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司法工作培训心得体会(汇总14篇)

时间:2023-10-21 13:00:32 作者:笔砚 心得体会 实用司法工作培训心得体会(汇总14篇)

培训心得的写作可以加强与他人的交流和分享,促进共同进步。从第三部分中随机选择一条: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培训心得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司法行政工作培训心得体会

在组织的关怀、培养和信任下,让我有幸能够加入司法行政工作者的行列中来,并参加了此次新任司法所长培训班的培训学习,聆听了县委领导、司法局领导以及党校教授的授课,使刚开始从事司法行政工作的我从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等方面都有了一定的提高,受益匪浅,为我即将在××乡开展的司法行政工作指明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方向,使我明确了工作目标,从千头万绪的工作中理清了思路,确定了工作重点,特别是让我这名新任司法所长树立了“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更加坚定了爱岗敬业、服务一方百姓的信念。具体学习心得体会有如下三点:

作为基层司法行政机关是国家政法机关的组成部分,担负着法律保障、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三大职能和依法治理、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九项工作任务,其职能作用就是要着力解决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保障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同时,还要加大力度推进依法治国方略,扎实而有效地开展普法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因此,要履行好这些职能,必须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素养和业务素质,求真务实地做好新形势下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

开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就需要不断加强自身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一是要加强规范队伍建设,即加强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使司法所工作人员成为法律政策水平高、善于调解处理各种矛盾纠纷的行家里手,以期达到“三能六会”的要求。二是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县司法局的重视和支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改善司法所的工作条件。三是要规范各项制度的建设,搞好立卷归档、信息上报、统计报表、请求汇报、安置帮教工作制度,法制宣传制,排查调处制度,信访制度等工作制度,进而使各项工作能够正常有序地高效运转。

加强司法所业务规范化建设是实践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需要,是依法、全面、正确履行职能的需要,是司法所自身巩固、提高、发展的需要,因此,正确认识和全面履行司法所管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各项职能、严格依法行使司法所的工作职责,提高司法所的业务规范化建设水平就势在必行。

因此,作为新任司法所长,就必须要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从实际出发,高标准、严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规范化建设的方案、目标和计划,积极探索加强司法所业务规范化建设的有效途径,扎实开展新形势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从而把司法所建设推上一个新台阶,更好地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促进社会环境的和谐稳定,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努力打造人民满意的司法所。

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的培训班心得体会

20,全省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的总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司法行政基层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基层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湖北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意见》,以司法所建设为重点,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全面做好六项业务工作,推动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全面加强司法所建设。

(一)进一步落实司法所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各地要在做好司法所立户列编工作、收编直管的基础上,采取多种途径充实司法所的人员力量,上半年省厅拟与省编办对全省司法行政编制进行清理,年内,全省司法所使用专项编制工作人员务必达到2人以上。

(二)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要认真作好司法所国债资金建设项目的收尾工作,对未到位的项目,要加大检查、督办力度,确保建设项目按规划落实到位;对年的建设项目,要积极争取资金,抓紧做好项目实施的前期准备,及时安排,部署到位。

(三)进一步抓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面加强组织机构、

管理体制、队伍建设、业务工作、所务管理、设施装备等6个方面的规范化建设。已列入国债资金和财政装备经费扶持范围的司法所,要做到基础设施建设和规范化建设同步到位;尚未列入的要不等不靠,积极主动地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多渠道地落实资金,尽快建成规范化司法所。

(四)进一步改善司法所工作条件。各地要按照政策规定,积极争取将司法所办公经费和人民调解工作、安置帮教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切实落实到位。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本着向基层倾斜的精神,确保司法所各项经费落实到位,年内省厅将对司法所各项经费落实情况予以通报。

(五)省厅拟于年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若干问题的意见》,拟于上半年分两期培训400名司法所所长,并在适当时候组织司法所所长事迹报告会。

二、以构建和谐社会为核心,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一)切实贯彻落实好全省第七次人民调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通过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提高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人民调解工作;要广泛宣传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优秀人民调解员先进事迹,调动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为创建平安湖北、法治湖北、和谐湖北,发挥好人民调解工作的职能作用。

(二)切实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一要在摸清调解组织底数的基础上,巩固和加强村(居)、乡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大力发展区域性和企事业单位的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引导建立消费者协会、物业管理、房地产、劳动争议等多种形式的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二要在对人民调解员调整和充实的基础上,规范对人民调解员的教育培训,大力推行持证上岗。

(三)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一要做好人民调解标识、徽章的征订工作,实现人民调解工作“六统一”;二要规范执行纠纷受理、调查、调处、移送等一整套人民调解工作程序;三要严格落实司法部人民调解文书格式的要求,规范人民调解协议书制作;四要规范建立人民调解工作台帐和档案。

(四)切实创新人民调解工作。一要创新人民调解工作理念,用科学发展观统领人民调解工作,把“以人为本”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好务;二要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以人民调解组织为主体的多元化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预防机制,坚持社会矛盾纠纷季度分析报告制度;三要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手段,大力推行首席人民调解员制度;四要创新人民调解工作形式,积极探索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

(五)年内拟请省人大领导视察人民调解工作,各地要做好迎接视察的.准备工作。

三、以改革完善刑罚执行制度为目标,积极稳妥地推进社区。

矫正试点工作。

(一)全面扩大试点规模和范围。2006年,要在认真总结7个市开展试点工作经验基础上,在全省范围内全面铺开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省厅拟于上半年召开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总结表彰大会。

(二)全面建设社区矫正工作体系。一要建立健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二要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按照我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意见》,适当抽调部分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并组建社区矫正专业工作队伍,按照矫正对象与志愿者15:1的比例组建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并实行动态管理,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培训。年内,省厅拟组织一期社区矫正专业工作人员培训班。三要在法律框架内,进一步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四要建立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保障机制。省厅拟商请省财政厅出台社区矫正工作经费政策。

