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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难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篇一
尊敬的各位业主:
随着xxxx小区业主入住户数的增加,小区内的机动车辆也日趋增多。为妥善缓解小区内机动车位紧缺问题,最大限度提高车位利用率,实现业主车辆有序停放,给业主营造一个温馨、优美的居住环境,特制定如下停车方案。
一、停车管理方式
(一)停车方式:
以现有地面停车场划分的车位为基础,实行“固定车位和非固定车位”的管理方式,本着先来先到、先到先签的车辆管理原则进行有序管理。若小区内车辆未停满,由秩序人员进行调节,发放临时停车卡。
(二)进出方式:
业主车辆实行刷卡进出,按照“一户一车位、一车一卡”的方式办理停车卡。
(三)收费标准:
1、地面固定车位80元/月.位,地面非固定车位(道路停车)50元/月.位,(按照洛发改收费【2009】40号文件执行),签定“车位服务协议”时缴纳停车使用费。停车卡工本费押金30元/张,如停车卡丢失后请业主及时挂失并进行补办,补办时业主需缴纳停车卡工本费。
2、对于小区内业主临时来访客户的车辆如需进入小区进行停放,经小区服务人员确认后,方可进入小区,物业公司将按照洛阳市停车管理规定,向临时进出小区的业主(未办理停车卡)或来访客户收取停车费。临时车辆进入小区90分钟以内不收费,超过90分钟的按照2元/辆〃次收费,临时过夜车辆收费加倍。
(五)车位使用办理方式:
鉴于本小区目前的实际停车情况,服务中心将在去年办理车位卡的基础上,优先为常住业主办理车位使用登记手续,采用先到先得的方式办理车辆登记手续,未办理停车卡的业主经确认进入小区后,应服从物业公司统一车辆引导,按要求有序停放,并按《洛阳市物业管理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执行交费。办理车位租赁登记手续时请所需注意事项:
1、业主需携带产权人身份证、机动车行驶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办理车位的登记手续。
2、业主不在,须由受托人携带产权人身份证和受托人身份证、机动车行驶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办理车位的登记手续。
二、停车管理制度
(一)小区进出车辆应遵守物业服务人员统一指挥管理,车辆进出小区和使用停车位时,实行刷卡进入,对于没有停车卡的车辆根据园区车位使用情况领取临时停车卡。
(二)车辆进入小区后不得鸣喇叭,需接受保安人员指挥,按划分的车位进行停放。小区内不得占道乱停车,对不按规定停放车辆又经劝阻不听者,将按市交通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如因车辆违章停车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由违章业主自行承担。
(三)地面停车位的管理按照先到先停的方式停放,业主重要客户或外来车辆进入小区前要进行登记,方可进入,外来车辆停放时必须接受保安人员引导,外来车辆进入小区停放按照《洛阳市物业管理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四)车主需保管好停车卡,如停车卡丢失、损坏,车主要到服务中心前台挂失,并办理相关补卡手续,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车主自行承担。
(五)小区内禁止2.5吨以上的货车、大型客车以及装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入内(搬家车、消防车、工程车等特殊情况除外)。
(六)小区禁止出租车入内,遇有乘载老、弱、病、残以及携带过重物品的,视情况可以放行,但10分钟内必须离开。
(七)车辆进出小区时应保持谨慎,避免碰撞其他车辆,否则除负责赔偿外,还将视情节做出禁止使用停车位的处理。
(八)停放小区内的车辆内不要遗留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离车时车主要锁好门窗,否则后果自负。车位使用者应保持车位清洁,无油渍。
(九)乙方的车辆有序进入停车场停放的,若甲方因管理疏忽,造成车辆发生损伤或丢失,甲方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乙方的车辆未有序进入停车场停放的,车辆在车场发生损伤或丢失,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对于在道路上乱停放的车辆,严禁占用消防通道。物业公司服务人员在小区巡视时对于未按规定停放或占用消防通道的车辆,有权张贴停车告知单并报相关执法部门解决。物业公司服务人员有义务并有权利提醒业主按位停放,对于违章占道屡次劝阻提醒仍然不能规范停车的车辆,门岗有权阻止其进入小区。
为实现xxxx小区车辆的有序停放,保障广大业主的权利和义务,请xxxx小区业主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充分的理解和支持,非常感谢。
本方案自本月试运行,8月1日开始正式实行。
祝您工作愉快,合家欢乐!
