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换届工作实施方案(专业14篇)

时间:2023-12-22 23:00:02 作者:LZ文人 方案

工作方案有助于组织和协调团队成员的工作,提高协作效率,更好地实现工作目标。看看下面这些成功项目的工作方案,或许可以给我们一些灵感和启示。

党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统一部署,今年镇乡党委将进行换届。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中共赤峰市委关于印发旗县区、苏木乡镇党委换届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赤党发〔2016〕3号)和元党发(2016)2号《赤峰市元宝山区镇乡党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镇乡党委换届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的总体部署,坚持党的领导、发扬民主和依法办事有机统一,统筹谋划,精心组织,有序推进,绘出思路清、措施实的好蓝图,选出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配出结构优、功能强的好班子,换出心齐气顺劲足的好面貌,为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顺利完成“十三五”规划的各项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时间安排。

我镇于4月25日前召开换届工作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在5月上旬选出镇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在5月27日前召开镇党代表大会完成选举。

三、成立机构。

1.镇党委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党委换届领导小组。设立党委换届选举办公室,选派由包村领导负主责的党委换届工作督导组,帮助指导各支部搞好换届选举工作。各支部由支部书记负总责,并指定专人抓好此项工作。

2.成立由纪委书记牵头,组、宣、纪共同参与的代表资格审查领导小组,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严把党代表入口关,确保代表具有广泛性、代表性、组织性和先进性。

四、主要任务。

(一)做好代表选举工作。坚持党组织主导人选推荐提名,突出政治标准和道德品行要求,严格人选资格条件,注重改善结构,认真考察把关,切实提高党代会代表质量。

1.完善代表产生办法。党代会代表人选应当体现先进性和纯洁性,按照党代会代表任期制要求,注重从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具有一定议事能力和联系党员群众能力、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员中产生。注重优化党代会代表结构,适当提高基层一线代表特别是工人、农民代表比例,保证妇女代表、少数民族代表比例,注意从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中产生人选。党代会代表与人大代表一般不交叉。代表名额一般不超过上次党代会。

2.严格组织把关。准确认定代表身份,以参加选举时所从事的职业为准,具有多重身份的,按代表性和工作性质主次认定。镇党委要对代表进行严格考察,认真听取广大党员群众、基层党组织和纪检、审计、综治、信访等方面意见,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凡存在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差、涉嫌违纪违法、身份上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不得推荐提名为党代会代表人选。

3.镇党代表名额、结构、条件。根据上级要求,全镇党代表数75人。代表构成中各级干部占60%左右,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占20%左右,各条战线的先进模范人物占20%左右;妇女代表占15%左右;少数民族代表占4%左右。年龄在45岁以下的代表为50%左右。

4.镇党代表的产生程序。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以镇党委下属的各支部(总支)委选举单位,由党支部(总支)根据镇党委分配的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和代表条件,按照超出分配代表名额30%的人数,组织党员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酝酿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与镇党委沟通后,按不少于应选代表25%的差额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然后在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部(总支)委员会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报镇党委审查;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经镇党委会同意后,由选举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通过选举产生正式代表。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代表时,必须有五分之四以上有选举权的党员参加,得赞成票必须是实到会党员半数以上始得当选。

5.镇党代表名额分配原则。镇党代表名额的分配(含镇党委提名的代表候选人),参照上述各方面的比例,按各选举单位所辖党组织的数量、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

(二)选好配强领导班子。

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大力选拔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政治强、懂专业、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的优秀干部,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增强整体功能。

1.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要位置,大力选拔信念坚定、政治清醒、忠诚可靠的干部。树立敢于担当的导向,把那些坚持原则、敢于改革的干部用起来,激励广大干部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业绩。树立群众公认的导向,把那些口碑好、威信高的干部用起来,引导广大干部一心为民、勤政廉政,密切联系服务群众。树立重视基层的导向,把那些在改革发展稳定一线经过扎实磨练的干部用起来,鼓励干部到条件艰苦、环境复杂、困难矛盾多的地方砥砺品质、提高本领。结合换届加大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力度,积极推进干部能上能下。

2.重点选好党委书记。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着力选拔政治素质过硬、能够驾驭全局、善于抓班子带队伍,公道正派、胸襟开阔、严于律己的优秀干部担任党委书记。要拓宽视野、畅通渠道,注重选拔经过多岗位锻炼、领导经验比较丰富的干部。配备镇党委书记,要注重与政府正职的年龄、经历、专长、性格等方面的合理搭配,做到优势互补、气质相容。镇党委书记人选,要优先从具有镇领导岗位任职经历的人员中选拔。

3.严格执行领导班子职数规定。镇领导班子职数要总体保持稳定。镇党委委员一般为7至9名,纪委委员一般为5至7名。

4.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坚持老中青相结合的梯次配备。统筹把握领导班子中不同年龄层次干部配备比例,不简单以年龄划线,不搞领导班子成员任职年龄层层递减和“一刀切”。注重发挥经验丰富、事业心强、工作得力的年龄较大干部的作用。

换届时,镇党委和纪委班子成员58周岁及以上的,一般不再提名;继续提名和平级转任的一般要能干满3年。新提拔人选原则上要能干满一届。注重选配优秀年轻干部,镇党委领导班子年龄结构,应在全区范围内形成合理比例。镇党委班子至少配备1名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要占适当比例。

改善领导班子专业、知识结构。注意选配综合素质好、具有较高知识层次和专业素养的干部,防止一个班子中同一类型干部过于集中。镇党委领导班子注意选配熟悉党务和经济、社会、法治等工作的干部。镇纪委领导班子要注意选配敢于坚持原则、敢于监督执纪问责的干部。

5.选配好党委领导班子。扩大选拔视野,改善班子结构,注重选拔熟悉现代农牧业、扶贫攻坚、村镇规划、环境治理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加大从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中选拔镇领导班子成员力度,一般从这三类人员中择优配备不少于1人。镇领导班子中,具有2年以上镇乡工作经历的人员不少于三分之二。镇党委领导班子中要配备抓党建工作的副书记,配强纪委书记和组织委员。

(三)精心组织选举。

坚持把党的领导、发扬民主和依法按章办事贯穿选举工作全过程,制定科学合理的选举办法,严格工作程序,周密组织实施,确保选举规范有序进行。

1.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党组织要牢牢把握选举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及时研究解决选举中的重大问题。镇党委要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的要求,全面总结上次党代表大会以来的工作,认真起草好工作。

报告。

镇党委书记要亲自主持起草。

报告。

党委一班人要认真讨论修改。镇党代会召开期间上级党委将派人参加大会选举加强工作指导。

2.改进候选人介绍办法。认真做好人事安排方案说明,着重讲清楚有关政策规定、班子结构要求、人选情况及方案形成过程。充实候选人介绍内容,在提供工作简历等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可增加现实表现、工作业绩和奖惩等情况,注意运用多种方式介绍候选人。镇党代会选举,可采取组织候选人与选举人见面、自我介绍、现场答问等方式,增进选举人对候选人的了解。

3.完善选举方式。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镇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党委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均实行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产生。代表选举时,各选举单位要按照分配名额、结构要求,组织全体党员酝酿提名,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代表候选人,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代表选举的差额比例不低于25%。委员会选举时,委员候选人差额比例不低于上届,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实行等额选举。除党委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外,其他候选人均按姓氏笔画排序。

4.引导代表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充分发挥党代会代表作用,党委、纪委工作报告会前要征集代表意见,会议期间组织代表认真审议,可开展代表提案工作。会前可采取举办培训班、组织开展调查研究等方式,提高党代会代表履职尽责的素质和能力。引导党代会代表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依法按章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五、纪律保证。

严明换届纪律,加强教育引导,加大监督和查处力度,始终保持整治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一)必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禁违背组织决定搞阳奉阴违、团团伙伙等行为。严明组织人事纪律,严禁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跑风漏气、说情打招呼等不正之风。严格执行换届选举有关政策法规,严防敌对势力、黑恶势力、家族和宗教势力干扰破坏选举,严防代表选举中的权钱交易、弄虚作假等行为。

(二)坚持正面教育与反面警示相结合。突出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增强党员干部和党代会代表遵规守纪的自觉性和坚定性。采取务实有效方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和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法规,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换届纪律要求,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加大警示教育力度,组织干部群众认真学习党中央关于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和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的通报精神,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三)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充分发挥组织监督作用,镇党委组建8个督导组,对我镇所属单位换届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充分发挥组织部门“12380”举报平台作用,及时受理反映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对换届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及时通报曝光。

六、组织保障。

镇党委换届政治性、政策性强。各支部(总支)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二)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积极宣传换届工作的重大意义、重要政策、从严纪律要求以及好经验好做法,确保整个换届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要严格新闻宣传纪律,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和引导,防止不当炒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三)严格请示汇报制度。各支部(总支)要对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议程、代表结构比例,选举结果的呈报等,严格履行请示汇报程序,经镇党委审查和批复。对换届中遇到的敏感问题、突出矛盾和重大事件,要及时向镇党委及指导干部请示汇报,审慎稳妥地进行处理,确保我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平稳、有序地进行。

党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依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按照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x镇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第x次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全镇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第x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部署要求,主动适应新时代,展现新作为,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激发活力、推动工作为目标,坚持加强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选举产生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村“两委”班子,统筹做好村妇联、村团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努力健全由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不断提高基层组织的执政能力和水平,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一)明确班子职数。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一般由3至5人组成,村民委员会一般由3-7人组成。结合我镇实际,人口在1000人以下的村,支委会由3人组成,支部书记1人、支部委员2人;村委会由3人组成,主任1人、委员2人。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村,支委会由5人组成,支部书记1人、支部委员4人;村委会由5人组成,主任1人、委员4人。

(二)拓宽来源渠道。坚持标准选人和事业选人导向,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对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脱贫攻坚的需求,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突出“三有三带”,即有理想信念和奉献精神,能带来希望;有经济头脑和致富本领,能带领发展;有良好品行和公道之心,能带出和谐。注意从现任村干部、本村致富能手、专业合作社负责人、专业大户、复员退伍军人、乡村医生教师、返乡回村居住退休干部职工中挖掘选用;从民营企业家、企业管理人员、个体工商户等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联系回引;从各类面向基层的服务人员中重点培养选拔,通过引导党员群众推选、鼓励动员回村参选、重点培养择优遴选,县镇机关派任、优秀书记兼任、邻村干部跨任等方式把各类优秀人才推选到村干部岗位。

(三)优化整体结构。实施“一村一年轻干部”计划,注重加大返乡创业大学生、农村优秀青年培养使用力度,确保各村班子成员中至少有1名35岁以下年轻干部。倡导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鼓励村“两委”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兼任村民小组长。重视培养使用女干部,在村民委员会设妇女委员职位,实施专职专选,保证100%的村“两委”班子成员中至少有1名女性,100%的农村妇联组织负责人进入村“两委”班子,村“两委”女性成员较上届有大幅提升,确保至少有1名女性正职。

(四)实现“三个确保”。确保按时完成换届任务,不留尾巴;确保换届风清气正,不出非正常事件;确保组织意图和群众意愿有机统一,不让不符合资格条件人选进入村“两委”班子。要通过这次换届选出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村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

全镇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第x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从2021年2月初开始,到8月底结束。先进行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再进行村民委员会、村民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和村级妇联、团组织换届选举。具体时间节点如下:

1.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换届选举。2021年3月20日前完成。

2.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2021年5月20日前完成。

3.村民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2021年6月20日前完成。

4.村级妇联、团组织换届选举。2021年7月31日前完成。

(一)严把条件标准。村“两委”班子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政治过硬,对党忠诚,坚决维护习近平同志核心地位和党中央权威;2.锐意创新、能谋善战,有较强组织领导能力;3.心系群众,办事公道,致富能力强,“三变”思路清,有较强的奉献精神;4.廉洁自律,作风正派,有较好群众基础和口碑;5.身体健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村党支部书记年龄不超过60周岁,村委会主任年龄不超过55周岁,新提名村“两委”正职人选年龄不超过50周岁,村“两委”正职平均年龄不超过50周岁,村党组织班子成员人选还应具有一年以上党龄。计算年龄、党龄时间截至选举大会召开日。

(二)从严审查把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提名为村“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1.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规定时限的;2.犯罪嫌疑人、被判处刑罚或者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未满5年的;3.三年来(截至选举大会召开日),严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土地政策和环保政策,受到职能部门处理的;4.信奉邪教,从事地下宗教、封建迷信活动的,有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的;5.涉黑涉恶,操纵宗教、宗派势力干预农村正常工作的,煽动、组织群众非正常上访造成群体性事件的;6.非法串联拉票、胁迫蒙蔽群众或者操纵、破坏选举的;7.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差,违反村规民约,群众威信不高,拒不履行法定义务,被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员的;8.不能正常履职、不能长期驻村或体弱多病不能正常工作等其他不宜提名的情形。

