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环境整治活动 社区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方案(优质5篇)

时间:2023-10-01 00:01:10 作者:文轩 方案 最新环境整治活动 社区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方案(优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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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整治活动篇一

为进一步净化环境卫生,美化院容院貌,切实改善卫生院环境,促进全镇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全员动手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好我院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强化我院文明卫生意识,建立卫生院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降低和减少疾病传播,确保人民群众拥有良好的就医环境。

二、工作目标

整治行动主要是通过院领导的组织,发动广大干部对我院区域的积存垃圾、卫生死角、堆物废料进行大清扫、大清理、大清运。通过集中整治,有效遏制我院“脏、乱、差”现象,切实改善卫生院环境面貌,树立良好的对外形象。

三、组织机构

成立卫生院环境卫生整治领导小组

长:李俊亭

副组长:周宏伟

成员:全体职工

环境卫生整治检查领导小组

长:李俊亭

成员:周宏伟

孙卫坡

汪高阳

赵素玲

四、主要任务

(一)、彻底的对我院卫生死角的清理;

(二)、加强我院草坪及树木的管理,以及杂物、垃圾的清理;

(三)、落实环境卫生责任区确保长治久治;

(四)、配合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各方面的工作。

具体要求如下:

(1)、对我院的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收集清运;

(2)、各责任区工作人员负责本责任区范围内卫生环境的清洁和保持;

五、具体工作安排

(一)楼道卫生责任区由专一卫生保洁人员负责

注:其卫生责任区每天上下班各打扫一次。每天下班前检查。如果遇到节假日顺时向后延续。

(二)科室卫生责任区由各科室负责人负责;

注:各科室卫生责任区每天下班前打扫,每月

5、6、20、21日彻底大扫除。随时抽查,每月

7、8、22、23日检查。

(三)总值班室、急诊值班室卫生由值班人员每天早上负责打扫,桌面、地面不能有尘土、果皮、纸屑,交班时垃圾桶倒干净。值班室卫生每天上班时间检查。

(四)职工宿舍区卫生

7、8日检查。

(五)、检查标准及重点:桌子、椅子、沙发、床头柜、检查床、柜顶、柜底、窗台、电脑、电冰箱、医疗设备、药品架、药品外包装、玻璃、拖把池、洗漱盆、垃圾桶、门等,要求不能有灰尘、果皮、纸屑、苍蝇等。检查有三处或三处以上不合格者重新打扫。

六、处罚制度

(一)楼道及科室卫生:

1、楼道卫生每天上下班前检查发现地面、窗台上有果皮、纸屑、苍蝇、蚊子等重新打扫,发现一次不打扫者罚款30元,发现烟蒂者罚款30元。

2、科室卫生检查发现物品摆放不整齐、有三处或三处以上不干净不彻底者重新打扫,再次检查打扫仍不干净不彻底者一次罚款20元,不按时打扫者一次罚款30元。发现烟蒂者罚款30元。

(二)、值班室卫生:

1、发现打扫不干净重新打扫,发现一次不打扫者罚款30元,(三)、职工宿舍卫生

1、发现打扫不干净不彻底者重新打扫,不按时打扫者一次罚款30元。

(四)、门诊部卫生

1、检查发现物品摆放不整齐、有三处或三处以上不干净不彻底者重新打扫,再次检查打扫仍不干净不彻底者一次罚款30元。 2不按时打扫者一次罚款30元。发现烟蒂者罚款30元。

(五)、其它

1、本方案一经制定严格执行。

2、发现问题现场处罚,罚款时开收款收据,罚款全部用于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不做其他用。

3、由于本人工作失职造成其他部门处罚的,由本人承担所有罚金,给单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将对其进行严肃的处理。

4、因工出差、休假、专干下乡不作处罚。

5、对于不服从管理及处罚者将报上级部门处理。 相信,经过我院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洁净、卫生、绿化、美化的环境将展现在人们眼前。为来我院就诊的患者提供了良好的就医环境。为我乡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起到带头的作用。为四好一满意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南曹乡卫生院

2013年1月10日

环境整治活动篇二

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印发20xx年全省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环文〔20xx〕59号)要求,为确保我市20xx年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活动,认真贯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保部公告2016年第74号),督促企业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和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排查并整改环境安全隐患,降低环境风险,维护环境安全,保障群众健康,维护社会稳定。