(三)全面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一要按照规定高度重视并做好矫正对象的移交工作。年内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将出台《社区矫正衔接工作暂行规定》。二要坚持“矫正为本”,依法规范管理教育矫正对象,尊重和维护矫正对象法定权益,按规定组织矫正对象学习、参加公益劳动,引导社区服刑人员认罪服法,不断提高教育矫正质量。

四、以“四化”标准为准绳,努力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

教工作。

(一)加强安置帮教工作规范化、法制化建设。争取尽快出台我省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政府规章,明确安置帮教工作机构职责、各有关部门及基层组织职责、安置帮教工作程序、安置帮教政策及经费保障等。

(二)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基地和实体建设。根据中央综治委认证和兴建示范性安置实体的精神,省厅拟抓好2-3个安置基地和实体建设示范点,各市(州)、县(市、区)也要抓好示范点建设。年内拟与有关部门协商,对我省刑释解教人员安置政策作适当修改,为我省安置基地和实体建设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省厅拟于适当时候召开安置基地和实体建设工作现场会。

(三)加强对流动人口中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工作。各级安置帮教组织要认真查找去向不明的刑释解教人员,落实跟踪帮教措施。流动人口聚集地的安置帮教组织要切实加强对流动人口中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教育,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四)加强安置帮教量化考核工作。建立健全我省安置帮教工作绩效评估体系,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切实做好量化考核工作。

五、以基层法律服务教育整顿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拓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一)搞好年检注册工作。各地要按照省厅的统一安排,精心组织,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执业申报、审查等工作,严把“进口关”,畅通“出口关”,确保年检注册工作按时、保质、顺利进行。

(二)强化基层法律服务规范化建设。要继续巩固基层。

法律服务教育整顿成果,对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的设置、隶属和布局进行清理和调整;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履行管理、指导职责,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执业行为的监管,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行为;督促基层法律服务所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年内要开展“省级文明法律服务所”评选表彰活动;适当时候,省厅拟组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考试。

(三)进一步拓展基层法律服务领域。要坚持基层法律服务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社会的发展方向,继续做好武汉市城区“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进一步扩大、拓展乡镇基层法律服务领域,通过诉讼、非诉讼代理和法律咨询,积极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法律服务工作者要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工作,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

六、积极配合,认真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和司法部即将出台的《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的管理办法》,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共同做好对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培训、考核和表彰工作,探索建立与人民法院分工合作、运转有效的工作沟通联系机制,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顺利实施。

司法行政工作培训心得体会

xx日,短短的三天培训,时间虽短,但培训内容丰富多彩,其所传达的精神深深烙在我的脑海中,就像幼儿园第一堂课,令我难忘。

培训初认识。xx日。这一天,我了解到今后所从事司法工作主要包括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内容。并且对各个概念都有了比较深刻的认识。之前最陌生的是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这两大块,现在已经有了系统性的认识。我大学主修生物工程专业,工科出身,庆幸的是大学时选修过《民事诉讼法》、《婚姻继承法》、《合同法》、《经济法》。对于之前英明的决定,倍感欣慰,最起码和现在的工作或多或少有点缘分,学到什么就另当别论了。实说,我没学到太多,现在需要的是快马加鞭,尽快学好法律知识。总的感觉是司法工作预防宣传为主,但只要用心去做,预防到位的话,它所发挥的作用,是最有价值的,这也是我最崇拜的。

培训再认识。xx日。这一天,感觉干好司法工作不仅斤只依靠法律知识,它还需要个人有很高的情商。尤其是人民调解工作,造福的是千家万户,但解决的问题是千奇百怪的。这项光荣使命可以及时排查那些可能导致矛盾纠纷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如若采取有效措施的话,会将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但社会的复杂性与人与人之间的差异性,一些问题需要协调处理好各种关系,这就要求我们要有敏锐的嗅觉力和洞察力,锻炼沟通、协调等各方面的能力。一项事件的化解,因素重重,协调好各因素才是关键,这也是我今后更需要加强的。

培训终认识。xx日。这一天,白热化的一天,最精华、最厚重的一天,也是我笔记记得最多的一天。局长结合自身亲历的案件对于《人民调解法》六章三十五条做了逐章逐条逐句的解释,我很顺利的做到了理解和消化。通过对《人民调解法》的学习,增强了我对今后所从事的工作的神圣感和责任感。局长的精通法律,发烧军事,熟稔历史等等,源于对知识的渴切,这是我一生去学习的。想想今后,我可以真真实实的解民忧解民愁,造福百姓,特是激动。怎样去利用好这个造福百姓的平台,是需要我去在未来实践中去摸索的,但做到“五会五勤”是最起码的,这是我今后工作的重点。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我想对司法工作说:“感谢你,你是我人生转变的新起点,是我事业的方向标。”

司法行政工作培训心得体会

带着希望,满怀憧憬,我踏入了大学的又一殿——团校,一个许多学子梦寐以求的地方,在这里我学到很多东西。令我感悟颇深的就是今天上的那节课----公关礼仪。

公关礼仪可谓是人与人交往中的一种艺术,人是离不开交流的。学习公关礼仪对于我们每个人都是很有用处,它将是我们受用终身的财富。礼出于俗,俗化为礼。公关礼仪是处理,规范,管理好人际关系多方面。圣人常说:"来而不往非礼也。"中国从古至今都非常注重礼节,一个有礼貌有修养的人回给人一种汝浴春风之感。也可一让你养成一种良好的习惯,让你终身受益。

