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民法典的收获与体会(实用14篇)

时间:2024-01-07 02:13:15 作者:文轩 心得体会

心得体会是我们对一段经历的总结和概括,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把握经验的要点,从而更好地应对类似的情境。在阅读以下范文时,请大家多思考和反思,发现其中的闪光点和可借鉴之处。

民法典的心得体会

以人民为中心,问计于民、服务于民,做人民群众的知心人。民法典是一部“社会生活百科全书”,因涉及面广,涵盖面深,对每一个人的言行具有很强的约束意义。作为基层干部,是为基层人民群众服务的,是人民群众身边的知心人,一切工作都要以人民为中心开展,始终做到人民群众在哪里、干部的心就在哪里,人民群众需要什么、干部就要去想什么,人民群众盼什么、干部就要干什么。只要时时处处想着人民群众,急人民群众之所急,解人民群众之所忧,化人民群众之困,人民群众就会把干部的实干精神藏在心头、放在嘴上,干群关系就十分融洽,人民群众就会把干部当亲人,有什么心里话都会跟干部讲,还处处夸奖干部的好,把干部当成无话不说的亲人,大家共同携手为小康生活齐心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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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民法典的收获与体会

《民法典》是中国第一部法典,是人们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的法律词典。作为中国公民,这本书值得一读。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6月16日,《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通过民法典能深深感受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从民法典中看立法为民。立法不公,是最大的不公。《史记·商君列传》曰: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但在封建王朝统治的两千多年里,这一直是句空话,并且这句话本身就表示出在立法层面上有“王子”和“庶民”两个完全不平等的对象,这就是在立法层面上对人民群众利益的极大侵害。故这句话的用途只能是掩饰封建统治者自身特权,以及安抚不断被剥削的人民群众,用现在通俗的话来说就是古代封建统治者们的“法律遮羞布”。而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则不一样,它在基本规定第四条中提到: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这就能看出,它对于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等民事主体,一视同仁地给予保护,同等保护,平等保护。

从民法典中看司法为民。群众在司法方面最怕什么?最怕法律规定不清不楚,导致司法裁定浮动巨大。有可能滋生出面对有钱、有地位的人“唯唯诺诺”,面对普通百姓却“重拳出击”的恶性案例。所以,一部法律规定得越细致,思考得越全面,对普通群众就越有利。从民法典宣传图册中“小明的一生”就不难看出,这部法律为了群众真的是“操碎了心”,从出生到成长再到离去,从偶然事件到必然事件,对群众的保护可谓事无巨细、面面俱到。这部法律就好比群众的一道“长效护身符”,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无时无刻地庇护着我们。

从民法典中看执法为民。执法,是群众在日常生活中接触最多的一类,尤其是群众之间发生小型冲突。在法律不是特别完善的时期,很多群众之间的细微冲突都是通过执法人员的协调来解决。其中一个耳熟能详的例子就是:碰瓷。碰瓷在日常生活中甚至催生了行车记录仪这个产业,可见影响有多大。碰瓷的现象也反映出,现代社会确实存在少数“老赖”,他们以“耍赖皮”为生存的资本,或利用人们的善心,或利用法律盲区来讹诈人们。而民法典中有许多“除赖”的法律法规,比如对于确定为霸座的人就可以直接拒载。这些针对性的法律规定,让执法人员在处理这些“无赖”时有法可依、依法处置。

笔者不是法律专业,对法律的解读或许不是特别深刻,但就从我这样一个“小白”的角度也能看出民法典满满的干货,足以说明其“人民至上”的理念是多么深刻。

翻开历史的画卷,从1954年到2017年民法典的编纂走过了漫长的道路,一部“法”的诞生伴随着中国社会60多年跌宕起伏的发展,伴随着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历史飞跃”。根据党中央的工作部署,十二届、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接续努力推进编纂民法典工作,先后十次审议民法典相关草案,组织全国人大代表两次研读讨论民法典草案,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经过反复修改的草案,充分吸收了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体例科学、结构严谨、规范合理、内容完整并协调一致。该法典在本次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通过是水到渠成、瓜熟蒂落,体现了全国人民的心声和愿望。

民法典是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民的法典,使命是打造公平正义环境。民法典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了日常遵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的幸福感满意度不断加强。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由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社会矛盾变化的过程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驱动下的创新创造,在这个过程中,“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民法典作为社会的基本法,是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立法表达。民法典就像一个无形的天网,全方位保护人民民事权利,每一条法律规定都凝聚社会生活规则的最大共识,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法制建设更加深入人心。《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必将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座“大厦”的重要支柱,必将为法治中国建设筑牢根基,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民法典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们国家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标志着我国依法治国迈上新台阶。

我国《民法典》是保护公民私权利的法律汇总,从某种意义上讲,《民法典》就是公民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作为事关每个公民“从胎儿到身故后五十年”漫长岁月切身利益保障的法律,《民法典》与每个人的生活工作休戚相关。民法典的颁布,是维护人民权益的客观需要,大到国家所有制、土地制度,小到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生产经营、个人信息保护、私有财产保护都可以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民法典的颁布,让公民更有尊严地生活,保障人人享有人格尊严、人身自由、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还有各种各样的财产权利等等。民法典让社会更加公平发展,让群众步入幸福安康的生活。建设完备的社会财富保护体系,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让公民尊严得到充分尊重、民众智慧得到极大发挥、社会财富得到充分涌流,是民法典应该承担的历史责任和应当具有的历史价值。

《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中国截至目前体量最为庞大的法律,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共七编,依次为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以及附则,共计1260条。这1260个条文涵盖了个人从出生到死亡参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其巨大影响还体现在对其他民事单行法的吸收合并上。《民法典》正式颁布实施后,我们耳熟能详的《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将废止,退出现行有效的法律体系。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它的颁布标志着中国正式步入民法典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颁布充分标志着人民至上原则,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确认和保障民事权利,提升群众获得感满意度、幸福感、安全感。民法典增加了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深度贴合中国法治的法典,新增了遗嘱继承人、高空抛物、房屋租赁合同以及商品房共有部分经营收益归业主共有等诸多解决民生问题,步入幸福小康社会的必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2020年作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年,民法典的颁布凸显了在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领导下的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决心。

山航空保支队始终牢记党的嘱托,引导支队党员骨干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立足岗位做贡献。支队注重下沉,切实了解需要帮助的队员同志,各中队各班组成立党员互助小组,由互助小组组长确保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组员谈心谈话工作。不定期听取各职能单元工作部署开展情况,鼓励支持创新工作方法。定期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严格落实各级文件指示精神。同时深入基层调研,采取问卷星等多种方式收取队员意见建议,提升队员队伍认同感,深度剖析队伍问题。山航空保支队将持续推进各项法律、《民法典》的宣贯普及工作,保证全体队员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将法治与工作深度结合,营造一个和谐团结、科学规范、风清气正的优良环境。

建设法治社会,无论对国家和对单位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让民法典的规章与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融入日常生活,实现法盛人和,使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永葆生机活力。

6月16日,《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通过民法典能深深感受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立法不公,是最大的不公。《史记·商君列传》曰: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但在封建王朝统治的两千多年里,这一直是句空话,并且这句话本身就表示出在立法层面上有“王子”和“庶民”两个完全不平等的对象,这就是在立法层面上对人民群众利益的极大侵害。故这句话的用途只能是掩饰封建统治者自身特权,以及安抚不断被剥削的人民群众,用现在通俗的话来说就是古代封建统治者们的“法律遮羞布”。而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则不一样,它在基本规定第四条中提到: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这就能看出,它对于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等民事主体,一视同仁地给予保护,同等保护,平等保护。

民法典与各级政府相关,与司法机关相关,更与党政干部及公民个人相关。从政府机关层面上讲,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力手段,是正确决策、优化管理、提高效率的充分保障,这是国家对人民的担当;从组织层面上讲,民法典是谋事、干事的理论源泉,深入学习、全面遵守、带头维护,这是党政干部对群众的担当;从个人层面上讲,民众心怀敬畏,遵从平等自愿原则,依法从事民事活动,是公民对社会的担当。“人民的事,都不是小事”,党政干部要把调解邻里纠纷、评判是非对错那些“清官难断的家务事”,在民法典中寻出最正确的“解题方法”,用担当促进社会和谐。

作为我国的第一部“法典”,民法典包含了大到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小到霸座、高空抛物诸多具体权益的保护,包罗万象。作为新时代人民权利的宣言书,要让民法典“飞入寻常百姓家”,就要在宣传上“接地气”。要加强对专业术语的解读,用人民群众易接受、能吸收,听得懂、用得上的方式和内容进行宣传。要以需求为导向,群众需要什么我们就宣传什么,干部缺什么就学什么、讲什么。要以效果为导向,做到生动活泼、形象,要摈弃发传单、念法条的生硬宣传方式,多举群众身边鲜活事例,要创新宣传方式方法,要将宣传教育融入到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来,融入到党员干部干事创业中来,坚决杜绝“走过场”。

