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买卖协议合同(汇总20篇)

时间:2023-12-23 03:48:10 作者:HT书生 合同

合同协议是商业社会的基石,它建立了商业信任和合作的基础,促进了经济的发展。接下来是一些合同协议的样本,供大家参考起草合同时使用。

汽车买卖合同协议书

售车方:(简称:乙方)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友好协商一致,就乙方将其所有的车辆转让给甲方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将其所有的(车牌号:运输证号:长字车辆经营范围:项)转让给甲方。

第二条价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项下车辆转让价款为______元(大写:______)。

2、支付方式:由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

第三条乙方应保证其对转让车辆享有完整的所有权。

乙方在交付汽车时应当提供完整的车辆手续,包括但不仅限于汽车购置发票、使用说明、车辆行驶证等,并说明该车的现状。

第四条甲方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乙方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甲方在购买该车后,负责车辆的维修,及相关规费的缴纳。

第五条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不得自己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该车辆。

第六条基于该车产生的一切纠纷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交通违法等,车辆交付前,其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车辆交付后,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基于该车属于公司统一运营车辆,车辆信息均属公司统一名称。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车辆转让事宜,合同签署后,该车在公司的合作经营事宜,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公司作为见证方,监督甲乙双方,各自履行该协议职责。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三份,自签字之日生效。

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公司留底一份。

购车方(甲方):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地址: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售车方(乙方):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地址: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见证方(签字或盖章):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汽车买卖合同协议书

买受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出卖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为了增强买卖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__)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招待;。

(3)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买受人有特殊要求的,按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备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买受人供应的以外,应由出卖人负责供应。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法,作为合同附件。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买受人另外收醛如果买受人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买受人负担;其包装费低于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__)项执行:

(3)买受人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出卖人,以便出卖人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买受人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买卖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双方当事人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买受人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买受人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出卖人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出卖人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买受人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政府定价执行;。

(2)按政府指导价执行;。

(3)不属于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产品,或因对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买卖双方的商定价执行。(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政府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买卖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十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验收方法。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续;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产品质量监督机关招待仲裁等。)。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买受人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______天内向出卖人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买受人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买受人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买受人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出卖人在接到买受人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买受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买受人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只、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出卖人的违约责任。

1.出卖人不能交货的,应向买受人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出卖人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买受人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买受人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出卖人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出卖人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出卖人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出卖人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买受人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出卖人应当偿付买受人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出卖人应当负责赔偿。

4.出卖人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贷款计算,向买受人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买受人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出卖人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买受人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买受人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出卖人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出卖人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买受人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出卖人未经买受人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出卖人提前交货的,买受人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买受人可拒绝提货。出卖人逾期交货的,出卖人应在发货前与买受人协商,买受人仍需要的,出卖人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买受人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出卖人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出卖人,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1.买受人中途退货,应向出卖人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买受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出卖人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买受人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出卖人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出卖人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买受人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出卖人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买受人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受买人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或对出卖人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出卖人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当事人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通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_______天内提供证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其他。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本合同自_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内,当事人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分送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章)。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汽车买卖合同协议书

买受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出卖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买卖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__)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招待;。

(3)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买受人有特殊要求的,按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备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买受人供应的以外,应由出卖人负责供应。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法,作为合同附件。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买受人另外收醛如果买受人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买受人负担;其包装费低于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__)项执行:

(3)买受人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出卖人,以便出卖人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买受人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买卖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双方当事人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买受人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买受人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出卖人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出卖人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买受人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政府定价执行;。

(2)按政府指导价执行;。

(3)不属于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产品,或因对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买卖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政府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买卖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十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验收方法。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续;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产品质量监督机关招待仲裁等。)。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买受人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______天内向出卖人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买受人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买受人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买受人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出卖人在接到买受人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买受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买受人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只、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出卖人的违约责任。

1.出卖人不能交货的,应向买受人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出卖人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买受人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买受人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出卖人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出卖人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出卖人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出卖人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买受人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出卖人应当偿付买受人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出卖人应当负责赔偿。

4.出卖人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贷款计算,向买受人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买受人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出卖人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买受人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买受人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出卖人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出卖人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买受人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出卖人未经买受人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出卖人提前交货的,买受人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买受人可拒绝提货。出卖人逾期交货的,出卖人应在发货前与买受人协商,买受人仍需要的,出卖人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买受人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出卖人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出卖人,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1.买受人中途退货,应向出卖人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买受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出卖人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买受人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出卖人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出卖人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买受人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出卖人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买受人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受买人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或对出卖人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出卖人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当事人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通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_______天内提供证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其他。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本合同自_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内,当事人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分送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汽车买卖合同协议书

