未组织验收视为合格,自动验收和移交。

四、结算与付款方式。

工程结算以工程报价表单价,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总价下调3.3%工程完工初验合格后一个星期内付清工程款的85%,管护期满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一个月内付清剩余款。

五、甲方责任义务。

1、施工中和管养期内,乙方所需的水、点由甲方负责提供,费用甲方承担。

2、乙方所栽树苗在管护期内,甲方有义务协助防止人为破坏,乙方不承担责任。

六、乙方责任义务。

1、严格按照施工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安装操作。

2、服从甲方施工现场管理。

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约定的材料进行施工。

4、严格按合同约定的施工工期进行施工。

5、乙方必须严格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安全教育,做到安全施工。

七、双方约定。

1、双方应按质、按时、按量完成工程任务,推迟完工罚款200元/天,罚款从工程费中扣除。

2、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因甲方现场协调原因造成延误,责任由甲方负责,乙方工期可顺延。

4、如因甲方原因未按时付清款项及余额,乙方所施工项目产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预。

5、因甲方设计原因导致积水使苗木死完和楼面荷载过重导致的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

八、争议。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可向合同鉴定地所在人民法院诉讼。

九、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持三份,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绿化工程合同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x小区景观绿化工程。

工程内容:景观绿化。

资金来源: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次本招标发包工程范围为小区道路绿化工程全小区主要构(建)筑物一览表详见投标须知。以小区绿化工程投标书、澄清函告、投标书以及经发包方确认的上述承包范围内的课作为正式施工的施工图纸,包含的工作内容作为补充。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合同签订后一个月一内

交付日期:xx年xx月xx日

竣工日期: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按照国家验收标准达到合格。

工程技术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设计及施工规范标准。

五、合同价款。

含工程款在内的所有费用。

金额(大写):

六、延期违约责任乙方必须在施工期内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工程。若工程延误,则每延误一天计罚人民币______元;若工程提前完成,则每提前一天完成奖励人民币______元。若因甲方责任或不可抗力因素而令工程延误,乙方提出书面要求,甲方在三天内书面确认工期可顺延。如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付款,逾期三天,乙方有权停工或对已完成工程进行围蔽处理,因此所造成的工期延误及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七、双方在施工中的几项规定。

1.施工期间,甲方因故进行修改调整,应提前______天通知乙方,向乙方发出修改书或修改图纸。如乙方发现有不妥之处,应提前二天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经甲方及设计部门处理后再行施工。

2.施工期间,乙方必须做好安全生产防范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承担安全施工责任,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

3.开工前三天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应符合。

4.甲方负责现场工地的关系协调,以确保乙方施工进度。

5.乙方派出专人与甲方保持联络,协调现场施工。乙方承建的土建项目,应与相关安装工序密切配合,要求应用书面联系。

6.工程竣工后,乙方负责施工范围内垃圾的清理,做到工完场清。

八、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绿化工程合同书

甲方:

注册地:

联系电话:

邮编:

乙方:

注册地:

联系电话:

邮编: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自愿合作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双方就“”(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树木供应、种植、养护等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1、工程范围与内容。

1.1、项目名称:景观绿化工程。

1.2、项目概况:本工程由日本综合计画研究所设计,绿化面积约8000平方米。

1.3、工程范围及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施工区域为绿化工程,其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原场地清理、土方平整与地形营造(回填土与种植土由甲方另行分包)、种植土壤草炭土改良、草坪、灌木、乔木的供应与种植、种植槽穴的挖掘及植物养护等涉及绿化工程的各项内容,具体以甲方确认的施工图、苗木明细表及附件1工程量清单为准。

2、工程造价。

2.1、承包形式: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养护包成活的承包形式。

2.2、本工程合同总价暂定为万元人民币,最终依据合同单价及甲方确认的乙。

3、工期及养护期。

3.1、本工程工期为25个日历日,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前述期限包括法定节假日、交叉施工、配合施工的等待时间)如确需采取加班加点或其他赶工措施的,乙方应当积极采取赶工措施并承担费用,甲方不予增加费用。

