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食品安全投入工作计划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优秀10篇)

时间:2023-09-15 11:23:50 作者:JQ文豪 工作计划 最新食品安全投入工作计划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优秀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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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投入工作计划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篇一

xx社区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将根据我社区食品安全工作需要,在以前已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力求使各种规章制度行之有效,发挥应有的作用,确保我社区食品安全工作正常开展。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20xx年我社区的食品安全工作仍然采取“全乡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结合当前的监管现状和监管体制实际,积极探索食品安全监管的新方法,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工作“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理顺监管职责,明确相关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配合相关部门,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全力推进我社区食品安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保障社区群众的饮食安全。

去年我社区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各相关部门的支持下,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推动了全社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纵深发展。由于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因此,今年我社区在认真总结和分析去年整治成效和经验的基础上,切实履行职责,结合种植养殖业、生产加工业、经营流通业、餐饮业食品安全工作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和重点对象的强化监督,力求取得实效。通过开展各种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有力地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防范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进入市场;进一步规范在街上开办的饮食摊点,抓好城乡结合部、农村消费比较集中的场所经营食品的日常巡查监督和集中整治,以元旦、春节、“五一”、国庆节等主要节假日为重点时段,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以降价促销等名义向群众推销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继续全面配合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对小餐馆、中小学校食堂以及群众自办家庭宴席等食品安全事故易发环节的监管力度,对农村宴席严格实行《厨师登记备案和定期体检》、《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备案》等管理制度,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切实保障社区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同时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确保全体社区群众的食品安全。

要按照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充分利用各种宣传煤体和宣传手段,继续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常识,增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法律责任和自律意识,同时也让群众了解和掌握食品安全的基本知识、假冒伪劣食品鉴别的基本方法、依法维权的基本程序,切实提高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养成良好的消费观念和消费习惯,自觉筑起食品安全防线;教育和指导社区群众科学使用低毒、高效、低残留农药生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的技术培训,逐步推行食品市场质量认证,逐步规范其经营行为;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及时揭露、曝光食品安全方面的违法犯罪行为,着力提高企业遵纪守法意识,大力宣传重质量、讲信誉的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增强群众的消费信心,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的关注程度,形成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我社区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信息员,信息员均为社区的居民组长、代表和党员,保障了信息员在工作上认真负责,都积极支持食品安全工作。对因工作变动调整的,及时进行了补充。同时,严格执行食品安全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按时报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及有关信息,认真做到信息资源共享,积极推进全乡食品安全工作的向前开展。

在重要节日和全乡组织的重大活动期间,乡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都将协调组织县农业、卫生、工商、财经、畜牧、公安部门的执法人员,认真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执法大检查,我社区都予以积极的配合和支持,真正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排除各种食品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我社区将积极迎接20xx年乡对社区在认真履行法律法规授权和履行乡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分工中明确的职能职责情况的督查。社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积极配合乡政府领导对我社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督查和抽查,在督查中如有发现问题,将做到及时处理,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万无一失。

要继续加强领导,加大人力、物力的投入,克服工作难点,在工作中总结经验,创新模式,学习借鉴新思路、新方法,争取得更好,更高的成效。

总之,食品安全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在新的一年中,xx社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立足本职,以保证全体社区居民饮食安全为己任,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探索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新思路、新机制,积极配合,相互支持,齐心协力,形成监管合力,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努力为公众食品消费安全树立起坚强的后盾,促进我社区食品安全工作跃上新台阶!

食品安全投入工作计划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篇二

(一)生产许可

1、按照省局授权,承担市级食品生产许可发证职能。根据发证职能的调整,修订南京市质监局食品生产许可各环节作业指导书。

2、根据审查通则、细则的要求,统一肉制品、饮料、糕点、速冻食品等四类产品的审查尺度。

3、建立许可审查信息反馈机制,对审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立即报告,及时处理。

4、继续开展证前抽查、审查组长例会和审查质量讲评。

(二)食品企业日常监督检查

1、按照发现问题、固定证据、依法处理、回访跟踪的一般流程开展监督检查,形成闭环。努力提高监督检查质量,杜绝一般性检查,全面开展证据固定式监督检查。

2、按照省局“企业分级、产品分类、监管分等”(以下简称“三分监管”)的要求,完成规定的日常监督检查频次。

3、市局对区县局监督检查情况加强督查和指导,开展“三查一讲评”:一是开展市局抽查;二是定期组织区县互查;三是对产品风险度高、销售面广的企业继续实行挂牌督办监督检查。

4、按品种逐步编写《食品企业监督检查指南》,用以指导检查活动。

5、全面使用食品安全监管电子信息系统并根据使用情况对系统进行改进和完善,争取实现与省局系统的对接。

(三)专项检查

1、为保障青奥会食品安全,开展机场、车站、码头、景区景点等窗口地区销售的地产食品生产企业的专项检查千日行动。

2、结合食品标识标注新的国家标准的实施,完成从去年12月开始的以委托加工为主的食品标识标注的专项检查。

3、开展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专项检查。

4、开展以食品包装材料为重点的食品相关产品专项检查。

5、开展停产企业的突击专项检查。

6、开展元旦、春节、端午、中秋、国庆等节日食品专项检查。

7、针对食品安全事件报道,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视情开展专项检查。

8、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专项检查。

(四)食品抽检

1、根据食品的节日性、时令性特点,按月开展市级食品监督抽检。对上年度监督抽检全部合格的食品单元,一年抽检1次,其他食品单元一年抽检2次,特殊人群主辅食品及上年度监督抽检不合格的食品一年抽检4次。各区县局开展区县级监督抽检。