公关礼仪的职能之一就是塑造个人形象,做为一名二十一世纪的大学生,有良好的修养和素质是很有必要的,它不仅可以体现当代大学生的风貌,也可以让你这辈子受用,怎样才能成为一名有修养的人呢如何使自己的气质更高雅呢那么公关礼仪学习是必要的。认识公关礼仪的概念,以及在与他人交往中所应该注意的问题。就必须学习好以下几种礼仪。

姑且不说见面利益到底有都重要,你试想一下:有这样一个人,别人见了他时主动热情的给他打招呼,可他呢理也不理别人,还摆了一张苦瓜脸。你想这样一个人他能在社会上立足吗通常第一印象起着很重要的做用,在初次与别人见面时,别人可以通过你的举手投足看你是个什么样的人。一般,大家很容易忽视在与他人交往中的细节,但往往这些细节就可能决定你的命运。作为一名大学生,许多人都经历过交往、交际中的尴尬,如着装不当、举止失礼、不会说话,事情虽小但常常挫伤我们的自信,影响我们的形象。如果在未来的求职、工作、业务沟通中这些尴尬依然与我们,影相随行,我们的命运会否因此改变呢所以说见面注重礼仪会让你脱颖而出。

我觉的待人谈话在公关方面很重要。谈话的表情要自然,语气和气亲切,表达得体。说话时可适当做些手势,但动作不要过大,更不要手舞足蹈,不要手指,还有几则:真诚尊重的原则,真诚是对人对事的一种实事求是的态度,是待人真心真意的友善表现,真诚和尊重首先表现为对别人要有礼貌,别人说话时要用心倾听,要凝视对风的眼睛要保持适度的微笑。即彬彬有礼,又不低三下四,当别人说错话时,不要嘲笑对方,也不要当着众人的面说出来。等到下来时细心给他说,如果你说什么别人始终不懂,要耐心的给他说。对人对事不要表现骄狂,我行我素,更不要自以为是,傲视一切。在交谈时把握分寸,根据具体情况,具体情境而行使相应的礼仪。

人们心中树立起一种道德信念和礼貌修养准则。这样就会获得一种内在的力量。在这种力量下,人们不断提高自我约束、自我克制的能力,在与他人交往时,就会自觉按礼仪规范去做,而无需别人的提示和监督。这个对我们每个人都很重要的。所以在这个必须和人交流的社会,们必须用心的去体会和学习。

司法安保培训心得体会

在司法领域中,安保人员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为了提高安保人员的素质,我参加了一次为期三个月的司法安保培训课程。这次培训不仅使我学到了专业技能,还让我认识到了保护司法公正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性。以下是我对这次培训的心得体会。

首先,这次培训让我们了解了司法体系的基本原理和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学习了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等方面的知识,深入了解了司法程序和法律程序。我认识到了司法体系对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性,也明白了安保人员在司法过程中承担的责任。通过这次培训,我更加明确了自己的职责和使命,为维护司法公正贡献自己的力量。

其次,这次培训注重实践训练。我们进行了一系列的模拟案例训练,学习了安保人员在司法实践中的应对策略和技巧。我们了解了如何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处理各种复杂的案件和事件。通过模拟训练,我不仅学会了如何正确运用武器和装备,还培养了临场应变和决策能力。这对于我将来在实践中保护司法公正非常重要。

第三,这次培训强调团队合作。安保工作往往需要多人协作完成,所以团队合作能力十分重要。在培训中,我们进行了多项团队合作项目,例如模拟一起抓捕任务、备考策划等等。通过这些项目,我学会了如何与他人合作,运用各自的优势,共同完成任务。团队合作的经验使我明白了一个团队的力量是无限大的,只有大家齐心协力,才能更好地完成使命。

第四,这次培训还重点强调了道德和职业操守。安保人员是行业的门面和形象代表,应该具备高度的道德素质和职业操守。我们在培训中学习了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要求我们做到公正、廉洁、勇敢、可靠。这次培训教育使我深刻认识到,作为安保人员,我必须保持良好的道德品质,时刻以身作则,秉持正直和公义。

最后,这次培训的收获不仅是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更是一次成长的过程。通过和其他同学的交流和互动,我结识了很多志同道合的朋友。他们来自不同地方、不同背景,但都怀着同样的目标和追求。我们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一同成长。这种集体的力量激励着我,让我坚定了在司法安保领域不断学习和进步的信心。

总之,这次司法安保培训让我受益匪浅。我不仅学会了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还明白了保护司法公正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性。我会将所学所用,做一名合格的司法安保人员,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做出自己的贡献。同时,我也希望将来有更多的人参与到这个领域中,与我一起共同努力,用实际行动守护司法公正的道义和法律的底线。

司法社工培训心得体会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司法社工这一职业逐渐得到了人们的关注与重视。为了更好地发挥司法社工的作用,近年来举办了许多培训班,我也有幸参加了其中一次培训。通过培训,我深刻地体会到了司法社工的重要性和职责,并学到了许多专业知识和技能。在此,我将就我的培训心得体会进行总结和分享。

首先,通过司法社工培训,我对司法社工这一职业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在通常情况下,司法社工是指负责协助法官,为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提供服务的专业人员。司法社工既要通过依法程序协助法官调解争议,还要帮助被害人处理后续问题,同时还要关注犯罪嫌疑人的改造和康复。通过对司法社工的深入了解,我意识到司法社工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重要性,也感受到了司法社工在日常工作中所面临的挑战和压力。

其次,司法社工培训使我学到了许多专业知识和技能。在培训中,我们学习了法律基础知识、心理学与犯罪学的基础理论、沟通技巧、危机干预与处理、案件调查与报告撰写等方面的知识。这些知识的掌握为我今后在司法社工工作中提供了基础和指导。特别是沟通技巧和危机干预与处理的学习,让我对如何与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进行有效沟通有了更深入的理解。我深刻认识到,在司法社工岗位上,与当事人进行良好的沟通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此外,通过与其他培训学员的交流与互动,我受益匪浅。在培训期间,我所认识的同行们都来自不同地区,他们分享了各自所面临的问题和他们的工作经验。这些交流让我受到启发,也让我意识到司法社工的工作具有很大的地域性差异,需要因地制宜地开展工作。同时,通过与同行们的交流,我还结交了一些志同道合的伙伴,并与之保持联系,共同探讨和解决工作中的难题。这种互助互惠的关系对我今后的职业发展非常有帮助。