3.2、若乙方未能按期开工或竣工交付或违反任何一阶段工期,每逾期一日,乙方均须向甲方承担1000元违约金。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金,甲方可自应付款中扣减。若因甲方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甲乙双方形成书面确认书工期相应顺延。

3.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验收手续后起算养护期,养护期为12个月,养护所包括有内容按计价说明。

4、付款方式。

4.1、支付方式:银行转帐方式支付。

4.2、除甲乙双方另行达成付款协议外,按下列条件支付:

4.2.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付到合同总价的30%。

4.2.2、进度款:

4.2.2.1、完成场地整理计苗木种植支付完成额的40%;。

4.2.2.2、草坪种植完成支付完成额的20%;。

4.3每期申请工程款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已完成内容的确认函,申报的各工程内容须经监理方、甲方现场代表签字确认,且经甲方审核核准后7日内付款。若申报与实际施工状况不符,甲方有权不予支付。

4.4、本工程竣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在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报告、完整工程档案资料后一个月内,双方对乙方已完工程量进行确认,甲方在确认后2个月内,支付至已完工程量工程造价(不包含养护费)的80%”。

5、种植要求及验收。

5.1、乙方负责供应的树木的品种、规格、冠幅等要求须符合设计标准,且满足设计效果要求。

5.2、本绿化工程草碳土上30mm厚,对于乔木、灌木种植、施工技术要求按附件3,乙方所种植的各种苗木应保种保活,成活率要达到100%,若在养护管理过程中死亡的苗木应及时更新,更新种植的苗木品种、规格应和原要求相同不得改变品种及下调规格。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分项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乙方在工程验收前24小时通知甲方,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分项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但以后发生质量问题应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要求重新检查验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延长。

5.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一周内应组织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验收手续后起算养护期。

6、工程变更及签证:

6.1、甲方有权对原设计作出变更,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执行,其变更内容包括对原设计施工图的修改、更改原设计材料,增加或减少本合同范围、改变工程计划或施工顺序等,工程变更由甲方签字盖章后签发。

6.2、因工程变更或其它原因使造价增加而发生的工程费用,乙方应以书面形式给予签证,签证费用按本合同计价原则执行,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签证单须经甲方专业工程师、甲方项目经理共同签字并加盖甲方签证章方为有效,缺任何一项甲方均有权不予认可,乙方按变更内容进行施工的,此签证费用方可作为结算价款。

6.3、施工中甲方如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甲方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甲方书面通知时,乙方应当及时调整进度计划,对于乙方按双方确认的进度计划等文件而采购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当及时处理;已运入施工现场的,双方协商处理;未运入施工现场的非专用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承担赔偿或补偿。

6.4、工程变更计价:工程变更的价款应以合同规定的费率、材料、分项工程综合价格为准,经甲方认可后作为结算依据,对工程变更工程量按实际发生计算。

7、甲、乙方责任。

为保证本工程按期保质地完成,甲、乙双方的职责、义务明确如下:

7.1、甲方:在整个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授权为本工程项目经理,处理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相关事宜,其代表甲方履行如下职责:

7.1.1、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两套)及与工程相关资料给乙方,协助乙方同其它分包方协调配合工作。

7.1.2、组织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工作,审批审定工期计划,深化设计图、施工组织方案及技术方案,有组织实施的责任。

7.1.3、工地现场为乙方提供便利的施工条件,(如提供电源位置、生活用水接驳、材料堆放位置)以保证工程顺利竣工。

7.1.4、设计变更等发生的费用有按期签证的责任。

7.1.5、按合同规定条款支付工程款的责任和义务。

7.2、乙方:

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承包范围进行施工,并严格遵守甲方、监理方所有合理指令,按期保质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乙方派遣为本工程项目经理,全权代表乙方履行如下职责:

7.2.1、乙方按合同规定进行植物的采购、种植、养护,并对工程进度进行控制,确保工程达到合同标准,对植物成活负有全责,期间引起的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并赔偿所有损失费用。

7.2.2、乙方应按国家或大连市现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所需全部费用,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7.2.3、本工程在甲方未验收、接管之前,乙方对已完工程、成品等有负责看管、保护的责任,即有成品保护的责任,若因非甲方原因导致工程受损,由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费用。

7.2.5、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监理方现场管理办法的规定,应当在每周、每月向甲方提交当期完成工程量报告及当期技术资料、下期进度计划等文件。

7.2.6、乙方已认真考察了工地并充分了解了工地位置、周边情况、土质、地质状况、道路、储存空间、作业空间狭窄、起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工期、承包价款之情况,已充分认识到各种不利因素。乙方理解工地上会有其他施工单位作业,不会独占工作面和工作空间以及施工现场,理解交叉施工、配合施工、施工等待对工期、价款的影响。乙方确认本合同所约定的工期、工程价款或结算依据的标准,已包括上述因素等对工期、价款的影响。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保证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延长工期或增加费用。

7.2.7、乙方应当进行图纸审查,尽到足够的注意。对于图纸的明显错误,例如相关尺寸规格、标高、数量、技术参数等的不一致,各专业图纸之间可能存在的对同一空间部位、同一事项的表述存在不一致乃至漏项,乙方应当在收到图纸后七日内向甲方书面报告,并根据甲方的指令执行。因乙方未及时向甲方报告而造成的工期延误或工程量增加、损失,由乙方承担。

7.2.8、施工现场的安全保护、防火防盗、消防等工作均由乙方负责。乙方须采取措施使工程免受损坏或受恶劣天气的影响。

7.2.9、乙方必须每天将垃圾集中于甲方在工地的指定地点,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妥善存放和处置乙方设备或多余的材料,并每天清除一次残留物、垃圾和甲方认为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设施。

7.2.10、乙方不得以甲方未按时签证而停工或延误工期,否则视为乙方擅自停工。乙方须按本协议所约定的违反进度的责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2.11、本工程所需的苗木等材料,均由乙方负责按本合同约定或甲方事先确认的标准采购。乙方所采购的材料在种植或使用前,须经甲方初验合格后方可进行,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重新种植或铺设,因此而导致延长工期或增加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7.2.12、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施工人员安全,乙方需自行投保施工现场人员人身意外伤亡的保险、工程的一切保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并承担其费用。

7.2.13、乙方必须在本工程完工后三日内将该工程交付甲方使用,并须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竣工报告及资料,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工程款。甲方在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前临时使用已完工程的不视为甲方提前使用,乙方仍应当对工程质量承担责任,除非乙方有证据能够证明是甲方或实际使用人造成的质量问题。

7.2.1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在竣工验收合格后14日内向甲方提供竣工图纸五套,竣工图电子磁盘一份。

7.2.15、乙方应当在合同约定开工前7日内向甲方提交乙方现场负责人或乙方工地代表、技术人员、安全人员、项目经理名单,并附相应的证书。如发生变动,乙方应当提前七日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乙方必须由其内部职工组成的项目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自行完成本工程。甲方发现现场乙方上述人员与乙方所报不符,视为乙方违法分包。

7.2.16、乙方项目经理及主要技术负责人未经甲方同意较长时间离开工地或乙方违反工地管理规定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甲方对不称职的乙方项目经理或人员的撤换有决定权。

7.2.17、在养护期内,乙方有对本绿化工程植物保证成活且生长正常的责任。

7.2.18、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向甲方呈报苗木养护方案及保护措施,该养护方案经甲方审核通过的,乙方须按该养护方案、保护措施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标准进行绿化养护工作,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权对养护方案进行调整,乙方必须服从。