2、根据专项检查工作需要,针对特定项目开展专项抽检。

3、提高快检仪器的使用率和针对性,对食品风险高、保质期短的以及生产环境卫生差的,检查中要加大快检仪器使用频次。

4、对检查中有证据怀疑产品有质量安全问题的,直接抽样送检。

5、实施风险分析检验。针对卫生部已公布的、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媒体报道的、投诉举报的及可能添加的非食用物质或超范围添加的食品添加剂,开展风险分析检验。

6、组织质检院开展非法添加、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方面检验方法的科研攻关。

(五)小作坊监管

1、按照市政府办公厅[__]65号文,配合街(镇)政府摸清小作坊底数,配合街(镇)政府取缔无证无照小作坊。

2、根据省局统一部署,开展小作坊的核准、检查等工作,制定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

3、争取市政府出台小作坊限制目录。

(六)食品生产者信用管理

按《关于完善食品生产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的通知》(宁质技监食字[__]147号)要求,建立食品生产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连贯记录信用档案中的各记载项。根据信用档案,每年对企业等级重新进行一次核定,对等级调低(高)的企业,按省局“三分监管”规定,增加(减少)监督检查频次。

(七)受理和处理咨询、投诉、举报

1、及时受理、核实、处理和答复咨询、投诉、举报,并予以记录和保存。对不属于质监部门职责的,书面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

2、定期对咨询、投诉、举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加以利用。

(八)信息公布

按《关于印发的通知》(宁质技监食字[__]10号)及时公布行政许可、违法行为查处等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

(九)突发事件处置

按照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第一时间登记保存涉嫌产品和原料,第一时间抽样送检,第一时间双向报告的原则处置突发事件。编制应急处置菜单式操作手册,适时开展应急推演。

1、参与青奥食品与饮料安全溯源信息系统的建立。

2、支持本市骨干食品企业成为青奥食品定点供应单位。支持市质检院成为供青奥食品与饮料定点检验单位及兴奋剂检测实验室。

(十一)其他

正常开展企业年度报告及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书面报告、企业委托加工备案、化妆品的生产许可和强制检验及其他工作。

二、主要措施

(一)强化生产者主体责任

1、开展送法进企活动。将《食品安全法》中有关生产者职责(禁止性规定、义务等)法律责任等条款,用本市实际查处的食品违法案件来阐释,以图、文并茂的形式,编制生动、鲜活的警示教育宣传册,深入企业,集中企业各层次的员工,发放、宣传和教育。宣传册由市局统一组织编制,各区县局组织送法进企宣传活动。

2、试行企业开放日活动。各区县局按食品类别、企业规模树立管理规范的示范企业,组织同行企业观摩。鼓励示范企业对社会开放,向社会承诺,设立开放日,供社会代表参观。

3、开展企业法人代表“证前约谈”。对新获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在证书发放前,对其法人代表以约谈的形式进行证前教育。教育的主要内容为法律法规的要求、违法的责任、危害,用本市现实的案例来加以说明,并进行食品安全常识测试。

4、对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处罚,通过处罚手段促进生产者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5、分层次开展企业领导、质管员、检验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

(二)注重信息收集,开展风险研判,增强风险防范

1、及时收集国际、国内食品安全信息,编制《食品安全要报》,及时告知警示。

2、定期召开市局食品监管联席会议,汇总信息,分析情况,确定工作措施。

3、与其他中心城市(计划单列市及副省级省会城市)建立食品安全监管协作网,共享信息,交流经验。

4、组织市食品稽查大队、市质检院、行业协会、市局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开展特定行业、品种的食品安全风险研判,开展明查暗访,努力揭露安全隐患,及时打击和防范。

食品安全投入工作计划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篇三

20xx年是食品监管体制改革后的第一年。我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切入点,围绕"生态产业镇,幸福新蚕乡"发展目标,切实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完善食品监管机制,加大监管力度,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全镇人民饮食安全保障水平。

(一)成立领导小组。按照食品安全属地化管理原则,镇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各司其责"要求,镇政府成立以镇长林文杰为组长,分管副镇长刘萍为副组长,食药卫计办、党政办、财政所、推进办、农技综合站、群工办、派出所、卫生院、学校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范围内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各村(社区)相应成立村(社区)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做好本村(社区)范围内的食品安全工作,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二)加强队伍建设。按照《金堂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改革完善金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金堂府发〔20xx〕4号)及《金堂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乡镇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规范和职责的通知》(金堂食安办〔20xx〕55号)文件精神,及时组建新的食品药品和卫计生管理办公室,建立完善镇村组(镇食品样品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员)三级监管网络,实现联动联防机制,形成办公室人员包村、村干部包片、组长包组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网。充分发挥村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督信息员末梢神经作用,协助镇食药所做好日常管理、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引导等工作,真正实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监管无盲区。

(三)落实工作责任。落实食品安全目标绩效考核制度,年初镇政府与村(社区)、学校等签订目标责任书,细化分解工作责任,并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村(社区)目标考核和村组干部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实行食品安全"一票否决",实现食品安全监管的全覆盖和无缝对接。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切实承担各自职责范围内的食品监管责任,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消除监管盲区,全面治理食品安全突出问题。

(一)信息收集。要充分发挥村级食品安全信息员的积极性,在上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摸清全镇范围内的餐馆、商店、小卖部、流动厨师、个体医疗诊所、村卫生站等基本情况,分门别类建立工作档案,做到心中有数,为下一步工作提供依据。