最后,通过司法社工培训,我意识到自己在某些方面还存在不足之处。对于有些专业知识,我仅仅停留在表面了解的阶段,需要进一步深化学习。此外,我在危机干预与处理、调查与报告撰写等方面还需要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和技巧。培训结束后,我会加强自身素质的提升,不断学习和实践,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

总体来说,参加司法社工培训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深刻体会到司法社工的重要性和职责,学到了许多专业知识和技能。通过与其他学员的交流,我也结交了一些志同道合的朋友,共同探讨和解决工作中的难题。同时,培训也让我认识到自身的不足之处,激励我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和技巧。我相信,通过这次培训的学习和实践,我将能够在司法社工岗位上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为社会稳定和谐做出自己的贡献。

公司法培训心得体会

通过一周紧张而有秩序的学习,聆听老师深入浅出的授课,使自己的思维豁然开朗,受益非浅。下面结合公司的发展实际,浅谈一下在“现代企业制度与公司治理”方面的体会。

一、法人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

公司通过切实履行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权、职责,形成了各司其职、协调运转和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通过建立、完善公司制度,约束和规范了员工的行为。

1、以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执行机构(经理层)作为法人治理结构确立了所有者、公司法人和经营者之间的权力、责任和利益关系,并在不断发展中建立完善了300多项管理制度,做到了每项经营活动、每个工作环节员工的行为规范有规可循,每个岗位的职责、义务、奖惩都有明确的规定,制度的执行情况严格与奖惩、升迁等挂钩。

2、经营中的重大问题由董事会充分讨论民主决策;经理层由股东组成,确保了投资者的利益;监事会列席董事会,从不同角度审查、监督董事会的各项决策活动和对经理层的经营活动,形成了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并通过管理创新,使各项制度得到了不断完善和提高。

3、通过保证投资者(股东)的投资回报,重视企业内各利益集团的关系协调,包括对经理层与员工的激励以及对高层管理者的制约,避免了因高管决策失误给企业造成的不利影响。

二、管理创新、激励作用是企业长盛不衰的法宝。

现代的竞争,资源不是优势,钱不是优势,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组织结构、企业的文化和价值观念,公司制胜必须发挥激励的作用。

1、没有创新的工作是没有成效的工作,缺乏创新精神的干部不是优秀的干部。公司从实际出发制定了管理创新奖励实施办法,把“超越自我、创新求优”确定为公司核心价值观。

2、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提高工作效率为目标,围绕主价值链再造,进行了机构改革,人员精简。把“做强做大,打造一流企业”确立为公司的共同愿景。

3、将“严格自律表里如一,身体力行争当表率,关心厚爱严暖结合,全员同心共创佳绩”作为领导干部的行为准则,将“设计师、仆人、教练”作为领导者的角色。企业领导者成为企业文化的代表。

4、将薪酬、目标、培训、工作设计、职业生涯、员工参与等作为重要的激励因素,通过实施绩效考核,促进了工作质量的提高。

总之,作为企业管理的实践者,在经济体制转轨和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中必须体察到企业改革和管理创新的脉搏,了解国际管理发展趋势,找到现实差距与当代管理“接口”的途径,把握管理创新可行和适度的进程,努力创造推进管理创新的必要条件,使企业管理“更上一层楼”。

司法民警培训心得体会

司法民警是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执行者,为了提高自身的执行能力和素质,我参加了为期两周的司法民警培训。这次培训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我深刻体会到了作为一名司法民警的责任和重要性。

第二段:法律知识的学习。

在培训期间,我们首先进行了一系列的法律知识学习。从刑事法律法规到行政法律法规,我们系统地学习了各类法律知识,熟悉了法律的适用原则和程序,掌握了相关的法律条文和案例分析。通过学习,我对司法民警的职责和权力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明确了自己在执法执行中的法律依据和法律底线。

第三段:执法技能的训练。

在法律知识学习之后,我们进行了执法技能的训练。这部分是整个培训过程中最大的亮点,我们学习了各种常见案件的处置方法和技巧,如刑事案件的勘查、侦破、审判过程中的关键环节的操作方法,以及行政案件的调查、举证和程序规定等。通过实操,我们逐渐提升了处理案件的能力和技巧,学会了科学、规范、公正地履行职责。

第四段:职业道德的培养。

职业道德是司法民警必备的素养之一,培养和加强职业道德是培训过程中的重要内容。在培训中,我们学习了职业道德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理解了司法民警应具备的品质和行为准则。培训强调了依法执法、公正正直、廉洁奉公等核心价值观和职业道德要求。通过培训,我们深入领会到了职业道德对于司法民警的重要性,并且愿意自觉遵守这些规范,自我要求,做一个合格的司法民警。

第五段:自我反思与规划。

通过培训,我对司法民警的工作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同时也发现了自身的不足之处。我明白了在司法民警的工作中,需要更多的实践、学习和锻炼。因此,我决定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加强对法律的学习和素质的提升,不断完善自己的工作能力,并且要以良好的职业道德行为为准则,时刻保持对公众安全的责任感和敬畏之心。

总结:

通过这次司法民警培训,我深刻体会到了作为司法民警的责任和重要性,对法律知识、执法技能和职业道德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培训让我明白了司法民警的工作是一项严肃、艰巨而又光荣的事业,同时也启示了我自己工作中的不足和需要改进的地方。我将以培训所学为指导,不断提升个人能力,为维护社会安宁和公正正义做出自己的努力。

