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访补助方案(优质5篇)

时间:2023-10-09 11:42:28 作者:紫衣梦 方案 家访补助方案(优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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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访补助方案篇一

导语:关于江苏省2016、2017年乡村医生乡村医生补助方案,发布养老保险新政策的相关内容,主要是为了让为了让乡村医生有编可进,为了解决乡村医生后顾之忧,全面建立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政策。

据省卫生厅王咏红厅长介绍,江苏针对乡村医生身份转变上的难点,着力在重大政策瓶颈上寻求突破。

鼓励乡镇卫生院领办村卫生室,同时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预留一定数量的乡镇卫生院编制,用于公开招聘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乡村医生,以及村卫生室新补充符合执业资格条件的人员。这项新政,为乡村医生逐步进入事业编制打开了“绿灯”,成为撬动乡村医生“身份”问题的“杠杆”。

江苏对在岗乡村医生组织实施了中专学历补偿教育,有3.3万名乡村医生接受了为期三年的学历教育,其中3.2万名经考试合格取得中专学历的乡村医生,报名参加了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考试,1.7万名通过了考试并取得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同时,江苏今年首批847名定向农村医学生全部进入事业编制,为乡村医生队伍注入了活力。

江苏率先在全国省级层面上全面推进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工作,鼓励乡村医生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于不符合纳入社会养老保险条件的'乡村医生,由当地政府给予适当补助。截至2012年11月,江苏已有90.1%的应参保乡村医生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92.9%的已退职乡村医生由政府安排合理养老补助,切实解决乡村医生的后顾之忧。

乡村医生是我国最基层的医疗卫生工作者,在江苏省,6万多名乡村医生承担着农村居民50%左右的门诊服务和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的“网底支撑”。但长期以来,乡村医生的身份一直没有得到明确,处在国家卫生体制之外,无法享受相应的待遇及养老保障,成为严重影响农村医疗队伍稳定和素质提高的阻碍。虽然,国务院及相关部门一直高度重视乡村医生身份问题,但由于机构编制和财政支出的限制,一些地方将乡村医生的养老保障视作畏途、把乡村医生“农”转“公”看作无法突破的铁板。而江苏不畏难题,敢于突破,在推进乡村医生“身份”转变工作的道路上,走在了全国前列。

家访补助方案篇二

根据区教体局《通州区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和发放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制定我校课后服务费发放方案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对参加课后服务教职工、管理人员的考核和服务补助发放等工作。

严格按照教体局要求,向参与服务的一线教师倾斜,不随意增加管理人员,先考核后分配,按劳取酬,以人为本,公开透明。

所有参与课后延时服务的教职工和服务管理人员。

严格依据区发改委、教体局、财政局收费通知精神,学生自愿选择,按每学期每生300元收取,对建档立卡、城乡低保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予以免收服务费。

1、我校目前课后延时服务每天两课时:第一课时15:30-16:30,第二课时16:30-17:30。对参与服务人员在“工作纪律与安全、常规管理、服务成果、综合评价”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基础上按标准发放课后服务费。

2、按服务课时数核定工作量,并以此计算课后服务补助,每课时课后服务补助70元,以每位老师实际服务课时数计发。对服务管理补助,参照服务老师补助计发,不得突破。对参与课后延时服务的后勤保安人员,根据实际工作量予以适当补贴。管理、后勤服务等人员报酬控制在总报酬支出的10%之内。

本方案经学校党政联席会审议,呈报区教体局审核,经学校教职工大会通过后实施。发放标准如与上级要求冲突,以上级要求为准。

家访补助方案篇三

20xx年在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卫生局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工作主线,以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为出发点,争取各级领导的支持;树立真抓实干,求真务实,争先创优的意识;抓规范管理,抓服务质量,全面推进我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工作。至20xx年11月底我市对全市1904名产妇实施了住院分娩补助,补助每人500人,合计95.2万元,已提前完成年初制定的计划,现就20xx年xx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管理

xx市人民政府成立了以卫生局局长为组长、卫生局分管社卫生工作副局长为副组长的《xx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工作领导小组》,项目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同时下发了《xx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实施方案》,方案对农村住院分娩补助工作进行了合理细致的分工。明确要求对各自分管的工作认真负责,并坚持分工协作的原则,极大地调动了大家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提高了工作效率。市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科作为全市技术指导核心,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管理,提高助产技术服务质量,确保孕产妇和新生儿生命安全。

