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河道巡查方案(实用5篇)

时间:2023-09-05 14:48:03 作者:念青松 方案 最新河道巡查方案(实用5篇)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写方案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我给大家收集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河道巡查方案篇一

为加强学校卫生监督管理,进一步做好小腮镇学校卫生安全保障工作,根据我县20xx年卫生监督工作要点的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小腮镇20xx年学校卫生安全巡查工作计划》。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卫生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管理条例》等。

辖区内中学、小学、幼儿园卫生状况等。每季度开展一次巡查,覆盖率达100%。

(一)小腮镇中学

(二)小腮镇各小学

(三)小腮镇中心幼儿园

对辖区中学、小学、幼儿园的卫生管理情况进行巡查,认真填写单位基础信息表、现场巡查记录。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要制作巡查笔录和出具卫生监督协管意见书,并督促整改,并上报县卫生监督所。

1、20xx年元月:制定检查工作方案,组织业务培训和准备工作。

2、20xx年1月-12月:按照计划的范围和内容进行巡查和水质监督检测。

3、20xx年12月,汇总和统计分析检查结果,完成工作总结。

(一)要高度重视学校卫生安全巡查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结合本地区学校卫生巡查中的具体情况和突出问题,制定实施工作方案,组织、协调、督导、协管本辖区巡查工作实施,保证各项计划、任务和整治措施得到落实。

(二)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认真开展巡查工作,指导学校规范卫生管理,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要协助上级部门依法严肃查处,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典型、重大案件,要及时上报。

(三)要在查中注重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学校卫生安全巡查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为进一步健全监督协管制度、完善机制措施、提高学校卫生安全巡查能力和水平,提供理论和实践支持。

(四)在20xx年12月20日前将学校卫生安全巡查资料存档备查,及时报送。完成工作总结。

河道巡查方案篇二

5月2日下午,我镇出动专用矿山巡查车辆及专职矿山执法巡查工作人员深入辖区龙竹村马鞍山、岸认、那匿一带,对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进行日常执法巡查。在巡查中发现多起无证非法开采行为,现场调查无证非法开采小煤窑业主,宣传矿产资源政策法律法规,教育遣散从业人员,提取现场图片,发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更为严重的是,当日18时许,在龙竹村那匿屯后山,我们发现三台大型挖掘机正在疯狂盗采铝矿,现场还设有架设在小型拖拉机上的筛选机和传送带,将盗挖出来的铝矿现场分离筛选后直接装车,十多台后推车在装车后就直接运送下山,这种盗采现象令人触目惊心,整座大山被挖得满目疮痍,现场堆放的上百吨铝矿随处可见。由于我工作队力量单薄,加上现场又突然出现20个不明身份的社会青年,我们只能口头制止这些盗采行为,并对现场进行了拍照取证,但对于盗挖铝矿资源的挖掘机等相关设备,我们对其无法进行现场查扣处理。

稳定。

××镇人民政府

河道巡查方案篇三

(一)深化环保督察整改实效。针对13件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件根据整改方案,定期现场检查调度,全面开展销号工作,并做好长效管理。促进督察发现问题根本解决、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强化大气精细化管控。虽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离上级部门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下步整治工作中,我部门将加强巡查管控和污染源治理力度,发挥空气质量监测站和各微型监测仪的作用,联合相关部门和社区积极主动作为,加强各监测站点周边污染源巡查,提前介入可预见污染源精准溯源和治理,及时了解掌握大气环境质量变化情况,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三)做好防洪防涝防台风和汛后检查工作。积极对接配合**环水中心和**做好辖区内**路、**路、**路等地段2023年积淹水改造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对今年加设现场的潜水泵返回厂家做维修保养。加快对接***,落实**泵站和**泵站外包管理事宜,促使泵站管理更加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

(五)加强环境信访处理工作。做好12345、12369工单办理,利用环污染防治监管平台强化环保工单办理情况的再监督和综合监管,全力压降信访数量。

(六)抓好全街企业环境监管工作。着重抓好重点企业、医疗企业、堆场及汽修企业日常监管,对辖区重点企业每季度不少于1次检查,小微企业每年度不低于2次检查。确保企业合法合规经营,各类设施正常运行。持续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提升辖区危险废物规范管理水平。

河道巡查方案篇四

根据的指示和中央关于农村工作会议的精神,对我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提出了新要求。____年是我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现代化农业建设,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节点。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继续实施化肥、农药负增长行动,进一步减少化肥和农药使用量。协助市农业农村局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的推广与培训,开展农药使用技术的推广与培训,确保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在全区范围内有效全覆盖,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50%以上,肥料、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0%以上,全区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大力推进农业废弃物的回收和秸秆综合利用。

