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销售行业保密协议(精选15篇)

时间:2023-12-21 21:12:12 作者:笔砚 毕业论文

保密协议在科技领域、商业合作、雇佣关系等场景中广泛应用。在制定或签署保密协议前,我们可以阅读范文并根据需要进行修改和适应。

行业保密协议

编号:

甲方:公司

住所地: 某某市建设南路31号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订立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保密义务

甲方派遣乙方到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工作,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章制度,按确定的工作职责,向乙方开放其职责范围内的技术及商业信息。

乙方同意为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利益尽最大的努力,不从事任何危害电信安全的行为,不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的行为。

二、保密的范围

乙方因工作信任关系获得或交换所得的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未向社会公开或只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的任何信息、经验、技术和资料,包括建设和经营计划、重要会议内容、重要公文内容、招投标方案、技术方案、财务数据、营销策略、用户信息、公司技术、工程、经营、文书、人事档案等一切有关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商业、技术及经营管理秘密的信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涉及通信保密和网络安全的内容。

三、保密信息的使用

(一)乙方在服务于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期间:

的行为。

(二) 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结束在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的工作时,都应及时将所有与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经营活动有关的文件、记录或材料(包括个人笔记和复印的资料、电子文档等)归还给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

四、时效及时效期间内应遵守的准则

鉴于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拥有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在竞争中有重要价值,存在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和终止、解除之后,因此乙方同意:上述义务在乙方受聘于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工作期间有效,对重要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长期有效。

五、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规定,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都有权:

(一) 责令乙方停止违约或侵权行为;

(二) 视情节处以年总收入以下的罚款,扣发奖金或其他纪律处分、行政处分直至开除;

(四) 触犯法律的,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

七、如乙方与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原签订《保密协议书》,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原协议同时废止。原有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规章制度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无冲突的,仍继续有效。

八、协议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紧急联络人/手机:

现住址: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并将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且乙方作为甲方的工作人员在任职期间将会获悉甲方的专利技术、技术秘密、客户数据和商业秘密,为有效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部委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应当履行的保密义务,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保密信息的定义

1. 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包括所有甲方的专利技术、技术秘密、客户数据和商业秘密,以及与前述信息、秘密相关的图纸、数据库、报表等所有资料。

2. 本协议第一条第1款的“专利技术”系指甲方享有专利权或专利申请权的专利技术,产品信息与之相关的图纸、数据、报表等所有资料。

3. 本协议第一条第1款的“技术秘密”系指甲方专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技术方案、数据库、计算机软件、实验及测试结果、技术数据、图纸、样品、样机、模型、说明书等一切有关信息。

4. 本协议第一条第1款的“客户数据”系指归属甲方合作客户的所有数据,包括测试数据。

5. 本协议第一条第1款的“商业秘密”系指甲方所有的其他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以及一切与之相关的数据、资料等。

6. 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结过程中知悉其他相对人的商业秘密)和在有关协议的约定(如技术合同)中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也属本保密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乙方对上述专利技术、技术秘密、客户数据和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第二条 乙方的保密义务

1.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2. 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获悉的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保密信息。

3. 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故意或过失泄露、告知、公布、发布、传授、转让或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保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保密信息,即使这些信息甚至可能是全部由乙方本人因工作而设计或取得的。

4. 在任何时候,乙方保证不自己实施或帮助(有偿或无偿)任何第三人实施任何形式的侵犯甲方专利权和专利申请权的行为。

5. 若乙方发现甲方的保密信息被泄露或者因自己的过失泄露了甲方的保密信息,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露进一步扩大,并及时书面报告甲方负责人。

6. 乙方应妥善保管办公室钥匙等公司财产以及所有与工作有关的技术资料、试验设备、试验材料、客户名单等。

7.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8. 乙方所涉及甲方的程序测试数据要及时清理、复原,处理结果要有文字记录。所有数据不复制、不扩散、不传递,尤其不携带系统数据外出,因工作特殊需要携带外出的数据需向上级部门领导以书面形式请示审批。

9. 乙方在任职期间为公司编写的软件及软件源代码、服务器和终端计算机上的数据等软件版权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得通过加载恶意代码或表符等其他手段致使公司信息泄密。

10. 乙方有义务保管好自己所有的保密资料,任何人不得携带私人u盘将其任何保密资料复制后携带外出,并不得私自传借、披露,更不得利用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牟取私利。

11. 在劳动合同关系终止后,乙方仍应遵守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并在离职手续办理期间将保管的所有有关甲方保密信息的资料交还给甲方,不得复制、保留任何文件或文件副本。

12. 本协议未约定但依据诚实守信的原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的其他保密义务。

第三条 知识产权归属

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第四条 保密期限和保密费

1.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 乙方离职后无限期承担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直至乙方宣布解密或保密信息合法进入公有领域。

3. 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在职和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甲方无需在乙方离职时另行支付保密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违反协议中的保密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赔偿和承担相应的法律制裁。

经济赔偿: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

(1) 经济赔偿金标准;乙方不论任何原因的泄密行为(包括损害第三方客户利益)实际造成甲方或第三方客户追究甲方责任所导致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2) 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公证费、取证费等,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3) 因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侵犯了甲方的专利技术或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2.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甲方因此而承担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甲方可以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直接支付。

3. 甲方保留一切通过法律手段追究乙方违约或侵权责任权利,包括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双方确认

在签署本协议前,双方已经详细审阅了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项条款的法律含义。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

(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 (签字) 年 月 日

甲 方:

