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陕西省省级家具协议 北京家具运输合同下载(精选8篇)

时间:2023-09-21 00:07:36 作者:雨中梧 合同 2023年陕西省省级家具协议 北京家具运输合同下载(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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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省级家具协议篇一

签订时间:20_年3月18日 依据《_合同法》、《_建筑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家具基本情况:

第二条 付款方式:签定合同时甲方收取货款总额(20%)的定金,余款提货或送货时付清。

第三条 自提货物。乙方自行提货,现场验收,缴清全款方可提货,提货时视为当日验收合格。

第四条 甲方送货,运费由甲方承担。乙方缴清货款,经乙方验货签收,卖方应在交货时督促买方对家具的商标、数量及款式等进行验收,买方发现问题应当场提出,并由双方协商达成解决方案。

第六条 违约责任:若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交货,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购买家具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告知甲方后,甲方在7天内修理或更换,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乙方在使用中发现家具质量与质量保证书明显不符提出更换或退货要求的,甲方应予以更换或退货。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陕西省省级家具协议篇二

为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双方合法权益,根据《_消费者权益保护法》,《_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按下列条款成交所订家具的买卖。

一、 家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材质,用材等级及金额:

二、家具质量标准、保修责任细则:

1.家具保修期为____个月,家具在保修期内出现家具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在甲方提出保修要求之日起四十五日内进行修理或更换。 注:由于甲方使用、保存不当和/或擅自对家具主体结构进行拆解所造成的损坏,不在保修之列;届时乙方有权利拒绝履行保修责任并合理收取维修费用。

2.乙方有责任确保所提供之规格/型号、材质(含附件)及用材等级的相关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及正确性。

3.甲方对家具材质(含附件)及用材等级产生疑问时,应提请相关部门进行鉴定/检测并出具相应的鉴定/检测报告。 相关费用由甲方自理。

三、违约责任:

1.若甲方所出具之相关部门鉴定检测报告证明所购家具实际材质(含附件)及用材等级与本合同内由乙方所注明之家具材质(含附件)及用材等级存在差异,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退货和全额退款要求。乙方需在甲方提出退货和全额退款要求的四十五日内履行退货及全额退款责任。 全额退款金额为甲方购买家具时所支付之实际价款。

2.乙方向甲方出售的家具如有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名优标志、认证标志、厂名、厂址、产地,或者具有其他欺诈行为(注),应当依法增加赔偿,即乙方先赔偿甲方的损失、再增加赔偿的金额为甲方购买家具实际支付价款的一倍。

注: ‘其他欺诈行为’以家具所使用的实际材质以及用材等级与合同标注的相应内容不符合为例,但不仅限于此例。

四、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请求当地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

2.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须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相悖,应服从法律、法规的规定。

2.乙方经营地址及联系方式发生变动时,有义务提前通知甲方,并及时对相应信息作出如实更新。

买方 (甲方) 卖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陕西省省级家具协议篇三

双方根据《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于年月日在( )店

第二条、所有定制类产品材质、颜色以实物为准。质保期。

第三条、定货时,收取或看总额%的定金,即元(乙方违约定金不予退还),余额元于7日内全部付清。

第四条、甲方送货:运费由方承担。乙方缴清货款,经乙方验货签收,并由甲方开具收据。

第五条、送货时间:年月日,送货地址:。

第六条、购买家具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甲方告知甲方后,甲方在天内修理或更换。

第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八条、甲乙上方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后不能解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所以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____________乙方(章):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

陕西省省级家具协议篇四

根据《_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就房屋租赁有关事宜达成协议。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定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一、 甲方将坐落地址为 大祥区二纺机新村家属区14栋1单元202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生活用房。

二、 装饰情况: 简单 ,房屋的格局为 2 室 1 厅 1 卫。

三、 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一年未到期提前解除合同,甲方不退还室内财物押金)

2、租期从年月年

2000元整(大写:__贰仟_元整)。

4、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但在相同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在甲方与乙方结清水费、电费、有线电视费等全部费用,乙方向甲方当面交接合同上所写的室内财物,确认无东西损坏,并恢复房屋内清洁后甲方即将室内财物押金退还乙方。请乙方保留好租期内交纳各项费用的交款凭证。

