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自查报告(优质17篇)

时间:2023-11-14 05:28:54 作者:温柔雨 文秘知识 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自查报告(优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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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县编办:

根据会泽县机关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机构编制执行情况检查评估的通知》(会编办〔〕2号)精神和具体工作要求,现将我镇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工作有关情况自查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大井镇属会泽县东大门,地处云贵两省二县一市(贵州省威宁县、云南省会泽县、宣威市)交界处,辖区总面积254.1平方公里,耕地种植面积47200亩。全镇辖17个村(居)委会251个村(居)民小组13055户42980人,全镇完成生产总值23806.39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3228元,人均有粮449.5公斤。

大井镇机关编制数28人,现实有25人,其中领导干部9人。机关内设办公室四个,分别为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各办公室均设主任1名,共4名,设副主任1至2名,共5名。

大井镇事业编制数67人,现实有66人。事业单位设5中心、1所,分别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编制数35人,实有36人。其中:专业技术干部32人,技术工人4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编制数9人,实有人数6人。其中:参共管理人员3人,专业技术干部3人;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编制数8人,实有8人,其中专业技术干部8人;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编制数6人,实有9人,其中专业技术干部8人,技术工人1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编制数4人,实有2人,其中专业技术干部1人,技术工人1人;财政所编制数5人,实有人数5人。其中:参共管理人员2人,专业技术干部3人。

总的说来,我镇在机关事业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方面均能严格遵照上级的有关规定,无超编制限额进人、无超职数设置内设机构、无超职数配备干部等违规行为。

二、抓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工作的具体做法。

(一)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文件规定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和工作责任心。严格控制乡镇机构和人员编制,既是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而要抓好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工作,不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不全面掌握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方面的有关方针政策是不行的。正是基于此认识,主要领导和分管人事管理工作的领导十分重视抓好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方面的相关方针政策的学习提高工作,全面掌握和深刻领会了相关政策规定,从而有效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抓好此项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

(二)定岗定员,严格实行实名制登记。依照上级有关规定和县编办的工作安排,指定专人加强领导,研究制定出了我镇机关事业单位实名制管理的具体方法和措施。在此基础上,结合去年乡镇机构改革,由机改办底对镇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逐一进行了核定登记,做到了定编到人,定员定岗到人。核编登记名单报县编办审批。

(三)夯实责任,严把机关事业人员进口关。一是严肃人事编制管理纪律,把好“进人关口”。镇党委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以及组织、纪检、财政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逐级落实了机构编制与管理工作责任追究制,对不按规定违规进人、造成恶劣影响的,层层进行责任追究。由于纪律严,制度硬,责任明,主要领导和分管人事领导深感责任重大,从不在政策之外乱开口子,也从不徇私情违规进人。二是严格财政供养经费管理,把好“人事编制管理关”。顺应财政体制改革,从源头入手,严格落实了“增人不增资、减人不减资”的财政经费与人事编制相挂钩的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镇镇财政供养人员经费,以编制核拨经费,以经费加强人事管理,从而有效杜绝和杜塞了违规进人、超编制及职数配备干部等现象。

(四)、行使编制稽查审核职能,加强编制台帐审核管理。每年按照县编办的要求,除如实搞好在岗在编人员登记外,对所属机关及事业单位的实名制台帐定期进行年度审验核对,并将核编结果与干部年度考核、干部职务晋升、工资福利待遇调整、财政统发工资经费核拨等相挂钩。

三、抓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

通过加强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工作,取得了如下成效:

(一)精简了内设机构,优化了干部队伍,实现了精干效能的目的。通过严格加强编制管理,不但有效实现了我镇干部队伍的稳定,同时通过竞争上岗、定员定岗等举措,强化了干部管理,提升了干部队伍综合素质,消除了人浮于事、机构臃肿等弊端。

(二)严控了财政供养人员,减轻了镇级财政压力。近年来,我镇未超编进人,同时通过自然减员等措施,减少了在编在岗人员,大大减轻了我镇财政支出供养压力和农民负担。

(三)提高了办事效率和工作效能。由于实行了“一人多岗”、“定员定岗”的人事管理模式,从而有效强化了对干部的量化管理考核和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增强了干部的工作责任心和工作积极性,提高了办事效率和工作效能,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

市妇女联合会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中共xx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20xx年度保证目标考核细则〉的通知》(x委编办〔20xx〕31号)、《xx县目标考核绩效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目标绩效考核年终考核相关工作的通知》(古目办〔20xx〕12号)和《关于做好20xx年度机构编制年度目标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古委编办〔20xx〕117号)精神,现将20xx年度机构编制目标考核工作有关事项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通过新三定方案调整,我局现内设机构8个、直属事业单位2个(安全生产执法大队、矿山安监站)。行政编制为14名,实有人员14人;工勤编制2人,实有2人;参公事业编制10人,实有6人;全额事业编制50人,实有44人。

(一)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县相关文件规定,严格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坚持凡工作需要调整机构编制必须通过内部调剂解决,坚持“撤一建一”或“只减不增”的原则,实行总量控制。

(二)在具体工作中,严把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第一关。我局严格按照部门、单位进人须经编办核准人员编制的要求,在确保编制有空余的前提下,按程序办理公开招考或者人员调动手续。严格按程序申请机构编制事项,建立健全机构编制档案和机构实名制管理台账,落实编制实名制管理。局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全部纳入xx县实名制管理统计软件中进行管理,并在编制册和台帐中进行实名登记管理,切实做到机构编制各类统计报表及时、真实、准确。

为加强对事业单位管理,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每年对全县所有登记的事业单位进行一次年检,杜绝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和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行为,规范事业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工作,实时汇总登记管理数据,建立规范的档案库。20xx年我局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年检制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事业单位的年检工作。

严格贯彻落实机构编制各项规章制度,无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

我局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在县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与指导下,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业务培训不够,缺乏集中系统培训。

针对我局编制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机关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按县相关文件规定,确保不增加机构和人员编制,实现机构和人员编制“零”增长。

(二)继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控制进人渠道,严格落实人员定编定岗实名制。

特此报告。

xx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xx年12月30日。

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自查报告是一个单位或部门在一定时期内对某项工作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的一种报告方式。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根据《中共xx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做好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现将xx市妇女联合会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xx市妇联按照中共xx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妇女联合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于2011年2月10日经市编委审核,并报市委批准执行。“三定”规定批准后,市妇联严格按照“三定”规定开展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一)机构启动运转情况。

科级领导职数x名(正科级)。目前,严格按照核定编制配备了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确保工作人员到位到岗。

(二)职责履行情况。

xx市妇联通过自查,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职责落实到位,规范履行工作职责。

职责范围明确,无越位、错位、缺位的情况;

职责分工清楚,科室工作计划明确,工作流程清晰;

各科室职责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按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认真按照中央、省、市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推进妇联工作职责的落实。

严格执行信访接待首问首办制,来信来访办结制度,妥善处理来信来访,确保信访结案率达90%以上。在临沧妇女网上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办事程序,向社会开通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向社会宣传公开鼓励创业“贷免扶补”项目贷款政策文件及办理程序,统筹城乡妇女共同发展。

2010年3月被全国妇联表彰为全国维护妇女权益先进集体;

2010年9月被xx省绿化委表彰为“全省绿化先进单位”;

2011年6月被xx市委表彰为2010年度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先进集体。

未发生过擅自设立、撤销、合并机构等情况;

未发生过擅自变更机关及其所属机构的名称、附加名称、规格、隶属关系等情况。

不存在混用、挤占、挪用其他类别的编制;

未发生过擅自超过核定人员编制配备工作人员情况,人员编制管理规范,科室领导在核定的职数内配备,机构编制按规范运行,没有超编设置机构和配备干部的情况。

市妇联不干预或变相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宜,不越权审批、不越权行政;

如实上报有关机构编制管理情况及统计数据,注册了“xx市妇女联合会”中文域名,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健全,程序规范,没有发现违反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的情况。

(一)领导重视,提高认识。历年来,xx市妇联高度重视机构编制工作,把机构编制工作放到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明确分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认真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把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作为坚持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并要求相关管理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机构编制工作制度,切实做好“四个管理”,即加强管理、严格管理、规范管理和依法管理。

(二)程序规范,运行有序。xx市妇联不断加强日常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审批程序和制度,凡涉及职能调整,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增减、人员变动的,统一经市妇联党组研究审核同意后,按程序报市编委审批。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工作的各项程序,按照市编委的要求,建立起定期的自查自纠制度,将例行检查、专项检查和联合检查相结合,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制度较好地落到了实处,保障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按规定,按程序,按政策,按要求操作运行。

(三)加强管理,执行到位。xx市妇联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按照相关要求,安排专人,认真制定机构设置“三定”方案,经报请市编委审核,市委同意后,严格按照“三定”规定执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遵守机构编制纪律,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理顺职责关系,规范工作程序,调整科室名称,配齐配强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妇联职能职责。从自查情况来看,机构编制管理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制度健全,程序规范,成效明显,没有发现违反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的情况。