二、工作重点

(一)实施化肥负增长行动。在全区范围内集成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等一系列相关技术,加快推进化肥使用量负增长行动。我局已配合市农业局,在全区所有耕地取测土配方土样500余份。根据不同地块土壤条件、作物产量潜力和作物肥料需求,合理确定单位面积施肥限量标准,做到土壤缺啥补啥、缺多少补多少,不缺不补,避免化肥用量过大,减少盲目施肥行为。

(二)实施农药负增长行动。根据我区农作物病虫害发生危害的特点和预防控制的实际,在全区草地贪叶蛾、玉米螟、玉米大斑病、稻瘟病常发重发区,粘虫间歇暴发区,蝗虫偶发危害区做到绿色防控与化学防治相结合、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群防群治相结合,在园艺、蔬菜作物上推行灯诱、性诱、、食诱“四诱”措施,优先选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促进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发展。

(四)深入开展秸秆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推广农作物秸秆还田技术和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燃料化利用。一是推广实施秸秆覆盖还田免耕播种作业技术。将作物秸秆切碎还田后,用免耕施肥播种机直接进行播种作业。二是推广实施高留根茬还田免耕播种作业。以免耕播种出苗后田间留置的根茬*均高度不低于40厘米(含免耕播种机作业正常刮倒)为基本要求。三是推广实施秸秆粉碎腐熟还田技术。采取联合收获机械收割,将玉米秸秆粉碎并覆盖地表,调节碳、氮比施用秸秆腐熟剂,采取机械旋耕、翻耕作业,将粉碎玉米秸秆、尿素与表层土壤充分混合,及时耙实,以利保墒。在秸秆翻入土壤后,需浇水调节土壤含水量,保持适宜的湿度,达到快速腐解的目的。

(五)开展化肥、农药试验田。与市农业农村局协同在城东乡下三台水源地保护区,山门镇水源地保护区,二龙湖水源地保护区所属的7个村开展化肥与农药试验田、示范田耕种推广。为农民提供相应技术,相应的化肥、农药等农资资料,与普通种植的大田作对比,向农民宣传新技术、新方法,减少农民农药化肥的使用量,减少我区农业面源污染。

(六)大力开展种植业结构调整。按照省市的要求,在我区大力开展种植业结构调整,调减玉米的种植面积,增加大豆等杂粮作物的种植面积。尤其是在山门水源地保护区、下三台水源地保护区、二龙湖水源地保护区所在的村,增加杂粮种植的同时,也要相应调减果蔬种植面积,使农药的用量也相应减少,从而减少径流水入库农药量。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建立完善的领导工作机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上下联动推进。结合实施延伸绩效考核,建立上下联动、多方协作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整合力量、加强督查。充分发挥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企业的作用,鼓励开展技术推广、政策宣传、技术培训、服务指导等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受今年疫情的影响,各乡镇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微信科普群等新闻媒体,以及各村部宣传栏,组织面源污染宣传培训等方式,大力宣传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的意义,推广普及化害为利、变废为宝的清洁生产技术和污染防治措施,让农民群众理解农业面源污染的来源、本质和危害,使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参与农业 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并要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推进措施,确 保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河道巡查方案篇五

一、指导思想

以x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相关要求以及x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与保护规划和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x水发〔20xx〕xx号文件)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深刻把握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民生福祉的宗旨,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正确处理砂石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遵循原则

1、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开采原则。

2、坚持有利于防汛、抗洪的原则。

3、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

4、坚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齐抓共管的原则。

三、工作任务

(一)开采范围

县域采砂地点集中在两条河流,x河、x河。

1、x河可放置开采点为六段

(1)x浪乡x村东南河段;

(2)x浪乡x浪村河段;

(3)x浪乡x村河段;

(4)x镇x村西河段;

(5)x镇x河段;

(6)x山镇x东河段。

2、x河可放置开采点为五段

(1)x乡x村河段;

(2)x县林业局x村段;

(3)x镇x村河段;

(4)x镇x村—x村河段;

(5)x镇x村北河段;

(6)x乡x村北河段;(已取缔)。

划定开采地点共计11段,预计开放采砂点13处,将严格按x省x县x河、x河河道采砂规划要求,有计划发放采砂证。

(二)开采时间、开采量

开采时间:明水期采砂规定5月1日起至10月30日止。

开采量:2020年因x线高铁及建筑行业建设,计划开采总量38万立方米;每个采区一户(一套设备一滩,10000—20000立方米)。深度不超2米,不准超量开采,以免影响防洪。

