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的前期服务合同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大全7篇)

时间:2023-09-11 18:29:55 作者:梦幻泡 合同 物业的前期服务合同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大全7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物业的前期服务合同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实用篇一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招投标方式(或协议选聘方式),甲方将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等;建立物业管理的各项制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_____等。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_________等。

第七条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维持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维持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消防管理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电梯的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

第十三条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第十四条其他委托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服务质量要求

1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物业服务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十七条合同期限未满,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委员会与所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

第十八条物业服务费价格

1.物业服务费价格为_________,费用构成包括物业区域内保洁费、公共秩序维护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护费、绿化养护费、综合管理费、_________;由乙方按年/季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价格的调整,按政策规定/_________调整。

2.业主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应缴费用的万分之_________。

第十九条停车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乙方对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费用另行收取。

第二十一条甲方权利义务

1.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服务的实施情况。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的标准租用。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各专业部门验收资料;

(5)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产权归属清单(包括业主姓名、联系方式等);

(6)物业管理所必须的其它资料。

4.当业主和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时,协助催交。

5.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的遗留问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协助乙方作好物业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7.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在本物业区域内提供物业服务;

2.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

3.有权要求甲方和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务行为;

4.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有权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甲方:

乙方:

日期:

物业的前期服务合同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实用篇二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招投标方式(或协议选聘方式),甲方将

__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二章物业服务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六条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停车场、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七条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维持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维持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消防管理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

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电梯的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

第十三条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第十四条其他委托事项

第三章物业服务质量要求

第十五条服务质量要求:

1.房屋外观:________________;

2.设备运行:________________;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________________;

4.急修:________________;

5.小修:________________;

6.绿化维护:________________;

7.环境卫生:________________;

8.公共秩序维护:________________;

9.停车管理:________________;

10.消防管理:________________;

11.电梯运行维护:________________;

12.装饰装修管理:________________;

13.其他: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物业服务期限

第十六条物业服务期限为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十七条合同期限未满,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委员会与所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

第五章物业服务费用

第十八条物业服务费价格

物业服务费价格的调整,按政策规定/________________调整。

2.业主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应缴费用的万分之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停车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________________

2.车库车位: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乙方对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费用另行收取。

第六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二十一条甲方权利义务

1.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服务的实施情况。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元的标准租用。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各专业部门验收资料;

(5)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产权归属清单(包括业主姓名、联系方式等);

(6)物业管理所必须的其它资料。

4.当业主和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时,协助催交。

5.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的遗留问题:

6.协助乙方作好物业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7.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在本物业区域内提供物业服务;

2.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

3.有权要求甲方和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务行为;

4.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有权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8.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的使用有关规定;

9.每年会同甲方进行一次物业服务满意率调查;

第七章其他事项

第二十三条物业入住前的物业服务内容为:________________;服务要求为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物业入住前的物业服务费用为:____________,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第二十五条保修责任内房屋、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按以下方式处理:

1.委托乙方返修,甲方支付全部费用;

2.甲方负责返修;

第八章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约定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期满,甲方决定不再委托乙方的,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或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

第二十七条业主大会重新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或因其他原因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在合同终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撤出本物业,移交物业管理用房以及与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有关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做好债权债务的处理,包括物业管理费用的清算,对外签署的各种协议等;乙方应协助甲方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

第二十九条其他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条因甲方行为违约导致乙方未能完成管理服务内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不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经济赔偿。

第三十一条乙方提供的服务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经济赔偿。

第三十二条其他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承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四条为维护公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___________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_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条款如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抵触,该条款无效。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物业的前期服务合同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实用篇三

组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_______________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_____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物业区域《业主临时公约》的约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________________(物业名称)实施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的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管理区域概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具体物业构成明细及所配置的共用设备设施明细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物业服务事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有部位具体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非承重结构的分户墙外墙面,屋盖、屋面、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楼梯间、电梯井、楼内化粪池、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楼道灯、避雷装置、________________。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具体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市政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水池、井、停车场、路灯_______。

4.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_____________。

6.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8.公共秩序、安全、消防等事项的协助管理和服务,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________。

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含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双方另行签订人身、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专项合同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9.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0.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

11.装修管理。

12.接受业主委托,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服务价格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四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本合同特别约定的物业管理事项为: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物业服务质量

