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安全事故通报范文(14篇)

时间:2023-10-23 08:58:39 作者:笔舞 党团范文 最新安全事故通报范文(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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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今年以来,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和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抓好节日期间的安全部署和检查,实现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1至2月,全市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121起,死亡11人,受伤126人,直接经济损失29.18万元,四项指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41%、27%、31%和87%。但进入3月份以后,我市境内连续发生几起交通事故,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现将事故通报如下:

3月8日晚19时30分,苍溪县歧坪镇驾驶员杨松浩驾驶川h73525五菱牌面包车,行至苍旺线40km+500m处,与停放在前方右侧道路上的一辆二轮摩托车相撞,随后又与相对行驶的川h63023小货车相撞,同时,川h73525车又被随后驶来的一辆牌照为川a91537小轿车追尾。造成1人死亡,3人受伤,4辆车不同程度受损。

3月9日晚22时许,苍溪县云峰镇驾驶员刘名洋驾驶川hh3633长安牌面包车,从五龙驶往苍溪,行至国道212线909km+300m处,车辆向右越出路面翻于路外田内,造成1人当场死亡,4人受伤,车辆严重受损。

3月10日中午12时许,蓬溪县赤城镇驾驶员梁敦凯驾驶川j36647比亚迪轿车从苍溪县城老干局门口下行时,因操作不当冲向红军路人行横道,导致11人受伤,同时与正常行驶的三辆小车相撞,致使四车不同程度受损。

3月13日凌晨1时40分左右,重庆驾驶员龙小明驾驶渝ca1511中型货车,从重庆大足装载10000匹页岩砖,沿广绵高速运往剑阁县义兴乡,当车行至青(川)剑(阁)路83km+100m处,车辆翻于公路左侧10m高的陡坡下,造成含驾驶员在内的3人当场死亡,车辆严重受损。

3月16日上午10时,旺苍县一辆微型面包车(车牌号为川h32571,驾驶员何依江)从檬子乡开往英翠镇,当车行至英翠镇至鼓城乡公路距英翠场镇2公里处,与一辆车牌号为川h18-00894的货车相撞,造成1人死亡,1人重伤,6人轻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这些事故的发生,暴露出当前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还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一是个别县区和市级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安全监管措施不力,安全督促检查不到位;二是对道路交通宣传教育不够深入,尤其是对私人用车、7座以下的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的再教育、再培训工作不够落实,责任不明确;三是道路交通设施不够完善,对一些坡陡弯急的道路隐患排查治理不力,安保设施缺乏;四是对全民的安全宣传教育不够,部分群众搭乘非法营运车辆的现象屡禁不止,安全意识淡薄。针对这些问题,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市委、常务副市长王菲批示:“全力处理好死者后事,全力抢救伤员,做好思想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并迅速查出事故原因,依法妥善处理。要举一反三,在全市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务必确保不再出类似事故”。为迅速扭转我市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严峻形势,有效地遏制和预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

道路交通安全是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全市每年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中,交通事故占各类事故的70%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也是最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元凶”,给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各级各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道路交通事故的易发性和危害性,在近期内要认真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专题分析本地本部门安全生产形势,研究有关遏制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工作措施,切实把省、市部署的“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和“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工作措施,认真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监管。

3月份以来,苍溪、剑阁、旺苍连续发生小轿车、面包车和中型货车事故,其主要原因是私人自驾车驾驶员安全意识不强,超速、超载、操作失误等因素所致。也反映出一些县区和部门对自用车的安全管理责任不够明确,教育和培训制度没有很好坚持,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缺乏有力措施,没有形成县区、乡镇、村组安全监管网络,对辖区内自用车辆的数量、驾驶员情况、安全状况、保险时限、营运资格等情况心中无数,出了事故相互推诿扯皮。针对这些问题,必须认真研究解决。一是各县区和市级有关部门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必须对自用车、面包车、摩托车、工程机械和中小型货运车辆开展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明确监管责任,落实监管措施。二是要认真开展一次对车主、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公安、交通等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在抓好国、省道路安全监管的同时,还要重点加强对县、乡道路的督促检查,加大对事故易发地段和危险路段的巡查,实行24小时监控。三是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疏堵结合、依法规范”的原则,对“黑车”非法经营进行集中治理,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的组织者和无证经营、伪造运营证件、驻地运营的异地出租车以及摩托车、客货二用车和其他车辆的非法经营行为,切实把道路交通事故突发的态势降下来。

三、认真排查,加大隐患治理的力度。

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从3月18日起至6月25日止,利用100天时间,在全市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级公安交管和交通路政部门要在全市开展一次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清理工作,对急弯、陡坡、危桥险路要结合道路交通“双基”建设,加大安保工程的投入,不断完善交通安全标线、防护设施、标志标牌等安全设施。除市上今年下达的波形防护栏工作任务外,各县、区还要积极筹措资金,对目前未设安全防护设施的陡坡和危险路段安装波形防护栏或带钢筋的防撞墙。规划和建设部门要完善城区的机动车停放地点,切实解决乱停乱放的问题。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机动车超速、超载、客车超员、非法营运、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行为的整治力度,加强对城区公交车、出租车的安全监管,严肃查处超速、强行转弯、违章超车、急停急靠等违规行为,切实规范营运秩序。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辖区全面开展一次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各种会议等有效形式,开展安全警示教育。要以开展安全生产“五进”活动为抓手,以第八个“安全生产月”为契机,各级各部门联合行动,教育引导群众不乘坐违章车船、不违章乘坐车辆。各级公安交管、交通、城管、农机等部门要及时召开各类运输企业、机动车业主、船主、驾驶人员会议,深入学习道路、内河安全管理等法律法规,用典型事故案例加深印象,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社会、群众、家庭、自己高度负责的思想,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安全。

五、严格执法,严厉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

公安、交通、建设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机动车辆违法违规行为。各级行政监察和政府安办等部门要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明查暗访,对工作组织有力、事故明显减少、责任落实、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辖区内交通秩序混乱的予以通报批评,并严格问责。凡本地区和本行业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责任事故,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向市政府作出深刻的书面检查,并按规定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年三月十八日。

安全事故处罚通报

安全事故可大可小,大可危机生命,安全事故处罚还是很有必要的,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安全事故处罚通报范文,供大家参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各相关单位:

近期,接连发生两起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给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造成了较大损失,给通信行业发展带来负面影响,暴露出通信工程施工中存在违章作业、安全措施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收到事故报告后,部领导立即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坚持‘四不放过’的方针,查清原因,通报全行业,坚决把不按规程办事和层层转包的趋势遏制住,杜绝事故的重复发生”。目前,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已批复了对两起事故责任认定和处理意见。为进一步加强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再次发生,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的基本情况。

(一)中国移动随州分公司“3.28”较大安全事故。

3月28日,施工单位浙江鸿顺实业有限公司现场施工人员在安装湖北随州移动分公司的一座移动基站发射塔时,由于铁塔塔基底座12个螺栓和螺母有11个不配套,导致其中11个螺母安装不上,为赶工程进度,3名施工人员在铁塔底座没有固定、现场无监理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情况下,仍然坚持上塔作业,当铁塔安装到25米左右,因铁塔的底座螺丝固定不到位、拉绳的拉力及作业人员的作用力等因素导致铁塔重心偏离,铁塔往拉绳方向倾倒,在塔上作业的3人随塔倾倒摔下被砸死,在塔下拉绳的1人也被倒下的铁塔砸死。造成直接经济损失90万元。

(二)湖北方兴通信有限公司“5.29”较大安全事故。

5月29日18时许,施工单位湖北方兴通信有限公司1名施工人员在武汉市视频监控系统项目(建设单位为中国联通武汉市分公司)“光谷长城坐标城”工地的一个信息网络人井内,进行光缆布放施工时发生晕倒,下井施救的3名工友因施救不当造成死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45万元。

二、事故的主要原因和性质认定。

(一)中国移动随州分公司“3.28”较大安全事故。

湖北省随州市人民政府批复的对事故发生认定的直接原因为:铁塔安装严重违规操作。间接原因认定为:1.施工方浙江鸿顺实业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在登高架设作业中没有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管理,未对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安全培训;2.监理单位北京诚公通信工程监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在施工方未按程序及时通知的情况下,也未及时派监理人员到现场进行工程监理。

