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体会 执法监察工作总结(大全6篇)

时间:2023-09-21 01:34:15 作者:琴心月 工作总结 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体会 执法监察工作总结(大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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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体会篇一

(一)强化领导,确保执法监察工作责任制的落实。为了切实抓好行政执法监察工作,局党委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局党委成员、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按照职责进行了分工,确保责任到位,做到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协调配合抓的执法工作体制。

(二)明确目标,确保执法监察工作落到实处。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深入贯彻落实《纲要》精神这条主线,在不断拓展司法行政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的同时,建立了司法行政工作管理新机制,完善加强法制工作职能作用,严格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加快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和发展的步伐。

一是认真学习,充分认识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局党委和局属各部门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以身作则,带头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通过专题学习、党委中心组学习、邀请专业人员讲授等,结合“素质大培训,技能大练兵,作风大转变”三大主题活动,深入学习法律法规知识。通过举办依法行政培训班、专题讲座等方式,对司法行政干警进行培训。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机关各股室根据年初的学习安排和要求,认真制定并落实学习计划。坚持每周五学习日、学习法律法规,做到了有计划、有考勤、有记录。领导带头学、亲自讲解,与同志们共同探讨有关法律问题,自觉做学习法律知识的表率。今年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全体司法干警认真学习了《公务员法》、《行政诉讼法》、《公证法》、《物权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法律援助条例》、《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律师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正反典型教育相结合,原文学习与实际讨论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学习,撰写了学习笔记、心得体会和剖析材料,筑牢了司法行政队伍的宗旨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禁令”意识。明确了执法程序和执法标准,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活动,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确保了依法行政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2022年个人工作总结三是强化制度,进一步对学习、工作岗位目标责任制、工作纪律、考核办法等内部制度予以修改和完善,制定了《司法行政干警日常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司法局六项工作制度》等,加强对法律服务市场整顿和监管,对全体从业人员进行了培训,对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的服务质量进行跟踪回访,向社会做出服务承诺。

四是狠抓案件的查处。一是查处上级督办的法律服务人员违反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案件2件2人。并对该法律服务所进行了整顿,对违规违纪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要求写出书面检讨,并对所犯错误事实和违纪处理在全局系统通报。二是查处了干警违反工作纪律,擅离工作岗位的3件3人,并对其进行了领导诫勉谈话和目标考核扣分处理。三是查处了一起司法干警在为民办事过程中,违反办事程序,给当事人造成了一定的后果。事后对其进行了诫勉谈话和目标考核扣分处理。四是对一律师事务所违反工作纪律,对其进行停业整顿,责令限期整改。

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体会篇二

按照《20xx年惠州市深化河湖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实施计划的通知》(惠市水务〔20xx〕101号)要求,20xx年7月至11月,我区全面开展了河湖专项执法检查和整改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 领导重视,落实责任

及时周密部署水资源专项执法检查工作。为落实好省水利厅、市水务局对河湖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我局主要领导极为重视,亲自部署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多次不定期召开调度会议,研究和部署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同时,我局及时将上级部门的文件的精神传达到位,对全区河湖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了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部署有序开展。

二、全面部署,重点排查

(一)加强河道采砂管理。主要是强化日常检查,20xx年来,惠城区水政监察队共巡查177次,其中组织联合行动 56次,节假日、夜间巡查55次,共出动执法人员1008人次,执法车辆275辆次,联合市支队出船8次。暂扣非法采砂作业工具挖掘机3辆,铲车9辆,运砂车46辆,抽砂管道船1艘,现场销毁非法采砂管道设备13台,现场抓获涉嫌非法砂人员8人(刑拘1人,拘留7人)。

(二)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在专项检查中,我局与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河段防洪工程、水文、通信设施以及防汛备用设施、堤防、大坝保护范围内的水利工程进行了检查,通过大量细致艰辛的工作,成功取缔了影响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的违法行为,保证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三)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为搞好这次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我局不断加强水政执法队伍思想作风和业务能力建设,增强执法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防止简单执法、机械执法,坚决杜绝暴力的执法。以现场控制能力、调查取证能力、文书制作能力和应急管理能力为重点,加强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加强廉政教育,做到廉洁执法。

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时间紧、任务重、点多面广,未能全面对全区涉及到的河湖进行检查;二是我区执法人员少、水政执法经费和装备不足,有的问题尚不能及时发现,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二是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要强化水利工程、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巡查机制,明确职责范围,对巡查中发现的违法水事案件,依法查处;选择典型违法水事案件,对违法性质恶劣、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采取与公安、国土、环保等执法部门联合行动的方式,重点查处, 重点突破,以点带面,推动水行政执法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是继续加强水事纠纷的协调和预防处理工作,从水利规划、水资源论证、项目审批、执法巡查等几个方面加强措施,妥善处理,使水事纠纷从“事后处罚”转变为“事前监控”,避免因水事纠纷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