(一)存在问题。xx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作为xx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挂靠在xx市妇联,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副主席兼任,但未明确机构级别,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建议。鉴于上述情况,建议明确xx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机构级别,理顺工作关系,明确职责任务,确保xx市妇儿工委办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按照《关于开展20xx年政府部门职责履行评估检查和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督查的通知》(银机编发【20xx】25号)文件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对照检查内容逐项进行认真自查自评。现将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现行“三定方案”应为2008年11月印发的《银川市土地储备中心机构编制方案》(银机编发【2008】45号),为市人民政府正处级事业单位,机构内设5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土地征储科、土地整理科、综合交易科,核定全额预算事业编制30名,正处级领导职数1名、副处级3名,科级领导职数5正3副。同时,因我局原承担的“土地出让招、拍、挂交易”职能交由市国土资源局,并连人带编划转6名工作人员给市国土资源局,我局现人员编制核减到24名,领导职数未变。2009年3月,我局由原“银川市土地储备中心”更名为“银川市土地储备局”。20xx年9月,按照《关于给市土地储备局核增监察主管职数的通知》(银机编发【20xx】41号)文件,我局增设监察室并核增正科级监察室主任职数1名;20xx年11月,按照《关于银川市土地储备局计划财务科更名为征收安置科的通知》(银机编发【20xx】88号)文件,我局计划财务科更名为征收安置科。现我局机构内设6个科(室),核定全额预算事业编制24名,其中正处级领导职数1名、副处级3名,享受正处级待遇1名,享受副处级待遇1名,科级领导职数6正3副,其他人员11名。

20xx年,我局将原承担的“土地出让招、拍、挂交易”职能交由市国土资源局,将土地收购储备资金管理职能交由市财政局承担。经职能调整后,我局自2008年以来主要职责为:承担市政府下达的城市建设中涉及的征地拆迁工作;根据城市建设的需求,制定国有存量土地储备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政府储备土地的整理和管理;按照市政府土地供应计划,向社会公布土地储备信息等。

20xx年,按照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银川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银政发【20xx】129号)文件精神,我局主要职责调整为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为主,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主要由市国土资源局、各辖区政府承担。

20xx年,按照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储备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银政办发【20xx】5号)文件精神及市人民政府于20xx年4月印发的《银川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市政府令3号),由我局承担我市土地储备具体职责,并承担储备土地的管护、前期开发整理、临时经营利用等职责。

我局主要职责在近年来虽经多次调整,但我们在机构编制执行上始终能按照批准的“三定”方案结合市人民政府的职能调整履行职责,能严格控制编制内人员,做到编制数、实有人员数和工资核算人数相对应。

1、能认真执行“三定方案”规定的主要职责。我局2005年前后主要承担了我市征地拆迁、土地收储、土地招拍挂出让及土地出让金管理等重要职能,2008年剥离了土地招拍挂出让和土地出让金管理职能,2013年以后的主要职责以土地收购储备、储备土地融资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为主。主要职责虽经多次调整,但我局能严格按照调整后的职责认真履职。结合每次职能调整,我局领导班子能结合当前工作实际与“三定”方案相融合,深入调整和界定科室工作职责,做到全局各项工作一切以“三定”方案的主要职责为中心并加以贯彻执行。在相关职能划转后,能积极与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等部门相互协调配合,确保了相关业务工作的顺利交接和平稳过渡。

2、能认真执行机构“三定方案”编制管理。一是严格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我局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制度,无超过核定的编制使用工作人员和改变编制使用范围,无超职数配备内设机构,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审批程序和制度,无越权审批、越权行政的情况发生;二是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无擅自超越“三定方案”规定的职责行使职权,局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均在“三定方案”和市编办核定的编制数、结构比例、领导职数内进行使用,并经编制、人事部门审批,没有出现超范围作用编制的现象;三是按照市委编办、市人事局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用人进人计划,严把进人第一关。编制空余情况开展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录用工作,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各项录用手续;所有人员变动的增减编手续,都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无违反规定增加编制或者超编进人情况。

3、能认真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我局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由专人负责承办,每年按照市编办工作部署按期规范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和年检等工作。20xx年10月启用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能按要求及时在网上办理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及年检等工作;按照要求申请注册了“银川市土地储备局.政务”专业中文域名;20xx年10月开办了网络红页(单位版),实现了我局网上“红色办公楼”的建立,通过及时发布和更新各类党务政务信息,促进了我局党政机关网站的信息化建设基础。

从自查情况来看,我局机构编制管理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制度健全,程序规范,成效明显,没有出现违反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的情况。

因我局现行“三定方案”为2008年11月印发的《银川市土地储备中心机构编制方案》(银机编发【2008】45号),经3次机构职能调整后,只是对编制人数进行了增减,内设科室未因机构职能的调整而变更,此“三定方案”规定内设科室和职责已不能适应当前我局的主要工作职责,需结合机构主要职能和科室实际职责设置内设科室,重新制定“三定方案”。

特此报告。

根据翠编办〔20xx〕4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我单位对机构编制相关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镇机关行政编制数22人,实有人数19人,行政领导职数按2007年“三定方案”核定为6人,20xx年乡镇换届配备领导7人,现实有领导7人(其中:党委书记1名,人大副主席1名,镇长1名,副书记1名,副镇长3名)。行政内设党政办公室、经济社会发展办公室、财政所3个办公室。另核新工勤人员编制2人,实有2人。政府直属事业机构2个,即:农村经济技术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7人,实有7人;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0人,实有10人。均为财政全额拨款。

我镇严格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一是健全工作机制。班子成员熟悉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及相关程序。认真落实机构编制工作集体研究制度,健全工作责任机制。明确主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配齐配强办公设备。二是常规管理工作。空编进人;规范使用《市区机关(事业)单位空缺编制使用申报表》;能够根据组织、人社部门相关文件资料,及时办理上、下编手续;无在编不在岗人员。机构编制档案保管完整规范。

机构编制基础档案健全。未出现擅自变更、调整或增减机构,挂牌机构名称规范,财政供养人员与批准的编制相对应。管住管好而不管死,在盘活存量上下功夫,充分挖掘现有人员编制潜力,实现人员编制效用的最大化,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机构编制保障。

严格落实机构编制管理各项规定,不断探索和完善行之有效的机构编制管理办法,通过纪委、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健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协调机制,强化对全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的动态监管,严肃查处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坚决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做到了严格按照机关“三定”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核定的职能履责、机构运行规范有序、无“条条干预”情况。

经过自查,镇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了上级的有关政策,认真落实乡镇机构编制的要求,确定乡镇行政机构和人员编制以及事业单位和人员编制,严格控编审批,不存在超编进人等违纪违规行为;不存在超限额设置机构问题;推行了乡镇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定编到人并进行了公示。

根据县委编办《关于对20xx年机构编制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办工作实际,对机构编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机构基本情况。县金融办成立于20xx年3月,为县级正局级机关事业单位。我办严格按照三定方案内设综合科、银行与保险科、资本市场科共三个科室,明确了内设科室职责,并严格按规定的编制配备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单位正局级编制1个、副局级编制1个,中层干部编制3个。

2、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核定我办事业编制数10名,临时用工编制2名。现有事业人员11人,临时用工2人。在编在岗人员均按照人社局要求签订合同,严格管理。

3、领导职数配备情况。目前,我办有正局级领导1名,副局级领导1名,中层干部2名,空编1名。

我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机构编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编制类别管理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各类别编制互不占用。严格对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按照规定呈报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增减或调整等事宜,从未发生过擅自配备工作人员和擅自超规格、超职数配备内设科室干部等情况,也不存在“吃空饷”的问题。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办理法人设立、变更及年度检验工作;按照要求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培训;规范管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档案。

根据翠编办〔20xx〕4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我单位对机构编制相关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镇机关行政编制数22人,实有人数19人,行政领导职数按2007年“三定方案”核定为6人,20xx年乡镇换届配备领导7人,现实有领导7人(其中:党委书记1名,人大副主席1名,镇长1名,副书记1名,副镇长3名)。行政内设党政办公室、经济社会发展办公室、财政所3个办公室。另核新工勤人员编制2人,实有2人。政府直属事业机构2个,即:农村经济技术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7人,实有7人;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0人,实有10人。均为财政全额拨款。

我镇严格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一是健全工作机制。班子成员熟悉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及相关程序。认真落实机构编制工作集体研究制度,健全工作责任机制。明确主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配齐配强办公设备。二是常规管理工作。空编进人;规范使用《市区机关(事业)单位空缺编制使用申报表》;能够根据组织、人社部门相关文件资料,及时办理上、下编手续;无在编不在岗人员。机构编制档案保管完整规范。

机构编制基础档案健全。未出现擅自变更、调整或增减机构,挂牌机构名称规范,财政供养人员与批准的编制相对应。管住管好而不管死,在盘活存量上下功夫,充分挖掘现有人员编制潜力,实现人员编制效用的最大化,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机构编制保障。

