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内部监督巡查工作计划优秀

时间:2023-07-15 15:38:00 作者:WJ王杰 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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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内部监督巡查工作计划优秀篇一

按照“四个最严”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场监管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一系列决策部署,紧紧抓住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这一主线,以风险分级管理为基础、企业自查为前提,日常监督检查为主体,专项检查为重点,有计划、有组织、有效果地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履行食品销售环节监管职责,提升监管效能,着力构建严密高效的食品销售监管体系,科学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我市食品销售安全保障水平。

二、检查对象

三、检查计划和主要内容

(一)日常监督检查。

主要内容:主要针对《省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南(试行)》中规定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市场开办者及食品(含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下同)销售者开展监督检查。

(二)专项检查。

主要内容:聚焦“庆祝建党100周年”等重要活动,“五一、中秋、十一”等重要节假日,季节转换期间食品安全问题多发等重要节点,以大型商场超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为重点单位,以农村地区、校园周边、旅游景区、商业区、客运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等为重点区域,以冷链食品、生鲜肉品、乳制品、大桶水、节令食品、高风险食用农产品等为重点品种,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

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结合本地政府对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对相关食品销售者及涉疫食品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检查。

(三)飞行检查。

主要内容:结合疫情防控工作,以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流通环节不合格样品为重点,对食品销售者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抽查,也可对重点工作落实进展情况进行抽查。

1.组织对省厅、市局飞行检查以外的2020年度其他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销售单位及农业农村部门通报的抽检监测不合格食品销售单位的监督检查。

2.视年度重点工作进展情况,不定期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村食品、冷链食品等重点销售单位开展飞行检查。

(四)食品经营许可证后抽查。

主要内容:以“告知承诺制”获证单位为重点,对食品销售者保持获证条件情况进行抽查。

实施主体:由县局相关直属分局组织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分局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具体责任和人员,严格按照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科学制定本单位食品销售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内容、方式、频次,并抓好落实,确保责任到人。禁止选择性执法、任性执法,禁止刁难检查对象。

(二)规范检查行为。各分局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现场监督检查程序和记录。除疫情防控工作以外,其他检查工作要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全部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主动公示监督检查结果,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最新内部监督巡查工作计划优秀篇二

贯彻省、市、区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以深入推进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五大体系”建设、“五个责任”落实和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重点,依据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和依法治安的总要求,促进全区民爆、铁路道口、行管企业的安全、稳定、健康、和谐发展。

二、重点工作

结合工作实际,在全区民爆、铁路道口中开展安全生产系列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按照时间节点,分阶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全力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日检查、周调度、月总结和季报告“四项制度”的落实,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开展工信局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和指导服务工作。充分发挥行业安全生产专家作用,积极创新工作方式,全面深化责任落实,努力为全区安全发展提供支撑保障。

三、年度监督检查和督促指导事项

1.民爆行业监督检查计划。

按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全省民爆行业2020年监督检查执法计划〉及〈全省民爆行业2020年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计划〉的通知》要求,区工信局每月组织一次对辖区内民爆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具体时间自行安排。

检查内容: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五落实、五到位”践行情况;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落实、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危险区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构建情况;库区内外部安全距离及存储民用爆炸物品限定量合规情况;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其对应岗位持证上岗情况,企业安全生产宣教情况;维护、保养、定期检测安全生产及消防设备设施情况;职业卫生制度、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建立执行情况;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修订完善及与重大危险源信息备案情况;《民用爆炸物品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089-2018)、《民用爆炸物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细则》(wj/t9095-2018)等国家标准执行情况;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通知、文件情况。

2.铁路监护道口领域管理计划。

按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0年度全省铁路监护道口管理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道口检查工作采取普查、抽查和督查等三种形式开展。区工信局每周例行检查一次。