事故性质认定:该事故是因铁塔安装严重违规操作、施工现场安全监理不到位、作业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意识而造成的物体打击类较大安全责任事故。

(二)湖北方兴通信有限公司“5.29”较大安全事故。

湖北省武汉市省人民政府批复的对事故发生认定的直接原因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薄弱,在进入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前,未进行检测,未佩带防护用品,施救人员盲目下井施救,最终均因缺氧昏倒在井内污水里,造成事故伤亡扩大,酿成较大事故。间接原因:1.湖北方兴通信有限公司对有限空间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不到位;2.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3.湖北方兴通信有限公司对施工人员及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不到位;4.河南省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对井下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监理工作不到位;5.中国联通武汉市分公司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不到位。

事故性质认定:该事故是一起施工人员违章下井作业,井上人员盲目施救,企业安全生产。

规章制度。

落实不力,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而造成的较大责任事故。

两起安全事故的发生暴露出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一是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不得力;二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专职安全员不到岗,施工作业人员违规违章操作行为严重;三是企业安全培训教育未全覆盖,一线施工人员缺乏基本安全生产意识,安全防护和救援常识严重缺乏;四是监理单位未严格履行监理责任,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对施工企业的习惯性违章作业没有采取制止措施;五是建设单位对施工方和监理方未按规定严格要求,未尽到对施工、监理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协调责任。

三、相关处理意见。

(一)相关部门的处理意见。

湖北省随州市人民政府批复的对中国移动随州分公司“3.28”较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意见是:对浙江鸿顺实业有限公司依法给予经济处罚,责令该企业所有在随州建设项目停工整顿;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给予年收入40%的经济处罚;对该公司主管安全的综合部经理,建议相关部门给予行政降职处分;对该公司塔桅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塔桅部经理,建议相关部门给撤销塔桅部经理职务的处分。对北京诚公通信工程监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依法给予经济处罚,并责令该企业所有在随州建设项目进行停工整顿,对作为该分公司湖北移动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副总经理依法给年收入40%的经济处罚,建议有关部门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对作为该项目主要安全负责人的项目经理,建议相关部门给予行政降职处分。要求中国移动随州分公司所有在建工程立即停工整顿,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写出自查整改报告。

湖北武汉市人民政府批复的对湖北方兴通信有限公司“5.29”较大安全事故处理意见是:给予湖北方兴通信有限公司经济处罚20万元;对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建议给予开除处分;对法人代表处以上一年收入40%的罚款,并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对河南省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现场监理员建议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中国联通武汉市分公司负责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建议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二)我部处理意见。

为深刻吸取两起事故的教训,我部决定对中国移动随州分公司、中国联通武汉市分公司、浙江鸿顺实业有限公司、湖北方兴通信有限公司、北京诚公通信工程监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在行业内通报批评。同时,要求事故责任单位认真落实当地政府部门的处理意见,在企业内部对相关责任人做出严肃处理,并将有关处理和整改情况于11月10日前上报我部(通信发展司)和所在省通信管理局。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全行业要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扎扎实实地做好防范工作,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再次发生,确保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提出要求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管理。

各电信企业及参与通信工程建设的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要切实提高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认识,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各单位要全面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我部的相关规定,正确认识安全生产与建设速度、建设成本的关系,深刻反思本单位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排除各种安全生产隐患。

(二)健全监督机制,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制。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各单位要认真落实《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工信部[20xx]111号),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一是要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人,明确各环节、各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将安全生产管理情况与责任人的业绩考核挂钩,逐级负责、逐层落实;二是要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彻底消除薄弱环节、安全生产事故易发环节的隐患,杜绝违反通信工程建设标准、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三是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要加强工程的管理,防止因无资质参与工程建设、资质挂靠、层层转包等违规行为造成安全生产管理漏洞,同时要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

(三)深入开展检查,排除安全生产隐患。

(四)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强化施工现场人员培训。

施工企业应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保障安全生产费专款专用。必须配备安全生产工具用具和防护用品,及时更新安全生产装备,降低安全风险;要加强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增强施工人员自我安全防护意识,企业教育培训覆盖面应达到100%;对登高人员、井下作业人员、电工等特殊工种要经过专门培训,做到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要加倍重视施工现场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针对农民工安全意识淡薄、流动性大的特点,保证施工人员按照操作规范进行施工作业。

(五)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事故个人责任追究制。

各单位要认真吸取这两起安全事故的教训,要按照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没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没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一查到底、紧盯不放。建立企业内部安全生产事故个人责任追究制,对违法违规建设、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不执行强制性标准导致安全事故的,按照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做到警钟长鸣,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附件:1.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国移动随州移动分公司“3.28”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批复(略)。

2.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湖北方兴通信有限公司“5.29”较大安全事故。

调查报告。

的批复(略)。

年十月二十一日。

各车间、部门:

10月19日15:25分左右,二车间20组在揭窖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窖泥箱合页伤人事故,为警示公司广大职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经公司维权部安全生产办公室调查并结合公司《安全管理手册》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责任追究。现通报如下:

一、事故经过及原因分析20xx年10月19日14点30开班,2车间20组班长××安排操作工××负责揭窖作业。在15点25分左右揭满一箱窖皮泥后,由行驾人员××将泥箱吊运至泥坑上方,××打开泥箱合页卸出窖皮泥,卸完后进行关闭合页作业,由于合页关闭困难,××第一次向上推动合页,但并未关闭,又再一次进行关闭作业,在第二次进行关闭过程中该操作人员不慎将左手中指伸入合页及箱体内部,由于合页关闭困难需较大力度操作,故该操作人员在关闭操作时用力过猛造成左手中指受伤。随后该人员将事故报告车间相关负责人并送医治疗,经医学检查及鉴定该人员为左手中指前端末节毁损伤,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该人员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属轻伤。事故发生后2车间当即将情况报告至维权部安全生产办公室,随后安全办工作人员对此事故展开全面调查,除详细了解事故经过及原因外,安全办还对该操作人员安全教育等情况进行了解,但未发现该人员安全教育等相关记录并且还了解到二车间在9月中旬已发现该窖泥箱存在关闭困难的安全隐患并告知设备计量部××需安排维修,但由于该设备属于新购设备还在试用阶段,设备计量部××当即通知该设备厂商要求其维修,直至事故发生为止供货厂商仍未对该设备问题进行处理。

二、事故责任分析1、事故当事人××在关闭窖泥箱合页操作时未对作业环境及设备进行危险源辨识,操作过程中存在违章作业(人的不安全行为),故负该事故的主要责任;2、2车间副主任××、班长××未对唐××进行相关安全教育(管理方面的缺陷)且发现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未停止使用(物的不安全状态),负该事故的管理责任;3、设备计量部××未及时安排设备厂商进行维修,存在协调不到位等情况(管理方面的缺陷),负该事故的次要责任。

三、对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1、事故主要责任人:伤势痊愈复工后,重新接受三级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作业;2、事故管理责任人: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对两名责任人各进行人民币100元处罚;3、事故次要责任人: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对其进行人民币100元处罚;四、事故整改措施1、要求各车间、部门需加强对各班组、科室人员及设备的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过oa、书面形式反馈至相关部门,对反馈等问题未能得到及时处理请立即报告安全办;2、要求各车间、部门需自查各自安全教育情况,对未进行安全教育以及教育记录不完善等情况及时整改,安全办将对各单位进行不定期抽查;3、加强相关方的管理,设备计量部、采购部共同催促供货厂商加快设备维修;4、加强各车间、部门操作人员《安全操作规程》学习。此次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还处于公司级层面,未能将安全文化及安全一票否决权深入基层和部门,且该次事故也反映出公司各部门之间在安全工作中协调、协作不到位以及相关方管理办法的缺失,望公司各部门及全体职工以安全为天职,牢记安全责任,认真履行安全职责,为确保职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尽心尽职,为公司安全发展多做贡献。

