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商贸实施方案 商贸整治的实施方案(通用5篇)

时间:2023-10-07 08:02:56 作者:GZ才子 方案 最新商贸实施方案 商贸整治的实施方案(通用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方案能够帮助到我们很多,所以方案到底该怎么写才好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商贸实施方案篇一

为加快建设现代国际旅游城市,按照市、区统一部署,根据《**区深入推进行业行风整治活动实施方案》(黄纪发[201x]27号)要求,结合商务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思想道德建设为核心,以提高服务质量为重点,以优化发展环境为目标,全面提高全区商贸流通行业广大干部职工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职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二、总体目标

整治服务环境,树立行业新风,提升服务水平、展示文明形象。推动我区商贸流通行业形成“管理优秀、服务优质、秩序优良、环境优美”的行业文明新风。

三、活动范围

全区重点商贸流通企业,旅游景区(点)的大中型商场、超市及餐饮酒店(饭店),万村千乡市场建设承办企业及乡村农家店。

四、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提高行业队伍素质。全区商贸流通企业特别是大中型商场、超市及餐饮酒店(饭店)要坚持把思想道德建设放在创建文明行业的首位并贯穿始终,深入贯彻落实《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20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深入开展职业理想、职业责任、职业技能、职业纪律教育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教育、民主法制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全行业形成积极健康的思想道德环境和奋发向上的精神姿态。

(二)加强科学管理,严格规范行为。全区商贸流通企业特别是大中型商场、超市及餐饮酒店(饭店)要按照企业特点、岗位职责和活动要求,制定明确具体、可操作性强的岗位行为规范,全面规范每个岗位的服务行为、经营行为、管理行为。实现科学管理、优质服务、守法经营。要加强行业培训,按照行业特点和服务内容,不断强化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服务管理考核机制,逐步实现全行业服务和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开展优质服务活动,树立行业文明新风。全区商贸流通企业特别是大中型商场、超市及餐饮酒店(饭店)要围绕实现优秀管理、优质服务、优良秩序、优美环境,广泛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为创建文明行业打牢基础。广泛开展技术比武、岗位练兵、技能培训等活动,提高职业技能水平。在行业和企业内部深入开展争创文明示范窗口、文明柜台、青年文明号、巾帼建功和争当文明职工、文明标兵、先进工作者等活动,使争先创优蔚然成风。

(四)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全区商贸流通企业特别是大中型商场、超市及餐饮酒店(饭店)要积极改善提高基础设施的安全条件,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经常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对消防安全的专项整治,开展防火应急预案演练,确保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要在公共设施建设上体现以人为本,为广大公众和顾客提供人性化服务;要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容市貌;要尽其所能地加强“绿化、美化、亮化”工作,为消费者提供舒心的旅游和消费环境。

(五)加强文明诚信建设,逐步形成良好秩序。全区商贸流通企业特别是大中型商场、超市及餐饮酒店(饭店)要以诚信为主题,大力加强文明诚信建设。一是继续推进流通领域的诚信建设,商场、超市要切实规范各种促销行为,坚决执行酒类流通管理《条例》、杜绝假冒伪劣商品进入流通领域,严把进货质量关。引导理性消费,维护市场稳定。二是不断深化服务行业的诚信建设,餐饮酒店(饭店)要严格按照《餐饮企业经营规范》要求,努力做到规范服务、优质服务,保障饮食卫生安全。三是实行明码标价,遵循公开、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价格法律、法规。明码标价应当做到价签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四是坚持以人为本,增强平安创建意识,视顾客为上帝,积极开展创建“平安商场”等活动,为群众创造平安和谐的购物消费环境。五是不断深化诚信意识,把诚信贯穿到服务的各个环节,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改善服务环境,树立文明服务的.良好形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确保成效,我局成立**区商贸流通行业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工作指导,建立部门联系责任制度,具体负责行业内整治活动。

(二)明确责任。加强区直各相关职能部门分工协作配合,依照管理职责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各项工作。各商场、超市、酒店(家)要根据活动方案和统一制定的行业服务标准,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具体标准,制定本单位详细的活动方案,组织开展本单位的整治活动。