第五条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标准(具体服务标准见附件三)。

第四章物业服务费用

1.包干制(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1)住宅:________元/月 平方米

(2)写字楼:______元/月 平方米

(3)商业物业:________元/月 平方米

(4)其他物业:________元/月 平方米

业主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后,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物业服务资金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资金预收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________元/月 平方米

(2)写字楼:________元/月 平方米

(3)商业物业:________元/月 平方米

(4)其他物业:________元/月 平方米

乙方选择以下第的种方式对物业服务资金提取酬金:

(2)乙方每月/每年按预收物业服务资金数额________%的比例提取。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应当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业主承担。

第七条共用的专项设备运行的能源消耗,应独立计量核算,合理向业主分摊计收。

物业的前期服务合同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实用篇四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适用于住宅以及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非住宅的物业管理。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约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本示范文本的内容。

2、经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可以对本示范文本的条款内容(包括选择内容、填写空格部位的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

3、本示范文本所称的甲方为物业建设单位,乙方为物业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或者经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

4、本示范文本的服务期限应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的规定确定。

5、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本合同为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房屋销售合同的组成部分。

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本合同生效之日至出售房屋交付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出售房屋交付之日的次月至本合同终止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物业买受人按照房屋销售合同约定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承担;房屋销售合同未约定的,由甲方承担。

6、在签订合同时,合同双方应当出示有关资质证明及签约主体资格的证书、证明文件。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地 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 (物业名称)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区/县 乡/镇 路 弄 号

四至范围(规划平面图):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物业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二。

第二条 乙方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供下列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

(三)公共绿化养护服务;

(四)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

(五)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

(六)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

(七)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

(八)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第三条 物业专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损坏时,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承担。

第四条 甲方按规定向乙方提供位于路号室(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房屋作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间供乙方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五条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应符合下列约定:

(二)公共绿化养护服务,详见附件四;

(三)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详见附件五;

(四)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详见附件六;

(五)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详见附件七;

(六)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详见附件八;

第六条 甲方将物业交付业主前,应会同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管理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甲、乙双方办理物业查验、移交手续,对查验、移交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解决办法应采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九。

第七条 乙方根据下述约定,按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

(一)住 宅:

高层 元/月 平方米; 多层 元/月 平方米;

别墅 元/月 平方米; 物业: 元/月 平方米;

(二)办公楼: 元/月 平方米

(三)商业用房: 元/月 平方米

(四)

(五)

(六)

上述物业服务收费分项标准(元/月 平方米)如下:

一、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

6、

二、非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

6、

第八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当月至物业出售并交付物业买受人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自物业交付物业买受人之日的次月起至本合同终止之日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和物业买受人按照物业出售合同的约定承担。物业出售合同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甲方承担。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以及甲方未交付给业主的物业,由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九条 前期物业管理期间,乙方按下述第种收费形式确定物业服务费用。

(一)包干制。由业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下述第 种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

1、每 (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按 %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 (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提取 元的酬金。

(三)

第十条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年/季/月)交纳,业主应在 (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逾期交纳的,违约金的支付约定如下:

第十一条 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一) ;

(二) 。

第十二条 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一)停车场属于全体共有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机动车车位 元/个 月、车库机动车车位 元/个 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 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 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机动车车位 元/个 月、车库机动车车位 元/个 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 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 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二)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 月、车库车位 元/个 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 元/个 月、车库车位 元/个 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三)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 月、车库车位 元/个 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三条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车辆停放有保管要求的,与乙方另行约定。

(一)健身房:

(二)牌室:

(三)网球场:

(四)游泳池:

(五)其他:

上述经营管理收入按下列约定分配:

1、

2、

3、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甲方所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其经营管理收费由甲方与乙方或者业主、物业使用人另行约定。

(一)年度结算结余部分,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转入下年继续使用;

2、直接纳入专项维修资金;

3、

(二)年度结算亏不足部分,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由业主追加补足;

2、

第十六条 业主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筹集、使用和管理维修资金:

(一)业主应当按照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二)专项维修资金的帐务由物业管理企业代管;

(四)按照政府规章及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七条 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六)

第十八条 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六)

第十九条 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发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担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三)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

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五)

(六)

第二十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的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对超出标准的部分,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业主有权要求乙方倍返还。

第二十三条 甲方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四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乙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五条 经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按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投票权计算规定确定)2/3以上通过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当解除合同。

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的合理时间内与甲方或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完成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 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并在日内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其他相关违约责任的约定:

(一)

(二)

(三)

(四)

(五)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中下列词语的定义是:

(一)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

(二)物业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和实际使用物业的其他人。

(三)物业买受人,是指物业出售合同中确定的物业购买人。

(四)物业交付使用,是指物业买受人收到甲方书面入住通知并已办理相应手续。物业买受人依约收到入住通知后在限定期限内不办理相应手续的,视为已交付使用。

(五)共用部位,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门厅、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电梯机房、走廊通道、传达室、内天井、房屋承重结构、室外墙面、屋面、 、 、 等部位。

(六)共用设施设备,是指:1、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管道、排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灯具、垃圾通道、电视天线、水箱、水泵、电梯、邮政信箱、避雷装置、消防器具 、 、 等设备;2、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道路、绿地、停车场库、照明路灯、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箱(房) 、 、 等设施。

(七)公共区域,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以及整幢住宅外、物业管理区域内,由全体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

(八)专有部分,是指在构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独立性,由业主独立使用、处分的物业部位。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条 补充协议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一份向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为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期限未满,若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本合同终止。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乙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月内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应在此期间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或代管。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物业构成(略)

附件二:物业规划平面图(略)

附件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和维修服务(略)

附件四:公共区域绿化养护服务(略)

附件五: 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略)

附件六:公共区域秩序的维护服务(略)

附件七: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略)

附件八:综合管理服务(略)

附件九:物业承接验收确认书(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地 址:

联系电话:

1、

2、

3、

4、

经乙方查验、甲方确认,上述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完好,乙方同意承接验收。

1、

2、

3、

4、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存在的问题确定解决办法如下:

1、

2、

3、

4、

2、设施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产品合格证明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证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业的前期服务合同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实用篇五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名称)的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物业类型:__________

以上范围不包括

商业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其它物业类型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物业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二。

第二条本合同为期____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若合同期限未满,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全体业主没有作出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企业决定,乙方按照本合同继续提供服务的,本合同中甲方、业主、乙方各自的权利义务延续。在合同权利义务延续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的,应当提前三个月书面告知对方。

第三条乙方根据下述约定按照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

(一)住宅:

独栋别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二)办公楼:______元/月·平方米

(三)商业用房: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四)其它物业类型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不含物业大修和专项维修费用,物业大修和专项维修费用按规定在维修资金中列支,并按规定分摊。

l住宅调整标准如下:

l办公楼:____________________(%或元/平方米月)

l商业用房:____________________(%或元/平方米月)

l其它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或元/平方米月)

2、其它调整方式:

第五条业主的物业服务费用应按__________(年/季/月)交纳。

业主应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当月至出售物业交付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出售物业交付之日的次月至本合同终止之日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物业买受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房屋销售合同未约定的,由甲方承担。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以及甲方未交付给业主的物业,由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

业主延期支付物业服务费用、停车费或者本合同约定的其它应缴费用的,按照每日千分之__________计违约金。

(一)包干制:乙方按包干制收费形式确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

2、每_____(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________元的酬金。

第七条本项目采用酬金制结算方式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_____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甲乙双方可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费用在物业服务资金中列支。

第八条采用酬金制结算方式的,物业服务资金年终结余或不足的处理方式:

(一)年度结算结余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转入下年度继续使用;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年度结算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由业主一次性补缴相关费用;

2、由业主公共收益补足;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九条物业专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损坏时,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承担。

第十条甲方按规定向乙方提供位于_____路_____号室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作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间供乙方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十一条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应符合下列约定:

(二)物业公共区域绿化养护服务,详见附件四;

(三)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详见附件五;

(四)物业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服务,详见附件六;

(五)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详见附件七;

(六)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详见附件八;

第十二条甲方将物业交付业主前,应会同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管理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甲、乙双方办理物业查验、移交手续,对查验、移交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解决办法应采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九。

第十三条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1、停车位租赁费

2、停车位物业服务费:

停车位租赁费扣除停车位物业服务费后的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并按本合同第十八条第四款约定公布。

1、停车位租赁费:

2、停车位物业服务费:

露天机动车位_____元/个·月、车库机动车位_____元/个·月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收取停车位租赁费的,应按照_____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支付租赁管理服务费。

(三)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位物业服务费。

停车位租赁费、停车位物业服务费、租赁管理服务费的支付时间同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车辆停放有保管要求的,与乙方另行约定。

