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优质18篇)

时间:2024-01-08 20:29:20 作者:琴心月 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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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及人禽流感疫情报告管理方案等相关规定,特制定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希望相关科室严格遵照执行。

1、建立健全医院各科室疫情报告管理组织,发挥疫情报告管理组织的职责。

2、各科医生在医疗诊治中如发现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及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炭疽中的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白喉、流行性出血热的患者、病原携带者或疑似患者,立即报告感染办公室、医务处,填写传染病卡片由传染病疫报告员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对其他乙类传染病及病原携带者应于1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瞄行报告。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对丙类传染病于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3、各科医生应认真及时填写传染病卡片,并在传染病登记本上登记后,立即报告感染办公室,不得迟报、漏报。传染病检查员每日对疫情情况进行检查审核,立即网络直报。门诊医生要认真逐项填写目诊日志,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年龄、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职业、现住址、发病日期、初诊、诊断日期等不得漏项,字记清楚。并用红笔注明“报卡”。住院医师应在住院患者出入院登记本上用红笔注明“报卡”。化验室、放射科建立传染病登记本,防止漏登、漏报。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4、各科建立的门诊工作日志登记及传染病本要保存三年。

5、各科由传染病监控员检查门诊医师工作日志及病区患者出入院登记本是否填写齐全,传染病是否漏报、迟报。

6、认真执行肺结核病疫情报告归口管理程序,经治医生发现疑似或者确诊的肺结核患者(含结核性胸膜炎)必须立即报卡,小时内网络直报。同时将患者转到结核病防治所并做好记录。如遇有患者大咯血、自发性气胸及其他严重合并症,可待患者病情稳后再转诊,不得擅自收治。放射科发现疑似肺结核或确诊活动性肺结核时进行登记。并将报告结果直接交给主治医师,以防报告丢失、患者走失。

7、定期对全院工作人员、就诊患者进行传染病的防治宣育。定期对全院医护人员进行传染病知识的培训。对新毕业、新调入及进修人员进行上岗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8、传染病管理人员,每日要对全院传染病报卡进行登审核,当日立即报出,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每月对全院门诊医师工作日志、患者出入院登记、病历、处方等进行检查,检查检验科工作记录及放射科传染病登记本,杜绝传染病迟报、漏报等现象。

9、如发现传染病漏报l例要扣罚当事人当月奖金50元,传染病登记不认真或迟报疫情者,予以通报批评。

10、感染办公室要对传染病情报告工作进行检查,定期向相关科室、部门反馈情况,改进工作。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为认真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保证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传染病的科学管理,特制定传染病管理制度。

一、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卫生防疫人员为传染病责任报告人。

二、门诊医生诊治病人,必须登记门诊日志,要求登记项目准确、完整、字迹清楚。

三、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以及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传染性非典性肺炎、人感高致病性禽流感病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时,城镇2小时内、农村于6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防疫站报告,并同时报出传染病报告卡;发现乙类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城镇12小时内、农村24小时内;丙类传染病24小时内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四、责任报告人发现麻疹、白喉、百日咳、脊髓灰质炎、流脑、乙脑、伤寒及副伤寒、钩体、疟疾、出血热等我院重点管理的传染病及疑似病例,以最快方式报告疾控中心并配合检诊。

五、责任报告人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应准确、完整、字迹清楚,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交医院指定的疫情管理人员。

六、诊治传染病病人时,要按规定作好消毒、隔离措施。

七、疫情管理人员要按规定作好疫情的收集报告工作,每月一次传染病漏报自查,做好门诊日志、疫情旬报、传染病花名册、自查统计、奖惩情况等资料并存档。

八、责任报告人、疫情管理人、医院负责人不履行职责,违反以上规定,按《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九、责任人不认真履行职责,一经查出,扣除当月工资100元,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卫生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卫生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院按照专业分工,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工作,具体职责为:

1、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当地卫生院负责对行政辖区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进行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负责收集、核实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信息和其他信息资料;设置专门的举报、咨询热线电话,接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的报告、咨询和监督;设置专门工作人员搜集各种来源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信息。

2、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负责配合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理,搜集密切接触者、追踪传染源,必要时进行隔离观察;进行疫点消毒及其技术指导。

3、负责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维护和管理,疫情资料的报告、分析、利用与反馈;开展技术指导。

4、负责人员培训与指导,对下级卫生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卫生机构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1、卫生院防保科每天应进行疫情信息网络监控;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例异常增加、罕见传染病病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相关公共卫生信息,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为业务科室及时提供传染病疫情信息。

