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考勤工作计划 公司考勤制度(实用10篇)

时间:2023-09-21 09:32:29 作者:文锋 工作计划 最新考勤工作计划 公司考勤制度(实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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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工作计划篇一

第一条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全体职工的纪律观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搞好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员工要提高认识,自觉地、认真地执行考勤制度。

第三条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

第四条各部门经理、主管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

第五条公司考勤实行打卡制度,员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计每日2次)。员工应亲自打卡,不得帮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帮助打卡。

第六条考勤记录作为年度个人工作考评的参考依据。

第七条工作时间

1、本企业全体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一律以八小时为标准。

2、上午上班时间为8时30分,下班时间为12时;下午上班时间为13时,下班时间为17时30分。

第八条迟到、早退

1、班15分钟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15分钟以前离开,视为早退。

2、以月为计算单位,第一次迟到早退扣款10元,第二次迟到早退扣款20元;第三次迟到早退扣款30元,累计增加。

3、迟到早退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4、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可不按迟到早退处理。

第九条请销假

1、主管以下人员(含主管)请假一天的由部门经理批准,两天至三天的由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的由总裁批准;部门经理、总裁助理、副总裁请假由总裁批准。所有请假人员都须在人力资源部备案。

2、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打考勤卡,应及时在考勤卡上注明原因,并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

第十条病假

1、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经部门经理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月累计超过两个工作日者,必须取得区级以上医院开据的休假证明。

2、患病员工请假须由本人或由直系亲属于当日九点前向所在部门领导或公司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经公司领导批准,当月累计病假两日(含两日)以内的,每日扣绩效考核分值3分。

4、患病员工如有区级以上医院开据病假条的,当月病假累计三日(含三日)以上者,每日扣绩效考核分值5分。;全月病假者,扣除全部绩效工资;连续病假超过三个月者试为自动辞职或按北京市相关政策执行。

5、员工必须在病愈上班两日内将病假条主动交给人力资源部核查存档。

第十一条事假

1、员工因合理原因须要本人请假处理,并按规定时间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的休假,称为事假。

2、请事假的员工必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早晨九点以前请示公司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部门领导报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3、事假按照日工资标准扣除。

4、事假可以用加班加点时间调休,但必须经过公司领导的批准,经批准的调休事假可不扣发。

5、员工在工作时间遇有紧急情况需要本人离开岗位处理的,也按上述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年假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享受每年7个日历日的年假。工作每增加一年假期增加一日,但最长假期不超过14个日历日。

2、年假需一次休完,当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计到第二年。

第十三条婚假

1、员工请婚假时,必须本人持法定的结婚证填写婚假申请单,经部门经理批准,交人力资源部审核。

2、婚假假期为三天,男方25周岁、女方23周岁为晚婚,晚婚假期共计10天。

第十四条产假

1、女员工正常生育时,给予90天(包括产前15天)产假,难产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龄的增加30天产假。

3、女员工休假前需要有医院证明,经所在部门经理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批准,方可休假。

4、男员工产假的护理假为15天。

第十五条丧假

员工供养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满周岁的子女)死亡,可办理丧假,员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5天;员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员工办理丧假需在假前写出申请,部门经理签字后,经人力资源部批准后,交考勤员考勤。

第十六条旷工

1、未向部门和公司主管领导书面申请并经批准者,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或违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

2、旷工一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月全部薪金的20%;旷工二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月全部薪金的50%;旷工三日(含累计)者,当月只发580元的工资;旷工超过三日(含累计)者,公司视情况给予处理。

考勤工作计划篇二

为严肃工作纪律,进一步规范考勤管理,现对相关考勤规定重申如下:

1、请假:

1、1员工需事前履行完请假手续,管理人员需将假条交企管部备案;

1、3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请假须经总经理签字,超过3天的须到人力资源部备案。

2、公事外出:

2、2员工到其他部门办理业务需要20分钟以上的在该部门《业务办理签到表》(附件3)签到;各业务单位(包括仓库等)打印该签到表在明显位置放置,本月31日前到各业务单位进行检查。

2、3上班期间到厂外办理业务的,外出前填写《山东常林机械集团员工出勤证明单》(附件2)写明为何事外出、外出时间及预计返回时间。

3、上下班刷卡:

3、1员工上下班按规定刷卡,刷卡无拍照(如附件1)罚款50元;

3、2无故不刷卡、代刷卡罚款50—100元。

4、其他:

