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帮扶窗口工作计划书(实用5篇)

时间:2023-09-05 12:23:52 作者:琴心月 工作计划 企业帮扶窗口工作计划书(实用5篇)

时间流逝得如此之快,前方等待着我们的是新的机遇和挑战,是时候开始写计划了。计划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计划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计划书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企业帮扶窗口工作计划书篇一

为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落实计生“惠民”政策,根据绵游委办发[2008]18号、绵游府办发[2008]2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的实际,现提出2008年度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市、区做好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中心,以帮扶基地建设为载体,把计生“三结合”作为“关注民生、富民惠民”的着力点,从计生家庭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不断拓展帮扶形式,努力提高帮扶规模效益,切实为群众做好生产、生活和生育服务,使帮扶基地内的计划生育户普遍享受“三优”倾斜政策和生殖保健服务,充分享受到游仙经济发展的成果。

二、工作任务

1、按照区委办《关于印发〈xx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区府办《关于印发2008年度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我局2008年计生“三结合”直接帮扶任务为62户,其中新增户10户,联系户20户,帮扶户32户,建立帮扶基地1个。

2、协助区计生局作好区级经贸企业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书》,企业办、商务办督促其归口企业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法定代表人责任制。

三、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建立以局长冯忠卫为组长,工委副书记李平、纪工委书记薛圣林、副局长张剑、王玉琦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领导小组。由薛圣林同志牵头落实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熊火义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结对帮扶人员要深入所帮扶联系户了解情况,制定帮扶措施,确保达到应有的帮扶实效。

(二)突出分类帮扶,着力基地建设

企业帮扶窗口工作计划书篇二

为认真落实南城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南城县开展_双百双十增效提能_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切实为企业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法,提高服务水平,当好企业娘家,认真进行联手帮扶,为企业排忧解难,实现县域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使帮扶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市委二届十四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_两抓、两化、两转变_(即狠抓项目建设,狠抓固定资产投资,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实现我市由农业大市向工业强市转变,由经济小市向经济强市转变)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本局的行政职能作用,积极帮助企业克服困难,促进企业快速发展。

南城县第二气压有限公司

1、促进项目建设。围绕_签约项目抓开工、在建项目抓进度、建成项目抓投产、投产项目抓效益_的要求,切实帮助落户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协助企业代办项目前置审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银行开户、立项等各类证照,确保项目早建成早见效。

2、落实优惠政策。定期收集汇总中央、省、市、县最新的优惠政策信息,及时向企业宣传,便于企业了解和掌握;落实签约项目合同条款中各项优惠政策和条款;积极协助企业争取各项政策性优惠。

3、解决融资困难。加大银企协调力度,帮助企业协调与银行的关系,宣传银行融资产品以及贷款办理流程手续,协助企业办理各类融资贷款。

4、拓展产品市场。积极鼓励和提倡使用本地产品,落实政府优先采购本地产品措施;支持和鼓励企业参加国内外产品展销活动,举办本地名优工业产品展销订货会,帮助企业增加产品销售;鼓励和支持企业提升产品档次,提高产品质量,争创国家级和省级名牌产品、驰名商标、著名商标。

5、帮助招聘员工。协助企业加强与劳动用工等部门的的联系沟通,掌握人才、用工供求信息,支持有招聘意向的企业参加现场招聘会,帮助企业解决招工问题。

1、加强领导,加大宣传。成立帮扶企业工作领导小组,加大对干部职工的宣传,扩大帮扶工作的影响力,为帮企业产业发展升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深入企业,开展调研。我们将定期深入帮扶企业开展调查研究,对企业的具体问题与困难针对性地开展帮扶工作。

3、定期总结,不断提高。每季向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一次帮扶活动进展。交流帮扶工作的好经验、找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差距,及时安排和部署下一阶段帮扶工作任务。

企业帮扶窗口工作计划书篇三

深入挖掘妇联传统品牌的生机与活动,真正做到使全县妇女凝心聚力,在服务**县经济社会发展中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1、扎实推进巾帼建功。全面开展纪念“巾帼建功”20周年

活动,一是在三八妇女节期间开展“巾帼风采展”活动,二是集中表彰宣传一批巾帼建功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从而在全县上下进一步营造“巾帼建新功”的浓厚氛围。

2、突出双学双比成效。与县农办合作,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形式,结合农村妇女实际,完成劳动力转移培训。在业已进行的巾帼示范村创建基础上,在示范村开现场会,通过比学赶超促进创建工作的落实。根据市场导向,培育一批农家乐、农村专业合作社、妇字号龙头企业,以先进带动农村妇女致富。