(三)强化督查。活动领导组要加大督查力度,每半月一督导,每月一调度。通过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和抽查、群众评议行风、消费者投诉举报、新闻舆论监督等途径和方式,对有关单位进行督查,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限期整改,确保这次活动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表彰先进。开展行业“达标单位”、“先进单位”、“示范单位”和“文明行业”评比,对优秀单位及先进个人进行系列报道、专题报道和典型报道。

六、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重点治理阶段。(201x年6月1日—201x年12月31日)。在在窗口行业深入开展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组织开展“我是**人,怎样为**作贡献”大讨论活动。开展行业行风情况的自查,补缺补差,力争实现群众对行业满意度达到85分以上的目标。

第二阶段——全面推进阶段。(201x年1月1日—201x年12月31日)。开展行业服务标准化活动,服务硬件有明显改善。群众对行业的满意度在201x年基础上有所提高。

第三阶段——巩固提升阶段。(201x年1月1日—201x年6月30日)。开展行业“达标单位”、“先进单位”、“示范单位”和“文明行业”评比工作,实现服务实施、服务品质、服务水平、消费环境、人员素质“五个一流”的目标,使群众对行业满意度在201x年基础上进一步提高。

商贸实施方案篇二

一、指导思想

20xx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以“树立行业新风、促进社会和谐”为主题,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解决基层站所存在的不正之风为重点,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目的,通过认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促进依法行政,优化发展环境,推进政风行风建设,为全面实施“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建设富强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国际城市服务。

二、评议对象和范围

政风行风评议的对象是各级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公共服务行业,重点是具有行政执法、经济管理、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部门和行业。根据省政府和市政府的要求,确定62个部门、行业和21个基层重点单位参加全市民主评议。

按照职能性质相近、以主要职能为主的原则,62个部门、行业分为以下三类:

(一)经济和社会管理类:发展改革、经济信息、科技、民族宗教、民政、财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水利、农业、海洋渔业、商务、文化出版、国有资产管理、体育、统计、林业、粮食、畜牧兽医、农机、人民银行等20个部门和单位。

(二)行政执法类:公安、司法行政、国土资源、住房与城乡建设、规划、交通运输、审计、环保、国税、地税、文化市场执法、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管、安全生产监管、物价、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烟草专卖、盐务等20个部门和单位。

(三)公用服务类:教育、卫生、人口计生、广播电视、旅游、市政公用、邮政、供电、铁路、移动、联通、电信、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农村信用社、中国人寿青岛市分公司、人民财险青岛市分公司、平安保险青岛市分公司、太平洋保险青岛市分公司等22个部门和行业。

基层重点单位为:交警、卫生监督、质监稽查、交通稽查、海洋渔业执法、劳动监察、环境监察、物价检查、运输管理、建筑管理、房地产开发管理、殡葬管理、住房保障、劳保、医保、公证、消防、公交、自来水、燃气、供热等21个单位。

三、评议内容

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相结合。着重评议履行职责、依法行政情况,执法公开、公正、公平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纠风工作责任制、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情况,转变工作作风、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工作效率情况。

四、评议方法步骤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实行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分类评议、综合评定的方式进行,以属地评议为主,各区市负责本辖区的评议工作,实行垂直管理的部门和行业参加当地政府统一开展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

各区市政府纠风办要按照当地党委、政府和纪委的统一部署,制定好评议区市部门、行业和乡镇(街道)基层站所的实施细则,并抓好组织实施。

评议主要采取问卷调查、自查整改、明察暗访、工作考核等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议方法,对参评单位做出综合评定。整个评议工作贯穿全年,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准备阶段

建立政风行风评议小组,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部门管理服务对象中选聘参评代表并进行培训。

各被评议部门和单位要根据评议内容和要求,通过组织专题座谈、发放征求意见书以及设立评议意见箱、热线电话、电子信箱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宣传工作职能(业务范围),公开服务承诺及便民措施,展示近年来政风行风建设成效,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进行自查自评自纠。

(二)调查评议阶段

2.明察暗访。纠风部门要不定期地组织政风行风评议组或督导组考察参评单位的政风行风建设状况,每个参评单位每年至少要考察一次,重点了解广大群众对基层站所的意见建议。同时,评议代表要结合各自的工作,进行经常性的随机暗访,或组成专门的暗访组,针对某一方面问题进行暗访,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调查参评单位在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及时进行反馈。