(二)日常监管。一是严格群宴管理。实行农村群宴"双申报"制度。凡5桌以上宴席,承办厨师应向厨师所在的村(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员报告;宴席举办人应向村(居)民小组长报告,组长向村食品安全协管员报告后由镇公卫所指派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并登记。镇食药监办要加强流动厨师教育和培训管理,群宴厨师要有《健康证》方可上岗。要及时掌握各村流动厨师的相关信息,督促群宴厨师及时办验证,每季度对流动厨师承办宴席等情况进行公示。每年对厨师办席情况进行民意调查并公示调查结果。二是加强学校及工地等食堂管理。加强对学校食堂、小卖部及工地的日常监控,确保学校食堂、小卖部进货质量可靠和食品安全的工作相关制度的落实。搞好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加强日常巡查,整治流动食品摊点。做好开学前后、节日前后、流行病多发季节等特殊时期巡查工作,防止群体中毒事件的发生。三是日常巡查。实行食品安全检查情况"月报制"。村(社区)每月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工作,镇食药监卫计办针对不同时期检查重点开展巡查,将形成巡查工作台帐。

(三)宣传教育。采取座谈会议、悬挂宣传标语、设置宣传点、发放宣传资料、广播、"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知识进课堂""食品安全知识进村组"等形式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采取以会代训等形式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工作作风等方面的培训,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提升执法水平,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能。由镇食药监卫计办负责开展村组干部集中培训和流动厨师集中培训工作,一年不低于1次;村(社区)负责做好本(社区)范围内流动厨师、小买部等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对食品安全的认识程度,增强责任心。

(四)应急处置。在上工作的基础上,修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和《食品安全应急演练方案》,加强对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镇、村三级应急管理体系,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适时开展应急演练。建立群众投诉举报工作流程,处理好投诉举报,完善群众来访接待制度,及时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各村(社区)负责本辖区内超市、商店的食品安全检查,同时每月按时上报负责区域食品安全检查进度,及群宴信息,5桌以上的群宴要报乡镇卫生所备案。对如实上报的村(社区)食品药品协管员给予每月30元的工作经费,未上报或由此引起重大事故的相应扣除工作经费。

水管站负责各种交易的水产品的食品安全。

畜管站负责交易的肉类(包括猪肉、羊肉、家禽类及其肉制品和蛋类等)食品安全。

农技站负责市场内交易的粮油、水果、蔬菜类的食品安全。

公共卫生所负责乡镇所有餐馆的食品安全和村(社区)的农村群宴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负责各小作坊糕点、豆腐制品的食品安全;协助负责场镇各大超市商店的食品安全。

各村(社区)和各有关部门在认真履行法律法规授权和履行镇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分工中明确的职能职责情况开展督查。镇政府将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和抽查,并将其结果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内容。

食品安全投入工作计划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篇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控工作(以下简称监控工作)遵循风险分析和预防原则,通过抽取能反映进出口食品风险因素及其变化趋势的样品,对风险项目按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系统和持续地收集监测数据及相关信息,为全面评价进出口食品安全水平和变化趋势,做好进出口食品风险评估提供科学依据;通过对监测数据及相关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及时发现进出口食品安全隐患,制定并实施相应的控制措施,为提高进出口食品检验监管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以确保进出口食品贸易顺利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控工作指南》(以下简称《监控指南》)是监控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旨在规范我国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控工作,适用于年度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控计划(以下简称年度监控计划)的制订、实施及监控结果的应用。

3.1 风险项目:食品中可能存在的物理的、化学的或生物的危害因子。

3.2 年度监控计划:为执行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控工作所制订的年度抽样、检测等具体实施安排和要求,分为《总局监控计划》和《直属局监控计划》。

3.4 监控项目:列入监控计划中规定判定标准的风险项目。

3.5 监控样品:检验检疫机构按照监控计划抽取的官方样品。

3.6 监测项目:监控计划中未规定判定标准的风险项目,用于收集监测数据,评估食品中存在的风险因素。

3.7 检出结果:监控样品中监控/监测项目含量超过检测方法测定低限(loq)的检测结果。

3.8 判定标准:监控计划中对检测结果进行判定的指标(如mrls, mrpls等)。

3.9不合格结果:不符合监控计划判定标准的检测结果。

4.1中国与输出/入国(地区)政府签订的与食品相关的双边协议、议定书或备忘录。

4.2 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的要求,包括强制性标准以及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规范性文件。

4.3 进口国(地区)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

4.4 参考国际标准。

组织机构包括五个部分:主管部门、监控秘书处、监控工作专家组、基准实验室、执行机构。组织机构图见附件1-1。

5.1 主管部门: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统一管理全国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控工作。

5.1.1 组织制订并发布年度《总局监控计划》。

5.1.2 组织完成年度中国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控报告,并通报相关部门。

5.1.3 组织对基准实验室进行认定、考核和动态管理。

5.1.4 对监控秘书处、监控工作专家组、基准实验室和执行机构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5.1.5 收集和发布国内外有关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制定和采取有关重大的控制措施。

5.1.6 组织对国外食品安全风险监控体系的考察评估;接受国外对我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控体系的考察评估。

5.2 监控秘书处:主管部门指定设立的,协助主管部门处理日常监控工作的办事机构。

5.2.1 协助主管部门制修订年度《总局监控计划》。

5.2.2 负责监控结果的.收集、汇总和统计分析,及时反馈检出或不合格结果。

5.2.3 起草年度监控报告并提出相关建议。

5.2.4 协调监控工作专家组和执行机构完成监控工作任务。

5.2.5 协助主管部门开展技术交流与培训。

5.2.6 收集相关法律、法规和限量标准。

5.3 监控工作专家组:主管部门指定成立的,为年度《总局监控计划》的制订、实施和总结提供技术支撑的专家组。

5.3.1协助主管部门制订、审议、修改年度《总局监控计划》。

5.3.2 协助主管部门完成年度监控报告,评估年度监控计划的实施效果。

5.3.3 对监控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对监控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提出处理建议。

