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涉密人员个人工作总结(通用6篇)

时间:2023-09-09 06:52:46 作者:MJ笔神 工作总结 2023年涉密人员个人工作总结(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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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密人员个人工作总结篇一

目录

2国防科工委发展改革委国资委关于推进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的指导

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工委(办)、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中小企业局(厅、办)、国资委,证监会,总装备部,各军工集团公司,国防科工委委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要求,积极探索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防科技工业发展的新路子,深化军工企业改革,加快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增强军工企业活力,促进国防科技工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的重大意义

一、机制不活、效益不高等长期存在的问题没有根本解决,这不仅严重制约了国防科技工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而且难以适应中国特色军事变革的需要。随着企业改革的深化,军工行业壁垒逐渐被打破,许多具有技术和经济实力的非军工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以及混合所有制企业积极参与武器装备的科研生产活动,军工企业面临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因此,必须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增强企业自主发展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加快推进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既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解决影响军工企业改革发展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有效措施。

(二)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已具备了相应的条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深化,为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与此同时,按照建立“小核心、大协作、寓军于民”新体系的要求,国防科技工业调整改革不断深化,也为推进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创造了条件。目前除少数关系国家战略安全和涉及国家核心机密的重点军工企业外,多数军工企业承担的是军民两用产品或一般军用配套产品生产任务,改变了单一生产军品的状况。军工企业既是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骨干力量,又是国民经济建设的生力军,具有公益性和经营性双重属性,也应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按照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主要实现形式的要求,在保证国有经济控制力的前提下,符合条件的军工企业完全可以实行规范的股份制改造,为国防科技工业发展提供新动力。

(三)推进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是国防科技工业领域的一场深刻变革,意义重大。一是有利于打破行业、军民及所有制界限,拓宽融资渠道,充分利用社会各方面科技和经济力量进行国防建设,提升国防科技工业的整体能力和水平,促进国防科技工业寓军于民新体制和竞争、评价、监督、激励机制的建立。二是有利于军工企业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增强军工企业内在活力和自主发展能力,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三是有利于军工企业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和重组,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军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与时俱进,充分认识军工企业深化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创造条件推进军工企业实施股份制改造。

二、推进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基本原则

(四)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方针,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和提高经济效益为重点,积极稳妥和规范有序地推进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武器装备建设要求的新体制新机制,切实提高国防科技工业自主发展能力和整体素质,更好地满足国防建设和国民经济发展需要。

(五)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的主要目标是:力争用几年的时间,使符合条件的军工企业基本完成股份制改造,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推动军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现代产权制度,形成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打造管理高效、机制灵活、决策科学的新型军工企业,建立起有效的激励机制和风险制约机制,使其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

(六)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的基本原则是: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改革方案要同武器装备发展和国民经济发展需要相适应;坚持分类指导,循序渐进,稳步推进股份制改造,确保国家对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能力的控制力;坚持严格审批、规范操作、有效监控,保证军工设备设施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坚持保护各类投资主体的合法权利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防止军工国有资产流失和职工利益受到损害。

三、分类推进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

(七)军工企业关系国家安全,必须严格界定股份制改造的范围和程度,科学区分企业类型,统筹规划,选择试点,精心组织,分步实施。

(八)对从事战略武器装备生产、关系国家战略安全和涉及国家核心机密的少数核心重点保军企业,应继续保持国有独资,在禁止其核心保军资产和技术进入股份制企业的前提下,允许对其通用设备设施和辅业资产进行重组改制。

(九)对从事关键武器装备总体设计、总装集成以及关键分系统、特殊配套件生产的重点保军企业在保持国家绝对控股的前提下可以实施股份制改造。鼓励境内资本(指内资资本)参与企业股份制改造,允许企业在行业内部或跨行业实施以市场为主导的重组、联合或者兼并,允许企业非核心资产在改制过程中租赁、转让或拍卖。

(十)除上述两类企业外,对从事重要武器装备生产的其他重点保军企业,根据承制武器装备的重要程度,可实行国有绝对控股、相对控股、参股等多种形式的股份制改造,鼓励引入境内资本和有条件地允许外资参与企业股份制改造,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进行融资。

(十一)鼓励和支持以民为主,从事军民两用产品、一般武器装备及配套产品生产的军工企业引入各类社会资本实施股份制改造,具备条件的军工企业可以在国内外资本市场上融资。

(十二)国有独资的军工企业要按照《公司法》的要求,逐步建立董事会制度,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鼓励军工集团公司之间交叉持股,经批准允许其主营业务资产整体重组改制。

四、加强对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的监督管理

(十三)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的必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转变观念,扎实工作,切实加强对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确保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十四)军工企业实施股份制改造,报国资委、国防科工委批准后,依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规定的法定程序实施。国防科工委会同总装备部和国家有关部门综合考虑武器装备战略影响大小、系统集成强弱和国防专用程度高低等因素,制定军工企业核心保军资产和技术指导目录,实施目录管理,并根据发展需要进行动态调整。

(十五)军工企业实施股份制改造,要严格遵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号)等国家有关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规定。

(十六)军工企业实施股份制改造,应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企业要建立严格的保密议事规则,涉密董事、监事、股东在保密期限内必须承担保密义务,签订保密协议;要强化保密意识,落实保密责任,加强对涉密事项和涉密人员管理,严禁发生泄密事件。规范军工企业的信息披露,境内上市公司披露信息中涉及军品秘密的,可持国防科工委保密部门出具的证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信息披露豁免申请。为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或上市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要求的规定。