3.工作考核。主要包括四项内容:一是对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明察暗访发现的问题和行风在线(政风行风热线)、民生在线、纠风网以及新闻媒体所披露问题的调查处理和整改情况。二是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以及设立意见箱、热线电话等形式征求意见,不断改进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创造良好经济发展软环境的情况。三是纠风工作开展情况,主要看是否做到组织健全、责任落实,工作是否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有成效;行风热线工作是否落实有效,纠风网络维护运转工作是否正常。四是上年度民主评议群众意见建议整改情况。

作考核占20%。

(三)总结反馈阶段

各区市评议工作领导机构对调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对问卷中填写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进行整理,将各被评议单位的评议情况及收集的意见建议向各单位进行反馈,同时报市政府纠风办。市政府纠风办将全市评议情况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向各参评系统和行业的市主管部门反馈。21个基层重点单位问卷测评结果单独计算,不纳入主管部门测评结果。

(四)督促整改阶段

各被评议单位要把整改作为评议工作的重点,对评议反馈意见进行认真梳理,查找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向本级政府纠风办写出整改报告。对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凡能解决的要立即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法。各评议组织机构要对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重点督查。

五、评议结果运用

要加强评议结果的运用,将评议结果纳入年终考核。纠风部门要将参评单位的评议结果向本级党委、政府、上一级政府纠风部门、参评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抄报组织人事部门,并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各区市组织的对62个部门、行业评议结果,加权平均后按20%分值纳入全市评议结果。各部门、行业联合纠风机构组织的系统内基层单位评议结果按5%纳入本级评议结果。对工作不落实或对评议中提出的问题能整改而不及时整改、群众满意度较低的参评单位,同级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应对其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对于群众反映强烈,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甚至边评边犯的参评单位,应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纠风工作责任制等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

六、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区市各部门各行业要高度重视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日程,经常分析研究,及时解决问题。各被评议单位要按照方案的要求,积极配合纠风机构做好有关评议工作,并组织好系统内部评议;纠风机构要精心组织,不走过场,不搞形式,切实把民主评议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政风行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各级各部门各行业要逐步增加评议深度、广度,不断探索创新评议的方式方法,增强评议效果。

2、注重创新、公开透明。要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和新信息技术,如通过手机短信、网上评议、计算机读票汇总以及委托第三方电话或问卷调查等,不断创新行评载体,减少人为因素,最大限度地保证评议结果客观公正。纠风机构在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过程中,要与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公证部门的作用,主动邀请新闻媒体和公证部门参加。纠风机构、评议代表、被评议部门和单位都要自觉接受监督,通过设立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3、强化整改,注重实效。坚持纠、评、建并举,以评促纠、以评促建,把民主评议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有机结合,把解决问题作为主线,贯穿于民主评议全过程。通过听民声、察民意、访民情,着重解决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着力纠正部门和行业的各种不正之风。要广泛开展向服务对象述职述廉活动,推进基层单位评议深入开展。

4、严明纪律,确保公正。评议过程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议

对象、评议内容、评议方法、评分标准和评议结果都要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布。要切实加强对政风行风评议活动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在参评代表的选聘、问卷发放、回收、统计等环节,要严密组织,精心安排,严肃纪律,坚决防止拉选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发生。凡违反纪律的,要追究相关责任,性质严重、情节恶劣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保证评议工作健康开展。

商贸实施方案篇三

2015

29

号)文件精神,结合黔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紧紧围绕

“科学发展、富民兴区”总任务,按照“两个核心目标”总要求,以改革为统领,以法治为保障,以建设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为总目标,大力实施打造大商圈、建设大市场、培育大企业、升级大流通、实施大统筹、行业大规范“六大”工程,加快实现流通现代化,促进商贸流通业持续健康发展。