特此通报。

维权部安全生产办公室。

10月28日。

各部门。

9月18日上午,工程设备水电部在3#厂房安装ups低压柜地线时,关闸后没有做测试实验即进行操作,结果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一名电工受伤。伤者伤情虽然不严重,但性质极为恶劣,公司一再强调安全重于泰山,各部门均应按安全生产操作流程进行作业。为增强员工安全意识,为严肃公司劳动纪律,经公司研究决定对工程设备水电部总经理及安全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并扣除当月绩效奖各300元。希望广大员工引以为戒,认真遵守公司各岗位操作流程执行作业,同时各事业部领导做好日常监督宣导工作。

特此通知。

广东*科技有限公司。

年九月二十三日。

安全事故通报范文

各企业、单位:

20xx年,我区连续发生多起火灾事故,对社会造成不。

良影响,给企业和国家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究其原因,主要是个别企业由于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不严格、隐患排查不认真、存在违章违规现象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事故发生后,个别企业现场职工和带班人员存在临阵处置不力,不会使用消防器材现象和惊慌失措,导致三分钟内未及时扑灭,希望各企业、单位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全面排查事故隐患,为我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现将事故通报如下:

1、昌邑市石埠方源再生性纤维状物质加工厂火灾事故。

该企业于20xx.10.25日凌晨3:01分因梁顶节能灯接触不良导致电火花引燃屋顶,从屋顶引燃棉花等纤维造成火灾,损失原材料60-70吨,房屋36间、设备4组,经济损失预计350万元,事故原因:电火花引起。

2、昌邑市石埠镇相生纺织厂火灾事故。

该企业于20xx.11.12日上午8:30分因机器摩擦引起火。

花,进入风机屋,引起火灾,初步估计损失原料60吨,机。

器一台、厂房7间,经济损失预计150万元,事故原因:机器摩擦引起火花。

3、昌邑市华坤纺织有限公司火灾事故。

该企业于20xx、12、19日6:00因材料车间电机电闸发生火花,引燃物料,引起火灾,厂房过火面积3000平方米,损失设备若干台,原料、成品300吨,经济损失300万元。

石埠经济发展区安监所。

20xx年x月x日。

近期安全事故通报

xx市马店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1日15时20分发生爆管事故,已确认死亡21人、受伤5人,其中3人重伤。据湖北宜昌当阳市政府消息,有关方面初步调查显示,发生在马店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爆管事故原因为该公司热电项目在建调试过程中,高压蒸汽管道破裂,蒸汽外泄所致。

接到事故报告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高度重视,党组书记、局长杨焕宁立即作出部署:立即派出工作组紧急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协助地方全力做好现场救援和事故处理工作。同时,要求湖北省安监局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千方百计做好救援处置工作,做到科学施救,严防次生事故。

二、西安南郊变电站爆炸导致大面积停电。

6月18日0时28分,西安市xx区电力公司南郊变电站110千伏因电缆沟失火导致一台主变故障起火爆炸、一台主变跳闸,同时波及南郊变330千伏跳闸停电,过火面积100平方米。

三、国投、神华两电厂风机起火事故。

5月5日,国投x有限公司酒泉第一风电场33号风电机组(型号df77b)着火。

5月10日,(呼伦贝尔)风电有限公司35202号风电机组(型号df70b)着火。

目前两起风电机组着火情况正在调查中。

四、北电力220千伏罗屯变感应电触电人身事故致1人死亡。

4月1日11时30分,北电力唐山供电公司220千伏罗屯变110千伏兴东二线113线路停电检修,站里进行113-2刀闸检修,加装站端避雷器,一名检修人员(男,54岁,唐山供电公司变电检修室职工)在打开刀闸a相线路侧引线连接板时,失去地线保护,发生感应电触电,经抢救无效死亡。

五、盖孜水电站重大安全事故致4人死亡。

20xx年3月6日17时40分(北京时间),位于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陶县境内的盖孜水电站项目压力钢管及机电设备安装标段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较大伤亡事故,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389960元。经核查该标段由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电五局)总承包,在建设过程中水电五局将该标段中的盖孜水电站斜井段压力钢管安装施工项目分包给河南省融亿防腐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亿公司)。

经调查认定,此次事故是提升运输装置及作业环境存在缺陷、人员操作不当、管理不到位等因素造成的。事故暴露出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当地水利主管部门行业安全监管不力,对招商引资项目疏于监管;二是总包单位对分包工程未认真履行安全协调管理职责;三是分包单位未履行主体责任,对挂靠本单位的施工队伍只收管理费用,不履行安全管理责任,项目部安全管理混乱,操作人员安全意识薄弱,违章操作。

六、大唐长山热电厂事故致3人死亡。

20xx年2月26日国家安监总局的网站上披露了大唐长山热电厂在检修锅炉磨煤机过程中,热风插板门不明原因开启导致3人被困,造成3人死亡的事故。

根据大唐集团内部关于此事故的通报,此事故的过程如下:20xx年2月23日,长山热电厂检修维护部锅炉车间工作负责人张某某办理了“1号炉c磨煤机内部检查”工作票,于当日中午开始检修工作,计划25日时30分结束。2月25日13时40分,制粉班班长李某某和2名工作班成员王某某、谭某某进入1号炉c磨煤机入口热风道内进行作业,另一工作班成员王某某在热风道外监护。时13分,c磨煤机热一次风气动插板门被就地开启(开启原因待查),热风道内3名工作人员被困。长山热电厂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救援。时13分,救出被困人员,经抢救无效3人死亡。

七、河北、山西两风电场风机倒塔事故。

2月xx日,河北乌登山风电场110号风机倒塔,塔筒变形,叶片、机舱和轮毂等设备部分损坏,并导致111号风机陪停。

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叶片质量出现问题,在运行中开裂,气动不平衡,引起风机剧烈摇晃。同时,由于叶片打到塔筒,造成风机倒塔。在此过程中,风机3个叶片角度均未收桨,风机安全保护装置未起到作用。

2月20日,山西偏关水泉风场项目号风机倒塔,风机从底部法兰距底部塔筒焊口30毫米处断裂,折断后向东北方向倒塔,塔筒变形,叶片、机舱和轮毂等设备部分损坏,并将相邻的箱式变压器和集成线路铁塔压损。

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风机振动值严重超标,5分钟平均振动值明显超过保护动作值,造成法兰疲劳开裂,导致风机倒塔。风机运行中风机振动跳闸保护没有动作。

xx年xx月xx日。

电厂安全事故通报

通报是现有公文文种之一,主要用于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表彰、批评、情况说明三类情况。电厂火灾事故频繁,发生火灾后要对情况进行通报。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电厂安全事故通报,仅供参考!

电力行业事故通报一、全国电力事故情况:

1、20xx年,全国发生电力人身伤亡责任事故49起,死亡86人,其中,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33起,死亡39人;电力建设人身伤亡事故16起,死亡47人。20xx年,全国发生较大以上电力人身伤亡事故10起,死亡42人。20xx年,自然灾害引发电力人身伤亡事故5起,死亡(失踪)65人。发生境外较大以上人身伤亡事故1起,死亡6人。2、20xx年3月份,全国发生电力生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2起,死亡1人,重伤1人。两起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为:3月7日,福建省电力公司宁德电业局业扩项目部工作人员根据用户申请,在对新建配电设备进行复检时,发生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3月20日,中电投青海黄河公伯峡发电公司1名作业人员在处理空调室外机时,踩到玻璃网架上,玻璃碎裂发生高空坠落,造成重伤。3、20xx年5月份,全国发生电力人身伤亡责任事故4起,死亡4人。其中,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3起,死亡3人;电力建设人身伤亡事故1起,死亡1人。三起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为:1、5月10日,河南金鑫防腐保温工程公司在华能南通电厂二期220千伏升压站进行线路检修时,脚手架搭设过程2中因倾倒触碰邻近运行线路,造成1人触电死亡。