2、疫情管理人员每日应分别登录系统进行审核确认与查重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3、疫情工作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疫情电话通讯畅通,节假日将疫情报告电话转接办公室电话上,同时保证24小时信号通畅。

传染病疫情的通报与公布,按卫生部《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方案(试行)》执行。

1、定期向上级卫生行政单位、政府和有关领导报告并通报本级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周边省份和地区传染病疫情等相关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传染病疫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2、发现甲类传染病、按甲类管理乙类传染病以及不明原因疾病爆发等未治愈的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离开报告所在地时,应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同时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将该病人的相关信息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其到达地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通报。

3、卫生院当辖区内发现动物间和人间发生的人畜共患传染病(鼠疫、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炭疽、布鲁氏菌病、钩端螺旋体病、黑热病、包虫病等)暴发、流行时,及时向辖区畜牧站报告(专报),并在疾病流行期间互相通报各有关疫情信息。

4、卫生院传染病疫情信息管理专职人员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求每月对《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系统》的疫情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主要内容有法定传染病监测分析、各类传染病分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分析、报告及时性评价和重点提示五大部分。

1、报告程序防保科接到电话、传真或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发现甲类及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其它乙类及丙类传染病疫情暴发、流行时,及时对疫情报告进行核实、分析,同时填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电话记录表》后,报相关部门。

2、报告内容主要报告内容有疫情发生基本情况(发生地点、波及范围、波及人数、可能传播途径等),疫情发生简要经过,当地卫生机构对疫情处理措施等。

3、报告时限从防保科接到疫情,报告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个过程在1小时内完成。当辖区内发现甲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及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于2小时内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告。

1)对甲类传染病和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卫生部规定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乙类传染病如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以及卫生部规定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人,应在2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

(2)对其他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卫生部列入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列入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应在24小时内,通过网络进行信息的录入报告。

3)对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应在24小时内,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通过网络进行信息的录入报告。

卫生院接到甲类传染病、传染病非典型肺炎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等的疫情报告后,应立即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接到乙类、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疫情报告后,应在12小时内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

卫生院负责责任范围内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应提出工作要求,部署工作任务,承担疫情资料收集、上报和反馈工作。对辖区内个体诊所和下级卫生所的疫情报告工作进行培训、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各级卫生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追究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1、瞒报、缓报、谎报发现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

2、未按规定建立专门的流行病学流行队伍,进行传染病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3、在接到传染病疫情报告后,未按规定派人进行现场调查的;

4、未按规定上报疫情或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各责任报告单位对周末及节假日加班进行疫情报告、监测和分析的工作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排补休并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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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1、对可疑或确诊的艾滋病病员采取“血液/体液隔离”措施,单人隔离,同种病原感染者可同室隔离。

2、接触病员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及其污染物品时戴手套,脸部可能被血液或体液溢出及溅落污染时应戴眼罩,脱手套后洗手。

3、在血液、体液可能污染工作服时应穿隔离衣。

4、接触病员及污染性物品后立即洗手,必要时用消毒液洗手。

5、处理所有尖锐利器物品时,小心操作,防止锐器损伤。

6、被病员血液及体液污染的器械、用品、被服,应按“消-洗-消”的原则进行处理。

7、医疗废物分类放置,放入专用医疗废物收集袋或利器盒,采用双袋包装处理,标识明显。

8、病人出院后病房、床单位、所有物品进行终末消毒处理,用含氯1000mg/l消毒液擦洗、浸泡消毒。

9、建立医务人员锐器损伤报告和登记制度。发生针刺后应立即用除菌皂及清水冲洗皮肤伤口,粘膜则以清水冲洗。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进行相应的处理及追踪观察。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为使学校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统一、有序,制定学校。

一、建立从各班学生到班主任,到分管校领导,到校卫生(保健)室,到学校的传染病疫情发现、登记及报告制度。

二、在疫情发生时,启动学生晨午晚检制度,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制度。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应及时报告校医进行排查,并将结果记录在排查结果登记日志上。

三、对因病缺勤的学生,班主任应(必要时和家长联系)迅速了解患病学生情况和可能的病因,让其马上去医院检查治疗,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

四、学校疫情报告人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下列要求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教育主管部门报告。突发情况发生后,学校要尽快掌握情况,立即启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在15分钟内进行向镇防控指挥部和县教育局电话报告,30分钟内传真书面报告,1小时进行续报。

五、发现传染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疫情报告人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被追究责任。

联系电话:

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1、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遵循医院感染标准预防原则,认真执行隔离防护措施,注意医务人员和病员的双向保护。

2、医务人员上班时必须按要求着工作服,接触病员前后要洗手,操作中接触血液或体液,必须戴手套,并根据情况穿隔离衣、戴护目镜。

3、医务人员应按要求使用流动水洗手,保持手部皮肤清洁,必要时使用消毒剂或快速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

4、医务人员在接触病员前后,特别是在接触有破损的皮肤、粘膜及侵入性操作前后,进行无菌操作前,进入和离开隔离病房、重症监护病房、新生儿病房、烧伤病房、传染病房等重点病房时,戴口罩和穿脱隔离衣前后,接触血液、体液和被污染的物品后,脱去手套后等情况下必须洗手。

5、住院病员的安置应感染病员与非感染病员分开,同类感染病员相对集中,特殊感染病员单独安置。

6、病室内应定时通风换气,必要时进行空气消毒。

7、病床应一床一巾湿式清扫,床头柜应一桌一抹布,用后消毒清洗晾干。

8、地面湿式清扫,当有污染时先用消毒剂处理后再清洁。拖把应分区设置,标记明确,悬挂晾干备用。

9、病房应严格执行消毒常规,病员出院、转科或死亡后,所有物品必须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10、治疗室、换药室、监护室、手术室、产房、婴儿室、急救室等重点诊疗场所,必须有严格的人员进出规定,定期消毒。

11、进行无菌操作前必须洗手、戴口罩、戴帽子,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12、进入人体组织和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灭菌,接触皮肤粘膜的器具和用品必须消毒。

13、根据物品的性能选用消毒或灭菌方法。凡耐热、耐湿的物品如手术器械、各种穿刺针、注射器等首选压力蒸汽灭菌法。油、粉、膏等首选干热灭菌法。不耐热物品如各种导管、精密仪器、人工移植物等选用环氧乙烷灭菌或其他低温方式灭菌。消毒首选煮沸、流通蒸汽等物理方法,不能用物理方法消毒时选择化学消毒方法。

14、医务人员要了解化学消毒剂的性能、作用以及使用方法,根据不同情况合理选择高效、中效、低效消毒剂及灭菌剂。

15、配制化学消毒剂时必须检测有效浓度,并定期监测。

16、更换消毒、灭菌剂时,用于浸泡消毒、灭菌物品的容器必须进行消毒、灭菌处理。

17、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其中传染病病员和特殊细菌感染病员用过的医疗器械和物品,应先消毒后清洗,再消毒或灭菌处理。

18、所有医疗器械在检修前应先消毒或灭菌处理。

19、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棉签、针头、刀片等医疗废物在科室按规定使用专用收集袋或利器盒分类放置,对医疗废物种类、数量等详细登记,由护保中心统一收集、运输、暂存,转交指定的医疗废物处置厂家,交接登记项目齐全。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为加强幼儿园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幼儿园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为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幼儿园的传播流行,确定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登记与报告工作。

二、幼儿园疫情报告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下列要求向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向教育局报告。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等,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幼儿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人时,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疫情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痛病或其它发生公共卫生事例,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为推进我园健康、稳定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落实责任制,及时发现问题和整理隐患,扎扎实实做好我园安全工作。

1、责任制:

园长是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的第一负责人,负总则。层层落实责任制,明确责任人。

2、追究制:

原则: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不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收不放过。

3、措施:

(1)、实行一票否决制,依法严肃处理事故责任人。

(2)、对存在失职、渎职的行为,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严重危害社会的,立即上交司法部门处理。

为加强幼儿园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幼儿园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列》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为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幼儿园内传播流行,各级各类幼儿园确实落实设置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情报人。二、幼儿园疫情报告人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要求向发病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医疗单位报告。

1、幼儿园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时,及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2、定期对幼儿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每天进行晨检,对缺勤的幼儿通知家长了解情况,并进行登记。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及时告知幼儿园疫情报告责任人,并通知家长,疫情报告责任人进行进一步排查。对于因病缺勤的幼儿,了解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责任人,疫情报告责任人接到报告后,及时追查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3、一旦发现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以最快捷方式向属地疾控中心报告,同时向属地教育部门报告,做到不漏报,不瞒报。

4、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或共同饮水史时,幼儿疫情报告人在24小时内向医务室报告;当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疫情报告人立即向疾控中心报告;个别幼儿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在24小时内报告;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24小时内报告。

济民医院传染病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检查

1、认真按实记载门诊日志门诊日志为发现检索传染病基础资料。15岁以下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必须记载家长姓名、学校年级及班级。