严格落实机构编制管理各项规定,不断探索和完善行之有效的机构编制管理办法,通过纪委、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健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协调机制,强化对全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的动态监管,严肃查处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坚决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做到了严格按照机关“三定”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核定的职能履责、机构运行规范有序、无“条条干预”情况。

经过自查,镇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了上级的有关政策,认真落实乡镇机构编制的要求,确定乡镇行政机构和人员编制以及事业单位和人员编制,严格控编审批,不存在超编进人等违纪违规行为;不存在超限额设置机构问题;推行了乡镇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定编到人并进行了公示。

根据中共xx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20xx年度保证目标考核细则〉的通知》(x委编办〔20xx〕31号)、《xx县目标考核绩效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目标绩效考核年终考核相关工作的通知》(古目办〔20xx〕12号)和《关于做好20xx年度机构编制年度目标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古委编办〔20xx〕117号)精神,现将20xx年度机构编制目标考核工作有关事项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通过新三定方案调整,我局现内设机构8个、直属事业单位2个(安全生产执法大队、矿山安监站)。行政编制为14名,实有人员14人;工勤编制2人,实有2人;参公事业编制10人,实有6人;全额事业编制50人,实有44人。

(一)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县相关文件规定,严格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坚持凡工作需要调整机构编制必须通过内部调剂解决,坚持“撤一建一”或“只减不增”的原则,实行总量控制。

(二)在具体工作中,严把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第一关。我局严格按照部门、单位进人须经编办核准人员编制的要求,在确保编制有空余的前提下,按程序办理公开招考或者人员调动手续。严格按程序申请机构编制事项,建立健全机构编制档案和机构实名制管理台账,落实编制实名制管理。局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全部纳入xx县实名制管理统计软件中进行管理,并在编制册和台帐中进行实名登记管理,切实做到机构编制各类统计报表及时、真实、准确。

为加强对事业单位管理,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每年对全县所有登记的事业单位进行一次年检,杜绝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和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行为,规范事业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工作,实时汇总登记管理数据,建立规范的档案库。20xx年我局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年检制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事业单位的年检工作。

严格贯彻落实机构编制各项规章制度,无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

我局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在县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与指导下,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业务培训不够,缺乏集中系统培训。

针对我局编制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机关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按县相关文件规定,确保不增加机构和人员编制,实现机构和人员编制“零”增长。

(二)继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控制进人渠道,严格落实人员定编定岗实名制。

特此报告。

xx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xx年12月30日。

按照你办20xx年9月15日通知要求,我局对机构编制相关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机构沿革情况。

我局成立于20xx年(x编发(20xx)44号)。现内设机构4个(x府办发[20xx]4号),分别为办公室(物流产业业推进办公室),商贸服务市场体系股(服务业推进办公室),商贸服务市场体系股(服务业业推进办公室),市场秩序和审批股(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办公室),对外经济贸易股(商务综合执法大队)。

2、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

根据x府办发[20xx]4号文件规定,核定我局行政编制6名,工勤编制1名;x编发[2012]74号文件规定核定事业编制5名。现实有人数14人,其中:行政7人(xxx编制在商务局,人在县人大工作;xxx退居二线),工勤1人,事业5人(xxx20xx年8月4日调入x人社发[20xx]134号),编外聘用1人(驾驶员)。

3、领导职数及实际配备情况。

目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2正3副;科级非领导1正1副;股级领导职数4正;现实际配备科级领导职数2正(其中xxx编制在商务局,人在县人大工作)2副(没有配备纪检组长);科级非领导职数1正1副;股级领导人职数4正2副;退二线1人(正科级)。

通过自查,商务局不存在以下情况:

(三)不存在擅自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

(四)不存在违反规定干预下级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配备;

(六)不存在违反规定使用编外人员;

(七)不存在机构编制“云平台”、财政供养人员信息系统与实际不一致;

(八)不存在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

根据商务局的职能职责,内设机构由4个核减为2个不科学也不利于工作的需用,建议仍然保留4个股室。

今后,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纪律,加强编制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效率,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提高领导干部对机构编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结合市、县机构编制管理要求和借鉴好的管理经验,建立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编制管理程序法定化。进一步完善机关、事业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编制使用计划管理制度,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三定”规定,把好编制使用关。

根据省编办《关于开展20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xx〕230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将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合政办秘〔20xx〕45号)、《关于20xx年度目标考核与20xx年年度目标编制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xx〕135号)、《关于开展20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的通知》(合编办〔20xx〕157号),现将肥西县20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通过20xx年、20xx年、20xx年、20xx年和20xx年县乡机构改革,我县县级机关共设置32个机构,其中:县委工作机构8个;县政府工作部门24个。县委、县政府派出机构3个、直属事业单位9个。

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4个。

群众团体组织5个:总工会、团县委、妇女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协会。

从20xx年起,我县通过区域调整,乡镇由原来31个调整至目前14个镇。

县本级行政编制为635名,实有人员798人;乡镇行政编制708名,实有人员608人;政法专项编制739名,实有人员681人。

全县县属事业单位372家,事业编制总数10672名,实有人员10378名。其中:全额拨款编制8348名,差额拨款编制1455名,自收自支编制869名;全额拨款人员7935人,差额拨款人员1017人,自收自支1426人。

根据国务院第486号令《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90号《安徽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和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24号《安徽省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我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的意见》(肥发〔20xx〕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肥编〔20xx〕13号)等机构编制管理文件,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调配及管理。

(一)严格控制机构编制,规范人员调配。

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的意见》(肥发〔2009〕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肥编〔2009〕13号)规定,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坚持凡工作需要要求调整机构编制,必须通过内部调剂解决,坚持“撤一建一”或“只减不增”的原则,实行总量控制。少数单位确实需要增加机构编制的,一律按皖编办〔2005〕144号文件规定报上级编委审批。新设立的单位所需编制,原则上实行县内调剂。

在具体工作中,严把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第一关。每个部门、单位进人,须经编办核准人员编制,在编制有空余的情况下,才同意办理公开招考或者人员调动手续。

(二)加强事业单位管理,做好年检工作。

为加强对事业单位管理,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每年对全县所有登记的事业单位进行一次年检,杜绝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和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行为。规范事业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工作,实时汇总登记管理数据,建立规范的档案库。

截止20xx年11月底,全县已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248家,其中新登记的21家,注销登记的1家,需要参加年检的168家,变更58家,实际应参加年检的单位159家,年检合格159家,年检合格率达100%。

(三)落实编制实名制管理。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全部纳入安徽省实名制管理统计软件中进行管理,并在编制册和台帐中进行实名登记管理。

在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增长的情况下,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对相关部门、重点单位的机构编制进行适当的调整。今年县编办会同纪检、教育部门对教育系统各学校的机构编制进行了调查摸底,根据省编办下达我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数额,重新下达了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并为教育系统设置了2%的机动编制,为加强下一步农村义务制教育资源的整合和建设留下一定的余地,也为我县教育系统解决了紧缺人才引进和专业技术人员录用的瓶颈问题。同时,根据省编办下达我县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数额,对卫生系统的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保障和加强了我县医务人员队伍的建设。

一是政府机构设置不突破,根据省市机构改革机构设置限额规定,在政府机构改革过程中,严格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的原则,按照省市规定的机构设置限额,设置政府机构,设置县政府机构24个。二是现有公务员总数不突破省、市核定的行政编制总数。三是领导职数配备不突破现有核定的数额。

(一)机构变动情况。20xx年,合肥市批准肥西县人民政府设立27个工作部门,经20xx年政府机构改革整合,现为24个政府工作部门,减少3个行政部门。按照皖编办〔20xx〕31号文件规定,全县通过事业单位调查清理工作,对职责任务已完全消失、划转或履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已全部消失的8家事业单位(不含7家中小学),给予撤销;对职能已大部分萎缩、任务量较小、工作职责任务交叉、在此次政府机构改革中随原行政主管部门同步划转到新组建部门的6家事业单位,进行了合并;对面向市场从事生产经营或中介服务活动的16家事业单位,进行改制;保留事业单位263家(不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中小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二)编制增减情况。依据全县学生数,省编办对我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新核定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6459名,全县原有中小学教职工编制7215名,通过区划调整划转合肥市包河区、蜀山区、经开区部分学校及我县教育资源的整合,共减少事业编制756名。20xx年,市编办批准我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事业编制11名,我县原有文化执法队伍编制2名,增加9名。

我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在省市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与指导下,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县直单位公务员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因受编制限额的限制,年轻的公务员因县直单位无编制而不能进入县直机关,使县直机关不能及时补充年轻的公务员,队伍老化比较严重。二是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业务培训不够,缺乏集中系统培训。

针对全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乡镇机构编制管理。严格落实皖编〔2005〕2号文件规定,确保乡镇5年内不增加机构和人员编制,实现机构和人员编制“零”增长。

(二)继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控制进人渠道,严格落实人员定编定岗实名制;逐步消化和调配超编人员,杜绝超编单位进人。