(三)落实审查责任。要严格履行人选资格条件的审查把关责任,首先要征求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的意见,书面征求纪检监察、信访、卫计、公安、环保、国土等部门意见,严格审核候选人资格条件。第一书记和省市县选派的驻村工作队员在村“两委”换届选举中不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一)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换届选举。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换届选举要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要求,实行“两推一选”办法,即:在镇党委的领导和指导下,根据党员和群众推荐、镇党委推荐的情况,由村党组织研究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报镇党委批准后进行党内选举。

1.准备工作(2021年2月12日至2月24日)。换届前,镇党委将全面开展谈心谈话活动,镇党委书记与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必谈、党委班子成员与村“两委”其他成员必谈、包村干部与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必谈,重点强调换届纪律,引导现有班子成员摆正参选心态,坚守工作岗位,认真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村党组织召开支部委员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决定”,并向镇党委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镇党委批复后,村党组织及时召开支部委员会议,传达镇党委批复要求,研究召开党员大会相关事宜。

2.民主测评和党员群众推荐(2021年2月25日至3月2日)。民主测评由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对现有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测评,结果作为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重要参考依据。民主测评后,由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推荐下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参加推荐的党员和村民代表超过应到会人数一半以上,推荐有效。村党组织在得票数超过推荐票一半以上的党员中,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提出村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缺额人选在未入围得票较多的被推荐人中另行推荐产生。推荐结果报镇党委审核。

3.镇党委推荐(2021年3月3日至3月5日)。镇党委召开会议,结合民主测评情况和研判结果,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推荐下届村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将名单通报村党组织。

4.确定考察人选(2021年3月6日至3月7日)。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结合“两推”情况,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确定上报预备人选名单。镇党委按要求征求意见,审核预备人选资格条件,并对审核通过的预备人选进行组织考察。

5.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2021年3月8日至3月16日)。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根据镇党委考察情况,研究确定下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预备人选名单,并在全村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统一为5天(公示截止日为3月15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预备人选报镇党委批复。

6.党内选举(2021年3月17日至3月20日)。村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先召开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然后召开村党组织委员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党员大会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党员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果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在未当选得票多的被选举人中另行选举。选举结束后,选举结果报镇党委批复。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报镇党委同意,并经村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1)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2)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拘留或服刑的;(3)年老体弱卧床不起或长期生活不能自理的;(4)长期居住在外地或外出务工超过半年以上,经村党组织通知,本人确认不能返回参加换届选举的。

(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在村党组织领导和镇换届选举领导小组的全程指导下进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陕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要求,全面采取提名候选人的选举方式,全面推行候选人资格审核机制,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1.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2021年3月21日至3月25日)。根据《陕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八条规定,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共5至9人组成,设主任1人,委员4至8人,人数一般为单数。村民选举委员会中至少应有1名妇女成员,委员中除普通群众外,还应有党代表、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的代表。村民之间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宜同时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依法确定为候选人的,不再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各村党支部要发挥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原则,通过组织谈话、宣传动员等形式,引导群众把村党组织成员和党员村民代表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把村党组织书记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主导选举委员会的各项工作。

2.制定村选举办法(2021年3月26日至4月1日)。村民选举委员会应依法拟定本村选举办法,提交村民会议或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公布实施。各村要将“五选八不选”资格条件进一步细化后写入选举办法,明确不符合条件的当选无效。

3.做好选民登记工作(2021年4月2日至4月8日)。截止本村选举日为止,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1)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2)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3)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工作或居住1年(截至选举大会召开日)以上,本人申请并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告知,本人书面表示或2人以上电话联系并登记确认不参加选举的,不列入本次选民名单。选民名单应在选举前20日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村民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异议的,自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村选委会提出。村选委会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调查核实,作出纠正或解释,并公布处理结果。

4.提名初步候选人(2021年4月9日至4月22日)。本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必须先提名初步候选人。提名初步候选人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提名前公布候选人资格条件。提名的初步候选人人数多于法定正式候选人名额时应进行预选。

5.确定正式候选人(2021年4月23日至4月30日)。村民选举委员会按照村委会职责要求、人选条件的法律规定和本村选举办法,对初步候选人进行资格初审后报镇换届选举领导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确定为正式候选人。候选人中应至少有1名女性,没有产生女性候选人的,以得票最多的女性为候选人。正式候选人名单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以提名得票多少为序张榜公布。

6.组织选举投票(2021年5月1日至5月16日)。积极动员、组织选民亲自投票。选举时,应设立主会场,居住分散的可设立分会场或投票站,会场要设立秘密写票处,从严把控流动票箱。依法办理委托投票手续,规范委托投票和代写选票,确保村民在无干扰的情况下自主表达选举意愿。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唱票计票,按照“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的“双过半”原则,确认选举投票结果并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对于通过“另选他人”方式得票过半的,需经村民选举委员会进行资格初审,并报镇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另选宣布选举结果。

7.做好工作交接(2021年5月17日至5月31日)。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10日内,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镇政府监督,完成新、老村委会工作移交手续。新一届村民委员会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健全完善村民自治的各项民主制度和村规民约,研究确定本村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落实措施。

(三)村民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2021年6月1日至6月15日)。结合实际,4个村的村民监督委员会均由主任1人、委员2人组成。村党组织负责提名候选人,村民选举委员会负责资格初审后报镇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审核。换届选举工作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提倡把村党组织委员特别是负责纪检工作的委员推选为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应坚持原则,敢于担当,符合“五选八不选”条件,其中有懂财会、会管理的人员。村党组织书记原则上不得兼任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村会计(村级报账员)、村文书、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不得担任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

(四)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选举(2021年6月1日至6月15日)。结合实际,村民代表名额一般由每5户至15户推选1人,具体人数各村自行确定。根据经验,100户以下的村不推选村民代表,101户以上的村设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任期与村委会相同,可连选连任。村民代表推选产生后,发布公告并登记造册一式三份报县民政局、镇政府。村民小组长在新一届村委会产生后15日内,由村委会成员主持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采取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形式选举,以得票多者当选。按照规定,村会计人选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确定,不能由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兼任,与主任、副主任不能有近亲属关系。

 (五)村妇代会、团支部换届选举。村妇代会与村委员会换届同步进行,村党组织一般应提名村“两委”中女性成员作为妇代会主任候选人,提倡村“两委”中女性成员与妇代会主任交叉任职。村级团组织建立3人的支部委员会,设书记1名、委员2人;提倡村“两委”班子年轻成员兼任村团支部书记;村级团组织换届工作要在村党支部换届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

这次村“两委”换届选举是推进依法治国,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健全村级组织自治法治德治治理体系的基础工作。各村党支部、村委员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新思想新要求,从严从实抓好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机构,加强组织实施。镇党委决定成立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第x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抽调专人做好统筹协调工作。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成立督导指导组,建立包村包片、联户联人的责任体系,加强对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督查指导。各村党组织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加强领导;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村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明确程序要求,夯实工作责任。各村要严格资格审核,对于在资格审核、选举组织等环节出现失职失误的,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

扶贫。

项目资金等群众关心的事项进行重点审计,审计时应有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和村民代表参加。审计结果应当向群众公开。对审计中查出被侵占的集体资产和资金,责成责任人如数退还;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及村干部违法违纪的,移交纪检司法机关处理。

(三)加强宣传教育,搞好学习培训。通过召开群众会、张贴标语、制作宣传栏等形式,宣传换届选举纪律和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群众正确对待换届工作和自己的权利义务,积极有序、依法依规参加选举。加强对负责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干部和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指导选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强警示教育,及时公布和报道换届中出现的违法违纪处理情况,把选不准选不好选不强村干部的危害性告之广大村民,把违法违纪的代价告之村干部和候选人,把干扰或破坏选举的后果告之别有用心的人。全面推行镇党委和参与竞选人员集体谈话制度,组织候选人围绕三年发展目标、脱贫攻坚任务开展“三承诺一宣誓”(竞选承诺、服务承诺、辞职承诺和就职宣誓),其中“三承诺”内容要由候选人亲自书写签名并向选民公示,严防出现候选人“乱承诺、空承诺”现象。

(四)实行“四个全程”,规范选举程序。实行换届选举工作全程纪实制度,各村务必按照县上统一制定的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全程纪实登记簿明确的换届选举重要阶段、重要事项和具体环节,做到一个环节一记,相关人员签字认定,竞职人员签字认可,镇党委书记签字把关,确保换届选举法定程序和步骤不变通,全程纪实登记簿和选票由镇党委负责保管备查。实行换届选举工作全程指导制度,镇指导组负责全程检查、督促和指导换届选举工作。实行换届选举工作全程监督制度,邀请党员和群众代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风纪监督员,在候选人提名、竞职演说、投票选举等关键环节,实行全程跟踪监督。实行换届选举工作全程公示制度,将候选人提名、投票选举等关键环节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镇上将公布举报电话及其他举报渠道,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对选情复杂的地方,要成立应急处理工作小组,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掌控和处理。对“难点村”、“重点村”要“一村一策”制定。

方案。

选派得力干部驻村指导确保不留空白、不留死角、不留尾巴。

(五)严肃换届纪律,查处违法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形成强大威慑,保证换届工作平稳、健康、有序开展。深入开展“双承诺”活动,镇指导组成员、现任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参与竞选人员分别与镇党委书记,农村党员分别与村党组织书记签订《严格遵守村“两委”换届纪律承诺书》。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票数等手段,以及利用宗族势力等破坏、妨碍选举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依法严肃查处,坚决打击。对以不正当竞争手段参选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宣布当选无效。对黑恶势力、“村霸”等干扰破坏选举的,坚决依法打击,绝不手软。各村要摸清有意参选或辅助他人参选的涉黑涉恶人员、归正人员、劣迹人员,逐一开展重点警示谈话,逐人落实动态管控措施,认真做好换届选举过程中的矛盾排查化解,妥善处理好群众来信来访问题,全力营造安定有序的换届选举环境。

(六)落实保障措施,完成新老交接。换届选举结束后,村级领导班子要按照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要求,搞好教育培训,开展各项工作。认真组织好新老班子交接,完善落实村干部的补贴待遇、激励保障和监督管理机制。同时,要切实做好离职村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好存在的困难问题,确保全镇社会和谐稳定。

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2022年,全镇村党组织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任期届满,需依法依规进行换届选举,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依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区嘎查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厅发〔20xx〕4号)、市嘎查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市嘎查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的通知》(鄂选组发〔20xx〕2号)、伊金霍洛旗嘎查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伊金霍洛旗嘎查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伊选组发〔20xx〕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一次、十二次全委(扩大)会议、市委三届五次、六次全委(扩大)会议及旗委十四届十一次全委会议精神,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相统一,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法依规选举产生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领导班子,充分发挥村级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为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一)坚持党的领导。镇党委要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始终掌握工作的主导权和主动权,把加强党的领导同发扬民主、依法办事有机结合起来,确保换届选举工作有序开展。

(二)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保障广大党员和群众的民主权利,充分调动党员和群众参加换届选举的积极性主动性,更好地集中民智、体现民意。

(三)严格依法办事。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公平公正不动摇、履行程序不走样、遵循步骤不减少、执行法规不变通,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合法性和选举结果的有效性。

(四)统筹协调推进。坚持先易后难、稳步推进,先进行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后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先进行村党组织整顿,再进行换届选举。妇代会、共青团、民兵连等组织换届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等推选工作,整体推进,一同完成。

(一)依法引导党员群众把握候选人任职资格条件。各村要引导党员和村民在依法提名候选人时,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推选符合“三有三带”标准的党员和村民作为候选人,即有理想信念和奉献精神、能带来希望,有经济头脑和致富本领、能带领发展,有良好品行和公道之心、能带出和谐.

