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主合同有哪些合同(实用8篇)

时间:2023-09-25 05:19:41 作者:LZ文人 合同 最新主合同有哪些合同(实用8篇)

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优秀的合同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合同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主合同有哪些合同篇一

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 and Construction)合同是工程建设领域常用的一种合同形式,它将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阶段有机地结合起来,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高质量的交付。通过与EPC合同相关的实践经验,我深刻体会到了其优点和挑战,以下将从项目管理、风险控制、合作伙伴选择、质量管理和技术创新五个方面来总结EPC合同带给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EPC合同对于项目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EPC合同要求承包商负责项目的整体管理,包括项目规划、执行和监控等各个环节。通过有序的项目管理,能够确保各个子项目按照时间计划和质量要求顺利进行,提高了项目的成功率。同时,承包商也能更好地协调各个参与方的合作关系,提升项目组织的效率和协同性。在我参与的一个EPC项目中,通过科学的项目管理方法,项目按时交付,并且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得到了客户的赞誉。

其次,EPC合同对于风险控制具有重要意义。由于EPC合同要求承包商承担全面负责的责任,承包商在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过程中需要充分评估和管理各种风险。在项目实施阶段,承包商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降低工程施工风险,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的控制。在我参与的一个大型水利工程的EPC合同中,我们遇到了一系列的技术难题和施工风险,但通过合理的风险评估和应对措施,成功地妥善解决了各个问题,实现了项目的顺利进行。

合作伙伴选择是EPC合同成功实施的关键。在选择合作伙伴时,除了要考虑其技术实力和项目经验外,还要注重其合作精神和沟通能力。因为EPC合同要求各个参与方能够密切合作、高效沟通,共同推动项目的实施。在我参与的一个能源项目中,我们与多个供应商和施工队进行了深入合作,通过充分的沟通和协调,成功地解决了各个环节的问题,确保了项目的高效进行和顺利交付。

质量管理是EPC合同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在合同中,承包商需要对工程质量负责,并承诺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进行设计、采购和施工。同时,监理机构要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验收,确保工程的质量符合要求。在我参与的一个建筑工程的EPC合同中,我们制定了严格的质量管理措施,包括工程验收标准和过程质量控制标准。通过严格的质量控制和监督,保证了工程的质量达到了预期目标。

最后,在EPC合同中,技术创新发挥了重要的作用。EPC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承包商需要不断地进行技术创新和改进,以提高工程的效率和质量。充分利用新技术和先进设备,能够降低工程成本,缩短工期,并提高工程可持续性。在我参与的一个化工项目的EPC合同中,我们引入了先进的自动化设备和工艺技术,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提高了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综上所述,通过与EPC合同相关的实践经验,我深刻认识到了EPC合同在工程建设中的重要性和作用。它不仅促进了项目的管理效率和协同性,也帮助控制了工程风险和提高了工程质量。而合作伙伴选择、质量管理和技术创新等方面的经验也为我今后的工作提供了宝贵的借鉴和启示。相信在不断的实践和探索中,EPC合同的应用将会越来越成熟,并为工程建设领域带来更大的发展和进步。

主合同有哪些合同篇二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共同信守,严格履行。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合作、互助、互利的原则的原则下,经充分协商,甲乙双方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定点向乙方购买学校幼儿所需的食品。

二、乙方提供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安全技术标准,具有相关部门的质检报告,货品包装完整,标识清楚,不得掺假。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要当日的登记报告。乙方向甲方所售食品保证质量达标,并在该食品规定的条件和期限内不发生食品质量变异;否则,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若出现因乙方供应的食品引起的中毒事件,所有后果(受害者的经济赔偿、相关部门罚款和法律责任)全部又乙方负责承担,并且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相应金额作为甲方的损失补偿。

四、乙方必须遵守甲方食品卫生管理制度,为甲方提供优质的服务。确保幼儿的身体健康,每次所购食品的安全卫生、保质保量,坚决杜绝“三无”产品和未经检验、腐烂变质的食品进入幼儿园。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协议期为一年,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开始生效。

本协议一经签字,既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不得单方任意变更或解除,若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书面形式变更或解除协议。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主合同有哪些合同篇三

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合同是建筑工程领域中常用的一种合同方式,本文将从个人实践经验出发,以五段式的形式,分享自己的心得体会。