(三)加强建立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县编办会同组织、人社、财政、监察等部门,定期组织督查,及时纠正擅自设立机构或保留原机构牌子的现象,注销离岗、辞职、病逝等人员的编制。

特此报告。

按照你办20xx年9月15日通知要求,我局对机构编制相关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机构沿革情况。

我局成立于20xx年(x编发(20xx)44号)。现内设机构4个(x府办发[20xx]4号),分别为办公室(物流产业业推进办公室),商贸服务市场体系股(服务业推进办公室),商贸服务市场体系股(服务业业推进办公室),市场秩序和审批股(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办公室),对外经济贸易股(商务综合执法大队)。

2、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

根据x府办发[20xx]4号文件规定,核定我局行政编制6名,工勤编制1名;x编发[2012]74号文件规定核定事业编制5名。现实有人数14人,其中:行政7人(xxx编制在商务局,人在县人大工作;xxx退居二线),工勤1人,事业5人(xxx20xx年8月4日调入x人社发[20xx]134号),编外聘用1人(驾驶员)。

3、领导职数及实际配备情况。

目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2正3副;科级非领导1正1副;股级领导职数4正;现实际配备科级领导职数2正(其中xxx编制在商务局,人在县人大工作)2副(没有配备纪检组长);科级非领导职数1正1副;股级领导人职数4正2副;退二线1人(正科级)。

通过自查,商务局不存在以下情况:

(三)不存在擅自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

(四)不存在违反规定干预下级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配备;

(六)不存在违反规定使用编外人员;

(七)不存在机构编制“云平台”、财政供养人员信息系统与实际不一致;

(八)不存在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

根据商务局的职能职责,内设机构由4个核减为2个不科学也不利于工作的需用,建议仍然保留4个股室。

今后,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纪律,加强编制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效率,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提高领导干部对机构编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结合市、县机构编制管理要求和借鉴好的管理经验,建立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编制管理程序法定化。进一步完善机关、事业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编制使用计划管理制度,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三定”规定,把好编制使用关。

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范文

编委:

根据省编办《关于开展2010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10〕230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将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合政办秘〔2010〕45号)、《关于2010年度目标考核与2011年年度目标编制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10〕135号)、《关于开展2010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的通知》(合编办〔2010〕157号),现将肥西县2010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通过2002年、2004年、2005年、2007年和2009年县乡机构改革,我县县级机关共设置32个机构,其中:县委工作机构8个;县政府工作部门24个。县委、县政府派出机构3个、直属事业单位9个。

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4个。

群众团体组织5个:总工会、团县委、妇女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协会。

从2004年起,我县通过区域调整,乡镇由原来31个调整至目前14个镇。

县本级行政编制为635名,实有人员798人;乡镇行政编制708名,实有人员608人;政法专项编制739名,实有人员681人。

全县县属事业单位372家,事业编制总数10672名,实有人员10378名。其中:全额拨款编制8348名,差额拨款编制1455名,自收自支编制869名;全额拨款人员7935人,差额拨款人员1017人,自收自支1426人。

根据国务院第486号令《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90号《安徽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和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24号《安徽省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我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的意见》(肥发〔2009〕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肥编〔2009〕13号)等机构编制管理文件,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调配及管理。

(一)严格控制机构编制,规范人员调配。

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的意见》(肥发〔2009〕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肥编〔2009〕13号)规定,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坚持凡工作需要要求调整机构编制,必须通过内部调剂解决,坚持“撤一建一”或“只减不增”的原则,实行总量控制。少数单位确实需要增加机构编制的,一律按皖编办〔2005〕144号文件规定报上级编委审批。新设立的单位所需编制,原则上实行县内调剂。

在具体工作中,严把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第一关。每个部门、单位进人,须经编办核准人员编制,在编制有空余的情况下,才同意办理公开招考或者人员调动手续。

(二)加强事业单位管理,做好年检工作。

为加强对事业单位管理,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每年对全县所有登记的事业单位进行一次年检,杜绝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和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行为。规范事业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工作,实时汇总登记管理数据,建立规范的档案库。

截止2010年11月底,全县已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248家,其。

中新登记的21家,注销登记的1家,需要参加年检的168家,变更58家,实际应参加年检的单位159家,年检合格159家,年检合格率达100%。

(三)落实编制实名制管理。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全部纳入安徽省实名制管理统计软件中进行管理,并在编制册和台帐中进行实名登记管理。

(四)机构编制动态管理。

在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增长的情况下,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对相关部门、重点单位的机构编制进行适当的调整。今年县编办会同纪检、教育部门对教育系统各学校的机构编制进行了调查摸底,根据省编办下达我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数额,重新下达了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并为教育系统设置了2%的机动编制,为加强下一步农村义务制教育资源的整合和建设留下一定的余地,也为我县教育系统解决了紧缺人才引进和专业技术人员录用的瓶颈问题。同时,根据省编办下达我县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数额,对卫生系统的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保障和加强了我县医务人员队伍的建设。

一是政府机构设置不突破,根据省市机构改革机构设置限额规定,在政府机构改革过程中,严格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的原则,按照省市规定的机构设置限额,设置政府机构,设置县政府机构24个。二是现有公务员总数不突破省、市核定的行政编制总数。三是领导职数配备不突破现有核定的数额。

(一)机构变动情况。2007年,合肥市批准肥西县人民政府设立27个工作部门,经2010年政府机构改革整合,现为24个政府工作部门,减少3个行政部门。按照皖编办〔2010〕31号文件规定,全县通过事业单位调查清理工作,对职责任务已完全消失、划转或履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已全部消失的8家事业单位(不含7家中小学),给予撤销;对职能已大部分萎缩、任务量较小、工作职责任务交叉、在此次政府机构改革中随原行政主管部门同步划转到新组建部门的6家事业单位,进行了合并;对面向市场从事生产经营或中介服务活动的16家事业单位,进行改制;保留事业单位263家(不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中小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二)编制增减情况。依据全县学生数,省编办对我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新核定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6459名,全县原有中小学教职工编制7215名,通过区划调整划转合肥市包河区、蜀山区、经开区部分学校及我县教育资源的整合,共减少事业编制756名。2010年,市编办批准我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事业编制11名,我县原有文化执法队伍编制2名,增加9名。

我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在省市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与指导下,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县直单位公务员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因受编制限额的限制,年轻的公务员因县直单位无编制而不能进入县直机关,使县直机关不能及时补充年轻的公务员,队伍老化比较严重。二是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业务培训不够,缺乏集中系统培训。

针对全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乡镇机构编制管理。严格落实皖编〔2005〕2号文件规定,确保乡镇5年内不增加机构和人员编制,实现机构和人员编制“零”增长。

(二)继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控制进人渠道,严格落实人员定编定岗实名制;逐步消化和调配超编人员,杜绝超编单位进人。

(三)加强建立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县编办会同组织、人社、财政、监察等部门,定期组织督查,及时纠正擅自设立机构或保留原机构牌子的现象,注销离岗、辞职、病逝等人员的编制。

特此报告。

市妇女联合会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按照《关于开展20xx年政府部门职责履行评估检查和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督查的通知》(银机编发【20xx】25号)文件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对照检查内容逐项进行认真自查自评。现将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现行“三定。

方案。

”应为2008年11月印发的《银川市土地储备中心机构编制。

方案。

计划。

财务科、土地征储科、土地整理科、综合交易科,核定全额预算事业编制30名,正处级领导职数1名、副处级3名,科级领导职数5正3副。同时,因我局原承担的“土地出让招、拍、挂交易”职能交由市国土资源局,并连人带编划转6名工作人员给市国土资源局,我局现人员编制核减到24名,领导职数未变。2009年3月,我局由原“银川市土地储备中心”更名为“银川市土地储备局”。20xx年9月,按照《关于给市土地储备局核增监察主管职数的通知》(银机编发【20xx】41号)文件,我局增设监察室并核增正科级监察室主任职数1名;20xx年11月,按照《关于银川市土地储备局。

计划。

财务科更名为征收安置科的通知》(银机编发【20xx】88号)文件,我局计划财务科更名为征收安置科。现我局机构内设6个科(室),核定全额预算事业编制24名,其中正处级领导职数1名、副处级3名,享受正处级待遇1名,享受副处级待遇1名,科级领导职数6正3副,其他人员11名。

20xx年,我局将原承担的“土地出让招、拍、挂交易”职能交由市国土资源局,将土地收购储备资金管理职能交由市财政局承担。经职能调整后,我局自2008年以来主要职责为:承担市政府下达的城市建设中涉及的征地拆迁工作;根据城市建设的需求,制定国有存量土地储备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政府储备土地的整理和管理;按照市政府土地供应计划,向社会公布土地储备信息等。

20xx年,按照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银川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银政发【20xx】129号)文件精神,我局主要职责调整为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为主,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主要由市国土资源局、各辖区政府承担。