2、检验科放射科发现传染病阳性结果时要询问并登记病人详细住址和电话号码同时电话报告防保科和临床首诊医师。

3、临床首诊医生在接到检验科或放射科报告后应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报告防保科。

4、传染病疫情报告实行首诊负责制任何责任疫情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新传染病报告卡,卡上标记星号必填同时报告防保科对于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在短期内填写染病订正卡并上报防保科。

5、防保科根据传染病报告要求立即进行网络直报或卡报市

疾控中心并认真填写传染病总登记簿和肺结核转诊登记簿保存传染病报告卡3年。

8、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于2小时内向医院办公室、卫生局报告。

9、住院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电话报告防保科同时转尘洁分院治疗(肺外结核和结核性胸膜炎除外)。

10、日常诊治过程中发现传染病暴发苗头应立即电话报告防保科防保科核实后及时向市疾病中心报告。

一、 认真按实记载门诊日志

门诊日志为发现、检索传染病的基础资料。14岁以下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必须记载家长姓名、学校年级及班级。

二、相关科室发现传染病阳性结果

检验科发现传染病的阳性结果时,要询问并登记病人的详细住址和电话号码,同时电话报告院感科和临床首诊医师。

三、接到传染病报告卡

临床首诊医生在接到检验科的.报告后,应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报告院感科。

四、传染病疫情报告

传染病疫情报告实行首诊负责制,任何责任疫情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新的传染病报告卡,卡上标记的星号必填,同时报告院感科。对于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在短期内填写传染病订正卡,并上报院感科。

五、网络直报

院感科根据传染病报告要求,立即进行网络直报或卡报市疾控中心,并认真填写传染病总登记簿,保存传染病报告卡3年。

六、报告时限:

甲类和乙类甲管的传染病在2小时内,乙类传染病在6小时内,丙类传染病在12小时内。

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于2小时内向院感科、卫生局报告。

九、住院部传染病人

住院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电话报告院感科,同时转传染病医院。

十、发现传染病及时上报

日常诊治过程中发现传染病暴发苗头,应立即电话报告院感科,院感科核实后及时向市疾病中心报告。

通辽阳光泌尿专科医院院感科

二〇一五年六月五日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是传染病学中可能会考到的部分,整理如下:

(一)组织管理。

卫生院按照专业分工,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工作,具体职责为:

1、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当地卫生院负责对行政辖区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进行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负责收集、核实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信息和其他信息资料;设置专门的举报、咨询热线电话,接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的报告、咨询和监督;设置专门工作人员搜集各种来源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信息。

2、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负责配合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理,搜集密切接触者、追踪传染源,必要时进行隔离观察;进行疫点消毒及其技术指导。

3、负责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维护和管理,疫情资料的报告、分析、利用与反馈;开展技术指导。

4、负责人员培训与指导,对下级卫生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卫生机构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1、卫生院防保科每天应进行疫情信息网络监控;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例异常增加、罕见传染病病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相关公共卫生信息,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为业务科室及时提供传染病疫情信息。

2、疫情管理人员每日应分别登录系统进行审核确认与查重。

3、疫情工作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疫情电话通讯畅通,节假日将疫情报告电话转接办公室电话上,同时保证24小时信号通畅。

传染病疫情的通报与公布,按卫生部《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方案(试行)》执行。

1、定期向上级卫生行政单位、政府和有关领导报告并通报本级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周边省份和地区传染病疫情等相关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传染病疫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2、发现甲类传染病、按甲类管理乙类传染病以及不明原因疾病爆发等未治愈的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离开报告所在地时,应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同时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将该病人的相关信息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其到达地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通报。

3、卫生院当辖区内发现动物间和人间发生的人畜共患传染病(鼠疫、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炭疽、布鲁氏菌病、钩端螺旋体病、黑热病、包虫病等)暴发、流行时,及时向辖区畜牧站报告(专报),并在疾病流行期间互相通报各有关疫情信息。

4、卫生院传染病疫情信息管理专职人员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求每月对《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系统》的疫情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主要内容有法定传染病监测分析、各类传染病分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分析、报告及时性评价和重点提示五大部分。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时限及内容。

1、报告程序防保科接到电话、传真或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发现甲类及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其它乙类及丙类传染病疫情暴发、流行时,及时对疫情报告进行核实、分析,同时填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电话记录表》后,报相关部门。