学民法典的收获与体会

2020年5月28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称民法典),一经公布,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和讨论的热点。作为基层干部,就要蹭这个热点,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同时,做人民群众的知心人、带头人和老实人,让民法典根植于心、笃于行。

以人民为中心,问计于民、服务于民,做人民群众的知心人。民法典是一部“社会生活百科全书”,因涉及面广,涵盖面深,对每一个人的言行具有很强的约束意义。作为基层干部,是为基层人民群众服务的,是人民群众身边的知心人,一切工作都要以人民为中心开展,始终做到人民群众在哪里、干部的心就在哪里,人民群众需要什么、干部就要去想什么,人民群众盼什么、干部就要干什么。只要时时处处想着人民群众,急人民群众之所急,解人民群众之所忧,化人民群众之困,人民群众就会把干部的实干精神藏在心头、放在嘴上,干群关系就十分融洽,人民群众就会把干部当亲人,有什么心里话都会跟干部讲,还处处夸奖干部的好,把干部当成无话不说的亲人,大家共同携手为小康生活齐心奋斗。

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做党纪国法的带头人。民法典第一章第十条规定:“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作为基层干部,是离人民群众最近的人,也是跟人民群众经常打交道的人,在日常的工作中,就需要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特别是在服务人民群众领域内的法律法规知识,不仅要熟记,还要落实在行动上,时刻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在民事纠纷、邻里纠纷和家庭矛盾等调解化解中,要公平公正依法做好人民群众的调解员,在体现法律的公信力的同时,也是体现基层干部带头学习党纪国法、应用法律维护合法权益,也是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在基层人民群众中,大力开展学法普法宣法活动,基层干部更要时刻以党纪国法规范言行,在人民群众中树立学法用法的典范。

以典型为榜样,学有成效、行有标准,做甘于奉献的老实人。身处基层就要为基层人民群众谋事干事,首先要讲奉献,奉献是指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为人民服务、为国家利益至上等甘于奉献,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也要甘于奉献乃至生命。在新冠疫情救治中的白衣天使、“直播带货”的县长、深藏功名60多年的老英雄张富清、排雷英雄杜国富、奋战在脱贫攻坚付出宝贵生命的黄文秀等都是大家学习的榜样。“人不率,顺不从;身不先,则不信。”作为基层干部,在学习榜样中、汲取榜样的力量的同时,要在实际的工作中修身做表率,才能做到学有成效、行有标准、做有样子,就有人民群众的“口碑”,干部所做的事业就会芝麻开花——节节高。

学民法典的收获与体会

民法典是指在采用成文法的国家,用来规范平等主体之间私法关系的法典。《民法典》以条款和抽象规则的形式规定了各种法律行为和身份行为。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6月16日,《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通过民法典能深深感受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立法不公,是最大的不公。《史记·商君列传》曰: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但在封建王朝统治的两千多年里,这一直是句空话,并且这句话本身就表示出在立法层面上有“王子”和“庶民”两个完全不平等的对象,这就是在立法层面上对人民群众利益的极大侵害。故这句话的用途只能是掩饰封建统治者自身特权,以及安抚不断被剥削的人民群众,用现在通俗的话来说就是古代封建统治者们的“法律遮羞布”。而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则不一样,它在基本规定第四条中提到: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这就能看出,它对于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等民事主体,一视同仁地给予保护,同等保护,平等保护。

民法典与各级政府相关,与司法机关相关,更与党政干部及公民个人相关。从政府机关层面上讲,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力手段,是正确决策、优化管理、提高效率的充分保障,这是国家对人民的担当;从组织层面上讲,民法典是谋事、干事的理论源泉,深入学习、全面遵守、带头维护,这是党政干部对群众的担当;从个人层面上讲,民众心怀敬畏,遵从平等自愿原则,依法从事民事活动,是公民对社会的担当。“人民的事,都不是小事”,党政干部要把调解邻里纠纷、评判是非对错那些“清官难断的家务事”,在民法典中寻出最正确的“解题方法”,用担当促进社会和谐。

作为我国的第一部“法典”,民法典包含了大到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小到霸座、高空抛物诸多具体权益的保护,包罗万象。作为新时代人民权利的宣言书,要让民法典“飞入寻常百姓家”,就要在宣传上“接地气”。要加强对专业术语的解读,用人民群众易接受、能吸收,听得懂、用得上的方式和内容进行宣传。要以需求为导向,群众需要什么我们就宣传什么,干部缺什么就学什么、讲什么。要以效果为导向,做到生动活泼、形象,要摈弃发传单、念法条的生硬宣传方式,多举群众身边鲜活事例,要创新宣传方式方法,要将宣传教育融入到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来,融入到党员干部干事创业中来,坚决杜绝“走过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表决通过,成为了新中国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依法治国划时代的里程碑,让依法守护人民美好生活再登“新高峰”。

“法者,治之端也。”这部《民法典》从生命孕育开始到生命有尊严的结束,全部内容都是围绕着人的权利书写,是我国目前最长的、拥有法律条文最多的法律。这部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诞生,集守卫人民的各种规则之大成,让“人民至上”更加闪耀。

这是人民的胜利。《民法典》充分体现了人民的意志和意愿。因为它完全来自于人民的生活和实践。无论是在生活中遇到的高空抛物、房屋价值想“提前变现”,还是在消费中遇到的“套路贷”“校园贷”“高利贷”;无论是在出行中遇到的霸座、老人倒在地上不敢扶,还是游走在网络中的q币、网络游戏装备。等等,《民法典》都一一给了解答,丰富地展示了与人民相关的点点滴滴。有发展就有会这样那样的问题。同样,发展也是一个不断解决问题的过程。面对社会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尤其是在我国信息化建设正全力奔跑的时候,我们要在快速的发展中不断为人民打造“安全防护墙”。因为它充分汲取了人民的智慧和力量。“能用众力,则无敌于天下矣;能用众智,则无畏于圣人矣。”《民法典》在编撰过程中,先后10次,累计收到42.5万人提出的102万条意见和建议,再加之人民代表积极讨论和努力完善,让这部法典始终充满着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因为它充分保障着人民的利益和福祉。“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十九大报告强调,“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最大的良法就是为人民而立法,最大的善治就是为民生而治。法律服务于人民。只要人民有关切,法就有回应。《民法典》的诞生将为人民提供全方位立体式保护,再次体现了我国立法的全民意志。

这是时代的奋斗。“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为人民而奋斗是最幸福的。我们始终牢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而只争朝夕。“日日行,不怕千万里;常常做,不怕千万事。”编纂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民的“民法典”,需要几代人的共同努力,一棒接一棒地接续奋斗。尤其是在关键时刻更要响鼓重锤,敢于登峰。《民法典》之所以能在今天诞生,是因为我们前所未有的重视,在奋斗的时代中不断创造升华的结果。我们始终坚定“必须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而不负时代,不负人民。坚定不移地实现着奋斗的成果由人民来分享。最新的资产负债表表明,我国的总资产已经超过1300万亿元。这个资产是由一代代共产党员带领人民奋斗的成果。法是文明程度的重要象征,法律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成果。正如习近平总书记说的,“只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都搞好,国家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都增强,全国各族人民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改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才能顺利向前推进。”在奋斗的道路上,我们要以《民法典》的诞生为契机,全力加快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发展,相互促进。“百舸争流,奋楫者先;千帆竞发,勇进者胜。”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道路上,充满着艰难险阻,需要有决战决胜的意志。决战决胜关键看“底色”。只要有人民群众的支持,我们就有“乘风破浪,直挂云帆”的最强胜利底气。

“法者,天下之公器也。”《民法典》,让人民在最美好的时代遇到“你”,必将让我们更加奋进新时代!

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我们要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推动民法典实施,以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权益。

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实施好民法典,重点要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实施好民法典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实施好民法典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

第二,加强民事立法相关工作。民法典颁布实施,并不意味着一劳永逸解决了民事法治建设的所有问题,仍然有许多问题需要在实践中检验、探索,还需要不断配套、补充、细化。要发挥法律解释的作用,及时明确法律规定含义和适用法律依据,保持民法典稳定性和适应性相统一。

第三,加强民法典执法司法活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是维护民法典权威的有效手段。各级政府要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

第四,加强民法典普法工作。民法典共7编1260条、10万多字,是我国法律体系中条文最多、体量最大、编章结构最复杂的一部法律。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要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将其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引导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要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

第五,加强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理论研究。要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立足我国国情和实际,加强对民事法律制度的理论研究,尽快构建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为有效实施民法典、发展我国民事法律制度提供理论支撑。

6月16日,《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通过民法典能深深感受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从民法典中看立法为民。立法不公,是最大的不公。《史记·商君列传》曰: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但在封建王朝统治的两千多年里,这一直是句空话,并且这句话本身就表示出在立法层面上有“王子”和“庶民”两个完全不平等的对象,这就是在立法层面上对人民群众利益的极大侵害。故这句话的用途只能是掩饰封建统治者自身特权,以及安抚不断被剥削的人民群众,用现在通俗的话来说就是古代封建统治者们的“法律遮羞布”。而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则不一样,它在基本规定第四条中提到: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这就能看出,它对于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等民事主体,一视同仁地给予保护,同等保护,平等保护。

