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软件合作开发协议(汇总9篇)

时间:2023-09-22 15:39:16 作者:GZ才子 工作总结 2023年软件合作开发协议(汇总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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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合作开发协议篇一

甲方: 乙方:

现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有关矿产资源开采和土地利用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就乙方位于市县乡村位于 的矿山合作开发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开采矿山的范围及现状乙方具有合法矿权的矿山面积大约-亩,其地理坐标为: -: y: -: 。 y:本合同合作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平方米,折合约-亩。(详见宗地图)。

第二条、合作开采矿山的权属矿性质为,乙方承诺对此享有绝对的、合法的矿山权、矿产权及相关物权,并未就该矿山相关权利设立任何抵押、质押、担保,亦未出租给任何第三方,否则乙方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后果(即承担甲方为筹备本合作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等)。

第三条、合作开发方式

1、乙方提供上述矿山资源作为与甲方进行合作开采开发矿山项目,本项目合作期限为6年,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

2、在双方合作开采矿山期限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开采或者转让该矿山及矿产,也不得与其他方再进行任何形式的合作开发此矿山项目。

3、甲方负责项目全部开发资金、设备投入和协调各方面关系,确保矿山顺利开采。

4、合作开发期限内,甲方对矿山开采过程中,乙方应当确保进出矿山机械设备,运输车辆所需道路畅通无阻,如有矿山土地权属与邻近他人矿山边界之间的争议事项发生,乙方应当积极出面协调解决,甲方予以配合。

5、乙方以矿山相关资源作为合作基础获取固定回报,乙方应当积极协助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并负责协助甲方看管矿山不被他人盗挖、盗采。

6、本项目合作期内,乙方不再投入任何资金用于该项目的开采开发,但乙方必须提供开发此矿山的权属证明及宗地图,负责按约定将场地移交给甲方。否则乙方须承担甲方为筹备本合作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7、合作开采期内,如遇不可抗力或客观原因导致的开采期延长,本协议的合作期限亦相应顺延。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若双方因本协议产生的纠纷,力求息事宁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提交 进行裁决。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纳印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名):

居民身份证地址及号码: 联系方式: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名):

居民身份证地址及号码: 联系方式:

软件合作开发协议篇二

甲方:

乙方:

鉴于协议各方均为计算机软件专业开发人员,能够进行创造性的软件开发活动。并且协议各方有意愿共同从事____系统v1.0软件的开发工作。为了规范各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之规定,订立本协议书,各方共同遵守:

为完成____系统v1.0软件的开发工作,并共同享有开发成果而合作。

协议各方共同开发____系统v1.0软件,合作范围包括软件的代码编写,调试,测试等开发工作。

合作期限为年。

协议各方按照软件编程工作的正常分工进行编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软件的重大功能和事项,以免对其余各方造成履约困难。

合作各方应坚持勤勉努力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各方分别负责的软件的编程工作,并考虑到各方软件的兼容和接合。如部分合作人发生特殊技术困难,其余合作方有义务为其提供合理适当的技术帮助。

各方编写的软件源代码,技术文档及汇编而成的程序本身,其著作权均由合作方共同享有。

合作各方在编写软件的过程中,不得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应对外承担全部侵权责任。

经合作各方协商同意,本协议可以作相应变更;

任何合作方未经与其他各方协商,擅自变更本协议条款或者将本协议权利义务转让他人,均为无效。

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团体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各方共有,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禁止合作人经营与团队相竞争的业务。

禁止合作方泄露本协议所涉及的相关商业秘密。

如合作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实际损失赔偿。

合作开发活动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1、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2、合作项目因技术原因,根本不能完成;

3、合作项目违反法律没撤销。

合作各方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作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软件合作开发协议篇三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开发《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本软件”,一致同意签订如下合同。

一、合作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可以在________环境下运行的软件《__________》(以下简称“本软件”),软件需求(以下简称“需求”)双方协商确定。

二、合同期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始,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并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之前确定需求。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提出的本软件需求不含有反动、黄色及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内容。