2、报告内容主要报告内容有疫情发生基本情况(发生地点、波及范围、波及人数、可能传播途径等),疫情发生简要经过,当地卫生机构对疫情处理措施等。

3、报告时限从防保科接到疫情,报告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个过程在1小时内完成。当辖区内发现甲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及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于2小时内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告。

1)对甲类传染病和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卫生部规定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乙类传染病如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以及卫生部规定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人,应在2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

(2)对其他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卫生部列入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列入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地方性的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应在24小时内,通过网络进行信息的录入报告。

3)对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应在24小时内,通过网络进行信息的录入报告。

(五)调查。

卫生院接到甲类传染病、传染病非典型肺炎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等的`疫情报告后,应立即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接到乙类、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疫情报告后,应在12小时内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

(六)卫生院及有关科室和个人应遵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用户与权限分配管理规程》(试行)有关规定,分配给科室的疫情信息查询帐号及密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将负责人名单报信息管理科疫情室备案,如发现帐户和密码信息泄露,请立即报告疫情室,以便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否则,后果自负。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责任,疫情资料对外公布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执行,任何人不得随意对外泄露疫情资料,如有违反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八)质量控制。

卫生院负责责任范围内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应提出工作要求,部署工作任务,承担疫情资料收集、上报和反馈工作。对辖区内个体诊所和下级卫生所的疫情报告工作进行培训、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九)奖惩措施。

各级卫生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追究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1、瞒报、缓报、谎报发现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

2、未按规定建立专门的流行病学流行队伍,进行传染病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4、未按规定上报疫情或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各责任报告单位对周末及节假日加班进行疫情报告、监测和分析的工作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排补休并给予补贴。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浙江省疫情报告管理规定。

(二)各临床医生必须按规定认真填写报告卡,由预防保健科及时网络上报有关防疫部门。

(三)负责疫情报告单位和负责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及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白喉、病原携带者或疑似患者时,立即向所在区防疫站防疫科电话报告,并作记录。报告时间最迟不得超过4小时,随后补报传染病卡,白天报门诊办公室及预防保健科,夜间报总值班。

(四)责任疫情报告人(值班医师)发现乙类传染病及其疑似患者时,应在12小时内报出疫情报告卡。如发现多发、暴发疫情时,及时用电话向防疫站报告,做好登记及交班,随后补报传染病卡片。

(五)填写传染病卡片应字迹清楚逐项填写,不得漏项,凡已报者在病历诊断项目中注明“已报”字样。

(六)肿瘤、性传播疾病、结核病报告卡,应按要求逐项填写,不得漏报,同时需填报传染病卡。

(七)凡漏报、漏项者,按传染病防治法细则及本院有关规定处罚责任疫情报告部门及报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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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为使学校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统一、有序,制定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建立从各班学生到班主任,到分管校领导,到校卫生(保健)室,到学校的传染病疫情发现、登记及报告制度。

二、在疫情发生时,启动学生晨午晚检制度,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制度。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应及时报告校医进行排查,并将结果记录在排查结果登记日志上。

三、对因病缺勤的学生,班主任应(必要时和家长联系)迅速了解患病学生情况和可能的病因,让其马上去医院检查治疗,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

四、学校疫情报告人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下列要求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教育主管部门报告。突发情况发生后,学校要尽快掌握情况,立即启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在15分钟内进行向镇防控指挥部和县教育局电话报告,30分钟内传真书面报告,1小时进行续报。

五、发现传染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疫情报告人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被追究责任。

联系电话:

医院传染病报告制度

由主管业务副院长、疫情管理科长、疫情管理人员、医务科主任、护理部主任、感控科科长、质控科科长,组成传染病管理委员会。委员会成员负责对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每年对上年度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根据最新情况制定相关传染病有关制度。

根据传染病法规定的37种传染病为报告病例。

1、每年新职工岗前培训必须有学习传染病防治法的内容,学习结束必须进行考试。

2、要求每个科室每年至少学习传染病法一次,并有签到及每人学习后考试成绩或学习心得存档。每个科室的副主任或科聘主治医生为传染病监控医生。

3、门诊医生有完善的门诊日志。(如果在大医院,就诊病人较多的情况下,可以由护士帮助填写相关内容,待病人就诊结束,再补充诊断等)门诊日志内容包括:姓名、家长姓名(14岁以下患儿时必填)、性别、年龄、详细家庭地址、就诊时疾病临床表现、就诊后初步诊断、诊疗情况、处理。

4、出入院登记本的管理。病人入院后,必须填写完整的相关内容(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详细家庭地址,入院诊断);出院时,必须根据病历所书写的最后诊断填写病人的出院诊断。