检查内容:管理人员执行规章制度情况;道口员落实责任制情况;监护道口设备、人员的巡查巡检以及道口设施设备运行情况;道口预警系统、道口员是否按规定履行职责情况;室内外环境卫生、防火用电情况;应急情况的应对措施等。

3.管理行业督促指导计划。

1.时间安排:区工信局每月组织一次对辖区内行管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具体时间自行安排。

2.督导范围:建材、石化(不含炼油、煤制燃料、燃料乙醇)、医药等行业企业。

3.督导方式:采取专项督导、随机抽查和明查暗访等方式进行。

4.督导内容: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情况,保障安全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情况;制定及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情况,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落实安全生产“五个一”工程和冬春大会战情况;落实行业标准规范情况以及防火、防汛等情况。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组织协调,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走形式、不走过场,精心谋划、统筹推进,确保监督检查和督促指导工作高效完成。

(二)严查细排,严格执法。

对监管行业领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必须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对管理行业领域,凡涉及本质安全的问题,要及时指导企业进行整改;凡涉及行政执法的问题,要及时移交综合监管部门进行处置。

最新内部监督巡查工作计划优秀篇三

根据《^v^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要求,结合全市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实际,编制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红线意识,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面推进依法治安,强化监管执法,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夯实安全基础、突出灾害治理,确保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将防范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作为目标任务,突出重点,加大对灾害严重、管理薄弱、问题突出、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煤矿的执法力度,以煤矿风险管控和重大灾害治理为主线,以灾害严重且治理效果差的煤矿、安全上不放心及近五年内发生过较大及以上事故的煤矿等为重点,紧紧围绕抓大系统、治大灾害、控大风险、查大隐患、防大事故,坚持“管理、装备、素质、系统”并重,强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突出董事长、总经理、矿长、实际控制人、总工程师等“关键少数”,重点检查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董事长、总经理、矿长、实际控制人)的履职情况;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的履职情况;聚焦煤矿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对生产计划安排、煤矿开拓部署、采掘布置、安全投入、安全监控系统运行等情况的监管执法,强化对煤矿瓦斯、水、火、冲击地压等重大灾害治理情况的监管执法。有效推进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人员素质提升和主体责任落实,确保煤矿生产领域安全稳定。

三、主要任务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注重规范执法和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前事中煤矿安全风险管控,积极与煤监、发改委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煤矿安全生产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煤矿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加强对县(市、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指导,强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推进部门监管责任落实。

三是督导煤矿企业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深入排查和有效化解各类安全生产风险,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数量

煤监处现有4人。其中:处长1人,负责煤矿采掘、防治水监管1人,负责煤矿机电运输监管2人。目前没配备煤矿通风、地质测量等专业监管人员。

计划检查10户煤矿,其中:重点检查企业4户,一般检查企业6户。

(二)总法定工作日

2021年共有法定工作日250天,煤监处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人数= 250天×4人=1000工作日。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

1.煤矿安全监管,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抽查、检查,配合部门联合执法,核查安全生产投诉案件,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每人约96天,共计96×4=384个工作日,占总工作日38%。

2.有关安全生产会议、文件办理。每人约50天,共计50×4=200个工作日,占总工作日20%。

以上总计:384+200=584个工作日,占总工作日58%。

(四)非执法工作日

1.参加学习、培训、会议;参加党群活动;机关值班等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每人约40天,共计40×4=160个工作日,占总工作日16%。

2.公务员法定的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及病、事假;每人约20天,20×4=80个工作日,占总工作日的8%。

以上总计:160+80=240个工作日,占总工作日24%。

(五)监督检查工作日

2021年总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1000-584-240=176个工作日,平均每人44天,占总工作日18%。