2、甲方拥有本软件的使用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甲方保证对乙方所开发的软件不作篡改,不泄露给第三方等。

3、甲方提出本软件的需求内容作为附件时,必须以书面形式(一式二份且加盖公章)详细地说出需求内容和测试方法(或指标)。

4、甲方负责软件的验收工作。

5、甲方负责按照合同规定及时付款。

四、乙方责任

1、本软件是乙方自行研发,保证不是侵权软件。基本内容包括:本软件包括的客户机端app端和服务器端两部分。客户机端app端:开发运行在______环境下的app程序,提供使用说明,并可在______环境下顺利运行。服务器端:开发满足客户机端app需求的服务器端程序,提供管理界面和使用说明,并可以在_____(或者_______)平台下顺利运行。应用平台:本软件客户机端app端经过测试在______下运行正常;服务器端在______环境下运行正常。本软件提供中文简体用户界面。乙方承诺只针对甲方提供的需求开发,不增补任何需求以外的功能。

2、乙方拥有本软件的著作权、署名权、翻译权、许可权、转让权,乙方授权甲方使用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

3、乙方只负责开发并向甲方交付软件,不提供______软件商店审核、销售服务。

4、乙方不承诺在“______”设备上正确运行。

5、当甲方增加或者修改需求时,乙方有权利每次收取不低于本合同总金额20%,不高于50%的服务费用。

6、乙方在交付软件时,对甲方提供相关技术培训。

五、验收标准

1、甲乙双方验收时,甲方按照需求标定的指标验收,没有指标的以运行甲方测试数据结果的正确与否为依据。

2、乙方完成软件工作,甲方应在三日内组织验收。甲方超过七日不验收,视为验收合格、通过。

六、费用结算方式

1、该软件甲方付给乙方费用总金额______元整。

2、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当日,甲方将预付保证金______元整。

3、乙方交付软件当日,甲方验收合格后付甲方人民币______元整(占总造价70%)。

4、甲方收取完开发费用后,免费为乙方维护软件____个月。

5、免费维护期过后,甲方如需甲方对该软件继续进行维护,乙方将提供偿服务。

6、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按《民法典》执行。

八、争议解决: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十、未尽事宜,双方另外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软件合作开发协议篇四

乙方:四川x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将甲方拥有的涿鹿县15万亩林地使用权进行增值性互利项目合作开发,为明确双方的法律责任与业务,特制定如下协定。

一、 由乙方先补给甲方3000万人民币后(盈利后乙方可全额扣回先补资金),乙方打入注册资金全权操作在项目地涿鹿县成立项目开发公司。股份比例:甲方占公司股份30%(林地除外),乙方占公司股份70%(林地除外)。为明确林地林权在本项目操作成功后所产生的增值利益,甲方将15万亩林地林权分割给乙方5万亩,确保乙方林地林权增值利益,并双方同时将15万亩林地使用权转入项目开发公司。

二、 项目运行方案制定:甲乙双方共同参与,双方签字认定后开始运行,运营过程中有需调整的双方签字认定后备案。

三、 投资融资:乙方全权负责15万亩项目开发融资,有权使用林权证融资、开发项目融资、公司股权融资、公司担保融资、林权招商融资、项目招商融资、并负责将国家相关政策性项目补贴补助及财政资金的申请审批到位。

四、 财务管理:甲方派出纳,乙方派会计、并共同聘请一位资深财务总监。

五、 人事招聘与管理:甲乙双方认定后试用,正式任用后由甲乙进行全面管理。

六、 项目开发目标:以“世界绿谷雕塑艺术集群(博览城)”、卧佛寺医圣颂德走廊为主题,二、着重于辣木、大应泡桐、娇丰柳速生能源林、材质林、高效药食林种植、水土治理,林地套种套养有机农特产品生产、转基因胚胎育苗生产为主体。三、发展天然药食动植物科教生态游。四、创建“在北方的南方古镇”,传统农耕农具展示,影视等基地。五、推动产业经济循环发展:创办生物质燃料能源(生物质燃料颗粒、压块、生物质煤、生物质燃料油),生物质发电厂。六、促进产业市场规模化发展,全年举办国家农林投资策划指导师职业技能认证培训班。七、集聚社会资源每年举办一次“国际百万月兔放生文化旅游节”,推动中国兔业产业化发展,八、创建以涿鹿县为中心的中国兔产业专业批发市场。