停车难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篇二
“城区道路占道停车管理系统”是一套基于cdma和wifi无线网络,利用手持pda-pos收费终端和巡查监控终端,对占道停车实时图像取证和管理数据采集,实现后台远程在线监控与现场违章停车巡查管理的先进的占道停车管理系统。
系统遵循科学管理方法,利用无线宽带数据通信技术,实现了占道停车收费管理对图像证件采集和利用的远程监控和双向互动。
系统采用移动终端完成停车场收费管理工作,将停车场数据上传至后台管理系统,为停车管理提供一项先进、实用的工作手段,构建停车管理平台系统,将全市停车信息纳入到整个平台,便于交通管理人员总体把控城市车辆行驶、停车状态,为疏导交通、缓解交通堵塞提供参考。
停车管理系统的主要用户包括如下几类:
n系统管理人员
负责系统运行管理,维护系统的日常使用
n停车场管-理-员
分布在主城区各个占道停车场,负责停车管理收费的人员,是系统的主要用户群,他们可借助终端手机应用,有效管理停车场。
n收费员
协助停车场管-理-员,进行停车收费
n分局管-理-员
隶属于交通管理局下属各个分局,负责监督、考核指定区域停车管理人员的工作。
n交通局管-理-员
交管局派遣的管理人员,负责对全市范围内占道停车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系统架构的设计将遵守以下三个原则:
n高稳定性:系统将一方面支撑广大的现场停车管-理-员,另一方面也将集成交通局的核心业务系统,因此,系统的稳定性将决定本停车管理系统是否能够达到预期目标,成为一线人员的工作利器。
n支持大并发、大流量:主城区庞大的停车场管理队伍,每天都要进行大量的停车事务处理,人群广泛、数据庞大,对后台系统性能的要求非常高。系统架构的设计方面需要考虑到如何确保支持大并发访问量以及大数据量传输的同时处理能力。
n关键部分的系统冗余:通过系统冗余的处理来降低系统因为硬件系统的.故障而崩溃。
n三层架构设计:三层架构包括数据访问层(dal)、业务逻辑层(bll)和表示层(ui),表示层将用户所填的信息传给业务逻辑层判断后,再访问数据访问层进行增删改查,每个层级各司其职,功能明确。三层架构设计模式有利于大型项目维护管理,每个层的变动不会引起其他层的大动作修改。
车辆信息库 |
用户信息库 |
停车场信息库 |
停车记录信息 |
系统运行日志 |
违规信息记录库 |
包月停车管理 |
停车管理系统平台 |
业务流程控制 |
数据同步 |
权限认证 |
数据库组件 |
自查上报 |
停车管理 |
收费统计 |
违规停车上报 |
停车场申报 |
报表查询 |
巡查管理 |
运算能力 |
数据同步 |
离线缓存 |
基础应用 |
通知提醒 |
用户管理 |
查询统计分析 |
执法告知 |
联动报警 |
登录注销 |
夜间停车管理 |
计费管理 |
设备管理 |
应用集成 |
基础费率信息 |
静态信息运用 |
系统运行管理 |
申报审批管理 |
违规停放管理理 |
停车管理系统总体上可划分为四个层次:
n前端用户:主要为负责停车管理的一线收费员、巡查人员以及分局管理人员,按照终端应用模式不同还细分为无线应用终端用户与pc应用用户两类。
u无线应用:指用户可利用自身的无线终端设备,实现停车管理信息上报,另外针对违规收费、违规停车等情况可由巡查人员进行核实监督。
upc应用:占道停车管理系统采用b/s架构,分局用户可在个人电脑登录web页面,使用停车管理系统。
n通信网络:针对终端用户提供cdma和wifi无线网络接入后台管理系统。基于电信在全市部署的cdma基站和wifi接入热点,用户终端可安全共享无线传输信道。
针对固网pc用户采用adsl、isdn、wifi等多种方式接入网络。
n占道停车管理系统:作为基础应用平台,与公安内网指挥系统实现双向数据的转换、处理、存储功能;可分为数据库服务器、应用服务器、数据交换服务器以及监管pc。
u数据库服务器:主要用于存储停车场信息、用户信息、车辆信息等用于基础数据,同时数据库服务器还与公安网数据进行数据同步交互,实现数据共享功能。作为重要数据存储设备,需要配备磁盘阵列,提供raid冗余容灾机制。
u应用服务器:用于发布运行停车管理系统,作为整个项目的核心应用系统,实现与移动终端与之间的数据访问交互,用户认证、逻辑处理、数据沉淀抽取等业务应用。
u数据交换服务器:主要用于与公安网的数据交换服务器进行数据访问,实现社会车辆信息共享。
u监管pc:负责监控平台系统的运行状况,一旦发现问题:如链路中断、服务器宕机、系统瘫痪等情况,将立即提供报警,提醒运维人员处理。
n接口集成:需考虑与其它系统的接口集成(如:公安网以及天网系统等)。
总体功能可划分为手机终端应用与服务端管理平台应用前后台两大类:
n无线终端应用:
无线终端应用采用c/s架构,嵌入智能停车管理系统终端应用软件,用于城市开放式停车场管理,使停车场值守员对各种停车管理操作事件实现高精度的快速执行。主要特点:简单易用、快速精准取证和智能图象传送识别功能。
采用高性能的移动数据库引擎。采用物理存储和逻辑存储相结合的设计,数据格式结构清晰,数据组织紧密而有效,可扩展性强,可移植性强,支持数据安全加密机制。