4、1迟到、早退半小时以内旷工一天以内的罚款50元—100元。

4、2工作时间内串岗、闲聊、干私活、下棋、打牌、玩游戏的罚款50元—100元。

4、3不履行请假手续而自行休息的罚款200元。

5、具体未尽处罚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奖惩条例》为准。

在查岗过程中发现员工不在岗,且无请假条、出勤证明单、无去向说明或无业务办理签到,如果当天有刷卡记录以上情况之一的视为串岗,如果该员工当天无刷卡记录视为旷工。

部门负责人是部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须做好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杜绝包庇员工、徇私舞弊等行为,督促员工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考勤工作计划篇三

公司各部门:

为了规范公司管理,强化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经研究决定实行指纹考勤系统,对公司上班人员以指纹识别的方式进行上、下班考勤(以下简称“指纹打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纹考勤从xx年xx月xx日起实行。

二、指纹考勤时间:按上、下班时间执行考勤。

三、指纹考勤人员范围:凡在大厦及副楼上下班的各部门人员(物业部当日消防值班人员、大厦保安人员和旗舰店人员暂不实行指纹考勤,按照各自部门规定的工作时间上下班,但相关部门要将考勤情况报公司办公室,公司将不定期进行检查和抽查)。

四、员工因故未签到或中途因事离岗,需要办理《员工未签到或外出事由条》,事由条按请假审批权限执行,应提前1天或事后1天内交办公室考勤人员。因工作地点或工作岗位发生变化等原因,考勤方式需要变更的,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变更。

五、指纹考勤地点:设在大厦保安室内,由本人按照操作要求自行在考勤机上进行指纹打卡,其考勤机由物业部保安人员负责日常的保管与安全。

六、指纹考勤系统的使用和维护由办公室负责。于月底将当月员工考勤情况予以公示,对违反公司《考勤制度》者将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特此通知。

xxxxx有限公司

xx年xx月xx日

考勤工作计划篇四

第1条目的

为了使员工明确工作和休息时间,严肃纪律,保证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部门经理级以下员工。

第3条公司实行每天8小时工作制,周一至周五为正常工作日,周六、周日休息。若有特殊情况,可另行安排作息时间。

第4条上班时间为每天9:00至17:00,中午12:00至13:00为午餐时间。

第5条打卡地点:公司行政部。

第6条打卡时间:8:30至9:00及17:00至18:00,每天打卡两次。

第7条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因故不能打卡者,须在当天向上一级领导陈述原因(出差者除外),并由部门领导签字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否则按旷工论处。

第8条所有员工上下班须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打卡或由他人代替打卡,违反规定者,一经发现,打卡者与持卡者每次各扣元。

第9条公司每天安排人员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监督人员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报至行政部,行政部据此核发全勤奖金及填报“员工考核表”。

第10条如考勤卡损毁或丢失,须及时向公司办公室备案。

第11条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考勤的第一责任人,考勤员由部门负责人确定。

第12条各部门(或实体)于每月是日前根据考勤原始记载和打卡记录情况,对本部门上月的出勤情况进行如实汇总,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审定、签字后报办公室汇总。

第13条全体员工的年度考勤情况,由公司办公室在次年的元月10日前做出公示。

考勤工作计划篇五

1、员工工作日必须打卡,打卡时间为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共四次。

2、严禁代(托)人打卡。

3、员工因公外出或安排其他临时性工作,而未能打卡的,应于次日填写《未打卡说明单》说明情况,经部门经理签批后送办公室办理。若部门经理因公外出而未能打卡的,由分管领导或总经理批准后,交办公室备案。

1、超过上班时间5分钟以上到岗者,即为迟到。

2、未到下班时间下班者,即为早退。

1、因公未能打卡,又未填写《未打卡说明单》予以说明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2、未经公司领导批准而擅自不到岗者,即为旷工。

3、未按正常程序请假而休假者,即为旷工。

4、超过国家规定的有关假期或所请病、事假的期限,未能按时上班又未及时通知公司领导者,即为旷工。

1、员工请病假,除了填写《请假条》,由部门经理签批后送办公室备查外,还要持有区级以上医院的病假条(含病历),没有病假条的一律按事假计,得到批准后方可休假。

2、每次请病假3天以内(不包括第3天)者,必须通过部门经理签批。3天以上(包括第3天)者,必须由部门经理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送办公室备案。