七、 项目开发目的:将15万亩林地炒熟,实现林地林权超值,分块分割出售,最终达到项目开发公司成为高效农林管理型运行企业,筹备三年内将企业连环包装上市。

八、 违约责任:

软件合作开发协议篇五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为促进-域经济的发展,加快以-为龙头的山水旅游资源的统一开发与利用,推动仙游特色旅游目的地建设,-(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在友好协商前提下,共同达成-旅游景区股份合作开发协议如下:

第一章 合作开发模式

第一条 甲方授权批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相关机构与乙方以股份合作形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共同成立--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甲方以现有的基础设施和景区资源使用权作价作为对目标公司的出资,乙方以现金形式出资入股。

第二条目标公司按照公司法,制定公司章程并成立董事会,董事会由5名人员出任,其中甲方出任两名董事,乙方出任三名董事。董事长由乙方委派担任,副董事长由甲方委派担任。董事会依照董事会章程行使公司的所有投资、经营、管理职责。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财务总监由乙方推荐,副总经理一名由甲方推荐,由董事会任命。

第三条目标公司成立监事会,监事会将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对-旅游资源的保护、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监事会由五名人员组成,其中甲方推荐二人,乙方推荐三人。董事会成员和目标公司的高层人员原则上不兼任监事,监事会章程和监管办法由双方另行协商制定。

第二章 股权比例与投融资

第四条目标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2308万元人民币。乙方在3年内投入8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入股,占目标公司股份65%;甲方以-景区现有的基础设施和景区资源使用权作价入股,占目标公司股份35%,股权比例(以下简称股比)原则上不变。目标公司在正式签订协议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工商登记注册手续。今后,目标公司可根据需要增加注册资本金,增加费用由乙方负责筹措,甲乙双方股比不变。

乙方所投股份资金原则上根据用款计划按三年分期到位,到位资金均进入目标公司帐户。第一期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其中在正式协议生效日一个月内到位1000万元,正式协议生效日起六个月内到位1000万元,剩余1000万元在正式协议生效日起一年内到位);第二期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需在正式协议生效后第二年内到位;第三期资金20--万元,需在正式协议生效后第三年内到位。

第五条为了加快景区的建设,在下列条件同时具备的情况下,由目标公司在正式协议签订之日起六年内负责筹措或融资2亿元人民币,用于景区的建设投资(不含房地产。如遇政策性调整,另行协商),甲方提供必要的帮助,所需利息经董事会集体研究批准由目标公司承担,但不作为乙方股份资金,不改变公司股权结构。:

5.3 由甲方负责的历史遗留问题(见附件)已全部解决;

5.4 目标公司在融资、贷款时可以将公司的资产和门票收入作为抵押、担保;

5.6 如果甲方董事不同意或甲方不批准融资或贷款,其责任不在乙方。

第六条 经甲方同意,乙方在目标公司成立8年后可以将股权转让给甲方或第三方,甲方有优先权。

第三章 合作开发范围

第七条甲乙双方同意将-风景区(包括何岭公路、何岭古道自然景区)合作开发的总面积确定为15-20平方公里左右,具体范围及面积,以有权部门批准的规划红线图为准,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第四章 合作开发目标

第八条通过股份合作引进资金,施行现代旅游发展理念和经营机制,扩大景区范围,加大景区特色化建设,努力把-风景区开发建设成为全国知名的,集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康健疗养、娱乐购物等功能为一体的国家4a级以上旅游景区。通过旅游景区的影响力,提升仙游良好的社会美誉度和知名度,大力推动和改善招商引资工作,促进当地社会经济全面快速发展。