二、专款专用,加强项目经费管理。

在资金管理中,我们制定了严格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财务管理工作制度,严格按照项目资金运转方案支付,并自觉接受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使用合理。

三、规范流程,简化手续。

市院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建立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财政补助的管理组织,做好本地外出分娩孕产妇补助资金结算等工作。为方便孕妇报销,在本地医疗机构分娩的产妇直接在分娩单位报销,医疗机构凭孕产妇补助经费第三、四联单和出院结算清单等,到妇保院办理报账手续。县级卫生部门对上报材料进行逐一审核,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由财政部门将专项补助资金(连同第三联单)划拨至医疗机构,并保管好所有原始材料和单据,以备核查。在外地分娩的产妇凭出院发票、户口本、身份证、准生证到市妇保院住院分娩办公室直接报销。

今年,我们的项目工作已顺利开展,取得了一些成绩,乡级妇幼人员队伍不稳定;有的乡镇保健人员业务素质偏低,不能满足妇幼保健工作的需求;部分乡镇村保健服务不规范,各乡镇卫生院不能开展接产工作,不利于偏远乡村孕产妇的急诊处臵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积极探讨,认真加以解决和完善,力争使我市的项目工作再上新台阶。

文档为doc格式

家访补助方案篇四

为改善我县城乡生活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根据市城乡综合整治工程工程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一切为了上栗发展,一切为人民幸福”的执政理念,通过实施城乡清洁工程,促进农村发展,建设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的城乡环境,实现城乡一体、协调发展,居民卫生意识明显增强,不卫生、不文明行为大幅减少文秘杂烩网,城乡环境显著改善目标,做到全县城乡无裸露垃圾、无乱堆乱放、无乱搭乱挂、无乱排乱倒、无乱放养家禽牲畜。

二、内容与任务

城乡清洁工程在全县各乡镇场、村(社区)及各自然村开展。

1、对城区、乡镇场道路、大街小巷、休闲广场、绿化带、交通护栏、公共场所、公共设施进行彻底清扫文秘杂烩网、清洗,组织力量继续对城乡“牛皮癣”垃圾广告进行专项治理。

2、搞好居住小区、医院、学校、单位庭院等环境卫生,清除积存垃圾和卫生死角,拆除乱搭乱建,配套环卫设施。

3、对县城、乡镇场所在地的宾馆、餐饮、住宿、休闲、茶楼、酒吧等场所进行清洁打扫,完善消毒设施,建立消毒记录档案。

4、对县城主次干道、人行道、临街墙面进行清洗。

5、所有车辆必须保证整洁卫生入城。加强建筑工地管理,运输车驶出施工现场前,应当冲洗干净,不得带泥出场,污染路面。

6、所有装运煤炭、水泥、沙石、流体、建筑垃圾等容易扬尘的车辆都要严密加盖蓬布,密封运载,不得沿途抛撒、遗漏。

7、对319国道城区段进行清扫,做好防尘、降尘工作,对撒漏泥土及时进行清扫。

8、清理道路两侧垃圾,组织打捞河道垃圾和河面漂浮物,严禁在道路、河流两旁倾倒和堆放垃圾,确保道路、河道清洁卫生。

9、城区禁止散养家禽,农村对家禽、牲畜进行圈养,实行人畜分离。

10、各乡镇场、村(社区)及自然村要设立垃圾临时存放点,并定时收集输送到垃圾场或集中进行就地填埋。

11、县城及乡镇场要组织开展灭“四害”活动,防止鼠疫等疾病的发生。

三、实施步骤

城乡清洁工程分五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1月25日—1月28日为宣传发动阶段。

1月25日,召开全县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动员会,各单位、乡镇场、村(社区)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宣传这次大行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继续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教育活动,以创建促进环境清洁大行动;营造人人关心环境卫生,个个投身清洁工程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201月29日—2月6日为初见成效阶段。

各单位、各乡镇场、村(社区)全面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并取得初步成果,城乡环境面貌明显改善,让人民群众在干干净净的环境中欢度春节。各地各单位要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工作,县创建办将进行一次抽查。

