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乡镇公墓建设(模板13篇)

时间:2023-06-21 17:32:00 作者:曹czj 党团范文 专业乡镇公墓建设(模板13篇)

诚信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它能够营造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企业如何在商业交往中践行诚信?诚信的案例提醒我们要不断注重自己的行为和言辞,保持与他人的良好关系。

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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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办事处:。

根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乡风文明”要求,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我市殡葬改革步伐,树立健康、节俭、文明的殡葬新风尚,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殡葬改革的一系列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特对我区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提出如下方案。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缆,以《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和《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高等级公路沿线新(扩)建公(坟)墓清理整顿的意见》为依据,结合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立足我区实际,全面推进我区殡葬改革,推动全区村级公益性公墓的规划建设,实现管理规范、节约土地、美化环境的目的,树立健康、文明、节俭的殡葬新风尚。

二、选点原则。

村级公墓选点要本着实事求是、为民办事、村民满意、不违背殡葬管理有关规定的原则,原则上一个村只选一个公墓点,没有条件的村可以与其他村实行合建,公墓选址要避开交通主干道、远离水源和风景名胜区。各乡、镇、办事处协调处理好村民组与村民组之间或村与村之间的土地权属以及利益问题,确保不影响骨灰的安葬。

(一)加强领导。

区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村级公墓建设工作的领导和督促,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工作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亲自抓,指定专人负责,确保规划、建设在12月份完成,制定完善管理制度,加大管理力度,确保我市骨灰入墓率达到100%。各部门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12月份前完成工作任务。各责任单位工作职责如下:

区民政局负责督促、指导乡、镇、办事处进行村级公墓的选点、规划和建设,检查骨灰入墓情况和安葬情况。

乡、镇、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选点规划,协调处理土地权属利益等问题,避免因土地问题而影响规划建设和骨灰安葬纠纷等问题,完善公墓报批手续。负责规范化公墓的施工建设。

区林业局负责进行绿化指导,提供树苗和技术指导,协助乡、镇、办事处进行公墓选点等有关工作。

区国土资源局协助乡、镇、办事处进行公墓选点等有关工作。

(二)建设规划。

村级公益性公墓的规范建设列入西秀区发展规划,今年全区完成55个规范化公益性公墓建设,在2011年、2012年、2013年每年完成20个规范化公益性公墓建设。

公墓规划建设完工后,该村死亡人员火化后必须按照规定集中安葬在公墓内,不得随意乱葬,规划建设过程中可边建边使用。每个公墓的墓区规划和建设分期分批进行。今后凡涉及到各种原因的迁坟,必须按照现行规定的标准(即:骨灰入公墓的标准)迁入村级公益性公墓。

(三)公墓规划内容。

1、边界线。公墓的边界线按占地面积栽桩界定,画红线明确公墓范围,在规划图上标明边界线。规范建设的公墓墓区修围墙遮拦。

2、等高线。可根据具体地形而定,等高线之间水平距离为2.8-3.6m。

3、墓穴位置、墓穴间距、墓穴占地面积。墓穴位置集中在等高线内,墓穴之间距离为1m,墓穴占地面积为1平方米。

4、绿化区域。墓穴四周,等高线上均为绿化区域,树木采用塔柏、常青树,树高1m左右。

5、墓区通道。墓区设置通道,宽度为1m。

1、墓穴平台高度为1-1.2m,宽度为2.8-3.6m,平台墙体厚为0.5m,可用空心水泥砖砌,也可就地取石材而建,以节约为主,平台墙面平整。

2、墓穴占地面积为1平方米,墓体高度为0.8m,墓碑高度为1m,宽度0.6m。墓位可用红砖堆造,表面贴白色磁砖,也可用符合规格的墓坟石。

3、墓穴间距为1m,墓穴与后壁墙壁距离为0.5m。

4、墓区通道宽度为1m,视具体情况建成平路或梯道,可用空心砖或就地取石材而建。

5、墓区绿化以塔柏或常青树为主,树高为1m左右,辅以种草进行绿化,每层台阶里墙靠墙植树绿化,株距为1m,也可在台阶墙上种植藤蔓植物绿化,墓穴之间植树1株,墓穴前面可配以种花草绿化。

6、墓区边界围墙高度1.5m,厚度0.3m。

7、有条件的乡镇或村可以把墓型统一建好,没有条件的至少将放置骨灰盒的位置按墓穴占地面积、墓穴间距建好,或者将墓穴安葬位置植树标示固定好。

以村级投入为主,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安排落实公墓建设专项资金。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动员群众投工投劳、出钱出力。将发改、林业、民政等部门与项目建设方面的资金和公墓建设结合起来,充分发挥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和骨灰流向管理,杜绝乱埋乱葬现象发生,进一步推动全乡殡葬改革工作,根据市、县有关规定,经研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清理整治乱埋乱葬,大力倡导科学、文明、节俭、生态的丧葬方式,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按照每个村(居)原则上修建一个公益性公墓的要求,大力推行“绿色殡葬,生态殡葬”,全面完成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

1、科学选址。公益性公墓原则上在荒山瘠地和不宜耕种的土地建设,由各村(居)负责选址,乡政府安排林业、土地部门现场论证。相邻村(居)也可以共同选址、共建公益性公墓。

2、统一报批。选址确定后,由村(居)向乡政府书面提出建设公益性公墓的报告,乡政府审核后报县有关部门统一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3、统一规划。村(居)公益性公墓规划面积不超过5亩;一次性规划、分步实施。起步区应控制在2亩以内,第一批三千以下人口村(居)应建设墓穴50个以上,三千以上人口村(居)应建设墓穴100个以上。

4、规范建设。墓穴占地面积单穴不得超过0.7平方米,双穴不得超过1平方米;下面水泥浇制或大理石镶嵌盒子,上面统一使用小型黑色卧碑,前薄后厚。墓穴间距0.3米,墓道宽0.7米。墓穴周边不准建围栏,严禁建设豪华墓穴。

5、墓区要求。墓区要做到“四有一道”即:有标示牌、有区域界限、有墓穴标准、有树木花卉,实现道路畅通。墓穴周边必须进行植树绿化,公墓绿化面积不得低于总面积的40%,要在视野可见范围内形成绿色屏障,达到见树不见墓的要求。

村(居)公益性公墓按每个5万元进行补助,根据公墓建设进度分批拨付,不足部分自行筹集。相邻村(居)共建的,按每村(居)5万元标准补助。

村(居)公益性公墓由村(居)委会负责管理,按照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收入应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全部用于公墓建设、维护和管理。

公益性公墓应在醒目位置和收费场所设立价格公示牌,公开墓穴价格和价格投诉电话。

公益性公墓应建立严格的墓穴出售档案登记管理制度。

公益性公墓未经批准,不得改变使用性质,不得转让或承包给任何单位、个人经营。

乡党委、政府将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纳入20xx年度各村(居)重点工作考核内容,年终将根据各村(居)公墓建设及管理使用情况予以考评,对工作先进的予以奖励;对工作落后的予以适当惩戒。

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殡葬改革工作的意见》、《**市人民政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通知》和绥江县委相关精神等,公墓的建设,对于推动我镇殡葬事业改革,转变人们的丧葬习俗,有效地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两个文明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我镇坚持以《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为指导,按照《殡葬管理条例》等法规的要求和全省殡葬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将建设公益性公墓纳入为民办实事基本建设计划项目来抓好落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加强殡葬改革与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结合起来,加快完善惠民政策和服务体系,保障群众基本丧葬权益,充分发挥殡葬改革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一是统筹兼顾,服务大局。农村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要兼顾经济发展水平、丧葬习俗和城镇发展实际,切实服务于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是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按照城乡总体规划和公益性公墓建设要求,科学规划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做到合理布局,节约用地。

三是以人为本,为民服务。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愿望出发,突出生态建设,保护环境,不断提高殡葬服务和管理水平,保障广大农村群众丧葬需求。

四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府在农村公益性公墓监督和中的主导作用,注重发挥失常调节作用,积极发动农民群众参与。

(一)。

合理制定公墓发展规划。

在公益性公墓规划设计上,与本镇农村建设规划相吻合;对现有公益性公墓进行全面调查核实,以满足本镇死亡人员骨灰安葬和安放的需求为原则,力求统一规划,布局合理,分期分批实施。对人口聚集,离乡镇较近的村,鼓励搞镇级公益性公墓,便于节省投资,形成规模,避免村村建公墓,浪费用地;偏僻的村,可以联合建立村级公墓,便于村民就近就地祭祀。在用地规模上,建设公益性公墓一般可按人口年死亡率6.2‰和30年一个周期计算和安排总用地量,并对材料房、管理房适当留有余地。在具体选址上,尽量利用荒山瘠地,严禁占用耕地或在沿公路主干道、水库、河流、堤坝两侧和水源等区域和集中住宅区建设公墓。

(二)搞好绿化美化。

(三)治理乱埋乱葬。

加大对建墓用地的监控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制止和处罚非法建墓行为;对非法超标公墓、孤坟、无主坟和耕地、林区的散坟,采取迁移、平毁、恢复地貌等办法处理。积极组织开展“绿色殡葬”活动,大力推进生态葬法。

(一)成立领导工作组。

为加快推进我镇公益性公墓的规划建设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我镇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长:**(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

镇政法书记)。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员:**(?镇民政所所长)。

**(镇国土所所长)。

**(镇城建所所长)。

**(镇水管站站长)。

**(镇林业站站长)。

**(镇公路所所长)。

**(镇社保办主任)。

**(镇安监站站长)。

**(镇政府办副主任)。

**(**村委会书记)。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民政所,**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