为加强组织领导,经研究,成立20xx年全市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王亚洲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监察支队支队长王雪峰任副组长,酒青霞、赵双军、刘德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应急办,酒青霞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方案制定、活动实施、信息汇总和总结上报等工作。

(一)排查范围

1、尾矿库和皮革、电镀、铅蓄电池、有色金属冶炼等涉重金属企业。

2、石油化工、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医药制造及涉及危险废物、化工废料类企业。

3、出入境河流断面、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4、领导批示、媒体曝光和群众反复举报涉及的企业。

根据上述检查范围,结合我市实际,经领导小组审查同意,确定我市排查整治对象59家(见附件1)。对于信访举报等涉及的企业,如存在环境安全隐患,随时列入排查整治对象。

(二)排查内容

1、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情况。主要检查企业是否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是否把评估报告与预案一起备案。企业现有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种类和风险评估报告相比是否发生变化,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是否通过评审。是否确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风险等级确定是否正确合理。

2、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设施措施情况。主要检查企业是否有截流、事故排水收集、清净下水系统防控、雨水系统防控、生产废水防控等设施措施。涉及毒性气体的,是否设置毒性气体泄漏紧急处置装置,是否设置生产区域或厂界毒性气体泄漏监控预警系统。是否落实环评及批复的其他环境风险防控设施措施。

3、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主要检查企业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是否制定本单位的隐患分级规定,是否有隐患排查治理年度计划,是否建立隐患记录报告制度,是否制定隐患排查表,重大隐患是否制定治理方案,是否建立重大隐患督办制度,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

4、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情况。主要检查企业是否按要求编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是否经过专家评审,是否向环保部门备案。是否制定年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计划,是否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是否对演练情况进行评估、进一步补充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是否建立环境应急演练档案。是否建立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制度。

5、企业环境应急能力保障情况。主要检查企业是否设立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机构,是否配置必要的应急物资和应急装备(包括应急监测),是否成立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是否对职工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培训,是否建立培训档案。

6、企业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情况。主要检查企业是否按规定公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公开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及处置情况,公开环保部门整改要求落实情况。

企业要认真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各企业要对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本次排查整治工作的要求,积极开展自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并配合做好检查以及信息填报等工作。环保部门将对重点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加大查处整治力度。

本次排查整治工作分为动员部署、排查、整治、检查4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8日至4月20日)

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根据确定的排查整治企业名单,组织召开各有关企业参加的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并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

(二)排查阶段(4月21日至5月31日)

各企业必须全面排查环境管理情况,对存在的环境问题,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倒排工期、限期整改,并完善内部环境管理制度,规范各项台账。市环保局应急办要督促、指导各有关企业对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指南(试行)》、《河南省尾矿库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等规章规范,开展排查,包括隐患问题、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时限、治理投入及措施等内容。同时要求各相关企业及时填报《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表》(见附件2)。各有关企业应于5月31日前完成隐患排查工作,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将整治台账及《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表》报送至市环保局应急办(第二行政区5号楼5204房间)。

(三)整治阶段(6月1日至7月15日)

对照企业上报的《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表》及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台账,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企业排查出的问题进行汇总、梳理,建立“一企一策”治理台账并分别下达整改通知,明确期限和整改要求,做到整改一家、销号一家。

(四)集中检查阶段(7月16日至8月15日)

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人员要集中时间和精力对所有企业的整改情况加强督查、核查,重点督查、核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台账落实情况。对工作进展缓慢、开展不力的还存在环境隐患且逾期未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对“未按规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的”,依法予以立案查处;“将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且整治不力的企业信息纳入社会诚信档案”,并向金融机构等有关部门通报。通过开展此次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活动,集中查处一批、整改一批环境安全隐患,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风险防控,确保我市环境安全。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

各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活动,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确保圆满完成此项工作。各有关企业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认真做好本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争将各类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要按照任务分工,对所有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无死角、全覆盖”。根据省厅要求,整治活动开展情况实行月报告,自5月份开始要求各企业每月5日前将上月进展情况报环保局应急办,应急办要按照时间节点做好信息收集和汇总,每月按时上报省环境保护厅我市上月整治活动进展情况,并于8月30日前将活动总结上报省环保厅。

(二)加强学习,提高指导能力

由于本次活动增加了许多新内容、新要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相关规章规范,提高环境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在企业排查阶段,一方面,要充分调动、发挥企业履行环境安全责任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另一方面,要认真指导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督促企业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