7.2.19、养护期内乙方每月应做好苗木的养护纪录,并建立符合要求的苗木养护档案。并于本合同解除时,将该养护纪录及档案移交甲方。

7.2.20、乙方对苗木养护所使用的农药、气剂等须保证对他人及动物无伤害,如因乙方所使用的农药、气剂造成他人或动物受到伤害,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7.2.21、在养护期内,乙方应保证各种苗木均不得有烂根、黑根、折枝或严重病虫害现象。

7.2.22、乙方在养护期内免费给甲方物业提供各种苗木的栽培、养护、修剪等技术培训,提供育苗护树的参考资料。

8、违约责任。

8.2、乙方未经甲方许可停工达7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应当无条件于七日内退场,乙方并应当承担本条第8.1款约定的合同解除责任。双方于乙方退场后结算。

8.3、在施工过程中,对于工程质量或树木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指令或要求负责更换、拆除、返工、改建直至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对由于更换、拆除、改建、返工而逾期竣工,承担本条8.1款工期延误违约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全额承担;但如乙方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或乙方未按指令或要求整改逾期达7日仍未符合约定标准,或同一部位经三次仍未符合合同标准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应承担本条第8.1款约定的合同解除责任。如甲方不予解除合同的,乙方按每项质量问题20xx元人民币的标准承担质量违约金。

8.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合同全部或部分进行转让,或将本工程违法分包或转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8.5、凡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均须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赔偿金,如该违约赔偿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须赔偿甲方的损失。

8.6因乙方原因导致解除合同,甲方为完成剩余工作委托其他施工企业继续施工而需比原合同价格多发生的工程费用,皆由乙方赔偿给甲方,甲方在支付其余工程款时予以扣除。

8.7、因甲方原因合同解除,甲方只承担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不赔偿预期可得利益。

8.8、工程质量问题在未解决前,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

9、争议处理。

在合同履行中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本着协商一致的原则,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按法律程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其它。

10.1、本合同未详之处,双方另订附则,双方协商解决。

10.2、双方之间的一切约定均采用书面形式,以双方签字确认为准,所有口头承诺均无效。

11、合同分数及附件。

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肆份乙方两份。

12、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绿化工程合同书

承包方: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9——0201)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

1.3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

1.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

1.5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工程承包范围。

2.1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工程总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文件及图纸。

第3条本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1除双方另有约定以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

(2)本合同条款。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书及其附件。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图纸。

(7)工程量清单。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4条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4.1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

4.2适用标准、规范名称:《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211-)、《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11/t213-)、_____________.

4.3双方另有约定列入补充条款。

4.4双方对合同内容的约定与上述法律、标准、规范规定有矛盾的,以法律、标准及规范规定为准。

第5条图纸。

5.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让给第三人。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6条监理。

6.1监理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

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除本款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监理工程师无权解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第7条双方派驻工地代表。

7.1发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

7.2承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3任何一方驻工地代表发生变更时,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对方,并明确指出交接时间、权限。

第8条发包人工作。

(6)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

(7)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

第9条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2)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和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3)向发包人提供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_____________,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4)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_________,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8)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

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10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日。

第11条进度计划。

11.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11.2发包人对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予以书面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时间:_____________,发包人逾期未确认也未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同意。

11.3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

11.4承包人必须按照经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监督和检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的,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第12条延期开工如发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延期开工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并顺延工期;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的,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同意延期的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顺延。

第13条暂停施工如发生:

因发包人原因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受到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顺延。

第14条工期延误。

14.1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因工程量变化或重大设计变更影响工期;。

(5)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等原因造成停工;。

(6)不可抗力及自然灾害;。

(7)发包人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他情况;。

(8)其他可调整工期的因素:

14.2承包人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日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监理方提出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承包人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第15条工期提前。

15.1工期如需提前,双方协议如下:

(1)发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时间:_____________。

(2)承包人应采取的赶工措施:______________。

(3)发包人应提供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因赶工而增加的经济支出和费用承担:____________。