第一段:引入EPC合同

首先,需要对EPC合同进行简要的介绍。EPC合同是一种综合性合同,将工程设计、设备采购和施工总承包集合在一起,由承包商负责整个项目的设计、采购和施工任务。与传统的设备供应商、设计师和承包商相分离的合同方式相比,EPC合同将项目各个环节整合在一起,使得项目管理更为方便有效。

第二段:项目前期准备

在项目前期的准备阶段,我意识到仔细的项目规划和准备是非常关键的。首先,我要对项目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和分析,确保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能够及时发现和应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其次,我要与各相关方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明确各方的责任和承诺,并确保充足的项目资金和资源供应。

第三段:施工过程管控

在项目的施工过程中,我认识到及时而有效的管控措施至关重要。首先,我要密切关注工程进展情况,确保施工进度的有效控制。同时,我要严格执行质量控制标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此外,我还要加强对施工现场及人员安全的管理,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性。

第四段:设备采购与供应链管理

在项目中,设备采购和供应链管理是一项重要的任务。我要与供应商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确保设备的按期交付和质量可靠。同时,我还要建立一个高效的供应链管理系统,保证设备采购和供应链的高效运转。

第五段:项目验收与总结

最后,在项目完成后,我要进行项目验收和总结。我会对整个项目的成果进行全面评估,发现并解决项目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我还会与团队一起进行反思和总结,明确项目管理中的成功和失败因素,并将这些经验教训运用到今后的项目管理中。

总结:

通过实践,我深刻认识到EPC合同具有的优势和挑战。在项目前期准备中,充分的规划和准备对于项目的成功至关重要。在施工过程中,及时而有效的管控措施能够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在设备采购和供应链管理方面,良好的合作关系和高效的管理系统是必不可少的。最后,通过项目验收和总结,我们能够更好地应对今后的项目管理挑战。EPC合同的实施需要团队的协作和领导者的智慧,但只要我们充分发挥我们的优势,我们就能够成功完成项目,并积累宝贵的经验。

主合同有哪些合同篇四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第1条 委托定义

1.本合同所述委托是指甲乙双方书面(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形式:___________合同、协议、信件、传真、电子邮件等)确认甲方需要乙方 ,上述委托可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双方合作期间,由乙方推荐至甲方并成功到岗人选,甲方均需按照本合同之相关规定履约。本合同所述成功到岗指已与甲方签署了合同,并已开始执行其在甲方的职位职责,该人选是否最终留用及在岗期限与乙方无关。

第2条 服务事项及具体要求

第3条 服务期限

2.1 从自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______年 _______月 _日止。

2.2 超出约定服务期限,如乙方仍为委托事项提供服务的,委托事项服务成功的,甲方仍按本合同约定支付报酬。

第4条 服务费用及结算方式

1.乙方推荐的人选到甲方后的_____内,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费用结算清单,甲方须在收到乙方提供的服务费用结算清单后_______日内,将应给付给该人选的全额费用支付至乙方指定银行账户。若因甲方原因而至逾期未付款,甲方应按每天_________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2.乙方银行账户信息

户名:___________ 。

指定收款账号:___________ 。

开户行:___________ 。

第5条 相关费用

如果甲方委托乙方在异地选择人选;或者经甲方要求,异地人选到甲方接受面试;在这两种情况下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如差旅及住宿费、国际长途电话及传真等)在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由甲方支付。

第6条 双方关系

1.甲方为独立法人,乙方为独立自然人。本合同的签订,在甲方和乙方之间并不产生任何雇用、代理或合资关系。

2.乙方绝非甲方的法律代表,无论出于任何目的,乙方均不能以书面或其它任何明示或隐含方式,以甲方的名义享受权利或承担义务。

第7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5.1 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5.2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任何一方均可解除本合同。

5.3 下列情形之一时,守约方可以通知解除本合同:___________

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8条 违约责任

1.甲方的如下行为将被视为违约:___________

甲方在协议终止后 内未经乙方同意,擅自录用乙方曾于协议期间推荐给甲方的人选。

甲方拖欠乙方合同约定的费用超过约定支付时限

天以上。

甲方有上述违约行为,乙方不承担对甲方的保证期义务,甲方应补交所欠服务费和滞纳金;甲方有上述第1款行为的,需另外支付服务费的 _____%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且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也将由甲方承担。

2.乙方的如下行为将被视为违约:___________

乙方将推荐给甲方且被甲方录用的人选,在其任职的第一个签约服务期内再推荐给第三方。

双方合作期间,乙方将在甲方就职的员工作为人选推荐给其它公司。

乙方有上述第1款、第2款违约行为,将支付相应人选年薪的 _____%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乙方有上述第3款违约行为,甲方可根据乙方违约而造成的损失要求经济赔偿。