(五)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上述经营管理收入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约定分配: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甲方所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其经营管理收费由甲方与乙方或者业主、物业使用人另行约定。

第十五条利用小区共有部分获取的收入扣除管理成本后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广告收益、房屋租赁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在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移交,由小区业主大会进行支配。

第十六条业主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筹集、使用和管理维修资金:

(一)业主应当按照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四)按照政府规章及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七条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八条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履行本合同;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九条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发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担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三)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

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十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十一条及附件十物业服务方案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一)以违约事项涉及并收取的服务费为基数相应减少物业服务费;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对超出标准的部分,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业主有权要求乙方_____倍返还。

第二十三条合同到期后,若业主大会决定不再续聘或法定原因终止的,乙方应当收到不再续聘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移交,并退出小区管理,否则应当按照每日人民币_____元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擅自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应当支付守约方人民币_____元作为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甲方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六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乙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七条经全体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二分之一以上业主且占总人数二分之一以上业主同意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解除合同,并按合同第二十三条的约定进行移交。

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在甲方或业主通知的合理时间内与甲方或其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完成交接手续。

第二十八条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并在_____日内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其他相关违约责任的约定: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条本合同中下列词语的定义是:

(一)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

(二)物业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和实际使用物业的其他人。

(三)物业买受人,是指物业出售合同中确定的物业购买人。

(四)物业交付使用,是指物业买受人收到甲方书面入住通知并已办理相应手续。物业买受人依约收到入住通知后在限定期限内不办理相应手续的,视为已交付使用。

(五)共用部位,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门厅、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电梯机房、走廊通道、传达室、内天井、房屋承重结构、室外墙面、屋面、 _____、_____ 、_____等部位。

(六)共用设施设备,是指:

2、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道路、绿地、停车场库、照明路灯、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箱(房)_____ 、 _____、_____等设施。

(七)公共区域,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以及整幢住宅外、物业管理区域内,由全体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

(八)专有部分,是指在构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独立性,由业主独立使用、处分的物业部位。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页,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一份向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备案。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履行期间,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_____种方式解决。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或_______________代管。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物业的前期服务合同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实用篇六

1、本示范文本仅供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参考使用。

2、经协商确定,建设单位和物业管理企业可对本示范文本的条款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

3、本示范文本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所称业主,是指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建设单位和房屋买受人;其他条款所称业主,是指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买受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编: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编: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建筑面积。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

第二章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1、

2、

3、

第四条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见附件五)。

第五条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服务费用

1、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别墅: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元/月.平方米;

物业:元/月.平方米。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0)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11)。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酬金制

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别墅: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元/月.平方米;

物业:元/月.平方米。

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

乙方采取以下第种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每月/每季/每年)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季/每年)按应收的物业服务资金

%的比例提取。

物业服务支出应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

第七条业主应于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由甲方全额交纳。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第八条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

2、

第四章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九条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1、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2、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3、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条乙方应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全体业主/甲方)所有。

1、

2、

1、

2、

第五章物业的承接验收

1、

2、

3、

1、

2、

3、

甲方应承担解决以上问题的责任,解决办法如下:

1、

2、

3、

第十五条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前条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

第十六条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

第十七条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六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十八条业主大会成立前,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十九条乙方可采取规劝、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临时公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二十条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甲方的同意。

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二条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管理服务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二十三条甲方应于(具体时间)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

用房平方米,位于。

第二十四条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七章专项维修资金

第二十五条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

第二十六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

第二十七条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

第二十八条专项维修资金的续筹。

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条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应按的标准向甲方、业主支付违约金。

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第三十三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七条的约定,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四条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5、

第九章其他事项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内,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期满前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甲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或代管。

第三十八条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内容;物业买受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即为对接受本合同内容的承诺。

第三十九条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业主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条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物业的前期服务合同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实用篇七

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

住所地:

邮编:

联系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

住所地:

邮编: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将(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市)区

四至:东南西北

占地面积:平方米

建筑面积: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二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

第三条 乙方应参与本物业的竣工验收,并在本物业移交接管时,与甲方共同办理物业管理书面交接手续。

第四条 本物业交付使用后的质量责任,按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

第二章 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提供以下物业管理服务:

第八条 共用绿地、花木的养护与管理、;

第十一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在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场地停放车辆的,停放人应与乙方签订专项合同,并按该专项合同的约定承担各项责任和义务。