无线终端主要面向停车管-理-员、收费员以及巡查人员,提供停车收费管理、违规停车上报、停车场监督管理等功能操作,涵盖了停车收费管理、申报审批管理、多级巡查管理三大功能模块。
—车辆进场登记取证 —车辆离场核算收费 —各类监控取证操作 —监控中心互动信息 —证据信息上网调看 —当值终端证据对证 |
n服务端管理平台应用:
服务平台主要面向交管分局管-理-员、交管局管-理-员以及系统管-理-员,采用b/s架构,基于web应用,提供停车场申报管理、停车记录统计分析、系统管理等功能操作,涵盖了联动报警管理、静态信息应用、系统运行管理三大功能模块。
其中服务端核心应用为:
3、停车场业务数据的查询、统计与报表等。
停车场管-理-员业务应用场景长期在户外,对手机终端的性能要求比较高,要求硬件设备防水、防尘、防摔,并可保证在低温、低压环境下正常工作,并提供打印、条码扫描、拍照、录音、pos刷卡等功能。
停车收费管理系统功能涉及到手机终端用户以及平台系统用户两种模式,共划分为六个大的功能模块,分别是停车收费管理、申报审批管理、多级巡查管理、联动报警管理、静态信息应用以及系统运行管理。
停车难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篇三
随着汽车的普及,私家车数量剧增,小区停车场配套设施不足,尤其是对于一些老旧小区,由于建设之初缺乏必要的停车位规划,导致居住小区停车难现象突出。
1、车多位少导致停车难,出现乱停乱放现象。
2、业主上下班时间集中,进出车效率低下,出入口通行缓慢。
3、小区物业管理跟不上,出现停车纠纷。
1、小区车辆乱停乱放,影响小区形象和环境,有些还会损害小区绿化。
2、小区出入口通行缓慢,影响门口道路通行,从而易引发交通拥堵。
3、小区物业对于停车位大多是只收费不管理,停车场车辆出现事故问题无人问责。
1、建设立体车库,增加停车位
立体车库具有占地少、车辆排列紧凑的优点,可利用小区的空地,进行建设。在对绿化影响最小的前提下,满足更多的停车需求。
2、安装智能管理系统,提高出入口车辆进出效率
目前最先进的车牌识别系统,进出场不需要停车刷卡,而是通过出入口的车辆识别来判断车辆进出场的权限,实现不停车进出,快速通行的目的。
3、引入专业管理团队进行停车场管理
专业的'事情交由专业的团队做,停车场管理直接影响到小区的环境和业主的关系,聘用外部管理人员可以严格执行管理制度,保障停车场及业主车辆安全。
停车难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篇四
为了规范xx小区地面车辆停放秩序,保障小区内各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xx《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和西安市停车管理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方案。
一、地面车卡发放办法
1、地面停车位登记制度
xx业主在物业服务中心办理房屋交接手续时,由具体交房人员负责在“车位需求登记表”登记该户业主信息,并当面告知业主此车卡登记仅为留存业主及车辆信息所用,“车位需求登记表”中登记的序号不作为地面停车卡排队序号。
2、地面停车位车卡发放方式
xx地面停车卡发放以抽签形式进行,抽签时间以楼宇集中装修期结束时间节点为准,车卡有效期限为一年。已购买xx地下停车位的业主,不再参与地面停车卡抽签。
3、地面停车位车卡抽签准备阶段:
在抽签实施工作开始之前的一个月,由客户经理负责通知各自分管区域内已入住业主具体抽签时间,并做好记录,以备后期查询。对于重点客户,可通过呼叫中心录音电话通知,并保存好录音资料。
4、地面停车位车卡抽签实施阶段:
(1)抽签工作实施当天,由xx客户服务中心具体负责组织所有符合抽签条件的业主在规定的时间和场地进行抽签,并做好记录。秩序维护服务中心负责抽签现场秩序的维持。
(2)为了保证抽签工作的公正性及透明度,并将抽签结果在小区进
行公示。
(3)xx地面停车位为林间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因此车卡抽签比例将
依据小区入住情况具体核算,在最大限度满足现有业主停车需求的同时也需保证后续入住业主的车位使用。
二、地面停车位车卡办理流程
1、业主办理停车卡,需签订《xx地面停车服务协议》(期限为一
年),业主须携带持卡人身份证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卡的有效期均为一年,且每户业主仅限办理1张停车卡。
2、符合办理手续的业主,办理新车卡时由客服接待员与业主签订
《xx地面停车服务协议》,协议须由经办人签字、服务中心经理审核签字、主管副总审批,行政主管根据审批手续在《xx地面或地下停车服务协议》上加盖“xx物业服务中心公章”;客服接待员填写“地面停车卡领用登记表”。
3、协议签订后,收费人员负责为业主办理停车卡押金、停车服务
费收缴手续,并由客服接待员领取停车裸卡;
4、客服员核实业主交款凭证后,在“地面停车卡领用登记表”上
登记停车卡办理的相关信息,并通知弱电主管办理裸卡注册授权手续;
5、弱电主管应于两个工作日内办理车卡授权手续,将已授权的车