5、检验科结果登记必须有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就诊科室、床位号、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检验结果、检验科检验人员签名。

6、放射科结果登记必须有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就诊科室、床位号、检查项目、放射结果诊断、放射科医生签名。

7、门诊医生接到病人结果报告单后,做出诊断,如有报告病例,则按传染病报告卡要求填写完整疫报卡后将报卡送至门诊办公室,由疫情管理人员去收卡。

8、病房内,要求每位上班医生对新送到科室的所有化验或检查单结果进行分析,诊断(因为医生值出的时候,是休息至第二天的,按法律,从结果报出到网上直报,乙类必须为6小时内),如有诊断传染病例,则按传染病报告卡要求填写完整疫报卡,由护士过医嘱后,与出院卡并放一处,以利疫情管理人员收卡。

9、每天分早上和下午两次到科室进行签收传染病疫报卡(包括节假日,如要做到,必须有3人轮换),方能保证传染病报卡的按时报出。

签收的目的为明确疫情报告人及疫情管理人员责任;并在签收的同时审卡填报内容,保证内容完整;对伤寒、狂犬病等某些特殊病例可及时对病人进行调查;对于结核病、乙肝等容易多次入院就诊的病人,经过调查,可排除一年内重复上报的可能,这样,传染病卡上报的质量就能得到保证。

10、当天疫情粗略检查:每天疫情管理人员到放射科及检验科对当天所报出的结果进行检查,如有应上报的传染病结果,则检查是否有上报。(如有未上报的门诊病人,则查找开单医生,确定为病房临时出门诊的医生所填写的单,则由疫情管理人员根据该医生的门诊日志帮助填写并上报。)。

11、每月中旬,必须查阅全院上月的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出院病历、放射科检查结果及检验科检验结果。(这要求管理人员必须配足,要完成如此大量的工作,必须要求2位专职人员)。

12、每月在质控简报中通报上月疫情报告情况(包括疫情动态,迟报、漏报的检查结果,并作出惩罚通告)。

在门诊日志和病房出入院登记上,还有第二个方法,可以减少很多工作量,当然,只是减少疫情管理人员的工作量,但却增加医生的工作量。那就是网络管理。

1、病人医疗资料在入院6小时内必须完整记载在计算机病历内。

2、医院所有检验和检查结果,必须在网上向科室报出。

3、当然,病人少的情况下,管理不是很难,但大医院病人多的情况下,操作就不容易了,那么,这还要求计算机的功能上,必须增加相关字串提示功能,这样,每当出现相关的诊断或检验、检查单结果的时候,我疫情管理人员就能及时得到资料,督促报告。

4、网络管理的好处就是只要有病人就诊、出入院,所有资料在计算机内,只要有相关疫情内容,可及时发现,则可避免迟报和漏报,亦不用每月进行病历检查。

如查出有迟报的病例,可以扣罚接诊医生、传染病监控医生每人各5元,并在医院简报或质控简报中提出批评;如有漏报,各扣罚接诊医生、科传染病监控医生每人各50元,并在医院简报或质控简报中发出通报批评;如传染病发生漏报三次者,接诊医生当年不得参加工作评优,晋升一律推迟一年。

医院传染病报告制度

学生在校期间如有传染病的发生,应及时、准确地报告市疾控中心(在经医院确诊或实验室检查)。

顺序:学生---班主任---卫生室---校长室---市疾控中心、市教育局。

二、晨检制度:

在传染病流行季节,加强晨检工作。对患传染病的学生,班主任老师应及时与家长联系,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隔离治疗,并对已发生传染病班级的其它学生要在卫生部门指导下进行预防性服药,如板兰根、维生素c等。

三、消毒制度:

认真做好教室、专用教室消毒工作,对发生传染病的班级和住宿部要重点消毒,勤洗晒衣被并用紫外线消毒车和含氯消毒液喷洒、揩擦消毒。

四、病愈后复课要求:

根据不同的传染病隔离时间来决定隔离期限,隔离时间未到的必须要有医院传染病科证明,并由卫生室复检后学生才能进教室上课,反之仍作为病未愈不能来校上课。

传染病流行季节,加强这一内容的健康教育,教育学生勤洗手,及时做好学生的计划免疫,防止交叉感染。学生离校一个月以上或外出离本市返回时,应向家长询问有无传染病接触史,并要经过医务人员重新检查。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待检疫期满后方可回班。