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体会篇三

今年以来,我局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在局领导的统一安排部署,在上级部门指导下,围绕全县经济建设中心和工作大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根据精河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求以及精河县20xx年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计划,增强法制教育,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强化队伍管理,以安全生产检查为重点,严格执法,规范调查程序,强化事故处理,积极推动安全生产监察工作的开展。

(一)采取措施,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监督监察。

在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方面,一是实行了分管领导负责制度,对企业开展安全监管检查,既抓安全生产业务,又负责执法检查现场监督。二是指定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对执法工作的审查,严格法定程序、适用法律法规、执法审批等事项。三是对执法案件坚持领导集体研究决策。四是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学习和法制教育,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二)依法办事,认真搞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积极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劳动防护用品、重点领域行业安全隐患排查等专项整治,扩大监管覆盖面,加大了监管检查工作力度,深化检查效果。

4月18日,由县安监局牵头,组织公安、消防、教育、建筑、经贸等六个部门对全县四个乡镇场的5所学校、6家企业(棉花加工厂)、1家建筑施工场所、2家液化气站、2家木材厂、7家苇板厂进行了为期二天的综合性大检查。主要对各领域消防安全设备、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电气设备使用、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充装气罐、工业加工生产现场等进行全面检查。针对以上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联合检查执法组现场提出了整改要求并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及停业整顿书。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企业法制观念淡薄,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较低,职工队伍不稳定、流动性大、安全操作技能低。

针对存在问题,在今后工作中,一要强化监管监察工作,加大执法处罚力度;二要严查事故,确保责任追究到位。

(一)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继续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安全等专项整治。

(二)发挥综合监管职能,加强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对不认真履行安全职责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强化措施,推动部门监管规范化、正常化。

(三)强化监管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制定和完善执法检查计划,加大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力度,促进隐患整改。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以及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体会篇四

为加强对营运车辆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黑车”,“四小车”等非法营运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经营者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交通运输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布置下,于11月份起组织开展了打击“黑车”,“四小车”等非法营运的专项整治行动。此次行动是由县政府牵头组织的跨部门、跨行业的综合性整治活动,时间长、力度大、效果好,在一定程度上有效的打击了各类非法营运活动。现总结如下:

自11月份成立了以宋队为队长,各分管领导为副队长,其余9名同志为队员的联合执法队开始,队领导便非常重视,立即要求着手开展各整治活动的组织工作。同时根据县城区非法营运车辆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有针对性、分阶段的行动方案,明确了重联合、要实效的工作要求,并召开全体成员会议对方案进行布置和落实。

同时,为保证打击“黑车”,“四小车”专项治理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我们充分运用报纸、电视等宣传媒体,通过口头宣传、发布公告等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活动,广泛向社会宣传非法营运的危害性,大力宣传打击非法营运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争取全社会认知非法营运危害、抵制乘坐“黑车”,为整治活动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执法环境。

为保证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从11月份开始我们深入开展县城区内调查摸底工作,对黑车数量、地域分布、从业人员结构、重点地区违章停车分布等逐一摸排梳理,掌握县城区内黑车运营格局,制定整治方案。根据掌握的资料,我们采取了分时间段的方法对其整治,有时利用上班时间之外的时间对“四小车”进行打击,使其猝不及防,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也得了百姓的支持。而对客运中心、高铁南站的黑车,我们主要做两方面工作:

一、对百姓宣传乘黑车的危害,使他们了解自己的正当权益和人身安全将得不到保障,他们大都表示理解,以后坚决不乘黑车,但也有少部分表示高铁公车少,有时只能乘黑车方便。

二、我们对黑车车主进行教育劝说,部分黑车司机很配合我们工作,承诺不会再开黑车,但还是存在一些黑车跟我们打“游击战”,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会加大力度,对这样的黑车进行处理。而我们对大型货车的违章停车整治通常在晚间进行,经过一个月左右时间的整治,效果比较明显,但也存在些许问题,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会再接再厉,维护人们群众的合法权益。

首先,我们要巩固之前成果,再接再厉。要认真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推动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工作取得新成效。

其次、我们要认清形势,再鼓干劲。当前,打击非法营运工作还存在较多问题:一方面查处难,“黑车”经营者为了获得不法利益,想方设法与执法人员捉迷藏,打游击战,给查处工作带来一定难度。另一方面取证难,由于部分群众和乘客对我们的整治工作不配合不理解,甚至抱着同情黑车车主的态度,帮助作伪证,使我们的调查取证工作十分艰难。在认清了这些问题之后,我们会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保证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最后,我们要标本兼治,再添措施。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要在联合执法常态化、疏堵结合、维护稳定等方面下功夫,使打击“黑车”整治工作在确保稳定的基础上顺利推进。