(三)狠抓整改,确保取得实效

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要坚持底线思维、问题导向,认真组织开展检查整改阶段的各项工作,通过查找问题、查处违法、督导整改等措施提高企业的风险防控能力。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汇总梳理,分类处置,依法依规督促企业抓好整改落实。对可以立即整改或短期内能治理完成的隐患,坚持即查即改;对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治理或自身难以解决,且涉及危害厂区外环境安全的长期隐患,依法采取立案查处、列入“黑名单”、停产限产等措施,督促整改。

环境整治活动篇三

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各企业:

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营造生态宜居的城乡环境,按照镇委、镇政府统一部署,在全镇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建设“新型工业基地,生态宜居城市”,按照“统一领导,全民动员,部门协作,整体推进”的要求,大力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打响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三大战役”,进一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形成长效机制,为茌平争创全国卫生城、全国园林城和全国生态县奠定良好基础。

二、整治内容

(一)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战役(牵头部门:环保所;责任部门:派出所、建委、经委、安监中队、交警中队)

1、集中整治大气污染问题。一是彻底治理恶臭污染。彻底解决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污染和污泥产生的恶臭气体。二是强化粉尘、烟尘污染治理。继续对密度板、木地板等企业粉尘污染进行治理,确保烟尘达标排放。三是加强料场、堆场扬尘控制。企业的煤场、粉煤灰场、料场必须采取有效防尘措施,防止大风扬尘。露天堆放场要采取洒水、履盖、围挡等抑尘措施。四是加强油烟污染和城乡锅炉烟尘污染的治理。严查并杜绝冒烟现象,对周围居民造成影响的餐饮业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确保达标排放。五是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对机动车尾气排放开展全面检测,达不到国家排放标准的,责令限期治理达标。

对不能按期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和单位,予以停产整顿。

2、集中解决水污染问题。一是启动建设中水回用工程。日排废水100吨以下的企业,实现废水零排放;日排废水100吨以上的企业,中水回用率达到90%以上。二是实施水污染治理再提高工程。完成所有外排废水企业治理设施的提高完善,实现治理设施与生产能力相配套,确保达标排放。

对不能按期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和单位,予以停产整顿。

停产整顿。二是强化危险废物管理。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从管理、产生、贮存、标识、应急、处置等各个环节入手,积极开展全过程管理,确保辖区内危险废物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置。落实危险废物环境应急措施,配备必要的事故应急设施设备,建立危险废物环境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三是强化对重金属排放企业的环境监管。进一步加大对重金属污染企业整治力度,坚决取缔国家明令淘汰的小电镀、小制革、小冶炼等落后工艺装备和生产能力,严肃查处重金属排放企业的违法建设行为,未经环评审批的建设项目,一律停止建设和生产。严格禁止含有重金属的工业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处理场,严格禁止向城镇下水道排放重金属超标的废水。四是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安监中队等到部门要进一步加大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力度,严防因事故发生造成环境污染。

4、集中清理整顿土小企业。政法部门和环保所要加强联合执法,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经常进行全方位拦网式大检查,做到不遗漏一个企业,不遗漏一个单位,不遗漏一个细节。该取缔的取缔,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追究刑事责任。

(二)城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战役(牵头部门:建委;责任部门:派出所、交管所、卫生、交警中队)

告、牌匾及灯箱;责令限期整改或拆除不符合设计、张贴和悬挂标准的广告、牌匾。三是治理城镇扬尘污染。所有建设工地要实施围挡作业,物料堆放入场。对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必须定期喷水压尘。垃圾、粉尘物料清运要用防尘布遮盖,加油站、汽修厂、施工工地等单位临街出入口要严格硬化。四是整治沿街绿化。修剪沿街行道树、绿化带;清除绿化带内杂草、垃圾、死树死苗,能够补植的予以补植。五是整治城镇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沿街门店堆放杂物、商品等现象。集中综合整治企业厂容厂貌,保持厂区整洁有序。

2、交通秩序整治。查处机动车无牌、无证、套牌、遮挡号牌和超员、超载、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规范修车、洗车业,严厉查处店外作业;加强交通枢纽、学校周边、窗口单位等重点部位的交通管理,改善交通环境。

(三)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战役(牵头部门:卫生;责任部门:派出所、环保所、水利站、农业站、交管所、工商所、交警中队)