现在汽车的买卖那都是很常见的了,但是也需要一份合同来证明。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汽车买卖合同协议书模板,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一)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经双方平等协商,甲方自愿将_____车卖给乙方,车牌号:_____, 车架号:_____ ,发动机号:_____,购车全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小写:_____,乙方将购车全款一次性付清给甲方。

此车购买之日起,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以前出现一切债务、抵押、肇事、交通违法等事宜由甲方负责。购买之日起以后出现一切债务、抵押、肇事、交通违法等事宜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负责。

甲方保证此车车架号、发动机号无变动,如有变动所产生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甲方必须保证此车是非营运车辆,能提档、能过户,并且保证所出示的车辆有关一切证件、证明及信息真实合法有效,甲方无偿将强制保险商业保险过户给乙方:乙方有权处置强制保险商业保险等相关事宜,因甲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提档、过户手续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返还车辆价款并承担一切损失。

双方达成协议后不得以任何借口对车辆的售出及购买做出单方反悔。如有一方反悔愿赔对方人民币壹万元整。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二)

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车辆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甲方购买乙方所有的机动车一辆:

车号: 颜色:

产地: 型号:

发动机号码: (拓印粘贴)

底盘 号码: (拓印粘贴)

第二条:甲方向乙方支付车款人民币 万元。包括三部分:

定金、第一笔车款和其余部分车款。

第三条:甲方的付款方式和期限:本合同生效当日付定金 万元,三日内再支付第一笔车款现金 万元;其余部分车款在该车办理转户手续前全部付清。

第四条:乙方在收到甲方第一笔车款之日,()应立即交付无瑕疵的车辆及随车工具。瑕疵保证期为自车辆交付之日起一个月。并且保证他人对该车无任何权利要求。

第五条:办理转户所需费用由甲方负担。乙方负有协助办理的义务。

第六条:乙方应交付给甲方该车的全部真实、有效的证件以及缴税、费凭证。

第七条: 乙方应保证交付前该车的维护正常,手续完整。

第八条:甲方违反本合同,定金不予退还。

第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定金数额的违约金。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

甲方(授权签字人): 乙方(授权签字人):

住址: 住址: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三)

订立合同双方:

买受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增强买卖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__)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招待;

(3)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买受人有特殊要求的,按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备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买受人供应的以外,应由出卖人负责供应。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法,作为合同附件。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买受人另外收醛 如果买受人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买受人负担;其包装费低于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__)项执行:

(3)买受人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出卖人,以便出卖人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买受人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买卖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双方当事人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买受人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买受人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出卖人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出卖人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买受人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政府定价执行;

(2)按政府指导价执行;

(3)不属于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产品,或因对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买卖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政府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买卖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十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 验收方法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续;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产品质量监督机关招待仲裁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买受人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______天内向出卖人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买受人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买受人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买受人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出卖人在接到买受人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买受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买受人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只、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 出卖人的违约责任

1.出卖人不能交货的,应向买受人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出卖人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买受人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买受人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出卖人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出卖人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出卖人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出卖人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买受人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出卖人应当偿付买受人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出卖人应当负责赔偿。

4.出卖人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贷款计算,向买受人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买受人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出卖人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买受人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买受人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出卖人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出卖人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买受人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出卖人未经买受人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出卖人提前交货的,买受人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买受人可拒绝提货。出卖人逾期交货的,出卖人应在发货前与买受人协商,买受人仍需要的,出卖人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买受人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出卖人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出卖人,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1.买受人中途退货,应向出卖人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买受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出卖人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买受人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出卖人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出卖人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买受人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出卖人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买受人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受买人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或对出卖人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出卖人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当事人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通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_______天内提供证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本合同自_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内,当事人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分送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章)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订

汽车买卖合同协议书

合同编号:

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签约之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

2、本合同所称汽车是指由汽车销售企业出售的新车。

3、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中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4、本公司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甲方(出卖人):

住所:邮编: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电话:

委托代理人:电话:

乙方(买受人):国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住所(址):邮编:

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身份证居住证护照永久居留证营业执照。

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标的。

规格:生产国别或生产地:生产厂名称:首选颜色:

次选颜色:

第二条数量与价款。

车辆单价:元,大写。数量:台。车辆总价:元,大写。

运费元,由方承担。出库费元,由方承担。

车辆交接后,乙方如需委托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务的,双方应另签委托服务协议(见附件二),乙方需另行交付有关费用和支付劳务报酬。

第三条付款方式。

乙方选择下述第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计人民币元,大写。

2、汽车消费贷款方式:

2.1签署本合同时,首付全部车价款的%,计人民币元,大写。

2.2余款计人民币元,大写,于年月日前支付。乙方可通过金融机构办理汽车消费贷款支付部分或全部余款。但以下情况视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向金融机构办妥有关汽车消费贷款事宜(以实际发放贷款为准)。

(2)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足额办出贷款,且余额未按时自行补足支付的。

3、分期付款方式:

3.1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的%,计人民币元,大写。

3.2年月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计人民币元,大写。

3.3年月日前支付最后一期车价款,计人民币元,大写。

第四条质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车辆落籍地政府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3、双方对车辆质量的认定有争议的,以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五条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年月日前。

2、提车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车上门。

3、交车地点: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小于:(1)100公里(2)公里以上里程表记录均不包含委托上牌服务发生的公里数。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或(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

(3)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

(5)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6、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外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见附件一),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8、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七条关于修理、更换、退货的约定。

1、关于整车、零部件总成的保修期限执行生产厂保修条款的规定。

2、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乙方应在生产厂公布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

3、在车辆使用1年或行驶2万公里内(以先到为准,下同),同一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修理2次(以修理单据和发票为准,下同)仍未排除故障,或关键总成因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无法使用,乙方有权退车。

4、在车辆使用1年或行驶2万公里内,同一关键零件或总成因质量问题,累计修理2次仍不能恢复使用;或由于质量问题及修理,使得该车停用的累计工作日超过60日(扣除进口零件进货在途时间);或累计修理5次以上(不含5次)仍不能正常行驶,甲方应负责为乙方换车或退车。

5、按照本条上述约定退车的,甲方应当负责为乙方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车款,但应减去乙方使用该车产生的合理折旧。

6、非车辆质量问题发生交通事故而造成损坏的,或无有效发票的,或乙方不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指的消费者,可免除本条上述第3项、第4项规定的甲方责任。

7、由于人为破坏、使用或保养不当和疏忽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由于装潢、改装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到公布、约定以外的修理点进行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8、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如出台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双方按国家规定执行。

9、生产厂的保修条款比本合同的约定更有利于乙方的,双方按生产厂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支付车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款日止,按逾期应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1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支付违约金。

2、甲方不按时交付车辆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超过1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支付违约金。

3、甲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违约责任。

4、因车身超重、尾气不合格等情况导致乙方无法上牌照,乙方有权退车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5、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乙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财产损害,如甲方无过错,乙方有权向生产厂主张赔偿,甲方有积极协助的义务。若甲方在该车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时,应该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九条双方特别约定:

第十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也可请求上海市汽车销售行业协会或上海市消费者保护委员会主持调解。协商不能解决或调解不成的,选定下面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a、申请仲裁。b、依法起诉。

2、双方选择仲裁方式的,约定向下列其中之一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a、上海仲裁委员会。

b、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

c、仲裁委员会。

第十一条其他。

1、双方前列地址、电话若有改变,必须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因一方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2、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在缔结本合同时,甲方有义务解答乙方对于合同所提出的问题。

4、本合同的金额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份。

附件一、车辆交接书。

附件二、委托服务协议书。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汽车买卖合同协议书

销售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负责经办人:手机: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或公司注册号:

地址:邮编:

电话: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购买甲方汽车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标的车辆简况:

汽车品牌:

型号:

车身颜色:

坐椅颜色/材质:真皮;其他。

发动机号:?

车架号:?

产地:

制造商:

自排挡或手排挡:

新车或二手车:

出厂日期:

二、价款:

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的总价款为人民币,该金额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1、车价;元。

2、购置税;元。

3、保险费元;。

4、牌照费元;。

5、本合同第五条第款的代办费元。

乙方不再承担任何加急费、手续费、运费、出库费等费用。

三、交车方式:

交车地点:交车时间:

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四、甲方同意向乙方无偿赠送以下设备、配件和提供如下的免费服务:

五、经乙方的书面委托,甲方可向乙方提供以下服务,乙方打勾选定如下服务项目,同时应按甲方和保险公司、银行、车辆登记机关的要求提供相应所需的文件和证明。

甲方完成上述代办事宜后,应将相应的牌照、发票、保险单等票据凭证完整地交给乙方,乙方按票证据实支付。

因办理上述手续而产生的代办费由双方约定,甲方亦可免收代办费。甲方的代理行为应在乙方的委托授权范围内进行,否则后果自负,如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代理乙方向保险公司购买有关汽车保险;代办费:

2、代理乙方向有关银行提出并办理汽车贷款;代办费:

3、代理乙方参与汽车牌照的投标;代办费:

4、代理乙方为所购汽车上牌;代办费:

5、乙方要求的其他服务。代办费:?六、质量和维修: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和汽车行业标准。如果汽车制造商的企业标准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则必须达到企业标准。甲方出售的车辆应当与随车提供的产品说明书或车辆使用书的质量状况相一致。

乙方对车辆的特殊质量要求如下: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汽车或合法的进口汽车。

3、甲方向乙方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并提醒乙方注意有关车辆的非缺陷性的瑕疵状况,不得做虚假陈述或隐瞒车辆的真实状况。

4、甲方在向乙方出售车辆时必须向乙方提供以下书面文件:

(1)汽车销售发票;(2)车辆合格证、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进口车);(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4)中文说明书;(5)随车工具及附件清单;(6)车辆行驶证、登记证及以往维修记录或维修单位和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电话(二手车)。

5、乙方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乙方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使用性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如乙方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

8、甲方应当在交车时向乙方提供车辆交接单一份(见附件),由乙方对该车的外观、使用性能进行检查、确认。

9、甲方及车辆生产商应保证车辆在正常行驶状况下的安全性,而无安全隐患,《产品说明书》或《产品使用书》应对安全操作方法、安全装置的时效、安全性的检测等作了详尽说明,并向乙方作了明确的告知。销售方及生产商应保证车辆在有效期内,所有《产品说明书》或《产品使用书》所载明的安全装置都处在有效的使用状态。

10、汽车在购买后,由买受人负责与生产厂家的特约维修站联系、解决,但甲方应提供联络、沟通及协助的便利。甲方及车辆生产商应建立一定数量的特约维修站,并保证车辆能及时获得修理,汽车零部件充足,收费合理。

七、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不按本合同的约定交付车辆,或交付车辆质量不符合本合同条件的,或车辆有潜在的隐蔽瑕疵无法在交接时查验的;乙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车款;不配合对方办理车辆贷款、保险、上牌的;任何一方违反保证、条款或不履行协作配合义务,致使对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均须承担违约责任。守约方有要求降低价款、无偿修理(七日内修理完成)、支付违约金(以每迟延一日,以车辆总价款的5‰计算)、换车、继续履行本合同、解除本合同的各项权利,上述权利可由守约方根据不同情况合理选择。

2、如属于在汽车交车以前出现的质量问题(包括外观),甲方未向乙方明示的,乙方有权按照本条前款规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但甲方有证据表明对质量问题没有过错,甲方是不知情的,则甲方可以免责。?甲方虽然已向乙方交车,但在甲方按照本合同第5条提供相关服务如上牌、代办保险时造成车辆损坏的,甲方应当及时免费修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适当降低车价或赔偿损失。

车辆的主要部件和系统如发动机、电路系统、油路系统、制动系统、方向系统出现故障而1年内经2次修理后仍不能修复的,且甲方隐瞒车辆真实状况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情形严重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甲方提供的汽车由于各种部件发生质量问题,造成车辆频繁维修,而影响到乙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赔偿损失;问题严重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的,且甲方隐瞒车辆真实状况的,乙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八、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2、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3、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提起仲裁。

4、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十、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法律效力;但如果乙方购买车辆按揭贷款的,双方约定选择下列第?种方法实施:

(1)银行同意对乙方按揭贷款的,则本合同生效;否则,本合同不生效。

(2)不管银行是否同意按揭贷款,本合同均为有效;改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车款,但甲方同意给予一定的宽限期,乙方向甲方分期支付,支付方式和时限为: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和条款。

本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电话:电话:

ps:汽车交易设计许多专业性问题,在购买的请务必要慎重!!再有能力的前提下,可以带法律等方面的专业人士前去帮忙。

在购买车辆时,一定要这种注意一下问题:

1:销售方的主体资格。销售方是否具有出售你要购买的汽车的资格,在购买以前请销售方或者销售员出具授权书,务必明确销售方的身份以及资格。如果销售方是公司,购车人应要求销售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关的资质证明文件;如果销售方是个人,则应该要求其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行驶证或车辆登记证。