对患传染病的学生所在班和与传染病患者接触过的学生进行检疫,隔离、观察、不串班。检疫期满后无症状者方可解除隔离。

工作人员家中及学生家长发现传染病人应报告学校领导,采取必要措施。

传染病报告制度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履行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责任和义务,特制定我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和管理制度。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务人员和所在科室应当立即电话报科主任、护士长、防保科,节假日报总值班。

(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或院内感染暴发、流行的;

(二)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三)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

(四)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

防保科或总值班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区疾控部门报告,同时通知院长和院内相关部门,保证应急工作中上下联络、人员疏散、消毒隔离、防护、现场保护和调查、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取样等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基本原则:

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各部门要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应急工作原则,在院内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我院行政领导的分级管理体系,建立应急管理网络,并行使相应的权力和职责,各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应通力合作,保证各项应急工作的顺利执行。加强法制观念,依法应对突发事件。一旦突发事件发生,启动我院应急系统。

(二)按照法律要求实行首诊医院、首诊医生负责制。

(三)各有关部门应首先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合格的通讯设备、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物品等物资的调配和储备,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服从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四)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五)在我院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专业及相关人员对因突发事件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病人必须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的复印件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配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入突发事件现场进行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

(六)有权要求在突发事件中需要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的病人、疑似病人和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在采取医学措施时予以配合。拒绝配合的,报公安机关依法协助强制执行。

(七)对传染病要按《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律要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严格执行各项消毒隔离、医院感染控制等各项制度和措施,做好人员防护,防止交叉感染和院内感染的发生,做好污物、污水的无害化处理。

(八)各科室及相关人员未履行报告职责,隐瞒、缓报或者谎报的,未及时采取控制措施的,未履行突发事件监测职责的,拒绝接诊病人的,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调度的,将依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传染病报告制度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为使学校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统一、有序,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建立从各班学生到班主任,到级部主任,到校卫生所,到学校的传染病疫情发现、登记及报告制度。

二、在疫情发生时,启动学生晨检制度,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制度。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应及时报告校医进行排查,并将结果记录在排查结果登记日志上。

三、对因病缺勤的学生辅导员应(必要时和家长联系)迅速了解患病学生情况和可能的病因,让其马上去医院检查治疗,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

四、学校疫情报告人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下列要求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1.当发现传染病或者疑似传染病时,疫情报告人应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2.发现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疫情报告人应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3.学校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的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五、发现传染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疫情报告人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被追究责任。

级部主任:xxx。

医院传染病报告制度

1、认真按实记载门诊日志,门诊日志为发现、检索传染病的基础资料。15岁以下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必须记载家长姓名、学校年级及班级。

2、检验科、放射科发现传染病的阳性结果时,要询问并登记病人的详细住址和电话号码,同时电话报告防保科和临床首诊医师。

3、临床首诊医生在接到检验科或放射科的报告后,应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报告防保科。

4、传染病疫情报告实行首诊负责制,任何责任疫情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新的传染病报告卡,卡上标记的星号必填,同时报告防保科。对于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在短期内填写传染病订正卡,并上报防保科。

5、防保科根据传染病报告要求,立即进行网络直报或卡报市疾控中心,并认真填写传染病总登记簿和肺结核转诊登记簿,保存传染病报告卡3年。

6、对于15岁以下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疾病病人应立即电话报告防保科,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要求询问患儿家长姓名、住址、电话号码。

7、报告时限:甲类和乙类甲管的传染病在2小时内,乙类传染病在6小时内,丙类传染病在12小时内。

8、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于2小时内向医院办公室、卫生局报告。

9、住院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电话报告防保科,同时转尘洁分院治疗(肺外结核和结核性胸膜炎除外)。

10、日常诊治过程中发现传染病暴发苗头,应立即电话报告防保科,防保科核实后及时向市疾病中心报告。

医院传染病报告制度

一、每月对全院传染病报告情况进行自查,主要对传染病登记本、门诊日志、住院病人及卡片对照,看是否符合,有无漏报、迟报现象。主管院长每月检查一次疫情报告制度的落实情况。

二、查门诊登记本、日志及卡片是否填写完整,清楚,及时。

三、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处理和整改措施。

四、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给予奖惩。

(二)出现传染病迟报1例,当事人扣50元;漏报1例,当事人扣100元。

(三)卡片填写不准确或缺项扣20元。

医院传染病报告制度

(一)我院承担责任范围内传染病疫情信息的监测、报告任务,我院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执行首诊负责制。谁发现、谁报告,疫情管理实行责任追究。