从民法典中看司法为民。群众在司法方面最怕什么?最怕法律规定不清不楚,导致司法裁定浮动巨大。有可能滋生出面对有钱、有地位的人“唯唯诺诺”,面对普通百姓却“重拳出击”的恶性案例。所以,一部法律规定得越细致,思考得越全面,对普通群众就越有利。从民法典宣传图册中“小明的一生”就不难看出,这部法律为了群众真的是“操碎了心”,从出生到成长再到离去,从偶然事件到必然事件,对群众的保护可谓事无巨细、面面俱到。这部法律就好比群众的一道“长效护身符”,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无时无刻地庇护着我们。

从民法典中看执法为民。执法,是群众在日常生活中接触最多的一类,尤其是群众之间发生小型冲突。在法律不是特别完善的时期,很多群众之间的细微冲突都是通过执法人员的协调来解决。其中一个耳熟能详的例子就是:碰瓷。碰瓷在日常生活中甚至催生了行车记录仪这个产业,可见影响有多大。碰瓷的现象也反映出,现代社会确实存在少数“老赖”,他们以“耍赖皮”为生存的资本,或利用人们的善心,或利用法律盲区来讹诈人们。而民法典中有许多“除赖”的法律法规,比如对于确定为霸座的人就可以直接拒载。这些针对性的法律规定,让执法人员在处理这些“无赖”时有法可依、依法处置。

笔者不是法律专业,对法律的解读或许不是特别深刻,但就从我这样一个“小白”的角度也能看出民法典满满的干货,足以说明其“人民至上”的理念是多么深刻。

5月28日立法部门以高票通过了新中国第一部《民法典》,次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举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主题是切实实施民法典。这体现了党中央对编纂和通过《民法典》的高度重视和实施《民法典》的坚定意志。

《民法典》是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所有民事生活的百科全书和基本典章规范。《民法典》确认、保护和救济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财产权利与合法利益,在调整民事关系的同时也为国家机关特别是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设定了公权力的边界。有了《民法典》,全面依法治国将更向前迈进一步,人民生活会更美好。

我们要学习好、宣传好《民法典》,为《民法典》的实施贡献力量。

习近平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切实实施民法典”集体学习中的讲话,进一步明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是新时代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强调,民法典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各级机关应当充分发挥其教育及宣传意义,完善配套的制度建设,全面有效贯彻执行民法典的规定。

在规范层面上,民法典体现了对平等主体间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保护,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保障。将民法典落于实处,有助于保护私人权利,促进市场经济发展,完善国家法制建设,是顺应时代发展,满足社会需求的必然选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中国截至目前体量最为庞大的法律,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我国《民法典》是保护公民私权利的法律汇总,从某种意义上讲,《民法典》就是公民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作为事关每个公民“从胎儿到身故后五十年”漫长岁月切身利益保障的法律,《民法典》与每个人的生活工作休戚相关。大到国家所有制、土地制度、小到普通百姓的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生产经营、个人信息保护、私有财产权利保护都可以《民法典》中找到依据。《民法典》不仅能统一民事法律规范,消除法律之间的矛盾和冲突,而且可以助力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

民法典是市民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是法官裁判民商事案件的基本依据。翻开历史的画卷,从1954年到2017年民法典走过了漫长的道路,一部“法”的诞生伴随着中国社会60多年跌宕起伏的发展,伴随着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历史飞跃”。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以“人民至上”绝不动摇,为“人民幸福”保驾护航。

从生活的鸡毛蒜皮到人生终身大事,更新服务零距离。从生活中的充值、“霸座”到结婚登记、夫妻债务等,从细节中为人民群众的“钱袋子”“米袋子”保驾护航,为人民群众打开幸福之门提供有力保障。

民法典是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民的法典,使命是打造公平正义环境。民法典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了日常遵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的幸福感满意度不断加强。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由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社会矛盾变化的过程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驱动下的创新创造,在这个过程中,“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从一个人懵懂时为游戏充值,再到初入社会时网贷平台的“利滚利”,再到见义勇为时不慎造成的损害,再到接到无数垃圾短信的维权,这些看似生活中的“小事”,却记录了中国社会发展的历程,展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不断完善,体现了中国社会矛盾的转化过程。在“小明”生活的点滴中,是“一枝一叶总关情”的人民情怀,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成果展现。民法典让社会更加公平发展,让群众步入幸福安康的生活。

本部民法典颁布生效以后,诉讼离婚的难度将会进一步增加,法官判离会更加审慎,诉讼周期会变得更长。其中冷静期的设置,意在让双方强化经营的意识,更加冷静理智的对待婚姻当中的矛盾。笔者提醒大家,遇到婚姻中的小“病”小“伤”不要轻易弃疗,要双方配合、耐心修复婚姻系统的防火墙。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婚姻是一场两人共同成长彼此扶持的旅程,不在于配置多豪华,路线多奇幻,关键在互相配合、一致行动、在取经的路上共同战斗,最终斩妖除魔、修成正果。

在这个过程中可能会误解彼此的方向,看不懂对方的信号,经历各种心伤。别怕,这些坎坷都将见证你破茧成蝶的成长。当你看到一路走来自己的成长、对方的成长,你们婚姻之树由青青幼苗变得果实累累,一切的痛苦都是值得的。

时过境迁,生活变化反映社会发展,生活进步得益于科技发展,民法典为中国创新创造保障开路。民法典也是市场经济基本法,伴随着民法典的不断完善,“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中国制度优越性不断显现,“中国名片”在世界范围的影响力越来越强,中国车、中国桥、中国路等“中国奇迹”,向全世界展示了中国式的发展。

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人民用勤劳和汗水创造了“中国力量”“中国精神”“中国效率”,一跃而上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成果来之不易,其中和谐安定、科学规范、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是关键,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断完善的体现,为中国创新创造提供了不断成长壮大的优渥环境。“小明”的成长记录中国法治改革历程,彰显“中国之治”的力量,一部民法典,一生守护的人民情怀!

民法典来源于人民的生活,也用之于人民的生活,它渗透到了生活中的每一个角落,我们生活中的每一次消费保障,每一次的出门旅行,几乎所有的民事活动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小到缴纳水电,大到合同签订,用1260个法条对应细致入微的民生关系,每一条都能解释和评定千万件世事,完美的诠释了“在民法慈母的眼里,每一个人都是国家的儿女”。

在学习民法典时,侵权责任编,让我印象十分深刻,近些年来,听过许多不公之事,心中意难平之,高空抛物受伤了谁负责?如果找不到扔东西的人,该找谁赔偿?多年来这些纠纷发生了很多,却始终没有一个明确的标杆,如今民法典中将这些不确定的,模糊不清的轮廓,明确写入法条中,如“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使“不实施建筑物抛掷物品行为”上升为一项法定义务,而不再是没有法律约束力的宣示性道德倡议。从倡议到义务不知道多少人民盼望着,民法典的到来,天下大同,人人为公,民法典用限度兼顾人权保障了老百姓的公平,尽的努力维护了社会的正义!

古人云:“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本意是指开战行军前,粮草要准备充足,后勤工作得到保障,前线的战士才能全心投入战斗,保家卫国。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是指工匠没有圆规和矩尺这样的工具,就无法做出圆桌、窗户这类圆形和方形的家具,后来引申为在社会活动中大家都要遵守一定的规则,在限制的规则内行事,否则社会的运转将会出现问题。常言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是公众对规矩法则的形象认知,大到国家的治理,小到家庭的经营,都离不开法律和家规的约束。由此可见,依法治国,社会和谐,依法治国,法律先行。

1、社会和谐稳定是立法的根本保证。

我国的民法典立法工作始于1954年,1954—1964年立法工作因_的影响而搁置,2014年11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编纂民法典,2015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启动民法典编纂工作。2016年6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初次审议了民法总则草案,标志着民法典编纂工作进入立法程序。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

十八大以来民法典从提出编纂计划到表决通过历时6年,如果追溯到1954年,民法典耗时则长达66年,耽搁的时间缘于社会的不稳定,动荡时局对人们的生产生活不利,立法这种系统工程更不可能实现。当今世界局部战火不断,我们只是生活在和平的国家,我们渴望和平也愿意长久守护这份和平。社会和平人民才能谋求自己的幸福,国家法治健全才能更强有力地庇佑这片土地。古有商鞅变法,秦国励精图治,横扫六国,统一中原,自此秦朝建立了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当今颁布的民法典不仅巩固社会主义发展成果,而且为夺取全面进入小康社会的胜利局面有着深远的意义。

2、与时俱进是民法典的鲜明特色。

当前我们进入老龄化社会,老年群体权益如何得到保障,民法典在安享晚年、选择监护人、财产处置、遗嘱形式等方面都有规定。伴随着机构改革的实施,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取消,计划生育职能弱化,民法典对计划生育有所调整,删除了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家风正,则民风淳,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多次谈到要“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民法典明确规定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习总书记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民法典规定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民法典紧随时代,社会热点以法律条款予以明确,尤其是十八大以来的执政思想融入民法典,限度维护人民的权益,热切回应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民法典真正做到立法思想取之于民、立法内容保障于民的法律精髓。