2:购车人在签署购车合同时需要确定销售方的盖章名称与购车合同、发票上的名称三者必须保持一致,如果出现不一致,将导致责任主体不清,对购车人而言会不利。

3:汽车的发动机、音响、空调以及行使时的噪音声响等等质量问题很难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购车人只能在交接车时找比较懂车的内行人士或老驾驶员试开一下,如果发现问题在交接单上注明或当场拒收,免去日后取证上的麻烦4:对于进口车辆,购车人需要写明,不要只简单的写是进口原装,要明确各个进口原件的制造地。

5:对于车辆的外观颜色,车内的装饰,是否有异味等等这些问题,请在购车当场确认,一旦有什么疑问,一定要明确提出来,如果销售方保证不会有什么问题,请销售方出具书面保证并明确约定保证责任,如果不,请当场拒收。

汽车买卖合同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经双方洽谈,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全房家具,特签订以下合同:

见制作图纸及清单(定单后不予更改);。

二、材质要求。

e1级国家认证环保实木颗粒板材料制作;。

三、加工、验收、售后服务方式。

乙方负责包工包料制作,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甲方检验。以甲方认可的图纸、材质为准,尺寸有2mm以内误差属正常。与墙之间2mm以内间隙属正常。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货物的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重做、修理、保证质量。在保修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免费修理(包括材料费和工时费)。

四、交货时间及地点。

在甲付给乙方定金之日起30日内交货。交货直接送到业主家中,因制作延期或货物质量问题造成延期问题,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缴纳违约金千分之一。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

整体家具定制总款:______元,签定合同甲付给乙方60%定金:______元,厂家开始加工制作,交货安装完毕甲方验收合格即支付乙方40%余款:______元。

六、违约责任。

甲方如中途变更订做,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如中途废址合同,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乙方如中途变更订做,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乙方如中途废址合同,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七、争议或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加工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不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事宜。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过双方协商修订,协商不成按法律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汽车买卖合同协议书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就汽车买卖一事,经协商一致,自愿达成以下《买卖汽车合同》,以资共同信守履行。

一、卖方将牌重型自卸货车一辆卖给买方所有(车牌号为:)。

二、经双方议定,车价款为万元,合同生效之日买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车价款。卖方于年月日移交车和相关手续。买方负责办理车辆过户手续,过户所发生的全部税、费由买方承担,卖方协助买方办理过户手续。

三、移交车时,买方应对该车规费的缴纳、交通事故、证照、债务、车况、随车工具等进行核实,经确认无误后再移交车和支付车价款。

四、该车至年月日止未曾转让、出租、抵押、合伙等,产权无纠纷,无其他共有人,属卖方所有。

五、自买方接车之日起,应承担规费的缴纳,营运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等,卖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违约责任,本合同依法成立,双方应按约履行自己的权利义务。如一方违约造成合同不能履行,致使对方受到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损失。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汽车买卖协议

甲方和乙方在充分协商的情况下,达成以下协议:

一、转让标的详情如下表所列:

序号内容详情备注。

1车号中a·______。

2品牌。

4经营权依据。

5经营权期限。

6行驶证号。

7保险单号。

8其他说明。

二、现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转让标的以_____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乙方。

三、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已经全面了解了转让标的的各项情况及其存在的瑕疵,乙方对以现状受让转让标的无任何异议。

四、乙方应于_____年___月___日向甲方全额支付转让价款即现金_____元人民币。

五、乙方付清转让价款后当日,甲方将转让标的及下表所列的全部证照交付给乙方:

序号内容。

具体说明。

1行驶证。

2保险卡。

4保险合同。

七、转让标的交付日前,因该车引发的债权债务等民事责任及违章处罚等行政责任均由甲方承担;转让标的交付日后,因该车引发的债权债务等民事责任及违章处罚等行政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八、因本合同发生的全部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交远华仲裁委员会仲裁。因解决纠纷所发生的全部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包括仲裁费用、法院执行费用和律师费用)等均由败诉方承担。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若双方为了履行本协议而另行签署的有关格式文件与本合同有冲突的,均以本合同之约定为准。注明:上文“????”的内容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自行填写。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汽车买卖协议

乙方(买方):__________。

甲方有一辆轿车(车牌号:__________)需要出售,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乙方购买甲方该辆轿车达成如下协议:

一、购买价格为__________元(此款包括支付银行车贷款),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之前支付元给甲方,剩余车贷款由乙方直接到银行付清还贷。