公墓建设主要内容。

**镇镇级公益性公墓选址在**村21组(小地名龙拖湾),根据实地情况,实施进园道路、山石门及园门、墓园平整、墓园台阶通道、墓穴石碑、焚香房、绿化等的建设。预算经费如下:

测绘:4.5万元。

征地:5.19亩×20480元=106291.2元。

新建公路:1.2公里×12万元=12万元,公路苗木补偿(半边红李子以挂果),8亩×5000元=4万元,小计16万元。

新建公墓平台:4个平台、160个墓位(挖机50小时×380元=19000元、红砖35000块×1.00元=36000元、水泥15吨×680元=10800元、沙子70方×214元=14980元、人工250×100元=25000元)小计105780元。

绿化:160棵百香树×200元=32800元。

合计:449871.20元。

(三)。

公墓建设的模式。

采用绥江县**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牵头,村总支监督,由邓志全具体负责建设和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建设要求,保质量、保安全、保工期顺利完成。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和骨灰流向管理,杜绝乱埋乱葬现象发生,进一步推动全乡殡葬改革工作,根据市、县有关规定,经研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清理整治乱埋乱葬,大力倡导科学、文明、节俭、生态的丧葬方式,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按照每个村(居)原则上修建一个公益性公墓的要求,大力推行“绿色殡葬,生态殡葬”,全面完成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

1、科学选址。公益性公墓原则上在荒山瘠地和不宜耕种的土地建设,由各村(居)负责选址,乡政府安排林业、土地部门现场论证。相邻村(居)也可以共同选址、共建公益性公墓。

2、统一报批。选址确定后,由村(居)向乡政府书面提出建设公益性公墓的`报告,乡政府审核后报县有关部门统一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3、统一规划。村(居)公益性公墓规划面积不超过5亩;一次性规划、分步实施。起步区应控制在2亩以内,第一批三千以下人口村(居)应建设墓穴50个以上,三千以上人口村(居)应建设墓穴100个以上。

4、规范建设。墓穴占地面积单穴不得超过0.7平方米,双穴不得超过1平方米;下面水泥浇制或大理石镶嵌盒子,上面统一使用小型黑色卧碑,前薄后厚。墓穴间距0.3米,墓道宽0.7米。墓穴周边不准建围栏,严禁建设豪华墓穴。

5、墓区要求。墓区要做到“四有一道”即:有标示牌、有区域界限、有墓穴标准、有树木花卉,实现道路畅通。墓穴周边必须进行植树绿化,公墓绿化面积不得低于总面积的40%,要在视野可见范围内形成绿色屏障,达到见树不见墓的要求。

村(居)公益性公墓按每个5万元进行补助,根据公墓建设进度分批拨付,不足部分自行筹集。相邻村(居)共建的,按每村(居)5万元标准补助。

村(居)公益性公墓由村(居)委会负责管理,按照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收入应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全部用于公墓建设、维护和管理。

公益性公墓应在醒目位置和收费场所设立价格公示牌,公开墓穴价格和价格投诉电话。

公益性公墓应建立严格的墓穴出售档案登记管理制度。

公益性公墓未经批准,不得改变使用性质,不得转让或承包给任何单位、个人经营。

乡党委、政府将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纳入20xx年度各村(居)重点工作考核内容,年终将根据各村(居)公墓建设及管理使用情况予以考评,对工作先进的予以奖励;对工作落后的予以适当惩戒。

为进一步巩固殡葬改革成效,保护生态环境,减轻群众丧葬负担,提升殡葬公共服务能力,推进移风易俗和乡风文明建设,规范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促进全区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殡葬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殡葬改革和公墓建设要求,结合实际,现就推进全区乡镇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关于殡葬工作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节约土地和改善生态环境为目标,以提升殡葬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主线,立足殡葬难点痛点堵点,加快推进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保障群众殡葬公共服务基本民生需求,切实减轻群众负担,倡导文明节俭办丧事新风尚,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

(一)坚持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建设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应当选用荒山、荒坡、瘠地,禁止使用耕地和林地,不得在公路、铁路、航道沿线和住宅区、开发区、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风景旅游区建设公墓。

(二)坚持节约土地资源的原则。公益性公墓(骨灰堂)要按照节约用地的要求,严格按照埋葬骨灰的规定标准建设,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墓利用率。新建墓穴一律使用卧碑。

(三)坚持突出公益惠民的原则。公益性公墓(骨灰堂)选址应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公墓运营应充分体现公益性,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安葬墓穴应按照“先来后到”的顺序进行安排。

2020年新建老洲镇、周潭镇、铜山镇和安铜办事处4座乡镇级公益性公墓,扩建灰河乡、陈瑶湖镇公益性公墓,实现乡镇(办)公益性公墓全覆盖。

(一)规划设计。根据辖区人口和公墓使用年限,合理确定乡镇公益性公墓的建设规模,可采用一次规划、分批建设的方式滚动发展。按照省、市公墓建设规划要求,乡镇公益性公墓规划面积不超过50亩,圩区、平原原则上以建设骨灰堂为主,山区、丘陵地区在尊重当地群众意见和风俗习惯的基础上建设公墓或骨灰堂。

(二)土地使用。乡镇公益性公墓用地应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公益事业属性无偿划拨。尽量利用荒山坡地或贫瘠地,禁止占用耕地,涉及林地的,要依法办理审批手续。通过扩建方式建设乡镇公益性公墓的,若用地面积超出原有公墓规划面积,需重新履行土地审批手续。

(三)建设标准。乡镇公墓性公墓要有名称标识和界线标志,墓地应保持整洁、清静、肃穆。墓区划分合理,建有骨灰安葬区、祭祀区、办公区、绿地、公厕、消防、停车场、给排水、道路等设施,墓区绿化率要达到40%以上。积极推行花葬、树葬、草坪葬等生态安葬方式,新建或扩建公益性公墓应全部实行节地生态安葬。墓位占地面积单穴不超过0.5平方米、双穴不超过0.8平方米,减少硬化面积。骨灰格位应防火、防潮、通风,单个格位占用面积原则上不大于0.25平方米,有统一编号、有祭祀台等。骨灰寄存架之间通道宽度不小于1.2米,保持良好的通风换气。

(四)审批管理。乡镇公益性公墓由区民政部门负责审批,报市民政部门备案。申请建设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建设单位申请书(或请示文件);

2.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等部门的审查意见;

3.生态环境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

4.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五)时间安排。改扩建公墓应于2020年3月份动工;新建公墓应于2020年4月份前完成公墓选址、土地征用和相关报批手续,2020年5月份启动公墓建设。新建、改扩建均在2020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未按时间进度要求建成的,市、区财政原则上不予奖补。

(一)资金投入。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由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统筹安排,市、区财政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予以适当补助。扣除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外,区级财政给予适当奖补(新建乡镇级公益性公墓不超过30万元、改扩建不超过25万元)。项目竣工后,由市、区民政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对乡镇公益性公墓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补助资金由市、区财政一次性拨付到位。乡镇公益性公墓管护经费区财政给予适当补助,不足部分可从墓穴销售款中列支。公墓要单独建帐,帐目要清楚,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监督检查。

(二)政策保障。乡镇公益性公墓由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建设管理,用于安葬本辖区内居民去世后的骨灰,不得对外经营。乡镇公益性公墓应凭迁坟或死亡等有效证明为居民提供骨灰安葬服务,不得预售“活人墓”。公墓价格实行政府定价,由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收费标准应向社会公示。乡镇公益性公墓要强化财务管理,收入实行专款专用,全部用于公墓建设、维护和管理,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收费。乡镇公益性公墓要加强规范管理,建立墓穴出售登记、档案管理等制度,按规定参加年检。

(一)提高思想认识。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殡葬需求,乡镇(办)要高度重视,加快推进公墓选址、规划、设计等各项工作,确保公墓建设稳步有序推进。

(二)加强组织领导。区成立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领导小组,负责乡镇公益公墓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有关乡镇(办)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落实负责人,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定期调度工作进度,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切实抓好任务落实。

(三)强化部门协同。乡镇(办)要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做好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工作。协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部门做好公墓规划编制工作,做好公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工作,完善土地使用手续。协调区发展改革部门做好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工作。协调区财政部门做好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保障工作。协调区生态环境部门做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公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四)坚持统筹推进。要采取有效措施统筹推进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在进行建设的同时,切实做好宣传和引导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要进一步加大违法违规殡葬设施整治力度,依法打击乱埋乱葬和违规建设殡葬设施行为,确保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取得预期成效。

(五)加强监督考核。将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纳入区政府对乡镇(办)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内容,健全完善督查考核机制,组织专项督查组,定期组织开展督查。对进度缓慢的进行约谈、督办、通报批评,并将督查结果作为年度有关乡镇(办)年度工作任务考核的重要依据,确保按期完成乡镇公墓性公墓(骨灰堂)建设任务。

根据“昆倘办通〔2011〕81号”文件精神,为解决我乡农村群众集中安葬的问题,绿化美化荒山,改善生态环境,顺利完成该项目实施,参照《昆明倘甸产业园区、昆明轿子山旅游开发区2011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实施方案》,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下列建设方案。

选址注重双重兼顾,一是结合当地传统民俗风水中的科学成分和交通、生态等条件进行选址,并进行论证确定;。

二是结合**乡人口实际,以节约化、标准化、生态化建设为基准,实行一次性规划,分期建设,确定远期规模50--100亩,2011年实施一期工程10亩,建设400个墓穴,完善必须的基础设施。

公墓建设地址确定在落水洞村委会撒机嘎村往西1公里处,可用占地为100亩,墓园位居**乡有名的大黑山南麓,山脉源自轿子山,缓冲有势、视野开阔、出向范围宽,墓碑隐于青松绿草中,安宁生态。