3、以人为本是民法典的终极核心。

民法典将人格权单设一编,与宪法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遥相呼应,详尽规定了人格权的范畴: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民事主体是其自身权利的享有者:人格权不得放弃、转让或者继承。综上,以人为本的法治思想在人格权独立成编的问世中闪耀光芒。

无法可依的国家,要想实现人民安居乐业,经济蓬勃发展,社会稳定繁荣的愿望……何其艰难!法律这块基石作用不容小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民法典的立法思想始终把对人的关怀放在首位,关心幼有所育、保障住有所居、维护老有所依、推进行有所安等,对自然人从胎儿到身故全生命周期的关照借助法律予以强化。

4、民法典为现代化国家的治理提供制度保障。

我国《民法典》主要由“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内容构成。《民法典》不仅是对原《民法总则》、《物权法、《合同法》、《民法通则》、《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担保法》、《侵权责任法》九部法律的高度提炼,而且也删除了原法律中不适应当今社会发展的条款,同时还加入了新形势下民众聚焦的新元素,《民法典》的颁布标志着我国依法治国进入新阶段。

民法典在编纂过程中,公开透明,广开言路,征集意见,在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民法典广泛征集民意是对公民有参政议政的权利、表达个人见解和意愿的自由最生动诠释。民法典先后10次向公众征询金点子,人民群众积极响应,反馈意见100余万条,体现了广大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愿景诉诸法律制度的迫切需求。

从十九大到二十大,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我们要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又要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现代化的强国必然要有与之对应的法律制度,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依法治国,法律先行,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民法典将引领我们实现宏伟目标。

民法典有多么大的意义,它的亮点是什么,这些大家看看新闻就可以心中有数。民法典的亮点在央视新闻的报道中,呈现出来不少亮点比如未成年人受性侵、降低行为能力的年龄、延长诉讼时效等等。

民法典作为社会的基本法,是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立法表达。民法典全面提升了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呼应了我国国情的现实需要,通过具体规范,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民法典的颁布,是维护人民权益的客观需要,大到国家所有制、土地制度,小到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生产经营、个人信息保护、私有财产保护都可以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民法典的颁布,让公民更有尊严地生活,保障人人享有人格尊严、人身自由、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还有各种各样的财产权利等等。民法典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们国家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标志着我国依法治国迈上新台阶。

构建完备的社会财富保护体系,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让公民尊严得到充分尊重、民众智慧得到极大发挥、社会财富得到充分涌流,是民法典应该承担的历史责任和应当具有的历史价值。他建议,民法典颁布后,普法教育要及时跟上,尤其要通过教科书、现代通讯网络进行普及,普法教育要进机关单位、进学校社区,走进千家万户。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当前,伴随着这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精神、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的编纂完成与正式颁布,我们已然全面进入民法典时代。然而,法律要激活其生命、发挥其效能、树立其权威,必须付诸实施,即从文本上的法律变为行动中的法律,从抽象的法律条文落实为人们的具体行动。在这个过程中,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专门审判机关,负有重要且不可替代的时代使命。

“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本次民法典编纂予以承认和保护的重点,无疑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从胎儿权利保护,高空抛坠物责任划分到住宅xx年后自动续期,离婚冷静期,再到设立居住权,完善监护制度,特别是将人格权独立成编,切实改变了以往“重物轻人”现象,充分体现了我们党以人为本的根本宗旨。民法典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助推器。毋庸置疑,民法典的实施必将有助于将公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有助于实现更高水平的司法公正;有助于厘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有助于有效激发创新创造活力,特别是首次将“绿色原则”作为民事基本原则写入法典,充分体现了时代要求、反映了人民呼声,必将有力提升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

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党要切实推动民法典实施,以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可以说,民法典的实施水平和效果,将成为衡量各级党政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下一步,人民法院将充分认清自身在推进民法典实施上肩负的特殊时代使命,立足本职、担当尽责,坚持从学习领会、依法实施、宣传解读和调查研究四个维度入手,确保民法典这部民事权利的宣言书、保障书和人民“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得到切实有效的贯彻执行。

深入学习领会是实施民法典的首要前提。人民法院作为贯彻实施民法典的重要部门,应当首先把学习民法典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提升公正司法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在民法典正式施行前,对全体民事审判人员和执行人员进行系统、全员培训,切实通过深入学习、细致比较,精准把握立法宗旨,深刻理解条文要义,高度关注民法典的内在逻辑体系、原有条规的细微变化和新增设权利、内容的制度内涵,真正做到融会贯通、知行合一、学以致用。严格依法适用是实施民法典的根本保证。公正高效文明司法,是维护民法典权最有效的手段之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事案件同人民群众权益的联系最直接最密切。民法典正式实施后,人民法院要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全面提升理解和适用民法典的能力,严格依法实施民法典,不断提高民事案件审判水平和效率;持续提升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要加强对涉及财产权保护、人格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民事审判和监督指导工作。同时,加强诉调对接,积极引导人民调解组织、行业协会等基层组织务实解决民事纠纷,多方面推进民法典实施。

强化宣传解读是实施民法典的有效手段。民法典事关千家万户和各行各业,与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人民法院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充分借助编纂和颁布民法典这一难得契机,一方面,充分利用人民法院融媒体宣传矩阵,针对民法典开展全方位解读,引导公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社会生活的总规矩”。另一方面,注重结合个案审判,以案释法,阐释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根本要求及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切实把案件审判转化为生动的“法治公开课”,努力让全社会每一个人走近民法典、了解民法典、运用民法典。

积极调查研究是实施民法典的现实要求。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生活中各种利益关系、矛盾不断调整变化,民法典在实施过程中必然会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人民法院要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加强调查研究,努力提高司法调研工作的能力水平,认真收集、汇总审判实践中的“第一手资料”,认真总结审判经验,搜集整理重点案件,适时发布典型案例,在新的实践基础上推动民法典不断完善和发展,进一步促进民法典的统一适用,努力提高人民法院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2020年5月29日下午,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发表重要讲话,指明了民法学的发展方向。

当下中国正在经历着历最为深刻的社会变革,也正在进行着人类历最为宏大的法治探索,面对经济发展形态和国际发展环境深刻变化的新挑战,面对改革开放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的新局面,面对统筹推进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新问题,面对各种法律思潮激荡、碰撞的新形势,秉承习近平的重要讲话精神,民法典颁布实施后,中国民法学研究的核心任务就是要致力建构对中国法治实践具有解释力和回应力的民法学体系。

对中国法治实践具有解释力和回应力的民法学体系,应当能够充分满足新时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对民事法治提出的新要求;应当能够圆满完成当前中国在民事法治领域面对的新任务;应当能够有效回应人类在民事法治领域共同面临的新问题,应当能够有力保障培养德法兼修高素质社会主义法治人才的新需求。

2020年5月28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称民法典),一经公布,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和讨论的热点。作为基层干部,就要蹭这个热点,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同时,做人民群众的知心人、带头人和老实人,让民法典根植于心、笃于行。

以人民为中心,问计于民、服务于民,做人民群众的知心人。民法典是一部“社会生活百科全书”,因涉及面广,涵盖面深,对每一个人的言行具有很强的约束意义。作为基层干部,是为基层人民群众服务的,是人民群众身边的知心人,一切工作都要以人民为中心开展,始终做到人民群众在哪里、干部的心就在哪里,人民群众需要什么、干部就要去想什么,人民群众盼什么、干部就要干什么。只要时时处处想着人民群众,急人民群众之所急,解人民群众之所忧,化人民群众之困,人民群众就会把干部的实干精神藏在心头、放在嘴上,干群关系就十分融洽,人民群众就会把干部当亲人,有什么心里话都会跟干部讲,还处处夸奖干部的好,把干部当成无话不说的亲人,大家共同携手为小康生活齐心奋斗。

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做党纪国法的带头人。民法典第一章第十条规定:“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作为基层干部,是离人民群众最近的人,也是跟人民群众经常打交道的人,在日常的工作中,就需要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特别是在服务人民群众领域内的法律法规知识,不仅要熟记,还要落实在行动上,时刻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在民事纠纷、邻里纠纷和家庭矛盾等调解化解中,要公平公正依法做好人民群众的调解员,在体现法律的公信力的同时,也是体现基层干部带头学习党纪国法、应用法律维护合法权益,也是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在基层人民群众中,大力开展学法普法宣法活动,基层干部更要时刻以党纪国法规范言行,在人民群众中树立学法用法的典范。