5.4 基准实验室:经主管部门考核认定的,对监控工作提供总体技术支持,并对特定风险项目进行确认检验的实验室,分为兽药类、农药类、元素类、致病微生物、转基因成分、生物毒素类、添加剂及非法添加物类、持久性环境污染物类共八大类。基准实验室申报表见附件1-2。

5.4.1 承担年度监控计划中指定的检测任务。

5.4.2 收集国内外法律、法规、限量标准和检测方法等有关食品安全信息,并完成承担项目的国内外年度综述。

5.4.3 负责对承担项目检测方法的研发、选择和验证。

5.4.4 通过组织培训、开展比对试验等方式,指导各执行机构检测实验室提高检测能力、纠正偏差。

5.4.5 对有争议的检测结果进行仲裁。

5.4.6 参加或承办国内外技术交流和技术谈判。

5.5 执行机构: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及其下设分支机构、检测实验室,负责制订年度《直属局监控计划》并组织实施。

5.5.1 按要求完成年度《总局监控计划》规定的监控任务。

5.5.2 制订年度《直属局监控计划》并组织实施。

5.5.3 及时按要求向主管部门、监控秘书处及有关单位传递辖区内检出或不合格结果以及有关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信息。

5.5.4 对辖区内监控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5.5.5 对监控秘书处反馈的相关信息及时做出处理。

6.1 监控计划的制订原则

应遵循系统和科学原则,全面考虑监控工作所涉及的各个环节的要求,制定系统、完善、科学的年度监控计划。

6.1.1 监控产品的选定原则

优先选取年度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中风险较高的产品或原料,以及对我国国民经济有较大影响或进出口量较大的产品作为监控或监测的对象。

6.1.2 监控项目的选定原则

出口监控优先考虑进口国(地区)限量严于我国的风险项目,进口监控优先考虑我国限量严于出口国(地区)的风险项目。

日常重点检测项目和实施期内的警示通报项目原则上不列入监控计划。

6.1.3 抽样数量的确定原则

应加强基础研究,提出适用于统计分析的最低年度取样量。对于上年度检出不合格结果较为集中的且风险较大的产品和项目,应适当增加监控地区及抽样数量;对于连续三年未检出且风险较小的产品和项目,可适当减少或取消抽样数量。

6.1.4 判定标准的确定原则

出口监控应选取主要进口国(地区)最严格或较严格的限量规定;进口监控应按照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确定。

6.1.5 检测方法的选用原则

满足年度《总局监控计划》检测需求,同时满足《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验室质量控制指南》要求的检测方法。

6.2 年度《总局监控计划》的制订

6.2.1 年度《总局监控计划》制订的主要依据

6.2.1.1 上年度监控报告及风险评估报告。

6.2.1.2 我国进出口食品种类、数量、地区分布及变化情况。

6.2.1.3 国内外有关食品安全风险信息。

6.2.1.4 各直属局拟承担下年度《总局监控计划》任务的建议。应于每年10月底前报秘书处。

6.2.1.5 各执行机构检测实验室检测能力及变化情况。

6.2.1.6 国外考察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6.2.2 年度《总局监控计划》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6.2.2.1 实施周期:一年为一个监控周期。

6.2.2.2 监控内容:年度需要实施监控的进出口食品及其监控/监测项目。

6.2.2.3 抽样和检测任务分配:制订年度各监控产品抽样和检测任务分配计划。

6.2.2.4 检测方法、测定低限和判定标准。

6.2.2.5 年度《总局监控计划》的调整说明,包括:年度《总局监控计划》实施的新要求,监控产品和监控/监测项目调整的说明,以及对检测方法、测定低限和判定标准调整的说明等。

6.2.2.6 基准实验室名单及其承担的检测项目类别。

6.2.2.7 各单位监控工作负责人、联系人和样品接收人。

6.3 年度《直属局监控计划》的制订

6.3.1 年度《直属局监控计划》制订的主要依据各直属局应根据《监控指南》和年度《总局监控计划》,综合考虑辖区内进出口食品的质量安全状况和贸易情况,制订年度《直属局监控计划》。

6.3.2 年度《直属局监控计划》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6.3.2.1 监控内容:辖区内年度需要监控的产品及其监控/监测项目,包括年度《总局监控计划》分配的任务和根据本辖区进出口食品特点制订的自主监控部分。

6.3.2.2抽样和检测任务安排:辖区内年度各监控产品抽样和检测任务的具体安排,包括抽样时间、地域分布、企业分布、检测方法、测定低限和判定标准等。

7.1 实施方案

执行机构应按要求制订本辖区年度监控计划实施方案,按时书面报主管部门并抄送监控秘书处。实施方案应将年度监控计划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月份。

7.2 取送样

7.2.1 执行机构应确保取样的随机性、代表性、真实性、可追溯性;样品量应满足检验、留样需要。具体《抽样工作规范》由各产品协作组负责制定并报主管部门批准。

7.2.2 对于有国家标准或进口国(地区)标准的监控项目,可将监控与日常检验同时进行,不再单独取样。

7.2.3样品应及时送达检测单位,样品传递过程中应保证监控目标物含量不发生显著变化,避免样品受到污染。

7.3 实验室工作及检测要求

7.3.1 检测实验室应通过iso/iec17025认可,具有食品检验机构资格认定证书。

7.3.2 检测实验室收到监控样品后,应按《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验室质量控制指南》要求实施检测,出具检测报告。对需要确证的“检出结果”应予确证。