(十七)在非常情况下,国家可依据《宪法》、《国防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装备采购、战时动员以及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改制企业等实行特别管制,确保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完成和国家安全。

五、加强相关政策法规和制度建设

(十八)加强政策的引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军工企业实施股份制改造。国家为实施股份制改造的军工企业在军品市场准入、承担军品任务、投资、军工设备设施管理、税收和土地使用等方面创造良好的政策和法规环境。

(十九)建立和完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准入和退出制度。修改限制非国有资本进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领域的政策法规,扩大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发放范围,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根据国家有关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规定,对股份制改造后符合条件的军品生产企业,国家将继续发放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并对获得许可证的企业实行动态管理。

(二十)改革和完善国防科技工业投资体制。国家营造有利于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军品科研生产公平、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优化投资结构,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同时充分发挥国家投资的引导性作用和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国家对实施股份制改造的军工企业,继续给予军品科研生产必要的投资支持。

(二十一)加强军工设备设施管理。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防资产、军工设备设施管理的法律法规,规范股份制改造过程中军工设备设施使用、处置行为,保证军工设备设施的安全、完整和有效,确保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能力不受损害,为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提供重要基础保障。

(二十二)改革完善军品税收政策,为不同所有制企业从事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创造公平竞争环境。实施股份制改造后的军工企业,符合有关规定的,国家将继续给予军品科研生产税收优惠政策。

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实施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和规范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工作,根据《国防科工委发展改革委国资委关于推进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的指导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是指中央或地方管理的军工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以下简称改制),应坚持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方针,遵循分类指导、稳步实施、规范有序、有效监管的原则,保证国家对军品科研生产能力的控制力,保障军品科研生产,维护国家安全。

第四条 鼓励境内资本(指内资资本,以下同)以及有条件的允许外资参与军工企业改制,保护各类投资主体的合法权利,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国防科工委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军工企业改制工作。地方国防科技工业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地方管理的军工企业改制工作。各军工集团公司(或其他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组织所属军工企业改制工作。

第六条 军工企业改制报国防科工委批准后,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号)等国家有关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军工企业改制实施目录管理。国防科工委负责组织制定、发布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分类指导目录,并根据发展需要进行动态调整。军工企业应按目录规定的类型进行改制。

第二章 改制类型

第八条 军工企业按照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以下同)、国有绝对控股、国有相对控股、国有参股(含国有股全部退出,以下同)等四种类型实施改制。

第九条 国有独资的军工企业,应改制为一个或一个以上国有企业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鼓励两个及两个以上军工集团公司(或其他国有企业)对其共同持股。

第十条 国有绝对控股的军工企业,鼓励境内资本参与其改制,可以在境内资本市场融资。

第十一条 国有相对控股的军工企业,鼓励境内资本以及有条件的允许外资参与其改制,可以在境内资本市场融资,经批准可以到境外资本市场融资。

第十二条 国有参股的军工企业,鼓励采取多种形式、引入境内外资本参与其改制。第十三条 军工企业中的通用设备设施、非主业资产等,剥离出来后允许进行多种形式的改制。

第十四条 鼓励军工企业之间或与其他企事业单位结合专业化重组进行改制。对有利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有利于促进军民结合、寓军于民,有利于小核心大协作、减少重复建设,有利于加快军民两用产业协调发展的重组改制,可以放宽改制类型的限制。

第三章 改制要求

第十五条 改制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遵守国家有关国防科技工业行业管理的各项规定。

(一)改变现有军品科研生产能力、结构和布局;

(二)改变企业国有独资、国有控股性质;

(三)处置涉及军品科研生产能力的关键军工设备设施。

第十七条 改制后承制军品的企业,应确保国家军品科研生产任务按规定的进度、质量和数量等要求顺利完成,确保军工设备设施安全、完整和有效。

第十八条 改制后承制军品的企业,应向发证机关重新申请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改制为境内非国有资本控股的,申请期限可以延长三个月。

第十九条 经国防科工委批准,国有控股的境内上市公司可以对国有控股的军工企业实施整体或部分收购、重组。

上市公司收购重组军工企业、军品业务及相关资产等事项,在召开董事会研究相关议题前,应获得国防科工委同意;在召开股东大会表决前,正式方案应获得国防科工委批准。

第二十条 禁止外资并购国有独资、国有绝对控股的军工企业;限制外资并购国有相对控股的军工企业;允许外资并购改制为国有参股的企业。

外资并购中央管理的军工企业前,被并购方应向国防科工委申报;外资并购地方军工企业前,被并购方应向地方国防科技工业管理机构申报,由其提出意见后报国防科工委审查。

第二十一条 军工企业改制应向职工公布企业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职工安置方案应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切实维护企业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有关事项的决定权。

(一)接受国家军品订货,并保证国家军品科研生产任务按规定的进度、质量和数量等要求顺利完成。

(二)决定涉及军品科研生产能力的关键军工设备设施权属变更或用途改变的事项,应经国防科工委批准后再履行相关法定程序。

(三)严格执行国家安全保密法律法规,建立保密工作制度、保密责任制度和军品信息披露审查制度,落实涉密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介机构的保密责任,接受有关安全保密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四)修改或批准新的公司章程涉及有关特别条款时,应经审批机关同意后再履行相关法定程序。