1、集中治“脏”。加大镇驻地卫生保洁力度,主干道两侧设立相应的环卫设施,实行单位和个人生活垃圾袋装化管理制度,定时定点堆放,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卫生全日保洁。加强垃圾、渣土运输管理,查处违章乱倒和沿途撒漏现象。加大乡村卫生保洁力度,清除各类垃圾、杂草、卫生死角,农户庭院垃圾日产日清,无垃圾围村、堵道现象,农民户厕入院。

2、彻底治“乱”。镇驻地创建一条建设管理示范街,实现道路两侧无违章建筑、无违章占道、无垃圾残土、无污水、无残墙断壁、无“三大堆”、无散养畜禽、无残缺树木,广告、牌匾等得到有效整治。进一步健全完善村规民约,加大对农民的教育和管理,集中解决乱拴家畜、私堆粪土、乱垛柴草等问题。

3、全面治“差”。加大集贸市场管理力度,加强各类摊点管理,取缔城镇主街道两侧的各类流动摊点、店外店和占道经营行为,做到划行归市、整洁有序。加强道路管护,及时修补破损街面。规范户外广告牌匾管理,加大对乱贴乱画、非法发布广告等行为查处力度。把废品收购收集点迁出城镇建成区,解决其污染和影响镇容的问题。

三、实施步骤

活动从现在开始,春节前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0月22日前)。镇委、镇政府全面部署“百日会战”活动。各行政村、各单位、各企业全面发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0月22日—20xx年元月20日)。全镇上下认真组织实施,全面打响“三大战役”。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每周调度、检查一次,检查结果在全镇通报,对整治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元月20日—至20xx年春节前)。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活动进行总结,检查评比结果列入20xx年度综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战役指挥部负责整体活动的统一领导。各行政村、镇直各部门、企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下大气力抓好整治活动各项工作落实。

责任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牵头部门负责各项综合整治的策划、协调、督办,责任部门和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各责任主体要健全工作机制,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确保活动扎实推进。

(三)广泛宣传发动。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各企业单位都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全社会关注并参与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形成全社会人人关心、支持环境综合整治,人人为环境综合整治作贡献的浓厚氛围。

(四)严格督查考核。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战役指挥部要按照检查评分标准,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和定期的检查,抽查和检查的结果要登记入档,计入活动总评,列入综合考核。

(五)建立长效机制。做到集中综合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在集中整治的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管理机制,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及时总结经验,推进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法制水平。

2、胡屯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责任分工表

3:环境综合整治战役工业企业检查评分标准

4、乡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战役乡镇、直机关单位卫生检查

评分标准

5、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战役村级卫生检查评分标准

胡屯镇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百日会战总指挥部

成员名单

总指挥:张雷镇党委书记

常务副总指挥:赵卫国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总指挥:董秀丽镇人大主席

薛守卫镇党委副书记

徐鹏镇党委副书记

马永之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王正忠镇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

指挥:刘勇副镇长

白成彬副镇长

初士山镇副主任科员

刘本科镇人大副主任

王秀国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孙秋平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赵光金镇政协联系员兼安监中队长

靖保海镇信访办主任

窦宪生镇长助理、司法所所长

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薛守卫兼任办公室主任,刘勇、白成彬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同时成立“三大战役”分指挥部。

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战役分指挥部成员名单

指挥:王正忠镇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

副指挥:白成彬副镇长

赵光金镇政协联系员兼安监中队长

靖保海镇信访办主任

成员:任荣博镇财政所所长

张月兴镇派出所长

徐子银镇建委主任

陶成镇道路养护办公室主任

吴保杰镇办公室主任

李富昌镇经委主任

赵荣平镇水利站长

张建彬交警中队长

宋玉福镇环保所长

张立新镇工商所长

王宝宾镇安监队员

朱林镇安监队员

薛守军镇管区书记

齐兵镇管区书记

副指挥:刘勇副镇长

王秀国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刘本科镇人大副主任

窦宪生镇长助理、司法所所长

成员:张月兴镇派出所所长

徐子银镇建委主任

陶成镇道路养护办公室主任

吴保杰镇办公室主任

于兆先镇卫生院长

刘立生镇农电站长

张建彬交警中队长

宋玉福镇环保所长

张立新镇工商所长

张振国镇信用社主任

张西礼镇中学校长

陶向峰镇联合校长

张春燕邮政支局长

张立新地税分局长

商学军国税分局长

王德志网通公司

马维俊镇粮所所长

李金渔镇农技站长

薛守军镇管区书记

齐兵镇管区书记

刘永刚镇管区书记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建委,徐子银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战役分指挥部成员名单