2020

年,全面建成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

115

亿元,年均增长

10.3%

以上;商品销售总额达到

270

亿元,年均增长

12.7%

左右;住宿餐饮业营业额达到

18

亿元,年均增长

13.3%

左右;批发零售贸易业和住宿餐馆业增加值占

gdp

的比重达到

10%

以上;会展产业直接收入

5

亿元,拉动消费

30

亿元以上。

提档升级老城核心商圈。加快推进大什字购物广场二期等大型商业设施建设,优化完善核心商圈交通网络,着力改善消费环境;合理布局商业业态,积极引进知名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入驻;鼓励商圈内现有商贸企业积极适应市场需要,主动调整结构,引进知名品牌提档升级;启动智慧商圈建设,将老城核心商圈打造成集创意、设计、咨询、融资平台、广告、零售为一体的特色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

规划建设新城新兴商圈。积极融入城市东进战略,按照集中打造、整体开发、人车分流、功能配套的原则,高起点规划、高规格布局、高质量建设新城新兴商圈。新城商圈主要承载黔江商贸流通业聚集辐射功能,在业态上要重点布局大型区域专业市场、保税商品展示交易中心、区域性会展中心及红星美凯龙、万达广场等品牌商业,配套建设新城居民生产生活所需的超市、百货商场和金融服务网点。

2020

年底,创建市级以上社区便民商圈

3

个以上。

加强现有专业市场培育。制定出台黔江区区域性专业市场培育方案,支持现有商品市场转型升级,推动专业化提升和精细化改造,拓展商品展示、品牌孵化、回收处理、电子商务、统一结算等功能,鼓励创新批发物流服务模式,实现交易与仓储、物流、配送分离。

加快推进在建市场进度。加快推进新城

2017

年前全部建成投用。按照边建设边招商、招大商引名企的思路,指导市场业主积极开展招商工作,做到建成一个市场、带动一个行业、服务一方需求。

2015

30

100

亩以上及建筑面积

5

100

亩以下及建筑面积

5

万平方米以下

1

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续建大型商品交易市场,由区政府组织听证。

深化商贸流通企业改革。支持国有独资企业引进外资、民营资本等组建发展国有控股或相对控股的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引导大中型民营商贸流通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及国有资本、民营资本、外资相互参股等方式组建发展混合所有制集团型企业,鼓励推动大型商贸流通企业(集团)与中小微企业开展上下游资源整合组建战略联盟,逐步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2012

253

2020

年,全区限额以上企业达到

150

家以上,亿元级企业达到

30

家以上。

大力发展中小微商贸流通企业。推行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

“三证合一”改革,优化审批流程,降低市场主体准入门槛。进一步完善微型企业扶持政策体系和服务机制,落实创业补助资金、后续扶持专项资金等优惠政策,加强企业培育服务工作,宽松发展环境,支持个体工商户向企业转变、限下企业向限上企业转变。深入推进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发挥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作用,充分运用各类财政资金,引导和带动社会投资,为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提供优质的培训、融资、信息、市场拓展、电子商务、消费信息发布等服务。鼓励发展微型商贸流通企业,完善大型商贸流通企业与微型企业结对帮扶机制,鼓励开展工商、农商对接合作。

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积极融入全市网络零售

o2o

、移动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等新兴商业模式。按全国农村电子商务综合示范县标准,打造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示范区,扩大电子商务在居民生活服务、休闲娱乐、商贸、工业、旅游等领域的推广应用。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物联网、大数据技术在电子商务领域的广泛应用。发展第三方支付,加快推进电子发票应用,完善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和信用体系。

大力培育特色街区。充分利用旅游资源、产业和历史文化优势,重点打造民族风情城、伴山国际、三岔河、水井湾、濯水古镇等一批各具特色的民族风情、美食、夜市品牌商业街。充分挖掘原有商业街的历史文化内涵,保护传统风貌的商业建筑,强化商业街独特性和差异性的塑造。做好特色商业街培育工作,完善相关基础设施。

大力发展会展经济。加快推进黔江会展中心建设,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创新会展业发展机制。加快推进政府主导展会转型,引导行业协会和企业参与主办,完善会展业公共服务机制,推动会展业向市场化转型。利用各类城市资源,做大做强会展市场主体,重点培育武陵山汽车博览会、武陵山家居博览会、特色产品区域性地方品牌展会,争取引进国际性、全国性、全市性大型展会来黔江举办,拉动消费持续稳定增长。

大力发展连锁经营。以电子商务、信息化及物流配送为依托,推进发展直营连锁,规范发展特许连锁。支持连锁经营企业向周边地区扩张。鼓励流通龙头企业向乡镇街道发展,开拓农村消费市场,建设直采基地和配送中心,实现统一采购、统一配送,不断增强服务功能,方便城乡居民消费。