(一)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前,应向国防科工委履行审批程序。

(二)董事长、总经理发生变动及选聘境外独立董事,应向国防科工委备案。

(三)如发生重大收购行为,收购方独立或与其他一致行动人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含)以上股份时,收购方应向国防科工委申报。未予申报的,其超出5%以上的股份,在军品合同执行期内没有表决权。

第四章 安全保密

第二十四条 军工企业改制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保密的法律法规,并接受国防科工委及地方国防科技工业管理机构安全保密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军工集团公司(或其他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所属军工企业改制及改制后安全保密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第二十五条 改制后承制军品的企业,应根据保密需要明确安全保密工作机构和人员。第二十六条 改制后承制军品的企业,应向发证机关提出国防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保密资格单位证书的变更或重新取证申请。

改制为境内非国有资本控股的,有关变更、取证的申请期限可以延长三个月。第二十七条 改制后承制军品的企业,应建立保密责任制度,涉密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保密期限内必须签订保密协议并承担保密义务。

改制为国有独资、国有控股的,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在正式选聘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前,应负责对拟任人选进行安全保密审查。

第二十八条 承制军品的军工企业改制,应按照国防科工委有关涉及军品业务中介机构的管理规定,选择符合规定条件的中介机构为其提供服务,签订保密协议并报国防科工委备案。

第二十九条 改制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外资本市场融资时,应按照国防科工委有关军品信息披露管理的规定执行。

其中承制军品的境内上市公司,应建立军品信息披露审查制度。披露信息中涉及军品秘密的,可持国防科工委安全保密部门出具的证明,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证券交易所提出信息披露豁免申请。上市公司不得滥用信息披露豁免。

第五章 审批程序

(一)申请文件;

(二)军工企业改制方案(主要内容与格式要求见附件1);

(三)安全保密工作方案(主要内容与格式要求见附件2);

(四)军工国防资产保全措施;

(五)公司章程(或草案);

(六)参与出资各方出具同意的意见及签订的有关协议;

(七)申请人与中介机构签订的有关协议;

(八)审批机关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三十一条 军工企业整体或部分改制上市,及以其他方式进入上市公司的,申请人还应编制军工企业上市框架方案(主要内容与格式要求见附件3)。

第三十二条 审批机关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验。审验合格的,应按规定受理、审查和批准;审验不合格的,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并将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要求等告知申请人。

审批机关应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受理后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同意的决定。

第三十三条 中央管理的军工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国有控股的,由军工集团公司(或其他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提出申请,报国防科工委审批;改制为国有参股的,由军工集团公司(或其他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报国防科工委备案。

军贸公司改制或改变原有股本结构,应报国防科工委审批。

第三十四条 地方管理的军工企业改制,由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出申请,由地方国防科技工业管理机构负责审批,报国防科工委备案。其中涉及重点保军企业的,应报国防科工委审批。

第三十五条 军工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方案实施改制。改制类型、参与改制单位、军工设备设施处置、职工安置方案等发生重大变更的,应重新报批。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六条 国防科工委负责对改制企业涉及军品的科研生产、能力结构、安全保密、质量管理、安全生产、财政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进行监督管理,并委托有关单位实施监管。

第三十七条 中央管理的军工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国有控股的,其涉及军品的重大事项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施监管。

地方管理的军工企业改制后、以及中央管理的军工企业改制为国有参股的,其涉及军品的重大事项由地方国防科技工业管理机构实施监管。

第三十八条 改制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地方国防科技工业管理机构等监管单位,应建立和完善监管制度,及时、定期向国防科工委报告改制企业涉及军品重大事项等情况。

第三十九条 改制企业应建立内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并按照监管单位的规定要求,及时、准确报告有关情况。

第四十条 在非常情况下,国家可依据《宪法》、《国防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装备采购、战时动员以及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改制企业等实行特别管制,确保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完成和国家安全。

第七章 相关责任

第四十一条 对军工企业改制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国防科工委将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仍未改正的,将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暂停实施改制;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改制直至限期退回原建制。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企业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上级主管单位)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违反法律法规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二条 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审批同意的,审批机关有权撤销审批同意的决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第四十三条 审批机关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公正、及时的受理、审查、批准军工企业改制申请,保守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违反规定办理的,审批机关应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承担军品专用配套任务的单位改制、重组、上市涉及军工资产权属变更和处置等事项,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国防科工委关于印发《中介机构参与军工企事业单位

改制上市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科工改[2007]1371号

为规范中介机构参与军工企事业单位改制上市,根据《国防科工委 发展改革委国资委关于推进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的指导意见》,我委制定了《中介机构参与军工企事业单位改制上市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介机构参与军工企事业单位改制上市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中介机构参与军工企事业单位改制、上市,根据《国防科工委 发展改革委国资委关于推进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的指导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为承制军品的军工企事业单位及其控股的境内上市公司在改制、上市等活动中,提供资产评估、审计、法律事务、证券发行保荐及常年中介服务的境内中介机构。

第三条

为承制军品的军工企事业单位及其控股的境内上市公司提供中介服务的境内中介机构(以下简称涉及军品业务中介机构),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接受国防科工委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

(二)无外资参股或外资背景;

(四)通过国防科工委组织的涉密资格审查;

(五)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行业主管部门暂停部分或全部业务、停业整顿、吊销从(执)业资格证书等处罚。

第五条

(一)申请书;

