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学校与学生安全协议书(汇总10篇)

时间:2023-09-22 17:16:55 作者:琴心月 条据书信 最新学校与学生安全协议书(汇总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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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与学生安全协议书篇一

暑假将至,为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最大限度地保证学生的身心安全,特制定以下协议:

1、学生要自觉接受学校的安全教育,假期中要遵纪守法,不得干一些有损他人、集体、国家利益的事情。严禁参与社会上的帮、伙,打架斗殴。一言一行,体现文明,一举一动,保持风度。

2、严禁爬墙、攀树或其它高大建筑物等,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3、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不驾驶机动车辆,不乘坐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三轮车、超员车等,不骑英雄车,不在路上追逐打闹,靠右行走,注意避让车辆,按时回家;外出如实告知父母并保证安全,不在夜晚独自外出;严禁返校逗留玩耍。

4、遇高温、雷雨、大风等恶劣天气时不到高大建筑物、高大树木下躲避,也不到水沟、桥下避雨。

5、注意防火。不带火种进入校园和林区,不在野外进行野炊、玩火、燃放烟花炮竹等。不随意野外用火,不在地头、堰边点火。

6、注意劳动安全。在家劳动时,要正确使用劳动工具,严禁拿劳动工具戏耍。

7、讲究个人卫生和饮食卫生。要勤洗刷,防止病从口入;不吸烟,不喝酒;不吃“三无”食品和变质食物,以防中毒。预防“流感”等各种传染病。

8、安全用电,不随意触摸或修理开关、灯具、电线等,不靠近高压线;不玩或持有危险物品,如刀子、木棍、鞭炮、打火机、火柴等。

9、不进网吧或游戏厅,不看不健康书籍和碟片,不赌博,不进不健康场所,不从事迷信活动,反对邪教;不参加其它一切有害健康的活动或游戏。

10、加强防盗防抢意识。警惕盗窃、抢劫等犯罪活动,遇上违法犯罪事件时,应沉着、冷静、灵活、机智,设法脱险,及时报警,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11、掌握正确的应急方法和自救知识,善于处理一切突发事件,做好其它意外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等。

12、在家中听从父母教导,树立高尚情操,保持健康的心态,遇到问题冷静思考,正确对待,不走极端;根据自己的假期学习计划,完成假期作业,做好功课的预习。

学生承诺:

xx级xx班 学生签字:班主任签字 家长承诺:全面加强学生的假期安全教育和监管,切实履行监护人职责,保证学生的健康平安成长,坚决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

家长签字

学校签字

学校与学生安全协议书篇二

学生监护人自愿委托甲方在暑假期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对学生进行基础知识强化教育,为了确保学生暑假期间在学习班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学习班实际情况,双方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习班,学习班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学习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按本协议第3条处理。

3、学生在学习班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学校有过错的,按学校过错的大小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如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一般由学生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学校无过错:(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学习班的设施有关,但学习班的设施并无缺陷;(2)学习班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3)学生患病是自身身体素质引起的,产生后果由监护人承担责任。

5、严禁教职员工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职员工和学习班共同负责,但教职员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学习班不负责任。

6、学习班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当,造成意外伤害的,学习班应承担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习班不承担责任。

7、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

8、学习班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火炮、玩锐刃钝器器物,因此发生赔偿纠纷,一般由肇事者承担责任;如果学习班、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学习班承担相应责任。

9、学生应按学习班指定地点食宿,在校外食宿造成意外后果的,学习班不承担责任。学习班指定的提供食宿方应按学习班签订的责任书去履行职责,否则造成意外后果的,由提供食宿方负责。如果受害方能证明学习班未尽到管理职责的,学习班可承担部分责任。

10、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由学习班负责。

11、已投保的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12、安全事故发生后,受伤害的学生,其父母(监护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该学习班学习期间。

甲方

代表签字:

乙方(学生监护人)签字:

学校与学生安全协议书篇三

保证学生安全是学校、家长的共同责任,也是学校工作、家庭生活中的一件大事。鉴于目前社会上还存在许多不安全因素,各地聋校在校学生被拐骗现象时有发生,为了保证我校学生的人身安全,现与家长签定如下协议:

1、家长是学生的监护人,学校和家长共同负有教育和管理孩子的责任。

2、家长要结合自己孩子的实际情况及时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防水、防火、防电及防离家出走等方面的教育。不能轻易听信往届毕业生、外地聋人或陌生人的话,以防被拐骗出走;不要单独让孩子到附近水库游泳及独自外出、旅游等。对于学生假期在家时间,因家长疏于管理出现的任何问题,学校不负责任。

3、学校实行一月一休制,家长必须按规定时间(以月休通知为准,有改变的另行通知)把学生从学校接走,再按规定时间把学生平安送回学校。家长若确保孩子可以独自回家和返校的,家长一定提醒孩子注意行车安全,不和陌生人交谈,不能听信外人的谗言,严禁使用和乘坐无牌、无证车辆。另外,家长和班主任老师应做好沟通,确保孩子按时回家和返校,及时反馈,双方做好交接。对于在回家及归校途中学生发生的问题,由家长负责。

4、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家长要及时向老师请假;学生无故擅自缺课,老师会及时告知家长。在学校不知情的情况下,学生无故缺课,而由此出现的相关问题,请家长自行负责。

5、家长应配合学校应做好交通安全的教育与防范工作,教育学生走路要注意遵守交通规则,不在公路上踢球、游玩。应做好用电安全的教育与防范工作,不触摸电器设备,爬电线杆;不得让学生在雷雨时避于树下、电线杆下或其它易发雷电的地方。

6、做好食品卫生安全的教育与防范工作:加强卫生、饮食习惯的教育,不许让学生吃过期和霉烂变质的食品,不要随便购买零食,严防食物中毒。同时,做好消防安全的教育与防范工作,不得让学生玩火,不单独燃放烟花、爆竹。

本安全协议由班主任和学生家长每学年签定一次。请家长及时配合学校工作,和学校共同把有关学生的各项工作做好,让孩子们能够健康、快乐的成长。

甲方: (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学生监护人)签字:

学校与学生安全协议书篇四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家庭、社会教育一体化,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和学校应同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如对他人造成损害的,由学生及家长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老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4、有特殊疾病或先天性疾病的学生,家长及委托监护人应当坦诚告知班主任,由于家长及学生隐瞒而造成事故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由于初中学生已经有较强的明辨能力,因不小心或防范意识差而造成摔伤、碰伤、烧伤等情况,学校不承担责任。

6、严禁教职员工侮辱、殴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职员工本人负责,学校还可根据情节对教职员工进行纪律处分。

7、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犯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班主任应及时通知学生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8、学生监护人要做好学生交通安全监护工作,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违反规定在上学的路上骑自行车、摩托车或乘坐无牌照车辆出现事故的,学校不负责任,造成他人伤害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9、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锐刃钝器物,因此发生意外的,由肇事者承担责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由在场教师承担教育管理责任。

10、学校必须加强校舍等设备设施的检查,及时消除隐患。若隐患不能及时消除的,必须加以封闭并增设警示标志,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隐患又无警示标志,又未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造成学生伤害的,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11、严禁学生私自到河、沟、渠边玩耍,造成意外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12、教职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由教职工负责。

13、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依据校方责任保险及学生平安保险有关规定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家长应积极配合,不得无礼取闹。

14、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学生承诺:我承诺将此安全责任书交由家长阅读,家校共同做好安全工作。承诺人签名:

家长承诺:我承诺已阅读此安全责任书,做好学生在校外的安全教育工作。承诺人签名:

学校盖章:

班主任签名:

包级领导签名:

二零xx年二月二十八日

学校与学生安全协议书篇五

为进一步加强接送学生用车安全管理,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保证我校学生人身安全、特制安全乘车协议书。

甲方:三河市段甲岭小学

乙方: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要依据《三河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学生乘车安全教育的通知》(三教字【20xx】77号文件),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活动方案。

2、甲方要建立健全接送学生用车管理机构和工作制度,校长必须亲自安排部署,选定责任心强,有一定应急能力的校级领导主管,明确责任分工,层层落实安全责任。

3、甲方要全面了解掌握本校接送学生用车的安全状况,建立档案,掌握准确详实的第一手资料,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4、甲方要广泛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聘请当地交管部门来校进行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学生观看警示教育宣传片和图片展。

5、甲方不得向乙方推荐或强制使用任何车辆。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与甲方配合,经常对自己孩子进行乘车安全教育。

2、乙方经常对接送学生的车辆的车况、运营手续、乘车人数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应向三河市交管部门举报。

3、乙方自行租用的车辆应不是无手续的“拼装车”、“报废车”等违法车辆,切实保障自己孩子的乘车安全。

4、乙方应该告知车主按指定时间、地点接送学生,家中至接送停车地点、到校的沿途交通安全由乙方负责,如延误接送时间或特殊情况(学生被冒领)应及时通知车主与学校。

5、乙方与甲方签订《安全乘车协议书》的同时,还应与车主签订《安全行车协议书》,进一步划清责任主体,提高驾驶员的责任意识。

6、乙方如经济条件许可,应为子女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7、乙方租用车辆接送子女上下学,属自主行为,与甲方无任何经济、法律责任,以后发生任何经济纠纷,均有乙方和车主自行解决。

三、双方签字

此协议书一式两份,学校、学生家长各一份,若没有任何疑义,签字生效。

学校盖章学生家长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学校与学生安全协议书篇六

保证学生安全是学校、家长的共同责任,也是学校工作、家庭生活中的一件大事,鉴于目前社会上还存在许多不安全因素,各地聋校在校学生被拐骗现象时有发生,为了保证我校学生的人身安全,现与家长签定如下协议:

1、家长是学生的监护人,学校和家长共同负有教育和管理孩子的责任。

2、家长要结合自己孩子的实际情况及时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防水、防火、防电及防离家出走等方面的教育。不能轻易听信往届毕业生、外地聋人或陌生人的话,以防被拐骗出走;不要单独让孩子到附近水库游泳及独自外出、旅游等。对于学生假期在家时间,因家长疏于管理出现的任何问题,学校不负责任。

3、学校实行一月一休制,家长必须按规定时间(以月休通知为准,有改变的另行通知)把学生从学校接走,再按规定时间把学生平安送回学校。家长若确保孩子可以独自回家和返校的,家长一定提醒孩子注意行车安全,不和陌生人交谈,不能听信外人的谗言,严禁使用和乘坐无牌、无证车辆。另外,家长和班主任老师应做好沟通,确保孩子按时回家和返校,及时反馈,双方做好交接。对于在回家及归校途中学生发生的问题,由家长负责。

4、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家长要及时向老师请假;学生无故擅自缺课,老师会及时告知家长。在学校不知情的情况下,学生无故缺课,而由此出现的相关问题,请家长自行负责。

5、家长应配合学校应做好交通安全的教育与防范工作,教育学生走路要注意遵守交通规则,不在公路上踢球、游玩。应做好用电安全的教育与防范工作,不触摸电器设备,爬电线杆;不得让学生在雷雨时避于树下、电线杆下或其它易发雷电的地方。

6、做好食品卫生安全的教育与防范工作:加强卫生、饮食习惯的教育,不许让学生吃过期和霉烂变质的食品,不要随便购买零食,严防食物中毒。同时,做好消防安全的'教育与防范工作,不得让学生玩火,不单独燃放烟花、爆竹。