7.3.3 检测实验室应主动与基准实验室联系,派员学习,提高检测能力。基准实验室在开展有效培训前,应接受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实验室送样,并及时出具检测报告。

7.3.4 检测周期一般不超过10个工作日;如有特殊情况,应与送样单位协商并报监控秘书处,但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7.4 监控结果的判定和处置

7.4.1执行机构在收到监控检测报告后,应按年度监控计划规定的判定标准进行判定,超过判定标准的判为监控不合格结果。

7.4.2 执行机构应在接到检测报告24小时内将监控不合格结果报主管部门,抄送监控秘书处。

7.4.3 执行机构可对监控不合格结果进行追踪取样检测,实验室应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报告。

7.4.4 执行机构应对监控不合格结果调查原因,分析存在的风险,建立不合格结果追溯档案,记录调查过程、处理结论及纠正措施,并将追踪调查结果报主管部门,抄送监控秘书处。

7.4.5 执行机构应对监控/监测检出结果开展风险分析,必要时可就特定产品/项目专门起草风险分析报告报主管部门,抄送监控秘书处。

7.4.6 监控结果超过国家标准或进口国(地区)标准的,判为进/出口不合格结果,不允许相应产品进/出口。

7.5 监控结果报送

7.5.1 各直属局应按月按统一格式将监控结果汇总报监控秘书处,监控秘书处进行数据统计、分析和处理。

7.5.2 各直属局自主监控结果应与年度《总局监控计划》监控结果分别报送。

7.5.3 执行机构应按要求将有关监控不合格结果及追踪调查情况通报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

8.1 各直属局、监控秘书处应按要求提交年度、半年或其他时间段监控工作总结。

8.2 年度直属局监控工作总结

8.2.1 年度《总局监控计划》执行情况。

8.2.2 年度直属局自主监控情况。

8.2.3 监控结果的统计分析。

8.2.4 不合格结果的追溯、原因分析及处理情况。

8.2.5 监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8.3 年度全国监控工作总结

8.3.1 年度《总局监控计划》执行及调整情况。

8.3.2 年度《总局监控计划》结果统计分析。

8.3.3 综合风险分析。

8.3.4 监控工作取得的进展、存在的问题及工作改进建议。

9.1 执行机构应建立并完善监控结果应用管理制度、不合格结果追溯制度以及风险分析制度。

9.2 执行机构应通过对监控/监测检出结果开展风险分析,对监控不合格结果开展追溯调查,研究并采取相应控制措施,应用于日常检验监管工作中。

9.3 主管部门收到执行机构上报的监控不合格结果和监测检出结果后,应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级别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如信息通报、风险预警等。

9.4 主管部门可根据年度国家监控报告、我国进出口食品贸易情况以及进出口食品安全状况组织产品协作组开展专题研究,制定相应管理措施,如调整日常重点检测项目、制定分类管理措施、调整监控计划、开展对外交涉交流等。

10.1 各执行机构是否加强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控方面的人员配置,是否开展业务培训,提升一线人员的业务能力。

10.2 各执行机构是否合理使用和落实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控经费。

10.3 各执行机构是否落实年度监控计划的各项要求,按监控计划要求实施抽样和检测,是否存在集中抽样、集中检测现象,是否及时通报监控数据和有关风险信息,对监控结果是否有效应用。

10.4 各基准实验室、执行机构检测实验室的检测能力是否满足监控工作要求,是否按要求进行检测,按时出具报告。各基准实验室是否对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实验室开展有效培训。

10.5 基准实验室是否按要求收集有关信息,完成项目年度综述,开展项目研发,组织比对试验。

10.6 监控秘书处是否按要求及时汇总、统计和分析监控结果,协调监控工作专家组和执行机构完成监控工作任务。

食品安全投入工作计划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篇五

(一)全区食品药品监管人员;

1、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单位)关键人员是指食品生产加工安全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操作人员。主要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食品安全负责人、分管食品生产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采购人员、验收人员、食品检验人员、仓库保管人员等。销售人员可以参加关键人员培训。

2、食品流通企业(单位)关键人员是指食品流通安全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操作人员。主要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食品安全负责人、分管食品经营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采购人员、验收人员、仓库保管人员等。销售人员可以参加关键人员培训。

3、餐饮服务企业(单位)关键人员是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操作人员。主要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食品安全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发包单位直接管理人员;采购人员、仓库保管人员、烹调人员、分餐人员、熟食等专间操作人员、餐饮具消毒人员等。

4、药品企业(单位)

(1)生产企业(含药包材生产及医院制剂室)关键人员主要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生产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qa全体人员、qc主任。药品生产企业销售人员可以参加关键人员培训。

(2)经营企业关键人员主要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质量负责人、验收员、养护员、质管员、营业人员等。药品经营企业销售人员可以参加关键人员培训。

(3)医疗机构关键人员主要包括:医疗机构负责人、药剂科负责人、药房验收员、养护员、质管员等。

5、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单位)关键人员主要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生产负责人、分管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生产部门负责人、检验检测人员;医疗机构器械科负责人、采购人员、验收及保管人员等。

6、其它企业(单位)

保健食品、化妆品等企业(单位)关键人员分别参照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关键人员确定,并参加相应培训班培训。

7、i类食品药品单位关键人员主要包括:主要负责人、质量安全管理人员、采购人员、仓库保管人员、关键岗位操作人员等。

(一)区局负责的培训工作

区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区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培训、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四员”培训和测试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ii类食品药品监管对象关键人员培训(市局已培训的除外)和测试等工作。区局业务科室组织实施各自专项培训及测试等工作,人事监察科、法规科、办公室配合。