引导党员和村民不推荐刑满释放、偷税漏税、游手好闲、无理缠访、邻里不和、不赡养老人、参加邪教、自私贪心、处事不公、近年来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有污点记录的人作为候选人,切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对参选人员,镇党委要通过集体谈话、“一对一”谈心、签订纪律承诺书、收看警示教育片等措施,开展换届纪律专题教育,使他们能够依法参选。

(二)选优配强村党组织班子。注重选拔能带领党员和村民把“十个全覆盖”工程和现代农牧业、扶贫攻坚、乡风文明、文化旅游、乡村公路建设“六位一体”推进的党员进入村党组织班子。突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拓宽选任渠道,积极从现任村党组织书记中“留”、从本村优秀党员中“推”、从服务本村的大学生中“选”、从外出务工经商能人中“引”、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中“聘”、从在职党员干部中“派”。

(三)依法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履行选举程序不走样,应遵循的步骤不减少,把握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名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投票选举等关键环节,确保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

(四)优化村“两委”班子结构。各村“两委”干部数量坚持“精简、高效”的原则,参照户籍人口、地域面积、工作任务,一般为3—5人,最多不超过7人。选派的机关党员干部、大学生村官担任村第一书记、副书记或书记(主任)助理的,不占职数。提倡“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村党组织书记与村委会主任“一肩挑”。“交叉任职”和“一肩挑”比例比上届大幅度提升,降低行政成本,理顺“两委”关系。

注重选拔35岁以下优秀青年进入村“两委”并兼任团支部书记。村“两委”没有35岁以下年轻干部的,要从服务本村的大学生和青年农牧民能人中选拔村团支部书记,并作为村“两委”后备干部进行培养。重视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努力实现“两委”班子成员中至少有1名女性、妇代会主任100%进入村“两委”,多民族居住的村,应在人数较少的民族中至少提一名候选人。

(五)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指导新一届村民委员会自产生之日起一个月内,组织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3人组成,其中应当有妇女成员、有懂财会管理的成员。村“两委”成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建立后,原有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等监督机构的职能由其履行。

(六)及时解决突出问题,按时完成换届工作。选举的全过程要注重开拓创新,着力解决农村存在的一些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大力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确保完成换届选举任务,加强村务公开管理,确保农村牧区社会稳定,不出现群体性上访事件。村“两委”按期换届选举率达到100%,村级党组织一次成功率达到100%,村委会一次成功率力争达到100%。

全镇各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于20xx年3月中旬启动,4月24日前完成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原则上8月24日前完成全镇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9月底前完成后续工作。各村要按照时间节点,积极稳妥地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因特殊情况需延期换届选举的村,上报镇党委、政府批准。

在村党组织换届选举中:按照自治区、市要求,要严格遵循《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扬民主,全面推行“两推一选”。

在村民委员会换届中:要在嘎查村级党组织的领导下进行。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的各项规定执行。

全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xx年3月25日—3月27日)。

1.调查摸底。换届选举前,镇党委派出指导工作组将对各村进行调查摸底,全面了解和掌握各村发展稳定、“两委”班子任期业绩、群众评价等基本情况,客观分析干部、党员队伍和村民现状。

2.离任审计。镇党委将成立由镇纪检监察室牵头,财政所、农牧林水、民政办等部门组成的离任审计工作小组,对村级财务情况进行清理,对村“两委”成员任期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在村民代表大会和党员代表大会上通报或形成公告,接受群众监督,真正让账目明白、干部清白。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依法予以处理。

3.培训骨干。镇党委统一安排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包村干部、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进行集中培训,提高受训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各村要加强对村民党员的教育培训和对村民群众的宣传教育,增强其主体意识、民主意识、法律意识、参与意识。

4.印制规范的选举文书。统一印制规范的选民登记册、选民证、委托书、预选票、正式选票等材料。

(二)选举实施阶段(20xx年3月27日—8月22日)。

1.村党组织换届选举。由上届嘎查村党组织主持,采取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镇党委推荐、党员大会选举的“两推一选”方式进行,重点做好以下环节。

(1)提名推荐。主要面向“三类人员”进行推荐提名:一是致富能手。注重从政治素质好、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群众公认的农村专业大户、专业协会负责人、创业有成又是党员身份的民营企业家、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中推荐提名人选;二是鼓励热心于农村工作的旗直机关部门退休人员,经组织批准提前离岗的领导干部和军队转业干部回嘎查村竞选;三是鼓励优秀大学生村官到嘎查村任职参加选举。

(2)民主推荐。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两推”,差额推荐新一届嘎查村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初步人选。镇党委召开会议,差额推荐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向村党组织反馈。

(3)确定考察名单。村党组织召开会议,结合“两推”情况,差额确定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名单,报镇党委。镇党委下派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向村党组织反馈结果。

(4)确定候选人。村党组织召开会议,结合镇党委考察情况,确定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在全村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村党组织向镇党委呈报《关于嘎查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的请示》。经镇党委审核批准后,确定村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名单。

(5)正式选举。村党组织要提前做好党员动员工作,特别是外出流动党员,要尽可能回来参加选举大会。党员大会由上届村党组织主持。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嘎查村党组织委员会;经镇党委审查同意后,在新一届委员会全体会议上等额选举产生党组织书记、副书记。

投票时,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或党员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选举人不能填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志代写;依次依据“听取和审议上届村党组织工作报告”、“讨论并通过大会选举办法”、“酝酿并通过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候选人分别进行竞职演讲、创业承诺”和“投票选举”的五个环节召开党员大会;选举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计票人清点选票,清点选举是否有效,计票并当场宣布计票结果。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

(6)报告批复。选举结束后,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要向镇党委报告选举情况,包括召开党员大会时间、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选举结果,当选的委员、书记、副书记名单和获得票数。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原则上于4月24日之前完成。

2.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在镇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重点做好以下环节。

(1)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由熟悉选举法律规章、办事公道、有组织能力、群众威望高的五至九名村民组成,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由上届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提倡按照法定程序将村党组织书记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

党组织书记作为村民委员会主任或成员候选人的,要引导村民推选党组织其他成员或党员骨干担任选举委员会主任,确保党组织在选举委员会中的主导权。选举委员会成员依法被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应当退出选举委员会,所缺名额从原推选结果中依次递补,也可另行推选。

(2)做好选民登记。村民选举委员会组建后,要及时组织选举宣传。要根据户籍制度改革和人口流动实际,准确把握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资格条件和登记范围,防止重登、漏登和错登,切实提高参会率、参选率。

——对于户籍在本村并在本村居住的村民,通过集中办理、逐户上门等方式,逐人进行宣传动员和选民登记,确保这类人员全部参加。

——对于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换届选举的村民,要通过电话联系、发公开信等多种方式动员他们返乡参加换届选举,确保这类人员大部分能够参加。

——对于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或者工作一年以上的人员,如大学生村官、流入本村务工经商人员、村办企业员工等,本人申请参加换届选举的,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后,进行选民登记。

已在户籍所在村或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村民委员会选举。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在选举日前20日认真核实登记参加选举的选民名单并及时公布。

(3)推选村民代表。村民选举委员会应自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十日内组织推选村民代表。村民代表由村民在本村选民中直接推选产生,可以由村民按5-15户推选一人,也可以由各村民小组按分配名额推选。

(4)提名和确定候选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村民直接提名产生,不得用组织提名代替村民提名,保证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的直接提名权。推选候选人时,应至少提一名妇女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多民族居住的村,应在人数较少的民族中至少提一名候选人。提倡实行候选人书面公开竞职承诺,包括候选人竞职承诺、创业承诺、廉政承诺和辞职承诺等四项承诺。

要建立候选人竞职承诺监督、制约机制,竞职承诺要存档备案,须经镇工作指导组、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核并在村村务公开栏公布,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正式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并通过预选或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提名得票数多少确定。候选人确定后必须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人数根据职位和职数,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差额确定。候选人可以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选民直接提名并通过预选产生,也可以由各村民小组召开会议提名并通过预选产生。预选时应当召集过半数选民,依照主任、副主任、委员的顺序分别投票,按照得票多少确定候选人。要确保村“两委”班子成员中至少要有一名妇女候选人,若没有,可提名得票最多的妇女为候选人。要广泛宣传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资格条件,加强监督检查,严防提名过程中的徇私舞弊行为,确保提名过程依法依规、公开公正,稳妥做好提名工作。

(5)组织大会选举。积极动员、组织选民亲自投票,确保村民的投票权。严格流动票箱的使用,确需设流动票箱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张榜公布,明确流动票箱使用对象及人数。在流动票箱投票时,应分别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带领2名监票人员负责监票工作。依法办理委托投票手续,须由本人或者近亲属通过书面委托,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投票不得超过三票。选票应当由本人填写,选举人不能填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愿代写。

(6)依法确认选举结果。选举结果认定要坚持“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的原则,按法定程序确认。凡被认定为选举无效的,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重新选举。

(三)第三阶段:后续工作阶段(20xx年8月22日—9月8日)。

1.迅速启动工作。新老班子要及时办理工作交接。要建好用好管理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全面推广村务契约化管理、贯彻落实“532”工作法、执行好“四权四制”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双述双评”工作制度,健全和完善村规民约、村民主评议和考核村“两委”班子等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党务村务财务工作。

2.签订责任书和制定发展规划。新一届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要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结合实际,对承诺的任期目标、年度目标、主要措施等进行充实完善,进一步细化、量化,经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确定后,分别与镇党委、政府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并形成各村三年发展规划。

3.妥善安置落选和离任人员。镇选举工作指导组和新一届“两委”班子要认真做好落选和离任人员的心理疏导和安置保障,鼓励他们进入村级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或监督委员会工作,继续发挥作用。落实好符合条件的离任村干部的离任补助等待遇。

4.抓好配套组织建设。同步抓好团支部、妇代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健全民兵连等配套组织,依法推选村民小组长、村务监督委员会以及村调解委员会。

村“两委”班子换届选举是加强农村牧区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的大事,各村要充分认识做好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严密组织,镇工作指导组要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坚持村“两委”换届统一安排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督查指导,统一后续管理,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一)落实领导责任。全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镇党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镇党委牵头抓总,综合协调,负责村党组织换届选举指导工作;民政所要认真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指导工作;镇纪委、人大要依法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监督;财政所要落实好专项经费;镇宣传、政法、团委、妇联、农林牧水、司法、信访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健全工作制度。要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掌控和处理,建立健全村“两委”换届选举重大问题报告、重要信息报送、情况通报制度和应急处置机制,从3月23日至9月8日,实行工作情况周报制,及时掌握和反馈工作动态。指导组要对换届程序、职数设置、案件查处、遗留问题解决等工作进行全程参与指导。

(三)严肃换届纪律。在换届选举工作中,各村要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经济纪律,接受广大党员和群众监督。要规范村“两委”候选人竞争行为,统一组织候选人与党员、村民见面,介绍个人经历、履职设想和遵守换届纪律等情况,杜绝不正当竞选活动,杜绝向党员群众作不正当承诺。要通过司法介入、设立选举监督委员会或邀请党员村民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选风选纪督查员等措施。

充分发挥各种监督力量的重要作用,切实把好监督关口。切实通过参与竞争的党员群众全程签字、社会监督员全程跟踪、镇工作组全程指导的“三个全程”做法,把好防范关口。要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全程监督,坚决查处和严厉打击贿赂、欺骗、威胁、暴力等破坏选举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当事人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取消当选资格;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加强警示教育,公开通报违法违规典型案件,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四)做好来信来访。认真做好换届选举期间的信访接待工作,对违反换届选举规定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民政、信访、司法等部门一定要尊重农牧民群众的申诉权、信访权,高度重视并正确对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切实有效地解决农牧民群众反映的问题,依法维护农牧民群众的民主权利。要坚持及时、就地依法解决问题和思想教育疏导相结合的原则。对群众反映属实,确实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应及时对有关单位和人员予以查处。

对群众反映与实际情况有出入的,要向群众说明情况,澄清事实,消除误会;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一时解决不了的,要耐心解释,说明原因,争取群众的谅解。对群众来信来访,不得推诿和敷衍了事,更不能采取强制措施,人为激化矛盾。建立健全来信来访登记和复信回访制度,把来信来访内容摘要登记,并把调查处理结果告知当事人。建立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不及时或敷衍塞责、压制打击造成不良影响的,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强化宣传引导。宣传工作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运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村“两委”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法律法规、形势政策、先进典型,形成正面引导的强大声势。要结合“十个全覆盖”各项任务、统筹推进“六位一体”、抓好村庄绿化、村集体经济和基层组织“三项建设”等工作,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牧区基层组织建设的工作成果,集中选树、推广一批农村牧区党员干部先进典型,为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民政所要设立监督电话,并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20xx年,第八届社区居民委员会任期已满,需依法进行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关于开展第九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内民政发〔20xx〕5号)文件精神,按照市委要求,全旗的第九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和第九届嘎查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可同步进行。在换届过程中,要注意推行符合条件的离退休干部、下派干部、大学生民生志愿者、农民工等参加本社区居委会的选举。要进一步推进基层民主,提高基层群众自治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要进一步扩大居民委员会直选覆盖面,居委会换届直选比例要达到30%以上。

商会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县工商联(总商会)第届会员代表大会工作,特制订安排方案如下:

一、会议时间:年月日。

二、会议地点:

三、参加人员1、市领导******2、县领导******3、县参会人员(1)组织部、纪检会、共青团、妇联、总工会、科协、文联、残联的负责同志,各乡镇、园区的副书记,县直各相关单位主管副职;(2)县工商联(总商会)第届会员代表。四、会议议程1、会议由县委副书记同志主持;2、县领导同志致开幕词;3、群众团体代表同志致祝词;4、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领导讲话;5、工商联专职主席同志做工商联(总商会)第届执行委员会工作报告;6、进行大会选举;7、新当选主席表态发言;8、通过《关于工商联(总商会)第届执行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9、工作人员宣读《致全县非公经济人士的倡议书》;10、县长做重要讲话;11、县政协副主席、县委统战部长同志致闭幕词。

四、责任分工。

1、县长同志讲话、酒会致辞,由县政府办负责。责任人:

2、会议前所有文件印制及会议用品装袋分发工作,由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负责。责任人:

3、市委统战部、工商联领导的邀请和接送工作,由县委统战部负责。责任人:

4、县委宣传部、县广播局记者、大会资料宣读工作人员负责大会的新闻报道工作。责任人:

5、大会期间会场摄影工作人员确定,由县委统战部负责。责任人:

6、会标的制作、悬挂,各乡镇、园区代表团,会员代表大会执委以上人员桌牌打印、摆放,鲜花、绿植、桌椅、矿泉水摆放等,由县委统战部负责。责任人:

7、主席台桌牌、会议室话筒摆放,开、闭幕式国歌的播放,提前做好音响的调试,确保正常使用。室内温度控制在25度左右,由县委办公室负责。责任人:

8、县处级领导参会通知,由县委办负责。责任人:

9、其它参会人员的通知、签到,各乡镇、园区、县直会员代表推荐表、由县工商联负责。责任人:

10、会议室主席台会议资料摆放工作,由县工商联负责。责任人:

11、大会应到、实到代表人数、因事因病请假人数统计工作,由县工商联负责。责任人:

12、会议期间,会议有关资料的发放工作,由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负责。责任人:

13、安排2名工作人员负责会场为领导倒水,并注意不要随意走动、进出会场。由县委办公室负责。责任人:

14、市、县领导照像的座次牌打印;椅子摆放,由县委办公室负责。责任人:

15、午餐酒会,市、县领导,工商联(总商会)第届常委以上人员用餐桌牌打印、摆放,音响调制工作,由县委办公室负责。责任人:

16、会议室门前禁止停车,车辆停放工作,由县委办公室负责。责任人:

17、电力保障工作,由县供电局负责。责任人:

19、午餐安排工作,统一安排用餐,由县委办公室负责。责任人:

残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集合

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和中国残联关于印发《关于地方残疾人联合会召开第六次代表大会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关于残疾人联合会干部管理办法和党组织管理关系的意见的通知》(组通字〔xxxx〕2号)及中央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关于选拔残疾人干部充实地方残疾人联合会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报告的通知》(组通字〔xxxx〕38号)和××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州实际,为做好全州残联的换届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州残联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为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组织保障。

(一)代表大会应遵循“统一进行、自下而上”的原则召开,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残联实行逐级换届。下一级残联换届工作应在上一级残联换届之前完成。

(二)代表大会由主席团召集,由大会执行委员会主持,按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进行。

(三)按照民主程序,认真选好代表,充分体现其代表性、先进性和广泛性。

(四)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央组织部关于残联系统干部管理的规定以及各级残联残疾人领导干部配备的要求,认真做好各级残联领导班子人选的选配工作,积极选拔优秀残疾人干部和优秀年轻干部进入残联领导班子。

(五)认真选配好党委和政府相关部门的主席团委员,充分发挥党委、政府在发展残疾人事业中的作用。

(一)听取和审议主席团工作报告,确定今后一个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战略、工作方针和主要任务。

(二)选举产生新一届主席团。

(三)提出《中国残疾人章程》修改意见。

(四)选举产生出席上一级残联代表大会的代表,推荐上一级残联主席团委员人选。

(五)通过其他重大事项。

(一)代表名额。

州残联第五届代表大会正式代表人数确定为120人。各县(市)、乡镇(街道)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本着既要体现代表性,又要适应工作需要的原则,参照上届代表人数确定。

(二)代表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在生产和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

3.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密切联系残疾人,倾听残疾人呼声和诉求,热忱服务残疾人,在残疾人中有较高威信。

4.具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能认真履行职责。

5.一般应具有高中以上(含高中)文化程度,年龄在1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含65周岁)。

(三)代表比例。

五类残疾人都要有适当比例的代表;

代表总数中残疾人(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亲友)应占60%以上;

有关部门代表、残疾人工作者代表应占有一定比例;

残疾妇女、农村残疾人和残疾人专职委员要有一定数量的代表;

少数民族较多的地区,少数民族代表应有较高比例。

(四)代表产生办法。

各级残联代表大会的代表必须经自下而上、民主选举产生。出席残联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残联代表大会经过民主程序,通过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下一级残联代表大会因故不能及时召开的,由同级残联主席团推举产生。政府有关部门的代表由残联与其所在单位协商产生。

特邀和列席代表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未被选为本次代表大会代表的上届主席团委员,可作为特邀或列席代表。

(一)规模。

州残联主席团规模为40人;

县(市)残联主席团规模原则在20—25人之间;

乡(镇、街道)残联代表大会主席团委员人数由各县(市)参照上述原则、并结合实际需要确定。

(二)委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积极践行和宣传人道主义思想,密切联系残疾人,切实维护残疾人权益,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受到广大残疾人的拥护。

3.积极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在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

4.具有较强的社会活动和参政议政能力,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认真履行委员职责。

5.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含65周岁)。

(三)委员比例。

主席团委员一般由政府领导、与残疾人事业关系密切的有关部门代表、各类优秀残疾人(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亲友)、专职残疾人工作者和热心残疾人事业的社会人士组成。原则上主席团委员中残疾人委员(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亲友)比例要在60%以上。

(四)委员产生办法。

1.上一级残联的新一届主席团地方委员人选,由上一级残联与下一级残联协商产生。

2.下一级残联应根据上一级残联确定的人选条件和分配名额推荐委员人选,其中,残疾人(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亲友)人选原则上从本级新一届专门协会主席、副主席和残疾人群众代表中推荐。

3.委员人选由本级残联党组提出建议名单,与上一级残联协商后,经本级残联新一届主席团通过后上报。

(五)领导人选。

副主席由党委、政府有关部门领导、残联理事长、各类残疾人(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亲友)协会主席担任。

2.主席团名誉主席、名誉副主席由残联党组提名,征求本人所在单位和上一级残联意见,商请本人同意,报请当地党委组织部门批准后,由主席团聘请。

3.主席团主席、副主席的选举程序是:由残联党组提名,商请人选所在单位同意,并征求上一级残联意见,报当地党委组织部门审批后,作为候选人提交主席团会议选举产生。

4.县(市)、乡(镇、街道)残联主席团领导人选,需事先征求上一级残联意见。

(六)主席团会议。

选举产生主席团主席、副主席;

通过各专门协会主席、副主席名单;

推举执行理事会理事长,宣布副理事长、理事名单;

推荐上一级残联新一届主席团委员人选。

执行理事会是残联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的常设执行机构,由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理事组成,理事由专职残疾人工作者担任。理事会要成为残健融合、团结实干、坚强有力、勤政廉洁的领导集体。

理事长、副理事长人选的产生按照××文件中的要求进行。理事长、副理事长人选由当地党委组织部门商上一级残联提出,在当地党委决定之前,共同考察,待当地党委审批后,提交主席团推举或通过,报同级政府批准任命。残联理事长不得由其他部门领导兼任。新任的残联理事长原则上应任满一届以上。理事由理事长提名,主席团通过。××文件中的“地方残联干部的管理以地方党委为主,上一级残联积极协助”和“上一级残联对下一级残联领导班子成员负有培养、教育、了解、考察和提出使用建议的责任”的要求,积极协助下一级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做好残联领导班子的配备工作。在各县(市)残联召开代表大会之前,州残联将协助各县(市)党委组织部门对县(市)残联领导班子进行考察,提出意见。

各级残联要在此次换届中,按照××文件规定,积极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和优秀残疾人干部进入各级残联领导班子。州残联领导班子中必须要配备一名残疾人领导干部,如现班子职数已满,又需要配备残疾人干部的,可按要求先进后出,逐步解决。在配备残疾人领导干部时,要坚持适当倾斜的原则,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残疾人干部。在选配残疾人领导干部时,对综合素质高,在实际工作中表现突出,工作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各县(市)残联机关干部队伍中,要有一定数量的残疾人干部。各乡、镇(街道)残联要按照××文件要求:乡、镇(街道)残联设在编的专职理事长主持日常工作,并按乡、镇(街道)中层干部正职的职级配备,要从主席团委员中至少选聘一名残疾人委员作为专职委员(专干)协助理事长开展工作。村(社区)要成立残协,要从残协委员中选聘一名残疾人委员作为专职委员协助村(社区)残协主席开展工作。

专门协会设主席、副主席,由各专门协会委员会议选举产生。选举专门协会主席、副主席的一般程序是:由残联党组(县级残联党的组织)提名,商请人选所在单位同意,征求上一级残联意见,召开本类别残疾人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报当地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后,作为候选人提交本类别专门协会委员会议选举产生,经主席团会议同意后任职。州级盲人协会、聋人协会、肢残人协会、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的委员原则上由下一级专门协会主席和主席团委员中的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担任。县(市)级专门协会领导人选,需事先征求上一级残联意见。在上一级残联指导下,有条件的县(市)可以开展专门协会主席、副主席差额选举试点工作。州、县(市)二级各类别残疾人代表大会与同级残联代表大会同期举行,并按照各类别协会章程,分别召开各专门协会本届委员会会议、新一届本类别残疾人代表会议和新一届委员会会议。

要关心下一级残联班子建设,积极主动向党委和组织部门汇报,配齐配强残联领导班子。

(二)按照中残联换届工作时间安排并结合我州实际,乡(镇、街道)残联换届工作要在××年××月完成;县(市)残联换届工作要在××年××月底前完成。州残联换届工作要在××年××月中旬前完成。

(三)严格按照程序组织换届。各县(市)残联要认真按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召开本级代表大会方案。经过上一级残联以及当地党委、政府审批通过后实施。

(四)严肃换届工作纪律。要严格执行换届工作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定,坚决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各级残联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党纪政纪,正确对待进退留转,保证换届风清气正。

(五)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和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动员社会,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激励广大残疾人及其亲属自强自立精神,激发残疾人工作者的工作热情和昂扬斗志,把代表大会开成民主的大会、团结的大会、奋进的大会,扎实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残疾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商会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和全省工商联换届工作的部署,市工商联拟于今年月日前进行换届。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委省政府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琼发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顺应时代要求,加强党对工商联的领导和政府对工商联的指导,充分发挥工商联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的优势和作用;推动工商联加强自身建设,提高领导班子的政治素质和履行职能的水平;广泛团结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工作程序;二是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把政治表现放在首位,全面考察人选素质;三是优化领导班子结构,统筹兼顾地区、行业等各方人选,增强代表性和广泛性;四是换届工作与实施公务员法相适应,与人大、政协换届相衔接,统筹考虑。

(一)领导班子构成。工商联领导班子由熟悉统战和经济工作的党政领导干部、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有影响的经济界人士等组成。在工商联专职领导班子成员中,中共党员多于党外人士。

(二)领导班子和执委会规模。市工商联领导班子设主席1名,副主席17名,其中专职副主席2名、秘书长1名,执委会委员60名。

(一)专职领导干部人选。要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件。政治立场坚定,坚决与党中央在政治上保持一致;有强烈的事业心,有比较丰富工作经历和实践经验,组织领导能力强,善于做群众工作,实绩突出;作风民主,求真务实,清正廉洁。要着眼于领导班子结构优化、团结协作、形成合力,注意选配熟悉统战、经济、组织人事、宣传思想、理论研究等方面的干部。工商联领导班子成员和派领导班子成员不交叉安排。

(二)工商联主席人选。工商联主席一般由党外人士担任。必须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参政议政能力,熟悉经济工作,热爱工商联事业。综合素质好并符合任职条件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可作为工商联主席人选。

(三)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人选。要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做到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企业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本行业有较强的代表性和影响力;支持建立健全企业党组织、工会组织和共青团组织,并能发挥作用;注重对员工的人文关怀,构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积极投身光彩事业、“感恩行动”和社会公益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社会形象。获得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的,要优先考虑。要注重优化人选的组织结构,注意吸收成长性好、创新能力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的代表人士,中小企业的人选要注重行业代表性,人选中还应兼顾个体工商户。

(四)坚持把履职情况作为人选继续推荐、提名的重要依据。本届领导班子和领导机构成员中经考核不称职、企业经营状况差已失去代表性的,或3次无故不参加工商联执委会议、不履行责任和义务,或由于其他原因不宜留任的,换届时不再提名。换届后出现上述情况的,在届中进行调整。违法犯罪的,要及时撤销所任职务。

(一)市工商联主席、副主席任职年龄界限为60周岁,继续提名年龄不超过56周岁。新提名的主席、副主席要能任满一届,即新提名的主席、副主席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个别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副主席人选提名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市工商联主席、副主席任期参照省工商联主席任期一般为两届,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担任市工商联主席的任期一般为一届,市工商联副主席任期一般不超过两届的规定执行。

工商联党组是工商联的领导核心,要切实履行职责,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市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把握工商联工作的正确方向。这次换届要进一步加强党组建设,健全工作制度,选配好党组成员特别是党组书记。党组书记必须是政治上强、领导经验丰富、能够驾驭复杂局面、工作作风扎实、善于同党外人士合作共事的优秀领导干部,由同级党委统战部分管经济领域统战工作的副部长担任,工商联党组书记同时担任工商联第一副主席。党组由工商联领导班子中的党员专职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

市工商联又称市总商会,总商会会长由工商联主席兼任,副会长由副主席和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等组成。总商会安排的领导班子人数,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增加。总商会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副会长任期一般不超过两届。届中增补的工商联副主席同时增补为总商会副会长。届中离任的工商联专职副主席不再担任总商会副会长职务。