二、乙方付清车款后,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三、甲方必须保证该车没有其他纠纷,如有其他纠纷概由甲方承担;同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甲方返回购车款,并承担__________元违约金。

五、协议双方签字后即生效,不得反悔,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汽车买卖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

甲方(出售方):

姓名: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购买方):

姓名: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同意将其车辆出售给乙方,乙方同意购买该车辆,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车辆信息。

品牌:____________。

型号:____________。

车身颜色:____________。

发动机号码:____________。

驾驶员姓名:____________。

其他基本信息:____________。

二、价格及交付方式。

车辆售价:人民币________元整。

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付款时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天内。

交付地点:甲方指定的地点。

如乙方逾期付款,应按照每天逾期付款的百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三、车辆权益。

车辆所有权及使用权自付款之日起,全部归乙方所有。

如乙方需要抵押或质押该车辆,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如乙方需要出租该车辆,应提前通知甲方并确保甲方同意。

四、责任与义务。

乙方应按时支付车辆售价,如有逾期,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无法完成过户手续,乙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无法完成过户手续,甲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因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而使对方产生损失,违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争议解决。

如因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事项。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补充,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售方):____________(签字)。

乙方(购买方):____________(签字)。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买卖协议

联系电话:138________。

乙方(买方):李四。

身份证号码:0987654321______。

联系电话:139________。

鉴于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汽车出售给乙方,乙方同意购买该汽车,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辆信息。

1.品牌:宝马。

2.型号:bmw320i。

3.车架号(vin):lsgar5382hsg______。

4.发动机号(engineno.):2267______。

5.行驶里程(mileage):100,000公里。

6.交易价格:人民币(rmb)300,000元。

7.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二、购车款项。

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购车款项的50%作为定金,计人民币(rmb)150,000元。

2.在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购车款项,计人民币(rmb)150,000元。

3.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交易无法完成,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支付的定金。

4.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交易无法完成,乙方已支付的定金将作为甲方的经济损失赔偿,乙方不得要求返还定金。

三、过户手续。

1.甲方应在收到定金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协助乙方完成汽车的过户手续。

2.过户手续应在当地车辆管理所进行,具体时间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3.过户手续所需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保险事宜。

1.在过户手续完成之前,甲方应为汽车购买交强险和商业险(具体险种及保额由甲方自行决定),保险期限为过户手续完成之日起的一个月。

2.在过户手续完成之后,乙方应继续购买商业险(具体险种及保额由乙方自行决定)。

五、违约责任。

1.若因甲方原因导致交易无法完成,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除应返还乙方已支付的款项外,还应按照购车款项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若因乙方原因导致交易无法完成六、其他条款。

1.双方应妥善保管本协议,并在交易完成后保存至少五年。

2.若汽车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本协议所列明的条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维修或更换责任。

3.在交易过程中,如遇到任何争议或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则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卖方):张三(签字/盖章)。

日期:(年/月/日)

乙方(买方):李四(签字/盖章)日期:(年/月/日)

汽车买卖协议

甲方有一辆轿车(车牌号:__________)需要出售,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乙方购买甲方该辆轿车达成如下协议:

一、购买价格为__________元(此款包括支付银行车贷款),乙方于20xx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之前支付元给甲方,剩余车贷款由乙方直接到银行付清还贷。

二、乙方付清车款后,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三、甲方必须保证该车没有其他纠纷,如有其他纠纷概由甲方承担;同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甲方返回购车款,并承担__________元违约金。

五、协议双方签字后即生效,不得反悔,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20xx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20xx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汽车买卖协议

1、车辆价款人民币(小写)元整,(大写)元整,车辆与价款均于本协议签字之日交付。

2、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乙方对该车外观及内在质量状况已充分了解。乙方验收后同意购买,在车辆交付完成后,甲方不向乙方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自订立本协议之日起,乙方必须对车辆检修保养,该车才能进行使用;甲方对乙方违规违章使用车辆造成的一切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4、自本协议生效、车辆交付之日起,由乙方承担交通违章及其它责任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

5、自车辆转移所有权、使用权后,乙方不得无故退回车辆,否则乙方将承担违约金人民币(小写)元整,(大写)元整。

6、如该车交付后,乙方转卖该车,此后发生的一切纠纷,赔偿等事宜,均与甲方无关。

7、如双方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8、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汽车买卖协议

合同编号:

出卖人:签定地点:

买受人:签定时间:年月日。

汽车。

品牌型号发动。

机号合格。

证号车架号海关。

单号商检。

单号颜色价格备注。

交车地点:交车时间:

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产品或经过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汽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基本情况。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

(1)销售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

(4)说明书;

(5)随车工具及备胎。(以上3、4、5项如没有,售前应说明)。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汽车在购买后,如发现属于生产厂家的质量问题,可由出卖人协助买受人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明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买受人:出卖人:

买受人姓名(章)出卖人名称(章):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汽车买卖协议

买方:_________(以下称为甲方)。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以下称为乙方)。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标的。

1.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_________。

2.生产国别或生产地:_________。

3.生产厂名称:_________。

4.首选颜色:_________次选颜色:_________。

第二条数量与价款。

1.车辆单价: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2.数量:_________台。车辆总价: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3.运费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担。出库费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担。

4.车辆交接后,乙方如需委托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务的,双方应另签委托服务协议(见附件二),乙方需另行交付有关费用和支付劳务报酬。

第三条付款方式乙方选择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2.汽车消费贷款方式:

(1)签署本合同时,首付全部车价款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2)余款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乙方可通过金融机构办理汽车消费贷款支付部分或全部余款。但以下情况视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a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向金融机构办妥有关汽车消费贷款事宜(以实际发放贷款为准)。

b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足额办出贷款,且余额未按时自行补足支付的。

3.分期付款方式:

(1)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最后一期车价款,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第四条质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车辆落籍地政府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3.双方对车辆质量的认定有争议的,以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五条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2.提车方式:_________。

(3)实行自行提货的,卖方应在交付日_________日之前,通过电报、电传或传真的方式将提货时间通知甲方,以发出通知之日作为通知提货时间。

3.交车地点:_________。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小于:

(1)100公里_________。

(2)_________公里。

以上里程表记录均不包含委托上牌服务发生的公里数。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或(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

(3)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

(5)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6)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外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见附件一),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8)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风险负担。

1.汽车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轿车丢失或毁损,其责任由乙方负担。

2.车辆交付后办理过户、转籍过程中,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由使用者负责。

3.因乙方的原因致使车辆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乙方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车辆毁损、灭失的风险。

4.车辆由乙方交承运人运输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甲方承担。

5.乙方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车辆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货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

第七条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八条关于修理、更换、退货的约定。

1.关于整车、零部件总成的保修期限执行生产厂保修条款的规定。

2.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乙方应在生产厂公布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

3.在车辆使用1年或行驶2万公里内(以先到为准,下同),同一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修理2次(以修理单据和发票为准,下同)仍未排除故障,或关键总成因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无法使用,乙方有权退车。

4.在车辆使用1年或行驶2万公里内,同一关键零件或总成因质量问题,累计修理2次仍不能恢复使用;或由于质量问题及修理,使得该车停用的累计工作日超过60日(扣除进口零件进货在途时间);或累计修理5次以上(不含5次)仍不能正常行驶,甲方应负责为乙方换车或退车。

5.按照本条上述约定退车的,甲方应当负责为乙方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车款,但应减去乙方使用该车产生的合理折旧。

6.非车辆质量问题发生交通事故而造成损坏的,或无有效发票的,或乙方不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指的消费者,可免除本条上述第3项、第4项规定的甲方责任。

7.由于人为破坏、使用或保养不当和疏忽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由于装潢、改装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到公布、约定以外的修理点进行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8.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如出台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双方按国家规定执行。

9.生产厂的保修条款比本合同的约定更有利于乙方的,双方按生产厂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声明及保证。

1.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6)乙方向甲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7)乙方保证其所出售的车辆不是国家禁止的车、拼装车或明令淘汰的汽车产品,也不是违反交通安全、环保等法规要求的汽车产品。

第十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支付车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款日止,按逾期应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1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2.甲方不按时交付车辆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超过1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3.甲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违约责任。

4.因车身超重、尾气不合格等情况导致乙方无法上牌照,乙方有权退车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5.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乙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财产损害,如甲方无过错,乙方有权向生产厂主张赔偿,甲方有积极协助的.义务。若甲方在该车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时,应该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双方特别约定:_________。

第十四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也可请求汽车销售行业协会或消费者保护委员会主持调解。协商不能解决或调解不成的,选定下面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a、申请仲裁。b、依法起诉。

2.双方选择仲裁方式的,约定向下列其中之一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1)_________仲裁委员会。