(三)相关设施要求

采砂户应具备相应的采砂设备,配备技术人员和运输工具,明确运输线路,有砂石堆放地点,弃料及时处理,采砂活动结束后对现场清理干净。

(四)开采审批程序和范围

(1)河道采砂申请书;

(2)营业执照和有效身份证件;

(3)采砂机具和运输设备的有关证书;

(4)河道采砂与第三者利害关系达成的协议书等。

2、申请从事河道采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符合批准的河道采砂规划和年度采砂实施方案;

(2)具备合法有效的河道采砂营业执照和身份证件;

(3)具备符合规定的作业方式和安全措施;

(4)具备符合要求的采砂地点、机具和运输设备及从业人员;

(5)具备符合要求的河道采砂运输路线;

(6)无违法采砂记录;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3、河道采砂点现场勘察:行政审批局将联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提供的采砂区域进行全面勘察,制定开采范围,严格控制开采区域(有现场勘查范围图)。

4、审批发放河道采砂准采证办理流程:

首先申请人到x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经济事务综合窗口xxx号提交申请材料,由x县行政审批局工作人员初步审核,审核通过后由x县行政审批局审批人员协同x县水务局河道执法勘察人员联合进行现场勘查,根据相关材料出具意见,报河道采砂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符合以上要求的申请人至x县行政审批局领取河道采砂准采证。

四、具体要求

1、河道采砂准采证实行一户(一船或一滩)一证。禁止伪造、涂改、买卖、抵押、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河道采砂准采证。

2、严格按照河道采砂准采证(河砂)规定的开采坐标、期限、范围、开采量、深度、作业方式采砂。对同一个地点多个业主竞争的采取公开招投标的形式确定采砂业主,无违法采砂记录者优先。

3、必须在采砂区域设置警示标志,严格要求采砂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规范采砂,每个采砂点根据现场条件不允许少于6个警示牌,警示牌标准按发证机关要求制作,做好安全工作。

4、各砂场采砂过程中要按照要求使用采砂工具和设备,随采随运及时清除或平复砂石料和弃料堆体及采砂坑道,汛期不得在行洪区、河岸堆放砂石料。

5、运输砂石的车辆按指定进出场路线行驶,禁止随意开道行车。

6、采砂单位或个人必须与县河道主管部门签订《河道采砂管理协议书》、《x县河道采砂安全生产责任书》。

7、每个采砂点按照《x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规定,根据《河道采砂管理协议书》的要求,及时对采砂现场进行清理、平整保持原有状态。

8、为营造健康有序的生产环境,每个采砂户需向河道管理部门缴纳5万元安全生产抵押金,如果没有发生安全事故、乱采乱挖、超量开采、损毁农田、堤岸等水利工程及其它设施的,采砂结束后将全部返还,下一年优先放证。

9、河道下列区域为禁采区:

(3)河道顶冲段、险段和规划保留区;

(4)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自然生态保护区;

(5)有岩体滑坡、泥石流灾害的河段及植被良好的稳固滩地;

(6)x河x城镇段(x公路桥—x县工业园区段—x河铁路桥);

(7)小x河整条河流(x山水库上游)。

10、下列时段为禁采期:

(1)江河、湖泊达到或者超过警戒水位时;

(2)蓄滞洪区启动运行期间;

(3)防汛、抗洪时期;

(4)依法被禁止采砂的其它时段。

12、不得破坏水环境、污染水体;

13、采砂活动结束后,及时对采砂现场进行清理、平整,保持原有状态。

14、本方案中所称采砂是指在河道(包括湖泊、水库、人工水道、行蓄洪区等)管理范围内开采砂石、取土等活动。

五、水行政主管部门权利

水行政主管部门对采砂区域、采砂户进行检查监督,并行使以下权利:

1、进入采砂单位或者个人的生产场所进行调查;

2、要求采砂单位或个人如实提供与河道采砂有关资料;

3、有权对采沙点的安全措施、安全警示等进行监督检查;

4、责令采砂单位或个人停止违法采砂行为;

6、对无证开采、乱采乱挖、违法严重者,申报司法机关予以严厉打击。

六、河道采砂市场规范管理

依据《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河道采砂市场规范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按照x县政府关于规范河道采砂管理的相关要求,县政府委托县水务局对采矿权价款进行评估,县水务局聘请x索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做出评估,收取采矿权价款每立方米元。经市场调研与采砂企业和个人及相关单位进行协议商定,收取经营权协议价款每立方米2元。税务局应收缴税款每立方米元,合计采砂企业应上缴各项税款每立方米元(不包括企业个人所得税)。采砂企业和个人在一次性缴纳经营权出让价款及相关费(税)款等全部费用后,由行政审批局发放《河道采砂准采证》,方可进行采砂行为。上述所有款项均由县水务局代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