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调解纠纷工作计划(大全6篇)

时间:2023-09-06 16:16:01 作者:笔尘 工作计划 2023年调解纠纷工作计划(大全6篇)

计划是提高工作与学习效率的一个前提。做好一个完整的工作计划,才能使工作与学习更加有效的快速的完成。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计划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计划书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调解纠纷工作计划篇一

乙方:

因甲方过错造成乙方腿部擦伤,经甲乙双方协商,由甲方赔偿乙方医疗及营养费1500元整。

此后乙方不得追究甲方任何责任。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调解纠纷工作计划篇二

乙方(患者或患者近亲属):

患者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住址:

住院号:

经过调解,x医院、患者双方就该医疗纠纷自愿达成如下赔偿协议:

一、甲乙双方同意在不通过鉴定明确争议的原因和责任的情况下自行协商解决。

二、甲方自愿赔偿乙方。

三、甲乙双方放弃基于该医疗纠纷的一切诉讼权利。

四、违约责任:本协议对该医疗纠纷一次性处理终结,任何一方不得反悔。一方反悔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x元。

五、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协议文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20xx年x月xx日

调解纠纷工作计划篇三

编 号:(20xx)都新民调第 号

纠纷简要情况:卞留才与卞留兵两人合伙做生意,当时两人商议好各出资100000元,开一间小的休闲茶餐厅,在筹资的过程中,卞留才因实力不够,自己只能拿出50000元,另50000元向徐荣汉暂借,由卞留兵做担保,借款时限为一年。今年初到了要还钱的时候了,徐荣汉拿着借条找到卞留才,但对方托说没钱还,徐荣汉于是找到担保人卞留兵,卞留兵认为这钱是卞留才欠的,与他无关,因此拒绝还款。两人发生矛盾。

经调解,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20000元欠款分五期偿还,最后一期结清利息;

2、王军与赌博恶习彻底划清界限。

履行方式、时限

本协议一式 叁 份,当事人、人民调解委员会各持一份。 当事人(签名盖章或按指印) 人民调解员(签名) 当事人(签名盖章或按指印) 记录人(签名)

(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 20xx年 2 月 22 日

调解纠纷工作计划篇四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一、甲方愿一次性赔偿给乙方医疗费、误工费 元、生活费 元,等合计 人民币,此赔偿款直接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二、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后,由乙方自行安排处理,其安排处理的方式及后果不再与甲方有任何关系。

三、甲方履行赔偿义务后,乙方遵医嘱返回医院复查时由甲方陪同复查,产生费用由甲方负责。

四、甲方履行赔偿义务后,就此事处理即告终结,甲乙双方之间不再有任何权利、义务。以后因这次赔偿事故的结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五、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六、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违反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七、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捺指印后生效,双方当事人各应以此为据,全面切实履行本协议,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

甲方: (签字)乙方: (签字)

见证方:

年 月 日

调解纠纷工作计划篇五

   以^v^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转发的《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意见》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创建“平安益阳”为目标,以“三个强化”(强化人民调解职能、强化人民调解机制、强化人民调解队伍)为手段,大力提高矛盾纠纷的预测预防能力和现场调处能力,确保全市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调解优先”原则,在做好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排查调处6种类型的矛盾纠纷:1、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和群体性上访的矛盾纠纷;2、重要时期和政治敏感期的矛盾纠纷;3、党委政府交办的矛盾纠纷;4、辖区内比较突出的、人民群众十分关注的“热点”、“难点”矛盾纠纷;5、多年积累的、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或反复性大的矛盾纠纷;6、经济领域或改革发展过程中产生的新类型矛盾纠纷。通过专项攻坚,使矛盾纠纷调解率达到98%以上,调结率达到95%以上,重大、疑难、反复的矛盾纠纷调结率达到90%以上,成功解决一批“社会关注、群众关心、历史欠帐”社会矛盾积案,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

   (一)动员准备阶段(3月下旬至4月10日)。各地要尽快成立专项攻坚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结合当地实际认真制订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通过召开会议、下发文件、组织培训等方式进行深入动员和认真部署,并向党委、政府领导做好汇报,争取重视和支持。

   (二)攻坚实施阶段(4月10日至12月上旬)。专项攻坚活动的主体是基层司法行政干警和人民调解员。专项攻坚活动的方式是有效整合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充分运用人民调解、“三调联动”等工作手段,全力预防和及时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坚持定期排查、日常调处的同时,明确攻坚重点,认真做好集中排查和重点调处工作,确保完成专项攻坚活动的任务与目标。