本安全协议由班主任和学生家长每学年签定一次。请家长及时配合学校工作,和学校共同把有关学生的各项工作做好,让孩子们能够健康、快乐的成长。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学生监护人)签字:

学校与学生安全协议书篇七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到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按本协议第3条处理。

3、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学校有过错的,按学校过错的大小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如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一般由学生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学校无过错:

(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

5、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或老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6、严禁教职员工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有教职员工本人负责或有教职员工和学校共同负责,学校还可根据情节对教职员工进行纪律处分。但教职员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学校不负责任。

7、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密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应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8、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在校园内骑自行车,违反规定出现事故的,学校不负责任。

9、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锐器、钝器物,因此发生赔偿纠纷,一般由肇事者承担责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学校、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10、学校严禁学生购买零食、冷饮及不卫生的食品,学生违反规定购买食用后造成意外事故的,有食物提供者承担责任,学校不承担责任。

11、学校必须加强校舍等设备设施的检查,及时清除隐患。若隐患不能及时清除的,必须加以封闭并增设警示标志,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隐患又无警示标志,又未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造成学生伤害的,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12、严禁学生私自到深水潭、池塘、水库等洗澡,因此造成的意外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

13、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由教职员工本人负责。

14、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在学生投保的情况下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理赔。

15、学生在已经投保的情况下,发生安全事故后,受伤害的学生、其父母(或监护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本校学习期间。

甲方签字:

乙方(学生监护人)签字:

年 月 日

学校与学生安全协议书篇八

乙方(学生家长):,系学生父亲(母亲)

确保学生安全是学校、家长的共同义务。为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避免和最大程度降低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是学生的监护人,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甲乙双方均负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的义务。

2、学校承担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期间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发现学生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教育和制止。学生在校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甲方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通知乙方。

3、学生不得擅自离校,有事必须以书面形式请假并经甲方批准方可离校,甲方应将学生离校情况及时通知乙方。学生请假或擅自离校后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4、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家长要及时向老师请假;学生无故旷课,老师应及时告知家长。因此出现的一切问题,由家长自行负责。

5、学生在上学或放学途中,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安全。家长不得让学生乘坐拼装车、报废车、非法营运的黑校车上下学。家长应督促学生及时到校或回家,教育学生下学后不在途中玩耍,尤其不到河塘、沟渠、水库等可能造成学生身体危险的地方游泳、洗澡或玩耍;教育学生不触摸电器设备,爬电线杆,不在雷雨时避于树下、电线杆下或其它易发雷电的地方。

学生在返校、离校途中发生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6、学生不能自行到校的,乙方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上课时间,将学生送到学校。学生下学时,乙方应准时到校接走学生。不能按时接送的,必须电话告知班主任老师代为临时监管,并尽快接走学生。

7、学校因考试、放假、运动会、比赛、各种活动等原因提前放学的,班主任应当提前向学生宣布,告知学生家长。家长应当充分关注和注意学生的上下学时间,对考试、运动会等活动提前下学或放假的,家长应尽到监护职责,教育学生及时回家,不到危险的地方玩耍和逗留。

8、学生放学后、节假日、寒暑假等不在学校学习期间,家长应当尽到监护职责,在此期间发生的一切事故或意外事件,甲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9、加强对学生的食品卫生和安全教育,使学生养成良好的的卫生饮食习惯。学校和家长均不得让学生吃过期和霉烂变质的食品,严防食物中毒。家长保证不让学生入住包吃包住的小饭桌。否则,学生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0、学校上体育课和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和管理不善造成学生伤害的,学校应承担相应责任;学生不听指挥,违反学校有关规定,造成自己伤害的`,由学生及家长承担责任,学校不承担责任。