第五章 经营范围和期限

第九条目标公司在景区自然人文景观和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的前提下,有权按景区规划,自主选定法律许可的旅游经营范围,包括旅游地产、酒店、餐饮、娱乐、会议、演出、体育、展览、购物、园林等。

第十条 双方合作经营期限为40年,即自20--年 月 日起,至2050年 月 日止。若双方同意,合作经营期限可酌情延长。

第六章 双方责任与义务

第十一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1.1 甲方成立以县领导为组长的-旅游景区股份合作开发协调小组,专门负责协调股份合作过程中的相关事宜,以保证合作的顺利进行。

11.2甲方须对目标公司在开发建设经营过程中所需要的土地征用、山地租用、树木、农作物补偿费用制定同类土地优惠标准,并行使法律行政手段,确保征、租迁移补偿工作顺利推进。尤其在土地使用、税金费征收方面依照省、市以及-等各级政府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予以扶持,除房地产开发相关税收外,在目标公司成立起5年内按照“先征后返”方式全额返还目标公司所缴的其它地方级税金费收入,返回金额全部用于目标公司投入景区开发建设。

11.3-景区的遗留问题(具体问题解决方案及期限由本协议附件约定),由目标公司提供人民币2200万元,由甲方负责包干解决,不足部分由甲方负责。甲方负责景区规划范围勘界立碑、农保地调整、生态林调整、项目立项报批及目标公司审批手续协调等开发工作所需要的相关事宜;同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做好旅游区的社会治安、交通安全、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工作,并在基础设施建设、旅游环境改造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费用由目标公司承担。

11.4 甲方配合目标公司做好-旅游开发所需要的总体规划、修建性规划及相关经营性策划的编制工作,并派人全程参与、指导规划编制工作。甲方已委托旅游规划设计院编制的--景区总体规划及重点区域修建性详细规划自本协议签订后整体移交目标公司,所有费用由目标公司承担,所有规划经论证后报甲方审批。

11.5甲方按照控规要求对规划区内的溪流、水库、田地、林地加以严格管理;严格控制在景区规划区域内的水源周边及上游新办可能污染水源的养殖、加工企业,以确保水源的清洁无污染;禁止在通往景区的何岭公路、古道两旁一重山的生态林、山地中违章开山采石或违规搭盖建筑物、修建坟墓、陵园,以保持优美的自然景观,并负责监督目标公司按-景区开发的相关规划进行实施。

11.6 甲方为目标公司招聘的相关人员的子女提供必要的就学便利条件。

11.7 甲方负责做好从高速公路互通口到景区的道路规划建设,争取在5年内建成通车。景区内新建和修建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水利、农业、林业、道路或旧村改造等基础设施项目,甲方应负责将其列入本县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并以政府的名义或支持以目标公司名义上报上级有关部门争取低息、贴息贷款或者补助资金。

11.8甲方负责将-景区内道观庙宇等宗教场所的建设纳入景区的统一规划中,并理顺宗教管理体制,确保-道教祈梦文化得以延续和发扬光大并成为景区的主流宗教文化,积极申请省级或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同时,甲方负责根据宗教政策协商制定道观寺庙等宗教场所管理办法,并尽量促使-宗教收入大部分用在景区内与宗教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上。

11.9 甲方负责协调解决-景区开发建设所需的用电需求。

第十二条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2.1乙方负责在正式协议生效后3年内按上述第四条约定向景区投入8000万元人民币,6年内按本协议第五条约定,筹措或通过目标公司融资2.0亿元以上人民币(不包括入股的8000万元),用于景区开发建设、旅游地产(不含房地产)和运营管理等。

12.2 乙方负责在目标公司成立3年内争取获评国家4a级旅游景区,费用由目标公司承担。

12.3乙方应优先从-景区现有工作人员中聘用所需合格员工,并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薪酬福利待遇(含工资、奖金、社保、医保、公积金等),具体人员由双方协商确定。