五、重点监督检查安排

(一)重点监督检查单位数量、方式

1.重点监督检查企业数量:4户。具体名单如下:吉林省龙家堡矿业有限公司、吉林省宇光营城矿业有限公司、吉林省华安矿业有限公司、长春市双阳区长岭煤矿。

3.重点检查方式:采取全覆盖检查,年度检查不少于2次。

(二)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的占比

重点监督检查企业数量占全年监督检查计划的57%。

(三)时间安排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六、一般监督检查安排

(一)一般监督检查单位数量、方式

1.一般监督检查企业数量:6户。具体名单如下:长春羊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一矿、长春羊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一矿、长春市双鑫煤业有限公司、长春市双阳区二道南山井、长春市双阳区双鑫煤矿、吉林省春谊煤矿。

2.一般监督检查方式:采取全覆盖检查,年度检查不少于1次。

(二)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的占比。一般监督检查企业数量占全年监督检查计划的43%。

(三)时间安排。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15日。

检查矿井

检查时间

检查次数

吉林省龙家堡矿业有限公司

5月、9月

吉林省宇光营城矿业有限公司

6月、10月

长春羊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一矿

4月、10月

长春羊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二矿

5月、11月

吉林省华安矿业有限公司

4月、9月

长春市双阳区长岭煤矿

6月、12月

吉林省春谊煤矿

长春市双鑫煤业有限公司

11月

长春市双阳区二道南山井

长春市双阳区双鑫煤矿

七、监督检查工作要求

(一)认真执行监督检查计划。根据监督检查计划的要求和工作职责,细化分解检查任务,重点检查制定现场检查方案并认真实施。

最新内部监督巡查工作计划优秀篇四

以^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把监督挺在前面,持续正风反腐,坚持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监督执纪问责就跟进到哪里,协助党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为全市xx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聚焦政治监督,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1.加强对^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v^^v^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力戒形式主义,务求取得实效。

2.细化政治监督台账,督促驻在部门党组完善政治责任清单,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v^^v^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三大攻坚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v^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政治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精准有效进行监督,坚决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等突出问题。

3.加强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党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健康和贯彻民主集中制、落实“三会一课”、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方面存在的典型问题,对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等情况进行监督,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

4.紧盯“三大问题”(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六项纪律”开展专项督查,开展驻在部门党组织党员管理、党费收缴等工作情况监督检查,推动驻在部门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二)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推动落实“精准监督年”活动

1.协助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一是协助驻在部门党组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工作会议,谋划全局工作,确定年度工作任务;二是向驻在部门党组及时通报中央、自治区、市委有关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会议精神、重要工作部署,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建议,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定期与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就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三转”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交换意见。

3.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一是督促驻在部门对行政职权、管理职责等岗位权力事项进行深入清理,完善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突出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确保每项权力的行使过程可查可控。二是动态调整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严把廉政意见回复关,实事求是评价干部廉政情况,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监督检查驻在部门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执行情况;三是加强对驻在部门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及党务、政务和办事公开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驻在部门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四是督促驻在部门制定、完善、执行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和程序,规范“一把手”用权行为,注重“事前把关、事中监控、事后问责”,实现对“一把手”的有效监督和教育引导。

4.严格廉政谈话制度。一是纪检监察组组长每年至少与驻在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以外的领导班子成员进行1次廉政谈话,对驻在部门管理的新提拔、调整、任用的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二是纪检监察组组长每年至少要与驻在部门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1次廉政谈话,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提出具体建议和要求;三是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进行约谈和诚勉谈话。

5.注重提高监督实效。一是准确把握“四种形态”,特别是运用好第一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精准把握政策规定,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切实提高派驻监督的精准度;二是健全运用澄清正名和容错纠错机制,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干部正名,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过程中的失误错误,严肃处理诬告陷害等行为;三是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6.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督促驻在部门党组丰富廉政文化氛围,拓展廉政文化活动,推进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党组工作日程、进机关日常工作和中心组学习安排,着力开展“三个一”教育活动(即每季度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一次警示教育录像,每半年由科以上领导干部主讲一堂廉政党课,每半年开展一次廉洁文化专题教育讲座),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全覆盖。