卡移交给客服接待员,并在“地面停车卡领用登记表”填写授权、移交相关记录;
6、业主停车卡故障时,客服接待员负责核对停车卡信息,留存业
7、业主停车卡丢失,需持已签订的《xx地面停车服务协议》前往
物业服务中心办理补卡手续,客服接待员负责根据业主房号核对业主丢失的车卡信息,核对无误后,收费人员收取业主补卡费,由客服接待员领取停车卡并填写“地面停车卡续费登记表”,通知弱电主管授权输卡,弱电主管于两个工作日内办理原车卡注销手续及新车卡注册授权手续,新卡授权应与原卡同等期限,并将停车卡移交客服接待员,并签字确认。
三、地面停车位管理制度
1、小区车位采取不固定车位方式,对停放在车位上的车辆实行统一管理。
2、小区地面停车依照市物价【20xx】xx号“xx市物价局关于xx
小区一期交通工具停放服务价格的批复”文件规定的80元/辆·月收取车位服务费。
3、xx区域所有地面停车卡为“一车一卡”制,只限指定车辆使用,不得转借、涂改、伪造。
4、车辆进出小区和停车位时,秩序维护员认“证”对车,通行证
与车牌号不符者,秩序维护员有权阻止该车辆进入小区。
5、车主(司机)须保管好通行证,如通行证/车卡丢失或损坏,车主
(司机)要立即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补办手续。
6、凡在xx区域地面停车位停放的车辆,其驾驶人员应遵守本管
理办法,服从小区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挥,按规定位置停放车辆,自觉维护车场内秩序。
7、停放在xx地面车位的车辆,请注意关好车门车窗,勿在车内
存放贵重物品,物业服务中心对车辆及车内物品无保管义务。
8、临时进出车辆的停放管理
(1)临时进出车辆进入小区前需在门岗处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
(2)临时进出车辆依照市物价市物价【20xx】xx号“xx市物价局关
于xx小区一期交通工具停放服务价格的批复”文件规定的4元/辆·次(连续停车每8小时为一次)收取车位服务费。外来车辆不允许在小区内过夜。
(3)xx小区原则上禁止出租车入内,如遇有乘载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乘客或携带过重物品的,门岗执勤人员视情况可予以临时放行。
(4)送货车辆必须进行登记方可进入小区,在小区内需服从秩序维
护员的管理,不得随意停放。
(5)进入小区内的车辆不得鸣喇叭,同时接受秩序维护员指挥,按规
定车位和地点停放,对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秩序维护员有权依照物业服务中心相关管理规定处理。
(6)停放在小区的车辆内不要遗留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离车时车
主(司机)要锁好门窗,否则后果自负。
停车难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篇五
关于加强停车泊位建设管理的建议(政协提案)
有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11月份,我市累计上牌汽车144953辆,平均每月13180辆。,其中市区小客车总量接近46万辆,按照2011年的市区户籍人口总户数438832户计算,平均每百户居民的私家车拥有量是61.7辆。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2011年市区总的机动车停车泊位拥有量为126384个。若以市区登记在册的小客车数量(319351辆)作为停车需求总量,现有停车位的满足率只有39.58%。
.管理不到位。一方面,看车人只顾收钱,发生碰擦损坏车辆或者遗失的情况,车主往往无凭无据,说不清楚,看车人责任不明,车主意见大;另一方面,很多看车人对要票据的车主往往是按规定标准收取停车费,对不要票据的车主(以私家车为主),往往按低于规定的标准收。
4、收费超标准。特别是在节假日公园娱乐场所门前、部分单位停车场,往往收费超过标准,群众意见大。建议:
一、规范停车收费
3.首先应在多种媒体上公布公共停车位的信息,同时公布收费的细则,让广大市民知晓何处可以停车,如何停车和应尽的停车缴费义务。
4.所有免费点与收费点均有标示。为杜绝道路临时停车位乱收费现象,我市所有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点均设有停车标牌,其中标明免费的还是收费的。并将此收费体系推广到全市地面停车场和地下停车场,做到真正规范化收费。
5.由物价部门和各地文明办公室等单位联合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察,狠刹乱收费之风,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尽点滴之力。
二、规范停车行为。
增加停车泊位,进行科学管理。