12.4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甲方审批的-景区开发相关规划进行景区开发建设、经营管理等活动,不得进行任何破坏景区资源和景观的行为或活动,未经目标公司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不得将核心景区(以有权部门审批的规划为准)内的建设项目或经营性项目转包第三方经营。为加快景区建设,乙方负责引进有实力的公司与目标公司合作对核心景区外的经营性项目共同投资开发,具体合作方式须经目标公司董事会全体同意。

12.5乙方负责对景区内原有及后续投资所产生的所有资源和资产进行妥善保护、维护和经营管理,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转让。并须积极配合甲方理顺与寺庙、景区周边居民的关系,互利互惠,共同努力促进景区的建设和经营顺利开展。

12.6乙方保证前8年所有门票以及景区的其他经营性收入全部投入到景区的开发建设与运营管理中,股东不得挪用或分红。第8年后目标公司方可开始对公司产生的利润按股比进行分红。第2年起以景区综合营业收入的10%以上金额(不足100万元以100万计)投入景区的宣传营销上。

12.7乙方负责配合目标公司在3年内首先解决基础设施改善和景观形象建设项目(包括第1年内完成规划设计和开工建设景区内环线步行栈道、景区入口综合服务区、景区绿化改造、旅游标识系统等;第2年内修建-瀑布扩水的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2个蓄水设施、2个停车场、规划并动工建设300个床位以上四星级酒店1家;第3年内建设景区标志性建筑、文化广场等),开发相关经营性项目,完善景区接待条件建设项目(修建餐饮购物场所等)。具体项目在-风景区总体规划和修建性规划中确认。

12.8为加快景区建设,乙方在确保按协议约定当年度股份资金足额到位的前提下,经甲方同意,目标公司可将景区资产用于抵押贷款,融资所得全额用于景区的开发建设,但抵押融资所得不得作为乙方股份资金投资额度,且抵押期限不得超过本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

12.9乙方负责引进人才,组建强有力的公司经营管理班子,完成目标公司制定的总目标。经过甲乙双方的共同努力,争取在目标公司成立的5至7年内整合其他配套项目包装上市。

第七章 景区的管理

第十三条在双方签订正式协议生效日起,目标公司拥有-旅游区的资源使用权、开发建设权、经营管理权、品牌使用权、营销推广权、碳排林补权等,同时按照法律所允许的经营范围进行独立自主经营。甲方对-旅游区行使资源、门票、水利、林政、环保、民居等监督管理权。

13.1甲方委派相关人员和目标公司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共同收取景区门票,相关人员的工资等待遇由目标公司承担,门票价格由乙方提议报上级物价部门批准。8年内门票所得收入全额转入目标公司用以景区的开发建设与营销活动。

13.2风景区所在地群众可凭目标公司统一制作的证件,进出景区从事生产或生活活动。-境内居民可凭有效证件享受不高于5折的门票或年票优惠;具体实施办法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制定。

13.3目标公司应尊重景区内宗教场所的自主性和宗教活动,每年提供1300张免费券给九仙祠用于宗教活动(仅限宗教活动使用),非本景区内的人员进入景区参加宗教活动可给予购买优惠门票待遇,具体优惠办法由甲方牵头与乙方和道观寺庙另行商定。

13.4 目标公司应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要求,做好景区安全、升级、达标、创优等工作。

13.5 乙方在完全采取自主经营的基础上,对于经营所需人员,根据国家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优先聘用所在地居民。

13.6 -风景区旅游开发所需山地、林地及农田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有关征租费用由目标公司承担。

第八章 景区现有资产、债权、债务处理原则

第十四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交景区与乙方合作之前与相关单位签订的有关合约、协议、租约、承诺书等,若有损害乙方利益的,甲方应负责在双方签约之前自行妥善处理,具体处理方案经双方商定后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第十五条本协议生效之前,甲方负责将-旅游景区与银行等相关单位所形成的债务、担保、抵押进行剥离和处理,确保-景区以零债务、零担保、零抵押的状况交由甲方指定单位与乙方进行合作开发。