(二)食品药品监管所负责的'培训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i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流通个体工商户、小微餐饮、食品前店后坊、小微药房等)食品药品监管对象关键人员培训(区市场监管局已培训的除外)和测试工作。区局负责培训师资,并督促指导。

1、各培训组织单位根据培训计划要求,结合市局编写的培训教材和本地实际,合理选择培训内容,其中现场检查量化分级标准、食品药品安全操作规范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应作为重点培训内容。

2、根据《市20xx年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要求,结合食品药品行业实际,各培训组织单位在组织培训中增设市食品药品相关地方性规定的内容,具体内容由各培训组织单位自行选择。

3、根据区文明办要求,结合食品药品行业实际,各培训组织单位在组织培训中增设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内容,具体内容由各培训组织单位自行选择。

全区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和食品药品安全“四员”培训于6月30日前完成;食品药品企业(单位)关键人员培训具体时间由各培训组织单位自行决定,7月18日前必须完成所有培训、测试等工作。

1、培训合格证明编号规则为:。

2、培训证明流水号为四位数,不得出现同号。

3、培训合格证明由市局统一印制,区局统一发放。

1、各培训组织单位要高度重视培训工作,制定单项具体培训计划,选配优质师资,认真组织实施。单项具体培训计划于培训开始一周前报区局备案。

2、各培训组织单位在组织辖区内食品药品企业(单位)关键人员培训时,要按市局有关要求,把食品药品行业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纳入食品药品关键人员培训内容并加以落实。

3、各培训组织单位负责本级培训的通知、签到、师资、出卷、阅卷、监考、成绩统计汇总、制发培训合格证及其台账登记等工作。

4、各培训组织单位要做好培训考核测试和测试成绩统计汇总等工作,并将签到表、测试成绩汇总表(包括电子版)、现场图片(包括电子版)等有关培训资料(可复印盖章)于培训结束后一周内报区局。

食品安全投入工作计划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篇六

学校一直以全体师生的.安全为第一位,只有师生的身体和心理得到健康愉悦的发展学校的教学质量方可进一步提高。新年里,为再次确保学校师生安全,学校进一步落实食品药品监管责任,杜绝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在校内的存在,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xx县教育局出台了xx年学校药品食品安全工作计划与目标。

各校建立健全校内食品安全工作机构,明确校长是学校食品药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有领导责任;指定专人分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分管人员对校内食品药品安全直接负责,并将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列入分管人员年度工作计划中考核内容实施奖惩制度。

制度主要应包括:食堂、商店从业人员体检制度、餐具消毒、保存及工作衣帽穿戴、清洗制度、向师生出售饭菜24小时留样制度、学校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等8项制度。各友会校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要经常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减少或及时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防范校内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各校要制定xxxx年安全工作计划中食品药品工作的教育,大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的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倡计划导健康消费,要求每学期开展食品安全健康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

学校必须完善各项监督管理制度,落实专人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要与承包者签订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状,提出明确的食品药品卫生安全要求。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出食堂、商店的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

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建设活动,年内建成3个校内连锁超市,26所学校放心店建设任务,其覆盖面达到50%以上。积极推行蔬菜、肉品的定点配送工作。

根据《县重大食品事故应急预案》的规定,学校一旦出现食品药品安全群体性突发事件,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准确、及时向教育局及相关部门报送情况,决不允许迟报、漏报和瞒报,否则将严惩责任人。有关学校食品安全教育活动信息每学期上报办公室不少于2条。

食品安全投入工作计划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篇七

坚持学习食品安全教育法规知识,提高管理水平,培养学生的自护能力,避免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食品安全工作方针,深化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制度保证,重在预防”的工作措施,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办满意教育。

1、继续通过食品卫生分级量化考核,做到每年食品卫生达标。

2、全面落实学生食品配送工作和校园超市放心店建设工作。

3、完成饮食放心工程示范学校创建任务。

5、健全机制,力保学校不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

1、认真贯彻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学校食品卫生工作的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有布置、有落实,并及时反馈情况。

2、健全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度和各项规章制度,配备相应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加强对学校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和全体师生的食品安全培训与安全教育,在校园内形成全员重视、人人讲卫生的良好氛围。

3、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开展学校食品卫生量化分级考核。

4、加大食品安全设施投入,改善食品环境,降低食品安全风险系数。

5、开展学校食品卫生专项检查,积极配合卫生、工商等部门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防止学校饮食饮水中毒事件发生。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食品卫生领导小组,明确职责,细化责任,层层抓落实,形成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危害。要建立预防应急机制,组织、协调、指导应急处置工作,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能迅速处理,把险情控制在最小范围,并降到最低程度。

2、加大宣传,营造氛围,突出教育的长效性。

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班会、队会、讲座、板报、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要加强教育,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抵制购买流动摊点食品。增强学生的预防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

3、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要始终把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作为大事来抓,紧紧围绕确定的工作目标,狠抓落实,力争取得明显效果。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学校食堂安全监管,提高餐饮质量。

学校食堂监管从源头抓起,建立经营者采购食品时索取产品合格证制度,严把进货渠道关,加强食品卫生日常管理,并有专人负责;积极配合卫生监督部门落实食品卫生管理措施,规范食品存贮、加工、烹饪各个环节,禁止向学生出售变质的食品和“三无”产品;依法强化学校食品卫生后勤管理,让学生吃上放心的饭菜,坚决严防学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2)加强对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的严格把关。

(3)加强事前预防工作,严防突发事件的发生。

(4)要进一步落实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工作方针,提高警惕,预防校园侵害。切实做好食堂管理,严格控制外人进入操作间,严防盗窃和投毒事件发生,严把房门关。