乙 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

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工作需要接触到任何材料,除工作需要外,都不得对对材料进行复印,或以其他形式对外发送。 未经公司确认,不得将任何材料向第三方提供,所有工作要遵循公司和工厂保密制度进行。

第一条 知识产权归属

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所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甲方署名的除外)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乙方享有,甲方尊重乙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乙方行使这些权利。乙方除署名权外不享该秘密的其他权利。

第二条 职务技术成果与非职务技术成果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乙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明。经甲方核实并书面确认,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技术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识产权,否则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乙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技术成果,甲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乙方申明后,甲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三条 保密义务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无限期承担保密义务,直至乙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应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

若乙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甲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四条(其它约定)

乙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甲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甲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乙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第五条(保密义务与竞业禁止)

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

(离职后的竞业禁止)乙方离职之后一年时间以内仍负有前款的义务。

第六条(其它约定)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第七条(其它约定)

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甲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乙方无须将载体返还,甲方也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第八条(商业秘密范围)

本协议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设计方案、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协议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本协议提及的客户资料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提供的原件、复印件、电子文件、印刷文件、核对文件,等等。

第九条(概念释义)

本协议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乙方从甲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任职期间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场所内。

本协议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乙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发给乙方全部或部分工资的行为,视为将乙方解聘。

第十条(争议解决办法)

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

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甲方所在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协议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

上述约定不影响甲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乙方如违反本协议任一条款,应当承担该后果给甲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同时甲方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乙方的聘用关系。 第十二条(协议的生效条件)

1)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为准。

3) 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4)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协议的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有以下签字盖章为证。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餐饮行业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甲方已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乙方受甲方雇佣在甲方任职,据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保密

1、 对甲方提供给乙方或乙方在受雇期间以其它方式直接或间接接触的技术信息(诸如烹调方法、配方、技术诀窍、管理文件、管理流程、研发项目或类似项目),以及其它任何方面的秘密或专有的信息或数据(下称“保密资料”),乙方承诺仅将该等保密资料用于完成其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务,并在甲方要求时立即将保密资料及所有复制品交还甲方。乙方进一步同意,未经甲方事先书面授权,不直接或间接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传播、公布、发表、传授、转让、交换或传送任何保密资料。

2、 乙方在此同意就上述保密义务应由甲方向其支付的补偿金已经包括于支付给乙方的工资。

3、 乙方在本条款项下的义务为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以及甲方与乙方的雇用关系终止后2年内继续有效。

第二条 不竞争

1、 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进行或牵涉进任何在任何方面与甲方业务相竞争或相似的业务。

2、乙方向甲方承诺:

(1) 在被甲方聘用期间,将以其全部的时间和精力投入甲方的业务,并尽其最大努力为甲方拓展业务、扩大利益,而不会参与任何其它(竞争或其它)业务。

(2) 自被甲方停止聘用之日起(不论任何原因)二年内,而无论其是为自己还是代表任何其它个人,均不得:

(c) 干扰甲方供应产品或服务的持续性,或破坏上述任何供应的条件;

第三条 违约责任

乙方如违反本协议,乙方因此所取得的利益将归甲方所有,且乙方应向甲方赔偿5000—100000元的违约赔偿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所赔偿的违约赔偿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实际损失,则甲方将有权就其间的差额向乙方追偿。

第四条 其它规定

1、本协议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有效期为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以及因任何原因停止在甲方任职之日起两年。

2、所有对本协议的修改均需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可生效。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已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乙方受甲方雇佣在甲方任职,据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保密

1、 对甲方提供给乙方或乙方在受雇期间以其它方式直接或间接接触的技术信息(诸如烹调方法、配方、技术诀窍、管理文件、管理流程、研发项目或类似项目),以及其它任何方面的秘密或专有的信息或数据(下称“保密资料”),乙方承诺仅将该等保密资料用于完成其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务,并在甲方要求时立即将保密资料及所有复制品交还甲方。乙方进一步同意,未经甲方事先书面授权,不直接或间接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传播、公布、发表、传授、转让、交换或传送任何保密资料。

2、 乙方在此同意就上述保密义务应由甲方向其支付的补偿金已经包括于支付给乙方的工资。

3、 乙方在本条款项下的义务为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以及甲方与乙方的雇用关系终止后3年内继续有效。

第二条 不竞争

1、 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进行或牵涉进任何在任何方面与

甲方业务相竞争或相似的业务。

2、乙方向甲方承诺:

(1) 在被甲方聘用期间,将以其全部的时间和精力投入甲方的业务,并尽其最大努力为甲方拓展业务、扩大利益,而不会参与任何其它(竞争或其它)业务。

(2) 自被甲方停止聘用之日起(不论任何原因)三年内,而无论其是为自己还是代表任何其它个人,均不得:

(c) 干扰甲方供应产品或服务的持续性,或破坏上述任何供应的条件;

第三条 违约责任

(b) 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因调查该项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所发生的合理费用。

2、乙方承担的前款违约责任不足以弥补其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全部实际损失。违约的实际损失,包括由国家认可的资产评估机构评定的保密信息的价值及评估费用、调查费用等。

3、乙方依照本协议约定承担赔偿损失和其他民事责任后,甲方仍保留依法提请有关部门追究乙方刑事责任、行政责任的权利。

第四条 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进行友好协商,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五条 其它规定

1、如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时,本协议亦应变更相关内容。本协议所称的“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是指“国家、***省、*****市政府部门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本协议被视为是甲方《劳动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本协议中如有任何与《劳动合同》相冲突的条款,以本协议为准。