第十六条凡属于-景区资源、资产的证件或与双方合作经营有关的文件(甲方确认已征用土地3处,即-现停车场后侧10亩,-南北侧150亩,承璜公园东西两侧30亩),甲方负责督促有关单位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将其全部移交给目标公司,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转至目标公司名下。

第九章 合作范围内的经营性用地

第十七条甲方同意委托土地收储中心与目标公司合作,进行前期土地合作开发,并给予目标公司开发收益回报。甲方协助目标公司在5年内根据已批准的-景区总体规划在景区内按需分期征用土地不少于800亩(其中水田200亩,山地600亩,第1、2、3年均保证每年完成征地200亩以上,第4、5年年均保证每年完成征地100亩以上),所需费用由目标公司承担。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对征地费用给予优惠,所征土地应服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性质应严格按照政府审批的规划实施,经营性土地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公开招拍挂等方式取得(出让地块的出让金高于挂拍底价部分可作为目标公司受益,受益资金严格按照土地出让金支出规定纳入土地出让金预算和列支,由目标公司负责全额用于景区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

第十章 其它相关项目的投资

第十八条为了提高景区的知名度和考虑经营本身的需要,甲乙双方将着手研究在可行条件下(有权部门批准),争取在-景区规划范围内或邻近地区提供约1300亩的山地,由目标公司租用,截止日期与本协议同步,用以修建体育运动休闲场所及相关配套设施,其中由甲方协助目标公司征用土地300亩(不含十七条中的800亩)用于该项目的配套设施建设。

第十九条甲方以麦斜岩景区规划面积10平方公里左右(范围以红线图界定为准)内现有基础设施和资源使用权作价入股,乙方须追加投资20--万元(不含原-股份合作的8000万元),乙方投资款到位时一并纳入目标公司开发,甲乙双方股比不变,合作方式和条件原则上与-景区合作模式相同。乙方投资款未到位前,景区仍由甲方管理,乙方及目标公司均不得干预。乙方20--万元投资款到位后,景区开发管理以及相关文件由目标公司接管(具体条款另行约定)。若乙方未能在本协议生效后2年内全额到位追加20--万元的投资款或未能签约,甲方对麦斜岩景区的开发建设有权另找投资方。

第二十条为了连线开发-山区旅游资源,壮大旅游产业并以其发挥经济拉动作用,甲方同意金钟水库温泉开发项目在对外招商引资的同等条件下,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优先考虑与乙方进行合作,合作具体条件双方另行商定。

第二十一条 为了扩大-景区的宣传,甲方同意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将仙港大道的部分广告位跟标交由目标公司使用。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逾期交缴本协议约定的投入股本金,按应支付金额的0.35‰的比例乘以实际逾期天数向目标公司支付滞纳金,用于景区的开发建设与运营管理。协议生效后6个月内乙方20--万元投资款未全额到位,且逾期达3个月的,本协议自行终止,目标公司按法定程序解散,乙方已投入资金不予退还;本协议生效3年内乙方8000万元投资款未全额到位,且逾期达6个月的,目标公司按法定程序解散,甲方可终止本协议,乙方承担1000万元的逾期赔偿金,乙方已投入的所有资金在抵扣该赔偿金后不计利息由甲方负责退还乙方。本协议生效后六年内乙方未能按本协议第五条约定,通过筹措和融资手段完成累计2亿元的总投资额(不含入股的8000万元、不含房地产),且逾期超过6个月的,则乙方应向目标公司赔偿相当于所缺投资额的15%的损失用于景区的建设。

第二十三条因甲方违约使本协议无法履行,如逾期解决遗留问题、土地征租用延期落实,无法制止其他单位或个人在规划内违章建筑或擅自开发旅游项目等,影响目标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并损害乙方利益的,甲方应赔偿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实际评估的经济损失额度予以赔偿)。

第十二章 其 他

第二十四条双方合作经营期满并无延期继续合作时,或协议终止公司清算时,目标公司合作期间形成的所有经营性资产(有政府审批,确定产权的资产,具体为食、住、购、娱类资产)按股比进行清算处置。景区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及配套设施等(包括寺庙、祈梦等宗教设施)以及目标公司所拥有的对-景区的资源使用权、开发建设权、经营管理权、品牌使用权、营销推广权等以零债务、零担保、零抵押状态无偿收归甲方。