20xx年,按照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储备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银政办发【20xx】5号)文件精神及市人民政府于20xx年4月印发的《银川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市政府令3号),由我局承担我市土地储备具体职责,并承担储备土地的管护、前期开发整理、临时经营利用等职责。

我局主要职责在近年来虽经多次调整,但我们在机构编制执行上始终能按照批准的“三定”方案结合市人民政府的职能调整履行职责,能严格控制编制内人员,做到编制数、实有人员数和工资核算人数相对应。

1、能认真执行“三定方案”规定的主要职责。我局2005年前后主要承担了我市征地拆迁、土地收储、土地招拍挂出让及土地出让金管理等重要职能,2008年剥离了土地招拍挂出让和土地出让金管理职能,2013年以后的主要职责以土地收购储备、储备土地融资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为主。主要职责虽经多次调整,但我局能严格按照调整后的职责认真履职。结合每次职能调整,我局领导班子能结合当前工作实际与“三定”方案相融合,深入调整和界定科室工作职责,做到全局各项工作一切以“三定”方案的主要职责为中心并加以贯彻执行。在相关职能划转后,能积极与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等部门相互协调配合,确保了相关业务工作的顺利交接和平稳过渡。

2、能认真执行机构“三定方案”编制管理。一是严格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我局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制度,无超过核定的编制使用工作人员和改变编制使用范围,无超职数配备内设机构,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审批程序和制度,无越权审批、越权行政的情况发生;二是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无擅自超越“三定方案”规定的职责行使职权,局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均在“三定方案”和市编办核定的编制数、结构比例、领导职数内进行使用,并经编制、人事部门审批,没有出现超范围作用编制的现象;三是按照市委编办、市人事局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用人进人计划,严把进人第一关。编制空余情况开展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录用工作,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各项录用手续;所有人员变动的增减编手续,都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无违反规定增加编制或者超编进人情况。

3、能认真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我局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由专人负责承办,每年按照市编办工作部署按期规范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和年检等工作。20xx年10月启用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能按要求及时在网上办理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及年检等工作;按照要求申请注册了“银川市土地储备局.政务”专业中文域名;20xx年10月开办了网络红页(单位版),实现了我局网上“红色办公楼”的建立,通过及时发布和更新各类党务政务信息,促进了我局党政机关网站的信息化建设基础。

从自查情况来看,我局机构编制管理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制度健全,程序规范,成效明显,没有出现违反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的情况。

因我局现行“三定方案”为2008年11月印发的《银川市土地储备中心机构编制方案》(银机编发【2008】45号),经3次机构职能调整后,只是对编制人数进行了增减,内设科室未因机构职能的调整而变更,此“三定方案”规定内设科室和职责已不能适应当前我局的主要工作职责,需结合机构主要职能和科室实际职责设置内设科室,重新制定“三定方案”。

特此报告。

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

根据《黄山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黄政办字〔20xx〕第115号)要求,我局迅速开展机构编制管理执行情况检查工作,并对照检查的内容逐项进行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严格按照批准的“三定”方案,扎实推行实名编制,严格控制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

根据《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黄政办〔20xx〕50号)精神,明确局内设机构6个,分别是办公室、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科、造林绿化管理科(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林业科学技术和产业科、森林资源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森林公安分局(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市林业局机关(不包括森林公安局)行政编制1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科级领导职数5名。现有在编人员18人,其中副处级9人,科级实职5人,科级虚职2人,科员2人;离休3人,退休20人。

市森林公安局对外称黄山市森林公安局,挂黄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牌子,正科级建制,核定政法专项编制8名。其中:局长、政委各1名,副局长1名。现有在编人员5人,其中科级实职1人,科级虚职4人。

市森林公安局下设黄山市森林公安局博村森林派出所,副科级建制,核定政法专项编制10名,其中:所长、指导员各1名。现有在编人员10人,均为科员。

我局下属6个事业单位:

1、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市松材线虫病监测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核定编制9名。实有在编人员8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人,工勤人员2人;离休1人,退休6人。

2、市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副县级建制,核定编制11名,实有在编人员7人,其中管理人员2人,专业技术人员3人,工勤人员2人;退休4人。

3、市林木种苗站,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核定编制8名,实有在编人员6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人;退休7人。

4、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核定编制7名。实有在编人员6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人;退休3人。

5、黄山市林业科学研究所(黄山市林业科技推广中心、黄山市林木良种繁育试验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副县级建制,核定编制65名。实有在编人员29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9人,工勤人员10人;退休41人。

6、市博村林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副县级建制,核定编制156名。实有在编人员65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9人,工勤人员56人;退休79人。

制和领导职数情况。

一是认真执行机构编制审批制度。按照市编办审批明确的用人进人计划,严把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第一关。按照市人社局有关规定和局编制空余情况开展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录用工作,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各项录用手续;根据军转干部安置工作的需要,按政策规定接收军转干部到我局工作;所有人员变动的增减编手续,都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报市编委办审核同意,再办理各项备案手续,没有不按照机构编制审批程序报批机构编制等现象。

二是认真履行“三定”规定。我局认真履行“三定”规定(方案)规定的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至今没有擅自超越“三定”规定(方案)规定的职责行使职权。我局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均在“三定”方案和编委办核定的`编制数、结构比例、领导职数内进行使用,并经市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审批,没有出现超范围作用编制的现象。

三是严格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我局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制度,无超过核定的编制使用工作人员和改变编制使用范围,无超职数配备内设机构或下属机构领导干部。

四是坚持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审批程序和制度,不干预下级机构编制。我局按时完成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更新上报和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对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事宜,均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办理,不越权审批、不越权行政。同时认真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及时按照上级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办理我局属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和年检等工作。

五是坚决贯彻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方针、政策和规定。没有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等行为,不断增强机构编制管理意识,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切实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从自查情况来看,我局机构编制管理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制度健全,程序规范,成效明显,没有发现违反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的情况。

文档为doc格式。

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我校认真贯彻关于课程实施的各项文件精神,按照《黑龙江省课程设置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深化我校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规范学校的课程实施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开全课程,开足课时,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现把我校三级课程执行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精神,以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为重点,坚持素质教育方向,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的育人意识,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业务素质,狠抓常规管理,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1、在课程开设方面,我校认真落实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的设置与开发。

(1)国家课程:

依据我校“办规范加特色的学校,育全面加特长的.人才”的办学思想,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立足于学生的全面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在课程实施方面,认真执行《黑龙江省课程设置实施方案》,全面执行课程计划,按照国家课程要求编排课程表,做到开齐开足各个学科,重视各个学科的教学,保证各学科教学质量,以促进学生全面和谐的发展。

我校严格按黑龙江省课程设置实施方案设置课程。开齐了国家课程科目,从不随意增减每周的课时数,教师个人课程表与学校总课程表、班级课程表完全一致;严格遵守统一的作息时间。为学生提供了学习过程中的空间选择和内容选择,体现了教学内容的多元性和选择性。

(2)地方课程。

针对不同的年级和当地的实际情况,我校按照省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设置的要求,选用的地方课程教材有《生命教育》、《人文与社会》、《技术》《综合实践》等地方课程都能够符合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设置的要求。

(3)学校课程。

以诵读经典为校本课堂教学内容,各学科各显特色,互相整合。同时把写字课作为全校的校本课程。以写字教学作为校本开发课程,使学生学会正确、优美书写汉字,传承中华的汉字文化;鼓励并组织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硬笔书法比赛,在10年“第二届规范汉字书写大赛”中,四名学生获得三等奖,两名学生参加市级现场展示,并获得一等奖好成绩;10年11月,我校参加的“十一五”市级写字教学课题顺利结题。

积极开展诵读古诗文活动,是明德小学特色创建突出之处。以诵读经典美文,传承民族文化,丰厚知识底蕴为目标,结合新课改要求,开展学古诗文、诵古诗文活动。以古诗七十首为主要内容,开展了读古诗、古诗文诵读竞赛、诗配画、诗配乐等作品展示活动,各班黑板一角每日一诗,丰富了学生的业余文化生活,寓诵读古诗文活动于教育教学工作中。根据不同年级学生年龄特征,本校教师编写了校本教材《弟子规》《三字经》《古诗》《宋词》《菜根谭》《论语》,环境建设中有学生精美的手抄报,课堂教学中有教师创意的知识整合,节目表演中有学生字正腔圆的古诗演唱。从中教师提高了素养,学生增长了知识。为了巩固特色教育成果,我校已把此项工作纳入到常规工作管理之中,定期查评,跟踪过程,保证了效果。目前在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学校的经典诵读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经典诵读汇报场面成为我校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对学校的考试严格管理,完善评价体系。学生学科课程,实行日常评价与期末考试评价相结合的办法,学校不给学生按成绩排队。而且考试结果不作为评价学生和教师的唯一标准,只作为对学生和教师评价的因素之一。