3、本协议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有效期为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以及因任何原因停止在甲方任职之日起三年。

4、所有对本协议的修改均需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可生效。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签名)

法定代表人: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性别: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保密信息的定义、范围和载体

1、凡乙方在甲方就职期间所获得的**加工以及配料方法均属甲方的保密信息。

2、甲方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所有**加工配制技术;

(2)所有**资料;

(3)其它涉及本店**的内容及资料。

第二条 保密义务

1、乙方的保密义务基于其对甲方忠实义务的要求。乙方在任职期间应履行以下义务:

(1)严格粥品加工配制技术,防止泄露保密信息;

(2)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保密信息泄露或披露给甲方以外的任何其他人;

(3)不得利用保密信息为自己或任何第三方牟利;

2、乙方离开甲方之后,乙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保密信息泄露或披露给甲方以外的任何其他人。

3、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无限期保密。

第三条 泄密行为

1、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被视为故意泄露、披露甲方的保密信息:

(1)将保密信息泄露给甲方的竞争对手;

(2)向公共场合发布、提供保密信息;

(3)利用保密信息为自己或者他人服务或牟利;

(4)通过其他任何途径或形式泄露、披露保密信息。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约定义务,应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因调查该项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所发生的合理费用。

2、乙方承担的前款违约责任不足以弥补其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全部实际损失。违约的实际损失,包括由国家认可的资产评估机构评定的保密信息的价值及评估费用、调查费用等。

3、乙方依照本协议约定承担赔偿损失和其他民事责任后,甲方仍保留依法提请有关部门追究乙方刑事责任、行政责任的权利。

第五条 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进行友好协商,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六条 其它

1、如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时,本协议亦应变更相关内容。本协议所称的“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是指“国家、河北省、衡水市政府部门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本协议被视为是甲方《劳动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本协议中如有任何与《劳动合同》相冲突的条款,以本协议为准。

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美容行业保密协议

鉴于甲乙双方已签署《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且乙方在工作过程中知悉或可能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保护甲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协议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甲方以及甲方的关联单位以外的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具体范围和密级以《公司保密规定》为准。

经甲方和第三方协议约定保密信息视同甲方的商业秘密,适用本协议。本协议中所指的关联公司是指由本公司控制的法人或者非法人实体。

第二条《公司保密规定》作为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的补充。

第三条乙方的薪资包含保密费。

第四条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的保密规制度。甲方的保密制度没有规定或者存在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信的态度,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第五条禁止任何人窃取甲方商业秘密。乙方对其发现的窃取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负有揭发、举报义务,甲方对乙方揭发、举报行为进行奖励。

员)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六条甲方有权对乙方是否履行保密协议进行检查的权利。乙方未按照甲方保密制度和本协议约定的要求履行保密义务,甲方有权根据绩效考核制度予以处罚,涉及乙方各项奖励、奖金、股权激励甲方有权依据企业规定取消或者扣满。

第七条乙方承诺以电子数据形式记存甲方商业秘密的软件、文档的使用范围只限于甲方所有的计算机系统。

第八条乙方与甲方的劳动关系终止(包括解除)的,应当办理商业秘密的交接手续,销毁或者交还该信息副本,未办理或者未办理完全商业秘密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

第九条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仍对在《劳动合同》有效期间获知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十条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给予乙方处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当赔偿责任,该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第十一条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泄露甲方机密级商业秘密两次以上的或者泄露甲方绝密级商业秘密的,甲方有权单方立即取消所有的激励制度并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补偿责任。

第十二条因乙方违反本协议所约定的义务,而导致甲方需向第三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其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由此产生的诉讼费用和侵权赔偿等费用。

第十三条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汽车销售服务保密协议书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从事汽车销售以及汽车装潢等,为此甲方聘用乙方为甲方的会计,因为涉及到甲方营销的机密,为此甲方在聘用乙方为甲方会计时,乙方必须遵守如下保密协议:

一、本协议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汽车销售进、销价格的空间及利润,涉及汽车装潢及饰品的进、销价格空间及利润。

二、本协议提及其他商业秘密包括:客户名单及资料、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三、乙方对甲方拥有所提及的商业秘密、应无条件的遵守保密原则,不得泄露本汽车销售服务中心的一切商业秘密给任何第三方(包括妻子、子女)。

四、如乙方有意和无意泄露甲方的商业机密给第三方,乙方则应无条件赔偿甲方最低一百万元以上的赔偿款。

五、任何时候乙方只要收到甲方对乙方的解除书面要求、乙方应立即归还全部商业秘密资料,并遵守有效期内的保密原则。

六、本协议保密有效期为15年。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销售行业保密协议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管件销售合同事宜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如下:

第一条:合同总价。

乙方严格按照甲方工程所需,供予甲方的产品及产品价格(详见附件),总货款为人民币元。

第二条:验收方法。

乙方所供产品严格按照样品质量标准验收,并提供产品检验报告及合格证。

第三条:货款及结算方法。

1、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2、甲方须付于乙方合同总价之,为人民币元。

第四条: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甲方提供材料验收场地,保证货运道路畅通。

2.交货地点:。

3.交货日期:。

4.运输费:运费由方承担。

第五条:经济责任。

(一)乙方责任。

1、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退货。

(二)甲方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品种、规格、质量等,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总值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总值%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4、乙方送货,如甲方拒绝验收接货,甲方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六条:其它约定。

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妥,可由任何一方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调解仲裁,也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内,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共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盖章后生效,本工程结束后自动解除。