4、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监管水平

要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依法管理的水平。同时对经营食品的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让其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掌握卫生操作规范,避免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坚持培训上岗、执证上岗制度,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对环境卫生、厨房废弃物的处理、监管、对消毒液的使用监管、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监管。

食品安全投入工作计划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篇八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全面夯实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努力构建食品药品安全体系为目标,提高全镇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行为和市场流通秩序,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水平,建立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为核心,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采取有力的监管措施,切实履行好地方政府职责,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巩固提高我镇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创建工作成果,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坚持政府负责、各方联动的工作方针,本着求真务实和抓实、抓细和抓专的原则,扎实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和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通过以源头治理为突破口、更新观念、创新管理方式、完善落实改革监管体制,加强单位协作、整合监管资源,建立健全监管模式,形成监管合力。着重在种养殖、原料购进、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五个环节的管理,强化食品质量安全意识,促进我镇食品生产、经营和流通安全有序发展。

(一)抓好综合组织协调工作。

镇食品药品安监督管理所主要负责全镇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实施中的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督管理,向镇政府汇报阶段性食品安全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采取应对措施,实时协调组织开展全镇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整治活动。

(二)加强农产品源头监管。

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主要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全面实施“无公害农产品行动计划”,推进安全优质初级农产品标准化绿色产业种植生产基地建设;二是严厉打击经营、销售高毒高残留农药行为,控制高毒、高残留有机磷农药在农业生产中的使用;三是负责农产品及蔬菜水果农药残留监测。

(三)加强畜产品源头监管。

镇兽医站主要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推进安全优质养殖产业基地建设;二是要整治违法使用兽药及违禁药物行为,加强对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经营的管理,密切监控“瘦肉精”等违禁药物,防止其流入我镇市场,严防违禁药品从人用药品领域流向养殖环节;三是治理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行为;四是负责和加强对上市猪肉的检验检疫监管,杜绝病害肉流向农村市场。

(四)加强对食品生产源头的监管。

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组织协调相关食品安全工作成员单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严格食品生产企业准入制度,严厉打击违法生产行为;二是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法人、管理人员的培训,强化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主体意识,督促其完善各生产环节管理具体措施;三是对食品生产使用食品添加剂进行严格控制,特别要加强对粮(面粉制品等)、肉制品、乳制品、蔬菜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酒、饮料、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超标使用违法添加行为的监管;四是加强食品生产原料的的监管,防止食品生产中使用非食品、劣质、有毒原料生产食品;五是加大生产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流入市场的食品安全;六是重点监控面粉食品、油、豆制品、蔬菜制品、肉制品生产过程中使用矿物油、吊白块、工业用双氧水等有毒非食用物质和回收过期变质食品、地沟油、陈化粮进行食品生产;七是加大对各类小型食品加工厂的整治力度,对设施简陋、无法保证食品安全的小作坊要坚决取缔。

(五)抓好食品流通环节的安全监管。

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负责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严格落实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审查,严把市场准入关,切实打击各类违法经营行为;二是建立经营假劣食品惩戒机制,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三是督促指导经营企业建立健全食品进货验收、索证索票、质量追朔、封存报告和销售台账制度;四是在经营企业中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从强化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为切入点,本着积极、稳妥、务实的精神,推进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建立;五是加大对市场食品的监督抽检,重点要放在批发市场、超市、集贸市场和农村,发现假冒伪劣食品要追根朔源,查清其进货渠道和销售去向,督促经营企业主动找回已经销售有安全隐患的食品;六是对故意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谋取暴利的行为要坚决从重打击;七是对经营不符合标准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控制、追根朔源,依法严厉打击,对涉及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保护合法经营,打击违法行为。

(六)抓好食品餐饮服务环节的安全监管。

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严格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服务卫生许可准入制度;二是严格做好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的健康登记;三是严格实施学校、集体食堂和餐饮业食品卫生量化分级制度,对设施简陋无法保证食品安全的餐饮小店要坚决取缔;四是监督、指导餐饮业(食堂)建立健全食品采购、储藏、加工、餐饮器具消毒等环节管理制度落到实处;五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努力提高监管覆盖面,面对餐饮业(食堂)使用的粮油、调味品、酒类、饮料要加大监督管理和抽查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控制;六是组织餐饮管理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相关知识的业务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建立诚信机制,树立诚信理念,从源头上遏制食品安全隐患,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七是按照《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加强对散装食品的监管。

(七)抓好药品安全工作。

重点抓好药品流通环节、药品使用环节的监管。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抓好药品流通环节的监管,打击销售假劣药品的行为和取缔无证经营药品、医疗器械的行为。卫生院要抓好使用环节的监管,督促医疗机构建立健全药品、医疗器械管理的相关制度,做好各种记录,严格规范管理,并将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列入目标考核,促使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做到及时上报。

(八)各村工作。

一是做到村级食品安全工作年初有计划、有安排、有方案,各项工作的开展有真实的资料记录;二是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村委会的日常常规工作,结合实际开展农村群众自办宴席安全知识的的宣传教育;三是积极推进农村自办家宴报告备案登记制度的工作落实,做好报告检查登记的填报工作;四是认真做好全村范围内的食品经营流通户的管理登记工作,对过期食品和问题食品现场给予销毁或下架处理;五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的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食品安全投入工作计划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篇九

一、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工具,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的相关知识,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市政府有关食品安全的政策。使广大食品经营业主合法经营,规范经营。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个个关心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完善工作制度,建全监管网络。完善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实行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各食品经营单位的责任,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协调机构,健全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实行“多员合一”,明确社区公共安全协管员。