以典型为榜样,学有成效、行有标准,做甘于奉献的老实人。身处基层就要为基层人民群众谋事干事,首先要讲奉献,奉献是指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为人民服务、为国家利益至上等甘于奉献,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也要甘于奉献乃至生命。在新冠肺炎救治中的白衣天使、“直播带货”的县长、深藏功名60多年的老英雄张富清、排雷英雄杜国富、奋战在脱贫攻坚付出宝贵生命的黄文秀等都是大家学习的榜样。“人不率,顺不从;身不先,则不信。”作为基层干部,在学习榜样中、汲取榜样的力量的同时,要在实际的工作中修身做表率,才能做到学有成效、行有标准、做有样子,就有人民群众的“口碑”,干部所做的事业就会芝麻开花——节节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中国截至目前体量最为庞大的法律,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我国《民法典》是保护公民私权利的法律汇总,从某种意义上讲,《民法典》就是公民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作为事关每个公民“从胎儿到身故后五十年”漫长岁月切身利益保障的法律,《民法典》与每个人的生活工作休戚相关。大到国家所有制、土地制度、小到普通百姓的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生产经营、个人信息保护、私有财产权利保护都可以《民法典》中找到依据。《民法典》不仅能统一民事法律规范,消除法律之间的矛盾和冲突,而且可以助力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

民法典是市民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是法官裁判民商事案件的基本依据。翻开历史的画卷,从1954年到2017年民法典走过了漫长的道路,一部“法”的诞生伴随着中国社会60多年跌宕起伏的发展,伴随着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历史飞跃”。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以“人民至上”绝不动摇,为“人民幸福”保驾护航。

从生活的鸡毛蒜皮到人生终身大事,更新服务零距离。从生活中的充值、“霸座”到结婚登记、夫妻债务等,从细节中为人民群众的“钱袋子”“米袋子”保驾护航,为人民群众打开幸福之门提供有力保障。

民法典是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民的法典,使命是打造公平正义环境。民法典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了日常遵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的幸福感满意度不断加强。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由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社会矛盾变化的过程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驱动下的创新创造,在这个过程中,“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从一个人懵懂时为游戏充值,再到初入社会时网贷平台的“利滚利”,再到见义勇为时不慎造成的损害,再到接到无数垃圾短信的维权,这些看似生活中的“小事”,却记录了中国社会发展的历程,展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不断完善,体现了中国社会矛盾的转化过程。在“小明”生活的点滴中,是“一枝一叶总关情”的人民情怀,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成果展现。民法典让社会更加公平发展,让群众步入幸福安康的生活。

本部民法典颁布生效以后,诉讼离婚的难度将会进一步增加,法官判离会更加审慎,诉讼周期会变得更长。其中冷静期的设置,意在让双方强化经营的意识,更加冷静理智的对待婚姻当中的矛盾。笔者提醒大家,遇到婚姻中的小“病”小“伤”不要轻易弃疗,要双方配合、耐心修复婚姻系统的防火墙。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婚姻是一场两人共同成长彼此扶持的旅程,不在于配置多豪华,路线多奇幻,关键在互相配合、一致行动、在取经的路上共同战斗,最终斩妖除魔、修成正果。

在这个过程中可能会误解彼此的方向,看不懂对方的信号,经历各种心伤。别怕,这些坎坷都将见证你破茧成蝶的成长。当你看到一路走来自己的成长、对方的成长,你们婚姻之树由青青幼苗变得果实累累,一切的痛苦都是值得的。

时过境迁,生活变化反映社会发展,生活进步得益于科技发展,民法典为中国创新创造保障开路。民法典也是市场经济基本法,伴随着民法典的不断完善,“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中国制度优越性不断显现,“中国名片”在世界范围的影响力越来越强,中国车、中国桥、中国路等“中国奇迹”,向全世界展示了中国式的发展。

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人民用勤劳和汗水创造了“中国力量”“中国精神”“中国效率”,一跃而上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成果来之不易,其中和谐安定、科学规范、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是关键,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断完善的体现,为中国创新创造提供了不断成长壮大的优渥环境。“小明”的成长记录中国法治改革历程,彰显“中国之治”的力量,一部民法典,一生守护的人民情怀!

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民法典就此诞生。中国人民终于拥有了一部真正属于自己的民法典,终于实现了新中国几代人的夙愿。民法典中的“民”字代表着“人民至上”,我们不仅要细细体会和思考背后的含义,更要时时去领悟和践行其中的真谛。

“民有所呼,法有所应”。在这7编、84章、1260条的民法典中,处处彰显着对“人”的深层次关切。可以说,民法典中的每一条款都是民本情怀的生动映照,字里行间都书写着“接地气”的关怀,是一部彰显“人民至上”理念的人民法典。

民法典充分体现了人民的意志和意愿。因为它完全来自于人民的生活和实践。无论是在生活中遇到的高空抛物、房屋价值想“提前变现",还是在消费中遇到的“套路贷"“校园贷”"高利贷”;无论是在出行中遇到的霸座、老人倒在地上不敢扶,还是游走在网络中的q币、网络游戏装备等等,民法典都一一给了解答,丰富地展示了与人民相关的点点滴滴。

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路上,要不忘学习民法典。让民法典的为民思想和情怀,更加激励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心和信心,让即将全面建成的小康社会成为民法典行稳致远奠定坚实基础。

民法典页心得体会

民法典是中国法律体系中的基本法律,最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3月1日正式实施。民法典是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法治建设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国民事法律制度体系已经初步形成。民法典对保护人民权益、促进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法律权威都有着重大的意义。

第二段:民法典重要法律内容。

民法典是一部非常重要的民事法律,其主要内容为人身权、财产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这些法律内容的明文规定可以帮助公民充分保障自己的权益,让法律更加明确、准确、权威,有效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

第三段:民法典对公民权益的保护。

民法典主要保护公民的自由、平等、尊重和人格尊严,进一步完善了人身自由权利的保护,明确规定了个人信息的知情权、控制权和自主权等,有效保护民事主体人格尊严。同时,民法典也规定了家庭婚姻、子女抚养等方面的规定,更好地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

第四段:民法典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

民法典对合同、权利、财产、债务、侵权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使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更加规范化和共同化,并促进了民间投资、对外开放等方面的发展,为我国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持。

第五段:民法典对政府和国家法律权威的维护。

民法典是我国民事法律体系的基石,是我国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规范了社会各方面的行为,使法治在社会中得到更加彰显的地位,增强了国家的法律权威,维护了国家统一、国家文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为民众提供了一个更为稳定、公平的社会环境。

总结:民法典的实施,标志着我国民事法律制度体系的顺利建立。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民法典必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促进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奠定坚实法律基础。公民也应认真学习民法典的内容,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更好地走上法治轨道。

民法典学习心得体会及收获

古人云:“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本意是指开战行军前,粮草要准备充足,后勤工作得到保障,前线的战士才能全心投入战斗,保家卫国。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是指工匠没有圆规和矩尺这样的工具,就无法做出圆桌、窗户这类圆形和方形的家具,后来引申为在社会活动中大家都要遵守一定的规则,在限制的规则内行事,否则社会的运转将会出现问题。常言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是公众对规矩法则的形象认知,大到国家的治理,小到家庭的经营,都离不开法律和家规的约束。由此可见,依法治国,社会和谐,依法治国,法律先行。

1、社会和谐稳定是立法的根本保证。

我国的民法典立法工作始于1954年,1954—1964年立法工作因_的影响而搁置,2014年11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编纂民法典,2015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启动民法典编纂工作。2016年6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初次审议了民法总则草案,标志着民法典编纂工作进入立法程序。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

十八大以来民法典从提出编纂计划到表决通过历时6年,如果追溯到1954年,民法典耗时则长达66年,耽搁的时间缘于社会的不稳定,动荡时局对人们的生产生活不利,立法这种系统工程更不可能实现。当今世界局部战火不断,我们只是生活在和平的国家,我们渴望和平也愿意长久守护这份和平。社会和平人民才能谋求自己的幸福,国家法治健全才能更强有力地庇佑这片土地。古有商鞅变法,秦国励精图治,横扫六国,统一中原,自此秦朝建立了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当今颁布的民法典不仅巩固社会主义发展成果,而且为夺取全面进入小康社会的胜利局面有着深远的意义。

2、与时俱进是民法典的鲜明特色。

当前我们进入老龄化社会,老年群体权益如何得到保障,民法典在安享晚年、选择监护人、财产处置、遗嘱形式等方面都有规定。伴随着机构改革的实施,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取消,计划生育职能弱化,民法典对计划生育有所调整,删除了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家风正,则民风淳,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多次谈到要“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民法典明确规定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习总书记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民法典规定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民法典紧随时代,社会热点以法律条款予以明确,尤其是十八大以来的执政思想融入民法典,限度维护人民的权益,热切回应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民法典真正做到立法思想取之于民、立法内容保障于民的法律精髓。

3、以人为本是民法典的终极核心。

民法典将人格权单设一编,与宪法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遥相呼应,详尽规定了人格权的范畴: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民事主体是其自身权利的享有者:人格权不得放弃、转让或者继承。综上,以人为本的法治思想在人格权独立成编的问世中闪耀光芒。

无法可依的国家,要想实现人民安居乐业,经济蓬勃发展,社会稳定繁荣的愿望……何其艰难!法律这块基石作用不容小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民法典的立法思想始终把对人的关怀放在首位,关心幼有所育、保障住有所居、维护老有所依、推进行有所安等,对自然人从胎儿到身故全生命周期的关照借助法律予以强化。