第9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提交位于 的 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10条 其他

10.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10.2 双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后存在其他协商事宜,需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补充。

10.3补充:___________ 。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乙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主合同有哪些合同篇五

公司试用合同书 甲方: 乙方: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3--6个月,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本公司初进人员试用期为3到6个月,如在试用其间工作表现突出,对公司有重大贡献者,经有关领导研究,总经理批准后可予以提前转正正式聘用。

二、乙方岗位和工作内容

1.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的安排,担任_______部门_______岗位的工作。 2. 乙方“工作内容及工作职责”作为附本,附在本合同后。

三、劳动报酬及福利待遇

1.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_____元/月人民币。若试用未满一个月,按实际劳动工作日依试工工资标准发放。

2.试用期间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费自理;因工负伤或致残的待遇与正式员工相同。 3.试用人员不亨受公司的其它福利待遇。

四、劳动纪律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制度和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本部门领导的工作安排,做好本职工作。

2.乙方在试用期间的病假、事假总和不得超过3天,迟到次数不超过5次,不得有无故旷工现象出现。

3.乙方应遵守甲方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甲方的技术及商业秘密。如泄露甲方技术及商业秘密,甲方有权按照国家相关法规提出起诉。

五、试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1.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提前解除试用合同:

(1)乙方不能胜任试用岗位工作;

(2)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经批评教育无效的;

(3)乙方被劳动教养、判刑的;

(4)由于乙方责任给公司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

2.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提前终止试用合同:

(1)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2)自费考入中等以上学校学习或依法服兵役的;

(3)甲方不履行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3.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均应提前一周通知对方,申明理由,经商定并做好工作交接手续后方可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六、其他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属于国家和公司有规定的,按国家和公司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随时协商修订补充。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合同签定之日生起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主合同有哪些合同篇六

借款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件,规定了出借人和借款人之间的借贷关系和借款责任。作为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件,我曾经在一次借款交易中签订了借款合同。通过这次经历,我深刻体会到了借款合同的重要性,并从中收获了一些宝贵的经验和教训。

首先,借款合同强调了双方责任的明确。借款合同中详细列出了借款人、出借人双方的基本信息,借款金额、借款利率、还款期限等具体细节,使双方都清楚知道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在合同中,我了解到自己必须按时还款,并且负有违约责任。这使我深刻认识到了借款行为的严肃性,要时刻谨记自己的还款责任。

其次,在借款合同中,我发现了一些隐藏的坑。虽然在签订借款合同之前,我详细阅读了其中的条款,但有一些细节我并没有太注意。比如说,借款合同中对于逾期还款的处理是十分严厉的。一旦逾期,不仅会产生高额的滞纳金,还会损害个人信用记录,甚至可能给自己的生活和工作带来极大的不便。因此,我认识到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阅读每一条细则,确保自己不会因疏忽而陷入困境。

第三,借款合同教会了我管理财务的重要性。在签订借款合同时,我被要求提供我个人的资产和收入证明,以确保我有能力按时还款。这个过程让我反思了自己的财务管理能力,意识到了理性消费和积累储蓄的重要性。通过合同,我明白了借贷只是解决暂时的经济困难,并不是一个长期的解决方案。因此,我从此以后更加注重理财,合理规划自己的财务状况,避免再次陷入债务困境。

第四,借款合同教会了我尊重合同精神的重要性。借款合同是通过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双方都应该遵守合同中约定的各项规定。当然合同条款中有一定的优势地位的一方应更加严格执行合约,即出借人;但这并不意味着借款人应该可以忽略合同规定的内容。只有当我充分尊重合同精神,主动履行自己的义务时,才能保证自己和对方的合法权益。

最后,通过这次借款合同的经验,我意识到了"守信"的重要性。一旦签订了借款合同,就要坚守诺言,按时履行合同中的责任。这种守信行为不仅对自己的信用记录有利,更是对整个社会的一种贡献。毕竟,信任是社会秩序的基石,只有每个人在借款时都能守信,才能形成一个稳定发展的社会环境。

总之,通过这次与借款合同有关的经历,我学到了许多重要的教训。借款合同不仅规范了双方的行为,更教会了我关于财务管理和诚信守信的重要性。时刻铭记这些心得体会,我相信在未来的生活和工作中,我能够更加理智地进行借贷行为,并始终遵守合同精神,维护自己和他人的利益。