3、做好姐妹帮扶文章。创新工作形式,除送资金、送岗位外,着力在送信息、送科技方面进行延伸,重点推进科技人员与农家女的结对,实现全方位、多角度的帮扶。并集中挖掘、宣传一批姐妹帮扶先进个人,通过模范效应促进工作长效。

4、推进两个规划实施。在充分发挥妇儿工委办作用的基础上,按照我县“”妇儿规划目标要求,重点解决“两个规划”实施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两个规划终期目标的实现,并按期完成“”妇女儿童两个规划的终期监测评估报告,迎接上级对我县的评估。同时,做好与省市“xx”妇女儿童规划的衔接,按期完成两个规划的编制并出台实施。

以专项行动的推进为突破口,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结合自身实际,做好自选动作,推动妇联工作在创新与发展中谋活力出实效。

1、扩大来料加工成果。进一步做好厂站结对与来料加工工作的有效衔接,进一步发挥女经纪人当中女党员的作用,特别推动在来料加工女经纪人当中优先发展女党员工作的落实,确保来料加工的常态化和深入化。

2、引导庭院整治向纵深发展。通过“三强化”(即强化责任制、强化制度规范、强化考核),切实完善庭院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庭院整治的成效。在此基础上,以打造洁化、绿化、美化的“美丽庭院”为目标,大力宣传和弘扬内容积极健康、形式多姿多彩、风格清新质朴、具有浓郁乡土气息的先进的农村家庭文化,引导和动员农村家庭改变传统的生活方式,培育健康文明的生活理念,提升农村品质。

3、全力提高各层面妇女素质。以家庭为切入点,通过家庭教育讲座、学习型家庭评选、婆媳文化的深入探讨、“绿色家庭(低碳家庭)”的创建、家庭道德实践研究,将家庭建设成为传播新风尚和精神文明的阵地。加大农村妇女素质培训力度,开展城镇职业妇女职场能力提高讲座,提高各条战线妇女整体能力的提升。

4、将关爱妇女儿童落到实处。围绕“法律维权与流动留守妇女儿童发展”工作主题,开展系列活动:一是加强宣传教育。以“三八”妇女维权周、“”禁毒日、“”法制宣传日为契机,以妇女维权及关爱流动留守妇女为主题,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提高女性维权意识。二是扎实推进妇女维权工作。组建维权志愿者队伍,为弱势妇女群众提供帮助,在重点乡镇(街道)建立“妇女维权心灵驿站”,并在社区开展试点。三是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根据创建“平安桐庐”、“平安乡镇”工作要求,继续在全县开展“平安家庭”的创建、评选、表彰,评选“平安示范家庭”15户。四是实施妇幼保健工作。发挥妇儿工委办公室协调作用,进一步做好妇女儿童的保健工作,针对流动留守妇女尤其是外来务工妇女,开展妇科病普查进厂进企业,为妇女健康提供服务,进一步提高妇女自我保健意识。

以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为契机,将活动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夯实

党的群众根基,真正将妇联组织建设成为党开展妇女工作的坚强阵地和深受广大妇女信赖和热爱的“温暖之家”。

1、推进妇女参政议政。牢牢把握村级组织换届契机,在试点工作经验基础上,尽早切入、加大宣传、抓牢细节,以“两进一有”(即至少一名女性进村两委班子;村妇代会主任必须进村两委班子;有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为女性)作为重中之重,确保将一批年纪轻、能力强、素质高的妇女补充进入村两委班子,并及时开展培训,为妇女参政议政的源头参与打下良好基础,夯实基层妇女群众工作基础。

2、拓宽党群共建覆盖面。按照“党组织发展到哪里、妇女组织就发展到哪里”的原则,巩固现有的非公企业妇女组织发展的良好态势,争取在非公企业中再建立5至7个妇女组织,并通过创新载体、搭建平台,促进“两新”组织中妇女组织之间的学习与交流,切实将党群共建落到实处。

3、全力打造妇女之家。积极整合原有的妇女维权站、五好妇代会等资源,按照市妇联联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从人员、场地、制度、设备等方面,完成妇女之家的建立,并通过妇女之家负责人的培训,确保妇女之家作用的发挥,真正将妇女之家建设成为妇女同胞的“温暖之家”。

4、加大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力度。完善维权工作机制,进一步畅通妇女儿童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渠道,充分发挥妇女儿童法律服务中心、反家庭暴力、人民陪审员等维权机制和妇联信访窗口的作用,及时化解矛盾,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企业帮扶窗口工作计划书篇四