(三)章程、最近通过年审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最近二十四个月内获得表彰奖励及受到处罚的情况;

(六)通过涉密资格审查的文件;

(七)国防科工委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

第六条

国防科工委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在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应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国防科工委应以适当形式公布涉及军品业务中介机构名单。

第七条

涉及军品业务中介机构如有第四条所规定条件发生变化的情形时,应及时向国防科工委报告,并自变化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重新申请资格审查。

第八条

涉及军品业务中介机构应按照保密工作要求,与委托单位签订保密协议,落实保密责任;对承办军品业务人员加强管理并与之签订保密协议;妥善管理各种涉密信息载体并登记造册。涉密人员保密协议、涉密信息载体登记表等应报委托单位备案。

第九条

涉及军品业务中介机构未经委托单位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披露有关军品信息。

第十条

涉及军品业务中介机构在每年一季度末,应向国防科工委报送上年度涉及军品中介业务情况。在执行委托业务时,如发现委托单位存在明显违反国家有关军工企事业单位改制、上市规定的,应及时向国防科工委报告。

第十一条

(一)提供虚假材料等通过资格审查的;

(二)通过资格审查后发生泄露军品秘密的;

(三)第四条所规定的条件发生变化且逾期未重新申请资格审查的。

第十二条

不再列入涉及军品业务中介机构名单的中介机构,不得签订新的涉及军品业务中介服务合同,并在十二个月后方能重新申请资格审查。

第十三条

承制军品的军工企事业单位及其控股的境内上市公司,应聘请涉及军品业务中介机构为其提供服务。违反本规定选择中介机构的,国防科工委将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将依照《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实施暂行办法》等规定给予处罚。

第十四条

国防科工委工作人员应依法、公正、及时受理、审查涉及军品业务中介机构的申请,不得违规办理,不得指定中介机构。违规办理的,应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五条

为其他承制军品的企事业单位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国防科工局关于印发《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监督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

科工安密〔2011〕356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监督管理,确保国防科技工业国家秘密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防科工局“三定”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是指,法人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受军工企事业单位及民口配套单位(简称军工单位)委托,对军工涉密业务提供咨询、审计、法律、评估、评价、招标等服务。

第三条 国防科工局负责全国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的安全保密监督管理。

省级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的安全保密监督管理。

第四条 军工单位应当委托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法人单位或者其他组织从事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

第五条 从事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的法人单位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咨询服务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保密条件,并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

第二章 安全保密条件

第六条 咨询服务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单位或者其他组织;

2.无外商(含港澳台)投资;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经营业绩良好;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组织条件。

1.成立保密委员会或保密工作领导小组;

2.法定代表人或主要领导担任保密委员会主任或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3.相关部门负责人为单位保密委员会或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4.保密委员会或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有明确工作分工;

5.保密委员会或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例会制度,每年至少召开2次以上会议研究部署安全保密工作。

(三)机构条件。

3.涉密人员50人以下的,要明确一个部门管理安全保密工作,配1名兼职安全保密管理人员。

(四)制度条件。

2.承担绝密级、机密级项目咨询服务的,应当制定专项保密管理制度。

(五)人员(包括外聘专家)条件。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3.掌握安全保密基本知识和技能;

4.参加安全保密教育培训,年度累计不少于15学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场所条件。

1.具有专门处理涉密事项和存储涉密载体的场所;

2.涉密场所应当门窗坚固,建立电子门禁、视频监控、入侵报警等技术防范系统。

(七)设备保障条件。

2.配备专门存放涉密载体的保密柜;

3.有绝密级载体的,应当配备密码保险柜;

4.配备必要的保密技术检查工具;

5.日常保密工作经费有保障并列入年度预算。

第七条 军工单位选择咨询服务单位,应当对其安全保密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委托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

第八条 咨询服务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级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提出安全保密条件备案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国防科工局列入《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单位备案名录》。

第三章 安全保密管理措施

第九条 军工单位委托涉密业务应当与咨询服务单位签订委托协议和安全保密协议,明确安全保密要求。

第十条 对咨询服务单位的安全保密管理措施:

(一)涉密人员管理。

从事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的人员(包括外聘专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安全保密审查,与单位签订安全保密责任书,明确安全保密责任和义务。离开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岗位,应当清退涉密载体,实行脱密期管理。

(二)涉密载体管理。

涉密载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建立台账,集中统一管理;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维修和销毁涉密载体(含纸介质、磁介质等),应当严格按照国家保密管理规定,履行签收、登记、审批等手续;对接触或知悉绝密级国家秘密的人员应当作出文字记载。

(三)项目管理。

绝密级或机密级军工项目,应当明确一名领导负责保密管理工作,并严格控制知悉范围。

(四)涉密计算机管理。

涉密计算机及其移动存储介质应当集中管理,并建立台账;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应当与国际互联网和其它公共信息网物理隔离;涉密计算机不得安装任何无线通信设备;涉密信息系统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国家保密部门系统测评和审批;非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不得存储和处理涉密信息;涉密信息远程传输应当按照国家保密部门要求采取密码保护措施;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内使用的移动存储介质应当采取绑定或有效的技术控制措施,信息导入和导出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要求;存储、处理国家秘密的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进行技术防护。

(五)涉密通信和办公自动化设备管理。

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不得连接互联网或其它公共信息网;不得使用具有无线互联功能的办公自动化设备处理涉密信息;不得使用普通通信设备传递涉密信息;不得使用普通电话(手机)谈论涉密事项;不得在涉密场所使用无绳电话。