(三)医院在门、急诊设立预检分诊点,对发热、疱疹和腹泻病人进行预检、登记、分诊,及时监测、分诊传染病患者。

(四)传染病专职员随时通过院内信息化系统进行传染病疫情主动监测,另设专人对疫苗针对传染病进行主动和被动监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报告的传染病。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报告的传染病分为甲类(2种)、乙类(26种)和丙类(11种)。

甲类: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人感染h7n9禽流感。

丙类: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

2、国家卫生计生委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和按照甲类管理开展应急监测报告的其他传染病。

3、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传染病: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结核性胸膜炎等和其他爆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

4、不明原因肺炎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

5、群体性疾病、疑似或确诊的罕见传染病及在同一单位、同一地点和同一家庭发现三例以上的传染病例。

(二)报告时限。

1.报告时限的计算:以检验科(或放射科)阳性结果确定时间或门诊日志、病历等记录的诊断时间为起始时间,以网络直报系统的录卡时间为截止时间。

2.甲类和乙类中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患者、疑似患者或病原携带者(炭疽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新发传染病、不明原因肺炎、群聚传染病患者应立即电话报告疾病预防控制科,疾病预防控制科立即向主管处室领导和区疾病控制中心报告,在各级会诊后属报告范围者,应在2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

其他乙、丙类传染病于诊断当时通过医院内网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经核对无误后上传,疾病预防控制科24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

(三)报告病例分类与分型。

传染病报告病例分为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实验室确诊病例、病原携带者。

炭疽、病毒性肝炎、梅毒、疟疾、肺结核应分型报告。

发现活动性肺结核患者,责任报告人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根据《传染病患者救治及转诊制度》进行上报和联系转院,转院前完善相关病历资料,填写《结核病患者转诊单》,一联交传染病患者,另两联随《传染病报告卡》上传疾病预防控制科。

hiv初筛试验阳性者报告为“疑似病例”,初筛后确认阳性者报告为“实验室确诊病例”。

3.肝炎报告。

乙肝、丙肝分急、慢性诊断,首次接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上传疾病预防控制科,复诊患者不再进行报告。

发现初次确诊的性病患者,首诊医生要按时限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上传。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只报告初发病例。

(五)节假日等非正常工作时间疫情报告。

夜间和非工作时间发现甲类和乙类中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患者、疑似患者或病原携带者、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新发传染病、群聚型传染病、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等,首诊医生要立即电话报告医院总值班,总值班立即报告疾病预防控制科及区疾病控制中心,同时临床首诊医生要立即采取就地隔离措施,防治传染病扩散。

其他乙、丙类传染病应于发现当日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上传。

首诊医生发现急性弛缓性麻痹(afp)、麻疹、乙脑等病例时,应立即电话报告疾病预防控制科预防接种门诊(2351),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应前往流调。

afp监测内容:

四肢瘫、截瘫和单瘫(原因不明);短暂性肢体麻痹。

(七)传染病报告卡填写要求。

1.填卡医生要按照传染病报告卡所附“填卡说明”,对卡中的内容逐项认真填写,“*”号必填。注意字迹清楚、项目齐全、内容符合逻辑,报告及时准确,不得有漏项、缺项。

2.报告卡中的“发病日期”是指本次传染病症状开始出现的日期或初检日期,不明确时填写就诊日期。“诊断日期”应为本次诊断传染病日期。

3.卡片上没有列入的诊断名称,填写在“其他”一栏。

4.14岁及以下儿童要填写家长姓名、联系电话,并详细填写现住址、所在学校或幼托机构的名称及班级。城市准确到门牌号,农村准确到乡、村、组。

5.对报告患者诊断变更、患者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报卡类别选择“订正报告”,并注明原报告病名。

1.任何人发现传染病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患者不得瞒报、漏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首诊医务人员对漏报的传染病应及时补报。

2.疾病预防控制科通过内网传染病报告系统进行全院传染病报告卡的收集,并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疾病名称、发病时间及诊断时间等逐一进行审核,确保上报信息准确无误;发现问题卡片时应及时与患者首诊医师联系,核对患者门诊或住院病历及其他相关登记信息后完善报告卡内容,同时应进行报告卡查重并剔除重卡,最终完成网络直报工作,定期进行疫情资料分析。

3.医护人员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将传染病患者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和个人病史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医务人员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人员进行传染病疫情调查、采样与处理。

4.责任疫情报告人迟报、漏报、疾病预防控制科应督导相关人员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补报,同时按照规定落实奖惩制度;对造成传染病传播和流行的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5.新入院的医务人员必须接受传染病疫情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传染病防控知识培训,实行考核合格上岗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