为深入贯彻^v^、^v^关于“保基本民生”和“加大对贫困人口、低保人员和失业人员的帮扶保障力度”等工作要求,全面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等决策部署,聚焦特殊群体、保障基本民生,进一步做好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困难群众帮扶工作,奋力夺取脱贫攻坚最后胜利,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聚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困难群众,重点帮扶低保、特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特殊群众,深入了解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情况,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帮助群众共克疫情难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坚决完成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各项任务。

组织各县区、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对全市974个村居进行全面走访、排查,重点关注88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和453户不稳定脱贫或存在返贫风险建档立卡贫困户,深入了解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情况,走访20xx年4月底在册的19226户44164名城乡低保对象、3705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581户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8933户28154名建档立卡贫困户,通过组织一次排查、进行一轮走访、开展一场慰问、解决一些困难、保障一批群众,落实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爱,帮助困难群众渡过疫情难关,确保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补尽补、应帮尽帮。

(一)组织一次排查

(二)进行一轮走访

结合大排查,对已纳入社会救助保障困难群众进行一轮大走访,重点走访20xx年4月底在册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特殊群体,深入了解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受疫情影响情况等。

(三)开展一场慰问

开展“爱心助学”、“舒心生活”、“暖心慰问”活动,缓解新冠肺炎疫情给困难群众生活带来的冲击,着力改善困难群众生产、生活、学习条件。开展“爱心助学”活动,为全市581户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爱心书包、文具等学习用品,改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学习条件,鼓励儿童勤奋学习,长大后报效祖国,传递社会正能量。开展“舒心生活”活动,为全市3705户特困供养人员发放床铺、床上用品等生活物资或进行适老化改造,改善特困供养人员居住条件,增强特困供养人员幸福感,让特困供养人员共享全面小康社会福利。开展“暖心慰问”活动,为全市19226户44164名城乡低保对象、8933户28154名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困难群众发放食用油、大米等生活必需品,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四)解决一些困难

各级各单位在走访排查活动中,对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要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能协调解决的按程序给予办理,及时化解矛盾纠纷,需要其他部门办理的及时转交有关部门落实,暂时无法解决的做好政策释疑解惑,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

(五)保障一批群众

对排查发现符合且有意愿纳入低保、特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政策保障的困难群众,及时按程序纳入社会救助范畴,对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覆盖后仍有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的群众,通过临时救助等方式及时给予帮助,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对已纳入社会救助保障的困难群众生活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通过提高低保补助水平、临时救助、挂钩帮扶等方式及时给予帮助。对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外来流动人口,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由急难发生地乡镇(街道)或县(区、管委会)民政部门按急难型直接救助。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落实属地责任,将困难群众帮扶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发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各村(居)委会指导。各乡镇(街道)、各村(居)委会要建立困难群众帮扶挂钩机制,按照每名村(居)干部挂钩不少于两户原则,加强困难群众走访、排查、慰问、帮扶,及时解决群众生活困难,并建立详实台账,确保困难群众帮扶“不漏一户、不漏一人”。排查、走访、慰问等工作于文件印发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

(二)强化工作分工。建立市、县、乡、村四级联动帮扶体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由市民政局负责走访帮扶;特困供养人员由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走访帮扶;城乡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由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负责走访帮扶。

(三)强化物资保障。充分发挥市慈善总会、基金会等社会组织作用,筹措一批资金用于困难群众帮扶。省级财政下达20xx年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资金,用于购买适老化床铺等,改善散居特困、低保老年人家庭居住环境。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对现有资金进行统筹,用于物资采购,不足资金由市财政局承担。困难群众帮扶工作所需物资统一由市振兴乡村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供货。

(四)强化监督检查。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严肃纪律,依纪依法坚决迅速查处工作落实中作风漂浮、敷衍塞责、推诿刁难、弄虚作假、不作为等问题,及时查处和曝光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等问题。

企业帮扶窗口工作计划书篇五

为了做好困难群众的精准帮扶,充分发挥民政部门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职能作用,根据《省民政厅、扶贫办关于印发的通知》(皖民社救字〔20xx〕24号)精神,现就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兜底帮扶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履行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治责任,坚持应保尽保、兜底救助、统筹衔接、正确引导,完善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保障性措施,建立完善困难残疾人、农村儿童和留守老人关爱帮扶机制,不断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兜底保障攻坚,切实做到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坚决打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攻坚战。