1.在新建建筑中,设立地下立体停车场,建设规划部门在审批时,要强化停车泊位这项目。2.在一些住宅小区,做好停车泊位的设置,请有关部门和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规划,让私家车有适当足够的车位。在近闹区行车不拥挤的大道两侧设停车泊位,减少闹区泊位紧张的压力。
停车难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篇六
第一条为加强苏州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停车场管理,规范机动车辆停放,保障城市道路安全畅通,根据《苏州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苏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及《苏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园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停车场是指提供各种车辆停放的露天或室内场所,主要包括:专项建设的停车场(库、楼),公共建筑配套建设的停车场(库、楼),对外开展停车服务的由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的停车场(库、楼),经批准设置的占道停车场(点)。停车场分为营业性停车场和非营业性停车场。营业性停车场是指为车辆提供有偿停放保管服务的停车场;非营业性停车场是指供车辆无偿停放的停车场。
第三条 园区城市管理局是园区各类停车场的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停车场的行业管理工作及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园区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对停车场出入口设置、场内交通标志和标线、消防、车辆行驶安全秩序实施监督管理。
园区规划、建设、物价、工商、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对停车场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 停车场设置、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确保交通畅通的原则。
第五条公共停车场的建设应当纳入园区城市建设规划。规划部门应按照不同区域的交通需求和交通空间进行规划、建设停车场(库),以方便停车。停车场专项规划应当根据园区总体规划、道路交通专项规划和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进行编制,并根据园区发展的.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停车场专项规划由园区规划部门会同公安局、城-管局编制或者调整,并报园区管委会审批。
第六条规划确定的停车场(库)用地,未经法定程序调整,不得改变用途。大型绿地开发、广场建设应当利用地下空间规划建设停车场(库)。
新建、改建、扩建建筑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业场所、娱乐场所、体育场馆、展览馆、图书馆、住宅区、办公楼、医院、车站等公共建筑及居住区,必须按规划要求配建或增建相应规模的停车场。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必须配建能满足本单位车辆停放需要的专用停车场,同时应考虑业务交往所需停车位的设置。
第七条现有大中型建筑、公共建筑和商业街区,违反规划要求,未配建或少配建停车场的,由城-管局会同规划部门责令建设单位限期配建或补建。未补建的,必须缴纳停车场建设补偿金,专项用于停车场的易地补建。
第八条停车场建设资金,采取多渠道方式筹集,坚持“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建设多种形式(如多层、立体、地下)的停车场。
第九条停车场可以由投资建设者经营管理,也可以委托专业停车管理企业经营管理。居住区公共停车场的管理由该居住区物业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专业停车管理企业负责。
第十条鼓励多渠道筹集资金、多元化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申请经营社会停车场(库)、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库)的单位,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手续。
社会停车场(库)、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库)经营者变更登记事项或者歇业的,应当按规定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歇业的,还应当提前15日向社会公告。