司法干部培训心得体会

近年来,随着司法领域的改革不断深化,提升司法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已成为至关重要的任务。为此,司法部门相继开展了一系列的培训活动,旨在提高司法干部的专业水平和工作效能。我有幸参加了其中一次培训,深受启发和感悟。以下是我对司法干部培训的心得体会。

司法干部培训是提高司法队伍整体素质的必要手段,也是培养新时代司法人才的重要途径。在司法改革深化的过程中,司法干部既要具备丰富的法律知识,又要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队伍管理能力。司法干部培训通过提供专业知识学习、案例分析、实践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使干部们能够系统地掌握现代司法理念和科学的办案方法,提升工作能力,确保司法权在事实上得到有效运行。

第二段:培训活动的内容和形式。

司法干部培训的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我参加的培训包括专题讲座、课程学习、案例分析以及实地考察等环节。专题讲座由行业内的专家学者进行,对司法领域的最新发展和重要问题进行详细阐述。课程学习则注重实践案例分析,通过具体案例的分析,帮助干部们深入理解法律条文和法律逻辑,增强工作中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实地考察则让干部们更直接地了解司法实践的过程和效果,锻炼实践能力。

通过参加司法干部培训,我深刻感受到了自身的不足和需要提升的地方。首先,培训加强了我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掌握,对于日常工作中的案件处理提供了更多的思路和方法。其次,我通过与专家学者和同行的交流,结识了很多有经验、有才华的人,并从他们的经验中汲取了许多宝贵的经验教训。此外,实地考察使我更加了解了司法工作的实践环境和困难,提高了我的适应能力和应变能力。

虽然司法干部培训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首先,培训内容有时过于繁琐和复杂,难以吸收和运用。其次,培训形式偏向于被动接受,缺乏互动和实际操作的机会。最后,培训效果评估不够科学,无法准确衡量培训的实际效果。因此,建议在今后的培训中,加强培训内容的精简化和条理性,推动互动式和实践式的培训形式,同时建立有效的培训效果评估体系。

司法干部培训是一项长期而系统的工作,其重要性将会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化而逐渐凸显。未来的司法干部培训应该更注重创新,与时俱进。在培训内容中加入前沿的法律理论和实践经验,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此外,培训机构应加强与实际工作部门的联系,根据实际需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项目,并在培训结束后继续跟踪和辅导干部们的工作,以确保培训取得实际效果。

通过司法干部培训,我深刻体会到自身在司法领域的不足和需要提升之处。我相信,只有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提高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才能为建设法治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希望未来司法干部培训能够进一步完善,为广大干部提供更有针对性和实用性的培训机会,为司法改革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

司法培训心得体会

12月4日至9日,我有幸参加了全市在上海华东政法大学举办的刑事检察业务培训,从隆冬的北方来到了气候宜人的国际大都市上海,感受到了温暖的气息;走进华东政法大学这个重点学府,让自己仿佛年轻了许多;而走进华东政法大学松江校区明珠楼这个教室,真切感受到工作三十多年来,这样静下心来,走进这样高的学府学习,还真是第一次;当听到著名学者的授课,更让自己觉到这次学习是多么的重要,让自己倍加珍惜学习的机会。真心感谢市院领导的英明决策,真切感受到市院领导对提高全市业务水平,适应发展中的检察工作需要的殷切希望。以下是自己的点滴学习体会:

上海党校的硕士生导师谷宇博士做了第一讲:《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他对的工作报告分5个方面进行详细解读,从而得出了新的领导核心是如何形成的,以及确立核心的依据;详细解读了党的若干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做为一名检察官,我明确了要坚定理想信念,坚定共产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更要体现到做好本职工作上来,具体说就是要体现在做到严格执法,依法办案工作上来。

集理论与实践于一身的华东政法大学"韬奋学者",中国人民大学刑法学李翔博士,对刑法修订案(九)以及"两高"关于贪污贿赂犯罪司法解释的理解和适用,对重点、难点的数额和情节等问题、以及解释中的新问题如为他人谋取利益、特定关系人、收受他人财物,及时上交和退还的理解、打包服务等都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明确了立法的本意,对实际工作中定罪量刑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了解了当今对法律解释的不同理解,以及前沿阵地研究的主要问题,开阔了我的法律视野,使自己在今后的审查起诉时依据立法本意做到综合考量各方面定罪量刑的因素,准确定罪量刑。

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王戬教授,对刑事诉讼法的修订进行专题讲解。针对尊重和保障人权和证据制度、侦查措施、强制措施等制订本意做出讲解,同时提出在实践运用时应当注意的问题,加深了自己的理解;她对检察环节证据审查过程中间接证据的如何运用以及运用中应当考虑的证明标准等6大方面,进行了深入解读,对我在今后审查起诉工作中具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通过讲解,学到的不止是王教授的渊博的知识,更有她的学习态度,对知识精深的研究精神,以及对案件分析的方式和方法,都是自己今后努力的方向和工作目标。

华东政法大学司法研究中心主任、上海市文史研究馆教授,中国法学会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游伟教授,所讲的冤假错案的成因与控制,对从事审查起诉的我来说,触动很大,指出所承办的案件要经得起历史的考验,要做到依法办案,包括程序和实体都要符合法律要求。办案首先是要讲政治,要做到认真履行自己的法律监督职责,明确自身责任,其次是要严格执法,正确执行法律,做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要加强自身学习,对法律和司法解释理解全面。他的讲解让自己明白,法律的正确执行,是审查起诉正确与否的关键,也是法律对公诉人的全面考验。