甲方:乙方:公司账号公司账号。

开户名称: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代表:代表:电话:电话:

行业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并将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的保密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技术信息: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等。

2.经营秘密:客户资料、客户名单、产品清单、价格成本、设计方案、服务定价、招投标中的标底和标书、市场分析等。

3.乙方在本合同期内的技术研发成果。

4.公司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严格遵守保密义务,不以包括下列侵权方式在内的任何方式侵犯甲方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得的甲方商业秘密;

(4)未经企业许可,将商业秘密用于指定目的以外的用途;

(5)协助任何第三人或唆使任何第三人,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甲方商业秘密;

(6)其他侵犯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

2.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开甲方所拥有的未被公众知悉的商业秘密。

3.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4.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进行新产品的设计与开发和撰写论文向第三方公布。

1.乙方在任职期间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经营、生产项目和科研项目的设计与开发,并将生产、经营、设计与开发的成果、资料交甲方,甲方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该商业秘密用于指定目的以外的用途。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或离开甲方后一年之内,因职务行为主持或参与策划、制订、讨论、设计、研究、开发,从而直接或间接地产生、掌握、获知的各种商业秘密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所产生、掌握、获知的商业秘密,其所有权属于甲方,而非归属乙方。

3.乙方在非职务上研究或开发获得的商业秘密,归乙方所有。但乙方在开发研究中利用了甲方有关的资源或经验的,可以使用其商业秘密。

4.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商业秘密有无商业上的价值。乙方应当在离职时,或在甲方提出要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商业秘密的一切载体。

5.若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载体是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应当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乙方可以将商业秘密从自备载体上剪切或复制出来储存到甲方所有的载体上,并保证原载体上商业秘密已消除。此种情况乙方无须将载体返还,甲方也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乙方的保密期限包括:

1、在甲方工作的全部期间;

2、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下列第种(没有做出选择的,视为第(1)种):

(1)无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商业秘密实际上已经公开;

(2)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离职之日起往后计算。

若乙方在技术部任职,因履行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发生变化,劳动合同终止甲方无意续签的,或合同期内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可以以书面形式提前个月通知乙方,由甲方采取脱密措施,安排乙方脱离涉密岗位;乙方应完整办妥涉密工作文件资料的交接工作。

1.如乙方违反保密义务,擅自使用及泄露甲方商业秘密或违反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保密义务,将构成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补救,同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任何一种或几种途径或方法向乙方索赔及追究责任:

(1)要求乙方立即停止侵害及不正当竞争行为、消除影响;

(2)解除与乙方的劳动或聘用合同;

(3)甲方因乙方侵权而造成损失的,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各项损失。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违约行为所受的实际经济损失,如果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难以计算,则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收益。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内。

2.乙方承担的任何违约赔偿行为并不免除其保密的义务,乙方必须继续按照本合同有关的约定承担保密义务。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双方应当首先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乙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内容,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2.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3.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或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身份证号:

年月日年月日。

行业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并将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且乙方作为甲方的工作人员在任职期间将会获悉甲方的专利技术、技术秘密、客户数据和商业秘密,为有效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部委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应当履行的保密义务,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风险提示:

用人单位有权采取措施保护商业秘密,但在订立保密协议时应注意不能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劳动者有择业的自由,但在行使权利时同样不得损害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保密协议跟其它协议一样,首先必须遵循公平、平等原则,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则该协议无效。

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包括所有甲方的专利技术、技术秘密、客户数据和商业秘密,以及与前述信息、秘密相关的图纸、数据库、报表等所有资料。

第二条乙方的保密义务。

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第一条约定的保密信息。

3、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故意或过失泄露、告知、公布、发布、传授、转让或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保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保密信息,即使这些信息甚至可能是全部由乙方本人因工作而设计或取得的。

第三条知识产权归属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第四条保密期限和保密费风险提示:

很多企业通常约定保密期限为任职期间及离职后2至________年,这样的约定会给员工造成误解即离职后过了2至________年后,可公开或使用商业秘密了,这样的约定是不可取的。因此,企业____区别约定,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应约定保密期限做为直至该保密信息通过正常途径进入公知领域为止,而不做具体的年限约定;对于一般的保密信息宜约定________年或________年保密期限。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乙方离职后无限期承担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保密信息合法进入公有领域。

3、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在职和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甲方无需在乙方离职时另行支付保密费。

第五条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除了员工违反培训服务期约定或违反竞业限制义务两种情形之外,企业不得与员工约定由员工承担违约金的条款。因此,保密协议中不得约定员工泄露企业商业秘密时应当支付违约金,只能要求员工赔偿由此给企业造成的损失。

(1)经济赔偿金标准;乙方不论任何原因的泄密行为(包括损害第三方客户利益)实际造成甲方或第三方客户追究甲方责任所导致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2)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公证费、取证费等,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他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签订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于签订之日生效,任何于协议签订前经双方协商但未记载于本协议之事项,对双方皆无约束力。本协议及其附件对双方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运输行业保密协议

乙方拥有创意设计、概念、构思以及乙方认为应该保密的信息,由于需要将这些信息商业化并应用于相应委托项目,乙方将这些非公开的、保密的、专业的信息以书面或电子文件形式提供给甲方审阅,甲方接受这些信息并承诺履行保密义务;双方愿以本协议规定对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为此,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定义。

保密信息:指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属于乙方所有或专有的在信息载体上明确标示“保密”的材料和信息。需保密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创意方案、设计图纸、策划文稿、技术资料、价格、成本等非公开的、保密的或专业的信息和数据。