4、民法典为现代化国家的治理提供制度保障。

我国《民法典》主要由“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内容构成。《民法典》不仅是对原《民法总则》、《物权法、《合同法》、《民法通则》、《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担保法》、《侵权责任法》九部法律的高度提炼,而且也删除了原法律中不适应当今社会发展的条款,同时还加入了新形势下民众聚焦的新元素,《民法典》的颁布标志着我国依法治国进入新阶段。

民法典在编纂过程中,公开透明,广开言路,征集意见,在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民法典广泛征集民意是对公民有参政议政的权利、表达个人见解和意愿的自由最生动诠释。民法典先后10次向公众征询金点子,人民群众积极响应,反馈意见100余万条,体现了广大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愿景诉诸法律制度的迫切需求。

从十九大到二十大,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我们要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又要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现代化的强国必然要有与之对应的法律制度,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依法治国,法律先行,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民法典将引领我们实现宏伟目标。

民法典条心得体会

民法典是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规定了人们在生产、生活、社会交往中的行为规范和义务责任。随着新的时代背景下,民法典被不断修订完善,特别是最近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标志着我国民法典建设迈出了新的一步。本文就是要通过对民法典条款的总结分析,探究民事法律制度建设的实践路径和深化规则化建设的途径,共同探讨民法典条款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普通条款。

民法典条文多达一千多条,其中涵盖了大量具体问题和规定。在其中,普通条款占据了很大的篇幅。例如,在合同方面,普通条款对各方订立合同的要素、履行的时限和标准等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并建立了一个相对完整的合同法律体系,确保合同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另外,在财产方面,普通条款涉及到了财产的产权规定、继承和赠与的法律等方面,为民众的合法权益及时保障提供了大量的法律依据。

第三段:专门条款。

除了普通条款之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还有很多专门的条款。这些专门条款包括领域法、专门法等,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设置和完善。其中,比较典型的是家庭法,它涉及到的问题比较深入和复杂,如夫妻婚姻关系、夫妻财产处理等。相比较而言,家庭法更加具有社会性、贴近人民生活,亦展示了民法典条款的制度性和深度。

第四段:适用与解释。

民法典是一部法律,实践中一条条条款是如何落地的,需要经过实际应用才能得到真正的贯彻。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也规定了相应的适用和解释方法,为法律的实施提供了科学依据。例如,在条款适用方面,应依据案件中的具体事实进行区分,综合法律规定作全面判定,形成真正的判决结果。在解释方面,应当从保障人民利益和满足社会需求的角度出发,遵循法律规范的根本原则,适用文本的明确定义和逐字理解的思想。

第五段:总结。

通过对民法典条款的总结分析,可以得到结论:首先,民法典作为一部总体性的民事法规,它的条款构成相对完整,内容涉及面广泛,对于我们的生产、生活已有实际效益。其次,普通条款与专门条款共舞,共同构建出民法典条款的制度框架,为司法实践提供了稳定且可靠的基础。最后,适用与解释是民法典条款得以落地的关键要素,必须坚持法学精神和法律精神,透过条文到目的,及时总结整理,形成更具可操作性的指导。

民法典条款的制定和实践推行,为我国的民事法律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未来,随着社会、经济、政治等各种变化的出现,民法典条款还将不断地修订和补充,定期总结并探讨实践中的问题和困难,努力营造一个更加纯粹、公正和追求正义的社会法制环境。

民法典条心得体会

2021年1月1日,中国新修订的民法典正式实施。这个历史性时刻,标志着中国立法史上的一大里程碑。作为一份法律文件,民法典对于每个公民都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它不仅是指导我们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指南,还是公平正义的保障。本文将结合实际生活,对于民法典的一些条款予以解读,并呈现自己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公民人身权利。

人身权利是每个公民最基本的权利之一。民法典重视人身权利,对于国家和个人保护人身权益规定了明确的划分,其目的是保护公民的身体和健康,提供一个公正、合理、平等的环境。对于常见的人身损害行为如人身侵害、医疗损害等,都有具体的规定和相应的赔偿责任。个人也需认真履行对他人人身权益的保护责任,以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第三段:物权。

物权是指合法的支配、使用物品的权利。它是一种独占性的权益,平衡了产权自由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关系。民法典规定的物权的范围和对等承认的原则,对于公民的财产保护和市场秩序维护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举个例子,在租赁领域,民法典中规定了租赁合同的严格履行责任,为中小业主和租户提供了安全可靠的租赁保障。我们也必须严格遵守合同条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四段:婚姻家庭。

婚姻家庭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组织形式之一。在民法典中,对于夫妻双方、子女、父母、继承等相关方面做了全面规定,保护了家庭成员各自的利益和权益。特别是对于家庭暴力和婚姻乱象等问题,建立了更为明确和有效的惩罚措施,切实提高了家庭成员的法律意识和对婚姻家庭的关注。我们也要从自身的行为做起,秉持着爱和尊重,建立良好的家庭关系。

第五段:结语。

作为一份以公平、公正、合理为基础的法律文书,民法典的实施是对于国家文明进程的巨大促进。对于公民而言,熟悉民法典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自觉遵守法律,能够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和消除社会矛盾,我们也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学以致用,构建美好、和谐的社会环境。同时,法律的修订和实施也需要观念上的更新和法治文化的普及,只有我们大家的共同努力,才能使得中国这片土地更加美好。

《民法典》宣传活动收获与心得

教育对于种子是阳光,对于稻田是肥料,而对于我们青少年儿童,教育则是打开知识殿堂大门的钥匙。要是人人都从小接受良好的法制教育,许多人就不会一失足成千古恨,酿成许多悲剧。而学校就是我们接受法治教育的最有效渠道。

对于本校来说,虽然没有发生过比较大的安全事件,但各种小事层出不穷。例如学校经常在操场角落的垃圾堆上擅自焚烧垃圾,这本身就违反了本地的市容环卫和城市管理法规。这件事虽然并不算大,但它的影响也不能算小。在一般人的印象中,学校应当是一个鸟语花香,书声琅琅的好地方,而不是一片烽火连天、尘土飞扬的战场,而且这种行为的实质是对法律法规的蔑视。试想,连学校本身都使法律法规为儿戏,它又怎么能言传身教地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呢?由此如许多同学经常在男生厕所内吸烟,打架斗殴,屡次发生严重后果。这种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部分学生法制观念的淡薄。一个人如果在上学时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人文素养,那么他的人生之路将会有更多的艰难险阻。青少年正处在长身体,长才干的黄金时期,具有可塑性强,自控能力差等特点,如果任由一些学生在厕所内胡作非为而听之任之,不加以取缔的话,学校的风气将会被极大的破坏。

学校,不仅仅是学习知识的殿堂,更是学习做人的地方。我们应当加强自身修养,争取做一个说话文明、举止得体的“绅士”或“淑女”,而不是一个满嘴脏话,举止粗鲁的村夫莽汉。我们更应该努力地了解法律,尊重法律、敬畏法律,做一个守法、知法、用法的人。只有这样,我们的校园才能欣欣向荣。我相信、在学校和全体学生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的学校一定会成为一个法制的学校。

让法制之花在校园绽放!

《民法典》宣传活动收获与心得

为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更好推动民法典实施,__县司法局及时开展民法典学习活动,让全局干部职工对这部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有了更全面的认识,激发干部职工主动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养的意识和能力,营造浓厚学法氛围。

一是局党组做表率,带头学精学透。6月_日,局党组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局党组书记__对做好全局民法典的学习提出了明确要求,司法人员要主动学、认真学、要学以致用。党组成员纷纷表示,要充分发挥我县司法行政队伍的作用,帮助群众依法实现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要发挥人民调解、商事仲裁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加强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工作,通过社会力量和基层组织务实解决民事纠纷,多方面推进民法典实施工作。

二是干部职工做模范,主动学深悟透。6月_日,举行县司法局第_次讲法堂,以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的方式,由股室业务骨干担任授课人,围绕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前世今生”以及内容上的“三大特点”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参与学习的干部表示,通过此次学习,加深了对民法典的了解,特别是要在司法行政工作中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

有了去年在团委做了半年宣传委员的经验后,对于大学里的宣传委员的工作,我已经有了初步的了解,所以今年做起来应该不会像刚开始在团委做的那样,什么都不懂了。

我们已经大二了,平时的活动应该不像大一时候那么多了,一开始我对这个工作还挺期待的,但是一个学期过去以后,说实话,我对自己在宣传委员工作上做的事一点都不满意。因为到写这一学期的工作总结的时候我才发现,这一个学期我作为我们班的班委中的宣传委员,几乎什么事情都没能给同学们做成。这一个学期,我没做一个活动,甚至一个会都没开过。其实我很注意我们院大厅的各种通知,只怕有什么事情的通知我没看到,或者错过了开会,以至于影响我们班的评优,但是我真的没看到过有什么事情是通知班委的宣传委员的,一般都是团委的宣传委员有事情。我觉得原因之一可能是大二的活动真的少,还有就是真的没什么事让我做吧!