11、事故发生后,学校应积极进行协商调解。家长不愿调解解决,或经调解达不成一致意见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得采取上访、围堵校门、打条幅等非法行为干扰学校的正常教学工作。否则,由行为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12、甲方应掌握学生健康资料,学生有特异体质或特殊疾病,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甲方。否则,学生突发疾病或参加具有风险性、对抗性的体育活动中导致事故发生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13、学校在组织学生进行具有风险性、对抗性的体育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甲方已采取防范措施和必要救助措施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14、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执行。

15、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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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与学生安全协议书篇九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按本协议第三条处理。

3、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证明学校有过错的,按学校过错的大小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如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一般由学生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学校无过错:(1)损害时间的发生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责任,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

5、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或老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6、严禁教职员工侮辱、殴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职员工本人负责,或由教职员工和学生共同负责,学生还可根据情节对教职员工进行纪律处分,但教职员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学校不负责任。

7、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应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8、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在校园内骑自行车,违反规定出现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9、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玩锐刃钝器物,因此发生赔偿纠纷,一般由肇事方负责;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学校、老师明知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10、学生应按学校指定的地点食宿,在校外食宿造成意外后果的,学校不承担责任。学校指定的提供食宿方应按学校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去履行职责,否则造成意外,由提供食宿方负责。如果受害方能证明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学校可承担部分责任。

11、学校必须加强校舍等设备设施的检查,及时清除隐患。若隐患不能及时清除的必须加以封闭并增设警示标志,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隐患又无警示标志,又未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造成学生伤害的,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12、严禁学生私自到山塘、水库、河沟洗澡和游泳,造成意外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13、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由学校负责。

14、已投保的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15、安全事故发生后,受伤害的学生,其父母(监护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自年月日时起到年月日时止。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学生监护人)签字:

年月日

学校与学生安全协议书篇十

甲方: 乙方:

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构建以人为本的和谐校园,构建“教师、学生家长、社会”三位一体的安全教育网络,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保证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促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特制定如下协议:

1、学校应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构建安全教育网络体系,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定期对教师进行安全知识培训,使教师树立安全防范的责任意识和主体意识。

2、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也是学校安全防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防范工作负全部责任;教师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具体执行者和操作者,负责学校具体安全工作计划、规程、措施的实施。

3、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对造成的意外事故责任由教师自行承担。

4、值周教师在值周期间负责学校的`一切安全,要根据当时当地具体情况,对学生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放学时要亲自整队,护送学生至校门外并目送学生远去。

5、各兼职人员要定期检查、维修本兼职范围内的各种设施、设备、器械等,保证其正常使用。

6、学生劳动或外出活动,学校要指派专人负责,责任人要及时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加强操作指导,严密组织,精心安排,保证学生安全。

7、学校开展的第二课堂活动、课外活动、各类竞赛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必须指派专人负责,责任人必须制定周密的计划,确保活动的正常开展,确保师生安全。

8、各课任教师要确保自己所任学科授课期间的学生安全。体育教师要指导、帮助学生开展好体育活动;科学课教师要管理好实验仪器,指导学生规范操作。

9、班主任必须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常规教育,利用班会、队会组织学习安全知识,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救自护能力。

10、班主任要与本班学生共同制定班级的安全制度,教育学生遵守校纪班规,杜绝打架斗殴、追逐打闹、出入教师拥挤等不安全因素。

11、班主任要通过召开家长会、家访等形式,定期与家长沟通、交流,相互协调,齐抓共管,共同督促学生遵守各项安全制度。

12、班主任要定期对班内桌椅、门窗、教学设施进行检查,发现桌椅、门窗损坏,电线裸露等不安全隐患应及时维修或上报学校安排专人维修。

13、班主任应加强本班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防止学生出现严重的心理问题。

14、班主任应做好本班学生的考勤工作,如发现学生缺席或早退的,应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情况,查明原因并上报学校。

15、学生在校突然生病或发生意外事故,班主任应及时和家长联系,情况严重的要采取果断措施,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16、其它未尽事宜,按《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之规定执行。本协议一式两份,学校与教师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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