公墓名称:**乡福宝山公益性公墓(简称福宝山公墓)。

根据实地情况,公墓建设主要内容有:进园道路、山门石及园门、墓园平整、墓园台阶通道、墓穴石碑、焚香房建设。

(一)道路及墓区建设。

1.进入墓区道路为砂石铺垫路面,有效路宽3.5米,含道路两旁绿化带总宽6米,其中新修610米,砂石铺垫总长1000米,2011年实施一期墓区中轴总长为115米,宽60米,墓区内道路宽2米,为空心砖铺垫。

2.墓园平整、墓园台阶通道:墓园平整依山造势而建,保护现有高大乔木,尽量不破坏现有的绿化植被,规划种植相应乔木、灌木,墓园台阶宽为2米,依地形设立平台,每组台阶数为奇数。

3.停车场的大小根据安葬量进行规划,路面和场地暂用现有草坪。

(二)山门石及园门。

1.在进山主道入口处左侧设标示性山门石,可视高度不低于1.6米,为一形佳整石,上刻“福宝山公墓”。

2.园门设计为钊砼结构,古朴风格三开门牌,门柱规格为0.8米×0.8米,横梁规格为0.4米×0.8米,主门空高6米,侧门空高4米,总宽13.2米。

(三)墓穴建设。

1.骨灰单双墓占地面积(硬基面积)每穴为0.91平方米(横1米,纵深0.91米),骨灰穴为0.4米×0.3米,四方硬化,底面及地;。

墓碑高80厘米、宽60厘米,不建石围栏。

2.第一期工程为400个墓位(一个单元),每个墓位前道路宽120厘米,后宽60厘米作为绿化区,种植乔木;。

墓与墓之间及两侧宽40公分,栽种灌木或花草隔离,公共道路两侧和公共区域种乔木。

3.在大门左侧建18平方米砖混特色房(共三间,每间6平方米)作为祭祀等公共设施。

7月份:制定建设方案,完成选址、征地,办理相关手续;。

办理单位:党政办、民政办、国土所、林业科、规划中心、落水洞村委会。

8月至10月:完善墓区道路、墓穴、绿化等工程。

办理单位:党政办、民政办、国土所、林业科、规划中心、落水洞村委会。

公墓建设一期总投资概算需28.1万元,“两区”管委会补助10万元,乡人民政府多方筹集18.1万元。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乡党委政府统筹,分管民政领导负责协调,民政办、国土、林业、规划密切配合及时做好各项工作,确保10月底全面完成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

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殡葬改革成效,保护生态环境,减轻群众丧葬负担,提升殡葬公共服务能力,推进移风易俗和乡风文明建设,规范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促进全区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殡葬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殡葬改革和公墓建设要求,结合实际,现就推进全区乡镇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关于殡葬工作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节约土地和改善生态环境为目标,以提升殡葬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主线,立足殡葬难点痛点堵点,加快推进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保障群众殡葬公共服务基本民生需求,切实减轻群众负担,倡导文明节俭办丧事新风尚,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

(一)坚持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建设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应当选用荒山、荒坡、瘠地,禁止使用耕地和林地,不得在公路、铁路、航道沿线和住宅区、开发区、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风景旅游区建设公墓。

(二)坚持节约土地资源的原则。公益性公墓(骨灰堂)要按照节约用地的要求,严格按照埋葬骨灰的规定标准建设,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墓利用率。新建墓穴一律使用卧碑。

(三)坚持突出公益惠民的原则。公益性公墓(骨灰堂)选址应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公墓运营应充分体现公益性,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安葬墓穴应按照“先来后到”的顺序进行安排。

2020年新建老洲镇、周潭镇、铜山镇和安铜办事处4座乡镇级公益性公墓,扩建灰河乡、陈瑶湖镇公益性公墓,实现乡镇(办)公益性公墓全覆盖。

(一)规划设计。根据辖区人口和公墓使用年限,合理确定乡镇公益性公墓的建设规模,可采用一次规划、分批建设的方式滚动发展。按照省、市公墓建设规划要求,乡镇公益性公墓规划面积不超过50亩,圩区、平原原则上以建设骨灰堂为主,山区、丘陵地区在尊重当地群众意见和风俗习惯的基础上建设公墓或骨灰堂。

(二)土地使用。乡镇公益性公墓用地应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公益事业属性无偿划拨。尽量利用荒山坡地或贫瘠地,禁止占用耕地,涉及林地的,要依法办理审批手续。通过扩建方式建设乡镇公益性公墓的,若用地面积超出原有公墓规划面积,需重新履行土地审批手续。

(三)建设标准。乡镇公墓性公墓要有名称标识和界线标志,墓地应保持整洁、清静、肃穆。墓区划分合理,建有骨灰安葬区、祭祀区、办公区、绿地、公厕、消防、停车场、给排水、道路等设施,墓区绿化率要达到40%以上。积极推行花葬、树葬、草坪葬等生态安葬方式,新建或扩建公益性公墓应全部实行节地生态安葬。墓位占地面积单穴不超过0.5平方米、双穴不超过0.8平方米,减少硬化面积。骨灰格位应防火、防潮、通风,单个格位占用面积原则上不大于0.25平方米,有统一编号、有祭祀台等。骨灰寄存架之间通道宽度不小于1.2米,保持良好的通风换气。

(四)审批管理。乡镇公益性公墓由区民政部门负责审批,报市民政部门备案。申请建设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建设单位申请书(或请示文件);

2.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等部门的审查意见;

3.生态环境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

4.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五)时间安排。改扩建公墓应于2020年3月份动工;新建公墓应于2020年4月份前完成公墓选址、土地征用和相关报批手续,2020年5月份启动公墓建设。新建、改扩建均在2020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未按时间进度要求建成的,市、区财政原则上不予奖补。

(一)资金投入。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由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统筹安排,市、区财政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予以适当补助。扣除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外,区级财政给予适当奖补(新建乡镇级公益性公墓不超过30万元、改扩建不超过25万元)。项目竣工后,由市、区民政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对乡镇公益性公墓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补助资金由市、区财政一次性拨付到位。乡镇公益性公墓管护经费区财政给予适当补助,不足部分可从墓穴销售款中列支。公墓要单独建帐,帐目要清楚,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监督检查。

(二)政策保障。乡镇公益性公墓由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建设管理,用于安葬本辖区内居民去世后的骨灰,不得对外经营。乡镇公益性公墓应凭迁坟或死亡等有效证明为居民提供骨灰安葬服务,不得预售“活人墓”。公墓价格实行政府定价,由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收费标准应向社会公示。乡镇公益性公墓要强化财务管理,收入实行专款专用,全部用于公墓建设、维护和管理,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收费。乡镇公益性公墓要加强规范管理,建立墓穴出售登记、档案管理等制度,按规定参加年检。

(一)提高思想认识。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殡葬需求,乡镇(办)要高度重视,加快推进公墓选址、规划、设计等各项工作,确保公墓建设稳步有序推进。

(二)加强组织领导。区成立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领导小组,负责乡镇公益公墓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有关乡镇(办)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落实负责人,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定期调度工作进度,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切实抓好任务落实。

(三)强化部门协同。乡镇(办)要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做好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工作。协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部门做好公墓规划编制工作,做好公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工作,完善土地使用手续。协调区发展改革部门做好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工作。协调区财政部门做好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保障工作。协调区生态环境部门做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公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四)坚持统筹推进。要采取有效措施统筹推进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在进行建设的同时,切实做好宣传和引导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要进一步加大违法违规殡葬设施整治力度,依法打击乱埋乱葬和违规建设殡葬设施行为,确保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取得预期成效。

(五)加强监督考核。将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纳入区政府对乡镇(办)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内容,健全完善督查考核机制,组织专项督查组,定期组织开展督查。对进度缓慢的进行约谈、督办、通报批评,并将督查结果作为年度有关乡镇(办)年度工作任务考核的重要依据,确保按期完成乡镇公墓性公墓(骨灰堂)建设任务。

乡镇公墓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分步实施、逐步推进”原则,坚持规划新建和改造并举,加快乡村公益性生态墓地建设,节约土地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减轻群众丧葬负担,努力营造和谐文明殡葬新风。

(二)工作目标。从年开始启动。力争到末,全面完成村级公益性生态墓地建设任务。

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乡村公益性公墓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由村民自治组织为本村集体组织成员死亡后提供安葬(安放)骨灰或遗体的集体公益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

(一)科学规划。乡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应符合当地城镇和新乡村建设总体规划布局。根据当地城乡建设规划和人口数量、地理环境、丧葬需求等实际,以6‰的平均死亡率和20年使用周期测算使用量,合理确定乡村公益性公墓的数量和规模,制定本县(市、区)乡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原则上以村为单位,1个村设置1个公益性公墓,一般规划用地不超过10亩。对土地较少的地区或人口较少的村提倡以乡镇为单位由若干相邻行政村联建,一般规划用地不超过20亩。

(二)合理选址。乡村公益性墓地建设选址应优先选择荒山、瘠地。水源保护区和水库、湖泊、河流、引水渠堤坝附近及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和居民居住区等区域建设公墓。

(三)节约土地。乡村公益性墓地要按照节约用地、文明节俭的原则进行建设和使用。双人合葬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6平方米,做到墓位间距整齐规范,墓碑规格样式统一。保留立式墓碑的墓碑高度不得超过80厘米,宽不得超过60厘米。乡村公益性墓地建设要与治理乱埋乱葬、旧坟迁移结合起来,并及时将治理后的土地恢复为耕地、林地、草地。