第二条本次提供的信息和计划提供的信息。

本次提供的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1.2.3.乙方计划向甲方提供的信息内容和日期

第三条双方之间的所有联络均可通过项目联系人进行,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2.3.任何一方如更改项目联系人、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应提前7天通知另一方。

第四条甲乙任何一方在本协议约定的交付时间内,按照双方提供的地址,以特快专递、挂号信件或电子邮件送达创意信息或交付设计方案之后,接收方应在本协议约定的交付时间起三十天内给予回复,接收方如不回复则表示默认收到。

第五条甲方在接收保密信息后,必须承担以下义务:

4.若甲方或有关人员违反本协议的保密义务,甲方须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第六条乙方向甲方披露保密信息并不构成乙方向甲方转让或授予甲方享有乙方对其秘密信息或其他知识产权拥有的利益。

第七条本协议接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项下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如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则应申请仲裁解决。第八条本保密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且在双方合作期间和合作结束完成之后两年内持续有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行业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并将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的保密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技术信息: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等。

2.经营秘密:客户资料、客户名单、产品清单、价格成本、设计方案、服务定价、招投标中的标底和标书、市场分析等。

3.乙方在本合同期内的技术研发成果。

4.公司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严格遵守保密义务,不以包括下列侵权方式在内的任何方式侵犯甲方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得的甲方商业秘密;

(4)未经企业许可,将商业秘密用于指定目的以外的用途;

(5)协助任何第三人或唆使任何第三人,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甲方商业秘密;

(6)其他侵犯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

2.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开甲方所拥有的未被公众知悉的商业秘密。

3.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4.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进行新产品的设计与开发和撰写论文向第三方公布。

1.乙方在任职期间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经营、生产项目和科研项目的设计与开发,并将生产、经营、设计与开发的成果、资料交甲方,甲方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该商业秘密用于指定目的以外的用途。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或离开甲方后一年之内,因职务行为主持或参与策划、制订、讨论、设计、研究、开发,从而直接或间接地产生、掌握、获知的各种商业秘密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所产生、掌握、获知的.商业秘密,其所有权属于甲方,而非归属乙方。

3.乙方在非职务上研究或开发获得的商业秘密,归乙方所有。但乙方在开发研究中利用了甲方有关的资源或经验的,可以使用其商业秘密。

4.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商业秘密有无商业上的价值。乙方应当在离职时,或在甲方提出要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商业秘密的一切载体。

5.若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载体是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应当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乙方可以将商业秘密从自备载体上剪切或复制出来储存到甲方所有的载体上,并保证原载体上商业秘密已消除。此种情况乙方无须将载体返还,甲方也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乙方的保密期限包括:

1、在甲方工作的全部期间;

2、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下列第________种(没有做出选择的,视为第(1)种):

(1)无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商业秘密实际上已经公开;

(2)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离职之日起往后计算。

若乙方在技术部任职,因履行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发生变化,劳动合同终止甲方无意续签的,或合同期内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可以以书面形式提前个月通知乙方,由甲方采取脱密措施,安排乙方脱离涉密岗位;乙方应完整办妥涉密工作文件资料的交接工作。

1.如乙方违反保密义务,擅自使用及泄露甲方商业秘密或违反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保密义务,将构成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补救,同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任何一种或几种途径或方法向乙方索赔及追究责任:

(1)要求乙方立即停止侵害及不正当竞争行为、消除影响;

(2)解除与乙方的劳动或聘用合同;

(3)甲方因乙方侵权而造成损失的,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各项损失。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违约行为所受的实际经济损失,如果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难以计算,则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收益。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内。

2.乙方承担的任何违约赔偿行为并不免除其保密的义务,乙方必须继续按照本合同有关的约定承担保密义务。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双方应当首先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乙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内容,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2.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3.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或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身份证号:

设计行业保密协议

邮政编码:

乙 方: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鉴于:

乙方受聘在甲方任职,并获得甲方支付的劳动报酬。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协议双方就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的机密及不得利用知悉和掌握的甲方机密从事与甲方产生或可能产生竞争的工作、业务的有关事项,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 除非另有约定,本协议中下述用语含义如下:

1、机密:甲方拥有或使用的全部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等。

2、技术秘密:包括设计方案、硬件设计文件(含设计图)、软件、数据库、设计、记录、图纸样品、模型、工作手册(报告)、文档、相关的函电等;该等技术秘密包括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国内外专利技术、专有技术以及对公司知识的使用方法与组合。

3、商业秘密:包括客户名单、商业合同、协议、意向书、备忘录、法律事务信息、人力资源信息等。

4、智力成果:包括任何形式的(不限于书面的、数据的、电子的方式)规划设计方案草案、修订案、方案、技术数据、开发的软件、模型及其他信息载体或产品等。

5、任职期间:以乙方从甲方领取工资为准,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任职期间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场所内。

6、离职:以本协议甲、乙双方签署的劳动合同所规定的任职期限届满或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劳动关系的时间为准。乙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亦视为离职。

7、私自承揽:指没有得到公司的书面指派,以任何形式与公司的客户接触,并以个人名义接受其委托从事与公司业务相关的活动,以牟取私利的行为。

第二条 本协议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利用甲方的设施、设备、机密、条件等所开发、设计、制作完成的智力成果,属于职务成果的,其所有权均属于甲方。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该等成果,并可以进行生产、经营、投资、合作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不得扣留或向甲方隐瞒任何资料、信息,并应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确保甲方取得和行使所有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的申请、商标注册、软件登记等)。