3、如遇突发疾病或所请病假天数已到,不能按时达到公司者,必须在当日上班时间10分钟内电话通知部门经理或相关负责人。

1、请事假必须提前一天递交《请假条》,得到批准后方可休假。

2、每次请假3天以内(不包括第3天),必须由部门经理批准,3天以上(包括第3天),必须由部门经理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送办公室备案。

3、如因突发事件不能按时到达公司者,必须在当日上班10分钟内电话通知部门经理或相关负责人。

4、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准办私事,如情况紧急,必须向部门经理请假。

起草人: 审核人: 审批人:

日期: 日期: 日期:

考勤工作计划篇六

一、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现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六

作息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三、考勤制度

1、公司职工签到考勤,签到有效时间为冬季上午8:30—8:45;下午1:30—1:45,夏季上午8:30—8:45;下午2:30—2:45。每天两次考勤。因外出不能按时签到的,应提前通知或打电话通知办公室,在考勤中注明事由。

2、要求:员工在工作时间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员工必须遵守公司上下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

3、迟到或早退规定:凡超过公司规定签到上班时间的视为迟到,提前15分钟以内下班视为早退。无故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的扣10元,无故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的扣20元,超过1小时以上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五次者。抽出相应薪金后,记旷工一次。

4、旷工规定:凡在规定上班时间内没有到岗即为旷工,旷工半天从工资中扣一天工资,旷工一天的扣二天工资,依次类推,连续旷工10天的给予除名。

5、请假规定:

(1)病假:员工病假须于上班开始的前30分钟内,即8:30-9:00致电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须补医院就诊证明。

(2)事假:紧急突发事故未能办理请假手续,应向领导说明后补办手续上下班制度,其余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经权责领导核准,报人事部门备案,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休假结束后无故未上班也未续假者按旷工处理。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6、出差规定:

(1)员工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请单》呈权责领导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否则按事假进行考勤。

(2)出差人员原则上须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如需延期应告知部门负责人,返回后在《出差申请单》上注明事由,经权责领导签字按出差考勤。

7、加班规定:凡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在考勤表中注明,未注明不按加班处理,加班时间可以调休或按1:1的比例冲抵事假、病假等。

8、全勤规定:为鼓励职工出勤公司设全勤奖上下班制度,凡每月根据考勤统计的出勤天数为全勤,并且没有出现请假旷工的奖励全勤奖金。月底根据考勤记录结算工资,工资发放人员月底要将工资表及考勤表一并转交会计。

四、节假日规定

1、公司员工每周休息一天,各项目部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休息,每月公休时间为4天。

2、员工本人结婚、直系亲属逝世均有3天带薪婚、丧假。

3、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进行调休。

五、本规定自制定之日起施行。

考勤工作计划篇七

1、员工工作日必须打卡,打卡时间为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共四次。

2、严禁代(托)人打卡。

3、员工因公外出或安排其他临时性工作,而未能打卡的,应于次日填写《未打卡说明单》说明情况,经部门经理签批后送办公室办理。若部门经理因公外出而未能打卡的,由分管领导或总经理批准后,交办公室备案。

1、超过上班时间5分钟以上到岗者,即为迟到。

2、未到下班时间下班者,即为早退。

1、因公未能打卡,又未填写《未打卡说明单》予以说明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2、未经公司领导批准而擅自不到岗者,即为旷工。

3、未按正常程序请假而休假者,即为旷工。

4、超过国家规定的有关假期或所请病、事假的期限,未能按时上班又未及时通知公司领导者,即为旷工。

1、员工请病假,除了填写《请假条》,由部门经理签批后送办公室备查外,还要持有区级以上医院的病假条(含病历),没有病假条的一律按事假计,得到批准后方可休假。

2、每次请病假3天以内(不包括第3天)者,必须通过部门经理签批。3天以上(包括第3天)者,必须由部门经理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送办公室备案。

3、如遇突发疾病或所请病假天数已到,不能按时达到公司者,必须在当日上班时间10分钟内电话通知部门经理或相关负责人。

1、请事假必须提前一天递交《请假条》,得到批准后方可休假。

2、每次请假3天以内(不包括第3天),必须由部门经理批准,3天以上(包括第3天),必须由部门经理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送办公室备案。