(四)保护环境。乡村公益性墓地应与当地生态相协调。既方便群众祭祀,又不影响生态环境,公墓区绿化率不得低于40%绿地面积不得低于总面积的20%且要有一定规模的公共绿地。墓穴以外地面应用于绿化,除道路外,禁止用水泥等铺设墓穴以外的地面。

(一)明确管理主体。乡村公益性墓地由当地村民委员会建设和管理。建立前。统一村民思想,形成会议决议,并专题研究资金筹集、管理方案及村规民约等,由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乡村公益性公墓实行谁审批谁主管的原则,建成后由兴建单位负责管理。

(二)严格政策规定。乡村公益性墓地要严格遵守公墓管理的基本要求。公墓墓区土地所有权依法归集体所有,丧主不得自行转让或买卖。

(三)强化日常监管。要加强对墓区的日常管护。指定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墓地的维护、安全、登记等日常管理工作。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乡村公益性墓地建设资金要建立财务账目,如实反映资金使用情况,专款专用,纳入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范围,接受群众监督。

(四)履行检审手续。乡村公益性墓地实行年检制度。由民政部门每年进行一次年检和通报,对检查不合格的墓地要责令限期改正。对擅自兴建和违规运作乡村公益性墓地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国土、规划、林业、环保等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市民政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进行抽检,并予以通报。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乡村公益性墓地建设的领导。具体负责抓此项工作。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尽快制定总体规划和具体实施意见,抓好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进,全面铺开。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手续;林业部门要严格审核公墓建设征用占用林地。环保部门要加强公墓建设中的生态保护,严防水源污染;规划部门要加强城乡规划制定和公墓建设项目规划的审批和执行情况的监督。其他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积极配合,切实帮助解决乡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有关问题。

(三)拓宽筹资渠道。乡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以村级投资为主、社会自愿捐赠和群众自筹相结合的原则筹集。并安排一定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乡村公益性墓地建设。墓地投入使用后,可以收取必要的管理费用,所收取的管理费用全部用于公墓管理、维护和建设,并向社会公开收支情况,严禁挪作他用。收费标准由受益村全体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报县市区物价部门审核批准。

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和骨灰流向管理,杜绝乱埋乱葬现象发生,进一步推动全乡殡葬改革工作,根据市、县有关规定,经研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清理整治乱埋乱葬,大力倡导科学、文明、节俭、生态的丧葬方式,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按照每个村(居)原则上修建一个公益性公墓的要求,大力推行“绿色殡葬,生态殡葬”,全面完成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

1、科学选址。公益性公墓原则上在荒山瘠地和不宜耕种的土地建设,由各村(居)负责选址,乡政府安排林业、土地部门现场论证。相邻村(居)也可以共同选址、共建公益性公墓。

2、统一报批。选址确定后,由村(居)向乡政府书面提出建设公益性公墓的报告,乡政府审核后报县有关部门统一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3、统一规划。村(居)公益性公墓规划面积不超过5亩;一次性规划、分步实施。起步区应控制在2亩以内,第一批三千以下人口村(居)应建设墓穴50个以上,三千以上人口村(居)应建设墓穴100个以上。

4、规范建设。墓穴占地面积单穴不得超过0.7平方米,双穴不得超过1平方米;下面水泥浇制或大理石镶嵌盒子,上面统一使用小型黑色卧碑,前薄后厚。墓穴间距0.3米,墓道宽0.7米。墓穴周边不准建围栏,严禁建设豪华墓穴。

5、墓区要求。墓区要做到“四有一道”即:有标示牌、有区域界限、有墓穴标准、有树木花卉,实现道路畅通。墓穴周边必须进行植树绿化,公墓绿化面积不得低于总面积的40%,要在视野可见范围内形成绿色屏障,达到见树不见墓的要求。

村(居)公益性公墓按每个5万元进行补助,根据公墓建设进度分批拨付,不足部分自行筹集。相邻村(居)共建的,按每村(居)5万元标准补助。

村(居)公益性公墓由村(居)委会负责管理,按照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收入应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全部用于公墓建设、维护和管理。

公益性公墓应在醒目位置和收费场所设立价格公示牌,公开墓穴价格和价格投诉电话。

公益性公墓应建立严格的墓穴出售档案登记管理制度。

公益性公墓未经批准,不得改变使用性质,不得转让或承包给任何单位、个人经营。

乡党委、政府将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纳入20xx年度各村(居)重点工作考核内容,年终将根据各村(居)公墓建设及管理使用情况予以考评,对工作先进的予以奖励;对工作落后的予以适当惩戒。

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方案

《方案》对农村修建公墓或骨灰堂(楼、塔)提出了明确的建设要求:

按60个穴位为一个标准公墓区,骨灰入土安葬的"单人墓或双人合葬的墓地硬基面积不超过1平方米。农村公益性墓地平台按2.5米统一规划,墓碑高度不超过80公分、宽不超过60公分,墓穴间距0.5米,不准建围栏,墓穴周边必须进行植树绿化。公墓绿化面积不得低于总面积的40%,达到见树不见墓的要求。

凡新建骨灰堂(楼、塔)必须达100个穴位以上。

为确保全面完成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鼓励各村建造骨灰楼(塔),县镇财政自2017年1月1日起给予补助,即:凡每村新建农村公益性公墓,完成60个以上墓穴的,经验收合格,县财政一次性给予补助3000元,镇财政给予补助2000元;凡每村改造农村公益性公墓,完成60个以上墓穴的,经验收合格,县财政一次性给予补助1500元,镇财政给予补助1000元;凡每村新建骨灰堂(楼、塔)的,经验收合格,县财政一次性给予补助6000元,镇财政给予补助4000元。

为使生态墓地建设得以顺利推行,《方案》制定了宣传发动、组织实施、验收启用、全面启用四个实施步骤,要求各村(居)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确保殡葬管理工作落到实处。自2017年1月1日起,农村丧户的骨灰和迁移坟墓一律在公益性公墓安葬,彻底杜绝乱埋乱葬现象。届时,镇政府将组成镇殡葬联合检查小组,负责殡葬改革管理执法协调工作,严肃处理违反殡葬管理规定的行为。

公益性公墓建设和殡葬管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凡出现乱埋乱葬现象,由所在村负责制止并整改。要将殡葬管理工作纳入各村(居)精神文明创建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考核内容,各村(居)主要负责人为殡葬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镇殡改领导小组定期对各村的公益性公墓建设和清坟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对宣传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或执行不力、进展缓慢的村,要责令其限期整改;第二次督查仍达不到目标要求的,要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方案范文

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殡葬改革工作的意见》、《**市人民政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通知》和绥江县委相关精神等,公墓的建设,对于推动我镇殡葬事业改革,转变人们的丧葬习俗,有效地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两个文明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我镇坚持以《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为指导,按照《殡葬管理条例》等法规的要求和全省殡葬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将建设公益性公墓纳入为民办实事基本建设计划项目来抓好落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加强殡葬改革与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结合起来,加快完善惠民政策和服务体系,保障群众基本丧葬权益,充分发挥殡葬改革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一是统筹兼顾,服务大局。农村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要兼顾经济发展水平、丧葬习俗和城镇发展实际,切实服务于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是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按照城乡总体规划和公益性公墓建设要求,科学规划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做到合理布局,节约用地。

三是以人为本,为民服务。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愿望出发,突出生态建设,保护环境,不断提高殡葬服务和管理水平,保障广大农村群众丧葬需求。

四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府在农村公益性公墓监督和中的主导作用,注重发挥失常调节作用,积极发动农民群众参与。

(一)。

合理制定公墓发展规划。

在公益性公墓规划设计上,与本镇农村建设规划相吻合;对现有公益性公墓进行全面调查核实,以满足本镇死亡人员骨灰安葬和安放的需求为原则,力求统一规划,布局合理,分期分批实施。对人口聚集,离乡镇较近的村,鼓励搞镇级公益性公墓,便于节省投资,形成规模,避免村村建公墓,浪费用地;偏僻的村,可以联合建立村级公墓,便于村民就近就地祭祀。在用地规模上,建设公益性公墓一般可按人口年死亡率6.2‰和30年一个周期计算和安排总用地量,并对材料房、管理房适当留有余地。在具体选址上,尽量利用荒山瘠地,严禁占用耕地或在沿公路主干道、水库、河流、堤坝两侧和水源等区域和集中住宅区建设公墓。

(二)搞好绿化美化。

(三)治理乱埋乱葬。

加大对建墓用地的监控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制止和处罚非法建墓行为;对非法超标公墓、孤坟、无主坟和耕地、林区的散坟,采取迁移、平毁、恢复地貌等办法处理。积极组织开展“绿色殡葬”活动,大力推进生态葬法。

(一)成立领导工作组。

为加快推进我镇公益性公墓的规划建设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我镇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长:**(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

镇政法书记)。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员:**(?镇民政所所长)。

**(镇国土所所长)。

**(镇城建所所长)。

**(镇水管站站长)。

**(镇林业站站长)。

**(镇公路所所长)。

**(镇社保办主任)。

**(镇安监站站长)。

**(镇政府办副主任)。

**(**村委会书记)。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民政所,**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

公墓建设主要内容。

**镇镇级公益性公墓选址在**村21组(小地名龙拖湾),根据实地情况,实施进园道路、山石门及园门、墓园平整、墓园台阶通道、墓穴石碑、焚香房、绿化等的建设。预算经费如下:

测绘:4.5万元。

征地:5.19亩×20480元=106291.2元。

新建公路:1.2公里×12万元=12万元,公路苗木补偿(半边红李子以挂果),8亩×5000元=4万元,小计16万元。

新建公墓平台:4个平台、160个墓位(挖机50小时×380元=19000元、红砖35000块×1.00元=36000元、水泥15吨×680元=10800元、沙子70方×214元=14980元、人工250×100元=25000元)小计105780元。