指挥:董秀丽镇人大主席

副指挥:徐鹏镇党委副书记

马永之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初士山镇副主任科员

孙秋平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成员:张月兴镇派出所长

张建彬交警中队长

徐子银镇建委主任

于兆先镇卫生院长

刘立生镇农电站长

张立新镇工商所长

陶成镇道路养护办公室主任

吴保杰镇办公室主任

宋玉福镇环保所长

李金渔镇农技站长

赵荣平镇水利站长

薛守军镇管区书记

齐兵镇管区书记

刘永刚镇管区书记

逯军镇管区书记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人大办公室,初士山兼任办公室主任

胡屯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战役责任分工表

环境整治活动篇四

为贯彻落实《普兰店市营造健康环境,搞好市容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改善我镇城乡环境卫生状况,炮台镇政府决定在全镇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活动,通过集中整治、完善设施、健全机制、长效管理等手段,不断改善我镇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动手,条块结合,属地管理,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进一步提升镇村居民卫生意识、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

二、主要内容

(一)集中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在短期内集中力量和时间,全面清理影响镇容镇貌的卫生死角,集中整治镇域突出的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在农村,突击整治垃圾乱倒、污水乱排、杂物乱垛、粪土乱堆、禽畜乱放等“五乱”现象,清洁公厕,平整道路,疏通沟渠。

(二)广泛发动除“四害”。在集中开展清理垃圾、污水的基础上,广泛动员群众在房前屋后,庭院内外翻盆倒罐,清除容器积水、卫生死角,填堵鼠洞,抹平缝隙,彻底清除“四害”孳生地;扎实开展以灭鼠为主的“除四害”药物防制活动,有效降低“四害”密度。

(三)农村垃圾及时清运处理。继续开展家园清洁行动,建设和完善农村垃圾处理场,每村设立若干垃圾收集场所等环卫设施;建立环境卫生保洁队伍,每天对镇、村、池塘、水沟、公共场所生活垃圾进行清理、运送;制定镇、村垃圾卫生管理制度或乡规民约,做到镇、村内外无暴露垃圾堆,垃圾定点投放、及时清运、集中处理。

(四)整治农村河流保障饮水安全。加强对农村中小河流的治理,在突出防洪效益的同时,兼顾河流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

(五)农贸市场环境卫生整治。强化农贸市场的环境卫生清扫、垃圾收集处理、污水集中排放、公厕干净保洁、“四害”消杀控制、加大“限塑”力度,摊位设置规范,减少露天集市和地面摆摊市场,逐步提升农贸市场规范化水平。镇、村农贸市场及时清运垃圾,保持农村集贸市场整洁有序。

(六)重点部位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加强学校、镇村结合部、施工工地、流动人口、畜禽养殖场以及旅游景点环境卫生的整治和管理。强化公路和河道沿线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绿化美化工作。

(七)大力普及农村卫生厕所。加快实施农村卫生厕所建设步伐,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在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农村改厕项目、农村新村建设、沼气建设项目中共同推进我镇农村改厕工作。

(八)组织群众广泛参与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积极动员组织群众参与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各中小学校要组织学校师生,开展校园内外环境整治活动;组织师生开展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各级共青团要组织“青年突击队”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各级妇联要组织广大妇女开展“我爱我家—家庭清洁行动”,搞好户内、外环境卫生。

三、行动安排

3月20日至4月30日为宣传发动、重点整治、全面落实和检查验收阶段。围绕整治重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广泛发动,全力清除垃圾和有碍观瞻的环境问题。3月29-30日为乡镇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日。各村(居)要组织好对重点部位的环境卫生进行一次彻底清理。新闻部门搞好整治现场报道,对卫生月活动涌现出的典型要及时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4月26日至4月29日为检查验收阶段。市爱卫会将会同有关部门对爱国卫生月活动开展情况联合进行检查验收。5月1日后,各村自行安排全年环境卫生整治与管理活动,把集中整治和日常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各村(居)为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活动责任主体 各村(居)要把这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督促检查,并将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工作开展情况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各村(居)要督促指导辖区内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切实抓好整治活动的组织实施、指标分解和任务落实,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各级领导小组要切实做好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各级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各村(居)要各负其责,按照职责分工落实相关指标,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三)加强督促检查。由镇政府牵头组建督导小组对各村(居)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的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建立定期督查机制,督促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并取得实效。