体会到做为一名公诉人,要做到与时俱进,不断学习,修正理论的匮乏,修正自身的品行。通过此次学习,体会到法律理论知识是我们办案的基础保障。社会在发展,会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去不断更新法律知识,对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有一个较为全面的理解和掌握,正确运用证据标准,积极排除合理怀疑,及时掌握法律动向,把案件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的考验;同时经得起来自方方面面的压力和诱惑,做到拒绝办人情案和关系案,做一名清清白白的检察官。

虽然学习培训的时间很短,但给予自己的,确是终身受益的体会,这将影响自己以及全科同志,转变执法理念,不断完善知识结构,创新开展公诉工作;在当前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体制改革中,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方式和方法,积极维护司法的公平和公正。

司法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制建设也日益重视,司法机关的工作越来越重要。为了提高司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司法培训成为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近期,我有幸参加了一次司法培训班,通过学习与交流,我深感受益匪浅。在这次培训中,我领悟到司法工作的重要性、学到了专业知识、提升了综合能力,并形成了对司法职业的新认识。

首先,这次培训让我更加明白司法工作的重要性。司法是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关系到国家法制建设的完善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实现。在培训中,我了解到司法公正是法治的核心要求,司法工作要依法公正行使职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通过参与案例分析、模拟法庭等实践活动,我深刻体会到司法工作的严肃性和责任感,明白了司法人员的角色在维护法律权益中的重要作用,从而更加信心百倍地投身到司法事业中。

其次,培训中我学到了大量司法理论和实务知识,为我的司法工作提供了丰富的学术支持。通过专家讲座、法律文献研究等学习方式,我对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判例等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培训中,我还了解到司法技能是司法工作的核心内容,参与了相关实践操作和角色扮演等活动,提高了我在案件审理、侦查和仲裁等方面的技能。这些学到的知识和技能直接提升了我的法律素养和专业水平,使我更加有能力胜任司法工作。

第三,参加此次培训还让我有机会提高了自身的综合能力。在培训过程中,不仅可以学习法律课程,还可以接触到其他专业的知识,如心理学、社会学等。这些跨学科的知识使我能够更全面地了解案件,更好地与当事人沟通,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此外,与来自全国各地的司法人员交流,还拓宽了我的思路和视野,让我更能够在案例分析和问题解决中提供新的思路和方法。这些综合能力的提升不仅对我的司法工作有着积极的影响,也对我的个人发展有着长远的促进作用。

最后,通过这次培训,我形成了对司法职业的新认识。司法职业是一项高尚的职业,需要司法人员具备操守正直、公正廉洁的品质。司法工作是一项艰巨的任务,需要司法人员具备丰富的法律知识和敏锐的洞察力。我认识到只有不断学习和提升,才能更好地履行司法使命。同时,我也深感司法工作充满挑战,需要不断地学习和思考,不断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这次培训为我提供了一个深入了解司法职业本质的机会,让我更加坚定了我投身司法事业的信心和决心。

总之,参加这次司法培训让我受益匪浅。我深刻体会到司法工作的重要性,学到了专业知识,提升了综合能力,并形成了对司法职业的新认识。我相信,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将更好地履行职责,努力提高自己的素质和能力,为司法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司法培训心得体会

7月30日、31日,我有幸参加了司法局组织的全县司法行政干警培训班。通过两天的培训,我感受很深,受益匪浅,思想上得到了升华,素质上得到了提高,我认为此次培训,将对我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有重大影响。

我认为做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司法所面向群众,贴近基层,工作琐碎繁杂,必须具备爱岗敬业的工作态度,才能做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近年来,乐平镇改革发展不断加快,随之引发的矛盾日益复杂、繁琐,为妥善解决各类矛盾纠纷,必须本着维护团结稳定的大局,对党和人民负责,对事业负责,才能真正把工作做好,为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

作为一名基层司法行政干警,没有一身扎实的基本功是很难胜任的,必须抓紧一切可以利用的机会、时间进行学习。只有基本功扎实过硬了,才能在司法行政工作中游刃有余,才能推动乐平的司法行政工作。

除了以上两个条件,我认为搞好领导、同事关系也是必须的,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1、尊重领导。任何人都需要得到尊重,领导更需要得到尊重,因为它是一种权威,是一种高级需求。

2、服从指挥。服从指挥对个人来讲意味着组织纪律性,对团队来讲意味着战斗力,对领导来讲意味着执行力。

3、一切从善良的愿望出发。有些人在工作中伶牙俐齿,四处讥讽,经常会耍点小聪明,一句话常常使人下不了台,久而久之,人人敬而远之,领导也头痛不已,与人为善,一言一行,一切从善良的愿望出发,是为人处事的根本。

4、遵守工作规则。每个岗位都有自己的规矩,来到这个岗位,一定要清楚自己的角色和岗位,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不要犯大忌。

5、相信自己,也相信别人。这是一句重要的话,它会让你有自信,坚持面对一切艰难困苦,这样路会越走越宽。

在今后工作中,我将一如既往地以人民满意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围绕县局、镇党委、政府的要求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目前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正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作为一名司法行政干警,我将在工作实践中进一步探索,勤于思考,大胆创新,积极创造条件;向其他同志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加强业务学习,加强自身修养,为做好本职工作奠定思想基础和理论基础。

此次学习培训虽然时间不长,但内容丰富,学到很多东西,有一种久旱逢甘霖的感受,收获颇丰,我将认真学习领会,并把知识运用到工作中去,在今后的工作中再创佳绩。

司法干部培训心得体会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司法干部的角色和使命变得愈加重要。为了提高司法干部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我有幸参加了一次关于司法干部培训的学习班,这不仅给我带来了新的知识和技能,也让我深刻体会到司法干部的崇高职责和使命。以下是我的培训心得体会。