绿化:160棵百香树×200元=32800元。

合计:449871.20元。

(三)。

公墓建设的模式。

采用绥江县**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牵头,村总支监督,由邓志全具体负责建设和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建设要求,保质量、保安全、保工期顺利完成。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和骨灰流向管理,杜绝乱埋乱葬现象发生,进一步推动全乡殡葬改革工作,根据市、县有关规定,经研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清理整治乱埋乱葬,大力倡导科学、文明、节俭、生态的丧葬方式,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按照每个村(居)原则上修建一个公益性公墓的要求,大力推行“绿色殡葬,生态殡葬”,全面完成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

1、科学选址。公益性公墓原则上在荒山瘠地和不宜耕种的土地建设,由各村(居)负责选址,乡政府安排林业、土地部门现场论证。相邻村(居)也可以共同选址、共建公益性公墓。

2、统一报批。选址确定后,由村(居)向乡政府书面提出建设公益性公墓的`报告,乡政府审核后报县有关部门统一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3、统一规划。村(居)公益性公墓规划面积不超过5亩;一次性规划、分步实施。起步区应控制在2亩以内,第一批三千以下人口村(居)应建设墓穴50个以上,三千以上人口村(居)应建设墓穴100个以上。

4、规范建设。墓穴占地面积单穴不得超过0.7平方米,双穴不得超过1平方米;下面水泥浇制或大理石镶嵌盒子,上面统一使用小型黑色卧碑,前薄后厚。墓穴间距0.3米,墓道宽0.7米。墓穴周边不准建围栏,严禁建设豪华墓穴。

5、墓区要求。墓区要做到“四有一道”即:有标示牌、有区域界限、有墓穴标准、有树木花卉,实现道路畅通。墓穴周边必须进行植树绿化,公墓绿化面积不得低于总面积的40%,要在视野可见范围内形成绿色屏障,达到见树不见墓的要求。

村(居)公益性公墓按每个5万元进行补助,根据公墓建设进度分批拨付,不足部分自行筹集。相邻村(居)共建的,按每村(居)5万元标准补助。

村(居)公益性公墓由村(居)委会负责管理,按照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收入应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全部用于公墓建设、维护和管理。

公益性公墓应在醒目位置和收费场所设立价格公示牌,公开墓穴价格和价格投诉电话。

公益性公墓应建立严格的墓穴出售档案登记管理制度。

公益性公墓未经批准,不得改变使用性质,不得转让或承包给任何单位、个人经营。

乡党委、政府将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纳入20xx年度各村(居)重点工作考核内容,年终将根据各村(居)公墓建设及管理使用情况予以考评,对工作先进的予以奖励;对工作落后的予以适当惩戒。

根据“昆倘办通〔2011〕81号”文件精神,为解决我乡农村群众集中安葬的问题,绿化美化荒山,改善生态环境,顺利完成该项目实施,参照《昆明倘甸产业园区、昆明轿子山旅游开发区2011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实施方案》,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下列建设方案。

选址注重双重兼顾,一是结合当地传统民俗风水中的科学成分和交通、生态等条件进行选址,并进行论证确定;。

二是结合**乡人口实际,以节约化、标准化、生态化建设为基准,实行一次性规划,分期建设,确定远期规模50--100亩,2011年实施一期工程10亩,建设400个墓穴,完善必须的基础设施。

公墓建设地址确定在落水洞村委会撒机嘎村往西1公里处,可用占地为100亩,墓园位居**乡有名的大黑山南麓,山脉源自轿子山,缓冲有势、视野开阔、出向范围宽,墓碑隐于青松绿草中,安宁生态。

公墓名称:**乡福宝山公益性公墓(简称福宝山公墓)。

根据实地情况,公墓建设主要内容有:进园道路、山门石及园门、墓园平整、墓园台阶通道、墓穴石碑、焚香房建设。

(一)道路及墓区建设。

1.进入墓区道路为砂石铺垫路面,有效路宽3.5米,含道路两旁绿化带总宽6米,其中新修610米,砂石铺垫总长1000米,2011年实施一期墓区中轴总长为115米,宽60米,墓区内道路宽2米,为空心砖铺垫。

2.墓园平整、墓园台阶通道:墓园平整依山造势而建,保护现有高大乔木,尽量不破坏现有的绿化植被,规划种植相应乔木、灌木,墓园台阶宽为2米,依地形设立平台,每组台阶数为奇数。

3.停车场的大小根据安葬量进行规划,路面和场地暂用现有草坪。

(二)山门石及园门。

1.在进山主道入口处左侧设标示性山门石,可视高度不低于1.6米,为一形佳整石,上刻“福宝山公墓”。

2.园门设计为钊砼结构,古朴风格三开门牌,门柱规格为0.8米×0.8米,横梁规格为0.4米×0.8米,主门空高6米,侧门空高4米,总宽13.2米。

(三)墓穴建设。

1.骨灰单双墓占地面积(硬基面积)每穴为0.91平方米(横1米,纵深0.91米),骨灰穴为0.4米×0.3米,四方硬化,底面及地;。

墓碑高80厘米、宽60厘米,不建石围栏。

2.第一期工程为400个墓位(一个单元),每个墓位前道路宽120厘米,后宽60厘米作为绿化区,种植乔木;。

墓与墓之间及两侧宽40公分,栽种灌木或花草隔离,公共道路两侧和公共区域种乔木。

3.在大门左侧建18平方米砖混特色房(共三间,每间6平方米)作为祭祀等公共设施。

7月份:制定建设方案,完成选址、征地,办理相关手续;。

办理单位:党政办、民政办、国土所、林业科、规划中心、落水洞村委会。

8月至10月:完善墓区道路、墓穴、绿化等工程。

办理单位:党政办、民政办、国土所、林业科、规划中心、落水洞村委会。

公墓建设一期总投资概算需28.1万元,“两区”管委会补助10万元,乡人民政府多方筹集18.1万元。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乡党委政府统筹,分管民政领导负责协调,民政办、国土、林业、规划密切配合及时做好各项工作,确保10月底全面完成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

公墓建设申请书

小时候,心里最恐怖的地带是公墓。公墓在村庄的东南,灵魂去了天堂的人都在那儿集结。

公墓背依一个土岗,土岗有两个顶,名曰双大埠。那是一个汉代的墓群。在童年的心目中,那土岗很高,简直高不可攀。但我总有一种想爬上去的欲望。好像男孩子从小就有征服和探险的心理。

其实,土岗的南坡缓,从那儿上去不费劲。但野草丛生,常有草蛇出没。对小孩来说,是一种很难克服的恐惧。再说了,从南坡上,要绕很远的路。

面对着我们村的北坡很陡,是光秃秃的红土。我第一次上攀时,越爬越陡,即将到顶时,腿都抖了。那时后退比前进更可怕。

公墓是一片未被开垦的洪荒,有从历史走来的传说,有各种各样很原始的花草鸟虫。这让我想起了鲁迅先生的百草园。当然,一到冬天,那也不过是地球上的一点裸土而已。

那土岗不仅葬着一位汉代的大将军,还有与之一起战死的士兵。有一年,父亲在公墓旁边的自留地里刨出了20多把剑,差不多都锈透了,趁天黑的时候带回了家。怎么处理这些剑?犯愁了。那个年代,所谓的政治已经渗透了人们的灵魂,指不定什么时候,达摩斯克剑就会落到自己的'头上。

小时候听了许多鬼故事,晚上想起公墓,头皮就会发紧。伙伴们曾经打过一个赌,大伙一起于傍晚时分,在公墓中心地带的一个坟头上,放了一件东西,谁敢半夜独自取回有奖。

胆大的点勇半夜来到公墓,颤巍巍地向中心地带挪去。突然,一簇火苗在坟头跳跃,猫头鹰的长啸啼笑皆非,黑乎乎的东西从身边滚过。点勇吓得屁滚尿流,抱头鼠窜。潜伏在公墓里的一帮孩子终于憋不住了。

随着耕地不断拓展,土岗不断萎缩,原始生态逐渐消失。开垦中,偶尔挖出一点宝贝,有铜制的护心宝镜,被文物部门收走了。还有几堆铜钱都锈透了,随手扔了。再有的都不成形了。后来,土岗几乎被夷为平地,但依然保持了一定的高度。

每年除夕,我们都要去公墓请年。就是把祖宗们请回家,享受晚辈们的祭品。除夕那天傍晚,村中的男丁大人小孩都有,陆续来到公墓,在先人的坟顶上压一张黄表纸,其余的火化,水果一摆,浇酒祭奠,再点鞭炮,放礼花。整个公墓响彻云霄,礼花此起彼伏,硝烟弥漫。

鞭炮声中,酒香扑鼻,纸灰袅袅飞舞。看着那堆黄土,很难跟父母生前的音容笑貌联系起来。依稀听到当年父亲来请年的时候,常常念叨的两句诗:纸灰化作白蝴蝶。一滴何曾到九泉。

过年是喝酒的日子。酒桌上,家长里短,天南地北,历史未来,无所不谈。有人提起了一位老爷子,八十多岁了腿脚依然硬朗。但是最近总爱去公墓溜达。被问急了便说,是去给自己找个好地角。就象小时候看露天电影先占场一样。