(四)充分发挥媒体宣传引导。围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主题,加大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广泛开展整治活动宣传报道,既要加强正面宣传,又要曝光问题。对于群众关注、社会影响大的环境卫生问题,要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五)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注重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活动长效机制的建立,继续完善设施、健全队伍、建章立制,使城乡环境卫生整治的成果得到持续、巩固和提升。

环境整治活动篇五

为全面提高城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城环境,为广大城县居民带给整洁、礼貌、规范、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迎接xx级精神礼貌现场会召开,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从根本上解决城县“脏、乱、差”问题入手,组织社会力量,高起点、高质量、高效率地对城县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整治,实现“净化、绿化、亮化、美化、畅通”的目标。

一是坚持统一领导、单位承包的原则。此次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行、县两级统一领导,各单位、各部门按所承包职责县域、路段具体负责完成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任务。

二是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为此次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第一职责人,出现问题将严格追究职责人职责。

三是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大环境卫生整治是一项长期工作任务,各单位、各部门要从整治工作实际出发,注重源头治理,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注重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从巷道硬化、树池维修、广告牌匾更换等方面予以资金支持,服务广大民群众。

四是坚持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开展每周五干部职工上街捡拾垃圾行动,以实际行动号召和带领民群众参与城管理、保护城环境,不断提升民城意识和礼貌意识。

(一)容貌整治

1.乱贴乱画整治。对沿街墙体、建筑物、居民小县、居民楼道等所有地方的乱贴乱画、乱写乱涂要彻底清除。

职责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7月30日前达标,并构成长效机制。

2.临街建筑物整治。按照职责路段划分,对职责县内所有临街建筑物立面进行粉刷、更新(职责单位:及县两级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清洗(职责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

3.占道经营整治。彻底清理街路、小县内的店外店、水果摊、饮食摊等一切形式的占道经营;清除占用人行步道摆放经营的鸡架、鸟笼、兔笼以及建筑材料等商品、物资。

职责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25日前达标。(经典搞笑签名)

4.露天食品加工(经营)、室外烧烤整治。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管理要求,坚决取缔沿街及小县内的露天食品加工(经营)、室外烧烤。

职责单位: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25日前达标。

5.牌匾广告整治。

(1)牌匾。按照1店最多2牌、整齐划一的标准要求,对剩余的牌匾、落地牌匾一律清除;牌匾资料务必与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相一致,对字迹残缺、掉漆、褪色、歪斜的牌匾要及时修复;新办工商经营业户设置的牌匾要到达标准要求,达不到的禁止开业。

(2)户外广告。对户外高空广告、墙体广告、路标广告、车体广告、天桥广告、自开车架广告、候车亭广告以及过街横幅等进行集中治理,破旧的要更新,损坏的要修复,违规的要清除;除重要节日,重大政治、经济活动的宣传外,其他庆典宣传、商业宣传、政策法规宣传、纪念宣传一律不得设置过街横幅;空白广告牌要上公益广告,不准有空白版面;永久性广告务必有明设施,夜间能够亮起来否则一律拆除。

职责单位: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0日前达标。

6.建筑工地整治。施工工地一律按规定标准进行围圈,并书写经城管办审查的宣传口号;围圈外不准堆放任何建筑材料及杂物;工地的出入口要持续整洁,无杂物、无污水淤泥,严禁车辆带泥上路;除特殊状况,取得主管部门批准外,任何单位不得占用道路作业、施工;工地施工现场的绿化和政公用设施务必持续完好,并设置保护措施;工地食堂、工棚、临时厕所务必到达卫生标准要求;完工的基建工地务必做到工停料净场地清。

职责单位:县建设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7.广场、街路及参观线路沿线卫生整治。加强各类广场、街路及参观线路沿线的卫生管理,开展全天候清扫保洁,严格禁止各类车辆进入广场,破损缺失的果皮箱要及时修复补齐,到达设施完好、路面整洁、无践踏绿地草坪的。标准。