构建符合新课程要求的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对学生的评价,改一张试卷定成绩的简单评价为“等级+特长+评语”全面评价,改重终结性评价为重过程性评价,改单一性评价为多元化评价。建立了学生成长档案袋,内容多元化,有综合素质评价、学科过程性评价和期末综合测试、各类作品展示等部分组成。通过学生自评、同学互评、教师主评、家长助评等方式,建立操作简便、评价合理、效能较大的多方评价机制。学生成长档案袋把着眼点、落脚点放在学生德智体美劳等全面素质的提高上,为学生提供了一个自我展示的平台和机会,体现了一种崭新的质量观和学生观。

1、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评价有待于进一步制定可操作性更强的评价办法。

2、由于教师人员不足,个别学科安排了职教师。

3、由于教学仪器还不够完善,科学学科课程的开设效果受到一定的影响。

机构编制自查报告

按照局组织人事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处认真组织学习了《关于本市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通知》(沪编〔20xx〕278)号精神,对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情况认真开展了自检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岗位设置情况:我处编制220人,规格为正处级,领导职数7人(正职2名、副职5名),内设机构13个。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设置岗位总量个,其中:管理岗位个,专业技术岗位个,工勤技能岗位。

2、目前人员情况:截止20xx年3月31日,在编实有人数:人,其中:管理人员:人,专业技术人员:人,工勤技能人员:人。经自查,人员编制都在“三定”规定的人员编制限额内,未出现违反规定或超出编制限额录用、调任人员等。

1、成立组织架构加强组织领导。

处领导高度重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始终把机构编制管理作为大事来抓,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一是成立组织架构,为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提供组织保障。成立了由党政一把手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组织人事科和基层单位行政一把手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各项具体工作。二是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列为项目来组织实施并列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和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

2、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各项规定。

根据《关于本市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通知》,我处及时上报了单位机构、编制、人员统计表等,并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步骤开展清理规范工作。在机构编制事项办理过程中,我处始终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申报机构编制事项,及时落实职能、机构、人员编制等机构编制调整事项,及时报送有关统计资料,确保资料数据准确无误。

3、扎实落实机构编制实名制工作。

在编制使用管理过程中,我处严格执行编制使用管理程序,未发生过擅自超过核定的人员编制配备工作人员和擅自超规格、超职数配备内设机构或下属机构领导干部等情况;将领导职数、人员编制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范围。如在20xx年,我处有2名同志退休,5名同志转出。均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规范的办理了出编手续。

在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中,我处严格按照实名制管理要求及时更新人员编制信息数据。

我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在市局的关心支持与指导下,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船舶机驾人员处于短缺状态,队伍老化比较严重,青黄不接。

二是对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等业务知识学习不深不透,还需进一步加强对此类业务的学习和培训。

三是机构监督检查机制还需改进和完善。

加强编制管理,是有效控制人员增长,减轻财政负担的基础性保障。今后我处将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继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建立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重点抓好以下几方工作:

一是结合市编办和市局有关编制管理要求,建立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编制管理程序法定化。

二是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严格监督“三定方案”执行情况,把好编制使用审批关。

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按照x人社字[2x12]5号文件精神,我局进行了精心组织和严格自查,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市xx局自接到文件后,领导高度重视专项检查工作,专门召开了会议研究部署全面自查工作。成立了“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由xx任组长,xx任副组长,成员:xx。由xx负责具体抓“专项检查”工作。

市xx局“专项检查”小组,根据文件精神和xx局工作的实际,组织小组成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深刻领会“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小组成员进行自查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市xx局“专项检查”小组研究制定了自查方案,针对文件要求,重点查找法律制度、管理体制、监督机制、操作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在实际工作中,由于领导高度重视,我局在人员录用交流、考核奖惩、职务升降、辞职辞退、教育培训等工作中,一直严格执行公务员法,通过这次自查,没有发现我局有规避公务员法的行为和其他有关违规行为。受xx局行政编制少的限制,多少来我局没有考试录用公务员,目前,我局领导编制职数为3名、副调研员1名、主任科员1名、科员3名。实有人数为副调研员1名、主任科员1名、科员1名、提前离岗享受调研员待遇2名。

在这次全面自查工作过程中,我局工作人员也受到了深刻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增强了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意识,为今后的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一、加强领导。学校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部署有关工作,并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通知》内容;学校领导在执行中以身作则,严于律己,模范带头遵守禁酒令,为全体教职工做出表率。在日常管理中,形成了以校领导班子亲自抓,各办公室负责人具体抓,班子成员负责监督的工作格局。

二、制定措施。在实行禁酒令的过程中,我们主要采取三条措施确保“禁酒令”的贯彻落实。一是全体教职工集体承诺自觉执行禁酒令,如做不到则自动辞职。二是制作警示牌。在学校醒目位置摆放了“禁酒令”警示牌,将禁酒令内容在警示牌上标注,做到了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三是建立领导责任制。凡是违反“禁酒令”规定的,不仅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将追究负责人的责任。形成了一级管一级,一级抓一级,一级负责一级的责任体系。

三是严格督查。学校对各办公室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明察暗访,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通过检查,没有发现违规违纪现象,全体教职工在工作日期间的禁酒意识明显增强,切实维护了教育行业的良好形象。

机构编制自查报告

xxx:

根据省编办《关于开展xx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皖编办〔xxxx〕230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将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合政办秘〔xxxx〕45号)、《关于xxxx年度目标考核与xxxx年年度目标编制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xxxx〕135号)、《关于开展xx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的通知》(合编办〔xxxx〕157号),现将肥西县xx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通过xxxx年、xxxx年、xxxx年、xxxx年和xxxx年县乡机构改革,我县县级机关共设置32个机构,其中:县委工作机构8个;县政府工作部门24个。县委、县政府派出机构3个、直属事业单位9个。

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4个。

群众团体组织5个:总工会、团县委、妇女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协会。

从xxxx年起,我县通过区域调整,乡镇由原来31个调整至目前14个镇。

县本级行政编制为635名,实有人员798人;乡镇行政编制708名,实有人员608人;政法专项编制739名,实有人员681人。

全县县属事业单位372家,事业编制总数10672名,实有人员10378名。其中:全额拨款编制8348名,差额拨款编制1455名,自收自支编制869名;全额拨款人员7935人,差额拨款人员1017人,自收自支1426人。

(一)严格控制机构编制,规范人员调配。

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的意见》(肥发〔xxxx〕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肥编〔xxxx〕13号)规定,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坚持凡工作需要要求调整机构编制,必须通过内部调剂解决,坚持“撤一建一”或“只减不增”的原则,实行总量控制。少数单位确实需要增加机构编制的,一律按皖编办〔xxxx〕144号文件规定报上级编委审批。新设立的单位所需编制,原则上实行县内调剂。

在具体工作中,严把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第一关。每个部门、单位进人,须经编办核准人员编制,在编制有空余的情况下,才同意办理公开招考或者人员调动手续。

(二)加强事业单位管理,做好年检工作。

为加强对事业单位管理,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每年对全县所有登记的事业单位进行一次年检,杜绝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和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行为。规范事业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工作,实时汇总登记管理数据,建立规范的档案库。

截止xxxx年xx月底,全县已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248家,其中新登记的21家,注销登记的1家,需要参加年检的168家,变更58家,实际应参加年检的单位159家,年检合格159家,年检合格率达100%。

(三)落实编制实名制管理。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全部纳入安徽省实名制管理统计软件中进行管理,并在编制册和台帐中进行实名登记管理。

在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增长的情况下,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对相关部门、重点单位的机构编制进行适当的.调整。今年县编办会同纪检、教育部门对教育系统各学校的机构编制进行了调查摸底,根据省编办下达我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数额,重新下达了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并为教育系统设置了2%的机动编制,为加强下一步农村义务制教育资源的整合和建设留下一定的余地,也为我县教育系统解决了紧缺人才引进和专业技术人员录用的瓶颈问题。同时,根据省编办下达我县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数额,对卫生系统的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保障和加强了我县医务人员队伍的建设。

一是政府机构设置不突破,根据省市机构改革机构设置限额规定,在政府机构改革过程中,严格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的原则,按照省市规定的机构设置限额,设置政府机构,设置县政府机构24个。二是现有公务员总数不突破省、市核定的行政编制总数。三是领导职数配备不突破现有核定的数额。

(一)机构变动情况。20xx年,合肥市批准肥西县人民政府设立27个工作部门,经20xx年政府机构改革整合,现为24个政府工作部门,减少3个行政部门。按照皖编办〔xxxx〕31号文件规定,全县通过事业单位调查清理工作,对职责任务已完全消失、划转或履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已全部消失的8家事业单位(不含7家中小学),给予撤销;对职能已大部分萎缩、任务量较小、工作职责任务交叉、在此次政府机构改革中随原行政主管部门同步划转到新组建部门的6家事业单位,进行了合并;对面向市场从事生产经营或中介服务活动的16家事业单位,进行改制;保留事业单位263家(不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中小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机构编制自查报告