三、制定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及应急处置操作规程。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积极协同相关部门对食品安全事故开展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四、查清底数,积极开展日常安全巡查。对辖区内食品加工企业、放心店、连锁店等实行每月一次巡查,对餐饮店、代销店、农资店等进行每季一次巡查。积极开展节日巡查。

五、做好食品安全信息的报送和传递,及时向街道食安办报送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统计报表及动态信息。

六、根据街道食安办的考核细则,配合相关部门抓好其他日常工作。

食品安全投入工作计划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篇十

围绕落实制度,主要从人员培训、宣传教育、检查反馈等方面着手,针对往年出现的问题,带领食品安全工作小组,加强整改,抓好__年校园食品安全工作。

(一)与区红会联合组织一期食堂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责任心,了解食品安全工作的一般常识,熟悉食堂操作流程,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熟练操作食堂内的相关器具。

1、抓好校园食品安全课程的数量、质量落实情况,按要求食品安全教育列入中小学教学课程,每学期20学时,每周1课时。

2、指导学校利用健康教育课、专题讲座和墙报、橱窗、黑板报、宣传标语、宣传画等宣传阵地,在校园中广泛开展食品健康和安全知识宣传。

3、要求学校组织师生代表对学校食堂进行检查,对周边小店进行摸排,对购买校外不洁食品、摊贩食品的学生进行劝导和管理。

(三)建立检查反馈机制

1、建立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检查制度。带领食品安全工作小组对全区中小学食堂和饮用水进行检查,特别是检查中问题较多的学校,将是下步抽查和整改的重点。

2、在检查的基础上组织一次现场会,选取硬件设施较为完善,安全管理规范的食堂作为现场会地点,召集食堂管理人员参加,明确标准,提升管理质量。

3、建立饮用水器具、储水场地消毒制度。一是加强对饮水器具消毒、储水场地消毒过程的监管,饮水器具要定期消毒,由专业人员,在专门的场所进行,做到程序规范并有记录。二是及时索取每批桶装水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并对到校时间进行登记,对开启超过5天和到校超过15天的桶装水要作倾倒处理。

二、学前教育科

针对学前教育办学性质复杂多样,管理难度大的特点,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从宣传培训、常规落实、督查指导等方面着手,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常抓不懈。

(一)重宣传培训

1、幼儿园层面:组织学习,提高幼儿园领导、保教人员及后勤管理人员的卫生安全意识;开展一次区层面的知识竞赛及相关技能比武活动;与区妇幼院联合开展日常业务培训、法制宣传、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主题活动,提升幼儿园食品安全意识,提高食品安全工作水平。

2、家长幼儿层面: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系活动,指导和培养幼儿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和卫生习惯。利用电子屏、校园网、班级博客、主题墙、宣传展板、家园联系栏、开家长会及印发食品安全宣教资料等,向家长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科普知识和正确的饮食观念和食品安全观念。

(二)重常规落实

1、严格落实以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完善食物中毒应急处置预案。

2、落实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健康管理,加强对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3、切实加强传染病的防控工作。继续严格执行每日晨检及日报、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认真做好因病缺勤记录、疑似传染病排查、疾病监测、消毒隔离和传染病学生追踪等工作。

4、加强饮食卫生管理。切实做好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定期做好饮水机卫生消毒。每学期开学前规范做好各种幼儿用品、玩具、室内外环境等的全面消毒工作,食具、毛巾做到每天消毒,并有记录。

(三)重督查指导

2月19—21日学前科、学前督导中心和民管办联合对21所部门街道办、民办幼儿园进行了开学工作检查,对于食堂管理、饮食卫生方面发现的重点问题进行了及时反馈,并督促整改。下步将采取定期与随机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加强过程控制,并将检查及整改结果纳入民办幼儿园年度考核内容。

(四)重齐抓共管

__年将进一步加强与卫生部门的日常合作与联系,定期安排保育员、卫生保健及后勤人员参加妇幼院组织的业务培训,开展食品、饮水安全联合检查;强化局内部各相关部门在监管工作中的协调、衔接与配合,形成合力,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常抓不懈。

三、安全管理办公室

(一)抓好学校食堂烟道的清理工作

定期对烟道进行清理,一是保证烟道污垢不进入食品,引起食品污染,二是保证不出其他安全问题。

(二)抓好熟食配送过程的防范工作

课间餐、个别学校的中餐,都是由食品公司配送,配送途中的食品安全不容忽视,须要求食品公司使用全封闭的车辆送货,对车厢要定期消毒。

(三)抓好校园周边小店的排查管理工作

引导校园周边小店从正规场所进货,定期对小店的食品进行摸排,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

四、后勤管理服务中心

围绕规范后勤保障体系,从设备改造、招标配送、监督管理等方面着手,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工作。

(一)启动校园食堂煤气管道改造

(二)完善食堂大宗食品同意招标配送工作

从源头上层层把关,杜绝物资采购的随意性,确保配送率达到100%,20__年5月开始此项工作,按潜在投标人报名、对投标人经营能力考察、领取招标文件、召开招标会的顺序进行。

(三)加大监管力度

1、加强对食堂大宗食品供应商的管理,每双月召开一次供应商一把手参加的食品安全预警会,通报校园食堂配送存在的问题和注意事项。

2、加强农药、重金属残留检测抽查工作,定期对食品进行抽样检测,纳入供货商的考核。

3、加强对食堂管理人员的管理,举办一期食堂管理人员培训。

4、做好上级相关部门需要的数据的汇总上报。

五、基财科

2、做好学校食堂投入的预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