在前往培训班的路上,我心中充满了期待。作为一名司法干部,我深知自身的不足之处。我希望通过这次培训,能够增强自己的专业素养,提高全面素质,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我期望能够通过培训,深入了解法律和司法实践的最新动态和发展趋势,掌握新的理论、新的方法和新的技能,为我在司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找到更好地解决办法,提高工作的综合质量和效率。

第二段:培训过程中的收获。

在培训过程中,我受益匪浅。首先,在专业知识方面,我学习到了许多新的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更新了对于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例如,我了解到了一些新颁布的法律文书和司法判例,这些内容对于我在实践中遇到的一些问题给予了很好的指导和启示。其次,在实践技能方面,我学习到了一些调解、审判和执行方面的实操技巧,这些技巧在以后的工作中将有很大的帮助。再次,在工作方法方面,我学习到了一些案例分析、问题定位和解决方法等方面的技能,这些方法的正确运用能够提高司法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最后,在职业操守方面,我学习到了一些新的道德规范和职业要求,这对于我加强自身修养和提高司法职业道德有很大的帮助。

通过这次培训,我深刻认识到自身的不足之处,并制定了自己的后续学习计划。首先,我要继续深入学习法律知识,不断更新自己的法学素养。其次,我要积极参加案例研究和学术交流,提高个人问题解决能力和学术研究水平。再次,我要增强团队意识,与同事们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共同提高司法工作的整体水平。最后,我要自觉践行司法职业操守,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职业道德,做一名合格的司法干部。

第四段:培训中的亮点和不足之处。

在培训过程中,我发现了一些亮点和不足之处。亮点主要体现在培训内容的科学性和针对性上。培训内容紧密围绕司法实务和司法改革,涵盖了专业知识、技能和职业操守等多个方面。不足之处则主要体现在培训方式上,由于培训班的时间有限,培训内容无法做到面面俱到,有些内容只是简单介绍,没有深入讲解。另外,在互动和参与方面,培训班的学员参与度不高,大部分时间只是被动地接受内容,缺乏主动思考和提问。

第五段:结语。

通过这次司法干部培训,我认识到自己仍然存在很多不足之处,但我将以积极的心态面对挑战,努力提高自身能力和素质。我要深入学习法律知识,掌握实践技能,做到思想觉悟高、法律意识强、精神状态好。我要提高自身伦理道德水准,做一名光荣正直的司法工作者。只有如此,我才能更好地履行司法干部的职责和使命,为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司法培训心得体会

201*年4月23日至4月26日的全区第七期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培训学习,虽然只有短短的几天时间,但由于区司法厅的领导重视,课程精心组织,内容精心设计,授课老师精心挑选,讲课重点突出,形象生动,理论联系实际,因此收获很大,本人终于从一个医务工作者逐渐进入到司法鉴定人的角色,总体上通过学习有如下几方面的心得体会:

一、通过培训,进一步深化了认识,统一思想,认识了搞好司法鉴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了司法鉴定的社会责任感,提高了司法鉴定的法律意识,在开班的动员会上,司法处闫处长高度概括了司法鉴定的特点、制度改革、管理的基本要求和努力方向,使我们对整个司法鉴定的背景有了一个明晰的了解,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通过学员之间的交流反映,参加培训和不参加培训,在思想上认识不一样,通过学习,会对提高今后司法鉴定的质量和水平,增强社会对司法鉴定的信任感,减少错鉴和违法鉴定,做到公平、公正、廉洁、高效。

二、通过学习,熟悉了有关司法鉴定的相关知识;认识了司法鉴定在司法鉴定中的重要作用,有“证据之王”之称;认识了司法鉴定机构设臵的条件和司法鉴定人应有的权利和义务;熟悉了司法鉴定程序要求;学会了鉴定文书的规范和文件管理要求;认识了司法鉴定人出庭和回避原则;掌握了司法鉴定的基本标准及操作规范。通过这次培训学习,可以入手进行一些最基本的鉴定操作作,收获很大!

的意义。目前,我国司法存在着司法鉴定机构或部门种类繁多,设臵混乱;司法鉴定程序缺乏法律规范,重复鉴定严重;司法鉴定从业人员良莠不齐,鉴定缺乏可信度;司法鉴定的法律规定自相矛盾,可操作性差等问题,为此,有必要借鉴国外司法鉴定的有效做法,尽快建立统一的司法鉴定管理制度、司法鉴定人从业资格认定制度、科学界定鉴定人的性质、明确鉴定结论的证据属性、改造现行的鉴定人主体制度、赋予当事人选任鉴定人的权利、完善鉴定人的回避制度、改革鉴定结论的质证和采信程序、考虑设立鉴定人证人制度、明确规定鉴定的鉴定义务和法律责任、建立鉴定人过错赔偿和职业保险(或职业互济)制度等。

四、通过学习,明白了今后司法制度改革的努力方向。司法鉴定制度的改革与完善是健全法制的需要,应当立足于以下几个方面:

1、要建立统一的司法鉴定管理制度。我国的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严重滞后于司法实践需要。目前,司法机关都设臵有自己的鉴定机构,从而形成了“自侦自鉴”、“自审自鉴”各自独立的鉴定管理体制。这种鉴定管理体制虽然有其便于诉讼的一面,但由于其与诉讼价值取向相悖,特别是缺乏有效的制约和监督,降低了司法鉴定结论的权威性、公正性和可信性。更为严重的是这些司法鉴定机构由于种种利害关系,各自为鉴、互不信任的情况时有发生。究其原因,我国司法鉴定缺乏统一行使司法鉴定管理权的主管部门,是司法鉴定走向混乱、走向歧途的关键。所以,我们应当借鉴英国等发达国家对司法鉴定“集中型”管理的成功经验,通过立法明确规定由司法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全国司法鉴定工作。由司法行政机关作为全国司法鉴定的行业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全国司法鉴定工作,有利于保证司法鉴定的客观、公正、可信。