7.持续深化“以案促改”工作。督促驻在部门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和中心组学习会议开展警示教育,以发生在我市的典型案例为镜鉴,对照案例中存在的违纪违法行为,查摆本单位、部门的廉政风险隐患和腐败易发多发岗位,通过强化工作措施、完善制度规定,扎实推进源头防腐。

8.做好巡视巡察整改督查。督促驻在部门党组夯实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对整改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健全完善整改情况报告、整改公开、日常监督工作机制,推动驻在部门举一反三,堵塞制度漏洞,不断巩固深化巡视巡察成果。

9.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一是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工作重点,切实解决漠视群众利益和疾苦,对群众合理诉求推诿扯皮,对群众态度简单粗暴等问题,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二是聚焦违规发放津补贴、分批异地操办婚丧、圆锁、升学宴席和滥用“三公”经费等突出问题,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三)统筹开展专项监督,严肃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1.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开展全市xx行业扶贫工作情况专项督查,对xx扶贫政策项目资金落实及使用情况进行重点督查。

2.深化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集中整治。结合漠视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聚焦在xx等工作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问题。

3.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抓好中央扫黑除恶督导整改落实,严厉查处涉黑涉恶“保护伞”案件,督促落实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构建长效机制。

4.深挖涉法涉诉信访背后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查处行政执法部门违纪违法问题。

5.将专项监督同派驻职责相结合,突出行业特点,重点加大对xx等权利运行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四)加大执纪审查力度,严厉惩治腐败

1.加强对选人用人、项目审批监管、重大工程项目采购招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

2.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对驻在部门管理的领导班子及一般公职人员违纪、涉嫌职务违法案件的审查调查,定期对问题线索进行清理、排查。要加强对问题线索集中管理、汇总核对,确保问题线索有效管控,杜绝瞒件、压件、丢件问题发生。

3.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工作,严格按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有关要求,对反映驻在部门管理的党组织、党员、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及时受理、认真办理,提高问题线索处置质效;建立对驻在部门管理干部的检举控告定期汇总报告制度,着力提高信访举报分析质量。

(一)加强监督制度建设。建立完善联系报告、督促主体责任落实、“三重一大”监督、重点工作通报、约谈等监督工作制度。通过对驻在单位调研、列席民主生活会、督促巡视巡察反馈等方式,开展近距离、全天侯、常态化的监督。实行日常监督月报制度,驻在单位要每月向纪检监察组报告当月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要工作和次月工作安排,以及问题线索处置核查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要情况,形成监督主体责任落实长效机制。

(二)从严监督督促履责。督促驻在部门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每月对监督单位开展督查不少于1次,每季度组织1次对监督单位履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集中检查;每半年会同驻在单位党组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督促被监督单位每年向上级党委、纪委书面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的问题,强化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三)推行“末端工作法”。开展监督检查时要直奔基层组织、单位、厂矿企业等一线,采取定期督查与不定期督查、明查与暗访、重点督查与随机抽查、实地走访与座谈交流、跟踪督查与延伸检查等相结合的方式,做到主动跟进、一线参与、一线督查,既要对问题一查到底、一探究竟,又要注重挖掘典型亮点,确保工作有针对性、实效性和可复制性。

(四)实行闭合管理。对于各项任务特别是专项监督专项治理等,都要做到有计划安排、工作台账、监督检查、督查督办、反馈整改、成果总结、数据汇总,形成有效的工作闭合回路。

(五)构建联动工作机制。通过全面收集问题,健全完善分析研判、跟踪问效、反馈评议等机制,推进监督工作协调衔接、有效贯通。

(一)提高政治站位。以争创xx为目标,进一步增强站岗护航的政治自觉,积极参与“能力素质提升年”活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常态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发挥好政治机关的表率和示范作用。

(二)强化责任落实。强化“马上办”意识,对各项任务“马上办”,不等、不推、不靠,认真组织实施;强化“成绩单”意识,对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每季度向xx纪委监委交一次“成绩单”,各专项工作每月通过微信公众号晒“成绩单”,相关工作数据及时报联系室。