职责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0日前达标。

8.乱泼乱倒整治。一是继续实行定时、定点倾倒垃圾制度,早7:30分前、晚7:00时后为居民县(巷道内)倾倒垃圾时刻,主次干道两侧居民(包括商户)全天不允许向路面倾倒垃圾(自备垃圾收集容器,定时倒入环卫工人的垃圾清运车内,无隔夜暴露垃圾;二是严禁及县内所有单位和个人随处丢弃各类垃圾;三是严格禁止沿街商业和饮食网点向马路雨水井口倾倒污水、污物。

职责单位:县工商局、县卫生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10日前达标,构成长效机制。

9.城亮化整治。破损缺失的公园灯、河岸灯、路灯、楼体灯、商业灯

箱等照明设施,破损的要修复,缺失的要补齐。具体要求:一是沿街商业网点的灯箱、霓红灯、街头橱窗要全部亮起来;二是沿街单位的门前、办公楼、庭院要亮起来;三是广场的照明灯、地灯、景观灯要亮起来;四主次街路的路灯要全部亮起来。

职责单位: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15日前达标。

10.加强犬类等禽畜管理。禁止各类犬在广场、街路等场所内随地便溺,对已发生随地便溺的粪便由犬主人负责清除,对不清除者由县执法局予以处罚;在规定的县域内遛狗者务必由狗主人用缰绳牵引,防止犬类伤人事件发生,对无缰绳牵引者由公安部门予以处罚;对其它不贴合城管理规定的豢养行为,由及县公安局、县执法局按照无主禽畜进行全面清理、收容。

职责单位:县公安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10日前。

(二)公共绿地和街路、参观线路沿线绿岛整治

全面补齐公共绿地和参观线路沿线绿岛内残缺不全的花草树木,不得出现黄土裸露的空地;清除杂草;花木要定期修剪;进一步加强管护。

职责单位:及县林业局

完成时刻:8月15日前,并构成长效机制。

(三)社区卫生整治

1.彻底清除有物业条件的居民小县及居民楼道、阳台、自开车棚内的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做到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阳台规范整洁,车棚内车辆摆放整齐,楼体干净。要逐个小县、逐个楼道、逐个车棚进行整治。

2.定期进行下水井的清掏和管道的疏通,及时解决下水外溢问题,持续排水畅通。

3.小县路面无塌陷,无破损,无积水,无白色污染,做到全天候保洁。

4.小县内树木花草缺失的要一次性补齐,被居民占为菜地的务必恢复。

5.新竣工的居民楼务必同步进行保洁交接,交接前的保洁由街道办事处负责,交接后由保洁物业公司负责,不准出现保洁空档造成垃圾积存。

6.居民小县楼道内的声控照明灯要亮起来。

职责单位:县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8月20日前达标。

(四)单位卫生整治

1.实行城卫生日和周末卫生日制度,落实门前“五包”职责制。各单位要组织落实每月4日的城卫生日和周末卫生日制度,彻底清除单位庭院内的卫生死角,做到单位庭院内及周边无积存垃圾,无白色污染,无乱堆乱放,无乱贴乱画,“门前五包”职责落实到位。

2.庭院内路面平整,无坑洼,无破损,排水畅通,道路硬覆盖率到达100%,室内外厕所结构完好,贴合卫生要求,5-10月每周消杀一次。

3.彻底清除“四害”孳生地,定期组织开展除“四害”药物消杀,进一步完善除“四害”防灭设施。

4、大力开展庭院绿化美化,临街建筑物要拆墙透绿、亮化、张挂迎会办会宣传标语。

职责单位:县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刻:8月20日前达标。

(五)场卫生整治

1.严格治理场外经营。各类场严格禁止摊位外溢,主次街路的临街商铺及商亭不准店外摆放(堆放)商品经营,坚决取缔小商小贩占道经营。

职责单位:场摊位外溢由县工商局负责,其余(含早、夜)由县执法局负责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2.全面实行场全程保洁。各类场(包括早、晚)实行垃圾袋装化管理,由收取卫生费的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设专职保洁人员,进行场的全程保洁。全程保洁的标准是从上到散,保洁员在岗在位,摊位内外整洁,垃圾袋装化,无落地垃圾,散地净。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六)行业卫生整治