3、如因突发事件不能按时到达公司者,必须在当日上班10分钟内电话通知部门经理或相关负责人。

4、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准办私事,如情况紧急,必须向部门经理请假。

考勤工作计划篇八

第一条为促进公司规范化建设,维护办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参照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是对公司全体职工进行出勤检查与管理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必要的、严格的、实事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保证,是提高全体职工素质的必要条件。

第四条自觉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是公司全体职工的共同职责,要严以律已,互相监督,确保考勤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领导要加强检查和督促,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以保证本规定的实施。

第五条根据岗位不同,工作时间分为四种:

1、常日班。每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00-5:30。

2、特殊岗位,由其主管安排工作时间,报公司经理审批。

第六条迟到、早退

1、于规定上班时间五分钟后三十分钟内到职为迟到;

2、于规定下班时间前三十分钟内离去为早退;

3、月迟到/早退三次以旷工一日计。

4、员工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准时到职,可呈请分管领导核准后,办理请假手续,不列入缺勤记录。

第七条事假

1、职工人员因私人事务必须亲自处理时,可以申请事假;

2、事假以半日为最小计算单位,不满半日以半日计;

3、事假年累计达14天者取消其,达20天者取消当月基本工资外的一切待遇。

第八条病假

1、职工因疾病、非因公负伤必须休养时,可以申请病假;

2、病假以半日为最小计算单位,不满半日以半日计;

3、申请一天以上病假需出示医院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4、员工因患病或工伤不能工作并进行医疗期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旷工

1、未经准假或未办理请假手续而未到职者,以旷工论处;

2、迟到、早退超过三十分钟者视为旷工半日;

3、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三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六日者,视为自动离职。

第十条值班

1、领导安排非工作时间守岗者为值班。

第十一条国定假日

1、元旦:一天;

2、春节:三天;

3、劳动节:三天;

4、国庆节:三天。

第十二条休假

1、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职工,均可按规定享受休假。

2、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定时间,按下列规定给予休假:

l一年以上五年以下者十天;

l五年以上者,每一年加给一天,最多不超过二十天;

l如有其他安排者,另行协定。

3、休假最小额度为一天。

4、休假不得跨累计,如确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公司将按规定给予补偿。

5、职工休假应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妥善安排。

6、休假可优先用于抵扣事假。

第十三条婚假

1、员工晚婚休婚假十个工作日,非晚婚休婚嫁三个工作日。

2、申请婚假须附结婚证明。

3、婚假不可分次申请。

4、婚假需在结婚一年内使用,由于工作原因经公司特殊调整者除外。

第十四条产假

1、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3、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5、申请产假需复医院证明或预产期证明;

6、女职工在其婴儿一周岁内,每天授乳两次,每次30分钟。

第十五条工伤假。

1、工伤假依据医院诊断书核给,期限按国家和上海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丧假

1、父母(含配偶的)、配偶、子女、兄弟姐妹逝世可请丧假三天;

2、(外)祖父母、配偶的(外)祖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逝世可请丧假一天;

3、申请丧假须附医院死亡证明或讣告或户籍注销证明;

4、需赴外地的员工可增加路程假二天。

第十七条公假

1、公司指派参加公司外的集会、训练或其他活动;

2、政府召集或公司安排与工作有关的考试、技能鉴定;

3、依法律规定应给予公假的;

4、公司核定的其他公假日。

第十八条职工请假应由本人填写《请假单》。一天以下(包括一天)的假期由部门领导审批,一天以上假期由部门领导审批后交公司总经理审批。三天以上(包括三天)的假期需提前一周申请。

第十九条职工调班应由本人及代班人员填写《调班单》。节假日值班调班由部门领导审批,夜间值班调班由办公室主任审批。

第二十条职工将经过审批的《请假单》、《调班单》交到考勤人员处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第二十一条员工因特殊情况当天无法出勤且未事先请假的,须在上班后30分钟内电话报备上级领导,并在上班第一天补办请假手续。