“网购店取(送)”等新型配送模式。提升物流企业信息化运营水平,建设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促进货源、车源和物流服务等信息的高效匹配,降低车辆空载率和交易成本。

加强居民生活服务设施建设。继续执行《黔江区扶持住宿餐饮业发展办法》(黔江府办发〔

2014

40

号),引导餐饮住宿业转型发展,发展大众化、休闲旅游餐饮,打造一批品牌农家乐集聚区,培育一批连锁化、经济型酒店。优化社区商业网点、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业态配置,支持建设集社区综合超市、标准化菜市场、便利店、餐饮店、再生资源回收点、健康、养老、看护、配送站等大众化便民网点于一体的“一站式”新型社区便民商圈。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建设公益性家政服务网络中心和服务人员供给基地,培育一批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逐步健全养老护小型家政服务人员培训体系,扩大家政服务供给。

构建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加快推进武陵山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培育,加强白家湾蔬菜水果批发市场规范改造,强化乡镇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推进乡镇农贸市场与区域性批发市场、区域性批发市场与市级一级批发市场的无缝对接,着力构建三级农产品市场体系。支持农产品主产乡镇建设产地集配中心,促进农产品生产经营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信息化、安全化。支持商贸企业整合上游生产和下游营销资源,鼓励龙头企业结合品牌建设推进农产品标准化,支持农产品仓储、转运设施和运输工具标准化改造,推动冷链配送车辆统一标识管理,促进农产品冷链与供应链、物联网、互联网协同发展。

推进乡镇商贸

“五个一”建设。完善乡镇商业设施布局,规划建设乡镇微型商圈,配置品牌连锁超市、农贸市场或特色市场、品牌餐饮、星级农家乐等商业设施。加大扶持力度,培育商贸强镇,巩固提升“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推进综合服务功能和“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

“一带一路”发展战略机遇,借鉴国际贸易通行标准、规则和方式“走出去”发展,建立海外营销、物流及售后服务网络,支持外贸企业建立国内营销渠道,拓展国内市场,提升市场消费转型能力,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

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落实有关促进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的制度及行为规范,建立零售商、供应商供货合同抽查制度和大型零售商年度报告制度。稳步推行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加快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健全举报投诉办理和违法行为曝光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贯彻落实促进全国市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法规政策,破除阻碍商品合理流动和正常竞争的区域封锁和行业垄断规定,取消针对外地企业、产品和服务设定的歧视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价格。

规范行政审批。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评估清理行政审批、备案等事项,及时停止已被国务院和市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承接上级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规范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减少不必要的审批环节和申报材料,缩短审批时限。积极探索建立网上审批制度,开展审批延伸服务,建立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制度,实现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全面清理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和收费项目,实行目录清单管理,不断完善公示制度。坚决制止各类乱收费、乱罚款和摊派等行为。

加大市场整治力度。开展重点商品、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行动,完善网络商品的监督检查、风险监测、源头追溯、质量担保、损害赔偿、联合办案等制度,依法惩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促进电子商务和电视购物健康发展。积极推进商贸流通投诉处理和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建立曝光平台,完善商贸流通领域重点行业消费警示制度。建立覆盖全区商贸流通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系统,完善部门间、区域间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机制。

“粮安工程”,加快粮仓改造、建设和升级,确保区级粮食储备不低于

7000

吨。规划建设保供基地,抓好产销衔接,完善商品市场供应体系和调控机制,确保商品供应充裕、市场稳定。

推进商贸流通信用建设。建立商贸流通企业信用信息记录和披露制度,依法发布失信企业

“黑名单”,营造诚信商业文化氛围。推动建立线上网络和线下实体店消费的信用评价机制。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具有信誉搜索、同类对比等功能的综合评价;鼓励行业组织开展以信用记录为基础的第三方专业评价;引导商贸流通企业开展商品质量、服务水平、购物环境等内容的消费体验评价。

“黄标车”淘汰力度,促进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体系建设,推进报废汽车资源综合利用。