第十一条严禁在主干道上占道停车,未经批准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道路、广场等公共场地设置停车场。
区内道路停车场的设置应当根据区域停车供求状况和交通条件从严控制。道路停车场的设置方案由园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城-管、交通等部门编制。编制道路停车场设置方案时应当符合道路停车场总量控制规划,并充分兼顾道路通行功能需要;社会停车场(库)300米服务半径内,未经批准不得设置道路停车场。园区城-管局应当根据本区道路停车场设置方案,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经营管理者,并与中标人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协议。
公共停车场建成投入使用后,在其周围一定范围内,原有的临时占道停车位应立即取消。
第十二条 公共停车场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设置符合规定的安全警示标志、停车标志、标线和停车设施;
(二) 保障停车安全,设置完善的消防设施;
(三) 车辆停放整齐,并保持环境整洁;
(四) 公示物价部门核定的停车场收费标准;
(五) 使用统一的由税务部门监制的停车收费专用票据;
(六) 管理人员佩戴统一的服务标识。
道路停车场经营管理者应当遵守前款规定,并不得擅自扩大占路面积和迁移道路停车场;鼓励推广应用智能化、信息化手段管理公共停车场(库);停车服务收费根据不同性质、不同类型的公共停车场(库)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
第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员在停车场内停放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 自觉遵守停车场管理制度,听从停车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二) 登记停车,按规定缴纳停车费;
(三) 遵守停车标志、标线,有序停放车辆;
(四) 在停车场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五) 不得在停车场内洗车、修车以及装卸货物。
第十四条 停车场必须用于停放车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关闭或改变其用途。
特殊情况确需占用停车场的,应报经园区城-管局批准,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月。关闭停车场或改变停车场用途的,必须经原审批部门批准。
违反本规定的,处五百元至一千元罚款,并责令限期恢复停车场(库)的用途。
第十五条 鼓励企、事业单位的内部停车场对外开放,对外开放的内部停车场的管理,适用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申请开设停车场由园区一站式服务中心受理,经规划、公安交-警、城-管等相关部门审批,各环节审核时间均为3个工作日;如属经营性停车场的,还须经园区物价部门审核后方可实行收费服务。
申办停车场事项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一)停车场设置位置示意图、总平面图和停车位图;
(二)主要设备配置明细及设施情况说明;
(三)停车场地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四)工商名称核准通知书、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第十七条停车场建设竣工后,申请者应再向园区一站式服务中心提出验收,经规划、公安交-警、城-管、物价等部门实地查勘验收,各环节验收时间均为3个工作日,对符合条件的,由园区一站式服务中心核发《停车场经营(服务)登记证》。
申请者凭《停车场经营(服务)登记证》至工商、税务等部门相关手续。
第十八条 停车场经营过程中主体发生变化,应向工商、税务等部门申请变更,并在园区城市管理局备案。
第十九条在本办法发布之日前,在园区范围内已设置的经营性停车场,经营者必须在3个月内到园区城-管局申领《停车场经营(服务)登记证》。
第二十条园区城-管执法大队要加强对停车场管理的执法监督,对不按规定管理、设施配置不到位、车辆无序停放的停车场,要责令其整顿规范,并依法处罚。