正月是走亲访友的日子。我回了老家一般懒得动,弟兄们伙伴们出门了,我就放单了。闲极无聊,我也学着那位老爷子去公墓遛遛。看着一个个挂着积雪的坟丘,儿时的记忆纷至沓来,而对公墓的神秘感和恐惧感却荡然无存了。

公墓建设申请书

为更好满足城乡群众的基本殡葬需求,促进我县殡葬改革与管理工作健康发展,自7月份以来,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我局会同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强化工作责任,落实整改举措,持续不断加强乡镇公墓的规范化管理,启动了全县殡葬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朱刚副县长先后召开3次座谈会、问题分析会及工作部署会,全力推进乡镇公墓管理工作,乡镇公墓规范管理取得较好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乡镇公墓基本情况。

目前,全县23个乡镇,已建成并投入运营的乡镇公墓共17家,分别是城头、四河、峰山、金锁、朱湖、太平、半城、石集、魏营、归仁、梅花、天岗湖、曹庙、界集、龙集、陈圩、孙园。其中公办公营3家(城头、四河、金锁),其余14家均为公办民营。在--,市、县两级政府为了大力度推进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出台有关推进措施,积极鼓励各地走多元化投资的`新路子,广泛吸纳社会资本参与到公墓建设中来,有效破解大部分乡镇财力紧张的难题,使乡镇公墓建设呈现出投资多元化和经营模式多样化的特点。

但不论是公办公营公墓,还是公办民营公墓,我县17家乡镇公墓都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公益性质:包括实行骨灰免费寄存,对五保户、低保户、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体和散葬烈士迁葬实行减免措施等。

二、存在的问题。

从调查情况看,大部分乡镇公墓运营管理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

1、公墓价格未纳入政府定价范围。目前,17家公墓价格均未纳入政府定价范围,3家公办公营公墓也仅仅完成了成本监审工作个人简历,正式价格尚未出台,所以一直以来,我县乡镇公墓价格均为投资经营者自行定价。

2、公墓总体价格偏高。由于公墓建设一次性投入较大,成本回收周期过长,少数公办民营的公墓经营者为了追求利润,急于收回投资成本,热衷于建造超面积和豪华墓穴,导致墓穴售价出现偏高现象。

3、少数群众存在虚荣心态。受传统观念影响,城乡群众一味追求“体面”和“风光”,厚葬习俗根深蒂固,尽管各个公墓都建有中低档的墓穴,但丧户对此普遍不认可(如峰山公墓曾建有40个低档墓穴,有的卧式墓穴不足千元,3年没有卖掉一个)。一方面对高档墓穴趋之若鹜,互相攀比,另一方面又高喊墓穴价格太贵“死不起”,形成极度的矛盾心理。

4、土葬行为没有得到根本杜绝。受多年来“入土为安”思想影响,有少数群众既不选择公墓,也不选择灵堂,导致骨灰装棺再葬现象时有发生。

三、范文写作下一步工作建议。

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是深化殡葬改革,构建和谐殡葬、惠及民生的一项民心工程,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殡葬权益,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需要进一步规范运营管理,促进殡葬改革事业健康发展,为此建议:

一是召开一次推进会。以县政府名义召开一次现场推进会,各乡镇分管领导、民政办主任、各公墓负责人以及物价局、市监局、国土局、新农办等部门分管领导参加,计划观摩两个先进乡镇,安排两家后进单位发言,推进乡镇公墓建设与管理工作。

二是规范公墓建设行为。各个公墓必须规划建设传统墓区、壁葬区、树葬区、花坛葬区和骨灰散撒区等不同类别的区域,推进骨灰处理多样化,以满足不同群体的丧葬需求。依据“生态、文明、简约”的原则,强制墓穴建设标准,单穴不得超过0.7平方米,双穴不得超过1平方米,碑高不超过地面1米。合理确定墓穴档次比例,坚持以中低档墓穴为主,中低档墓穴占比不低于80%,高档墓穴不超过20%,严格控制建设超大豪华墓穴,尽量降低墓穴成本。

三是统一墓穴销售价格。由物价局实施乡镇公墓成本监审,对公办公营乡镇公墓实行政府定价,对公办民营公墓根据成本核算实行政府最高限价,最全面的范文参考写作网站对擅自提价和价格虚高行为进行查处。

四是开展平坟还田工作。突出乡镇政府的主体责任,建立遗体火化与骨灰去向核对机制,从源头上杜绝骨灰装棺土葬、乱埋乱葬行为。开展殡葬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我县境内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乡干道、乡村道路两侧500米以内的农田里,除国家规定保留的坟墓外,均彻底平复。在此基础上,于秋收后逐步扩大平坟还田范围,巩固平坟还田成果。

五是严格监督考核。建议调整、充实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建立由政府主导、民政主管、其他各部门共同参与、各负其责的管理体制,形成齐抓共管殡葬改革工作局面。民政局会同督查室等相关部门不定期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对成绩突出的乡镇予以表彰,对工作严重滞后的乡镇予以批评,对不落实殡葬改革政策规定的,依照相关规定予以问责。

乡镇建设的口号

**镇党委在机关效能建设中,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制定良方,对症下药,坚持用制度来规范干部行为,用考核来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在推行办公无休日等十项制度的基础上,年初又出台了:“一记三评三奖惩”“一月一排查一解决”“强化实施首问责任制”等考核、督查、服务机制。通过建机制、严考核、动真格,进一步增强了镇机关干部的责任意识、创业意识、服务意识。特别是“一记三评三奖惩”措施的贯彻实施,从根本上转变了机关工作作风。

一、该项制度的基本内容。

镇党委根据以往年度考核效果不显现、很难能真正起到激励作用的实际情况,采取综合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月度、季度、年度考核相结合,单项工作考核与全面工作考核相结合,出台了“一记三评三奖惩”考核办法。一记就是要求镇机关干部记录好《**镇机关干部求真务实记录表》,做到一天两行字、一表记十天、十天一上交、每月三张表,记录好工作、学习情况及取得的成效。三评就是每月由8位分管领导在听取各片片长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工作情况,根据分管镇干部的月度工作记录,分别评出最佳、最差各8名;在此基础上,书记镇长每季对分管领导每月评出的24人次最佳、最差工进行再次评议,评出5名最佳工、3名最差工。同时,对在评议中有异议或觉得有失公正者的,可向镇党委提出意见,并在提出复评申请5天内给予答复。三奖惩就是对评选出的最佳、最差者进行奖罚,最佳者给予通报表扬和增发季度奖、年终奖各20%的奖励;对最差者进行谈话、告诫、限期整改。对连续3次评为最差者,则给予通报批评,只发放基本工资,扣发全年季度、年度奖金。

二、制度执行情况。

自4月1日开始执行该制度以来,全镇92名在编人员上至党委书记下至普通办事员都能认真记录每天的工作情况及工作结果,按十天一上交的要求及时将记录表交分管领导处。分管领导在工作之余,利用业余休息时间将上交表格认真逐一的进行查看,及时了解掌握所分管人员的工作情况和动向。之后记录表统一由党政办保存备查,由于“一记”工作的认真展开,为接下来的“三评、三奖惩”打下了一个好基础。到目前止,经过一评、二评、复评,全镇评出最差工三名,分别由镇主要领导与其进行谈话,要求限期整改。

三、取得的成效。

该项制度实施以来,镇机关各科室和工作人员之间出现了事情抢着干比着干、比干好、比干快的良好氛围,大提高了行政效率,极大的调动了全体机关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

主要表现在:

一是下午在岗人员明显增多。乡镇工作面向农村涉及范围广,由于种种原因,以前乡镇机关干部下午缺岗现象十分严重,随着政府自身建设的不断加强,这种现象已有所好转,但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自从执行该制度后,镇干部搞小团体的少了,比成绩的多了,办私事的少了,为民服务的多了。在市效能办的暗访抽查中,在岗率达到85%以上,并且不在岗的同志也都能证实是下村下企业或从事其他公务活动。

二是实现了从被动向主动的转变。以往镇干部在上班时,往往等待上级包括分管领导的工作布置,是处于一种被动的地位。实行这一制度后,这一现象在不知不觉间发生了转变。因为每名镇干部都要将每天的工作情况予以记录和上交,所以在工作间隙就会去考虑我下一步需要做什么事情、还有哪些事情没做好,这样一来,每位干部的主观能动性就发挥出来了。

三是工作效率有效提高。一份纪录就相当于一份成绩单,反映的是这十天或这一个月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什么情况,成绩好、坏一看便知。这样就促使每位镇干部开动脑筋,针对不同的问题,想出不同的解决办法,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以最好的方法来解决和处理问题,为自己缴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四是学比赶超形成时尚。镇党委定期抽选部分记录表在机关内进行展示,让每位镇干部在看了之后在心里进行比较,形成互相监督、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的良好氛围。

五是落后同志进步明显。经三评评出的三位最差工,镇党委主要领导分别进行了促膝长谈,一起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原因,指出今后应努力的方向。几位同志在谈话后,一是对之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深感愧疚;二是对领导的淳淳教诲表示感激;三是增强了干好工作的自信心和决心。一段时间以来,表现有了很大转变。例如某同志在前几年因犯错误受到过处分,几年来一直感觉抬不起头,工作没有主动性和积极性,有破罐子破摔的情绪。通过这次谈话后,他放下思想包袱,抛开精神负担,转变思想观念,工作中能主动深入,不懂的地方能虚心请教,责任心和事业心也不断增强。在联村工作中,土地二轮承包、合作医疗保险等各项工作完成情况都走在全镇前列,线上工作也得到了上级业务部门的认可。进步非常明显。