2、5月19日,广西水利电业集团玉林市水利电业有限公司城隍供电所农电工在兴业县城隍镇莲塘村更换低压线路受损电杆的作业中,发生线路倒杆,造成1人死亡。3、5月21日,江苏溧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国电电力石咀山发电厂2号机组b引风机改造施工作业中,进行引风机出口烟道内中心风筒拆除工作时,中心风筒因支撑割除后受力不均,发生垮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一起电力建设人身伤亡事故为:5月15日,贵州圆通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在广西水利电业集团田林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农网升级改造项目施工中,进行低压线路安装时,发生触电事故,造成1人员死亡。4、20xx年6月份,全国发生电力人身伤亡责任事故2起,死亡2人,均为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

两起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为:1、6月22日,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临河热电厂作业人员在双线输水管线排气井检查排气阀时,下井关阀过程中跌落井底,造成1人死亡。2、6月27日,江苏宜兴市张泽耐火电瓷有限公司在陕西华电瑶池发电有限公司1号锅炉进行小修作业时,发生高坠事故,造成1人死亡。

c、d、e、f磨煤机运行,a磨煤机备用,b、c电动给水泵运行。调控制方式,b、c、d、e、f磨煤机运行,a磨煤机备用,a、b电动给水泵运行。

(一)事故经过。

20xx年12月28日16时20分左右,安装单位人员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2炉#1电缆竖井8.7米标高处有火情,立即用灭火器灭火,同时电话报告单位负责人。16时20分左右,#2机机组长相继接到#2炉巡检员和#1炉巡检员报告,汇报#2炉a磨西侧7.5米标高电缆桥架与#1电缆竖井结合部冒烟,机组长通知电建公司试运现场负责人派人检查。16时23分,集控楼火灾报警系统发8.7米层火警(事故后核对设计图为发变组保护室),值长派#1机组巡检员检查火警情况。巡检员首先检查机侧8.7米层#1机10kv配电室和励磁小间无异常,然后返回集控楼4.2米层,检查发现锅炉400v配电室内有烟从东墙处穿墙电缆桥架进入,但没有明火,立即汇报值长。随后巡检员检查与锅炉400v配电室相邻的汽水取样间未见异常,又返回锅炉400v配电室,发现东侧穿墙电缆桥架处已经着火,随即返回集控室向值长汇报。

8.7米层发变组保护室检查,主值检查发现#2机组发变组保护e柜“出口断路器全停”报警灯亮,同时发现东南角天花板处有烟雾冒出,保护室外走廊吊顶有烟雾冒出,汇报机组长,要求增派人员查找火源。

16:31:23,#2发电机跳闸,机组联锁保护动作,汽机跳闸、锅炉“mft”动作,10kv厂用电切换不成功,#2机交流润滑油泵未联启,直流润滑油泵联启,空、氢侧直流密封油泵联启。约16时37分,操作员站全部黑屏。

16:52:25,#1汽轮机ast电磁阀直流电源因直流馈电屏(发变组保护室内)烧损失电,“ets”保护动作机组跳闸,厂用电切换成功,交流润滑油泵联启。16:58:00,#1高备变跳闸,厂用电全部失去,操作员站全部黑屏。

(二)事故处置情况。

1.#1、#2机组跳闸后,运行人员立即破坏真空,切断空冷岛汽源,关闭所有主汽管道和再热器管道气动疏水门,关闭汽机本体疏水手动门,执行汽轮机闷缸措施,并进行发电机排氢,将除氧器、凝汽器、定子冷却水、开式水、闭式水放水。

2.事故发生后,电厂立即启动。

应急预案。

成立应急指挥部组织电厂、电建单位人员进行灭火及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同时调集救护队60人现场救援。17时40分现场火情基本得到控制;22时30分集控室及部分厂区照明恢复;29日3时30分厂区换热站恢复运行。

三、事故原因及扩大原因。

(一)事故发生的原因。

集控楼0米精处理#1检修电源箱进线电缆,在#2炉a磨西侧7.5米标高电缆桥架与#1电缆竖井结合部存在缺陷,长时间电流热效应导致绝缘破坏,造成电缆短路,产生电弧引燃电缆,是此次着火事故的直接原因。故障电缆型号为zrc-yjy-1,规格3x25+1x16mm2。

(二)事故扩大的原因。

1.事故段电缆阻燃性能不符合设计要求是造成本次事故扩大的主要原因。现场燃烧试验,直观判断该段电缆基本不具阻燃性能。现场截取样段委托辽宁省技术监督局检测院检测,电缆检测结果为阻燃试验c类不合格(检测报告有附件,通报略)。

2.部分电缆桥架及竖井隔断、穿墙孔洞封堵施工封堵不良且未按设计要求施工,未能有效阻断火势蔓延,是造成本次事故扩大的原因之一(东北电力设计院对现场防火封堵检查情况结论有附件,通报略)。

3.16时27分50秒,#2炉b4等离子点火装置因控制电缆烧损短路,使绝缘已被烧损的直流输出电缆在起火区域拉弧放电57秒,进一步助推了火势的发展,是造成本次事故扩大的原因之一。

(三)火势蔓延走向。

约16时20分,#2炉a磨西侧7.5米标高电缆桥架与#1电缆竖井结合部电缆着火,由此引燃周围电缆(该区域电缆密集,为多路电缆交汇处),火势沿电缆向三个方向发展一路经#1电缆竖井,在受限空间内加速燃烧,并在烟囱效应作用下火势快速上行;一路沿#2炉a磨西侧7.5米标高电缆桥架向南蔓延到#2锅炉侧;一路经#2电缆竖井向上蔓延至#2炉热一次风道上方电缆桥架。

火焰在#1电缆竖井内向上蔓延,经与#1电缆竖井相连的穿墙桥架相继进入8.7米层等离子配电室和4.2米层锅炉400v配电室。火焰进入4.2米层锅炉400v配电室后,沿电缆穿层孔洞上行进入8.7米层发变组保护室。

在#1电缆竖井中,烟气上行快于火焰的上行,烟气从通往8.7米层电缆桥架穿墙处进入发变组保护室外走廊上方的吊顶夹层内,充满整个吊顶夹层,经该夹层内墙上的四个照明线管穿墙孔洞直接进入发变组保护室,导致发变组保护室靠近孔洞的感烟测点在16时23分首先发出火灾报警。

四、事故损失情况直接经济损失:

根据设备损坏情况估算为580万元左右,对电网运行、电力(热力)正常供应的影响:#1机组停止向电网供电。

五、事故暴露问题。

1.事故段电缆制造质量不良是本次电缆着火事故的直接原因,也是火势扩大的主要原因。暴露出电缆生产厂家产品质量意识不强、质量检测把关不严等诸多问题;也暴露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在设备验收、现场检验各环节工作不细、把关不严等问题。

2.现场检查发现,部分电缆桥架及竖井隔断、穿墙孔洞封堵未按设计要求施工,暴露出施工单位施工管理不严,擅自改变设计,电缆封堵质量不良等问题,给安全生产留下重大隐患。

3.监理单位未能按监理职责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验收把关不严,致使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施工项目得以实施和通过验收,暴露出监理单位管理不到位,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年龄偏大,精力不足、业务不熟等问题。

4.电厂在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施工管理、质量管理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缺乏有效的管控。电厂工程管理人员经验欠缺,业务素质不够,导致部分未按设计要求施工的电缆封堵项目和质量不合格的电缆通过验收。

5.电厂火灾报警系统设计不合理,火灾发生时,报警信号只标明层高范围,不能准确报告火警具体位置,不便于运行人员准确判断。暴露出该厂消防管理重视不够,消防设计审查不严等问题;事故还暴露出电厂和施工单位消防器材管理和消防知识培训不到位,部分人员不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等问题。

6.电厂部分员工缺少现场工作经验,不熟悉安全生产管理流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不及时、不到位。暴露出该厂员工培训工作开展不深入、针对性不强等问题。

7.工程单位对基建工程管理不到位,安全管理要求不严,公司相关部门在历次监督检查中督导管理力度不够,整改监督不及时、不彻底,全过程管控不到位。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1.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要立即开展为期30天的安全专项活动,总结事故教训,全面反思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认真检查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全面排查安全隐患,评估安全生产状况,及时解决问题,降低安全风险,切实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2.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全面加强工程质量管理,认真履行工程质量管理责任,加强到货产品的质量检查验收,强化对工程重要节点及竣工验收管理,尤其要加强抢修恢复期间电缆质量检查、电缆接头制作工艺检查和电缆桥架封堵施工质量检查,不留新的安全隐患。