四、 其他费用:

1、乙方在租赁期间内所用的水费、电费、有线电视费等由乙方承担。

2、甲方的现有物品均能正常使用,若乙方在居住过程中损坏由乙方自行修理,若人为因素导致不可再使用者,乙方负责按价赔偿。

3、起租时卫生间水表显示为个字。

5 天以上,甲方即认为乙方已无支付能力,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且有权拒绝退还室内财物押金。

甲方应负责房屋结构工程质量和所配水电设备及家具电器出租时能正常使用(见《物品验收清单》)。乙方租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甲方出租房屋及配套设施、室内财物损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

七、 乙方应按照有关法规及小区物业规定,负责所租房屋及财产的防火、防盗、不扰民等,若因乙方引起各种事故,给甲方或其他邻居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

八、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利用所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一旦发现,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九、 双方因特殊情况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十、 租赁期满,乙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

十一、 甲乙双方互相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

十二、 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起诉至人民法院办理。

十三、 本合同经签字或盖章后即时生效,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十四、 附加条款: 附:《物品验收清单》

陕西省省级家具协议篇五

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可选择:

1.向经济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借款人(盖章)

贷款人(盖章)

企业负责人

银行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经办人员

陕西省省级家具协议篇六

贷款方:

借款方:

保证方: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种类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第三条 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

第四条 借款利率借款利息为千分之,利随本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年零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借款分期如下:

贷款期限 贷款时间贷款金额

第一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二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三期 年月底前 元

2、还款分期如下:

归还期限 还款时间 还款金额 还款时的利率

第一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二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三期 年月底前 元

第六条 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

2、还款方式:

第七条 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贷方追偿的权利,借贷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6、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关闭、破产,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的,在处理财产时,除了按国家规定用于人员工资和必要的维护费用时,应优先偿还贷款。由于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关、停、并、转或撤消工程建设等设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向贷款方申请,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加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报送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

借款方:

保证方:

签约日期:

陕西省省级家具协议篇七

(一)下列情况均属借款人违约:

1.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计划用款和还本付息。

2.未经贷款人同意改变贷款的用途或挪作他用。

3.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私自转卖用本贷款购置的设备。

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二)根据违约情况,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注销借款人未使用的贷款。

2.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最高为50%的罚息。

3.冻结借款人在贷款人处的存款,并追回贷款。

4.向贷款担保人追索贷款。

5.借款人和担保人未能履行合同还款责任时,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和担保人在各金融单位存款帐户中主动收还贷款项。

6.采取其他必要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贷款本息及费用。

陕西省省级家具协议篇八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求职者)

为确立双方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其它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并订立下列条款:

第一条 合同类型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日止,共___个月。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法定终止情形出现时即行终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年___月__日起至___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共 个月。

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到岗。

注:《劳动合同法》调整了《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内容。取消了劳动合同的约定终止,规定劳动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现而终止。也就是说,劳动合同当事人不得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即使约定了,该约定也无效。

规定到岗时间的理由在于:《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关系的建立日为用工之日(一般情况以到岗为准),劳动者签订合同后一直不到岗,企业不能随便解除合同,法律风险和成本很高,应约定到岗时间,以便后面约定本合同的自动失效。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二)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 从事工作。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注: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对于类似“因生产经营需要,劳动者愿意服从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岗位”或“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等条款,不再写入合同。原因在于:调整工作岗位属于变更合同行为,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变更需采用书面形式,因此,此约定涉嫌剥夺劳动者的合同协商变更权,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无效。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时制。

1、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2、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3、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二)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三)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婚假、丧假、产假。

注: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

第四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二)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四)甲方应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注: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

第五条 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资标准为 元/月(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甲方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本条(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

(二)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基本(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固定)工资为 元/月,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2、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按甲方的有关制度为准。