(一)市工商联主席、副主席人选由市委统战部商有关方面和上级党委统战部后提名,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考察、审批,其中新提名主席人选须先经上一级党委统战部考察同意。执委人选由工商联党组商市委统战部提名,工商联党组审定。常委人选以及上一级工商联执委、常委人选,由市委统战部商工商联党组提名,市委统战部部务会议审定。

(二)市总商会副会长人选与工商联领导班子统筹考虑,由市委统战部商工商联党组提名并组织考察,市委统战部部务会议审定。总商会领导班子人选与工商联领导班子人选同时选举产生。

(三)认真做好人选的推荐、考察工作。要在一定范围进行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确定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考察人选。民主推荐工作由市委统战部和工商联党组组织。充分听取组织、纪检、监察和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和人选所在企业职工的意见。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和人选所在企业职工的意见。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人选必须经过综合评价,凡未经过综合评价或综合评价结果不合格的不能推荐使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人选要在一定范围里进行公示。坚决防止把政治表现和道德品行差、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推荐为人选。

(一)市工商联换届应于年月底前完成。

(二)工商联换届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市委统战部要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牵头协调职责,同有关方面充分沟通协商,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对人选严格把关,结合实际提出具体换届工作方案。工商联党组要认真贯彻换届工作各项政策,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做好有关人选的推荐提名工作,组织好选举工作。换届人事工作方案要与省委统战部、工商联党组沟通后,报市委审批。

(三)要严格遵守党的干部工作原则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做到公道正派、清正廉洁。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要认真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引导干部和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正确对待进、退、去、留,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对届满不再安排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仍要加强联系,继续发挥好他们的作用。

为了加强对换届工作的领导,成立“工商联(总商会)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协副主席、统战部长黄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工商联党组书记苏同志担任,小组成员由市工商联秘书长陈同志、市委统战部办公室主任符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统战部,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残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是指对某项工作,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及工作步骤等做出全面、具体而又明确安排的计划类文书,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文体。实施方案其中最常要用到是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也叫项目执行方案,是指正式开始为完成某项目而进行的活动或努力工作过。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残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三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根据中共遂平县委组织部、遂平县残疾人联合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遂平县各级残疾人联合会换届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遂残联〔2022〕15号)要求,依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结合我办事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即将召开的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履行残联组织“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为党和政府分忧、为残疾人解难,常抓不懈强基础、持之以恒促改革,深入推进残疾人组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充分激发广大残疾人自强不息精神,勇于面对挑战,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总结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成就和经验,谋划部署下一个五年残疾人工作,为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坚持党的领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换届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保证换届工作的正确方向。

——坚持依法依章程。严格依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开展换届工作,充分发扬民主,切实保障各级残联代表大会代表、主席团委员和广大残疾人充分行使民主权利。

——坚持统筹推进办事处、村(社区)二级残联组织应按照整体部署自下而上逐级接续换届,下一级残联换届工作应在上一级残联指导下进行,并在上一级残联换届之前全部完成。

——坚持严明纪律规矩。从严从实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确保换届工作全过程风清气正。

召开代表大会,听取和审议主席团(办事处残联主席、村残协主席)工作报告,确定今后一个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战略、工作方针和主要任务;选举产生新一届主席团(办事处残联主席、村级残协主席);选举产生出席县级残联代表大会的代表;提出《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修改意见;通过其他重大事项。代表大会由主席团召集,由大会执行委员会主持。

(一)代表名额。

根据当地实际,按照规模适当、代表性强、来源广泛和工作需要的原则参照上届代表人数确定。

(二)代表人选条件。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关心尊重残疾人,热爱残疾人事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人道主义精神,在残疾人中有一定威信、能切实反映残疾人的呼声与诉求;自强不息、爱岗敬业,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备履行职责的意愿和参事议事的能力,能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一般应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基层可适当放宽),年龄在18周岁以上、原则上在65周岁以下。要注重吸纳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抗疫斗争等重大任务和考验中表现突出的优秀残疾人、残疾人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作为代表人选。

(三)代表结构。

各类残疾人都要有适当比例的代表。办事处残联代表大会代表中残疾人(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亲友)应占65%以上,基层和一线人员占60%以上;残疾人工作者、助残社会组织、残疾妇女、农村残疾人和村(社区)残协专职委员要有一定数量的代表。街道办事处残联代表大会代表结构应参照办事处残联代表大会比例确定。

(四)产生程序。

出席村(社区)残协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村(社区)党组织协商推荐产生;出席街道办事处残联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在广泛征求残疾人意见的基础上协商推荐产生。党委、办事处和有关单位代表由残联协商代表人选所在部门和单位推荐产生。特邀和列席代表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未被选为本次代表大会代表的上届主席团委员,可作为特邀或列席代表。

(一)主席团规模。

主席团规模和组成结构按照“规模适当、高效履职”的要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规模和人员构成方面进行适当调整,原则上参照上届主席团规模确定主席团委员。

(二)委员候选人人选条件。

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认真学习、坚决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密切联系残疾人、热忱服务残疾人、在广大残疾人中具有较高威信,热爱残疾人事业、积极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求真务实、埋头苦干、甘于奉献,在本职工作中实绩突出;具有较强的社会活动和参事议事能力,能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认真履行委员职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含),年龄在18周岁以上、原则上在65周岁以下(含)。

(三)委员构成。

主席团委员一般由政府领导同志、与残疾人事业关系密切的党政机关代表、各类优秀残疾人(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亲友)、专职残疾人工作者和热心残疾人事业的社会爱心人士组成。

(四)委员候选人产生程序。

县残联的新一届主席团街道办事处委员候选人人选,由街道办事处残联提出,与县残联协商后,街道办事处残联新一届主席团全体会议通过产生,街道办事处残联应根据县残联确定的人选条件和分配名额推荐委员人选,其中,残疾人(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亲友)人选,原则上从基层和一线优秀残疾人以及新一届专门协会领导中推荐。

(五)大会选举组织工作。

依照《章程》规定,主席团委员由残联代表大会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选举工作由大会执行委员会领导。办事处残联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严肃选举纪律,周密做好选举各项工作,确保大会选举万无一失;要依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规定,制定代表大会选举办法,明确主席团委员人数、委员候选人产生程序、投票选举方式、选票写票方法、监票人产生办法等,确保选举工作依法依章程、程序规范、公平公正;要充分考虑到不同残疾类别代表的需求,设置移动票箱;要加强对监票人、计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培训,切实熟悉选举流程,确保投票顺利、计票准确、监票严格。

(六)主席团全体会议。

代表大会召开之前,召开主席团全体会议,通过召开代表大会的决议,通过提请代表大会审议的工作报告,提出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建议名单和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建议名单。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主席团之后,召开主席团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主席团主席、专职委员,推荐出席县残联新一届主席团委员候选人人选。

办事处残联理事长人选由办事处党工委向县残联提出,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办事处不设副理事长,设一名专职委员辅助理事长工作。村(社区)残协主席、副主席、委员候选人选由村(社区)党组织提出,报办事处党工委批准后,由残协大会选举产生。

街道办事处统筹开展村(社区)残协换届工作。要按照残联改革和村(社区)残协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在村(社区)“两委”主持下,召开村(社区)残协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残协主席、副主席、委员,做到组织体系完善、人员结构合理、作用发挥充分,实现村(社区)残疾人工作由过去主要依靠残疾人专职委员一人负责到发挥残协整体力量、统筹推进、融合发展的转变,切实夯实基层基础,全面提升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和创新服务能力,实现组织全覆盖、服务零距离,不断增强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办事处、村(社区)级残联组织要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政治方向,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到换届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街道办事处残联要周密筹划,精心组织,召开残联换届工作部署会议,确保换届大会的顺利召开。要以换届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推动残疾人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换届时间要求。

1、换届工作时间安排。按照整体工作部署,村(社区)残协、街道办事处残联换届工作要在2022年8月31日以前完成。

2、严格按照程序组织换届,做到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办事处、村残联组织要认真按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召开本级代表大会方案,报上级残联同意后,经同级党委、办事处批准后实施。

严格执行换届工作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强化组织把关,对新任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凡提四必”等要求,对代表大会代表、新一届主席团委员候选人进行严格的人选资格审查,杜绝“带病提名”“带病提拔”,坚决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办事处残联领导干部要讲政治、顾大局、作表率,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正确对待进退留转,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

(四)做好基础保障。

各村(社区)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认真做好代表大会疫情防控方案、制定疫情防控举措,统筹抓好疫情防控、换届工作和各项日常工作,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日常工作有序推进。

(五)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加强对换届宣传工作的统筹协调,广泛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残疾人事业的格外关心、对残疾兄弟姐妹的深情厚爱,各级党委政府对残疾人工作的高度重视、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残疾人工作的大力支持;宣传过去五年残疾人事业快速发展,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显著提升;宣传社会各界扶残助残的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人道主义精神,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和共同支持残疾人事业的良好社会环境;宣传广大残疾人热爱祖国、自强不息、顽强拼搏的时代精神和广大残疾人工作者敬业奉献、扎实工作的感人事迹;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把代表大会开成团结、民主、奋进的大会。

各村(社区)委员会,镇直相关单位:

根据《省残联转发中残联关于印发村(社区)残疾人协会换届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精神和县残联的工作部署,今年8月20日前要完成我镇村(社区)残协换届工作。现根据县残联对相关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就做好村(社区)残协换届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建设,提高治理能力和水平,履行残联“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团结带领广大残疾人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为推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选举产生新一届残协主席、副主席和委员。

7月28日——8月18日。

1.推举产生代表人选名单。

2.酝酿推荐残协主席、副主席、委员人选。

3.组织召开村(社区)残协换届选举会议。

残协代表大会代表人选由村(社区)党组织根据本辖区居民人数和残疾人人数、按照“规模适当、代表性强”的原则提出,一般不少于20人。

1.代表人选应包括各类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代表、“两委”委员代表、村(社区)民小组组长、残疾人工作者、残疾人小组组长、网格员、社会组织负责人、扶残助残爱心人士、志愿者等,其中各类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应占65%以上。

2.代表人选应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残疾人事业、热心为残疾人服务,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具有一定参事议事能力,在残疾人中有较高威信。

3.代表人选由村(社区)党组织在广泛听取意见基础上提出建议名单,经村(社区)党组织主持召开的村(社区)民代表、残疾人工作者、残疾人及其亲友群众会议(残疾人人数超过30人的可推选残疾人代表参加)协商推举产生。推举产生的代表人选名单应在本村(社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由村(社区)党组织根据公示情况确定代表名单。

1.残协设主席1名,副主席2至3名,委员3至5名,任期均为5年。

2.残协主席可由村(社区)“两委”成员担任,副主席由残疾人及亲友、扶残助残爱心人士等担任,委员由残疾人及亲友、残疾人工作者、扶残助残爱心人士、志愿者代表等担任。

3.残协主席、副主席、委员建议人选由村(社区)党组织在广泛征求意见并与镇残联充分沟通酝酿后提出,报镇党委批准后,作为候选人提交村(社区)残协代表大会。

1.选举产生残协主席、副主席、委员。

2.印制的选票是“塔集镇××村残协第七次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委员选票”,盖“×××村委会”印章方为有效。

3.参加选举的代表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人数的半数以上,方可进行选举。候选人所得赞成票必须超过实到会代表的半数以上,方可当选。

4.残协主席、副主席、委员实行等额选举,由到会代表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在选举时,代表对选票上所列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弃权。

5.每张选票所选人数不得超过应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数,选举有效。

6.在进行投票选举之前,由监票人当众检查票箱,并加封。

7.代表在填写选票时,应使用钢笔或碳素笔,字迹要清楚,符号要准确。书写有困难的代表可以请其他代表按照自己的意愿代填选票。

8.选举大会设监票人2名,对发票、计票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票人员由领导小组从非候选人的代表中提名,提交大会通过。大会指定计票人2名,负责发票、计票工作。

9.由代表依次投票。

10.投票结束后,经监票人将投票清点结果报告大会,经确认选举有效后,计票人员开始计票。计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由监票人向全体代表宣布选举结果。

1.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成立村(社区)残协换届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实施村(社区)残协换届工作。摸清本村(社区)残疾人底数,严肃换届纪律,组织宣传动员,确保村(社区)残协换届会议顺利召开。

2.村(社区)代表大会需按照规定议程进行,工作报告应提前报请村(社区)“两委”审定后提交大会;会场应严肃庄重,悬挂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会徽,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设施和环境。

3.规范整理档案。换届工作结束后,要整理好换届资料的留档,保证资料规范齐全,将残协换届选举结果按照程序及时上报镇党委和残联备案。

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和中国残联关于印发《关于地方残疾人联合会召开第六次代表大会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关于残疾人联合会干部管理办法和党组织管理关系的意见>的通知》(组通字〔xxxx〕2号)及中央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关于选拔残疾人干部充实地方残疾人联合会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报告>的通知》(组通字〔xxxx〕38号)和××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州实际,为做好全州残联的换届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州残联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为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组织保障。