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划、建设、价格、发票、道路交通等管理规定的,由相关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拒绝、阻碍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利用建筑工地或者空地设置经营性临时停车场(库)以及组织为期30日以上重大活动需要临时设置经营性机动车停放点的,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管理。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在实施中与国家、江苏省和苏州市新颁布或修改法律、法规条款有抵触时,该抵触条款无效。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园区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
停车场名称 | 负 责 人 | ||
详细地址 | 联系电话 | ||
占地面积 | 总投资额 | ||
提交申请 有关材料 | 1.设置位置图、总平面图(电子文本)和停车位图; 2.主要设备配置明细及设施情况说明; 3.场地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4.工商名称核准通知书、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其它。 | ||
规划部门 审核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公安部门 审核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城-管局 审批意见 |
停车场名称 | 负 责 人 | ||
设置地点 | 占地面积 | ||
车位设施 配置情况 | |||
规划部门 验收意见 | 年 月 日 | ||
公安部门 验收意见 | 年 月 日 | ||
物价部门 验收意见 | 年 月 日 | ||
城-管部门 验收意见 | 年 月 日 | ||
备注 |
停车难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篇七
小区出入口及行车主干道地面用白色油漆划出交通指引标志,指明行车方向;道路转弯处及大门口设置交通禁令、禁示、禁鸣、限速等标志,确保道路车辆行驶畅通、安全。
行车道路两边侧石油漆黄色标志,表示禁止停车(来自http://);油漆黑黄相间(30cm间距)标志,表示允许临时停车,确保管理区域内无违规停车现象,道路路面应保持整洁、无损、通畅。
小区支道及会所外场上允许停车的位置,用白色油漆标志停车位及编号,标识应清晰、醒目、完整。
对进入管理区域内的特种车辆应予以引导,并指挥车辆按规定车位停车。
在停车库(场)地面用白色油漆划出车辆行驶指引标志、车位标志及编号。
合理规划地下停车场的使用管理,防止乱停、乱放。同时,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确保××广场××号楼项目(--)文明、有序的工作、学习、活动环境。
对驶入车库的车辆,均限速5公里以下,严防高速行驶,并有专人指引按规定存放到指定区域,做到车辆停放规范、整齐,分类科学合理、安全有序,以完善细致的管理,进行安全有序的服务,防止乱停乱放现象发生。
完善的管理制度、智能化的管理系统、全方位的保安监控紧密配合,保证无控制盲点。
贯彻技防为主、人防为辅的原则,做好停车场的出入口控制,建立车辆停放登记制度,严防被盗事件发生,同时,停车场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和逗留。
关注已停车辆,查看有无损坏、漏油、漏水情况,做好相关记录,若出现损坏、漏油、漏水等,尽快与使用者联系,减小损失。
遇有计划性重大活动安排时,制定活动开(来自http://)展配合计划,事先做好预留车位及场地检查工作,摆放醒目标志,并做好协调、劝说及解释工作。
在停车库的进出口上方醒目处,挂禁令标志、限高标志、收费标志。
停车库的通风、消防、排水及照明等设备、设施应保持完好。
保持停车库环境整洁、无渗漏水、地面平整,无积水。
为办妥长期停车证的业户提供相对固定的车位。
地下车库只为业户提供长期停车服务(特殊情况需临时停车,应由管理处经理批准后方可停车)。
辅助、引导车主安全停车,提醒车主勿将贵重物品遗忘在车内,勿忘关闭车窗车门。并检查车辆状况,如发现漏油、破损等情况应立即提示车主,同时向管理处报告。
小区地面可提供临时停车服务的地段,执行限额发证制度,先到先停,停满为止,并确保已办证车辆的停车。
http://为进入管理区域内的`非机动车辆提供指定区域有序停放的服务不准许小区内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在执行地下车库管理方案的前提下,经营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及运行方案;
2)进行安全有序的服务;
3)实施科技型管理模式;
4)出入登记管理;
5)每月结算一次,停车费收入剔除管理成本。若车库产权属大业主,即结余归大业主;若车库面积已作分摊,即结余归全体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