3.电厂要举一反三,对全厂电缆防火封堵进行彻底检查,对不符合设计要求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重要部位按照非阻燃电缆防火封堵标准进行整改,确保电缆防火封堵能在火灾事故发生时有效发挥作用。

4.电厂要强化安全生产基础管理,严格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参建各方的安全监督与管理,认真落实事故防范措施,扎实做好安全生产的基础性工作,全面梳理、补充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严格贯彻执行安全。

规章制度。

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长治久安。

5.电厂要强化全员消防安全责任意识,健全防止火灾事故组织机构,完善消防管理制度,细化各部门重点防火部位以及安全职责,落实各级人员防火责任制。加强消防器材管理,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培训和演练。

6.电厂要加强应急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严格按照应急管理要求开展预案培训和演练,配齐应急抢险器材,加强与周边电厂、煤矿等单位的应急联动,不断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7.电厂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以安全教育、技能培训为主要内容,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的培训计划,通过行之有效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全员素质,增强员工技术、技能和管理水平。

8.电厂所属公司要加强基建管理,相关部门要真正落实责任,细化对基建项目设计、安装、调试、生产准备及生产管理各阶段的全过程管控,确保基建项目高标准投产。

9.电厂所属公司将在全公司范围内认真组织开展全员安全反思主题活动,深入查找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以“安全年”活动为契机,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落实反事故措施,夯实安全基础。

七、事故责任认定和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处理。

(一)事故责任认定。

1.电缆厂生产的型号为zrc-jy-1电缆存在缺陷,阻燃性能不合格,对本次电缆着火事故负主要责任。

2.电建位施工的电缆桥架防火封堵未按设计要求施工,未能有效阻断火势蔓延,对本次电缆着火事故负次要责任。

3.监理单位工程监理不到位且对电缆防火封堵验收把关不严,致使未按设计要求施工的电缆封堵项目得以验收通过,对本次电缆着火事故负次要责任。

4.电厂所属公司及电厂对基建、生产安全管理不到位,采购电缆到货验收和电缆封堵施工验收把关不严,对本次电缆着火事故负次要责任。

目前我们组织学习了《xx市供电有限责任公司xx人身触电事故》,《供电局误操作事故》,《供电局110kv变电站xx人身触电事故》的安全事故通报,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未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按章作业,工作负责人现场麻理不到位。此三件事故的发生,暴露了安全麻理的一系列问题,凸现了工作人员安全责任不清,现场不进行查勘,作业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技能。事实证明,如果对危险点不预测,不防范和控制,那么在一定的条件下,它就可能演变为事故,后果不堪设想。通过学习,在次强化了大家的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并切实落到日常工作中。此三件事故的发生,使每个员工的心里都十分沉痛,同为南麻人,发生在他们身上,如同发生在我们的身上一样,沉痛的教训,只有认真思考,进行反思。通过学习,体会如下:

1、三件事故充分暴露出来的问题是:“违章,麻痹,不负责任”,三违行为就是野蛮行为,不树立牢固的安全意识,只图省事、快当、存绕幸心理,怕麻烦,这就是事故发生的必然。

2、作业人员严重的违章,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不验电不挂接地线,无安全措施保障的情况下就作业,严重违反《安全工作规程》和保障安全的技术措施,这也是事故发生的必然。

3、制度的缺失,管理的缺位。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执行力差,而且在检查中只报喜不报忧,平时对设备管理又不到位消缺又不及时,判断缺陷又不准确,日常巡检工作又不认真,致使存在不安全的因素而导致事故的发生。

4、风险管理流于形式,有章不循,有规不遵,工作浮躁,作业人员现场操作不按要求执行,危险点控制措施虚设。

5、在工作中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未落实,工作人员安全意识,安全学习流于形式。通过学习我们反思很多、很多,我们应该深刻地吸取教训,对照《安全工作规程》,结合我们公司的安全生产实际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安全技术培训和反事故演练,对设备进行全过程管理,认真学习事故通报,努力提高我们的业务技能和安全意识。做到安全无小事,筑牢防线,长抓不懈,警钟长鸣,为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做实,作出新的成效。

安全生产事故通报

11月2日,上海工程有限公司1名工作人员在上海发电有限公司进行钢架油漆施工时,从平台高空坠落至河道护坡上,经抢救无效死亡。

11月3日,中国能源建设集团黑龙江火电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在山东大唐黄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5号机组电除尘安装钢立柱过程中,立柱倒塌砸伤1名正在进行防腐作业的工作人员,经抢救无效死亡。

11月11日,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河南平顶山姚孟第二发电有限公司5号机组脱硫改造施工中,电焊焊渣引燃吸收塔内部除雾器工程塑料,引发火灾,致使1人死亡。

11月11日,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在阿拉善电业局35千伏乌兰布和输变电工程61号杆塔组立工作中,擅自使用挖掘机进行吊装作业,起重过程中钢丝绳断裂,电杆掉落砸中1施工人员,经抢救无效死亡。

11月17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发电厂4号机组4号煤仓进行清煤作业时,煤仓内存煤坍塌,1名作业人员被埋,经抢救无效死亡。

11月28日,潮州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广东电网潮州潮安供电局10千伏杆塔导线更换施工中,1施工人员未经许可擅自登塔作业,造成触电死亡。

安全事故情况通报

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安全事故情况通报,供大家参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

今年以来,全国共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23起,死亡和下落不明348人。从事故发生原因、反映突出问题及行业分布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重特大事故总体下降,但8月份重大事故高发。20xx年1月1日-8月28日,全国共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23起、死亡和下落不明348人,同比减少3起、170人,分别下降11.5%和32.8%。其中:发生特别重大事故1起,死亡35人,同比减少2起、177人,分别下降66.7%和83.5%。

23起重特大事故中,1-7月发生17起,每月发生2-3起,但8月份以来发生6起,占重特大事故总量的26.1%。

二是道路运输业、煤矿、水上等3个行业领域重特大事故多发,占总量的73.9%。道路运输业发生1起特别重大事故、5起重大事故,占今年以来重特大事故总量的26.1%。

煤矿发生6起重大事故,占今年以来重特大事故总量的26.1%。

水上发生5起重大事故,占今年以来重特大事故总量的21.7%。

三是部分行业领域事故发生时段较为集中。0-6时水上重大事故发生4起,占水上重大事故总量的80.0%。

周六、周日大客车事故共发生3起,占道路运输业重特大事故的50.0%。湖南郴州市宜章县“6·26”特别重大客车起火事故也发生在周日。

四是全国17个地区发生了重特大事故。今年以来,湖南发生1起特别重大事故,天津、山西、辽宁、吉林、浙江、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新疆16个地区均有重大事故发生。

上述情况表明,一些地方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不牢固,安全发展理念不强,对非法违法行为打击不力,监督管理责任不落实;同时也暴露出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淡薄、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不到位、安全。

规章制度。

执行存有漏洞、应急处置不当、未能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等突出问题。

为深入贯彻、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发挥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牵动作用,全力维护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牢牢扭住遏制重特大事故“牛鼻子”不放松。

要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深入分析事故原因,梳理总结规律,坚决把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安全生产“牛鼻子”,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抓紧抓好。按照《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要求,制定完善。

工作方案。

积极发挥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牵动作用带动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带动对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全面推进。

二着力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切实提高预防能力。

要大力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切实提高事故预防能力。健全安全风险评估分级和事故隐患排查分级标准体系,深入总结分析本地区事故发生规律,全面排查评估重点行业领域,确定安全风险等级。按照“分区域、分级别、网格化”原则,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闭环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频发势头。要大力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切实提高事故预防能力。

三扎实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认真吸取事故教训,突出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安全生产防控工作。加大“两客一危”车辆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超载、超速、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扎实推进煤矿瓦斯、水害等重大灾害治理。深入开展尾矿库“头顶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水上运输、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严防发生群死群伤事故。