3、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如下: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单位)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 25 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注:本合同应注明劳动者的基本(固定)工资标准,绩效工资由业绩考核确定。“甲方指定的单位”解决的是劳动合同所在单位和工资支付单位分离的情况,即“外派用工”的情形。“25日”比正常发薪时间延后5日,规避有时合理期间晚发工资的情况。

第六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当地政府规定的法定社会保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因工负伤(死亡)和患职业病,依法享有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的权利。

(三)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患病、非因工负伤,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甲方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一)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并公示。

(二)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指挥,保守甲方商业秘密。

(三)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表现或行为,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给予乙方适当的奖惩和处理。

第八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注:人力资源部门应保留招聘资料,以保留录用条件的证据。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修订。对员工欺诈的情形,也可依据第39条第5项解除劳动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拟订,无变化。

(四)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进行经济性裁员的,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解除本合同。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拟订。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六)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2.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修订。

(六)乙方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拟订。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1款拟订。

(八)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2款拟订。

(九)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双方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1.本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拟订。

(十一)甲乙双方应提前 30 天协商劳动合同续订事宜,协商一致的,续订劳动合同。

(十二)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

注:实际工作要严禁合同期满后仍存在劳动关系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出现,以避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十三)甲方应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乙方应在甲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劳动合同的证明后10日内办理工作交接(包括书面文件、物品、证件、电子文档、欠(罚)款、工资的办结等),若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时间进行交接或者交接手续不齐备,甲方有权不予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亦有权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

注: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拟定。

第九条 劳动合同的无(失)效

(一)乙方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的学历、履历、资格或任职证书(明)以及以前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终止等。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并应书面承诺其真实性。若因故意漏报、隐瞒前述基本情况,骗取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经甲方查出或被原单位追诉的,视为乙方的欺诈行为并导致甲方的严重误解,甲方有权依法申请认定本合同自始无效,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二)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到岗日到岗的,本合同自到岗日满后自动失效,但甲方认可的除外。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注:本条(一)主要针对招聘中员工欺诈(包括假学历、双重劳动关系等)的问题做出约定。可考虑在后面损害赔偿条款约定欺诈员工对应的赔偿责任。本条(二)主要针对先签劳动合同后到岗用工的情形,若劳动者不以约到岗,签订的劳动合同如何处置的问题做出约定。

第十条 解除、终止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甲方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给乙方造成损害的;

2.由于甲方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一)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赔偿本条(二)中约定的项目外,还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四)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二)约定,应按照本条(二)中约定的第1项目中的招收录用费用和第2项。

注:对本条(二)(三)(四)而言,在于约束劳动者的责任,以保证公司人力资源公司的顺利开展和应对各种情况的法律后果。

(五)如果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项或给甲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或依照法律法规约定和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资、奖金及津贴、补贴等(不限于此)中做相应的扣除,但该扣除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够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

第十一条 劳动争议的处理

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就劳动合同未尽事项进行约定,但所约定内容不得与现行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相抵触。

(二)乙方实际工作单位(地点)和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地点)不一致时(视为后者外派到前者进行工作),乙方同时适用实际工作单位(地点)和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地点)的规章制度和决定,两者有冲突的,优先适用前者。

注:本条款解决的是异地工作人员(“外派”人员)规章制度适用的问题。

(二)乙方在合同期内,属其岗位职务行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所产生的所有专利、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进行商业性开发。

(三)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再受聘其他任何单位从事与甲方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冲突的业务。

(四)乙方对在合同期间得到的有关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情报、信息等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亦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被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并认为有足够的理由被辞退。(来自:)此种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的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双方另行签订《商业秘密和竞业禁止合同》以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凡由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双方另行签订《培训/教育协议》,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培训等费用,具体赔偿标准执行《培训/教育协议》的约定。

注: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专项培训只在主合同中做原则约定,另行签订协议处理。

第十三条 其它事项

(一)劳动合同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劳动合同涂改的部分、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劳动合同为解决双方劳动争议的依据。

(三)本合同共有___份附件。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条款与附件内容有任何冲突或不一致之处,则以附件中的内容为准。

(四)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五)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