第三阶段:年2月7日—6月30日为整改提高阶段。

各乡镇场、各单位巩固城乡清洁工程取得初步成果,推进创建活动深入持续开展。县创建办将每月进行一次检查督导,每季度进行一次总结调度。

第四阶段:2011年7月1日—7月15日为考核评比阶段。

1、7月中旬对全县城乡清洁工程进行全面考核,考评结果作为县委、县政府对各乡镇场、各单位年度目标考评内容。

2、评选全县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先进单位、先进乡(镇、场)、先进村(社区),进行表彰奖励。

家访补助方案篇五

《实施办法》在总结我省过去实施经验的基础上进行深化和完善,各地乡村义务教育学校新进教师,按照“总量平衡、退一补一”的原则,实行招聘计划省级统筹,即在不增加当地教师总编制数的条件下,能够及时填补离岗、退休教师空缺,确保乡村教师“后继有人”。

到岗补助

《实施办法》从提升乡村教师队伍入口质量入手,明确建立普通高校毕业生乡村任教到岗学费奖补制度,即对到乡村及偏远地区任教的高校毕业生,按服务年限实行以奖代偿,具体实施细则将由省教育厅制订。

师范教育

《实施办法》要求加大专业经费支持力度,将省属高校师范类专业生均经费拨款系数从1.0调整为2.0;改革师范教育培养模式,更加注重教育教学实践技能培养培训,建立师范生全学段学习实践制度、新入职非师范专业教师岗位专业技能集中培训制度等。

生活待遇

《实施办法》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骨干教师补助制度纳入乡镇工作补贴范围,把实施范围扩大到全省乡村地区(已享受补助的教师按照“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同时,还将加快乡村教师周转房建设,适当增加周转房补助经费,切实改善乡村教师住房条件。

两个基金

《实施办法》提出建立两个基金:一是建立“湖北省乡村教师关爱基金”,对大病、特困教师提供援助;二是建立“湖北省乡村教师奖励基金”,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乡村教师给予奖励。同时,关注乡村教师心理健康,建立教师心理健康教育机构,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交流管理

《实施办法》明确各县要统筹分配、动态调整当地学校教职工编制,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需求统筹实施派遣任教,实现教师由“单位人”向“系统人”的转变。同时,《实施办法》明确教育行政部门推动优质师资团队化交流,推动轮岗交流的教师更好、更快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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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下达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劳动人事部《关于实施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若干问题的规定》有关条文。对教师教龄津贴的实施有了新的规定,以下是详细内容!

教师教龄津贴实施新规定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下达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劳动人事部《关于实施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若干问题的规定》有关条文,现对教师教龄津贴的实施作如下规定:

一、教师教龄津贴执行范围

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技工学校、普通中学、职业中学,农业中学、工读学校、盲聋哑学校、小学、弱智儿童学校和幼儿园的公办教师,均可实行教龄津贴。

从事教师工作满二十年,因工作需要,经领导批准,调离教师工作岗位,仍在学校从事教育工作的人员,以及从事教师工作不满二十年,调任学校行政工作并继续兼课的人员,也可以实行教龄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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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教龄津贴标准

教龄满五年不满十年的,每月三元;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每月五元;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每月七元;满二十年以上的,每月十元。

三、教龄即教师直接从事学校教育工作的年限

教龄计算办法:

1.上述学校的教师或中小学专职少先队辅导员等直接从事德、智、体、美教育的工作年限,计算为教龄。

2.由各级各类学校调入上述学校的教师,原专职从事教师工作的年限可与调入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教龄。

3.民办教师或长期顶编代课教师转为上述学校公办教师后的教龄计算,应按其工龄计算的有关规定办理。

4.曾在冤假错案间断教育工作,现已平反纠正,继续从事教育工作的教师,其间断的时间,可心计算为教龄。

5.在历次_运动中,曾在职带薪下放的教师,其间断教育工作时间,可计算为教龄。

6.教师连续病休超过六个月的时期不计算教龄。

四、领取教龄津贴的教师调离上述学校后,教龄津贴即行取消。

五、民办教师是否实行教龄津贴制度,由和地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局)可根据上述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订实施细则,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行,并抄报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和国家教育委员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