主合同有哪些合同篇七

第一段:引言(200字)

合同是商业交易和法律关系的重要依据,它包括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具有法律约束力。作为一名法务人员,我经常涉及合同的起草和修改工作。随着实践的不断积累,我逐渐得出了一些合同写作的心得体会。在这片文章中,我将分享这些心得,并希望对其他从事合同写作的人有所帮助。

第二段:准确明确(200字)

合同的准确明确是至关重要的。我发现,在合同写作中不应该使用模棱两可的语言或含糊不清的条款,而应该采用直接、简明、明确的表达方式。合同中的每个条款都应该清晰地表达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产生二义性。此外,应尽量避免过度使用法律术语,而是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以确保合同的可读性和易理解性。

第三段:全面细致(200字)

一份优秀的合同应该是全面细致的。在起草合同时,我们需要尽可能考虑到各种可能的情况,并对其进行详细规定。这样可以降低风险,并避免纠纷的发生。合同中应包含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支付方式、违约责任、争端解决机制等内容。除了条款的全面性外,还需细致入微,包括具体的时间、地点、金额等细节,以确保合同的完整性和具体性。

第四段:双向平衡(200字)

在合同的写作过程中,我发现双方的平衡至关重要。我们需要平衡各方的权益,以实现互利共赢的目标。当一方过于强势时,合同可能导致不平等和不公正的结果,从而引发纠纷和争议。因此,在起草合同时,我们需要考虑各方的合理需求和关注点,并做出相应的调整。通过双向平衡,我们可以建立起一种公正和可持续的商业关系。

第五段:审慎修改(200字)

最后,我认为审慎修改是合同写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合同可能需要多次修改和修订,以满足各方的需求和要求。在修改合同时,我们应该仔细审查每个条款,并思考其可能带来的后果。此外,我们还应当与各方保持良好的沟通,并在必要的时候请教专业人士的意见。经过反复修改和修改后的合同才能真正确保各方的利益和权益。

总结(200字)

汇总合同写作的心得体会,我认为准确明确、全面细致、双向平衡和审慎修改是写作一份出色的合同所需保证的要素。在实践中,我们应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并学习他人的经验和做法。通过不断的努力和提高,我们可以成为一名优秀的合同写作者,并为商业交易和法律关系的顺利进行做出贡献。

主合同有哪些合同篇八

所谓无效合同,就是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和不发生履行效力的合同。

一般合同一旦依法成立,就具有法律拘束力,但是无效合同却由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即使其成立,也不具有法律拘束力。

无效合同一般具有以下特征:

一般来说本法所规定的无效合同都具违法性,它们大都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损害了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如合同当事人非法买卖毒物、枪等。

无效合同的违法性表明此类合同不符合国家的意志和立法的目的,所以,对此类合同国家就应当实行干预,使其不发生效力,而不管当事人是否主张合同的效力。

所谓自始无效,就是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以后也不会转化为有效合同。

由于无效合同从本质上违反了法律规定,因此,国家不承认此类合同的效力。

对于已经履行的,应当通过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方式使当事人的财产恢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

本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本项是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效力的规定。

在经济生活中出现很多以此类合同的方式侵吞国有资产和侵害国家利益的情形,但是受害方当事人害怕承担责任或者对国家财产漠不关心,致使国有资产大量流失,若此类合同不纳入无效合同之中,则不足以保护国有资产。

所谓欺诈,就是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故意告知对方虚假的情况,欺骗对方,诱使对方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而与之订立合同。

欺诈的种类很多,如出售假冒伪劣产品,提供虚假的商品说明书,在没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对外签订合同骗取定金或者货款等。

欺诈具有以下构成要件:(1)欺诈一方当事人有欺诈的故意。

即欺诈方明知告知对方的情况是虚假的,并且会使对方当事人陷于错误而仍为之。

欺诈的故意既包括欺诈人有使自己因此获得利益的目的,也包括使第三人因此获得利益而使对方当事人受到损失。

(2)要有欺诈另一方的行为。

所谓欺诈行为,是指欺诈方将其欺诈故意表示于外部的行为,欺诈行为既可是积极的行为,也可是消极的行为。

欺诈行为在实践中可分故意陈述虚假事实的欺诈和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使他人陷入错误的欺诈。

故意告知虚假情况就是虚假陈述,如将劣质品说成优等品;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是指行为人负有义务向他方如实告知某种真实情况而故意不告知的。