我做的事情好像就是搞综合测评的时候尽了一点绵薄之力:核对八班同学的分数加错了没。

我想起来一件事,就是前几天大学生广场好像有个什么活动,当时说的是让各去六个班委和团委的成员,但是没人去,所以最后就决定所有的班委和团委成员都去。因为当时我们刚做完公共六级模拟考试,所以我一直都在想当时的考试,没太注意听班长在说什么,所以这个事我就没记在心上,然后我就和同学打乒乓球去了,一直打到天黑,然后就去吃了个饭,我就到科院上自习去了,就没到大学生广场参加那个我也不知道是什么的活动,直到晚上我回宿舍,才一下子想起来当天晚上有个活动我要去。

就这样,这一学期作为班委中的宣传委员,在班级需要我的时候,我却不小心把那件事情给忘了,现在想起来真的挺内疚的。我有时候在想,我做这个班委中的宣传委员好像是多余的,因为根本就没什么务实的事情让我做。像平常我们班在团委做宣传委员的同学,这一学期的几次团日活动都是她做的,我一点都没参与。本来一个班一种职务一个人就够了嘛,不明白为什么要在一个班里设两个宣传委员。

不过设几个也不是我说了算,既然已经这么着了,那我就在自己的职位上做好自己份内的工作就好了。好吧,这一学期就这样了,下一学期,没我的事情,我就不做,有我的事情,我就好好的做,反正是尽量做一个合格的宣传委员吧!

学民法典心得体会

近日,我认真学习了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对其中的内容进行了深入思考和总结,深感受益匪浅。通过学习,我不仅对法律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也对自己的权益保护有了更加明确的认识。以下是我对学习民法典的心得体会。

首先,民法典为我们树立了正确的法律观念。在学习之前,我对民法的认识还停留在一般意义上的规范,甚至不乏主观片面的观点。然而,在学习民法典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民法典确立了公民的权利与义务,以及公民与其他身份之间的法律关系。法律不仅是权威的规定与规范,更是社会的基本准则和道义的表达。每一个公民都应当尊重法律的权威,遵守法律的规定,通过合法的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学习民法典,让我深入了解了法律的内在精神和作用,树立起正确的法律观念。

其次,民法典使我更加理性思考个人权利和义务。民法典修定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强调了公民的权利和法定责任。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社会中,既享有一系列的权利,也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民法典对于个人权利和义务作了明确的解释,使我认识到权利与义务的相互关系及其合理的平衡。通过学习,我了解到要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要充分履行自己的义务。只有自己尊重他人的权益,才能获得他人对自己权益的尊重和保护。民法典为我提供了清晰明确的法律依据,使我更加理性思考个人权利和义务的平衡问题。

第三,民法典增强了我对法律的信任和归属感。作为普通公民,我们往往感觉法律很遥远,似乎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无关。然而,学习民法典让我深刻认识到,法律是我们共同生活的基石和保障,是维护公平、公正和法治的重要手段。民法典修订的目的就是要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通过明晰法律的规定和限制,个人的权利得到保护,社会秩序得到维护,这让我深感法律的权威和力量。只有依法行为,才能让自己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因此,我对法律有了更加认同和归属感。

此外,民法典提升了我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追求。我们生活在一个多元化、复杂化的社会中,个体的权利可能与他人的权益存在矛盾与冲突。而民法典对于各类利益关系进行了综合性的调整,在维护个人权利的同时,也考虑了公共利益和社会正义。通过学习,我明白了公民在行使自己的权利时,需要注意公共利益的保护和整体利益的平衡。只有维护公共利益和达到社会正义,我们的社会才能更加和谐稳定。这也使我正视了社会现实,以积极的态度参与社会公共事务,为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贡献自己的力量。

综上所述,学习民法典不仅帮助我树立了正确的法律观念,还让我理性思考个人权利与义务、增强了对法律的信任和归属感,并激发了对公平正义的追求。通过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核心民法典,我们将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权益,也为社会的进步与发展贡献力量。我相信,在新时代背景下,学习民法典将成为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也是每一个公民实现自己权益的关键。

《民法典》宣传活动收获与心得

教师这个职业不同于其他职业。她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她身上。长期以来关于教育的法律虽然存在着,但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例如殴打、辱骂、诽谤教师、等等的事情发生,而教师迫于时代和社会的压力,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知法、守法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通过学习五五普法,自己的心灵受到了一次洗礼。作为一名党员教师,更有义务和责任去学习和静下心去写写心得。

另外,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五五普法》后,让我更明确,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

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

我时刻要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五五普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最近,我再次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教育法律法规,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实施意见》,学习了《新时期师德修养》,通过学习,我对教师师德有了更加深刻地认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国家发展教育事业的纲领性文件,它颁布的目的是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教育法要求我们做到: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我们国家的教育方针,每位教师必须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这一方针。

然而事实上,现在的教育还是应试教育,素质教育只是虚有其名,事实上的应试教育迫使很多老师只注重对学生传授文化知识,忽略了学生思想品德和身体素质等方面的培养,直接导致了学生综合素质的大幅度下降,现在学生中的优良品德越来越少,不良行为越来越多。因此,教育法的贯彻实施,首先得各级领导转变教育观念,切实改变评价教师的方法。国家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制度,这本是利国利民的一件大好事,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让广大教师苦不堪言,简直可以说是劳民伤财!九年义务教育到底怎么搞,全国其他地方有些什么先进经验,各级领导应该好好思考一下,不要光是瞎指挥。

九年义务教育的顺利实施要靠法律,但现在的情况是有法不依或者说依不成,对那些违反九年义务教育法的人和事不能给予及时处理,导致学校各项工作处于被动,给学校领导和教师增添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学校教师的职责应该是教书育人,但现在教师们不能把全副精力用在教书育人上,要用很多时间搞普九档案,要用很多时间去做辍学生工作,还要用很多时间去写一些形式主义的东西。

要想做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必须知道国家和人民对教师的要求是什么,什么样的行为是合乎教师行为规范的,哪些是违法的,教育的目标是什么,教师应该拥有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教师应享受什么样的待遇,教师进修培训受不受法律保护,法规对学校和家长有什么规定等。只有知法,才能守法。

通过学习,我更加坚定我的研究和学习理念,作为一名教师要想做好传道、授业、解惑的工作,必须不断学习,不断和专家名师交流,结合自己的教学实际,改进教学教法,始终站在教育改革的最前沿,用最新的教育理念武装自己的大脑,用最先进的教学手段,给学生传授最新的知识和方法,达到最佳的教育效果。

在教育的过程中,一定要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学生,用真心去关爱他们,发现学生的优点,发展学生的长处,使他们能感受到父母般的温暖,享受到学习的快乐和满足,过一种幸福的学习生活。决不能像以前那样,但从学习出发去评价学生,对学习成绩好的学生关爱备至,对学习差的孩子漠不关心,甚至冷嘲热讽,谩骂打击。因为我们教育的目的是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够健康快乐的成长,都能成为社会做所需的多层次人才,让学生享受公平的教育资源,而不是仅为了那几个优秀生。应该把教育办成发现人才、培养人才的场所,而不是淘汰人才的地方!对孩子的教育一定要注意方式,讲究方法。如果方法不当,就可能起不到作用,甚至收到相反的效果。尤其是不能歧视差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歧视包括行动上的歧视和心灵上的歧视,比如在教学实践中,不批改差生的作业,或者根据成绩和表现排座位等都属于行动上的歧视;而对差生不管不问,态度冷漠,则是一种心灵上的歧视。体罚实际上也有两种,一种是身体上的惩罚,如罚站、抄多少遍知识点等;还有一种是心灵上惩罚,也叫心罚,就比如语言上的讽刺和打击,对学生的冷漠等。

研究发现,心罚比体罚对学生的伤害更大,往往会摧毁它们的意志力,使他们对自己丧失信心、失去斗志,丢掉了拼搏进取的勇气,这是非常可怕的!在教师的权利中,教师享有带薪学习进修的权利。可在实际操作中,有些领导能领会法律的精神,通情达理,可还有一些学校的领导却利用手中的权力阻碍教师外出进修,甚至有极个别地方出现了扣除教师工资福利待遇的情况。还有一部分教师没认真学习和领会教师法,不知道自己应享受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只知道努力付出,不知道自己还享有不断改善自己知识结构的权利。

法律,一个有些严肃的词语。常人总觉得法律是一个离自己遥远的词,其实,法律一直在伴随我们生活中的任何一个举动,一件小事上。人们时时刻在和法律打交道,无论生活,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如此。法律对我们每一个人来说都是神圣的,谁都是不能触犯的,不论是学生、大人、国家的领导人,他们都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我们每一个人在遇到种种危险时或其它事情时,都要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不受伤害。学法用法之责任:作为一位公民,我们应经常为自己增加法律知识,不要因为对法律的无知而走上歧途。可能会有人说你多虑了,我们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放火,法律就约束不了我们。这是多么的无知啊!我想那些轻视法律的人是没有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有一句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的见的方式得以实现。”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规范人们的社会准则。当今社会,有人在不断淡化法律意识,甚至有人在讨论一些传统美德是否已经过时的问题,这不得不让我们呼唤用法律来维护我们的社会秩序。所以,我们在吸收法律知识的同时还要懂得有自制力。