第二十五条双方合作经营期满并无延期继续合作时,目标公司应提前半年对合作期间所形成的所有经营性资产进行统计与评估,提前2个月确定资产处置方案,并确保所有资产处于零债务、零担保、零抵押状态。对未经甲方许可而转让或抵押资产/资源等损害甲方利益的资产处置行为,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相应的补偿金(具体补偿金额以双方认可的专业评估公司评估为准)。双方合作经营期满或协议终止当日,目标公司所有资产的经营管理权等全部移交甲方,处置后产生的收益归甲方所有。

第二十六条合作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以股份合作等形式进行经营,双方可再行协商。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取得项目的合作经营权,但应依法与甲方重新签订协议。

第二十七条本协议作为双方合作的原则性协议,未尽未定事宜将在正式合作协议或补充协议中明确。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即组成工作协调小组,由甲方任组长,负责正式合作协议前所需的工作,包括对景区范围的界定、总体规划的确定、遗留问题的解决期限等。

第二十八条双方在合作过程中产生的争议有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由任何一方将争议提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分会)或省级以上仲裁委员会仲裁,该仲裁委为终局。

第二十九条 本协议的所有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条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八份,正本四份,副本四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二份,甲方所属相关部门各执副本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 (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日期:20--年 月 日

软件合作开发协议篇六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先生(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业管理、技术开发、生产运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技术支持,协助甲方促成业务与业绩,实现双方与客户方的多赢局面。

二、甲方应根据自身实力,积极配合乙方的技术管理。

三、甲方聘任乙方为公司技术厂长。

五、甲方支付乙方薪酬__________元/月,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补贴________元/月。另甲方给予乙方10%的公司干股,每年分红一次。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应严格保守甲方与客户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因乙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业秘密而使甲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如果有违反,应赔偿甲方实际损失、并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

2、在合作关系期间,乙方不得跳槽或兼职同类行业。如有违反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

3、在双方合作关系终止后二年内,乙方不得在金华地区从事同

类行业。如有违反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

4、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合作方损失至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受损方除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外,还可根据损失提出经济赔偿要求。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乙方还须返还甲方所支付的所有补贴。

七、争议处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提交 市人民法院裁决。

八、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五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止。

九、本协议到期后,若双方愿意继续合作须重新签订合作协议。

十、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一、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公章)

乙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软件合作开发协议篇七

供方:

一.制作项目、数量、金额及付款方式:

乙方为甲方开发制作:产品模具。模具合计金额: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交付首样工作期:30天 。合同签定后甲方付给乙方 元做为预付金,余款模具开发完成验收合格后付清。

二. 图纸及技术资料的提供:

1) 甲方提供乙方需要开发模具的产品样品,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负责模具设计,并需得到甲方确认方可制作。

三 技术要求以及质量要求:

1) 模具必须按甲方提供的样品要求制造,保证模具制作出符合要求的产品。

2) 乙方制作的模具应保证产能5万只数量产品的使用寿命。

四. 模具验收和产品验收交付及不合格处理:

1) 甲方按确认的产品样品验收。

状况引起的修改、制作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模具的所有和使用

1、乙方开发的模具归甲方所有,但日常的保养和使用由乙方负责。若出现

丢失和损毁则需由乙方对甲方进行等额的经济赔偿。

2、此模具乙方只能给甲方加工产品时使用。乙方不得为其它客户加工产品

使用。也不得对外加工此模具产品对外销售。若发现将对乙方处以2万

元罚款。

六.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传真或复印件有效。

七. 本合同有效期为五年,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盖章):

签字:

日期:

乙方(盖章):

签字:

日期:

软件合作开发协议篇八

甲方:

乙方:

现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有关矿产资源开采和土地利用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就乙方位于南宁市吴圩镇祥宁村屯位于的矿山合作开发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守。