2、要建立司法鉴定人从业资格认定制度。司法鉴定的质量影响着司法公正,

要提高司法鉴定质量、确保司法公正,就必须提高司法鉴定人员的政治思想、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等多方面的素质。没有整体素质过硬的司法鉴定人,就难有质量过硬的司法鉴定结论。只有具备一定鉴定水平鉴定人作出的鉴定结论才是可靠的。所以,必须尽快建立严格的司法鉴定人从业资格认定制度。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才能对司法鉴定实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并最终实现提高司法鉴定质量的初衷。

3、要科学界定鉴定人的性质。鉴定人在性质上如何定位,将决定着鉴定制度设定的基本模式和框架。即法官的辅助人员、证据方法和既作为法官辅助人员又作为证据方法。结合我国的传统立法和具体的司法实践,应当把鉴定人的性质定位于第三种情形,并且二者同时并重。现行立法强调法官的辅助人员职能,忽视了其证据手段的属性。为此,应当弱化法官对鉴定的决定权,加强当事人对鉴定证据的运用功能。

4、要明确鉴定结论的证据属实。鉴定结论是法定证据的一种,但现行法律缺乏对其采信应有质证、认证等程序性规定。鉴定结论是鉴定人利用其专业知识、技能、经验对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论证所作出的推论,鉴定结论本身并不必然等同于案件的客观事实,而只是查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手段之一,与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证据在性质上并无不同。其此,其可靠性、准确性、真实性必须在法庭上通过质证、认证过程予以采信和取舍。现行法律虽然规定鉴定人应当出具书面鉴定结论,但却没明确规定鉴定人出庭的义务。审判实践对案件事实的证明,尽管需要的是鉴定结论,但对鉴定结论的可靠性、准确性、真实性的质证、认证过程中,即审查判断决定是否采信时,却不能不涉及到鉴定的规则、检测方法以及鉴定人的资格、知识水平、经验等,甚至有时还要考虑到鉴定人的品行。为此,有必要明确鉴定结论的证据属性,使之成为是质证、认证的对象。

5、要改造现行的鉴定人主体制度。现行的法定鉴定制度,要求审判机关在需要运用鉴定手段搞清案件事实时,只能交由有关法定鉴定部门鉴定,完全排除了审判机关选择鉴定人的权力。而规范我国的法定鉴定人制度的法律法规令出多门,各有关主管部门基于自身职能和利益考虑,尽可能扩大本部门所属鉴定的范围,因而出现了相互重叠、交叉或冲突的现象,从而严重影响了法官对鉴定结论效力的认定,造成一定的随意性。将鉴定人主体由单一的法人扩大到自然,即法人和自然均可作为独立的鉴定人。就当事人举证而言,这样可以扩大证据资源,有利于当事人举证。借鉴大陆法系国家的有益做法,建立司法鉴定专定名册或专家库,以便于各类委托人选择司法鉴定人,同时也便于社会对司法鉴定人进行监督。司法鉴定人从各行各业具有资格的专家中选出,经考核合格予以登记注册,实行动态的行业管理。对于由单位进行鉴定,直接从事鉴定的人必须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无鉴定人签名的鉴定结论不具有法律效力,而有鉴定人签名无单位公章的鉴定结论并不当然无效。因为鉴定人签名是鉴定结论可靠性、真实性的保证,鉴定人的基本情况会直接影响到鉴定结论的效力(如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同时也是质证的内容,而公章仅仅证明鉴定人的身份。

6、要完善鉴定人的回避制度。司法鉴定的性质决定了鉴定人必须中立和公正。为保证司法鉴定结论的客观、公正,鉴定人在遇有法律规定的回避情形时,应当退出或不得从事相应的鉴定活动。鉴定人的回避应当适用于法官回避的规定,其既可自行回避,也可申请回避。对此应当借鉴大陆法系国家有益经验。不论是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委托鉴定的,还是由法院依据职权决定鉴定的,都应当将鉴定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职称、从事的专业领域等)告知当事人,并告知其回避的权利。如果是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的(如诉讼前已经作出了鉴定结论),在向法院提交鉴定结论时,必须同时以书面形式提交鉴定人的基本情况,由法院将鉴定结论和鉴定结论人的基本情况一并告知对方当事人。如果鉴定人具有法定回避情形而进行鉴定,对方当事人以此为理由提出异议的,应当认定该鉴定结论无效。

7、要改革鉴定结论的质证和采信程序。我国三大诉讼法虽然明确规定任何诉讼证据都必须经过法庭质证才能被用作定案的根据。但因为从事司法鉴定的鉴定人员(特别是公、检、法内设的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人)往往不愿意出庭质证,更加上法律对司法鉴定结论质证问题的规定过于粗疏。所以,在司法实践中,对司法鉴定结论进行法庭质证往往流于形式,甚至连形式也没有。司法鉴定结论是鉴定人对案件专门性问题作出的分析判断,是鉴定人对鉴定客体的主观认识,其必须经过法庭质证才有可能被法庭采信的证据原则无疑是正确的。正是因为只有在鉴定人亲自出席法庭的情况下才能有效地进行法庭质证,所以在完善司法鉴定制度时,就必须把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证作为鉴定人的一项法定义务明确规定下来,没有经过法庭质证的司法鉴定结论不得作为定案的证据使用。

同时,由于司法鉴定结论涉及的往往都是专业性很强的问题,当事人乃至律师对这些专业性问题往往是一知半解,甚至根本不懂,结果导致当事人结论进行质证时,只能从形式要件上谈看法,而不能对鉴定结论作更深入的实质性的质证,当事人对鉴定结论只能表示认可或不认可,或是否申请重新鉴定,这样的质证显然有悖诉讼制度中一证一质的基本精神。为此,有必要赋予当事人委托具有相关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席法官进行质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