1.加强对饮食服务、食品加工、食品销售、美容美发、公共浴池、娱乐场所、商场超、宾馆旅店等行业和公共场所从业单位的清理整顿,对不具备条件、达不到标准的要坚决关掉。对“五小”行业(即:小饭店、小旅店、小理发店、小食杂店和小浴池)的整治要作为重点,全面提高“五小”行业卫生管理水平。一是完善“五小”行业的基础设施,做到各项设施齐全。二是加强“五小”行业的日常卫生管理,到达经常化。

2.加强火车站、客运站等窗口单位的卫生管理,做到站容站貌及车体整洁,候车室清洁,保洁到位,四壁无尘,窗明几净,站台及停车场整洁,无垃圾积存和暴露。

职责单位: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交通局、临河火车站。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坚持经常。

(七)交通环境整治

1.继续加大残疾人三轮车、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非法营运的整治力度,坚决取缔残疾人三轮车、电动三轮车和无证人力车的载客营运。

2.进一步加强及县繁华地段、商业网点、学校周边等交通乱点乱段的治理,禁止客运、货运、出租车等车辆随意乱停及在停车点长时刻停放车辆。

3.坚决杜绝各种车辆、行人乱闯红灯和各类机动车乱鸣喇叭现象。

4.对缺损、不洁的交通标志或设施进行修补、洗刷。

5.严格禁止各类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及人行步道上行驶或停放,一经发现,启动贴单处罚程序进行处罚。

职责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5日前达标。

(八)环境污染整治

1.全面整治饭店油烟污染,排油烟务必通过高出楼顶的管道排放,坚决禁止直接向室外排放。已经造成的墙体污染要彻底清理,管道漏油的要全面维修,持续完好。

2.全面禁止商业网点利用高音喇叭招揽生意和小商小贩走街串巷用电子喇叭叫卖的扰民行为。

3.对及县现有的废品回收站点要全部排查,在城县外统一规划、进入再生资源场及收购亭,及时送往废品回收公司,不得出现占道和乱堆等污染环境现象。

职责单位: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九)违章建筑整治

彻底拆除沿街两侧、居民县、场内、单位庭院内等私搭乱建的商亭、板房、塑料棚、偏厦、围栏等各种违章建筑。

职责单位:县建设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5日前达标。

(十)城乡结合部卫生整治

1.彻底清除积存垃圾。继续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城县出入口、城郊村屯、铁路公路沿线等处积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清除力度,到达无垃圾积存。

2.加强日常卫生管理。城乡结合部要保证垃圾日产日清,城县出入口、环城公路要保证到达无乱倒垃圾、无乱堆物料、无乱搭棚屋、无乱开店铺的标准。

职责单位:县交通局、各乡镇、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10日前达标。

(十一)巩固除“四害”成果

1.“四害”孳生地治理。及县内所有的垃圾场、垃圾中转站、垃圾箱、公厕及南北河等场所,要全面进行环境卫生清理,定期进行药物消杀,到达无暴露垃圾,公厕周围洁净,水体清洁无漂浮物。

2.“四害”防治设施建设。居民县、单位庭院要按照防治标准在各自辖县室外建立灭鼠毒饵站,毒饵站内要长期投有灭鼠药物;粮库、食品加工、餐饮、食堂等重点防鼠单位以及所有单位的各类库房,要设置毒饵盒、防鼠门板、防鼠网;餐饮、食品加工、食品销售、宾馆、旅店、招待所、商场、医院等公共场所和单位,要根据不一样状况,采用物理隔离、电子驱赶等方法,设立防蚊蝇设施。

3.“四害”药物消杀。(1)灭鼠。开展一次全秋季统一灭鼠活动,及县内所有单位、场所、公共地带都要投放有效灭鼠药物,到达全面覆盖,把鼠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2%标准之内。(2)灭蟑螂和灭蚊蝇。以餐饮、宿舍、旅店、室内场、单位食堂、医院病房等服务行业为重点,在环境卫生整治的基础上,采取药物消杀的方法,开展统一消杀活动,确保蟑螂、蚊蝇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

职责单位:及县爱卫办、及县卫生局、及县水务局、及县食药管理局、及县商务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四害”防治设施建设8月15日前完成,秋季统一灭鼠9月25日前完成。

(十二)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宣传栏

居民社县、窗口单位都要设立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卫生部门要结合卫生防病、国家卫生城建设以及群众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等带给宣传资料,做到宣传资料保存完整,每月更换一次。

职责单位:及县卫生局、及县爱卫办、住建委、县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坚持经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