(一)代表大会应遵循“统一进行、自下而上”的原则召开,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残联实行逐级换届。下一级残联换届工作应在上一级残联换届之前完成。

(二)代表大会由主席团召集,由大会执行委员会主持,按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进行。

(三)按照民主程序,认真选好代表,充分体现其代表性、先进性和广泛性。

(四)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央组织部关于残联系统干部管理的规定以及各级残联残疾人领导干部配备的要求,认真做好各级残联领导班子人选的选配工作,积极选拔优秀残疾人干部和优秀年轻干部进入残联领导班子。

(五)认真选配好党委和政府相关部门的主席团委员,充分发挥党委、政府在发展残疾人事业中的作用。

(一)听取和审议主席团工作报告,确定今后一个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战略、工作方针和主要任务。

(二)选举产生新一届主席团。

(三)提出《中国残疾人章程》修改意见。

(四)选举产生出席上一级残联代表大会的代表,推荐上一级残联主席团委员人选。

(五)通过其他重大事项。

(一)代表名额。

州残联第五届代表大会正式代表人数确定为120人。各县(市)、乡镇(街道)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本着既要体现代表性,又要适应工作需要的原则,参照上届代表人数确定。

(二)代表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在生产和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

3.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密切联系残疾人,倾听残疾人呼声和诉求,热忱服务残疾人,在残疾人中有较高威信。

4.具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能认真履行职责。

5.一般应具有高中以上(含高中)文化程度,年龄在1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含65周岁)。

(三)代表比例。

五类残疾人都要有适当比例的代表;

代表总数中残疾人(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亲友)应占60%以上;

有关部门代表、残疾人工作者代表应占有一定比例;

残疾妇女、农村残疾人和残疾人专职委员要有一定数量的代表;

少数民族较多的地区,少数民族代表应有较高比例。

(四)代表产生办法。

各级残联代表大会的代表必须经自下而上、民主选举产生。出席残联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残联代表大会经过民主程序,通过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下一级残联代表大会因故不能及时召开的,由同级残联主席团推举产生。政府有关部门的代表由残联与其所在单位协商产生。

特邀和列席代表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未被选为本次代表大会代表的上届主席团委员,可作为特邀或列席代表。

(一)规模。

州残联主席团规模为40人;

县(市)残联主席团规模原则在20—25人之间;

乡(镇、街道)残联代表大会主席团委员人数由各县(市)参照上述原则、并结合实际需要确定。

(二)委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积极践行和宣传人道主义思想,密切联系残疾人,切实维护残疾人权益,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受到广大残疾人的拥护。

3.积极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在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

4.具有较强的社会活动和参政议政能力,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认真履行委员职责。

5.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含65周岁)。

(三)委员比例。

主席团委员一般由政府领导、与残疾人事业关系密切的有关部门代表、各类优秀残疾人(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亲友)、专职残疾人工作者和热心残疾人事业的社会人士组成。原则上主席团委员中残疾人委员(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亲友)比例要在60%以上。

(四)委员产生办法。

1.上一级残联的新一届主席团地方委员人选,由上一级残联与下一级残联协商产生。

2.下一级残联应根据上一级残联确定的人选条件和分配名额推荐委员人选,其中,残疾人(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亲友)人选原则上从本级新一届专门协会主席、副主席和残疾人群众代表中推荐。

3.委员人选由本级残联党组提出建议名单,与上一级残联协商后,经本级残联新一届主席团通过后上报。

(五)领导人选。

副主席由党委、政府有关部门领导、残联理事长、各类残疾人(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亲友)协会主席担任。

2.主席团名誉主席、名誉副主席由残联党组提名,征求本人所在单位和上一级残联意见,商请本人同意,报请当地党委组织部门批准后,由主席团聘请。

3.主席团主席、副主席的选举程序是:由残联党组提名,商请人选所在单位同意,并征求上一级残联意见,报当地党委组织部门审批后,作为候选人提交主席团会议选举产生。

4.县(市)、乡(镇、街道)残联主席团领导人选,需事先征求上一级残联意见。

(六)主席团会议。

选举产生主席团主席、副主席;

通过各专门协会主席、副主席名单;

推举执行理事会理事长,宣布副理事长、理事名单;

推荐上一级残联新一届主席团委员人选。

执行理事会是残联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的常设执行机构,由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理事组成,理事由专职残疾人工作者担任。理事会要成为残健融合、团结实干、坚强有力、勤政廉洁的领导集体。

理事长、副理事长人选的产生按照××文件中的要求进行。理事长、副理事长人选由当地党委组织部门商上一级残联提出,在当地党委决定之前,共同考察,待当地党委审批后,提交主席团推举或通过,报同级政府批准任命。残联理事长不得由其他部门领导兼任。新任的残联理事长原则上应任满一届以上。理事由理事长提名,主席团通过。××文件中的“地方残联干部的管理以地方党委为主,上一级残联积极协助”和“上一级残联对下一级残联领导班子成员负有培养、教育、了解、考察和提出使用建议的责任”的要求,积极协助下一级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做好残联领导班子的配备工作。在各县(市)残联召开代表大会之前,州残联将协助各县(市)党委组织部门对县(市)残联领导班子进行考察,提出意见。

各级残联要在此次换届中,按照××文件规定,积极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和优秀残疾人干部进入各级残联领导班子。州残联领导班子中必须要配备一名残疾人领导干部,如现班子职数已满,又需要配备残疾人干部的,可按要求先进后出,逐步解决。在配备残疾人领导干部时,要坚持适当倾斜的原则,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残疾人干部。在选配残疾人领导干部时,对综合素质高,在实际工作中表现突出,工作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各县(市)残联机关干部队伍中,要有一定数量的残疾人干部。各乡、镇(街道)残联要按照××文件要求:乡、镇(街道)残联设在编的专职理事长主持日常工作,并按乡、镇(街道)中层干部正职的职级配备,要从主席团委员中至少选聘一名残疾人委员作为专职委员(专干)协助理事长开展工作。村(社区)要成立残协,要从残协委员中选聘一名残疾人委员作为专职委员协助村(社区)残协主席开展工作。

专门协会设主席、副主席,由各专门协会委员会议选举产生。选举专门协会主席、副主席的一般程序是:由残联党组(县级残联党的组织)提名,商请人选所在单位同意,征求上一级残联意见,召开本类别残疾人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报当地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后,作为候选人提交本类别专门协会委员会议选举产生,经主席团会议同意后任职。州级盲人协会、聋人协会、肢残人协会、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的委员原则上由下一级专门协会主席和主席团委员中的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担任。县(市)级专门协会领导人选,需事先征求上一级残联意见。在上一级残联指导下,有条件的县(市)可以开展专门协会主席、副主席差额选举试点工作。州、县(市)二级各类别残疾人代表大会与同级残联代表大会同期举行,并按照各类别协会章程,分别召开各专门协会本届委员会会议、新一届本类别残疾人代表会议和新一届委员会会议。

要关心下一级残联班子建设,积极主动向党委和组织部门汇报,配齐配强残联领导班子。

(二)按照中残联换届工作时间安排并结合我州实际,乡(镇、街道)残联换届工作要在××年××月完成;县(市)残联换届工作要在××年××月底前完成。州残联换届工作要在××年××月中旬前完成。

(三)严格按照程序组织换届。各县(市)残联要认真按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召开本级代表大会方案。经过上一级残联以及当地党委、政府审批通过后实施。

(四)严肃换届工作纪律。要严格执行换届工作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定,坚决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各级残联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党纪政纪,正确对待进退留转,保证换届风清气正。

(五)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和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动员社会,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激励广大残疾人及其亲属自强自立精神,激发残疾人工作者的工作热情和昂扬斗志,把代表大会开成民主的大会、团结的大会、奋进的大会,扎实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残疾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乡镇党委换届严肃换届纪律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保障选举各环节的公正有序,保障村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严肃村“两委”换届纪律,推动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换届工作健康有序进行,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1.明确换届纪律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新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针对村“两委”换届中容易出现的突出问题,特制定村“两委”换届选举“十个严禁”、换届选举贿选“八个界定”、候选人提名“十个不选”(附件1、2、3)。各乡镇要把严肃换届纪律贯穿到制定换届。

工作方案。

组织换届选举全过程,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

2.加强换届纪律宣传。各乡镇及各村要通过召开会议、广播、标语、公开栏等方式对“十个严禁”等纪律要求进行广泛宣传,确保参与换届选举人员人人知晓。注意总结在严肃村“两委”换届纪律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并及时上报。

3.发放换届工作“明白卡”。向参与换届的所有人员发放明白卡,印制本村“两委”换届时间安排、工作流程、纪律要求以及市、乡两级举报电话与受理人员姓名。分两次发放,第一次在村“两委”换届工作部署后,驻村指导员向全体选民发放,并进行讲解;第二次在村“两委”换届选举发放选票前,工作人员现场向与会选民发放,重申换届程序和纪律。

4.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各村党组织在提名候选人2天前,以严肃换届纪律、争做遵纪守法模范为主题,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力争村全体党员参加。

5.开展专题谈话活动。在村党支部、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确定后,各乡镇党委同参与竞选人员进行集体谈话,强调政策规定,严明纪律要求,教育引导合法有序参与竞争。

6.开展“换届承诺”活动。参选人员就公平合法有序竞争、严守换届纪律作出承诺,驻村指导员就履行职责、依法操作、不干扰选举作出承诺。承诺向全体村民公开,接受监督。

7.进行换届准备工作检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派出检查组,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对严明换届纪律、开展换届纪律教育宣传情况进行检查。凡存在以下问题之一的,不能正式启动换届工作:对换届政策和纪律知晓率不高;参选人员公开承诺不真实;没有进行集体谈话的;换届工作指导员没有到位的;因选情复杂而不能确保换届选举有序进行的。

二、畅通举报渠道,做到受理及时。

1.明确举报受理人员。各乡镇要落实受理举报的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办理程序,做到层层有人抓、级级有人管,就地受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并将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名单、联系电话及村“两委”换届时间安排等报市委组织部。

2.设立举报电话。各乡镇设立村“两委”换届举报电话,从村“两委”换届工作开始到结束,实行24小时专人值守,并公开受理渠道、受理方式、受理内容。

3.建立举报信息日报告制度。各乡镇每天对受理的举报信息进行统计汇总,随时上报市委组织部。

4.抽查举报办理情况。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在村“两委”换届期间,对群众举报受理和办理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三、严查举报问题,做到取信于民。

1.建立分级办理制度。要注意发现和解决苗头性问题,各乡镇要及时受理和查处农牧民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不了的,按照管理权限及时逐级报告请示,重大案件随时上报。涉及问题性质严重、内容具体的,市委组织部将协调相关部门单位直接调查。

2.提前介入解决难点问题。对村情复杂、竞争激烈,可能出现拉票贿选或各种势力影响干扰换届选举的重点村、难点村,各乡镇党委要提前介入,派出得力干部组成工作组驻村指导。

3.实行限时办结。坚持有访必接、应查必查,凡内容具体、线索清楚的,要迅速查处,15日内办结。逾期5天,进行口头批评;逾期10天,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须主动到市委组织部说明情况;逾期15天,在全市通报批评。

全体选民反馈。

5.加大处理和问责力度。对违反换届纪律的,一律从严查处;对经查属实的,一律进行通报;对查处不力的,一律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因没有及时受理、查处而引发重复举报、越级上访的,或调查不认真、处理不到位、逾期未办结的,以及对查处情况该通报未通报的,要追究乡镇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典型案件,市委组织部随时进行通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6.落实工作责任。严肃村“两委”换届纪律,各乡镇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市委组织部将适时通报一次受理各乡镇举报情况。对工作指导不力和对违纪违法行为查处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强化监督检查,做到全程跟进。

1.实行换届纪律要求全过程记实签字制度。各乡镇要成立换届纪律监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监督和查办在村“两委”换届中违纪案件。对村“两委”换届选举的各个环节的纪律要求,实行全过程记实签字,确保换届选举法规、纪律、步骤严格执行不变通。

2.加强换届风气巡视监督。各乡镇要及时对村“两委”换届工作进行巡视监督,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把检查、了解各地换届风气情况作为一项重点内容。

3.注意舆情引导。各乡镇要确定专人负责舆情监控,及时了解村“两委”换届特别是换届风气舆情,正面引导舆论。对反映违反换届纪律的舆情,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及时公布调查结果。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严肃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工作实施方案》(组办字„20xx‟11号)、省委组织部《关于在乡镇党委换届中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有关工作的通知》(皖组电明字„20xx‟8号)、区委组织部《关于对乡镇党委换届中严肃换届纪律工作和换届风气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颍东组明电„20xx‟10号)和有关部署,结合我镇换届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强化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换届纪律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教育是预防的基础。在换届工作中,要做到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谈心谈话、承诺等活动,增强每一位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筑牢纪律防线,严守纪律规定。