(六)外协管理。

外协涉密业务应当选择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单位,并与对方签订安全保密协议。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军工单位和咨询服务单位的安全保密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督促安全保密管理措施落实。

第十二条 军工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和安全保密协议的规定,督促咨询服务单位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第十三条 咨询服务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自觉做好军工涉密业务的安全保密工作,并于每年12月底前向所在地省级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报送安全保密年度自查报告。

(二)不再继续从事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的;

(三)被收购重组的;

(四)不符合安全保密条件的。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 军工单位违反本办法,委托不符合安全保密条件的咨询服务单位从事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的,国防科工局将在系统内通报批评,并建议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六条 咨询服务单位违反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泄露国家秘密的,国防科工局将视情节轻重建议有关部门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七条 咨询服务单位在申请备案过程中,隐瞒重要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1年内不予受理备案申请。

第十八条 咨询服务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防科工局将其撤出备案:

(一)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通过条件审查的;

(二)存在重大泄密隐患,经警告逾期不改的;

(三)严重违反保密规定,发生泄密事件的;

(四)有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行为以及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的。

被撤出备案的,自撤出之日起1年内不再予以备案。同时,军工单位应当解除委托咨询服务协议。

第十九条 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安全保密监督管理人员有渎职、失职情形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

一、上市公司拟收购、重组军工企业、军品业务及相关资产的,交易方案应当经国防科工局批准。

二、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和股份权益变动等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信息披露涉及军品秘密需要豁免披露的,应当经国防科工局批准。

-----【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问题与解答问题汇总

(二)】

涉密人员个人工作总结篇二

一、在思想上,爱国爱党,积极上进。

我积极参加各种学习培训,认真参加政治学习,认真学习了党章,为了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我认真学习胡锦涛主席《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并思考“我如何在自己的岗位上实践三个代表的思想”?我还深知要教育好学生,教师必须先身先之率,时时做到教书育人、言传身教、为人师表,以自己的人格、行为去感染学生,《教师人格魅力的构建》等文章,努力使学生、家长能接受我、喜欢我。今年又值新课程改革,为了适应新形式,我认真拜读了《在新课程改革中活化自己的角色》等文章,努力使自己不被新课改的浪潮所淹没。作为一名教师自身的师表形象要时刻注意,我在注意自身师表形象的同时非常重视对学生的全面培养。因为我深信良好的品行是每个人身上最美的东西,针对社会这一大气候和学生这一小气候我把学生的德育、美育工作放到了最重要的地位。在工作中,我积极、主动、勤恳、责任性较强,乐于接受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我还注重文化学习,参加了“小学教育”的本科进修。在不断的学习中,努力使自己的思想觉悟、理论水平、业务能力都得到较快的提高。

二、在教育教学上,敬业爱岗,严谨治教。

把学生教好,让学生成功,是每位教师最大的心愿、最高的荣誉。作为一名语文教师,让学生掌握良好的学习方法,获取更多的知识是最重要的任务。因此,我在课堂教学中,坚持做到认真钻研大纲,仔细分析教材的编写意图,认真备课,注意设计好每堂课的教学方法,研究现代教育技术在课堂教学中的应用,注重对学生各种能力的培养。在认真做好日常教学工作的同时,努力探索在小学语文课堂教学中落实素质教育的方法及手段,探索在教育中培养学生能力发展的途径。在工作中,我深知学习的重要性,抓住一切机会认真学习,在不断学习、不断实践中不断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及教学管理水平。我抓住学校安排外出听课的机会,虚心学习,不耻下问,及时消化,吸取别人的精华,在自己的教学中为断实践,不断总结,不断提高。平时向书本学习、向身边有经验的老师学习,提高自己的课堂教学水平,努力形成自己的课堂教学风格。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我在做到教学“五认真”的同时,平常能以“团结、协作”的精神和老师们共同交流、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在班主任方面,我兢兢业业,尽职尽责。多年来,我一直都担任中低段的班主任工作,时时以“爱心、耐心、细心”贯穿始终,去关心每一位学生,去搞好班级的每一次活动。这个学期,我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我决心让他们在一种“宽松、探求、竞争”的氛围茁壮成长。“班主任工作头绪多,难做”、“班主任工作最烦”在工作中,时常会听到这类话。确实,有时它会忙得让你喘不过气来,然而我十分乐意做这项工作。本学年担任二(2)班班主任工作,根据学校德少工作计划,认真开展各项活动,加强行为习惯训练及良好心理品质的培养。关心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特别关注后进生,予以他们更多的关怀,鼓起他们学习的劲头,更好地融入在二(2)班这个班级体中。注重行为规范教育,从实抓起,用正确的舆论导向,用榜样的力量,促使学生从被动到主动,从他律到自觉,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行为习惯。通过晨会、班会、黑板报、墙报等渠道,使学生自觉地成为集体的主人,学习的主人。加强“安全教育”,使“安全”牢牢地刻在学生心中。使班级蒸蒸日上,尤其注重与家长的联系,运用电话、家访、请家长到学校等多种途径和方法,把学生在校的表现及变化,如期向家长汇报,让家长了解孩子在校是进步了还是退步了,及时掌握孩子各方面的优点和不足,以便有针对性地协助教师开展教育活动。由于我的主动,有些家长也很愿意将孩子在家的表现反馈过来,希望教师的帮忙。这样的双向活动,使家长也参与对学生的管理,对学生的健康成长起到了良好的督促作用。