四严肃事故查处,充分发挥警戒作用。

发生事故的地区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严肃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认真落实“四不放过”原则,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其他地区也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结合实际,全面排查隐患;明确责任,坚决堵塞管理漏洞;举一反三,强化督促检查,抓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xx年7月15日,唐河县时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主矿井提升罐下坠事故。事故造成4名矿工不幸身亡,1名矿工受伤,受伤矿工伤情稳定,无生命危险。

事故发生后,唐河县高度重视,迅速澄清基本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并全力组织矿工救援工作,同时成立事故处置领导小组,对事故处置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目前,各项工作正在加紧进行,公安机关已依法控制事故责任人;企业和有关单位正就安抚赔偿等善后工作积极协商;市里已成立事故原因调查组,对事故原因展开调查。

唐河县应急办。

年7月17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今年以来,全国建筑施工三级事故频发,到目前为止全国已发生17起事故,与去年同期相比呈明显上升趋势。特别是5月份,已连续发生4起重大建筑安全事故和1起市政运营安全事故:

1.5月2日,陕西省西安市天朗城市花园二期工程,西北电建四公司施工人员进行施工电梯拆除时,出现机械故障,机修人员在维修过程中,梯笼由12层突然坠落,造成3人死亡,1人重伤。

2.5月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且末县供排水公司组织人员对排水泵站进行检修时,1名检修人员下井作业时落入水中,另6人下井营救相继中毒,共造成6人死亡,1人轻伤。

3.5月18日,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杨家峪街道办事处敦化坊新村村委会原办公用房在拆除过程中发生坍塌事故,在施救过程中又发生二次坍塌,造成6人死亡、7人重伤、12人轻伤。

4.5月19日,辽宁省大连市开发区金石滩沈阳音乐学院大连校区12号工程,大连玉达建设有限公司施工人员在浇注屋面混凝土时发生坍塌事故,造成6人死亡,3人重伤,15人轻伤。

5.5月21日,江苏省苏州市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浦江路管网改造a标工程,徐州市市政工程总公司施工人员进行排污管连接施工时,2名工人中毒,另3人在施救过程中也相继中毒,共造成5人死亡。

国务院领导同志对近期建筑施工发生的事故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查明事故原因,追究责任,通报各地务必加强建设工地安全监管,采取措施强化对建筑工人,尤其是农民工的安全培训。目前,发生以上事故的地区和单位,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肃认真进行调查处理。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遏制三级事故多发势头,保障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建筑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要把安全和生产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要认真分析本地情况,确定重点监管的地区和环节,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各类开发区内的建设工程以及易发生坍塌、高坠、中毒事故的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管。要进一步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严格落实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的安全责任,把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确保各类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

二、强化监督管理,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各地要加大对在建工程存在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手续进行施工,以及违法分包、私招滥雇等违法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要加强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对发生安全事故或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立即暂扣或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将处罚结果及时上报建设部;对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施工且造成安全事故的,不仅要严格处罚相关企业,还要严肃追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负责人的监管责任。

三、督促施工企业履责,加强农民工安全培训教育。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和《建设部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改善建筑业农民工作业生活环境切实保障农民工职业健康的通知》,高度重视一线操作人员基本操作技能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督促施工企业履行安全教育培训责任,有计划地对施工现场一线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尤其要加强对农民工和新入场工人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切实提高一线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避免盲目施救造成施救人员伤亡。

四、严格技术标准和制度,制定遏制重大安全事故的措施方案。

当前,正值施工高峰期,各地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牢固树立“抓经济发展是政绩、抓安全生产也是政绩”的政绩观,制定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以预防坍塌、高坠、中毒等为重点,开展切实有效的整治活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于拆除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等危险性较大工程,以及涉及市政管道等可能发生有害气体中毒的工程,施工企业必须严格执行施工技术标准,认真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履行法定审批手续,加强工地现场监控。要进一步落实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督促其认真审查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监督实施。要严格控制施工企业夜间施工,指导企业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避免因施工高峰期盲目赶抢工期而忽视安全管理。

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遏制重大安全事故的措施方案,并请于20xx年6月15日前报送我部质量安全司。

联系人:王天祥。

联系电话:

传真:58934250。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年五月二十二日。

近期安全事故通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发区、高铁新城、度假区管委会;区安委会各相关部门:

今年以来,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工商贸事故(含建筑施工领域)起数及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实现双下降。但生产安全亡人事故仍时有发生,特别是进入4月份以来,事故呈高发频发态势,相继发生3起亡人事故,个别事故存在不安定社会因素。

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对当前安全生产形势高度重视,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巡查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行为。为迅速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现将近期事故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全区共发生工矿商贸事故(含建筑施工领域)6起,死亡5人。

1.2月27日,渭塘镇的苏州市麟达化工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火灾事故,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80余万元。

2.3月5日,太平街道聚金路的苏州金澄精密铸造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3.3月15日,苏州华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对渭塘商业城采光顶棚破损玻璃进行更换作业时,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4.4月8日,相城经济开发区华元路华润施工现场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5.4月20日,渭塘镇西湖工业园的品立汽车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内,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6.4月22日,阳澄湖镇江苏宏福纺织品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二、原因分析。

以上几起事故的发生,再一次暴露出部分板块安全监管力量薄弱,有关部门及企业安全意识淡薄,部分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生产现场安全管理混乱,缺乏有效的安全投入,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不深入,违章违规冒险操作现象依然存在,企业日常生产过程中缺乏有效的安全检查,未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整改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全面剖析事故原因,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我区今年以来出台的一系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精神,举一反三,强化责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预防事故的再次发生,迅速扭转近期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的势头,为我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切实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地、各部门要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要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按照企业“未达标抓基础、小微抓全面、三级抓巩固、二级抓创建、一级抓示范”的思路,有序推进,抓好质量;要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加强对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抓安全生产工作意识和能力,提高其他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防护技能。坚决杜绝“三违”行为。三是加强对重点工艺、重点岗位、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的安全动态管理。加强现场监管,改进完善设施、设备安全防护措施,提高本质安全。四是加强督促企业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五是要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台帐资料。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认真落实“三级教育”。

(二)切实落实政府及部门监管责任。一是要切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承担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安全生产工作监管责任。二是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强化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快产业结构升级转型;严厉打击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无证无照等生产经营单位的违法行为。三是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治理活动。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与治理工作,从根本上铲除一些无法得到有效管控的事故风险源,尽快扭转我区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四是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切实落实网格化监管,做到监管范围的全覆盖。严格落实专职网格协管员,配齐人员,配足装备,落实责任,加强培训,打造一支过硬的安全生产监管队伍。

(三)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落实。一旦发生事故,区政府事故调查组成员及相关部门要立即赶赴现场,及时展开调查处理工作,各板块要按规定,积极主动配合,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的要求,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并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触犯刑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要加强行政问责力度,严肃查究基层和相关部门的领导责任。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清我区当前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深化对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以隐患问题为向导,以《安全生产法》为准绳,强化责任,突出重点,加强基础和队伍建设,认真落实整改措施,敢于动真碰硬,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切实扭转事故多发、频发态势,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相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年4月22日。

近期安全事故通报

安全事故通报近期出现了两起工伤事故,均为手指压伤。事故详情如下:

6月19日下午四点半左右,车加工车间端面磨操作工赵某,在用左手将料放入模具时,右手手臂不慎碰到开关,压头下落压中赵某左手中指,造成赵某左手中指末端压伤,指骨外露。经安吉县第三医院诊断后险被截肢,后在公司领导及赵某父母坚持下,实行保守治疗,一个月后才基本痊愈,虽未造成残疾,但压伤处疤痕醒目,指甲尚未长出。7月xx日上午9点左右,车加工车间夹具车操作工金某,在将料放入夹具时,手未抽出,右脚已踩动开关,夹头一下压中金某右手大拇指,造成拇指末端骨折,指甲压落。经安吉濮氏骨伤医院治疗,医疗期至今尚未结束。两起事故,时间不同,原因相同——精力分散,疏忽大意,操作不当。事故发生后,车加工车间立即制定和落实了整改措施,并对操作工进行了教育和规范操作指导。车间主任王玲不强调客观,不推脱责任,以事故为教训,举一反三,使车间广大员工受到了深刻的安全教育。国家对发生事故后的“四不放过”处理原则是: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责任人员未受到处理不放过;3、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4、事故制定的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是要求对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必须进行严肃认真的调查处理,接受教训,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为此,公司决定,根据公司与各车间、工段签订的“安全责任状”,对事故发生所在车间的安全生产责任人,予以绩效考核扣分和年度安全考核扣分。对事故当事人予以行政警告一次的处分。“隐患险于明火,防患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

希望各车间、工段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全体员工,以此为例,进行广泛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学习,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接受事故教训,杜绝同类事故的重复发生。

安全生产要警钟长鸣!