五、质量与检验。

第16条工程质量。

16.1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

16.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____________质量监督站鉴定,所需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17条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

17.1双方约定的中间验收的部位:__________________。

17.2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以前,承包人自检,并于48小时前书面通知发包人、监理方检验。验收合格,发包人、监理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若在48小时内发包人、监理方不进行验收也未提出书面延期要求的,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人、监理方应承认验收记录。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能影响工期。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六、安全施工。

第18条安全施工。

18.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19条事故处理。

19.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19.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处理。

七、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20条合同价款。

20.1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20.2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小写):________________元。

第21条合同价款的调整。

21.1本合同价款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采用_______方式确定。

第22条工程量的确认。

22.1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_______。

22.2发包人核实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_____________,发包人逾期未核实工程量的,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将视为被确认并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人核实工程量未提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的,确认结果无效。

22.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确认。

第23条工程款支付。

23.1合同生效后_______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总造价的_______%为预付款。

拨付工程进度款时间。

(工程进度、部位)。

占合同承包总造价。

百分比。

金额。

人民币(元)。

23.3发包人应在确认工程量结果后_______日内按前款的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23.4工程全部完工,竣工验收通过并办理完毕相应结算手续后______日内,发包人累计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应达到工程结算总价的___%,结算总价的______%作为工程保修金。

23.5本工程保修期满,在承包人履行了保修责任的前提下,发包人一次性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保修金。

八、材料设备供应。

第24条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

24.1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一览表(附后)。

24.2双方约定的苗木材料设备交验的标准:_________________。

24.4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____________。

第25条承包人采购苗木材料设备。

25.1承包人采购苗木材料设备的约定:______________。

25.2苗木采购应出具苗木产品产地证明。

25.3双方约定的检疫证明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九、工程变更。

第26条设计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对原设计变更,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书面变更通知,承包人按照通知进行变更。如果承包人对原设计提出变更要求,经发包人、监理方批准后方可实施,并签署书面变更协议。

第27条其他变更。

施工中如发生除设计变更以外的其他变更时,采用协议形式双方加以确认。

第28条确定变更价款。

28.1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通知或签署变更协议后5日内提出变更工程量及价款报告资料。

28.2发包人在收到变更资料报告5日内予以确认,逾期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视为变更报告已批准。

十、竣工验收与结算。

第29条竣工验收。

29.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在收到以上文件后10日内组织验收。发包人如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0日内未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29.2竣工日期为本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的日期。保修期正式开始。

29.3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需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并明确双方责任。

第30条竣工结算。

30.1双方办理工程验收手续后,双方进行工程结算。

30.2承包人在竣工验收15日内向发包人提交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竣工图。

30.3发包人自签收结算资料报告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予以签认。

30.4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款后5日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十一、质量保修。

第31条质量保修。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31.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1)土建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绿化种植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喷泉、喷灌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

(4)其他附属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

第32条质量保修责任。

32.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日内派人保修。

32.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2.3绿化种植工程在保修期内应达到2级养护标准。

32.4保修期内发现苗木等植物材料死亡,应在种植季节按原设计品种、规格更换。

第33条保修费用。

33.1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33.2双方约定的养护期间水、电费用的承担:____________。

第34条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保修事项:_______________。

十二、违约与争议。

第35条违约责任。

35.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5.5其他:________________。

第36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三、其他。

37.1分包单位和分包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7.2分包工程价款及结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8条不可抗力。

38.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范围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8.3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39条担保。

39.1本工程双方约定的担保事项如下: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______________。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_______________。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

(4)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40条合同解除。

40.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0.2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承包人可停止施工,停止施工超过30日,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0.3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0.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0.5合同按司法程序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0.6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41条合同生效及终止。

41.1本合同自____________之日起生效。

41.2本合同在双方完成了相互约定的工作内容后即告终止。

第42条合同份数。

42.1本合同正本二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副本份数___________份,由双方分别收持。

第43条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承包人:(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