第三条 本协议双方同意并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研究开发、设计、制作完成的成果,乙方认为应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于该等成果完成后30日内通知甲方。甲方经核实,认为确系非职务成果的,由乙方依法享有该等智力成果的知识产权。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或授权,不得利用该等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投资、合作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转让其非职务成果时,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受让权。本协议双方同意并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开发设计的,但没有主张权利的任何智力成果均应推定为职务成果。甲方可以利用该等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投资、合作或向第三方转让。

第四条 双方对于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开发完成的成果权属有异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有关法律途径解决。

第五条 本协议双方同意并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惯例以及甲方规定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加以善意理解,并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掌握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负有保密义务的机密。

第六条 本协议双方同意并确认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处,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表、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不得知悉该项机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负有保密义务的机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该等机密。

第七条 本协议双方同意并确认,乙方在任职期间禁止与甲方的客户私下接触并私自承揽任何业务。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予乙方任何补偿。甲方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损失额为前述业务的合同金额。

第八条 本协议双方同意并确认,乙方任职期间禁止向除甲方以外的第三方介绍与甲方所从事的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乙方任何形式的离职,均不得将已形成的或者将形成的业务带走。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损失,损失额为前述业务的合同金额。

第九条 本协议双方同意并确认,乙方离职(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乙方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因任何原因离职)后,仍应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掌握并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负有保密义务的机密承担与任职期间同等的保密及不擅自使用相关机密的义务。乙方不再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甲方宣布解密或者该等机密实际上已经公开。

第十条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机密的文件、资料(含照片)、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软盘、硬盘)、光盘、仪器、录音(像)带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无论该等机密是否具有技术或商业价值。

第十一条 本协议双方同意并确认,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的时候,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机密的一切载体。

第十二条 本协议双方同意并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后,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利用其获得、知悉或掌握的甲方机密,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由其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对另一公司或企业持有股份或拥有其他权益等)经营或参与经营与甲方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之任何业务或活动。

第十三条 本协议双方同意并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从事同甲方业务具有竞争性的业务(不得在与甲方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不得向甲方的竞争对手提供(无论直接或间接)咨询性、顾问性服务,不得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员工接受外界聘用。

第十四条 乙方如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保密及竞业禁止条款的约定,即视为根本性违反协议的约定,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了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全部实际损失和预期利润。

第十五条 因执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上述约定不影响甲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第十六条 如果本协议的部分或全部内容与本协议双方在本协议生效前签署的其他书面协议或口头约定相抵触,应以本协议为准。

第十七条 本协议双方同意并确认,双方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均已仔细审阅本协议,并已确切了解本协议各项条款所述的内容以及所涉及的法律后果,且愿意遵守本协议的内容。

第十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签字)

授权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软件行业保密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

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工作需要接触到任何材料,除工作需要外,都不得对材料进行复印,或以其他形式对外发送。未经公司确认,不得将任何材料向第三方提供,所有工作要遵循公司和工厂保密制度进行。

第一条 技术秘密

本协议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设计方案、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协议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本协议提及的客户资料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提供的原件、复印件、电子文件、印刷文件、核对文件,等等。

第二条 知识产权的归属

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所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甲方署名的除外)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乙方享有,甲方尊重乙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乙方行使这些权利。乙方除署名权外不享该秘密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 保密义务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四条 保密期限

双方同意本协议规定的保密期限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后 年内有效。

在保密期限内,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离职,仍须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乙方认可,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在支付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乙方如违反本协议任一条款,应当承担该后果给甲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同时甲方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乙方的聘用关系。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甲方所在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协议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

上述约定不影响甲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第七条 协议的生效条件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2、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为准。

2.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甲方(盖章):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保密协议it行业

甲方: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一、定义:________________。

(一)机密信息:________________。

本同意书所称"机密信息"系指:________________。

(3)任一方当事人所研究或开发之信息,或任一方当事人于本合作期间因与他方之合作关系所创作、开发、收集、取得、知悉他方或他方关系企业所有之一切商业上、技术上或生产上尚未公开之秘密,而不论其是否为(1)他方或其关系企业所自行开发、(2)以书面为之、(3)已完成或需要再修改、(4)可申请专利、商标、著作权或电路布局权等智能财产权。

前开机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项目:________________。

(1)经营计划、产销计划、采购计划、新产品开发计划、产品定价计划、市场分析与竞争对手分析、模具图式、开发中产品、作业蓝图、工程设计图、制造程序、制造方法、产品配方、产品规格、契约内容、不符专利要件之发明或创作、申请专利前之发明或创作、专门技术、人事薪资资料、未对外公开之财务报表等。

(2)生产方法、行销技巧、采购数据、成本数据程序、财务数据、顾客数据、供货商或经销商之数据,及其它与公司营业活动、方式有关之数据。

(3)计算机程序、数据库、各发展阶段之计算机软件及所有相关文件。

(4)发现、概念、构想、产品规格、流程图、制程、流程、模型、模具、半导体芯片及专门技术。

(5)任一方当事人依约或依法令对第三人负有保密责任之第三人的机密信息。

(6)其它经任一方当事人标示秘密、限阅或其它同义字样之信息。

但下列任一信息非属本保密同意书所规定之机密信息:________________。

(2)非因一方之泄密而成为相关大众所周知者;。

(3)经机密信息所有方之书面同意而揭露之机密信息;。

(4)在未违反本协议书之情形下,一方能以书面文件或记录证明未使用对方企业之机密信息而独自开发取得之信息。

(5)依法律之规定或法院之命令或要求,而必要揭露者。惟接受上开命令或要求之当事人应在法令所许可之范围内,事先通知他方,并采取必要之保护措施。

(二)保密期限:________________。

本同意书所称"保密期限"系指合作期间,包括自初始洽商、计划、至执行合作之任务(无论完成与否),迄该机密信息丧失其机密性或收到机密信息所有方书面通知解密其中较早发生之日止。