(3)受欺诈方签订合同是由于受欺诈的结果。

只有当欺诈行为使他人陷于错误,而他人由于此错误在违背其真实意愿的情况下与之签订了合同,才能构成受欺诈的合同。

所谓胁迫,是指行为人以将要发生的损害或者以直接实施损害相威胁,使对方当事人产生恐惧而与之订立合同。

因胁迫而订立的合同包括两种类型:一种情况是以将要发生的损害相威胁,而使他人产生恐惧。

将要发生的.损害可以是涉及生命、身体、财产、名誉、自由、健康等方面的,这种损害必须是相当严重的,足以使被胁迫者感到恐惧。

如果一方所进行的将要造成的损害的威胁是根本不存在的、没有任何根据的,或者受胁迫方根本不会相信的,不构成胁迫。

另一种情况是行为人实施不法行为,直接给对方当事人造成人为的损害和财产的损害,而迫使对方签订合同。

这种直接损害可以是对肉体的直接损害,如殴打对方;也可以是对精神的直接损害,如散布谣言,诽镑对方。

因胁迫而订立的合同要具有如下构成要件:(1)胁迫人具有胁迫的故意。

即胁迫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将会对受胁迫方从心理上造成恐惧而故意为之的心理状态,并且胁迫人希望通过胁迫行为使受胁迫者作出的意思表示与胁迫者的意愿一致。

(2)胁迫者必须实施了胁迫行为。

如胁迫者必须要有以将要有的损害行为或者直接对对方施加损害相威胁的行为。

如果没有胁迫行为,只具有主观上的故意,不构成胁迫行为。

胁迫在合同中常常表现为强制对方订立合同而实施的,也可以是在合同订立后,以胁迫手段迫使对方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3)胁迫行为必须是非法的。

胁迫人的胁迫行为是给对方施加一种强制和威胁,但这种威胁必须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如果一方有合法的理由对另一方施加压力,则就不构成合同中的威胁。

如一方向另一方提出如对方若不按时履行合同,就要提起诉讼,则因为提起诉讼是合法手段,不构成胁迫。

(4)必须要有受胁迫者因胁迫行为而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思与胁迫者订立的合同。

如果受胁迫者虽受到了对方的威胁但不为之所动,没有与对方订立合同或者订立合同不是由于对方的胁迫,则也不构成胁迫。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所谓恶意串通的合同,就是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非法勾结,为牟取私利,而共同订立的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例如,甲企业产品的质量低劣,销不出去,就向乙企业的采购人员或者其他订立合同的主管人员贿赂,然后相互串通订立合同,将次品当成合格产品买入。

在实践中比较常见的还有代理人与第三人勾结,订立合同,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行为。

由于这种合同具有极大的破坏性,损害了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为了维护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维护正常的合同交易,本法依据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将此类合同纳入了无效合同之中。

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第七项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无效。

此类合同中,行为人为达到非法目的而以迂回的方法避开了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所以又称为伪装合同。

例如,当事人通过虚假的买卖行为达到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目的就是一种比较典型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由于这种合同被掩盖的目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并且会造成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损害,所以本法把此类合同也纳入了无效合同中。

许多国家的法律都规定违反了公序良俗或者公共秩序的合同无效。

公序良俗或者公共秩序对于维护国家、社会一般利益及社会道德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我国虽然没有采用公序良俗或者公共秩序的提法,但是我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第五项确立了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

第五十八条第五项规定,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无效。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实质上是违反了社会主义的公共道德,破坏了社会经济秩序和生活秩序。

例如,与他人签订合同出租赌博场所。

从本条的规定可知,只有违反了这些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才无效。

这是因为法律、行政法规包含强制性规定和任意性规定。

强制性规定排除了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自由,即当事人在合同中不得合意排除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适用,如果当事人约定排除了强制性规定,则构成本项规定的情形;对任意性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排除,如当事人可以约定商品的价格。

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与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是不同的。

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法律、行政法规中的规定人们不得为某些行为或者必须为某些行为,如法律规定当事人订立的合同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等都属于强制性规定;而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只是指规定人们不得为某些行为的规定。

由此可见,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当包括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

应当特别注意的是,本项的规定只限于法律和行政法规,不能任意扩大范围。

这里的法律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颁布的法律,如当事人订立的合同违反了刑事法律或者行政管理法律;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颁布的法规,如我国税收征管、外汇管理的法规。

实践中存在的将违反地方行政管理规定的合同都认定为无效是不妥当的。