本合同合作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13333.4平方米,折合约20亩。(详见宗地图)

矿性质为黑碳土,乙方承诺对此享有绝对的、合法的矿山权、矿产权及相关物权,并未就该矿山相关权利设立任何抵押、质押、担保,亦未出租给任何第三方。否则乙方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后果(即承担甲方为筹备本合作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等)。

1、乙方提供上述矿山资源作为与甲方进行合作开采开发矿山项目,本项目合作期限为6年,自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

2、在双方合作开采矿山期限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开采或者转让该矿山及矿产,也不得与其他方再进行任何形式的合作开发此矿山项目。

3、甲方负责项目全部开发资金、设备投入和协调各方面关系,确保矿山顺利开采。

4、合作开发期限内,甲方对矿山开采过程中,乙方应当确保进出矿山机械设备,运输车辆所需道路畅通无阻,如有矿山土地权属与邻近他人矿山边界之间的争议事项发生,乙方应当积极出面协调解决,甲方予以配合。

5、乙方以矿山相关资源作为合作基础获取固定回报,乙方应当积极协助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并负责协助甲方看管矿山不被他人盗挖、盗采。

6、本项目合作期内,乙方不再投入任何资金用于该项目的开采开发,但乙方必须提供开发此矿山的权属证明及宗地图,负责按约定将场地移交给甲方。否则乙方须承担甲方为筹备本合作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7、合作开采期内,如遇不可抗力或客观原因导致的开采期延长,本协议的合作期限亦相应顺延。

上述合作开发矿山项目中,利润按月分配,在每月的纯利润分配时,甲方占70%,乙方占30%,即按三七分成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每月利润按纯利润分配,即除去开采成本(挖机费用、工人工资,车辆运输费用等)后的纯利润分配。

项目的日常开采经营由甲方成立专门的工程队负责实施,乙方不参与项目的日常经营管理。甲方负责全面的开采工作;乙方须积极起到协调、配合作用。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若双方因本协议产生的纠纷,力求息事宁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提交南宁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纳印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签名及纳印或盖章):

代表人(签名及纳印或盖章):

居民身份证地址及号码:

联系方式:

xx年x月x日

乙方(签名及纳印或盖章):

代表人(签名及纳印或盖章):

居民身份证地址及号码:

联系方式:

xx年x月x日

软件合作开发协议篇九

合同编号:

房地产项目合作开发协议

甲方:

乙方:

二0一_年_月

房地产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

甲方:出资收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土地所有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合作开发位于__市_区__路的“___”项目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项目概况:

二、合作模式:

1、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__万元,甲方出资__万元,乙方出资

万元(双方出资比例);

3、在本项目中,乙方负责办理项目前期的土地出让、土地用途变更、图纸设计、规划审批、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变更至项目公司名下,在此基础上甲方一次性期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万元整,作为乙方开展上述工作的前期费用。

三、项目实施:

1、乙方须在本协议签订后五日内向甲方提供本项目所在地块的权属证明及宗地图;

8、甲乙方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公司章程的内容;

10、项目公司在经营管理本项目过程中的其它事项,由甲乙双方或甲乙双方指派的人员协商后,以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方式做出决定,但不得违反本协议中(包括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已经确定的内容,否则责任方应认定为违约。

四、收益分配:

2、若本项目中的房产建成后,销售取现暂时困难,也可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按上述第四条第1款的比例分配房屋作为收益,双方应对各自分得的房屋分别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各自销售其分得的房屋。

五、其它约定:

2、如果乙方中途需要将项目股权转让,甲方拥有优先购买权,乙方转让时必须经甲方同意及确认,但本合同条款不变。

六、违约责任:

5、因甲乙双方指派人员的行为所导致的对本协议中任何条款的违反,均视为指派该人员的一方的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签订、履行、解除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2、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甲乙方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本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协议生效、修改及终止:

1、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协议中的所有条款全部履行完毕后本协议即自动终止。

甲方:(签章)______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_______委托代理人:

电话号码:_______电话号码:

传_真:________传_真:

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