要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商贸流通产业发展的重大意义,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务求实效。成立黔江区加快推进商贸流通产业发展的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商贸的副区长任组长,区级相关部门及街道办事处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商务局,由区商务局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建立日常工作推进机制,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编制好全区

“十三五”现代商贸服务业发展规划,合理布局商贸物流设施。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将商贸发展规划纳入本地区、本部门发展规划中;要加强商圈、市场周边道路、停车位、公交站点等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切实解决商贸物流特别是城市物流配送车辆通行难、停车难、卸货难等问题。

积极争取落实更多的中央和市上商贸促进专项资金,逐年增长区级商贸发展资金。要用好各级商业发展资金和城市建设配套费商业专项,重点支持重点商贸企业考核奖励,公益性商贸流通设施和电子商务、物流配送、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体系建设,以及家政、餐饮等生活服务业和中小商贸企业发展。支持融资机构开发符合商贸流通行业特点的融资产品,提升对商贸企业的增值服务。鼓励金融机构继续加大对商贸企业动产、仓单、商铺经营权、租赁权质押融资业务的支持力度,探索开展无形资产质押和收益权抵(质)押贷款业务。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电子商务企业、优质网店的支持。加强对商圈建设的金融支持,探索建立适合商贸企业特点的信用评级制度,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商贸企业、诚信经营户的金融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创新消费信贷产品,改进消费信贷业务管理方式,培育和巩固消费信贷增长点。推动商业银行在充分把控行业和产业链风险的基础上,发展商圈融资、供应链融资,完善小微商贸企业融资环境。适应互联网金融发展趋势,积极探索各类适合小微商贸企业的线上融资贷款品种。继续落实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收优惠政策;继续落实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贯彻落实好国家出台的生活性服务业

2%

的政策。

制定政府鼓励的商贸流通设施目录。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商贸流通业项目用地标准,对纳入政府鼓励商贸流通设施目录的项目予以重点支持。城区商品批发市场异地搬迁改造,政府收回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安排商品批发市场用地。依法加强商贸流通业用地管理,禁止以物流中心、商品集散地等名义圈占土地,防止土地闲置浪费。发挥主流新闻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传播渠道,通过新闻发布、政策解读、专家访谈、新闻调查、系列报道、专栏专题等形式,及时、持续、深入报道商贸流通产业发展工作动态,广泛宣传工作进展和先进典型,扩大舆论影响,营造浓厚氛围。

商贸实施方案篇四

为进一步消除影响交通发民展的思想和体制障碍,转变交通工作职能,提高工作效率,改进服务质量,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机关,以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实现更快更好发展为目的,进一步规范机关行为,完善运行程序,强化监督检查,切实解决机关效能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为全县改革发展大局服务。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贯彻市委、市政府优化发展环境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交通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简化行政审批,提高工作效率

第一条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凡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设定要求的许可事项一律取消。严格按照县政府公布的许可事项目录和法律法规规定的许可事项实施行政许可。

第二条严格规范行政审批的各项工作程序,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各交通窗口要充分发挥服务职能,行政审批各项程序要严格按照规定的“一口对外、一门受理、一次告知、一站办公、一地办结”要求运作执行,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三条实行行政许可限时办结制。对程序简便、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政策规定的,可以当场办结的事项,实行即收即办,直接办理;对程序、条件等相对复杂,不能当场办结的事项,要公开承诺办结时限,并且必须在承诺时限内作出决定。超过承诺时限没有明确答复的,将追究审批部门不作为的责任。对道路运输经营业户的设立、变更(合并、分立、补证)、及停、歇业早请,符合条件的,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需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上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新增、更新、过户营运车辆的申请,受理并经核准后随时办理《道路运输证》;对新增办理车辆技术等级签章的,随时办结;对办理缴费、报停、二保单签章、建档业务的,受理后符合条件的单项业务即时办结。汽车驾驶员培训考核合格者,20个工作日内领取《从业资格证》。对群众举报或投诉,及时进行核准,认真处理,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对符合条件的养路费免费申请,10个工作日内办结,通过调查不符合条件或有异议的,七日内给予答复。