一学期来,我从班级的凝聚到干部的培养,从黑板报的出刊到广播稿的挑选,从教室布置到班级竞赛,不知要化多少心血、牺牲多少个休息日,但我没有怨言过,总是一如既住地去完成一件件事情,做好一项项工作。

在辅导学生方面,虽然低年级学生参赛机会少,但我积极努力,抓住每一次机会。一名学生参加“加兴市美丽家蛋糕杯”故事比赛获优胜奖,一位学生的作文发表在《小学生园地》上。班中学生积极参加学校里的各项竞赛,多名学生在校“百名书画家”比赛中获奖,一人获“十佳乐手”称号,一人获“十佳歌手”称号。班级多次被评为“优秀达标中队”,学期末还被评为“卫生先进班级”“投稿先进班级”。

总之,在这一学年中,我不仅在业务能力上,还是在教育教学上都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我平时工作中出现需改进的地方也较多,如理论知识不够,论文精品意识不强;电脑知识长进不快。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扬长补短,不断努力。

涉密人员个人工作总结篇三

半年来,本人始终遵纪守法,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积极认真的学习知识,工作态度端正;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实现应收尽收,坚决杜绝估表、人情表现象;努力提升自身水平和素质,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抄表工作琐碎,但为了搞好工作,我不怕麻烦,向同事学习、自己摸索实践,进一步熟悉抄收的工作,明确工作的程序、方向,提高了工作能力,在具体的工作中形成了一个清晰的工作思路,能够顺利的开展工作并熟练圆满地完成本职工作。我本着“把工作做的更好”这样一个目标,开拓创新意识,加强诚信服务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原则,以服务对象为核心,处处为服务对象着想,充分发挥抄表员作用。

有的小区建的较早,40%的防盗门都已损坏,按门铃无法与用户联系上,而且大多数用户工作、生活无规律,根本不可能在固定时间抄到表。面对这种情况,我凭着一股恒心,逐渐摸清该小区每个住户的工作、生活规律,既方便了用户,又方便了自己,还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在工作中逐步掌握片区内,哪些客户该早上去抄表,哪些客户又要晚上去抄表等一系列看似琐事的窍门。

等待用户回家后联系我,然后进行抄表。

好每一户的燃气设施,做好每一户的安全宣传,纠正每一户的违章行为”。

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不动摇,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是我们燃气公司生产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的观念,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安全用气宣传员、巡视员、反馈员,真正为人民群众着想,为人民群众服务。

坚持做到“真心善待用户,诚心帮助用户,热心关怀用户,耐心体贴用户”。我所负责的片区抄表工作通常要在中午、晚上和双休日、节假日进行,而这正是用户就餐、休息的时间,有些人在家也不开门,或者在楼上抄表时,楼下的听见就跑掉了,有些用户见上门“打扰”,难免会抱怨几句。每当这时,我就会耐心解释,以真诚打动用户,取得用户的理解与支持,现在绝大多数用户都很配合。

总结一年的工作,尽管有了一定的进步和成绩,但在一些方面还存在着不足。比如有创造性的工作思路还不是很多,有的工作做的还不够完善,这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在新的一年里,我将努使思想觉悟和工作效率全面进入一个新水平,为更大的贡献。

涉密人员个人工作总结篇四

章田寺初级中学 陈亮

时间很快就过去了,一学期,四个多月,一百多天。

从九年级的历史转为七八年级的地理,又是一个重头开始。我似乎总是在不断开始,然后结束。其实,在开始,多教一些别的科目,多做一点别的事情,对年轻人来说是有好处的。之前看了一篇文章,大抵是说,年轻人刚开始不要想着挣多少钱,而是从开始的五年里面学习可能多的东西。不是说不计较,而是所求者大,所虑者远。

年轻人,更应该是注重长远;而教师,最应该注重长远。

这一点,很重要。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隅;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很多事情,都需要从全局的眼光来看。拿破仑说,我只是一个士兵,一个会思考的士兵。战术的问题,自然要上升到战略问题上来考虑;部分的问题,自然要上升到全局问题上来考虑;个人问题,也需要上升到群体问题上来考虑。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在这学期,我带的是,七年级一班、三班和四班的地理,八年级一班的生物和地理,还有八年级二班和四班的生物。一共是六个班,七个科目,一周总共是14节课。

生物已经带过半年,稍微有了一点经验。但因为我所知的东西很少,不能将生物这一门学科的东西讲的更系统更全面,再加上我对生物的轻视,只是花了一点点功夫来对待备课和试卷。

每一个学科都有它的历史和必然存在的价值,考试只是检查效果的手段,讲课只是达到目的方式。而且初中的学科,其实是很注重学科的综合的,它在某种程度上是教育的基础,是人们常识开始形成的重要阶段。

我记得去年在九年级带历史科目时候,看到一个题目是问,日本明治维新的改革内容,最具有远见的是什么。答案是大力发展近代教育,日本在教育方面的支出,十分卖力。明治天皇就说过一句狠话,要让北海道山里面猎虎的小女儿也具有小学生的学历。北海道山里面,够偏够远;猎虎的小女儿,够穷够贱。但就是如此,日本政府也要让人民变得有知识和能力。这是一个强国的根本。