(2)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_________分会。

(3)_________仲裁委员会。

3.双方选择诉讼方式的,约定向下列其中之一的人民法院依法起诉:

(1)车辆交接地人民法院。

(2)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3)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4)_________人民法院。

第十五条其他。

1.双方前列地址、电话若有改变,必须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因一方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2.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在缔结本合同时,甲方有义务解答乙方对于合同所提出的问题。

4.本合同的金额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买方(盖章):_________卖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

汽车买卖协议

乙方:_______。

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如下买卖车辆协议,内容如下:

甲方现有车___一部,车牌号为___,发动机号为___大架号为___,现将卖给乙方,交易后归乙方所有。

交易价格为人民币___元(大写:___)。

双方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付给甲方买车预付款人民币___。余款在甲方提供给乙方完整有效的车辆档案后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

2、交易前发生的一切责任事故由甲方负责,交易成功后发生的一切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都应严格遵照执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有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应向对方赔偿由此引起的全部损失。

2、甲方必须保证车辆信息的.真实有效完整合法性,如有隐瞒或虚假成份,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

该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乙方: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汽车买卖协议

甲方和乙方在充分协商的情况下,达成以下协议:

一、转让标的详情如下表所列:

序号内容详情备注

1车号中a・______

2品牌

4经营权依据

5经营权期限

6行驶证号

7保险单号

8其他说明

二、现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转让标的以_____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乙方。

三、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已经全面了解了转让标的的各项情况及其存在的瑕疵,乙方对以现状受让转让标的无任何异议。

四、乙方应于_____年___月___日向甲方全额支付转让价款即现金_____元人民币。

五、乙方付清转让价款后当日,甲方将转让标的及下表所列的全部证照交付给乙方:

序号内容

具体说明

1行驶证

2保险卡

4保险合同

七、转让标的交付日前,因该车引发的债权债务等民事责任及违章处罚等行政责任均由甲方承担;转让标的交付日后,因该车引发的债权债务等民事责任及违章处罚等行政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八、因本合同发生的全部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交远华仲裁委员会仲裁。因解决纠纷所发生的全部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包括仲裁费用、法院执行费用和律师费用)等均由败诉方承担。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若双方为了履行本协议而另行签署的有关格式文件与本合同有冲突的,均以本合同之约定为准。注明:上文“????”的内容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自行填写。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汽车买卖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

买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

卖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促进汽车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经友好协商,就买卖汽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辆信息。

1.品牌:(请填写车辆品牌)。

2.型号:(请填写车辆型号)。

3.车架号:(请填写车辆车架号)。

4.发动机号:(请填写车辆发动机号)。

5.交易价格:(请填写车辆交易价格)。

6.付款方式:(请填写付款方式)。

7.交付时间:(请填写交付时间)。

二、质量担保。

1.卖方保证所售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汽车质量标准,并对车辆质量存在的任何问题负责。

2.如售出车辆在购买后三个月内出现质量问题,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修理或更换。

三、责任承担。

1.买方应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款项,如因买方原因导致交易无法完成,买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卖方应在协议约定的交付时间内将车辆交付给买方,如因卖方原因导致交易无法完成,卖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3.双方在交易完成后,应按照国家规定及时办理车辆保险、年检等相关手续。

4.在车辆使用过程中发生任何交通事故,由买方自行承担责任,卖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法律适用。

1.本协议的履行、解释、适用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如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卖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附加条款。

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补充,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中的所有条款均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将严格遵守。

汽车买卖协议

甲方(出售方): 身份证号:

乙方(购买方): 身份证号:

甲方现有壹辆长城牌 红色皮卡 车,车牌号 ,

发动机号 车架号码 ,登记日期 ,乙方已现场核对一致,于 年 月 日时有偿转让给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经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乙方对该车外观及内在质量状况已充分了解。

二.本车价款为人民币 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成交。

三.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将购车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四、本车使用性质 非营运车辆 ,随车交付证件(行驶证正、副本,身份证复印件,机动车辆登记证书)。由乙方现场过目清点确认后交接。

五、甲方需对以上所有证件费用的真实性,合法有效性负全部责任,如因来历不明或被抵押、查封等其它甲方因素而给乙方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全额承担。

六、本车甲方不作任何质量保证,由乙方现场鉴定认可购买,成交后双方不得有异议。

七、自签字成交前与此车有关的一切事宜(含交通违章、事故、债务纠纷等)由甲方负责,签字成交后一切事宜(含交通违章、事故、债务纠纷等)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时起生效即成。

备注: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