在面对冲突的时候,要懂得克制住自己的脾气;在面对金钱诱惑的时候,要懂得克制住自身的贪念。只有这样,学习法律才有真正的意义。我坚信法律永远维护正义,当然就我国现阶段的法律体系而言,的确存在着一些洞漏,也有一些人为了金钱为了一个“利”字背离职业道德,背离良心,钻法律的空子。但我仍然要说我们的法律正在不断健全和完善,我们应当毫不动摇的坚信法律的正义性并坚决捍卫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在遵守法律的同时,我们还要努力争取自己的权利。当别人侵犯到自己的利益时,我们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利益。法律会伴随着一个人的一生,约束着我们的行为,而我们要时时刻刻遵守法律,法规,做一名合格守法公民。

今日午时,同学们在学校的安排下,聆听了我校法制教导员的法制讲座。时间虽仅有短短的一个小时,但我的感想却颇多。

在我们身边,一些同学老是犯错误,法律纪律观念淡薄,屡教不改。认为:只要自我不去_放火就行了,犯点小错误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偷油,大时偷牛。”这就告诉了我们: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打人,骂人,甚至偷窃等坏事,不仅仅是给你个人的形象抹黑,并且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渐渐地,就会使你经常情不自禁地犯这样那样的错误。如果不能够痛改前非,继续发展下去,那些恶习就会在你心理根深蒂固,并且会越变越严重。到时,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等待你的,就仅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监狱了。这并不是危言耸听,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率呈上升趋势,便是证明。青少年正处在长身体、长才干的时期,可塑性很强。但明辨是非的本事不强,意志脆弱,自控力不强,很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一步步走上不轨之路。

虽然我们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趋势,但也时常受到侵害。此刻尽管有教师、家长的保护,但他们不可能时时刻刻都在我们身边呵护着我们,况且总有一天我们会离开父母,离开学校,踏入社会,独立生活的。所以,自我保护也就成了我们中学生防止自身受到伤害的必要措施了。为了避免同学之间产生矛盾,应当严于律己,不能自我去惹事生非,挑起事端,导致别人对你的不满,轻则吵架,重则就会出现结伙斗殴,事故也会随之而发生。到时,不仅仅会给自我的家庭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并且还会使你受到_上的痛苦和心灵的折磨,后悔也来不及了。相反,如果同学们都尊重别人,互相谦让,真诚待人,你也会因尊重别人而受到别人的尊重,这样,同学之间不仅仅会建立起真挚的友谊,我们的学校也会呈现出一种欣欣向荣的礼貌景象。

这次法制讲座给我们上了很好的一课,使同学们深深感悟到遵守校规校纪的重要性。为了我们能够健康成长,为了我们完美的明天,让我们从此刻开始,严于律己,改掉不良习惯,做一个合格的`当代中学生吧!

民法典页心得体会

作为一部全新的法典,民法典的发布对于我国的法律体系有着重要的意义。作为一位由此次法典受益的普通人,我对于民法典的了解也源自于日常生活中的种种经验,从而对于其中几个方面也有了一些具体的思考和感悟。在这篇文章中,我想通过以下五个方面来谈谈我对民法典的心得体会。

第一,私法治理与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是我们今天社会最显著的一个特征,而民法典则是私法治理的一个完整法律制度框架。这样一个有机的联结一方面从正面维护了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则,另一方面在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同时又通过市场的结果来反馈和完善自身的制度。因此,民法典与市场经济的结合实现了私法治理和市场经济共同发展的目标,为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稳定保障。

第二,平等自由与司法理念。在民法典的法律实践中,平等自由的价值创造了公正审判的积极氛围,有效地规避了法律操作中的人际关系和力量关系使司法活动转为公正有为的工具。而在司法理念上,民法典中的定型审判已成为了一个重要的诉讼方式,为捍卫公民平等权利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方式。因为民法典规定的基本人权以及法律实践的标准化程序,从而在司法执行中为公正司法的目标提供更为重要的法律依据。

第三,家庭与个人发展。民法典中关于家庭的规定,为家庭和婚姻关系的自主解决和安排提供了更多权利和保障,这与家庭的现代化发展具有极大的互动作用。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的家庭、婚姻制度,对于强调“结婚生子”、重男轻女等传统讳忌文化,这种对某些婚姻植袭公正的做法,在民法典中都得到了解决和反思,从而落实了法律规定中的平等理念,为更好地保障家庭和个人自由发展提供了社会环境。

第四,财产权与创新经济。民法典的发布,为我国的创新经济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会和环境,其中与财产权有关的内容,更是在创新经济中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品牌、专利、著作权等具有知识产权特征的内容,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个人不断创造出新的东西。这种发展思路与财产权和有效的诉讼方式紧密相连,从而与其他制度和社会因素的共同影响,形成一个互动、协调和稳定的运行机制。

第五,生态文明与环境法制。在民法典中,关于自然和人类生命权、生态环境保护与利用的规定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而民法典对于生态环境保护的规定,已经成为了我国发展生态文明的重要法律载体,为今后取得环保成果和保护生态环境提供了制度性和法律性的支持。因此,在生态文明和环境法制上,民法典对各级政府和国民公民的群众教育和思想教育产生着重要的影响作用,以此实现更加绿色和可持续的发展。

总的来看,民法典不仅成为了全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满足了人们的日常生活和企业创新行为对于依法维权的要求,从而为保障市民的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协调社会关系和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作出了积极的贡献。通过这篇文章,我也希望更多的人能够了解和认识这部重要的民法典,以此为张开更加美好的社会的大门创造更好的法律环境。

个人学习民法典心得收获与感悟

民法典的颁布实施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重大成果,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强大动力。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切实实施民法典,将民法典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并提出要将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作为衡量各级党政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以及考量领导干部执政能力的标准。切实推动民法典实施,要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在学法、说法、用法上下功夫,全面贯彻,持续推进。

重在学法。广大领导干部作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决定者、带领者、执行者,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宽窄、执政能力高低与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息息相关,而学习民法典有利于帮助领导干部提升综合素质能力和依法执政能力,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实现人民福祉。倡导领导干部学法:首先要增强领导个人学习意识,以学习的冲劲点燃学法的热情,形成一股领导带头学法、主动讲法、积极普法的风气,通过以上带下发挥率先垂范作用,增强全体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建设的坚定性;其次要主动扩大学习范围,以民法典为中心点,全面辐射其他法域,学懂行政法、经济法、刑法等实体法,弄通行政诉讼法、行政程序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立法程序法等程序法,用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等规章制度,夯实法律基础,做实法规制度,妥善化解社会矛盾,保护群众合法利益,维护社会和平与稳定;最后各地司法、组织等部门要完善干部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在原有学法考试基础上,加大法律知识考察力度,增加最新法规考试,多次测验重点常用的法规,将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纳入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倒逼领导干部自动、自主、自觉学法。

难在说法。据了解,大部分群众面对冲突、处理纠纷时,不会主动寻求法律途径解决,“不诉主义”“厌诉情节”普遍存在,而提倡领导干部说法能充分借助领导干部这一群体优势,在工作过程中贯彻落实普法释法活动,着力提升社会大众的法律意识,鼓励广大群众勇敢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和平的方式实现权利保障。落实领导干部说法责任:一要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领导作用,自上而下传导普法任务、层层压实释法主体,聚焦主责主业,严格执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主动指导各部门结合法制宣传日、党员主题日等,统筹做好普法实践,引导群众充分利用现有的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制度,积极发挥人民调解、商事仲裁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二要抓实法律教育,打造“党员普法大使”,引导各党员干部主动化身“行走的民法典”,全面全速随时随地展开普法宣传,启发党员干部借助现代传媒技术、抖音短视频等载体,不断创新普法形式,创造喜闻乐见的大众读本,真实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进一步引导百姓懂法守法用法。

成在用法。用法的实现是民法典落地成效最直接的体现,只有领导干部执政过程中牵头做实、带头抓好法律适用问题,自己坚守法律准绳,不超越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限,对于直接涉及人民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人格尊严等行政行为严格审批,敢于出面维护受害群众、帮助实现权利,才能真真实实保障百姓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保证实现用法要做到:第一,完善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各单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领导干部在重大事项决策之前先进行法律咨询和论证,法律明确授权的、法律许可的依法依规审批办理,法律没有授权的坚决不越权越规处置,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在政府决策中的参谋作用,保障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第二,强化过程监督,积极探索民意调查、主动引入群众评判等机制,定期开展领导干部工作满意度测评活动,开通多元化、多渠道的举报方式,时刻监察领导干部履行公职的行为,合法用法、执法、维法,全面抓好民法典的落实,提高国家机关的公信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第三,畅通行政救济和司法救济渠道,大力支持各机关部门创新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做到有案速接快接、有案应办尽办,督促有关部门落实行政复议、国家赔偿、司法再审、上诉抗诉等制度,确保做到违权必究、违法必赔。

民法典的条条框框与群众生活联系最直接最密切,事关百姓生活工作的方方面面,只有各级领导干部做好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才能进一步保障人民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国家法理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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