这就是长远。

看一个民族的未来,就去看看它的教育。看一个人的未来,就去看他的学习。

我依稀记得,美国的课程标准中,有五个学科是必须学习的东西:语言、数学、科学、历史、地理。生物,其实就是含在科学中的,现在不是有生物科技一类的事物么,这是新科技革命的代表作。

我很幸运,其实我带的学科都是很重要的学科,尽管在许多国人甚至是老师看来这些都是副科,都是小科。但这些东西所培养的常识,是十分重要的。对于自然的认识,对于疾病的认识,对于生命和地球的认识,我很难想象这些不重要。

我们老是自夸,中国地大物博,其实更应该说中国“地大物薄”。中国人很多,资源却有限,生物中就有这样的话。因为生存条件有限,生物争夺空间事物,产生自然选择,产生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优胜劣汰。正是生存条件有限,我们才需要不断发展科技,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开发新的资源。这一点,日本人就做的很好,那些欧美国家的人也做得很好。日本人从小就培养孩子的国民素质,从忍受寒冷、饥饿到参加野营锻炼,这是磨练意志;从衣服的分类到垃圾的分类,这是资源的回收利用,这是节省。日本国小人多,37.5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生活着1.3亿人。而且,日本普遍是山地丘陵,70%以上的国土是森林覆盖,没有人居住。日本就聚居在很小的平原上,通过开发天空、地下还有海上空间,来获取生存和发展空间。他们靠着一个小小的关东平原,可以实现稻米基本自给,不用进口。而2500万平方公里的南非洲,资源丰富,却养不活6亿黑人,每年几百万人处于饥饿状态,需要联合国和世界各国的救济。

这究竟要去怪谁呢?真的像他们说的那样,他们之所以穷,是因为白人侵略他们。可是被白人侵略的人多了,中国是的,日本是的,印度是的,几乎亚非拉所有的国家民族都被白人侵略过。中国靠着杂交水稻,解决了饥饿问题;印度人靠着两次绿色革命,解决了吃饭问题;日本人靠高度机械化和先进科技,解决了吃饭问题。

非洲人,不可以吗?

俄罗斯总统普京说,没有实力的愤怒毫无意义。同样的,我再加上一句,没有行动的抱怨更是一钱不值,如果我抱怨有用,我早就成了上帝了。

所以对于很多人很多事,你可以羡慕,却不可以嫉妒,更不用去恨。别人有的,你也可以有,甚至有的更多。这需要学习。全世界公认,日本民族是最善于学习的民族,他们学习的精神,欧美国家的人也觉得恐怖,这是值得敬畏的地方。

他们在全世界各地保持谦卑,学习各种文明的知识,然后带回到日本,学习、掌握然后开发,变成了他们的东西。一千年前的大化改新也是如此,他们学习中国的唐王朝进行改革,也是那样彻底,那样毫不犹豫。

在教育工作中,我不否认那些前辈同事的兢兢业业,我也很佩服他们的勤奋努力,我很敬重他们的认真负责。在中国的学校,有许多的细节需要处理,我以前总觉得老师管得很多,但终于发现老师的不得已,老师的考虑很多。这一点,其实跟日本乃至美国的教育者一样,是充满了深远考虑的,我们更加注重孩子们的成绩,更加注重孩子们的安全;而日本更加注重孩子们的意志和能力;美国人更加注重孩子们的活泼健康成长。这是各种民族的特性。

我需要的是,在其中分析他们的优劣,取长补短。

学生总是说我很好,不怕我。而中国的教育十分重视死记硬背,十分重视应试教育,如果老师一旦没有一定的外加力,学生是很难自觉地。因为中国的学习,负担很重,往往死气沉沉,没有学习的乐趣。日本美国的教育,往往是寓教于乐的,他们在游戏中培养学生的很多能力,收集资料,分析资料,思考和团体合作,等等。我不否认中国教育的长处,拥有许多的基础知识,但是却没有相应的培养起运用知识的能力和智慧。他们习惯了依靠,习惯了服从,性格内向而且胆小,不知道思考,不知道主动。

小时候的很多事情,是会影响人的一生的。我自己就是中国应试教育的产物,我今天反过头去思考,每每听见谁谁成绩很好,每每听见谁谁成了什么状元。这大一统的国度,民众少了很多的思考,少了很多的自主,他们相信着权威,他们迷信者权威,他们的思维渐渐的成了奴隶思维,成了思想上的懒惰者。他们将问题抛给别人,也就将命运抛给了被人。如果不能自己负责自己,那就听别人的摆布吧!

当然,纪律始终是课堂成功的保证,这一点,我会更加注意!

涉密人员个人工作总结篇五

坚持每周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紧紧围绕学习新课程,构建新课程,尝试新教法的目标,不断更新教学观念。注重把学习新课程标准与构建新理念有机的结合起来。通过学习新的《课程标准》,认识到新课程改革既是挑战,又是机遇。将理论联系到实际教学工作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丰富知识,提高能力。

不但备学生而且备教材备教法,根据教材内容及学生的实际,设计课的类型,拟定采用的教学方法,并对教学过程的程序及时间安排都作了详细的记录,认真写好教案。每一课都做到“有备而来”,每堂课都在课前做好充分的准备,课后及时对该课作出总结,写好教学反思。

在课堂教学中,坚持启发式教学,坚持向45分钟要质量。以学生为主体,以训练为主线。教学过程重视知识与技能,学习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性学习的精神。