第四条实行工作无缺位制度。局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都要建立“工作日全日对外办公、工作人员无缺位、业务工作不间断”为核心内容的工作制度。在国家规定的工作日和本部门承诺对外办公的工作日必须有人在岗,若因故不在时必须由熟悉业务并行使同等职权的其他人员负责处理各项业务,不得以任何理由出现业务间断或拒绝、推诿、扯皮等现象。如出现工作时间脱岗,除追究责任人外,同时,追究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责任,问题严重的,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二、实行检查准入制度,规范执法检查

第五条建立企业检查准入制度。运管站等单位年初或每季度对需要检查的事项进行梳理后要进行公示。除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规定或涉及安全生产及突发事件等情况外,各业务科室和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到道路运输等相关企业进行检查查。例行检查要提前通知,并严格控制参加检查的人数和次数,对道路运输等相关企业的临时性检查要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方可进行,检查结果要面向社会公开,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对同一家企业、同一事项禁止重复检查。同一检查事项涉及多个部门的,由法律、法规、规章明确的部门牵头,协调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检查;法律、法规、规章没有明确规定的,由最先介入的部门牵头协调相关部门联合检查。同一检查事项涉及多个业务科室的,由主要业务科室牵头,协调相关业务科室进行联合检查。

第七条实行检查责任追究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督。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不准随意扣押被检查者的财物及证照,不准接受被检查者的宴请、现金、礼品和有价证券等。检查结束后,要出具相关手续,如被检查单位在执法检查后出现和检查相关的问题将追究执法检查人员的责任。局有关部门及领导还要全方位、多角度的坚持上路明察暗访,对随意扣押被检查者财物及证照,接受被检查者宴请、现金、礼品和有价证券的,一经查实,要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追究执法人员的责任。

第八条建立道路运输企业、经营业户信用等级制度。根据道路运输企业的经营、守法、安全生产等各方面情况进行分类监管。对于信用等级较高的道路运输企业、经营业户,可以享受年检免审、免予日常检查的待遇;对于信用等级低的道路运输企业、经营业户,要作为重点监控对象,加强日常检查和年度审验。

第九条简化各类报表。各类上报表格没有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的,原则上予以取消,对于保留的报表,尽可能面向社会公开。

三、清理收费项目,规范收费行为

第十条清理、减少收费项目。严格执行有关收费的管理规定,凡是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规定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予以取消。依法保留的行政事业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都要予以公示,增加透明度。未列入的收费项目,道路运输企业有权拒绝缴纳。遇到违规行为,道路运输企业可向局优化发展环境办公室举报,一经查实,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3个月内退还违规收取的费用。养路费免费证的核发严格按照《河北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办法》冀交工字[92]233号文件第八条和第十八条内容执行。

第十一条禁止任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以任何名义向道路运输企业、经营业户进行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和乱培训行为,任何部门不得要求道路运输等相关企业参加带有强制性的收费培训。各执法单位的业务科室不得以任何名义向道路运输等相关企业推销产品、商品和服务,不得指定、限定中介机构提供某种专项服务。

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深化政务公开

第十二条对行政权力进行清理并公开。按照《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河北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各项行政权力按照行政权力类别、审批项目、法律依据、办理程序和责任内容全面认真地清理,凡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以及公民个人隐私的都要面向服务对象公开。对不能公开或暂时不能公开的,必须提供依据,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编制职权目录和流程图。各执法单位都要按照行政许可权、执法监督和行政处罚权、行政管理和行政收费权、非行政许可的审批权等行政权力的分类,编制职权目录,包括权力依据、主管领导和内部机构、岗位职责分工,服务承诺,工作纪律、责任追究等。按照权力运行的程序制定流程图,包括行使权力的条件,承办岗位办理时限,监督制约,管理相对人权利,投诉举报途径等,并予以公开。

第十四条公开权力运行的决策过程。对项目审批、工程招投标、大宗物资采购以及其他重要方面权力的行使都要公开,全力推进行政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

五、强化监督,落实责任

第十五条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制定科学、量化、操作性强的绩效考评办法,并把绩效考评与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领导干部述职等结合起业,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