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体会篇五

根据温交监xx号《关于组织全市在建公路工程半年度综合行政执法大检查的预通知》文件要求,驻地办认真组织学习并按文件要求立即深入开展了安全生产自查工作,对施工现场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核查,同时以此次安全生产执法大检查评分表为标准对驻地办的各项安全台账进行审核。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夯实了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提升了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营造了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现将驻地办次处此次活动总结如下:

通过全面深入的检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管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施工现场的各个环节、各个岗位、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核查,重点为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管理组织以及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平安工地”和安全大检查各项要求为标准的监理办台账审查。

驻地办总监为本次监理办安全执法大检查的组织人、审查人,各专监、监理员在总监的组织下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对于发现的安全问题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并进行上报和记录。

组长:

组员:

(1)边通车边施工交通组织安全措施已落实,但须进一步加强对各路口的交通管制,杜绝社会车辆误入施工现场的发生。同时要加强交通安全设施的管理维护。

(2)岩门山开挖工程危险性很大,近日开始重新动工,须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标准执行。

(3)安全台账的审查中发现以下问题:安全制度的操作性有所欠佳,应当根据工程实际进行适当修改;安全技术交底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审查不够及时,应进行改进,同时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督促和配合。

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向前发展。同时为即将到来的质监局的全市在建公路工程半年度综合行政执法大检查做好准备,争取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体会篇六

根据省海洋与渔业局、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20xx年全省陆源入海排污联合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粤海渔函〔20xx〕894号)的部署,阳江市海洋与渔业局、阳江市环保局加强了对陆源入海排污口的监督管理,开展联合打击违法排污行为专项行动,做好防治陆源排污对海洋污染损害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将我市开展20xx年阳江市陆源入海排污联合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根据省海洋与渔业局、省环境保护厅《20xx年广东省陆源入海排污联合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阳江市海洋与渔业局、阳江市环保局成立了联合成立行动领导小组,负责联合执法行动的协调、监督和指导工作,并制定了《20xx年阳江市陆源入海排污联合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方案》下发沿海各县(区)海洋渔业、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长由阳江市海洋与渔业局党组成员、中国海监广东省总队阳江支队支队长梁汝铁担任,副组长由中国海监广东省总队阳江支队副支队长钟祥俸、阳江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副局长吕明彪担任,成员从阳江市海洋与渔业局、阳江市环保局相关科室、执法部门、环境监测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沿海各县(区)海洋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也相应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联合执法检查行动的组织领导,组织两部门执法人员和环境监测人员,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

二、联合执法检查开展情况

根据《20xx年阳江市陆源入海排污联合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方案》的安排,20xx年12月15至12月20日期间,各县(区)积极开展排查摸底工作,对本地区入海排污企业进行全面摸底,确定执法检查对象,做好开展行动相关准备工作。12月21日至12月27日期间,各县(区)组织由海监执法人员、环境执法人员、海洋部门监测人员和环保部门监测人员组成的联合执法行动小组开展现场执法检查;环保部门监测人员负责陆源排海污水水质监测,海洋部门监测人员负责入海排污口海域环境监测。同时,市行动领导小组根据联合行动的实际需要,组织市联合执法行动小组开展督导和抽查工作。

我市的陆源污染物主要排放入漠阳江河道,其他陆源污染物入海排污口排放的主要是生活污水,重点检查了嘉吉粮油(阳江)有限公司的入海排污口。由于我市相关行业的检测检验任务集中由阳江市检测检验中心承担,嘉吉粮油(阳江)有限公司入海排污口的污水水样以及附近海域海水水样已送检,还未收到检测报告。在陆源入海排污联合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期间,我市没有发现不按规定和要求设置入海排污口、污染物超标排放、排污口排污破坏海洋环境等违法行为。

三、违法案件办理情况

20xx年陆源入海排污联合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期间,阳江市无违法案件查处。

四、下阶段工作安排

(一)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召开用海企业座谈会,为用海企业耐心细致地宣传、讲解项目在建设、生产中涉及到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等要求,使企业了解、熟悉、掌握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有效避免企业不知法懂法而违法情况的发生。

(二)开展常态化的陆源入海排污联合执法检查行动,牢固树立“预防为主、全程监督”的观念,着眼于事前防范、事中监督转变,把大量工作做在违法行为发生前,预防、制止违法事实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