布置作业做到精读精练。有针对性,有层次性。为了做到这点,我常常通过互联网搜集资料,对各种辅助资料进行筛选,力求每一次练习都起到最大的效果。同时对学生的.作业批改及时、认真,分析并记录学生的作业情况,将他们在作业过程出现的问题作出分类总结,进行透切的评讲,并针对有关情况及时改进教学方法,做到有的放矢。

作为教师,应该明白任何学生都会同时存在优点和缺点两方面,对优生的优点是显而易见的,对后进生则易于发现其缺点,尤其是在学习上后进的学生,往往得不到老师的肯定,而后进生转化成功与否,直接影响着全班学生的整体成绩。首先帮助后进生找到优、缺点,以发扬优点,克服缺点。其次以平常的心态对待:后进生也是孩子,厌恶、责骂只能适得其反,他们应该享有同其它学生同样的平等和,也应该在稍有一点进步时得到老师的肯定。所以我首先做到“真诚”二字,即教师不应有丝毫虚伪与欺哄,一旦学生发现“有假”,那么教师所做的一切都会被看作是在“演戏”。其次做到“接受”,即能感受后进生在学习过程中的各种心理表现和看法,如对学习的畏惧、犹豫、满足、冷漠,错误的想法和指责等,信任他们,鼓励他们自由讨论。

作为班主任,我深深懂得教师的一言一行都影响着学生,对学生起着言传身教的作用。所以在工作中我一直遵循“严要求,高标准”的指导方针。利用班会,晨会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卫生、纪律、安全等经常讲。平常我大胆放手使用班干部,通过制定班级管理制度,对学生各方面做出了严格要求,班内形成了团结向上的优良班风。我还常组织学生指导开展丰富多彩的班级活动,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搞好班级的经常性管理工作,对学生进行常规训练,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课后经常与家长保持联系,互通情况,取得家长的支持和配合,指导家长正确教育子女等。

通过一个学期的工作,本班学生纪律、学习、生活习惯、日常行为规范等都有了较大转变,为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打好了基础。但我更知道,教育工作,是一份常做常新、永无止境的工作。一份春华,一份秋实,在教书育人的道路上我付出的是辛勤的汗水和真挚的泪水,但同时我也收获了充实与快乐。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一如既往积极去教诲我的学生,相信今日含苞欲放的花蕾,明日一定能盛开绚丽的花朵。今后我将加倍努力,使教学工作更上一层楼。

涉密人员个人工作总结篇六

一年来,本人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始终坚持的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确立以学生为主体,以培养学生主动发展为中心的教学思想,重视学生的个性发展,重视激发学生的创造能力,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工作责任心强,服从领导的分工,积极做好本职工作,认真备课、上课、听课、评课,广泛获取各种知识,形成比较完整的知识结构,严格要求学生,尊重学生,使学生学有所得,不断提高,从而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并顺利完成学校工作任务。

一、政治思想方面

我认真学习新的教育理论,及时更新教育理念。积极参加校本培训,并做了大量的政治笔记与理论笔记。新的教育形式不允许我们在课堂上重复讲书,我们必须具有先进的教育观念,才能适应教育的发展。所以我不但注重集体的政治理论学习,还注意从书本中汲取营养,认真学习仔细体会新形势下怎样做一名好教师。

二、学校工作方面

我严格要求自己,工作实干,并能完成学校给予的各项任务。我服从党支部和行政的领导安排,兢兢业业做好工会工作和党务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工会活动,按时完成支部工作任务并上交资料,同时还协助行政完成一些其他工作,自己总是尽最大努力发挥着工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三、教育教学方面

1、认真钻研教材,了解教材的结构,重点与难点,掌握知识的逻辑,能运用自如,知道应补充哪些资料,怎样才能教好。

2、了解学生原有的知识技能的质量,他们的兴趣、需要、方法、习惯,学习新知识可能会有哪些困难,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3、考虑教法,解决如何把已掌握的教材传授给学生,包括如何组织教材、如何安排每节课的活动。

4、课堂上的情况。组织好课堂教学,关注全体学生,注意信息反馈,调动学生的有意注意,使其保持相对稳定性,同时,激发学生的情感,使他们产生愉悦的心境,创造良好的课堂气氛,课堂语言简洁明了,课堂提问面向全体学生,注意引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课堂上讲练结合,减轻学生的学习负担。

5、积极参与听课、评课,虚心向同行学习教学方法,博采众长,提高教学水平。

6、热爱学生,平等的对待每一个学生,让他们都感受到老师的关心,良好的师生关系促进了学生的学习。

四、工作考勤方面

我热爱自己的事业,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处理好学校工作与个人之间的关系,从不因为个人的私事耽误工作的时间,并积极运用有效的工作时间做好自己分内的工作。因为我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所以坚持做到了全年出全勤。

五、工作业绩方面:

随着新课程改革对教师业务能力要求的提高,本人在教学之余,还挤时间自学教育教学理论并积极参加教育科研活动。4月份撰写的师德征文《校兴我荣 校衰我耻》获校优秀奖,9月份撰写的课程育德论文《浅谈科学课堂教学中的德育渗透》获县一等奖,11月份接受县总工会对先进职工之家的验收已通过,并得到评审组的一致好评。

学校工作是塑造灵魂的综合性艺术。在课程改革推进的今天,社会对教师的素质要求更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立足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使工作有所开拓,有所进取,为美好的明天奉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