第十二条 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包含业主的人身与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乙方与业主另行签订人身、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等专项合同的,按该专项合同的约定承担各项责任和义务。

第十三条 管理与本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七条 其他委托事项:

1;

2;

3。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服务期限

第十八条 本合同规定的物业管理委托期限暂定为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合同期限届满,若需要续签合同,双方另行签订书面合同。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或业主委员会成立与业主大会所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四章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2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业主临时公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要求物业买受人在订立物业买卖合同时,做出遵守《业主临时公约》的书面承诺。

3在物业竣工交付使用时,负责向物业买受人提供房屋质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

4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并在乙方提交上述物业管理方案之日起日内出具书面审定意见。

5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并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并将管理情况报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6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并在乙方提交上述材料之日起日内出具书面审定意见。

[1]甲方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由甲方支出全部费用;

[3]。

8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经营性商业用房(指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元的标准租用,其租金收入仅用于。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的标准租用,其租金收入仅用于。

10在物业管理交接验收时,负责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二) 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三) 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四) 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11为实现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要求而发生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除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按规定缴纳外,不足部分由甲方承担。

(1);

(2)。

14及时缴纳空置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依法提供物业维修专项资金。

15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对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16。

第二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方案;自主开展物业经营管理服务活动。

2对项目设计和施工提供管理方面的整改和完善建议。

3配备工作人员参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调试、验收和交接。

4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5按本合同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或物业使用守则及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

6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本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第三方。乙方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的,相关的物业管理责任仍由乙方向甲方、业主及物业使用人承担。

7负责编制房屋及其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保修期满后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方案,经甲、乙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8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与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9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并最迟于每年月之前以方式向甲方提出上述计划和报告;经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10负责每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支账目;并将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以及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专项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以书面方式公示。

11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改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共用部位的用途。

12不得擅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从事物业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不得在处理物业管理事务活动中侵犯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13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4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日内向甲方移交甲方提供的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15接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甲方和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等的监督,不断完善物业管理服务,定期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报告本合同履行情况。

16。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

第二十二条 乙方须按下列标准,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事项:

2设备运行: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水泵、发电机等设备日检查次;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屋面及房屋渗漏日修好;

4公共环境:道路:;室内外排水;沙井清理一次;

5清洁卫生:

(1)公共场地每天以标准清扫次;

(2)电梯卫生每天清扫、保洁次;

(3)定期组织实施化粪池清掏 (费用由业主承担);

(4)。

6绿化:绿地完好率达到%以上;

7交通秩序:室内(外)停车场一天小时保管;

8保安:实行小时保安制度,岗位设置个,小时轮流值守;

10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用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相关规定。

2本物业管理服务费,住宅房屋由业主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向乙方交纳;非住宅房屋由业主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向乙方交纳。本物业管理费包括如下费用:。

3本物业管理服务费每[月]/[季]/[半年])交纳一次,每次交纳费用时间为。

4空置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分别由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向乙方交纳。

5本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调整。

6业主出租其拥有的物业,其应承担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业主交纳,业主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业主应将此约定送乙方备案并就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缴纳负有连带责任。

7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该业主应承担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8物业管理服务费中未计入的共用设施设备运行、能耗费用,按[该幢]/[该物业]住户实际用量共同分摊。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按以下第项方式处理:

(1)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元交纳滞纳金;

(2)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应付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万分之交纳滞纳金;

(3) 。

1露天车位:每日元,每月元,每年元;

2车库:每日元,每月元,每年元;

3摩 托 车:每日元,每月元,每年元;

4自 行 车:每日元,每月元,每年元;

5。

第二十五条 乙方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委托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费用,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1;

2;

3。

1保修期内属保修范围内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2不属保修范围内的、、维修、养护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的权属份额或承担。

3保修期满后,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费用,在本物业维修专项资金中列支。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约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于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于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按支付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一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否则应向对方支付元的违约金;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出违约金的,对超出部分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二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关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通过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的,或由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由施加损害的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十四条 由于一方违约而致使本合同提前终止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合同自上述书面通知送达对方时即行终止。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的,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日内办理完毕全部物业管理交接手续。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七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业主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自起生效。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约定的相关内容若与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府文件相抵触时,该约定无效。若在本合同的履行中,遇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府文件发生变化时,自然也应按变化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府文件执行。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

附件:

一、本物业构成细目

二、木物业管理质量目标

三、本物业的管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