(三)提升业务素质。结合驻在部门业务工作特点,制定年度学习计划,积极参加xx纪委监委组织的各类培训,强化思想政治、谈话突破、大数据分析三项核心技能和实战锻炼,建设高素质的派驻尖兵。

(四)强化内部管理。严格执行《中国^v^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和自治区纪委实施办法有关要求,强化“信号灯”意识,严格工作规程,健全内控机制,严防“灯下黑”。

最新内部监督巡查工作计划优秀篇五

一、监督检查对象

师所属各单位

二、监督检查资料

根据《^v^保守国家秘密法》、《^v^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对执行保密法律法规状况监督检查。

三、监督检查方式

师^v^对师属各单位以实地查看、抽查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四、监督检查措施

依据《^v^保守国家秘密法》、《^v^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保密管理自查自评工作考评标准》实施监督检查。

五、监督检查程序

书面通知各单位自查,师^v^按照检查要求、考评标准进行检查、考评、意见反馈。

六、监督检查处理

实施检查后,应当出具检查意见,对需要整改的,要求限期整改。

最新内部监督巡查工作计划优秀篇六

(一)统计监督检查的组织实施

根据2013年统计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平时检查与专业监审相结合,由市^v^法制科组织协调各有关业务科室统筹安排、有序实施。各镇(街道)统计办公室做好有关配合和协调工作。

(二)统计监督检查对象

(三)监督检查内容

2、贯彻执行统计方法制度情况;

4、工业、投资、贸易、服务业、劳资等主要统计数据核查。

(四)具体安排

2、第二阶段:从2013年5月份开始至8月底,市^v^对上面列出的监督检查对象进行统计抽查监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统计数据质量查询

为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对统计数据异常及相关经济指标不匹配的镇(街道),市局发出《统计数据质量查询书》,被查询镇(街道)、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的期限,书面据实答复有关查询事项。拒绝答复或不如实答复数据查询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其它有关事项

1、各镇(街道)统计办公室要积极配合市^v^做好统计监督检查工作,本局各相关科队室、调查局按照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突出对统计数据质量长期得不到提高的、统计工作长期得不到重视的、统计基础薄弱状况长期得不到改善的镇(街道)和单位的监审,把基层统计基础建设、依法保障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等作为统计监审的主要内容。

2、市局重点监审地区,镇(街道)统计办公室应主动向地方党政领导进行汇报,取得领导支持和有关部门的配合,以保证统计监审工作的顺利实施。

3、市局监审工作的实施,由局法制科组织协调,并提前通知被监审地区和单位;监审结束后由负责监审工作的科室及时提交统计监审工作报告,并依据统计监审情况对被监审单位作出统计监审结论或处理建议。

最新内部监督巡查工作计划优秀篇七

一、监督检查时间

2021年1月x日至2021年2月x日。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一)全市各级党组织履行疫情防控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体责任,抓早抓小,抓细抓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过节不忘责任、过节不忘防控、过节不忘纪律,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央和省、xx市纪委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情况。

(二)节日期间易发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问题;以反“四风”为名取消干部职工正常福利问题;违规吃喝、公车私用等享乐奢靡突出问题;餐饮浪费问题;违规操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问题。

(四)换届期间拉票贿选,借节日之机违规赠送财物或安排宴请,变相拉关系、要选票问题。

(五)适时开展“回头看”,主要对各单位“三公经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看各单位整改是否到位,是否还存在类似问题。

三、检查分组

本次检查采取市纪委统一部署、分级组织、同步推进的方式进行。各检查组可采取走访、座谈、实地查账、暗访、查阅资料等方式自行组织监督检查。

1.各镇(街道)纪(工)委自行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2.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对驻在单位开展监督检查。

(二)随机抽查。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对全市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随机进行抽查。

四、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