(一)着力防范困难边缘人口返困。

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要密切关注困难群众家庭、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低收入困难人群以及潜在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状况。结合主动发现机制,有针对性开展摸排核查,逐户逐人掌握兜底保障对象情况。同时,在对低保、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申请人及其家庭进行经济状况核对时,分析研判申请人员困难状况,对不符合救助条件但存在一定困难的人员或家庭,作为潜在救助对象予以重点关注。

牵头单位:市扶贫办、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二)落实落细兜底保障政策。

1.强化低保兜底保障。一是完善政策体系。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综合认定标准的指导意见》(皖民社救字〔20xx〕69号),不断完善我市救助申请家庭收入核算细则,规范城乡低保经办人员和村(社区)“两委”成员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合理提高农村低保标准。二是实现应保尽保。加强与市扶贫办的数据衔接,及时把脱困后返困人口、新增在册困难人口中符合低保政策的人员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对困难帮扶家庭中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对于符合整户施保的要坚持整户施保,对其家庭可不再进行经济状况核对,打赢脱贫攻坚战后按低保政策动态管理。三是实施渐退帮扶。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机制,对于家庭成员因残、患病、教育等增加的刚性支出、必要的就业成本等,在核算家庭收入时按规定适当扣减。加强动态管理,困难帮扶期内,纳入农村低保的困难帮扶家庭人均收入超过我市低保标准后,给予12个月的渐退期,对主动申请退出低保的给予1-3月的低保金,促进有劳动能力困难人口积极就业。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2.推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全面落实。一是加大特困供养政策保障力度。严格按照《安徽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要求,进一步规范特困人员认定、审批和终止救助全流程管理,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在册困难人口纳入救助供养范围。二是完善特困供养基础工作。全面建立特困人员住院护理保险制度,切实提高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能力。建设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机构,优先为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提供集中供养服务。加强分散特困人员照料服务,落实照料护理人并签署委托照料协议。三是推进特困供养机构转型升级。全面推进公办特困供养机构社会化运营,为农村低保、低收入家庭,特别是困难家庭中的老年人、残疾人提供低偿或无偿的托养服务,满足困难群体的养老服务需求。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社会福利科)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3.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制度作用。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对低保、特困及在册困难群众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的困难,利用“快速救助通道”及时救助。乡镇(街道)依托本级财政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规范临时救助备用金管理使用。市民政局根据各乡镇(街道)的救助情况,动态调整临时救助备用金补助水平。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4.做好与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社会救助工作。深入了解掌握因疫情导致难以就业、收入减少等生活困难家庭情况,优化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家庭或人员纳入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覆盖范围。严格落实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及时足额按规定发放临时价格补贴,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三)加强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

1.加强困难残疾人关爱帮扶。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加大部门间信息共享,及时掌握重度残疾及生活困难残疾人员的基础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确保各项帮扶措施精准实施。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科)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2.做好农村留守老人关爱帮扶工作。加大农村留守老人摸排力度,及时更新、完善农村留守老人数据系统;持续推进农村老年人联系人登记、赡养协议签订、探视走访等工作。加强资源统筹,对农村困难家庭的高龄、失能、留守老人,督促各方履行关爱职责,增强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安全监护、权益保障等服务。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科)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3.做好农村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加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实现“动态监管、应保尽保”。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强化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健全发现报告机制,做好定期走访,重点时段巡查和强制报告工作。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4.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困难帮扶。着力发挥社会组织在技能帮扶、教育帮扶、医疗帮扶、公益帮扶、消费帮扶、定点帮扶中的作用。通过持续开展“怡养家园”“爱心助学”“爱暖山城”等活动,推动社会组织结合自身优势,精准设计帮扶项目参与全市困难群众帮扶工作。指导市慈善协会积极参与“扶贫日”系列捐赠活动,主动开展慈善募捐,做好困难群众的慈善医疗和生活困难救助。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一)强化领导责任。各乡镇(街道)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加强统筹协调、配合协作,周密安排部署、层层压实责任、细化目标任务,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

(二)周密安排部署。各乡镇(街道)要密切跟踪分析疫情对社会救助兜底脱困的影响,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严格按政策要求,在困难家庭帮扶中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加强工作配合,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开展困难帮扶群众人口信息比对,适时掌握困难帮扶群众的社会救助需求,提高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加强督促指导。加强工作指导,及时总结交流社会救助兜底帮扶的经验做法,发现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完善监督机制,定期开展督查,持续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畅通社会救助热线,防范“脱保”、“漏保”,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提供坚强纪律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