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近期安全事故通报

区安委会各相关部门:

今年以来,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工商贸事故(含建筑施工领域)起数及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实现双下降。但生产安全亡人事故仍时有发生,特别是进入4月份以来,事故呈高发频发态势,相继发生3起亡人事故,个别事故存在不安定社会因素。

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对当前安全生产形势高度重视,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巡查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行为。为迅速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现将近期事故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全区共发生工矿商贸事故(含建筑施工领域)6起,死亡5人。

1.2月27日,渭塘镇的苏州市麟达化工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火灾事故,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80余万元。

2.3月5日,太平街道聚金路的苏州金澄精密铸造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3.3月15日,苏州华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对渭塘商业城采光顶棚破损玻璃进行更换作业时,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4.4月8日,相城经济开发区华元路华润施工现场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5.4月20日,渭塘镇西湖工业园的品立汽车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内,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6.4月22日,阳澄湖镇江苏宏福纺织品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二、原因分析。

以上几起事故的发生,再一次暴露出部分板块安全监管力量薄弱,有关部门及企业安全意识淡薄,部分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生产现场安全管理混乱,缺乏有效的安全投入,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不深入,违章违规冒险操作现象依然存在,企业日常生产过程中缺乏有效的安全检查,未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整改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全面剖析事故原因,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我区今年以来出台的一系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精神,举一反三,强化责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预防事故的再次发生,迅速扭转近期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的势头,为我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切实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地、各部门要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要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按照企业“未达标抓基础、小微抓全面、三级抓巩固、二级抓创建、一级抓示范”的思路,有序推进,抓好质量;要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加强对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抓安全生产工作意识和能力,提高其他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防护技能。坚决杜绝“三违”行为。三是加强对重点工艺、重点岗位、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的安全动态管理。加强现场监管,改进完善设施、设备安全防护措施,提高本质安全。四是加强督促企业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五是要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台帐资料。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认真落实“三级教育”。

(二)切实落实政府及部门监管责任。一是要切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承担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安全生产工作监管责任。二是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强化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快产业结构升级转型;严厉打击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无证无照等生产经营单位的违法行为。三是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治理活动。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与治理工作,从根本上铲除一些无法得到有效管控的事故风险源,尽快扭转我区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四是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切实落实网格化监管,做到监管范围的全覆盖。严格落实专职网格协管员,配齐人员,配足装备,落实责任,加强培训,打造一支过硬的安全生产监管队伍。

(三)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落实。一旦发生事故,区政府事故调查组成员及相关部门要立即赶赴现场,及时展开调查处理工作,各板块要按规定,积极主动配合,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的要求,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并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触犯刑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要加强行政问责力度,严肃查究基层和相关部门的领导责任。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清我区当前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深化对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以隐患问题为向导,以《安全生产法》为准绳,强化责任,突出重点,加强基础和队伍建设,认真落实整改措施,敢于动真碰硬,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切实扭转事故多发、频发态势,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相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年4月22日。

安全事故通报

理工学院保卫处:

一食堂于20xx年10月12日上午,因食堂员工疏忽,造成局部火灾,现就对火灾情况的处理情况向贵处报告如下:

一、事故经过。

20xx年10月12日上午9时25分左右,我食堂员工lls在小炒部煎油的时候,因人离开操作间而未关火致使油温过高,最终导致着火。正在中锅房工作的我食堂员工yzh在第一时间发现了火情,立即呼叫其他员工进行扑救,并迅速切断了电源和天然气开关,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火灾在短短的几分钟就全部扑灭,没有造成更大的损失。

二、善后工作。

1、火灾发生后,食堂立即启动《火灾事故处理应急预案》,迅速将火灾情况向食堂总经理jsw作了汇报,j总也在第一时间迅速赶到现场,指挥救火和处理善后工作,通过查看火灾损失情况,j总当即决定:要顾全大局,不要因火灾影响学生的正常就餐。在j总的指示下,我食堂员工全力以赴,在较短的时间内就恢复了生产,中午就餐时,除小炒部没有营业之外,其他各部门、各窗口全部正常营业。

2、处理好火灾现场后,j总召集全体管理人员,召开了专题紧急会议,就灾后各项工作进行了紧急部署,并于当晚主持召开了全体员工大会,对安全防火意识再次进行了强调,落实了灾后工作的具体措施,责令食堂经理ll全面负责措施的落实情况,要求3天后全面恢复小炒部营业。

3、迅速补充灭火器等防火设备。火灾后的第二天,食堂就购置补充了因火灾损失的灭火器多具,并配置到各个火灾易发点。

4、在员工中宣传并重温《火灾事故处理应急预案》,让员工时刻牢记安全防火意识,明白当火灾发生后正确的处置方法。

三、处理措施。

1、经过全体员工辛勤努力,小炒部于10月15日重新恢复营业,在最大程度上减少了对学生就餐的影响。

2、对责任人lls进行严重警告,并处以100元罚款。

3、对在处置此次火灾事故中表现突出的yzh等其他员工进行表彰奖励。

4、在全食堂范围内彻底排查各安全隐患,并汇总进行处理。

5、加强“食堂安全事故领导小组”工作,对本食堂各点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管。

6、牢记火灾教训,以“10.12”作为本食堂的“安全警示日”,时刻不忘安全生产。

四、经验教训。

1、本次火灾事故处理得当,没有造成更大的灾难和火灾蔓延,这与我们常抓安全生产是分不开的。

2、个别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淡薄,不懂安全生产的真正含义,把安全生产当成一句耳边话,这就要求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时刻不忘安全生产教育,把安全生产警钟长鸣于每个员工的心中。

3、还有个别员工在救火过程中,灭火的方法不对,这就要求我们在适当的时间多组织消防知识培训,介绍和讲解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一食堂。

二0xx年十月二十日。

安全生产事故通报

xx年5月4日中午12点左右,一辆由华坪红砖厂自派的自卸翻斗车(云p:13531)运送红砖到由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施工的宁蒗县新城区,在新区建设住宅二期工程30栋旁卸红砖时,由于车辆后轮负荷太重,引起车辆后轮下陷,自卸车不能顺利卸出车内的砖块,司机就擅自安排下水泥的农民工沙尔哈等工人帮忙卸车,在工人卸车时,由于后车门未处置稳当,造成后车门下落,击打到下砖的农民工沙尔哈的头部,造成沙尔哈头部重伤,该公司项目部接到电话后,立即启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及时组织人员把伤员送到宁蒗县医院,由于伤势较重,医院全力抢救无效死亡。12点37分,刘立国打电话到宁蒗县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报案,称工地上一人被下砖的车门打着了,在送往医院抢救,不知道是否死亡。接到报案后,县建设局分管安全的领导徐礼芳及安全监督站的两位同志李金峰和杨志平赶到事故现场进行现场勘查;同时安监局的杨新红副局长、毛应国、杨凯龙及大兴镇派出所的杨祖所长等单位同志到了现场,全面展开了“5•4”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和善后处置工作。下午,县人民政府和军强副县长进一步做了批示。5月5日上午9:00时左右,县安监局召集了监察局、建设局、大兴派出所、工会等有关部门,成立了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经过现场勘查,证人询问、查看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各种资质证书和安全管理机构、制度、教育记录等,到目前为止,事故情况已基本调查清楚,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发生的背景情况。

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是经县人民政府招商引资到宁蒗开发宁蒗新区建设的施工企业,具有《建筑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等,安全生产机构和管理制度健全。发生事故的车辆云p:13531是砖厂自派的,运红砖到工地上卖砖给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与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没有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该车车主是杨文华,与司机(身份证:xx162117)是属舅侄关系.