二、所有权归属: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同意,于双方合作期间,各阶段形成或产出之机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_因与双方之合作关系所产生或创作之构想、概念、发现、发明、改良、公式、程序、制造技术、著作、或机密信息等,无论有无取得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或光罩权、集成电路布局权等智慧财产权,其相关权利与利益均归创作或开发之一方所有。于合作关系结束时,任一方当事人应将他方所提供之所有数据、信息及已未完成之产出交还他方;且于保密期限内,除为执行双方合作之任务之目的外,任一方当事人于任何场合不得对第三者引用或使用属于他方之相同或类似之成果。

三、保密义务:________________。

(一)任一方当事人同意如因他方之要求或指示必需至他方处所进行任何工作,应遵守他方所有行为规范及任何管制规定。

(1)用以保护其珍贵资料或财产之注意义务;或。

(2)本地同类业务厂商或公司用以保护其机密信息一般采用之合理注意义务。

(三)双方当事人同意对因执行本计划而知悉或取得之他方机密信息均仅得为评估或将来执行本计划之目的而使用。除为本计划之目的外,一方不得为自己或第三人之利益,供作其它目的或用途之使用,亦不得以任何方式揭露或提供予任何第三人。但一方之在职员工、代表人、代理人或使用人,如事先已与该当事方签订足以保护本机密信息机密性且保密义务及责任不低于本协议书之合约,且其在职务上或业务上有知悉机密信息之必要者,不在此限。

(四)一方依前项约定将机密信息提供或揭露予其员工、代表人、代理人等参与本计划之必要人员时,应担保该等人员均将同样遵守该方依本协议书所应负之义务,对于该等人员违反本协议书之行为,视为该方自己之行为而负其责任。

(五)除为履行双方合作之任务外,任一方当事人亦不得为自己或第三人之利益,而使用该机密信息。

(六)任一方当事人应将他方之机密信息与其它数据区隔存放以免混淆。

(七)任一方当事人未事先取得他方之书面同意,不得逆向解析(reverseengineer、reverseassemble或de-compile)他方之机密信息。

(八)任一方当事人了解他方之机密信息亦受著作权法暨相关法令保护,并同意在不违反双方合作之目的下,依各该相关法规规定使用之。

四、他人机密信息: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合作期间,决不非法引用或使用任何其它公司所拥有之机密信息。甲、乙双方并分别保证不将他人未合法授权之智财权或机密信息揭露予他方,或唆使他方使用;他方当事人于不知情之情形下使用上述由任一方当事人所提供他人之非法机密信息,如有任何争议或诉讼发生,提供非法机密信息者应负完全责任。

五、文件所有权:________________。

(一)所有记载或含有机密信息之文件、数据、图表或其它媒体之所有权皆归提供或揭露之一方当事人所有。

(二)任一方当事人于本保密期限届满时,除私人用品外,应将其所有记载或含有他方相关机密信息的笔记、数据或图表等各种文件全部返还予他方,不得保留任何正本、复印件、副本或抄本,并应彻底销毁该等机密信息之电子文件,不得留有任何形式之备份。其经他方请求返还时,亦同。

六、违约:________________。

任一方当事人如违反本同意书之各项规定,他方除得据以终止本同意书及/或双方于合作期间之合作关系外,尚得请求违约之一方赔偿他方因此所受之一切损失。

七、任一方当事人并不因本同意书之签订而将其专有之相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光罩(电路布局)权或其它智能财产权授权予他方。本同意书之签订并未在甲乙双方之间创设诸如代理、聘雇或合伙之关系;同时亦不表示当事人之间承诺开始进行或于未来从事任何技术上或商务上之合作、计划或交易。

八、如任一方当事人发现任何人不当使用他方之机密信息时,应即通知他方并与他方充分合作以利他方阻止及/或防止不当使用之情形,及/或取回遭不当使用之机密信息。

九、任一方当事人,非经他方事前之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同意书下之权利及/或义务之全部或一部转让予任何第三人;本同意书亦拘束任一方当事人之继受人或财产管理人。

十、本同意书所规定之机密信息系专属于揭露之一方所有,该揭露方x随时要求他方返还之。于前述情况,他方应自费将该机密信息之原本、复印件或复制本如数送交揭露方之主营业所或其指定之其它处所,或依揭露方之指示自行将该机密信息销毁,并于销毁完成后立即出具切结书声明且保证其完成销毁情事。

十一、任一方当事人应赔偿其因违反本同意书而致他方所遭受之一切损失。任一方同意因其违约将造成他方不可回复之损害,且系属日后有不能强制执行或有甚难执行之虞,他方x声请假扣押、假处分或其它保全程序以维护其权益。

十二、本同意书于保密期限之规定内,不因甲乙双方之委任契约或合作关系终止、撤销、解除或无效而失其效力。

十三、本同意书部份条款无效或无法执行者,不影响其它条款之效力。

十四、本同意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法(冲突法除外)为准据法,关于本同意书或因本同意书而引起之纠纷,甲乙双方应依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按照案件提交时其的仲裁规则仲裁解决。所有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十五、本同意书构成当事人间之完整合意,并取代双方关于本同意书中所规定之机密信息所有存在于签约前之书面或口头讨论、通讯、保证或说明。本同意书之修改须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始得为之。

