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转正申请书是一个机会,通过书写可以让我们更好地了解自己的职业目标和发展方向,并向上级传达我们对工作的热情和期望。为了方便大家写作,小编特地整理了一些党员转正申请书的范文,供大家学习和参考。
人身保护令申请书篇一
申请人:某某,女,某年某月某日生,汉族,身份证号码……,户籍……,暂住……,联系方式……(写清基本信息,包括户籍地址和暂住地址)。
被申请人:同申请人信息的格式
申请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签发人身保护令
1.禁止被申请人殴打、威胁申请人及申请人的亲属;
2.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申请人及申请人的亲属;
3.禁止被申请人……
事实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已经为贵院受理。起诉前,被申请人多次殴打申请人。起诉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于某年某月某日开始分居;现在,被申请人多次到申请人单位无辜吵闹。且晚上下班后,到申请人居住处纠缠,严重到影响到申请人及父母的正常生活;且被申请人经常在电话里、短信里恐吓、威胁申请人。(如有其他遭受家庭暴力和正面临家庭暴力的事实和理由,可以继续罗列)
申请人故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上述人身保护令,请依法审查批准。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人身保护令申请书篇二
王某,女,×年×月×日出生,汉族,系南京市××有限公司职员,住南京市xx区××街××小区××楼××单元××室。联系电话:××××,××××。
李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系南京市××有限公司职员,住南京市xx区××街××小区××楼××单元××室。联系电话:××××,××××。
1、禁止被申请人对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2、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殴打、威胁申请人;
3、禁止被申请人进入和接近申请人住所。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已经由贵院立案受理,案号为(××××)京××民初××号。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年×月×日在南京市xx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因家庭琐事,被申请人经常殴打申请人,但碍于夫妻情面和出自于个人隐私考虑,申请人并未报警。
×年×月×日,双方因生活琐事产生争执,被申请人对申请人实施了家庭暴力,并导致申请人受伤,后经医院诊断为“头顶部皮肤挫裂伤,伤口长约4厘米,较深,伤口不规则”。×年×月×日,被申请人再次殴打申请人,申请人向××派出所报警,经过法医伤残鉴定后确定为轻伤。
为了防止被申请人继续殴打申请人,自×年×月×日起,申请人搬离原住所南京市××区××小区,但被申请人并没有因此而停止对申请人的骚扰、威胁,甚至在申请人现居住小区门口拉起条幅声称要与申请人同归于尽。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存在对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及未来继续实施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为了保证申请人的人身安全,现申请人依法向贵院申请人身保护令,请求贵院依法审查并予以批准。
此致
南京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人身保护令申请书篇三
申请人:某某,女,某年某月某日生,汉族,身份证号码xxx,户籍xxx,暂住xxx,联系方式xxx(写清基本信息,包括户籍地址和暂住地址)。
被申请人:同申请人信息的`格式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签发人身保护令
1、禁止被申请人殴打、威胁申请人及申请人的亲属;
2、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申请人及申请人的亲属。
3、禁止被申请人xxx。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已经为贵院受理。起诉前,被申请人多次殴打申请人。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开始分居,现在,被申请人多次到申请人单位无辜吵闹。且晚上下班后,到申请人居住处纠缠,严重到影响到申请人及父母的正常生活。上次开庭后,被申请人依然五行我素,对于法院的警告不予理睬,继续发短信威胁及恐吓申请人。
(其他理由可以罗列xxx)
申请人故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上述人身保护令。请依法审查批准!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xxxx年xx月xx日
附:病历、出警记录、证人证言一份或者多份。
人身保护令申请书篇四
申请人:***,女,****年**月**日生,汉族,户籍江苏省********,暂住申请人父母家。
被申请人:***,男,****年**月**日生,汉族,户籍江苏省********。无锡市******负责人。
电话:******。
申请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签发人身保护令
1.禁止被申请人殴打、威胁申请人及申请人的亲属;
2.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申请人及申请人的亲属。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已经为贵院受理。起诉前,被申请人多次殴打申请人。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开始分居,现在,被申请人多次到申请人单位无辜吵闹。且晚上下班后,到申请人居住处纠缠,严重到影响到申请人及父母的正常生活。上次开庭后,被申请人依然五行我素,对于法院的警告不予理睬,继续发短信威胁及恐吓申请人。
(其他理由可以罗列*****)
申请人故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上述人身保护令。请依法审查批准!
*******人民法院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人身保护令的意义
实施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人民法院依法、适时、适度干预家庭暴力的做法,不仅达到了预防家庭暴力再次发生的效果,还因有效制止家庭暴力而使其中一些当事人的婚姻关系得以维持,家庭和睦促进了社会和谐。
首先,“保护令”是申请人的“护身符”。在形形色色的离婚案中,难以承受的家庭暴力已成女性主动提出离婚的要因,而鼓起勇气到法院离婚后又往往因“同在屋檐下”而难免受到对方报复。而有了可申请人身司法保护的权利,便使得平日被丈夫当作情绪宣泄工具的受害人有了依法维护自身人权不受侵害的“护身符”。
其次,“保护令”是被申请人的“紧箍咒”。“人身保护裁定书”送达被申请人时即生效,表明受害人从此就是人民法院依法明确保护的对象,这种保护是以法制强制力为后盾的“特别保护”。被申请人倘若“旧病复发”,法院既可依法处以经济上的罚款,又可采用司法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对被申请人而言,它是一道不敢越雷池半步的“紧箍咒”。
其三,“保护令”是确保案件顺利审执的法宝。它不仅可威慑被申请人在诉讼中尊重申请人的人身权利,防止暴力下的不测事件发生,也可将事后惩罚施暴者转变为事先保护受害人,从而开辟了国家公权力介入家庭暴力防治的新途径。因此,“人身保护令”之举值得提倡。
人身保护令申请书篇五
申请人:___,男/女,____年__月__日出生,______族,_______________,住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诉讼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
请求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和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签名或者盖章)
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