1、开展一次换届纪律教育活动。引导大家认真学习中央“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省委提出的“8条禁令”和市委、区委严肃换届纪律的有关要求,教育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讲党性、顾大局、守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确保我镇日常各项工作按计划顺利进行。

2、开展一次自觉承诺活动。每位收到宣传册的党员干部要填写回执,签署《自觉遵守换届纪律。

承诺书。

》并报镇组织办。

3、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换届前,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形式进行思想教育。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要于月日前召开。民主生活会具体时间确定后,要提前1天向区纪委、区委组织部报告,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派人参加。会后3日内,将民主生活会有关材料分别报区纪委、区委组织部。

4、开展一次谈心谈话活动。换届期间,镇主要领导干部与本镇全体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要进行一次严格遵守换届纪律的专题谈心谈话。特别是对涉及进退留转的干部,镇党委有关负责同志要亲自谈;对有推荐权的干部,要在民主推荐会前逐一进行提醒谈话;对思想不稳定或有不稳定苗头的干部,要及时做好思想工作。谈心谈话活动结束3天后,将谈心谈话活动形成专题报告,主要包括谈心谈话的时间、形式、范围、人数、谈话人以及谈话的有关内容,分别报镇纪委和镇组织办备案。

5、开展一项重点宣传活动。将换届纪律宣传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刷写标语、悬挂横幅、张贴宣传画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中央“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纪律要求以及省委的“8条禁令”,及时宣传严肃换届纪律的做法和成效,营造浓厚的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氛围。

二、强化监督检查,坚持把监督贯穿于换届工作的全过程加强监督是严肃换届纪律的重要手段。要突出重点,创新举措,把严格监督贯穿干部提名推荐、考察、公示和换届选举等各个环节,把换届的全过程置于有效监督之下。

1、组织开展问卷调查。在民主推荐时,组织参加推荐人员对严肃换届纪律情况进行问卷调查,重点了解掌握中央“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及省委“8条禁令”纪律要求的情况,了解是否有干部存在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对问卷调查中反映的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由考察组结合考察工作进行深入了解,并形成书面结论。

2、普遍开展反向调查。换届期间,考察组要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基础上,对所有班子成员和新提名人选,普遍进行一次反向调查。针对干部在工作和生活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如大局意识淡薄、办事不讲原则、驾驭能力不强、工作推诿扯皮、缺乏廉洁自律、不敬业、吃喝严重、生活作风有问题等,特别是在本次换届推荐中有无拉票行为或有无委托他人为自己拉票行为,均以测评表的形式进行逐项调查。对反向调查票比较高的,是班子成员的不再提名,是考察对象的一律取消考察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理。

3、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成立换届纪律监督机构,切实加强对遵守换届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

4、开展换届风气测评。向党代会代表下发会议通知,并发送换届风气测评表,请他们对本镇换届风气总体情况和是否存在突出问题进行民主测评,并在党代会结束前收回。同时,要及时填报严肃换届纪律有关情况统计表。

三、强化违纪查处,狠刹换届工作中的歪风邪气。

换届工作中,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对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要从严从快查处、决不姑息,以铁的纪律、铁的手段,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1、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健全电话、信访和网络“三位一体”的举报平台,及时受理反映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

2、实行违反换届纪律案件查核专办制度。对涉及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举报要逐件梳理,凡内容具体、线索清楚的一律进行督办或查核;对线索不具体的举报或查核不属实的,也要进行提醒谈话。要严格查核责任,明确查核工作的具体承办人和负责人,举报查核情况报告要由具体承办人和负责人署名,对查核结果负责。

3、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对反映问题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要组织专门力量,进行重点查办,确保一查到底。其中,对线索比较清楚、内容比较具体的问题,一般办结时间不得超过7天;对上级组织部门的立项督查的案件,要在10天内报送查核结果。

4、对典型案件及时通报。对违反换届纪律的典型案件及时进行通报,做到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5、做好换届舆情应对工作。建立舆情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换届舆情应对方案,加强舆情实时监控,规范舆情处置流程,对媒体特别是互联网反映的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迅速采取应对措施,经查问题属实的抓紧处理并适时公布处理结果,与事实不符的迅速公布真相予以澄清;对别有用心散布谣言的会同有关机关迅速依法处理,以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强化组织领导,确保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的顺利开展本次换届工作要求严、标准高,要切实加强对换届工作的领导,成立换届纪律监督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落实专责,集中精力抓好对遵守换届纪律的监督。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是换届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真正负起责任。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严肃换届纪律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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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按时圆满完成,根据省、市、县换届选举相关文件和镇实施方案,结合我村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相统一,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法选举产生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领导班子,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提高村级组织建设整体水平,为增强基层民主活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尧渡提供有力保障。

二、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根据镇实施方案要求,我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从2011年7月下旬开始,到9月底结束。为充分发挥村党组织在换届选举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本次村“两委”换届先进行村党组织委员会换届,再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具体时间和方法步骤如下:

(一)做好换届准备(7月31日前完成)。

1“两委”成员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二)组织村党组织委员会换届选举。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安徽省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两推一选”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及省、市、县有关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我村实施行“两推一选”。具体分五个步骤进行:

1、前期工作(8月2日前完成)。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决定》,并向镇党委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镇党委批复后,及时召开村党组织委员会和党小组长会议,传达镇党委批复精神,研究召开党员大会的相关事宜。对在家党员逐人通知,对流动党员通过电话联系、发公开信等方式,动员他们参加换届推荐、选举。

2、党员推荐(8月7日前完成)。经研究定于8月5日召开党员大会,听取本届党组织委员会委员的。

述职报告。

全额推荐下一届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并将推荐情况报镇党委。镇党委按照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名额2倍的人数研究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注意推荐优秀女党员作为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和候选人条件,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4、组织考察(8月15日前完成)。镇党委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根据推荐和考察情况,由镇党委确定下一届党组织委员会书记、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

5、党内选举(8月25日前完成)。村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定于8月18日召开党员大会,听取和审议本届党组织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选举结束后,村党组织及时向镇党委呈报选举结果,镇党委予以批复,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三)组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要求,结合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04‟17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9‟20号)、《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关于认真解决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贿选”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06‟30号)的精神,分五个步骤进行:

1、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改选村民代表(8月5日前完成。经研究定于8月2日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确保村民推选权。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依法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不得再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提倡将不是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村党组织选派书记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

2、制定选举办法(8月15日前完成)。村民选举委员会在镇“村两委”换届选举指导组的指导和引导下,依法依规制定本村选举办法。选举办法对村干部任职资格条件、职数、选举程序、选民资格认定、委托投票、不当或非法选举行为裁定、有效选票认定以及回避制度等做出规定,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并以适当方式公布。

3、做好选民登记工作(8月25日前完成)。全面、准确地做好选民登记工作,不得错登、重登、漏登,保证村民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20日前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人确定后要在选举日10日前按候选人得票多少顺序张榜公布。

能到现场投票的老弱病残选民,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并公布名单,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和选举工作人员3人以上携带流动票箱登门接受投票。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以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但接收的委托不得超过3人。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公布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名单。要切实维护投票现场秩序,禁止任何人扰乱选举秩序、影响选民投票意向的行为。

(四)做好换届选举后续工作(9月底前完成)。村“两委”新老班子在镇党委、政府的组织下做好交接工作。村委会交接工作,应在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之日起10日内完成。新一届村“两委”班子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务、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制定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并上报镇党委、政府,全面开展任职承诺。进一步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及村干部配套组织,提倡村“两委”成员兼任青年、妇女等群众组织负责人和村民小组组长。

中共xx镇xx支部委员会。

xx村民委员会。

2011年8月2日。

村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村三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按时圆满完成,根据中黄三发[2011]5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村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换届选举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提高素质、改善结构、激发活力、推动工作为目标。

二、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根据统一安排,我村三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从2011年11月初开始到2012年1月底结束。为充分发挥村党组织在换届选举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本次村“三委”换届先进行村党支部换届,再进行村委会和监委会换届。具体时间和方法步骤如下:

(一)做好换届准备(11月10日前完成)。

在乡指导组领导下,召开换届工作动员会议,制定村“三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配合乡审计人员对村财务及村“三委”成员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二)组织村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1。

工作暂行条例》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加强村级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全面实行“两推一选”。具体分五个步骤进行:

1、前期工作(11月10日前完成)。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传达乡党委会议精神,研究召开党员大会的相关事宜。对在家党员逐人通知,对流动党员通过电话联系、发公开信等方式,动员他们参加换届推荐、选举。

2、党员推荐(11月11日前完成)。经研究定于11月10日召开党员大会,全额推荐下一届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并将推荐情况报乡党委。乡党委按照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名额2倍的人数,研究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注意推荐优秀女党员作为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3、群众推荐(11月13日前完成)。村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在乡党委批复的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中,全额推荐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人选,现场公开计票。乡党委在村民代表推荐票过半数的人选中,按照比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名额多1至2人的差额和候选人条件,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4、组织考察(11月15日前完成)。乡党委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根据推荐和考察情况,由镇党委确定下一届党组织委员会书记、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

生新一届委员会。选举结束后,村党组织及时向乡党委呈报选举结果,乡党委予以批复,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三)组织村委会和监委会换届选举。

1、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改选村民代表(11月25日前完成。

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确保村民推选权。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依法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不得再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提倡将不是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村党组织书记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

3、做好选民登记工作(12月7日前完成)。全面、准确地做好选民登记工作,不得错登、重登、漏登,保证村民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20日前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选人条件的人员名单,然后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就候选人资格审查情况作出说明,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后作为正式候选人。正式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1至2人,候选人确定后要在选举日10日前按候选人得票多少顺序张榜公布。

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以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但接收的委托不得超过3人。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公布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名单。要切实维护投票现场秩序,禁止任何人扰乱选举秩序、影响选民投票意向的行为。

(四)做好换届选举后续工作(2011年1月11前完成)。村“两委”新老班子在乡党委、政府的组织下做好交接工作。村委会交接工作,应在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之日起10日内完成。新一届村“三委”班子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务、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制定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签订目标责任书,上报乡党委、政府,全面开展任职承诺。进一步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及村干部配套组织,提倡村“两委”成员兼任青年、妇女等群众组织负责人和村民小组组长。

中共三岔乡陈村支部委员会。

陈村民委员会。

2011年11月10日。

村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本着本村的实际情况,特提出本村支部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章要求,充分发扬民主,大力选配政治素质好、致富能力强,群众威信高的村党支部成员,增强村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任务。

通过换届选举,进一步优化村党支部干部队伍,提高班子成员的政治、文化、能力素质,把村党支部建设成为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坚强领导核心,成为坚定不移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和带领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坚强战斗堡垒。

三、

工作步骤。

1、确定职数。根据我村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来确定村党支部委员会的职数。提倡新当选的党员村委会主任通过党内选举担任村党组织书记(“一肩挑”),鼓励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

党员组成。村党组织书记还应具备一定的政策水平,善于做群众工作。

3、推选委员候选人。村党支部委员候选人实行“两推一选”的方法产生,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和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全额推荐候选人,提出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报镇党委审批。

4、审批候选人。镇党委根据各村党支部委员任职条件和各村工作需要,对各村党支部委员初步候选人进行严格的审查。

5、正式选举。召开党员大会,由全体党员推选,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选举产生村党支部委员会委员。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选举有效。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

6、审批选举结果。选出的委员,报镇党委备案,选出的书记、副书记报镇党委批准。

总之,此次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时间集中,任务繁重,政策性强,直接关系我镇农村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稳定,希望全体党员积极参与,按政策规定和操作规程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村党支部。

2011年11月。

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为在全乡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人心,确保换届与发展“两不误、两促进”,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全国、全省、全州、全县换届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等规定,着力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进一步激发创先争优意识,凝心聚力,加快发展,为建设富裕、人文、生态、和谐的新xxxx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宣传重点。

1、宣传中央和省、州、县委关于换届工作安排部署、政策原则、基本要求和重大意义。

2、宣传中央和省、州、县委关于换届工作的纪律要求,特别是严格落实“9严禁、9一律”纪律规定。3、警示教育宣传换届工作中发扬民主、改革创新等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及通过换届带来的新气象、新变化、新成效。4、将“两学一做”纳入到换届工作中来。

三、

宣传形式。

1、开辟换届工作宣传专栏,及时更新上传我乡换届工作的最新动态、工作进展等相关文字、图片信息,特别是要加大对严肃换届工作纪律的宣传,要设立固定栏目,在醒目版面反复滚动宣传。

2、发放甘洛县换届纪律及有关要求明白卡,群众知晓率100%(二)拓宽宣传载体,强化宣传效果。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开展生动活泼,灵活多样的系列宣传活动,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格局。1、广泛悬挂张贴标语,着力提高换届工作知晓率。2、深入开展大宣讲活动,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工作环境。3、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着力激发党员干部的参与热情。采取进村入户、上门走访、交心谈心等方式,与基层党员群众特别是村组干部广泛接触,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宣传工作,反复讲解换届工作的重大意义和有关政策要求,增强党员的权利意识和责任意识,激发他们的参与热情。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换届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法律性很强的工作。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把宣传工作摆上重要位理,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协调好各方面的力量,精心组织好各阶段的宣传工作,加强指导和检查督促,把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换届工作的全过程。要建立党委、部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方面的力量,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紧扣主题,把握导向。整个宣传报道工作要按照换届工作的要求,统一宣传口径,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准确体现中央和省、州、县委精神,紧扣换届各阶段各环节工作要求开展宣传。对敏感问题和把握不准的问题,要慎重处理,严格把关。