十六、本同意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以下无其它条款】。

签约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_______签名: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证券行业保密协议

甲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乙方系甲方正式聘用的员工,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敏感信息保密条款:

第一条:为防止敏感信息的不当流动和使用,防范内幕交易和管理利益冲突,依据《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等相关制度,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本协议所称敏感信息,是指公司在业务经营过程中掌握或知悉的内幕信息或者可能对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其他信息。

第三条: 甲方敏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的内幕信息;

(二)与甲方及其子公司经营的证券承销与保荐及财务顾问、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发布证券研究报告、证券投资顾问、融资融券、直接投资等业务有关的可能导致甲方及其员工与客户之间、甲方不同客户之间产生利益冲突的其他信息。

第四条:乙方未经授权或批准不应获取敏感信息,对已经获取的敏感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并在甲方规章制度要求的范围、程度范围内合理使用。

乙方应当妥善保管涉及敏感信息的文件资料,非因工作需要不得打听、谈论敏感信息,不得将含有敏感信息的资料擅自带离工作岗位,不能通过任何途径泄漏给其他无关人员,不应利用敏感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当利益。

第五条:乙方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调离现有工作岗位或离职时,应将接触到的所有记录着敏感信息的文件、资料、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形式的`载体交回甲方,并不得备份。

第六条:乙方承诺离职后承担与任职期间同样的保密义务,直到这些敏感信息成为公开信息为止。

第七条:乙方若违反本协议,须承担由其违约行为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乙方行为涉嫌违法违规的,甲方有权移送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条:乙方承认已经阅读本协议,并确切了解协议中的法律含义。

第九条:本协议为甲乙双方所签《劳动合同书》的附件,为《劳动合同书》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协议与《劳动合同书》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协议的内容为准。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

设计行业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鉴于乙方在 (以下简称本项目)过程中,已经或将要接触或获得涉及甲方的保密资料及将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资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愿意向乙方披露相关保密资料,乙方承诺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对甲方的保密资料予以保密。

一、“保密资料”包括:

(二)乙方在项目中形成的任何分析、编辑、研究、咨询成果或其他文件资料。

以上资料包括书面的、口头的、图形的、电磁的或其它任何形式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模型、样品、草案、技术、方法、仪器设备和其它资料。

二、 项目定义:

专指甲乙双方于 2012 年 7 月 25 日签订的 项目合同。

三、保密义务:

4. 如果乙方基于法律、法规、判决、裁定(包括按照传票、法院或政府处理程序)的要求而必需披露相关的保密资料,乙方应当事先尽快通知甲方,同时,乙方应当尽最大的努力帮助甲方有效地防止或限制该保密资料的传播。

5. 乙方不得有损害甲方利益的其他泄密和使用行为。

四、保密资料的使用方式和不使用义务:

1.乙方只能为完成本项目而使用保密资料;

3.乙方不能将此保密资料的全部或部分进行复制或仿造;

4.乙方应当告知并以适当方式要求其参与本项工作之雇员遵守本协议规定,若参与本项工作之雇员(包括已离职员工)违反本协议规定,乙方应承担连带责任。

五、保密资料的交回:

2.没有甲方的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丢弃和处理任何书面的或其他有形的保密资料。

六、知识产权:

除非甲方明确地授权,乙方不能认为甲方授予其包含该保密资料的任何专利权、专利申请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它的知识产权。

七、违约救济:如果发生乙方违约,双方同意依如下条款处理:

2.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诉讼的费用、合理的律师酬金和费用、所有损失或损害等等。

同时,乙方按项目合同费用总金额的1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适用法律: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在所有方面依其进行解释。

九、争议的解决:

由本协议产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本协议纠纷的管辖法院为甲方所在地法院。

十、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在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设计行业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鉴于双方正在进行软件产品项目的实施,为确保项目实施中涉及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源不被泄露,保护甲方的技术秘密,根据国家法律和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乙双方签订如下技术保密协议:风险提示:

用人单位有权采取措施保护商业秘密,但在订立保密协议时应注意不能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劳动者有择业的自由,但在行使权利时同样不得损害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保密协议跟其它协议一样,首先必须遵循公平、平等原则,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则该协议无效。

第一条 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第二条 乙方的保密义务

3、不得向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

第三条 保密期限风险提示:

很多企业通常约定保密期限为任职期间及离职后2至________年,这样的约定会给员工造成误解即离职后过了2至________年后,可公开或使用商业秘密了,这样的约定是不可取的。因此,企业____区别约定,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应约定保密期限做为直至该保密信息通过正常途径进入公知领域为止,而不做具体的年限约定;对于一般的保密信息宜约定________年或________年保密期限。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本协议签订时开始,到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公开时止。乙方是否继续参与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工作,不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

第四条 保密费用甲方向保密义务人支付的报酬或工资中已包含的保密费,此处不再重复支付。

第五条 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除了员工违反培训服务期约定或违反竞业限制义务两种情形之外,企业不得与员工约定由员工承担违约金的条款。因此,保密协议中不得约定员工泄露企业商业秘密时应当支付违约金,只能要求员工赔偿由此给企业造成的损失。接受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义务而对披露方的保密资料为任何披露的, 接受方一经披露方要求,应立即停止任何违反本协议义务之行为,并采取一切合理手段消除由此引起的任何不利影响。

第六条 争端争议

1、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应以协商为主,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则由争议一方或双方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任何一方不服仲裁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