四、存在不足和对策。

虽然镇党委、政府在考核、监督机制上动了些脑筋,出台了制度,也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在实际操作中,我们还是在不断的摸索篊完善?a3通过这段时间来的操作,我们发现该制度存在一个不足之处。就是:它的评定是以领导主观意志来决定的,评定的界限、概念比较模糊,这可能会引起参评人的不满,并且不能做到以理服人。为了使该项制度更具公平性、公正性,操作更显规范,镇党委计划从1月起,对镇干部从思想品德、工作能力、纪律考勤、联片驻村、线上工作五个方面进行全方位的数字考核,以分数高低为基础来确定最佳、最差工作人员。

公墓建设申请书

区人民政府:。

随着城南新区开发和东山观音寺建设速度加快,位于我镇戴家和东山公益性公墓周边大量土地已被征用,目前戴家公墓占地面积35亩,建有中高低档墓穴5544座,已使用4996座;东山公墓占地面积30亩,建有中高低档墓穴800座,已使用710座。根据区域规划和城市发展,戴家和东山两处不宜扩大公墓建设规模,今后还可能拆迁遗址建设,且现有公益性公墓接近饱和。

参照我镇每年新增死亡人数600人左右,再加上未来城市人口不断扩增,按照规划建设需要,急需建设占地500亩左右公益性公墓,才能解决日渐突出的无处安葬的矛盾。为维护社会稳定,加快殡葬改革步伐,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本着合理规划、优化布局、节约土地、保护环境的原则,恳请区政府重新选址建设我镇公益性公墓。

妥否,请批示。

公墓建设申请书

20xx年度,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局分管领导的指导帮助下,公墓管理处班子成员团结协作,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理念,坚持规范经营,以建设殡葬改革示范单位为目标,积极打造“阳光”殡葬服务品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一、坚持学习培训制度,干部职工思想觉悟有提高。

公墓管理处6名在编人员,有2名长期借用在外。我们在人员少、任务重、困难大的情况下,班子成员能够做到分工不分家。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坚持政治学习制度,在组织政治学习的过程中,我们要求大家集体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理论和实际相结合。尤其在今年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中,班子成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积极查找自生存在的问题,坦诚剖析问题的实质。受到良好效果。十一月份组织单位全体人员赴南通公墓管理处和东华塔陵参观学习,学习他们的管理经验和服务经验。参观学习他们的壁葬、草坪葬、花坛葬。使公墓管理处逐步实现向绿色生态型、园林艺术型、个性人文型公墓的发展模式转变,打造具有特色的园林艺术墓区,更好为老百姓提供优美、舒适、人文的办丧环境。特别是通过群众路线教育学习以来,全体干部职工思想觉悟明显提高,切实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工作的主动性增强了,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使各项工作进展比较顺利。

二、狠抓单位行风建设,突出提高职工素质。

一是制定完善了工作流程、考勤管理、请假规定、突发事件处理预案等一系列具体规定,使员工能有章可循。在抓行风建设上,我们把制度建设作为一件大事来抓,针对本单位的实际,要求全体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做到廉洁自律,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人,班子成员始终做到学习走在前,工作带头干,生活不特殊,廉洁做模范。在墓穴销售方面,我们根据上级的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拟定了“墓穴销售具体流程规定”,克服了以往在墓穴销售上的随意性。

二是坚持常抓不懈,做到持之以恒。目前我单位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只有创新思维,坚持以市场经济模式管理单位的各项工作,把行风建设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结合起来,今年清明节前,我处专门召开了有民政、公安、交通、医疗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协调会,对祭扫活动中的各个环节进行了周密部署,并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了急救、逃生、灭火、防踩踏等示范演练活动,成立了祭扫安全协调小组。在公墓显要位置都悬挂了安全警示标语。三天长假祭扫高峰期间,我处接待祭扫群众人数创历史新高,达9.6万人,疏导车辆2.84万辆,由于保障得力,群众祭扫活动井然有序,无火灾、交通、踩踏等事故发生,再度实现“平安清明”。

在加大宣传惠民殡改政策力度的同时,我们积极倡导市民开展“花祭”,引导市民放弃烧纸钱、上供品等传统的祭祀方式,选择用鲜花、绢花祭奠亲人,寄托哀思。

三、注重经济效益,完成上级下达的指标。

今年上级交给我单位的财政指标目前已经全部完成任务。我们主要做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树立主人翁意识,克服依赖思想,在提高服务质量上下功夫,在提高经济效益上做文章,根据上级下达的销售指标,年初我们进行了动员和思想发动,并把任务进行量化分解,做到千斤重担众人挑,人人肩上有指标。二是利用有关宣传媒体进行广泛的宣传,并将墓穴销售价格张榜公示,增加销售的透明度。在具体销售过程中,做到文明用语,规范程序,对刻写的墓碑文进行认真的核对,对瓷像严把质量关,我们对客户承诺,所制作瓷像三十年不变色。三是在财务管理上,单位领导自觉做到财务公开,接受监督,各项收入及时入帐,开支合理,对重大开支先请示后购买,并由政府采购中心统一采购,财务人员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上级有关规章制度,为单位领导出谋划策,严格把关,帐物相符。

四、狠抓安全教育工作,保证了单位和人员的安全。

一年来,共进行安全教育多次,平时利用群众路线教育学习的机会进行不间断的安全教育,观看安全教育警示片,通过教育大家对安全工作极为重视。人人都知道安全工作的好坏,对一个单位建设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一定程度上可以起到牵一发而动全身。我们虽然人少单位小,但所服务的范围却很大,所服务的对象情况也十分复杂。可以讲安全隐患无处不在,无时不有,象今年夏日的几场雷暴雨将墓区内的监控毁坏过半,骨灰堂由于是所建,一些线路都已老化。从8月11日开始连续几天组织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协助电工将骨灰堂里的插座和线路都检查一遍,对木制的骨灰盒都安放了防蛀防虫药,对所有墓地上损坏的的监控进行了修理。做到安全有保障。要确保单位创先,我们感到只有把安全工作想在先,做在前、抓实、抓细、抓牢,才能保证单位平稳发展。由于我们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今年以来未发生安全事故,保证了单位和人员的安全。

20xx年即将过去,在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下,公墓较好地完成了局党组交办的各项指标任务,工作有新突破、新起色、新业绩。但是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存在的不足,比如思路不宽、创新能力还须加强,这些我们将在明年的工作中加以解决。

20xx年工作计划:

1.做好清明祭扫工作,抓住清明群众集中祭扫的重要时机,加大宣传室内安葬。节约有限的土地资源。

2.现有的土地已经有限,继续和如城镇协调合作经营相关事项。

3.响应国家号召,节地生态葬。满足群众须求,将现有的围墙改成壁葬区。

4.继续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争创服务品牌。

5.走出去引进来,向先进单位学习,引进外地成功经验。

6.提高和完善墓园服务功能,改造墓园绿化建设。

公墓建设申请书

墓地风水之使不散,行之使有止,故谓之风水。风水之法,得水为上,藏风次之”。乘生气的理论,是风水的中心主题。生气,指流走于土中,具有致福生旺人的一种能量。生气能够调和阴阳、生发万物,住宅得之,生人则平安多福;墓穴接之,墓主子孙则兴旺富贵。风水学归根结底在于叫人识别运用生气为人类造福。

比如古代皇陵风水。因为皇帝是天子,生前“万岁”,死后得有“万年吉壤”。因此帝王是不能随便葬的,讲究人与自然和谐的统一“天人合一”,其实皇陵是讲究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环境观念的,帝王陵择址看似迷信,其实一点也不神秘。但是泰明还是不推荐北方随意在耕地下葬的方法。个人觉得对大型收割机似乎不太好。中国山区很多,,墓地和园林是能够共存的。

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城市人口的增多,公墓建设成为了城市发展的必然。此刻很多地方成片开发成公墓园,千万别认为整片公墓园风水地都一样或者差不多。其实不然,只要方位不同,具体穴位点的山形山势不同,那么风水的吉凶程度也不同。穴位点的山形,水势,朝向方位即使相差了一点点,吉凶程度便会相差十万八千里。

在进行公墓风水勘验和点穴时,因公墓中成千上百个墓穴一行行一排排有序地排列着,许多风水大师进入公墓后,根本就无从下手分析一个墓穴的吉凶祝福,不能区别紧临的两个墓穴的好坏,而这个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除了风水理论上的正误差别外,还有一个主要的原因就是思维方式有问题。

其实,在公墓中勘验墓穴吉凶和点穴,和在非公墓地点点穴勘验坟墓的道理是一样的,只是在公墓地点点穴和勘验坟墓时,只要把“穴点”前后左右凡是和“穴点”格局形态相同的那些坟墓当作没有、当作不存在、当作地平面看待就行了。而凡是那些特殊高起的建筑或山头或坟墓就务必的当作砂来看待,而那些低凹的坑或小山沟就务必的当作水来看,一句话:凡是在公墓地中显眼的特殊的事物务必的当作砂或当作水来看待,而那些没有任何特征没有任何个性能量的坟墓当作没有看待就行了。

这也就是说:以“穴点”为原心,如果近处没有特殊的能量的事物,那么就从原心开始一向向外前进,一向到出现有特殊形状的事物出现为止再论砂水,在特殊形状事物出现以前的那段距离上的所有坟墓就当作地平面来看待。只要思维上转过了这个弯,那么公墓风水的断法与普通地的坟墓风水断法是完全一样的。只要你的'风水理论正确,那就绝对不会勘验错误,也绝对不会点错穴位。

如何定公墓水口。

水口是看风水的首要条件。入山观水口,登穴看明堂,这在公墓风水中也照样通用。比如偌大的公墓区所占的山头不同,所选穴位的高低有别,就产生了水口不尽相同的现象。水口的确定还是以所在位置的水平线与罗城缺口水口砂的曲线的切点,即为水口。因此,不同的山头就有不同的水口,并非偌大的公墓只有一个水口。

如何确定墓穴。

一个好的风水格局也是来龙之气势要盛,墓地两侧要有护砂,密集坟地中要选一个依脉线下来的穴位,因为这是龙气旺盛之处。这就要有经验来决定。也不可选在龙之过峡处,因为《葬书》中说过:童断石过独,不可葬也。穴位明堂要大,但是罗城要环抱才聚气。随龙水要收到生旺水为佳。

一如何选取公墓园?