按照局组织人事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处认真组织学习了《关于本市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通知》号精神,对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情况认真开展了自检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岗位设置情况:我处编制220人,规格为正处级,领导职数7人,内设机构13个。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设置岗位总量个,其中:管理岗位个,专业技术岗位个,工勤技能岗位。

2、目前人员情况:截止xx年3月31日,在编实有人数:人,其中:管理人员:人,专业技术人员:人,工勤技能人员:人。经自查,人员编制都在“三定”规定的人员编制限额内,未出现违反规定或超出编制限额录用、调任人员等。

1、成立组织架构加强组织领导。

一把手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各项具体工作。二是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列为项目来组织实施并列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和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

2、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各项规定。

根据《关于本市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通知》,我处及时上报了单位机构、编制、人员统计表等,并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步骤开展清理规范工作。在机构编制事项办理过程中,我处始终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申报机构编制事项,及时落实职能、机构、人员编制等机构编制调整事项,及时报送有关统计资料,确保资料数据准确无误。

3、扎实落实机构编制实名制工作。

在编制使用管理过程中,我处严格执行编制使用管理程序,未发生过擅自超过核定的人员编制配备工作人员和擅自超规格、超职数配备内设机构或下属机构领导干部等情况;将领导职数、人员编制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范围。如在20xx年,我处有2名同志退休,5名同志转出。均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规范的办理了出编手续。

在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中,我处严格按照实名制管理要求及时更新人员编制信息数据。

在日常工作中,我处及时按通知要求参加事业单位年。

构编制管理等业务知识学习不深不透,还需进一步加强对此类业务的学习和培训。三是机构监督检查机制还需改进和完善。

加强编制管理,是有效控制人员增长,减轻财政负担的基础性保障。今后我处将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继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建立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重点抓好以下几方工作:

一是结合市编办和市局有关编制管理要求,建立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编制管理程序法定化。

二是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严格监督“三定方案”执行情况,把好编制使用审批关。

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公务员法实施工作检查验收方案〉的通知》要求,于7月16日至18日对我局公务员法实施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公务员法是我国五十多年来干部人事管理第一部总章程性质的法律,贯彻实施好公务员法是人事工作的重中之重。对此项工作我局高度重视,始终把学习公务员法和公务员法实施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全市公务员法实施工作统一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抓好贯彻落实。为加强公务员法实施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以党组书记王长泰任组长,其他领导成员任副组长,人事干部任成员的《公务员法》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科。

公务员法实施工作,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认真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的有关规定,严格依法办事,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稳步实施。以贯彻实施公务员法为契机,按照加强执政能力建设要求,以思想建设为基础,以能力建设为重点,努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以培训公务员精神为主题,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打造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公务员队伍,加快推进我市体育事业更好更快的发展,为建设“实力廊坊、效率廊坊、和谐廊坊”做出积极的贡献。

学习和大力宣传好公务员法是贯彻实施好公务员法的前提和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局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全体公务员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公务员法的精神上来,切实增强学习好公务员法的责任感和自觉性,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学习宣传,深刻领会颁布实施公务员法立法背景、重要意义和精神实质,积极做好公务员法实施前的准备工作。

1、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公务员法宣传工作。

《公务员法》颁布以来,全体公务员对公务员法的制定和出台十分关注,迫切希望了解公务员法的立法背景、精神实质和实施步骤,为此我局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积极做好公务员法宣传工作。宣传工作紧紧围绕宣传重点,对当前普遍关注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些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认真做好释疑解惑工作,如公务员的范围、分类管理、工资福利、非领导职务与职级的设定、奖惩、辞职辞退等,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活动,帮助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公务员法基本知识。在宣传工作中,准确把握政策,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对把握不准的问题及时请示报告,通过宣传,引导干部职工了解和把握公务员法的精神实质和基本内容,为公务员法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环境和舆论氛围。

2、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做好公务员法学习培训工作。

按照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要求,我局对公务员法学习培训工作做出了具体安排部署,切实抓好落实,具体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认真研读原文。公务员法内容丰富,涉及面广,而且与《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相比有了较大变化。因此,学习培训中我们紧扣法律原文,在原原本本学习、吃透法律原文上下功夫。通过学习,使全体公务员真正了解了公务员法的基本精神实质,准确把握了公务员法的主要内容,为正式实施公务员法打下良好基础。

二是领导干部带头学习。贯彻实施公务员法能否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领导干部是关键。我局领导干部学习公务员法的热情很高,全体领导干部特别是主管人事工作的领导干部做到带头学习公务员法,积极参加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的培训活动。在平时自学和参加培训的基础上,多次组织领导干部学习公务员法座谈研讨会。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了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和法制观念,充分发挥了领导干部带头学、带头参加培训和带头遵守的'表率作用,进一步带动和促进了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公务员法的积极性。

三是抓好人事干部学习培训。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的要求,我局人事干部积极发挥骨干作用,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切实增强学习公务员法紧迫性和自觉性。做到了先学一步、深学一步,认真研读法律原文,认真参加相关培训,熟练掌握公务员法的精神实质和各项条款。在学习培训的基础上,根据我局公务员队伍实际情况,重点研究在实施公务员法过程中将会遇到的一些问题和难点,为公务员的顺利实施和解决好相关问题做出了努力。

四是抓好全员培训。做好公务员法全员培训是实施工作的重要环节。为了让广大干部职工更直观得研读公务员法原文,更好的理解相关内容,我局为全体公务员定购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教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释义,确保人手一册,为学习培训工作的开展提供的教材保障。在实施全员培训工作中,我局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员学习培训,人事干部认真解答公务员提出的相关问题,努力提高培训质量。为检验全员学习培训效果,培训结束后统一进行了公务员法知识测试,通过培训和测试情况看效果良好,达到了预期目的,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公务员的法律意识,进一步转变了思想管观念,进一步提高了执政能力和水平。

随着公务员法的正式实施和配套政策法规的相继出台,我局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圆满完成各项公务员法实施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圆满完成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申报工作。按照市施公办《关于对参照单位进行审核审批工作的通知》(廊公发字[20xx]2号)要求,具有法律、法规授权,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按规定进行参照管理,对公务员法实施以前已列入参照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需重新进行确定。我局根据自身性质和法律、法规规定,20xx年8月按时完成了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申报工作,迈出了正式实施公务员法的第一步。

二是圆满完成公务员登记工作。公务员登记是实施公务员法的基础性工作,是公务员制度入轨运行的基本保证。在公务员登记工作中,我局严格按照我市公务员登记实施方案规定的登记原则、范围、对象、条件和程序执行,20xx年11月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了参照公务员管理登记,同时按规定确定了职务和级别。共有25名同志符合登记条件(其中处级干部5人,科级干部19人,科员1人);暂缓登记4人(处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1人,科员3人)。通过公务员登记,我们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认真仔细的清理,经查我局无“吃空饷”的人员存在。在公务员登记过程中,我们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政策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由于执行政策公正、公开、透明,未发生任何矛盾和不和谐现象,确保了公务员实施工作的稳定。

三是圆满完工资制度改革工作。在公务员登记和职务与级别确定完成后,第三步是工资制度改革,工资制度改革是广大干部职工最关心的热点问题。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我局人事干部积极参加市人事局组织的业务培训,认真学习领会省市工资制度改革办法,互相研究讨论难点问题,把政策规定和每一个环节全部学懂、学通。在熟练掌握政策规定的基础上,按照工资制度改革办法,认真细致的进行工资套改,反复进行核对,圆满完成工资制度改革工作任务,未出现任何错误和疏漏,切实维护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

四是圆满完成暂缓登记人员考试报名工作。

按照市委组织部统一部署,及时将暂缓登记人员基本情况上报了市施公办,为下一步暂缓登记人员参加全省公务员统一考试提供了信息,做好了准备。

五是圆满完成公务员信息库建设。在做好以上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市施公办要求,以公务员登记为契机,加强基础建设。3月份将公务员个人综合信息全部输入软件,进一步完善了公务员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了登记后的公务员信息库,为今后相关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方便。

做好完善规章制度和政策衔接是实施公务员法的重要内容。按照公务员法和相继出台的配套政策法规,根据市委组织和市人事局的有关精神,我局在做好学习和执行的基础上,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该修改的修改,该完善的完善,该清理的清理,该废止的废止,不存在与公务员法相抵触和不和谐的因素。

1、在学习公务员法和相关配套政策法规方面还需继续加强和巩固,为做好今后各项工作打好坚实的基础。

机构编制自查报告

市编委:

根据省编办《关于开展20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xx〕230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将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合政办秘〔20xx〕45号)、《关于20xx年度目标考核与20xx年年度目标编制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xx〕135号)、《关于开展20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的通知》(合编办〔20xx〕157号),现将肥西县20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通过20xx年、20xx年、20xx年、20xx年和20xx年县乡机构改革,我县县级机关共设置32个机构,其中:县委工作机构8个;县政府工作部门24个。县委、县政府派出机构3个、直属事业单位9个。