二、事故发生的经过。

20xx年5月4日中午12点左右,云p:13531自卸翻斗车运红砖到由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施工的宁蒗县新区开发建设住宅二期30栋旁,在自卸车翻斗车卸红砖时,由于车辆后轮负荷太重,引起车辆云p13531后轮下陷,自卸车不能顺利自卸出车内的砖块,就安排下水泥的农民工沙尔哈等工人帮忙卸车,在工人卸车时,由于上翻的后车门未处理稳当,造成后车门下落,击打到下砖的沙尔哈头部,造成头部重伤,该公司项目部接到电话后,立即启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组织人员把伤员送到县医院,经医院全力抢救,由于伤势较重,抢救无效死亡。同时报告给安监局、建设局、大兴派出所等有关部门。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5•4”事故造成一死一伤,其中:沙尔哈,彝族,死亡,身份证号:5332246属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农民工;李学华,彝族,轻伤,现已经出院,属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农民工。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约30万元。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析规划》的要求,“5•4”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原因如下:

一、直接原因。

1、运砖车辆云p:13531的驾驶员李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死者沙尔哈和同伙违反操作程序,违反劳动纪律,在自卸翻斗车不能顺利自卸出车内的砖块时,没有固定好后车门,就在后车门下作业,造成后车门下落,并击打到沙尔哈的头部,至使沙尔哈死亡。

二、间接原因。

1、宁蒗县建设局对该建筑企业监管不到位,存在监管漏洞和盲区;。

2、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对该公司所雇用的农民工安全教育不到位,该公司农民工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识,安全生产意识淡薄,缺乏自我保护意识,这是造成事故的根源所在。

三、事故性质。

通过调查、取证后认定:20xx年5月4日上午12:00时左右发生在宁蒗县新城区二期工程事故属违章指挥、违章违规作业造成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四、事故责任的认定及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罚。

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宁蒗项目部有规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但没有按制度对现场的施工作业进行认真的管理、指挥和监督,在此次事故中负次要责任,根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对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宁蒗项目部处以罚款壹万元人民币。

沙尔哈及同伙违反劳动纪律,在没有支撑稳定好后车门的前提下进行作业,造成生产安全事故,负事故的主要责任,但因沙尔哈已经死亡,同伙属于弱势群体,其处罚由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宁蒗项目部承担,不再对其进行处罚。李学华等人重返生产一线前需要接受县建设局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六、事故防范措施和建议。

1、建议县建设局加大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监管力度,结合“全县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建筑施工行企业业现场管理混乱、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淡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严重等现状,进行一次清理和整顿,严厉打击现场管理混乱和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等行为,杜绝“5•4”事故相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

2、“5•4”事故的发生,暴露了该企业对作业人员管理混乱,监管不到位,特别是设备和人员监管不力,通过对“5•4”事故的认真分析,特提出以下整改建议:

(1)明确内部安全管理分工和职责;。

(4)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设备检修;。

(5)加强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和培训。

(6)加强施工现场的封闭管理和人员来往登记制度。

调查组成员签字:

安全事故通报

理工学院保卫处:

食府一食堂于20xx年10月12日上午,因食堂员工疏忽,造成局部火灾,现就对火灾情况的处理情况向贵处报告如下:

一、事故经过。

20xx年10月12日上午9时25分左右,我食堂员工lls在小炒部煎油的时候,因人离开操作间而未关火致使油温过高,最终导致着火。正在中锅房工作的我食堂员工yzh在第一时间发现了火情,立即呼叫其他员工进行扑救,并迅速切断了电源和天然气开关,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火灾在短短的几分钟就全部扑灭,没有造成更大的损失。

二、善后工作。

1、火灾发生后,食堂立即启动《火灾事故处理应急预案》,迅速将火灾情况向食堂总经理jsw作了汇报,j总也在第一时间迅速赶到现场,指挥救火和处理善后工作,通过查看火灾损失情况,j总当即决定:要顾全大局,不要因火灾影响学生的正常就餐。在j总的指示下,我食堂员工全力以赴,在较短的时间内就恢复了生产,中午就餐时,除小炒部没有营业之外,其他各部门、各窗口全部正常营业。

2、处理好火灾现场后,j总召集全体管理人员,召开了专题紧急会议,就灾后各项工作进行了紧急部署,并于当晚主持召开了全体员工大会,对安全防火意识再次进行了强调,落实了灾后工作的具体措施,责令食堂经理ll全面负责措施的落实情况,要求3天后全面恢复小炒部营业。

3、迅速补充灭火器等防火设备。火灾后的第二天,食堂就购置补充了因火灾损失的灭火器多具,并配置到各个火灾易发点。

4、在员工中宣传并重温《火灾事故处理应急预案》,让员工时刻牢记安全防火意识,明白当火灾发生后正确的处置方法。

三、处理措施。

1、经过全体员工辛勤努力,小炒部于10月15日重新恢复营业,在最大程度上减少了对学生就餐的影响。

2、对责任人lls进行严重警告,并处以100元罚款。

3、对在处置此次火灾事故中表现突出的yzh等其他员工进行表彰奖励。

4、在全食堂范围内彻底排查各安全隐患,并汇总进行处理。

5、加强“食堂安全事故领导小组”工作,对本食堂各点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管。

6、牢记火灾教训,以“10.12”作为本食堂的“安全警示日”,时刻不忘安全生产。

四、经验教训。

1、本次火灾事故处理得当,没有造成更大的灾难和火灾蔓延,这与我们常抓安全生产是分不开的。

2、个别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淡薄,不懂安全生产的真正含义,把安全生产当成一句耳边话,这就要求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时刻不忘安全生产教育,把安全生产警钟长鸣于每个员工的心中。

3、还有个别员工在救火过程中,灭火的方法不对,这就要求我们在适当的时间多组织消防知识培训,介绍和讲解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食府一食堂。

二0xx年十月二十日。

安全事故通报

各企业:

9月20日、23日我区两家企业连续发生两起安全生产事故,造成2人死亡,社会影响较大,教训十分深刻。两起事故给我区当前的安全生产敲响了警钟,说明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事故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情况。

9月20日上午8时40分左右,上海清俊车队刘艳伟驾驶集装箱货柜车(豫pd7365)来海宁蒙努集团下属海宁蒙努家私有限公司成品仓库装货,当车子进入装货车位等待时,随车跟随的小孩进入升降机基坑,造成严重的挤压受伤,经海宁市人民医院全力抢救,终因伤势过重,不幸于当日下午2:20左右死亡。9月23日早上5时40左右海宁东山热电有限公司公司员工在未配戴安全带的情况下到煤斗内平台进行作业,不慎跌入煤斗,引起煤粉下泄,将其整个身体埋进煤斗内,造成一人死亡事故。

二、主要原因。

上述事故的发生,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部分企业对安全生产认识不到位、安全教育不到位、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的存在。具体而言就是企业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够重视,安全生产三级教育流于形式;督促从业人员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够严格,没有真正落实从企业负责人、分管领导、职能部门、专职安全员到每个班、每个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下一步措施。

各企业要引以为戒,居安思危,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从认识上提高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严峻性。

各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规定,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内部员工安全培训教育制度,落实安全培训资金,增加安全投入,合理安排各岗位的操作(作业)人员,分期分批抓好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员工上岗前的“三级”教育和转(轮、换)岗员工的安全培训工作。

(二)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制度的完善和落实。

各企业要对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完善和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针对薄弱环节,严密制订防范措施,特别要狠抓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是要检查员工在工作过程中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三违”特别是习惯性违章现象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切实做到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措施落实。对安全生产思想不重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疏于管理等不作为和失职行为,要严肃查处。

(三)各企业要立即行动起来,按照《海宁经济开发区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办法》(试行),对企业进行全面的自查,查出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力求一步到位。自查情况于9月30日、隐患整改方案于10月15日报开发区安监站。

(四)加强各级监管督改力度。

开发区管委会根据本次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将加强对企业安全隐患的督改力度,对企业已经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依法督促整改,坚决消除隐患。凡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拒不按时整改到位的,提请市有关部门,采取必要手段。

浙江省海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