1,公墓园的风水的明堂也是十分重要。明堂的大小、高低,水的方位、远近等。

2,观看公墓园来龙的缓急,即观看公墓园风水的龙脉从何外来,龙气沿什么方位行,所选取的穴位务必是龙气能行到的方位。

3,公墓园风水的青龙山、白虎山、护山、案山、朝山、水口山也是务必重点思考因素,这些因素贴合风水山的要求。

4,观看公墓园的风水有没有主山、少祖山、太祖山。有条件的话务必选取有主山、少祖山、太祖山等背山龙脉的公墓园。

二如何选取公墓园中的吉穴?

在综合思考和平衡以上各方因素后,可根据风水原理,初步确定公墓园中风水地的位置。在龙脉一致的状况下,认真仔细观察公墓园的前后左右,选取最中,最能理解到龙气吉穴。因为在公墓中穴所受龙气的强弱程度是直接关系到子孙后代的富贵贫贱。最后在穴位上去看明堂,水路,砂向等是否合局,这是公墓点吉穴最为关健的一步。除此之外还要避开以下不利因素:

(1)要暖(即藏风聚气),即所选之穴要避风,尽量寻找没有风或风小的位置。

(2)因公墓大多以梯田形式开发,后排的墓地贴近山壁,易为淋头水或射穴水所害,后人易因此而伤丁,破财或患上奇证。

(3)避免穴前有小沟而水流直去,成为牵牛水,导致后代损丁破财。

(4)太近树木也不佳,因树根的延伸而搔扰棺木而使后代不安。

首先,地贵平夷,平地是最好的风水宝地,历代古人建墓,都要求靠山,也就是在山中寻找阳位,但是找到的阳位,也是在平坦开阔的山地中,而不是建在悬崖上。所以,墓地选址要平。

其次,环水寻真龙,好的墓地就要求有龙脉,所谓龙脉,也就是见光比较好的山头。在山地上寻找比较平坦的地势建墓,意思就是有山神镇压,野鬼不敢前来打扰。好的墓地,必须要有水,山位阳,水为阴,要做到阴阳调和。双水环绕,真龙显象。很多的古墓都在河道上挖出来的,就是因为这个。有山有水有植物,那才是比较好的墓地风水宝地。

乡镇建设的口号

加强法治镇教育的形式多样性,以党委、政府各阶段中心工作为核心,适时开展法治镇创建活动宣传,并注意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使法治镇创建工作有所突破和创新。在法治镇创建活动的基础上,积极推进依法治理工作,使得灾后重建工作顺利开展。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法治镇创建活动落到实处。

两年来,全镇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加强党委对法治镇创建活动工作的领导。党委、政府成立了开展法治镇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并及时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讨论通过了xx年开展法治镇创建活动工作目标任务,并以什委发[xx]6号《关于开展法治镇创建活动的意见》以及什委发[xx]7号《什地镇开展法制镇创建活动方案》下发全镇各单位、各部门贯彻实施。镇法治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督查职能作用,各村(居)、各部门按照法治创建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加强领导,把法治镇创建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实行领导负责制和绩效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具体工作人员,确保法治镇创建活动工作在村(居)、各部门真正落到实处。普法和创建工作经费保障落实到位。

二、以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以“推进六进”为载体,全面推进法治镇创建活动进程。

(一)围绕中心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我镇围绕灾后重建各项工作,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组织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以及涉灾政策的学习宣传,举办“建设平安什地,构建和谐社会,加快什地灾后重建”、“3.15”消费者权益法宣传活动、“6.26”禁毒宣传日、《国土资源法》法律知识咨询等宣传活动,积极开展法治镇创建活动。每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镇司法所牵头在场镇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充分利用场镇广播、村(居)广播作为普法宣传阵地,司法所提供法律法规、规章、法律咨询,拓展了法律宣传的社会覆盖面,增强了时效性。

(二)党政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我们重点在机关干部中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将领导干部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对象,坚持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不断创新学法形式,增强学法用法的效果。

(三)公务员学法主题明确,重点突出。树立法治镇观念,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认真抓好公务员学业法用法工作,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公共执法能力。通过法制讲座、集中培训、年度普法考试、年终考核等加强公务员行政许可法、廉政建设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培养公务员有权必有责、有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法纪观念。

(四)抓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强化辖区学校法制教育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抓好在校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并将法律基本知识列入政治课、思想品种课考试内容。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继续充分发挥兼职法制副校长、青少年社会事务工作者和志愿者、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工作格局。同时由法律工作煮在校中小学生上法律课,使广大青少年受到生动法制教育,收到良好效果,从而逐步建立健全“校园、家庭、社会、政法”四位一体的中小学生法制教育网络。

(五)社区居民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充分借助各社区中的可利用资源,积极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在社区中开展法制宣传栏,开设“为您服务”、“法律快讯”、“以案释法”等各种专题的法律专栏,向社区居民、青少年宣传一般性的法律常识,定期到社区开展法律咨询,通过一系列的法制宣传使他们能懂得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社区居民的法制观念,形成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加强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灾后重建大量外来民工前来我镇务工,由于外来民工文化程度普遍偏低,法律素质较低,,流动性大又分散,因此对流动人口普法教育难度较大。我镇积极与各相关部门配合,司法所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与他们生活、工作相关联的法律、法规,联合派出所、劳动保障所、各村(居)治保会等相关单位举办流动人口、出租户专场法制宣传活动,努力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把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的普法教育工作列为综合治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长效管理。近两年共为民工调解各类纠纷达700余起,帮助讨回300余万元。

三、深化依法治理,推进法治镇建设。

(一)加强法治镇建设,努力提升全镇法治化管理水平。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镇主题,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和责任倒查追究制度。按照“条块结合、适当分权、便于执法、讲求实效”的原则,理顺行政管理体制,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工作,依法严格制裁违法行为,保护合法行为,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促进行政权利规范运行。继续做好行政复议受理、审查工作,促进复议制度创新,进一步完善复议办案保护,努力提高办案质量。进一步严格依法行政考核,重点把是否依法决策、是否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是否依法实施行政管理、是否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职责、是否依法处理社会矛盾和纠纷等作为考核的主要内容,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二)坚持以人为本,满足民生法律需求。政府行政机关进一步转变职能,创新管理方式,增强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沟通联系与良性互动,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司法所要准确把握和了解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新要求、新期待,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努力建设符合司法实际和司法规律、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的司法制度、工作机制,继续实行并不断完善司法为民措施。确保最大限度地保证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得到解决。

(三)进一步推进法治镇建设,全面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积极开展依法行政、依法执业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和推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依法规范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行政机关、公共事业部门的行政行为和经营服务行为,切实推进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加强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络建设,完善村民自治,加强村级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建设和村(居)工作队伍建设,依法保障村(居)民的民主权益,增强村(居)民委员会在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方面的作用。广泛开展“平安什地”创建活动,健全群防群治组织,维护村(居)治安秩序。继续稳步推进“民主法治村(居)”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居)”创建活动。按照“社区自治组织健全、自治制度完善、民主选举规范有序、民主决策制度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落实、民主监督机制运行良好、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深入、村(居)法律服务体系健全、村(居)基层社会安定稳定、村(居)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的标准,逐步把村(居)委会建设成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司法所在加强人民调解、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启动工作,成立什地镇社区矫正领导小组,社区矫正人员培训以及全镇社区矫正对象摸排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推进矫正试点工作顺利启动开展;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开展大调解,切实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四、扎实开展工作,取得实际成效。

(一)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全镇广大公民通过认真学习宪法等基本法律以及与自身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了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越来越多的人能够依靠法律解决各类矛盾,形成了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行使合法权利、自觉履行法定义务、运用法律武器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良好习惯,也推动了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同时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增强了依法纳税、依法尽社会义务的自觉性,也增强了民主意识和监督意识。

(二)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理论水平明显提高,国家公务员学法用法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切实得到加强,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能力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坚持带头学法用法,积极参加各类法制讲座、普法考试,并做到依法决策。重大决策和重要活动主动征询各方面意见。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责任制、政务公开等一系列监督制约机制,推动了行政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

(三)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稳步推进。继续稳步推进“民主法治村(居)”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居)”创建活动。按照“村(居)自治组织健全、自治制度完善、民主选举规范有序、民主决策制度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落实、民主监督机制运行良好、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深入、村(居)法律服务体系健全、村(居)基层社会安定稳定、村(居)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的标准,逐步把村(居)委会建设成村(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五、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今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项工作任务得到深入全面贯彻落实,全民的法律素质不断加强,依法行政的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安定稳定,经济持续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

1、普法工作发展不够平衡,个别单位对普法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普法教育工作抓得不够紧,致使普法工作措施不够到位,一定程度上存在走过场的现象。

2、少数单位在学法用法、法治实践上下功夫不够,虽然工作也在做,但是没有与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不配套,有脱节现象,影响了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

3、普法工作点多面广,工作量大,普法工作人员少、任务重,难免有时候顾此失彼,特别是对于如何进一步提高普法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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