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4个。

群众团体组织5个:总工会、团县委、妇女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协会。

从20xx年起,我县通过区域调整,乡镇由原来31个调整至目前14个镇。

县本级行政编制为635名,实有人员798人;乡镇行政编制708名,实有人员608人;政法专项编制739名,实有人员681人。

全县县属事业单位372家,事业编制总数10672名,实有人员10378名。其中:全额拨款编制8348名,差额拨款编制1455名,自收自支编制869名;全额拨款人员7935人,差额拨款人员1017人,自收自支1426人。

根据国务院第486号令《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90号《安徽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和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24号《安徽省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我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的意见》(肥发〔20xx〕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肥编〔20xx〕13号)等机构编制管理文件,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调配及管理。

(一)严格控制机构编制,规范人员调配。

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的意见》(肥发〔20xx〕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肥编〔20xx〕13号)规定,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坚持凡工作需要要求调整机构编制,必须通过内部调剂解决,坚持“撤一建一”或“只减不增”的原则,实行总量控制。少数单位确实需要增加机构编制的,一律按皖编办〔20xx〕144号文件规定报上级编委审批。新设立的.单位所需编制,原则上实行县内调剂。

在具体工作中,严把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第一关。每个部门、单位进人,须经编办核准人员编制,在编制有空余的情况下,才同意办理公开招考或者人员调动手续。

(二)加强事业单位管理,做好年检工作。

为加强对事业单位管理,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每年对全县所有登记的事业单位进行一次年检,杜绝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和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行为。规范事业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工作,实时汇总登记管理数据,建立规范的档案库。

截止20xx年11月底,全县已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248家,其。

中新登记的21家,注销登记的1家,需要参加年检的168家,变更58家,实际应参加年检的单位159家,年检合格159家,年检合格率达100%。

(三)落实编制实名制管理。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全部纳入安徽省实名制管理统计软件中进行管理,并在编制册和台帐中进行实名登记管理。

在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增长的情况下,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对相关部门、重点单位的机构编制进行适当的调整。今年县编办会同纪检、教育部门对教育系统各学校的机构编制进行了调查摸底,根据省编办下达我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数额,重新下达了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并为教育系统设置了2%的机动编制,为加强下一步农村义务制教育资源的整合和建设留下一定的余地,也为我县教育系统解决了紧缺人才引进和专业技术人员录用的瓶颈问题。同时,根据省编办下达我县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数额,对卫生系统的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保障和加强了我县医务人员队伍的建设。

一是政府机构设置不突破,根据省市机构改革机构设置限额规定,在政府机构改革过程中,严格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的原则,按照省市规定的机构设置限额,设置政府机构,设置县政府机构24个。二是现有公务员总数不突破省、市核定的行政编制总数。三是领导职数配备不突破现有核定的数额。

(一)机构变动情况。20xx年,合肥市批准肥西县人民政府设立27个工作部门,经20xx年政府机构改革整合,现为24个政府工作部门,减少3个行政部门。按照皖编办〔20xx〕31号文件规定,全县通过事业单位调查清理工作,对职责任务已完全消失、划转或履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已全部消失的8家事业单位(不含7家中小学),给予撤销;对职能已大部分萎缩、任务量较小、工作职责任务交叉、在此次政府机构改革中随原行政主管部门同步划转到新组建部门的6家事业单位,进行了合并;对面向市场从事生产经营或中介服务活动的16家事业单位,进行改制;保留事业单位263家(不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中小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二)编制增减情况。依据全县学生数,省编办对我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新核定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6459名,全县原有中小学教职工编制7215名,通过区划调整划转合肥市包河区、蜀山区、经开区部分学校及我县教育资源的整合,共减少事业编制756名。20xx年,市编办批准我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事业编制11名,我县原有文化执法队伍编制2名,增加9名。

我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在省市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与指导下,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县直单位公务员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因受编制限额的限制,年轻的公务员因县直单位无编制而不能进入县直机关,使县直机关不能及时补充年轻的公务员,队伍老化比较严重。二是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业务培训不够,缺乏集中系统培训。

针对全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乡镇机构编制管理。严格落实皖编〔20xx〕2号文件规定,确保乡镇5年内不增加机构和人员编制,实现机构和人员编制“零”增长。

(二)继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控制进人渠道,严格落实人员定编定岗实名制;逐步消化和调配超编人员,杜绝超编单位进人。

(三)加强建立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县编办会同组织、人社、财政、监察等部门,定期组织督查,及时纠正擅自设立机构或保留原机构牌子的现象,注销离岗、辞职、病逝等人员的编制。

20xx年xx月x日。

机构编制自查报告

xxx县委编办:

根据《中共xxx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共xx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开展20xx年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x委编办〔20xx〕67号)文件精神,我镇围绕督查内容,认真做好自查工作。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在自查工作中,组成由镇党委副书记任组长的自查小组,对镇机关、内设机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等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

我镇行政编制39个,截止20xx年6月,在编在职33名,借出2名,缺编4人;事业单位编制人数20人,共有编制内人员15人,缺编5人,其中,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岗位人员编制5名,现有4名,缺编1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岗位人员编制3名,现有3名;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岗位人员编制12名,现有8名,缺编4人。我镇在机构设置、人员配置上均按照规定管理。同时,认真及时执行县委、县政府、县委编委研究决定的机构编制事项,没有违反管理权限和程序设立机构,没有擅自增加编制和领导职数,无机构编制违纪违规情况发生。严格执行上级机构编制管理文件,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调配及管理。

2、行政和事业单位改革情况。

严格执行上级批准的行政改革方案,落实“三定”规定,按时完成机构改革任务,实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按时间节点完成实名制信息录入、核对、报送工作及公示、登记工作,没有违反规定的`行为。

3、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情况。

规范事业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工作,实时汇总登记管理数据,建立规范的档案库。没有出现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和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行为。社事中心、村镇建设中心、计生中心已登记的单位3个,已登记的单位认真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全部纳入实名制管理管理,并在编制册和台帐中进行实名登记管理。机构编制实行动态管理,20xx年新进人员均在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的前提下,按照规定进行配置,并及时办理入编手续。另外,机构编制统计年报及专项统计工作,都及时完成。

我镇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在市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与指导下,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单位公务员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没能及时补充年轻的公务员,队伍老化比较严重。二是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业务认识不够,出现年检任务没有全面完成的现象。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继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建立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会同组织、财务、监察等部门,定期组织督查,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使各项工作进入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

机构编制自查报告

按照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成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成县监察局等联合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甘肃省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精神。我学区及时召开教师会议,并成立了小川学区机构编制工作自查领导小组,由办公室牵头,安排我学区教师对《甘肃省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办法》进行了为期xx天的认真学习,xx月26日组织全学区教师参加了成县机构编制知识考试。通过学习和测试,我学区全体教师对机构编制知识有了全面了解,结合前一阶段在教育系统开展的效能风暴工作和清理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工作,大家都认为机构编制工作是一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有效提高了大家的机构编制意识,营造出了良好的机构编制督查工作氛围。

按照文件精神,领导小组对全学区教师岗位按照xx年9月份工资册进行了详细清理,我学区在册教师xx6人,依据编委办核定我学区124名的编制数额,我学区教师缺编。现我学区有副科级校长1名,小高职称教师23人,小一职称教师37人,助教职称教师6人,技术员职称23人,专科见习16人。在这xx6人当中,5人按照有关文件享受待遇提前退休,xx年9月由人社局调出3人,成县教育局借调1人,县招生办借调1人,成县教育资金核算中心借调2人,城关中学借调1人,陈院学区借调1人,县幼儿园借调1人,1人死亡。我学区实际现有正式在岗教师90人,不超编。在成县编委办的指导下,我们将根据学区实际情况上报相关空缺岗位编制,申请组织解决我学区教师缺编的问题。

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全市一问责八清理行动专项汇报会议后,崇礼区对照清理事项,认真自查自纠,加强督导,强化问责,切实贯彻落实会议精神。

对照清理事项,开展自查自纠。为查找出清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区专项办要求各乡镇、各牵头单位严格对照一问责八清理所列条款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将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查找和梳理,梳理的问题经部门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报送各专项行动小组和区专项办备案。区专项办对各单位自查出的问题进行分类汇总,协调各牵头单位共同研究整改措施。

加强督导检查,查找清理漏洞。按照各专项清理行动特点,对照各单位自查情况,区专项办紧盯牵头单位,通过成立联合督导组,对照清理问题清单,对全区各乡镇及责任单位进行了过筛式督导检查,以督导检查督促清理工作的漏洞。建立抽查机制,对各单位自查出的'问题做好抽查核实工作,对已整改完成的问题进行全部复查,确保整改到位。截至目前,已开展督导检查5次,发现问题272个,整改完成223个。其中问责类28个,违规公费出国问题3个,乱收费、乱摊派,经费使用不规范问题29个,滞留截留套取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特别是涉农资金问题55个,违规配车、用车问题9个,招标投标不规范、违规出让土地、违反规划调整容积率等问题61个,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不在状态问题8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