第二十三条员工因工作需要,申请计划外值班,须事先填写《计划外值班登记表》,经部门领导审批后交与考勤人员,否则不记入考勤记录。

第二十四条公司考勤。

1、记录员工出勤情况。

8:30~8:40前台每天记录已到公司员工

8:40前台将考勤交给考勤人员。

8:40~9:00考勤人员核对前台未记录人员的出勤状况、请假单、调班单。

2、每周一考勤人员根据周末考勤状况、调班单、请假单、计划外值班登记表核对周末值班出勤。

3、每月26、27日统计当月公司考勤,28、29日汇总公司其他办公地点的考勤,30日下班前将考勤资料上报审批。

第二十五条其他办公地点

1、各办公地点考勤人员每日记录员工考勤。

2、每月27日下班前将考勤资料交本办公地点负责人审批后,连同所有考勤资料交公司考勤人员。

第二十六条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考勤,应随时掌握、经常检查职工出勤情况。

负责考勤工作的同志要坚持原则,履行职责,切实做好考勤登记和统计工作。

第二十七条迟到、早退者,每次扣发一小时薪资。

第二十八条旷工者,扣发旷工时间三倍的薪资。

第二十九条事假者,扣发事假期间薪资。

第三十条病假者,在本公司工作五年以上者扣发薪资的50%;三年以上五年以下者扣发薪资的70%;三年以下者扣发薪资的90%。

第三十一条负责考勤者和有关人员有意隐瞒或弄虚作假,发现一次,处以伍拾元罚款。第三十二条考勤延误或薪资核算延误对主要责任人处以贰百元罚款。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今后若法律法规变更将作相应的调整。

第三十四条本规定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考勤工作计划篇九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考勤制度,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工作效率,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第二条公司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六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第三条办公室考勤规定

1、公司办公室人员实行签到考勤制度。

2、因公外出不能按时签到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或本人电话通知办公室负责人员,并在考勤表中注明事由。

3、迟到、早退规定

上班签到时间在公司规定的时间10分钟后的为迟到,下班提前5分钟无故擅自离岗的视为早退。

4、旷工规定

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内未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口头形式向上级领导请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四条员工应当按照本考勤制度严格要求自己,按时上下班,如有违反,按以下规定处理:

1、无故迟到30分钟以内者,每次罚款20元,迟到一小时以上者扣罚当月半天工资。一个月内迟到五次以上者除经济处罚外,取消各类嘉奖、先进资格评选。

2、早退一次每次罚款10元,若当月早退三次者扣罚当月半天工资。

3、旷工半天扣罚当月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当月两天工资以此类推。旷工超过五天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4、员工如遇特殊情况,如大雨、大雪等恶劣天气,未能按时签到考勤时,需提前通知办公室考勤人员,否则按迟到处理。

第五条本规定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二零一四年二月十日

考勤工作计划篇十

公司各部门:

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各部门人员上下班及请假等考勤管理,为准确核算工资提供依据,现根据公司《员工手册》中相关公司管理制度,将公司考勤制度等有关事项重申如下:

1、公司办公室各部门负责人及员工必须在规定时间段(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实行打卡考勤;公司各总监必须在上午8:30实行打卡考勤;公司各项目监理部员工必须在规定时间段(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实行签到考勤(各项目监理部员工除实行签到考勤之外,公司还将不定期对各项目监理部员工在岗情况及考勤情况进行考核)。

2、上班时间开始后15分钟至30分钟内到岗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3、各部门负责人、总监及员工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到3次者,按旷工半天论处;1个月内旷工半天及以上者,按旷工日数扣发工资。连续3个月累计旷工三天及以上者给予辞退处理。

4、公司办公室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批才能离岗。

5、部门负责人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分管领导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经分管领导签字审批才能离岗。

6、各项目监理部员工离开监理部办事须向项目总监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监理部时间,经项目总监签字审批才能离岗。

7、总监因特殊或突发情况无法正常打卡考勤须向分管领导申明原因并经分管领导签字审批。

关于事假的规定:

1、如因事必须亲自办理,应在前一日下午下班前提交请假单。请假3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或总监审批,3天以上(含3天)由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并报公司综合部。

2、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14天,超过时按旷工计处。

3、事后申请视为旷工,但是遇偶发事故,应于2日内补交申请,由部门负责人查实并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准予补假。

4、凡请事假当月累计半天以内,不扣减工资,超半天及以上的按当月实际平均工资额扣减当月工资。

关于病假的规定:

1、除特殊或突发情况,员工应于请假的前一日提交请假单,经部门负责人或总监审批后交公司综合部登记,全年累计病假以不超过30天为限。

2、员工当月请病假不超过3天者,提交正规医院开具的证明,工资照发。当月病假超过3天的,其病假期间只发基本工资,不发其余工资。连续二个月病假超过5天内,则可视为不能胜任工作,可准其离职休息三个月以内,离职休息期间保留职务与社保医保,工资按同城最低保障工资额发放。3个月后仍不能正常工作,则劝其退职,办理退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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