第十六条强化社会监督。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优化发展环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向社会颂举报电话(8723341),以加强监督职能。对被举报存在损害优化发展环境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窗口单位的工作人员实行“一次查实待岗”制度,待岗期间要参加岗位培训,培训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重新安排上岗,考核不合格的延长待岗培训三个月,延长待岗期间后仍不符合上岗条件或单位另行安排本人拒不服从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实行发展环境首长负责制。局下属各单位要制定优化发展环境工作计划,列入本单位工作重要议程,常抓不懈。局领导小组要根据各单位的工作作风、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作为评选政绩突出单位的主要内容和依据。对存在损害优化发展环境行为并造成不良影响、产生严重后果的单位取消年终评先资格。

第十八条加大对损害发展环境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反本规定并损害发展环境的行为,局纪委要按照《唐山市关于优化发展环境若干纪律的暂行规定》、《唐山市关于机关工作人员公务不作为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以及《唐山市交通局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追究责任,并严肃处理。

第十九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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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贸实施方案篇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全县商贸系统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取得更大成效,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县文明委统一安排,结合《20xx年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要求和商贸企业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的工作目标是:针对行业诚信缺失和公德失范等突出问题,坚持道德教育与依法解决问题相结合、职工自我教育与发挥职能部门作用相结合、阶段性教育治理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予以整改,促进社会道德水平进一步提升。

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的基本原则是:重在建设、正面引导,把道德教育贯穿全过程,着力激发道德自觉;找准突出问题,坚持多措并举,集中进行整治;充分依靠群众,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坚持标本兼治,完善法规制度,持之以恒抓出成效。

二、重点工作

(一)加强诚信道德建设。按照“要有固定的场所、有经常化的活动、有规范的流程、有浓厚的道德文化氛围”即“四个有”标准,在百人以上窗口服务单位开办诚信道德讲堂,组织从业人员走进讲堂,接受诚信教育,升华道德境界,引导他们自觉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做一个讲良心的人,用诚实劳动立身兴业。继续开展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艰苦奋斗、勇于奉献”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实践活动,进一步强化职业责任、职业理想、职业纪律教育。从5月开始,每所讲堂要按照“唱歌曲、学模范(讲故事)、诵经典、发善心、送吉祥”等五个基本环节,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活动,并以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建立完整的活动图文资料和电子档案。

(二)开展规范优质服务。始终将提升服务质量,提高群众满意度作为教育治理活动的出发点和着力点,以“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岗位竞赛和“优质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积极推动实现“三优”、“三有”,即服务优质、秩序优良、环境优美;有意见箱(意见簿)、有监督举报电话、有便民服务项目。同时,通过建立内部自查、互查以及专项督查为主要内容的工作督查制度,找问题、深剖析,抓整改、促提高。

(三)推动文明信用服务。围绕“讲诚信、树形象”这一主线,开展服务承诺活动,公开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和服务流程,建立应急投诉处理机制,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着力构建“公开承诺、诚信服务”的长效机制,不断推动行业诚信体系和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人大、政协、劳模以及市民代表深入企业进行巡查暗访,面向社会公开投诉举报热线和公众邮箱,通过开展职工座谈会、道德评议会、群众满意度测评以及行风热线、政务微博等多种方式,广泛搜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明确整改重点和努力方向,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着力打造“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良好形象。

(四)推动职工志愿服务。健全完善职工志愿者服务体系,组织志愿者培训,深入开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三关爱”志愿服务活动,帮助困难劳动模范、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农民工、困难冢庭、空巢老人、贫困儿童和残疾人等困难群体解决实际困难。将志愿服务要求纳入职业规范之中,大力弘扬扶危济困、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展示“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常态化。

(五)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大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活动,与新闻媒体密切配合,通过举办广场宣传、征文演讲比赛、事迹报告会、爱国歌曲大家唱以及张贴标语、宣传画、宣传横幅、电子屏滚动播放创建标语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宣传方式,大力宣传教育治理活动的进展情况,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其中,不断增强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工作要求

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战略任务,是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的必查项目。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去年以来开展活动的有益经验,创新举措,深化推进,确保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达到预期效果。

一要明确责任分工。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任务重、问题矛盾多,各相关部门要分工协作,合力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加强工作指导。各位要根据本方案确定的工作内容和任务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于6月13日前制定工作方案,把握工作进度,抓好任务落实。

二要加强考核督查。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听取各单位工作汇报,了解各项任务的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编印简报,通报工作动态,交流工作经验,并组织专项督查指导,实时掌握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