   (三)总结表彰阶段(12月中、下旬)。各地要对活动开展情况组织专项检查,认真总结经验,及时表彰先进。市局将对各地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表彰。各地的专项攻坚活动书面总结和《专项攻坚活动统计表》(附后)要于11月底前上报市局基层科。

   (一)明确目标,认真抓好矛盾纠纷专项排查工作。区县(市)、乡镇(街道)每月进行1次定期排查,市局适时开展两次专项排查或督查,乡镇(街道)、村(社区)要经常开展纠纷排查工作。4月份各地要按照专项攻坚活动要求,对辖区内矛盾纠纷开展一次集中全面的排查,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以及重点人、重点事、重点上访和重复上访对象进行重点排查,并进行统计梳理,4月29号前要将《专项攻坚活动矛盾纠纷排查统计表》(附后)上报市局基层科。

   (二)突出重点,切实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各地要成立矛盾纠纷专项攻坚工作小组,聘请一批法律专业人士、矛盾纠纷调处能手等为成员,负责本辖区内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的集中调解攻坚工作。对排查出来的一般矛盾纠纷,要组织基层调解组织最大限度地就地及时化解;对多年积压、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的矛盾纠纷,要协调各有关部门集中攻坚化解;对影响地区稳定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以及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或转化为刑事案件的社会矛盾纠纷,要在稳定事态的基础上及时报告,配合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疏导化解;对涉及民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争议、山林土地、征地拆迁、医疗纠纷、道路交通事故、治安案件民事损害赔偿等纠纷,要尽快成立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健全“三调联动”工作机制,整合各方力量做好化解工作。

   (三)夯实基层基础,把司法所建设成为司法行政机关维护基层稳定的前沿阵地。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创建规范化司法所工作的意见》和省厅的实施办法,全面推进司法所的组织机构、队伍建设、业务工作、基础设施、所务管理的规范化建设,加快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进度,通过争取增加行政编制、聘请专职调解员、设置公益性岗位等多种渠道充实司法所工作力量,逐步实现基层司法所每所3—5人,使司法所硬件更硬,软件更强,提高司法所的履职能力,把司法所真正建设成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四)大力加强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要进一步完善和巩固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同时,不断拓宽人民调解组织覆盖面,大力发展企事业单位、大型集贸市场和各类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扩大区域性、功能性人民调解组织。要进一步健全落实人民调解员和纠纷信息员选聘制度、首席人民调解员制度和调解办案补贴制度,加大专职人民调解员选聘力度,促进人民调解员队伍的规范化、职业化建设。各地要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切实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抓好调解制度、调解场所、调解文书等方面的规范化建设,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水平和社会公信力。

   (五)不断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三调联动”在专项攻坚活动中的作用。要进一步加强驻公安派出所、驻检察院和驻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建设,大力推进人民调解与刑事和解衔接联动以及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大力加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建设。要充分发挥各级“三调联动”办分流指派、协调调度、检查督办、责任追究等综合职能,不断完善“三调联动”工作长效机制,着力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效力。

   (一)深化认识,加强领导。“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是今年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地要树立调解也是执法的观念,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攻坚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活动摆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力推进。市局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葛志强同志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曾国强同志任副组长,陈民、罗功本、江云辉、曹彦峰、何卫华、徐高茂、胡赛玲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局基层科,陈民任办公室主任,胡赛玲任办公室副主任。各区县(市)也要成立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领导小组。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谋划和推进专项攻坚活动,及时汇报活动方案、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并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保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严格考核,落实责任。各地要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主要领导为本辖区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凡因排查不到位、不仔细,调处不及时、不恰当,导致矛盾纠纷激化并产生严重社会后果的,要追究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市局将不定期对这项工作开展督查考核和通报讲评,年底进行全面检查,并列入年度工作考评内容。

调解纠纷工作计划篇六

争议的主要事实:

一、申请方所发棉纱中除含有红颜色部分价值1千元的货品应退回申请方外,其余货品由被申请方收购。

二、20____年____月____日双方所订购销合同,自本协议成立之日起终止。

三、被申请方所欠申请方货款二十九万九千元于20____年____月底前付清。

四、其他无争议。

本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