3、建立机制,抓好落实。一是建立宣传联络员制度和信息上报制度。对一。

--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学习参考些重大信息、重要情况及典型经验随时上报。二是建立舆情监控处理机制。制定网络舆情应对预案,加强舆情实时监控,对苗头性问题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理。三是建立宣传信息通报制度。

--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学习参考。

党委换届实施方案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党章程》的有关规定,我镇党委任期即将届满,今年将进行换届。为切实做好我镇党委换届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党委换届是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青年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加强党的班子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党结带领广大党员青年推动我镇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从确保党的事业薪火相传、后继有人,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党委换届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抓好换届工作,按期完成换届任务。

二、党委换届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的领导下,以《党章》为依据,认真总结三年来党委的工作,进一步理清和完善工作思路,实事求是地提出今后三年的发展目标和任务,充分发扬党内民主,选举产生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党结协作、精干高效、党员信任的党组织班子,为大寨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党建带党建”原则。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始终坚持党委领导,并采取灵活、适当的组织手段,对过程和结果保持合理的引导和掌控,保证达到预期目的。

2、坚持竞争择优原则。在人选确定上要通过适当的方式体现竞争性,把那些真正有责任心、有奉献精神、有影响力的优秀青年选拔出来,吸纳到党组织中。

3、坚持合理配备原则。要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合理配备村党干部,要保证选配方法、班子结构和委员人数的合理性,要把代表不同群体、阶层、领域的青年选配到党组织中来,形成有利于整合社会资源,有利于扩大联系青年,有利于推动工作的人员结构。

(三)目标任务。

1、讨论通过《工作报告》,规划今后三年党的工作。

2、选举产生乡镇党的新一届委员会、书记及副书记。

三、党委换届工作的要求。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党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党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的有关规定,党的委员会由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1、召开党员大会。

各村、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党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党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有关规定,广泛动员,大力宣传,精心部署,认真做好党员大会筹备工作,并通过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乡镇党的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

2、召开党员代表大会。

(1)代表条件:代表应是具有选举权的共青团员(包括保留党籍的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重大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积极投身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在党员青年中能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坚持原则,能如实反映党组织和党员青年的意见,正确行使党员的权力,认真履行党员的义务。

(2)代表名额:此次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90至100人。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20%。

(3)代表结构:此次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分配应根据党员人数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党的专职工作者一般占20%左右,党员不超过50%,应有各级党的领导干部、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农村青年致富能手、青年岗位能手、青年志愿者以及青年文明号集体代表、学生、流动党员等各方面的代表。少数民族代表比例应与当地少数民族党员在党员总数中所占比例相适应。女代表一般不少于代表总数的25%。代表的平均年龄应低于上届平均年龄,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代表所占比例应高于上届。

(二)党的委员会的要求。

党的委员会由9至21人组成,不设会。委员会委员由镇党委讨论协商,征求有关党员意见后,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报同级党委和党县委同意,提交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委员会委员提名人选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三)党的委员会书记、副书记的要求。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印发加强新时期共青团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云组发„20xx‟14号)、《中共昭通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的意见》(昭发„20xx‟8号)、共青团中央关于乡镇(街道)党组织格局创新工作的有关要求和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快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的要求,采取编制内外、专兼职相结合的方式选配乡镇党委书记、副书记。党委应配备书记1人、副书记3至5人。书记原则上应由镇党政班子成员中的年轻干部兼任,副书记可从镇党政机关、信用社干部、民警、教师、农技推广人员、致富带头人、创业青年、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民营企业、大学生村官等各行业的优秀青年中选拔。由镇党政班子成员兼任党委书记的,应再配备1名专职党委副书记,负责日常工作。

四、实施步骤。

按照省、市委的部署,此次镇党委集中换届安排在20xx年7至9月进行。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一)前期筹备阶段(7月1日至7月30日)。

镇党委研究并制定下发镇党委换届工作方案,指导镇党委全面启动换届的筹备工作,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和各项会务工作。如选择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换届的要及时组织所属党支部(总支)按时完成出席镇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为党委换届选举做好组织准备。

(二)换届选举阶段(8月1日至9月15日)。

镇党委将按照《党章》和有关文件的规定,组织召开好党的代表大会和新一届党的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认真履行民主程序,按部就班地进行党委换届选举工作。

(三)培训总结阶段(9月16日至9月30日)。

镇党委集中换届工作结束后将及时组织新当选党委班子成员系统学习党务知识,切实提高新当选党委班子成员的业务工作水平和综合素质,为共青团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五、加强领导,严格程序,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党委要提高认识,把党委换届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及时研究和解决换届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履行有关程序。

镇党委换届将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党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党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组织选举规则(暂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党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的规定,认真履行党内民主程序。党员代表应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酝酿提名,经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充分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广泛性。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需经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同意后召开。党的干部实行双重管理,以同级党委管理为主,上级党组织协助管理。在任免、调动党组织负责人时,应严格按照干部双重管理的规定,事先征求上级党委的意见,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配备好乡镇党委的领导干部。新一届党的委员会委员、书记和副书记的选举结果,应及时报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批准。

(三)做好各级党干部的转岗工作。

当前,各级党干部存在年龄超龄、转岗困难等问题,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切实解决好党干部转岗问题,保持党干部队伍的年轻化和组织优势,增强党干部队伍的活力。

镇党委集中换届工作是共青团政治体制、组织原则的具体体现,也是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措施。各级党委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创新党干部选用机制,开阔视野、拓宽渠道,把各行业中政治素养好、知识层次高、发展潜力大的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到党的各级领导岗位上来。要以换届为契机,全面加强镇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把党的号召和要求落实到广大党员青年中,为实现我镇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党委换届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左云县委转发《左云县人大会党组关于做好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左发[20xx]4号)精神,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现对我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义民主政治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结合起来,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保证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为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奠定坚实的基础,为建设全省先进、全县一流的新云兴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根据市、县委的安排,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这次县、乡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自今年2月13日开始部署,4月底前选出代表,5月底前召开新一届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按照这一安排,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分六个阶段进行,具体步骤为:

4月29日(农历三月十三日)为全镇选举日。

第一阶段:从2月13日起,至3月10日止,历时26天。主要任务是,认真传达贯彻省、市、县关于县乡人大同步换届选举工作会议精神,成立镇、村、街道换届选举组织和工作机构,配齐工作人员,制定换届工作方案,提出来安排意见,召开镇换届工作会议。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开展以宪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等为重点内容的宣传发动,让广大选民和代表明确这次换届的目的和重大意义,积极参加选举,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

第二阶段:从3月11日起,至4月9日止,历时30天。主要任务是:划分选区和做好选民登记工作。在这一阶段,镇选举委员会和各村、街道,选举工作组要按照便于选民参加选举活动,便于选民了解代表和代表联系选民,便于选民监督代表的原则分别划分选区。选区的大小,按每一选区一至三名代表划分,选区可以按居住状况划分,也可以按生产、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划分,城镇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当大体相等;农村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也应当大体相等。各村、街道要统一做好选民登记工作,凡年满十八周岁(公历1989年4月29日,农历1989年3月24日零点以前出生)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并能根据自己的意愿行使民主权利的公民,均应进行选民登记。选民登记要按选区进行,各选区要严格按照《选举法》第六章的规定进行。尤其要采取积极措施,搞好农村流动人口和城镇下岗职工的选民登记和组织参选工作,做到不漏登、不重登、不错登。登记就绪后,务于4月9日前,即在选举日20日前(法定时间)各选区要公布选民名单,实行凭选民证参加投票选举的,应当发给选民证。

第三阶段:从4月10日起,至4月14日止,历时5天。主要任务是:要按照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推荐代表侯选人。各政党、人民党体或者选民联合提出的侯选人都应列入代表侯选人名单,并如实向选民介绍侯选人情况。提名、推荐的代表侯选人,经选举委员公审查无误后,务于4月14日前,即在选举日的15日以前(法定时间)公布。

第四阶段:从4月15日起,至4月24日止,历时10天。主要任务是:由各选区的选民小组反复酝酿、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以多于应选名额的三分之一至一倍确定正式代表侯选人名单,并在4月24日前即在选举日的5日以前(法定时间)公布。

第五阶段:从4月25日起,至4月29日止,历时5天。主要任务是:做好选举和选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如制作投票箱,印制选票,布臵选举会场以及充分发动选民,积极参加选举等,4月29日(法定日)选举产生正式代表。

第六阶段:召开新一届县、乡镇人大第一次会议(20xx年5月9日—5月31日)。主要任务是完成召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依法进行选举,上报选举结果等工作。

三、代表名额、构成和素质要求。

(一)代表名额。

(二)代表结构。

选举产生的代表首先应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确保来自基层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党外人士、妇女及少数民族代表在人大代表中占有适当的比例。县级人大代表中,中共党员不超过65%,妇女代表不低于25%。乡级人大代表中,中共党员不超过65%,农民代表不少于60%,妇女代表不低于25%,其他方面的代表比例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确定。各级人大代表尽量不要交叉,代表中领导干部的人数不宜过多,连任的人大代表不应少于1/3,以保持人大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代表素质。

人大代表应具备与执行代表职务相适应的政治素质、文化素质和法律素质。要把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努力实践“三个代表”要求,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具有较强的代表履职能力的公民作为代表侯选人推荐。不要将人大代表作为荣誉职务来照顾安排。

四、换届选举工作中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操作。在选民登记、选区划分、提名酝酿、确定代表侯选人、投票选举以及召开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等各个阶段和各个环节,都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操作,不能简单从事,防止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发生。

(二)保障流动人口的选举权利。镇和街道村两级选举工作机构要依照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把选民登记和组织选举工作做细、做实,切实保障流动人口原则上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参加选举,无工作单位的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选举。选举期间临时在外工作、居住的选民,有条件的回原选区参加选举,凡不能回原选区参加选举的选民可以书面委托有选举权的原选区选民代为投票。选民实际上已经迁居县外一年以上,但没有迁出户口的,在取得原选区选民资格证明以后,可以在原户口所在地参加选举,也可以在现居住地参加选举。县、乡镇选举委员会要在流动人口中广泛进行宣传,使参选者明白参加选举的意义、具体途径和法定程序,积极主动地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利。

(三)介绍好代表侯选人的情况。对代表侯选人的了解和认识是选项民作出投票选择的基础,选举委员会要有组织、有秩序地统一向选民介绍侯选人的情况。介绍内容要充实,方法要多样,防止简单化。条件成熟的地方,可以安排侯选人与选民见面,让侯选人介绍自己的情况,回答选民的问题。选举日必须停止对代表候选人的介绍。通过深入细致的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引导选项民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参加选举,切实防止并及时纠正各种违反法律规定的参选活动和代表候选人单独开展自我宣传的竞选活动,维护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换届选举的尊严,确保选举活动依法有序进行。

(四)依法做好提出县、乡两级国家机关领导成员候选人工作和选举工作。在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上,要依法制定好选举办法,正确处理好组织提名和代表提名的关系,坚持差额选举原则,依法选举县、乡两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要保持乡镇领导班子在任期内的相对稳定,尊重选民和代表的选举权利。

(五)防止和及时处理各种违法行为。要认真贯彻执。

行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杜绝换届选举中的不正之风,切实保障选民和代表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要注意防止和及时处理各种违法行为,严禁贿选,严防家族、宗教势力干预和操纵选举,严惩黑恶势力干扰破坏选举。对以金钱或者其它财物贿赂选民或者代表的;对以暴力、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利的;对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的;对控告、检举选举中违法行为的人进行压制、报复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要依法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国家工作人员有上述行为的,要从严惩处。

(六)保证选举所需经费。按照选举法的规定,乡镇人大换届选举经费由国库存开支。乡镇政府要保证落实这次换届选举的经费,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五、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

这次县、乡镇人大是同步换届选举,涉及选民多,工作量大,将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镇党委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组,统一领导全镇换届选举工作。

按照《选举法》和《山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乡镇应设立选举委员会,乡镇选举委员会由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党、政党、人民党体的负责人五至七人员组成。乡镇选举委员会,由县人大会任命,在县人大会的领导下,主持本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选区设立选举工作组,由乡镇选举委员会决定,做好换届选举的有关工作。

要认真负责地向选举委员会或者人民代表大公主席党提供候选人的有关情况,准确全面介绍候选人。要及早做好领导班子人选的考察推荐工作。需要推荐为人大代表的,应在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前落实到选举单位或选区。

要加强对换届选举宣传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舆论主导权。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正确引导选民和代表依法参加选举,为换届选举营造良好的社会理论氛围。对于具体的法律问题,专业问题要多与选举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